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7.12.4第二矿区HSE奖惩管理办法
HSE考核细则与奖惩制度
广东省石油化工建设集团公司《HSE考核细则与奖惩制度》交底交底单位(甲方):广东省石油化工建设集团公司接收单位(乙方):太仓市雪良土木建筑有限公司1.奖励与处罚制度(内容选自本公司《HSE考核细则与奖惩制度》第七章:奖励与处罚制度)1.1 HSE管理工作、文明施工成绩突出,完成公司下达安全控制指标,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单位、部门或个人,集团公司给予荣誉奖和适当的物质奖励。
1.1.1 能认真贯彻执行集团公司HSE管理体系文件,上半年无发生任何工伤事故且无发生破坏生态环境和影响职工身体健康的事件的单位,集团公司给予HSE管理部门(包括参加集团公司指标考核的分公司、集团公司)500元的奖励。
1.1.2 能认真贯彻执行集团公司HSE管理体系文件,全年无发生任何工伤事故,且无发生由于施工造成破坏生态环境和影响职工身体健康事件的集团公司下属安装、建筑二级单位,集团公司奖励该单位HSE管理部门1000元(包含上半年奖励的500元);当年无死亡事故,轻伤率、重伤率均低于本单位承包安全控制指标的50%的,且无发生由于施工造成破坏生态环境和影响职工身体健康事件的,奖励HSE管理部门500元;当年集团公司无发生任何工伤事故,且无发生由于施工造成破坏生态环境和影响职工身体健康事件的,奖励工管部2000元;当年无死亡事故,轻伤率、重伤率均低于广业工业建设集团下达集团公司安全生产承包控制指标数50%的,且无发生由于施工造成破坏生态环境和影响职工身体健康事件的,奖励工管部1000元。
1.1.3 HSE管理成绩突出,集团公司获得部、省、市、广业工业建设集团安全生产先进单位称号的,奖励工管部(含分管领导)1000元~2000元;对获得部、省、市、广业工业建设集团安全生产先进个人的,奖励200元~500元。
1.1.4 在为防止和避免重大伤亡事故、急性中毒、环境污染发生或在事故抢救中有功和表现突出的职工,可以由工管部提议,经公司HSE管理委员会批准,给予500元~2000元的奖励。
HSE考核和奖罚管理规定
HSE考核和奖罚管理规定为了切实加强项目现场的HSE的管理和实施工作,使所有的承包商真正意识到HSE管理的重要性和严肃性,星原公司阜新项目组将加大监管力度并制定处罚细则,承包商有违反相关管理规定的,将对其进行处罚,承包商承担由此而造成的后果及损失(包括工期),严重时将责令停工整改或直至终止合同。
本罚则不妨碍且也不替代承包商或个人因违反施工管理程序、违章作业而导致的财产损失及人员伤害等重大HSE事故所受到的法律责任或索赔。
处罚细则(1)项目组对于触犯“HSE管理程序”的直接责任单位进行通报批评;(2)项目组对于严重触犯“HSE管理程序”的直接责任单位且不能满足安全生产管理需要的各级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项目组将建议其更换岗位。
并不能进入项目组范围做施工作业领导工作;(4)在检查中发现存有安全隐患的,第一次“发出安全隐患整改书”未进行整改:罚金200元;(5)按整改要求和时间未进行彻底整改的,第二次“发出安全隐患整改书”的:罚金400元;(6)未按会议或通知要求完成上级安排的安全工作或任务的:罚金200元;(7)通知参加项目安全工作会议,无故不参加者:罚金200元;(8)未按规定及时送检安全类检测器具,超期使用的:罚金200元;(9)施工垃圾当天不及时打扫及及时清理外运;罚金200元;(10)材料堆放零乱;罚金200元;(11)材料堆放堵塞人员通道;罚金200元;(12)未经批准任意开挖或占用现场道路、消防通道,严重影响通行或施工的;罚金1000元。
(18)现场建安材料不按指定地点堆放或乱堆乱范和施工方案进行保护造成污染或损坏的;罚金1000元。
(19)违反施工规范、施工程序和施工方案及其批复且不服从HSE部现场管理而违章施工作业的;罚金1000元。
二、对于以下条款的员工适用以下处罚办法:(1)在禁烟区吸烟:罚金100元;(2)施工现场或在设备容器内随地大小便的;罚金100元;(3)进入施工现场的员工,不佩带有效证件的;罚金100元;(4)不按动火规定动火者:罚金100元;造成后果者加重处罚:罚金100-1000元;(5)特殊作业不持证上岗:罚金100元;(6)损坏消防器材,擅自拆卸损坏消防水龙带:罚金100元;(7)未准时参加项目规定的安全教育培训:罚金50元,无故缺席、缺课:罚金100元;(8)随意移动、损坏安全标志:罚金100元;(9)将废油泼洒施工场地的:罚金100元;(10)操作者不按规定检查氧气、乙炔表和气带,且未按规定距离摆放氧气和乙炔气瓶:罚金100元;(11)不服从安全主管部门的现场指挥:罚金100元。
HSE奖惩管理规定(全)
HSE奖惩管理规定1 目的为强化HSE管理,提高职工HSE意识,制约违章,控制事故,鼓励安全生产,特制订本规定。
2 适用范围本规定规定了HSE管理的一般奖惩原则和方法,适用于FCC的HSE奖惩管理。
3 职责3.1 HSE管理者代表3.1.1 负责组织对公司所属各二级单位、项目部和职能部门实施HSE考核奖惩。
3.2 安全监督处3.2.1 公司HSE考核奖惩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实施对各二级单位、项目部和职能部门的HSE考核奖惩。
3.3 企业策划部3.3.1 负责公司对各二级单位、项目部和职能部门HSE考核奖惩兑现。
3.4 人事教育处3.4.1 负责事故责任单位的行政责任处罚。
3.5 二级单位、项目部和职能部门3.5.1 负责建立本单位HSE考核奖惩实施细则,并负责对本单位所属部门、个人的考核奖惩。
4 奖惩原则4.1 公司各级HSE管理机构,在各自职责管理范围内,负责对违反HSE管理制度、规定和安全生产禁令的有关单位与个人,行使行政与经济处罚权力;同时应对在施工中HSE绩效显著、做出一定贡献的单位与个人给予嘉奖。
4.2 HSE的各种奖惩,应以单位或职工个人的HSE考核为依据,由各级HSE管理机构负责执行,并登入相应的管理台帐。
5 奖励5.1 基金来源5.1.1 公司每年年初从当年应提产值的工资含量总额中预留一部分作为HSE奖励基金5.1.2 事故、违章及隐患罚款;5.1.3 安保基金中按比例提取的部分奖励基金。
5.2 奖励基金的使用安全监督处对HSE奖励基金实施总额控制,将每月对各二级单位、项目部的HSE指标考核情况反馈至企业策划部,统一进行考核。
二级单位、项目部在制定本单位经济责任制考核方案时,应制定HSE考核实施细则,并付诸实施。
