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中村”概念界定的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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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中村

城中村
现阶段我国各地城中村的土地主要发挥的还是社会保障的功 能, 而城中村改造可以使村民们改变现有的生产和生活方式, 离开公共设施和基础设施不完善的村庄,这应该说是个好的契 机。所以村民们应该全面观察和考虑改造的成本和收益,把谋 求合理的安置和长期的社会保障作为自己的主要谈判目标。
应对措施:
1. 政府角色定位:规范政府公权力 2.征地制度创新:确立符合市场经济规则的拆迁补偿机制 3.利益相关者参与及权利保障机制:建立项目社会评价制度 4. 安置方式创新:探索与市场经济条件相适应的安置模式
开发商:恰当的利润分成
城中村改造后的房地产售价普遍较高取决于城中村优越的地理 区位及由其带来的房地产的更快的升值潜力,因此,这部分利益主 要应该由改造前这一区位的拥有者城中村集体和村民享有,开发 商只应享有和其它开发项目相当的平均收益,而不能挤占村集体 和村民的利益空间。
村民:合理的安置和长期的社会保障

发商参与城中村改造工程,也必然以获取高额利润、或者至少获得平均 收益为主要目标。除此之外,城中村改造工程也是一个形象工程和品牌 工程,开发商也有通过城中村改造达到品牌宣传和开拓新市场等的目的。
城中村村民:
受城乡二元分割的经济结构的影响,我国农民长期处于国家二等公民的地位。 由于受自身视野的局限,村民对于城中村改造的利益往往不能全面观察和考 虑,而对失地的成本却看得很清楚,这使得村民就不自觉地产生了一种自我保 护的情绪。而一些城市的城中村改造工作又过于表面化,缺乏对城中村问题 全面深刻的把握,如村民的医疗、就业、教育、社会保障、计划生育等关键 问题没有很好地去解决,城中村改造后村民还是城市里的农民,他们与同一城 市的居民的待遇大大不同。城中村改造的实施,将使村集体失去最后一块土 地,使村民失去最后一个讨价还价的筹码。因此他们会以几百年来祖祖辈辈 居住在这里为由,对他们的既得利益寸金必争。加之长期以来,城市建设中的 灰色地带,巨大的设租和寻租市场的存在,决策行为的不民主、不透明,更增 加了城中村村民的猜疑、不满和抱怨情绪,成为他们漫天要价,追求无限度经 济补偿的理由。

城中村可行性研究报告

城中村可行性研究报告

城中村可行性研究报告一、研究背景城中村是指在城市发展过程中产生的、集中并密集几乎没有规划和管理的低收入人群居住的临时、非法、廉价、不符合规划条件的住房集聚区。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城中村问题逐渐成为城市管理的一个难题。

在中国,城中村建设规模庞大,人口众多,但由于规划不合法和管理条件落后,导致了居民生活质量低、环境恶劣、社会治安不稳定等问题。

因此,对城中村进行可行性研究并制定合理的改造规划,是解决城市管理问题的重要途径。

本研究旨在对城中村进行可行性研究,探讨其改造及发展可能性,提供相关参考与建议,为城市管理和规划提供决策依据。

二、研究内容1.城中村的现状描述对城中村的规模、地理位置、人口规模、建筑结构、基础设施、环境卫生等方面进行详细的调查和描述,全面了解其现状情况。

2.城中村改造及发展的意义和必要性分析城中村存在的问题,包括环境卫生差、基础设施落后、社会治安不稳定等,探讨对城中村进行改造及发展的意义和必要性。

3.城中村改造及发展的可行性分析对城中村进行可行性分析,包括政策法规、资金支持、技术条件、社会环境等方面的可行性。

4.城中村改造及发展的路径选择提出不同的城中村改造及发展路径,比如土地流转、新建社区等,分析每种路径的优缺点,为政府决策提供依据。

5.城中村改造及发展的实施方案对城中村改造及发展的实施方案进行论证和设计,包括资金筹集、规划设计、技术支持等。

6.城中村改造及发展的效益评估对城中村改造及发展的效益进行评估,包括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环境效益等。

三、研究方法1.调查法通过实地调查和问卷调查收集城中村相关数据,包括城中村规模、人口数量、基础设施配套情况等。

2.文献法查阅有关城中村改造及发展的政策法规、规划设计、技术支持等方面的资料和文献,为研究提供理论基础。

3.案例分析法选取一些城中村改造的典型案例,分析其改造的路径选择、实施方案和效益评估,为本研究提供借鉴。

四、研究结果1.城中村的现状根据调查结果,我国城中村面积庞大,其中包括各种类型的住房,涵盖了不同人口居住区,基础设施差、环境差等问题日益突出。

关于城中村建设调研报告

关于城中村建设调研报告

关于城中村建设调研报告城中村问题,已经严重制约着城市的建设和发展,为加快城市化进度,一场轰轰烈烈的"城中村"改造运动正在进行当中。

一、城中村的由来从狭义上说,是指农村村落在城市化进程中,由于全部或大部分耕地被征用,农民转为居民后仍在原村落居住而演变成的居民区,亦称为“都市里的村庄”。

从广义上说,是指在城市高速发展的进程中,滞后于时代发展步伐、游离于现代城市管理之外、生活水平低下的居民区。

"城中村”具有农村和城市双重特征,是城市化进程中的历史产物。

有以下几种情况:第一种、位于城市建成区内,早已没有农民户口和农业用地,早已改成街道办事处、居委会城镇管理,撤消了乡、村行政建制,已经没有农民集体财产和宅基地产权的地区。

第二种:村内已没有耕地。

原自然村除宅基地以外的土地已被征用,变为城市建设用地,村内已无农民集体财产。

虽然一些村已将农村村委会改为城市型居民委员会,农民也已农转非,成为城镇人口,但农民宅基地还未被征为国有,宅基地和房屋产权还是农民产权。

第三种:“城中村”现有土地产权还属于农村集体所有,村民以非农收入为主。

土地已经全部或大部份被国家征用,虽然村中农民已全部转为城市户口,但农民宅基地还未被征为国有,其土地本质仍未发生变化,这部分“村”至今仍然还是“村建制”,实行村的管理方式。

