胶州市2011年应急管理工作打算
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岛市“十二五”时期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建设规划的通知
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岛市“十二五”时期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建设规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青岛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1.09.23•【字号】青政办字[2011]120号•【施行日期】2011.09.2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岛市“十二五”时期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建设规划的通知(青政办字〔2011〕120号)各区、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青岛市“十二五”时期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建设规划》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望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一年九月二十三日青岛市“十二五”时期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建设规划(2011-2015)前言编制背景“十二五”时期,是推动青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转入科学发展的关键时期,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我市的应急管理工作面临一系列新的形势和任务,“一案三制”(即应急预案、应急体制、应急机制、应急法制)建设需要更加深入和强化,应急预防机制和处置能力需要不断完善和提升,应急体系全面建设需要进一步推进和发展。
通过规划的制定和实施,科学指导全市应急体系建设,切实提高预防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突发事件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的损失,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以下简称《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青岛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青岛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青岛市应急管理需要。
规划范围针对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四大类突发事件,根据预防与应急准备、监测预警、应急处置和恢复重建及应急保障等应急管理环节的不同要求,统一规划“十二五”期间青岛市应急体系建设,确定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建设的主要任务和重点项目。
规划定位《青岛市“十二五”时期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建设规划》是《青岛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的延伸和细化,是全市应急体系建设综合性规划,既要与省应急体系建设规划保持承接关系,又要指导区(市)、相关部门的应急工作。
胶州市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情况汇报
一、全面推进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应急处置能力不断加强
一是完善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根据新《消防法》要求,2009年8月5日,我市依托市公安消防大队正式成立胶州市应急救援大队,这是一支“一专多能”的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是我市组织开展应急救援的主体力量,承担综合性应急救援任务,具体包括雨雪、地震等自然灾害,建筑施工事故、道路交通事故等生产安全事故,恐怖袭击、群众遇险等社会安全事件的抢险救援任务,同时协助有关专业队伍做好水旱灾害、气象灾害、地质灾害、森林草原火灾、生物灾害、矿山事故、危险化学品事故、水上事故、环境污染事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等突发事件的抢险救援工作。
胶州市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情况汇报
胶州市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情况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报
根据《青岛市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管理办法》,结合我市实际,下发《胶州市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管理办法》,按照立足实际、按需发展、突出重点、统筹规划的原则,坚持专业化与社会化相结合,充分依托胶州市应急救援大队,整合现有资源,避免重复建设,积极开展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工作,着力提高应急救援队伍的应急处置能力和社会参与程度,形成了规模适度、管理规范的应急救援体系。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2009年应急管理工作自查报告
