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 年湛江市保障电力有序供应实施方案
2011年湛江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湛江市201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湛江市统计局2011年是“十二五”开局之年。
面对复杂多变的国内外经济形势,市委市政府团结带领全市人民深入实践科学发展观,坚定实施“工业立市、港口兴市、生态建市”发展战略,紧紧围绕“做大做优经济蛋糕”和争当粤西地区振兴发展龙头这一目标,迎难而上、开拓进取,加快经济结构调整,着力推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经济保持平稳较快发展,人民生活持续改善,各项社会事业全面进步,实现了“十二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良好开局。
一、综合初步核算,全年实现生产总值(GDP)1708.22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13.0%。
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338.09亿元,增长6.2%,对GDP增长贡献率为9.9%;第二产业增加值733.59亿元,增长14.2%,对GDP增长贡献率为45.0%;第三产业增加值636.54亿元,增长15.2%,对GDP增长贡献率为45.1%。
三次产业结构由上年的20.6﹕41.1﹕38.3调整为19.8﹕42.9﹕37.3。
在现代产业中,先进制造业实现增加值321.07亿元,增长11.1%;高技术制造业实现增加值7.02亿元,增长32.3%;优势传统工业实现增加值191.96亿元,增长20.5%。
在第三产业中,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增长20.8%,批发和零售业增长17.3%,住宿和餐饮业增长14.0%,金融业增长0.4%,房地产业增长12.3%,其他服务业增长13.7%。
全年来源于湛江的财政总收入465.09亿元,比上年增长36.3%;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80.03亿元,比上年增长26.4%。
其中,增值税10.80亿元,减少5.8%;营业税11.09亿元,增长16.1%;个人所得税2.00亿元,增长22.7%;企业所得税3.15亿元,增长25.3%。
全市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支出186.15亿元,增长25.0%。
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9.62亿元,增长38.1%;公共安全支出12.84亿元,增长23.9%;教育支出37.64亿元,增长8.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4.87亿元,增长23.9%;医疗卫生支出24.58亿元,增长81.2%;节能环保支出4.36亿元,增长48.8%;城乡社区事务支出9.13亿元,增长64.0%;农林水事务支出22.63亿元,增长43.2%;交通运输支出6.81亿元,增长8.4%。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广东省保障电力供应及安全工作方案的通知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广东省保障电力供应及安全工作方
案的通知
佚名
【期刊名称】《广东省人民政府公报》
【年(卷),期】2008(000)010
【摘要】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广东省保障电力供应及安全工作方案》业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总页数】6页(P19-24)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F426.61
【相关文献】
1.广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总工会广东省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关于印发《广东省全面推进劳动合同制度实施三年行动计划工作方案》的通知 [J],
2.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四部门关于印发《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工伤保险省本级统筹浮动费率的管理办法》的通知 [J], ;
3.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家庭作坊消防安全专项治理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办函[2014]306号 [J],
4.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广东省2008年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J], ;
5.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落实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广东省人民政府《推动广
东省4K超高清电视应用与产业发展合作备忘录》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办函[2018]157号 [J],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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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湛江市2009-2011年经济适用住房保障规划的通知
湛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湛江市2009-2011年经济适用住房保障规划的通知【法规类别】社会福利与社会保障【发布部门】湛江市政府【发布日期】2010.05.14【实施日期】2010.05.14【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湛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湛江市2009-2011年经济适用住房保障规划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湛江市2009-2011年经济适用住房保障规划》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湛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二○一○年五月十四日湛江市2009-2011年经济适用住房保障规划为统筹安排经济适用住房建设,有计划地实施住房保障工作目标,根据省政府《关于切实解决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实施意见》(粤府〔2008〕3号)和《湛江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湛府〔2008〕33号)精神,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促进改善民生与和谐社会建设,加大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力度,切实解决我市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住房问题。
