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掘进工作面支护材料管理办法(原版+吴部+户部)
【管理制度)掘进工作面支护质量管理制度
(管理制度)掘进工作面支护质量管理制度掘进工作面支护质量管理制度为切实抓好矿井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圆满完成集团公司下达的安全生产奋斗目标,实现安全质量标准化的稳固提升,创建本质安全型生态矿井,特制定掘进工作面支护质量管理制度。
壹、掘进工程质量标准化验收管理制度矿每月对全矿所有于籍掘进迎头进行壹次质量标准化验收。
1、验收范围:自巷道或硐室开门点至掘进迎头,包括所负责的卫生区域。
2、验收人员:分管副总、生产技术部、安监处质量科、机电综合组等有关人员及各掘进单位、通巷运输的主要负责人。
3、验收标准:掘进专业16条线标准及掘进“六细五精”具体要求。
4、验收方式:由分管副总组织进行动态验收,采取井口抽签方式,每次验收壹条线,不少于俩个掘进迎头。
5、评定办法:采取现场评分,满分为100分,凡达到96分(含96分)之上的,符合精品工程条件的,授予“精品工程”称号;86分-96分的,评为合格工程;低于85(含85分)的评为不合格工程。
6、奖励和处罚办法:精品工程执行精品工程奖励办法;合格工程不奖不罚;不合格工程给予10000元罚款,且分别给该区队“三大员”罚款800元/人;现场检查问题罚款由安监处开具罚款单。
之上奖罚均于月度考核结算中兑现。
二、掘进专业评优找差管理制度1、全矿所有于籍掘进每月进行壹次评优找差,验收标准及方法按照本细则质量标准化验收管理制度执行,根据检查得分,排出各掘进迎头名次。
2、奖励和处罚办法:对取得前三名的掘进迎头分别给予6000元、3000元、2000元的奖励,且分别给该区队党政正职奖励800元/人、600元/人、400元/人;对于取得后三名的掘进迎头分别罚款6000元、3000元、2000元,且分别给该区队党政正职罚款800元/人、600元/人、400元/人;现场检查问题积分由安监处开具隐患问题积分单。
之上奖罚均于月度考核结算中兑现。
三、掘进工作面质量工作标准(壹)巷道基础成型标准1、综掘巷道①迎头截割要做到:顶板平整(沿顶掘进除外),肩窝圆滑,俩帮垂直,无底茬,每循环进尺截割前后壹致,无明显台阶、错茬。
支护材料管理规定
支护材料管理规定为进一步加强原煤生产线支护材料供应交接与使用管理,深挖企业内部潜力,使各单位自觉地把生产经营过程中所发生的各类费用变为自己的费用来管理,把单纯的行政管理变为职工自我管理,结合我矿实际制定本办法,希认真贯彻执行,本办法适应于所有井下生产单位。
一、支护材料的计划管理1、每月末由生产科根据下月生产需要,拟定出各类支护材料的规格和数量计划,由供应公司准备供应。
2、各单位所需的各类支护材料,应及时到生产技术科材料组计划,需追加计划时,要向生产科打报告,分管矿长审批。
3、凡三用阀、水平肖等自带的材料,各单位必须在规定的指标内开领料单,由生产科签批后方可领取。
4、所有支护材料,按照统一管理,分工负责的原则,在计划、使用、回收、检修、备用、调运等环节都必须建立健全各类台帐。
在业务管理上都必须在生产科的领导、监督检查之下,管好用好各类支护材料。
5、生产科铁管人员,要经常深入到发、运、用料等单位及井下了解情况,同各环节保持密切联系,搞好协调。
二、关于生产科支护材料的管理1、生产科铁管人员必须对井下的所有巷道的金属支架进行编号管理,以便掌握在用及回撤量。
各采掘单位、运搬在主管区长主管的基础上,要指任一名副职分管,大力支持铁管人员的工作,结合本工区的实际,制定出各自的现场管理办法,并要严格执行。
2、对采煤面回撤的工字钢、U型钢、铁管子等,必须运放在回柱绞车后,由运搬外运,存放量材料道不超过40根,回收道不超过50根,否则每根罚款2元/天。
3、巷道撤换金属支架时,必须经生产科核实,回撤的数量生产科查验后,由运搬装车外运。
4、人为损坏金属支架(如炮崩)偷盗或各环节丢失支架的,一律按丢失支架处理,进入工作面的工字钢按200元/根罚款,轻轨道进面罚款200元/根。
5、严禁掘进工区、各穿采队、复采队不经运搬私下与采煤单位办理工字钢交接手续,否则交料单位生产科不记数,并按200元/根罚款,由双方分别承担,若运搬弄虚作假除按原价罚款外,并建议矿领导给予行政处分。
煤矿掘进辅助材料管理办法
煤矿掘进辅助材料管理办法综掘二区,2014年,2014年综掘二区辅助材料管理办法为了有效管控辅助材料的使用~减少重复领取~避免丢失浪费现象的发生~工区特制定辅材管理办法~根据辅助材料费用标准制定定额~实行对责任人联责奖罚~以达到节支降耗的目的。
一、建立井上发料与井下接收闭合台账1、井上发放材料时~要有台帐记录~注明发放时间、发放材料名称、发放数量及发料负责人。
2、井下接收材料时~要有台帐记录~注明接收时间、接收材料名称、接收数量及接收负责人~并有当班验收员的核实签字才算有效~以便与井上台帐进行核对~达到井上、井下材料闭合管理的目的。
3、经过核对台账~如果两者不符~则与运搬工区负责人核实~层层落实查出问题~归入档案~并按丢失材料的原价追究相关责任人。
二、实行材料票领用制度1、工区制定材料使用三联单~所有辅助材料必须做好计划~并由当天值班人员签字后~凭单据领料~无材料领用单的~不予发放材料。
2、领料单一式三联~第一联工区存根~第二联领料人员由验收员核对后签字带到井上并与第一联粘好~第三联则交予材料员存根。
3、材料领用程序:带料人员填写料单,一式三联,?值班人员、领料人签字?第一联留作存根~第二、三联带走?交予材料员,经过材料员审批无料或不发的料划掉,?第三联材料员存根?凭第二联领料带到工作面?现场验收员对所带物料进行核对后签字,未带的料划掉,?带料人员将物料分类码放到辅材箱?带料人员上井后将第二联与第一联粘好。
4、考核:材料员每十天核对一次三联单~发现有不符的考核相关责任人~每次根据材料价格罚款不低于50元。
三、井下辅助材料上架,箱,挂牌管理1、带下井的辅材要有安检员或指定专人码放在专用货架或材料箱内~码放时要根据材料类别分层逐类码放做到一目了然~不符合要求的对承包副职罚款50元~安检员罚款30元~多次不整改的加倍罚款。
2、实行材料卡片制度~将码放好的材料全部贴上卡片~卡片内容包括收入支出日期、材料类别、规格、型号、数量、发出数量、库存数量~不执行的对承包副职罚款50元~安检员罚款30元~多次不执行的加倍罚款。
支护材料管理制度(稿).