胶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09年应急管理工作自查报告胶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应急管理工作在市委市府的正确领导和市应急管理办公室的具体指导下,坚持“以人为本”和“预防为主”的原则,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市政府应急预案总体部署,本着“健全机制、分级负责、快速反应、密切配合、维护稳定、确保安全、处置果断,最大限度地减少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损失”的工作原则,周密计划,精心安排,统筹调配执法力量,配合市相关部门,将突发危机事件对人员、财产和环境造成的危害和损失降至最小限度,认真做好突发性事件的预测、预防和演练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了突发性事件的发生,提高了应对突发性事件的能力。
现将自查报告汇报如下:一、领导重视,周密部署年度应急管理工作我局结合工作实际,成立应急总指挥部和应急机动队,由局长任总指挥,副局长任副总指挥,各中队(科室)负责人为成员。
指挥部全面负责突发危机事件的统一指挥和协调工作。
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和应急机动队,办公室设在综合科,由科长兼任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主任。
机动队由机关各部门以及派出所的相关人员组成,分别设立局机关、公用事业执法分队、户外广告管理执法分队、规划稽查执法分队等四个分队,机动队受应急指挥部的统一指挥,接到应急指挥部指挥长的指令后,机动队按指令迅速到位。
二、制定应急预案,进行预案演练为做好突发危机事件预防与处置工作,提高应对突发危机事件的综合协调指挥能力,切实保障社会稳定,我局结合自身职能,制定了处置突发危机事件应急预案,对突发危机事件的预防和演练做了周密部署和安排。
我局建立了突发事件应急响应机制,根据应急事件的影响,分为指令响应和无指令响应,根据是否发生全市重大影响、区域内较大影响、区域性或局部地段有一定影响以及日常执法过程中遇到的突发事件,指令响应又分为一、二、三、四级。
我局分别针对不同的事件级别制定了不同的应对措施,以应对不同的突发事件。
并做好应急物资准备工作,所需装备(物资)由局统一采购、调配,并由局存放保管,应急车辆由局统一调度安排,一旦发生突发事件,将保证应急预案迅速启动。
青岛胶州湾隧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青岛胶州湾隧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青岛胶州湾隧道是一条连接青岛市城区和胶州市的重要交通通道,是沿海地区最长的海底隧道之一。
由于隧道所处的特殊地理环境和重要性,一旦发生突发事件,将会对交通、经济和社会生活造成严重影响。
因此,制定一套完善的胶州湾隧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是十分必要的。
一、预案制定的背景和目的胶州湾隧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制定是为了保障隧道内的人员和设施的安全,及时处置突发事件,减少损失,维护正常的交通运行秩序。
同时,预案的制定还旨在提高相关部门的应急能力和响应速度,确保在突发事件发生时能够迅速、有序地展开应急工作。
二、突发事件的分类1. 火灾事故:包括隧道内部设备、车辆、货物等起火,产生浓烟。
2. 交通事故:包括车辆碰撞、爆胎、翻车等。
3. 自然灾害:如地震、海啸、洪水等对隧道造成的影响。
4. 恐怖袭击:如炸弹爆炸、恐怖分子入侵等。
三、应急预案的组织和指挥体系1. 预警级别评估和信息发布:负责对突发事件进行及时评估,并在发生突发事件时组织信息发布工作,向相关部门、媒体和公众发布相关信息。
2. 指挥调度中心:负责对突发事件进行组织、指挥和调度工作,同时负责与相关部门、单位联系和协调。
3. 应急救援队伍:包括消防队、救护队、交通警察等,负责突发事件现场救援和处置工作。
4. 应急专家组:由相关领域的专家组成,负责提供技术支持和指导,协助应急救援工作。
5. 应急物资保障队伍:负责捐赠、调配和分发应急物资,保障现场救援工作的顺利进行。
四、预案的具体内容和措施1. 火灾事故预案:a. 及时启动火灾报警系统,在第一时间向消防部门报警。
b. 为隧道内的人员指示安全疏散通道,组织有序的撤离工作。
c. 封闭隧道入口,避免火势蔓延。
d. 向现场救援人员提供详细的隧道布置图、设备位置等信息,协助救援工作。
2. 交通事故预案:a. 安排专人监测隧道内车流情况,及时发现交通事故并报警。
b. 组织现场交通疏导,确保交通秩序正常进行。
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岛胶州湾隧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
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岛胶州湾隧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6.01.21•【字号】青政办字〔2016〕11号•【施行日期】2016.01.2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突发事件应对正文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岛胶州湾隧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青政办字〔2016〕11号各区、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青岛胶州湾隧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1年7月1日印发的《青岛胶州湾隧道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青政办字〔2011〕88号)同时停止执行。
