《网络交易管理办法》出台 七天无理由但不是无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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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消法”今起实施网购七天无理由退货

新“消法”今起实施网购七天无理由退货

新“消法”今起实施网购七天无理由退货随着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实施,消费者权益得到了大大的提升,消费者买了商品之后可以更加放心。

网购对于消费者而言更具有便捷性,
也更需要权益的保护。

新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对此有了具体的规定,
规定要求网购实行7天无理由退货。

一、7天无理由退货的实施
首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明确要求网络购物商品应当实行7天无
理由退货政策,即消费者在未进行服务实施前,可以在7天内发出退货的
要求,但前提并不是没有理由,而是为了消费者在质量欠佳或者非自愿购
买等原因。

二、7天无理由退货的条件
在实施7天无理由退货前,消费者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
1、商品未经使用,外包装完整,且未影响商品二次销售;
2、商品配件齐全;
3、消费者需要提供收据、购买凭证;
4、商品需要满足一定使用技术标准,消费者要求正常退换货,不能
更改功能。

三、7天无理由退货的影响
实施7天无理由退货,对网购商家而言是双刃剑,一方面它能够提高
消费者的购物信心,而另一方面又可能让商家遭受损失,因为有些消费者
会恶意利用这一政策,可能会出现售出的商品被消费者收到后而不满意而把商品返还的情况。

消费者保护法7天无理由退换货的规定是怎样的

消费者保护法7天无理由退换货的规定是怎样的

Think more about your competitors.精品模板助您成功(页眉可删)消费者保护法7天无理由退换货的规定是怎样的关于网购平台、电视购物频道、电话销售渠道和邮购渠道销售的商品的无理由退货问题,于年3月15日实施的新修订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明确规定,消费者在收到商品后7日内,有权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

其实关于产品退换的问题,相信大家在生活当中都有遇到过。

有些时候大家在商店购买东西以后,可能回家发现不合适,想要进行退换,但是大多数商家都除质量以外,不给消费者进行退换。

这种做法明显违背了消费者保护法的相关规定。

下面就为大家介绍一下,消费者保护法7天无理由退换货的规定是怎样的?一、消费者保护法7天无理由退换货的规定是怎样的?关于网购平台、电视购物频道、电话销售渠道和邮购渠道销售的商品的无理由退货问题,于2014年3月15日实施的新修订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明确规定,消费者在收到商品后7日内,有权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

但无理由退货的商品亦有边界,消费者定做的商品、鲜活易腐商品、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交付的报纸、期刊等商品不再无条件退货之列。

为防止无条件退货权利的滥用,本次修正案增设规定,除非消费者和经营者另有约定,无理由退回商品的运费由消费者承担,同时在线下载的数字商品不适用无条件退货。

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权益受本法保护;本法未作规定的,受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保护。

第三条经营者为消费者提供其生产、销售的商品或者提供服务,应当遵守本法;本法未作规定的,应当遵守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第四条经营者与消费者进行交易,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五条国家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国家采取措施,保障消费者依法行使权利,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3月15日起网购7日内可无理由退换货

3月15日起网购7日内可无理由退换货

工商总局:3•15起网购7日内可无理由退换货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发布公告称,《网络交易管理办法》已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局务会审议通过,自2014年3月15日起施行。

《办法》要求,网络商品经营者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鲜活易腐、定作等四类商品除外。

工商总局:3•15起网购7日内可无理由退换货《办法》规定,从事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经营者,应当依法办理工商登记。

从事网络商品交易的自然人,应当通过第三方交易平台开展经营活动,并向第三方交易平台提交其姓名、地址、有效身份证明、有效联系方式等真实身份信息。

具备登记注册条件的,依法办理工商登记。

从事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经营者销售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务属于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依法取得有关许可。

同时,《办法》要求,网络商品经营者向消费者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应当向消费者提供经营地址、联系方式、商品或者服务的数量和质量、价款或者费用、履行期限和方式、支付形式、退换货方式、安全注意事项和风险警示、售后服务、民事责任等信息,采取安全保障措施确保交易安全可靠,并按照承诺提供商品或者服务。

值得关注的是,《办法》强调,网络商品经营者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应当保证商品或者服务的完整性,不得将商品或者服务不合理拆分出售,不得确定最低消费标准或者另行收取不合理的费用。

法云律师观点: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近日发布的《网络交易管理办法》将于今年3月15日起施行。

本律师从消费者维权措施细化,第三方平台及网络商品经营者的行为规范角度三方面解读本法。

第一,细化消费者维权措施。

1、明确消费者有权向网络商品经营者索要发票。

消费者有权向网络商品经营者所要发票等购货凭证或者服务单据的义务,网络商品经营者只有征得消费者同意才可向其出具电子化凭证,消费者可凭电子化的凭证或者服务单据向相关部门进行消费投诉。

