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承包商索赔权的确立
浅谈国内承包商的索赔之路
浅谈国内承包商的索赔之路收稿日期:2007211210作者简介:阎鹏鹰(19792),女,助理工程师,太原市第二建筑工程公司,山西太原 030006阎鹏鹰摘 要:结合索赔的重要性,对索赔的含义进行了阐述,就如何及时提出索赔及如何才能索赔成功进行了深入探讨,以帮助承包商提高经营管理水平,从而帮助承包商获得经济利益,提高市场竞争力。
关键词:承包商,索赔,经济利益,竞争能力中图分类号:TU723.3文献标识码:A 随着我国的《招标投标法》在2000年的实施,以及我国与国际市场接轨速度的加快,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的普及应用,工程造价的计价模式逐渐发展到了市场定价阶段。
激烈的市场竞争,将工程中的造价管理控制工作推向了重中之重的管理地位。
如何才能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既能采用合理最低价取得中标,又能保存自己的实力,保存竞争实力。
在国际工程造价管理中常见的“索赔”出现在了我国造价管理人员的管理视线中。
那么,怎样才能合理准确地应用索赔来避免损失,创造利润,就需要工程造价人员对索赔有明确合理的认识。
1 索赔的含义索赔就是当事人在合同实施过程中,根据法律、合同规定及惯例,对不应由自己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的损失,向合同的另一方当事人提出给予赔偿或补偿要求的行为。
索赔在工程建设的各个阶段都有可能发生,但在施工阶段索赔事件的发生比较多。
索赔是双向的。
当实际发生了非自身原因造成的经济损失或权力损害时,不仅承包人可以向发包人索赔,发包人同样也可以向承包人提出索赔。
文中对增强施工方的索赔意识进行了阐述。
2 索赔的提出范围及重要性作为承包人,在工程施工中可以提出索赔的范围是非常广泛的。
一般只要非承包人自身责任造成工期延长或成本增加,都有可能向发包人提出索赔。
比如发包人未能及时提供施工图纸、合格的施工现场、决策错误或变更造成工程修改、窝工、停工、返工,及未按合同规定及时支付工程款等,承包人均可以向发包人提出索赔要求,也可能由于发包人应承担的风险,如恶劣气候条件影响、国家法规政策的变化,造成承包人的损失,承包人也可向发包方提出索赔。
承包商的索赔管理初步研究
承包商的索赔管理初步研究摘要:工程项目复杂多变,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当由于业主或其他原因导致承包商在施工中付出了额外费用或遭受了损失时,承包商应通过合法途径和程序,向业主提出索赔,以维护企业的正当利益。
本文通过对索赔的起因及索赔程序的分析,致力于提高承包商的索赔管理水平,实现索赔目的,提高经济效益。
关键词:承包商索赔工程管理工程索赔最早是由1913年成立的国际工程师联合会提出的,我国的工程索赔是从20世纪80年代在云南鲁布革水电工程首次采用国际工程管理模式中出现而开始的,索赔概念也自此进入中国。
经历了20多年的实践,工程索赔工作取得了一定发展。
索赔无论在数量或金额上都呈不断上升趋势,备受工程参与各方的关注。
但从索赔工程实例中,我们可以看出,工程索赔管理仍然是我国工程建设中一个相对薄弱环节。
工程索赔是工程实施阶段合同管理最主要有内容之一,所有非承包商的责任引起的对工程项目的干扰、阻碍、工程项目变更、费用培加、工期拖延等超出合同规定范围以外的事件,承包商都可以要求对方进行补偿。
1 索赔的概念和分类根据国外料的统计,在正常的情况下,工程承包能得到的利润约占工程合价的3%~10%,而在许多国际工程索赔中,索赔额高达合同价10%~20%;甚至有些项目工程索赔将超过合同价。
在工程实践中,发包人索赔数额较小,而且处理方便,可以通过冲账、扣拨工程款、扣保证金等方法实现对承包人的索赔;而承包人对发包人的索赔则比较困难一些,每一个工程合同中都存在着各种合同变化因素,这些变化因素的综合作用如何,是否引起施工索赔,如果承包商能够预先知道这些判断结果,就可以在施工索赔管理中掌握主动权,因此,承包商必须要有合同管理方面的人才,科学的管理方法,合理地进行施工管理,系统对资料进行归类存档,正确、恰当编写索赔报告,注意索赔谈判判的策略和技巧。
由于发生索赔的原因很多,索赔分类名目繁多,根据施工索赔的经验,最常见的主要有以下四种。
1.1 工程范围变更索赔是指业主或工程师指令承包商完成某项工作,而承包商认为该项工作已超出合同范围,因此要求补偿其附加开支。
承包商的索赔管理
承包商的索赔管理摘要:工程项目复杂多变,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当由于业主或其他原因导致承包商在施工中付出了额外费用或遭受了损失时,承包商应通过合法途径和程序,向业主提出索赔,以维护企业的正当利益。
在承包商的合同管理工作中,应把索赔管理放在重要地位,并贯彻在工程项目合同管理的全过程。
关键词:承包商索赔工程管理1、工程索赔的概述工程索赔是在工程承包合同履行中,当事人一方由于另一方未履行合同所规定的义务或者出现了应当由对方承担的风险而遭受损失时,向另一方提出赔偿要求的行为。
在实际工作中,”索赔”是双向的,我国《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中通用合同条款中的索赔就是双向的,既包括承包人向发包人的索赔,也包括发包人向承包人的索赔。
但在工程实践中,发包人索赔数量较小,而且处理方便。
可以通过冲账、扣拨工程款、扣保证金等实现对承包人的索赔:而承包人对发包人的索赔则比较困难一些。
通常情况下,索赔是指承包人(施工单位)在合同实施过程中,对非自身原因造成的工程延期、费用增加而要求发包人给予补偿损失的一种权利要求。
