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文仪器标准精选(最新)
我国水文仪器产品标准现状
发挥 了 巨大 的指导 和规 范作 用 。
我国水文仪器产品标准概 况
我 国水 文仪 器 产 品标 准体 系包 括 3个层 次 ,即基 础 标 准 、通 用标 准 和专 用标 准 。 基 础标 准 属于 最基 本 的基 础 性标 准 ,适 用于所 有 的水 文 仪器 ,以 国家标 准 居 多 ,也 有
可 与上述标 准 配套使 用 的还有 系列规 范和 规程 .如 《 降水 量观 测规 范》《 水位 观测 水深 、降水 量 、蒸 发量 等参 数的各 种流 速
规 范》《 面蒸 发观 测规 范 》《 学 多普 勒流 量 测验 规 范》《 壤旱 情 监测 规范 》《 质 仪 水位 计 、测 深仪 、雨量 计 、蒸发器 等 水 声 土 水 采样 技术 规程 》《 文 自动 测报 系 统规范 》 等 ,这些 标准 不 但可 以作 为上述 一 系列产 仪 器 .还 包括 泥 沙 采 样与 颗 粒 分析 仪器 , 水 等 品标 准 的重 要参 考依 据 .更 重要 的 是为 具体 的产 品类 别和单 一 产 品标 准 的编 制提 供 了 水 文缆道 及巡 测 桥测设 备 以及水 文 自动 测
产 品。
渡 ,在人水 和谐 建设 中,水事 纠纷 、水行 政案 件裁决 活动 的频 次 日益 增加 ,急 需建
立国 家统一 的关 于水 位 、流速 方面 的计量 基 准 ,与之 相配 套 的国家计 量检 定规 程 的
编制和 发布 也势 在必行 。
据 统计 , 20 年 年底 , 国现 有水 文仪器 的基础 性标 准 1 项 、 用 性标 准 1 项 、 至 06 我 2 通 0
于 水 利部 发布 实施 的水 利 行业 标 准 ,对该 范 畴 内的该 类 别产 品具 有 普遍 的 约 束力 。在
浅谈国家标准《水文仪器系列型谱》的修订
准方 面而 言 , 随着 国家 进 一 步 加 强 水 文 仪器 产 品生 产 许 可 证 管 理, 以及 《 中华 人 民共 和 国水 文 条 例 》 的发 布 实 施 , 产 品标 准 和 对 标 准 化方 面 的需 求 尤 为 迫 切 ,水 文 仪 器 系列 型谱 》 作 为 国家 水 《 文行业相关政策配套的重要基础性标准 ,1 《 9 版 型谱 》 已然 不 能
第2卷第6 8 期
2 0 年 1 月 08 2
水 文
J OURN HI AL OF C NA HYDROL OGY
Vo .8 o 6 1 N . 2
De . 2 c , 008
浅谈国家标准《 水文仪器系列型谱》 的修订
徐 海峰 ,吴 怡 ,袁普 生
( 水利部 水 文仪器 及 岩土 工程 仪器 质量 监督检 验 测试 中心 )
摘 要 : 文 简要 概 述 了 G / 33 — 9 1 水 文 仪 器 系列 型 谱 》 订 的 原 因及 其 背 景 , 本 B T 13 6 19 《 修 系列 型谱 的标 准 化 概 念 、 义 和 意
重 要 性 。 对 新修 订水 文仪 器 系列 型 谱 的 编 制依 据 , 类 原 则 , 盖 的 产 品 型 式 、 种 的 拓 展 , 准 的协 调 性 , 要 技 术 内容 分 含 品 标 主
关键词 : 水文 仪 器 ; 系列 型谱 ; 订 修
中图分类号 :3 5 P 3
水文测量中的常用仪器和测量方法
水文测量中的常用仪器和测量方法水文测量是研究水文学的重要领域,它关注着水的数量、质量以及水体在不同介质之间的运动过程。
水文测量中使用了各种仪器和方法,以获取准确的测量数据。
本文将介绍一些常用的水文测量仪器和测量方法,使读者能够更好地了解这个领域。
1. 水位计水位计是水文测量中最基本的仪器之一,用于测量水体的水位。
常见的水位计包括浮子式水位计和压力式水位计。
浮子式水位计通过连接水位计与目标水体,利用浮子的浮沉来测量水位的高低。
压力式水位计则是通过测量水体对压力传感器所施加的压力来确定水位。
这些水位计具有测量范围广、精度高、耐用等优点。
2. 流速计流速计用于测量水流的速度,从而计算出河流或管道中的流量。
常见的流速计有电磁流量计、涡街流量计和超声波流量计等。
电磁流量计通过测量水流中交替变化的电磁场来确定流速。
涡街流量计则是通过测量由流体流过涡街激发的涡旋来计算流速。
超声波流量计则是利用超声波信号在水体中传播的时间差来确定流速。
3. 水质分析仪水质分析仪用于测量水体中的各种物理、化学和生物参数,以评估水质的优劣。
常见的水质分析仪包括多参数水质分析仪、溶解氧测量仪和PH计等。
多参数水质分析仪可以同时测量水体中的温度、电导率、溶解氧、浊度等多个参数。
溶解氧测量仪用于测量水体中的溶解氧浓度,以评估水体的氧化还原能力。
PH计则是测量水体的酸碱度,能够反映水体的酸性或碱性程度。
4. 沉积物采样器沉积物采样器是用于采集水体底部沉积物样品的仪器。
沉积物中携带着丰富的有机和无机物质,通过对其进行采样和分析,可以了解水体底部沉积物的成分和性质。
常见的沉积物采样器包括挖泥设备、闭式沉积物采样器和定位筏板等。
这些仪器能够准确地采集到水体底部的沉积物样品,为研究者提供了分析和评估水体环境的重要依据。
5. 雨量计雨量计是用于测量降水量的仪器。
它可以通过测量降水液体的体积、重量或高度来确定降水量。
常见的雨量计有杆式雨量计、漏斗式雨量计和激光雨量计等。
