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案物品管理浅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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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案物品管理制度

涉案物品管理制度

涉案物品管理制度一、目的和背景涉案物品是指检察机关、公安机关等执法机关在办理刑事案件时查封、扣押、冻结等处理的物品。

涉案物品管理制度的目的是确保涉案物品的安全保管,减少物品的丢失和损坏,保证案件的办理结果的公正、公平和合法。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执法机关涉案物品的管理工作。

三、管理原则1.安全保管原则:涉案物品必须进行妥善保管,确保不被盗失、损毁、侵占或滥用。

2.案件侦查原则:涉案物品必须按照案件侦查的需要进行涉案物品管理,确保调查取证的需要。

3.公正原则:涉案物品必须在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基础上进行安全保管,严格查验物品的真实性和合法性,确保做到公正、公平和合法。

四、涉案物品的登记1. 涉案物品必须在接到案件时进行登记,包括物品的名称、数量、尺寸、颜色、特征、origin、保存地点等基本信息。

2.涉案物品必须进行编号,编号必须与案件的编号相一致,方便进行查询和管理。

3.涉案物品必须进行拍照、封存,以确保物品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五、涉案物品的保管1.涉案物品必须存放在专门的物品保管室或保险柜中,不得存放在非授权人员可以接触到的地方。

2.涉案物品必须由两名工作人员共同进行保管,确保物品的安全和防止滥用。

3.物品保管室或保险柜必须有监控设备,确保监控涉案物品的情况。

同时,保管室或保险柜必须保持良好的通风和湿度控制,以防止物品受潮和腐蚀。

4.涉案物品必须进行定期检查和清点,确保物品的数量和状态与登记一致。

六、涉案物品的处置1.涉案物品必须在案件办结后及时进行处置,严禁滞留或私自处理物品。

2.涉案物品的处置必须经过法定程序,包括审批和程序的完整性。

3.涉案物品销毁必须在有关部门的监督下进行,同时需记录销毁的物品名称、数量,销毁的时间和地点,并由责任人签字确认。

七、责任和监督1.负责涉案物品管理的部门必须明确责任,并设立相应的岗位。

2.涉案物品的保管人必须严格履行责任,确保物品的安全和完整。

3.相关部门必须对涉案物品管理进行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浅议涉案财物管理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浅议涉案财物管理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涉 案 财物 管理 , 事 关案 件办理 质量 , 事 关相 对人 的切身 利益 。涉 案 财物 的场 所和 贵重物 品的保管 设施 , 从 而形成 了 目前 绝大多数 案 财物 管理工 作在全 部案件 流程 中处于一般 重要环 节, 因此 容 易 单 位没 有集 中保管 场所 的现状 , 存 在一定 的安 全隐 患。 由于保管
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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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是有 的单位 个别 民警 工作 拖拉 散漫 。对 涉案 财物 未能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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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 案财物 管理 存在 的主要 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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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议涉案财物管理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摘 要

涉案财物管理 ,事关人 民群众切 身利益。本文 系统分析 了公安边防部队在执法办案中在涉及财物管理方面存的
中图 分类 号: D 9 2 0 . 4 文献 标识 码 : A 文 章编号 : 1 0 0 9 . 0 5 9 2 ( 2 0 1 3 ) 1 2 . 2 0 8 . 0 2
“ 在所有 国家权 力中 , 行 政权 力是最桀 骜不顺 的, 它是 唯一不 进 。 需要 借助 程序 就能 行使 的权 力 ,有 着极 大 的随意 性和 广阔 的空 间。 ” 作为 行政 权力 行使 内容之 一的公 安边 防部 队 日常 办案 中 的 三 是大 部分 基层 办案单 位没 有专 门场 所 。因经 费有 限场地 不足等原 因 , 绝大 部分基层 执法 办案单位 没有按 要求设立 专 门涉

涉案财物保管制度

涉案财物保管制度

涉案财物保管制度一、引言涉案财物是指与刑事、民事、行政等案件相关的财物,包括但不限于赃款赃物、证据物品、被没收的财物等。

涉案财物保管制度是指为了保障涉案财物的安全、完整和有效管理而建立的一套制度和规范。

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对涉案财物保管制度进行全面、详细、完整且深入地探讨。

二、涉案财物保管制度的必要性1.保障涉案财物的安全性:涉案财物往往具有重要的证据价值,保管制度的建立能够有效防止财物丢失、损坏或被篡改,确保其完整性和可信度。

2.保护涉案财物的合法权益:涉案财物的所有权归属往往是一个复杂的问题,保管制度能够明确界定涉案财物的所有权,并保护所有权人的合法权益。

3.促进司法公正:涉案财物保管制度的建立能够确保司法机关对涉案财物进行公正、透明的管理,防止滥用职权和不当干预案件的发生。

4.提高办案效率:合理的涉案财物保管制度能够提高办案效率,减少因涉案财物管理不善而导致的延误和瑕疵。

三、涉案财物保管制度的主要内容涉案财物保管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1. 制度的建立和修订•制度的制定依据和目的•制度的适用范围和对象•制度的修订和废止程序2. 涉案财物的登记和标识•涉案财物的登记要求和程序•涉案财物的标识方法和标识物品的内容3. 涉案财物的保管责任和权限•涉案财物的保管责任人的设置和职责•涉案财物保管人员的权限和限制4. 涉案财物的保管措施和安全防范•涉案财物的存放和封存要求•涉案财物的保密和防盗措施•涉案财物的防火、防潮和防腐措施5. 涉案财物的移交和交接手续•涉案财物的移交程序和要求•涉案财物的交接手续和记录6. 涉案财物的使用和处置•涉案财物的使用范围和条件•涉案财物的处置程序和要求四、涉案财物保管制度的执行与监督1.制度的执行和遵守:相关部门和人员应严格执行涉案财物保管制度,确保制度的有效实施。

2.制度的监督和检查:建立监督机制,定期对涉案财物保管工作进行检查和评估,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

3.制度的违反和处罚:对违反制度的行为和责任人进行相应的纪律处分和法律追究。

浅论经侦案件中的涉案财物管理

浅论经侦案件中的涉案财物管理

浅议涉案财物管理存在的问题的改进措施涉案财物管理,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是当前“警民亲”活动的重要内容,涉案财物管理工作的好坏,不仅制约着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同时也影响到警民和谐关系的建设。

为确实有效提高公安交警部门公证廉洁执法、规范涉案财物管理、保证群众合法权益,推动全市公安交警系统执法规范化建设、和谐警民关系建设和队伍正规化建设,公安部部署开展了涉案财物管理专项治理工作,通过整治,切实解决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以实现底数明晰、机制健全、责任明确、形象提升的目的。