5.3 奖励范围5.3.1 在全年HSE管理工作中有突出成绩的先进集体和个人;5.3.2 根据当年《HSE目标管理单项承包责任书》,对承包单位进行的目标兑现奖励;5.3.3 在公司组织的重要HSE活动中,表现突出的单位或个人;5.3.4 嘉奖在危险作业环境和重点工程施工中,HSE组织管理得力,措施完善,有效实施HSE管理体系,HSE业绩突出的单位与个人;5.3.5 在公司开展的HSE大检查、内部审核中,HSE表现突出的单位或个人;5.3.6 消除重大事故隐患,避免了事故的有关人员。
HSE奖惩管理制度
HSE奖惩管理制度一、目的:规范本项目部全体工作人员的工作行为,减少和避免违章指挥及冒险作业所带来的危害及影响,使整个项目的施工过程符合业主的HSE要求,保障整个项目工作中的人身及财产安全,维护公司名誉。
二、适用范围:此制度适用于XXXXXX公司。
三、职责:1、施工队(人员)的签约人为所辖施工工程的第一HSE责任人,应该完全熟悉本项目的HSE规定,并能够严格要求及规范管理下属施工人员的施工行为。
2、施工现场各个施工点的施工负责人为具体施工行为中的HSE直接责任人,承担本制度规定下的相应责任,必须遵守及督促下属施工人员在施工过程中完全遵守施工现场的HSE规定。
3、现场施工区域所配备的HSE人员为现场HSE工作的负责人,对现场出现的有关健康、安全、环保问题要及时的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并在现场监督、敦促施工人员作出处理和整改。
四、方法及过程控制:相关人员须严格执行HSE规定,如果其行为违反了HSE规定或符合下列有关违章情况的处罚规定,公司HSE部门可根据下列处罚条款进行批评教育、暴光、罚款、直接除名等处理;处理结果将在公司会议和宣传栏上进行通报,处罚金额将在施工队或个人应得的款项中直接扣除。
对违章情况的处罚执行办法如下:一、胸卡管理第一条佩带他人胸卡进入现场的给予开除并处以1000元罚款(不包括保安部1 100元罚款);第二条故意借给他人胸卡被发现者给予开除并处以1500元罚款;第三条伪造本公司胸卡被发现者给予开除并处以2000元罚款;第四条禁止私自使用本公司胸卡给其它承包商做工,被发现者给予开除并处以500元罚款(不包括保安部1100元罚款);第五条丢掉胸卡者补卡费用200元;故意损坏胸卡者补卡费250元。
二、现场安全劳动保护用品的管理第六条在工地施工不正确佩戴安全帽的处以50元罚款;第七条噪声防护区域工作未佩戴耳塞的对操作者处以10元罚款,对其直接责任人处以50元罚款;第八条在需要佩戴防护眼镜或防护面罩的施工区域,不戴或不规范的佩戴防护眼镜和面罩的个人处以50元罚款,对其直接责任人处以100元罚款;第九条在工地施工不穿反光衣或反光衣外穿衣服的个人处以20元罚款,对其直接责任人处以50元罚款;第十条在工地施工不穿安全防护鞋或所穿鞋子达不到安全防护标准的清除出场并对个人处以50-100元罚款;第十一条电工、焊工不按规定佩带劳动保护用品的处以50-150元罚款;第十二条高空作业不系或不按规定佩带安全带的处以100-500元罚款,经提醒拒不改正的予以开除;第十三条机械操作手、司机在驾驶室内穿拖鞋、打赤脚或下车后不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的处以50-150元罚款。
HSE奖惩规定
HSE奖惩规定一、原则健康、安全和保护环境是每个人的权利和责任。
良好的HSE 行为是项目现场每个员工应具备的一个基本条件,发现、制止并纠正违章行为是每个人的权利和责任。
项目认为良好的HSE业绩必须得到认可和相应的奖励,项目将按此原则实施。
要求业绩较差的承包商改进他们的工作。
同时有必要对较差的承包商给予适当的处罚。
处罚仅仅用作一种管理手段以便较差承包商改进他们的工作。
违反HSE 程序的人员将受到纪律处分。
这可能包括停工、警告、经济处罚或从项目现场开除。
二、奖励计划承包商必须按照国家的规定相关规定交纳安全风险抵押金,从进度款中扣除。
如没有安全事故,安全风险抵押金将在项目结束时退还。
对于安全奖励,可建立“奖励与处罚基金”,由建设方、监理方、承包商共同监管,对安全管理执行较好的给予奖励,做到奖罚平衡(每100元罚款按扣1分计)。
按月进行评估,每个施工单位累积月罚款和每月月底安全检查(安全检查中每一项不符合要求的扣1分)综合评分。
1、对于平均成绩在90分以上的承包商,项目将考虑给予适当奖励。
2、对平均成绩在80分以下的承包商将给予适当的罚款。
三、处罚计划处罚并不是目的,在作出任何处罚决定前,将对所有的违章行为进行仔细的评估。
仅对屡教不改的HSE 违章行为或可能导致较大损失的严重违章行为进行处罚。
如项目施工人员第一次发生的违章行为,将给予批评和教育;如施工人员第二次发生的违章行为,给予警告和罚款;如施工人员第三次发生类似违章行为,将对其违章行为加倍进行处罚或是将其开除出工地现场。
违反以下安全规定的行为将视为严重违章行为。
重点关注的安全行为:1、高处作业;2、吊装作业;3、动土作业;4、受限空间进入;5、能源隔离;6、威胁、攻击管理人员。
发现违章后,将按照安全的有关规定要求,建设方、监理方和该违章人员所属承包商的项目经理,施工经理,共同与违章的作业人员讨论以澄清违规的情况;说明违反安全规定的严重性;违规人员已可在讨论中说明违反安全规定的理由。
HSE考核奖惩实施细则
HSE考核奖惩实施细则(试行)发布版本:A修改码:3文件编码:TRXSHN/AQ-JC/XZ02-2022/3/30 2022-3-30发布2022-3-30实施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以下简称公司)HSE考核奖惩管理,发挥HSE奖惩激励和约束作用,增强员工安全意识,促进HSE管理水平提升,保障安全生产平稳运行,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天然气销售分公司相关管理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公司机关及所属单位。
所属控股子公司按照法定程序执行本细则。
在公司范围内承担工程建设、技术服务、检维修等工作的承包商,依据合同按本细则实行监督管理。
第三条本规定包括HSE考核、HSE奖励与处罚等内容。
第二章 HSE考核奖惩的原则第四条公司HSE工作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深入贯彻落实“一岗双责”“管业务管安全,管工作管安全”的安全职责归位要求。
第五条根据公司下达的安全生产管理和事故事件控制指标,公司党政负责人与所属单位党政负责人签订《安全环保责任书》,其内容为HSE考核主要依据。
第六条公司HSE考核和奖惩工作执行“贡献奖励、尽职免责、失职追责”的原则,突出过程管理效果,对安全生产中做出显著成绩和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给予重奖,对工作中存在的失职、违章行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处罚,对造成严重后果或事故的行为给予严惩。
