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的指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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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体育产业开发的思路与对策

青海省体育产业开发的思路与对策

的轮 子 秋 、 棍 、 拉 拔腰 等 , 族 的 拉 爬 牛 、 马 、 跤 等 , 些 具 藏 赛 摔 这 有 传 统 民族 特 色 的 体 育 项 目 已渗 透 到 了 民 族 旅 游 大 院 、 家 农 休 闲大 院 的 游 乐 项 目中 去 了 。这 些 多 样 的 民 族 体 育 项 目活 动 形 式 简 便 易 行 、 少 皆 宜 , 有 广 泛 的群 众 基 础 与 广 泛 的 参 与 老 具 性 , 我 省 体 育 产 业 旅 游 很 好 开 发 的 项 目 , 些 甚 至 是 青 藏 地 是 有 区少 有 的品 牌 项 目和 很值 得 宣 传 的金 色 名 片 。 1 22 地 处 青 藏 高 原 .. 青 海省 地 处 青 藏 高 原 , 均海 拔 三 千 多 米 , 过 现 代 竞 技 平 通 运 动 训 练 的理 论 证 明 , 原 训 练 能 够 有 效 地 提 高 运 动 员 生 理 高 机 能 和运 动 能力 。 国家 也 在 青 海 省 的 多 吧 高 原 体 育 训 练 基 地 进 行 了 很大 的投 资 建 设 , 已建 成 了 中 国在 海 拔 2 0 m 这 一 现 30 高 度 的 唯一 高原 训 练 基 地 。它 也 是 集 运 动 训 练 、 身 娱 乐 、 健 体
关 键 词 : 育产 业 ; 发 思路 ; 源优 势 体 开 地 中 图分 类 号 : 00 GS — 5 文献标识码 : A 文 章 编 号 :6 22 8 2 1 ) 30 2 — 2 1 7 — 6 X( 0 0 0 — 0 4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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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青海省乡村优势特色产业协调推进机制的通知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青海省乡村优势特色产业协调推进机制的通知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青海省乡村优势特色产业协调推进机制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1.03.24•【字号】青政办〔2021〕25号•【施行日期】2021.03.2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基础产业正文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青海省乡村优势特色产业协调推进机制的通知青政办〔2021〕25号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委、办、厅、局:为全力打造绿色有机农畜产品输出地,做强乡村优势特色产业,构建高原现代乡村产业体系,促进农牧业高质高效、农牧区宜居宜业、农牧民富裕富足,实施好乡村振兴战略,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

根据工作需要,经省政府研究同意,建立乡村优势特色产业发展协调推进机制。

一、协调推进机制组成人员组长: 刘超省政府副省长副组长: 马锐省政府副秘书长王玉虎省农业农村厅厅长成员: 马统邦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张善明省财政厅副厅长许淳省科技厅副厅长罗保卫省自然资源厅副厅长巩爱岐省农业农村厅副厅长马清德省农业农村厅副厅长徐宏伟省农业农村厅副厅长李建丽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副局长协调推进机制办公室设在省农业农村厅,王玉虎兼任办公室主任,张善明、巩爱岐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二、协调推进机制及办公室主要职责(一)协调推进机制主要职责。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青海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奋力推进“一优两高”,主动融入和服务“五个示范省”建设及“四种经济形态”培育,统筹推进乡村优势特色产业高质量发展工作。

聚焦牦牛藏羊等特色优势主导产业,调整优化乡村优势特色产业布局。

研究推进“一村一品”示范村镇、农业产业强镇、现代农业产业园、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建设,构建点线面协同推进的乡村产业发展新格局。