结合本人实际工作,就关于涉案财物专项治理工作,谈几点粗浅的看法。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个别单位没有认真及时地组织民警学习相关制度规定,使部分民警对涉案财物管理规定不熟悉,对涉案财物管理重视不够,对于一些要求了解不深不细,对涉案财物的保存方法、登记制度等掌握的不具体,工作标准不明确,导致涉案财物保管随意,对涉案财物管理抱无所谓态度。

二是工作中粗心大意,对当场收缴物品清点不及时,记录不明,容易形成糊涂账。

存在麻痹意识,重打击轻管理现象。

有的民警在执法过程中,需要扣押车辆或物品时,要求当事人在场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写明扣押物品、文件的具体特征细目觉得非常烦琐,没有耐心,往往造成扣押清单登记不详,由于执行程序不严格待到返还财物时,当事人和办案民警就财物的数量、种类、品质发生争议,致使办案单位面临被动局面。

三是由于许多基层单位因经费不足,场地有限,导致一些执法办案单位没有按要求设立专门涉案财物的场所和贵重物品的保管设施,从而形成了目前绝大多数单位没有集中保管场所的现状,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

由于保管措施不到位,因各种原因不能及时处理甚至无法处理的物品,日积月累地经日晒风吹雨淋,使物品受损现象较为普遍。

四是管理制度不明确。

有的单位在涉案财物管理上没有明确专人保管,有的单位虽制定制度明确专人保管,仍以因种种原因和借口,将涉案财物滞留在办案民警处,不及时上交单位集中保管。

浅谈在涉案财物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浅谈在涉案财物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浅谈公安工作中对涉案财物的管理2009年3月,公安部《公安机关涉案财物管理若干问题的规定》(修改稿)对涉案财物作出了明确的界定,指的是公安机关在办理行政案件和刑事案件过程中,依法以扣押、冻结、调取、先行登记保存、抽样取证、追缴、收缴等方式提取或者固定的与案件有关财物。

正确处理涉案财物,不仅是执法过程的重要环节,更是执法为民的重要体现,只有规范执法程序,形成相对完善的涉案财物管理制度,才能有效杜绝私自处理、侵占、挪用、贪污、私分涉案财物的违法违纪现象,确保队伍纯洁和办案公正。

但涉案财物管理方面的问题长期存在,不仅影响执法办案的顺利进行,而且也侵害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严重影响警民关系,损害了公安机关乃至党和政府的形象,所以公安部决定从今年3月开始到12月底,在全国公安机关开展涉案财物管理问题专项治理工作。

为配合此次专项行动,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现就公安机关如何进一步加强涉案财物管理谈谈个人的观点。

一、抓好扣押环节,把牢涉案财物管理的源头关。

一是规范扣押制度。

各执法办案部门指定专门民警负责涉案财物的接收、保管、移交等管理工作,严禁办案民警自行保管涉案财物;设置扣押报告制,规定扣押涉案财物的同时,必须及时向所在部门领导报告涉案财物扣押情况。

二是规范扣押手续。

要求民警对依法扣押的涉案物品,按规定填写《扣押物品清单》,对于应返还、移交的财物填写《返还物品清单》、《移交物品清单》等。

同时,将涉案财物的扣押情况列入部门目标责任制考核,由法制部门对案件进行审核监督,对不应当扣押的,督促办案民警解除扣押;对应扣押的,要求办案民警及时办理扣押手续。

建立“扣押监督、台帐管理”管理模式,办案民警、所队领导、内勤各负其职、相互监督。

“扣押监督”:即对涉案财物的扣押情况列入单位月考评和个案考评,办案民警在扣押涉案财物时填写扣押清单一式三份,向部门负责人报告,部门负责人根据案情进行审核监督,对不应当扣押的督促办案民警解除扣押,对应扣押的要求办案民警及时与内勤办理扣押手续,并对涉案款物的登记上缴情况进行监督。

浅谈如何做好基层检察院涉案财物管理工作

浅谈如何做好基层检察院涉案财物管理工作
定期组织涉案财物管理人员学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和管理制度 ,提高业务水平和管理能力。
建立考核和奖惩机制
制定考核标准,对涉案财物管理人员的工作进行定期考核,对表现 优秀的人员给予奖励,对工作不力的人员进行惩戒。
加强职业道德教育
加强涉案财物管理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强化职业操守和道德规范 。
加强监督力度,确保管理规范
02
基层检察院涉案财物管理现状
基层检察院涉案财物管理的现状及问题
涉案财物管理制度不健全
基层检察院涉案财物管理缺乏完善的制度,对涉案财物的 认定、登记、保管、移送等方面缺乏明确规定,导致实际 操作中存在混乱。
涉案财物管理信息化程度低
基层检察院涉案财物管理信息化程度不高,缺乏专业的信 息化管理系统,导致信息更新不及时、不全面,影响工作 效率。
03
涉案财物管理的原则和方法
涉案财物管理的原则
严格依法
涉案财物管理必须严格依照法 律法规进行,不得违反法律规 定。
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涉案财物管理应当保护当事人 的合法权益,不得损害其合法 权益。
公正、公开、透明
涉案财物管理应当做到公正、 公开、透明,确保程序的公正 性和透明度。
涉案财物管理的方法
特点
涉案财物具有多样性、流动性、价值性和时效性等特点。多样性 是指涉案财物的种类繁多,包括动产、不动产、金融资产等;流 动性是指涉案财物可能随时发生变化,如价值贬损、权利变更等 ;价值性是指涉案财物通常具有一定的经济价值,对案件处理具 有重要影响;时效性是指涉案财物的处理受到法定诉讼时效的限 制,需及时处理。
缺乏专业管理人员
基层检察院涉案财物管理人员往往并非专业出身,缺乏相 应的管理技能和知识,导致管理效果不佳。

涉案财物管理问题及建议

涉案财物管理问题及建议

涉案财物管理问题及建议涉案财物管理问题及建议1. 背景介绍在许多社会、经济和法律体系中,涉案财物管理是一项至关重要的任务。

涉案财物管理涉及对涉案财物的安全保管、记录和处置。

这包括涉及犯罪现场提取和保管的物证、案件过程中扣押的财物以及审判结束后的财物处置等方面。

然而,现实中存在着一些问题,这些问题可能导致财物安全风险、财物遗失以及程序不透明的情况。

本文将探讨一些涉案财物管理的问题,并针对这些问题提出一些建议。

2. 问题分析(1)财物管理程序不规范:在一些地方,财物管理的程序和标准可能不够规范或不完善。

这可能导致对财物的整体管理不到位,容易出现财物遗失或交换的情况。

(2)财物安全风险:涉案财物涉及的往往是重要的证据或有价值的财物,它们的安全保管至关重要。

然而,一些地方的涉案财物管理存在安全风险,可能面临被盗、损坏或篡改等问题。

(3)程序不透明和权责不清:有时,涉案财物管理的程序不透明,相关人员的权责不明确。

这可能导致程序操作不当、利益冲突以及对财物管理的监督和评估困难等问题。

3. 解决方案与建议(1)建立完善的财物管理制度:建立全面、规范的财物管理制度是解决问题的基础。

制度应明确财物管理的程序和标准,确保财物的安全和清晰的记录。

(2)加强财物管理的技术支持:使用现代科技手段来加强财物管理,如安装视频监控设备、使用智能财物管理系统等。

这些技术手段可以大大提高财物管理的效率和安全性。

(3)加强人员培训和监督:为涉案财物管理人员提供专业的培训,使其了解涉案财物管理的重要性和要求。

建立有效的监督机制,确保人员遵守财物管理的规定,并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

(4)加强信息共享和协作:建立相关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和协作机制,确保案件中涉及的财物能够得到及时和有效的管理。

