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今字与同源字_假借字_通假字_异体字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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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今字与同源字,假借宇、通假宇、异体字的关系
古今字与同源字、假借字、通假字、异体字的关系
卢烈红
摘要
本文对古今字与同源字、假借字、通假字、异体字之间的关系详加辨析,指出:古今字与同源字是部分重叠关系;与假借字有交叉的地方但颇有差别;与通假字在理论上没有关系,在实践上有纠葛但可以分辨清楚;与异体字迥然不同。

关键词古今字同源字假借字通假字异体字辨析
古今字、同源字、假借宇、遣假宇异体宁都是汉字学上的重要概念,‘它们所代表的冗种文字现象相互之间的关系}L较复杂,古今字与其他四种现象颤不易分辨。

本文辨析说明古今字与其他四种现象的关系,希望能为在这些问题上有困惑的读者提供一些帮助。

一,古今字的界定及其产生原因略说为便于下文的辨析说明,首先需要对古今字加以界定,对其产生原因进行简要的介绍。

对古今字的界定有两种思路:一种是立足古籍阅读,依据历代学者使用这个术语的实际,客观地进行综合、概括、认定。

这种处理方法会将一部分通假字、异体字纳入古今字的范围。

一种是立足揭示汉字发展规律,从学科术语科学化、规范化的要求出发,以历代学者使用的实际情况为基础加以改造,给出符合现代要求的界定。

这种处理方法将古今字限定为一神与通假字、异体字等有别的文字发展现象。

我们采用的是第二种思路。

古今字是一种一词多字现象。

同一个词在不同的时代用不同的字表示,在前的是古字,在后的是今字,合称古今字。

如表示“返回”义的词原用“反”表示,后来用“返”表示,“反”、“返”在“返回”义上构成古今字;表示“昏暮”义的词原用“莫”表示,后来用“暮”表示,“莫”、“暮”在“昏暮”义上构成古今字。