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6年1月21日青岛胶州湾隧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目录1.总则51.1 编制目的51.2 编制依据51.3 适用范围51.4 工作原则51.5 风险评估51.6 事件分级62.组织指挥机制72.1 青岛胶州湾隧道突发事件专项应急指挥部72.2市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82.3 成员单位职责83.监测预测113.1预防113.2监测113.3 预测114.预警114.1预警分级114.2预警发布134.3预警响应134.4预警变更与解除135.信息报告146.应急处置156.1 先期处置156.2 分级响应156.3指挥与协调166.4现场指挥部176.5 应急处置措施19 6.6扩大响应226.7应急响应结束227.信息发布228.恢复与重建238.1 善后处置238.2 社会救助238.3 总结评估239.应急保障249.1 队伍保障249.2 通信保障249.3 物资保障249.4经费保障249.5 技术保障259.6 运输保障2510.宣教培训和演练25 10.1宣教培训2510.2演练2511.责任追究2612.附则2612.1预案制定2612.2 预案修订2612.3预案实施2613.附件271.总则1.1 编制目的科学、有序处置青岛胶州湾隧道突发事件(以下简称隧道突发事件),防止事件蔓延扩大,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隧道运营秩序和社会稳定。
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岛市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青政办发[2011]32号
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岛市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正文:---------------------------------------------------------------------------------------------------------------------------------------------------- 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岛市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2011年12月6日青政办发〔2011〕32号)各区、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青岛市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管理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望认真组织实施。
青岛市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整合我市应急救援资源,规范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提高应急救援队伍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基层应急队伍建设的意见》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应急救援队伍,包括综合应急救援队伍、骨干应急救援队伍、专业应急救援队伍、专家应急救援队伍、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和志愿者应急救援队伍。
第三条本市行政区域内应急救援队伍的建设、管理、保障工作等适用本办法。
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和民兵组织等对骨干应急队伍的建设管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四条各级人民政府负责同级应急救援队伍的规划建设,确定队伍的种类、数量和规模,逐步建成规模适度、管理规范的应急救援队伍体系。
各级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负责指导检查同级应急救援队伍的建设管理,应急救援指令传递和情况反馈等。
第五条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坚持政府主导、分级负责,统筹规划、突出重点,立足实际、按需发展的原则。
第六条应急救援队伍管理,坚持“谁组建、谁管理,谁主管、谁保障”的原则。
第七条应急救援队伍指挥调度,坚持“统一指挥、协调联动、分类调度”的原则。
第二章队伍组建与职责第八条综合应急救援队伍依托公安消防队伍组建,人数按其最高出勤人数确定,市级称“青岛市应急救援支队”,区(市)级称“××区(市)应急救援大队”。
光明路街道应急管理工作情况汇报
光明路街道应急管理工作情况汇报光明路街道应急管理工作情况汇报2011年以来,街道党委、办事处在做好辖区日常管理工作的同时,全面贯彻落实《突发事件应对法》、省政府《全面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鲁政发[2017]53号)及省、市、区应急管理工作座谈会精神,结合街道实际,部署安排应急管理工作,制定了《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建立了工作组织机构,细化工作责任,明确工作任务,较好地完善了街道管理工作,确保快速、科学、高效、有序地处置突发事件,最低限度的降低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失和危害,促进街道经济社会的稳定发展。
一、加强组织体系建设,为应急管理工作提供有力保障1、组织领导到位。
坚持把应急管理工作列入街道管理和发展的重要议事日程,成立了以街道党委书记任组长的应急管理领导小组,建立健全了以街道办事处主任任组长的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联络员网络,制定下发了《光明路街道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设立了街道应急管理专职办公室,同时,各村居企业事业单位也制定了《光明路街道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并配备了由机关干部、各部门人员、基层民兵等50人组成的专职工作队伍,立足现实、充实加强、明确任务、细化责任,研究并制定工作开展程序,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设。
2、宣传发动到位。
我街道严格落实应急管理具体工作方案,有计划、分步骤、讲重点地组织人员开展宣传工作,重点加强对管理人员的知识培训、业务培训及应急管理技能培训,同时,采取群众喜闻乐见、寓教于乐的方式,利用广播、宣传栏、传单、明白纸等多种载体,积极主动地开展《突发事件应对法》和街道应急管理体系宣传教育工作,从思想高度强化群众对此项工作的认识。
