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患者隐私制度
医院保护患者隐私制度与措施
医院保护患者隐私制度与措施
一、保护患者隐私制度
1、护士应当遵循《护士办法》中规定的护士的义务,尊重、关心、爱护患者,保护患者的隐私。
2、护士在工作中有获得与患者疾病治疗、护理相关的信息的权利,应为患者保守医疗秘密,实行保护性医疗,不泄露患者的隐私。
3、在工作中不随意谈论患者及家属不愿公开的患者信息。
4、在进行暴露性护理、治疗、检查操作时,应关门、用隔帘或屏风保护患者隐私。
5、对涉及到患者隐私或敏感问题的医疗护理信息收集时,应选择合适的环境和场所,避免信息传播。
6、教学、参观等活动应提前告知患者,并征得患者同意。
二、保护患者隐私措施
1、评估患者的民族、信仰、风俗、习惯、忌语,在不违反医疗、护理规定的原则下尊重患者的民族风俗习惯。
2、未经患者或家属同意,护士不得私自向他人公开患者个人资料、病史、病程及诊疗过程资料。
3、护士要注意在言谈中不得擅自议论患者及家属的隐私。
4、对特殊疾病的患者,医护人员床头交接时不应交接医疗诊断,应为患者保守医密。
5、对异性患者实施隐私处处置时,应有医护人员或家属陪伴。
6、除重症监护病房外,住院病室要做到男、女患者分室。
7、医护人员进行暴露性治疗、护理、检查等操作时,应加以遮挡,并避免无关人员探视。
8、对于院内或科室内安排的涉及患者隐私的参观、学习活动,应征得患者同意,并告之学习内容,不得随意拍照。
9、除实施医疗活动外,不得擅自查阅患者的病历,如因科研、教学需要查阅病历的,需经病案科同意,阅后应立即归还,不得泄露患者隐私。
医院保护患者隐私权制度
医院保护患者隐私权制度一、背景介绍保护患者隐私权是医院工作的重要一环。
随着医疗技术的进步和医疗信息化的推广,医院必须制定一套完善的保护患者隐私的制度,为患者的隐私权提供最大程度的保护和尊重。
二、相关法律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三、保护患者隐私的原则1.自愿原则:医院收集患者个人信息应该在患者的自愿和知情的基础上进行,患者有权选择是否提供个人信息。
2.需要原则:医院收集患者个人信息应该符合医疗服务的实际需要,避免不必要或过度收集。
3.合法原则:医院收集、使用患者个人信息应该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取得患者的合法授权。
4.安全原则:医院应制定严格的信息安全措施,保护患者个人信息的安全性和隐私性,防止信息泄露和滥用。
5.公开原则:医院收集患者个人信息应告知患者收集目的、收集范围、使用方式等,并尊重患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
四、保护患者隐私的具体措施1.信息收集:对于患者的个人信息收集,医院应设立专门的信息管理部门,负责收集、传输和存储工作,确保信息安全和隐私保护。
2.信息使用:医院应建立严格的个人信息使用制度,仅限于医疗服务、健康管理、科研等合法目的,严禁患者个人信息用于商业推销等非法用途。
3.信息传输:医院在个人信息传输过程中应采取安全的技术手段,如加密传输、安全协议等,防止信息泄露和被非法窃取。
4.信息存储:医院应定期审查和更新个人信息的存储方式和安全策略,确保信息存储系统的安全性,严防未经授权的人员访问。
5.信息披露:医院应严格控制个人信息的披露范围,仅限于医疗需求、法律要求等合法事宜,严禁将患者个人信息披露给未经授权的第三方。
6.信息销毁:医院应制定个人信息销毁的规范,对于不再需要的个人信息,应及时进行安全销毁,防止信息泄露和滥用。
7.员工培训:医院应定期组织隐私保护培训,加强员工的隐私保护意识和知识,确保员工遵守隐私保护制度。
五、保护患者隐私的监督和处罚1.监督机构:医院应设立内部监察机构,负责对个人信息保护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保护患者隐私权的制度和措施
保护患者隐私权的制度和措施保护患者隐私权是医疗系统必须遵守的重要原则之一,这对患者来说是非常重要的,因为患者在接受医疗服务时需要向医务人员提供个人的敏感信息。
在医疗保健环境中,确保患者隐私的制度和措施非常关键。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保护患者隐私权的制度和措施:1.法律和法规:许多国家都通过了法律和法规来保护患者的隐私权。