甚至还有不少农民集体财产和村办企业经济实体。

第四种:还有部分耕地 ,仍是乡政府、村委会建制。

还有不少人是农民户口。

农牧种植业仍占一定比重的村落。

二、目前“城中村”的现状根据XX年的调查,我市主城建成范围内共有村庄402个,涉及村民约32.4万人、10.2万户,村庄占地面积约28km,建筑面积2276万亩。

在这个402个村庄中,约有50%为“城中村”,50%为“城边村”。

大量城中村的存在,严重影响城市形象,“城不城”“乡不乡”成为目前城市的尴尬。

城中村对我市的影响,不仅表现在城市形象和卫生、环境上,还有城中村缺乏统一规划,建筑没有章法,“握手楼”、“接吻楼”普遍存在。

城中村调研报告

城中村调研报告

城中村调研报告城中村调研报告一、背景介绍城中村是城市发展过程中形成的一种特殊现象,通常是指在城市发展过程中,一些农民被迫转移至城市,但无法融入城市生活,只能居住在城市边缘或城市中心的没有规划、没有基本设施的地方。

城中村普遍存在住房凋敝、交通拥堵、环境污染等问题,是城市发展的难题之一。

二、调研目的本次调研旨在了解城中村的现状、问题和需要解决的挑战,为城市规划、社区发展及政府决策提供参考。

三、调研方法1. 问卷调查:通过设计问卷,采访城中村居民,了解他们对住房、交通、环境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2. 实地观察:进入城中村,实地了解住房状况、基础设施建设、环境整治等情况。

3. 数据分析:对收集到的数据进行整理和分析,得出结论。

四、调研结果1. 住房问题:城中村的住房普遍老旧,居住环境差,缺乏基本设施和公共空间,居民的居住条件非常拮据,需要提高住房的质量和数量。

2. 交通问题:城中村交通拥挤,道路狭窄,停车位不足,给居民生活带来困扰。

需要改善交通状况,提供更好的交通配套设施。

3. 环境问题:城中村环境污染严重,存在垃圾乱倒、污水排放等问题,给居民的健康带来风险。

需要加强环境治理,改善城中村的环境质量。

4. 社区建设:城中村缺乏公共设施和社区服务,居民缺乏社交平台和文化娱乐设施。

需要加强社区建设,提供更多的社区公共服务。

五、解决方案1. 住房改善:政府可以通过建设廉租房等方式,提供更多优质住房。

同时,可以修缮城中村现有的住房,改善居民的居住条件。

2. 交通优化:加大对城中村的道路扩建和交通设施建设的投入,提高交通运输效率。

同时,鼓励居民使用公共交通工具,减少私家车使用。

3. 环境治理:加强对城中村的环境治理措施,建立垃圾分类系统,加大环境监管力度,减少环境污染。

4. 社区建设:通过建设社区活动中心、图书馆、体育设施等,为居民提供多样化的社区服务和文化娱乐设施,增加社区凝聚力。

六、结论城中村存在的问题是城市发展过程中需要解决的难题,需要政府、社区和居民共同努力,采取一系列措施来改善住房、交通、环境等方面的问题。

城中村调研报告

城中村调研报告

城中村调研报告城中村调研报告一、调研目的近年来,我国城市化进程加快,城市人口不断增加,城市的住房问题越来越严重。

城中村作为城市中一种特殊的住房现象,已经成为城市管理和发展的一个突出问题。

本次调研的目的是了解城中村的现状和问题,并提出相应的解决方案。

二、调研方法本次调研采用了问卷调查和实地观察相结合的方式。

问卷对象为城中村居民和相关职能部门工作人员,实地观察主要以居民住房和环境为主。

三、调研结果1. 城中村现状:- 城中村多为老旧建筑,住房面积较小,居住环境恶劣。

- 居民普遍存在住房紧张的问题,居住条件差。

- 城中村周边基础设施不完善,交通不便利。

- 城中村中存在违法建筑和危楼,安全隐患较大。

- 居民素质较低,监管管理困难。

2. 城中村问题分析:- 城市规划不合理,城中村建设没有得到充分考虑,造成了城市住房短缺的情况。

- 城中村居民收入普遍较低,无力购买商业房屋,只能选择居住在城中村。

- 城中村的管理和监管存在困难,居民和执法部门缺乏有效的沟通渠道。

- 城中村存在违法建筑和危楼,安全问题亟待解决。

四、解决方案1. 完善城市规划,合理规划城中村地区的土地利用,加大住房供应。

2. 增加城中村居民的收入水平,提高其购买商业房屋的能力。

可以通过培训、技能提升等方式提高居民的就业水平和收入。

3. 加强城中村的管理和监管,设立城中村管理委员会,加强和居民的沟通和合作。

4. 加大对城中村的改造力度,推动城中村的改善和整治工作。

对于违法建筑和危楼,要及时进行拆除和整修,确保居民的安全。

5. 加强居民文化素质和法律意识的教育,提高居民的自我管理能力。

五、调研收获通过本次调研,我们进一步了解了城中村的现状和问题,并提出了一系列解决方案。

希望相关部门能够关注城中村问题,加大力度解决城中村存在的各种问题,为城市的发展和居民的生活品质提供更好的保障。

同时,希望社会各界也能关注城中村问题,共同为城中村的改善和发展做出贡献。

城中村研究

城中村研究

城中村研究城中村是指在城市周边或中心城区内出现的一些破旧、散乱、无序的住宅聚落,通常居民大多为一些流动人口、外来务工者和低收入人群。

城中村的发展在我国的现代化进程中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然而,城中村也面临着一系列的问题和挑战。

