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床用血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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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用血管理制度

临床用血管理制度

临床用血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加强临床用血管理,规范临床用血行为,保障医疗质量和患者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机构成立临床用血管理委员会,负责全院临床用血的监督管理工作。

临床用血管理委员会由医院领导、医务科、护理部、输血科、检验科、财务科等部门负责人组成。

三、职责分工1. 医务科负责临床用血的日常管理工作,包括制定临床用血相关制度、组织临床用血培训、监督临床用血行为等。

2. 输血科负责血液的接收、储存、发放、配制、报废等工作,确保血液质量安全。

3. 检验科负责血液样本的检测工作,包括血型鉴定、交叉配血试验等。

4. 护理部负责临床用血的护理管理,包括输血前患者的评估、输血过程中的护理操作、输血后患者的观察等。

5. 财务科负责临床用血费用的管理,包括血液采购费用的核算、血液使用费用的结算等。

四、临床用血管理1. 临床用血应当遵循科学、合理、安全的原则,严格按照临床用血指南和标准执行。

2. 临床用血应当遵循以下原则:(1)严格控制输血指征,避免不必要的输血。

(2)优先使用自体输血和成分输血,减少异体输血。

(3)合理使用血液制品,避免过度使用。

(4)加强输血后的监测,及时处理输血相关并发症。

3. 临床用血应当遵循以下程序:(1)患者需要输血时,由临床医师提出申请,填写《临床用血申请单》。

(2)输血科根据申请单进行血液的配制和发放。

(3)护理人员按照医嘱进行输血操作,并做好输血记录。

(4)输血后,护理人员应当对患者进行观察,及时处理输血相关并发症。

五、血液质量安全管理1. 输血科应当建立血液质量管理制度,包括血液的接收、储存、发放、配制、报废等环节。

2. 输血科应当定期对血液质量进行检查,包括血液的储存温度、有效期等。

3. 输血科应当建立血液报废制度,对过期、变质、污染的血液进行报废处理。

六、临床用血培训与教育1. 医务科应当定期组织临床用血培训,提高临床医师的临床用血知识和技能。

医院临床用血管理制度(五篇)

医院临床用血管理制度(五篇)

医院临床用血管理制度1、血库必须按照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采供血机构购进血液,不得使用无血站(库)名称和许可证号标记的血液。

2、各科室用血,必须根据输血原则,严防滥用血源。

3、预约血办法:患者需输血时,应由临床主管医1、血库必须按照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采供血机构购进血液,不得使用无血站(库)名称和许可证号标记的血液。

2、各科室用血,必须根据输血原则,严防滥用血源。

3、预约血办法:患者需输血时,应由临床主管医师逐项认真填写输血单,值班护士按医嘱行“三对”后,给病人采交叉血,试管上应贴标签,并注明科别、姓名、床号、住院号,于输血前一天送血库(急症例外)。

4、血库工作人员根据临床各科室预约血量,应及时与血站联系,备好各型血液,保证临床用血量,不得有误。

5、血库工作人员接受标本时,应逐项进行认真核对,无误后将标本收下备血。

6、凡血库所备各型血液,应有明显的标志,分格保存在4℃冰箱内,并随时观察冰箱内温度变化。

7、血库工作人员应严格按照血液交叉试验操作规定进行交叉试验,必要时复查血型,并观察全血,应无脂血、无溶血、血袋应密封,绝对无误,方可发出。

8、取血护士在取血时,应认真核对本科受血者姓名、床号、住院号、血型及交叉结果、储血号和供血者姓名、采血时间、血型等输血单上的各项目,无误后方可将血液拿出血库。

9、如果输血出现反应,应由临床主管医师向血库说明情况,并与血站一起查明原因。

10、血库工作人员必须保证入库、出库血量、库存血量帐目清楚,认真保管,非经院领导、财务科批准,不得私自销毁。

医院临床用血管理制度(二)一、目的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临床输血技术规范》,加强我院临床用血管理,推进临床科学合理用血,保护血液资源,保障临床用血安全和医疗质量,制定本制度。

二、输血告之在输血治疗前,医师应当向患者或者其近亲属说明输血目的、方式和风险,并签署临床输血治疗知情同意书。

因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需要紧急输血,且不能取得患者或者其近亲属意见的,以患者最大利益为原则决定输血治疗方案,经医疗机构负责人或者授权的负责人批准后,可以立即实施输血治疗,同时备案并记入病历。

临床用血管理制度

临床用血管理制度
续输注。
第三十七条、输血过程中应先慢后快,再根据 病情和年龄调整输注速度,并严密察受血者有 无输血不良反应,如出现异常情况应及时处理:
1、减慢或停止输血,用静脉注射生理盐水维持 静脉通路;
2、立即通知值班医师和输血科(血库)值班人 员,及时检查、治疗和抢救,并查找原因,做好记
录。
第三十八条、疑为溶血性或细菌污染性输血 反应,应立即停止输血,用静脉注射生理盐水维 护静脉通路,及时报告上级医师,在积极治疗抢
医院临床用血管理制度
6、凡稀有血型(RhD阴性)、不规则抗体阳性或特殊 治疗输血应于3天前向输血科提出申请、预约
7、输血科应认真执行核对制度,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8、取回得血液应尽快输用,各科室不得自行储血
9、当患者出现输血不良反应时,医务人员应严格执 行“临床输血反应及输血后感染登记报告制度”,并 按照输血反应及输血后感染处理办法对患者进行诊
第十二条、受血者配血试验得血标本必须就是输血 前3 天之内得。
第十三条、输血科(血库)要逐项核对输血申请单、受 血者和供血者血样,复查受血者和供血者ABO 血型(正、 反定型),并常规检查患者Rh(D)血型(急诊抢救患者紧 急输血时Rh(D)检查可除外),正确无误时可进行交叉
配血。 第十四条、凡输注全血、浓缩红细胞、红细胞悬液、 洗涤红细胞、冰冻红细胞、浓缩白细胞、手工分离
交叉配血RhD阳性血液发放
医院紧急抢救配合性输血 管理制度
4、主管院长、医务处、医院临床用血管理委员会
定期对紧急抢救输血记录进行监督检查,对存在得问 题与缺陷追踪评价,督促输血科不断改进和完善
开始
结束
离开冰箱后30分钟以内 4小时以内
血小板制品、冷 沉淀
新鲜冰冻血浆