这些法律和法规规定了医务人员和卫生机构在处理患者个人信息时需要遵守的规定,包括个人信息的收集、使用、传输和存储等方面。
2.患者同意:在医疗服务过程中,医务人员通常会要求患者签署同意书,以获得患者的明确同意来使用其个人信息。
这种同意通常会说明医务人员可以如何使用患者的个人信息以及哪些信息可以分享给其他医务人员或第三方。
3.数据安全:医疗机构需要确保患者个人信息的安全性。
这包括采取技术措施来保护患者信息的机密性和完整性,例如使用加密技术来传输和存储数据,确保只有授权人员才能访问患者信息。
4.培训与教育:医务人员需要接受关于保护患者隐私权的培训和教育。
这包括了解和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掌握处理患者信息的最佳实践、了解隐私保护的重要性,以及如何应对隐私侵犯的情况。
5.访问控制:医疗机构应该采取措施来限制对患者个人信息的访问和使用。
这包括确定只有授权人员才能访问患者信息,并对访问进行记录,以便进行审计和追溯。
6.共享信息的限制:医疗机构应该限制患者个人信息的共享。
只有在患者明确同意的情况下,才能将患者信息分享给其他医务人员或第三方。
医疗机构应该确保与他人分享患者信息时,只分享必要的信息,并且要对信息的使用进行监督。
7.匿名化和去标识化:在研究和统计分析等领域,医疗机构可以使用匿名化或去标识化技术来保护患者隐私。
匿名化和去标识化可以去除患者个人身份信息,以便对数据进行分析,同时确保患者个人隐私的保护。
8.隐私审计:医疗机构应该进行隐私审计,以确保其采取的制度和措施有效地保护了患者的隐私权。
隐私审计可以发现任何违反隐私规定的行为,并采取相应的纠正措施。
保护患者隐私的制度和措施
保护患者隐私的制度和措施保护患者隐私的制度和措施一、背景保护患者隐私旨在保障患者的基本权利,维护医疗机构的声誉和社会形象,同时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
因此,医疗机构必须建立完善的保护患者隐私的制度和措施。
二、保护患者隐私的制度1. 患者隐私保护管理制度医疗机构应制定患者隐私保护管理制度,确保患者的个人信息经过严格保密。
管理制度要包括患者信息收集、使用、保存、修改、删除等方面的规定,以确保患者信息的完整、准确和安全。
2. 患者信息收集制度医疗机构应建立患者信息收集制度,这个制度要包括患者信息的采集范围、采集方式、采集时间、采集人员、使用范围、使用目的、使用方式等方面的规定,并由法律部门进行审查合法性。
3. 患者信息使用制度医疗机构应建立患者信息使用制度,明确什么情况下可以使用患者信息,以及使用方式、使用范围等规定,加强对信息安全的管理。
4. 患者信息保存制度医疗机构应建立患者信息保存制度,规定信息保存的期限、保存的方式、保存的安全、保存的备份等方面的规定。
5. 患者信息修改、删除制度医疗机构应建立患者信息修改、删除制度,要求患者本人在提出修改或删除要求时,证明身份,并注明修改或删除的项目。
6. 患者信息安全保障制度医疗机构应建立患者信息安全保障制度,严格控制信息的使用范围,加强信息安全培训,提高内部员工的危机意识,同时建立科学合理的风险预警和处理机制。
三、保护患者隐私的措施1. 实行“责任与义务”制度所有工作人员应当知悉保密的必要性,建立保密意识,明确保密责任和保密义务,以便优化保密管理。
2. 加强专业化培训为了提高工作人员的保密意识和水平,医疗机构应当定期组织患者信息保密培训,加强工作人员保密技能的培训,提高保密管理的质量和效果。
3. 采用技术手段医疗机构应采用安全防护的技术手段,确保患者信息的完整性、保密性和可用性,降低患者信息泄露的风险。
4. 建立内部保密制度医疗机构应根据患者不同的信息等级,建立相应的保密等级,制定不同的保密措施,实现保密文件的追溯查询功能,防止信息泄露。
(完整版)保护患者隐私制度
关于保护患者隐私的规定
尊重和维护患者的隐私权是医务工作者应尽的义务。
由于医疗工作的特殊性,在医疗过程中保护患者隐私显得特别重要。
为进一步提升服务质量,落实服务改进措施,为了保护患者的隐私,尊重患者的人权,按照相关法律规定,现做如下规定:
1.在接诊流程中要单独接诊,遮挡查体,保护性诊疗操作。
2.医院工作人员在医疗过程中对涉及个人隐私的内容必须予以全程保护(在院期间及出院以后),医务工作人员不得强行探问与医疗无关的患者隐私。
3.患者的个人信息和统计资料不得向外泄露,如患者的电话,住址,未经患者同意不得将患者相关信息泄露给各种推销员,商家(如奶粉、保险)等。