我国在近20年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条件下的建设,建筑市场的工程施工索赔越来越被重视,越来越正常化,是施工企业获得经济效益的一项非常重要的来源。
索赔是承包商在当前市场竞争中生存和发展的重要保证之一,是承包商保护自己并获取利益的手段,索赔要贯穿于项目施工全过程。
2、承包商索赔的程序承包人提出索赔要求:(1)发出索赔意向通知:发现索赔或意识到存在索赔机会后,承包人要做的第一件事就是要将自己的索赔意向书面通知监理工程师。
这种意向通知是非常重要的,它标志着一项索赔的开始。
承包人应在索赔事件发生后的28天内向工程师递交索赔意向通知。
该意向通知通常包括以下四个方面的内容:1)事件发生的时间和情况的简单描述;2)索赔依据的合同条款和理由;3)有关后续资料的提供,包括及时记录和提供事件发展的动态;4)对工程成本和工期产生的不利影响的严重程度。
工程索赔的基本原则——索赔权的确立
索赔结果: 按照以上分析承包商的索赔要求是有理有据的,且索赔事件的发生并非索 赔方的原因造成,并且按工程所在国法律,属于业主应承担的合同风险范 围内的索赔,因此承包商的索赔权是成立的,业主及工程师不应拒绝。
工程索赔的基本原则——索赔权的确立
• 小结
承包商在索赔报告中可以从多个方面去寻 找索赔依据来论证索赔权,在遵循工程索赔的 原则下,分析索赔权是否确立。而其中最有说 服力的是引述合同条款,当不能在合同中找到 依据时,引用其余几种也不失为有理有据.关键 在于索赔人员平时要多注意研究,从双方签订 的合同到相关法律法规,从工程惯例到旧案例 等,具备索赔方面的广博知识面,保护自己的 利益,免得在工程承包和管理中处于被动挨打 的局面。
图纸标识不清,在现场踏勘、投标答疑以及确定承 包商之后开工之前的图纸会审环节,承包商均有校正 图纸的机会,而承包商自己没能成立。
工程索赔的基本原则——索赔权的确立
案例二索赔事件: 某大型石油管道工程,系固定 总价合同。该工程地理气候条 件十分复杂,按照招标文件描 述,在管道沿线70km的范围 内将遇到岩石,需要进行岩石 开挖埋设管道.但在实际施工中 ,管道岩石段开挖总长度达 685.8km为合同文件所述的 9.8倍。承包商提出索赔要求却 遭到拒绝。
索赔过程: 索赔专家论述承包商的索赔权: (1)合同文件。根据合同规定,岩石段的极大增加属于不可预 见事态,非承包商责任,承包商有权得到合理的经济补偿; (2)国际惯例。所有的国际性标准合同条件,包括本工程沿用 的JCT合同。对于承包商无力控制的不可抗力事态,其有权得到 合理的经济补偿和工期延长; (3)总价合同的索赔先例。本工程所在国的xx土建项目,属于 总价合同,解决的结果是承包商得到了工期延长和经济补偿, 而且当时的那位工程师是承包商索赔的坚决反对者; (4)工程所在国的法律,本工程所在国有关工程变更的法令规 定:“如果由于一般不可预见事件使合同的实施变得极为艰难 并可能使承包商遭受巨大亏损时,法庭可以考虑……并将此合同 责任进行合理修改”,
承包商的工程索赔管理
增 刊山西焦煤科技 Supp lem en t 2006年6月 Shanx i Cok ing Coal Science&T echno logy Jun.2006 ・专题综述・承包商的工程索赔管理郭 娥①(西山煤电股份公司西铭矿) 摘 要 介绍了工程索赔的意义,指出了工程索赔的原因,索赔的依据及程序,总结了承包商的索赔管理措施。
关键词 承包商;工程索赔;管理 在当今建筑市场竞争越来越激烈的环境下,工程索赔管理已经越来越受到人们的关注。
索赔指当事人在合同实施过程中,依据法律、合同规定及惯例,对并非由自己的过错而由对方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的,且实际发生了损失,向对方提出给予补偿要求。
无论是业主还是承包商,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双方均可利用合同赋予自己的权利,要求得到自己应得利益。
因此,在整个工程承包经营中,承包商可以大胆运用合同赋予自己的权利,对在履行合同义务时产生的额外支出提出索赔。
事实证明,善于运用合同进行施工索赔,可获得较大的索赔款额,施工索赔已成为承包商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关键方法。
工程索赔还有助于提高承包商的经营管理水平,索赔是否获得成功的关键是承包商有较高的合同管理水平,尤其是索赔管理水平,能制定出切实可行的索赔方案。
因此,承包商必须要有合同管理方面的人才,科学的管理方法,合理地进行施工管理,系统对资料进行归类存档,正确、恰当编写索赔报告,注意索赔谈判的策略和技巧。
1 索赔的原因造成工程索赔发生的原因,主要由于建设工程项目内容复杂,在合同签订前,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没有考虑到的各种因素随时可能发生。
在实际施工过程中,导致费用增加,工期延长,施工单位有权提出赔偿损失的要求。
造成索赔的原因很多,主要有以下四个方面:1)合同文件引起的索赔。
由于合同文件包括的范围广泛,主要有合同条件、技术规范、说明、图纸、工程量表。
对于合同规范、图纸出现争议的问题较少,工程量、价格表即合同条件出现问题较多。
常见的有:a)合同条件组成引起的索赔,新的补充文件与原合同内容发生矛盾时,就会引起双方争执而引起索赔;b)合同缺陷引起的索赔,合同论述含糊不清,即合同中遗漏或错误,导致施工单位成本增加或工期延长,施工单位有权对此提出索赔。
浅谈承包商工程索赔
浅谈承包商工程索赔【摘要】本文针对建设工程中承包商索赔工作的重要性,从索赔的策略、技巧和方法三方面就如何搞好工程施工中的索赔进行探讨,以帮助承包商搞好索赔工作,提高施工单位的经济效益。