3、值班备勤到位。
严格执行党政领导班子全体成员和村(居)主要负责人在岗带班的24小时值班制度,所有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24小时开通手机,街道对值班情况实行不定期、不定时、不定点的检查、调度和暗访制度,对违反要求离岗、脱岗的工作人员,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1年全市应急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1年全市应急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青岛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1.02.10•【字号】青政办字[2011]15号•【施行日期】2011.02.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1年全市应急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青政办字〔2011〕15号)各区、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2011年全市应急管理工作要点》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望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二○一一年二月十日2011年全市应急管理工作要点2011年,全市应急管理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保障全市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的总体目标,以提高全民应急能力为中心,突出抓好宣教培训和预案演练两个重点,着力推进制度落实、法制建设、平台建设、队伍装备、值守应急五项工作,抓基层、打基础,办实事、求实效,确保“十二五”应急管理工作开好局、起好步。
一、抓好宣教培训,提高全民应急能力(一)深入开展应急知识科普宣教。
将2011年定为应急知识普及年,进一步丰富宣传手段和宣传形式,切实增强宣传效果,不断提高全社会的防灾减灾意识和公众自救互救能力。
各区市要建立完善应急管理网站,主要应急联动单位要在已有部门网站的基础上开辟应急管理专栏。
精心培育一批基层应急示范点、示范项目。
结合“5.12防灾减灾日”等各类公共主题宣传日,组织开展知识竞赛、辩论赛、征文等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进一步提高应急管理知识的社会普及率。
(二)切实加强各级干部应急管理工作培训。
将应急管理纳入各级干部教育培训总体安排,依托党校、行政学院和驻青高校,定期举办应急管理讲座、短训班或研讨班,确保各级应急管理工作人员参加一次轮训。
加强与国内先进城市和国外发达地区的交流合作,促进应急管理工作科学发展,全面提高。
二、抓好应急预案演练,提高应急实战能力(三)规范预案管理。
关于应急管理工作的建议
以下是关于应急管理工作的建议:
1. 建立完善的应急预案:应急预案是应急管理工作的基础,必须建立完善的应急预案,包括各种应急情况的应对措施、责任分工、应急资源等。
2. 加强应急演练:应急演练是检验应急预案的有效性和可行性的重要手段,必须加强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响应能力。
3. 建立应急指挥中心:应急指挥中心是应急管理工作的核心,必须建立应急指挥中心,配备专业的应急指挥人员和设备,确保应急响应的及时、准确和有效。
4. 加强应急培训:应急管理工作需要专业的应急人员,必须加强应急培训,提高应急人员的应急响应能力和应急处置能力。
5. 建立应急资源库:应急资源是应急管理工作的重要保障,必须建立应急资源库,包括物资、人员、设备等,确保应急资源的及时调配和使用。
6. 加强应急宣传:应急宣传是提高公众应急意识和应急能
力的重要手段,必须加强应急宣传,提高公众应急意识和应急能力。
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1年青岛市应急知识普及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1年青岛市应急知识普及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青岛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1.04.15•【字号】青政办字[2011]45号•【施行日期】2011.04.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公安综合规定正文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1年青岛市应急知识普及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青政办字〔2011〕45号)各区、市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市直有关单位:《2011年青岛市应急知识普及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望贯彻执行。
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二○一一年四月十五日2011年青岛市应急知识普及工作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全市应急管理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开展“应急知识普及年”各项活动,切实加强对应急宣教工作的组织指导,全面普及预防、避险、自救、互救等应急防护知识,提高社会公众应对突发事件的综合素质,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主要内容通过抓好宣传活动“六大板块”(打造门户网站、编印应急书籍、组建科普队伍、录播访谈节目、开辟宣教专栏、开展主题活动),全面推进应急科普“四项发展”(宣传对象、形式、内容、途径),不断提升社会公众“两个意识”(防灾、减灾)和“两种能力”(自救、互救),实现全社会科学、理智、从容应对各类突发事件,最大限度降低损失。
(一)以学校、企业为突破口,推进应急知识普及对象的新发展。