(二)基本原则。
1.统筹规划,分年实施。
综合考虑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数量、住房困难程度、住房支付能力和政府财政承受能力等因素,确定经济适用住房保障目标和任务。
2.市政府负总责,县(市)政府抓落实。
全市各级政府协调财政、国土、建设、规划、房管、民政等部门,履行各自工作职责。
建立经济适用住房保障绩效考核制度,实行目标责任制管理。
市政府统筹全市经济适用住房保障工作,并具体负责市区的经济适用住房保障工作。
各县(市)政府负责其行政区域内经济适用住房保障工作。
湛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湛江市鼓励招商引资若干优惠政策(暂行)的通知-湛府办[2011]23号
湛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湛江市鼓励招商引资若干优惠政策(暂行)的通知正文:---------------------------------------------------------------------------------------------------------------------------------------------------- 湛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湛江市鼓励招商引资若干优惠政策(暂行)的通知(湛府办〔2011〕23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华侨管理区,市府直属各单位:《湛江市鼓励招商引资若干优惠政策(暂行)》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二○一一年十月二十一日湛江市鼓励招商引资若干优惠政策(暂行)一、适用范围第一条凡投资者在湛江市赤坎区、霞山区、麻章区、坡头区、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海岛经济开发区)、广州(湛江)产业转移园、湛江奋勇经济区(奋勇华侨农场)、临港工业园区范围内新建的工业、商贸、旅游、金融等项目,工商登记、税务注册在上述区域内的,除享受国家、省、市有关鼓励投资的各项优惠政策外,可享受本扶持政策。
二、鼓励投资导向第二条鼓励发展“五大”、“五新”、“五特”产业,即大钢铁、大石化、大纸业、大旅游、大物流等“五大”产业;新海洋、新能源、新电子、新医药、新材料等“五新”产业;特色农业、特色家具、特色家电、特色食品、特色文化等“五特”产业。
扶持税收贡献大的项目优先发展。
三、财税扶持政策第三条对工业项目的扶持:1.新建工业项目,从获利年度起5年内,年创税100万元以上的企业当年缴纳所得税地方财政留成部分,前2年全额安排给企业用于企业发展,后3年按地方财政留成部分的50%安排给企业用于企业发展。
对于高端新型电子信息、LED、新材料、生物、节能环保等战略性新兴产业,从获利年度起,企业当年缴纳所得税地方财政留成部分,连续5年全额安排给企业用于企业发展。
有序用电管理办法 发改运行[2011]832号
附件:有序用电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为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电力需求侧管理,确保电网安全稳定运行,保障社会用电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电网调度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有序用电管理工作。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有序用电,是指在电力供应不足、突发事件等情况下,通过行政措施、经济手段、技术方法,依法控制部分用电需求,维护供用电秩序平稳的管理工作。
第四条有序用电工作遵循安全稳定、有保有限、注重预防的原则。
第五条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全国有序用电管理工作,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相关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电力运行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有序用电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相关工作。
第六条电网企业是有序用电工作的重要实施主体;电力用户应支持配合实施有序用电。
第二章 方案编制第七条各省级电力运行主管部门应组织指导省级电网企业等相关单位,根据年度电力供需平衡预测和国家有关政策,确定年度有序用电调控指标,并分解下达各地市电力运行主管部门。
第八条各地市电力运行主管部门应组织指导电网企业,根据调控指标编制本地区年度有序用电方案。
地市级有序用电方案应定用户、定负荷、定线路。
第九条各省级电力运行主管部门应汇总各地市有序用电方案,编制本地区年度有序用电方案,并报本级人民政府、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备案。
第十条编制年度有序用电方案原则上应按照先错峰、后避峰、再限电、最后拉闸的顺序安排电力电量平衡。
各级电力运行主管部门不得在有序用电方案中滥用限电、拉闸措施,影响正常的社会生产生活秩序。
第十一条 编制有序用电方案原则上优先保障以下用电:(一) 应急指挥和处置部门,主要党政军机关,广播、电视、电信、交通、监狱等关系国家安全和社会秩序的用户;(二) 危险化学品生产、矿井等停电将导致重大人身伤害或设备严重损坏企业的保安负荷;(三) 重大社会活动场所、医院、金融机构、学校等关系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用户;(四) 供水、供热、供能等基础设施用户;(五) 居民生活,排灌、化肥生产等农业生产用电;(六) 国家重点工程、军工企业。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广东省保障电力供应及安全工作方案的通知-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广东省保障电力供应及安全工作方案的通知正文:----------------------------------------------------------------------------------------------------------------------------------------------------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广东省保障电力供应及安全工作方案的通知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广东省保障电力供应及安全工作方案》业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二○○八年三月六日广东省保障电力供应及安全工作方案为应对雨雪冰冻灾害对我省电力生产和供应造成的严重影响,充分调动全省机组发电积极性,加大实施有序用电力度,进一步缓解我省电力供应紧张形势,保障全省电力供应和供电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高度重视做好我省电力供应及安全工作近年来,我省经济保持快速发展趋势,用电需求增长较快,预计2008年我省全社会用电量达3800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2%;最高用电负荷将达6300万千瓦,增长886.9万千瓦,同比增长16.4%,全省电力供应呈现全年性、全网性、电源性的缺电局面。
