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清科场第一大案:戊午科场舞弊案
法律讲堂
1、列举本学期所学通识教育讲座的5个专题的题目(每个10分)①:杨乃武冤案;②:科场第一案;③:晚清刺杀第一案;④:杨月楼奇案;⑤:百年文字狱之苏报案。
2、叙述某个专题的具体内容,并谈谈个人的心得体会。
(不少于1500字)(专题内容占20分,心得体会占30分)答:晚清科场第一案在清代,科举考试是国家最为重要的人才选拔方式,也是众多读书人跻身仕途的晋身之阶。
清朝的科举考试分为三级:乡试、会试和殿试,参加各级考试的学子数以万计,但是录取的比例非常低。
这样的千军万马挤独木桥,自然会有人想在考试中做点手脚。
有人靠真才实学获得功名,也就有人靠打通关节在考试中胜出,这就是所谓的科场舞弊。
虽然历朝历代对科场舞弊的惩处都非常严厉,但也无法完全杜绝考试中贪墨作弊的行为。
清代的顺治、康熙、雍正、乾隆等朝都曾发生过科场大案。
到了清朝末年,社会动荡,吏治腐败,科举制度自身也呈现出穷途末路之相,考试中的作弊行为更为常见。
在清朝林林总总的科场案中,最值一提的是发生在咸丰八年的顺天乡试。
柏葰当时被任命为乡试的主考官,按照当时的官品,他是从一品,军机大臣,协办大学士,另外两位副主考也都是很高的官员,一个叫做朱凤标,他的官职是尚书,另一个叫做程庭贵,这个人当时是中央的最高检查机构,督察院的左副都御史,同时他还兼带着户部的侍郎。
有一个满洲叫做平龄的人,他中了举人的第七名。
而这个时候,有人就说,说这个人是个戏子怎么可以中举呢?由平龄一案,所谓的士子这样的一种违反身份引起议论,到后来他的朱墨卷不符,引出了这当中的另一个案件,就是五十个卷子不合格,这里面所牵扯到的许多的考生舞弊的具体情节。
那么由于这五十本的错卷发生,咸丰皇帝对柏葰的看法也发生了一个重大的变化,在当时颁布旨意令他革职。
在这样的一个背景下,随着这五十本试卷的查核,涉嫌被收审的同考官就越来越多,在这个审理过程当中,就牵扯出了一些新的问题,其中有这样两个人,对柏俊利害攸关,一个就是柏俊的家仆叫靳祥这个人。
历史趣谈晚清第一大案--戊午科场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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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常识分享晚清第一大案--戊午科场案
导语:当社会目睹违法行为麻木不仁甚至不以为耻反以为荣,这些违法行为就会逐渐变成社会的潜规则,甚至进一步变成显规则,结果必然是有法不依,黑
当社会目睹违法行为麻木不仁甚至不以为耻反以为荣,这些违法行为就会逐渐变成社会的潜规则,甚至进一步变成显规则,结果必然是有法不依,黑白是非不分,公平公正荡然无存。
清朝咸丰八年(1858年)为干支纪年的戊午年,这一年正逢首都顺天府(北京)的乡试(考中者为举人),主考官是协办大学士(从一品)、军机大臣蒙古正蓝旗人柏葰,副主考是户部尚书朱凤标和左副都御史程庭桂。
八月初八日乡试一开场,即谣传在考场所在的贡院大堂发现了大头鬼,据传贡院中的大头鬼不轻易出现,出现一定有大案将要发生。
九月十六日发榜,前十名中赫然见旗人平龄,他是一位著名的京剧票友,经常登台演出,因而引起舆论大哗,质疑优伶居然能高中举人。
十月初七日,御史孟传金上奏咸丰皇帝,参劾此次乡试有舞弊行为,特意指出“平龄朱墨不符”。
为了防止考官认出考生笔迹从中舞弊,清代科举考试规定考生亲笔所写的试卷用墨笔,然后指定人员用朱笔照抄呈送考官批改,“朱墨不符”即意味着平龄的试卷已经被篡改或调换。