掘进支护材料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1条为认真贯彻党的安全第一的方针,保证安全生产,强化支护材料用品管理,规范支护材料的采购、生产、使用等秩序,特制定本规定。
第2条生产技术部是井下掘进支护材料用品(以下简称支护材料)管理工作的业务主管部门,主要职责是对公司支护材料的采购、生产和使用进行监督、检查和管理;经营管理部、安监处参与支护材料使用的监督检查工作。
第3条建立、健全支护材料管理责任制,明确责任,强化管理,严把支护材料选购、生产、使用关。
各生产、使用、管理单位要分别对生产、使用的支护材料质量负责。
第4条锚杆支护巷道,锚杆支护形式、支护材料、支护参数等必须符合集团公司技术管理规定。
所有井下支护材料必须使用经集团公司生产技术部认证合格后的生产厂家的指定产品,矿井实验应用新型支护材料必须经过生产技术部批准、审查、鉴定,方可使用。
凡井下出现不合格支护材料的,矿井必须组织技术人员分析原因,追究责任,因生产厂家生产质量原因造成情节严重的应上报集团公司。
第5条加强支护材料质量管理。
支护材料及产品必须有产品合格证、主要性能指标检测报告和按照规定必须具备的国家煤炭安全标志MA。
第6条支护材料产品包括锚杆及附件、锚索及附件、锚固剂、水泥、砂、石子、速凝剂、矿用工字钢、摩擦支柱、π型钢梁等;自制产品包括各矿自制加工的金属支架(工字钢支架、U型钢支架)、预应力钢丝绳锚杆、金属网(经纬网、菱形网、钢筋网)、塑料编织(注塑)网、钢筋梯子梁、锚杆托盘、水泥背板、木托板等。
第二章支护材料审批流程第1条新支护材料审批流程:先由生产单位根据作业规程选择的支护材料提出支护材料申请计划,然后报批经营管理部进行审查,经营管理部根据月初生产计划对工区提交的支护材料申请进行审批,然后供应分部根据经营管理部审批的结果选购支护材料,并联系供应中心将支护材料运输到矿。
(附流程图)第2条回收复用支护材料审批流程:先由机修厂进行修复后提出验收申请,再由经营管理部、生产技术部进行验收后,最后由总工程师批准验收后方准使用。
城郊煤矿掘进工作面临时支护管理规定(无木点柱)
城郊煤矿掘进工作面临时支护标准及管理规定(修订版)为了确保开拓、掘进巷道施工安全,加强各类施工巷道的顶板管理,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第四十一条之规定,现对城郊煤矿施工巷道临时支护使用管理规定如下:一、前探梁临时支护使用时间规定:开拓、掘进巷道破岩(煤)长度达到掘进作业规程规定的循环进尺或完成一次爆破敲帮问顶后,必须立即采用临时支护,间隔时间以正规循环图表中规定的敲帮问顶时间段为准(敲帮问顶期间,及时将临时支护材料运至工作面)。
二、临时支护使用空间规定:1、工作面的最大空顶距离为300mm,即顶板钢带的最前沿到工作面的距离大于300mm时,必须使用临时支护。
2、顶板钢带的最前沿到工作面的距离大于300mm、小于800mm,顶板完整且无法使用前探梁时,可使用护顶锚杆进行临时支护。
3、护顶锚杆布置方式:护顶锚杆数量与前探梁规定数量一致,且与顶板锚杆前后成线;护顶锚杆到工作面的距离不大于300mm;护顶锚杆支护参数同顶锚。
4、特殊情况下,工作面控顶距离不能满足施工一排钢带,需采用爆破作业时,爆破作业可在前探梁或护顶锚杆支护可靠的情况下进行。
三、前探梁临时支护使用标准:1、开拓、掘进工作面正常施工情况下,临时支护选用前探梁支护。
2、矩形断面巷道顶板使用4根顶锚时使用两根前探梁支护,掘进顶板使用5根顶锚时使用3根前探梁支护,掘进顶板使用7根顶锚时使用5根前探梁支护。
拱形断面巷道前探梁使用数量按3根、5根、7根布置,各类巷道具体使用数量在作业规程中明确规定。
3、掘进循环进尺小于1m时前探梁可只用一道背木,掘进循环进尺大于1m、小于2m时使用两道背木,掘进循环进尺大于2m时,前探梁背木不得小于三道。
4、前探梁前排背木至迎头最大间距不得大于600mm,两道背木之间相距不得大于800mm,两边背木端头距巷帮距离不得大于400mm(拱形巷道以背木端头吊线距墙帮距离为准)。
5、前探梁背木原则上按2000×200×50 mm、1600×150×50 mm、1200×150×50 mm、800×100×50 mm四种规格制作,具体选用哪种规格(或其他特殊专用规格),可根据所施工巷道的宽度及其他特殊用途在掘进作业规程中确定。
综掘队材料管理制度
关于支护材料管理的若干规定为加强支护材料的管理,根据矿部研究决定,编制本制度规定。
第一条、本规定适用于碓臼沟煤矿综掘队。
第二条、本规定中的支护材料是指:锚杆、锚索、锚固剂、托盘、塑料网、金属网。
以下提到的材料均指支护材料。
第三条、材料“保护”:材料从矿库房领出后必须进行“保护”,金属性质的材料应做到防止受潮、淋雨;塑料性质的材料应做到防止阳光暴晒。
如有以上现象,罚款100元/次。
第四条、材料放置:所有材料均需妥善放置,严禁沾泥。
所有材料应有防止腐化的措施。
所有材料,严禁乱扔、乱放。
所有材料如有腐化、污物现象时,必须清理,达标后方可使用。
如有以上现象发生,矿方可给予100元/次的经济处罚。
第五条、材料使用:使用的锚杆、锚索应达到规定的锚固力,且锚杆、锚索托盘紧贴岩面,否则,给与锚杆50元/根、锚索100元/根的处罚。