受2008年1月下旬以来雨雪冰冻灾害破坏,我省电力设施受损严重,电煤运输供应高度紧张,“西电东送”能力大幅下降,随着春节后企业迅速恢复生产以及救灾复产电力需求大幅增加,电力供应形势更为严峻,预计全省电力负荷缺口将超过1000万千瓦-1200万千瓦,极端情况下可能达到1500万千瓦,全年电量缺口达到60亿千瓦时以上。
同时,从目前电源项目开工和建设情况来看,未来3年我省也将面临电力供应严重短缺形势。
近期我省电力供应紧张,既有雨雪冰冻灾害天气的影响,也集中反映了我省电源电网建设多年积累的矛盾。
湛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湛江市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湛府办[2012]20号
湛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湛江市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正文:---------------------------------------------------------------------------------------------------------------------------------------------------- 湛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湛江市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湛府办〔2012〕20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奋勇经济区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湛江市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方案》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湛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2年8月20日湛江市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中发〔2011〕1号)、《国务院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意见》(国发〔2012〕3号)、《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我省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粤发〔2011〕9号)、《广东省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方案》(粤府办〔2011〕89号,以下简称《省实施方案》)精神,进一步强化我市水资源节约保护工作,市人民政府决定在全市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
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与目标任务(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湛江”的核心任务,把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作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战略举措,以水资源配置、节约和保护为主线,建立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用水效率控制、水功能区限制纳污红线等水资源管理控制指标体系和监控体系。
严格执行水资源管理责任制,逐步建立符合我市实际的水资源合理配置和高效利用体系,以水资源可持续利用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二)指导原则。
一是民生优先,人水和谐。
坚持以人为本,以建设现代化民生水利为目标,着力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水资源问题。
湛江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2017-2018年湛江市有序用电实施方案》的通知
湛江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2017-2018年湛江市有序用电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公布日期】2018.07.03•【字号】湛经信〔2017〕395号•【施行日期】2018.07.0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电力及电力工业正文湛江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2017-2018年湛江市有序用电实施方案》的通知湛江供电局,各县(市、区)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贸易和科技局、湛江奋勇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为积极应对2017-2018年我市可能出现的电力紧张供应形势,确保全市电力有序供应,促进电力供需平衡,维护正常的供用电秩序,我局商湛江供电局等相关部门制订了《2017-2018年湛江市有序用电实施方案》。
经市法制局审查(湛法函〔2017〕346号),同意作为部门规范性文件,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湛江市经济和信息化局2017年7月3日(联系人:汪增宏、邓巍,联系电话:3338364)2017-2018年湛江市有序用电实施方案为做好有序用电工作,积极应对2017年-2018年湛江市可能出现的电力供应紧张形势、网络受限、电网风险、各种原因导致的电网事故等情况,确保全市电力有序供应,促进电力供需平衡,维护正常的供用电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和《有序用电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湛江地区实际情况,由湛江市经济和信息化局(以下简称“市经信局”)和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湛江供电局共同研究并制订本方案,本方案自批准之日起两年内有效。
一、2017年湛江市电力供需形势预测2016年,湛江供电局供电量107.96亿千瓦时,同比增长7.80%。
其中:省网总供电量99.08亿千瓦时,同比增长6.70%;地方电源总供电量8.87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7.64%。
湛江电网2016年供电量持续增长,10月份增长率最高,达29.63%。
湛江电力电气设备项目规划实施方案
湛江电力电气设备项目规划实施方案一、项目背景湛江市是广东省的一个地级市,拥有发达的电力产业。
为了进一步推动电力产业的发展,提高电力设备的质量和效率,湛江市政府计划启动电气设备项目。