水文普通测量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SL 58-93水文普通测量规范Technical standard for general geodesic survey in hydrology1993-12-10发布1994-01-01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发布主编单位:水利部水文司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关于发布《水文普通测量规范》SL58-93的通知水文[1993]587号根据原水利电力部1986年标准制修订计划,由水利部水文司主持,黑龙江省水文总站主编的《水文普通测量规范》,经审定,现正式批准为水利水电行业标准,并予以发布.该规范编号为SL58-93,自一九九四年一月一日起实施.该规范由水利部水文司负责解释.各单位在实施中发现问题,请及时函告主编单位及部水文司.该规范由水利电力出版社出版发行.一九九三年十二月十日目次1总则2水准测量3地形测量4断面测量附录A水尺零点高程测量记载表与填制说明附录B断面测量记载表附加说明1总则1.0.1为统一水文普通测量中水准测量,地形测量和断面测量的技术标准,特制定本规范.1.0.2本规范适用于水文站网建设,水文测验,水文调查的三,四,五等水准测量,水尺零点高程测量,河道断面测量和限额以下的地形测量.1.0.3水文普通测量的精度要求,应符合下列规定.(1)长距离水准测量路线最弱点的高程中误差允许值为±40mm;水文测站内的各水准点联测,比降观测的高程测量路线和水尺零点高程测量最弱点的高程中误差允许值为±10mm.(2)平面控制测量最低一级图根网最弱边的相对边长中误差不得超过1/1000.(3)地形图内地物点的点位中误差不得大于图上0.8mm,困难地区亦不得大于1.0mm;等高线插求点高程中误差的绝对值,在平地,丘陵地不得大于1/2基本等高距,山地不得大于1个基本等高距.(4)断面测量的距离控制桩间相对距离中误差不得大于1/500.1.0.4水文测站应使用冻结基面或测站基面.有条件的水文测站应与国家高程系统接测.每站应使用三个基本水准点构成的高程自校系统.1.0.5各项测量的原始记录应现场记载,不得涂改.各项测绘成果应及时进行整理,分类归档,基本水准点和高程自校系统的测量成果应长期保存.1.0.6永久性测量标志应建立位置图,构造图与说明表等档案资料.对测量标志应按国务院《测量标志保护条例》进行保护.1.0.7采用先进测量仪器和新测绘技术时,精度不得低于本规范要求.52水准测量2.1一般规定2.1.1高程引测,地形测量中高程控制水准测量的等级,应执行本规范的有关规定.2.1.2三等水准路线的支线长度,应不大于45km.在两个二等水准点之间布设三等附合路线,其长度应不大于180km;环线周长应不大于300km;测站水准点联测和比降观测高程测量的路线长度应不大于2.8km.2.1.3四等水准路线的支线长度,应不大于15km,在两高级点间布设的附合路线长度应不大于65km;测站水准点联测和比降观测高程测量的路线长度应不大于1km.2.1.4五等水准路线的支线长度,应不大于4km.在高级点间布设的附合路线长度应不大于16km;当用于基本等高距为0.2m的高程控制测量时,支线长度应不大于1km;附合路线长度应不大于4km.2.1.5当水准路线长度大于20km时,应每隔10km左右分一测段,在测段的端点设置或选定基本上相当于校核水准点标准的固定点.2.1.6三,四等水准测量,应采用不低于国内水准仪系列的S3级水准仪,水尺零点高程的测量一般应使用S3级水准仪.五等水准测量可使用S10级水准仪. 2.1.7水准标尺应采用双面水准尺.如因条件限制,可用单面水准尺按一镜双高法施测,不得使用塔尺或折尺.2.1.8水准测量在每仪器站的允许视线长度,前后视距不等差,应符合表2.1.8规定,其视线高度要求三丝能读数.2.1.9水准测量仪器站观测限差应符合表2.1.9的规定.表表表2.1.9测高差之差限差相同.2.1.10往返测量高差不符值,路线,环闭合差限差应符合表72.1.10规定.环由不同等级路线构成时,环闭合差的限差应按各等级路线长度分别计算,然后取其平方和的平方根为限差.2.1.11水准测量成果超限时,应重测.若在本站检查发现后应立即重测,若迁站后才检查发现,则应从水准点或符合限差要求的测段或间歇点开始重测.2.1.12地形高程测量及长距离引测所用水准仪,水准尺,应在使用前进行相应等级的全面检验与校正.在使用中应经常进行水准仪圆水准气泡和i角的检验与校正,i角不得大于20″.水尺零点,一般高程测量等常用水准仪,每年应进行不少于1次的水准仪圆水准气泡和i角的检验与校正.水准尺的米间隔平均真长与名义长之差,线条式因瓦水准尺不得大于0.15mm,木质标尺不得大于0.5mm. 2.1.13地形高程控制及长距离引测的水准测量,应符合下列要求.(1)安置水准仪三角架时,应使其中两脚与水准路线的方向平行,第三脚轮换置于路线方向的左右侧.(2)除路线拐弯处外,每测点上仪器和前后视标尺的三个位置,应接近于一条直线.(3)同一仪器站上测量时,不得两次调焦,转动仪器的倾斜螺旋和测微鼓时,其最后旋转方向应为旋进.使用自动安平水准仪时,相邻站应交替对准前后视调平仪器.(4)每一测段的往测和返测,其仪器站数应为偶数,若为奇数时应加入标尺零点差改正.由往测转向返测时,两标尺必须互换位置,而往测第一个测站上当作前视的水准尺,在返测第一个测站上它应该当作后视水准尺,并应重新安置仪器.(5)工作间歇时,应选择两个坚实可靠的固定点做为间歇点,进行双测.