咸丰命怡亲王载垣、郑亲王端华、户部尚书全庆、兵部尚书陈孚恩会审此案,戊午科场案就此开场。
平龄被提审,但不久即死于狱中。
等重新勘察平龄的试卷后,竟然发现其墨卷内的草稿不全,朱卷内也有七个错别字曾被人改动过。
十月二十四日,此次乡试的全部试卷在圆明园的九卿朝房重新勘察,发现“本年乡试主考、同考荒谬已极”,有错误的试卷竟然有多达50多本,甚至有一人的试卷错别字达三百多字,竟然也中举。
咸丰闻讯大怒,。
晚清科举第一舞弊案
晚清科场第一案在清代,科举考试是国家最为重要的人才选拔方式,也是众多读书人跻身仕途的晋身之阶。
清朝的科举考试分为三级:乡试、会试和殿试,参加各级考试的学子数以万计,但是录取的比例非常低。
这样的千军万马挤独木桥,自然会有人想在考试中做点手脚。
有人靠真才实学获得功名,也就有人靠打通关节在考试中胜出,这就是所谓的科场舞弊。
虽然历朝历代对科场舞弊的惩处都非常严厉,但也无法完全杜绝考试中贪墨作弊的行为。
清代的顺治、康熙、雍正、乾隆等朝都曾发生过科场大案。
到了清朝末年,社会动荡,吏治腐败,科举制度自身也呈现出穷途末路之相,考试中的作弊行为更为常见。
在清朝林林总总的科场案中,最值一提的是发生在咸丰八年的顺天乡试。
此案之所以有名,最重要的原因在于,主角柏葰是中国封建帝制时期由于科场舞弊被斩杀的官阶最高的一个人,而它涉及的一些具体争议一直留存到后来。
时值咸丰八年(1858)八月,正逢乡试。
明清两代的乡试在各省城举行,每三年一次,考期在子、午、卯、酉年的秋八月,故又称“秋闱”,为正科。
遇新君登基、寿诞、庆典,加科为恩科。
届时,朝廷选派正副主考官,试《四书》、《五经》、策问、八股文等,各朝所试科目有所不同,每次考三场,每场三日。
乡试的场所称为“贡院”,考中者称为举人。
按照中国传统的干支纪年,这一年刚好是戊午年,所以这一次考场舞弊案,又叫做戊午科场舞弊案。
这个案件发生在京城的八月初八。
八月初六,咸丰帝颁布圣旨,任命时年六十三岁的柏葰为此次秋闱大典的主考官。
柏葰原名松俊,蒙古族人。
按古时习惯,处以极刑的犯人的姓名往往会被官方更改,或者加三点水,或者加草字头,意为这些人都属于那种山贼草寇之流。
所以案发之后,柏俊的“俊”字上被加了一个草字头。
柏葰出任主考官之前,身份高贵,地位不凡。
按照当时的官品,他是从一品,军机大臣,协办大学士。
另外两位副主考也都是当朝大员,一个叫做朱凤标,位列尚书;另一个叫做程庭桂,身为最高检察机构——都察院的左副都御史,同时兼任户部侍郎。
历史趣谈在清朝如果国考泄题那么负责人的下场是很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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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清朝如果国考泄题那么负责人的下场是很惨的
导语:在历史书中,清朝一直是一个饱受诟病的王朝。
这个王朝闭关锁国、夜郎自大,帝王昏庸无道,政府腐败无能。
这个王朝扼杀进步思想,文字狱盛行
在历史书中,清朝一直是一个饱受诟病的王朝。
这个王朝闭关锁国、夜郎自大,帝王昏庸无道,政府腐败无能。
这个王朝扼杀进步思想,文字狱盛行;这个王朝偏安一隅,掀起了中国近代史屈辱的篇章。
但是无论怎么说,这个朝代在科举制中所行使的严刑峻法却着实让人感叹。
一、辛卯科场案
清康熙年间,江南乡试。
这场案子的起因是,发榜后中举的人的构成,从概率论的角度讲,不太科学。
中举的人里边,除了苏州的十三个,其他都是扬州盐商的儿子。
这种感觉就好像公务员考试,笔试的前三名的爹(当然,娘也可以)不是地方首富就是部门领导。
