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离婚后的虚拟探望制度及其启示
美国探视权制度的法律特征
美国探视权制度的法律特征作者:孙新丽刘联恒孙新颖来源:《新西部下半月》2008年第04期【摘要】探视权制度的设立正是为了考虑到儿童心理和情感的需求,使其虽然身处破裂家庭中,但仍然能够享有家庭成员的关爱,所以,各国法律在决定探视权首要考虑的就是探视是否能给与儿童幸福和安全。
美国在《1989年儿童法》中对于这一点考虑的比较周全,而且操作性较强,对我国探视权制度的改革有重要的借鉴意义。
【关键词】探视权;探视令;子女幸福原则在过去十年,美国家庭法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其中,最主要的当属1991年10月生效实施的1989年儿童法案,将对儿童的保护引入一个新的体制,也使得儿童的探视权法律制度发展更完善。
综合美国家庭法中有关探视权制度的法律规定,笔者认为美国探视权制度主要具有以下几个法律特征:一、探视权权利主体的范围具有广泛性美国探视权制度规定的权利主体的范围非常广泛,根据《儿童法案》的规定,有权申请探视权的主体包括:1、子女。
子女可以申请探视令。
《儿童法》第8条第1款对探视令定义为:“要求与或将与子女同居者允许子女探访指令指定人或与其暂住,或者允许儿童与其它方式相互联系的指令。
”[1]由此可以看出,美国的探视令是要求父母允许子女联系指令指定人所制作的法律文书,即“是子女而非父母拥有接近权”。
[2]2、父母。
根据《儿童法》第10条第4款规定,“父母(无论有无父母责任)、监护人和持有有关儿童的居住令的同居人”可以申请探视令,享有探视权。
父母的探视权被认为是没有监护权父母自然享有的权利之一,只有在法律规定的特殊情况下才可能被剥夺。
美国的各州对父母的探视权都做出了明确的规定。
具体来说,应包括儿童的亲生父母、养父母,甚至“在G v.F (探视和共同居住:申请许可)[1998]2 FLR 799中,申请探视的许可被授予了女子同性恋夫妇”[3],但如果儿童是地方当局收养的,地方当局不能申请探视令。
3、祖父母。
对于祖父母的探视权,正如美国豪利斯法官所认为的,“虽然祖父母在子女生活中扮演着十分重要的角色,特别是对年幼的子女,但他们应该意识到自己是祖父母而非父母”[4],所以,对于祖父母的探视权美国家庭法虽然允许,但却附加了严格条件,一方面祖(外)父母必须出示他们的探视是有利于孙子女最大利益的证据,另一方面他们的探视以不能过于频繁为限度。
离婚后孩子的探视权有何规定
离婚后孩⼦的探视权有何规定夫妻离婚后,不与⼦⼥共同⽣活的⼀⽅,有权探视⼦⼥,另⼀⽅不得阻⽌,应当予以配合。
探视权属于法定权利,具有法律依据,那么,关于离婚后孩⼦的探视权的规定是怎样的呢?今天,店铺⼩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答疑解惑,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离婚后孩⼦的探视权有何规定“探视权”是指离婚后不直接抚养⼦⼥的⽗亲或母亲依法享有的探视⼦⼥的权利。
世界上很多国家民法中都有探视权的法律规定。
我国2001年4⽉28⽇修改并颁布实施的《民法典》第⼀千零⼋⼗六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的⼀⽅有探视⼦⼥的权利,另⼀⽅有协助的义务。