2、明确规定无理由退货的时间、运费、及例外情况。

网络购物七天无理由退货指南

网络购物七天无理由退货指南

网络购物七天无理由退货指南在网络购物的时代,越来越多的人选择在网上购买商品,享受便捷的购物体验。

然而,由于无法亲自看到、摸到商品,有时候收到的商品与自己想象中的不符,或者出现其他问题,这时候就需要进行退货。

为了保护消费者的权益,我国实行了七天无理由退货政策。

接下来,我们就来了解一下网络购物七天无理由退货的相关指南。

首先,什么是七天无理由退货?七天无理由退货是指消费者在购买商品后的七天内,无需提供任何理由即可申请退货,商家必须无条件接受退货并退款。

这项政策的出台旨在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让消费者在网上购物时更加放心。

在进行七天无理由退货时,消费者需要注意以下几点:1. 七天无理由退货的时间计算是从收到商品的次日开始计算,到第七天的24:00止。

在这个时间范围内,消费者可以申请退货。

2. 退货商品必须保持原样,包括商品本身、配件、包装等,不能有人为损坏或影响二次销售的痕迹。

3. 消费者在退货时需要提供相关的购买凭证,如订单号、发票等,以便商家核实订单信息。

4. 部分商品不适用七天无理由退货政策,如定制商品、特殊商品等,消费者在购买前需要仔细阅读商品详情页面的退货说明。

5. 在申请退货时,消费者可以选择快递上门取件或者自行寄回商品,建议选择快递上门取件,更加方便快捷。

在实际操作中,消费者可以按照以下步骤进行七天无理由退货:1. 登录购物平台,找到已购买的商品订单。

2. 选择申请退货,并填写退货原因。

3. 等待商家审核通过后,选择退货方式。

4. 将商品按照商家要求进行包装,等待快递员上门取件或自行寄回商品。

5. 商家收到退货商品后,核实商品完好无损后将款项退还给消费者。

需要注意的是,虽然七天无理由退货政策保护了消费者的权益,但也需要消费者在退货时遵守相关规定,以免影响退货流程。

同时,消费者在购物时也要注意选择正规可靠的购物平台和商家,避免发生退货纠纷。

总的来说,网络购物七天无理由退货政策为消费者提供了更多的保障,让消费者在网上购物时更加放心。

网络交易管理办法

网络交易管理办法

网络交易管理办法<<网络交易管理办法>>全文消费者有权7日内退货第三节其他有关服务经营者的特别规定第三十五条为网络商品交易提供网络接入、服务器托管、虚拟空间租用、网站网页设计制作等服务的有关服务经营者,应当要求申请者提供经营资格证明和个人真实身份信息,签订服务合同,依法记录其上网信息。

申请者营业执照或者个人真实身份信息等信息记录备份保存时间自服务合同终止或者履行完毕之日起不少于两年。

第三十六条为网络商品交易提供信用评价服务的有关服务经营者,应当通过合法途径采集信用信息,坚持中立、公正、客观原则,不得任意调整用户的信用级别或者相关信息,不得将收集的信用信息用于任何非法用途。

第三十七条为网络商品交易提供宣传推广服务应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

通过博客、微博等网络社交载体提供宣传推广服务、评论商品或者服务并因此取得酬劳的,应当如实披露其性质,避免消费者产生误解。

第三十八条为网络商品交易提供网络接入、支付结算、物流、快递等服务的有关服务经营者,应当积极协助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查处网络商品交易相关违法行为,提供涉嫌违法经营的网络商品经营者的登记信息、联系方式、地址等相关数据资料,不得隐瞒真实情况。

第三章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监督管理第三十九条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监督管理由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

第四十条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建立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信用档案,记录日常监督检查结果、违法行为查处等情况。

根据信用档案的记录,对网络商品经营者、有关服务经营者实施信用分类监管。

第四十一条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违法行为由发生违法行为的经营者住所所在地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管辖。

对于其中通过第三方交易平台开展经营活动的经营者,其违法行为由第三方交易平台经营者住所所在地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管辖。

第三方交易平台经营者住所所在地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管辖异地违法行为人有困难的,可以将违法行为人的违法情况移交违法行为人所在地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

法律案例分析--“七天无理由退换货”不能滥用

法律案例分析--“七天无理由退换货”不能滥用

法律案例分析—“七天无理由退换货”不能滥用一、案例简介在2018年1月4日刘女士在电商平台上某店铺花费316元购买了2件衣服,在2018年1月10日刘女士申请“七天无理由退换货”,店铺收到退货后发现衣服已被清洗,拒绝了刘女士退货的申请并在平台上与刘女士沟通退货事宜。

刘女士承认衣服有过水,并继续申请平台介入,平台向刘女士退款208元,2018年7月3日店铺将刘女士起诉至法院。

二、裁判结果法院经审理认为,店铺提交的证据能够证明刘女士在其处购买了案涉商品,双方之间形成信息网络买卖合同关系。

该信息网络买卖合同关系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且形式和内容不违背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应为有效,双方均应依约履行义务。

刘女士在购买衣服清洗后予以退货,已影响商品的二次销售,并不符合双方约定的退货条件,刘女士仍强行退货,并收取平台退款208元,已构成违约。

店铺要求刘女士返还货款208元的请求于法有据,予以支持。

双方在网络信息合同中约定,若因违约方给守约方造成损失的,违约方需承担守约方的诉讼费、户籍调查费、材料制作费等费用。

综上,法院判决刘女士返还店铺货款208元,并赔偿店铺因本案产生的打印费损失90元、调档费400元。

三、法条链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当事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当避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

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五条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但下列商品除外:(一)消费者定作的;(二)鲜活易腐的;(三)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四)交付的报纸、期刊。

七天无理由退货是什么意思

七天无理由退货是什么意思

七天无理由退货是什么意思“七日无理由退货”是什么意思?所谓“七日无理由退货”,是指消费者在购买商品后,享有7天内的无条件退货的权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下简称《消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