第七条公司设立安全生产专项奖励基金。
奖励基金从公司工资总额中列支,按年度工资总额的1%进行计提;各单位在本单位工资总额中按比例计提,自主统筹支配。
安全生产奖励基金年度奖励结余部分,分层级根据岗位安全责任、风险情况和管理难度对在册在岗员工进行全额分配奖励,年薪制管理人员不参与本奖励基金的日常奖励和年度分配。
第三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八条公司QHSE(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安委会”是HSE考核奖惩管理的最高机构,对公司HSE考核奖惩工作全面负责。
(一)负责组织编制、审定《HSE考核奖惩实施细则》。
HSE奖惩制度
HSE奖惩制度为了加强HSE安全管理工作,规范现场标准化施工.因而项目部根据冀东油田《现场标准化管理规定》,并结合我单位实际施工情况特修订本奖惩制度。
本制度将作为HSE日常管理奖惩的重要依据,如有员工违反以下条款,项目部将给予相应的经济处罚。
一、现场安全管理:1、操作人员必须配戴安全防护用品和劳动保护用品,施工时必须严格执行有关安全操作规程。
如违反一项者罚款50元,扣0.5分。
2、氧气和乙炔胶管与电线、电焊把线、地线不应混合交叉在一起。
如违反规定罚款100元,扣1分。
3、现场和生活区设有足够的防火器材,并保证完好;如违反一项的单位将罚款200元,扣2分。
4、在容器、塔、罐等内部焊接或切割时,应通风良好,及时排除有毒烟尘;如违反一项罚款200元,扣2分。
5、高空焊接作业处下方不许有人工作或逗留,防止火花、焊渣等物落下伤人;必要时应有足够面积的挡板遮挡;如违反一项罚款50元,扣0.5分。
6、电焊工不许携带带电把钳进出容器,带电的把钳应由外面的配合人员递进递出,工作间断时,把钳必须放在干燥的木板上或绝缘良好处。
违反一项罚款50元,扣0.5分。
7、氧气、乙炔瓶应有防碰胶圈,氧气瓶应有瓶帽以保护瓶嘴,氧气、乙炔瓶在搬运时禁止用脚踹。
如违反一项罚款50 元,扣0.5分。
8、氧气、乙炔瓶应分开存放,在一起存放的气瓶应空、饱分开。
违反一项罚款50元,扣0.5分。
9、乙炔气钢瓶必须直立使用,环境温度不超过40℃,不可靠近电气设备。
冬季瓶阀有可能结冰时应用40℃以下温水解冻。
违反一项罚款50 元,扣0.5分。
10、氧气瓶口严禁接触油脂,氧气瓶与乙炔瓶之间的安全距离不得小于5m,与明火之间距离不小于10m,压力表要经过校验方可使用。
违反一项罚款50元,扣0.5分。
11、雨天应停止焊接,如要焊接,电焊工必须穿雨鞋,戴绝缘手套。
必要时工作现场设置可靠的防雨棚,否则不许焊接。
在潮湿的地方焊接,应采取干燥木板或绝缘垫板等安全设施。
HSE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HSE安全生产奖惩制度1目的和范围为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充分调动公司员工安全生产的积极性,切实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单位。
2管理职责2.1HSE管理部是安全生产奖惩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对人身、火灾、爆炸、交通、环境保护方面的奖惩提出建议,并对其他部门申报的安全生产方面奖惩组织核实,上报公司领导审批。
2.2生产部负责对工艺及运行方面的奖惩提出意见。
2.3设备部负责对设备检维修方面的奖惩提出意见。
2.4人力资源部负责涉及行政处分人员的情况核实及执行。
3管理流程3.1基本原则:3.1.1坚持“奖惩分明、以责论处”的原则;3.1.2坚持精神鼓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思想教育与行政惩戒相结合的原则。
3.1.3对正常巡检或生产检维修时发现的设备缺陷和隐患,一般不予以奖励。
但发现直接危机人身安全和装置安全的较大隐患,可根据情况予以奖励。
3.1.4发现他人违章操作或违章指挥,及时予以制止的,可根据情况予以奖励。
3.1.5对于存在危险性较大的作业,经过创造条件解决困难,落实安全措施,保证安全生产的,可以根据情况予以奖励。
3.2对事故后果严重、性质恶劣或事故发生后组织抢救不力,在事故调查处理期间擅离职守的相关人员,执行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相关要求,按照个人年收入比例进行经济考核。
3.3本规定对事故的定义和事故责任的划分,按《事故、故障、异常管理规定》的规定执行。
3.4表彰与奖励3.4.1公司每年对完成年度安全环保目标、业绩突出的单位按照责任状的兑现条款予以表彰和奖励。
3.4.2在安全生产方面业绩突出,受到各种表彰、奖励的集体和个人,奖励依据《经济责任制考核办法》5.8项执行。
公司不定期对符合本质安全特殊贡献奖的单位或个人按照公司《HSE特殊贡献奖奖励规定》执行。
3.4.3公司对符合下列条件的集体或个人给予奖励:3.4.3.1工作中发现工艺、设备重大隐患,处理及时,避免重大火灾、爆炸、泄漏、设备损坏和重大电网等事故的集体或个人,奖励1000~20000元。
施工现场HSES管理制度及奖惩办法
HSE 健康安全环境HSE管理制度及奖惩办法HSE管理制度及奖惩办法为了保证高质量地按期完成吉航项目工程,树立项目现场员工、CMEC实干、高效、有纪律、讲文明的良好国际形象;做到文明施工,保障施工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创建优质工程。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CMEC项目部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在人,机,环,管理上进行综合管控。
达到本质安全,主要目的是营造人人自觉遵守安全制度的氛围;实现项目安全目标:零伤亡,零事故,零环境事件。
第一条项目现场HSES管理制度1、分包单位要严格遵守中国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行业、企业安全技术规范标准,同时遵守项目所在国家或地区的相关法律、法规。
2、分包单位要严格履行与CMEC签署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
3、分包单位要严格服从CMEC现场项目部HSES的监督、检查、管理。
4、分包单位要严格执行CMEC现场项目部HSES相关制度及有关规定。
5、分包单位要按照CMEC现场项目部HSES办公室的要求,参加各类HSES会议、检查及各类活动。
6、分包单位要严格执行CMEC现场项目部的安保制度。