⾏使探视权利的⽅式、时间由当事⼈协商,协商不成时,由⼈民法院判决。
⼀⽅探视⼦⼥,若危及⼦⼥⾝⼼健康的,经⼈民法院判决可以终⽌探视权。
”探视具有交流、沟通意义和⼈情味。
离婚后,不与⼦⼥同居住的⽗亲或母亲,既有权利⼜有义务看望⼦⼥,⼦⼥也有与不同居住的⽗亲或母亲交流的渴望。
通过探视权的⾏使,⼦⼥与探视的⽗亲或母亲之间能够进⾏思想上的沟通和交流,使⼦⼥获得平时单亲抚养下所缺少的另⼀⽅的关爱,促进⼦⼥⾝⼼的健康发展。
同时使前去探视的⼀⽅增加与不由其直接抚养的⼦⼥之间的感情,形成对⼦⼥未来发展的关⼼,从⽽更加主动、⾃觉地履⾏对⼦⼥的抚养义务。
因此探视权不仅是⽗母的权利,也是⼦⼥的权利。
探望权构成要件:1、⽗母离婚后,⼦⼥由⼀⽅直接抚养;2、权利主体为未直接抚养⼦⼥的⽗母⼀⽅。
注:关于第三⼈的探望问题早在《民法典》的修改过程中,就有⼈主张第三⼈探望权的问题。
其主要理由是:(1)当前的家庭⽣活中,隔代亲是普遍现象,祖⽗母、外祖⽗母与孙⼦⼥、外孙⼦⼥之间往往具有深厚的感情。
据不完全调查,在农村有70%-80%的学龄前⼉童⽩天由祖⽗母照看;在城镇,⼤约50%的学龄前⼉童、低年龄⼩学⽣主要由祖⽗母负责接送上幼⼉园、⼩学。
(2)允许夫妻离婚后祖⽗母、外祖⽗母探望孙⼦⼥、外孙⼦⼥有利于孙⼦⼥、外孙⼦⼥的⾝⼼健康。
离婚也会传染 身边人当心被传染
——文章来源网,仅供分享学习参考 1 离婚也会传染 身边人当心被传染
近朱者赤,近墨者黑,婚姻关系也是如此。
据英国《每日邮报》近日报道,美国一项长达62年的调查发现,离婚也会“传染”。
美国罗得岛布朗大学的罗丝·麦克德莫特博士带领研究人员自1948年起,访问了麻省弗雷明汉镇逾1.2万名男女,发现受访夫妻看到朋友离婚后,通常会放下传统成见,重新检查自己和伴侣的关系,不少人最后也离婚了。
麦克德莫特博士指出,朋友离婚产生的骨牌效应,就像疾病一样“传染”给家人、朋友和同事,连朋友的朋友也容易“中招”。
她建议已婚夫妇小心择友,结识离婚者越多,可能对个人婚姻越不利。
民事诉讼法常识:美国离婚调解制度.doc
民事诉讼法常识:美国离婚调解制度在美国,调解正日益成为解决各种离婚纠纷的重要手段,它涉及金钱、财产、孩子监护等诸方面。
人们可以通过法院系统或法院外的调解系统进行调解,有合格证的离婚调解员也越来越多。
法院里的调解制度1990年美国结婚人数为2400000个,离婚人数达1700000个,与五年前的情况相同。
仅在纽约市,一个家庭事务法官每天要决定80个家庭的命运!其中调解解决所占的比例有上升的趋势。
近年来,越来越多的夫妻倾向于调解离婚。
在美国,半数以上的州法院有调解程序,他们的努力,为婚姻破裂的双方提供了一个非对抗性解决矛盾的场所。
有些法院还采用委托调解,尤其是涉及孩子监护的纠纷,至少半数以上的州对离婚中的抚养问题进行调解。
从1981年起,加利福尼亚州规定孩子的监护、探视问题必须进行调解,俄勒冈州法院规定对抚养问题均要调解,马萨诸塞州法院则要求提交缓刑署下设的家庭事务部调解,但同时规定:法院不得强迫当事人进行调解。
1985年,马萨诸塞州议会作出调解保密的规定,使这类调解更趋于完善。
佛罗里达州法律规定,法官应当将全部或部分涉及监护、探视或其他父母责任的纠纷提交调解,如果法院认为有罕见的家庭虐待,并不利于调解解决的,则不予调解。
在佛罗里达州的20个巡回法院中,有的设专职调解员,有的则没有,而是利用庭外调解员来进行调解。