该项目旨在引进先进的电气设备生产线和技术,提升湛江市电力设备的生产能力和质量水平。
二、项目目标1.引进先进的电气设备生产线,提高湛江市电力设备的生产能力。
2.引进先进的电气设备技术,提高湛江市电力设备的质量水平。
3.促进电力设备制造业的发展,增加就业机会,提高经济发展水平。
三、项目计划1.项目准备阶段(1个月)a.确定项目的可行性和需求。
b.编制项目计划和预算。
c.与相关的政府部门沟通,了解政府的政策和支持。
d.寻找合适的代理商和供应商。
2.项目实施阶段(6个月)a.与代理商和供应商签订合同,购买设备和技术。
b.设备安装和调试。
c.员工培训和技术指导。
d.生产线试运行。
3.项目验收阶段(1个月)a.对生产设备进行验收,确保设备质量和性能符合要求。
b.对员工的培训和技术水平进行评估。
c.编制项目验收报告。
四、项目资源1.资金:根据项目计划和预算,确定项目所需的资金。
2.人力资源:招聘具有相关专业知识和经验的工程师,进行设备安装和调试,员工培训和技术指导。
3.物资资源:根据项目需求,购买电气设备生产线和相关配件。
五、项目风险1.市场需求风险:市场需求变化可能影响项目的运营和销售情况。
为降低风险,需提前进行市场调研和分析,确定项目的市场需求。
2.技术风险:项目涉及到先进的电气设备生产线和技术,技术难度较高。
为降低风险,需找到有丰富经验和专业知识的工程师进行设备安装和调试,并提供培训和技术指导。
3.供应链风险:供应商和代理商可能出现延迟交货或交货不合格的情况,影响项目进展和设备质量。
为降低风险,需与供应商和代理商签订严格的合同并进行监督。
六、项目评估与监控1.项目评估:定期对项目的进展情况进行评估,监督项目计划的实施情况。
2.项目监控:建立项目工作组,负责监控项目进展情况,及时解决项目中出现的问题和风险。
中共湛江市委、湛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海洋经济工作的实施意见-
中共湛江市委、湛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海洋经济工作的实施意见正文:---------------------------------------------------------------------------------------------------------------------------------------------------- 中共湛江市委、湛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海洋经济工作的实施意见(2010年10月9日)为贯彻落实《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海洋经济科学发展的决定》(粤发〔2008〕19号)精神,加快建设海洋经济强市,争当全省海洋经济工作的排头兵,现就进一步做好海洋经济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科学开展围填海造地。
在符合海洋功能区划的前提下,科学开展围填海造地,为我市临海工业发展预留空间。
发挥大西南出海口的优势,加快发展临海钢铁工业、临海石化工业、海洋能源、外向型现代渔业、滨海旅游业。
编制《湛江市围填海规划》,对我市近期(至2015年)需要围填海造地的项目,进行全面规划,确定用海区域位置、填海造地面积、投资开发情况及项目建设时间等内容。
科学确定围填海范围和方式,优化围填海平面设计,倡导多突式、人工岛式围填海模式,提高海岸利用和围填海工程的综合效益,为项目建设用海提供科学依据。
二、争取将用海项目纳入广东省海洋功能区划。
海洋功能区划是海域使用审批的法律依据之一,用海必须符合海洋功能区划。
要抓住全省修编海洋功能区划的有利时机,争取将雷州湾钢铁基地配套工程、吴川市城市建设围填海造地工程、雷州市东里城市建设围填海工程等围填海造地工程,以及事关我市海洋经济发展大局的重大涉海项目纳入省海洋功能区划,为我市项目审批提供法律依据。
三、加快发展海洋新兴产业。
加大对公益性海洋科研单位的支持力度,深化与驻湛高校、科研机构的合作,推动产学研联合,加速海洋科学研究成果的推广应用;支持广东海洋大学建设海洋科技产业园(东海岛基地)。
湛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湛江市保障电力供应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湛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湛江市保障电力供应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湛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1.10.14•【字号】•【施行日期】2021.10.1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电力及电力工业正文湛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湛江市保障电力供应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有关单位:为积极应对湛江市可能出现的电力供应紧张形势,促进电力资源优化配置,维护正常的供用电秩序,满足全社会用电需求,做好“十四五”期间电力供应保障工作,市政府决定建立湛江市保障电力供应工作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主要职责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以及市委、市政府关于保障电力供应有关部署,积极构建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提高电力能源安全保障能力,推进电力工业高质量发展。
统筹推动全市电力重大项目、能源储备项目建设等重点工作,研究协调重大事项,组织审议相关文件和政策。
加强电力供需形势分析研判,及时推动信息沟通交流,督促指导县(市、区)、各有关部门抓好工作任务落实。
二、成员单位联席会议由分管能源工作的市领导和湛江供电局党委书记担任召集人,成员包括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市发展改革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市国资委、市统计局、湛江海关、湛江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湛江农垦集团公司、中林集团雷州林业局有限公司、湛江供电局、湛江中粤能源有限公司、湛江电力有限公司、广东大唐国际雷州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等单位负责同志(具体人员名单附后)。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发展改革局及湛江供电局,承担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
联席会议办公室主任由市发展改革局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办公室副主任由湛江供电局总经理担任。
联席会议设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有关科室负责同志担任。
湛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湛江市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总体方案(2016-2018年)及五个行动计划的通知