在这种完全没有证据,纯粹是通过概率论推理所引发的舆论,一时间在社会引发了乱七八糟的质疑。
有两个愤青(其实是逗逼)还写了一副对联来讽刺这件事,说“左丘明两眼无珠,赵子龙一身是胆”。
讽刺的是主考官左必蕃和副主考官赵晋。
这当然都不是重点,舆论么,不合乎官方口径的,自然就定义为谣言了。
重点是句容县王曰俞所荐的吴泌、山阳县知县所荐的程光奎是两个草包,大字都不识几个。
如果说舆论是空穴来风,那么这种猪一样的队友就是给这种空穴来风的舆论充当了佐证。
(图)贡院是会试的考场,图为贡院内的号舍
到此,康熙收到风了。
康熙这个人是中国历史上少有的明主,所谓明主不在于在他治下一定歌舞升平,而是在于出了问题他如何处理。
生活常识分享。
清末四大奇案1
1.张汶详刺马案2.顺天乡试舞弊案3.杨乃武冤狱案4.杨月楼奇案1.《南山集》案2.雍正朝投书谋反案3.《苏报》案晚清政治腐败,社会动荡,五花八门的事层出不尽。
这种"山雨欲来风满楼"的态势,预示着清朝统治行将覆灭。
在同治九年,又发生了两江总督、封疆大吏马新贻被刺的要案,真是朝野震惊,举国倾注。
事情发生在同治九年七月二十六日上午,马新贻校场阅兵完毕,返回督署的路上,为刺客张文祥所杀。
刺客并不逃走,高喊:"刺客是我张文祥!"让那班怕死的卫士捉拿。
这个案子发生后,清廷十分惊恐,知道此案涉及封疆大臣的内幕亵闻,于脸面上大不光彩。
因此,只能掩盖矛盾,粉饰门面。
慈禧太后为了维系她摇摇欲坠的统治,亲自出面处理此案。
把正在天津处理教案的大员曾国藩,调来审理这个案件。
又在曾国藩出发前夕,召见了他,面授机宜,说"马新贻办事很好",为此案定了调子。
这还不放心,一周之内,又连连派出大员参与审案。
刑部尚书郑敦谨,也奉旨与曾国藩同审。
经过一番紧锣密鼓,终于为张文祥定了一个"漏网发逆"和"复通海盗"的罪名,将张文祥处决,剜了张文祥的心,去祭奠这位马新贻,又厚厚的于以抚恤。
一句话,马新贻是一个好官,张文祥是一个发逆。
然而,事情的真象总是难以隐瞒的,纸包不住火。
大量的野史、笔记、小说、戏曲,却不顾官方史家的曲笔,将马新贻被刺原委,一一公诸于众。
原来,马新贻之所以官运亨通,靠的是假报军功,又结纳权贵才得来的。
他在所谓的"剿匪"战斗中,原本是一个败军之将。
被俘以后,又没有骨气,与"匪首"义结金兰,成了拜把兄弟。
再由他的把兄弟导演一幕马新贻收复失地的闹剧,欺瞒了朝廷,以至爬上封疆大吏的宝座。
飞黄腾达以后,那些把兄弟原以为可以攀附于他,千里迢迢来投靠。
马新贻又奸占了把兄弟的妻室,诱杀了把兄弟。
张文祥因偶然的原因逃脱他的魔掌,才弄出这一出刺马的大案来。
清代戊午科场舞弊案
清代戊午科场舞弊案
秦右
【期刊名称】《共产党员:上半月》
【年(卷),期】2009(000)007
【摘要】延绵千年的科举考试制度,为社会开启了一条上升通道。
无数士子将一生押在科举考试上,期望一朝跃龙门,光宗耀祖,衣锦还乡。
伴随着科举考试的,是永远无法彻查杜绝的舞弊行为。
而“登峰造极”者,莫过于咸丰八年的那一场戊午科场大案。
咸丰八年(1858),用干支纪年法是戊午年,满洲生员平龄荣登顺天乡试举人榜第七名。
【总页数】1页(P57)
【作者】秦右
【作者单位】无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F207.22
【相关文献】
1.咸丰朝“戊午科场案”考论 [J], 首小琴
2.戊午科场大案 [J], 江心
3.对戊午科场案的考察 [J], 贾熟村
4.再论清代科场案——以戊午科场案为中心 [J], 韩军强