克洛韦尔是第六巡回法院的唯一正式调解员,虽然法院可调解任何纠纷,但她只处理涉及未成年人的案件。
克洛韦尔的作法与他人不同,她从不向法官提建议,如果她调解成功了,她就给法院一份双方已签署的协议,如果不成功,则将案件交回法院。
克洛韦尔告诉当事人,调解是当事人自己决定的一次机会。
通常,在克洛韦尔处理的案件中,当事人由于经济原因都没有代理人,但是当事人也可以要求克洛韦尔将协议交给律师审查。
克洛韦尔称:起初,对法院依职权调解家庭事务,该州的律师有许多阻力,但现在已经大大减少了。
对离婚调解,克洛韦尔相信,调解能更大程度地帮助未成年孩子,而且能使当事人离婚后仍保持某种和谐的关系,不仅如此,调解对当事人自我解决问题的能力也提出了较高要求,因为那些有未成年人孩子的当事人在离婚后,甚至十五、六年里都面临着孩子成长的问题。
罗诉韦德案的一些事实
罗诉韦德案的一些事实//隐私权1、罗诉韦德案保障妇女堕胎权的宪法依据是“隐私权”,即1970s的最高法院认为,女性对于怀孕之后的处理属于其自我隐私的一部分,可以不被外界干涉而拥有相应的自由。
且将堕胎权列为“基本权利”,对此适用最高级别的审查。
2、在美国宪法中确实从未明文规定过“隐私权”的存在,这是一个事实,基于隐私权的判决都来自对宪法原则的再次解读。
所以罗案建立在隐私权基础上的宪法保障“堕胎权”,留下了比较的隐患。
3、另一个事实是,美国宪法由于其立宪时代的局限性(比如初代宪法所包涵的公民仅包括白人男性),所以对宪法的解释,本身就在随着时代的变化而迭代。
这一论点在美国历史上多个著名的判例中被不同大法官提到过。
隐私权虽然从来没有被宪法铭文规定过,但由于宪法修正案中一系列对于“自由”的保障,均反映出这样的一个原则:人们有一块可以不被他人干涉的地方。
也即,“The makers of the Constitution conferred the most comprehensive of rights and the right most valued by all civilized men—the right to be let alone.”(Justice Louis D. Brandeis)//PRO- LIFE4、反对派的核心论点在于:谋杀不属于隐私权。
不干涉邻居家里发生的事情,和邻居在家里谋杀他人,是两件不同的事情。
所以事实上关于堕胎权的争论是,堕胎是否属于谋杀,也即,胎儿是否构成一个“人”?5、罗诉韦德案对此没有给出答案,事实上今天这也不是一个有答案的问题,所以历史上关于这个堕胎权的争议,都围绕胎儿的人权展开:胎儿是否拥有人权,或者说,胎儿是从哪一刻开始成为“人”的?6、罗案对此的模糊化处理方式为分三段,且在三个阶段里,都对堕胎权有严格的保护。
「在头三个月里,各地政府不能对堕胎进行任何监管,但女性如需堕胎,必须由有执照的医生进行;在第二个三个月里,各地政府可以对堕胎进行监管,但目的只能是保护孕妇的健康而非保护胎儿的生命。
美国的离婚问题
契约婚姻法促使夫妇选择是否希望公约结婚。谁做那些自愿放弃“快速和肮脏的”无过失离婚,公开在法律上承认,他们作出了(或在升级的情况下,取得了)一生的相互承诺-承诺,可以肯定,如果有必要仍可以破坏,但不容易也不匆忙。在许多方面,或者说在我们看来,婚姻契约只是增加了婚姻承诺的一项条款,申明,“...我们真的会这么做!”什么异议也可能会帮助夫妇认真对待他们的婚姻,如果确实是他们的自由选择,或可能有助于保持未来几年的婚姻呢?