在间歇点上做上标记,间歇后应进行检测.2.2水准点和标石设置2.2.1水文测站的水准点分基本和校核两种.2.2.2水文站应在不同位置设置三个基本水准点,其中一个水准点设置明标,二个设置暗标.基本水准点相互间距离以300~500m为宜.测站附近设有国家水准点时,可设置一个基本水准点.2.2.3基本水准点应设置在水文测站附近历年最高洪水位以上或堤防背河侧高处,能保证水准点稳定又便于引测的地方.2.2.4在各水位观测断面附近可设置校核水准点,其位置和数量应满足进行水尺零点高程测量时,平坦地区的仪器站数不多于6站,不平坦地区的仪器站数不多于11站的要求.2.2.5水准点设置后,应逐一编号.以后无论其高程是否变动,都不得改变其编号,必要时可加辅助编号.2.2.6基本水准点标石的埋设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J138-90)的规定.校核水准点标石埋设可参照基本水准点要求适当放宽.2.3三,四,五等水准测量2.3.1三等水准测量采用中丝读数法,进行往返观测.当使用有光学测微器的水准仪和线条式因瓦水准尺进行观测时,也可采用光学测微法进行单程双转点观测,观测程序应为"后,前,前,后".2.3.2四等水准测量采用中丝读数法.当两端点为已知高程点或自成闭合环时,可只进行单程测量.水准支线必须进行往返观测或单程双转点观测,观测程序应为"后,前,前,后"或"后,后,前,前".2.3.3五等水准测量采用中丝读数法.附合或环形闭合路线用单程观测.水准支线应进行往返观测,在困难条件下,也可进行单程双测.2.3.4采用双面水准尺时,中丝读数法要求仪器安平后,望远镜绕垂直轴旋转时,符合水准气泡两端影像分离不大于1cm.采用单面水准尺返测时,变换仪器的高度应不小于10cm.2.3.5光学测微法的仪器安平同第2.3.4条要求,但照准水准尺基本分划时,符合水准气泡两端影像分离应不大于2mm,中丝读数应读至0.1mm.2.3.6采用补偿式自动安平水准仪进行水准测量时,先将水准仪概略整平,即可按一般水准仪观测顺序进行测量.2.3.7三,四等水准测量应读记至1mm,计算平均高差取至0.5mm,五等均记至毫米.用测微法时,中丝读数计算高程平均高差,均取至0.1mm.各等级水准测量的视距和视距差取至0.1m.2.3.8水准测量中应及时检查每一仪器站的观测结果,符合表2.1.8和表2.1.9的规定时,方可迁至下仪器站.2.3.9每测完一个测段,应计算往返测或单程双转点左,右路线测量的高差,其不符值应满足表2.1.10规定,当超出规定时,应按下列要求重测和计算高差结果.(1)对可靠程度小的往测或返测向进行单程重测.如果重测的单程高差与同一方向原测高差的不符值符合限差,且其平均数与反方向的原测高差亦符合限差,则取其平均数作为该单程的高差结果.(2)若重测的高差与同方向的原测高差不符值超出限差,而重测的单程高差与反方向原测高差没有超出限差,则用重测的单程高差与反方向原测单程高差计算闭合差.(3)若该单程重测后与原往,返测的单程高差计算结果均超出限差,则重测另一单程,至符合限差要求为止.(4)用单程双转点左,右路线的测法时,可只重测一个单程单线,并与原测结果中符合限差的一个左或右单线取平均数值.(5)如果重测结果与原测的左右线结果比较均符合限差,则取三次单线的结果平均值.(6)当重测的结果与原测两个单线结果均超限差,应分析原因再测一个单程单线,至符合限差要求为止.2.3.10 附合,闭合,支线水准路线闭合差,应分别按下列公式计算. 附合 ()∑--=∆u d H H h h (2.3.10-1) 闭合 ∑=∆h h (2.3.10-2) 支线 ∑∑-=∆cthh h (2.3.10-3)式中△h ---高差闭合差,m ;∑h ---各测段高差的代数和,m ;∑h t ,∑h c ---路线上各测站的往测,返测的高差总和,m ; H d ---路线上终了已知水准点的高程,m ; H u ---路线上起始已知水准点的高程,m.2.3.11 附合,闭合,支线水准路线闭合差的改正,应按测段长度或仪器站数的比例进行分配,按式(2.3.11-1),式(2.3.11-2)进行路线长度和仪器站数的闭合差改正数计算.h LL ii ∆-=δ (2.3.11-1) h nn ii ∆-=δ (2.3.11-2) 式中δi ---某一测段上路线长度,仪器站数闭合差改正数,m ; L i ---某一测段中前,后视距离的和,m ; L ---水准路线的总长度,m ; n i ---某一测段中的仪器站数; n ---路线中总的仪器站数. 2.4 跨河水准测量2.4.1 河宽小于允许视线长度可直接跨河测量;当河宽大于允许视线长度,但有桥梁可以利用时,可通过桥面进行水准测量.2.4.2 跨河两岸测点间的水平视线距水面的高度要大致相等.当跨河视线长度在300m 以内时,视线高度至水面距离不得小于2m ,视线长度大于300m 时,视线高度至水面距离不得小于3m.2.4.3 跨河两岸安置仪器及标尺的位置,使其能构成平行四边形,等腰梯形或Z 字形布置为宜.跨河视线长度力求相等,岸上视线长度不得短于10m ,且两岸视线长度应相等.使用一台仪器观测时,宜采用Z 字形式.2.4.4 标尺点应牢固.需设置木桩时,木桩顶面直径宜大于10cm ,入土长度应满足标尺点牢固的要求,桩顶高于地面10cm 以上,并钉上圆帽钉.2.4.5按2.4.3条布设跨河测量场地时,应在距跨河点300m以内,设立临时水准点.2.4.6视线长度在300m以内,跨河水准测量应观测两个测回,两个测回的高差不符值,三等水准应不超出8mm,四等水准应不超出16mm,超出限差时,应分析原因,按第2.3.9条要求重测.2.4.7当视线长度在300m以内,跨越水流平缓的河流,静水湖泊,池塘等的四等水准测量,可采用静水传递高程法进行二次观测.两结果不符值,应不超过±20L mm。