湛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湛江市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总体方案(2016-2018年)及五个行动计划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湛江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16.06.30
•【字号】湛府〔2016〕62号
•【施行日期】2016.06.30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经济体制改革
正文
湛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湛江市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总体方案(2016-2018年)及五个行动计划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湛江奋勇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南三岛滨海旅游示范区、湛江海东新区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
现将《湛江市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总体方案(2016-2018年)》及《湛江市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去产能行动计划(2016-2018年)》、《湛江市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去库存行动计划(2016-2018年)》、《湛江市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去杠杆行动计划(2016-2018年)》、《湛江市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降成本行动计划(2016-2018
年)》、《湛江市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补短板行动计划(2016-2018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湛江市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总体方案(2016-2018年)
湛江市人民政府
2016年6月30日。
湛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2011年湛江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湛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2011年湛江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湛江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1.07.27•【字号】湛府办函[2011]133号•【施行日期】2011.07.2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湛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2011年湛江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湛府办函〔2011〕133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单位,中央、省驻湛各单位:《2011年湛江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一年七月二十七日湛江市201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2011年,全市政务公开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十七届中纪委第六次全会和国务院第四次廉政工作会议的工作部署,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突出重点、务求实效,着力保障群众知情权,着力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着力加强政务服务建设,切实提高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水平,为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服务。
一、继续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抓好主动公开工作,围绕社会广泛关注、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扩大政务公开信息量,增强公开的有效性和针对性。
加强对全市政府信息公开资源的统一管理、合理配置和有效应用。
(二)优化依申请公开受理答复机制。
各县(市、区)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完善受理机制,规范工作规程,依法妥善处理涉及敏感问题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切实提高依申请公开的回复质量。
(三)推进镇级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试点工作。
各镇(乡、街道)要发挥好桥梁和纽带作用,加强办事窗口的软、硬件建设,推行“一个窗口对外”和“一站式服务”,通过梳理办事服务事项,进一步规范服务行为,建立和完善“察民情、知民意、聚民智”工作机制,全面提升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
依托电子政务平台,在10个镇(乡、街道)开展试点工作。
湛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2011年20件民生实事办理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
湛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2011年20件民生实事办理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湛江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1.10.24•【字号】湛府办函[2011]184号•【施行日期】2011.10.2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湛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2011年20件民生实事办理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湛府办函〔2011〕184号)市府直属有关单位:2011年3月17日,市府办印发了《印发2011年政府工作报告20件民生实事督办分解表的通知》(湛府办函〔2011〕48号),为确保圆满完成20件民生实事,经市政府领导同意,由市府办与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组成联合检查组对20件民生实事办理情况进行专项检查。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检查内容:2011年20件民生实事办理情况及存在问题。