7、对违反以上规定的单位,CMEC现场项目部HSES办公室将根据实际情况对责任单位处以100-2000美元罚款。
8、CMEC现场项目部开具的罚款单,分包单位应在三日内将罚款缴纳到CMEC现场项目部财务,逾期不缴纳罚款,加倍处罚。
9、分包单位拒绝执行CMEC现场项目部HSES的有关决定及罚款,CMEC现场项目部将如实上报CMEC总公司安全生产处并记录在对外承包商安全档案中。
第二条 HSE管理体系建立和运行管理制度1、各分包单位要严格按照CMEC现场项目部的要求建立健全HSE管理体系(应建立二、三、四级体系文件,即HSE管理方案或计划、HSE管理制度、各类表格)。
2、各分包单位要严格按照HSE管理体系运行操作,做好各类文档、表格、档案的编制、宣贯、填写、记录和存档等相关管理工作。
3、各分包单位要按照CMEC现场项目部的要求按时上报各类HSE报表和文档(包括电子版)。
F7.12.4第二矿区HSE奖惩管理办法
大港油田第二矿区管理服务公司管理作业文件文件编码:GYK05/F7.12.4 HSE奖惩管理办法发行版本:F编写部门:安全环保部编制人:郑明辉审核人:王彬审定人:孙树檀批准人:陶密亭2010-05-18批准 2010-05-28实施大港油田第二矿区管理服务公司发布发行版本:F文件编码:GYK05/F7.12.4页码:1/101 范围为强化公司HSE管理,调动全体员工HSE工作积极性,建全奖励考核约束机制,依据《大港油田公司HSE奖惩管理办法》和矿区事业部《HSE奖惩管理办法》等内容,结合公司实际,制订本办法。
本办法规定了公司HSE管理年度考核与评比、先进单位与个人的评比与奖励、对HSE工作不达标单位、事故单位和单位违章的处罚等管理内容。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及所属各单位。
2 术语和简略语本程序采用GB/T 19001-2008、GB/T 24001-2004、GB/T 28001-2001和Q/SY 1002.1-2007标准规定的术语。
3 职责3.1安全环保部是本办法的牵头部门。
负责组织开展年度HSE先进考核与评比、组织油田公司开展的HSE专项奖审查与实施,负责安全环保业绩考核和风险抵押金的管理与考核,负责对基层单位及个人违章提出经济处罚意见。
3.2人事劳资部负责落实年度HSE奖励基金指标和扣减被处罚单位工资指标。
3.3 财务资产部负责年度HSE奖惩资金和风险抵押金的财务管理。
3.4公司各单位负责本单位内部的年度HSE考核评比、安全环保业绩考核、对基层队站违章及个人违章的经济处罚,并建立违章罚款管理台帐。
4 管理内容4.1单位考核类别划分4.1.1根据工作职能及承担风险程度的不同,将直属、所属各单位划分成三类:a)一类单位6个,包括:供暖服务公司、液化气服务公司、托幼服务中心、宏伟工程公司、金百邦实业公司、市场管理中心。
b)二类单位8个,包括:第一水电气公司、第二水电气公司、第三水电气公司、幸福物业公司、花园物业公司、安泰物业公司、心港物业公司、运输服务公司。
HSE管理奖惩制度
HSE管理奖惩制度HSE管理奖惩制度1.目的与范围为强化和落实公司各级各类人员HSE管理体系主体责任,激发广大员工参与HSE管理的积极性,最大限度遏止现场“三违”现象,降低和减少事故隐患,防止各类HSE事故发生,确保实现工程建设期间零事故的HSE目标,特制定本制度。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的HSE管理。
2.编制依据《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HSE监督检查与考核管理规定》《HSE专项费用管理规定》3.术语定义3.1“三违”是指:违章作业、违章指挥和违反劳动纪律。
3.2“HSE事故”是指:员工健康损害事故、安全责任事故和环境污染事故的统称4.职责4.1 安全监察部负责4.1.1对公司各部门及各外协单位进行HSE管理体系的专项考核。
4.1.2对公司各部门及各外协单位HSE管理履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1.3建立安全奖励基金发放台账及考核记录。
4.2专(兼)职安全员负责日常考核记录的整理及移交。
5.管理内容5.1 安全监察部奖惩规定的编制5.1.1由安全监察部对HSE管理奖惩条款进行编制,组织公司各部门、外协单位进行讨论,形成HSE管理奖惩制度,报总经理审批。
5.1.2 HSE管理奖惩制度由日常考核、单项考核、月度评价三部份组成,每月形成专项考核分,对各部门、外协单位进行评价。
5.1.3 安全监察部对部各部门、外协单位的评价情况进行通报,每季度评比出HSE管理体系先进单位。
5.2奖惩原则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奖励对HSE管理有突出贡献的集体或个人;处罚“三违”的责任人、事故的责任人及单位的负责人。
确保积极参与HSE管理,无事故、无“三违”的个人或集体得到表彰奖励;同时,对安全、职业健康、环保工作严重失职,违章作业,违章指挥造成各类HSE事故或存在重大HSE隐患的单位和个人得到处罚。
5.3 HSE管理奖励条款:5.3.1发现HSE事故隐患,立即采取整改措施(或报告领导),避免了重大人身、设备、火灾事故的个人奖励500~5000元/次。
《HSE目标管理考核与奖惩办法》
化四建质安发[2012]165号关于下发公司《HSE目标管理考核与奖惩办法》的通知公司各单位:为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安全目标管理考核,建立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现公司《HSE目标管理考核与奖惩办法》予以下发,请各单位认真学习,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HSE目标管理考核与奖惩办法二〇一二年九月二十四日主题词: HSE目标管理考核奖惩办法通知总经理办公室 2012年9月25日印发附件HSE目标管理考核与奖惩办法1.目的根据公司十二五规划发展战略目标,健全和完善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的考核体系,明确各单位及项目部的职责,更好地实现职业健康、安全、环保管理(以下简称HSE管理),以适应公司发展的需要,特制定办法。
2.适用范围本管理办法适用于公司各二级单位(含区域分公司、直属分公司、专业分公司和直管项目部)。
各二级单位对所属项目部的HSE考核可参照本法执行。
3.管理职责3.1 公司管理层:包括公司领导层和公司各部门,质量安全环境管理部为公司HSE管理主管部门。
3.2 分公司管理层:分公司经理是本单位HSE管理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项目部)的HSE管理负全责。
