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推广定向招录残疾人的若干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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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人就业工作存在的问题 (3)

残疾人就业工作存在的问题 (3)

残疾人就业工作存在的问题一、残疾人就业率低下的原因及其影响1.1 少数企事业单位有偏见一些企事业单位对残疾人持有不理性的偏见,认为他们工作能力较差,担心其给企业带来不必要的负担和困扰。

这种态度导致企事业单位在招聘过程中歧视残疾人,甚至完全忽略了他们潜在的工作能力。

1.2 缺乏相关法律保障和政策支持虽然有一些相关法律法规针对残疾人就业给予了保障,并制定了相应政策,但执行效果仍然不尽如人意。

部分地区对于法律法规落实情况监管不到位,同时政策宣传力度也不够大,导致残疾人就业权益无法得到充分保护。

1.3 教育机构培训不足教育机构在培训残疾学生时存在着许多问题。

一方面,缺乏专门教师和资源来满足残疾学生的特殊需求;另一方面,部分教育机构并没有将残疾学生的就业需求作为培训目标,导致他们在毕业时缺乏必要的职业技能。

1.4 缺少灵活的工作环境和设施对于一些身体障碍较重的残疾人来说,现有的工作环境和设施难以满足他们的特殊需求。

例如,缺乏无障碍设施、不具备合适的办公家具等,这些问题限制了残疾人进入劳动市场的可能性。

二、解决残疾人就业问题的对策与措施2.1 加强法律法规保障和政策支持首先,需要进一步完善现有相关法律法规,并加大对其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力度。

同时,在政策宣传方面应增加力度,通过各种形式向企事业单位普及相关政策内容和意义,在全社会上建立起尊重和关爱残疾人的良好氛围。

2.2 推动教育机构完善培训内容教育机构应当充分认识到残疾学生获得职业技能培训的重要性,并在培训内容设计上予以关注。

为残疾学生提供针对性的职业技能培训,包括专门教师团队和相关设施资源的配备,以更好地适应就业市场需求。

2.3 提供灵活的工作环境和设施企事业单位应当积极改善现有工作环境及设施,使之符合无障碍标准,并为残疾人提供合适的办公家具等。

此外,还可以通过建立弹性工作制度、提供远程办公等方式,为残疾人创造更多融入进入劳动市场的机会。

2.4 增加社会各界关注与帮扶加大社会各界对残疾人就业问题的关注力度,倡导尊重和关爱的态度。

盘点招工诈骗十大陷阱求职高峰且行且警惕

盘点招工诈骗十大陷阱求职高峰且行且警惕

笔 交易 ,可 对方 却始 终没 有 返还本 金 和佣 金 ,直至 对方 完
7 陷 阱七 :试 用 期 = “白用 期 ”
全 失联 ,小 张才 意识 到 上 当被骗 。
毕 业 生 小 韩 通 过 参 加招 聘会 被 一 家 广 告 公 司 录 用 。
3 陷 阱 三 :骗 取 个 人 身份 信 息
公 司 ” 的 面 试 通 知 ,其 中 1 2家 以 招 聘 名 义 收 取 “培 训 天津 静海 区组 织 开展 打击传 销 “凌晨 行 动” 。
费 ” ,并 当 即表示 ,如果 没有 钱 ,可 以帮助 申请 贷 款 ,每
6 陷 阱 六 : “皮 包 公 司 ” 敛 财
个 月还 几百 元就 可 以。实 际上 ,贷 款培 训 的求 职者 不仅 没
川 以 向领 导 送 礼 、给孩 子 办 理 学 籍 等 理 由 ,让 季先 生 先
“求 真 ”栏 目提 醒 ,求 职 者 在 求 职 前 应 多 了解 相 关
后 6次 汇款 共 计87万 元 。此后 ,季 先 生见 工 作迟 迟 没 有 消 诈骗 案例 以提高 防骗 意识 ,求 职 时应在 正规 、高信誉 度 招
5 陷 阱 五 : “传 销 ” 骗 局
近 年 来 ,传 统 的 传 销 骗 术 开 始 借 助 网 络 实 现 信 息
1 陷 阱一 : 岗前贷 款 培 训 费
化 ,与非法 集资 、诈 骗等 交织 ,山东籍 大学 生李 某 通过 网
计 算 机 专 业 毕 业 生 张 某 先 后 接 到 1 3家 “网络 科 技 络招 聘平 台应聘 误 人传 销组 织在 天津 溺亡 ,事 件发 生后 ,
按 照 口头 约定 ,工作 前 3个 月 为试 用期 ,公 司根 据 他 的表