临床用血管理制度

临床用血管理制度

临床用血管理制度目的保障临床科学、合理、安全用血,保护有限的血液资源,根据卫生部《临床输血技术规范》、《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制定本制度。

使用范围临床用血科科室定义本规定所称临床输血管理是指我院临床医生为患者实施输血时必须遵循的有关规定。

标准(一)严格掌握输血适应症临床医师应严格掌握输血适应症,区分紧急输血和择期输血的情况。

确保输血的治疗作用。

1.原则上血红蛋白>60g∕1.时不予以输血;血红蛋白<60g/1.时应考虑输血;血红蛋白在80~100g∕1.之间时,应根据患者的贫血程度、心肺代偿功能、有无代谢率增高以及年龄等因素决定,并在病例中做好分析评估记录。

2.手术患者术前应根据术中估计出血量决定申请备血,失血量小于总量10%(50Oml),机体代偿,原则上不输血;失血量10~20%(500-1000ml),HCT 无明显变化,输注晶体、胶体、代血浆。

失血量20-30%(100o~1500ml),血压波动,HCT下降,加用浓缩红细胞(CRBC),失血量小于30%以下原则上不输全血。

失血量大于30%,可输全血、CRBC及其他种类液体。

晶体/胶体应当维持适当比例。

(二)输血前准备工作1.输血前签署《输血治疗知情同意书》决定输血治疗前,经治医师应向患者及家属说明输血目的、方式、不良反应和经血传播疾病的可能性吗,征得其同意后,并在《输血治疗知情同意书》上签字,无家属签字的、无自主意识的紧急输血由2个医师共同签字,同时报医务科同意备案,并记入病例。

2.为提高输血安全率,避免医疗纠纷的发生,对准备输血的患者必须进行输血前检查,包括ABO血型、RH(D)、交叉配血试验、肝功、乙肝五项、HCV、HIV、梅毒抗体。

3.确定输血后,由经治医生逐项填写《临床输血申请单》,对空缺项目由当事医生到永川血站或上级医共体医院血库补填。

(三)临床用血量审批及权限1.因中心无血库,如遇紧急抢救患者需输血时,由医务科与上级医共体医院血库联系用血。

临床用血管理制度

临床用血管理制度

临床用血管理制度所有设备必须建立健全设备包机制岗位责任制操作规程设备运行维修保养制度;设备定期检修制交接班制等各项管理制度,并严格按制度执行。

临床用血要求临床医生应严格掌握输血适应症,科学、合理用血。

手术前应根据术中估计出血量决定申请备血,出血量在10毫升/公斤体重以下者原则上不输血。

下面为大家精心搜集的临床用血管理制度,希望对你有帮助!一、医院必须按照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采供血机构购进血液,不使用无血站名称和无许可证的血液。

二、各科室用血,必须根据输血原则,严防滥用血源。

三、确定输血时,应由临床主管医生逐项认真填写输血申请单。

值班护士按医嘱“三对”后给病人采血标本送血库进行配血,试管上应贴标签,并标明科别、床号、姓名、姓别、于输血前一天送血库进行审批。

急诊例外。

四、血库工作人员根据临床各科的预约的血量,应及时与血站联系。

备好各型血液,保证临床用血量,不得有误。

五、输血科工作人员接收标本时,应逐项进行认真核对,无误后将标本收下备血。

集团所属各部门、中心必须严格执行考勤纪律,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切实作好员工上班的考勤工作。

对上班经常迟到、早退、旷工者应认真作好考勤登记,对出勤不出力、纪律涣散等现象,应进行批评教育并令其改正。

六、输血科工作人员应认真观察血液,如遇下列情况,血液一律不得发出,:①血袋标签有破损,字迹不清;②血袋破损,有渗血;③血液中有明显的凝块;④红细胞与血浆分层不清;⑤血浆层进行性变色,浑浊;⑥血浆层中有明显增多的气泡,絮状物或粗大颗粒;⑦红细胞的颜色呈暗紫色或红褐色。

七、取血护士在取血时,应认真核对本科受血者姓名、性别、床号、血型、配血结果、储血号、采血时间、有效期时间,确认无误后方可将血液输入病人体内。

一次性使用的注射器、输液器、针头等,各科室使用后用1000mg/L含氯消毒剂浸泡60分钟后,由供应室按数回收、毁形后按要求统一进行无害化处理,绝不可自行处理和随意扔掉,防止造成社会污染。

医院临床用血管理制度范本(4篇)

医院临床用血管理制度范本(4篇)

医院临床用血管理制度范本一、目的和范围为了确保医院使用血液及血液制品的科学性、规范性,提高血液使用的安全性和合理性,保障患者的健康和生命安全,制定此管理制度。

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医院所有临床科室在患者临床治疗中应用血液及血液制品的管理。

二、管理原则1.严格执行医院血液管理制度,遵循医疗质量管理规范,确保患者用血安全。

2.合理用血,循证医学原则,严格按照用血指征进行血液使用。

3.严守血液管理流程和操作规程,保证血液采、存、运输和使用的规范化。

4.加强科室间沟通和协作,避免血液浪费现象的发生。

三、使用申请和审批1.医生必须根据患者病情和用血指征填写《血液使用申请单》,包括患者基本信息、用血原因、血型和交叉配血结果等。

严禁无指征地使用血液。

2.主管医生对血液使用申请进行认真审核,确保申请合理和规范。

3.针对急危重病患者的血液使用申请,主管医生可在紧急情况下口头申请,但必须书面确认和归档。

4.医院设有血液使用审批委员会,由相关专业人员组成,负责审批血液使用申请、监督和管理血液使用情况。

四、血液存储和运输1.血液和血液制品应存放在专门的血液库房内,并保持明确的标识和分类。

2.血液库房应保持干燥、洁净、通风良好。

3.血液存储温度应符合规定,严禁冷冻解冻多次使用。

4.血液运输应采取冷链运输方式,确保血液质量和安全。

五、血液使用和记录1.血液使用时,医生必须在医疗记录中详细记录用血量、用血时间和血液反应等。

2.血液使用后,护士负责填写《血液使用记录单》,包括血液来源、血型、过期日期等信息,并及时归档。

3.对于大出血患者,应定期进行血液库存盘点,及时补充不足的血液。

六、血液废弃处理1.血液过期、污染、不合格等情况应及时报废处理,并填写废弃记录。

2.废弃的血液和血液制品应进行特殊处理,避免对环境和人员的污染。

七、管理考核和监督1.医院设立临床用血管理委员会,负责血液使用的监督、考核和指导。

2.定期开展血液使用的监督检查,对不规范的血液使用进行纠正。

临床用血管理制度(11篇)