因此网购时遇到商品质量问题,只要不影响二次销售就可以按照普通的买卖合同来执行。

《消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网络平台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性能等信息,应当真实、全面,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不得误导消费者或增加消费者不合理费用;不得对商品的性能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

也就是说七日无理由退货是指在网购时卖家必须在此时间进行退换货,如果不能满足商家7天无理由退货的条件无法退还商家所收购买定金和货款并可以申请法院对消费者提起诉讼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1、网购支付的时候要注意交易方式,尽量选择第三方支付平台。

选择第三方支付,不选择收款方为第三方支付。

不要随意填写支付密码,不要随意使用手机银行、支付宝等支付工具。

支付账号尽量选择正规第三方支付平台,并及时修改密码。

尽量不要接收和安装不明来源的邮件和软件。

如果要退款,一定要与网站或者用户取得联系并填写相关信息:姓名、联系方式、支付账号、退款金额等信息。

同时要保留聊天记录等录音和复印件,以备查询。

如果协商解决不了矛盾和纠纷,建议通过诉讼方式解决。

2、最好使用手机 APP付款。

现在,电商平台越来越重视用户体验。

对于“无理由退货”的相关规定,各电商平台都很重视。

但大部分商家认为“无理由退货”是一种承诺。

商家可能会采取与买家进行沟通交流的方式来规避责任,但是也有可能因为不想麻烦买家而选择采用其他方式来代替退货。

比如利用软件购买时,应该使用微信或者支付宝作为付款方式,避免产生交易纠纷。

对于快递送达时的运费,由于商家对货物没有毁损、缩水、丢失的责任,因此建议使用快递公司进行运输。

网购七天无理由退货的法律规定

网购七天无理由退货的法律规定

网购七天无理由退货的法律规定在当前数字化时代,网购已经成为人们购物的一种主要方式。

由于线上购物不能亲自试穿或试用商品,为了保护消费者的权益,许多国家都制定了相关的法律规定,其中最重要的就是七天无理由退货政策。

七天无理由退货政策是一项保护消费者权益的法律规定,旨在给消费者提供更多的选择和保障。

根据这一政策,消费者在收到商品后的七天内,可以无条件地退货并获得全额退款。

不需要提供任何理由,只需要保证商品的完好无损。

这项政策的实施,有效地增加了消费者对于线上购物的信任和便利性。

七天无理由退货政策的实施,实际上是一种消费者权益的保护措施。

根据该政策,消费者可以在购买后的一段时间内仔细考虑并决定是否保留商品。

如果消费者在这段时间内对商品不满意,甚至是因为不喜欢、尺码不合适或者不符合预期的原因,都可以选择退货。

这种选择权,有效地降低了消费者和线上商家之间的信息不对称,让消费者能够更自由地进行消费,并且避免了不必要的纠纷。

然而,七天无理由退货政策并不意味着消费者可以随意滥用。

根据该政策,退货商品必须是完好无损的,与购买时的状态一致。

如果消费者故意损坏商品或者产品的价值因退货而减少,商家有权拒绝退货或者只退还一部分款项。

此外,在某些特殊商品(如个性定制或卫生用品)方面,也可能会对退货政策作出一些限制。

因此,消费者在退货前应仔细阅读商家的退货政策,以确保自己能够享受到退货的权益。

七天无理由退货政策是消费者权益的一种法律保护,但实施过程中也需要公平对待商家。

有些商家可能会担心该政策会造成损失,毕竟运输、库存和退货处理等成本是无法避免的。

为了解决这个问题,一些国家也推出了一些相应的补偿措施,例如商家可以要求消费者承担一部分运费或者收取适当的退货手续费。

这些措施有助于平衡消费者和商家利益,保证双方在交易中都能得到合理的权益。

总之,七天无理由退货政策是一项重要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措施。

它给予消费者更多的选择和保障,使得网购成为更加信任和便利的消费方式。

2018国家公务员考试时政热点:“七天无理由退货”不能滥用

2018国家公务员考试时政热点:“七天无理由退货”不能滥用

2018国家公务员考试时政热点:“七天无理由退货”不能滥用时政热点是公职类考试的命题来源之一,不仅笔试会有相关的内容,面试中也会根据一些热门的新闻进行命题,在这里中公教育专家整理了一些近期时政热点相关的资料分享给各位考生,希望对各位的考试能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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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明承诺了,结果还是拒绝了我的‘换新’要求。

”90后小伙施先生在天猫的一家品牌家电商城购买了一台苹果手机,因为个人喜好的原因向商家提出换新要求。

然而,商家拒绝了他的要求,而且,南京市玄武区市场监管局网监分局也支持了商家拒绝退货的决定。

难道“七天无理由退货”不管用了?这家电商在商品销售页面已经标注了“七日无理由退换货”的字样,既然作出了承诺,又为什么拒绝消费者的退货要求?原来,小施在差不多半年的时间内,通过该电商平台网购了七次型号完全相同的苹果手机,其中有六次向网购平台提出了无理由退货的要求,剩下的一次则是申请无理由更换完全相同的苹果手机。

“前几次无理由退货,我们答应了,但是如此频繁的退换货申请已经对我们的经营产生了干扰。

”市场监管部门也认为,在本起纠纷中,小施不愿举证或是无法举证商品存在质量问题的情况下,选择利用“七日无理由退换货”规则避免自身举证责任,实际已导致自身行使权利的正当性发生变化。