这个想法,结婚和离婚的事情是不属于政府业务,在几乎所有的社会小组都达成了惊人的共识。由于宗教的起源和契约婚姻的象征意义,很多人担心,新法律违反了政教分离的原则。当然,现实是联邦,州和地方政府要求人们获得许可证并并进行血液测试,授予权力来执行婚姻,并决定谁能结婚谁又不能,确定最低婚龄,达到婚龄的人可以在未经父母同意的情况下结婚,设置离婚等待期,离婚的指定条件,包括对他们的共同财产分配,子女监护权奖,寄养,离婚夫妇子女纠纷作出裁决,确定适当的性伴侣和性的行为,否则想更好或更坏的办法来规范几乎与他人有亲密关系的各个方面。政府没有这样做的?
隐性采访经典案例
隐性采访经典案例隐性采访是一种不经意的、不被访者察觉的采访方式,通过这种方式可以更真实地了解被采访者的真实想法和情感。
下面将介绍几个经典的隐性采访案例,希望对大家有所启发。
第一个案例是美国记者Nellie Bly在19世纪末进行的隐性采访。
她为了揭露精神病院内部的真实情况,故意装作精神病患者被送进了一家精神病院。
在那里,她亲眼目睹了患者受到的虐待和不人道的待遇,最终她的报道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促使相关法律的改革。
这个案例展示了隐性采访的力量,通过这种方式可以揭露一些不为人知的真相,引起社会的关注和改变。
第二个案例是著名记者杨澜进行的一次隐性采访。
她在一次采访中,假装接待了一位不知情的政府官员,通过对话中的细节和信息,她成功地了解到了一些政府内部的秘密和真实想法。
这个案例展示了隐性采访的技巧和重要性,通过这种方式可以获取到一些平时难以得知的信息和内幕。
第三个案例是一位社会学家在进行研究时进行的隐性采访。
他在一家公司实习期间,通过和员工的日常交流和观察,了解到了公司内部的管理问题和员工的真实感受。
这个案例展示了隐性采访在学术研究中的应用,通过这种方式可以更深入地了解到被研究对象的真实情况和想法。
通过以上几个案例的介绍,我们可以看到隐性采访在揭露真相、获取内部信息、深入研究等方面的重要作用。
隐性采访需要采访者具备良好的观察力、分析能力和沟通技巧,才能够在不引起被采访者警觉的情况下获取到真实的信息。
同时,隐性采访也需要遵守相关的法律和道德规范,确保采访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在进行隐性采访时,采访者需要注意保护自己的安全和隐私,避免因采访行为引起不必要的麻烦和风险。
同时,也需要尊重被采访者的隐私和权益,确保采访过程的合法性和道德性。
总之,隐性采访是一种重要的采访方式,通过这种方式可以获取到一些平时难以得知的真实信息和情感。
在进行隐性采访时,采访者需要具备良好的观察力和沟通技巧,同时也需要遵守相关的法律和道德规范,确保采访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英美国家行使未成年子女监护权的离婚父母一方迁移之立法与实践及其启示
一
、
离婚后行使监护权的父母迁移之美国法考察
还 是不 允许其 迁移 , 护 非 监 护 父母 与 子 女 之 间 的 保 探 望权 ?迁移 是否 属情况 发 生实质 性变 化可 以申请 变 更监 护 的理 由 , 是仅 以变 更 探望 安 排 弥 补 非 监 还 护父母 失去 的探 望时 间?迁 移是 否会 对子女 造成 不 利影响, 包括 子女 的心 理调适 和安 全感 , 子女 与父 母 双方现 在 和将来 的关 系 ?面 对 上述 疑 问 , 者 和 法 学