研究推动优势特色产业优化升级,提升绿色有机农畜产品输出能力。

研究部署乡村优势特色产业发展新动能和品牌培育。

研究乡村优势特色产业规划、专项规划及相关制度办法。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藏羊产业转型发展的实施意见-青政办〔2020〕41号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藏羊产业转型发展的实施意见-青政办〔2020〕41号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藏羊产业转型发展的实施意见正文:----------------------------------------------------------------------------------------------------------------------------------------------------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藏羊产业转型发展的实施意见青政办〔2020〕41号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委办厅局:藏羊是青藏高原独有物种,青海是全国藏羊主产区,养殖面广历史悠久,饲养量占全国的40%以上,藏羊产业是青海农牧区的支柱产业和民生产业,发展潜力较大加快藏羊产业转型发展,不仅有利于农牧民增产增收,转变传统生产方式,保护草原生态环境,更有利于实现农牧区产业振兴为持续推进藏羊产业绿色高质量发展,助力全省乡村振兴战略,经省政府同意,并经农业农村部批复同意,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一总体要求(一)主要目标到2025年,推动藏羊产业实现质量向效益型发展,一产稳步增长,全省藏羊年末养殖量控制在1200万只,能繁母畜比例提高6个百分点达到72%,高效养殖覆盖面超过30%,出栏率提高16个百分点达到70%,特色潜力充分发掘,产业层次全面提升,确立青海在全国藏羊产业的中心地位,将藏羊产业打造成生态保护的样板产业科技兴农的典范产业转型升级的引领产业乡村振兴的支柱产业实现全产业链推进,二三产加快发展,以产肉为主,兼顾毛皮和其他副产品的开发加工生产,肉产量增加2万吨达到16万吨,产品加工率提高10个百分点达到50%,其中冷却肉比重由12%提高到25%,藏羊产品实现综合产值100亿元(二)基本原则坚持标准化生产原则巩固深化“全国草地生态畜牧业试验区”建设经验,选择组织化程度高的生态畜牧业股份制合作社,推行标准化高效养殖模式,建立藏羊产业标准化“第一车间”,提升藏羊产业组织化标准化科技化水平坚持产业化推进原则通过拍卖或订单供应,建立企业与合作社产销联结机制,引导形成生产加工屠宰销售等上下游结合紧密,产前产后管理规范的利益联结机制,持续补齐藏羊产业发展短板坚持循环化发展原则坚持生态优先,大力倡导为养而种种养结合,加快发展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和生态保育型循环农牧业,推广“草(粮)—畜—肥—草(粮)”生产模式,推进种养循环发展坚持品牌化建设原则继续深入挖掘藏羊特色资源潜力,着力打造“中国藏羊之府”区域品牌,强化藏羊产业区域品牌建设和企业品牌创建工作力度提升品牌价值,扩大品牌效应(三)区域布局1.青南生态养殖区全面落实以草定畜制度,大力推广股份合作经营模式,推行“放牧+适度补饲+半舍饲+追溯”的养殖模式,着重打造有机品牌,开发高端藏羊肉产品,存栏量控制在150万只2.环湖优势生产区大力发展高原型藏羊,巩固提升藏羊改良工作,提高藏羊个体生产性能推进股份合作经营,推行“划区轮牧+种草养畜+适度规模+订单生产+舍饲半舍饲+追溯+加工与营销”的全产业链模式打造绿色有机品牌,发展中高端藏羊肉产品,存栏量控制在780万只3.东部高效发展区采取自繁自育+牧繁农育+户繁场育发展模式,推广经济杂交和阶段性反季节育肥技术,建设集藏羊物流精深产品加工区域品牌发展的核心区域和主要城镇城乡居民藏羊肉消费市场供应基地,存栏量控制在270万只二主要任务(一)推动藏羊养殖转型升级坚持以草定畜种草养畜草畜配套以种促养以养带种种养双赢的循环发展在农区,建立养殖量与草地和饲草种植产草量相匹配的养殖机制,选择有建设用地饲草料充足水电路及网络畅通地方积极性高的县区,扶持建设20个藏羊高效养殖园区在农牧交错带,充分利用草山草坡和耕地资源,扶持建设100个以舍饲为主放牧为辅的藏羊标准化生态牧场在牧区,深入推广生态畜牧业建设经验和成果,以提高藏羊生产组织化程度为切入点,择优扶持建设200个组织化程度高的生态畜牧业股份合作制合作社,建立藏羊标准化养殖基地进一步改善基础设施,形成队繁场育集中出栏销售的生产格局(责任单位: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各市州政府)(二)加强良种繁育体系建设坚持选育提高与保护利用并重,利用三角城种羊场技术优势,调整种羊结构,组建藏羊核心群,打造省级藏羊育种技术平台,建立核心育种场积极组织藏羊良种繁育经营主体,组建藏羊育种协作联盟,形成抱团发展技术共享经营规范的组织体系发挥生态畜牧业股份合作制合作社的组织资源和管理优势,支持有发展意愿的合作社建设藏羊良种繁育基地加大现有藏羊良种繁育场育种能力提升和基础设施提升改造力度制定藏羊育种计划,按照多胎体大兼用的方向,组织开展藏羊本品种选育委托有工作基础的科研单位开展藏羊多胎分子选择及核心育种工作,提高生产性能强化藏羊遗传资源保护选育和申报工作规划建设不同类型藏羊遗传资源保护区,规范其他品种引进和利用行为扩大藏羊育种补贴项目实施规模和范围,适当提高补贴标准,提高良种覆盖面通过综合施策,藏羊年良种供种达到2.5万只以上(责任单位:省农业农村厅省科技厅,各市州政府)(三)加快饲草料生产体系建设强化退化草原治理,继续实施好草原奖补政策,加强放牧技术指导,合理利用天然草原,挖掘草原资源潜力坚持种养结合草畜联动,加大粮改饲项目建设力度,实施饲用牧草良种补贴政策,鼓励利用低产田坡地撂荒地和轮作地,扩大饲草种植,稳定饲草料基地支持农区半农半牧区创建一批千亩以上集中连片标准化饲草料种植生产基地,提高燕麦青贮玉米生产能力;支持无种植条件的县探索建立“飞地饲草料基地”结合防灾减灾工作,加大牧区州县乡(镇)村户五级饲草料储备库建设,完善饲草料储备体系,提升饲草料储备和抗灾保畜能力在适宜地区以市场化方式规划建设一批饲草料储备配送站点,打通饲草—藏羊流通的堵点因地制宜选育推广适宜不同自然环境条件种植的燕麦玉米等高产饲草料品种,光热条件好的地区扶持发展苜蓿草种植,提高优质蛋白饲草供给加强饲草料产品质量监管支持科研单位草产业平台和企业强化藏羊饲草料综合配套技术研发加大农机补贴倾斜力度,健全饲草机械评价机制,提高饲草收贮机械保有量(责任单位:省农业农村厅省林草局省科技厅,各市州政府)(四)创新藏羊产业化发展机制坚持产加销全产业链协调发展,探索建立藏羊产业利益联结机制,引导藏羊加工企业营销机构合作社养殖场联合发展,培育藏羊产业园产业联合体等产业融合发展平台,成立藏羊产业上下联结紧密具有约束力的联合体协会和产业联盟等行业组织,发挥行业组织在标准执行产品营销品牌打造价格指导绩效评价等方面的作用探索建立第三方绩效评价与扶持机制,建立行业门槛和黑名单制度选择活畜交易历史悠久及活畜交易量大的地方,通过政府引导企业主导社会参与市场运作方式,建设功能齐全的活畜交易市场,开展线上线下活畜交易,打造全国性藏羊交易中心支持加工企业引进先进工艺开展技改,加大屠宰加工废弃物处理设备更新改造,鼓励企业开展新产品附产品研发对加工企业与生态畜牧业合作社建立长期购销合同,企业从盈利中给合作社进行二次分配的优先扶持推进藏羊收购与销售程序标准化数据化透明化网络建设(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各市州政府)(五)加大科技推广力度制定藏羊生产加工冷链运输分割包装等产前产中产后系列标准,制定有机羊肉绿色羊肉生产操作规程,开发制定藏羊系列饲料及标准依托青海省羊产业科技创新平台,组建藏羊技术研发中心,加快藏羊选种选育饲草料生产标准化养殖疫病防治产品加工品牌建设冷链物流和营销等为一体的全产业链技术研发和转化进程支持省三角城种羊场调整种羊结构,组建藏羊育种核心群,推进藏羊产业发展研究加大藏羊高效养殖技术推广力度,实现标准化藏羊养殖基地技术应用全覆盖加快提升藏羊生产装备水平,开发利用移动式简易羊棚圈等生态轻简实用装备,加快传统设施升级改造步伐全面提升劳动力科技素质,通过参与式培训,培养藏羊产业引领人才10名技术人才100名养殖能手1000名(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市场监管局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各市州政府)(六)打造藏羊特色品牌坚持以藏羊绿色健康为“卖点”,打造“青海藏羊”青字号公共品牌和“茶卡羊”“祁连羊羔肉”“欧拉羊”等区域品牌和全产业链加大藏羊肉品质测定细分研究,深入挖掘青海藏羊肉特点和青南环湖东部三个地区藏羊肉特点,着力培育一批区域特色品牌,分级分层次精准对接市场,发挥品牌效应,实现优质优价结合绿色有机农畜产品示范省建设,加快推动藏羊生产可追溯体系建设,建立产地草场饲草料出栏加工企业加工方法销售全产业链追溯体系,实现绿色饲养绿色精深加工绿色销售全程可追溯鼓励和扶持企业探索高品质羊肉排酸和速解冻等冷链关键技术,研发高端绿色有机产品深挖藏羊文化,探索藏羊博物馆主题公园牧游基地建设,加大藏羊文化宣传力度,助推藏羊品牌打造(责任单位:省市场监管局省商务厅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省文化和旅游厅,各市州政府)(七)完善社会化服务体系加快创建服务有效机制灵活的社会化服务体系,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大力培育技术服务企业坚持因地制宜就近种植原则,大力培育饲草料耕种收储加送为一体的饲草专业化经营主体,探索建立草换草草换钱草换肥草换羊的“饲草收贮银行”新经营模式,努力实现州有饲草料产业中心,县有经营实体,乡有服务点创新农区和半农半牧区集约舍饲养殖的粪肥资源化利用方式,依托社会资本投入为主财政适度扶持的投入机制,建设县级和区域粪肥收集加工处理中心,研究开发有机专用肥,探索以堆积发酵就近利用就地消纳燃料化利用粪肥利用机制培育兽医社会化服务组织,为藏羊养殖提供疫病检测诊断防治服务扶持建设病死羊区域化集中处理中心,规范屠宰加工废弃物处理流程,加强基层动物防疫体系建设(责任单位:省农业农村厅省生态环境厅省财政厅,各市州政府)(八)加快市场体系建设坚持市场导向,引导加工企业根据不同消费群体需求,差异化生产肉食品服饰日用品工艺品等多元的初级和精深加工产品鼓励企业联合组建藏羊产品营销公司,扶持其在国内销售区域中心租赁或建设产品周转库和分割加工中心,建立直营店商超专柜探索与“京东”等电商的合作,变长距离运加工品为运胴体就近分割加工快速上市变卖冷冻肉为冰鲜肉,降低物流成本,培育藏羊肉品牌利用“快手”“抖音”等网络销售新媒体,宣传培育新的消费群体(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市场监管局省财政厅,各市州政府)三保障措施(一)强化组织领导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藏羊产业发展,建立有利于藏羊产业健康发展的领导机制,制定本地区藏羊产业发展的具体规划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加强与各相关部门的衔接,协调解决藏羊产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发改财政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科技商务市场监管等部门要从健全制度项目安排人员培训市场信息等多方面立体施策,密切协作合力推进(责任单位:各市州政府,省农业农村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科技厅省商务厅省市场监管局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二)强化政策扶持全面落实有关扶持政策,牧区新增建设用地优先用于藏羊养殖加工仓储物流等基础设施建设发挥好财政资金的引领撬动作用,引导各类社会和金融资本投入藏羊产业发展,开发藏羊收购短贷产品探索设立藏羊产业发展专项奖励资金,对藏羊产业发展规范转型有力质效突出的地区进行奖励鼓励各地建设适合牧区的新型信息平台融资平台和物联网平台(责任单位:省自然资源厅省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商务厅青海银保监局,各市州政府)(三)强化执法保障大力推进绿色养殖,加强对藏羊养殖环境养殖质量的监督管理,指导藏羊安全生产经营加强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建立完善质量安全可追溯体系,不断提高产品质量和经营管理水平加大饲草料质量安全监管力度,建立完善饲料质量安全风险防控机制,严厉打击违法使用饲料添加剂等行为,推动饲料生产规模化标准化集约化依法强化品牌保护,打击和惩处假用冒用区域公用品牌等违法行为,维护区域品牌利益(责任单位:省市场监管局省农业农村厅,各市州政府)(四)强化舆论宣传认真总结各地藏羊产业发展经验,聚焦目标市场和产品定位,利用各类媒体进行宣传推广,营造好藏羊产业高质量发展的社会氛围加大对青海藏羊产业的营销企划力度,积极宣传藏羊产业和藏羊文化,大力推介藏羊产品,全面提高社会各界对藏羊及其产品的品质认同文化认同价值认同(责任单位:省农业农村厅省商务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广电局,各市州政府)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20年6月11日——结束——。