二、检查时间及方式:2011年10月27-28日,采取听取汇报、现场查看的方式进行检查。
三、检查组成员莫拉夫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杨坤山市府办督办科副科长赵翀市府办督办科科员市纪委监察局1人市人大代表1人市政协委员1人联系人:赵翀;联系电话:3181377、传真:3181377、手机:188****0081。
四、被检查单位及事项(一)市交通运输局检查事项:1.新增LNG小型公交车200台、出租车300台投入运营;2.完成农村公路硬底化改造850公里,新建农村客运站20个、候车亭300个,具备条件的行政村全部通客运班车;3.改造南三岛等5个陆岛交通码头和8个乡镇横水渡码头。
(二)市房管局检查事项:1.建成廉租房430套2.15万平方米、公共租赁住房250套1.38万平方米;2.完成2000户历史遗留房地产权登记。
(三)市民政局检查事项:1.创建40个防灾减灾示范社区;2.新建和改扩建乡镇敬老院(中心)20所;3.农村五保供养标准提高到150元以上,城乡低保标准分别提高到200元和125元以上。
湛江电价价目表
电价价目表发布时间:2011-11-30执行日期:2011年12月1日起执行单位:分/千瓦时(含税)注:本价目表依据省物价局粤价【2011】275号文执行不实行峰谷电价的工业用电执行平段电价说明:1、该价目表执行范围为湛江城乡地区。
2、峰谷时段设置为:高峰:9:00---12:00 19:00---22:00低谷:0:00---8:00平段:8:00---9:00 12:00---19:00 22:00---24:00电力监管投诉举报电话:12398广东电网公司湛江供电局供电服务热线:95598湛江市电价价目表发布时间:2012-07-27湛江市电价价目表(2012年7月1日用电量起执行)说明:1、工业、普通工业峰谷时段划分:(1)高峰时段:9:00-12:00;19:00-22:00(2)平时段:8:00-9:00;12:00-19:00;22:00-24:00(3)低谷时段:0:00-8:00。
2、居民阶梯电价:每年的5-10月执行夏季标准,其余月份执行非夏季标准。
3、居民阶梯电价夏季标准第一档电量为每户每月0-260千瓦时的用电量,其电价不作调整;第二档电量为每户每月261-600千瓦时,其电价每千瓦时加价0.05元;第三档电量为每户每月601千瓦时及以上的用电量,每千瓦时加价0.3元。
非夏季标准第一档电价为每户每月0-200千瓦时的用电量,其电价不作调整;第二档电量为每户每月201-400千瓦时的用电量,其电价每千瓦时加价0.05元;第三档电量为每户每月401千瓦时及以上的用电量,其电价每千瓦时加价0.3元。
上述居民用电量不包括住宅小区的电梯、梯灯、水泵等公共用电的电量,这一部分公共电量不参与上述阶梯电价方案的计算,视同合表用户用电,按合表用户电价标准计收电费。
4、居民阶梯峰谷电价时段划分:(1)高峰时段(14:00-17:00;19:00-22:00)(2)平时段(08:00-14:00;17:00-19:00;22:00-24:00)(3)低谷时段(0:00-08:00)。
湛江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湛江市重要电力用户管理办法》的通知
湛江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湛江市重要电力用户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公布日期】2016.12.29•【字号】湛经信电力〔2016〕1119号•【施行日期】2016.12.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电力及电力工业正文湛江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湛江市重要电力用户管理办法》的通知湛江供电局,各县(市、区)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贸易和科技局、湛江奋勇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为了加强我市重要电力用户供用电安全管理,保障重要电力用户供电可靠性,提高对电力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维护社会公共安全,我们制定了《湛江市重要电力用户管理办法》。
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湛江市经济和信息化局2016年12月29日(联系人:汪增宏、邓巍,联系电话:3338364)湛江市重要电力用户管理办法第一条【目的】为了加强本市重要电力用户管理,建立重要用户准入和退出机制,明确各方职责,提高重要电力用户应对电力突发事件的处置能力。
第二条【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重要电力用户供电电源及自备应急电源配置技术规范》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三条【定义】本办法所称的重要电力用户是指在国家或者本市的社会、政治、经济中占有重要地位,中断供电将可能造成人身伤亡、较大环境污染、较大政治影响、较大经济损失,或者社会公共秩序严重混乱的本市电网供电范围内的电力用户。
第四条【适用范围】本市重要电力用户管理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五条【管理部门职责】各级经信部门,是属地重要电力用户管理的主管部门。
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协同做好重要电力用户的管理工作。
第六条【重要电力用户范围】重要电力用户包括公共卫生、公用事业、市政基础设施、金融证券、通信服务、广播电视等行业以及党政机关、国防军事部门、公共数据中心、大型交通枢纽中涉及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单位。
湛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1年市政府门户网站在线访谈工作的通知-湛府办函[2011]136号
湛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1年市政府门户网站在线访谈工作的通知正文:---------------------------------------------------------------------------------------------------------------------------------------------------- 湛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1年市政府门户网站在线访谈工作的通知(湛府办函〔2011〕136号)市直有关单位:为深入推进政务公开,进一步拓宽政民互动渠道,现就做好2011年市政府门户网站在线访谈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访谈形式“在线访谈”由市政府办公室主办,湛江新闻网承办。
围绕2011年市政府重点工作,紧密结合当前经济社会发展和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邀请有关单位负责人到市政府门户网站,接受主持人采访,回答网民提问。
市政府门户网站以文字和图片的形式,对访谈过程进行直播,一般历时60分钟。
二、工作分工市政府办公室负责对在线访谈工作进行总体规划与指导,并督促相关部门抓好落实;湛江新闻网负责具体承办访谈工作,[JP2]提供访谈所需的直播设备及技术平台,派出直播图文编辑、主持人、速记人员、现场监控人员;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负责提供现场技术指导。