4.加强病案管理,病案的借阅、复印按我院的规定严格执行,未经许可不得向无关人员公开。
对患者的化验检查结果、各种护理记录应妥善保管,注意保守秘密,对患者负责。
5.带教实习要征得患者同意。
6.凡涉及参与临床科研的患者信息一律予以保密。
7.无论在教学、科研、临床总结等需讨论患者相关资料时,如未事先征得患者的同意,必须删除能直接表明患者身份的特征性信息。
8.医护人员不得在公开场合以任何形式讨论患者的相关信息,严禁将患者的隐私或治疗过程作为茶余饭后的笑料谈论、取乐。
保护患者隐私制度及措施
保护患者隐私制度及措施
1、保护患者隐私制度
(1)医务人员应尊重和保护患者的隐私,不得泄漏患者的隐私。
(2)在医疗活动过程中应采取必要的措施保护患者隐私
2、保护患者隐私措施
(1)医务人员在向患者家属履行告知义务时,要保护患者在诊治过程中向医务人员公开的而不愿他人知道的个人隐私。
(2)在公共场所不得讨论患者的疾病信息,言谈中不得擅自议论患者及家属的隐私。
(3)未经患者本人或家属同意,医务人员不得向他人泄漏可能造成患者精神伤害的疾病、生理缺陷及有损个人名誉的信息,不得私自向他人公开患者个人资料、病史、病程及诊疗过程资料。
(4)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不得将艾滋病患者或感染者的姓名、地址等信息公布或传播。
(5)了解患者的民族、信仰、风俗、习惯、忌语,使其在不违反医疗、护理规定的原则下得到尊重。
(6)对特殊疾病的病人,医护人员床头交接时不应交接医疗诊断,应为患者保守医疗秘密。
(7)对异性患者实施隐私处处置时,应有异性医护人员或家属陪伴。
(8)医护人员进行暴露性治疗、护理、处置等操作时,应加以遮挡或避免无关人员探视。
(9)住院病室要做到男、女患者分开,多人病室各病床之间有保护患者隐私设施。
(10)对于院内或科室内安排的涉及患者隐私的参观、学习活动,应征得患者本人同意,并告之学习内容。
(11)除实施医疗活动外,不得擅自查阅患者的病历,如因科研、教学需要查阅病历的,需经医务部同意,阅后应立即归还,不得泄露患者隐私。
(12)心理咨询和治疗应在相对封闭环境中进行,保障患者隐私不被泄露。
保护患者隐私权制度及措施
保护患者隐私权制度及措施一、高度重视患者隐私权:医疗机构应高度重视患者隐私权,并将其确立为机构的核心价值观之一、领导层要强调患者隐私权的重要性,使全体医务人员都明确其责任和义务。
二、建立保护患者隐私权的制度:医疗机构应建立一套完善的制度,明确患者的隐私权与保密责任。
该制度应包括以下内容:1.患者隐私权保护政策:明确患者隐私权的定义、特点和重要性,强调医务人员对患者隐私的尊重和保护责任。
2.隐私保护责任制:明确医务人员在处理患者信息时的责任和义务以及违反隐私保护规定的后果,并制定相应的处罚机制。
3.隐私保护流程:明确医务人员在处理患者信息时的流程和规范,包括信息收集、使用、存储和传输等环节,确保患者信息的安全和私密性。
4.隐私保护培训:医疗机构应定期组织患者隐私保护培训,提高医务人员对患者隐私权保护的认识和能力。
5.隐私保护监督和评估:设立专门的机构或委员会,对医务人员的隐私保护工作进行监督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相应措施加以改进。
三、加强患者信息的保护:1.严格限制患者信息的获取和使用:医务人员应严格按照患者同意的范围和目的来使用其个人信息,并不得擅自将其用于其他用途。
2.建立安全的信息管理系统:医疗机构应建立安全可靠的信息管理系统,采取技术手段来确保患者信息的保密性和安全性,包括网络安全、加密技术和权限管理等。
3.加强对患者信息的保密意识:医务人员应加强对患者信息保密的意识培养,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内部规定,不得将患者信息透露给未经授权的人士或机构。
四、建立投诉渠道和处理机制:1.建立投诉渠道:医疗机构应建立便捷的投诉渠道,以便患者及其家属提出对隐私权侵犯的投诉和建议。
2.及时处理投诉:医务人员应及时处理患者投诉,并进行调查和处理,依法追究违反隐私权保护规定的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3.加强对投诉的反馈和整改:医疗机构应加强对投诉的跟踪和反馈,并改进相关制度和流程,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综上所述,保护患者隐私权是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的基本义务,医疗机构应制定一系列的制度和措施来确保患者隐私得到充分保护。