首先,城中村的环境问题十分突出。

由于城中村的规划设计一般比较落后,建筑物多为简易搭建,没有良好的排水和供水系统,存在着污水、垃圾堆积等问题。

这些不良环境不仅对居民的健康和生活质量造成了影响,也给城市的整体形象带来了负面影响。

其次,城中村的社会问题也比较突出。

由于城中村居民普遍属于较低收入群体,生活条件较差,社会保障机制不完善,很多居民缺乏稳定的工作和收入来源。

同时,由于居住环境差,社会治安状况不理想,少数不法分子常常利用城中村“人多事杂”的特点,制造骚乱和犯罪。

再次,城中村的规划和管理存在问题。

由于城中村的规划和建设不完善,缺乏良好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居民的生活质量无法得到保障。

同时,城中村规模通常较大,且居住人口庞大,管理难度较大。

不少城中村地理位置优越,土地价值较高,但由于历史原因等多种原因,一直没有得到规范的开发和转型。

要解决城中村问题,需要政府、社会组织和居民共同参与。

首先,政府应加大对城中村的改造和升级力度,进行合理规划和设计,提升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

同时,还应加大对城中村居民的社会保障和教育培训支持,提高居民生活水平和素质。

其次,社会组织应积极参与城中村问题的解决,发挥自身优势,提供各类服务和支持。

比如,可以设立就业培训中心,为城中村居民提供技能培训和就业指导,帮助他们提升就业竞争力。

同时,社会组织还可以发起环境保护和治安维稳活动,为城中村居民提供更安全、健康的生活环境。

最后,城中村居民也要积极参与自身问题的解决,增强自我管理能力和自我发展能力。

居民应加强对自己的法律意识,遵守社会规范,积极参与社区事务,发挥集体的力量,共同维护好自己的居住环境和权益。

城中村改造模式与策略研究以深圳为例

城中村改造模式与策略研究以深圳为例

城中村改造模式与策略研究以深圳为例一、本文概述随着中国经济的飞速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加速,城中村现象日益成为众多大中城市面临的重要问题。

作为中国经济特区的代表,深圳在城中村改造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和教训。

本文旨在以深圳为例,深入探讨城中村改造的模式与策略,以期为其他城市的城中村改造提供借鉴和参考。

文章首先将对城中村的概念进行界定,明确城中村改造的必要性和紧迫性。

接着,通过对深圳城中村改造历程的回顾,总结其改造的主要模式和特点。

在此基础上,文章将深入分析深圳城中村改造的成功经验和存在的问题,探讨其背后的原因和影响因素。

为了进一步推动城中村改造的深入发展,文章将提出一系列针对性的策略和建议。

这些策略和建议将围绕政策制定、资金筹措、规划设计、社区参与等多个方面展开,旨在促进城中村的可持续发展和社会和谐。

文章将总结深圳城中村改造的启示和意义,强调在城市化进程中应重视城中村改造工作,注重人文关怀和社区建设,实现城市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通过本文的研究,希望能为城市规划和城市管理提供有益的参考和借鉴。

二、深圳城中村现状分析深圳,作为中国的经济特区,经历了快速的城市化进程。

在这个过程中,城中村作为一种特殊的城市现象,承载着深厚的历史文化底蕴和社会经济功能。

目前,深圳的城中村主要分布在关内地区,如福田、罗湖、南山等区域,这些地区由于早期城市化进程的快速推进,形成了大量的城中村。

深圳的城中村现状呈现出以下几个特点:一是建筑密度高,空间布局紧凑,形成了独特的城市风貌;二是人口构成复杂,既有原住民,也有大量外来务工人员,人口流动性强;三是社会功能多样,城中村内不仅有居民的居住功能,还涵盖了商业、餐饮、娱乐等多种功能;四是基础设施相对滞后,尽管近年来政府加大了对城中村的改造力度,但仍然存在一些基础设施短板,如道路狭窄、排水不畅、消防设施不足等。

在城中村的社会经济功能上,它们为大量外来务工人员提供了相对低廉的住房和生活成本,成为了城市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撑。

我国城中村发展概述

我国城中村发展概述

二、我国城中村发展概述2.1概念界定关于“城中村”的概念,学术界的说法不一,从已有的相关文献看,大致可以分为以下几类1:①从产权和经营制度方面来界定。

韩潮峰认为“城中村”主要是指其“身”在城市,但仍在实行农村集体所有制和农村经营体制的社区。

②以行政管理体制来界定。

有学者认为“城中村”就是指原为农村,由于城市的扩张变为城区,现在基本没有耕地,没有农业,更没有农民,但是仍然在按照村的行政管理体制来管理的城市中特殊社区。

③从亲缘关系来界定。

李培林认为“城中村”实际上就是一种由血缘、亲缘、宗缘等社会关系网络联结的“大家庭”。

④从社会形态来界定。

张驰、王芙蓉认为“城中村”为城市建成区范围内保留的社会及管理方面等依然承传农业社会的农村聚落点。

⑤从土地产权和土地利用来界定。

李俊夫则认为“城中村”是指那些位于城市规划区范围内或城乡结合部,被城市建成区用地包围或半包围的、没有或是仅有少量农用地的村落。

⑥从综合意义方面来界定。

贾鹏就认为“城中村”是我国城市化浪潮中由于城市发展、建设的规划及相关政策的滞后而出现,一种保留原农村土地、房屋产权、行政管理、社会关系的现象,其主力劳动者的生产、生活方式已经被城市化所改变,除去村级行政管理外的其他行政管理都己被纳入到城市的框架,伴随着农村生活特征的生产、生活方式的逐渐消失的一种城市特殊社区。

1轩明飞.村(居)改制二城市化背景下的制度变迁.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801综合以上观点,“城中村”是城市化进程中一种特殊的现象和结果,其在典型的城乡二元结构的影响下,具有农村和城市双重特征,是社会发展、城市建设、政策制度、土地利用等多方面错杂矛盾的聚焦复合体。