金属网、塑料网必须错茬搭接10cm以上,并用铁丝绑扎连接,否则,给与100元/片的处罚。
要求锚杆、锚索做到横成排、竖成线,误差不得大于±10cm。
否则,给与100元/次的处罚。
锚索机必须完好,不得出现缺表、漏液现象,每次锚索安装必须有记录,缺一项不达标罚款队管理人员50元/次,罚款施工人员30元/次。
第六条、材料消耗量:材料消耗量按每月21日验收量计算或根据实际发生量计算,适当考虑5%的损失量。
如乙方无故发生材料超出计算量时,按矿方2倍进购价从工程款中扣除材料费用。
第七条、以上规定由生产技术部和安监部负责监督落实。
具体处罚由安监部负责。
第八条、本规定自2012年7月15日起执行。
碓臼沟煤矿2012年7月1日签发人:。
支护材料管理制度
支护材料管理制度
一、总则
为规范管理我矿支护材料从进矿、下井、井下使用、支护材料检测等使用过程中支护材料的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为保持我矿长久安全发展,所有科队使用支护材料,都应遵循本制度执行本制度规定的支护材料使用流程及管理、使用要求。
二、管理制度
1.所有支护材料进矿必须由技术科确认验收材料规格和质量符合标准,入库必须有技术科人员签字确认,未签字入库处罚根据情节严重程度处罚,每次100元起。
2.各队下井材料数量、规格、生产日期必须由技术科核验无误,符合标准,签字确认后,运料队方可下井,未签字下井处罚根据情节严重程度处罚,每次100元起。
3.所有批次支护材料必须有对应的合格证,方可允许入库、下井使用,根据情节严重程度处罚,每次100元起。
4.现场所有支护材料必须悬挂材料管理牌板,牌板上材料数量必须和实际材料数量一致,数量变化后必须更改剩余数量,材料牌板责任人必须和实际一致,根据情节严重程度处罚,每次50元起。
5.支护材料到矿后,每批由技术科送至支护材料检测单位进行检测,有不合格的材料,继续抽取同一批次材料进行再次检测,连续
三次检测不合格,对支护材料停用、升井,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6.本制度从下发之日起执行,有未提及之处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规程》、《山西蒲县宏源集团“三违”管理规定和认定办法》执行。
煤矿煤巷掘进队材料管理办法
煤矿煤巷掘进队材料管理办法(总5页)-CAL-FENGHAI.-(YICAI)-Company One1-CAL-本页仅作为文档封面,使用请直接删除掘进二队班组材料管理办法及考核制度为了进一步加强我队材料管理,完成矿制定的挖潜增效计划,在保证安全生产的前提下,特制定以下管理办法,经贯彻学习后,严格执行。
一、材料管理领导小组为了进一步落实材料管理制度,我队特组成以下材料管理领导小组:组长:李缠合梁全明副组长:吴晓斌冶进仁张永平苏连云朱立才王宁陈玉东马占雄成员:赵国喜李作忠张军林张刚张刚学王海胜郭自林刘红宁苏彦彪崔慧洲李富谦王宗宝二、材料管理项目1、支护材料:顶、帮锚杆、复合托板、金属托板、球形垫、减磨垫圈、锚索、锁具、圆木、板皮、撑杆、各类锚杆螺帽2、其他材料:道木、轨道、道钉、道夹板、皮带、架杆、H架三联托辊、直托辊、溜皮、刮板、大链、各类螺栓及螺帽、各类配件及设备零部件三、材料管理(一)概述1、本队队长是本队各项材料管理的第一责任人。
2、本队各班班长是班组各项材料管理的第一责任人。
3、本队材料员是本队材料管理工作的负责人,全面负责本队各项材料配件的准备、审批和统计工作。
4、本队每个班组各项材料的保管工作由班组交班人员担任。
5、各班组人员必须严格落实材料管理制度,提高挖潜增效意识。
6、工作面各类材料由各班组自行管理,月底本队进行统计,进行奖罚。
7、每班每月材料消耗量必须保持在计划范围内,不得超出计划量。
(二)材料管理1、本队运至工作面的各类材料由当班交班人员负责接收,并当面进行点验、码放,并在材料接收表上签字并认真填写材料管理牌板。
2、每次班前会,当班班组长按当班计划工作量填写《材料领取单》,值班队长签字后,由材料领取人到材料员处领料,材料员必须按照《材料领取单》发料。
3、当天值班材料员次日必须到队值班室填写《掘进二队班组生产任务完成情况及材料消耗情况汇总表》。
4、井下电、钳工领取设备配件时,必须将废旧配件交到队材料库房后,方可领取新配件。
掘进工作面备用支护材料规定
掘进工作面备用支护材料管理规定
1、掘进工作面必须备有扦椽100根、竹笆100块、坑木20根、单体柱5根等处理冒顶的备用支护材料。
距掘进工作面20m-50米以内放置。
2、备用支护材料必须进行挂牌管理,码放整齐严禁影响行人。
3、备用支护材料用于应急使用,掘进架房时不得使用备用支护材料。
4、交接班班、队长时应派专人对备用支护材料进行清点、检查,发现缺失或损坏应立即补充、更换至规定数量。
5、为保证备用支护材料质量,每掘进100m进行更换一次,避免存放时间过长造成老化、失效。
煤矿煤巷掘进队材料管理办法
煤矿煤巷掘进队材料管理办法一、概述煤矿煤巷掘进队材料管理办法是为了规范煤巷掘进队的材料管理工作,确保煤巷掘进作业的顺利进行和人员的安全,加强对煤巷掘进队材料的采购、入库、使用和报废等环节的管理。
本文档适用于煤矿煤巷掘进队各级材料管理工作。