临床用血管理制度(11篇)

临床用血管理制度(11篇)临床用血管理制度 11、输血科负责临床用血协调,建立血液库存动态预警,血液库存量应达到医院3天以上用血量,且有应急用血库存,保证临床用血安全。

2、临床科室履行输血前告知和临床输血审批制,按要求准确、完整填写《临床输血申请单》,同一患者一天申请备血量少于800毫升由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提出申请,上级医师核准签发;申请800-1600毫升的`,由上级医师审核,科室主任核准签发;申请量超过1600毫升的,由科室主任核准签发后,报医务科批准(急救用血除外)。

输血申请应连同受血者血样于预定输血日期前送至输血科备血。

3、严格掌握输血适应证,成分输血,科学合理用血。

输血前临床医师能够结合患者临床症状和实验结果评估输血指征;按要求检测乙肝两对半、丙肝抗体、梅毒抗体、艾滋病抗体、ALT、ABO、RhD血型、血常规,不规则抗体筛选检查;输血后及时评价患者实验指标的变化。

4、严格执行血液输注前双人核查核对制度,在规定时限内输注,不得自行贮血,输注过程血液中不得加入任何药物。

5、临床医护人员应密切监测输血过程临床症状和生命体征变化;输血过程中先慢后快;能正确识别、处理输血不良应;能及时回报输血不良应调查处理表交输血科保存。

6、输血后24小时内应详实、准确记录输血病程记录,内容至少包括:输血指征、输血目的,输血方式,异体输血品种、ABO、RhD血型和剂量,自体输血量,输血起止时间,输注过程观察,有无输血应,输血应处理与转归,输血疗效评估;术中输血的`麻醉记录、手术记录、术后病程记录中出血量及输血量一致,输血量与发血量一致;输血护理记录至少包括异体输血的献血码、品种、ABO、RhD血型、剂量,自体输血量,输血起止时间,输注过程及有无输血应,输血应处理与转归等。

输血完毕,及时保存交叉配血报告单、输血记录单等于病历中。

7、不断提高医疗技术,实施血液保护措施,对符合自体输血适应症患者,经治医师应积极动员患者自体输血。

临床用血管理制度

临床用血管理制度

临床用血管理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和《临床输血技术规范》,制定本制度。

一、临床用血管理委员会为临床医护人员提供输血知识的教育及培训,每年至少一次。

血库和临床医务人员对输血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知晓率100%。

二、输血患者在输血前必须进行ALT、乙肝五项、抗-HIV、抗-HCV、梅毒抗体检查,检测率应达到100%。

急诊患者应在输血前留取血标本送检。

三、严格履行输血治疗知情同意签字制度。

责任医师应在输血治疗前向患者或其家属说明输血目的、输血方式的选择权、明确输血的次数及输同种异体血的不良反应和经血传播疾病的可能性,征得患者或家属的同意,并在《输血治疗同意书》上签字后存入病历。

无家属在场、无自主意识的患者的紧急输血,应由责任医生将《输血治疗同意书》报总值班或医务科签字批准后实施,并记入病历。

四、临床用血科室应积极推行成分输血、自体输血和互助献血,成分血使用率应达到98%以上。

五、临床用血科室在输血前,应由两名医护人员共同认真核对血袋标签及发血单信息,检查血袋有无破损渗漏,血液颜色是否正常。

准确无误方可输血。

输血时,由两名医护人员带病历共同到患者床旁核对患者姓名、性别、年龄、病案号、门急诊/病室、床号、血型等,确认与配血报告相符,再次核对血液后,用符合标准的输血器进行输血。

六、血液发出后,供、受者配血标本于2-6℃冰箱保存7天。

使用后的血袋及输血器需由临床科室使用专用容器保存24小时以备查对,24小时后按医疗废弃物相关处理要求统一销毁,并做好记录。

七、输血患者发生不良反应时,临床医师参照相应规定进行处理并填报《输血不良反应回报单》一式两份送至输血科(其中一份交送血站),输血科对发生的输血不良反应进行调查、分析,填写《输血不良反应调查表》一式三份,输血科保存、上报医务科、反馈临床。

八、患者输血后发生乙肝、丙肝、艾滋病、梅毒等可经输血传播的疾病,经临床科室、患者本人或家属反馈到血库,怀疑或认为是由输血导致传播疾病时,血库应及时上报医务科、医院感染管理科、临床用血管理委员会,由医务科组织开展相关调查,各部门应积极配合调查工作,最终形成调查处理意见,通报患者及家属。

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

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

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为了加强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保障临床用血安全和医疗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和《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医疗机构应当加强临床用血管理,将其作为医疗质量管理的重要内容。

第二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临床用血管理制度,包括用血申请、审批、发血、输血、血费结算、血液质量监测、不良反应监测、用血评价等。

第三条医疗机构应当设立临床用血管理委员会或者指定部门负责临床用血管理工作。

第四条医疗机构应当加强对医务人员临床用血知识的培训和教育,提高其临床用血合理性和安全性。

第五条医疗机构应当加强与血液供应机构的协调和合作,保障临床用血供应。

第二章用血申请和审批第六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用血申请制度,明确用血申请的程序和责任。

第七条医务人员应当根据患者病情和治疗需要,合理申请用血。

第八条用血申请应当由医务人员填写,并经科室主任或者指定人员审批。

第九条用血申请应当包括患者的基本信息、病情、治疗方案、用血量、用血时间等内容。

第十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用血审批制度,明确审批程序和责任。

第十一条用血审批应当由科室主任或者指定人员负责,对用血申请进行审查和审批。

第十二条用血审批应当根据患者病情、治疗方案和用血量等因素进行综合评估,确保临床用血的合理性和安全性。

第三章发血和输血第十三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发血制度,明确发血程序和责任。

第十四条发血应当由医务人员按照用血申请和审批结果进行,确保用血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第十五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输血制度,明确输血程序和责任。