根据普及对象的不同特点,划分不同层次,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应急知识宣传培训。
特别是以学校、企业为重点,先行先试,以点带面,推动应急知识普及工作的全面开展。
组织编写中、小学及幼儿园公共安全课程材料,使应急知识尽快进入课堂;对高危行业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知识教育培训,增强风险防范意识。
(二)以专家访谈、公益广告为着力点,推进应急知识普及形式的新发展。
通过介绍国内外应对突发事件的正反两方面案例,剖析公众在遭遇突发事件时,临危不乱、自救互救、运用应急知识配合救援,减少人员伤亡的正确做法,增强公众“临危有备、有备无患”的应急意识和应急能力。
2011年应急管理工作总结
2011年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总结XX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1年,我省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在国家安监总局、国家应急救援指挥中心的指导帮助下,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以《突发事件应对法》为依据,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和《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通知〉精神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我省应急管理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现总结如下:一、整体工作情况(一)加强应急预案管理,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建设1.广泛宣传教育《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提高对其重要性的认识。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出台》后,我省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
一是通过报纸、杂志、电台、电视台、网络等新闻媒体广泛宣传报导《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特别是“安全生产月”活动,把《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作为大力宣传的重点之一。
二是及时向各级政府、部门和生产经营单位转发《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提高了全社会对应急预案重要性的认识。
三是开展教育培训,不断提高各级人员应急预案管理能力,省安全监管局应急办组织安监部门和企业分管领导和以及管理人员参加的应急预案管理培训班5期,就应急预案的编制、评审、备案管理等进行认真宣讲,并指导各地各部门各企业认真开展应急预案管理培训工作。
四是将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备案申请表、预案评审表、预案备案登记表、《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评审指南(试行)》等放在了XX省安全监督管理局应急管理信息网,方便各单位和各企业查询下载。
2强化实施,制定出台了《XX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XX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对应急预案的编制、评审、备案等进行了进一步的明确规定,将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纳入到安全生产行政许可的内容,以安全生产行政许可证发放必须进行应急预案备案登记为抓手,提高了生产经营单位对应急预案重要性的认识,确保了应急预案的质量。
胶州市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胶州市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征求意见稿)目录1.总则编制目的编制依据适用范围危险目标的确定事故分级工作原则预案体系2.应急组织机构及其职责组织体系机构组成及其职责3.预测与预警信息监测与报告预警预警级别及发布4.应急响应分级响应响应程序安全防护社会力量动员与救援物资征用事故分析、检测与后果评估信息发布应急结束5.后期处置善后处置社会救助保险理赔总结与评估事故调查6.保障措施通信与信息保障队伍保障装备保障物资保障经费保障医疗卫生保障交通运输保障治安保障7.监督管理宣传培训演练奖惩8.附则预案管理本预案与其他预案的关系预案发布1. 总则编制目的为有效应对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通过建立统一指挥、灵活适用、科学高效的事故应急体系,进一步增强我市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的紧急救援处置能力,确保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的充分预防和有效控制,最大限度降低和减少事故灾难造成的人民生命和财产损失,维护公众安全利益,制定本预案。
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山东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青岛市安全生产条例》、《青岛市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胶州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文件。
适用范围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危险化学品或者处置废弃危险化学品活动过程中发生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适用本预案。
危险目标的确定根据危险化学品事故发生的原因和可能造成的后果,危险化学品事故主要分为三类:火灾事故、爆炸事故和易燃、易爆或有毒物质泄漏事故。
胶州市安全监管局应急指挥中心讲稿