2.2形成原因对于“城中村”的形成原因,有许多说法。

有人认为这城市化进程中不可避免的现象,有人认为“城中村”问题的根源在于城乡二元结构体系的矛盾纠结点的积累,也有人将其归结为流动人口大量涌入城市的结果等。

俗话说“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我国“城中村”现象的滋生和蔓延非一朝一夕形成的,更非单一因素所致,而是多种因素在特定的时间和空间下错综交织下所导致的一种特殊产物。

“城中村”概念界定的研究

“城中村”概念界定的研究

“城中村”概念界定的研究作者:杜君韦小青来源:《现代企业文化·理论版》2009年第22期摘要:文章认为城中村的概念是“在快速推进城市化进程中原农村居住区域、人员和社会关系等就地保留下来,原来没机会参与而在城市化进程中逐步参与新的城市经济分工和产业布局,以土地、土地附着物以及城市工业化所带来的利益为生活来源,由原初级关系(地缘关系和血缘关系)为基础逐步向以次级关系(业缘关系和契约关系)为基础过渡中所形成的社区”。

关键词:城中村;城市化进程;城市经济中图分类号:I247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4-1145(2009)33-0098-02“城中村”是改革开放三十年中国经济迅速发展出现的新名词,也是快速推进城市化进程中出现新的社会问题,“城中村”具有农村和城市双重特征,是城市化进程中的历史产物。

解决“城中村”问题是当前经济发展比较重要的问题,也是社会和谐的重要指标。

解决“城中村”问题首先要将“城中村”的概念搞清楚,如何界定“城中村”这个概念是解决“城中村”问题的关键。

“城中村”不仅是一种居住形态,同时也是一种社会形态[1]。

“城中村”伴随着城市化进程的推进而变化。

本作者通过对“城中村”的居住和社会形态以及演变过程的认识揭示“城中村”的本质,界定“城中村”概念。

一、“城中村”的居住和社会形态按照“城中村”的现在居住形态“城中村”大致可分三种情况:(一)城市中心区城市中心区内的居住人曾经手持有农民户口和少量土地,并在城市边缘内的集体宅基地上自己建房生活的一群人。

现在,随着城市的扩展,这些居住地以被纳入到城市中来。

这里的居民早已没有农民户口和农业用地,早已改成街道办事处、居委会城镇管理,撤销了乡、村行政建制,已经没有农民集体财产,但有宅基地产权,私有住房被城市化“高楼”所包围。

良好的区位条件和低廉的建设成本使“城中村”出租房屋比率相当高,房屋出租加上村里的分红收入,可以使村民们过上相当富裕的物质生活,有些村民的平均生活水准甚至已远远超过城市居民。

我国“城中村”研究述评

我国“城中村”研究述评

我国“城中村”研究述评[摘要]“城中村”是我国快速城市化进程中出现的一种独特社会现象。

学者对“城中村”的研究,从研究领域看,可分为两大方面:一是对“城中村”现象本身的认识诠释,二是对“城中村”治理的研究。

从研究视角看,主要涉及社会问题、共同体、社会变迁等三个方面。

文章对目前的这些研究成果分类综述,并进行了总结和展望。

[关键词]“城中村”;研究现状;总结与展望“城中村”是我国改革开放以来迅速城市化进程中凸显的一种社会现象。

国内学者从地理、城市规划、行政管理、经济、社会等角度出发,对“城中村”现象,从多方面多视角进行了深入研究。

一、研究领域(一)对“城中村”现象的认识和诠释1关于“城中村”的内涵。

“城中村”被广泛运用于学术论文、媒体报道、政府文件是在2000年前后,学者们对“城中村”的内涵进行了界定。

代堂平从地域、社会关系角度认为:“城中村”是指从地域角度被纳入城市范畴的局部地区,就其社会属性来讲,仍属于传统的“农村社区”,是一种特殊的社区。

李俊夫从土地产权和土地利用角度认识:“城中村”是指那些位于城市规划区范围内或城乡结合部,被城市建成区用地包围或者半包围的、没有或是仅有少量农用地的村落。

张建明从外部景观和思想观念角度认为,“城中村”是位于城乡边缘带,一方面具有城市的某些特征,享有城市的某些基础设施和生活方式,另一方面还保持着乡村的某些景观,以及小农经济思想和价值观念的农村社区。

2关于“城中村”产生的原因。

田莉认为,快速城市化过程中城市用地的迅速扩张和政府调控力度的不足是“城中村”产生的根源。

李立勋将原因归结为城乡二元体制和政策所形成的城乡二元发展格局,而社会调节系统的局限则成为“城中村”形成的社会因素。

吴晓则认为,在缺乏资源和远见的背景下,城市为获取发展空间而采取的妥协性征地政策,造成了“城中村”问题。

周大鸣、郑庆昌等认为,传统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的城乡隔离的二元管理制度是“城中村”产生的主要原因。

广州城中村现象调查

广州城中村现象调查

广州城中村现象调查查人:“城中村”是快速推进城市化进程中出现的新的城市化问题和普遍现象。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和城市建设用地的供需紧张,政府将旧城改造作为加快城市建设和发展的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来抓。

而今广州正处于城市化快速发展阶段,城市经济发展迅速,城市规模急剧扩大。

“城中村”问题自然成为广州发展的障碍。

在此,对广州“城中村”现象及其存在的问题进行罗列、探讨。

1、“城中村”的概念以及特点从字面含义上来看,“城中村”就是被城市包围的村落,是城市政府在快速城市化下急功近利式的空间拓展政策使然。

目前为止,关于城中村概念,政府、学术界都没有一个统一的定义。

2000年,广州市政府城市规划管理部门曾将城中村定义为“城市规划发展区内的行政村”。

广州市政府对城中村的定义是从行政管理体制界定的,缺乏对城中村存在的社会经济关系的阐述。

而“城中村”的研究者大多根据自己的研究角度对城中村进行定义,其出发点大都是地理位置和城乡二元结构。

综合学者的研究可以为城中村下一个比较完整的定义。

城中村是指具有明显的城乡二元体制特征,其经济体制还是农村集体经济体制,但具有某些城市功能特征的农村社区聚落,其本质还是农村,拥有大量外来人口。

基本特点:(1)结构非农业化,表现为产业结构的非农化和居民职业结构的非农化。

具体而言,农地开发完毕,非农产业(房地产业、工商业和服务业)彻底取代农业。

(2)地理上已被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发展区内,都靠近市中心,甚至其中一部分就位于市中心,区位优势显著,地段土地市场价格大大高于城市规划外围区域。