残疾人就业歧视的现象与对策

残疾人就业歧视的现象与对策

残疾人就业歧视的现象与对策近年来,残疾人就业问题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之一。

尽管我国立法保护残疾人的权益已经完善,但残疾人就业歧视的现象仍然存在。

本文将探讨残疾人就业歧视的具体表现、原因,并提出相应的对策,旨在推动残疾人就业环境的改善。

一、残疾人就业歧视的现象1. 招聘环节歧视:在招聘过程中,雇主往往对残疾人的能力存在误解和偏见,对残疾人的特殊需求忽视或不予考虑。

很多招聘广告或职位描述中明确排除残疾人。

2. 工作环境歧视:残疾人在工作环境中容易受到不公平待遇,例如缺乏无障碍设施、没有适当的工作调整、遭受歧视性言辞或行为等。

3. 职业发展歧视:许多残疾雇员很难获得晋升机会或薪资的增长,因为雇主普遍认为残疾人缺乏竞争力,限制了他们的职业发展空间。

二、残疾人就业歧视的原因1. 缺乏意识教育:社会对于残疾人的认知程度有限,很多人对于残疾人的能力和职业发展潜力存在误解,缺乏对残疾人就业权益的充分理解。

2. 旧有观念束缚:一些用人单位对传统的儒家思想仍然依附,认为残疾人的存在会给企业带来负面影响,从而对残疾人存有偏见。

3. 缺乏法规监督与实施:虽然我国有相关法规对残疾人就业进行保护,但监督和执行力度仍然不足,导致部分用人单位对法规置若罔闻。

三、应对残疾人就业歧视的对策1. 强化法律保障:完善残疾人就业歧视相关法律法规,加大监督力度,并对违法单位进行处罚和公开曝光。

2. 加强意识教育:通过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提高社会对残疾人的认知度,消除对残疾人的误解和偏见。

3. 建立无障碍环境:各级政府和企事业单位应加大对无障碍设施的投入,为残疾人提供适应性工作环境,确保他们的工作权益得到保障。

4. 推动就业机会公平:鼓励企事业单位积极招聘残疾人,根据残疾人的个体条件和能力,提供合适的岗位和有竞争力的薪酬待遇。

5. 加强职业培训:针对残疾人的职业培训应做到精准、针对性,并与企事业单位合作,提高残疾人的综合素质和职业竞争力。

残疾人进事业单位有优惠吗

残疾人进事业单位有优惠吗

残疾人进事业单位有优惠吗在当今社会,就业机会对于每个人来说都至关重要,而对于残疾人这一特殊群体,能够进入事业单位工作更是他们追求平等、实现自我价值的重要途径。

那么,残疾人进事业单位到底有没有优惠呢?首先,我们需要明确的是,国家对于保障残疾人的就业权益是高度重视的。

为了促进残疾人就业,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出台了一系列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以确保残疾人在就业过程中能够享受到公平的待遇和适当的优惠。

从法律法规层面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明确规定,国家保障残疾人劳动的权利。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一定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并为其提供适当的工种、岗位。

对于达不到规定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用人单位,应当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这一规定从法律上为残疾人就业提供了保障,也对用人单位提出了明确的要求。

在事业单位招聘方面,通常会为残疾人设置一定的定向招聘岗位。

这些岗位是专门为残疾人量身定制的,在招聘条件和要求上会充分考虑残疾人的实际情况,给予适当的放宽。

比如,对于身体残疾程度较轻的残疾人,可能会在学历、工作经验等方面降低要求;对于身体残疾程度较重的残疾人,可能会提供一些适合他们身体条件的岗位,如内勤、档案管理等。