况且,这位消费者连续七次购买了同一产品,均要求退换货,这显然不符合正常的合同交易逻辑。

投诉人任性解读和选择对自己有利的规则,已经涉嫌违背了诚实信用原则,也有违法律规定“七日无理由退货”制度的根本目的。

这样看来,小伙子对“七天无理由退货”的规定是有点误读了。

所谓“七天无理由退货”其实就是赋予消费者的“后悔权”。

但是这个“后悔权”不是可以无条件的、无限使用的,而是在法律的笼子里。

我们首先应该弄清楚法律赋予消费者这一“后悔权”的前提和初衷。

新消法第25条规定了网络购买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制度,这项制度应该说是针对网络购物的特点,为强化消费者权益保护而制定的。

网购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暂行办法

网购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暂行办法

网购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暂行办法
第一条为规范网络购物行为,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网络购物指从互联网上购买商品或服务的方式。

第三条消费者购买网络商品或服务后有权在订单生成7日内无理由进行退换货。

第四条消费者要求退换货的,应当经由网络零售商开具发票,并按照网络零售商的规定办理退换货手续。

第五条网络零售商在收到进行退换货的全部货品(除非经双方协商改变)后,应当核对收到的货品,并在确认货品存在完好、及时、完整、没有缺货、正品的情况下,在30个工作日内将款项和相关交易费用退还至消费者本人账户中。

第六条消费者退换货时,网络零售商有权不予接受以下情况:
(一)货品的毁损、磨损;
(二)消费者本人或其他第三方的原因造成的损坏;
(三)与网络零售商约定的购物特价实物或虚拟商品;
(四)消费者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退换货手续;
(五)由于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损坏等。

第七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自2024年8月1日起生效
第八条对本办法有疑义的,以其最新版本为准。

《网络交易管理办法》解读

《网络交易管理办法》解读

《网络交易管理办法》解读1.网络购物享受7天后悔权《办法》第十六条明确规定了网络购物中,除网上购物的消费者定制的、鲜活易腐的商品、拆封的音像数码商品以及交付的报纸、期刊外,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

此外,《办法》还规定,网络商品经营者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或者商业惯例向消费者出具发票等购物凭证或者服务单据。

由此,消费者在购物索要发票等购物凭证或服务单据时,网络商品经营者必须出具,在产生纠纷时,可作为消费投诉的依据。

2.严禁泄露消费者个人信息进入电子商务时代,网购信息泄露的现象屡见不鲜,对此《办法》里明确规定采集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三原则,收集、使用目的、方式和范围应当公开并经被收集者同意。

对于个人信息或者商业秘密等具有保密义务,不得任意披露。

此外,《办法》规定从事网络商品交易的自然人,应当通过第三方交易平台开展经营活动,并向第三方交易平台提交其姓名、地址、有效身份证明、有效联系方式等真实身份信息。

具备登记?注册条件的,依法办理工商登记。

3.管辖范围更广监管力度加大恶意给同行打差评、虚假交易、刷单是近年来伴随电子商务而产生一种新型不正当竞争行为,扰乱了网络市场的经营秩序,消费者也深受其害。

对此,《办法》针对网络市场中的不正当竞争等行为做出了明确规定:不得以虚构交易、删除不利评价等形式,为自己或他人提升商业信誉;以交易达成后违背事实的恶意评价损害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对于上述的相关行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正当竞争行为将进行警告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4.电子发票和凭证可作为投诉依据《办法》第十三条明确,网络商品经营者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或者商业惯例向消费者出具发票等购货凭证或者服务单据;征得消费者同意的,可以以电子化形式出具。

电子化的购货凭证或者服务单据,可以作为处理消费投诉的依据。

消费者索要发票等购货凭证或者服务单据的,网络商品经营者必须出具。

网购七天无理由退货的规定—《专家说法》

网购七天无理由退货的规定—《专家说法》

网购七天无理由退货的规定-—《专家说法》专家简介:擅长于济南交通事故法律业务,其主要研究方向为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伤残鉴定、保险理赔、调解诉讼、强制执行。

执业前曾在国家司法机关工作,凭借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丰富的司法经验,长期、专业代理交通事故案件和其他民事诉讼。

秉承“黑白明辨交通维权”的执业理念,和“为权利而斗争”的法律信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努力践行“永不让信仰法律的公民失望”!办案过程中,擅长把握全局,从受害者、肇事方、保险公司三方不同的角色定位出发,换位思考具体案件,使三方利益在案件办理过程中形成较为理性的和谐。

导读:日前,国家工商总局在其官方网站上发布了将于3月15日起施行的《网络交易管理办法》。

办法规定,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7日内无理由退货。

这个肯定引起热议。

那么究竟网购七天无理由退货怎样规定呢?下面由找法网本期特邀嘉宾罗祥虎律师为大家解答。

网购商品退货“完好无损”怎样界定标准呢?首先,需要普法的是:我国的《民法通则》明确规定了七大原则,即“平等原则,自愿原则,公平原则,诚实信用原则,守法原则,公序良俗原则,禁止权利滥用原则”。

对于“完好无损”的界定,笔者认为,最重要的是“公平原则”,因为“完好无损”商家的再次销售成本就会比较小,才会愿意消费者退货,否则,超过一定的成本,商家就会千方百计的拒绝退货。