分公司应安排一名副经理分管施工安全(以下简称分公司分管安全生产负责人),并落实安全责任部门和一名科长或主管(以下简称部门负责人)负责对本单位及所属项目的HSE 管理工作。
3.3 项目部:项目经理是项目HSE管理第一责任人,安全经理(专职安全员)对项目HSE管理工作具体负责。
4.管理规定4.1明确HSE目标4.1.1 依据集团公司HSE管理要求和公司总HSE管理方针,确定公司年度HSE管理目标。
4.1.2各二级单位应结合公司要求和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确定本单位的HSE管理年度目标,并分解落实到各责任人和所属项目部。
4.2 签订HSE目标责任状4.2.1 每年年初公司召开职代会时,公司董事长与各二级单位行政负责人签订《HSE目标管理责任书》(附件一)。
HSE管理奖惩制度
HSE管理奖惩制度1.目的与范围为强化和落实公司各级各类人员HSE管理体系主体责任,激发广大员工参与HSE管理的积极性,最大限度遏止现场“三违”现象,降低和减少事故隐患,防止各类HSE事故发生,确保实现工程建设期间零事故的HSE目标,特制定本制度。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的HSE管理。
2.编制依据《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HSE监督检查与考核管理规定》《HSE专项费用管理规定》3.术语定义3.1“三违”是指:违章作业、违章指挥和违反劳动纪律。
3.2“HSE事故”是指:员工健康损害事故、安全责任事故和环境污染事故的统称4.职责4.1 安全监察部负责4.1.1对公司各部门及各外协单位进行HSE管理体系的专项考核。
4.1.2对公司各部门及各外协单位HSE管理履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1.3建立安全奖励基金发放台账及考核记录。
4.2专(兼)职安全员负责日常考核记录的整理及移交。
5.管理内容5.1 安全监察部奖惩规定的编制5.1.1由安全监察部对HSE管理奖惩条款进行编制,组织公司各部门、外协单位进行讨论,形成HSE管理奖惩制度,报总经理审批。
5.1.2 HSE管理奖惩制度由日常考核、单项考核、月度评价三部份组成,每月形成专项考核分,对各部门、外协单位进行评价。
5.1.3 安全监察部对部各部门、外协单位的评价情况进行通报,每季度评比出HSE管理体系先进单位。
5.2奖惩原则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奖励对HSE管理有突出贡献的集体或个人;处罚“三违”的责任人、事故的责任人及单位的负责人。
确保积极参与HSE管理,无事故、无“三违”的个人或集体得到表彰奖励;同时,对安全、职业健康、环保工作严重失职,违章作业,违章指挥造成各类HSE事故或存在重大HSE隐患的单位和个人得到处罚。
5.3 HSE管理奖励条款:5.3.1发现HSE事故隐患,立即采取整改措施(或报告领导),避免了重大人身、设备、火灾事故的个人奖励500~5000元/次。
HSE奖惩实施细则
HSE奖惩实施细则1范围为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强对“三违”行为的管理。
切实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特制定本细则。
本细则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分厂、车间及外委承包项目单位。
对到公司从事试验、实习、服务等工作的其他各类人员,可参照本细则执行。
2管理职责2.1HSE管理部是HSE奖惩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细则的制定、执行、更新及解释。
2.2财务部负责对外委承包项目单位考核资金的收付工作。
2.3各部门、分厂、车间负责对违反本细则的外委承包项目单位提出考核意见。
3管理程序和方法3.1安全奖励3.1.1公司员工安全奖励办法遵照《HSE特殊贡献奖奖励规定》执行。
3.1.2对在安全作业方面做出贡献的外委项目作业人员奖励,奖励金额在500元及以下的由HSE管理部长签发,500元以上的由公司主管副总经理签发,被奖励人员到财务部领取。
3.2安全考核条款及标准3.2.1对以下重大违章行为实行从严考核:3.2.1.1在禁烟区吸烟的(厂区二道门以内),每起考核责任单位及责任人10000元;公司员工,内部待岗一个月;保运单位(施工单位)员工,除正常考核外劝离现场。
3.2.1.2在禁烟区发现烟头的(厂区二道门以内),每起考核责任单位及责任人5000元。
携带香烟火种进厂的考核责任人2000元。
3.2.1.3对于高处作业不系安全带的:2~5米的每一人次考核1000元;5米以上(含5米)的每一人次考核2000元。
3.2.1.4受限空间作业未按要求进行分析的每次考核2000元。
3.2.1.5在易燃易爆区域动火未进行检测的每次考核2000元。
3.2.1.6动土作业未按规定放坡支护存在较大安全隐患的每次考核2000元。
3.2.1.7检修转动设备应停电的未停电就开工的每次考核2000元。
3.2.1.8交叉作业未做安全防护存在较大安全隐患的每次考核2000元。
3.2.2凡发生下列违章行为之一,每次处罚500~1000元。
3.2.2.1发生人身伤害及设备发生异常,不记录、不处理、不汇报、隐瞒真相。
HSE奖惩制度
HSE奖惩制度一、奖励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给予奖励;1、凡发现重大事故隐患,及时采取果断措施,避免发生重大伤亡事故和设备事故;2、在抢救事故中,使企业财产和员工生命财产免受重大损失的有功人员。
3、在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工作中革新和发明、创造并获得成效者。
奖励办法:由单位给予表彰、授予荣誉称号或发给一次性奖金,奖金额度由单位视具体情况确定。
二、处罚1、由下列情况之一者给与处罚:(1)连续发生事故或发生事故超过企业考核指标的部门。
(2)发生重伤、急性中毒事故或重大伤亡事故的部门及责任人。