第十六条输血应当由医务人员按照用血申请和审批结果进行,确保输血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第十七条输血前,医务人员应当对患者进行输血前评估,包括输血适应症、禁忌症、输血反应等。

第十八条输血过程中,医务人员应当密切观察患者反应,及时处理输血相关问题。

第十九条输血后,医务人员应当对患者进行输血后评估,包括输血效果、不良反应等。

第四章血液质量监测和不良反应监测第二十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血液质量监测制度,对血液质量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

临床用血管理制度(精选5篇)

临床用血管理制度(精选5篇)

临床用血管理制度(精选5篇)第一篇:临床用血管理制度临床用血管理制度为了贯彻落实《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和《临床输血技术规范》的相关制定,对2003版的医疗工作制定中的(临床用血管理制度)进行修订。

一.临床输血审批制度1.临床科室申请用血必须由经治医师逐项填写,由主治医师以上签字核准鉴定。

2.临床医师应严格掌握输血指征(参照-附件)及控制用血量。

临床输血一次用血量超过2000毫升,需经科主任签名后报医务科批准(急诊用血除外)。

经治医师必须在病史中写明用血指征。

3.凡属必须履行用血申报手续的患者,经治医生应认真填写“用血通知书”,由家属持“通知书”及有关证明,到区用血办公室办理用血证明后,方可予临床用血。

夜间或休息日急诊用血,可由家属持“通知书”到本院门诊收费处交纳用血互助金及血款后准予用血,事后家属到区用血办补办用血证明后,可到财务科退还用血互助金。

如遇经济确有困难者,可由科主任(或二值班)与医务科(或行政总值班)共同认可签字后,方可先用血后补款。

4.临床医生必须有计划地申请用血量,原则上应在规定期限内用完所备血液,如遇特殊情况,尚未用完所配制的血液,应及时通知血库进行调剂。

如调剂无效或未及时通知而造成血液报废的经济损失,应由申请备血科室承担。

二、输血前检测和告知制度1.临床医师议定输血治疗方案前应向患者或家属告知,使其理解输血治疗和输血相关实验检查的必要性。

2.输血前必须进行肝功能、乙肝二对半、丙肝、HIV、梅毒等传染性病原血指标的检查,并将相关结果填入《临床输血申请单》及《输血治疗同意书》。

3.决定输血治疗前,经治医师应向患者或家属说明输同种异体血的不良反应和经血传播疾病的可能性,征得患者或家属的同意,并在“输血治疗同意书”上签字。

《输血治疗同意书》入病历。

无家属签字的无自主意识患者的紧急输血,应报医务科、总值班或主管部门领导同意、备案、并记入病历。

三、输血的核对制度1.确定输血后,经治医生认真填写“输血检验报告单”,并开出备血医嘱。

临床输血用血工作制度

临床输血用血工作制度

临床输血用血工作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临床输血用血工作,确保临床用血安全,提高医疗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进行的临床输血用血工作。

第三条临床输血用血工作应当遵循科学、合理、安全、有效的原则,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提高临床输血用血安全水平。

第四条医疗机构应当设立临床输血用血管理部门,负责临床输血用血工作的组织、管理和监督。

第二章临床输血用血管理第五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临床输血用血管理组织,明确临床输血用血管理的职责和权限。

第六条医疗机构应当制定临床输血用血管理制度,包括临床输血用血的申请、审批、采血、储存、运输、发放、使用、回收、处理等环节。

第七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临床输血用血质量控制制度,对临床输血用血工作进行全程质量控制。

第八条医疗机构应当加强临床输血用血的培训和宣传,提高医务人员和患者的临床输血用血知识和意识。

第三章临床输血用血流程第九条临床输血用血应当遵循以下流程:(一)临床医生根据患者病情和输血指征提出输血申请;(二)输血科(血库)对患者进行血型鉴定和交叉配血试验;(三)输血科(血库)为患者选择合适的血液制品;(四)输血科(血库)对血液制品进行储存、运输、发放;(五)临床医生为患者进行输血;(六)输血后对患者进行观察和评估;(七)对输血废弃物进行处理。

第四章临床输血用血安全第十条医疗机构应当加强临床输血用血的安全管理,预防输血不良反应和输血传染病的发生。

第十一条医疗机构应当严格执行临床输血用血的操作规程,确保临床输血用血的安全。

第十二条医疗机构应当对临床输血用血过程中出现的输血不良反应进行记录和报告,及时采取措施处理。

第十三条医疗机构应当对临床输血用血过程中的输血传染病进行监测和控制,防止输血传染病的传播。

第五章临床输血用血考核与评价第十四条医疗机构应当定期对临床输血用血工作进行考核与评价,提高临床输血用血工作质量。

临床用血申请管理制度及审核制度

临床用血申请管理制度及审核制度

临床用血申请管理制度及审核制度一、目的为规范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申请和管理,确保临床用血安全、合理、有效,根据《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医疗机构所有临床用血申请、审核、发放、使用等相关环节。

三、临床用血申请1. 临床用血申请应由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提出,并根据患者病情及治疗需要,合理制定用血计划。