(3)居住区以完全成为城市建筑的一部分,具备城市社区的外形,但居住环境脏、乱、杂、拥挤的问题突出。

(4)社会发展与社区发展严重滞后,农村社会制度痕迹明显,具有明显的二元社会特质。

这也是所谓的“城不城,村不村”说法的由来。

2、“城中村”起因,现状及其发展“城中村”是我国特殊国情下出现的城市化现象,它的形成具有复杂的历史背景和社会经济根源。

国内外城中村

国内外城中村

国内外城中村研究进展及展望仝德’,冯长春(1.北京大学深圳研究生院,深圳518055;2.北京大学城市与环境学院,北京100871我国城市在空间扩展过程中避开或绕过近郊农村居民点,利用开发成本相对较低的农地、空地进行城市新区开发,结果形成城市包围农村,城乡混杂的二元城市景观和空间结构,就是通常所说的城中村现象】。

鉴于国内外学者对城中村研究的起始时间和关注角度不同,本文分国内外两条线开展城中村研究综述。

1国内城中村研究进展1.1对城中村现象的认识国内学者对城中村的关注从1980年代城乡边缘带研究开始,随着城中村问题越发显著,研究逐渐深入,在城中村概念界定、特点归纳、类型划分以及对城中村的评价等方面取得了丰富的研究成果,为不同学科研究城中村更深层次问题奠定了较为扎实的基础。

1.1.1城中村的概念城中村研究开展时间短,几乎所有研究者都基于自身学科背景给城中村下定义[41:有根据城中村外部形态和建筑特征定义的,有从城中村土地利用形态角度定义的,有从城中村土地、户籍和社会关系角度定义的,有从产权和经营角度定义的,有从区位和社区特征角度定义的,还有从地域与城中村形成过程角度定义的[~4,gSl。

虽然不同学科有不同见解,但对其内涵的理解已经形成以下共识,即:①涉及‘城”和‘村”的概念,体现了‘城乡二元结构”的基本特征;②城中村的实质是一种农村社区,实行的是农村典型的集体管理体制 ]:③城中村在物质形态构成和生活结构方面已经明显非农化 12]:④原著民在城中村居住者中占有很小比例,城中村的居住主体是城市外来流动人口[11,11.1.2城中村的特征概括而言,城中村具有以下几方面特征:①空间形态和内部功能与周围城市环境格格不入;②人口特征极为混杂,既居住着大量从事非农职业的农民,又集聚着大量外来流动人口⋯,13]:③经济实力主要依靠非正规经济维系,包括村集体和村民违规出租土地及房屋,以及村内各类非正规经营项目㈣;④城中村社会特征十分复杂,丰裕的物质生活与落后的价值观念和管理体制形成强烈的反差。

城中村问题研究综述

城中村问题研究综述

关键词 : 中村; 中村问题 城 城
中图分类号 :2 2 F 9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6 1 72(0 1 .190 17. 9 . 1) 0 6 . 4 2 6 4
Ab t c : b n Vi a ei tep o u t f h r c s frpd d v lp n fChn s b n z t n Ur a s r tUr a l g s h r d c ep o e so i e eo me to ie eUr a iai . ,把 以前 围绕城市 周边 的部 分村
合四个原则,即位于城市边缘地带;城市化过程迅 速; 存在农村 自治组织和行政边界完整。 根据关键特征法定义, 李伟在 “ 统筹城 乡发展,
做 好新城 投融 资规 划 ” 的报告 (0 5 中指 出, 以用 20 ) 可
落及其耕地纳入到城市用地范围,大部分耕地的性 质 由集体所有制转化为全民所有制,而在征地过程 中返还给乡村的用地和以前的村 民宅基地 、自留地
从 土地 关系角度定义, 李俊夫在 《 中村的改 城 蓝 宇 蕴 ( 0) 代 堂 平 [( 0) 翁 志 超 【 2 1、 0 52 2 、 10 6 j

1 6q

(04 等学者也分别在 自己的研究中提 出对城中村 20)
概念的理解。以上对城 中村的定义或是界定虽然有 所 区 别, 其描 述 问题 的实质 是一样 的 , 是 城市 化 但 都 过 程 中 由于城市 的快速 扩张导 致 的城市 和 乡村 共存 的二元 景 观现 象 。 2 城 中村 的特 征
五个特征描述城中村。 这五个关键特征是: 一是否具 有宅基地及农民私产房;二是否具有宅基地 以外土 地; 三是否有农业户村民; 四是否有村委会或区域管

城中村”问题调研报告

城中村”问题调研报告

城中村”问题调研报告城中村问题调研报告(上)近年来,中国城市化进程快速推进,城市人口不断增加,城市化建设带动了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