此外,在考试环节,也会为残疾人提供相应的便利和优惠。

比如,允许视力残疾的考生使用盲文试卷、为听力残疾的考生提供手语翻译、为肢体残疾的考生提供特殊的考试场地和设备等。

这些措施旨在确保残疾人能够在公平的环境下参加考试,充分展示自己的能力。

在入职后的待遇方面,残疾人与其他员工一样,享有同等的工资待遇、社会保险、福利待遇等。

同时,单位还应当为残疾人提供必要的无障碍设施和工作环境,以方便他们的工作和生活。

然而,我们也需要认识到,虽然残疾人在进入事业单位时有一定的优惠政策,但这并不意味着他们可以不经过努力和竞争就轻易获得工作机会。

残疾人自身也需要具备相应的能力和素质,以适应工作的要求。

同时,社会各界也应当加强对残疾人的教育和培训,提高他们的就业能力和竞争力。

残疾人就业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残疾人就业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残疾人就业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一、残疾人就业现状近年来,我国在促进残疾人就业方面付出了巨大的努力。

各级政府不断出台相关政策,企事业单位也纷纷响应国家号召,积极开展残疾人就业工作。

然而,尽管有这些努力和举措,残疾人在就业过程中仍然面临许多问题。

二、就业机会不平等首先,残疾人在竞争求职过程中往往面临不公平待遇。

虽然国家对于企事业单位雇佣残疾人设定了一定的比例要求,但实际上仍然存在着用人单位对于残疾人的偏见和歧视。

很多用人单位招聘时更倾向于录取身体健全的求职者,忽视了残疾人的潜力和能力。

三、薪资待遇低下其次,在薪资待遇方面,很多残疾人与普通劳动者相比还存在明显差距。

由于某些特殊情况下可能需要提供适应性辅助设备或者工作环境的改造等费用,用人单位通常会将这些费用算入残疾人的薪资中,导致残疾人得到的实际薪资比较低。

这种待遇不仅是对残疾人劳动价值的贬低,也使得残疾人在经济上难以自立,增加了他们生活的困难。

四、培训机会缺乏另外,残疾人在就业前往往面临着缺乏专业技能和职业培训的问题。

尽管一些地方开展了一定规模的残疾人职业培训项目,但覆盖范围有限。

由于身体条件和社会环境的限制,在接受正规教育过程中,残疾人很可能错失了学习和培训机会。

因此,在就业过程中他们面临着技能匮乏和竞争力不足的问题。

五、工作环境不友好最后, 需要提及残疾人在工作环境中所遇到的问题。

有些企事业单位虽然包括了适应性辅助设备或者工作环境改造等措施,但实际执行中常常存在问题。

知识和意识的落后导致了许多单位对于残疾人的特殊需求认识不足,忽视了提供一个友好和包容的工作环境。

六、解决方案为了改善残疾人在就业中所遇到的种种问题,我们需要采取一系列的措施:首先,加大对于用人单位违反就业歧视政策的处罚力度,并加强宣传教育,提高社会对于残疾人权益保护的意识。