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内容和政策问题咨询

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内容和政策问题咨询

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内容和政策问题咨询读者询问:我是一名专业为土地资源管理的大三学生,在哪里可以查看全域土地综合整治的内容和相关支持政策呢?咨询台答复:全域土地综合整治的主要内容及支持政策见《自然资源部关于开展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19〕194号),该文件可在自然资源部网站查询。

地灾资质乙级跨省承接项目问题咨询读者询问:在四川省自然资源厅申请的地质灾害评估、勘查、设计、监理和施工乙级资质,可以跨省、自治区、直辖市承接项目吗?是否有明确法律法规规定这个呢?咨询台答复:《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394号)和地质灾害防治单位资质有关资质管理办法没有关于乙级资质单位不能跨省(区、市)承揽项目的限制性规定。

农村集体用地征收问题咨询读者询问:对农村集体用地进行征收适用哪些法律规定,市级政府能否以预征地公告直接对农村集体用地进行征收?对农村集体用地的法律流程是依据哪些法律法规的?咨询台答复:按照新《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规定,新的征收集体土地程序是: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为了“公共利益”征收集体土地,应发布征收土地预公告,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拟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并公告,多数被征地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当组织听证,办理补偿登记,签订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只有前程工作完成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方可提出征收土地申请,报批准机关批准。

发布征收土地预公告问题咨询读者询问:社区市中的区政府,是否有权利发布征收土地预公告?咨询台答复:按照新的《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是征地的主体,依法发布相关公告。

标准地图问题咨询读者询问:目前青海省标准地图只提供了全省范围的地图,建议扩充各地市级、区县级的详细地图,目前其他许多省份的标准地图已包含各区县级的详细地图并含有乡镇级区划边界。

咨询台答复:青海省自然资源厅已上线省级标准地图下载服务,现正在制作、完善各市(州)、县标准地图,后续将陆续上线。

青海体育产业发展现状与研究

青海体育产业发展现状与研究

亿元 。 海旅 游 的发展 能够 如此 之快 , 青 环湖 赛等 三大 员精 彩 的角逐 。 青海 高 原壮 美 的 自然 景色 、 特 的 民 独

3 一
族 风 情 - 一 向世 人 展示 , 海不 再 遥远 、 再 陌 生 。 一 青 不
家体 育 总局批 准 ,我 省于 5月 1日提 前在 全 国范 围
中 中 近 年 来 .我 省体育 工 作在 省委 省政 府 的正 确领 务协 会 、 国品牌 价值 研究 中心 共 同评选 出的 “ 国 导 和 国家 体育 总 局 的指 导 下 , 足我 省 实 际 , 新思 体育 品牌 商业 价值 百 强 ” 单 , 10个 中国最具 影 立 创 榜 在 0
湖 国际公 路 自行 车赛 、 中国青 海高 原世 界杯 攀 岩赛 、 {0 1中国文 化 品牌 报告 》 发 布 了 由中南 大 学 中 国 21
光 红 中 国青 海 抢 渡黄 河极 限挑 战赛 三 大 国际赛 事为 主 的 文 化产业 品牌研究 中心 、 明 日报 、 网等 机构 评选 0 富有高 原 特 色 的体育 赛事 , 有力地 宣 传 了青 海 , 既 提 出的 中国文 化 品牌价 值排 行榜 。在 2 0个 中国最具
路 . 青 海 高 原 独 有 的 自然 资 源 与 “ 高 、 快 、 将 更 更 更 响 力 的 品牌 中 , 环 湖赛 ” 第 7 “ 排 6位 , 牌 商业 价 值 品 强” 的体育 精神 有 机结 合起 来 , 逐步 形成 了以环 青海 达 1 . 元 ,是 西 部 地 区 唯 一 上 榜 的体 育 品 牌 ; 3 6亿
青 海 特 色 文 化 及 文 化产 业 发展 重 点 课题
青海体育产业发展现状与研究
青 海省 体 育局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经委等部门关于青海省落后产能退出机制意见的通知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经委等部门关于青海省落后产能退出机制意见的通知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经委等部门关于青海省落后产能退出机制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青海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8.12.09•【字号】青政办[2008]168号•【施行日期】2008.12.0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发展规划正文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经委等部门关于青海省落后产能退出机制意见的通知(青政办[2008]168号)西宁市、各自治州人民政府,海东行署,省政府各委、办、厅、局:省经委、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劳动保障厅、省环保局关于《青海省落后产能退出机制的意见》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二〇〇八年十二月九日青海省落后产能退出机制的意见(省经委、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劳动保障厅、省环保局二〇〇八年十二月)为加快淘汰落后产能,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实现工业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现就建立落后产能退出机制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与工作目标(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提升工业整体实力和竞争力为目标,按照发展循环经济的要求,坚持优化结构、淘汰落后、加强环保,最大限度发挥政策引导作用,利用行政、技术和经济等手段,淘汰落后生产能力,提高产业发展水平,实现工业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二)工作目标。