加强与相关外部机构(如仲裁机构、法院等)的协作,以便有效处置涉案财物。

(5)加强对财物管理工作的监督与评估:建立独立的监督和评估机构,负责对涉案财物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和评估。

浅谈如何做好基层检察院涉案财物管理工作

浅谈如何做好基层检察院涉案财物管理工作

浅谈如何做好基层检察院涉案财物管理工作基层检察院是我国司法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承担着维护社会公正,捍卫法律权威的重要职责。

作为一项重要职责,基层检察院涉案财物管理工作也备受关注。

本文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谈谈如何做好基层检察院涉案财物管理工作。

一、建立科学的工作机制一个好的工作机制是做好涉案财物管理工作的前提,只有科学的机制才能保障涉案财物管理的公正、透明和规范。

因此,基层检察院应制定相关的管理制度和操作规范,规定涉案财物管理的流程和标准,确立明确的职责分工,建立由一名主管检察官、一名副主管检察官、两名检察官和其他辅助人员组成的工作小组。

同时,要实行内部审查制度,保证涉案财物管理的公平公正。

二、强化领导干部责任意识领导干部是基层检察院的中坚力量,其在涉案财物管理工作中必须履行好管理职责。

具体来说,一是要加强领导管理,将涉案财物管理工作纳入到重要议事日程中,以明确的工作目标和要求压实管理责任;二是要加强考核评价,以考核结果为基础发放绩效奖金和考核结果,从而激励各职能部门的工作积极性;三是要加强监督检查,对工作成果进行全面梳理,及时发现问题和短板,以便及时进行调整和改进。

三、加强权责监管和自身管理在做好涉案财物管理工作中,必须加强权责监管,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并规范工作程序和流程。

在管理工作中,要加强自身管理,坚持原则,严格遵守政策法规、程序规定,做到不图私利、不徇私情、不违法。

应当保障管理用户的隐私权和正当权益,保证资料的完整、真实和保密。

四、加强宣传教育工作宣传教育工作是提高涉案财物管理工作质量的重要方式之一,通过专题研讨、经验案例分享、知识竞赛等方式,以提高监督的力度;另一方面是加强涉案财物管理法律知识的普及,提高工作人员的法律素养,增强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执法意识。

总之,基层检察院作为司法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涉案财物管理工作的优劣直接关系到司法公正的实现程度和社会公众的认可度。

因此,基层检察院应按照先进的管理体系和规范化流程,不断提高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和法律能力,确保涉案财物管理工作的公正和规范,并加强与社会各界的沟通和联系,增强基层检察院的社会责任感,提高社会各界的认可度和信赖度。

涉案财物管理存在问题及建议

涉案财物管理存在问题及建议

涉案财物管理存在问题及建议1. 引言涉案财物管理是维护社会安全和司法公正的重要环节,对公民和社会的稳定发展起到关键作用。

然而,在当前的涉案财物管理中存在诸多问题,如财物保管不规范、流转过程不透明、差错处理不及时等。

本文将就这些问题进行深入分析,并提出相应的解决措施和建议,以期改善现状,提升涉案财物管理的效率和公信力。

2. 问题分析2.1 财物保管不规范涉案财物的保管是涉案案件处理过程中的一个核心环节。

然而,目前财物保管存在以下问题:一是保管人员的素质不高,缺乏专业知识和操作技能,导致财物管理不规范;二是财物保管制度不健全,缺乏科学、严谨的规定和制度管理,容易导致财物的丢失或损坏。