引言近年来,我国城市建设出现了前所未有的高速度、大规模、超常规的发展,各种大型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等“高、深、大、难”工程项目大量出现,技术难度越来越大,施工工艺越来越复杂,标准要求越来越高,势必对建设工程管理的要求越来越高,所以索赔管理工作的要求也越来越高。
索赔是在工程承包合同履行过程中,当事人一方由于另一方未履行合同所规定的义务或者出现了应当由对方承担的风险而遭受损失时,向另一方提出赔偿要求的行为。
索赔具有三个基本特征:其一,索赔是双向的,不仅承包人可以向发包人索赔,发包人同样也可以向承包人索赔。
一般情况下,承包方向发包方索赔称为索赔,发包方向承包方索赔称为反索赔。
其次,只有实际发生了经济损失或权利损害,一方才能向对方索赔。
再次,索赔是一种未经对方确认的单方行为。
本文重点论述承包商的工程索赔。
承包商的工程索赔是指承包商在合同实施过程中,对非自身原因造成的工程延期,费用增加而要求业主给予补偿损失的一种权利要求。
包括索赔费用和工期两种。
工程索赔工作既有科学严谨的一面又有艺术灵活的一面。
通过成功的索赔能使工程效益的增加达到工程造价的10% - 20%,是承包商保护自身正当权益、弥补工程损失、提高经济效益的重要而有效的手段。
由此可见,索赔对施工单位经济效益的重要性和作用之大,施工企业若正确掌握了索赔管理的方法,在项目实施的过程中根据合同条款、注重搜集有关证据,掌握有关索赔技巧,把索赔工作处理好,就可以提高施工工程的利润,从而降低施工成本。
影响索赔成功的因素很多,不仅需要法律依据、充足的理由和正确的计算方法,同时也要注重索赔的策略、技巧和方法。
一、承包商工程索赔策略1、确定索赔目标承包商的索赔目标是指承包商对索赔的基本要求,可对要达到的目标进行分解,按难易程度排队,并大致分析它们各自实现的可能性,从而确定最低和最高目标。
承包商如何做好工程索赔管理
承包商如何做好工程索赔管理摘要:在承包商的合同管理工作中,应把索赔管理放在重要地位,并贯彻在工程项目合同管理的全过程。
你认为承包商在索赔管理工作中最主要的应做好哪些工作!关键字:承包商,索赔。
1 、树立索赔意识首先,由于我国承包商大多受到其在国内进行工程承包管理模式的影响,索赔意识较为薄弱。
对此承包商应该突破自身管理的思维惯性,应当在投标之初便应树立良好的索赔意识。
“索赔意识”也可以说就是索赔的“自觉性”。
承包商应从合同双方一开始合作,就仔细研究合同中双方的权利义务,并充分考虑在工程承包中可能出现的风险和合同中对于这些风险在业主和承包商之间是如何进行划分的,对哪些可以索赔、哪些不可以做到自己心知肚明。
事先便要估计出哪些问题将来可能出现索赔机会,然后留待问题出现后进行索赔,而不是仅仅被动地等待引起索赔的干扰事件发生后,才被动地考虑进行索赔。
对于合同中业主不合理的免责条件,承包商应在签约前向业主提出修改,并通过书面确认,做好相关文件的保留归档工作。
只有这样在将来一旦问题发生,承包商便可以从合同文件中找到索赔的法律依据,为最终索赔成功奠定基础。
2、建立健全工程索赔管理机制承包商要从建立健全索赔管理机制上入手,培养索赔意识才不是空中楼阁。
索赔是一项系统的综合性工作,包括技术资料的收集、整理、分析、宣传、跟踪及谈判等过程,非一朝一夕之事,这就要求承包商建立健全索赔管理机制。
要成立企业主管参加的施工索赔工作小组,针对索赔工作过程进行细致的分工和布置,定期召开工程索赔的工作会议,组织工程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认真学习有关索赔条款及合同规范,进行施工现场的勘查对比,使索赔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为成功的索赔打下基础。
2.1领导重视,责任到人领导首先要提高对工程索赔和决算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把它当作提高经济效益的重要工作来抓。
索赔工作贯穿于施工全过程,不只是工程竣工后计划预算人员写写划划的事,企业各级要选一名领导重点负责该项工作,同时明确各职能部门的职责并落实到个人。
工程索赔制度(5篇)
工程索赔制度日前,整个国内建筑业处于买方市场,正规通过法律途径索赔的案例并不多见,但作为工程变更等原因出现的签证导致投资增加的事例都很普遍,因此为控制投资,同时保护承包商的合理权益,减少不必要的纠纷,在合同补充条款中尽量明确涉及索赔的内容是很有必要的。
(一)、承包商向业主的索赔1.工程条款变更承包商只负有完成合同约定工程任务的义务,对于合同之外的工程任务,承包商有权拒绝。
如业主或监理工程师坚持要求承包商完成非合同约定的工程任务时,承包商有权要求业主签订补充协议,并提出索赔。
为了避免承包商在施工过程中以此“坐地讲价”,同时理顺现场管理,建议在合同中补充:“在红线范围内,业主提出的工程变更或工程增加要求,承包商必须接,结算以签证工程量及有关定额为依据。
”2.现场条件的变更承包商在施工过程中,发现或遇到与原设计、施工图纸或说明书所示的自然条件有重大异常,并给施工增加难度或增加费用时,有权向业主要求赔偿。
3.工程因故暂停承包商因执行非自身责任所引起的业主命令或监理工程师的指示而暂停工程作业时,受到损失或造成额外支出,以及工地上应付出的经常开支、薪水、设备折旧费、维修保养等项费用,有权向业主提出索赔。
4.工程数量条款的变更工程施工及竣工时,合同实际结算的工程量及合同总价,与报价时的估计数量和总价往往不符,若实际工程数量增加过大,承包商有权利要求调价。
5.检查验收条件的变更凡是合同文件中已有规定的试验,经甲方代表或监理工程师指示另外要求增加检测,而检测结果又表明工艺质量或材料符合有关规定要求时,承包商有权要求业主承担此项试验费用。
6.业主提供的设备材料延误依据合同约定,由业主负责提供的设备、材料和机具等,未能按照工程进度及时交付的,以及提供的设备、材料等规格不符或有缺陷而不宜使用的,承包商有权向业主索赔。