5.从对戊午科场案的差异性理解看晚清社会心态 [J], 邢渊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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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朝最大的科场作弊案
◎辑录/张春杏1925年6月,为抗议日本帝国主义残杀中国人的“五卅惨案”暴行,年仅17岁的王淦昌与同学们一道上街示威游行。
在英租界,王淦昌不幸被一位印度巡捕抓住。
王淦昌理直气壮地问:“我在我自己的国土上散发传单,你凭什么抓我?”巡捕被问住了,过了好半天才回过味来,用英语进行诡辩:“你自己的国土?可这是英租界!”王淦昌用英语驳斥道:“正因为这里是英租界,我才来散发传单。
你和我还不是一样,我的祖国受帝国主义欺凌,你的祖国已经沦为帝国主义殖民地,你当了亡国奴。
可惜的是,我还为祖国的命运拼搏,你却为侵略者效劳。
若此事发生在你自己的国土上,你能抓捕自己的兄弟同胞吗?”王淦昌说得巡捕哑口无言,这位印度巡捕握住王淦昌的手,动情地说:“小兄弟,你说得对,我理解你!”将王淦昌悄悄地放了。
同命相怜《大清律》规定:“(科举考试)考试官同考官,及应试举子,有交通、嘱托、贿买、关节等弊,问实斩决。
”史载,清朝查处科场舞弊大小案件数十起,被杀官员不下数百人。
其中顺治江南科场大狱,是清朝最大的科场作弊案。
顺治十四年(公元1657年)秋,江南乡试,各县、州、府考生纷纷赶赴南京应试。
这次乡试的主考官为方犹(翰林院侍讲)、副主考官为钱开宗(翰林院检讨)。
方、钱在乡试中徇私舞弊,利用取士之机广纳贿赂,替要员子弟拉关节。
发榜后,不少豪富子弟榜上有名,而早有文名的尤侗、汤传楹等却名落孙山。
由是举子群愤,撕破榜文,一时舆论为之哗然。
有人针对《贫而无谄》的考题,作《黄莺儿》词嘲讽道:“命意在题中,贱贫儿,重富翁,诗云子曰全无用。
切磋未通,琢磨欠工,其斯之谓方能中。
告诸公,多财子贡,货殖是家风。
”又有人作诗嘲讽考官云:“孔方主试副钱神,题义先分富与贫,定价七千方立契,经房十二不论文……”“孔方”与“钱神”指方、钱两正副主考官。
还有人讥刺得中举人的一二三名考生为“贾斯、程不识、魏无知”。
另有不平举子刊出《万金记传奇》一书,流传街巷。
将“方”字去点为万,“钱”字去偏旁为金,用以讽刺主考官方、钱二人受贿万金。
咸丰科场舞弊案
按照《钦定科场条例》,三人被任命后,马上要 到贡院(专门举行乡试、会试的地方,又称“龙 门”)去上班。不能回家,直到考试结束。 背景介绍:贡院
贡院考前通常都要进行粉刷,考生每人有“号房” (高4尺,长宽3尺)。 《明史· 选举志二》:“试士之所,谓之贡院; 诸生席舍,谓之号房。” 初八日的寅时入场,从初九到十五号,考三场, 吃、住、撒都在“号房”,相当辛苦。
菜市口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6、肃顺等人监斩。 咸丰帝派户部尚书肃顺和刑部尚书赵光监 斩(特例) 肃顺表现嚣张,被柏葰咒骂,结果一语成 谶,两年后,肃顺也是在菜市口问斩。 其后,咸丰帝令内阁将此案的奏折和谕旨 收录,“以垂久远,以昭法则”,希望能 扭转官场舞弊的风气。 案件并没有就此结束……
五、一案未平,一案又起
中榜率极低,但总还保留希望(类于公务员 考试)不过,舞弊也遂之而起。
连中三元之难,历史上仅十七人,文15,武2, 清代仅有三人
顺治王玉体、乾隆钱檠[音晴]、道光陈继昌
选拔人材的有效途径,保持社会阶层流动的 根本办法,是士大夫的来源。这种选士之法 发展到清末渐显不足。
2、柏葰主考
八月六日,皇帝任命顺天乡试的考官。
书店2006年。
背景介绍:科举制
通过考试选拔官员,隋大业元年(605年)到清 光绪三十一年(1905年),历经1300多年。