2.2 流转过程不透明涉案财物在流转过程中,涉及多个环节和多个参与者,但目前流转过程缺乏透明度。

一方面,缺乏有效的信息沟通和共享机制,导致各个环节之间信息断链、沟通困难;另一方面,缺乏实时监控和追踪手段,无法对财物流转过程进行有效的监管和控制。

2.3 差错处理不及时在涉案财物管理过程中,由于人为因素或系统故障等原因,难免会发生差错,然而目前的差错处理机制不够及时和合理。

一是差错发生后的处理程序不清晰,导致财物的处理结果无法得到及时反馈;二是差错责任追究机制不健全,导致涉案财物管理人员对差错不够重视。

3. 解决措施和建议3.1 完善财物保管制度针对财物保管不规范的问题,应加强对财物保管人员的培训和考核,提高其专业素质。

同时,建立健全财物保管制度,明确财物保管的流程和责任,规范保管人员的行为,加强对财物的安全保障措施,确保财物安全。

3.2 建立流转过程监控系统为解决流转过程不透明的问题,需要建立涉案财物流转过程的监控系统。

通过引入物联网和大数据等技术手段,实现对财物流转路径的实时监控和追踪,确保流转过程的透明度和可控性。

同时,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加强各环节之间的沟通和合作,提高财物管理的效率。

3.3 建立差错处理机制针对差错处理不及时的问题,应建立健全差错处理机制,明确差错处理的程序和责任。

涉案财物管理存在的问题

涉案财物管理存在的问题

涉案财物管理存在的问题一、制度方面1. 制度不完善- 解析:- 在很多地区或部门,关于涉案财物管理的制度未能涵盖所有可能出现的情况。

例如,对于新型的涉案财物,如虚拟货币、网络域名等,缺乏明确的管理细则。

随着经济和科技的发展,新的财物类型不断出现,但制度更新滞后,导致在处理涉及这些财物的案件时,执法人员缺乏明确的操作依据。

- 制度对于涉案财物管理的流程规定可能存在漏洞。

如在财物的登记环节,可能没有详细规定不同类型财物的登记标准,容易导致登记信息不完整或不准确。

像对于一些文物类涉案财物,可能只登记了大致的外观描述,而没有对其年代、价值评估依据等重要信息进行登记,这会影响后续的处理和保管工作。

2. 制度执行不严格- 解析:- 虽然存在涉案财物管理的相关制度,但在实际执行过程中,部分执法人员未能严格按照制度要求操作。

例如,在涉案财物的移交环节,按照制度规定应当办理严格的交接手续,包括财物清单的核对、签字确认等。

在一些基层执法部门,可能存在简化手续的情况,仅仅是口头交接或者简单记录,没有详细的清单,一旦出现财物丢失或损坏等问题,难以明确责任。

- 制度要求对涉案财物进行定期的清查盘点,但有些部门可能长期不进行此项工作。

这使得财物的实际数量、状态与记录可能存在较大差异,影响案件的正常办理,并且可能导致财物的闲置浪费或者被非法挪用等情况。

二、管理流程方面1. 财物登记环节- 解析:- 登记内容不全面。

如只登记了涉案财物的名称和数量,对于财物的特征、来源、完好程度等缺乏详细记录。

以汽车类涉案财物为例,如果只记录了汽车的品牌和型号,而没有记录车辆的车架号、发动机号、车身划痕等情况,在后续的处理过程中,可能会出现财物被调换而无法识别的情况。

- 登记不及时也是一个问题。

在一些案件中,涉案财物可能在现场就被扣押,但由于执法人员工作繁忙或者疏忽,未能及时进行登记,导致财物在保管过程中出现混乱。

例如,在一些涉及多个犯罪嫌疑人、多个扣押地点的大型案件中,由于没有及时登记,可能会混淆不同嫌疑人的涉案财物,影响案件的证据链完整性。

浅论涉案财物管理制度

浅论涉案财物管理制度

浅论涉案财物管理制度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确保侦查、审查起诉的案件事实证据经得起法律的检验”。

在整个诉讼进程中,兼具财物性和证据性的涉案财物管理日益突显出其重要性。

派出所作为公安机关的综合战斗实体,在职权范围内,其能以自己的名义实施行政行为,并能够独立承担由此所产生的法律责任,在涉案财物管理工作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受以往职能定位的影响,基层派出所在涉案财物管理方面还存在收集不规范、管理不到位、制度落实不到位、处理不规范、与检、法衔接存在盲点、保障机制不健全等问题。

涉案财物管理制度涉及多个法律领域,不仅涉及到程序法,还涉及到实体法,不仅要有理论深度,还要结合实务的广度,才能保证研究的厚度。

作为一名基层派出所涉案财物兼管民警,笔者针对日常涉案财物管理中遇到一些管理上的问题和困惑,通过制度梳理和实务分析的研究方法,对我国的涉案财物管理制度进行总体上的论述和评析,全方位、多视角研究派出所在诉讼中的角色。

当前,派出所要适应诉讼制度改革,抓好涉案财物的管理,,就要创新创意,以其担任的诉讼角色为视角,探索建立大数据下跨部门的涉案财物管理平台,实现数据的共管共通共享,让公平正义内化于每一项执法活动中,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

浅谈在涉案财物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浅谈在涉案财物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浅谈公安工作中对涉案财物的管理2009年3月,公安部《公安机关涉案财物管理若干问题的规定》(修改稿)对涉案财物作出了明确的界定,指的是公安机关在办理行政案件和刑事案件过程中,依法以扣押、冻结、调取、先行登记保存、抽样取证、追缴、收缴等方式提取或者固定的与案件有关财物。

正确处理涉案财物,不仅是执法过程的重要环节,更是执法为民的重要体现,只有规范执法程序,形成相对完善的涉案财物管理制度,才能有效杜绝私自处理、侵占、挪用、贪污、私分涉案财物的违法违纪现象,确保队伍纯洁和办案公正。

但涉案财物管理方面的问题长期存在,不仅影响执法办案的顺利进行,而且也侵害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严重影响警民关系,损害了公安机关乃至党和政府的形象,所以公安部决定从今年3月开始到12月底,在全国公安机关开展涉案财物管理问题专项治理工作。

为配合此次专项行动,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现就公安机关如何进一步加强涉案财物管理谈谈个人的观点。

一、抓好扣押环节,把牢涉案财物管理的源头关。

一是规范扣押制度。

各执法办案部门指定专门民警负责涉案财物的接收、保管、移交等管理工作,严禁办案民警自行保管涉案财物;设置扣押报告制,规定扣押涉案财物的同时,必须及时向所在部门领导报告涉案财物扣押情况。

二是规范扣押手续。

要求民警对依法扣押的涉案物品,按规定填写《扣押物品清单》,对于应返还、移交的财物填写《返还物品清单》、《移交物品清单》等。

同时,将涉案财物的扣押情况列入部门目标责任制考核,由法制部门对案件进行审核监督,对不应当扣押的,督促办案民警解除扣押;对应扣押的,要求办案民警及时办理扣押手续。

建立“扣押监督、台帐管理”管理模式,办案民警、所队领导、内勤各负其职、相互监督。

“扣押监督”:即对涉案财物的扣押情况列入单位月考评和个案考评,办案民警在扣押涉案财物时填写扣押清单一式三份,向部门负责人报告,部门负责人根据案情进行审核监督,对不应当扣押的督促办案民警解除扣押,对应扣押的要求办案民警及时与内勤办理扣押手续,并对涉案款物的登记上缴情况进行监督。

涉案财物管理可行性分析报告

涉案财物管理可行性分析报告

涉案财物管理可行性分析报告一、引言涉案财物管理是指对涉及案件的财物进行管理和处置,包括确保财物安全、合理处置和返还合法权益人等环节。

涉案财物管理的合理性和可行性对于维护公平正义、提高执法效率至关重要。

本报告旨在对涉案财物管理的可行性进行分析,为相关部门提供决策参考和优化管理措施建议。

二、涉案财物管理的重要性1.司法公正:涉案财物的安全管理和合理处置是司法公正的重要保障。

只有保证涉案财物的安全,才能保证受害人的权益得到依法保护。

2.社会稳定:合理管理和处置涉案财物可以减少社会的负面影响,维护社会稳定。

如果涉案财物长期闲置或管理不善,不仅浪费公共资源,还可能导致财物流失和社会矛盾加剧。

3.公共资源利用:科学合理的涉案财物管理可以优化资源利用效率,对司法实践和国家建设具有积极促进作用。

三、涉案财物管理可行性分析1.法律法规支持: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法律法规明确了涉案财物管理的法律义务和程序,为涉案财物管理提供了法律依据。

2.经验借鉴:国内外很多地方已经开展了涉案财物管理工作,积累了丰富的经验。

可以借鉴其他地方的成功经验,提高管理效率和财物安全性。

3.管理手段逐渐完善:科技的发展使得涉案财物管理手段逐渐完善,如电子化档案管理、仓储管理系统等,提高了管理的便捷性和准确性。

4.专业人员支持:涉案财物管理需要专业的管理人员进行操作和监督,并与其他执法机构进行协调合作。

逐渐建立专业人员队伍可以提高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

四、优化涉案财物管理措施建议1.加强制度建设:建立涉案财物管理制度和流程,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和协作机制,提高管理的规范性和协同效率。