患者隐私权利保护制度
患者隐私权利保护制度一、目的为依法尊重和保护患者隐私,特制定本制度。
二、定义患者隐私指患者诊疗过程中向医务人员和医疗机构提供的个人私密信息。
患者的隐私受法律保护,非经患者本人或监护人授权,不被他人非法知悉、收集、利用和公开。
三、基本要求医务人员应当对患者的隐私保密。
泄露患者隐私或者未经患者同意公开其病历资料,造成患者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四、具体细则1.患者对在诊疗过程中由于医疗需要而提供的个人隐私信息有要求保密的权利,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有保护患者隐私的义务。
应避免向患者本人以外的人泄露患者隐私,得到患者本人授权或其他特殊紧急情况除外。
2.医疗场所应采取必要的保护隔离措施保护患者隐私。
患者接受医疗检查时有权对检查环境提出合理的声音和形象方面的遮蔽要求。
3.因医疗需要必须暴露患者隐私部位检查时,应在征得患者同意后检查,尤其女性患者应有女性医务人员或家属在场或有两名以上医务人员在场。
4.医务人员在公共场所应当避免谈论患者病情,防止造成患者隐私泄露;在涉及床边会诊讨论时患者有权要求不涉及其医疗的人员回避。
5.特殊情况下的医疗教学行为(实习医师参观、性病病史询问或涉及其他隐私问题)应在征得患者同意后进行。
参加观摩性手术应取得患者同意后进行,同时注意患者身份保密等。
6.拍摄医学影像资料应当事先征得患者同意。
未征得患者允许不得随意拍摄使用可暴露患者身份或特征的影像资料。
7.涉及艾滋病等性传播疾病、遗传疾病等特别信息或患者本人特别声明要求保护的信息,按照有关管理规定执行。
8.患者本人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或暂时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其监护人因履行监护责任有权知晓患者的隐私信息。
9.患者授权委托的人所能获知的患者信息以其授权委托事项为限。
10.医务人员应根据医疗规范将患者的信息记录在病历资料等医疗文书中,不得记录在与医院规定的工作任务无关的文件中。
在进行科研、教学时除已取得权利人知情同意的情形外不得披露患者的真实姓名等涉及隐私的信息。
医院患者隐私保护制度
患者隐私保护制度
一、患者私人资料必须保密,任何人不得因私获取、利用患者各类信息资料。
二、患者的尊严、文化、宗教背景应受到尊重。
1、不在公众场合或向无关人员谈论病人的病情
2、不在公众场合或向无关人员谈论病人的生理缺陷
3、不在公众场合或向无关人员谈论病人的身世
4、不在公众场合或向无关人员谈论病人的生活
5、不在公众场合或向无关人员谈论病人的与本次疾病有关的特殊生活经历。
三、进行医疗、护理检查时,若需暴露患者身体部位,应事先征得患者或监护人的同意。
对年长患儿,应视情况,在保证正常医疗护理进行的前提下,对患儿的身体隐私进行适当保护。
四、实验室管理
1、责妥善保存各种实验记录、感染者实验记录档案,不得擅自修改和销毁。
在对个别项目需要填写调查表时,应严格保管调查表,并设专人进行统一管理。
2、在对检测项目涉及到患者姓名、疾病等个人隐私时应严
格为病人保密。
3、严格遵守医疗保密制度,不得向无关人员或单位提供任何检测情况或被检者个人情况。
患者隐私保护制度
患者隐私保护制度
一、医护人员要将保护患者隐私权,作为职业道德、行为规范的重要项目,在执业过程中执行患者隐私保护制度。
二、医护人员在实施诊疗过程中凡是涉及到可能对患者造成伤害的言语及病情分析时,应执行保护性医疗,以免在患者面前谈论,以及在无关人员面前提及,造成不必要的伤害。
三、患者的隐私在诊疗过程中仅向医务人员公开,非治疗护理需要,不随便询问个人隐私问题,医护人员有义务为其保守秘密,维护患者的各种利益,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患者隐私。
四、医护人员在为异性患者进行诊疗、护理过程中,必须要有二人以上人员在场,并注意加强对患者的保护。
五、医护人员进行暴露性治疗、护理、处置操作时,应加以遮挡并避免无关人员探视。
六、未经患者本人或家属同意,不得私自向他人公开患者的个人资料、病史、病程及诊疗过程资料。
七、对于院内或科室安排的参观、学习活动,应征得患者本人同意,并告知患者学习内容。