水文观测仪器设备施工质量验收规范[001]
故障诊断
根据仪器设备的故障现象 ,分析故障原因,确定故 障部位。
修复处理
对故障部位进行修复或更 换损坏的零部件,恢复仪 器设备的正常功能。
性能测试
对修复后的仪器设备进行 性能测试,确保设备的各 项性能指标达到要求。
记录与归档
对故障处理的过程和结果 进行记录和归档,为以后 的维护保养提供参考。
THANKS
施工准备
制定施工计划
根据仪器设备的规格和要求,制 定详细的施工计划,包括施工时 间、人员、材料和设备等。
现场勘查
对施工现场进行实地勘查,了解 现场环境、地形、水文等条件, 以便更好地制定施工方案。
人员培训
对参与施工的人员进行专业培训 ,确保他们具备相应的技能和知 识,能够按照规范要求进行施工 。
施工过程
水文观测仪器设备施 工质量验收规范
汇报人:
汇报时间:
目录
• 引言 • 水文观测仪器设备施工规范 • 水文观测仪器设备质量标准 • 水文观测仪器设备验收流程 • 水文观测仪器设备验收标准 • 水文观测仪器设备维护保养规范
01
引言
目的和背景
为确保水文观测仪器设备施工质量的稳定性和可靠性,制定本规范。
06
水文观测仪器设备维护保养
规范
日常维护保养
每日检查
检查仪器设备外观是否完好,各部件连接是否 紧固,确保没有明显的损坏或异常情况。
运行状况检查
开机运行仪器设备,检查各项功能是否正常, 记录仪器设备的运行日志。
清洁保养
对仪器设备表面进行清洁,保持设备整洁,防止灰尘、污垢对设备性能的影响 。
定期维护保养
观测工作的影响。
04
水文观测仪器设备验收流程
水文基础设施建设及技术装备标准
水文基础设施建设及技术装备标准目次1 总则12 术语和定义23 水文测站级(类)别划分原则43.1水文站43.2水位站级别划分原则53.3水文实验站和报汛站63.4水质监测站级别划分原则63.5 地下水监测站(井)级别划分原则73.6 其它水文测站84 水文基础设施建设与技术装备原则84.1水文测站防洪、测洪建设标准84.2 水文测站基础设施建设原则104.3 测站技术装备原则114.4水文测站以上水文机构基础设施建设及技术装备原则135 水文测站基础设施165.1基础设施构成165.2 测验河段基础设施175.3 水位观测设施195.4流量及泥沙测验设施205.5降水、蒸发、地下水、水质测验设施及水文实验站设施235.6生产、生活用房及附属工程用房245.7供电、供水、取暖、通信设施255.8其它设施286 水文测站技术装备286.1水位观测设备286.2流量测验设备296.3泥沙测验设备336.4降水、蒸发等气象要素观测设备356.5水质监测设备366.6 地下水监测设备376.7 墒情、冰情、水温监(观)站及测绘仪器设备386.8 通信与数据传输设备386.9 其它设备407 测站以上水文机构基础设施及技术装备417.1地市以下水文勘测队417.2地市水文(水资源)机构437.3省(自治区、直辖市)、流域水文机构527.4水库河道测绘队648 水文基本建设项目分类与费用构成688.1水文基本建设项目分类688.2水文基本建设项目设计概(估)算费用构成70附录A 水文测站基础设施建设标准汇总表91附录B 水文测站主要仪器设备配置汇总表94本规范的用词和用语说明1001 总则1.0.1 为统一全国水文基础设施建设及技术装备原则与规模,促进其向规范化、现代化方向发展,使水文生产适应防汛抗旱、水资源管理保护和开发利用,以及国民经济建设与社会发展的需要,制定本标准。
1.0.2本标准规定了水文基础设施建设和技术装备的原则与规模,并给出了有关建设与装备的具体标准。
水文测量仪器的使用方法与校准注意事项
水文测量仪器的使用方法与校准注意事项水文测量是地理学和水文学中重要的研究领域,它涉及到对水体的流量、水位、水质等参数的测量和监测。
在水文测量中,使用合适的仪器和正确的方法是确保数据准确性和可靠性的关键。
本文将介绍水文测量仪器的使用方法和校准注意事项,以帮助读者更好地进行水文测量工作。
一、仪器的选择与使用方法1. 流速计流速计是测量水流速度的常用仪器。
在使用流速计之前,需要选择合适的型号和规格。
一般来说,流速计分为机械式和电子式两种。
机械式流速计适用于流速较小的情况,而电子式流速计则适用于流速较大的情况。
在使用流速计时,需要将其放置在水流中,确保测量结果的准确性。
同时,还要注意保持流速计的清洁和定期进行校准,以确保测量结果的可靠性。
2. 水位计水位计是测量水位高度的常用仪器。
在使用水位计之前,需要选择合适的型号和规格。
一般来说,水位计分为浮标式和压力式两种。
浮标式水位计适用于静水和缓慢流动水体的测量,而压力式水位计则适用于快速流动水体的测量。
在使用水位计时,需要将其正确安装在水体中,并保持其与大气压力的平衡。
同时,还要注意保持水位计的清洁和定期进行校准,以确保测量结果的准确性。
3. 水质监测仪水质监测仪是测量水质参数的常用仪器。
在使用水质监测仪之前,需要选择合适的型号和规格。
一般来说,水质监测仪可以测量水体的溶解氧、pH值、电导率、浊度等参数。
在使用水质监测仪时,需要将其正确放置在水体中,并按照说明书进行操作。
同时,还要注意保持水质监测仪的清洁和定期进行校准,以确保测量结果的可靠性。