二、采购管理2.1 采购计划煤巷掘进队在需要采购材料时,应根据实际情况编制采购计划,明确需求量、品种、规格和质量要求等,并将采购计划报送给煤矿的材料管理部门审批。
2.2 供应商选择煤巷掘进队在选择供应商时,应优先选择具备合法资质和良好信誉的供应商,保证采购到合格的材料,并将供应商的相关信息进行备案。
2.3 采购合同签订煤巷掘进队与供应商之间在采购材料时应签订采购合同,并明确材料的品种、规格、数量、质量要求、价格等内容,确保双方权益。
三、入库管理3.1 入库登记煤巷掘进队在接收到采购的材料后,应按照采购合同的内容进行验收,并对入库的材料进行登记,记录材料的品种、规格、数量、质量情况等相关信息。
3.2 材料分类煤巷掘进队在入库登记后,应根据材料的性质、用途等特点,进行合理分类、分区存放,并进行标识,方便管理和使用。
3.3 材料保管煤巷掘进队的材料保管人员应按照材料的特点,采取相应的保管措施,确保材料的安全、完好,避免损坏和丢失。
四、使用管理4.1 材料领用煤巷掘进队在需要使用材料时,应填写领用申请单,并由相关责任人审批后方可领用材料。
领用人员应按照实际需要合理用量,杜绝浪费。
4.2 材料使用记录煤巷掘进队应建立材料使用记录,及时将材料的使用情况记录下来,包括领用时间、数量和实际使用情况等。
4.3 材料库存管理煤巷掘进队应定期进行材料库存的盘点工作,了解材料的实际库存情况,并与实际使用情况进行比对,及时补充和更新库存。
五、报废管理5.1 报废标准煤巷掘进队应根据煤矿有关规定和材料的实际情况制定报废标准,明确哪些材料可以报废,并对报废的材料进行记录。
5.2 报废审批煤巷掘进队在报废材料时,应进行审批程序,由相关责任人进行审核和批准,确保报废的材料符合报废标准。
掘进工作面支护质量管理制度
掘进工作面支护质量管理制度为切实抓好矿井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圆满完成集团公司下达的安全生产奋斗目标,实现安全质量标准化的稳固提升,创建本质安全型生态矿井,特制定掘进工作面支护质量管理制度。
一、掘进工程质量标准化验收管理制度矿每月对全矿所有在籍掘进迎头进行一次质量标准化验收。
1、验收范围:自巷道或硐室开门点至掘进迎头,包括所负责的卫生区域。
2、验收人员:分管副总、生产技术部、安监处质量科、机电综合组等有关人员及各掘进单位、通巷运输的主要负责人。
3、验收标准:掘进专业16条线标准及掘进“六细五精”具体要求。
4、验收方式:由分管副总组织进行动态验收,采取井口抽签方式,每次验收一条线,不少于两个掘进迎头。
5、评定办法:采取现场评分,满分为100分,凡达到96分(含96分)以上的,符合精品工程条件的,授予“精品工程”称号;86分-96分的,评为合格工程;低于85(含85分)的评为不合格工程。
6、奖励与处罚办法:精品工程执行精品工程奖励办法;合格工程不奖不罚;不合格工程给予10000元罚款,并分别给该区队“三大员”罚款800元/人;现场检查问题罚款由安监处开具罚款单。
以上奖罚均在月度考核结算中兑现。
二、掘进专业评优找差管理制度1、全矿所有在籍掘进每月进行一次评优找差,验收标准及方法按照本细则质量标准化验收管理制度执行,根据检查得分,排出各掘进迎头名次。
2、奖励与处罚办法:对取得前三名的掘进迎头分别给予6000元、3000元、2000元的奖励,并分别给该区队党政正职奖励800元/人、600元/人、400元/人;对于取得后三名的掘进迎头分别罚款6000元、3000元、2000元,并分别给该区队党政正职罚款800元/人、600元/人、400元/人;现场检查问题积分由安监处开具隐患问题积分单。
以上奖罚均在月度考核结算中兑现。
三、掘进工作面质量工作标准(一)巷道基础成型标准1、综掘巷道①迎头截割要做到:顶板平整(沿顶掘进除外),肩窝圆滑,两帮垂直,无底茬,每循环进尺截割前后一致,无明显台阶、错茬。
掘进队组支护材料管理制度
掘进队组支护材料管理制度为了进一步加强我队材料管理,强化职工的成本意识、节约意识,提升支护材料效能,降低支护材料消耗,特制定本制度。
一、材料管理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成员:二、材料管理项目支护材料:顶、帮锚杆、锚杆托板、球形垫、减磨垫圈、锚索、锁具、金属网、锚索托板等。
三、材料管理(一)概况1、本队队长是本队各项材料管理的第一责任人。
2、本队各班工长时班组各项材料管理的第一责任人。
3、本队材料员是本队材料管理工作的负责人,全面负责本队各项材料的准备、审批和统计工作。
4、工作面各类支护材料由各班自行管理,月底本队进行统计,进行奖罚。
(二)材料管理考核1、材料员每月依据下达的生产作业计划编制支护材料需要计划,并报相关部门审批。
严格按照作业规程、施工措施提出的支护质量要求,领取和使用支护材料。
如支护材料下井不及时影响生产,每次考核材料员IOO工分。
2、掘进工作面要在施工现场附近建立相对固定的备用料场,料场必须选在上无淋水、下无积水、不影响运输和行人的安全地段。
日常消耗的支护材料备用不得超过正常生产条件下三天的用量。
检修班工长负责料场材料日常管理工作,材料用量不足要及时通知队部,有一类材料短缺影响生产,考核检修班工长100工分。
3、卸料人员必须将所卸材料集中分类码放在备用料场,要码放整齐,不得乱扔乱放,分散在巷道内。