八、尊重患者的民族习惯和宗教信仰,医务人员了解不同民族、种族、国籍以及不同宗教患者的不同习惯,为病人提供人性化的诊疗护理服务,尽量满足患者特殊合理的需求。
保护患者隐私权制度
保护患者隐私权制度病人的隐私权是指病人享有不公开自己病情、家族史、接触史、身体隐蔽部位、异常生理特征等个人生活秘密和自由的权利,医院及其工作人员不得非法泄露,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患者的私人信息必须被看作是机密性的,医疗机构以及医护人员有依法承担为病人病情、隐私进行保密的法定义务.为加强医疗活动中对患者隐私权的保护,特制订本制度:1.医务人员要尊重、体贴和同情患者,本着救死扶伤的人道主义精神和对人的生命高度负责的态度,进行医疗诊治活动.一切诊疗措施须从关心患者的利益出发.严禁医院任何工作人员泄露患者个人资料以牟利,违者视情节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2.医院根据诊疗需要,尽可能设置设施完备的诊室、病房、检查区、查询系统等,为保护患隐私权提供必要的硬件设施.3.门诊医师、分诊人员应坚持“一医一患”,杜绝无关人员逗留在诊室内,注意在问诊、体检过程中的隐私保护.检验报告、影像报告、病理报告分发人员要注意核对领取人身份身份证件或发票、门诊病历,尤其是肿瘤、传染性疾病等患者.4.住院病历资料是患者隐私的记载内容之一,医院建立病案室,具体负责住院病历资料的保存与管理.需复印或复制者,按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执行.5.在未取得患者本人、近亲属或其授权委托人同意时,医院医、护、技等各部门工作人员不得向他人泄露患者病情,包括病史、诊断、预后、可能诱因,执法机构介入除外.严禁在公共场所谈论患者病情.6.因科研教学、宣传需要对患者医疗含手术过程进行文字采访、摄影、录像的,需事先告知目的、用途、可能的影响,取行患者本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同意签字.需要向团体介绍,或在公共媒体刊载播放的,注意采用化名并遮挡易被识别的部位等.7.在需患者直接配合的教学工作中,带教人员应事先告知患者,在征得其同意后方可进行教学活动.实习、见习人员应在教学过程中严肃认真,尊重患者,禁止随意泄露患者信息.8.在诊疗活动中,医、护、技人员尊重少数民族、外籍人员风俗习惯.遇与诊疗活动有冲突的,应及时向上级请示报告.。
患者隐私保护制度
患者隐私保护制度
一、执业护士应将保护患者隐私权作为职业道德、行为规范的重要项目,在执业过程中执行患者隐私保护制度。
二、对所有门诊、住院患者,应本着人道主义、爱护生命、尊重人格的原则,不分种族、社会地位、年龄,为来诊者提供人性化、个性化的护理服务。
三、在执行过程中,非治疗护理需要,不随便询问个人隐私问题。
如因治疗需要了解到的患者隐私,应严守私密,不随意向外人泄露。
四、如因治疗需要,需向他人介绍隐私问题,须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取得患者或法定代理人同意后,方可介绍。
五、医护人员在为患者隐私部位操作时,须采取遮挡措施,保持一人空间。
未经患者同意,不得围观或同时有等候的其他人员,为患者保留私密空间。
六、医护人员为异性患者进行隐私部位的操作时,需有与患者同性别的一名医务人员在场。
七、在收治患者时,非特殊情况,禁止男女混室。
八、凡因医护人员诊疗中,不负责任暴露来诊者、住院患者隐私问题,或操作中未采取遮挡措施者,按护理缺陷处理,如因此引起法律纠纷,个人承担直接责任。
患者隐私权保护制度
患者隐私权保护制度患者具有隐私权,隐私权必须得到保护。
保护患者隐私是临床伦理学尊重原则、有利原则和不伤害原则的具体体现和要求。
医务人员在执业活动中,有关心、爱护、尊重患者的义务和保护患者隐私的义务。
一、术语概述(一)隐私:指不愿告人的或不愿公开的个人的事。
在医疗活动过程中,隐私包括个人姓名、联系电话、住所、所患疾病、症状、诊疗过程等。
(二)隐私权:隐私权作为一种基本人格权利,是指公民享有的私人生活安宁与私人信息依法受到保护,不被他人非法侵扰、知悉、搜集、利用和公开的一种人格权。
二、适用对象本制度适用于全院工作人员。
三、患者权益患者享有不公开自己的个人信息、病情、家庭史、接触史、身体隐私部位、异常生理特征等个人生活秘密的自由和权利,医院及其工作人员不得非法泄露。