2.提高技术应用:加大对科技手段的投入,推动电子化档案管理、智能化仓储管理等技术应用,提高管理效率和准确性。

3.加强专业培训:建立涉案财物管理人员培训机制,定期进行专业培训和培养,提高管理人员的专业素质和能力。

4.完善监督机制:建立健全涉案财物管理的监督机制,加强对管理过程的监督和评估,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确保管理的公正性和透明度。

涉案财物管理浅析

涉案财物管理浅析

所谓涉案财物,是指公安机关在办理行政、刑事案件和履行行政职能过程中依法扣押、调取、抽样取证、追缴、收缴等方式提取的与案件有关联的财物。

主要包括:取保候审保证金,扣押或查缴的现金和其他财物,提取、查扣的作案工具或违禁品,行政案件预交款,行政复议保证金,抽样取证的财物,以及执法实践中依法保存的与案件有关的其他财物。

非涉案财物,又称代为保管财物,是指公安机关日常工作中除涉案财物外,出于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安全等因素考虑,由公安机关代为保管的与案件事实无关联的财物。

包括在接处警、案件调查过程中现场弃置的财物,群众拾遗的财物,无主财物以及违法犯罪嫌疑人随身携带的合法财物。

公安机关的执法行为规范与否直接关系到公民的合法权益和公安机关的形象,加强对执法环节财物的管理,是保障刑事、行政执法活动的顺利进行和推进公安队伍建设的需要,为此,公安机关审计部门联合纪检、督察、法制等部门应加强对执法环节财物的专项审查监督力度。

从历年审计调查情况看,多数一线执法单位能遵守国家财政法规和省厅涉案财物管理规定,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规定,但也存在一些漏洞和薄弱环节。

现就公安机关在执法环节财物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原因及对策进行探讨,以寻求共同解决途径。

一、存在的问题1、收取涉案财物的程序不规范。

多数发生在治安行政案件中,对于暂扣标的较大,违法者又是外地人员的情况下,为了保证随后的行政处罚能顺利执行,往往采用未裁先收手段;有的属于超范围收取预交(暂扣)款,根据有关规定,《浙江省行政执法预收(暂扣)款票据》的使用范围:一是治安调解解决医疗费和损害赔偿需侵害人预交部分款项的;二是违反治安行政管理的行为人因客观原因需要在案件处理期间离开案发地,愿意预交部分款项听候公安机关处理的;三是办理刑事、行政案件中的各类保证金。

但在实际执法工作中,对于赌博、卖淫嫖娼等案件一般都对违法嫌疑人要求预交款项;有些暂扣款项由于证据单一,明知无法按法定程序处理,但为了种种原因,还是责令当事人先交预交款;有的扣押款项只有一份笔录,无完整案卷,有的单位甚至连笔录都没有,缺乏扣押合法性,属于违规扣押。

公安机关涉案财物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公安机关涉案财物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公安机关涉案财物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涉案财物是指公安机关在执法办案过程中依法以扣押,调取,暂扣,抽样取证,收缴,没收,代为保管等方式提取的财物.近几年来,全国各级管理机关为规范涉案财物的管理作出了不少的规定,各级公安机关也为规范管理进一步深入探索,建立了各项管理制度,各地公安机关相继开展了"涉案款物"清理活动和"两个违规"专项清理工作,两项清理工作均取得了实效,但从清理和审计实践的情况看,目前公安机关基层所队在对涉案财物的收取管理工作中还存在一定的问题,必须引起各级公安机关的高度重视.一,涉案财物管理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收取环节存在的问题:收缴行为不规范.表现为使用非正规票据甚至打向条或不出具任何凭据;正规票据错位使用;当场不清点扣缴款项,到单位后又不及时解交单位财物人员,形成糊涂账,此类情况多发生在现场查获的赌博案件和经济案件中.获取涉案财物途径不规范.表现1:先收后裁.大多发生在治安行政案件中,特别是在治安行政案件,罚款标的较大,违法者往往有不少是外地人员,为了保证将来所作出的行政处罚不落空,常常是未裁先收.表现2:强令缴付赔偿费用.多发生在交通事故或交通肇事案件,造成损害的治安案件中,为了保证事故,案件的顺利了结,强令行为人预先缴付赔偿费用.表现3:立案前对财物采取法律措施.多发生在一些经济犯罪案件中,在案前调查过程中对发现涉案财物先行予以扣押,查封,冻结,以保证案件"圆满"办成.2.具体管理环节存在的问题:保管措施不到位,扣押的物品遭受损害现象时有发生.在查处交通违法行为,交通事故,交通肇事案件和经济,刑事犯罪案件过程中,扣押或当事人弃置的机动车及其他物件,由于各种原因未能及时得到处理甚至无法处理,日积月累形成较大批量,经日晒风吹雨淋而遭损害.经初步调查,本地区仅滞留在基层公安机关的各种机动车几千辆,不少已存放多年,车辆生锈,设备已经被拆空,变成废铁.管理制度不到位,漏洞较多.在一些基层公安机关涉案财物未确定专人保管,不少都滞留在办案民警身上,不及时上交单位集中保管,特别是在调解各类民事纠纷的过程中收取的待处金,因要随时发放给当事人,处理民警便随身保管,不上交单位集中保管;有的单位涉案款物没有登记明细账,立了案的涉案款物在执法前五种台账中就有登记,其他的则另外保管,甚至连明细账都没有,导致时间长了连涉案财物的来源都说不清.此类现象易滋生违法违纪问题.有章不循,违规操作.根据涉案财物管理相关规定,所有单位收取的各类案件待处金,保证金必须上交上级财务部门进行专户管理,但许多单位不能严格执行涉案财物专户专项管理制度,将款项滞留在办案单位内部,如案件扣押款,各种性质的损害赔偿费用,收取后不能按照规定将收取的涉案款项上缴市局财务科,由各单位财务内勤民警保管,或者被办案单位另设账户保存,不遵守相关制度.混同于正常经费,坐支挪用.部分财务状况差的单位,由于资金不足,易发生将涉案款项与正常的经费收支混合管理,混淆使用,垫支,挪用于单位日常经费支出中.3.处置环节存在的问题:不及时处理.该及时处理的不及时处理甚至不处理.如少数民警对赃款赃物,损害赔偿款迟迟不发还,不交付,对违法犯罪人员随身携带的财物不上缴,不退还,长期"保存"在个人身边.进退两难,不处理.有的涉案财物由于各种原因使基层公安机关难以进行处理,如有的无主财物,当事人弃置的机动车(有的还能使用,有的因发生交通事故而被撞烂),难以办结的案件中的财物,由于难以办理号牌,使用价值不大等原因,基层公安机关很难做出妥当处理.有的违禁物品如枪支弹药,毒鼠强等剧毒物品由于技术,经费等方面的困难,也使基层公安机关难以及时销毁.涉案财物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不仅仅限于上述情况,更有需要大力加以防范和查处的深层次问题,如少数民警或单位挪用,占有甚至私分涉案财物;把对损害赔偿的调解作为谋私的手段,在调解过程中克扣赔偿费用或接收当事人给予的"回扣",甚至诈取当事人赔偿费用;少数基层单位利用扣押,代收等办法形成变相"小金库",以此"蚀食"利息,或者多扣少发强拉"赞助",敲诈勒索甚至滞留的本金做虚假发还手续等等,既亵渎法律的尊严,侵犯了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又导致公安民警违法乱纪甚至走向犯罪.二,涉案财物管理工作中存在问题的原因1.单位领导主观上存在"重创收轻管理"的思想.客观上,由于公安业务的繁重,一些领导忙于治安管理而轻视了财物管理,但从主观上分析,是对任期内经济责任不重视的表现.正如有的领导所讲:"我只关心还有多少钱,能解决多少事,其他的没有时间管".2.少数民警个人和基层单位受利益驱动,置法纪于不顾而侵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通过在近几年纪检,督察部门检查中发现和查纠的占用扣押的机动车,通讯工具,挪用涉案款物等问题,可以看出确有少数民警个人和基层单位受利益驱动,或个人中饱私囊,或为小集体谋利,破坏了涉案财物管理制度和内部工作纪律,侵害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影响了公安机关的形象.3.财,物管理人员能力低,经验不足.多数单位的财物管理人员是由不懂财务的内勤人员兼管,而这些人员份内的工作任务和工作量又较多,较大,平时无暇顾及财物管理工作,只能到月底搞突击.其工作必然漏洞很多.4.监督和管理不到位,法纪作用发挥不充分.涉案财物监管机制还有漏洞,尽管对涉案财物的财务管理手段得到加强,如赃款,取保候审保证金实行分类专用票据管理,但对其他性质的涉案财物还缺乏有效的管理手段.内部监督部门在涉案财物执法方面对执法部门和人员还没有起到强有力的监督制约作用,发现和查纠问题的深度和力度都还显得不够,法纪手段的威慑力不大.此外,业务主管部门平时业务指导不到位.对一些财务,审计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宣传,培训的不够.有利于基层规范性管理的制度和措施出台的少,各项资金管理没有统一规范的账簿,基层财物管理人员在财物管理上缺乏尺度和标准.5.执法活动中客观因素的影响.涉案财物执法工作中存在这样那样的问题,主导性原因在主观方面。