2、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1)不认真贯彻国家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法规、法令、规程和规章制度,管理混乱,不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忽视安全生产而发生伤亡事故者;(2)对事故隐瞒不报,不及时消除事故隐患而发生事故者;(3)指派非特种作业人员从事特种作业者;(4)违章指挥,强令员工冒险作业而发生工伤事故者;(5)对“安全整改通知单”执行不力,限期内不整改,而造成伤亡事故者;3、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1)不遵守安全生产规程、规章制度等,违章作业,冒险蛮干,造成伤亡事故者;(2)发现紧急情况,不立即报告,又不积极采取措施而发生伤亡事故者;(3)不遵守规章制度,违反劳动纪律,擅离职守或擅自启动与已无关的机械、电器等设备者;(4)擅自拆除安全、防护、信号设施,而造成伤亡事故者;(5)不按规定穿戴个人防护用品,而发生伤亡事故者;(6)非特殊作业人员从事特种作业,而造成伤亡事故者。
4、凡对下列情况之一者,应对有关人员重罚:(1)发生事故隐患不报或虚报,拖延不报者;(2)隐瞒事故真相,破坏事故现场或以各种借口干正常的事故调查者;(3)不认真总结事故教训,不采取有效防范措施,同类事故重复发生者;(4)不坚持原则,包庇事故责任者。
处罚办法:(1)发生重伤、急性中毒事故部门的主要领导和有关领导给予经济处罚、行政处分;(2)发生死亡事故部门的主要领导和有关领导给予经济处罚、行政处分,直到追究刑事责任和刑事处罚;(3)根据事故性质和情节轻重给予责任者以罚款或行政处分,直到追究刑事责任(包括领导干部)。
安全、健康与环境(HSE)管理奖惩规定
安全、健康与环境(HSE)管理奖惩规定3.1 总则3.1.1 为强化现场安全、健康与环境(以下简称HSE)管理工作,严格执行HSE管理规章制度,杜绝“三违”现象,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以维护正常的生产秩序,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不损害员工健康,不破坏自然环境, 特制定此规定。
3.1.2 本规定适用于项目上所有员工以及来公司培训、实习、施工的外单位人员。
本规定同时适用于各单位所使用的分包商、供应商等。
3.1.3 所有员工都必须遵守各项HSE管理规章制度,尽到自己的HSE责任,完成工作任务的同时对本工作的HSE负全面责任。
所有员工对他人的违章违纪行为有权制止,并有向上级反映、报告的责任。
3.1.4 本规定所称的“事故”包括人身伤亡事故、交通事故(包括厂内交通事故)、火灾事故、爆炸事故、设备事故等。
3.1.5 本规定所称HSE管理规章制度,是指业主、监理和总承包单位项目部的各种HSE规程、制度、规定、规范、标准、技术方案/措施等。
3.1.6 罚款从分包商进度款或HSE保证押金及供应商合同款中扣除。
•分包商须交纳HSE 保证押金:•50人以下交5000元,50-100人交10000元,100人以上交20000元。
3.1.7 奖励资金原则上从罚款中支出。
不足部分由合同部予以考虑。
3.2 奖惩管理3.2.1 对能够认真执行HSE管理规章制度、给公司HSE工作做出了较大贡献、避免了事故发生的单位和个人,公司将分情况按规定给予奖励。
3.2.2 对员工的奖励分为:通令嘉奖、记功、晋级、授予HSE先进个人或HSE管理先进工作者,并发给一次性奖金。
3.2.3 奖励考评办法3.2.3.1 个人特殊贡献奖励,随时报批。
3.2.3.2 集体、单位HSE奖励原则上一年一次,由申报单位整理材料上报项目部HSE主管部门,汇总后报项目经理审批后实施。
3.2.4 凡违反HSE管理有关规定的行为,均应承担责任,按本规定给经济处罚;构成犯罪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HSE绩效考核及奖惩管理办法(乌银线)
按中国石油乌海-银川焦炉煤气输气工程HSE绩效考核及奖惩管理办法编制:审核:批准:管道三公司乌海-银川焦炉煤气输气工程项目部目录1总则 (1)2组织 (1)3依据 (1)4适用范围 (1)5绩效考核方法 (1)6奖惩管理办法 (1)6.1奖励办法 (1)6.2.处罚办法 (2)7附件 (2)HSE绩效考核标准 (2)HSE处罚标准 (2)HSE罚款单 (2)月度机组HSE绩效考核表 (2)月度机组安全奖发放表 (2)1总则为了更好地促进乌银焦炉输气管道建设工程,建立激励约束机制,规范各施工机组HSE 行为,做好现场管理和控制,加强体系的有效运行和各项制度的落实,项目部特制定《HSE 绩效考核及奖惩管理办法》,是对各施工机组进行考核、奖惩的重要依据。
2组织项目部成立HSE绩效考核领导小组,下设考核办公室。
办公室设在项目部HSE部。
HSE绩效考核领导小组:组长:蔡宝良成员:武国栋曹占斌张学武王建豫尹文晶盖磊胡升旭3依据管道三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规定;PMC项目部制定的HSE有关文件;业主制定的HSE有关文件;项目部HSE作业计划书、HSE作业指导书等规章制度、文件;合同规定的与HSE管理有关的各种法规、规定、规范;4适用范围绩效考核办法适用于管道三公司乌银输气工程项目部及公司各施工机组(不含分包机组)。
HSE奖惩管理办法适用于适用于管道三公司乌银输气工程项目部及各施工机组(含分包机组)。
5绩效考核方法5.1不定期对施工现场进行检查考核,每月不低于二次。
5.2每月20-25日进行一次全面考核。
5.3绩效考核采取打分形式,低于及格分数的机组给予相应的经济处罚。
月绩效考核成绩=月全面考核成绩×60%+日常考核平均成绩×40%5.4绩效考核标准见附表1:HSE绩效考核标准6奖惩管理办法6.1奖励办法根据每月绩效考核情况,公司机组发放安全奖(不含管沟土方机组、顶管机组、定向钻机组、阀室土建机组等分包机组)。
F7.12.1第二矿区HSE责任制管理办法
大港油田第二矿区管理服务公司管理作业文件文件编码:GYK05/F7.12.1 HSE责任制管理办法发行版本:F编制部门:安全环保部编制人:朱海滨审核人:郑明辉审定人:孙树檀批准人:陶密亭2010-05-18批准 2010-05-28实施────────────────────────────大港油田第二矿区管理服务公司发布发行版本:F文件编码:GYK05/F7.12.1页码:1/101 范围为进一步落实HSE责任制,有效防止和减少各类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以及《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规定》、《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通则》、《大港油田公司HSE责任制管理办法》、《大港油田公司矿区服务事业部HSE责任制管理办法》等有关规章制度,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规定了公司HSE职责的制定范围和程序、各级HSE责任制的主要内容、安全环保责任书的签订和承诺,以及HSE责任制的考核和奖惩等相关管理内容。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及所属各单位。