四、具体措施(一)医务人员应具有良好的医德医风,本着救死扶伤的人道主义精神和高度责任感,尊重、关心、爱护病人,实行保护性医疗制度。
工作人员进入工作区域应穿戴工作服与佩戴工作证。
(二)门诊部应做好导诊、分诊工作,门诊患者进入诊室后应阻止其他患者进入诊室,确保每个诊室患者单独就诊。
(三)医务人员在询问患者隐私时,应当态度严肃,不得嘻笑、嘲弄。
患者的隐私应当在病历中详细记载,医务人员只能在诊疗护理需要时进行交流。
(四)不得在公共场合或向无关人员谈论患者的病情、身世、生活状况、生理缺陷等信息以及与疾病相关的特殊生活经历。
未经患者许可、授权,不得将其疾病及相关隐私信息传播给他人。
医院工作人员不得主动询问不属于自身职责范围内的患者信息。
(五)进行医疗、护理检查时若需暴露患者身体部位,首先应征得患者或监护人的同意,其次应尊重患者意愿决定是否请其家属离开,同时应采取遮拦措施避免患者隐私部位的暴露。
对异性患者实施隐私处检查或处置时,应有异性医护人员或家属陪伴。
(六)未经患者允许,不准任何无关人员参与其病案的讨论或会诊。
医务人员应妥善保管其病历资料,不得让无关人员翻阅,更不能丢失;未经患者许可、授权,不得允许他人复印患者的病历资料;涉及公检法工作时例外。
医院保护患者隐私制度
医院保护患者隐私制度
1.医务人员应保护患者隐私,不可擅自泄露患者隐秘资料。
患者住院期间经治医生应全面掌握患者的病情,同时做好心理疏导工作。
2.患者住院期间的病例档案不得随意外借。
若需要复印可复印部分,患者必须携带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到医务科办理相关手续(科室应严格按照病历复印、借阅管理制度执行)。
3.保持病房环境安静、整洁、通风,不得大声喧哗,做到:检查轻、脚步轻、关门轻、讲话轻。
医生查房时,严禁大声汇报病情和讨论病情。
4.对女患者隐私部位的检查,若检查者为男性工作人员,应有两位以上工作人员在现场。
5.对患有性病、艾滋病等患者,医护人员不得歧视,应保护患者隐私,不得随意暴露患者的病情。
6.门诊诊室接诊时,应一对一的方式进行。
7.病房应设有屏风等设施,治疗或检查时,注意使用屏风隔离。
8.在医院公共场所(电梯、食堂等)严禁谈论病人的病情,不得与病人治疗无关的其他医务人员谈论病情。
保护患者隐私制度和措施
保护患者隐私制度和措施制度:1。
救死扶伤,实行人道主义,时刻为病人着想,耐心、细致的为患者提供科学的医疗护理服务.2.为病人保守医疗秘密,实行保护性医疗,不泄露病人的隐私。
3。
尊重病人的人格与权利,对待病人不分民族、性别、地位、财产状况,应一视同仁。
4。
医师、护士在职业活动中要关心、爱护、尊重患者,保护患者隐私,得知患者隐私不得泄露。
措施:1。
了解患者的民族、信仰、风格、习惯、忌语使其在不违反医疗、护理规定的原则下得到尊重。
2.医护人员未经患者本人或家属同意,不得私自向他人公开患者的个人资料、病史、病程及诊疗过程资料.3。
医务人员注意言语,不得擅自议论患者及家属的隐私。
4.对待特殊病人,医护人员在床头交接时不应交接医疗诊断,应为患者保护隐私。
5。
对异性患者实施隐私处置时,应有异性医师或者家属陪伴。
6.危重患者在更换被服、衣服、翻身时应尽量减少暴露,做处置时拉帘关门,肌肉注射和心电图检查时应男女分室。
7.医护进行暴露性检查、治疗、护理处置等操作时,加以遮挡或避开无关人员.8.对院内或科内安排涉及患者隐私的参观、学习活动应征得患者本人同意,并告知学习内容。
9。
除实施医疗活动外,不得擅自查阅患者病例,如因科研教学需要查阅病例的需经医务科同意,阅后应立即归还,不得泄漏患者隐私。
简易呼吸器的清洁与消毒1。
将使用后的呼吸器配件按顺序打开,置于500mg/L,即(1:100)84消毒液浸泡30分钟,取出后使用灭菌蒸馏水冲洗所有配件,去除残留的消毒剂,晒干备用。
2.储氧袋只需擦拭消毒即可,禁用消毒剂浸泡,因易损坏。
3。
对血传播的病原体,分枝杆菌和细菌芽孢污的置入200mg/L,即(1:25)84消毒液浸泡30分钟,清洁干燥封闭备用4。
如遇特殊感染者,可使用一次性配件及耗材,使用后入双层黄色垃圾袋密封焚烧。
5。
消毒后的部件,应完全干燥,并检查是否有损坏、将部件依顺序组装做好测试,待备用。
门诊分诊护士岗位职责1。
在门诊部当护士长的领导下,做好就诊患者咨询分诊工作,负责门诊患者的一切分诊工作为初诊患者进行预检、就诊、分诊等工作,为患者指导线路。
保护患者隐私制度和措施
保护患者隐私制度和措施
一、医务人员自觉保护患者隐私,除法律规定外未经本人同意不得向他人泄露患者情况。
二、不向他人、媒体公开其病情、隐私、个人相关资料及诊断治疗中的一切情况。