按照国家相关产业政策和行业准入条件,根据国家和省政府确定的“十一五”期间节能降耗总体目标要求,制定和发布落后产能退出标准,编制退出关停企业规划,稳步有序地实施退出和淘汰规划;积极发展节能、节水、环保优势产业,努力实现“十一五”全省工业节能减排目标。

二、退出的依据、重点、程序(一)退出的依据。

依据国家发改委令第40号《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5年本)、国家发改委第50号令《水泥工业产业发展政策》(2007年)等国家产业政策、行业准入条件;省政府制定的(高于国家制定的淘汰落后产能门槛)淘汰标准,包括:能耗限定标准、设备规格型号标准、生产规模、工艺技术、区域分布等反映产业特征要求的限制标准。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发展改革委省经委关于青海省承接东部地区产业转移实施方案的通知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发展改革委省经委关于青海省承接东部地区产业转移实施方案的通知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发展改革委省经委关于青海省承接东部地区产业转移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青海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1.06.13•【字号】青政办[2011]127号•【施行日期】2011.06.1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发展改革委省经委关于青海省承接东部地区产业转移实施方案的通知(青政办[2011]127号)西宁市、各自治州人民政府,海东行署,省政府各委、办、厅、局:省发展改革委、省经委《青海省承接东部地区产业转移实施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二0一一年六月十三日青海省承接东部地区产业转移实施方案(省发展改革委、省经委二0一一年六月)“十二五”期间,国际国内产业分工加速调整,东部沿海地区产业向中西部地区转移步伐加快。

充分发挥我省资源丰富、要素成本低等优势,积极承接国际国内产业转移,是实施充分开放合作的重要举措,是促进我省产业优化升级、增强区域发展能力的迫切需要,是实现“四个发展”的重要途径。

为进一步指导我省有序承接东部地区产业转移,加快产业结构调整,根据《国务院关于中西部地区承接产业转移的指导意见》(国发[2010]28号)和《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中西部地区承接产业转移的指导意见重点工作分工方案》(国办函[2011]10号)精神,结合我省“十二五”规划产业发展需要和“四区两带一线”规划布局,现提出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抓住国家实施新一轮西部大开发战略、支持青海等省藏区发展,鼓励承接东部地区产业转移的有利契机,依托我省资源优势和产业基础,以市场为导向,以促进特色优势产业发展为目标,加强环境保护,集约利用资源,提高创新能力,优化产业布局,为加快推进全省实现“四个发展”做贡献。

(二)基本原则--坚持市场导向,加强政府引导。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体育局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运动员文化教育和运动员保障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体育局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运动员文化教育和运动员保障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体育局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运动员文化教育和运动员保障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青海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2.11.15•【字号】青政办[2012]297号•【施行日期】2012.11.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体育正文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体育局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运动员文化教育和运动员保障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青政办[2012]297号)西宁市、各自治州人民政府,海东行署,省政府各委、办、厅、局:省体育局、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编办制定的《关于进一步加强运动员文化教育和运动员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2年11月15日关于进一步加强运动员文化教育和运动员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省体育局、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编办2012年11月)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体育总局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运动员文化教育和运动员保障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0]23号)、《体育总局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央编办关于深入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运动员文化教育和运动员保障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体青字[2012]77号),现就进一步加强我省运动员文化教育和运动员保障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加强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阶段的文化教育工作,打好运动员文化教育基础(一)九年义务教育阶段的运动员文化教育,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的要求,与九年义务教育学校紧密结合,接受教育行政部门的业务领导,保证达到国家规定的基本质量要求。

鉴于青海省体育运动学校已更名为青海省体育职业技术学校,目前,为一所承担高中阶段教育任务的中等职业学校,进行全日制教学。

现按国家有关体育类中等职业学校建设标准,对办学条件加以充实和改善。

(二)各级政府有关部门要加强各类公办青少年业余学校建设,保证其各项教育将其纳入当地教育发展规划,保证青海省体育职业技术学校各项教育政策的落实,将文化教育和运动员伙食补助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并根据财力情况逐步加大经费投入,改善办学条件。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构建农畜产品“产加销”一体化输出网络的实施意见(青政办[2024]6号)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构建农畜产品“产加销”一体化输出网络的实施意见(青政办[2024]6号)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构建农畜产品“产加销”一体化输出网络的实施意见(青政办[2024]6号)

【期刊名称】《青海省人民政府公报(汉文版)》
【年(卷),期】2024()2
【摘要】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委、办、厅、局:为推进农畜产品“产加销”一体化发展,构建农畜产品多元化供给体系和“产加销”一体化输出网络,加快打造绿色有机农畜产品输出地,扩大农畜产品市场占有率和竞争力,推动农牧业高质量发展,促进农牧民稳定增收,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总页数】12页(P29-40)
【作者】无
【作者单位】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F32
【相关文献】
1.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藏羊产业转型发展的实施意见(青政办[2020]41号)
2.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青海省加强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发展群众体育的实施意见(青政办[2021]44号)
3.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海省促进残疾人就业实施方案(2022—2024年)的通知(青政办〔2022〕84号)
4.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内外贸一体化发展的实施意见(青政办〔2023〕2号)
5.青海省
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高原冷凉蔬菜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青政办[2023]2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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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健身休闲产业的指导意见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健身休闲产业的指导意见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健身休闲产业的指导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务院办公厅•【公布日期】2016.10.25•【文号】国办发〔2016〕77号•【施行日期】2016.10.25•【效力等级】国务院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体育正文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健身休闲产业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7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健身休闲产业是体育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以体育运动为载体、以参与体验为主要形式、以促进身心健康为目的,向大众提供相关产品和服务的一系列经济活动,涵盖健身服务、设施建设、器材装备制造等业态。

当前,我国已进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人民群众多样化体育需求日益增长,消费方式逐渐从实物型消费向参与型消费转变,健身休闲产业面临重大发展机遇。

但目前健身休闲产业总体规模不大、产业结构失衡,还存在有效供给不足、大众消费激发不够、基础设施建设滞后、器材装备制造落后、体制机制不活等问题。

加快发展健身休闲产业是推动体育产业向纵深发展的强劲引擎,是增强人民体质、实现全民健身和全民健康深度融合的必然要求,是建设“健康中国”的重要内容,对挖掘和释放消费潜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增强经济增长新动能具有重要意义。

为加快健身休闲产业发展,经国务院同意,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推进健身休闲产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高健身休闲产业发展质量和效益,培育壮大各类市场主体,丰富产品和服务供给,推动健身休闲产业全面健康可持续发展,不断满足大众多层次多样化的健身休闲需求,提升幸福感和获得感,为经济发展新常态下扩大消费需求、拉动经济增长、转变发展方式提供有力支撑和持续动力。