关十古今宁产生的原因,清代学者王筠((说文释例》卷八有一段很精辟的论述:“字有不须偏旁而义已足者,则其偏旁为后人递加也。

其加偏旁而义遂异者,是为分别文。

其种有二:一·则正义为借义所夺,因加偏旁以别之者也;一则本字义多,既加偏旁,则只分其一义也。

”这段话揭示了古今字产生的两大原因:一是文字假借,一是词义引申。

(一)文字的假借由文字假借造成的古今字又可具体分为两种情况:1.某字被借走,为它的本义造新字,原字与新字构成古今字。

如:须一鬃“须”字由表花纹条理的“彡”和表头部的“页”构成,其本义是胡须。

((说文解字》:“须,面毛也。

”由于“须”被借去表“必须”之义,于是本义另造“鬃”字表示(“鬃”今又简化为“须”)。

然一燃“然”字下面的“…”实即“火”字“然”之本义是燃烧。

《说文解字》:“然,烧也。

”由于“然”被借作代词、连词,以及形容词词尾,于是本义另造“燃”字表示。

2.古字用于表本义,为假借义造新字,形成古今字。

如:采一彩“采”字的字形结构是“爪”在“木”上,本义是采摘。

假借表文彩、色彩。

后为假借义造“彩”字。

辟一鹳“辟”的本义是法律、法度。

《说文解字”:“辟,法也。

”假借表开、开辟。

如《苟子·议兵]》:“故辟门除涂以迎吾入。

”后为假借义造“阴”字(“牌”夸又简化为“辟”)。

(:)词义的引申词义引申造成一词多义,表现在书面上就是一字多艾。

为了表义明确,为r 减轻原字的负担,于是图口霜哥孕语文知识 2007年第1期新造字分担原字的义项,形成古今字。

具体情况亦有二:1.让原字表本义,为引申义造新字。

如:昏一婚“昏”本义是黄昏。

由于古代婚礼在黄昏时举行,因此引申出结婚之义。

如((左传·隐公七年》:“郑公子忽在王所,故陈侯请妻之。

郑伯许之,乃成昏。

”后为引申义造“婚”字。

景一影“景”本义是日光。

《说文解字》:“景,光也。

”阴影在有光的条件下才会产生,正如<颜氏家训·书证篇》所言:“凡阴影者,因光而生,故即谓为景。

”也就是说,“景”由日光引申出阴影之义。

后为引申义造“影”字。

2.让原字表引申义,为本义造新字。

如:丞一拯“丞”在甲骨文中的构形特点是:文掉入陷阱中,有人用手相救。

故芡
本义为“救”。

引申为辅助、丞相等义。

后为本义造“拯1字。

奉一捧“奉”的古文字构形中有两手,其本义是捧。

如《辩非子·和氏》:“楚人和氏得玉璞楚山中,奉而献之厉土。

”引申为呈献、供给等义。

后为本义造“捧”字。

二.古今字与同源字关于同源字,我们采用王力先生的处理方法,将它与同源词作为同一概念。

同源字是在音和义两方面部有联系、有共同语源的字。

如“兼”的古文字构形是一只手持两株禾,它表同时做几件事情或占肓几样东西之义;“缣”是双丝织成的丝织品.“鹣”是比翼鸟;“缣”是比目鱼。

这四个字,读音相同,意义上都含有“双”,命名的依据相同,是一组间源字。

又如,梳理头发的用具,齿“疏”(稀疏)的叫“梳”,齿“比”(密)的叫“篦”,“疏”与“梳”、“比”与“篦”分别构成同源字。

古今字与同源字是部分重叠关系。

1.古今字与同源字不少是一致的。

例如,“知”是知道,知道得多就是“智”,早期智慧之义就用“知”表示,“知”、“智”是古今字。

这两个字意义上后者是前者的引申,读音只声调有别,所以又是同源字。

又如,“倚”是倚靠,可以倚靠的坐具是“椅”,很长时间,椅子就用“倚”表示,“倚”、“椅”是古今字。

这两个字意义上后者是前者的引申,读音全同,所以又是同源字。

凡由词义引申形成的古今字都是同源字。

2.古今字不全是同源字。

由文字假借形成的占今字不是同源字。

因为这种情况下形成的古今字两字之间是本义与假借义的关系,假借义只是“假借”,与本义没有必然联系,不符合同源字之间意义必有联系、有血缘关系的要求。

为假借义造新字的一类显然不构成同源关系。

如上述“采”、“彩”二字是占今字,但“采摘”义与“色彩”义相去甚远,二字不是同源字,为本义造新字的一类实际上也不构成同源关系,但情况较复杂,宜结合实例予以剖析说明。

上述“莫”、“暮”是为本义造新字而形成的古今字。

从一个角度看,为本义“昏暮”造新字“暮”后,原字“莫”就成为表假借义“没有谁”、“没有什么”的符号,斯亭和强字之ll{1是本义与假借义的芰系,两个意义毫无联系:因此两字不是同源字.但从另一危赓看,源字曾有表本义“昏暮”的阶段,后来把本义转给r新字,两字在“昏暮”义上有相承关系。