三、因各种原因需拍摄患者的照片时,均需事先征得患者的签名同意。
四、新闻媒体部门需了解患者情况时,必须经过医院党委办公室安排,征得患者或亲属同意后,由医务科、护理部予以协调,安排相关人员接受采访。
任何人不得擅自将患者的情况通报给新闻部门。
五、除规定可以查阅病案的人员外,其它人员如需查阅或使用病案内的资料,首先必须征得患者或其家属的书面签名同意。
六、患者对自己的病情依法享有隐私权。
如果患者提出的保密内容有违国家法律规定,或者对患者健康恢复不利、或有违他人健康,则应向患者说明保密的不利影响,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处理,如传染病患者应严格按照卫生部传染病上报的有关制度实行。
保护患者隐私制度和措施
流程: 接到停电通知一备好应急灯一准备动力电器的应急方案一突 然停电后一采取措施保护抢救仪器的正常运行一开启应急灯一与电工联系一查询停电原因一加强巡视一安抚患 者一防火防盗 洗手注意事项、指征 注意事项: .当手有血液或其他液体等肉眼可见污染时,应用清洁剂和流动水洗手,当手没有肉眼可见污染时,可用快速手 消代替洗手,同洗手方法相同。 .洗手方法正确,受的各个部位都需洗到、冲净、尤其要清洁指背、指尖。 .注意调节合适的水温、水流、避免污染周围环境。 指征: 1.直接接触患者前后。 .从同一患者身体的污染部位移动到清洁部位时。 .接触患者粘膜、破损皮肤和伤口前后。 .解除患者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伤口敷料等前后
.接触患者周围环境及物品后。
.穿脱隔离衣前后,脱手套之后。
.进行无菌操作、接触清洁无菌物品之前。
.处理药物和配餐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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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搬运患者时,正确使用轮椅、平车。 .候诊区接诊护士要巡视观察患者、评估患者跌倒的因素,病情转严重者优先安排。 .青年文明号值班人员要密切注意大厅来就诊的患者,有行动不便的患者要上前扶助或用轮椅、平车运送。 .指导患者及家属看护好孩子,不能乱跑、不能攀爬、远离锅炉及电闸。 .有明显的预防跌倒标识。 门诊患者摔伤的应急预案及流程1 应急预案: .患者不慎摔伤,第一时间发现人,立即通知门诊部。 .门诊部值班人员立即赶到患者身边,迅速迅速就地进行全身检查,先查患者神智、四肢、躯体、活动度、测血 压、判断有无危机生命的症状,如无大碍,检查一下看看无外伤,通知相关可是医生。 .如有出血,则应先止血、包扎。 .如判断为骨折,则应先固定,然后根据伤情,选择适当的搬运方法和工具进行搬运。 .判断有无内伤和其他部位多发伤,应紧急处理呼吸循环紊乱,给予氧气吸入,立即送往急救中心救治。 .病情为重,来不及送急救中心的患者就近在注射室抢救。 .根据伤情及时进行对症检查和治疗。
患者隐私权保护制度
患者隐私权保护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保护患者的隐私权,维护医院的良好声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订立本制度。
本制度的内容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院全部医务人员和与患者相关工作人员。
第三条定义1.患者:指就诊于本院,并接受医疗服务的个人。
2.个人信息:指以电子或者其他方式记录的与个人身份有关的各种信息,包含但不限于姓名、年龄、性别、移动电话号码、病历等信息。
第四条患者知情权患者有权了解医院收集、存储、使用和披露个人信息的目的、方式、范围和程序。
第二章患者个人信息的收集和使用第五条信息收集1.医院收集患者个人信息是为了供应医疗服务,必需经过患者的同意,并严格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
2.医院收集患者个人信息的方式包含口头询问、在线咨询、病历记录等。
第六条信息使用1.医院只能在供应医疗服务的必需范围内使用患者的个人信息,禁止将患者个人信息用于非法目的。
2.医院使用患者个人信息应遵守医疗纪录的分类、整理和归档要求,保证患者个人信息的安全性和完整性。