童生通过童试(县、府、院考),入学即为“秀 才”(或称“生员”),这是“功名”事业的起 点。
秀才通过本省学政巡回进行的科考,可以参加乡 试(省考,“秋闱”),考中者为举人,首名为 解元。
古代科举命丧考场轶事 清朝第一起科举舞弊大案
如对您有帮助,可购买打赏,谢谢古代科举命丧考场轶事清朝第一起科举舞弊大案导语:一种制度的产生必是有利有弊。
中国古代科举制度的产生在历史上产生了积极的影响,同时也有消极的影响。
如同现代的考试作弊,在古代科举舞弊一种制度的产生必是有利有弊。
中国古代科举制度的产生在历史上产生了积极的影响,同时也有消极的影响。
如同现代的考试作弊,在古代科举舞弊这种现象也是经常发生的。
在清朝的科举制度中,就有这样第一起的舞弊大案。
这场舞弊答案的主角是谁呢?是考生作弊还是由考官主导的作弊呢?一起接着往下看。
科举制与科场案历来是相伴的。
清朝开国以后发生的第一起科场大案,要算是顺治十四年(1657年)顺天(今北京)乡试时,因考官贿卖“关节”而引发的舞弊案了。
按干支纪年,这一年是丁酉年,顺天乡试贡院又称“北闱”,所以此案常被人们称作“丁酉北闱大狱”。
顺治十四年(1657年)参加科举考试的有多少人?这一年,参加顺天乡试想考举人的考生共有五千七百人。
其中,直隶各府、州县送来的生员也就是秀才有四千人,国家最高学府太学也就是国子监的贡生、监生们有一千七百人。
考生这么多,可是,正榜和副榜的举人名额算在一起总共才二百零六名,录取率还不到百分之四,竞争激烈的程度可想而知。
顺治帝派出的正主考官是詹事府左春坊左庶子曹本荣,副主考官是詹事府右春坊右中允宋之绳。
根据大清《钦定科场条例》,主考官之外,皇帝还要钦点同考官十几名,协助主考官阅卷。
所有试卷,都先由同考官们分头批阅,然后择优向主考官推荐。
这次顺天乡试,同考官共有十四人。
而这次乡试酿成大狱,恰是由于充任同考官的大理寺左评事李振邺、大理寺右评事张我朴等疯狂贿卖“关节”引发的。
生活常识分享。
晚清第一大案,戊午科场案:考试营私舞弊的后果有多严重
晚清第⼀⼤案,戊午科场案:考试营私舞弊的后果有多严重咸丰⼋年(1858年),对⼤清国来说,正处于开国以来前所未有的⽔深⽕热之中,内有太平天国,外有英法联军,咸丰皇帝终⽇担惊受怕,偏偏在这当⼝,⼜发⽣了⼀场科举舞弊⼤案。
尽管天下很不太平,⼈才还是要选拔的。
这⼀年⼋⽉,乡试还是如期拉开帷幕。
顺天府是京畿重地,担任顺天府主考官的是户部尚书协办⼤学⼠兼军机⼤⾂柏葰,⼀等⼀的朝廷⼤员,可见重视。
九⽉⼗六⽇揭榜,虽然舆论已经哗然,但科举考试历来中者喜落者悲,并没有引起官府注意。
乡试结束后,柏葰也晋升为⽂渊阁⼤学⼠,再加上⾝兼军机⼤⾂,他已位极⼈⾂。
⽹站建设谁知好景不长,⼗⽉初七,御史孟传⾦上奏,指出这次考试⾥出现了舞弊⾏为,并且不⽌⼀起,牵涉到考官,戊午科场案由此案发。
咸丰相当重视,下旨由怡亲王载垣、郑亲王端华、兵部尚书全庆和陈孚恩会审,特令“此旨尔等看完, 交军机处写明发, 孟传⾦原折不必交军机处”。
调查结果,乡试果然有猫腻,⽐如中标的试卷,有的错别字达到300多个,“讹字⾄三百余”,这在科举中是难以想象的。
此外,还发现考⽣试卷被修改、调包等舞弊⾏为。
接着调查下去,结论是考⽣罗鸿撰,通过关系求助同考官浦安,浦安⼜通过主考官柏葰家丁靳祥说服了柏葰,把罗鸿撰已被淘汰的试卷改成了中试。
最严厉的是事后的处罚。
载垣、端华等上奏案情, 提出处理⽅案,别的都还好说,其中有⼀条,“(柏葰)⽐照交通嘱托,贿买关节例, 拟斩⽴决”,这让咸丰有点为难。
⼤学⼠柏葰作为主考官和直接责任⼈,当然难辞其咎。
然⽽柏葰⼜是朝廷重⾂,深受咸丰倚重,如何处理柏葰,成了问题的焦点。