二、校准注意事项1. 定期校准为了确保测量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需要定期对水文测量仪器进行校准。
校准的频率可以根据仪器的使用频率和测量环境的变化情况来确定。
一般来说,建议每隔一段时间或在重要测量任务之前进行校准。
2. 校准方法校准方法因仪器类型而异。
对于流速计,可以使用标准流速计或测流船进行比对校准。
对于水位计,可以使用标准水位计或水准仪进行比对校准。
水文仪器 检验 标准
水文仪器检验标准
水文仪器是指用于水文观测、水文调查和水文预报的仪器设备。
水文仪器的检
验标准是保证水文仪器质量和性能的重要手段,对于确保水文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水文仪器的检验标准应当包括外观检查、性能检测和精度验证等内容。
外观检查主要是对水文仪器外观进行检查,包括外观是否完好、有无损坏、有无变形等情况。
性能检测是对水文仪器的各项性能进行检测,包括测量精度、稳定性、灵敏度等指标的检测。
精度验证是对水文仪器的测量精度进行验证,确保水文仪器测量的数据准确可靠。
其次,水文仪器的检验标准应当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
国家对于水文仪器
的质量和性能都有相应的标准和规定,水文仪器的检验标准应当与国家标准相一致,确保水文仪器的质量和性能符合国家相关要求。
另外,水文仪器的检验标准应当注重实用性和操作性。
水文仪器通常需要在野
外环境中使用,因此检验标准应当注重水文仪器在野外环境中的实际使用情况,确保水文仪器在野外环境中的性能和可靠性。
最后,水文仪器的检验标准应当注重标准的更新和完善。
随着科技的发展和水
文观测技术的进步,水文仪器的性能和要求也在不断提高,因此水文仪器的检验标准也需要不断更新和完善,以适应新的技术和要求。
综上所述,水文仪器的检验标准是保证水文仪器质量和性能的重要手段,应当
包括外观检查、性能检测和精度验证等内容,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注重实用性和操作性,同时需要不断更新和完善,以确保水文仪器的质量和性能符合水文观测的要求。
水文仪器基本参数及通用技术条件
水文仪器基本参数及通用技术条件一、水文仪器简介水文仪器是用于测量水文学数据的设备,包括流量计、液位计、降雨计等。
水文仪器广泛应用于河流、湖泊、水库等水体的监测和管理。
二、水文仪器基本参数1. 测量范围:指仪器能够测量的数据范围,如流量计的测量范围为0-100m³/s。
2. 精度:指仪器测量结果与真实值之间的误差,通常以百分比或小数表示,如液位计精度为±0.5%。
3. 分辨率:指仪器能够分辨的最小变化量,如流量计分辨率为0.01m³/s。
4. 采样频率:指仪器每秒钟采集数据的次数,如降雨计采样频率为1Hz。
5. 工作温度范围:指仪器正常工作所需的温度范围,如液位计工作温度范围为-20℃~70℃。
三、通用技术条件1. 电源要求:水文仪器通常需要外部电源供电,要求电压稳定、电流充足,并具有过载保护功能。
2. 通讯接口:水文仪器通常需要与计算机或数据采集系统进行通讯,要求具有标准的接口,如RS232、RS485等。
3. 防护等级:水文仪器通常需要在恶劣的环境中工作,要求具有良好的防护性能,如防水、防尘等。
4. 抗干扰能力:水文仪器通常需要在复杂的电磁环境中工作,要求具有较强的抗干扰能力,如抗雷击、抗电磁干扰等。
5. 数据存储:水文仪器通常需要存储大量的数据,要求具有较大的存储容量,并支持数据备份和恢复功能。
四、流量计技术1. 测量原理:流量计通常采用压力差法、电磁法、超声波法等测量原理进行流量测量。
2. 管道要求:流量计安装时需要满足一定的管道要求,如管道直径、管道长度等。
3. 安装位置:流量计安装位置对测量结果影响较大,应选择合适的安装位置,并避免管道死角和涡流现象。
4. 安装方式:流量计安装方式包括侧装式、插入式、法兰式等,应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安装方式。
5. 维护保养:流量计需要定期进行维护保养,如清洗传感器、校准零点等。
五、液位计技术1. 测量原理:液位计通常采用压力差法、浮子法、超声波法等测量原理进行液位测量。
水利电力部颁发《水文测验仪器设备的配置和管理暂行规定》(初稿)的通知
水利电力部颁发《水文测验仪器设备的配置和管理暂行规定》(初稿)的通知【发文字号】[87]水电水文字第7号【发布部门】水利电力部(已变更)【公布日期】1987.09.12【实施日期】1987.09.12【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部门规章水利电力部颁发《水文测验仪器设备的配置和管理暂行规定》(初稿)的通知(1987年9月12日(87)水电水文字第7号)为了贯彻执行国家计委、财政部、水电部(87)水电水文字第2号文件“关于加强水文工作意见的函”的精神,改变水文测站技术手段和装备落后的面貌,加强水文测站基本测验设施和仪器配置的建设和管理,保证水文测验的安全操作,及时准确的为防汛抗旱做好测报工作。
同时为各项国民经济建设积累长期的水量水质等基本水文资料,我部水文局通过调查研究,征求部分流域、省水文部门和水文仪器厂的意见,拟定了《水文测验仪器设备的配置和管理暂行规定》(初稿)(以下简称暂行规定),做为水文测站测验设备和仪器的配置标准,以期使我国水文测站设备逐步实现标准化,改变以往测验设备简陋,仪器陈旧,长期得不到更新的落后局面。