第七条信息披露1.医院不得未经患者许可,披露患者的个人信息给第三方,包含但不限于亲属、伙伴、其他医务人员等。
2.在法律法规或法院、政府部门要求的情况下,医院可以披露患者个人信息,但应确保披露行为的合法性和必需性。
第八条信息保密责任1.医院的医务人员和与患者相关的工作人员应具有保密意识,保证患者个人信息的安全。
2.医务人员和与患者相关的工作人员应签署保密承诺书,并定期接受相关保密培训。
第三章患者个人信息的保护第九条信息存储1.医院应采取适当的技术手段和安全措施,保证患者个人信息的存储安全。
2.医院应建立完善的信息管理系统,确保患者个人信息的保密性、完整性和可用性。
第十条信息安全1.医院应加强信息安全管理,建立和完善信息安全保护制度、技术手段和管理流程,防止患者个人信息的泄露、窜改和丢失。
2.医院应定期进行信息安全风险评估,并采取必需的措施除去或降低风险。
保护患者隐私权制度
保护患者隐私权制度一、隐私权是公民具有与公共利益的一切个人信息,个人领域不受他人侵扰的权利。
病人隐私是患者不愿意告知或不愿意公开的有关人格尊严的私生活秘密。
患者隐私权主要包括:患者个人身体的秘密,主要指患者的生理特征、生理心理缺陷和特殊疾病,如奇特体征、性器官异常、性病、妇科病等;患者的身世和历史秘密,包括患者的出生、血缘关系,如系非婚生子女、养子女、生育婚恋史及其他特殊经历;患者的性生活秘密,包括夫妻性生活、未婚先孕、堕胎、性功能缺陷等;患者的家庭生活和社会关系秘密,包括夫妻生活关系、家庭伦理关系亲属情感状况等。
二、医务人员在为病人提供医疗卫生服务时应遵守以下制度规定1.救死扶伤,实行人道主义,时刻为病人着想,耐心细致地为患者提供科学的医疗及护理服务。
2.为病人保守医疗秘密,实行保护性医疗,不泄露病人的隐私。
医务人员既是病人隐私权的义务实施者,同时也是病人隐私的保护者。
3.尊重病人的人格与权利,对待病人不分民族、性别、职业、地位、财产状况,应一视同仁。
4.严格执行《执业医师法》第22 条规定:医师在执业活动中要关心、爱护、尊重患者,保护患者隐私;《护士条例》第24 条规定:护士在执业中得悉就医者的隐私,不得泄露。
三、措施:为保护患者隐私,医护人员应做到如下几点:1.了解患者的民族、信仰、风俗、习惯、忌语,使其在不违反医疗、护理规定的原则下得到尊重。
2.医护人员未经患者本人或家属同意,不得私自向他人公开患者个人资料、病史、病程及诊疗过程资料。
3.工作人员要注意言谈中不得擅自议论患者及家属的隐私。
4.对特殊疾病的病人,医护人员床旁交接时不应交接医疗诊断,应为患者保守医密。
5.对异性患者实施隐私处处置时,应有异性医护人员或家属陪伴。
6.危重症病人在更换被服、衣物、翻身时,应尽量减少暴露。
7.为患者处置时要拉帘或关闭治疗室的门。
8.住院病室要尽量做到男、女患者分开。
9.医护人员进行暴露性治疗、护理、处置等操作时,应加以遮挡或避免无关人员探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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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保护患者隐私的规定
尊重和维护患者的隐私权是医务工作者应尽的义务。
由于医疗工作的特殊性,在医疗过程中保护患者隐私显得特别重要。
为进一步提升服务质量,落实服务改进措施,为了保护患者的隐私,尊重患者的人权,按照相关法律规定,现做如下规定:
1.在接诊流程中要单独接诊,遮挡查体,保护性诊疗操作。
2.医院工作人员在医疗过程中对涉及个人隐私的内容必须予以全程保护(在院期间及出院以后),医务工作人员不得强行探问与医疗无关的患者隐私。
3.患者的个人信息和统计资料不得向外泄露,如患者的电话,住址,未经患者同意不得将患者相关信息泄露给各种推销员,商家(如奶粉、保险)等。
4.加强病案管理,病案的借阅、复印按我院的规定严格执行,未经许可不得向无关人员公开。
对患者的化验检查结果、各种护理记录应妥善保管,注意保守秘密,对患者负责。
5.带教实习要征得患者同意。
6.凡涉及参与临床科研的患者信息一律予以保密。
7.无论在教学、科研、临床总结等需讨论患者相关资料时,如未事先征得患者的同意,必须删除能直接表明患者身份的特征性信息。
8.医护人员不得在公开场合以任何形式讨论患者的相关信息,严禁将患者的隐私或治疗过程作为茶余饭后的笑料谈论、取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