体育产业的发展意见与建议

体育产业的发展意见与建议

体育产业的发展意见与建议一、背景介绍体育产业是指以体育活动为核心,包括体育竞赛、健身娱乐、体育用品制造销售等相关产业的总称。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提高和健康意识增强,对于体育活动的需求日益旺盛,使得体育产业蓬勃发展。

然而,在我国目前的发展过程中仍存在一些问题和挑战。

二、当前形势分析1. 有待加大政策扶持力度:相比其他行业,从事体育产业的企业在税收减免、财政资金支持等方面仍然缺少积极支持。

2. 专业人才培养亟需加强:目前我国缺乏理论素质和实践经验丰富的专门从事体育管理与运营人员。

3. 运动场地不足导致需求无法满足:城市化进程使得土地资源稀缺,并且社区内开放性运动空间较少。

三、建议措施根据以上分析,我们对于促进体育产业发展提出以下几点建议:1. 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在税收减免、资金支持和人才引进等方面加大政策扶持的力度,鼓励企业投入体育产业,并提供相关财务支持。

同时,在立法上予以明确,完善相关法规,为企业的合法运营提供保障。

2. 加强专业人才培养加大对于体育管理与运营专门人员的培训力度,设立更多高校体育管理与运营专业,并为学生提供实践经验机会。

此外,建议引进海外优秀教师及教学资源,借鉴国际先进经验和理念。

3. 提升基础设施和场地建设通过增加城市公共场地用于户外健身活动,并规划建设一些具有包容性和可变性的综合性运动场所。

同时推广社区共享球场计划,在社区内利用空闲场地进行群众性体育活动。

4. 加强品牌建设与推广通过注重品牌形象打造、举办国际赛事以及推出适应市场需求的消费品等手段来增强中国自主品牌在全球范围内的影响力。

并鼓励企业进行跨界合作,拓展市场份额。

5. 强力开发新型体育产业鼓励研究和支持相关科技创新,在智能健身器械、虚拟现实体验等领域投入大量资金和精力。

同时加强文化创意与体育产业的结合,推动文化旅游与体育旅游相互融合。

6. 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通过组织国际友谊赛事、参与国际专业协会以及深度参与奥运会等大型国际赛事,提升中国在全球范围内的影响力。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现代农牧种业发展的意见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现代农牧种业发展的意见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现代农牧种业发展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7.04.20•【字号】青政办〔2017〕70号•【施行日期】2017.04.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业管理综合规定正文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现代农牧种业发展的意见青政办〔2017〕70号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委、办、厅、局:为提升我省农牧业科技创新水平,增强农牧种业综合生产能力,满足高原特色现代生态农牧业发展需求,经省政府同意,现就加快推进现代农牧种业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以提升种业实力、保障供种安全为重点,以维护生物多样性为核心,以服务高原特色现代生态农牧业为统领,以建设现代种业体系为主线,以农牧业增效、农牧民增收为目标,以体制机制创新为动力,加快构建以产业为主导、企业为主体、基地为依托、产学研相结合、育繁推一体化的现代良种繁育体系,着力提升农牧种业科技创新能力、企业竞争能力、供种保障能力和市场监管能力,全面提高农牧种业发展水平,为高原特色现代生态农牧业持续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总体目标。

到2020年,基本实现从传统种业向现代种业转变,从科研机构育种向科研机构育种与企业育种相结合转变,着力培育以育繁推一体化为主的种业企业,初步建成符合高原特色现代生态农牧业发展的种业科技创新体系、企业发展体系、管理服务体系、良种繁育体系和品种资源保护利用体系,基本形成科研分工合理、产学研结合、机制灵活、生产集约、竞争有序、运行高效、规模发展的现代种业新格局。

(三)基本原则。

———坚持突出特色,合理布局。

依托高原独特的气候条件和自然资源禀赋,不断优化农牧种业发展布局,大力推进特色制(繁)种基地建设,加快优良品种推广步伐。

———坚持创新驱动,科技引领。

坚持科研、生产与推广相结合,提升种业科技创新能力,加快构建以市场为导向、企业为主体、资本为纽带的现代种业科技创新模式,提高种业核心竞争力。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海省深化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改革行动方案(2023—2030年)的通知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海省深化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改革行动方案(2023—2030年)的通知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海省深化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改革行动方案(2023—2030年)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3.11.17•【字号】青政办〔2023〕86号•【施行日期】2023.11.1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正文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海省深化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改革行动方案(2023—2030年)的通知青政办〔2023〕86号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委、办、厅、局:《青海省深化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改革行动方案(2023—2030年)》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23年11月17日青海省深化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改革行动方案(2023—2030年)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职业教育工作的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有关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持续推进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改革,优化职业教育类型定位,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改革的意见》和教育部加快推进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改革重点任务的要求,结合青海实际,特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目标任务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和加强党对职业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把推动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坚持服务学生全面发展和经济社会发展,以提升职业学校关键能力为基础,以深化产教融合为重点,深化职业教育改革,优化职业教育资源配置,提升技术技能人才培养质量,为加快建设教育强省、科技强省、人才强省奠定坚实基础。

到2025年,全省职业教育办学格局持续优化、办学条件持续改善、办学质量持续提高,政策体系持续完善,类型特色持续强化,“组团式”帮扶效果持续提升。

实现90%以上的职业学校办学条件达标;至少2所中职进入国家“双优计划”,至少2所高职进入新一轮国家“双高计划”;建成一所职业本科大学;打造3个以上市域产教联合体、10个以上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省域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各项工作全面加强。

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青海省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青海省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青海省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青海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3.06.19•【字号】青政[2003]35号•【施行日期】2003.08.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区域经济开发正文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青海省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青政[2003]35号)西宁市、各自治州人民政府,海东行署,省政府各委、办、厅、局:《青海省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若干政策措施》已经2003年6月6日省政府第二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全面贯彻落实。

青海市人民政府2003年6月19日青海省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若干政策措施为抓住西部大开发的历史机遇,全面提升我省经济综合实力和竞争力,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快速发展,根据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政策措施。

一、市场准入政策(一)放开经济范围。

除国家法律、法规明令禁止和限制的行业外,其他行业一律放开。

省鼓励类产业目录和限制产业目录的制定和调整,由省发展计划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拟定,报省人民政府同意后,定期向社会公布。

1、鼓励各类企业和个人投资或参与投资道路、桥梁、航空、通信、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以及供水、供热、供气、消防、环保、垃圾处理、污水处理、园林、绿化等城市公用设施建设或通过竞标等方式取得基础设施、城市公用设施经营权。