2术语和简略语本办法采用GB/T 19001-2008、GB/T 24001-2004、GB/T 28001-2001和Q/SY 1002.1-2007标准规定的术语。
3职责3.1 公司各部门管理职责。
3.1.1 安全环保部是本办法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完善HSE责任制管理办法,组织建立完善公司及公司助理以上领导HSE职责,对机关各部门、各单位及各级人员的HSE职责编写进行指导,并负责对各部门及各单位HSE职责的监督检查和考核。
3.1.2 人事劳资部负责组织编制“岗位工作说明书”,将各级人员HSE 职责纳入其中,牵头组织对科职领导人员、公司各部门一般管理人员HSE职责的监督检查和考核,并对各单位一般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操作人员的HSE职责考核进行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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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港油田第二矿区管理服务公司管理作业文件文件编码:GYK05/F7.12.4HSE奖惩管理办法发行版本:F编写部门:安全环保部编制人:郑明辉审核人:王彬审定人:孙树檀批准人:陶密亭2010-05-18批准 2010-05-28实施大港油田第二矿区管理服务公司发布发行版本:F文件编码:GYK05/F7.12.4页码:1/101 范围为强化公司HSE管理,调动全体员工HSE工作积极性,建全奖励考核约束机制,依据《大港油田公司HSE奖惩管理办法》和矿区事业部《HSE奖惩管理办法》等内容,结合公司实际,制订本办法。
本办法规定了公司HSE管理年度考核与评比、先进单位与个人的评比与奖励、对HSE工作不达标单位、事故单位和单位违章的处罚等管理内容。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及所属各单位。
2 术语和简略语本程序采用GB/T 19001-2008、GB/T 24001-2004、GB/T 28001-2001和Q/SY 1002.1-2007标准规定的术语。
3 职责3.1安全环保部是本办法的牵头部门。
负责组织开展年度HSE先进考核与评比、组织油田公司开展的HSE专项奖审查与实施,负责安全环保业绩考核和风险抵押金的管理与考核,负责对基层单位及个人违章提出经济处罚意见。
3.2人事劳资部负责落实年度HSE奖励基金指标和扣减被处罚单位工资指标。
3.3 财务资产部负责年度HSE奖惩资金和风险抵押金的财务管理。
3.4公司各单位负责本单位内部的年度HSE考核评比、安全环保业绩考核、对基层队站违章及个人违章的经济处罚,并建立违章罚款管理台帐。
4 管理内容4.1单位考核类别划分4.1.1根据工作职能及承担风险程度的不同,将直属、所属各单位划分成三类:a)一类单位6个,包括:供暖服务公司、液化气服务公司、托幼服务中心、宏伟工程公司、金百邦实业公司、市场管理中心。
b)二类单位8个,包括:第一水电气公司、第二水电气公司、第三水电气公司、幸福物业公司、花园物业公司、安泰物业公司、心港物业公司、运输服务公司。
c)三类单位3个,包括:治安城管中心、离退休管理中心、金百邦物业公司。
4.2先进单位与个人的评比与奖励4.2.1公司每年度组织各单位进行HSE工作评比,评比结果分为先进单位、达标单位和不达标单位。
a)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的,为先进单位:1)全面完成年度业绩合同和安全环保责任书中规定的HSE业绩指标的。
2)按照《第二矿区管理服务公司安全环保工作考核标准》(满分1000分)进行考核打分,结果在980分以上的(含980分)。
3)在HSE重点工作中表现突出,效果显著的。
b)存在以下两种情况之一的,为不达标单位:1)未完成年度业绩合同和安全环保责任书中规定的任何一项控制指标的。
2)按照《第二矿区管理服务公司安全环保工作考核标准》进行考核打分,结果在800分以下的(不含800分)。
c)考核成绩介于先进单位和不达标单位之间的单位,为公司年度HSE工作达标单位。
4.2.2先进单位奖励a)授予“第二矿区管理服务公司HSE工作先进单位”荣誉称号,颁发奖牌,并给予一次性奖励。
b)奖励标准1)一类单位奖励标准为50元/人(按该单位考核年度末在册职工总人数兑现)。
2)二类单位奖励标准为40元/人。
3)三类单位奖励标准为30元/人。
4.2.3公司每年度组织开展年度HSE工作先进个人评比。
a)评比条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在HSE管理监督方面有突出贡献的。
2)发现并上报重大事故隐患的或及时消除事故隐患,避免事故发生的。
3)坚持带领团队“反三违”,取得明显效果的。
4)在抢险救灾过程中,表现突出,有重大贡献的。
5)在HSE宣传、培训教育活动中做出特殊贡献的。
6)提出HSE合理化建议并被本单位(厂级)和油田公司采纳的。
7)举报一般B级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或一般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事故并经查实的。
b)评比办法1)公司HSE委员会办公室根据当年HSE工作情况确定并分配先进个人名额(一般控制在员工总数的2%左右)。
2)公司各部门各单位负责组织本部门、本单位先进个人的评比,对符合条件的员工,将个人先进材料上报公司HSE委员会办公室,经核实后确认为公司年度HSE工作先进个人。
4.2.4年度HSE工作先进个人奖励a)授予“第二矿区管理服务公司HSE工作先进个人”荣誉称号,颁发证书,并给予一次性奖励。
b)奖励标准1)对荣获第二矿区管理服务公司HSE工作先进个人的,每人奖励500元。
2)同时获得多项HSE工作先进荣誉的个人,按最高奖励标准给予奖励。
4.3 不达标单位、事故单位和单位违章处罚4.3.1公司对所属单位、机关部室的年度HSE业绩指标考核为不达标单位和事故单位的处罚,作为公司业绩指标考核的一部分,纳入公司当年业绩指标考核体系中进行考核。
4.3.2对事故责任人的处罚,依据GYK05/F7.17.1《管理人员安全环保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管理办法》和GYK05/F7.14《环境保护管理程序》执行。