(二)、业主向承包商索赔1.由于承包商的责任引起的工期拖延。
承包商由于自身的原因而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完成工程,则业主有权根据合同的规定对拖延期予以罚款。
承包商的索赔管理
承包商的索赔管理索赔在国际工程管理中十分常见,是合同管理中非常重要的一环。
但目前我国大多承包商索赔观念淡薄,因而常常在承包国际工程中遭受不应有的损失。
本文以FIDIC 99施工合同条件为例,阐述了承包商索赔管理的程序模式,提出了注意事项,为承包商们提供一些借鉴。
一、工程索赔概述工程索赔,是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合同当事人一方对非自身原因造成的损失或延误,依据合同有关规定,向另一方提出调整合同价格、合同工期或其他方面合理要求,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行为与权利。
由于施工现场条件、气候条件的变化、施工进度及物价的变化,以及合同条款、规范、标准文件和施工图纸的变更、差异、延误等因素的影响,使得工程承包中不可避免地出现索赔,它是一种正常的经济补偿行为。
(一)工程索赔是承包商减少风险损失的有效途径。
工程实施中隐含着各种各样的风险,如政治风险、经济风险、合同风险、自然条件风险以及施工本身风险等。
工程索赔是承包商减少风险损失、获取经济收益的有效途径。
(二)工程索赔是承包商维护其合同权益的重要手段。
合同规定了双方权益义务及风险划分。
承包商只有灵活运用合同,合理索赔,才能维护其合同权益。
(三)工程索赔是承包商经营管理水平的体现。
承包商不仅应具备施工技术和施工能力,还应具备合同管理和工程索赔能力。
二、索赔的理由(一)施工条件变化:有不利的外界障碍和条件:无法合理预见的地下水、地质断层等;发现化石、古迹等。
或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如洪水、地震等自然灾害。
(二)工程师方面的原因:包括工程师的言行和指示,如未能按时向承包商提供施工所需图纸;提供不正确的数据;如指示承包商进行合同规定之外的勘探,试验,剥露,指示暂停施工等。
(三)业主方面的原因:如业主的风险,如战争,叛乱,暴乱等;业主未能提供施工所需的足够大的现场;业主违约,如没有及时向承包商支付已完成工程的款项,或因某种原因提出终止合同等;(四)合同本身的原因:合同论述含糊不清;合同规定为其他承包商提供服务;合同额增减超过15%等。
承包商的索赔策略与技巧
3 一般情 况下承 包商可进行 索赔 的内容 .
主要是合法 的合 同文件和法律法规规定可 以索赔的
事 项 ,本 文 不 作 详 细 叙 述 。
4 施工索赔需要 的证据 .
索赔证据 的取得和证据的提 出要及时全面,准确无 误 。索赔证据要 能说 明事件的全过程 ,有关的记录 、协 议 、纪要 必须 是 当事人双 方签 署 的,工程 中 的重大事
日 冒
璀
1
1 L l AL ^l u
翻
摘
赡 嗡 穗
王 长远
( 浙江省工业设备安装 集团有 限公 司第三分公 司 浙 江 杭 州 3 10 ) 12 0
要 :本 文作者阐述了承包 商的索赔 策略与技巧 ,认为承包 商要想在 索赔 事件发 生后顺 利索赔 成功 ,需要注意索
赔 策略与 技巧 ,切实用好相关法规赋予承包商 的权利 ,才能切 实提 高自己的经济效益 。
量的改进作用得到了建设单位高度认可。
以我们加强建设工程档案管理的经验和成果为动力, 以高
度地责任感和紧迫感来推进建设工程档案管理工作, 为提 高建设工程 质量 , 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 建设社会主义 和谐社会做出切实的努力。
IS A L T O N TL A IN
1 9
分析发包方和工程所在地的情况 以后, 承包商应考虑有无 可能与发包方继续进行新的合作, 是否在当地继续扩展业
建设工程从立项、 招投标、 勘测、 设计、 材料配送, 到主 体和配套施工, 到最后装饰装修、 绿化亮化, 到竣工验收后 投使用, 这是一个相当长的周期。 建设工程档案不仅把这 个过程真实地记录下来了, 把这个过程完整地链接起来了, 同时把这个过程作为历史记忆长久保留了下来 。 由此可见, 对于建设工程档案管理的重要性及其实现途径是需要我们
业主向承包商索赔的程序
业主向承包商索赔的程序
一、索赔通知
当业主发现承包商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存在违约行为,导致业主遭受损失时,业主有权向承包商发出索赔通知。
索赔通知应当明确指出承包商的违约行为,并要求承包商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赔偿。
二、协商解决
在收到索赔通知后,承包商应当与业主进行协商,寻求解决方案。
协商过程中,双方应当就违约行为的事实、责任、损失等进行充分沟通和交流,并达成一致意见。
如果协商成功,双方可以签订书面协议,解决索赔问题。
三、调解处理
如果协商未果,业主和承包商可以寻求调解处理。
调解机构可以根据双方的意愿和实际情况,提出调解方案,促使双方达成和解。
调解处理可以节省时间和成本,同时也有利于维护双方的良好合作关系。
四、仲裁解决
如果调解处理无法达成一致意见,业主和承包商可以申请仲裁解决。
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双方的申请和证据,对违约行为进行裁决,并要求承包商赔偿业主的损失。
仲裁结果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应当遵守执行。
五、诉讼解决