胶州市安全监管局应急预案编写培训班讲稿主讲人:郑海军联系电话:135********第一部分、为什么要进行应急预案编写和备案第二部分、应急预案管理要点第三部分、怎样编写应急预案第一部分、为什么要进行应急预案编写和备案一、企业应急救援的需要二、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02年11月1日)(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591号2011年12月1日)(三)《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2006年6月1)(四)《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总局令第15号2007年11月1日)(五)《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总局令第17号2009年5月1日)(六)《青岛市安全生产条例》(2010年1月1日)第一部分、为什么要进行应急预案编写和备案一、企业应急救援的需要(一)3.29淮安高速液氯泄漏事故2005年3月29日晚,山东济宁市科迪化学危险货物运输中心一辆重型罐式半挂车在京沪高速公路江苏淮安段发生交通事故,引发车上罐装的液氯大量泄漏,造成29人死亡,436名村民和抢救人员中毒住院治疗,门诊留治人员1560人,10500多名村民被迫疏散转移,大量家畜(家禽)、农作物死亡和损失,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700余万元。
肇事车核定载重为15吨,事发时实际运载液氯多达40.44吨,超载169.6%。
1而且使用报废轮胎,导致左前轮爆胎,在行驶的过程中槽罐车侧翻,致使液氯泄漏。
肇事车驾驶员、押运员在事故发生后逃离现场,失去最佳救援时机,直接导致事故后果的扩大。
(二)11.13吉林石化公司爆炸事故2005年11月13日13时40分左右,地处吉林省吉林市的中石油吉林石化公司101厂一化工车间连续发生爆炸共造成5人死亡、1人下落不明、2人重伤、21人轻伤。
事故原因为:苯胺装臵T-102塔发生堵塞,循环不畅,因处理不当,发生爆炸吉林省发现苯类污染物流入第二松花江(三)我市某化工厂中毒事故八十年代末,我市某化工厂发生硫化氢中毒事故,四人死亡。
胶州应急预案
一、编制目的为提高胶州市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能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胶州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二、编制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3.《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4.《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5.《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6.《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7.《山东省高速公路交通安全条例》8.《青岛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9.《关于青岛市市级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10.胶州市实际情况三、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胶州市行政区域内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四、工作原则1.以人为本,减少危害;2.居安思危,预防为主;3.统一领导,分级负责;4.依法规范,快速反应;5.政企联动,协同应对。
五、组织体系1.成立胶州市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负责统筹协调、指挥调度、决策指挥等。
2.设立胶州市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信息收集、报告、协调等。
3.设立各类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负责具体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六、应急处置1.预警发布:根据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及时发布预警信息,提醒群众采取防范措施。
2.应急处置:根据突发事件类型和严重程度,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组织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3.救援力量调度:根据应急处置需要,调度救援力量,确保救援工作高效有序进行。
4.信息发布:及时发布突发事件相关信息,回应社会关切,维护社会稳定。
5.善后处置:根据突发事件处置情况,组织开展善后处置工作,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
七、应急保障1.物资保障:储备应急物资,确保应急处置工作需要。
2.资金保障:设立应急专项资金,保障应急处置工作顺利开展。
3.人员保障:加强应急队伍建设,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4.技术保障:推广应用先进技术,提高应急处置水平。
八、宣传教育1.加强突发事件应急知识普及,提高全民应急意识。
2.组织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胶州森林火灾应急预案
胶州市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征求意见稿)目录1。
总则1。
1编制目的1.2适应范围1.3编制依据1.4工作原则1。
5风险评估1。
6森林火灾分级1.7火险区划分2。
组织指挥机制2.1市森林防火指挥部2。
2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2。
3扑救森林火灾前线指挥部2。
4成员单位职责3。
预防监测3.1预防3.2监测4。
预警4。
1预警分级4。
2预警发布4.3预警响应5。
信息报告5。
1森林火灾有火必报制度5.2国家卫星林火监测热点核查零报告制度5.3火灾报告内容6。