按照咸丰的意思,处死柏葰⼼有不忍,“柏俊早正揆席, 勤慎⽆咎, 欲曲待之”,他是想从轻发落的。
这时,肃顺的意见起了决定性作⽤。
肃顺认为:“取⼠⼤典, 关系⾄重, 亟宜执法, 以惩积习”, 柏俊罪不可宥,“⾮正法不⾜以儆在位”。
权衡之下,咸丰准奏,柏葰被判斩⽴决,成为清朝唯⼀⼀位因为考试舞弊被处死的⼤学⼠,也会⾃科举制开创以来,因为舞弊被问斩的最⾼级官员。
科场案清代最惨烈的戊午科场舞弊案
科场案清代最惨烈的戊午科场舞弊案中国历史上几宗最大、最惨烈的科场舞弊案,都发生在制度最细密的有清一朝;而登峰造极者,莫过于咸丰八年的那一场戊午科场大案。
晚清顺天贡院1905年,清廷宣布废除科举,一位身在山西的举人刘大鹏听闻后顿感“心若死灰,看得眼前一切,均属空虚”。
这种巨大的失落感来自于对科举制度的依赖与热望。
如史学家罗志田所言,延绵千年的科举考试制度,是“一项集文化、教育、政治、社会等多方面功能的基本体制”,它适应了耕读社会的需要,为社会开启了一条上升通道。
从理论上,任何身家清白的男性都有可能通过考试担任一定级别的官员,它在行动和制度上落实了中国传统的“布衣卿相”梦想。
古往今来,无数士子将一生押在科举考试上,期望一朝跃龙门,光宗耀祖,衣锦还乡。
在这样巨大的压力之下,旁门左道自然应运而生。
伴随着科举考试的,是永远无法彻查杜绝的舞弊行为。
夹带、抄袭、冒籍、倩代……即使清廷制定了《钦定科场条例》,将科举考试纳入法律范围,也无法抑制这轰轰烈烈的舞弊风气,终究是道高一尺,魔高一丈。
中国历史上几宗最大、最惨烈的科场舞弊案,都发生在制度最细密的有清一朝;而登峰造极者,莫过于咸丰八年的那一场戊午科场大案。
“条子”牵出舞弊大案咸丰八年(1858),农历八月,又是一个大比之年。
这一年顺天乡试的主考官,选中的是63岁的柏葰。
八月六日,接到任命,他即刻与两名副主考官—兵部尚书朱凤标,都察院左副都御史程庭桂在午门外坐上亮轿,直奔崇文门的贡院。
顺天乃天子脚下、首善之地,又是录取举人最多的一省,首场试题都需由皇帝“钦命”,其重要地位不言而喻。
因此,顺天乡试主考官必须由进士出身、具有真才实学的一二品大员担任。
柏葰于咸丰六年(1856)升任军机大臣,兼翰林院掌院学士,不久又任职户部尚书、协办大学士,官秩为从一品,已近人臣顶峰。
年过花甲而能再掌北闱大典,不禁让他喜出望外。
乡试三场,八月初九开始,至十六日结束。
虽然十来天里也发生了种种让人手忙脚乱的事情—例如考卷用纸来迟差点来不及刻英官员互相怄气等等—但总算都一一解决,平平安安到了九月放榜。
历史奇案:戊午科场舞弊案
历史奇案:戊午科场舞弊案明清时期,科举考场频频出现的“关节条子”是最时髦的作弊手段,一度有取代夹带、枪替等作弊手段的趋势。
“关节条子”就是有钱有势的人与考官约定在试卷的某处用一些字眼作记号,并把这些字眼写在条子上交给考官,考官在阅卷时特意留心,凭着条子上的字眼一一对照,完全吻合者就是要录取的考生。
当然,考官能如此俯首帖耳地为考生服务,是因为考生在条子上标明了事后给考官的辛苦费。
清道光、咸丰年间,这一手段更是风靡科场。
每逢科考,考生们四处奔波,挖门子、找路子,辗转相托,想方设法与考官搭上关系、递上条子。
更让人不可思议的是,这一时期,不仅考生以递不上条子为憾,考官也以收不到条子为耻。
据清代笔记载,考官欣然接受条子,甚至主动索要,或为收拢门生,扩大政治势力,或为了满足虚荣心,似乎收的条子越多,自己的威望就越高,权势就越大。
结果,自然是“此风已久,昌言无忌,恬不为怪”,科场风气糜烂不堪。
清朝咸丰八年(1858年)戊午年,经历了康乾盛世治隆繁盛的清廷已经逐渐病人膏肓,内忧外患日趋严重,但其规章制度仍在按部就班地沿着先前的轨道运转着。
这一年,又是三年一次的乡试大比之年。