2. 临床用血申请应填写《临床输血申请单》,内容包括:患者基本信息、诊断、用血需求、拟输血产品等信息。

3. 临床用血申请单需经上级医师核准签发后,方可提交至输血科备血。

四、临床用血审核1. 输血科收到临床用血申请单后,应进行审核,审核内容包括:患者基本信息、诊断、用血需求、拟输血产品等信息。

2. 输血科应对申请单进行技术评估,评估内容包括:患者病情、输血指征、输血产品选择、输血风险等。

3. 输血科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审核,并向申请人反馈审核结果。

审核通过后,输血科应按照申请单备血。

五、临床用血发放与接收1. 配血完成后,发血和取血过程需严格执行核对制度和签发手续。

血液交接双方必须共同核对用血者基本信息、血液有效期、配血试验结果、血袋完整性等。

2. 临床用血发放过程中,应确保血液产品在有效期内使用,避免过期浪费。

3. 临床用血接收过程中,医护人员应核对血液产品,确保与申请单一致。

如发现不符,应立即停止使用,并报告输血科处理。

六、临床用血使用1. 临床用血应在输血治疗知情同意书签订后进行。

医护人员应向患者或家属告知输血治疗的目的、方式、风险及替代治疗等,征得患者或家属同意后,医患双方签字确认。

2. 临床用血时,医护人员应严格执行输血操作规程,确保输血安全。

3. 临床用血过程中,医护人员应密切观察患者病情变化,如发现输血不良反应,应立即采取措施,并及时报告输血科和医务部门。

七、临床用血后管理1. 临床用血后,医护人员应做好输血记录,包括输血产品信息、输血量、输血时间、输血反应等。

临床用血管理制度

临床用血管理制度

领取用血流程
领血单据
医生根据审批后的《临床输血申请单 》到血库领取血液。
血液领取
核对血液品种、数量、血型等信息, 确保准确无误后领取血液。
使用用血流程
输血前准备
确保患者身体状况适合输血,进行必要的输血前检查和准备工作。
输血实施
按照《临床输血技术规范》进行输血,严密观察患者反应,确保输血安全。
04
评估方法
采用问卷调查、实际操作 考核、患者反馈等多种方 式进行评估。
评估结果应用
根据评估结果,对培训和 教育计划进行调整和改进, 提高临床用血的安全性和 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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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用血监督与评估
用血监督制度
01
02
03

定期检查制度
医院应定期对临床用血情况进 行检查,确保用血安全。
不定期抽查制度
医院应不定期对临床用血情况 进行抽查,以发现和纠正问题

患者反馈制度
医院应建立患者反馈机制,收 集患者对用血情况的意见和建
议。
医护人员培训制度
医院应对医护人员进行临床用 血相关培训,提高其专业知识
临床用血管理制度
• 引言 • 临床用血管理规定 • 临床用血流程管理 • 临床用血监督与评估 • 临床用血培训与教育
01
引言
目的和背景
确保临床用血的安全 和有效性
保障患者合法权益和 医疗安全
规范医疗机构临床用 血行为
临床用血管理的意义
提高临床用血管理水平 促进临床用血管理规范化、科学化、法制化
无误。
领取签字
值班护士领取血液制品时,应认 真签字,并妥善保存相关资料备
查。
用血使用规定
使用原则

医院临床用血管理制度范文(5篇)

医院临床用血管理制度范文(5篇)

医院临床用血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医院临床用血行为,有效管理血液资源,保障患者用血安全,提高临床用血效果,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医院临床用血管理制度适用于医院内临床用血行为的管理,包括血液库存控制、用血审批、血液使用追踪等内容。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内的所有临床科室和医务人员。

第四条临床用血应严格按照医学、伦理、法律等相关规定进行,确保临床用血活动符合规范。

第五条临床用血应尽量选用供血风险低、适应患者需求的血制品,避免不必要的用血。

第六条医院应建立完善的血液管理制度并定期进行宣教和培训,提高医务人员对临床用血的认识和操作技能。

第二章: 血液库存控制第七条医院应根据实际临床需求,合理确定血库需存储的数量和种类,并根据血液有效期进行动态管理。

第八条医院血库应定期进行库存清点,检查血液存储条件,及时处理过期、损坏、不合格等血液。

第九条医院血库应有充足的存储空间,满足日常存储需求,并做好防火、防潮等措施。

第十条医院血库应设专人管理,确保血液管理操作规范与安全。

第三章: 用血审批第十一条医院设立用血审批委员会,定期召开会议,负责审批患者的用血申请。

第十二条用血审批委员会由血液科、临床科室、质控科等相关部门的代表组成,主任医师担任主任。

第十三条患者用血需经过医生开具申请单,并填写患者的基本信息、诊断、用血原因、用血量等必要内容。

第十四条用血审批委员会按照患者的临床情况、血液库存等因素,决定是否批准患者的用血申请。

第十五条用血审批委员会审批结果应及时通知医生和患者,并记录在档案中。

第四章: 血液使用追踪第十六条医院应建立血液使用追踪制度,对每一袋用血进行记录与追踪,确保用血的及时、准确。

第十七条医生应及时向血库申领用血并签字确认,用血后应填写血液使用记录单,包括用血时间、用血量、用血原因等内容。

第十八条医院应建立血液使用统计和查询系统,可以随时查询和统计血液使用情况。

第十九条医院应委派专人负责血液使用数据的统计与分析,为临床用血管理提供参考。

医院临床输血管理制度

医院临床输血管理制度

医院临床输血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规范医院临床输血管理,保障医疗质量和患者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临床输血技术规范》等法律法规,结合医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管理1. 医院成立输血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定医院临床输血管理政策、制度,监督、指导临床输血工作,对输血质量进行评估和控制。

2. 输血管理委员会由医务部、护理部、输血科、检验科、感染管理科、伦理委员会等相关科室负责人组成。

3. 输血科负责医院临床用血的日常管理工作,包括血液的采购、储存、发放、输血不良反应的监测和报告等。

三、临床用血管理1. 医院使用血站统一供给的血液,根据临床用血情况,定期向血站报送用血计划,保持一定的储备血量。

2. 临床医师和输血医技人员应严格掌握输血适应症,Hb>100g/L一般不必输血,Hb<70g/L才需输血,Hb 在70 g/L ~100g/L之间,结合患者心肺功能以及术后是否有继续出血可能而决定是否输血。

正确应用成熟的临床输血技术和血液保护技术,包括成分输血和自身输血等。

3. 临床医生在给患者进行输血治疗前应根据病情,结合实验室检查结果认真做好临床输血治疗前的全面评估,记录在病历中。

4. 患者需要输血时,临床医生应向患者及其家属解释输血治疗的利弊。

征得患者及其家属同意后,与患者共同签署《输血治疗同意书》,方可输血治疗。

5. 临床输血治疗前,临床医生应开具检查医嘱,对患者进行血常规、ABO,RH血型、凝血功能、乙肝两对半、丙肝抗体、梅毒抗体、HIV抗体和ALT检测。

四、血液质量管理1. 输血科工作人员负责血液的入库、保存。

2. 血液入库前要核对验收,核对内容包括:物理外观血袋封闭及包装是否合格,标签填写是否清楚齐全等。

3. 不符合要求的血液应拒绝入库。

4. 合格的血液应按照规定的温度和湿度进行储存。

五、输血过程管理1. 输血科工作人员按照临床医生开具的输血医嘱,核对患者信息、血液信息,确认无误后进行配血。

临床用血管理制度

临床用血管理制度

临床用血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临床用血管理,保障医疗质量和患者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的采购、储存、配送、使用、监督管理等活动。