这算不算同源?有的学者认为算同源。

…我们认为,就“昏暮”义而言,“奠”、“暮”是同一个意义在不同时代的文字表现形式,这里的关键是“同一个意义”。

既然是“同一个意义”,就不存在同不同源的问题。

3.同源字不全是占今字。

没有戈同构件的I 司源字大多不是占今字。

如“枯”是草木缺水+“涸”是江河缺水,二字是同源字,但不是占争字。

又如“久”是长久,“韭”是“.樟而久”(c<说丈解字))“韭”字条,“穗”即“种”,_+ 穑”即“一经种植”)的菜,二字是同源字,但不是古今字。

有共同构件但没有用字相承关系的同源字小是古今字。

如上述“兼”、“缣”、“鹣”、“缣”四个同源字,它们有共同的构件“兼”,但由于没有诸知比翼鸟古用“兼”、后用“鹣”表示的情况,所以不是古今字。

有些反义同源字如“买”、“卖”不是古今字。

三、古今字与假借字假借有本无其字的假借和本有其字的假借两类,这里的假借字专指本无其字的假借。

古今字与假借字有交叉现象。

如上述“然”与“燃”,一方面,“然”是“燃”的古字.另一方面,“然”作代词、连词,以及形容词词尾,又是一个假借字,是本无其字的假借。

但是,古今字与假借字有区别:古今字中与假借字交叉的只有来自文字假借古今字与同源字、假借字,通假字.异体字的关系的一类,来自词义引申的古今字与假借字无关。

来自词义引申为本义造新字的如上述“丞”与“拯”。

“丞”的本义是救,后来这个本义转由“拯”表示,两个字都是形和义相统一的,都不是假借字。

为引申义造新字的如“解”与“懈”。

“解”的本义是分解,引申为分散,又引申为松弛、懈怠。

后来为“松弛、懈怠”义造“懈”字,形成古今字。

“解”表分解,“懈”表懈怠,也都是形和义相统一的,也不存在假借问题。

2.即使是来自文字假借的古今字,二者仍然有区别。

A.涉及范围不同。

古今字是就两个字的关系说,涉及两个字;假借字是就一个字的性质说,是给一个字定性。

B.观察问题的角度有异。

古今字的着眼点是同一个词(同一个意义)
在不同的时代用不同的牢表示,假借字则着眼于文字在便用过程中所兄现的意义跟它的字形所体现的本义是否有联系。

如“队”和“坠”,“队”字左边的构件是“阜”,“阜”表山、。

卜堆,“队”住甲骨文中的构形是人头朝下掉F山崖,其本义即从高处坠落。

后借为队列义,干是为本义另造“坠”。

在坠落的意义上,古用“队”,后用“坠”,从这个角度,称为古今字;在古书中,用“队”表队列义,这个意义既非“队”的本义,也不是它的引中义,从这个角度说,“队”是假借字。

四,古今字与通假字通假是本有其字的假借。

通假字与古今字的关系,可以从理论和实践两个方面观察。

在理论上,通假字与古今字是两码事,二者没有关系。

1.从性质上看,由上面的介绍可知,古今字是与文字假借和词义引申所引发的造字活动紧密相联的,是造字活动的结果;而通假只是现存字的借用,是用字现象。

2.从意义上看,通假字与本字之间意义没有联系,只存在语音上的关联。

而古今字则不同。

来自词义引申的一类,古字和今字意义有引申关系。

来自文字假借的一类,今字表示古字本义的,如“其”与“箕”,两字能表同一本义且发生了本义的交接,显然应算意义有联系;今字表示古字假借义的,如“采”与“彩”,古字的假借义是在本无其字、一字记录数词的情况下形成的固定用法,与在本有其字、各词各字的情况下不用本字而临时借用音同音近字代替的通假也很不相同。

3.从时间角度看,古今字古字行用在先,今字产生在后,有历时相承关系.通假则属于共时性质,通假的发生必须以通假字和本字同时存在为前提,虽然两个字的产生可以有先后+但用为通假时必须同时存在。

在实践中,占今字和通假字则会产生纠葛。

如“谠”和“悦”,早年很多学者把它们看成通假关系,I:I 现在较多学者把它们看成古今字。

l31又如“员”和“圆”,洪成玉说是通假关系锡良等归入古今字。

c51 造成这种分歧并不是因为古今字和通假字两类文字现象有什么交叉,只是由于对具体字词相互之间意义关系的理解时间先后关系的认定有不同。

具体说来有以下几种情况:1,对本义的不同认定,会造成对两字关系认定的分歧。

对“员”和“圆”,如果认同甲骨文中的鼠即“员”字(其形表示低头看鼎,所见鼎口呈圆形),则“员”的本义为圆形,这样“员”和“圆”就是古令字;如果认同<说文》“员,物数也”之说,以“员”之本义为人数、名额,由于这个意义与“圆形”相差甚远,结合先秦文献已有“圆”字,就会认为用“员”表圆形义是通假。

2.对两字之间意义关系的理解不同,会造成归类的小同。

“晚”和“悦”,对“说”的本义为解说、陈述,大家没有不{司意见,但早年一些学者认为“解说”与“喜悦”意义没有联系,结合先秦文献已有“悦”字,于是把两个字的关系定为通假;后来一些学者认为“解说”与“喜悦”之间意义有引申关系,于是把它们看成占今字。