戊午年的这次乡试,各地方都进行得波澜不惊,唯独在天子脚下的顺天举行的考试却出了大乱子。
这年的八月初六日,按照安排,皇帝钦点了此次顺天乡试的主考官和副主考。
主考官是军机大臣、协办大学士、户部尚书柏葰,两位副主考分别由兵部尚书朱凤标和都察院左副都御史、户部右侍郎程庭桂担任。
接着,三位主考官就带了行李,赶到贡院,开始为期月余的、与外界隔绝的乡试工作。
柏葰,原名为松葰,字静涛,蒙古正蓝旗人,道光六年(1826年)进士,先任内阁学士,在刑部、户部、吏部等做过侍郎,为官老成持重,很得咸丰帝的宠信,后升为军机大臣、户部尚书、协办大学士,为从一品的高官。
63岁,又能被钦点为主考官,是一份很光宗耀祖的事。
在同僚的祝贺声里,柏葰入闱后随即展开了紧张有序的工作。
此次顺天乡试考生有上千人,最后录取300名,整个考试过程比较顺利,到九月十六日发榜时,一切都平静如水。
史鉴:清朝三大科考舞弊案
史鉴:清朝三大科考舞弊案清朝大的科场案(由科举引发的舞弊案)共有3起,分别为顺治十四年的丁酉科场案、康熙五十年的辛卯科场案和咸丰八年的戊午科场案。
顺治十四年(1657年),江南地区选拔举人的乡试将在江宁(今南京)举行。
顺治皇帝核准了礼部遴选的20名考官,专门召见主考方犹、副主考钱开宗,叮嘱告诫秉公选拔贤才,切勿营私舞弊。
有心术不正者自知翰墨低劣难以录取,各找途径以钱开路。
主考也好,考官也好,在黄金白银面前乱了方寸,或半推半就,或来者不拒。
早在发榜前,业已风传考场关节颇多。
榜发之时传言有了印证:多个众所周知才低品劣之徒弹冠相庆,而饱学之士尤侗、汤传楹等却名落孙山。
文庙看榜现场骚动起来,有人大呼“考场不公”,引来无数人围观。
江南乡试舞弊事不胫而走,顺治下令彻查,并下令让已录取的举人重考。
复试在紫禁城太和门举行,顺治帝亲自主持,复试后有14人被取消了举人资格。
追查之下,又查出了考官受贿之事。
顺治皇帝严惩舞弊人员:方犹、钱开宗着即正法,叶楚槐等17名考官着即处绞,他们的妻子家产籍没入官;考生方章钺等8人俱着责四十板,家产籍没入官,父母妻子兄弟并流徙宁古塔。
这样的处罚十分严厉,一时之间朝野震动,此后50年间,科场舞弊几近绝迹。
到了康熙五十年(1711年),江南贡院又发生了一起震惊朝野的科场案。
此次科场的主考官是左子藩,副主考官是赵晋。
考完了之后,饱学之士落榜,而不学无术之徒榜上有名。
为抗议科举不公,士子们抬了财神像到府学游行示威,事情闹大了。
康熙皇帝十分生气,派钦差大臣下去查案,此案查了一年多,最后查清了总督噶礼、副主考官赵晋等人舞弊的事实。
康熙下令,将副主考官赵晋和另外两个考官处斩,噶礼、左子藩革职。
咸丰八年(1858年),顺天府乡试中发生了戊午科场案,此次的主考官是大学士、军机大臣柏俊,副主考是户部尚书朱凤标和左副都御史程庭桂。
考后发榜,人们在前十名中赫然见旗人平龄。
他是一位著名的京剧票友,经常登台演出,因而引起舆论大哗。
再论清代科场案——以戊午科场案为中心
作者: 韩军强
作者机构: 四川师范大学中国近现代史硕士研究生,四川成都626001
出版物刊名: 康定民族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报
页码: 33-37页
主题词: 吏治;戊午科场案;清代;咸丰帝
摘要:清代,科场舞弊案层出不穷,在科考前考官与士子交通舞弊,关节条子盛行,致使科场舞弊不断发生,科场大案要案接连出现。
为整肃科场、整顿吏治,清代尤其是清前期采取严厉措施惩治舞弊的考官士子,进而整肃科场,使科场秩序有所好转,同时也使吏治廉洁。
本文拟以戊午科场案为中心,从整顿吏治的角度以及把此案置于清代整个科场案中两个方面来探讨清代科场案。
清朝历史上三大科场案之一,为什么柏葰被咸丰帝下令处决?