消费者和商家的纠纷就会增多,法律有变成一纸空文的可能,法律的尊严和严肃性就难以得到保障。

其次,相关主管部门的表态值得我们参考。

具体如下,中国消费者协会秘书长姜天波:“我们把这个标签剪了,把包装拆了,算不算商品完好?我们消协的态度是很明确的,我们认为,只要商品没有得到损害可以继续销售,就是商品完好。

至于说你把塑料布拆了,把标签剪了,完全不影响商品销售就是商品完好。

我们呼吁立法机关和行政执法机关,都把这个情形界定为商品完好。

”那么,从立法者的角度,又是如何理解“完好”这一表述的界定呢?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我国的大部分法律都是这个部门组织起草滴!)民法室主任贾东明表示:“商品完好指的是商品本身完好无损。

网络购买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暂行办法

网络购买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暂行办法

网络购买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暂行办法2017年月日国家工商行管理总局令第0号公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消费者权益保七日无理由退货规定的实施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电子商务健康根据消费者权益保等相关法律、行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通过网络购买商品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依照消费者权益保第二十五条规定退货的,适用本办法第三条网络商品销售者应当依法履行七日无理由退货义务。

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应当引导和督促平台上的网络商品销售者履行七日无理由退货义务,进行监督检查并提供技术保障第四条消费者行使七日无理由退货权利和网络商品销售者履行七日无理由退货义务都应当遵循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遵守商业道德。

第五条鼓励网络商品销售者作出比本办法更有利于消费者的无理由退货第二章不适用退货的商品范围和商品完好标准第六条下列商品不适用七日无理由退货规定:一)消费者定作的商品二)鲜活易腐的商品;(三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四)交付的、期刊。

第七条下列性质的商品经消费者在购买时确认可以不适用七日无理由退货规定:一拆封后易影响人身安全或者生命健康的商品或者拆封后易导致商品品质发生改变的商品;二一经激活或者试用后价值贬损较大的商品;(三销售时已明示的临近保质期的商品、有瑕疵的商品。

第八条消费者退回的商品应当完好。

商品能够保持原有品质、功能,商品本身、配件、商标标识齐全的,视为商品完好。

消费者基于查验需要而打开商品包装,或者为确认商品的品质、功能而进行合理的调试不影响商品的完好。

第九条对超出查验和确认商品品质、功能需要而使用商品,导致商品价值贬损较大的,视为商品不完好。

具体判定标准如下:(一)食品(含保健食品、化妆品、医疗器械、计生用品:必要的一次性密封包装被损坏;(二)电子电器类:进行未经授权的维修、改动,破坏、涂改强制性产品认证标志、指示标贴、机器序列号等,有难以恢复原状的外观类使用痕迹或者产生激活、授权信息、不合理的个人使用数据留存等数据类使用痕迹;(三服装、鞋帽、箱包、玩具、家纺、家居类商标标识被摘、标识被剪,商品受污、受损。

网络购买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暂行办法

网络购买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暂行办法

网络购买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暂行办法第二条:网络购买商品指的是消费者通过网络平台进行购买行为,包括但不限于购买电子设备、衣物、食品等。

第三条:网络购买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是指自消费者收到商品起七日内,可以无需提供任何理由,向卖家申请退货的权利。

第四条:消费者享有无理由退货的权利,但必须保证退货商品处于未经使用、破损和影响二次销售等影响商品价值及外观的情况。

第五条:卖家应当保证所售商品的质量,并提供真实、完整、准确的商品信息。

对于虚假宣传、质量问题等导致的退货,卖家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六条:卖家应当提供便捷的退货渠道,能够为消费者提供退货的运输方式、地址等必要信息,以便消费者顺利退货。

第八条:退货时,消费者应当在退货包裹中包括退货商品、发票、保修单等相关文件,并要求卖家提供签收回执,以确保双方都能获得相关凭证。

第九条:卖家在收到退货商品后,应及时对商品进行检验,并在三个工作日内处理退货事宜。

若不符合退货标准,卖家应当向消费者解释明确原因。

第十条:卖家应当在收到退货商品后的七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消费者支付的货款,并承担返还退货商品的相关运输费用。

第十一条:对于消费者退货的商品,卖家应当按照商品的实际价值进行评估,并在退款时将相应金额退还给消费者。

第十二条:对于违反本办法的卖家,相关监管部门有权对其进行罚款、暂停业务等处罚,情节严重的将依照相关法规进行严惩。

第十三条:消费者在享受七日无理由退货权利时,应当自觉遵守商品的使用规定,不得利用该权利进行违规使用等行为。

第十四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并在一定时间后进行评估修订,以更好地保护消费者的权益。

以上为网络购买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暂行办法草案的主要内容,旨在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规范网络购物市场,为消费者提供更加便捷、安全的购物环境。