第三条本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临床用血管理制度,加强对临床用血的规范化管理,确保临床用血安全、有效、合理。

第四条临床用血管理应当遵循科学、合理、安全、经济的原则,推广成分输血和自身输血,减少不必要的输血。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五条医疗机构应当设立临床用血管理委员会或者指定专门人员负责临床用血管理工作。

第六条临床用血管理委员会应当由医疗、护理、输血、感染控制、药学等部门的代表组成,负责制定临床用血管理制度、工作计划和考核标准,对临床用血工作进行监督和评价。

第七条临床用血管理委员会应当定期召开会议,分析临床用血情况,提出改进措施,确保临床用血安全。

第三章采购与储存第八条医疗机构应当根据临床用血需求和血液供应情况,制定临床用血计划,并报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备案。

第九条医疗机构应当采购符合国家规定的血液制品,建立血液制品采购记录,记录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制品名称、规格、数量、生产厂家、批号、有效期等信息。

第十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血液制品储存管理制度,确保血液制品的质量安全。

储存条件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实行专库、专锁、专人管理。

第四章输血管理第十一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临床输血管理制度,规范临床输血操作程序,确保临床输血安全。

第十二条医疗机构应当设立输血科(室),配备专业人员进行临床输血工作。

输血科(室)应当具备独立的采血、检验、输血等功能,并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第十三条临床医师应当根据患者的病情、实验室检测结果等因素,合理选择输血治疗方案,并在病历中详细记录输血指征、血液制品种类、剂量、输血时间等信息。

第十四条输血前,医疗机构应当对患者进行血型鉴定和交叉配血试验,确保输血安全。

第十五条输血过程中,医疗机构应当密切观察患者病情变化,及时处理输血不良反应,确保患者安全。

医院临床用血管理制度【范本模板】

医院临床用血管理制度【范本模板】

医院临床用血管理制度第一条为加强临床用血管理,推进临床科学合理用血,保护血液资源,保障临床用血安全和医疗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和《临床输血技术规范》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加强临床用血组织管理,明确岗位职责,健全管理制度和工作规范,并保证落实。

第三条院长是第一责任人。

第四条输血科的主要职责是:(一)建立临床用血质量管理体系,推动临床合理用血;(二)负责制订临床用血储备计划,根据血站供血的预警信息和医院的血液库存情况协调临床用血;(三)负责血液预订、入库、储存、发放工作;(四)负责输血相关免疫血液学检测;(五)参与推动自体输血等血液保护及输血新技术;(六)参与特殊输血治疗病例的会诊,为临床合理用血提供咨询;(七)参与临床用血不良事件的调查;(八)根据临床治疗需要,参与开展血液治疗相关技术;(九)承担医疗机构交办的有关临床用血的其他任务。

第五条必须使用血液中心提供的血液,输血科配合血液中心建立血液库存动态预警机制,保障临床用血需求和正常医疗秩序。

第六条输血科科学制订临床用血计划,建立临床合理用血的评价制度,提高临床合理用血水平。

第七条输血科对血液预订、接收、入库、储存、出库及库存预警等进行管理,保证血液储存、运送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要求。

输血科储血设施应当保证运行有效,全血、红细胞的储藏温度应当控制在2-6℃,血小板的储藏温度应当控制在20—24℃。

储血保管人员应当做好血液储藏温度的24小时监测记录。

第八条输血科接收血液中心发送的血液后,应当对血袋标签进行核对。

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要求的血液入库,做好登记;并按不同品种、血型和采血日期(或有效期),分别有序存放于专用储藏设施内。

经办人签名并签署入库时间。

血袋标签核对的主要内容是:(一)血站的名称;(二)献血编号或者条形码、血型;(三)血液品种;(四)采血日期及时间或者制备日期及时间;(五)有效期及时间;(六)储存条件。

临床用血管理制度

临床用血管理制度

临床用血管理制度为了贯彻落实《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和《临床输血技术规范》的相关制定,对2003版的医疗工作制定中的(临床用血管理制度)进行修订。

一.临床输血审批制度1. 临床科室申请用血必须由经治医师逐项填写,由主治医师以上签字核准鉴定。

2. 临床医师应严格掌握输血指征(参照-附件)及控制用血量。

临床输血一次用血量超过2000毫升,需经科主任签名后报医务科批准(急诊用血除外)。

经治医师必须在病史中写明用血指征。

3. 凡属必须履行用血申报手续的患者,经治医生应认真填写“用血通知书”,由家属持“通知书”及有关证明,到区用血办公室办理用血证明后,方可予临床用血。

夜间或休息日急诊用血,可由家属持“通知书”到本院门诊收费处交纳用血互助金及血款后准予用血,事后家属到区用血办补办用血证明后,可到财务科退还用血互助金。

如遇经济确有困难者,可由科主任(或二值班)与医务科(或行政总值班)共同认可签字后,方可先用血后补款。

4. 临床医生必须有计划地申请用血量,原则上应在规定期限内用完所备血液,如遇特殊情况,尚未用完所配制的血液,应及时通知血库进行调剂。

如调剂无效或未及时通知而造成血液报废的经济损失,应由申请备血科室承担。

二、输血前检测和告知制度1. 临床医师议定输血治疗方案前应向患者或家属告知,使其理解输血治疗和输血相关实验检查的必要性。

2. 输血前必须进行肝功能、乙肝二对半、丙肝、HIV、梅毒等传染性病原血指标的检查,并将相关结果填入《临床输血申请单》及《输血治疗同意书》。

3. 决定输血治疗前,经治医师应向患者或家属说明输同种异体血的不良反应和经血传播疾病的可能性,征得患者或家属的同意,并在“输血治疗同意书”上签字。

《输血治疗同意书》入病历。

无家属签字的无自主意识患者的紧急输血,应报医务科、总值班或主管部门领导同意、备案、并记入病历。

三、输血的核对制度1. 确定输血后,经治医生认真填写“输血检验报告单”,并开出备血医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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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用血管理制度为了贯彻落实《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和《临床输血技术规范》的相关制定,对2003版的医疗工作制定中的(临床用血管理制度)进行修订。