只有通过扭转用人单位对于残疾人就业的偏见和歧视才能真正实现平等就业机会。

其次,在薪资待遇方面,应该建立相关制度保障残疾人得到公平的薪酬待遇。

高考之后要注意哪些招生骗局

高考之后要注意哪些招生骗局

高考之后要注意哪些招生骗局高考是每年一度的重要考试,对于许多学生来说,它意味着人生的转折点。

在高考结束后,学生们往往会积极寻找升学途径,而一些不法分子则借机设立招生骗局,进行欺诈行为。

为了帮助广大考生和家长避免受骗,本文将介绍一些高考之后要注意的招生骗局。

首先,一些培训机构会打着“保送、直通、豪言壮语”的旗号来吸引考生。

他们会声称有“内部关系”可以保送学生进入重点大学,或者有“独门秘笈”可以确保学生高分通过自主招生选拔。

这种说法往往缺乏依据,对于广大考生来说难以查证真伪。

因此,建议考生和家长要保持清醒的头脑,不要轻易相信培训机构的宣传,要通过多方面的渠道核实信息。

其次,一些“海外名校”招生广告也是一个值得警惕的招生骗局。

这些招生广告会宣称自己有与国外著名大学合作的项目,可以让学生就读国外名校,同时声称可以帮助学生获得奖学金等福利。

然而,往往这些所谓的“海外名校”并没有实际存在,或者只是在国内与某些机构合作,提供一些名义上的国外学习机会。

对于这种招生骗局,考生和家长要特别谨慎,要核实招生机构的合法性和信誉度,不要轻易上当受骗。

此外,一些民办高校也会利用高考之后的招生时机进行招生骗局。

他们会通过一些不实的宣传手段,夸大学校的教学资源和学术水平,吸引考生报名。

然而,在真正入学后,学生和家长往往会发现所宣传的学校条件和师资力量并不如所说的那么好。

因此,考生和家长要尽量多方面了解学校的情况,可以通过亲自参观学校、与在校学生和老师进行交流等方式来获得真实的信息。

最后,一些中介机构和个人也是进行招生骗局的重要渠道。

他们会通过一些非法手段获取考生的个人信息,然后冒充学校的招生官员或者教育局的工作人员,向考生和家长收取高昂的中介费用,承诺可以帮助考生成功录取。

这种骗局主要是利用考生和家长对招生信息不了解、急于找到升学途径的心理。

为了避免掉入这种陷阱,考生和家长要保持警惕,不要轻易相信陌生人的承诺,要与正规的招生渠道进行联系和咨询。

贵州高考招生录取常见的诈骗类型汇总一篇

贵州高考招生录取常见的诈骗类型汇总一篇

贵州高考招生录取常见的诈骗类型汇总一篇贵州高考招生录取常见的诈骗类型 1省招生考试院特别提示广大考生:录取期间一定要提高警惕,通过正确的方式、正规渠道获取招生信息,谨防招生诈骗。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招生诈骗类型,请广大考生注意防范。

一、混淆学历类型招生诈骗一些不法分子利用当前高校办学形式多样化的情况,故意混淆普通高等教育与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成人高等教育、现代远程教育等的区别,把考生介绍到院校普通高等教育之外的其他办学形式学习,从中敛财。

从以往的情况看,受骗的学生大多是被送到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助学班、成人高等教育辅导班等进行学习,最后学生拿到的.多数都是自学考试毕业证书、成人高等教育或现代远程教育毕业证书,而不是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

省招生考试院提示:普通高校招生需要通过正规渠道报名考试、填报志愿、投档录取。

考生的录取信息可凭准考证号和密码登录“贵州省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志愿填报系统”或登录所报考的高校网站查询。

对未通过省招生考试院办理录取手续的考生,教育部将不予办理新生学籍电子注册,毕业时也不能获得国家承认的普通高校毕业证书。

对有关院校发放的录取通知书及入学证书,要仔细鉴别、慎重选择,以免上当受骗,造成经济损失,耽误考生前程。

二、“帮助录取”诈骗录取期间,一些__利用家长或考生提供的身份证号、准考证号等信息,冒充考生家长或亲戚,在招生录取现场咨询点查询考生投档轨迹,钻家长和考生对录取信息不了解的空子,利用本属于正常投档和录取的信息,向考生家长“报功”,声称是由于他找了朋友,花钱疏通关系,考生才被投档或录取,借机向家长收取钱财。

省招生考试院提示:高考录取工作严格按照录取规则,依据考生高考成绩和志愿进行录取,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不打招呼、不找关系、不递条子,也要按规定投档和录取;不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打招呼、找关系、递条子也不能录取。

在录取过程中,所有考生都可以到省招生考试院查询自己的录取状态,录取状态有“自由可投”、“已投档”、“院校在阅”、“预录取”、“录取”等状态。

残疾人就业政策问题

残疾人就业政策问题

残疾人就业政策问题
标题:我国残疾人就业政策问题与思考
随着社会的发展,残疾人群体逐渐成为关注焦点之一。

残疾人就业问题一直是一个亟待解决的社会难题,我国虽然在残疾人就业政策方面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仍然存在一系列问题,需要我们深入思考和积极改进。

首先,残疾人就业政策的制定需要更具体和针对性。

目前我国的残疾人就业政策较为宏观,缺乏对不同残疾类型和程度的差异化照顾。

不同残疾人群体在就业过程中面临的问题有所不同,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更为具体、差异化的政策,以更好地满足残疾人的实际需求。