希望能够得到相关部门的关注和支持,尽快落地实施,为广大消费者创造更好的购物体验。

网络购买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暂行办法

网络购买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暂行办法
《办法》规定,下列性质的商品经消费者在购买时确认,可以不适用七日无理由退货规定:一是拆封后易影 响人身安全或者生命健康的商品,或者拆封后易导致商品品质发生改变的商品;二是一经激活或者试用后价值贬 损较大的商品;三是销售时已明示的临近保质期的商品、有瑕疵的商品。
《办法》提出,消费者退回的商品应当完好。商品能够保持原有品质、功能,商品本身、配件、商标标识齐 全的,视为商品完好。消费者基于查验需要而打开商品包装,或者为确认商品的品质、功能而进行合理的调试不 影响商品的完好。
内容解读
2017年1月6日,工商总局印发《络购买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暂行办法 》。《办法》明确了不适用退货的商 品范围和商品完好标准以及相关退货程序,并对络商品销售者违反本办法规定,作出了明确的处罚细则。办法自 2017年3月15日起施行。
《办法》明确,消费者定作的商品、鲜活易腐的商品、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 数字化商品、交付的报纸、期刊等商品不适用七日无理由退货规定。
:请问《办法》的起草背景是什么?
杨红灿:近几年,以“互联+”为主要内容的电子商务发展迅猛,带给广大消费者更多的便利和实惠,络消费 环境持续向好。同时,络消费环境与广大消费者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需要健全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进一步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2014年开始实施的新《消法》针对以络购物等新型消费方式,设立了七日无理由退货制度,加大消费者权益 保护力度。由于该制度规定较为原则,在实施过程中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如:对商品性质不宜退货的适用 范围存在不同理解,交易过程中部分经营者没有对不适用无理由退货的商品进行明确标注,没有“一对一”确认; 对商品完好标准的界定存在争议,部分经营者因消费者拆开外包装查验商品而拒绝无理由退货,甚至要求包装必 须完整、商品不得拆封试用;对于退货的程序、环节没有详细规定,容易导致发生消费纠纷等。对此,社会各界 要求对七日无理由退货制度进行细化。2015年,《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电子商务加快培育经济新动力的意见》 (国发〔2015〕24号)明确提出由工商总局负责研究制定七日无理由退货实施细则。

“七天无理由退货”,“无理由”等于“无条件”吗

“七天无理由退货”,“无理由”等于“无条件”吗

“七天无理由退货”,“无理由”等于“无条件”吗“七天无理由退货”是消费者在购买商品后的一种权利保障。

消费者在购买商品后的七天内可以无条件地要求退货。

这个规定可以被称之为消费者的“退货返利权”。

“无理由”是指,在七天内,消费者不需要任何理由就可以要求退货。

这个规定实际上是在保障消费者的利益,消费者可以在不满意商品的情况下,不受到任何限制地要求退货。

然而,“无理由”不等于“无条件”。

消费者在要求退货时,必须符合一定的规定。

首先商品必须是符合销售标准的,也就是说必须是在正规的商店购买的商品,不能是私人交易。

其次,在消费者购买商品时要保留好发票、购买凭证等证明资料。

最后,在七天内的退货,消费者必须保证商品是未经使用的。

“七天无理由退货”作为一种消费者权利保障,可以有效地减少消费者在消费过程中的风险,并且可以提高消费者的满意度。

首先,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时,往往需要考虑很多因素,比如商品的价格、质量、品牌、使用等情况。

而这些因素在购买前是难以完全了解的。

如果商品未发生质量问题,但是消费者不满意,那么就可以通过七天无理由退货来解决这个问题。

这样一来,就可以让消费者在消费时放心和安心。

其次,七天无理由退货可以提高消费者的满意度。

当消费者购买了商品,但是发现不符合自己的需要时,就会对商品感到失望,甚至会使消费者失去对商家的信任。

如果商家能够给予七天无理由退换货政策的支持,那么就可以有效地减少消费者的不满情绪,提高消费者对商家的认可度,增加重复消费。

总结来说,七天无理由退货是一项可以保障消费者权益的法规,虽然“无理由”不等于“无条件”,但是在规定的范围内,消费者可以自由地要求退货,从而降低了消费者的购买风险,提高了消费者的满意度。

因此,商家应该积极地支持和实行这个政策,让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时能够更加放心和满意。

七天无理由退货作为一项基本消费权利,在支撑着消费者的权益,提高了市场的透明度和公开度。

对于商家来说,这个政策使他们必须要以更加稳健的方式经营,同时保证商品的质量和售后服务的质量。

《网络购买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暂行办法》解读

《网络购买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暂行办法》解读

《网络购买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暂行办法》解读根据该办法,对于在网络上购买的商品,在收到商品后的七个工作日内,消费者可以无理由退货,同时要求卖家承担退货所产生的邮费。

这一政策使得消费者在网络购物中享有更多的保护,可以在实际使用、试用商品后,如果不满意或改变主意,选择无理由退货。

首先,该办法明确了退货条件和程序。

消费者只需要在收到商品后的七个工作日内向卖家提出退货申请,并将商品原装完好的返还给卖家即可。

卖家在收到退货后必须及时退还商品价格,并承担退货所产生的邮费。

这一过程使得退货变得简便快捷,消费者无需担心退货流程的复杂性和可能产生的额外费用。

其次,该办法对退货行为做出了明确的规定。

消费者在退货时,应当保证商品原装完好,不影响二次销售。

如果商品原包装损坏,附件缺失,或者经使用损坏,销售者有权据此扣除相应费用。

这一规定保护了卖家的合法权益,避免了消费者滥用退货政策的现象的出现。

此外,办法还规定了一些特殊情况下的退货方式。

对于食品、鲜花、报纸、期刊等易腐物品,消费者在收到商品后不能要求退货。

而对于个人定制的商品、封贴损毁的音像制品等,在实用或维护合理健康安全等方面出现问题的情况下,消费者也有权无理由退货。

总的来说,网络购买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暂行办法为消费者在网络购物中提供了更多的保护和选择机会,使其更加有信心地进行购物,并在商品不符合预期或者改变主意的情况下可以无条件退货。