变更 监护 或变更 探望 权 的行使 安排 。 以下 介绍 美 国 各州 的相 关立 法和 司法就 上述 问题 的规 定和处 理 。
1 监 护父母 拟 迁移 的通知 义务 和非 监护父 母 的 . 异议 期 间
身体监护成为不可能, 或使子女与非监护父母之 间
相互探望受 到影 响( 可能减少 , 甚至完全受 阻) 由 ,
78
多数 州对 监护 父母 拟 带 子 女迁 移 ( 括 住 所 变 包
更) 都作 了通知义务 的基本要求 。如 田纳西 州《 家 庭关系法》 第 3 -6 18条规 定 , 6 _— O 与子 女共度 间
隔时 间 (nevl o me 的父 母 一 方 , 迁 离 本 州 it a ft ) r s i 拟
院都试图努力寻求一个恰 当的标准来处理 此类案 件, 平衡监护父母 的生活选择权与非监护父母 的探 望权之间的利益冲突 , 但事实上迄今为止仍无法达 成统一的标准。无论是立法还是理论研究都没有提
供一 个 明确 的广 为接 受 的解决 方法立 法与判例
有 3 的监 护 父母 迁 离 本 地 , 婚 后 1年 内迁 离 比 % 离 例 为 1% , 婚 后 2年 内迁 离 比例 为 1% 。3行 使 0 离 7 l 监 护权 的父母 带着 子 女 迁 离 原 居住 城 市 , 共 同 的 使
中美探望权制度之初步比较
3我 国婚姻 法对 探 望 权 的 有 关规 定 及 其 实 务
我 国婚姻法 第 3 8条规定是新 婚姻法 根据我国社 会生 活实际 情况 并 借 鉴国外相 关规 定增加 的一 项重要 的法律制度 , 这项制 度使司 法实践 中 普遍 存在的 支持 非直接抚养方 探望子 女权利义务通 过立 法得 以法制化 , 填 补了我国法律 在这方面 的空缺 , 是婚 姻家庭 立法的一大 完善 。
文章 编号 :0 9 88 (09 o 0 9 一 l 10 — 23 20 )s一 2 1 o
给外祖父 母探视权 , 当父母离婚 或分 居时 , 父母 外祖 父母 可 以向 法院 祖 提出有关探 视的特殊 申请。 2. 2探 视 的 执 行 在美国 , 由于法律赋予探 视权的强 制执行性 , 在多数 情况 下 , 当事 人 出于对法律 的尊重会依从 法院 的探 视权 判决 。如果 与子 女 共 同生 活的 父母故意 妨碍或拒绝对方 对方探视 , 法院和 法令总体上 支持未 与子女 共 同生活的父 母一方探视 。
1探 望 权 基 本 理 论
1 1探 望 权 的 概 念 .
关于探望 权的概念 , 者们 根据探望 原因的不 同有持广 、 学 狭义 之说 。 广义上 的探 望权包 括父母 的分 居 、 离婚 或者未成 年子女被依 法收 养等 的 探望权 , 狭义的探望 权仅指 父母离婚 后不直接抚 养子女的 父或母 与未成 年子女的联 系 、 面、 会 交流 等权 利 , 直接 抚养子 女的一方有 义务协助 非抚 养一方行使 探望的 义务 。这 里我们仅 讨论狭义 的探望权 。
【 摘 要 】 父母离婚后不与 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有探望子女的权利, 共同生活方有协助义务 , 然而我国 婚姻法在规定了 探望权的同时又存在着
“虚拟探望”并非虚幻——民法总则...