现将该“暂行规定”发给你们,请组织力量于近期内对所属水文测站设备和仪器进行检查、鉴定、汇总、提出改善的意见和措施。
所需经费,地方所属测站可按(87)水电水文字第2号文的精神分别报所在省、市、自治区有关部门解决。
流域机构所属水文站,由流域委、办汇总后告部水文局研办。
检查情况和汇总表以及对暂行规定的修改补充意见,请于十月底寄我部水文局。
改善措施意见和落实情况,年底抄报我部。
对暂行规定中不适合本地区情况的,可根据暂行规定的原则由地方制定补充规定。
附:水文测站测验仪器设备的配置和管理暂行规定(初稿)(水利电力部水文局1987年8月)第一章总则第一节概述第1.1.1条水文测站是国家水文站网的基本生产单位,担负着常年观测、收集水文水资源数据和传递水文情报预报的任务,为一切与水资源有关联的国民经济建设提供必须的基本资料,亦是防汛、抗旱、水资源规划、开发、管理运用和保护的耳目和尖兵。
水文测量仪器设备检定、校准管理制度
水文测量仪器设备检定、校准管理制度1. 简介本制度旨在规范水文测量仪器设备的检定和校准工作,确保测量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保障水文测量工作的质量。
2. 检定和校准的定义和区别- 检定是指对测量仪器设备进行精细测量和比对,以确定其准确性和误差范围。
- 校准是指通过调整仪器设备的参数和校对其误差,使其达到规定的准确度和精度要求。
3. 责任和权限- 水文测量部门负责仪器设备的检定和校准工作。
- 检定和校准应由具备相应资质和经验的专业人员进行。
- 检定和校准结果记录应由专业人员签字确认。
4. 检定和校准流程- 根据测量仪器设备的规格和类型,制定相应的检定和校准方案。
- 进行仪器设备的检定,包括精细测量和比对。
- 根据检定结果,确定是否需要进行校准调整。
- 进行仪器设备的校准调整,并记录校准参数和过程。
- 检定和校准结束后,对仪器设备进行验收和确认。
5. 检定和校准记录管理- 检定和校准结果应及时记录,并保留相关证据材料。
- 检定和校准记录包括检定方案、检定数据、校准参数、校准过程等内容。
- 检定和校准记录应加盖专业人员的签章,并在检定和校准报告中进行总结和归档。
6. 仪器设备维护和保养- 检定和校准后的仪器设备应进行定期维护和保养,确保其长期稳定的工作性能。
- 维护和保养工作包括清洁、调整、更换零部件等。
- 维护和保养记录应及时记录,并与检定和校准记录一同归档。
7. 监督和评审- 检定和校准工作应接受内部和外部的监督和评审。
- 内部监督包括各级主管部门、质量控制部门等的定期检查和评审。
- 外部监督包括由第三方机构进行的审核和评估。
8. 法律责任和处罚- 未按照本制度进行检定和校准工作的,将被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 不合格的仪器设备应及时停止使用,并进行修理或更换处理。
- 违反制度规定的人员将受到相应的处罚和纪律处分。
9. 附则- 本制度的解释权归水文测量部门所有。
- 本制度的修订应经过相应程序的审批和确认。
水文仪器标准精选(最新)
水文仪器标准精选(最新)水文仪器标准精选(最新)G9359《GB/T9359-2001水文仪器基本环境试验条件及方法》G11826《GB/T11826-2002转子式流速仪》G11828.1《GB/T11828.1-2002水位测量仪器:浮子式水位计》G11828.2《GB/T11828.2-2005水位测量仪器:压力式水位计》G11828.4《GB/T11828.4-2011水位测量仪器第4部分:超声波水位计》G11828.5《GB/T11828.5-2011水位测量仪器第5部分:电子水尺》G11828.6《GB/T11828.6-2008水位测量仪器遥测水位计》G11831《GB/T11831-2002水文测报装置:遥测雨量计》G13336《GB/T13336-2007水文仪器系列型谱》G15966《GB/T15966-2007水文仪器基本参数及通用技术条件》G18185《GB/T18185-2000水文仪器可靠性技术要求》G18522.1《GB/T18522.1-2003水文仪器通则:总则》G18522.2《GB/T18522.2-2002水文仪器通则:参比工作条件》G18522.3《GB/T18522.3-2001水文仪器通则:基本性能及其表示方法》G18522.4《GB/T18522.4-2002水文仪器通则:基本技术要求》G18522.5《GB/T18522.5-2002水文仪器通则:工作条件影响及试验方法》G18522.6《GB/T18522.6-2007水文仪器通则:检验规则及标志、包装、运输、贮存、使用说明书》G18523《GB18523-2001水文仪器安全要求》G19677《GB/T19677-2005水文仪器术语及符号》G19704《GB/T19704-2005水文仪器显示与记录》G19705《GB/T19705-2005水文仪器信号与接口》G20204《GB/T20204-2006水利水文自动化系统设备检验测试通用技术规范》G21699《GB/T21699-2008直线明槽中的转子式流速仪检定/校准方法》G22482《GB/T22482-2008水文情报预报规范》G27991《GB/T27991-2011河流泥沙测验及颗粒分析仪器基本技术条件》G27992.1《GB/T27992.1-2011水深测量仪器第1部分:水文测杆》G27993《GB/T27993