应急处置6。
1先期处置6。
2分阶段响应6.3各级指挥响应次序6。
4火场清理6.5应急结束7。
舆情引导8。
恢复与重建8。
1火灾评估8.2工作总结8.3恢复重建9.应急保障9。
1队伍保障9.2物资储备保障9.3通信保障9.4资金保障9.5后勤保障10。
宣教培训和演练10。
1宣教培训10。
2演练11。
责任追究12。
附则12.1预案管理12。
2预案修订12.3预案实施时间1.总则1。
1编制目的建立健全我市森林火灾应对机制,依法有力、有序、有效实施森林火灾应急救援,最大程度减少森林火灾及其造成的损失,保护森林资源,维护生态安全.1.2适应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我市辖区内或周边区市可能影响到我市的森林火灾应急工作。
1.3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山东省实施<森林防火条例>办法》、《青岛市森林防火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山东省森林火灾应急预案》、《青岛市森林火灾应急预案》、《胶州市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1.4工作原则森林火灾扑救应急工作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统一领导、协同处置,分级负责、属地为主,以专为主、科学扑救的原则。
1.5风险评估胶州市现有林地面积66。
8万亩,林木覆盖率41.02%,其中公益林3。
26万亩,主要分布在洋河、里岔、胶西、九龙、三里河等镇(办)。
主要山系有:艾山、神山、两仗山、石马山和九龙办事处的九龙山、高庄岭,另有明山万亩林场、山洲万亩林场、大沽河林场等集中连片林地。
山东省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关于开展应急管理示范点建设的意见
山东省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关于开展应急管理示范点建设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东省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公布日期】2010.01.22•【字号】鲁政应办发[2010]1号•【施行日期】2010.01.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山东省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关于开展应急管理示范点建设的意见(鲁政应办发[2010]1号)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基层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07]52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十一五”期间山东省突发公共事件应急体系建设规划的通知》(鲁政办发[2007]73号,以下简称“规划”)等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推进、规范我省基层应急管理工作,完成《规划》确定的有关任务目标,现就我省应急管理示范点建设提出如下意见:一、充分认识开展应急管理示范点建设的重要性加强基层应急管理工作,是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全面履行政府职能的重要体现,对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维护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具有重要意义。
开展基层应急管理示范点建设,是推进基层应急管理工作的重要措施。
近年来,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各地区、各部门扎实工作、狠抓落实,社会各界积极支持、广泛参与,社区、乡村、企业、学校以及其它基层组织预防和处置突发事件的总体能力有了明显提升。
但随着应急管理工作的全面开展,基层应急管理工作存在的薄弱环节开始显现:一些基层单位应急组织机构还没有落实到位,应急预案体系不够完善,应急队伍不够健全,预测预警体系和信息报告制度不够规范,应急资源准备不足,先期处置能力不强,科普宣教工作滞后,群众自救互救能力较弱。
在社区、乡村、企业、学校以及其它基层组织建设不同类型、不同层次的应急管理示范点,完善其隐患监控、信息发布、志愿服务、科普宣教、应急救援等必要功能,对于探索应急管理规律,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发挥示范辐射带动作用,促进基层应急管理工作深入开展,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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胶州市2011年应急管理工作要点
2011年,胶州市应急管理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保障全市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的总体目标,以提升全民应急能力为中心,突出抓好网格化建设、宣教培训、应急值守与联动、突发事件预测预警、队伍装备及物资储备等工作,确保“十二五”应急管理工作开好局、起好步。
一、以应急管理网格化为主线,不断夯实基层应急管理基础。
一是继续推进网格化建设。
结合安全生产网格化建设要求,继续推进市镇村三级应急管理网格化建设,重点加强基层应急管理组织体系及相关制度建设,规范信息联络员建设,力争将全市811个行政村、67个居委会、400多所学校及1000余家企业全部定网定责、定格定人。
二是加快示范单位建设步伐。
在青岛、胶州两级首批应急管理示范单位创建的基础上,各镇办、相关部门要对照示范单位创建标准逐条落实,以点带面,通过召开现场会、座谈会等形式,加快示范单位建设步伐,积极完成胶州市第二批应急管理示范单位的创建任务。
三是夯实基层应急管理基础。
在市镇两级应急管理体系不断健全的前提下,转移重心,抓基层,打基础,各镇办、相关部门要加大对村居、企业、学校应急体系的建设力度,建章立制、完善队伍、加强装备,确保第一时间应对第一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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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以应急管理宣教培训为重点,不断强化全民自救互救意识。
