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讲:国际海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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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沿海国的权利和义务(领海的法律制度 、沿海国的权利和义务 领海的法律制度 领海的法律制度) 沿海国的主权及于领海的上空、 (1)沿海国的主权及于领海的上空、海床 和底土。 和底土。 沿海国对其领海享有属地优越权, (2)沿海国对其领海享有属地优越权,因 而对于领海的人和事物( 海洋法公约》 而对于领海的人和事物(除《海洋法公约》或 国际法的限制外)行使排他权。 国际法的限制外)行使排他权。 (3)沿海国对其领海内的一切资源享有专 属权利, 属权利,其他国家和个人未经许可不得进行开 发和利用。 发和利用。 沿海国有制定和颁布有关领海内航行、 (4)沿海国有制定和颁布有关领海内航行、 卫生、缉私、移民等方面的法律和法规的权利。 卫生、缉私、移民等方面的法律和法规的权利。 (5)沿海国有义务使外国的船舶享有无害 通过权。 通过权。
一般来讲,海洋法的主要内容包括: 第一,各种海域的法律地位及其制度。根 据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规定。海洋 划分为不同的海域:领海、毗连区、专属经济 区、大陆架、公海和国际海底。不同的海域具 有不同的法律地位。 第二,国家在不同海域中的权利和义务。 第三,各国在利用海洋方面应当进行的合 作和共同遵守的规则以及国家之间有关海洋争 端的解决途径。
→ 群岛国可划定连接群岛最外缘各岛和各 干礁的最外缘各点的直线群岛基线
3、海湾 海湾(bays)是一个比较熟悉的概念, 但是同样不容易界定。公约规定了一个 判断海湾的技术性标准:以水曲曲口宽 度为直径划一个半圆,如果这个半圆的 面积等于或小于水曲面积,该水曲就称 为“海湾”。
《海洋法公约》对此作了更加详细的 规定:如果湾口之间的距离不超过24海 里,则可在湾口划一条封口线,该线所 包围的水域为内水;如果湾口超过24海 里,则24海里的直线基线应划在海湾内; 如果湾口超过24海里,但它是包围在直 线基线范围内的,海湾仍是内水。
(四)我国有关海洋法的立法 参见教材P188页
二、 基线与海域的划分
1、基线 为了测算沿海国领海和其他管辖海 域的宽度,需要有一条起算线,这条起 算线就称为基线。它也是陆地和海洋的 分界线,基线向陆地的一面的海域是内 水,向海的一面是领海。在《联合国海 洋法公约》中,基线不仅成为测算领海 宽度的起算线,同时也成为测算毗连区、 专属经济区及大陆架的起算线。 基线有两种
共有之物 海洋割据
格老秀斯
海洋自由论 闭海论
领海
公海
塞尔登
综合海洋法制度
(三)海洋法的编纂与《联合国海洋法公 约》 日内瓦会议与海洋法的编纂 《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几乎涉及海洋
法的所有的方面,由一个序言和十七个部分组 成,共320条,另有九个附件。其主要内容包 括:领海和毗连区、用于国际航行的领海、群 岛国、专属经济区、大陆架、公海、岛屿制度、 闭海或半闭海、内陆国出入海洋的权利和过境 自由、“区域”、海洋环境的保护和保全、海 洋科学研究、海洋技术的发展和转让、争端的 解决等。
正常基线与直线基线
2、群岛基线 由岩石岛屿组成的一个地理、经济和政治 上密切联系的实体就是群岛。按照《公约》第 47条的规定,群岛国可以划定连接群岛最外缘 各岛和各干礁最外缘各点的直线群岛基线,并 从基线量出其领海、毗连区等其他海域。 划定时必须遵守一些限制:第一,这种基 线必须包括主要的岛屿和一个区域,在此区域 内,水域面积和陆地面积的比例应为1:1到9: 1之间;第二,这种基线长度不得超过100海里, 但是围绕任何群岛的基线总数中至少3%可超过 该长度,最长以125海里为限;第三,这种基 线的划定不应在任何明显的程度上偏离群岛的 一般轮廓。
(1)无害
→ 不损害沿海国的和平、良好秩序或 安全的通过
(2)通过的意义 (3)潜水艇通过
→ 须在海面上航行并展示其旗帜
(4)无害的判断 (5)暂停无害通过 (6)军舰的无害通过问题