-2011水位测量仪器通用技术条件》G27994《GB/T27994-2011水文自动测报系统设备通用技术条件》HJ174《HJ/T174-2005降雨自动采样器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HJ175《HJ/T175-2005降雨自动监测仪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SL06《SL06-2006水文测验铅鱼》SL07《SL07-2006悬移质泥沙采样器》SL61《SL61-2003水文自动测报系统技术规范》SL108《SL108-2006水文仪器和水利水文自动化系统型号命名方法》SL144《SL144-1995水环境检测仪器与试验设备校(检)验方法》SL276《SL276-2002水文基础设施建设及技术装备标准》SL323《SL323-2005实时雨水情数据库表结构与标识符标准》SL324《SL324-2005基础水文数据库表结构及标识符标准》SL337《SL337-2006声学多普勒流量测验规范》SL338《SL338-2006水文测船测验规范》SL339《SL339-2006水库水文泥沙观测规范》SL340《SL340-2006流速流量记录仪》SL385《SL385-2007水文数据GIS分类编码标准》DL1085《DL/T1085-2008水情自动测报系统技术条件》HY059《HY/T059-2002海洋站自动化观测通用技术条件》HY089《HY/T089-2005波浪浮标》HY090《HY/T090-2005压力式波潮仪》HY091《HY/T091-2005极区海洋环境自动监测浮标》HY092《HY/T092-2005海洋实时传输潜标系统》HY093《HY/T093-2005海水营养盐自动分析仪》HY096《HY/T096-2007海水溶解氧测量仪检测方法》HY098《HY/T098-2007海水pH测量仪检测方法》HY099《HY/T099-2007海水营养盐测量仪检测方法》HY101《HY/T101-2007海水声速仪检测方法》HY102《HY/T102-2007声学多普勒流速剖面仪检测方法》JJG587《JJG587-1997浮子式验潮仪》JJG763《JJG763-2002温盐深测量仪》。
水文基础设施建设及技术装备标准
水文基础设施建设及技术装备标准目次1 总则12 术语和定义23 水文测站级(类)别划分原则33.1水文站33.2水位站级别划分原则53.3水文实验站和报汛站53.4水质监测站级别划分原则63.5 地下水监测站(井)级别划分原则63.6 其它水文测站74 水文基础设施建设与技术装备原则74.1水文测站防洪、测洪建设标准74.2 水文测站基础设施建设原则94.3 测站技术装备原则104.4水文测站以上水文机构基础设施建设及技术装备原则115 水文测站基础设施145.1基础设施构成145.2 测验河段基础设施155.3 水位观测设施175.4流量及泥沙测验设施185.5降水、蒸发、地下水、水质测验设施及水文实验站设施20 5.6生产、生活用房及附属工程用房215.7供电、供水、取暖、通信设施235.8其它设施256 水文测站技术装备256.1水位观测设备256.2流量测验设备266.3泥沙测验设备306.4降水、蒸发等气象要素观测设备316.5水质监测设备326.6 地下水监测设备346.7 墒情、冰情、水温监(观)站及测绘仪器设备346.8 通信与数据传输设备356.9 其它设备367 测站以上水文机构基础设施及技术装备377.1地市以下水文勘测队377.2地市水文(水资源)机构397.3省(自治区、直辖市)、流域水文机构487.4水库河道测绘队608 水文基本建设项目分类与费用构成648.1水文基本建设项目分类648.2水文基本建设项目设计概(估)算费用构成65附录 A 水文测站基础设施建设标准汇总表75附录 B 水文测站主要仪器设备配置汇总表78本规范的用词和用语说明831 总则1.0.1 为统一全国水文基础设施建设及技术装备原则与规模,促进其向规范化、现代化方向发展,使水文生产适应防汛抗旱、水资源管理保护和开发利用,以及国民经济建设与社会发展的需要,制定本标准。
1.0.2本标准规定了水文基础设施建设和技术装备的原则与规模,并给出了有关建设与装备的具体标准。
水文监测仪器汇总
(4)河床质采样器
拖刮式
钻压式
抓挖式
土壤水分:
(1)中子水分仪
(2)张力计
(3)时域反射(TDR)
(4)频域反射(FDR)
(5)时域传输(TDT)
德国UGT一体式通用蒸渗仪D47
泥沙:
(1)悬移质采样器及在线测验仪器
瞬时式采样器(拉式采样器、击锤式采样器)
积时式采样器(瓶式、调压式、皮囊式)
新型悬移质自动测验仪器
A、光电测沙仪
B、同位素测沙仪
C、振动管测沙仪
D、超声波测沙仪
(2)跃移质(临底沙)泥沙测验仪器(临底沙采样器)
(3)推移质采样器
压力式推移质采样器
A、电极法水质直接测量仪(德国SEBA MPS-D系列、K系列)
B、化学光学法水质自动分析仪(TN,TP,氨氮、总铁、总铅、总锰六价铬等)
水位:
A、浮子式水位计
B、压力式水位计
压阻式
汽包式
振弦式
C、超声波水位计
D、雷达水位计
E、激光水位计
F、电子水尺
G、SEBA Flash-Com 地下水水位测量系统(德国)
水深观测仪器:
H、超声波测深仪
I、压力式测深仪
降水:
(1)虹吸式雨量器
(2)翻斗式雨量计
(3)称重式雨量计
(4)光学雨量计(激光雨滴谱仪C131)
(5)雷达测雨