其次,社会对残疾人就业的认知和接纳仍存在欠缺。

一些用人单位对残疾人持有刻板印象,对其能力存在过度质疑,这导致残疾
人在求职过程中遭遇挫折。

应当通过加强宣传和教育,改变社会对残疾人的观念,提高用人单位的接纳度,为残疾人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

此外,残疾人在职业培训和职业技能提升方面仍面临不足。

在职场竞争中,技能和素质是残疾人能否成功就业的重要因素。

因此,应当加强残疾人的职业培训,提高他们的职业技能水平,增强竞争力。

针对这些问题,我们可以提出以下建议:
完善残疾人就业政策,考虑残疾人的不同类型和程度,制定差异化的政策,以更好地满足其实际需求。

加强社会宣传和教育,改变对残疾人的刻板印象,提高用人单位对残疾人的接纳度。

加大对残疾人的职业培训投入,提高其职业技能水平,增强其在职场的竞争力。

建立健全残疾人就业服务体系,为残疾人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和支持。

通过这些努力,我们有望逐步解决残疾人就业问题,实现残疾人的更好融入社会和实现自身发展。

助力残疾人“真就业”

助力残疾人“真就业”

龙源期刊网 助力残疾人“真就业”作者:来源:《文萃报·周五版》2018年第14期近年来,媒体频频曝出企业“租”残疾人证逃避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事件。

大连某建筑企业“租”来三个残疾人证,按最低工资给他们发,可省下13万余元的残保金,该现象引发社会关注。

有些企业雇用残疾人来“吃空饷”,并非无缘无故: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一定比例安置残疾人就业。

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应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此举本意是促进社会共同助力残疾人就业,包括敦促企业配建无障碍设施。

可部分企业却以“假用工”的方式钻起了空子:残疾人成了企业节省残保金的工具,并没有真正解决残疾人的就业问题,这显然与设置残保金制度的初衷相违背。

的确,有些残疾人也配合了这样的“假用工”把戏,对某些残疾人来说,不工作还能白领工资,何乐而不为?但他们“拿证挂靠”“吃空饷”,在残疾人就业难未消的背景下,不必苛责。

更该被鞭挞的,还是企业责任在“造假”中空转。

鉴于此,一方面要加强监管,让“假用工”的企业得到惩戒;另一方面,更要能堵住制度漏洞,对残疾人就业保障制度进行调整,减少企业“假用工”的收益。

除了堵漏洞,还要补短板。

增加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提高其就业竞争力,鼓励企业多提供适合残疾人的岗位,更好地助力残疾人就业。

近日,深圳一家“喜憨儿车行”走进人们视野。

16名洗车工都是心智障碍患者,他们两年多来累计清洗3万多辆车,让每一位前来洗车的车主既满意又感动。

这样的车行,如今全国已有9家,共解决了100多个心智障碍患者的就业难题。

实现残疾人对美好生活的向往,离不开他们自身拼搏,也离不开政府部门和社会组织的努力。

严查残疾人骗局心得体会

严查残疾人骗局心得体会

严查残疾人骗局心得体会
近年来,残疾人骗局的问题越来越普遍,各种手段层出不穷,
严重影响了残疾人的合法权益。

针对这一问题,各级政府和部门
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对残疾人骗局进行了严格打击,并提醒广大
民众警惕此类骗局。

作为一个身处社会的普通人,我也有一些心
得体会,希望跟大家分享。

首先,要提高自我防范意识。

许多残疾人骗局之所以层出不穷,就是因为受害人没有足够的警惕性。

因此,我们在生活中要时刻
提醒自己,尤其是涉及到钱财的事情,要保持高度警觉。

不要轻
易相信陌生人,不要被高额回报所迷惑。

其次,要提高辨别能力。

许多残疾人骗局之所以能够得逞,就
是因为被骗者缺乏辨别能力,往往听信了一些虚假宣传,从而上
了当。

因此,我们要不断学习提高自己的辨别能力,警惕那些虚
假宣传,并且在发现可疑情况时,要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防止
更多的人受到骗局的侵害。