否则考核卸料人员每人IOO工分。
4、工作面迎头临时存放支护材料不得超过当班使用量,掘进工作面应摆放在迎头后30m范围外,所有支护材料必须分类码放整齐,当班使用不完的支护材料应退回到备用料场整齐码放,不得在施工现场积压。
当班施工人员不按规定使用支护材料,存在乱扔乱放现象,发现一次考核施工人员每人50工分。
5、新下井锚固剂在卸车上架时,必须把加上存的旧货翻到上面,避免只用新不用旧,造成长期闲置,从而失效报废。
卸下的锚固剂必须装箱放在货架上,不得散放。
如卸料人员不按规定放置锚固剂,发现一次考核卸料人员每人50工分;如施工人员不按规定使用锚固剂,发现一次考核施工人员每人50工分。
煤矿掘进工作面支护材料管理办法(原版+吴部+户部)(精选多篇)
煤矿掘进工作面支护材料管理办法(原版+吴部+户部)(精选多篇)第一篇:煤矿掘进工作面支护材料管理办法(原版+吴部+户部) 高头窑煤矿掘进工作面支护材料管理制度为确保安全生产,进一步加强高头窑煤矿掘进工作面支护材料管理工作,尽量减少支护材料投入,降低吨煤成本,提高矿井经济效益,实现规范化、精细化管理。
特制定《高头窑煤矿掘进工作面支护材料管理制度》。
一、掘进工作面支护材料管理领导小组组长:掘进副矿长副组长:掘进副总成员:生产技术部部长、安监部部长、物资部部长、监审部部长、掘进队队长。
掘进工作面支护材料管理领导小组下设管理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生产技术部,生产技术部部长兼任办公室主任,生产技术部掘进专责负责具体协调联络工作,各区队技术员、材料员为本区队支护材料的监督员,负责本区队支护材料领取时质量、规格的查验工作。
二、掘进工作面支护材料领导小组管理职责(一)生产技术部职责1.参与支护材料入矿检验、验收(检查内容包括支护材料出厂日期、出厂合格证、煤矿安全标志、出厂检验合格证、现场实物抽查)等工作。
2.负责总结、推广支护方面的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新工艺。
3.负责确定掘进工作面的支护方式及支护参数。
4.负责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及时变更支护材料的规格型号及技术要求。
5.负责支护材料的抽检、送检工作,并根据实验结果及现场使用情况确定支护材料质量是否合格。
6.负责掘进巷道支护参数的设计优化工作,在确保安全生产的前提下,尽量减少支护材料的消耗量。
7.负责检查各施工现场使用的支护材料、支护质量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对支护质量不合格的施工地点,有权责令其停止生产,并限期整改。
(二)安监部职责1.参与支护材料入矿检验、验收(检查内容包括支护材料出厂日期、出厂合格证、煤矿安全标志、出厂检验合格证、现场实物抽查)等工作。
2.参与支护材料的抽检、送检工作,并根据实验结果及现场使用情况确定支护材料质量是否合格。
3.负责对支护材料现场实时监管工作,发现有使用不合格支护材料的施工单位,有权责令其停止生产,并限期整改。
支护材料管理办法
支护材料管理办法
支护材料管理范围包括:单体液压支柱现场数量核实及统计,金属支架(含拱架)、金属顶梁(包括π型梁、工字钢梁等)、锚杆、锚索及其附件等、金属网及钢带的检查验收工作。
一、生产区队职责包括:
1、负责对支护材料(包括锚杆、网片等)的验收工作,确认合格后,方可使用。
2、负责每月对各工作面支护材料质量和回收的单体液压支柱数量进行检查和统计。
3、负责检查各工作面现场使用的支护材料、支护质量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对支护质量不合格的施工地点,有权责令其停止生产,并限期整改。
二、管理规定如下:
1、对于煤矿使用单体液压支柱各区队,丢失、人为损坏单体液压支柱(不能修复后使用)及配件,除对责任人按300元进行处罚外,对丢失的单体支柱的区队按照单体液压支柱的价格进行全额赔偿。
对人为损坏的单体液压支柱(修复后可以使用),对责任人按300元进行处罚,如责任人不确定的情况,对丢失的单体支柱的区队按照单体液压支柱价格20%进行赔偿。
对于非人为因素导致单体柱损坏(柱体表面无破损)不进行处罚。
2、单体液压支柱回收时,各区队入库前由库房管理人员对回收单体柱逐根检查,将完好柱、报废柱及部分零部件损坏柱逐一登记,并将各种报废支柱、可重复使用支柱和可外出维修支柱分开存放。
每次单体液压支柱下井前各区队队长将其规格、数量及时进行现场统计。
3、各区队支护材料必须在工作面指定地点存放,区队要挂牌管理,分类码放整齐,严禁乱扔乱放。
三、验收标准
地面入矿支护材料验收标准根据各个区队计划材料规格情况进行相应的验收。
井下支护材料验收标准如下:。
支护材料管理办法
支护材料管理办法在确保安全生产的前提下,为进一步加强支护材料的管理, 建立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强化职工的成本意识、节约意识.减少人为丢失、浪费、材料乱丢乱放及不合理使用的现象,使材料管理更加规范,从而达到减少投入、节约成本的目的,特制定并下发《支护材料管理办法》望各有关单位认真 , 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一、各部门职责1。