然而,在城市化进程中,我们也面临着一系列困扰和问题,其中之一便是“城中村”问题。

城中村,顾名思义,是位于城市中心地带的一类村庄。

这些村庄原本是农村地区,由于城市的快速发展,岂止给农民带来了更多的机会和福利。

鉴于其相对较低的生活成本,吸引了大量外来务工人员前往这些村庄寻找生活和工作机会,因此形成了一个以外来人员为主的特殊社区。

然而,城中村问题也随之而来。

一方面,由于原本是农村地区,基础设施相对薄弱,村庄内的交通、水电、照明等问题长期存在。

另一方面,外来人员的大量涌入,使得城中村的人口密度过高,住房供应不足,居住条件恶劣。

这些问题给城中村居民的日常生活带来了许多困扰和不便。

城中村的存在也给城市管理带来了一定的挑战。

由于城中村属于村级组织,而城市管理主要围绕城市单位进行,导致了村庄的交通、环境治理等问题难以得到妥善解决。

此外,由于村庄的特殊地理位置,城中村也成为了城市社会管理的薄弱环节,一些社会问题也在此处容易滋生。

为了解决城中村问题,相关政府部门和社会组织也进行了一系列的探索和尝试。

首先,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是解决城中村问题的重要一环。

针对交通、供水、供电等问题,政府应加大投入,改善城中村的基础设施条件,提高居民的生活品质。

其次,改善居住环境也是关键。

可以通过加大住房建设的力度,提供更多的安全、卫生、舒适的住房供应,满足城中村居民的基本居住需求。

除此之外,加强社会管理也是解决城中村问题的关键。

政府和社会组织应积极开展各类社会服务活动,为城中村居民提供更多的教育、就业、医疗等支持。

同时,加强对城中村社区的管理和监督,加大治安维护的力度,防范和打击各类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

综上所述,城中村问题是城市化进程中的一个重要问题。

解决城中村问题,需要政府、社会组织和居民的共同努力,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居住环境,加强社会管理,提高城中村居民的生活品质,为城市化进程注入可持续发展的力量。

城中村

城中村

一、城中村定义和概念“城中村”是我国城市化进程中存在的普遍现象。

在城市规划方面表现为人口增长与面积的机械扩张,由于城市扩张速度快,大量地区仍然保留和实行农村集体所有制,农村社区被城市建设用地所包围,形成城乡并存的二元结构,成为“城中村”。

由于二元结构的存在,村里的管理体制与城市社区管理体制不适应,许多管理关系不清、责任不明,遮掩在城市角落里的村庄成为城市管理上的“盲点”。

从物质环境看,城中村基础设施建设薄弱、用地发展无序、建筑物零乱、消防安全隐患大、环境卫生恶劣。

“城中村”已成为掣肘城市可持续发展、集约使用城市有限土地资源的矛盾焦点。

“城中村”成为城市化进程中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二、城中村的改造的意义城中村的改造是城市化进程中的一个必然问题,所有国家和城市的政府对这种现象都有一个认识过程,从忽视到重视、从排斥到接受,所以是一个整体上的进步过程。

三、城中村改造模式四、城中村改造应把握的问题(一)城中村改造方案的核心,应该强调政府、城市和原村民三者利益的统一具体表现就是社会效益上强调公平、持续,功能上符合城市规划和城市发展的要求,经济上突出土地资产经营、自我提升可持续经营,环境上着重改善提高,文化上注意保护和弘扬。

对已经形成的“城中村”,只有面对现实积极改造,具体问题具体对待,成功改造的关键是处理好政府、群众、投资商三方的平衡关系,以及在实施拆迁安置工作时,要将广大群众的利益放在首位。

此外,对农村的建设管理政府自始自终不能缺位,必须建立健全法律法规。

(二)城中村改造要提前规划,分步实施城中村的问题,本质上是土地制度的二元制在快速城市化的过程中矛盾不可调和的体现,它同时是城市发展过程中的各种社会、经济和环境问题以及文化冲突在地理空间上的集中反映。

城中村改造是一个多方利益协调的过程,是不同价值观念在城市发展过程中一个重新认可的过程。

因此,城中村的改造,应该是一个由各级政府政策指导,原村集体经济实体和村民共同参与、协商和实践的过程,它包括了改造方案的制定和实施两个阶段。

城中村的概念

城中村的概念

潘万春(中共凯里市委党校,贵州·凯里556000)一、城中村的概念城中村,又称都市村庄,是指已经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建设范围内,农业用地很少或已经没有,居民职业结构与生存方式已经向城市转型,但建筑景观和居民文化习俗仍缺乏城市社区内涵特征,建立在集体性质土地上的习惯上仍称为“村”的居民聚落。

城中村是以本地居民出租房屋获得经济来源、外地户籍居民承租房屋获得临时住所、兼有内部服务型经济为主的城乡过渡型社区。

二、城中村现状特征1、土地属集体所有制,以农村居民宅基地为主,其他建设用地为辅,农用土地不断减少至消失,成熟的城中村已经没有农用土地。

2、建筑以村民家庭住宅为主,缺乏统一规划,建筑密度高,城市基础配套设施缺乏,必要的城市公共绿地、文化、体育、休闲设施更是缺乏。

3、人口构成复杂,外来人口居多,职业结构与生存方式亦城亦乡,本地居民与外来人口相互之间为房东和房客的关系。

4、城中村村民主要经济来源是房屋出租收入、集体经济分红以及小规模的商业、餐饮业等,外来人口以居住为主,在本地打工,部分在本村从事经营,房屋租赁及其衍生经济成为城中村主要经济模式。

三、凯里“新城中村”发展存在的主要问题凯里“新城中村”的形成始于若干年前,先是原有的老住户随着儿女的长大,成家立业。

在自家自留地上或承包地上修建房屋;又或随着城市建设的发展,土地被征用,又选用新的宅基地建房。

而在“老城中村”还未改造好的同时,这“新的城中村”又出现了,如罗汉山一带、新家坡一带、二龙新村一带等等,随之而来的问题也就出现了。

1、建设时缺乏合理的规划。

就现在的凯里二龙新村,原是桐荫坪村的一座山地,有部分村民的田土。

21世纪初期,部分村民在自家田土上修建房屋居住,而后这整座山地就变成了现在的城中村。

由于缺乏统一合理的规划,建筑密集、错落“无”致,状况堪比“老城中村”。

2、基础设施差。

首先道路没有统一规划,街道狭窄、弯曲,给消防和救护带来不便。

其次是水电没有统一规划,各家接各家的水电,导致水电线路混乱,排污管道更是混乱,遇到下雨,马路上污水比雨水还多。

杭州市“城中村”改造规划研究

杭州市“城中村”改造规划研究

杭州市“城中村”改造规划研究李忆冰崔海洋一、杭州市“城中村”定义1.杭州市“城中村”概念杭州市“城中村”的概念,界定应与国内“城中村”相一致,借鉴国内“城中村”概念来定义杭州市“城中村”,可以这样来表述:在杭州市规划建设范围以内,仍然保留和实行农村集体所有制,农村经营体制的农村社区。