2、鼓励投资盐湖、电力、有色金属、非金属矿产、中藏药、特色农畜产品、旅游等优势资源开发和高新技术产业。

3、鼓励企业以多种形式投资农牧业产业化经营。

4、鼓励投资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事业。

5、鼓励非国有经济全面参与服务业的发展,推进连锁经营、特许经营、物流配送、多式联运等组织形式和服务方式的发展。

发展经纪代理和中介服务机构。

鼓励有条件的企业或个人从事经纪代理、中介服务、电子信息服务等经营。

6、鼓励非国有经济参与地方金融机构股份制改造。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海省城镇体系“十一五”发展规划的通知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海省城镇体系“十一五”发展规划的通知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海省城镇体系“十一五”发展规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青海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6.11.06•【字号】青政办[2006]152号•【施行日期】2006.11.0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村镇建设正文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海省城镇体系“十一五”发展规划的通知(青政办[2006]152号)西宁市、各自治州人民政府,海东行署,省政府各委、办、厅、局:《青海省城镇体系“十一五”发展规划》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二00六年十一月六日青海省城镇体系“十一五”发展规划(2006年11月)城镇体系规划是对一定区域城镇发展全局性、综合性、战略性的部署,既是政府的一项重要公共政策,也是政府指导、调控城乡建设和发展的基本手段。

搞好城镇体系规划对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实现全面建小康社会的目标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青海省城镇体系“十一五”发展规划》根据《中共青海省委关于制定全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和《青海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编制,重点阐明“十一五”期间全省城镇发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主要目标、空间布局和政策措施,以加快全省城镇化进程,提高城镇化水平。

第一章城镇体系发展现状与面临的形势一、“十五”期间城镇发展的主要成就“十五”时期是我省城镇发展最快的时期。

各地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抓住西部大开发战略实施的有利时机,围绕“两大历史任务”,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全省小城镇建设的决定》精神,采取“扩市提位”、“撤乡建镇”、“重点扶持”、“生态移民”、加快小城镇发展等一系列措施,加大投资力度,积极探索城镇建设投资多元化机制,发挥重点小城镇的示范和带动作用,使我省城镇数量显著增加,城镇人口快速增长,城镇基础设施逐步完善,服务水平明显提高,投资环境极大改善,逐步形成了以西宁市为中心,格尔木市为次中心,各州地政府所在地城镇为区域中心的大城市、小城市、州府所在地城镇、县城、建制镇不同规模等级的城镇体系。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海省运动会申办办法(试行)的通知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海省运动会申办办法(试行)的通知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海省运动会申办办法(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2.03.21•【字号】青政办〔2022〕15号•【施行日期】2022.03.2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体育正文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海省运动会申办办法(试行)的通知青政办〔2022〕15号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委、办、厅、局:《青海省运动会申办办法(试行)》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22年3月21日青海省运动会申办办法(试行)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青海省运动会(以下简称“省运会”)申请、承办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和有关工作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省运会,是由青海省人民政府主办,省体育局和市(州)人民政府共同承办,以竞技体育项目为主的全省最高规格的综合性运动会。

第三条申请和举办省运会,坚持实事求是、量力而行、节俭高效、绿色人文的原则,因地制宜、改革创新、精心组织。

第四条省运会每四年举办一届,具体日期可由承办地人民政府结合实际,本着有利于培养高水平体育后备人才、有利于推广全民健身活动的原则,进行合理安排。

第五条省运会的竞赛项目以集中为主、分散为辅的形式举行,原则上60%以上的项目在承办市(州)举行,其他项目可布局到其他市(州)举行。

举办省运会应充分利用现有场馆设施。

确需新建场馆设施的应纳入当地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总体规划,合理布局,多渠道筹措建设资金,充分考虑绿色节能环保和赛后可持续利用等问题。

第六条承办省运会的市(州)经主办方授权可在本届期限(4年)内使用省运会有关的商标、特殊标志、作品和其他创作成果。

第七条承办省运会的市(州)可增设1至2项当地特色体育项目。

第八条申请承办省运会应具备以下条件:(一)省运会比赛和开展活动所需要的场地设施和器材等条件,至少达到总体数量要求的60%以上;(二)相应的经费保障、规范的经济秩序和良好的市场开发能力;(三)为省运会办赛人员、参赛人员、新闻记者及有关人员提供良好的食宿、交通、安全保障和工作条件;(四)符合竞赛组织工作需要的电子信息、网络通讯、电视转播等技术条件;(五)安定团结的社会环境和文明和谐的社会秩序;(六)具有较高的竞赛组织管理水平和比较丰富的办赛经验;(七)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较为完善,全民健身运动蓬勃开展;(八)具有疫情防控等完善的医疗卫生服务保障措施。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的意见-陕政办发[2010]116号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的意见-陕政办发[2010]116号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的意见正文:----------------------------------------------------------------------------------------------------------------------------------------------------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的意见(陕政办发〔2010〕116号)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0〕22号),经省政府同意,现就促进我省体育产业发展提出以下意见: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建设西部体育强省为目标,以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和建设“关中-天水经济区”为契机,积极培育各类体育产业主体,推动体育产业大发展,努力使体育产业成为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新的增长点和提高人民群众身体素质的重要支撑,为建设西部强省作出新的贡献。

二、发展目标力争在“十二五”末,在西安等中心城市率先建设一批现代化体育场馆和产业园区,开发一批本土体育产业项目和品牌,培育一批有竞争力的骨干企业,形成以西安为中心,覆盖全省的体育产业格局。

到2020年,体育产业增加值力争达到我省GDP比重的1.5%。

三、发展重点(一)重点产业。

1.大力扶持体育竞赛表演产业。

继续办好中超足球联赛西安主场比赛、西安城墙国际马拉松、安康国际龙舟赛等品牌赛事,做好环中国国际公路自行车赛(西安站)、中国武术散打王、太白山登山节、秦岭穿越等新型体育项目。

鼓励各级政府、各级体育部门加强与省内外大企业大集团合作,申办重要体育比赛,联合打造有影响有特色的品牌赛事。

“十二五”期间,在西安成功落户2-3个国际著名体育品牌赛事,使之成为国际化大都市的重要支撑。

2.大力扶持体育服务产业。

大力发展体育休闲、体育健身、体育旅游、体育教育培训、体育贸易、体育博览、体育用品销售、体育经纪、体育广告等现代体育服务业。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发展计划委员会关于青海省基本建设项目审批程序简化办法(试行)的通知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发展计划委员会关于青海省基本建设项目审批程序简化办法(试行)的通知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发展计划委员会关于青海省基本建设项目审批程序简化办法(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00.07.13•【字号】青政办[2000]141号•【施行日期】2000.07.1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基本建设正文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发展计划委员会关于青海省基本建设项目审批程序简化办法(试行)的通知青政办〔2000〕141号西宁市、各自治州人民政府,海东行署,省政府各委、办、厅、局:《青海省基本建设项目简化审批程序办法(试行)》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二000年七月十三日青海省基本建设项目简化审批程序办法(试行)为了实施中央西部大开发战略,扩大对外开放,创造良好的投资环境,切实做好招商引资工作,加快经济建设步伐,现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试行办法。