同时,该办法也对消费者滥用退货政策做出了限制和约束,保护了卖家的合法权益。

这一政策的实施,为网络购物行业的良性发展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提供了有力保障。

网购商品新规生效:7日无理由退货

网购商品新规生效:7日无理由退货

⽹购商品新规⽣效:7⽇⽆理由退货⽹购商品新规已经开始正式实施,⼀直困扰我们的很多问题也已经算是得以解决,以后在进⾏⽹上购物时,维权也有了新的法律依据,不再会出现以上的鞋带情况,具体情况,接下来由店铺⼩编为你述说。

⽹购商品新规⽣效:7⽇⽆理由退货商品完好标准进⼀步细化和完善从国家⼯商总局获悉,《⽹络购买商品七⽇⽆理由退货暂⾏办法》昨⽇正式施⾏,《暂⾏办法》细化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七⽇内⽆理由退货”制度中不适⽤商品。

今年1⽉6⽇,国家⼯商总局公布了《⽹络购买商品七⽇⽆理由退货暂⾏办法》,旨在落实《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七⽇⽆理由退货规定,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电⼦商务健康发展。

这⼀办法3⽉15⽇正式⽣效。

根据规定,⽹络商品销售者应当依法履⾏七⽇⽆理由退货义务。

⽹络交易平台提供者应当引导和督促平台上的⽹络商品销售者履⾏七⽇⽆理由退货义务,进⾏监督检查,并提供技术保障。

值得关注的是,《暂⾏办法》以特别规定的⽅式明确,⽹络商品销售者应当在商品销售必经流程中设置显著的确认程序,供消费者对单次购买⾏为进⾏确认。

如⽆确认,⽹络商品销售者不得拒绝七⽇⽆理由退货。

同时,应当采取技术⼿段或者其他措施,对于不适⽤七⽇⽆理由退货的商品进⾏明确标注。

《暂⾏办法》扩⼤了不适⽤⽆理由退货的商品范围。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四类商品不适⽤⽆理由退货,即:消费者定做的商品;鲜活易腐的商品;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像制品以及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交付的报纸或者期刊。

《暂⾏办法》在综合考虑保护消费者权益和保障企业正常经营的情况下,补充了三类经消费者在购买时确认可以不适⽤七⽇⽆理由退货的商品,即:拆封后易影响⼈⾝安全或者⽣命健康的商品,或者拆封后易导致商品品质发⽣改变的商品;⼀经激活或者试⽤后价值贬损较⼤的商品;销售时已明⽰的临近保质期的商品、有瑕疵的商品。

办法还规定了商品完好标准、退货程序、相应法律责任等。

七类商品不适⽤七⽇⽆理由退货《⽹络购买商品七⽇⽆理由退货暂⾏办法》补充:拆封后易影响⼈⾝安全或者⽣命健康、或者易导致商品品质发⽣改变的商品⼀经激活或者试⽤后价值贬损较⼤的商品销售时已明⽰的临近保质期、或者有瑕疵的商品。

网络购物七日无理由退货指南

网络购物七日无理由退货指南

网络购物七日无理由退货指南随着互联网的普及和发展,网络购物已经成为人们日常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在网上购物的过程中,有时候我们会因为商品与实际不符、尺码不合适或者其他原因而需要退货。

为了保护消费者的权益,我国实行了七日无理由退货政策。

本文将为大家介绍网络购物七日无理由退货的相关指南,帮助大家更好地了解和使用这一政策。

一、何为七日无理由退货七日无理由退货是指消费者在购买商品后的七日内,无需提供任何理由即可申请退货的权利。

这一政策的出台旨在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让消费者在网上购物时更加放心。

消费者在符合一定条件下,可以在七日内无理由退货,获得全额退款或者换货服务。

二、七日无理由退货的条件1. 商品应保持原样。

消费者在退货时应确保商品未经使用,商品及其包装应保持原样,不影响二次销售。

2. 七日内退货。

消费者在购买商品后的七日内提出退货申请,超过七日则无法享受七日无理由退货的权利。

3. 保留购物凭证。

消费者在退货时应提供购物凭证,如发票、订单号等,以便商家核实购买信息。

4. 特殊商品除外。

一些特殊商品,如定制品、食品等可能不适用七日无理由退货政策,消费者在购买前应仔细阅读商品详情。

三、如何申请七日无理由退货1. 联系商家。

消费者在决定退货时,应首先联系商家客服或者在网站上提交退货申请,说明退货原因并提供相关信息。

2. 填写退货单。

商家会要求消费者填写退货单,包括订单号、退货原因等信息,消费者应如实填写。

3. 寄回商品。

商家确认退货申请后,消费者需将商品寄回商家指定的地址,邮费一般由消费者承担。

4. 审核退货。

商家收到退回商品后会进行审核,确认商品符合退货条件后会给予退款或者换货。

四、注意事项1. 注意保留商品包装。

在退货过程中,消费者应保留商品的包装盒、袋等,以免影响退货流程。

2. 注意退货时效。

消费者在七日内提出退货申请后,应尽快将商品寄回,以免超过退货时限。

3. 注意退款方式。

退货成功后,消费者应留意退款方式,确保退款金额准确到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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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3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出台《网络交易管理办法》,《办法》里对于店铺实名制、消费者七日内退货、禁止刷评价,以虚构交易提升商业信誉等都做了具体的规范。