“虚拟探望”并非虚幻——民法总则...41网络正在改变人类的生存方式。
——Bill Gates(比尔·盖茨)前言有人说,21世纪的世界有三大武器:核武器、口才、互联网,笔者深感认同。
纵观全球,老子曾言的“领国相望,鸡犬之声相闻,民至老死,不相往来”那种小国寡民的时代远去了,弹指一挥间,世界皆互联。
互联网正在从不同的角度、不同的方面渗透和改变人类的生活。
对象各行各业,范围有大有小。
大至国家的战略产业,小至家庭每个成员的衣食住行,其中,内化至家事纠纷中对子女的探望。
在现实生活中,离婚后探望子女的问题一直是执行的难题,如何更有效化解这一难题,一直是法学界孜孜以求不断探寻的方向。
一、现状之呈现:我省离婚和探望类家事案件的审理情况2012年-2016年,我省离婚案件数量呈高位态势,离婚的家庭不断增多,“80后”乃至“90后”人群开始成为主力军(见表1)。
离婚后,因探望子女而引发的纠纷也呈现不断上升趋势(见表2)。
二、困境之思索:引发探望权纠纷的主要原因(一)为尽快离婚而草签离婚协议有些父母因种种原因为了达到尽快离婚的目的,通常会进行妥协、退让,甚至会放弃自己本可合法取得的权益,而这些行为往往没有经过周全的深思熟虑。
特别是去民政局办理协议离婚,会将离婚协议写得比较简单,不少离婚协议甚至没有涉及子女的探望问题。
然而,当婚姻关系真的解除后,非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在难以甚至无法与孩子见面接触时,才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
于是,因探望而引起的纠纷由此而生。
(二)离婚后将对方视为敌对仇恨者婚姻家事纠纷与普通财产类纠纷不同,往往包含难以割裂的强烈情感因素。
离婚后,有些人将未成年子女作为自己情感经营失败的牺牲品,将对配偶的怨恨发泄在孩子身上,通过控制孩子、不让对方探望和接触孩子,作为报复对方的手段。
此外,有些人觉得孩子是自己的私人财产,离婚后没有了婚姻伴侣,只剩下孩子陪伴自己,所以将孩子看得异常珍贵,生怕对方利用探望的机会教坏孩子甚至将孩子带走藏匿,于是千方百计阻止对方接触孩子。
美国隐私权制度的发展及其对我国立法的启示(王利明)
美国隐私权制度的发展及其对我国立法的启示王利明报告人:王利明中国人民大学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主任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副院长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会长主持人:李富成(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博士后研究人员)时间:2004年11月5日(星期五)晚7点地点:中国人民大学贤进楼501会议室摘要:2004年11月5日,中心邀请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院长王利明教授作题为“美国隐私权制度的发展及其对我国立法的启示”的讲座,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博士后研究人员李富成主持讲座。
王利明教授认为,隐私权是现代社会民法当中一项非常重要的权利,隐私权的发展是现代社会的一个重要特征。
隐私权是美国法律中一项非常重要的制度,是一个跨部门的新型法律领域。
经济发展的推动、大众传媒发达对个人隐私构成极大的威胁、科技的发展以及网络技术的广泛应用等多种因素,使得美国的隐私权制度处于不断扩张的趋势。
美国的隐私权价值理念建立在自由基础之上,而欧洲的隐私权保护建立在人格尊严基础之上,这是由两地不同的历史因素决定的。
这种价值观的差异导致了两地在个人信用信息与资料的保护与利用上的不同立场。
美国法上的隐私权具有双重属性,既是宪法上的权利,也是普通法上的权利。
美国法将隐私权上升为宪法权利,提升了隐私权的地位,使其能够对抗国家的干预,但这是与美国最高法院有解释宪法的权力的特殊背景有密切联系。
美国的隐私概念强调对隐私和言论自由的冲突的平衡,具体有两个标准:第一个标准是把人区分为公共人物和非公共人物,对公共人物的隐私进行限制,从而强化对媒体和对言论自由的保护。
第二以是否构成公众关注的事件为标准,决定向哪一方倾斜保护。
美国的隐私权保护与名誉权的保护是分开的。
侵害隐私与侵害名誉在侵害对象、“公开”要件的认定、主观的过错形态,以及可否将真实性作为抗辩事由上均有区别。
但是,隐私法越来越多地吸纳诽谤法构成美国法发展的一个重要趋势。
关于隐私权与公开权的关系,美国法学理论界至今众说纷纭,未有定论。
从美国Feist案看汇编作品的法律保护_顾微微