→ 对沿海国的主权、领土完整或政治独立进行任何武力威胁或使用 武力或以任何其它违反《联合国宪章》所体现的国际法原则的方式进 行威胁或使用武力 → 进行军事操练或演习 → 搜集沿海国国防或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全的情报 → 进行影响沿海国防务或安全的宣传 → 在船上起落或接载任何飞机 → 在船上发射、降落或接载任何军事装置 → 违反沿海国海关、财政、移民或卫生的法律或规章,上下任何商 品、货品和 人员 → 违反本公约规定的任何故意和严重的污染行为; → 任何捕鱼活动 → 进行研究或测量活动 → 干扰沿海国任何通讯系统或任何其它设施或设备。 → 与通过没有直接关系的任何其它活动
内水 internal waters
• 狭义的内水仅指领海基线所包围的向海岸的那 部分海域,有时称为内海,是海洋法上的概念。 部分海域,有时称为内海,是海洋法上的概念。 • 广义的内水不仅包括海洋法上的内水 而且也包 广义的内水不仅包括海洋法上的内水,而且也包 括领土内的河流、湖泊、运河等陆地内的水域, 括领土内的河流、湖泊、运河等陆地内的水域, 也就是内陆水和内海水。 也就是内陆水和内海水。 • 海洋法上的内水是领海基线以内的所有海域: 海洋法上的内水是领海基线以内的所有海域: 包括邻接海岸之间的水域、海岸的港口、 包括邻接海岸之间的水域、海岸的港口、海湾 和海峡。 和海峡。
(二)领海 第三次海洋会议经过多次的反复磋 商、讨论之后,终于在公约中规定, “每一国家有权确定其领海宽度,直至 从按照本公约确定的基线量起不超过十 二海里的界限为止”。根据统计,世界 上有117个国家实行了12海里的领海宽度, 包括中国。
领海的界限
• 领海的内部界限就是领海基线,是领海与 领海的内部界限就是领海基线 是领海与 内水的分界线. 内水的分界线 • 领海的外部界限是一条其每一点同领海 极限最近点的距离等于领海宽度的线.这 极限最近点的距离等于领海宽度的线 这 条线是领海与毗邻区,专属经济区或公海 条线是领海与毗邻区 专属经济区或公海 的分界线.领海基线通常用交圆法 领海基线通常用交圆法,共同切 的分界线 领海基线通常用交圆法 共同切 线法和平行法划定. 线法和平行法划定 • 海岸相邻或相向的国家间 经常会发生各 海岸相邻或相向的国家间,经常会发生各 自主张的领海交叠的情况,从而产生划界 自主张的领海交叠的情况 从而产生划界 问题.根据海洋法公约 根据海洋法公约,有关国家通过签定 问题 根据海洋法公约 有关国家通过签定 协议的方法划定彼此之间的领海界限.在 协议的方法划定彼此之间的领海界限 在 没有相反协议的情况下,任何一国无权将 没有相反协议的情况下 任何一国无权将 其领海延伸至中间线以外. 其领海延伸至中间线以外
第八讲:海洋法
陆地面积1.5亿平方公里 海洋面积3.6亿平方公里
占地球总面积的71% 占地球总面积的 %
航行 资源
一、海洋法概述
(一)海洋法(law of the sea )的概念和特 点 海洋:地球表面为海水覆盖的部分,占地 球总面积的71%。 人类在海洋中活动会产生两类社会关系, 个人与国家的关系,由国内法调整;国家与国 家的关系,由国际法(海洋法)调整。 海洋法:就是关于海域的法律地位以及指 导国家利用不同海域的原则、规则和制度的总 称,它是那些调整国家之间有关海洋的原则、 规则和制度逐步发展而形成的国际法的一个分 支。
2、无害通过权 无害通过权(right of innocent passage)的意义是: (1)所有国家,不论为沿海国或内 陆国,其船舶均享有无害通过领海的权 利。因此,这一权利仅仅限于船舶,不 包括飞机; (2)通过是指为了穿过领海但不进 入内水,或为了驶往或驶出内水而通过 领海的航行。这种通过应当维持不停的 迅速进行,在遇到不可抗力或为救助遇 险等情况才可以停船或下锚。
4、海域的划分 内水(基线向陆一侧) 基线向海一侧分为八大海域 领海、毗连区、专属经济区、大陆架、 群岛水域、用于国际航行的海峡 、公海、 国际海底水域
二、内水、领海、毗连区
(一)内水(internal waters) 按照《海洋法公约》的规定,领海 基线向陆地一面的水域为“内水”,它 构成国家领水的一部分。 其实,内水有广义和狭义之分。
基线的确定方法
• 正常基线 正常基线 • 除另有规定外,测算领海宽度的正常基线是沿 除另有规定外, 海国官方承认的大比例尺海图标明的沿岸低潮 线。大比例尺海图一般是指八万分之一以上的 海图。 海图。 • 直线基线 直线基线 • 即在海岸向外突出的地方和沿海岛屿上选定一 系列的点, 系列的点,分别连接相邻的两点形成一条条直 线,将这些线连接起来所形成一条折线就是直线 将这些线连接起来所形成一条折线就是直线 基线。 基线。 • 问题 我国采用何种方法 问题:我国采用何种方法 我国采用何种方法?