如果仲裁结果无法满足业主的要求,业主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诉讼过程中,法院将根据事实和法律规定进行审理,并作出判决。
如果判决认定承包商存在违约行为,法院将要求承包商赔偿业主的损失。
总之,业主向承包商索赔的程序包括索赔通知、协商解决、调解处理、仲裁解决和诉讼解决等方面。
在处理索赔问题时,双方应当保持冷静和理性,遵循法律程序,寻求合理的解决方案。
承包商费用索赔的原则
承包商费用索赔的原则在建筑工程中,承包商费用索赔是指承包商为完成合同约定的工作所产生的成本和费用超出原合同约定的范围,为这部分费用所提出的索赔要求。
在实际操作中,承包商可能会遭受来自原材料成本上涨、工程变化、施工难度加大等因素导致的额外成本。
一般地,承包商费用索赔需要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第一,实事求是原则。
承包商费用索赔必须建立在真实、实事求是的基础上。
商务签订的合同原本应该明确说明建筑工程的基本规划和要求,如果实际情况与合同约定存在差异,那么承包商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提出索赔要求。
通过详细细致的情况调查和数据记录,承包商可以向业主提供真正合理的依据。
此外,承包商在索赔要求中所提供的设备和材料价格必须是由项目同行业和同等质量的人员提供的价格。
第二,及时通知原则。
当承包商发现建设工程的变化和异常情况时,应及时向业主通知,并说明可能对承包商造成额外成本的后果。
例如,若突然出现了新的施工难题,而承包商为解决此问题需要增加工作量和耗材,业主必须第一时间知道。
如果承包商在未经业主同意的情况下进行了额外费用的工程延期,那么承包商所负担的风险和责任就可能会因迟缓而增大。
第三,适度节约原则。
承包商提出索赔要求时应保持节制,否则可能会导致在未考虑节约成本的情况下被驳回。
承包商应该寻找可以降低成本的成本节约措施。
对于存在多项方案的情况,应具体比较它们的成本和发展可行性,综合确定最优解。
第四,合理分配原则。
根据合同约定,业主和承包商之间的权利和责任应该合理分配。
常见的分配模式通常是承包商承担经济风险、完成工作和承担设备材料成本,而业主则需按约定支付工作成果的费用。
承包商可以根据策划和规划替代案,在确保建成质量的前提下进行费用分配,让建设工程的开发具有长远的可持续性。
承包商费用索赔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它确保了建设工程开发进程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承包商在提出索赔要求时应遵循以上原则,并应积极和业主协调,以达到更好的结果。
在处理索赔要求的过程中,业主也应权衡利益,寻求既符合法律规定又达到公正合理的解决方案。
谈承包商的索赔管理
Ke rs po c dpr e t ot ot l cnt co c eue ma r l ot ywod : r et e at n,cs cnr , os ut nshd l, t a cs j m o r i e i
收稿 日期 :0 11 -1 2 1 —01
作者简介 : 林 宋
梅 (9 8 )女 , 18 - , 中国矿 业 大学 工程 管理 研 究所硕 士研 究生 , 苏 徐 州 2 11 江 2 16 凯 (99 ) 男, 理工程 师 , 州市泉 山 区住 房 和建设局 , 苏 徐 州 2 10 17 - , 助 徐 江 200
杜 庆 甫(99 ) 男 , 理徐 江苏 徐 州 210 200
晶, 李成仁. 谈施 工项 目成本控制 [ ] 山 西建 筑,0 1 J. 2 1,
3 ( ) 222 3 7 6 :2 .2 .
Co tc nt o fbui i o sr c i n s o r lo l ng c n t u to d
GAO a - i g Yu n p n
大问题 。作为施 工合 同履行 过程 中, 既能 维护 自身 利 益 , 又能 确履行或不履行合 同而遭受权利损 害或者经济损失 时 , 过一定 通 增加利润 的一个重 要手段—— 索赔管 理 , 正逐 渐被 承包商所 重视 的合法程序 向对方提 出经济或时间补偿要求的行为… 。 和应用 。然而 , 由于我 国建筑市场 还不规范 、 制不健 全 , 参与 法 各 管理 尚存在一些 问题 。 按照工程管理界 的惯例 , 索赔 多指在建设工 程合 同实施 过程 予补偿 的一种权利要求 。而业主对于属于承包商应该承担责任 的, 并且实际发生 了的损失 , 向承包商提出赔偿 , 通常称为反索赔 。 方对施工索赔 的认 识 尚不 足 , 且存 在着 一些 误解 , 并 现行 的索赔 中 , 承包商对非 自身原 因引起 的工程延期 、 费用增加而要求业 主给
浅谈承包商的工程索赔策略
在实 际索赔解决过 程 中, 对方对索赔解 决的实际期望是很难
此时 , 承包商能 更顺 利地 、 若 圆满地履 行 自己的合同责任 , 使业 主 暴露 出来 的。双方 都把违约责任 推给对方 , 均表现 出对索赔有很 对工程质量等 各方 面满 意 , 么对 索赔 谈 判会 有 积极 的促进 作 高的期望 , 那 而将 真 实情 况 隐蔽 , 是 常用 的一种 策 略 , 的好处 这 它 用 。3 分析实现 目标 的风 险 。在施 工 索赔过 程 中 的风 险是 很 多 有 : ) 自己在谈判 中的让步 留下余地 。如 果对方知 道我方索赔 ) 1为 的, 主要有 :. a承包商 在履行合 同责 任时 出现失误 , 这极 有 可能成 的实 际期 望 , 可以直逼这条底 线 , 则 要求 我方再作让步 , 致使我方
1 1 确 定 索赔 目标 .
析, 列出分析表 , 分析业主这些索赔要求 的合 理性 。 并
15 合 同双 方 索赔要 求对 比分析 .