第一条鼓励外商以及香港、澳门、台湾和内地的各类经济组织和个人到青海投资。

第二条鼓励投资的领域1、基础设施建设。

交通运输、邮电通讯、电力、水利、城市设施等基础设施建设和环境保护等项目。

2、生态环境治理。

环青海湖地区的生态治理与保护,江河源生态环境综合治理,柴达木盆地荒漠化治理,共和盆地塔拉滩生态治理,经济林种植和综合开发利用等。

3、特色经济。

盐湖资源综合利用开发,水电资源开发,石油天然气资源开发,有色金属资源开发及冶金、医药、建材和农畜产品加工业。

4、高技术产业的开发。

集约化农业,电子信息,新材料,先进制造业及高效节能、生物技术等新兴产业。

5、具有高原特色的动植物、中藏药资源的规模开发和高技术开发,并贯彻可持续发展的原则。

6、旅游、河湟流域、青海湖、格尔木、青南地区、国家级森林公园开发旅游景区,兴办娱乐设施,更新旅游设备,开发旅游产品等。

7、社会事业。

教育、卫生、文化、体育等社会事业设施建设。

8、房地产业。

旧城改造和房地产开发。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更好服务市场主体工作方案的通知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更好服务市场主体工作方案的通知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更好服务市场主体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0.11.15•【字号】青政办〔2020〕86号•【施行日期】2020.11.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商事行为其他规定正文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更好服务市场主体工作方案的通知青政办〔2020〕86号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委、办、厅、局:《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更好服务市场主体工作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20年11月15日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更好服务市场主体工作方案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更好服务市场主体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20〕24号)精神,全面优化营商环境,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聚焦抓“六保”促“六稳”,奋力推进“一优两高”,聚力破解营商环境改革痛点难点堵点,强力推动各项政策措施的落地落细,做优企业生命周期“全链条”服务,全面优化政务服务,不断强化市场监管,加快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以改革实效更大程度激发市场活力、增强内生动力、释放内需潜力。

二、主要任务(一)全面打造公平宽松、开放包容的市场发展环境。

1.持续放宽市场准入。

严格执行市场准入“全国一张清单”管理模式,推动“非禁即入”普遍落实。

有序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着力解决“准入不准营”难题。

围绕工程建设、教育、医疗、体育等领域,全面清理市场准入方面设置的不合理条件。

研究出台激发医疗领域投资活力的举措,简化对社会办营利性医疗机构的设置审批,规范养老机构内设诊所的设置审批。

通过在线审批等方式简化跨地区巡回演出审批程序。

(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商务厅、省市场监管局、省卫生健康委、省文化和旅游厅、各有关部门,各市州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2.推进企业开办便利化。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体育场馆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30号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体育场馆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30号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体育场馆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政策的通知正文:----------------------------------------------------------------------------------------------------------------------------------------------------关于体育场馆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3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地方税务局,西藏、宁夏、青海省(自治区)国家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46号),现将体育场馆自用的房产和土地有关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政策通知如下:一、国家机关、军队、人民团体、财政补助事业单位、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拥有的体育场馆,用于体育活动的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二、经费自理事业单位、体育社会团体、体育基金会、体育类民办非企业单位拥有并运营管理的体育场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其用于体育活动的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一)向社会开放,用于满足公众体育活动需要;(二)体育场馆取得的收入主要用于场馆的维护、管理和事业发展;(三)拥有体育场馆的体育社会团体、体育基金会及体育类民办非企业单位,除当年新设立或登记的以外,前一年度登记管理机关的检查结论为“合格”。

三、企业拥有并运营管理的大型体育场馆,其用于体育活动的房产、土地,减半征收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四、本通知所称体育场馆,是指用于运动训练、运动竞赛及身体锻炼的专业性场所。

本通知所称大型体育场馆,是指由各级人民政府或社会力量投资建设、向公众开放、达到《体育建筑设计规范》(JGJ 31-2003)有关规模规定的体育场(观众座位数20000座及以上),体育馆(观众座位数3000座及以上),游泳馆、跳水馆(观众座位数1500座及以上)等体育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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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指导意见的通知青政办〔2012〕276号西宁市、各自治州人民政府,海东行署,省政府各委、办、厅、局:《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的指导意见》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二○一二年十月十九日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的指导意见二○一二年十月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0〕22号)文件精神,加快我省体育产业发展,促进我省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制定本指导意见。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按照跨越发展、绿色发展、和谐发展、统筹发展的要求,坚持以人为本,努力满足各族群众日益增长的多元化、多层次的体育需求;坚持体育事业与体育产业协调发展,在加强体育公共服务、提高服务能力的同时,不断增加体育市场供给,努力向各族群众提供健康丰富的体育产品;坚持依法管理、科学管理,进一步规范体育市场秩序,切实维护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推动我省体育产业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主要目标到2015年,全省基本形成体育赛事及表演业、体育健身服务、体育旅游、体育彩票销售、体育培训为主的体育市场和产业体系,并在全省国民生产总值中占有0.25%的份额,到2020年形成具有特色和一定规模的青海体育产业结构,力争在全省国民生产总值中占有0.5%的份额。

不断满足我省各族群众日益增长的多元化、多层次的体育需求,为建设富裕文明和谐新青海做出新的贡献。

三、基本原则(一)统筹协调原则。

坚持统筹体育事业和体育产业的协调发展,促进管办分离,在完善体育公共服务体系的同时,推进体育产业市场的培育和发展。

(二)创新发展原则。

坚持理念创新、体制创新、管理创新、方式创新,着力丰富体育产业内涵,拓展体育相关产业链,打造体育产业品牌,逐步形成具有高原特色的体育产业发展格局。

(三)分类指导原则。

坚持从实际出发,分步实施,分类指导,推进城镇、农村、牧区体育产业各具特色,协调可持续发展。

(四)示范带动原则。

坚持打基础、抓项目,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推动我省体育产业由城镇向农牧区延伸拓展。

(五)科学管理原则。

坚持依法管理、科学管理,有效整合体育产业资源,培育体育产业市场,在规范体育市场秩序的同时,切实维护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六)协作发展原则。

坚持体育与文化、旅游的协作与融合,大力发展体育旅游、体育休闲,推动体育与文化、旅游的互动发展,丰富体育产业的内涵,不断提升体育产业对相关产业的带动作用以及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力。

四、发展重点(一)创新发展具有高原特色的体育赛事及表演业。

——体育产业的发展离不开大型体育赛事的经济引领作用。

要创新思路和模式,做大做强环青海湖国际公路自行车赛、中国·青海高原世界杯攀岩赛、中国·青海国际抢渡黄河极限挑战赛三大品牌赛事,为提升青海的影响力发挥重要作用。

——逐步发展和拓展徒步穿越柴达木、海东国际射箭大赛、尖扎“五彩神箭杯”国际民族射箭比赛、可可西里和三江源探险特别是群众性大规模徒步行走、户外露营大会、岗什卡登山滑雪旅游等活动,积极创造条件打造年宝玉则高原体育旅游精品基地。

发展具有节约资源、绿色环保的特色体育旅游产业,形成以重大体育赛事观光为龙头,大众休闲健身、民族传统体育为基础的体育旅游项目体系,因地制宜发展特色体育旅游产品,进一步优化体育旅游产品结构。

——挖掘、保护和推广赛马、赛牦牛、民族射箭、民族马术、民族摔跤、蹬棍、拉拔牛等民族传统体育竞赛项目,促进全省体育竞赛表演业的健康发展。

——2012年创办青海省体育赛事公司,条件成熟马上成立体育赛事股份制公司,争取5年内赛事完全市场化。

(二)稳步发展体育彩票业。

——在规范合理布点的基础上,不断扩大我省体育彩票的销售规模,加强销售渠道建设,积极探索新的体育彩票销售模式,努力实现全省体育彩票销售额稳步增长,不断提高体育彩票的影响力和市场份额。