学习《公安机关涉案财物管理规定》心得

学习《公安机关涉案财物管理规定》心得

学习《公安机关涉案财物管理规定》心得偏关县公安局万家寨派出所杨峥嵘2011-12-01学习《公安机关涉案财物管理规定》心得通过对《山西省公安机关涉案财物管理规定》的认真学习我总结了以下几个方面:涉案财物问题产生的原因有多方面,既有主观方面的因素,也有客观方面的因素造成,归纳起来有以下几点。

1、领导重视不够,存在重业务、轻财物管理的思想。

由于公安业务繁重,人员紧张,疲于应付各种业务考核检查,对执法质量抓得很紧,而放松了对执法环节财物的管理;有的基层单位苦于抓经费的落实,对于一些赌博、卖淫嫖娼案件涉案款项能扣押的则先行扣押,而忽视了扣押款项的合法性、合规性,致使扣押的财物一时无法及时处理,造成了长期挂账。

2、领导存在“新官不理旧账”思想。

对自己任期内的财物比较重视,做到能清理的及时清理,但对前任领导留下的财物不够重视,就象“传家宝”一样任任下传。

各级公安机关对基层单位执法检查监督较多,而对执法环节财物管理情况监督较少,使基层领导对财物的管理产生思想上的偏差,造成财物处理不及时、不彻底,留下死角。

3、办案人员执法观念淡薄,责任心不强。

一线执法民警对有关涉案财物的管理规定掌握不是十分清楚,在日常办案过程中,随意扣押现象较普遍,一切从方便办案的角度出发,忽视了相应程序规定和要求,致使一些案件无法及时处理甚至根本无法处理,等人一调走,就把烂摊子抛给原单位,而接任者又“事不关已、高高挂起”,时间一长,连案卷和一些扣押物品都无法找到,给财物的处理带来困难。

4、相关法律法规不够健全。

现有关于执法环节财物管理方面的法律规章等规定都比较粗泛,可操作性不强,没有具体的细化管理办法和操作指南,给执法环节财物管理工作带来不便。

特别是在执法办案中产生的大量非涉案财物,如何进行管理,没有具体规章制度可供参考。

通过学习我总结了以下的管理建议和对策:1、强化学习,提高素质。

我们全体民警要以公安部“三考”为契机,掀起学法高潮,认真学习《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山西省公安机关涉案财物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知识,进一步树立依法执行职责和公平公正执法观念,强化办案过程中的证据意识、程序意识和人权意识,依法扣押和处理涉案财物,切实提高执法环节财物管理水平。

涉案财物如何管理制度

涉案财物如何管理制度

涉案财物如何管理制度一、背景意义涉案财物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完善,是建设法治社会和提高司法公信力的必然要求。

随着我国法治建设的不断深入,对于刑事案件中的涉案财物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早期我国对于涉案财物管理缺乏系统性的规定,导致一些问题频发,如财物的丢失、盗窃、挪用等现象较为常见。

为了加强对涉案财物管理的规范与控制,我国逐步建立了一套完善的管理制度。

涉案财物管理制度的建立不仅是对财物的管理和保护,更是对执法机关和司法机关行为的规范和监督。

只有加强对涉案财物管理的监督和约束,才能更好地保证案件的合法、公正和公正的处理。

因此,涉案财物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对于确保司法公正、保护社会公共利益和维护公共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二、内容要点1. 财物收存登记制度:对于涉案财物的收存工作,应当实行登记管理制度。