政治法律从美国Feist案看汇编作品的法律保护顾微微 徐慎莉摘 要 汇编作品独创性的判断标准,是将作者与公众的利益从整体上平等对待,在更大程度上兼顾了矛盾中的两个方面,不失为一种比较合理的判断标准。
在坚持作品独创性标准这一质的规定性前提下,至于其量的规定性是否会有所变化,则有待于各国版权立法和司法实践的发展,或许这也是一个各方利益博弈的过程。
关键词 Feist案 汇编作品 独创性 额头出汗原则 辛勤收集原则 法律保护一、Feis t案例简介(一)案情。
Rural为美国Kansas州的公用电话服务公司,其用户要获得Rural的服务,就必须提供自己的电话号码、姓名和地址等资料,通过用户提供的这些资料,Ru ral编制了包括上述资料内容的电话目录(Ru-ral提供的电话目录包括白页和黄页两部分,白页部分是免费向用户提供的,黄页部分则通过用户付费刊登广告来赚取收益。
本文所述Feis t案中的电话目录,如无特别说明,均仅指白页部分),并向其用户免费提供这种电话目录。
Feist是一家出版公司,出版较大范围的电话目录,其中包括Rural所在地区;因Feis t不是电话服务公司,故没有权利单独、直接地从用户那里获得用户的电话号码、姓名和地址等信息。
因此,Feist只有通过与位于Kansas州西北部地区的11家公用电话服务公司签订某项许可协议,才能获得出版相关电话目录的权利。
在这11家电话服务公司中,只有Rural拒绝许可Feis t出版其所需要的电话目录。
在此情况下,Feist未经Rural的许可,径自从Rural的资料库中摘录了其所需的资料,尽管作了很多改动,但仍有相当一部分编排与Rural的电话目录是相同的。
为此,Rural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法院确认Feist的行为侵犯了Rural对其电话目录享有的著作权。
(二)法院的判决。
初审和上诉审法院均判定Feist的行为构成侵权,但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否认了Rural电话目录的独创性。
情感类很奇葩的法律
情感类很奇葩的法律相信大家对于出轨这件事情一直都是嗤之以鼻,它往往会给一个家庭带来颠覆式的毁灭,夫妻双方往往会因为第三者插足而离婚。
最近美国北卡罗来纳州一男子凯文·霍华德,发现妻子出轨,由于对于自己就这样被离婚接受无能,就选择了起诉。
万万没想到的是,法官不但判他胜诉,还意外获得75万美元、约合人民币537万元的赔偿。
根据法庭文件,这名男子最近赢得了对前妻情人的判决,罪名是“情感转让”(全美只有少数几个州存在这种主张。
)康奈尔法学院法律信息研究院称,这部法律叫《情感疏离法》,有时也被称为“家庭破坏者”法,它允许配偶以“故意干扰婚姻关系”为由起诉另一方,被起诉的一方通常是被配偶欺骗的人。
霍华德(男主人公)和妻子一起生活已经12年,当她向他提离婚时,两人开始接受婚姻咨询。
但男子总觉得不对劲,于是雇了私家侦探,最后就发现了妻子出轨的秘密。
他在法庭记录中指责,另一男人把妻子从他身边夺走,最后法庭判决霍华德胜诉。
“他是她的同事”霍华德说道,“他和我们一起吃过几次饭,我们也常在一起消磨时间,我一直觉得我们都是朋友。
”但他又说,我起诉其实不仅仅说是为了钱,更是为了这段婚姻,我相信婚姻是神圣不可侵犯的。
“我觉得这也给其他家庭敲响了警钟,出轨不仅仅是你违背了誓言,同时你也得承担起相应的法律责任。
”美国著名的有线电视新闻网CNN到现在也一直无法联系到被告。
霍华德的律师米尔斯女士表示,在她31年的从业生涯中,她已经至少为30起关于“情感疏离”的案子辩护过。
她现在手上还有五件类似案件等待审理,她说:“这种现象已经非常常见了。
我们完全可以去追究第三者的责任,毕竟是他的出现破坏了这场婚姻。
”米尔斯说,这种侵权行为源自古英国殖民地时期的法律,当时的妇女还被视为一种财产,就像一个人可以因为被偷了一匹马而起诉,被偷了妻子也是同样的道理。
不过是现在换成了,任何配偶都可以起诉,无论他们的性别或伴侣。
2018年2月,同样是在北卡,男子弗朗西斯科·惠萨尔三世因与他人、即基斯·金的妻子丹妮尔·索恩斯不正当关系实锤,被判罚款800万美元。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过司法解 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以例示 方式规定 , 将其作为探 望权行使 的方式之一 。
[ 图分 类 号 ]D 1 . 中 93 9 [ 献标 志码 ]A 文 [ 章 编 号 ] 10 — 9 22 1 )2 0 6 — 7 文 0 9 1 1 (0 10 — 0 3 0
On t e S se o r u lVii to n Ame ia v r e a d IsI p ia in h y t m fVit a st i n i a rc n Di o c n t m l to s c