一.临床输血审批制度1.临床科室申请用血必须由经治医师逐项填写,由主治医师以上签字核准鉴定。

2.临床医师应严格掌握输血指征(参照-附件)及控制用血量。

临床输血一次用血量超过2000毫升,需经科主任签名后报医务科批准(急诊用血除外)。

经治医师必须在病史中写明用血指征。

3.凡属必须履行用血申报手续的患者,经治医生应认真填写“用血通知书”,由家属持“通知书”及有关证明,到区用血办公室办理用血证明后,方可予临床用血。

夜间或休息日急诊用血,可由家属持“通知书”到本院门诊收费处交纳用血互助金及血款后准予用血,事后家属到区用血办补办用血证明后,可到财务科退还用血互助金。

如遇经济确有困难者,可由科主任(或二值班)与医务科(或行政总值班)共同认可签字后,方可先用血后补款。

4.临床医生必须有计划地申请用血量,原则上应在规定期限内用完所备血液,如遇特殊情况,尚未用完所配制的血液,应及时通知血库进行调剂。

如调剂无效或未及时通知而造成血液报废的经济损失,应由申请备血科室承担。

二、输血前检测和告知制度1.临床医师议定输血治疗方案前应向患者或家属告知,使其理解输血治疗和输血相关实验检查的必要性。

2.输血前必须进行肝功能、乙肝二对半、丙肝、HIV、梅毒等传染性病原血指标的检查,并将相关结果填入《临床输血申请单》及《输血治疗同意书》。

3.决定输血治疗前,经治医师应向患者或家属说明输同种异体血的不良反应和经血传播疾病的可能性,征得患者或家属的同意,并在“输血治疗同意书”上签字。

《输血治疗同意书》入病历。

无家属签字的无自主意识患者的紧急输血,应报医务科、总值班或主管部门领导同意、备案、并记入病历。

三、输血的核对制度1.确定输血后,经治医生认真填写“输血检验报告单”,并开出备血医嘱。

由两名医护人员持“报告单”到床边核对患者姓名、性别、年龄、病案号、病室/急诊、床号和诊断,并采集血样。

核对者在“报告单”反面签全名,2.临床科室应有专人持“输血检验报告单“及受血者血样送交血库,双方进行逐项核对。

3.领血和发血双方必须认真查对“输血检验报告单”内容、血型、血液有效期、交配实验结果、血袋标签及保存血的外观等,准确无误时双方签字后方可发血。

发血后认真填写“病人用血记录本”。

无收费签章及未按第三条规定办理申报手续者不得发血。

同时有两人以上输血时,必须分别领血,以防差错。

4.输血前,经治医生开出输血医嘱。

输血时,由两名医护人员携带病历到床边再次核对上述内容,准确无误方可实行输血。

输血者应在“输血检验报告单”上签名。

四、输血质量监测、考核和信息反馈1.每一次输血治疗均应有病程治疗和护理记录,包括输血指证、输血品种、和计量、输血反应等,手术中输血应在麻醉单、手术记录、术后记录和护理记录中有出入血量的记载。

2.输血过程应严密观察受血者有无输血不良反应,(正在补液的病员,需注意避免血液稀释)。

如出现异常情况应及时处理。

输血完毕后医护人员应将“输血检验报告单”贴在病历中。

临床医生应将输血情况详细记入病历,认真填写“输血不良反应回报单”,并与血袋一同返还血库保存。

血袋至少保存一天。

“输血反应回报单”每月统计上报医务科。

3.病案首页用血量记录应与交叉血单的用血量前后一致(包括各种成分)。

输血前9项传染病血指标检查应有医嘱和结果报告单,且医嘱时间和报告结果单中记载的送检时间(包括急诊输血)均应在第一次输血之前。

以上内容医务科定期督查,并与医疗质量考核挂钩。

五、输血不良反应处置程序[一]输血不良反应登记报告制度1.凡接到临床科室反映有输血反应时,血库医师应及时深入临床科室,妥善处理并及时报告科领导、医务科。

2.记录发生输血反应患者的姓名、血型、住院号、科室、所输血液制品的名称、献血员姓名、血液编码、输入量、反应症状、处理方法、结果等。

3.及时收回因输血反应未输完的血液,重复交叉配血和正反定型,必要时进行抗体检测以及其它相关检测。

4.将检测结果及时反馈给临床科室以利临床医师对症治疗。

5.血库医师应经常深入临床科室,了解输血治疗情况,及时发现输血反应,并宣传教育输血反应防治知识,提高临床诊断输血反应能力。

6.严重的输血反应,在紧急处理的同时,及时由科领导上报医务科。

[二]输血不良反应及其防治﹙一﹚发热反应:输血后15-20分钟开始。

1、原因:﹙1﹚免疫反应,体内有白细胞或血小板抗体;﹙2﹚致热原(蛋白质、死菌或细菌的代谢产物)污染;﹙3﹚细菌污染和溶血。

2、治疗:症状轻减慢输血速度,严重者停止输血及对症处理及过敏治疗。

3、预防:严格消毒,控制致热原;多次输血或经产妇输注不含白细胞及血小板的血(洗涤红细胞)。

﹙二﹚过敏反应:多发生输血后数分钟,表现为皮肤局部性或全身性瘙痒或荨麻疹,严重为咳嗽、喘鸣、呼吸困难及腹痛、腹泻甚至过敏性休克。

1、原因:﹙1﹚过敏病人对血中蛋白类过敏,或供血者血中某种抗体,此反应抗体为IgE;﹙2﹚病人因多次输血浆,体内产生抗免疫球蛋白抗体,以抗IgA 抗体为主。

2、治疗:仅有局限性瘙痒或荨麻疹时,可继续输血,给于抗组胺药物。

严重者停止输血,皮下注射肾上腺素(1:10000.5-1ml)和静脉给糖皮质激素,必要时气管插管切开。

3、预防:﹙1﹚有过敏史,输血前给抗过敏药物及糖皮质激素;﹙2﹚对IgA低下或有抗IgA抗体者输不含IgA抗体的血液、血浆血液制品;﹙3﹚有过敏史者不能献血;﹙4﹚献血员采血前4小时禁食。