——争取在全国持续发行“环湖赛”体育彩票,扶持、研发新品种、新玩法,不断挖掘和丰富“环湖赛”体育彩票的文化内涵,为提高青海在国内外的影响力、知名度发挥独特的作用。

——根据国务院《彩票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和完善符合我省实际的体育彩票销售管理制度,为建立健康有序的体育彩票市场奠定法律基础,依法管理体育彩票销售工作。

——在2012年发行“三江源”主题体育彩票的基础上,2013年在长江、黄河流域省份发行“三江源”主题体育彩票,并积极争取将沿江、沿河地区发行的“三江源”主题体育彩票上缴国家的公益金全部用于三江源生态保护和建设。

(三)培育发展户外运动探险旅游业。

充分利用我省独特的自然资源,积极开发户外探险运动项目,为促进体育旅游业的有机结合搭建平台,加强与旅游部门的深度合作,策划推出一批青海体育旅游精品路线,扩大体育旅游市场规模,提高效益。

——继续完善玉珠峰国家登山训练基地建设,充分发挥玉珠峰登山节的辐射作用,带动我省高山探险旅游业的发展。

——建设世界一流的海北州门源县岗什卡登山滑雪旅游基地和果洛州阿尼玛卿雪峰登山旅游基地,开发高山滑雪、登山探险、攀冰等项目。

——以青海湖(鸟岛)、柴达木盆地、年宝玉则国家地质公园、互助北山国家地质公园、坎布拉国家地质公园、贵德国家地质公园、大通察汗河地质公园等为依托,开发和发展公路自行车、徒步穿越、自驾车旅游、野营生存、攀岩等山地户外运动项目,建设以房车为主的基地。

规范和发展环青海湖地区的环湖自行车旅游业,使环湖骑行成为具有广泛影响力的体育旅游精品。

——引入保险机制和安全监督机制,大力加强登山、探险、户外运动的规范管理,确保户外运动及探险旅游的规范、健康、安全发展。

——大力发展以运动航空为主的通用航空事业、拓展航空领域。

(四)大力发展体育健身服务业。

——以多巴国家高原体育训练基地、尖扎国家水上训练基地、丹噶尔国家自行车田径训练基地、西宁宁湖基地、金银滩体育休闲基地为中心,大力发展体育健身休闲娱乐产业,为我省运动休闲产业的发展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充分发挥青海省全民健身中心、西宁体育馆、青海省全民健身中心人民公园分中心的示范带动作用,推动各州、县体育场馆对公众开放,提高现有体育场馆的利用率。

在做大做好做强公益事业的同时,重点抓好体育场馆的经营开发,完善服务功能,盘活存量资产,因地制宜发展羽毛球、台球、网球、乒乓球、游泳、射击、健身、健美、跆拳道、体育舞蹈等体育健身项目,逐步发展健身消费市场。

——大力扶持体育建筑、体育广告传媒等相关产业的发展,不断拓展青海体育产业的新领域。

——积极鼓励和扶持体育用品销售业的发展。

引进和借鉴当今销售行业的先进经营模式,不断提升体育用品销售业的规模和水平。

——全力打造互助县户外露营、滑雪、轮子秋等休闲体育活动,并继续办好国际国内网球比赛。

(五)积极推动体育培训业。

——充分利用省内高等院校以及各体育协会的资源优势,大力培养体育市场急需的各类体育专业技术人才,重点培养社会体育指导员、游泳救生员、体育场地工等专业人员,努力提高我省具有国家职业资格的体育专业从业人员数量和水平。

——各类公共体育设施应积极利用体育场地设施资源和体育专业优势,大力开展各类符合群众体育健身需求的体育健身项目培训班,努力提高体育培训在场馆经营业务中的份额,逐步形成政府组织和民间力量相结合、高校和场馆相结合的体育培训市场。

五、保障措施(一)组织保障各级政府要紧紧抓住当前我省产业结构调整和经济转型升级的有利机遇,科学制定体育产业发展规划,将发展体育产业纳入区域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完善统筹机制,加强组织协调;要正确处理体育事业和体育产业协调发展的关系,把握公益性、准公益性和产业三者之间的关系,确定和把握体育产业发展重点,落实各项相关政策措施;加强各相关部门之间的互动,创新体制机制,动员和引导社会力量广泛参与,为促进体育产业健康有序发展营造良好的政策环境、法制环境和社会环境。

(二)政策保障1.加大财政支持力度。

发挥财政资金的导向作用,运用体育产业发展资金,采用贷款贴息、项目补贴、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等方式,对符合政府重点支持方向的体育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体育竞赛表演项目、体育服务等给予扶持,培育具有影响力的体育品牌。

省财政每年安排省级体育产业发展资金,并视财力情况给予增加,以支持体育产业的发展。

省发展改革委要加大公共体育设施投入力度,提高公共体育产品和服务的供给能力。

重视体育彩票对体育事业、体育产业发展的资金支持作用。

省财政统筹15%专项体彩公益金要保证用于青少年体育活动场所建设等公益事业,要确保从体育彩票公益金中按照规定比例安排的助残资金,统筹安排用于残疾人体育设施及其他公共体育设施建设。

2.加大投融资支持力度。

各级政府可以通过安排扶持资金等方式引领和拓宽体育产业发展融资渠道,放宽市场准入政策,鼓励民间和境外资本以独资、合资、合作、联营、参股、特许经营等方式投资体育产业,兴建体育设施,并在规划建设、税费减免、从业人员职称评定等方面给予优惠与支持。

3.落实税收减免支持政策。

贯彻落实国家及我省新一轮西部大开发战略政策,支持体育产业发展相关税收优惠政策。

——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不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扣除。

鼓励社会力量捐资设立体育类基金会,鼓励境内外组织与个人向基金会提供捐赠和资助。

——体育企业纳税确有困难的,可按税收管理权限报地税部门批准后,给予免收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

——对新引进的省外体育企业,自生产经营之日起三年内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4.落实土地保障政策。

随着国家加大对体育基础设施投入力度,各地应在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总体规划时,应明确保障体育基础设施及产业用地的措施,对国家和省级体育产业基地应给予重点扶持。

年度土地供应要适当增加公共体育设施和体育产业发展用地。

大、中型公共体育设施、重点体育产业项目在办理用地审批手续时,应给予大力支持。

5.加强公共体育设施建设和管理。

各级政府要鼓励多渠道投资兴建体育设施,加强中小型体育场馆和体育服务设施建设,特别要大力加强农村牧区基础体育设施建设,不断增加群众性体育场所的数量,努力改善体育设施和服务的供给结构、质量和效率,满足群众性体育运动和健身需求,为发展体育产业奠定良好基础。

要立足省情、面向社会、服务群众,合理规划和布局公共体育设施,切实加强城乡公共体育设施的建设和管理,通过设施综合利用率和运营能力,充分发挥公共体育设施在提供社会体育服务、满足群众体育需求方面的作用。

认真做好政府投资建设的公共体育场馆及其配套设施的监管工作,探索运营管理的新模式,防止闲置浪费或挪作他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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