杭州市“城中村”根据它们拥有土地生活主要来源等可分为三类:A类是指这些社区虽然仍保留和实行农村集体所有制,但由于城市的发展已征用他们原先生存基础—土地,他们已没有土地从事第一产业。

它们散布于杭州的主城区的范围内,上城与下城是杭州的行政、文化、商业中心,经过近几年的建设与改造,“城中村”数量减少得很快,现存的“城中村”已经为数不多,在其他的几个区中“城中村”数量较多。

在杭州市属于A类“城中村”主要有以下28个村。

西湖区:花园村、武林村、宋江村、古荡村、庆丰村、黄龙洞村、金沙港村、玉泉村、伍联村、骆家庄村、九莲村、保亭村、益乐村;江干区:常青村、定海村、景芳村、闸弄口村、三里亭村、皋亭村、章家坝村;上城区:玉皇村、近江村、望江村;下城区:长木村、打铁关村、潮王村;拱墅区:拱宸村、七古登村、善贤村、大关村、沈塘湾村、八丈井村、东新村。

B类“城中村”是有少量的农用地和处于城市近期重点建设区域。

它们多处于杭州市的城乡结合部,或近期重点建设区域,或重要大型的基础设施即将建设区域,如:钱江新城、下沙高教园区、风景区内等。

属于B类的“城中村”典型代表有:西湖区:五里塘村、转塘村、虾龙圩村;江干区:常青村、新塘村、蚕桑村;拱墅区:阮家桥村、吉如村、庆隆村、李家桥村、三宸村、瓜山村、皋亭村;下城区:灯塔村。

C类是主要分布在绕城公路外,杭州市城市规划区范围以内的农村,这些农村具有较多的土地,城市近期建设不会覆盖的地区。

2.杭州市“城中村”分布概述从广义的“城中村”概念来分析杭州市“城中村”分布情况。

(1)A类“城中村”这些“城中村”与城市建设用地相互交错,处于城市建设用地包围之中,相对于其他区域的“城中村”,这一地区的“城中村”数量较少,分布密度也相对较稀。

第四节城中村

第四节城中村
村民先临迁出去,建成新楼后,再把他们安置回来,同时也把二号 地块的拆迁村民安置进来,跟着再拆二号地块,二号地块建好后, 接着是三号、四号地块,以此类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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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结

在城中村改造中,不能仅停留在物质空间形态的改 造,要注意保证原村民收入不减少,保障外来人口 的廉价住房需求能得到满足,保护和利用村中村的 本土文化和社会资本,要注意促进城中村居民在角 色意识、思想观念、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生活方 式的转变和提升,加快城中村居民融入城市社会。




1、大量外来人口、低收入阶层和弱势群体需要城中村为其提供居 所,他们都住上花园小区是不现实的,不能因管制方便就轻易抹 去城中村; 2、城中村改造具有阶段性,不能一蹴而就,不能一刀切;我国现 阶段的经济发展水平还没有达到完全消灭城中村的地步,还需要 城中村提供大量廉租屋以供外来劳动人口居住。 3、城中村房租便宜,一定程度上降低了城市营商和生活成本,增 加了城市对外地人才的吸引力,保障城市竞争力; 4、贫富差距大,城中村可以适应不同阶层的需要; 5.政府尚不能提供充分数量的廉租屋; 6、城中村这一非正式的制度安排不能一步到位地消除;打破现有 利益均衡需要制度创新来替代; 7、改造城中村成本太高,全部取消城中村不现实,而且也会造成 社会资源的巨大浪费,不如保留并加强管理,令其积极作用彰显; 8、作为城市发展史的特色之一予以保留。
(1)处于繁华市区,完全无农用地;(2)处于市区周边, 还有少量农用地;(3)处于远郊,还有较多农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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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城中村的地域特征及成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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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城中村的地域特征