将 上面 的分析结果 列于 同一表 中 , 可以看出双方索赔要求 的
1确定索赔 所要 达 到的 目标。承包 商 的索赔 目标 即为承 包 )
1 承包 方提 出索赔 , 目的是通 过索赔 得 到费 其 商 的索赔基本要求 , 承 包商 对索赔 的最终期 望 , 是 由承包 商根 据 差异有两 种情 况 : ) 用补偿 , 则双方估计 值对 比后 , 承包方 应有余 额 。2 如 承包方 为 ) 合 同实施状况 , 所受 的损 失和其总 的经营战 略确定 。在 确定索赔 其 不 目标 的同时还应 对各个项 目目标分 析其实 现的可 能性 , 出书面 反索赔 , 目的是为 了反 击业 主 的索 赔要 求 , 给业 主方 以费用 做
浅谈承包商工程索赔策略
浅谈承包商工程索赔策略第一绪论1.选题背景及意义索赔是项目管理的一个重要内容,是我国实行改革开放建筑行业与国际惯例接轨出现的新问题。
随着我国基本建设制度与国际接轨,建设项目施工过程中,不可避免的工程索赔就变得尤为突出。
索赔在工程项目合同中是必不可少的,一些项目管理专家说:一项工程是否有效益,在很大程度上看承包商能否对索赔运用自如。
工程索赔在国际建筑市场上是承包商保护自身正当权益、弥补工程损失、提高经济效益的重要的和有效的手段。
第二工程索赔相关理论1.索赔的含义索赔(Claim)一词具有较为广泛的含义,其一般含义是指对某事、某物权利的一种主张、要求、坚持等。
工程索赔通常是指在施工合同履行过程中,合同当事人一方因非自身因素或对方不履行或未能正确履行合同而受到经济损失或权利损害时,通过一定的合法程序向对方提出经济或时间补偿的要求。
索赔是一种正当的权利要求,它是业主方、监理工程师和承包方之间的一项正常的、大量发生而且普遍存在的合同管理业务,是一种以法律和合同为依据、合情合理的行为。
[2]2.工程索赔是承包商维护其合同权益的重要手段合同条件是规定业主和承包商双方权益以及应承担义务的关键性文件,它阐明了业主及承包商之间风险的划分。
承包商只有提高灵活运用合同条件的能力,才能维护其合理的合同权益。
索赔是承包商维护和保障自己正当合法权益的手段,是建造合同赋予的权力,通过工程索赔来减少损失是合同管理的手段,因此,工程索赔实际上是承包商维护其合同权益的最基本的管理行为。
3.工程索赔是承包商经营管理水平的体现承揽工程项目的主要目的是获取经济收益,项目的经营管理自然也就围绕这一中心展开。
任何一个有实力的承包商不仅应具备施工技术和施工能力上的优势,还应该具备很强的合同管理和工程索赔的能力。
只有既能优化内部施工管理以降低施工成本,又善于运用工程索赔的手段减少损失的承包商,才能使自身的竞争力不断发展强大。
从这个意义上说,能够成功且合理地进行工程索赔的承包商,一定是综合经营管理水平比较高的承包商。
工程发包中的索赔管理与法律规定
工程发包中的索赔管理与法律规定工程发包中,索赔管理是一个关键的环节,涉及到合同履行过程中的权益保护和争议解决。
在实际操作中,正确处理索赔事宜对于发包方和承包方都至关重要。
本文将就工程发包中的索赔管理与相关法律规定进行探讨,并提供一些实用的建议。
一、索赔管理的定义与重要性索赔管理是指在工程发包过程中,当发生变更、延迟、质量问题等不可避免的情况时,承包方通过适当的程序和依据法律规定提出索赔要求,以维护其合法权益的一种管理方式。
索赔管理的重要性在于,它是解决发包方和承包方之间合同纠纷的重要途径,也是维护合同公平、公正执行的基础。
二、法律规定与索赔凭据的收集在法律层面,索赔管理有一系列相关规定,主要涉及于民法、合同法和建设工程施工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等。
在索赔凭据的收集方面,承包方应充分了解合同约定,清楚了解索赔事项所需要的证据和资料,如施工图纸、变更通知、进度计划、质量检测报告、延期索赔记录等,以便在索赔过程中能提供充分的证据支持。
三、索赔申请的程序与要求索赔申请的程序与要求是索赔管理的关键环节。
一方面,承包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程序和期限向发包方递交正式的索赔申请,并抄送相关部门;另一方面,索赔申请中应包含详细的索赔事实、索赔依据、索赔金额计算和相关证据材料等,以便发包方能明确了解索赔要求的真实性和合理性。
四、索赔的协商与调解索赔的协商与调解是一种常见的解决索赔纠纷的方式。
在索赔过程中,双方应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通过协商与调解解决争议,并尽量达成共识。
协商与调解的过程需要注意保持沟通畅通、理性表述和充分听取对方意见,以便找到最佳解决方案。
五、索赔的仲裁和诉讼如果经过协商与调解仍无法解决争议,承包方可选择将争议提交至仲裁或诉讼程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承包方可以向相关仲裁机构或人民法院提起仲裁申请或诉讼,以维护自身的法定权益。
六、索赔管理的一些建议为了顺利进行索赔管理并保护自身权益,承包方需要注意以下几点:1. 严格遵守合同约定,确保索赔申请的程序和要求符合合同规定。
教案,6,2 承包商的索赔策略分析
6.2 承包商的索赔策略分析6.2.1 确定索赔目标承包商的索赔目标是承包商对索赔的最终期望值,它是承包商根据合同实施状况、承包商所受的损失和其总体经营战略所确定的。
在确定索赔目标时,承包商必须分析和创造实现目标的基本条件。
6.2.2 对业主和监理工程师的分析在工程承包中,分析业主和监理工程师是非常重要的,尤其是国际工程项目。
通常业主或工程师的价值观念、社会心理、传统文化、生活习惯和本人的兴趣爱好的了解和尊重,对索赔的处理和解决有极大的影响。
6.2.3 承包商自身经营战略分析承包商的经营战略直接制约索赔策略和计划。
在分析业主的目标、业主的情况和工程所在地(国)的情况后,承包商还应考虑是否还有可能与业主继续进行新的合作,是否在当地继续扩展业务或其前景如何,与业主之间的关系对在当地扩展业务是否有影响,影响程度如何等问题,从而将承包商的索赔策略与企业经营战略结合起来,制订出符合企业经营战略的索赔策略。
6.2.4 承包商的主要对外关系分析在合同实施过程中,承包商与多方人员具有合作关系。
承包商应对这些方面的关系进行详细分析,从而在索赔工作中利用这些关系,争取各方面的合作与支持。
6.2.5 对索赔前景分析在工程实施过程中,索赔与反索赔往往相伴而行。
一个事件的发生往往业主和承包商双方均有责任,所以当承包商提出索赔时,业主也会提出反索赔,用以平衡承包商的索赔。