海洋法的特点: 1、海洋法的原则和规则,大部分是习惯法 规则。 2、海洋法的发展与人类及其科技活动密切 相关,现代海洋法调整的是立体的海洋 关系。 3、海洋法只适用与国家和具有国际人格的 非国家实体,个人不是其主体。 4、海洋法的原则和规则,需要通过成员国 的国内立法实施。
(二)海洋法的历史与海洋的法律地位演变 1、罗马时期 “共有物” ,如空气一样,可 以共同使用,但不得占有。 2、中世纪,“无主物”,各国可以通过占领 而占有,还有被分割。 3、17世纪,出现“海洋自由”与控制海洋的 斗争。 4、 18世纪, “公海自由”与“大炮射程论” 5、 19世纪,确立“海洋自由”和领海主权的 法律秩序。 6、 20世纪以来,“国际海底区域”是人类共 同继承遗产。
领海的外部界线是一条其每一点同基线最 近点的距离等于领海宽度的线。 近点的距离等于领海宽度的线。在国际法的实 践中,一般用以下方法划定这一外部界线: 践中,一般用以下方法划定这一外部界线: 平行线法;( ;(2 共同正切线法。 (1)平行线法;(2)共同正切线法。当沿海 国采用直线基线时,以每一基点为中心, 国采用直线基线时,以每一基点为中心,以领 海宽度为半径向外划出一系列的半圆,然后划 海宽度为半径向外划出一系列的半圆, 出每两个半圆之间的共同正切线, 出每两个半圆之间的共同正切线,为领海的外 部界线;( ;(3 交圆法。 部界线;(3)交圆法。在沿海国采用正常基 线时,在基线上选出某些点为中心, 线时,在基线上选出某些点为中心,以领海宽 度为半径向外划出一系列的半圆, 度为半径向外划出一系列的半圆,然后将各交 点之间的弧连接成一条直线, 点之间的弧连接成一条直线,即为领海的外部 界线。 界线。 无论使用何种方法划出的外部界线实际上 都是与领海基线基本平行的一条线。 都是与领海基线基本平行的一条线。
1、 正常基线(normal baseline) 就是低潮线,即退潮时海水退到离岸最 远的那条线。第五条规定,测算领海宽 度的正常基线是沿海国官方承认大比例 尺海图所标明的沿岸低潮线。在实践中, 正常基线一般适用于那些海岸比较平直 的情况。那些海岸非常曲折或沿岸多岛 屿的情况下就适用直线基线。
2、直线基线(straight baseline) 就是在沿岸向外突出的地方和沿海岛屿 上选定一系列的点,将这些点之间连接 起来划出的一条线。《海洋法公约》第7 条规定,“在海岸极为曲折的地方,或 者如果紧接海岸有一系列岛屿,测算领 海宽度的基线的划定可采用连接各适当 点的直线基线法。”
内 水
内水的构成
内水的法律地位
• 内水是沿海国领土的组成部分,它与陆地领土 内水是沿海国领土的组成部分, 具有相同的法律地位,沿海国对其享有完全的和 具有相同的法律地位 沿海国对其享有完全的和 排他的主权。非经许可, 排他的主权。非经许可,外国船舶和飞机不得 进入一国内水和在其中航行或进行捕鱼等其他 活动。 活动。 • 使用直线基线法确定领海基线,而使原来不是 使用直线基线法确定领海基线, 内水的区域被包围在内成为内水的情况下, 内水的区域被包围在内成为内水的情况下,在 这种水域内,外国船舶享有无害通过权。 这种水域内,外国船舶享有无害通过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