执法机关应当在接收涉案财物时,对其进行清点、登记,做到一人持物、两人清点、三人签字。

并对登记的涉案财物进行编号、封存,以确保财物的安全和完整。

2. 财物保管制度:对于涉案财物的保管工作,应当建立健全的保管制度。

执法机关应当设立专门的财物保管区域,对于不同类别的涉案财物采取相应的保管措施,如将贵重物品、现金、有价证券等特殊财物进行专门保管。

并对保管的财物进行定期检查、盘点,确保财物的安全和完整。

3. 财物处置制度:对于涉案财物的处置工作,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规定进行。

执法机关应当确保财物的合法处置,并进行公示、拍卖等程序。

对于无法处置的财物,应当进行封存或者捐献等处理。

并对处置的过程进行记录和备案,以便随时查阅。

4. 财物监督制度:对于涉案财物的监督工作,应当建立健全的监督制度。

执法机关应当指定专门的监督人员对财物的管理和处置进行监督,对存在的问题及时发现、纠正。

并对涉案财物的管理情况进行定期报告和公示,增强社会监督力度。

5. 财物返还制度:对于被害人的财物,应当及时返还。

执法机关应当按照法律规定将被害人的财物返还给其。

涉案财物管理中管理制度

涉案财物管理中管理制度

涉案财物管理中管理制度一、涉案财物管理的重要性1.1维护司法公正涉案财物管理是保障司法公正和维护社会公平的重要环节。

对涉案财物的妥善管理,有利于保障权利人的合法权益,避免财产被非法侵占或流失,维护司法公正和社会稳定。

1.2防范腐败行为建立规范的涉案财物管理制度,可以有效防范司法工作人员滥用职权,避免财物被用于非法私利。

对于涉案财物的规范管理,有助于提高司法行政机关的透明度和廉洁程度,减少腐败现象的发生。

1.3保障涉案财物的安全现代社会,犯罪手段日益复杂,涉案财物管理面临严峻的安全挑战。

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对于确保涉案财物的安全有重要意义,可以有效防范财物被盗、损坏或灭失的情况发生。

1.4提高管理效率涉案财物管理是司法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对于提高管理效率、加强对财产的管理和监督有着重要作用。

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有利于规范管理流程、提高工作效率,为司法工作提供有力支撑。

二、涉案财物管理制度的关键问题及解决办法2.1 涉案财物的保管对于涉案财物的保管是管理工作的核心内容,需要建立一套完善的保管制度。

首先,应当建立起一套科学合理的财物保管流程,将财物分类管理,规定保管责任人的职责和权限,确保财物的安全保管。

其次,应当配备相应的财物保管设施和设备,采取合理的安全防护措施,确保财物的安全。

最后,建立起一套完备的财物保管登记制度,对涉案财物的出入进行登记、复核,并定期进行盘点和检查,确保财物记录的真实准确。

2.2 涉案财物的处置对于涉案财物的处置是涉案财物管理中的重要环节,需要建立一套规范的处置程序。

首先,应当明确财物处置的程序和权限,规定清楚财物处置的程序和环节,避免处置程序不规范、导致进一步纠纷的情况。

其次,应当建立起一套财物处置的复核机制,对于处置环节进行层层审核和审批,确保财物处置的合法合规。

最后,应当建立完善的财物处置档案,对于处置过程进行记录和归档,方便追溯和监督。

2.3 涉案财物的监督管理对于涉案财物的监督管理是涉案财物管理制度的重要环节,需要建立一套有效的监督管理机制。

涉案物品看管方案

涉案物品看管方案

涉案物品看管方案背景在刑事案件和民事案件中,涉案物品的管理非常重要。

这些物品可以是作为证据的物品,也可以是被盗或失窃的财物。

因此,需要制定一套完整的涉案物品看管方案,以确保这些物品得到妥善的处理和管理。

管理原则1.确保安全:所有涉案物品应该被妥善保管,以免被丢失、盗窃或损坏。

2.完整性:涉案物品应该得到完整保留,包括标签、特征和数量等信息,以确保证据的完整性。

3.保密性:涉案物品的处理和管理应该在保密环境下进行,以保护信息安全。

4.透明性:涉案物品的管理应该透明,任何人都不得私自处理或移动涉案物品。

管理措施1.管理人员:指定一名专人负责涉案物品的管理,确保物品得到妥善保管和处理。

2.物品登记:对于每件涉案物品进行详细登记,包括物品名称、数量、描述、存放位置和责任人等信息,同时应该采用防伪标记的方式确保物品的安全。

3.保管设备:涉案物品应该存放在专设的保管设备中,例如安全柜、保险箱、存储室等,保管设备的使用和管理应该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

4.出入登记:记录每件涉案物品的出入记录,包括时间、人员、目的和物品名称等信息,确保物品得到正确处理。

5.监管体系:建立一套涉案物品监管体系,例如安保系统、物品标记和视频监控等,确保对物品的多种监管手段交互作用。

6.物品归还:当涉案物品不再需要保管时,应该按照现行规定进行归还或处置处理,同时应该记录处理记录和过程。

典型案例1.湖南省长沙市公安局某案件:涉案物品包括手机、电脑、照相机、镜头等,其中的电脑和照相机含有非常重要的线索,失窃后就没找回来。

结论是该单位物品管理制度比较混乱。

2.北京市公安局某案件:涉案物品包括印章、文件夹、勘验笔录、财务凭证、电脑等,经过系统的物品登记和透明的管理,证据的完整和安全得到了高度的保障。

案件调查获得了圆满成功。

结论涉案物品的管理对于案件的调查和证据的保全具有重要作用。

因此,每个单位应该建立完整的涉案物品看管方案,确保提供的所有信息都能够通过监管手段得到完整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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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转 ,风 险增 加 。
针对上述存 在的现实问题 ,新 《 刑事诉讼法 》第2 3 4 条对 涉 案财 物 的 管理 予 以规 定完 善 。我 国新 刑诉 法 第 1 6 0 条 、1 7 2 条 分别规定 ,在侦查终结和提起公诉阶段 ,公安机关及人民检察 院应将案件的案卷材料及证据一并移送 同级检察院和法院;第 2 3 4 条规 定 ,公 检 法 三 机 关 对 涉 案 款 物 应 妥 善保 管 ,并 制 作 清 单 ,随案移送 ,对作为证据使用 的实物应 当随案移送 ,对不宜 移送 的,应当将其清单、照片或其他证 明文件随案移送 ,并根 据法院所作 出的判决处理涉案款物。但 由于公检法各 自按照程 序开展诉讼工作 ,对涉案财物公安机关大都不愿一直保存 到整 个 案件 诉 讼 程 序 结束 ,而 是 随案 移 交 ,由于 多 次移 交 和 搬 移使 的有些财物难免产生损坏 、灭失 ,同时三家分管涉案款物也造 成 司法 成 本 过 大 ,不 利 于 诉讼 资 源 的 节约 ,损 害 了诉 讼 效 益 , 甚至会出现案件 已移送 ,涉案物 品因种种原因未同步移送等现 象 发 生 ,由于 原 因 多样 、情 形复 杂 ,难免 出现 相互 推 诿 ,相互 扯 皮 的 现象 ,使 得 涉案 物 品 的 妥善 保 管 和及 时 处 理难 于 落 实 。 而 从证 据角 度 而 言 ,涉 案 证 据 ,尤 其 是存 有 嫌 疑 人 的指 纹 、 血 液 等 重 要生 理 特 征 的证 据 ,一旦 流转 操作 不 当 ,就会 大 大 降低 其证明能力 。因此在涉案财物管理上笔者认为应以 “ 单据移送 为 主 、实 物移 送 为 辅 ” 。从 根本 上 实 现 刑事 诉 讼 活 动 “ 人 物 均 衡”、 “ 案 结 物清 ” 的转变 。 二、 “ 单据移送为主、实物移送为辅”管理模式初探 相 对 于 传 统 的涉 案 财 物 管理 ,笔 者认 为 “ 单 据 移送 为 主 、 实物移送为辅 ”的管理模式 ,不失为解决检察机关案管部门当 前 涉 案 款 物处 理 难 题 的一 条 具 有 现实 合 理 性 和实 践 操作 性 的 有 效途径 。所谓 “ 单据移送为主 、实物移送为辅 ”的管理模式 , 是指保存在公安机关的涉案物品 ,除重大案件 、具有财产价值 阳 经 审 查 认 为需 要 审 核或 当庭 出 示 的作 为 证据 的实 物外 ,一 般 案 件 只 移 送 涉案 物 品 的清 单 而 不 移送 实 物 ,待 法 院 作 出生 效 判 决 后 ,依 据 判决 结 论 开具 “ 执 行 通知 书” ,由公 安 机关 直 接 执 行后将执行回执送达法院的一种管理模式。这种模式克服 了传