三、访谈计划访谈时间上线单位8月上旬市公安局8月下旬市房管局9月市教育局10月市卫生局11月市物价局12月市人社局、市民政局四、工作要求在市政府门网站开展在线访谈,是市政府开展网络问政的重要举措,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严格按照《市政府门户网站在线访谈工作流程》做好有关工作。
附件:市政府门户网站在线访谈工作流程二○一一年七月二十八日附件:市政府门户网站在线访谈工作流程一、报送方案访谈方案由访谈单位制定,并于上线前20个工作日报市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科)。
访谈方案包括:访谈时间、访谈主题、访谈提纲、背景资料、上线领导及陪同人员等。
广东省电力有序供应应急预案
广东省电力有序供应应急预案为了建立电力供需平衡预警机制~在电力供应严重不足的情况下~快速启动应急响应~科学、合理调控电力资源~防止大面积、长时间无序限电~最大限度地减少缺电造成的损失~确保我省经济社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特制定本预案。
一、组织保障成立广东省电力应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省电力应急领导小组,~组长由省经贸委分管电力的副主任担任~成员为各地级以上市经贸局,经贸委、贸工局,、广东电网公司、省粤电集团公司、广东核电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发展实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国华粤电台山发电有限公司、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大唐国际潮州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广州恒运集团公司分管领导组成。
省电力应急领导小组职责:,一,贯彻国家、省政府对电力供应应急的决策和部署。
,二,领导和指挥全省电力供应应急工作~对重大问题进行决策。
,三,协调各有关部门做好电力供应应急的各项工作。
,四,负责向国家、省政府报告电力供应严重短缺的情况。
省电力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经贸委.省电力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一,落实省电力应急领导小组的各项决策和部署。
,二,根据电力缺口情况~会同有关单位制定全省及各市错峰用电方案。
,三,负责各项应急措施的监督落实工作。
,四,负责错峰用电的统计~并向省电力应急领导小组的汇报工作。
,五,负责向有关部门、媒体披露有关应急信息.二、预警机制电网公司各级调度机构必须认真做好负荷预测及电力平衡工作~各市必须根据省经贸委下达的错峰计划~制定本市错峰用电方案.当发生下列两种紧急事件时~视为预警信号发出~本应急预案即时启动:A、因电力系统发生重、特大事故~造成省电网减供负荷达到事故前的20,及以上的,省内火电机组因煤炭、燃油供应等原因~导致大量火电机组退出运行~出现电源性缺电~电力缺口达15,及以上的,B、因电力系统发生重、特大事故~造成重要政治、经济中心城市减供负荷达到事故前总负荷的30,及以上的。
广东省物价局关于核定广东粤电湛江徐闻洋前风电场和湛江市徐闻县勇士风电场上网电价的批复
广东省物价局关于核定广东粤电湛江徐闻洋前风电场和湛江市徐闻县勇士风电场上网电价的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广东省物价局
•【公布日期】2011.09.19
•【字号】粤价[2011]218号
•【施行日期】2011.09.19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价格
正文
广东省物价局关于核定广东粤电湛江徐闻洋前风电场和湛江市徐闻县勇士风电场上网电价的批复
(二○一一年九月十九日粤价〔2011〕218号)
省粤电集团,广东电网公司:
省粤电集团报来《关于核定广东粤电湛江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徐闻洋前风电场上网电价的请示》(粤电经营〔2011〕36号)和《关于核定广东粤电徐闻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勇士风电场上网电价的请示》(粤电经营〔2011〕37号)悉。
根据我局《关于完善风力发电项目上网电价机制的通知》(粤价〔2007〕294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完善风力发电上网电价政策的通知》(发改价格〔2009〕1906号)规定,核定广东粤电湛江徐闻洋前风电场和湛江市徐闻县勇士风电场的上网电价均为每千瓦时0.689元(含税),自发电机组并网发电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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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湛江市保障电力有序供应实施方案湛江供电局湛江市经济和信息化局2011年7月目录一、组织机构........................................................................ - 2 -二、工作目标........................................................................ - 3 -三、工作原则........................................................................ - 4 -四、实施内容........................................................................ - 5 -五、工作要求...................................................................... - 10 -六、其他说明...................................................................... - 11 -七、附件................................................... 错误!未定义书签。
2011年湛江市保障电力有序供应实施方案为加强湛江市2011年电力需求侧管理,进一步促进电力供需平衡,维护供用电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供用电监督管理办法》和《用电检查管理办法》等法规的规定,结合湛江地区实际情况,经与湛江市经济和信息化局(以下简称“市经信局”)共同研究,在《2011年湛江供电局错峰用电实施方案》编制的基础上,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机构为确保湛江市电力有序供应,成立湛江市有序用电领导小组。
市委常委、副市长赵志辉任组长,市经信局局长陈鹏飞、湛江供电局局长曾威谋任副组长,负责直接领导和指挥我市有序用电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有序用电办公室,负责有序用电工作的监督与管理工作,解决有序用电工作中的突出矛盾和问题,保证有序用电工作扎实地开展。
同时,成立湛江市有序用电工作小组,负责我市错峰用电的日常工作,包括制定年度错峰用电方案,制定错峰计划,负责错峰用电工作的具体实施和检查。