清朝历史上三大科场案之一,为什么柏葰被咸丰帝下令处决?本文导读:科举考试是读书人获得功名利禄的重要渠道,“万般皆下品,惟有读书高”这句俗语并非完全出自老百姓对知识的敬畏,而是反映了民众对通过科举制获得崇高社会地位之人的艳羡。
由于科举制在古代社会中扮演了重要角色,想在科举考试中舞弊者为数不少。
清朝顺治与康熙年间均发生过重大的科举舞弊案,清朝中后期官场贪污腐化之风愈演愈烈,从而为科举舞弊提供了温床。
轰动一时的“戊午科场案”起因于一个戏子。
咸丰八年的顺天乡试,满族旗人平龄高中第七名。
由于平龄曾经演戏,在古代戏子处于社会的最底层,而获得功名的读书人则受到整个社会的尊敬。
因此,一个戏子的高中在京城引起了轩然大波。
御史孟传金向咸丰帝检举此事,认为平龄的誊录试卷与考试试卷不符,可能存在作弊行为,请求进行审查和复试。
咸丰帝下令郑亲王端华、怡亲王载垣、户部尚书全庆、兵部尚书陈孚恩等调查。
经调查,平龄的考试试卷草稿不全,所作的诗竟然还有错别字。
咸丰帝要求勘察本次乡试的所有试卷,结果发现五十多人的试卷存在问题。
载垣等查出此次科考高中的罗鸿绎通过同乡关系托请考官照顾,经过层层疏通说情,本次乡试的主考官柏葰最终将一位已经考中的考生替换成罗鸿绎。
事后柏葰收受了罗鸿绎及下属“孝敬”的28两银子。
柏葰此时刚任文渊阁大学士不久,道光帝与咸丰帝都对其非常倚重,咸丰帝对于如何处置柏葰颇伤脑筋。
最终为了杀一儆百,整顿科场风纪,咸丰帝决定将柏葰处决。
柏葰不仅是清朝死于科场案职位最高的官员,也是自隋朝实施科举制以来死于科场案职位最高的官员。
除了柏葰以外,“戊午科场案”中另有4人被处决,因涉及该案而受到惩处的达91人。
但“戊午科场案”的震慑力并不能长久,事后一段时间内科场风气暂时好转。
但好景不长,慈禧太后垂帘听政后,科场舞弊之风又开始大行其道。
清代科举弊案的故事
清代科举弊案的故事
清代科举弊案是中国古代科举制度中的一个黑暗历史。
这个故事发生在清代末年,某省的一场省试中,一位考生被发现行使了抄袭的行为。
事实上,这名考生本来不具备参加省试的资格,但他利用了一份伪造的文凭和一些伪造的证书,以此通过了初试。
考官们最终发现了这名考生的行为,并将此事上报给了朝廷。
朝廷随即派遣了官员来调查此案。
虽然这名考生坚称自己是清白的,但是这场调查揭开了一个巨大的弊案。
原来,这名考生不是唯一一个通过欺骗和贿赂获得科举资格的人。
调查人员发现,有很多考生都采用了类似的手段。
他们使用伪造的文凭和证书,或者通过贿赂考官等手段,以此骗取了参加科举考试的资格。
庞大的贿赂网络中还牵涉到不少官员和富商。
调查人员发现,这些官员和富商提供了巨额财物,为那些没有资格参加科举考试的人谋取到了资格,从而换取了厚利。
经过长时间的调查,此案终于揭开了其中的大部分真相。
官员和考生们都被严厉惩罚,以期警醒后人不要以此类欺骗行为侮辱科举制度。
这起弊案是清代科举制度中的一个典型例子,也反映了当时社会腐败的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