(1)景观特征:城乡并存,环境较为杂乱,用地较为混乱 (2)社会特征:以农业人口为主,但从事农业活动的人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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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里的居这些地方不宜强行将村内土地征用为城镇国有土地农民原有早已没有农民户口和农业用地早已改成街道办事处居委集体企业财产可以仍归农民所有可以改组为集体所有制的商城镇管理撤销了乡村行政建制已经没有农民集体财产贸公司人口就地消化就业就地解决土地产权性质不变但有宅基地产权私有住房被城市化高楼所包围
20 1 53 ) 0 (政策区别不 同情况 ,制定相关补偿政策 ,妥 善安置农 民。特别是对无业 、无生活来源 的农转非人员 ,要建
“ 中村 ”伴 随着 城 市 化进 程 的推 进 而 变化 。本作 者 通 过对 “ 城 城 立相 应社会保障制度 。二是 有土地产权 还属于农村集体所有 , 中村 ” 的居 住 和 社 会 形 态 以及 演 变 过 程 的认 识 揭 示 “ 中村 ” 村 民以非农收人为 主。土地 已经全部或大部份被国家征用 ,虽 城 的本 质 ,界 定 “ 中村 ”概念 。 城 然村 中农 民已全部转为城市户 口,但农 民宅基地还未被征为 国
城市范 围内距城 市中心较近郊区 ,历史上居住在这里 的居 民是农村户 口,居 民有点耕地 ,多从事粮食和蔬菜生产 以及服
务性工作 ,供应城市居 民粮食和蔬菜以及 服务 于城市居 民。随 着 城 市 的扩 展 ,位 于 城 市 近 郊 区 的 村 庄 已 在城 市范 围 中 。该 类 “ 城中村”分两方 面 ,一是村内已没有耕地。原 自然村除宅基地
重要 指标 。解 决 “ 中村 ”问 题首 先要 将 “ 中村 ”的概 念 搞清 应按征用农 民土地 给予 足够 的补偿 ,拆迁房屋则可结合拆迁城 城 城
楚,如何界定 “ 城中村”这个概念是解决 “ 城中村”问题的关键。 “ 中村 ”不 仅 是 一 种居 住 形 态 ,同 时也 是 一种 社 会形 态 『 城 1 ] 。
有 ,其土地 本质仍未 发生 变化 ,这部 分 “ 村” 至今 仍然还 是 “ 建制 ” 村 ,实 行 村 的 管 理 方式 。甚 至 还 有 不 少 农 民集 体 财产 和 按 照 “ 中村 ” 的 现 在 居 住 形 态 “ 中村 ” 大致 可 分 三 种 城 城 村 办 企业 经 济 实 体 。 很 多农 民 已有 自己 的企 业 ,主 要 从 事 一些 情况 : 初级饮食娱乐 、交 通运输 、建筑业 、农副产品和蔬菜零售等行 ( )城 市 中心 区 一
现 代 企 业 文 化
MODERN EN TERPRI E CUU RE 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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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村 "概念界定 的研究 城
杜 君 ,韦小青
(. 1温州大 学法政 学院 ;2温州 大学机 电工程 学院 ,浙 江 温 州 353) . 1 205


“ 中村” 的居住和 社会形 态 城
城 市中心区 内的居住 人曾经手持有 农民户 1和少量土地 , 业。这些地 区的改造难度较大 。市场经济使政府已不能像过去 2 1 并在城市边缘 内的集体宅基地上 自己建房生活的一群人 。现在 , 那样解决农 民就业 问题 ,货 币安置又很难达到农民满意。因此 随着城市的扩展 ,这些居住地以被纳入到城市中来 。这里 的居 这些地方不宜强行将村 内土地征用为城镇 国有土地 ,农 民原有 民早 已没 有 农 民 户 口和 农 业 用 地 ,早 已 改 成街 道办 事 处 、居 委 集体企业财产可 以仍归农 民所有 ,可 以改组为集体所有 制的商 会城镇管理 ,撤销 了乡 、村行政建制 ,已经没有农 民集体财产 , 贸公 司 ,人 口就地 消化 ,就业就地解决 ,土地产权性质不变 , 但有宅基地产权 ,私有住房被城市化 “ 高楼 ”所包围。 良好 的 仍归集体所有 。对需要 占用 的土地 ,还可 以用土地人股 或出租 区位条件和低廉的建设成本使 “ 城中村 ”出租房屋比率相 当高 , 的方式 ,年年有收入 ,以保证征地居民的生 活来源。 ( )城 市 范 围 内距 城 中心 较 远郊 区 三 房屋 出租加上村里 的分红收入 ,可 以使村 民们过上相当富裕 的 居住 在这 里的居民还有 部分 耕地 ,主要从事粮食和蔬菜种 物质生活 ,有些村 民的平均生活水 准甚至已远远超过城市居民。 这类地 区实际上等同于城市 的危 旧房改 造区 ,适用城镇房屋 、 植以及畜牧农业工作 。仍是 乡政府 、村委会建制 。还有不少人 土地 、居民拆 迁管理办法。可以采用成片改造 危旧房 的有关政 是农 民户 口。农牧种植业仍 占一定 比重 的村落 。这样的地区改 1 策 。但对其 中的民工外来人 1应 该妥善安 置 ,因为这些地区是 造 时 ,农 民转 为城市户 E ,乡政府改组为街道办事处 、村委会 : 3
摘 要:文章认为城 中村的概念是 “ 在快速推进城市化进程 中 沦落人 的邻居对新来者多相濡以沫 ,抱有多一层 的同情和照顾 , 原 农村 居住 区域 、人 员和社 会 关 系等 就地 保 留下来 ,原 来 没机会 使新移民比较容 易找到安身立命之地 。生活在贫 民窟的大部 分 。 贫 参与而在城市化进程 中逐 步参与新的城 市经济分工和产业布局 , 新移民一二代之后 ,便融入 主流社会日 “ 民窟”不但发生在 以土地 、土地附着物 以及城 市工业化所带来的利益为生活来 源, 美国的纽约和芝加 哥,也发生在中国的香港、北京和上海。 ( 二)城市范 围内距城市中心较近郊 区 由原初 级 关 系 ( 关 系和 血缘 关 系) 为基 础逐 步 向 以次级 关 系 地缘
“ 中村”是改革开放三十年 中国经济迅速发展出现的新名 以外的土地已被征用 ,变为城市建设用地 ,村 内已无农 民集体 城 词 ,也是 快 速 推进 城 市 化 进 程 中 出现 新 的社 会 问题 , “ 中村 ” 财产。虽然一些村已将农村村委会改为城市 型居 民委员会 ,农 城 具 有 农 村 和城 市 双重 特 征 ,是 城 市 化 进 程 中 的历 史产 物 。解 决 民也已农转非 ,成 为城镇人 口,但农民宅基地还未被征为国有 , “ 中村” 问题是 当前 经济 发展 比较重 要 的问题 ,也是 社会 和谐 的 宅 基 地 和 房屋 产权 还是 农 民 产权 。对 这 些 农 民宅 基 地 和 房 屋 仍 城
( 业缘 关 系和 契 约关 系) 为基础 过渡 中所形 成 的社 区” 。 关 键 词 :城 中村 ;城 市化 进 程 ;城 市经 济 中图分 类号 :14 27 文献 标 识 码 :A 文 章编 号 :17 - 5 (0 9 3 - 08 0 6 4 14 20 ) 3 0 9 - 2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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