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各县(市、区)也应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认真组织实施本辖区的有序用电工作。
具体组织机构及人员分工如下:(一)湛江市有序用电领导小组组长:赵志辉副组长:陈鹏飞曾威谋成员:杨文光余泽雄陈慧坤梁土富方如江苏国陈学豪李增邱春保莫志军邓观康黄志坚符贤李国良(二)湛江市有序用电办公室主任:杨文光副主任:余泽雄成员:蔡方培顾江江袁昌平徐达艺(三)湛江市有序用电工作小组组长:余泽雄副组长:袁昌平徐达艺成员:黄国栋王文靖孙苏宁丁秀珍邓小康丁强峰王绍林景陈成端陈海登郑太岗李常友陈高揭曦洪学海刘羿郑韶光梁柳梅陈怡王丽昉郑一飞叶谷芳朱继锋卢松娟周华斌陈春壮许洪良柯亚秋李教吴德涛二、工作目标(一)在湛江电网出现电力供应紧张的情况下,快速、有效地启动错峰响应,将错峰负荷落实到用户。
(二)确保居民生活用电和重要用户用电不受影响,确保全市不出现大范围、长时间无序限电,最大限度地降低缺电对全市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造成的影响。
(三)引导用电客户自觉错峰,提高自觉错峰率,努力做到“有序错峰”、“限电不拉路”;引导用户改变用电方式,移峰填谷,提高电力负荷率。
(四)做到“避峰不减产”,保证年供电量持续增长,将限电造成的电量损失降到最低。
(五)开展各项节能降耗、节约用电、科学用电宣传活动,让全社会充分了解我市面临的电力供应形势,增强公众节约用电意识和社会责任感,努力减少错峰限电给社会带来的影响。
三、工作原则(一)坚持保重点。
在全社会中,优先保障居民生活、党政机关、军(警)队、机场、铁路、码头、公路交通、电信网络、财税金融、医院、广播电视、学校、农业生产和市政设施等重要部门、单位的用电需求。
(二)分类管理、有保有限、注重效益。
在电力供应紧张时首先对国家产业政策中要求限制发展的企业实施限电措施,尽量保障高效益低能耗重点支柱产业和高新技术企业的生产用电。
(三)限电不拉路、错峰保电量。
确保含居民生活用电的公用线路持续供电,引导企业错峰用电,多用谷电,最大程度保障企业生产用电。
(四)统、分结合操作。
采取集中调控和分区操作相结合的办法,错峰方案由调通中心统一安排,并根据实际负荷情况灵活调整,各区(县)供电局根据预案安排对本辖区的错峰用户进行负荷监控。
通过两个层面的分工操作,实现“确保安全、力保重点、互补有序和总体平衡”。
(五)灵活安排。
各区(县、市)供电局在安排本辖区用户按照错峰企业预订的错峰分类方案,并控制总体错峰负荷指标的基础上,会同当地经贸部门,对有条件的企业依据其生产特性制定个性化错峰(避峰)方案,实现灵活安排,合理错峰,削峰填谷,减少损失。
四、实施内容(一)错峰用电措施分类1)自觉错峰:指错峰用户按供电部门下达的错峰负荷指标自行压减负荷的行为,包括轮休错峰、日常避峰和紧急避峰。
a)轮休错峰:主要指企业按照供电部门安排的轮休日在电网负荷高峰时期(8:30-22:30)停止生产用电。
每周错峰轮休天数视供电缺口情况而定,安排错峰客户开六停一、开五停二等。
b)日常避峰:主要指根据用户负荷特性,选择避峰用户,该类用户每周7 天生产,每天在用电高峰时段(8:30-22:30)自觉避峰生产,用户视电网总体缺口情况压减一定比例用电负荷。
c)紧急避峰:根据用户负荷特性,选择可快速压减或可中断负荷作为紧急避峰用户。
当电源异常紧张或临时大幅下调网供电指标,且轮休错峰和日常避峰都无法达到错峰目标值时,启动紧急避峰。
紧急避峰客户在接到通知后30分钟内自行压减负荷,属随机错峰。
正常情况下,该类用户一般不安排“轮休错峰”和“日常避峰”。
2)用户强制错峰:用户没有按错峰计划指标压减负荷,由供电部门在用户侧对其进行强行拉闸限电(含专线用户)。
3)线路强制错峰:由于自觉错峰安排不力导致超计划指标用电而实行对10 千伏及以上线路拉闸限电。
4)网络受限错峰:由供电部门在电力输送网络限制(含主网、配网线路、设备检修)造成地区性、局部性、结构性缺电时实施的自觉错峰。
(二)错峰实施对象1)国家明令限制、淘汰类高耗能企业;2)工业企业;3)商业及服务业。
(三)错峰用户分类说明根据参与错峰用电用户的具体用电性质、重要程度、能耗效益比重等原则进行分类,具体分为:1)优保企业;优保企业是根据市经信局批复的《2011年湛江市重要客户名单》中列出的26个一级和二级重要用户来确定。
2)A、B1、B2、C1、C2类工业企业;根据用户参与错峰的先后次序和错峰方式来划分工业企业。
其中A类工业企业名单由市经信局批准;B1、C1类工业企业为参加错峰轮休用户;B2、C2类工业企业为参加日常避峰用户。
3)限制类企业限制类企业为根据国家、省、市明文规定属于高耗能、高污染及淘汰类等类别的工业企业,包括建材类、水泥类、冶金类、(小型)造纸类等工业用户,具体用户名单由市经信局和湛江供电局共同研究确定。
4)商业及服务业;(四)错峰方案制定原则2011年湛江市错峰用电方案按照区分用户类别、区分缺口等级划分具体的错峰实施方案,并根据错峰用户实际用电负荷情况和用户用电性质决定其参与错峰的方式。
根据我市今年负荷缺额情况,按出现24万千瓦最大电力缺口设置六级自觉错峰预案及分类操作措施。
各级措施的用电应保障企业(限电企业除外)每日谷期22:30-8:30(连续10个小时)能用网电进行生产。
选取一定数量、日常生产负荷大且能够快速压减或可中断负荷的客户作为紧急避峰用户,该类用户一般不安排“轮休错峰”和“日常避峰”。
供电部门与参与错峰的用户签订《错峰(避峰)用电通知单》,在通知单中与用户明确具体参与错峰(避峰)的方式和错峰(避峰)时间和各种方案对用电负荷控制的目标值或负荷压减值。
(五)错峰用电执行流程1)各区(县)供电局通过计量自动化系统掌握参与错峰用电用户的负荷情况,同时与客户沟通掌握客户的生产用电情况和错峰、避峰的需求和反馈,然后参照错峰用电实施措施一览表,填写《2011年湛江市错峰(避峰)用电通知单》,并送达用户,由单位相关责任人员签收并盖章。
在《通知单》内需要明确该用户的错峰(避峰)具体指标,包括压减负荷容量、轮休周期等。
同时,需要对用户说明在实际错峰时,各项错峰信息将通过手机短信、电话通知等渠道提前通知为准。
在《通知书》的回执联需要用户填写详细的错峰联系人及其联系电话,作为供电部门发布错峰信息的渠道。
2)调通中心根据省调控中心下达的次日网供用电指标和错峰预警信号,结合本地区负荷预测情况,来评估次日负荷缺口,并依照错峰用电实施一览表来确定湛江地区次日需要执行的错峰预案级别,在17:00前将错峰预案级别连同错峰预警信号一并下达至市场部和各区(县)供电局。
3)“95598”客服中心和各区(县)供电局需立即将调通中心下达的错峰预警信号和具体错峰方案通过短信方式群发给所有需要参与次日自觉错峰的用户,并在碧海银沙供电局网站发布错峰信息。
由用户根据签收的《通知单》明确本单位次日的错峰任务。
如次日错峰预警信号为绿色也需及时告知用户。
4)各区(县)供电局在收到黄色(红色)错峰预警信号和具体错峰指令时需要在错峰当日通过负控系统监视辖区内所有参与自觉错峰用户的负荷控制情况,对错峰不力的用户按照相关规定首先通过电话通知警告,如仍拒不执行自觉错峰指令的,对其进行用户强制错峰。
5)错峰当日,调通中心监控湛江地区的自觉错峰情况,如果发现地区总负荷超出控制指标时,需立即通知各区(县)供电局执行紧急避峰方案。
当紧急避峰险情解除后,调通中心需通知各区(县)供电局和“95598”客服中心,由其告知参与紧急避峰的用户恢复正常用电。
6)“95598”客服中心和各区(县)供电局接到调通中心发出的紧急避峰指令后需要按照《2011年湛江市紧急避峰措施一览表》的负荷压减措施,电话通知紧急避峰用户在规定时间内压减负荷到限定值内。
7)当自觉错峰和用户强制错峰都无法将网供负荷控制在网供指标内,同时接中调强制错峰指令时,调通中心根据网供负荷超出额度通知各区(县)调度中心严格按照指标控制用电负荷,执行前应尽量提前通知用户,非紧急情况尽量减少突然断电。
具体措施和强制错峰序位表由湛江供电局制定并报市经信局备案后执行。
(六)错峰监督与检查错峰预案的监督主体为各级经信部门与供电部门,各级有序用电工作小组负责监督企业按错峰方案要求实施错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