统 模 式 的 弊端 。 由于大 多 数 案件 通 过 清 单和 照 片 移送 就 能满 足 法 庭 审 理对 举 证 质 证 的要 求 ,因此 ,在确 保 证 据 客观 真 实性 的 前 提 下 ,一般 案 件 的涉 案 物 品不 必 在 公 检法 机 关 间经 历 多 次 的 出人库 、清点 、运输 等工作环节 ,减少 了证 据的实物流转次 数 ,办案 工作 和涉案 物 品管理 工作 的效 率大 大提 高 。 就 目前 司 法 体 制 来 说 ,还 有 人 提 出 “ 三家共 管”涉案财 物 ,设 立 涉 案 财 物 管 理 中 心 , 由公 检 法 三 家 单 位 共 同管 理 。 《 刑 事诉 讼 法 》也 明确 规 定 ,公 检 法 三 家单 位 对 涉案 财 物 均具 有保管义务。虽有优点 ,减少了中间的实物交接环节 。但就工 作实际来说 ,目前还难 以操作 ,主要是涉及 的 “ 三家共管”时 谁 主管 ,涉案 财 物 管理 中心 场所 设 置 和人 员 编 制 等实 际 操 作 问 题 ,以及 法院 开庭 需 当庭 出示 的相关证 据如 何移 交等 问题 。 “ 单 据 移 送 为 主 、实 物移 送 为 辅 ”模 式 的优 势在 于 它 凸现 了效 率 、成本 和安 全 三大 价 值 的优 先 地 位 ,尽 管 公检 法 机 关之 间 的相 互 制约 以及 证据 客 观 真实 性 似 乎 有某 种 程 度 的弱 化 ,但 笔者 认 为 ,由 于有 了重 大 案 件 实物 移 送 等作 为 移 单 的例 外 ,加 之非经检察、法院依法调取 ,任何机关不能调取处理涉案物品 等保 障 机 制 ,因此 ,这一 模 式 至多 只 是 相对 弱 化 了形 式 公 正 的 某 些要 素 ,在 实质 公 正层 面 的价值 并 没 有 弱化 。相 比较 而 言 , 传 统 随 案 移送 物 品模式 在 司 法成 本 、办 案效 率 和 安全 方 面 的 弱 化却 是 实 质 性 的 。 因此 ,笔 者认 为 , “ 单 据移 送 为 主 、实 物 移 送为辅 ”模式是对诸多价值取向合理 因素的最大化 ,比其传统 模 式具 有 更 大 的优 越 性 与合 理 性 。 同时 这种 模 式 更 有利 于 检 察 机 关发 挥 监督 职能 。检察 机 关 通过 建 立 专 门 台帐 ,严格 单 据保 管和流转手续 ,充分运用统一应用系统办案流程监控等措施 , 实现 对单 据 的高效 管理 。 “ 单 据移 送 为 主 、实 物 移送 为辅 ” 模式 ,使 检察 机 关 实 现 了对部 分 实 物 的管 理 能 有效 实 现 监督 和 制 约 的 目的。 通过 接 收 环节的仔细清点,单物核对 ,保管环节详细登记涉案物品的特 征 ,移送环节仔细查验移送清单 、核对待移物品与实际保管物 品是否一致等工作措施 ,较好地发挥 了检察机关 的法律监督职
法律 实务
。 。 耐 。 f a 。 ’ l v ‘ t i a 。 n 本贵
( 2 3 0 0 1 1 合肥 市瑶海 区人 民检察 院 安徽 合肥 )
摘 要:涉案财物管理公安工作 中既涉及执法又涉及财物 的一个特殊环节 ,是执法过程 中容 易出现违法违纪 问题的一个 主 要 问题 。 涉案 财 物 管 理工 作 处 理得 好 与坏 ,不 仅 制 约 着公 安 执法规范化建设 ,同 时也影响警 民和谐关系的构建。结合本人 实际工作 ,就关于涉案财物专项治理工作,谈几点粗 浅的看法。 关 键词 :涉案 物 品 ;管 理 ;问题 ;对 策 当前涉 案财物管理存在 的问题 涉 案 款 物 管理 是 案 管 部 门 的一 项 重要 工 作 职 责 。 而刑 事 案 件涉案款物 ,特别是涉案物品的管理和流转始终是基层检察机 关 案 管 部 门执 行 刑 诉法 中 的难 点 问题 。在 司法 实 践 中 ,涉 案 财 物 管 理 上存 在 主 体 混 乱 、责 任 不 清等 问题 ,很 容 易 招 致 当事 人 不 满 而 引发 申诉 、上访 。 当前仍 有 不 少 地 方 司法 机关 采 取 实 物 移送 、分别管理模式。对于刑事诉讼涉案财物实行实物移送 、 分 别 管 理 ,有 其 一 定 的优 势 性 。但 是 “ 实 物移 送 、 分 别管 理 模 式 ”即三方兼管 ,现实中存在的弊端也不容忽视 :一是成本过 大 。公检法 三家单位各 自配置专人、专地 、专物 、专财。二是 主体分散 ,权责不清。公检法三家单位在不同的诉讼阶段分别 管理 涉 案 财 物 ,分 别 承 担责 任 ,看似 权 责 明确 ,但 在 实践 中 , 涉 案 财 物从 扣押 到 最 后 的处 理 ,途经 多 手 ,历 时较 长 ,往 往 导 致 三家 单 位 仅仅 关 注 移 送 与否 ,而 忽视 具 体 的保 管 。三是 多 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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