﹙三﹚溶血反应:是最严重的并发症。

症状为沿输血静脉的红肿及,寒战高热,呼吸困难、头痛、心率加快,以致血压下降,休克,后出现血蛋白尿和溶血性黄疸、少尿、无尿及急性肾功能衰竭、延迟性溶血反应。

1、原因:﹙1﹚误输了不合的ABC血型,A亚型、Rh及其它血型不合;﹙2﹚输入有缺陷的红细胞后非免疫性溶血;﹙3﹚自身免疫性贫血受血者的血液中自身抗体引起输入的异体红细胞破坏溶血。

2、治疗:可凝溶血立即停止输血,核对血液。

离心静脉血后观察血浆色泽,如粉红色为溶血。

尿潜血阳性及血蛋白尿,同时予以抗休克治疗、保护肾功能;若DIC明显可使用肝素或血浆交换治疗。

3、预防:﹙1﹚加强输血配血核对工作;﹙2﹚严格输血规程操作;﹙3﹚尽量输同型血。

﹙四﹚细菌污染反应:轻的仅有发热,严重可出现内毒素性休克。

1、原因:采血和贮存环节污染。

2、治疗:﹙1﹚立即中止输血,血袋中血液做染色细胞检查及细菌培养;﹙2﹚抗感染及抗休克治疗。

3、预防:﹙1﹚严格无菌制度;﹙2﹚血液保存期内及输血前按规定检查。

﹙五﹚循环超负荷:常见于心功能低下、老年、幼儿及低蛋白血症。

表现为急性心衰及肺水肿。

1、原因:﹙1﹚输血速度过快致血容量上升超过心脏的负荷;﹙2﹚原有心功能不全;﹙3﹚原有肺功能减弱、低白蛋白血症不能耐受血容量增加。

2、治疗:立即中止输血,吸氧、使用强心剂、利尿剂。

3、预防:心功能不全要控制输血速度及输血量,严重贫血者输浓缩红细胞为宜。

﹙六﹚输血相关的急性肺损伤(TRALI):供血者血浆中有白细胞凝集素或HLA特异性抗体所致,输血后1-6时内发生,表现为急性呼吸困难,严重的双肺水肿及低氧血症伴有发热。

1、治疗:气管插管、输氧及机械通气后48-96小时内症状和体征有明显改善。

2、预防:不采用多次妊娠供血者的血浆作为血制品。

﹙七﹚输血相关性移植物抗宿主病:有免疫活性的淋巴细胞输入有严重免疫缺陷受血者体内后,输入的淋巴细胞增殖并对受血者组织起反应。

表现为发热、皮疹、肝炎、腹泻、骨髓抑制和感染。

1、治疗:无有效的治疗方法。

骨髓移植、加强化疗或放疗的病人要输入经γ射线辐照除去免疫活性淋巴细胞的血液成分。

﹙八﹚疾病传播:包括EB病毒、巨细胞病毒、肝炎病毒、HIV和人类T细胞白血病病毒、布氏杆菌、梅毒及疟疾等。

1、预防:﹙1﹚严格输血适应症;﹙2﹚严格献血员体检;﹙3﹚血制品生产中采用有效的手段灭活病毒;﹙4﹚自体输血。

﹙九﹚免疫抑制:输血可使受血者的非特异性免疫功能下降及抗原特异性免疫抑制,免疫抑制与输血的量和成分有一定的关系。

﹙十﹚大量输血的影响:大量输血(24小时用库存血置换病人全部血液或数小时内输入4000ml)时可出现低体温、碱中毒、暂时性低血钙、高血钾及凝血异常。

临床上有出血倾向及DIC表现时,应输浓缩血小板。

六、预防及控制输血感染的制度和处置方案1.加强医院感染管理,提高控制感染意识,加强上岗人员的在职教育,采取学术讲座、授课、录像、考试等形式定期培训;学习医院感染管理的相关资料、传染病的防治、规章制度、消毒隔离制度等。

2.加强血库布局管理,按照《医疗机构输血科管理办法》、《医院感染管理规范》严格区分清洁区、半清洁区和污染区。

将血液储存室、自体血采集室、血液治疗室设在清洁区;配血室、血型参比室设在污染区;发血室设在半清洁区,并设明显的标识。

3.应积极采取措施预防输血传播疾病:①严格掌握输血适应证,非必要时应避免输血;②杜绝传染病病人和可疑传染病者献血;③对献血者进行血液和血液制品检测,如HB-sAg、抗HBc以及抗HIV等检测;④在血液制品生产过程中采用加热或其他有效方法灭活病毒;⑤鼓励自体输血。

七、紧急用血及大量输血应急预案(一)紧急用血原则为挽救病人的生命,临床医生在等待做完血交叉试验的时间内会危及病人的生命和向病人家属说明情况并征得同意的紧急情况下,可发放未进行交叉试验或完成部分交叉试验的血液,随后须立即完成血交叉试验。

紧急发血必需遵循下列原则:1.给予未知血型病人O型红细胞,如未知病人是Rh血型时,则首选D阴性红细胞,特别是对有过妊娠经历的女性。

2.如有时间完成病人的ABO&Rh血型检测,可给ABO&Rh血型相合的血制品。

以前的血型记录不作为发放何种血制品的依据。

3.用显著的方式在血袋标签上表明交叉试验在发血时未完成。

4.尽快完成血交叉试验,如在试验的任何一步发现不相合,应迅速通知主管医生或血库医生。

5.如病人由于医疗问题死亡,但不涉及输血,则没有必要完成血交叉试验,但应由主管输血的医生来决定。

如有原因表明输血加重了原始病情或促进死亡,则应完成所有的试验。

(二)大量输血原则是指在24小时内输血量达到或超过病人的一个血容量。

1.经血库医生同意,血交叉试验可适当简化。

2.必须按照紧急用血原则,尽早给予病人输血治疗。

八、血库血袋回收处理方法:1.废血管子放入二层黄色塑料袋中(专用桶内),2.废血袋放入冰箱内二层黄色塑料袋中(专用箱内),3.由工务员按时统一回收,按医疗废弃物要求分类放入固定处,最后由医院指定人员统一收集处理,具体见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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