生产技术科:负责全矿四类材料(即支护材料、建工材料、火工品、木材,以下简称支护材料)年度及月度计划的编制、考核、审批、使用情况上报等工作.材料投入使用前的质量检验、价格验收、加工费审核、材料选型、井下现场材料的管理及材料的回收复用等工作。
2.供应科: 负责按生产技术部提供的计划及材料质量要求, 分期进行订货、加工及对外联系; 所购置的产品必须具有安标、生产许可证书及产品检验合格证。
货到供应科后,及时通知生产技术部,两部门联合进行质量验收,产品的合格证、生产许可证、试验报告等由供应部门负责保存,以便查阅。
供应部门库工负责对材料入库、出库、退库建立帐目,出入井材料地面的验收、移交等工作。
3.企管科:负责对支护材料管理部门工作的监督,配合技术管理中心对各单位的材料考核工作。
配合生产技术部对各单位的材料计划及考核工作。
4.财务科:主要负责资金的保管和审核,杜绝非支护材料费用进入成本。
5。
生产科、开运科、通风、防突科:负责本单位使用材料的初步审核、台帐的建立、现场材料管理监督以及配合技术管理中心对材料有关的检查、落实等工作。
各单位(队组)专职或兼职材料管理员:负责本单位材料使用计划的编制、上报、清点、领用、移交、回收等日常管理工作。
各单位材料管理员应保持相对稳定,以便实现对口管理。
如发生变动,应及时将管理员名单报生产技术部坑代组.二、“支护材料”范围规定支护材料包括: 单体液压支柱 (含三用阀) 金属支架、 (含拱架)、金属顶梁(包括π型梁、前探梁及其它金属顶梁等) 、锚杆、锚索及其附件等、金属网(钢筋网、菱形网)及钢带。
支护材料管理办法
支护材料管理办法支护材料管理办法为加强全矿支护材料管理工作,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本着降低消耗、提高效益的原则,按照精细化管理的要求,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一章管理职责第一条领导机构。
矿成立支护行政管理领导小组,生产矿长、总工程师任组长,采掘副总、安监处组组长主任工程师任工会主席,供应科、技术科、质检科、准备二区及各采掘工区主要负责人为成员。
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分析在支护管理工作制订中存在的结构性问题并制定改进措施。
第二条部门职责。
供应科、技术科、准备气割二区为全矿支护材料管理的职能部门,具体职责为:技术科:①负责管理负责承包范围内支护材料需用计划的审批;②配合供应科、矿内支护材料加工厂点搞好新进支护材料的质量把关和锚网支护材料的抽检工作;③对支护材料的现场使用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监督检查;④负责与集团有关部室联系对“四铁”报废的鉴定工作。
供应科:①负责气割材料的比价采购与全权负责委托加工;②负责支护材料质量的验收把关,并向厂家索要所购支护陶瓷材料材料的技术参数、煤安标志、返厂检验合格证等相关资料;③负责管理支护材料的抽检、送检工作。
准备二区:①负责单体支柱的租赁管理及三用阀的维修、检验工作;②负责铰接顶梁的管理、维修工作;③负责铰接顶梁、三用阀其他工作等支护物料购置计划的报批工作;④负责采煤支护材料使用、丢失情况的统计与考核工作。
运搬工区:配合有关废旧单位搞好回收支护材料的转运、交接、统计等工作。
质检科:①负责材料煤安标志的监督标识初评;②并负责砂浆试块的送检工作。
第二章采煤支护材料管理第三条采煤第三条滚珠轴承安装所需支护材料,由准备二区提前30天编制用料计划,报矿分管领导审批手续。
第四条采煤工作面所用高炉支护材料(包括单体支柱、铰接顶梁、铁鞋等)由准备二区负责地面存放、接收发放与台账管理,督促做到以下几点:①区委书记工区要明确一名副区长专职负责采煤支护材料的管理;②配专兼职管理员对支护材料的使用情况进行管理,每月底将所管支护材料的在用、备用、待修、丢失、报废等异药数量实施统计并报技术科;③检修检修后的三用阀必须逐一进行检验、编号,并要建立相应的管理台账;④对损坏解救的支护材料,属租赁的,及时送交聚丙烯中心退租;对本矿自备支护材料,应及时进行维修,不能修复的,要定期申请报废。
支护材料管理制度
山西煤炭运销集团左权盘城岭煤业有限公司支护材料管理制度一、材料计划及指标核算1、使用单位按照《作业计划》测算当月材料消耗指标,并根据《作业规程》要求编制材料采购、加工计划,报供应科组织采购加工。
2、供应科根据使用单位所报材料计划组织材料,相关单位根据采掘队组所下材料加工通知单及时组织材料加工。
3、特殊情况下急需材料,由调度指挥中心下达紧急材料采购、加工通知单,由供应科及相关单位按通知单要求进行组织。
4、使用单位必须严格控制材料消耗,以确保全年的生产、经营指标按计划完成。
调度指挥中心、工程审核部每月月底前严格按照年初确认的测算单价对队组的产量、进尺进行收购,并纳入队组当月承包收入考核中。
二、材料审批、领用与发放1、使用单位根据作业地点《作业规程》或施工措施中规定的支护方式和施工进度,确定各作业地点的材料规格及数量,并开出材料领用单。