(6)雨雪量计
蒸发:
(1)E601型水面蒸发器
(2)E601B型水面蒸发器
(3)自动蒸发器(基于E601B)
补水式
浮子式
(4)蒸渗仪
德国LY—UMS高精度蒸渗仪(由罐体、称重系统、底部水势控制系统、自动排水和补水系统、自动溶液取样系统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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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文仪器标准精选(最新)
G9359《GB/T9359-2001水文仪器基本环境试验条件及方法》
G11826《GB/T11826-2002转子式流速仪》
G11828.1《GB/T11828.1-2002水位测量仪器:浮子式水位计》
G11828.2《GB/T11828.2-2005水位测量仪器:压力式水位计》
G11828.4《GB/T11828.4-2011水位测量仪器第4部分:超声波水位计》
G11828.5《GB/T11828.5-2011水位测量仪器第5部分:电子水尺》
G11828.6《GB/T11828.6-2008水位测量仪器遥测水位计》
G11831《GB/T11831-2002水文测报装置:遥测雨量计》
G13336《GB/T13336-2007水文仪器系列型谱》
G15966《GB/T15966-2007水文仪器基本参数及通用技术条件》
G18185《GB/T18185-2000水文仪器可靠性技术要求》
G18522.1《GB/T18522.1-2003水文仪器通则:总则》
G18522.2《GB/T18522.2-2002水文仪器通则:参比工作条件》
G18522.3《GB/T18522.3-2001水文仪器通则:基本性能及其表示方法》
G18522.4《GB/T18522.4-2002水文仪器通则:基本技术要求》
G18522.5《GB/T18522.5-2002水文仪器通则:工作条件影响及试验方法》
G18522.6《GB/T18522.6-2007水文仪器通则:检验规则及标志、包装、运输、贮存、使用说明书》
G18523《GB18523-2001水文仪器安全要求》
G19677《GB/T19677-2005水文仪器术语及符号》
G19704《GB/T19704-2005水文仪器显示与记录》
G19705《GB/T19705-2005水文仪器信号与接口》
G20204《GB/T20204-2006水利水文自动化系统设备检验测试通用技术规范》G21699《GB/T21699-2008直线明槽中的转子式流速仪检定/校准方法》
G22482《GB/T22482-2008水文情报预报规范》
G27991《GB/T27991-2011河流泥沙测验及颗粒分析仪器基本技术条件》
G27992.1《GB/T27992.1-2011水深测量仪器第1部分:水文测杆》
G27993《GB/T27993-2011水位测量仪器通用技术条件》
G27994《GB/T27994-2011水文自动测报系统设备通用技术条件》
HJ174《HJ/T174-2005降雨自动采样器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
HJ175《HJ/T175-2005降雨自动监测仪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
SL06《SL06-2006水文测验铅鱼》
SL07《SL07-2006悬移质泥沙采样器》
SL61《SL61-2003水文自动测报系统技术规范》
SL108《SL108-2006水文仪器和水利水文自动化系统型号命名方法》
SL144《SL144-1995水环境检测仪器与试验设备校(检)验方法》
SL276《SL276-2002水文基础设施建设及技术装备标准》
SL323《SL323-2005实时雨水情数据库表结构与标识符标准》
SL324《SL324-2005基础水文数据库表结构及标识符标准》
SL337《SL337-2006声学多普勒流量测验规范》
SL338《SL338-2006水文测船测验规范》
SL339《SL339-2006水库水文泥沙观测规范》
SL340《SL340-2006流速流量记录仪》
SL385《SL385-2007水文数据GIS分类编码标准》
DL1085《DL/T1085-2008水情自动测报系统技术条件》HY059《HY/T059-2002海洋站自动化观测通用技术条件》HY089《HY/T089-2005波浪浮标》
HY090《HY/T090-2005压力式波潮仪》
HY091《HY/T091-2005极区海洋环境自动监测浮标》
HY092《HY/T092-2005海洋实时传输潜标系统》
HY093《HY/T093-2005海水营养盐自动分析仪》
HY096《HY/T096-2007海水溶解氧测量仪检测方法》
HY098《HY/T098-2007海水pH测量仪检测方法》
HY099《HY/T099-2007海水营养盐测量仪检测方法》
HY101《HY/T101-2007海水声速仪检测方法》
HY102《HY/T102-2007声学多普勒流速剖面仪检测方法》JJG587《JJG587-1997浮子式验潮仪》
JJG763《JJG763-2002温盐深测量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