近也被运用到父母离婚后对子女监护与探望事务的 子女与非居住父 、 各处在不 同国家或城市的特殊 母②
o e. ots eesr iu t iijd i t pe tnb ls av ae. h t rS csa tsp l etn u i ai e r a o yiut t e ss iin y o t a cl n r t i l ri c
互 联 网以连 通 身 处 世界 各 地 的人们 而 著 称 , 最 子 女之 间更 多联 系 和交 流 的一 种 方式 ,主要适 用 于
21 0 1年6月 第 1卷 3 第 2 期
南昌航空大学学报( 社会科学版 )
J RN NC OU AL OFNA HANG HAN GKON NI RS T ( OC AL S I NC S) G U VE I Y S I C E E
J n20 1 u 1
V l1 N0 o 3 2
活 的非监护父 、 母与子女 间现实探望的补充 , 弥补现实探望被减少的缺憾 、 在 持续维持 与增进子女与异地非监护父母 之间的亲 子关系以及刺激非监护父 、 母支付抚养费等方面都具有积极 的作 用与意义 。在离婚率 日益攀升和人 口流动性 E渐增 强的我国 t 社会 , 于虚拟探望在促进离婚父 、 与子女 间的亲子情感利益上所具有的价值及功能 , 基 母 基于其实现的简易性和便利性 , 宜透
CHEN i q n LIYa g S- i n
( ac agH n kn n e i , ac og J n x 30 6 , hn ) N hn a gogU i rt N nhn , i gi 3 0 3 C i n v sy a a
Ke r svru l i tt n d v r ep r n ; h l r n y wo d :i a s a i ; io c a e tc i e t vi o d Ab t a tVi u l ii t n a a f ii t n i r a l s d b i o c d p e t a d c i r n w o1 ei i e e t i . t so ra sr c : r a s ai , s w y o s ai , sb o d yu e y d v r e a ns n h l e h ; n df r n t I i fge t t v t o a v t o r d v cy s n f a c r k n p fr h - e s np r n n mel t d c n t n l e p n n r mo n ep e t c i eain h p si i i c n ef g i o ma i g u ei p r o a e t gt mi , o sa t k e i ga d p o t gt a n — h l r lt s i , t o t n i i i e y i h r d o m— ua i gn n c so yp e t o p y man e a c , i h s r e s u p e n r h sc l i tt n I u o nr , t e dv r er t lt o — u t d a n a i tn n e wh c e v sa s p lme t y ia sai . n o rc u ty wi t io c ae n r t a o f p vi o hh rs ga dp p lt n mo i t c e sn , ee w l b r n r io c d p r n s n hl r n l ig i e a ae lc , i u l i— ii n o u ai bl y i r a ig t r i emo ea d mo e dv r e a e t d c i e v n s p td p a e vr a s n o i n h l a d i n r t v i t n i h l f l rsr n t e ig p e t o d a d i e s n o v n e t d i sa t rd v r e a e t n h l r n t o tc a h a o s ti e pu t g h n n a n o n s a y a d c n e i n n t io c d p r n sa d c i e c n a t c o f e r h n a n f o d o e
u u
美 国 离婚后 的虚 拟 探 望 制度 及 其启 示
陈思 琴
( 昌航空大学 , 南 江西 南昌 306 ) 3 0 3
李
杨
[ 关键词 ] 拟探望 ; 虚 离婚父母 ; 子女
[ 摘
要] 虚拟探望作为探望权行使的一种方式 , 在美 国为异地而居 的离婚父母和子女广泛使用 , 作为离婚后未与子女共 同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