2、调度指挥中心、工程审核部根据各作业地点《作业规程》或施工措施及施工进度,核实用料单位所需材料的规格及数量。
3、使用单位开出的材料领用单,经分管领导和矿长审批后方可到供应科领料。
4、供应科严格按照审批的材料领用单进行材料发放。
5、仓库必须在接到供应科审批后的追踪卡后方可发料,未经批准的不得发料,私自发料罚发料人200元/次。
6、仓库保管按实际发料数量、规格填入追踪卡发料栏内,并在追踪卡上签字。
对不如实填报、不签字或代签字者处以100元/次罚款。
7、仓库保管发料时,必须按追踪卡所填规格、数量发放,若发错料或随意增减发料数量,罚发料人200元/次。
影响生产对发料单位进行质量标准化否决考核。
三、材料运输1、运输队必须持经审批后的材料运输单到仓库领取材料。
井下转运和升井到装车地点装车。
2、运输队必须将材料运输到位,材料运输到位后接收单位要安排专人按照质量标准化要求将材料码放整齐,否则每次罚接收人100元。
如验收不严、随意签字确认,则由接收单位承担责任。
3、运输队必须按材料运输单所填规格、数量领取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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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头窑煤矿掘进工作面支护材料
管理制度
为确保安全生产,进一步加强高头窑煤矿掘进工作面支护材料管理工作,尽量减少支护材料投入,降低吨煤成本,提高矿井经济效益,实现规范化、精细化管理。
特制定《高头窑煤矿掘进工作面支护材料管理制度》。
一、掘进工作面支护材料管理领导小组
组长:掘进副矿长
副组长:掘进副总
成员:生产技术部部长、安监部部长、物资部部长、监审部部长、掘进队队长。
掘进工作面支护材料管理领导小组下设管理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生产技术部,生产技术部部长兼任办公室主任,生产技术部掘进专责负责具体协调联络工作,各区队技术员、材料员为本区队支护材料的监督员,负责本区队支护材料领取时质量、规格的查验工作。
二、掘进工作面支护材料领导小组管理职责
(一)生产技术部职责
1.参与支护材料入矿检验、验收(检查内容包括支护材料出厂日期、出厂合格证、煤矿安全标志、出厂检验合格证、现场实物抽查)等工作。
2.负责总结、推广支护方面的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
新工艺。
3.负责确定掘进工作面的支护方式及支护参数。
4.负责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及时变更支护材料的规格型号及技术要求。
5.负责支护材料的抽检、送检工作,并根据实验结果及现场使用情况确定支护材料质量是否合格。
6.负责掘进巷道支护参数的设计优化工作,在确保安全生产的前提下,尽量减少支护材料的消耗量。
7.负责检查各施工现场使用的支护材料、支护质量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对支护质量不合格的施工地点,有权责令其停止生产,并限期整改。
(二)安监部职责
1.参与支护材料入矿检验、验收(检查内容包括支护材料出厂日期、出厂合格证、煤矿安全标志、出厂检验合格证、现场实物抽查)等工作。
2.参与支护材料的抽检、送检工作,并根据实验结果及现场使用情况确定支护材料质量是否合格。
3.负责对支护材料现场实时监管工作,发现有使用不合格支护材料的施工单位,有权责令其停止生产,并限期整改。
(三)物资部职责
1.负责支护材料的采购、审批、领用和发放、仓储、装卸等管理工作。
2.负责对支护材料入矿检验、验收(检查内容包括支护材料出厂日期、出厂合格证、煤矿安全标志、出厂检验合格证、现场实物抽查)等工作。
3.参与支护材料的抽检、送检工作,并根据实验结果及现场使用情况确定支护材料质量是否合格。
4.负责对不合格支护材料的返厂、回收等工作。
(四)监审部职责
1.负责对支护材料采购、审批、领用和发放、入矿检验、验收、抽检、送检等工作的过程监管工作。
2.在过程监管中出现不符合要求的按相关管理办法进行处理。
(五)使用单位职责
1.每月依据矿下达的生产作业计划向支护材料管理办公室、物资部办理填报支护材料需用计划,并逐级审批。
2.参与支护材料入矿检验、验收(检查内容包括支护材料出厂日期、出厂合格证、煤矿安全标志、出厂检验合格证、现场实物抽查)等工作。
3.严格按照作业规程、施工措施及生产技术部提出的支护要求和变更措施,领取和使用支护材料。
4.认真配合生产技术部搞好支护方面的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新工艺的试验和推广工作。
5.负责搞好施工现场支护材料的管理工作。
三、掘进工作面支护材料技术、质量验收、送检管理
(一)技术管理
1.生产区队在编制作业规程时,必须明确说明所使用支护材料的规格型号,一经确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变更。