I6l 3.对两字时间先后关系的认定不同,也会造成归粪的不同。

两字之问没有意义引申关系而有假借关系,是认定为通假还是认定为源自文字假借的古今字,就决定于对陌字时间先后关系的认定了。

还举“说”和“悦”为例。

早年很多学者把它们看成通假关系是基于下列丽点:一是认为它们意义没有引申关系,“喜悦”只是“说”的假1昔义;二是认为它们是同时存在的。

现在有些学者把它们看成是源自文字假借的古今字(有些学者把它们看成是源自词义引申的古今字,上面已提到),这是基于这样的认识:“说”字“又假借以表示喜悦之义。

后来将这个借用的‘说’字改换偏旁造出‘悦’字,这是喜悦之悦的后造本字- 7|。

这里的关键是认为“说”和“悦”有时间先后之别和造字相承关系,故定为古今字。

语言学研究语文知识 2007年第1期由上可见,在实践中,应把握三点:一是弄清各字的本义,二是弄清两字之间的意义关系,三是弄清两字之间的时间关系。

把握好了这三点,实践中也能把古今字和通假字分辨清楚,不过第三点把握起来比较难。

五.古今字与异体字异体字是指记录同一个词、音义完全相同而形体不同的字。

这些字在任何情况下都可以互相替换。

异体字的产生也有时间先后问题,但异体字和古今字差别很大,两者不可混淆。

两者主要差别为:1.性质有积极、消极之分。

古今字产生的推动力是:古字承担的意义太多,为了减轻古字的负
担,促进表义的明确,于是造新字以分担古字的意义。

由此可见,今字的产生是一种积极现象。

异体字则不同,它的产生所造成的客观后果是一字多形,增加r学字的负担和阅读的困难,因此主要是一种消极现象。

2.意义方面,占今字之间相同的主要是发生了交接的那个意义,因此只是部分相同,异体宇之间则义项全部相同。

由于只有部分意义相同,所以古今字之间不能自由替换,一般是古字可以替换今字,但今字不能完全替换占字。

例如可以用占字“然”替换令字“燃”,但今字“燃”并不能用来替换所有的“然”。

比如,表代词“这样”义的“然”怎么能用“燃”替换呢?异体字之间则可以自由替换,不受任何限制。

3.今字产生后古字不废,古今字分担词义,各司其职,并用不悖。

异体字则会被自然淘汰或人工淘汰。

[1]张劲秋:《再说古今字》,《安徽教育学院学报》,1999年第4期。

[21蒋礼鸿、任铭善:((古汉语通论)),浙江教育出版社,1984年,第26页。

[3]王力主编:《古代汉语))(第一册),中华书局, 1999年,第180页。

【4】洪成玉:<古今字》,语文出版钍,1995年,第 144页。

{S停I锡良、李玲璞主编?g 占代汉语)),语文出版社,l992年,第105页。

!q同I 5j,第431页。

[7]朱振家主编:((古代汉语》(上册),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出版社,1990年,第88页。

又参见昊峤《(汉字要论》,武汉出版社,2000年,第156-157页。

作者简介:卢烈红,男.l959年生,湖北黄梅人,教授,文学博士,博士生导师,武汉大学文学院副院长景汉语言文化系主任,中国语言学会理事,中国训诂学研究会常务理事,主要从事汉语史及训诂学研究。

(责任编辑:王东)专著介绍《当代台湾女性小说史论》《当代台湾女性小说史论》,37万字,樊洛平著,2005年2月由河南人氏出版社出版;2006年4月,经河南人民出版社授权,由台湾商务印书馆出版。

该著为国家社科基金课题的结项成果。

在海峡两岸学界,该著首次对1949年以来的台湾女性小说创作从女性批评视角和文学史论方面进行了系统而深入的考察。

其研究重点是当代台湾女性小说半个世纪以来发生、成长、发展、高潮、分流的演变历程,女性书写的复杂面貌和独立价值,女性创作地位的变迁以及她们被遮蔽的文学现象的再发掘。

该著比较准确地把握了台湾当代女性小说的发展规律并对其予以全面评价,具有拓展学术空间的创新意义。

(刘宏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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