《办法》将于今年3月15日与去年10月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新修订消保法同步实施,是对新消法的补充和细化。

淘宝网力保消费者权益
作为中国最大的电子商务平台,淘宝网对此表示,为确保更好的保障消费者购物权益,展现淘宝卖家优质的服务能力,包括天猫、淘宝在内的淘系交易平台此前已经就上述管理条例做出相应的规定和具体执行。

今年1月,淘宝网发布公告,将执行已达6年的7天无理由退换货服务升级为退货承诺交易约定,卖家最长可设置15天退货,进一步提高消保级别。

淘宝网工作人员表示,包括七天无理由退换货各种消保措施,其实早已在淘宝、天猫实行了很长时间,例如假一赔三、品质承诺、发货时间等,消费者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需求有多种选择。

淘宝网希望通过各种尝试,来促进这个网络最大零售市场的良性发展。

年后,淘宝网再度发布公告升级淘宝卖家身份认证,同时对《淘宝规则》中认证内容进行补充:市场管理情形中新增淘宝认证部分,同时在创建店铺条件中补充淘宝身份认证要求。

另外,淘宝网从2月21日起发布开店认证优化项目,对于新用户,在认证时均需要填写联系地址及手机(手机需要短信验证)采取多种手段对用户身份真实性进行核实,包括针对实际情况要就补充资料或进行电话核实。

对于消费者关心的隐私和信息保护,淘宝网工作人员解释,淘宝网在用户数据的产生和存储上都做了细致、严格的规定,并有相关隐私政策、规则及其有内部制度确保其正常运转。

同时,淘宝网充分考虑到对消费者隐私的保护,采取了很多技术手段,比如创建数据时必须进行安全级别界定;对敏感数据也制定了不同等级保护措施。

无理由并非无条件
就《网络交易管理办法》的出台,记者采访了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吴景明教授,他告诉记者,对于新消法,无论是从事网络交易的商家还是在网上购物的消费者,都要有一个正确的理解和认识,才能良性地促进我国网购和电子商务的健康、快速发展。

吴景明教授参加了新消法的立法过程,他认为,由于此次法律修订涉及非现场购物(包括网络购物、电视购物、电话购物等在内)这个全新的领域,出于立法公平性的原则,在条款制定上也表现出相当的谨慎态度。

他以七日无理由退货举例,对于商品做了严格的界限,无理由并非无条件,条款限定了退货商品的范围和种类:消费者定作的、鲜活易腐的、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交付的报纸、期刊等数类商品不能退货。

退货商品要看性质和交易时双方的约定,例如内衣裤之类的贴身衣物等商品也不适用于退货。

除此之外,还有兜底条款,比如商品必须在保持完好的情况下才能退货。

对于卖家所关注的退货邮费问题,吴景明指出,在卖家没有过错的情况下,往返邮费都应该由消费者承担,这也是为了避免消费者滥用权利。

《办法》直指网络购物引发争议
即将执行的《网络交易管理办法》让很多网络商户大呼不公平,为什么很多线下实体店都做不到无理由退货,而要求网络卖家来履行这个承诺?如果要对网络购物实施如何严格的规定,那么对线下实体店是不是也应该一视同仁?
淘宝店主谢女士认为,她特别担心有消费者会因为管理办法的出台而陷入盲目的选择,觉得“反正能退货,先买来试一试”,买件衣服穿几天再退,这对商家是很不公平的。

而淘宝卖家jiaen9999说,有恶意消费者退回来的货根本不是自己店的商品,而卖家却要深陷不执行七天无理由退货的尴尬中而委曲受罚,这样的情况谁来管。

全国人大常委会常务委员许为钢曾表示,七日之内,不谈理由,只要想退货就可以退货,这样不太合适。

虽然充分体现了对消费者权益的保护,但是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的经营者
和消费者是在自愿、平等、诚信的基础上进行交易活动,有所抵触。

中国法学会会员王智对记者说,线上线下商品同条件容许消费者有一定的“后悔期”出发点是好的,但现实中一些线下实体店商品交易,都面临“七天无理由退货”难,更何况网店。

网络购物成百姓生活重要方式
近年来,中国老百姓上网购物的习惯逐渐形成,随着无线宽带和智能手机的普及,越来越多的人加入到网络购物的队伍中来。

根据麦肯锡去年做的一份《中国网络零售革命》报告显示,2020年中国网购规模预估将达到25000至40000亿元,据保守估计其规模将是2011年的3.5倍。

与此同时,智能手机使得三四线城市和农村的用户跨越了之前固网宽带时代的局限,直接进入到移动购物时代,释放了购买力,也在进一步扩大网购用户基数。

以支付宝钱包数据为例,2014年春节期间支付宝手机支付超1亿多笔,手机支付占所有支付宝支付的比例高达52%,7天内,5000多万支付宝用户足不出户,通过手机完成购物、生活缴费等方方面面的行为。

淘宝网总裁张宇(语嫣)表示,网络购物市场越来越发达,对现有法律和电子商务平台管理能力的挑战也就越来越大。

对于全国人大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及国家工商总局出台《网络交易管理办法》,淘宝网表示欢迎。

正是由于法律的完善,才能进一步确保网络购物市场的诚信和健康发展。

需要指出的是,实施了网络购物7天无理由退货的措施后,网购这种形式将会更加便捷可靠,而消费者也会对网购建立起更强的信任感,由此推断,网络购物将迎来更宽阔前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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