4.3.3单位违章处罚a)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违章行为严重程度,对有关单位单位处10000~30000元罚款:1)发布的指示、指令、决定或制定的规章制度违反国家和地方政府安全环保生产法律、法规及有关安全环保管理规定的。
2)未按照国家、政府、油田公司及公司有关规定设立HSE管理机构,或者所配备的HSE管理人员不能满足实际工作需要、HSE责任制不健全、职责不明确的3)未按国家、地方政府法律法规及公司规定,落实风险评价或评估,未对重大危险源和重大隐患进行有效监控的。
4)未按照国家、政府和公司的有关规定,对安全生产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监督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消防安全持证人员、新入厂人员及转岗、换岗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持证上岗人员进行培训和考核并取证的。
5)未按授权制止、纠正、报告违章行为和隐患,造成严重后果的。
6)外租、外借场所建档不齐全,未事先与承租方、承借方等签订有效的《安全生产协议》,未经公司批准,擅自将房屋、设备、设施出租给从事危险物品生产、经营、储存、销售的单位或个人的。
7)未制定和完善操作规程、安全环保措施、工艺检维修规程、设备设施保养规程和岗位“两书一表”的。
8)特殊危险作业不严格执行公司特殊危险作业安全许可审批管理制度,未经许可擅自开工,或未安排专人进行现场安全监督和作业指挥的。
9)举办大型集会、晚会等群众性活动,未按级别经油田公司或公司消防主管部门审批的。
10)劳动条件或作业环境不良,不采取措施予以整改的。
11)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经营,已经构成事故隐患的。
12)不按规定召开HSE委员会会议和安全环保工作例会,造成工作贯彻落实不力的。
13)在建设项目管理中,未签订有效的安全环保协议或条款,擅自下令开工建设,或者经责令停止建设、限期补办安全环保协议(合同条款)手续而逾期不办的。
14)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管理中,未按规定组织进行安全环保评价,安全环保设施不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或者不具备安全环保生产条件,组织施工和生产的;或者未依法履行工程竣工安全环保健康验收手续,擅自下令正式投产运行的。
15)未经公司主管部门审核批准,擅自购置、安装、维修、停用、拆除、闲置或更新特种设备、安全和消防设施、环保设施、职业病防护设施等,特种设备、特种防护用品、安全附件、安全设施未及时检测或检测不合格未进行及时整改的。
16)批准或同意设备超过检修期运行、带病运行、超范围运行、证照不全运行,构成隐患,又不采取有效措施整改的。
17)未给岗位人员配备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或未经主管部门审批,擅自采购使用劳保用品的。
18)违反规定批准或同意购买、使用不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的原材料、设备、装置、防护用品、器材、安全环保检测仪器造成事故隐患的。
19)违反设计规定,组织施工或削减安全环保设施,或者将工程项目的设计和施工任务,委托给不具备相应等级资格的单位和个人的。
20)在工程施工和验收管理中,擅自批准或者同意不符合安全环保标准规范的工程技术文件、方案的。
21)未按照国家、政府、油田公司及公司的有关规定,擅自用普通货运车辆拉运危险物品的。
22)对公司确定的重大隐患项目以及以整改通知单形式责令限期整改的隐患,不及时进行整改;对本单位存在的重大事故隐患隐瞒不报,不及时进行整改的;或擅自挪用隐患专项治理资金的。
23)对存在的事故隐患整改不及时,监控措施不落实的。
24)在同一现场监督检查发现有二个及以上严重违章行为,或有重大事故隐患的。
25)公司在对各单位基层HSE建设考核中,每发现一个基层队HSE建设不达标且复查仍不合格的。
26)在对基层岗位员工进行提问考试时,抽查人数中有50%以上考试不合格的。
27)同一种违章行为在同一现场重复出现的。
28)在监督检查中发现对无视安全环保工作、责任履行不到位、管理混乱、随时都有可能出现事故的。
29)拒报、虚报、瞒报、篡改应依法报送的安全环保统计资料,或者强令、授意统计人员篡改统计资料或者编造虚假数据的。
30)事故发生后,未按规定职责和程序报告安全环保事故的;或者未按规定职责和指令采取应急措施的,使可能避免的损失未能避免的;或不认真吸取事故教训,不采取防范措施,致使同类事故重复发生的。
31)批准或者同意将废水、废气和固体废弃物处理处置等任务委托给不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和个人,造成环境污染的。
32)废水、废气和固体废弃物未按规定达标排放,造成环境污染的。
33)未按规定职责组织制定、实施重点污染源环境监测计划和安全环保技术检测计划的。
34)批准、同意建设或者引进国家明令淘汰的污染严重的工艺、技术、材料和设备的。
35)在生产作业过程中不按规程操作随意排放污染物的。
b)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违章行为严重程度,对有关单位处5000~10000元罚款:1)未实行车辆派车路单、回场登记和每日“三交一封”制度的。
2)委派无准驾证的人员驾驶单位机动车辆的。
3)未执行长途(180公里)车辆安全讲话制度的。
4)堵塞、占用、封闭消防通道或防火间距,经警告后没有及时整改的。
5)挪用、损坏消防设施和器材的。
6)未按照公司要求组织开展各个阶段防火检查和未及时整改火灾隐患的。
7)未在员工中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宣传培训教育;未组织义务消防队和岗位人员开展灭火和应急预案演练的。
8)一个月内在同一现场监督检查发现有三个及以上一般违章行为,或出现二次及以上同类事故隐患的。
9)在对基层岗位员工进行提问考试时,抽查人数中有30%以上考试不合格的。
10)未按国家规定对所属酒店、食堂的从业人员办理卫生许可和健康证的。
11)未按国家规定对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作业人员进行职业查体;未对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场所进行专业监测的。
12)安排有职业禁忌证的员工从事职业禁忌工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