6.2.6 制定谈判策略,进行谈判过程分析根据前面对索赔情况的分析,根据自身的处境和对方的情况,对自身可以采取的谈判策略分析,同时对对方可能采取的谈判策略进行预测。
然后,对可能的谈判过程进行分析,确定自身可作出的让步情况,分析对方可能作出的让步程度,预测最终谈判结果。
从而制订出最佳的谈判策略。
简述承包商费用索赔的原则
简述承包商费用索赔的原则
承包商费用索赔的原则是根据合同法和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判断和处理的。
一般来说,以下原则适用于处理承包商费用索赔的情况:
1. 合同原则:承包商费用索赔必须基于合同的规定来确定,包括合同的条款、规范和附件等内容。
双方应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义务并保留相关证据。
2. 合理费用原则:承包商只能就其因履行合同而发生的合理费用进行索赔,包括劳务费、材料费、设备租赁费等。
索赔金额应与实际损失相符,不能超过合理范围。
3. 建设工程变更原则:在工程发生变更时,承包商可以根据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申请费用的调整。
变更指令应明确,并承包商应提供相关证据证明变更导致的额外费用支出。
4. 延期索赔原则:如果工程延期超出承包商的责任范围,承包商有权要求索赔。
但承包商需要提供相关证据证明延期的原因和导致的额外费用。
5. 公正、公平原则:在处理费用索赔时,相关主管部门或仲裁机构应依法公正、公平地进行调查和裁决,保证双方的合法权益。
需要注意,以上原则仅供参考,具体处理承包商费用索赔的情况还需根据具体合同和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判断和处理。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论承包商索赔权的确立兰凤林(四川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四川德阳618000) 【摘 要】 实际工程中,承包商对业主的索赔一直是一个难题。
文章简要论述了索赔依据和索赔证据的区别;重点阐述了在工程索赔中,承包商可以从合同文件,与合同相关的法律法规,工程惯例以及过去类似案例的索赔处理结果四个方面去寻找索赔依据,以及如何确立索赔权的问题,希望对广大承包商在维护自己的合法利益方面有所帮助。
【关键词】 索赔依据; 承包商; 索赔权 【中图分类号】 F284 【文献标识码】 A 在建设工程活动中,由于工程内外部环境的变化,承包商在工程实施过程中会碰到许多无法预见或不可避免的变化,这些变化往往会造成承包商工期或经济上的损失。
要弥补这些损失,承包商主要通过索赔。
承包商索赔要成功,需要具备3个条件:(1)干扰事件确实存在,且对承包商的工期和经济造成影响;(2)干扰事件不是由于承包商的原因引起的;(3)承包商的计算方法和计算基础合理。
其中的(2)就是指承包商提出索赔要有依据。
有依据,承包商才有索赔权,反之,索赔权不成立,就意味着承包商无资格索赔,更谈不上索赔要求的实现。
承包商要确立索赔权,就需要注意:正确区别索赔依据和索赔证据;弄清楚从哪些地方寻找索赔依据;如何确立自己的索赔权。
本文结合工程实践,提出一些意见和看法。
1 正确区别索赔依据和索赔证据 索赔依据,也叫索赔的理由,是承包商提出索赔的前提条件;索赔证据,则为了证明干扰事件的真实性,以及承包商的索赔要求。
两者对承包商都至关重要。
但是,这两者是两个不同的部分。
111 二者的作用不同索赔依据用于解决承包商是否有权利提出索赔,确立的是索赔权;而索赔证据则用于解决干扰事件是否真的发生,发生后是否会给承包商带来工期和经济上的损失,以及损失有多大。
112 二者产生的时间不完全相同索赔依据主要产生于合同实施前,即合同订立的过程中,以及合同履行前;而索赔证据可能产生于合同订立的过程中,如招标文件,以及投标文件中业主认可了的工程实施计划、技术规范、环境调查资料等。
但主要产生于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干扰事件发生后现场的各类会议纪要、往来信函、监理工程师的签证等。
13 具体如何区分索赔依据和索赔证据在实际工程中,有时会遇到这样一个问题:招标文件好像既可以将其作为索赔依据,又可以作为索赔证据,很难明确地区分,这时怎么办呢?其实不需要非得将某一个文件作出确切的归类。
作为承包商,只需要学会判断哪些条款划分了承包商和业主之间的责任和风险界限,这样的条款如果刚好与发生的干扰事件相对应,就是索赔依据;而那些能够证明干扰事件确实发生的条款,就可以作为索赔证据。
例如,我国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中有这样的条款:“发包人应向承包人提供施工场地的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网线路的资料,并对资料的正确性负责。
”如果在土方开挖的过程中,承包商发现实际的地下条件与招标文件描述差异较大,且这种差异将给承包商带来工期或经济损失,那么,上述条款就可以作为索赔依据;同时,对现场地质条件作出描述的招标文件中相应的条款以及土方开挖后的现场照片,就可以作为索赔证据,证明实际情况与招标文件描述不一致。
2 充分利用索赔依据 承包商在索赔报告中,应注意从以下几个途径去寻找索赔依据。
211 合同文件一个工程项目的合同文件,通常包括许多条款,人们对这些条款作出解释时又常将其分为明示条款和默示条款。
21111 明示条款合同文件中的明示条款,是指在形成合同文件的所有文字叙述中明文写出的各项条款和规定,包括合同的专用条款、通用条款、投标书、合同协议书以及技术规程等一系列文件。
明示条款清楚地显示了签约双方的意图,作为承包商的索赔人员,应该做到对这些明示条款非常熟悉,对承包商、业主、工程师等人的权利义务,风险分担范围[收稿日期]2007-11-09[作者简介]兰凤林,女,彝族,助理讲师,在读硕士生。
经营与管理 1了如指掌。
施工中若发生某条款中陈述的干扰事件,在索赔报告甚至索赔意向通知里直接引述该条款证明承包商的索赔权,则合同双方对此很少会发生意见分歧。
21112 默示条款默示条款是相对明示条款而言的,也是对明示条款的补充和完善,它包含合同的明示条款中没有写入,但符合合同双方签约时设想的愿望和当时的环境条件的一切条款。