2.当施工现场条件发生变化时,生产区队应及时向生产技术部反应,以便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进行必要的改进,以保证支护强度和矿井安全生产。
3.生产区队应积极配合生产技术部做好新型支护材料的试验和支护参数的优化工作。
(二)质量验收、送检管理
1.对于入矿使用的掘进工作面支护材料,在入库前必须由物资部组织生产技术部、安监部、监审部、各掘进单位材料员和送材料单位进行联合质量验收(包括检验其规格型号、材质、强度、包装等),验收合格共同签字认可后,物资部方可接收入库。
2.生产技术部组织安监部、物资部、监审部对库房内支护材料进行不定期抽检。
抽检中同一产品连续出现三次不合格情况,物资部必须终止该产品的使用并终止合同。
3.支护材料的送检工作由生产技术部负责,每月由生产技术部组织安监部、物资部、监审部,对在用的支护材料进行现场抽取样品并送有资质的检测单位检验,对经检验质量
不合格的产品,有权立即停止使用该产品,并向矿分管领导进行汇报。
4.在支护材料入库验收和随机抽检时,挑拣出的不合格品由物资部负责退货,不得发放下井。
5.使用单位在使用过程中发现支护材料有质量问题时,应及时向生产技术部反应,由生产技术部负责组织调查、落实进行处理。
四、掘进工作面支护材料施工现场管理
1.各掘进工作面都要在施工现场附近建立相对固定的备用料场(根据掘进工作面掘进长度适当移动),料场必须选在上无淋水、下无积水、不影响运输和行人的安全地段。
所有支护材料都必须集中分类存放,码放整齐,不得乱扔乱放,分散在巷道内。
2.掘进工作面临时存放支护材料不得超过3个原班使用量,支护材料应摆放在综掘机后30米范围内,所有支护材料都要按规定码放整齐,当班用不完的支护材料应退回到备用料场,不得在施工现场积压。
3.使用树脂锚固剂时,往工作面送锚固剂时都必须使用专用提盒,不得整箱或用手掐拿到工作面,锚杆安装完毕应及时把锚固剂运到综掘机后临时存放点。
4.新下井的锚固剂在卸车上架时,必须把架上存的旧货翻到上面,避免只用新不用旧,造成垛底长期闲置,从而失
效报废。
5.除备用料场和掘进工作面外,其它地点一律不得存放支护材料。
6.凡不按以上规定要求进行支护材料管理的,每检查发现一次对责任单位罚款500元,对队长、书记各罚款200元,并限期整改。
7.使用单位应提高支护材料节约意识和保护意识,尽量避免材料损坏或报废,更不能挪作它用,否则,除锚固剂按10元/支罚款外,其它材料按原值的2倍罚款。
凡在施工现场发现螺纹钢锚杆有缺失螺帽现象,依缺失数量按5元/个罚使用单位。
五、掘进工作面支护材料采购、审批、领用和发放管理
(一)采购管理
1.每种支护材料在投入使用前都必须先由生产技术部提出具体的技术规范和要求,然后物资部据此再进行委托加工、采购等工作。
2.支护材料的采购工作由物资部按矿采购程序办理,并对质量和价格进行把关。
3.物资部对采购的支护材料是否具有煤安标志、出厂合格证、出厂检验合格证进行监督管理,杜绝对不符合要求支护材料进行采购。
六、掘进工作面支护材料审批、领用和发放管理
(一)审批管理
1.支护材料的审批,生产单位必须依照当月生产计划出具本月支护材料审批表,到生产技术部、物资部办理审批手续,然后持《领料单》到物资部领用支护材料。
2.区队生产计划未完成而支护材料已超计划领用时,物资部要限制批料。
3.为便于支护材料消耗动态管理和进行过程控制,各生产区队应向物资部提供一份支护材料使用明细。
(二)领用和发放管理
1.物资部必须按审批的《领料单》发放,不得超发或无故少发(因库存不足时例外,但必须在料单上注明原因),并按审批的规格型号进行发放,凡审批用旧料的,一律不准发放新料。
2.在特殊情况下(生产急需),使用单位可通过生产技术部,先到物资部借用,但必须在两日内补办审批手续。
3.使用支护材料的单位应至少提前2周通知物资部,不能现用现提(处理突发事故等除外)。
需用数量和规格型号要报准确。
七、掘进工作面支护材料的仓储、装卸、运输管理
(一)仓储管理
1.支护材料的仓储管理由物资部负责,应做到摆放整齐、分类码放,防潮防淋防火,并进行挂牌管理,做到帐、
卡、物三相符。
2.树脂锚固剂应储存在4—25°C的避光防火的仓库中,且按出厂日期的先后分批存放。
(二)装卸、运输管理
1.支护材料在装卸时,应避免野蛮装卸,以防止对支护材料造成损坏。
特别是在装卸树脂锚固剂时,必须做到轻拿轻放,不得损坏树脂锚固剂的包装箱。
2.使用单位在装车下料时,必须严格按《领料单》实发数量和发料人员的安排装车,不得少装、多装或随意乱装。
在装车时,物资部库管、领料单位材料员必须监督装车。
3.所有下井的支护材料都应分类装车,不得多种材料混合装车,不得超高超宽装车。
4.车队司机在运输支护材料车前必须检查装封车质量,对不符合规定,影响运输安全的,有权拒绝运输,并通知调度室和装车单位重新装、封牢固。
5.支护材料在运输途中(指未到用料单位接收地点)不允许丢失、掉落、卸车、截留。
凡发现在使用单位接收地点外有散落的支护材料,每发现一次对使用单位罚款1000元,车队司机罚款200元。
八、混凝土管理依照矿下发《混凝土试块送检规范及考核办法》《拌制混凝土质量要求及考核管理办法》《高头窑煤矿砼底板施工管理办法》文件执行。
高头窑煤矿生产技术部二〇一六年九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