一是加强对各级干部的培训。
将应急管理纳入各级干部教育培训安排,下发《胶州市应急管理宣教培训工作方案》,依托市委党校,通过应急管理专题培训、公务员初任培训、市管干部培训、股级干部培训等方式,分批次、分专题对全市各级干部进行全面培训。
二是深入开展应急知识科普宣教。
将《突发事件应对法》列入法制宣传的重要内容,逐步完善应急管理网站、丰富各应急管理专栏,各镇办、相关部门要充分利用5.12防震减灾日、防溺水安全月、11.1《突发事件应对法》宣传日、11.9消防日等公共主题宣传活动,使应急知识科普宣教常态化,进一步提高应急管理知识的社会普及率。
三是推动应急知识进校园活动。
将2011年定为应急知识进校园活动年,积极组织交通、消防、供电、地震等专业宣讲团到各学校进行巡讲,印制《青岛市市民应急知识手册》;各学校要充分利用好放学前的最后5分钟,通过师生互动、实例分析等方式普及应急避险知识;要积极开展应急知识在心中主题班会、知识竞赛、征文比赛等活动,充分利用黑板报、墙报、宣传展板等形式,掀起应急知识进校园的热潮。
三、以部门协作联动化为目标,不断提高突发事件应对水平。
一是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
完善《胶州市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管理办法》,充分发挥胶州市应急救援大队的骨干作用,强化防汛抗旱、医疗救护、防震减灾、环境污染、动物疫情等专业应急救援队伍、专家队伍和社会志愿者队伍建设,积极构建专兼职相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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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应急救援队伍体系。
二是提高救援装备水平。
加强综合救援队伍和专项救援队伍装备建设,配备各种设备器材,消防部门要逐步购置高空救援装备,提高高层建筑火灾救援能力;建设部门要购置大型应急设备,加强恶劣天气城市运行保障能力;安监、公安、环保等部门要根据工作需要,及时补充各类应急装备。
三是加强部门联动机制建设。
为使各部门形成应急救援合力,依托市应急救援大队,积极开展应急联动机制建设工作,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成立应急联动领导小组,同时,为提高指挥调度效率,按照青岛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建设800兆数字集群应急指挥通信专网的通知》文件要求,争取2011年为主要应急联动部门配备800兆天翼对讲机。
四是规范预案修订与演练。
认真落实《胶州市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各镇办、相关部门要规范预案编制、修订、发布与演练程序,切实加强各类预案的有效衔接,编制《2011年度胶州市应急预案修订与演练计划》,以预案演练推动队伍建设,提高协同作战能力。
五是研究推进应急平台建设。
根据胶州市应急管理十二五规划要求,研究建立集监测监控、预测预警、信息报告、调度指挥等功能于一体的市级应急指挥平台,充分整合本区域内的各种应急资源,实现预案联动、信息联动、队伍联动、物资联动。
四、以应急管理制度化为保障,不断完善应急管理救援体系。
一是做好应急值守工作。
严格落实《青岛市突发事件信息接报和处置工作流程(试行)》,建立健全我市各级突发事件处置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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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断提高应急处置的针对性和科学性,提高应急处置效率。
加大对各类常见突发事件规律的研究力度,提高综合研判水平。
二是建立责任追究制度。
建立信息报送通报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严格落实30分钟上报信息的时限要求,确保较大以上和敏感突发事件信息随时上报,坚决杜绝信息迟报、漏报、谎报、瞒报。
三是健全物资储备体系。
根据《胶州市应急物资储备制度》要求,各级各部门要足额保障应急管理日常所需经费,要制定应急物资储备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应急物资的管理工作,加强物资的登记、核实和管理,完善救援物资数据库建设工作。
依托社会资源,探索建立社会化物资储备格局。
五、以预测预警体系建设为源头,不断增强风险防范能力。
一是落实隐患排查工作机制。
各镇办、相关部门要按照预防为主、关口前移的原则,制定年度、季度突发事件风险隐患排查方案,建立和完善对各类隐患的排查、登记、评估、检查、监控等机制,完善各类信息台账和风险隐患数据库,健全动态管理。
二是落实风险评估工作机制。
认真贯彻《青岛市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办法》,各镇办、相关部门要全面掌握本行政区域、本行业和领域内各类风险隐患情况,对超市、学校、医院等重点场所,以及防洪、防火等重点时期的各类隐患实行分类管理,积极完成年度、季度和各专题风险评估报告,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三是落实预测预警信息发布制度。
气象、安监、公安、城建等部门要及时开展综合、专项突发事件会商工作,针对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以及新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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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分利用金宏网、因特网、广播、电视、手机短信等渠道,及时发布各类预测预警信息,各镇办、相关部门要及时传达各类预测预警信息,对各类突发风险力争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切实避免和减轻各类灾害造成的损失。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