如果发生的干扰事件在明示条款中未作明确规定,则索赔人员就要注意从合同立意出发来推定出承包商的索赔权。
例如,某承包商与业主签订合同,同意推倒业主的15栋原有房屋,并在原址再建造12栋房屋,合同期为6个月。
后来经过协商,承包商同意将合同开工日期和竣工日期退后2周。
但2周过后,承包商仍不能进入现场,工期因而拖延,从夏季拖至冬季,承包商要求赔偿损失。
最后裁决:“合同默示规定业主应该在合理的时间内让承包商占有整个现场,承包商有权获得赔偿。
”212 与工程合同相关的法律法规如果干扰事件发生后,承包商在合同的明示条款和默示条款中均找不到依据时,是不是就放弃索赔了呢?其实不然。
因为不管什么合同,均要受与之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调整。
从原则上讲,法律高于合同。
与建设工程施工相关的法律法规有《合同法》、《建筑法》、《劳动法》,甚至民法等。
遇到合同文件中未作任何规定的干扰事件,比如节假日、加班工资、税收、进出口材料等的规定,承包商可以从上述规定中寻找依据来确立自己的索赔权。
213 工程惯例所谓的工程惯例,就是工程承包界公认的一些原则和习惯做法。
它虽然不是法律,对工程合同双方也没有强制约束力,但是在一定程度上仍有助于公正合理的解决合同双方的纠纷,弥补了合同缺陷和遗漏。
对于工程惯例的具体内容,国内外还没有书籍专门做出权威的统一论述。
笔者列举几种习惯做法。
21311 对工程变更导致的工程量增加或减少的数量较大时的单价调整工程变更无论导致工程量增加或减少,若处理不好,给承包商带来的都是损失。
一般单价合同是不许调整的。
但是在国际工程中,有些合同规定当某一分项工程量变更超过一定范围时,允许对该分项工程的单价中的固定费用进行调整。
调整的原则一般是:工程量增加,承包商的利润实际上是增加了,则该分项工程的单价降低;反之,工程量减少,则单价上升。
21312 对口头变更令提出索赔的依据施工中经常会遇到监理工程师或业主向承包商发出需要立即执行的口头命令,并且实施此项口头命令会给承包商带来损失。
若承包商事后以工程变更为由提出索赔时,业主或工程师以并未发出过工程变更令,不构成工程变更而推托,此时就需要承包商能在执行命令的过程中充分收集证据,做好现场详细记录,以事实证明确实发生过工程变更,且业主或工程师对承包商执行该项工作并未反对,就可以推定为工程变更。
这样承包商就能以“可推定的工程变更”为由提出索赔。
21313 同类规则这是一条处理合同争议时有关事态类别归属的国际惯例。
在判断干扰事件的性质时,如果同时发现数个不同的事件具有共同的性质,即使合同中未全部列举出,也可将这数个事件归为统一类别或同一等级,按同类进行判断处理。
比如非承包商原因引起的工程拖期,若为客观原因,如特别恶劣的自然条件,则承包商可获得工期延长;若是业主或工程师原因,承包商可以同时获得工期和费用补偿。
214 过去类似案例的索赔处理结果在英美法系国家,处理纠纷时很多以旧案例为依据。
在大陆法系国家虽然很少采用,但是英美法系国家大多数属于发达国家,他们对工程纠纷的处理方法在工程承包界相当具有影响力,在国际工程中已经得到全世界多数国家认可。
所以我国的承包商也应该具有这方面的意识,平时多注意收集一些权威期刊上刊登的典型工程纠纷处理案例,在必要时可以派上用场,引经据典论证承包商的索赔权。
3 如何确立索赔权 以上叙述了承包商在索赔中可以从哪些途径来寻找索赔依据,下文论述具体操作,即索赔报告中如何论证索赔权的问题。
如果承包商进行索赔的依据来自合同的明示条款,那么可以直接引述,比方说根据合同第x x条款规定:“……”(引号内为该条款内容),承包商在此种情况下可以提出索赔要求。
这是最简单也是争议最少的情况。
但是如果不能引述明示条款,则问题就变得比较麻烦。
因为单纯根据默示条款或工程惯例、相关法规等就很难说服业主或工程师,这时能够同时从各方面找依据来论证是最好的。
为了说明这个问题,举个例子:某大型石油管道工程,系固定总价合同。
该工程地理气候条件十分复杂,按照招标文件描述,在管道沿线70km 的范围内将遇到岩石,需要进行岩石开挖埋设管道。
但在实际施工中,管道岩石段开挖总长度达68518k m,为合同文件所述的918倍。
承包商提出索赔要求却遭到拒绝。
后来,索赔专家经过研究后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论述承包商的索赔权:(1)合同文件。
根据合同2139条规定,岩石段的极大增加属于不可预见事态,不是承包商责任,承包商有权得到合理的经济补偿;(2)国际惯例。
所有的国际性标准合同条件,包括本工程沿用的JCT合同,对于承包商无力控制的不可抗力事态,其有权得到合理的经济补偿和工期延长;(3)总价合同的索赔先例。
本工程所在国的x x土建项目,属于总价合同,解决的结果是承包商得到了工期延长和经济补偿。
而且当时的那位工程师是承包商索赔的坚决反对者;(4)工程所在国的法律。
本工程所在国的有关工程变更的法令规定:“如果由于一般不可预见事件使合同的实施变得极为艰难并可能使承包商遭受巨大亏损时,法庭可以考虑……并将此合同责任进行合理修改”。
(5)结论。
按照以上分析……承包商的索赔要求(下转第页)228报价是越低越好,但当招标方采用综合评标价法时,就要分析评标价是怎样综合而成的,力争得高分。
招标方对工期、质量、安全一般都有较高的要求,并要求投标单位承诺达不到要求时应承担的一定违约责任。
有的单位规定,承诺不合招标单位要求时,以废标处理;有的单位规定只要投标文件中有承诺并违约责任的就可以加分,这种加分项,有时得1分就可以使投标单位的名次提前若干。
所以,只要招标要求不过于苛刻,投标单位一般应在投标函中按要求将承诺和违约责任写清楚。
笔者曾参与评过的一个标中,因工期要求十分严,招标文件中规定,投标单位工期每延误一天应承诺支付合同总价的万分之五以上作为违约金,否则无法通过符合性评审。
有一单位标书各方面都做得特别好,报价942万也是最接近评标价的,可是在投标函中,他们给的承诺是工期每延误一天支付4700元的违约金。
评委一计算,比942万的万分之五少了10元钱。
当时评委们都觉得很可惜,可是招标文件明文规定,只能判其符合性评审不合格,以废标处理。
有的招标方为了保证工程质量,对投标单位的获奖情况有加分项,这些分是死分,有就是有,没有就是没有,是无法改变的。
但投标单位对这项工作一定要做细,千万不要将明明可以到手的分丢掉。
注意这些加分项一般都以原件为准,复印件一般是不予采信的,并且规定了有效时段,这时投标单位一定要按要求提供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