最后,要保持警惕心态。

残疾人骗局是一个不断变化的过程,
骗子们随时会改变手段、策略,因此,我们要时刻保持警惕,不
断检测自身的风险敏感度,以免被骗。

在遇到可疑事情时,一定不要轻易相信,要多方求证,确保不会被这些骗子所欺骗。

总之,严格查处残疾人骗局是我们每个人的责任。

只有提高自身的警惕性、辨别能力和警惕心态,才能更好地保护自己和身边的人,预防和遏制残疾人骗局的发生。

希望我们每个人都能警惕骗局、远离骗子,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和安宁。

只招残疾人的工作的事业单位好吗

只招残疾人的工作的事业单位好吗

只招残疾人的工作的事业单位好吗在当今社会,就业机会对于每个人来说都至关重要,而对于残疾人这个特殊群体,一份合适的工作更是意义非凡。

近年来,出现了一些只招残疾人的事业单位,这一现象引发了广泛的讨论。

那么,只招残疾人的工作的事业单位到底好不好呢?从积极的方面来看,这种事业单位的出现为残疾人提供了宝贵的就业机会。

残疾人在就业市场上往往面临着诸多困难和歧视,许多企业可能因为担心残疾人无法胜任工作或者需要额外的设施和支持而对他们望而却步。

只招残疾人的事业单位的设立,打破了这种就业障碍,让残疾人有机会展示自己的能力,实现自身的价值。

这类事业单位有助于促进社会的公平与包容。

公平是社会发展的基石,每个人都应该有平等的机会去追求自己的梦想和职业发展。

当残疾人能够在专门为他们设立的事业单位中工作,就意味着社会在一定程度上消除了对残疾人的就业歧视,让他们能够和健全人一样,通过工作获得收入、赢得尊重、融入社会。

这种公平与包容的氛围,将有助于构建一个更加和谐、文明的社会。

只招残疾人的事业单位还能够充分发挥残疾人的特殊才能和优势。

残疾人在生活中往往需要克服更多的困难,这也使得他们在某些方面具备了独特的能力和品质,比如坚韧的毅力、敏锐的感知力、更强的专注力等。

在适合的工作岗位上,这些才能和优势能够得到充分的发挥,为单位和社会创造价值。

此外,对于残疾人自身来说,在这样的事业单位工作能够增强他们的自信心和自尊心。

工作不仅是为了获取经济收入,更是一种自我实现和自我认同的方式。

当残疾人能够在工作中取得成绩,得到认可,他们会对自己更有信心,更加积极地面对生活中的挑战,从而提高生活质量。

然而,只招残疾人的事业单位也可能存在一些潜在的问题。

比如,可能会在一定程度上造成残疾人之间的竞争加剧。

由于招聘范围的限制,残疾人求职者的数量相对集中,竞争压力可能会增大。

这就需要单位在招聘过程中更加注重公平、公正、透明,确保选拔出最合适的人才。

另外,这类事业单位可能会面临较高的运营成本。

规避残疾劳动者用工管理风险点

规避残疾劳动者用工管理风险点

规避残疾劳动者用工管理风险点作者:张兆利来源:《人力资源》2024年第05期近年来,国家层面颁布实施了一系列法律法规,从禁止基于残疾的就业歧视,到劳动过程中的全方位特殊保护,形成了较为完备的残疾劳动者劳动权益保障体系。

但在现实场景中,由于个人偏见和认知误区,个别用人单位侵害残疾劳动者正当权益的情况仍有发生。

对此,本文通过三个典型案例,从法律角度阐释如何避免残疾劳动者在用工管理中的风险。

前些日子,按照一家餐饮公司招聘广告列明的条件,大学毕业生小吴信心满满地前往应聘厨师岗位。

虽然他自身各项条件均符合甚至超过招聘广告提出的要求,但公司仍然以其右手小拇指稍有残疾、有损公司形象为由,拒绝其参加应聘。

该餐饮公司的做法明显违法。

首先,残疾人的择业就业权受法律优先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一条规定:“保护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的合法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国家保障残疾人的劳动权利。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对残疾人就业统筹规划,为残疾人创造就业条件。

用人单位招用人员,不得歧视残疾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以下简称《残疾人保障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在职工的招用、转正、晋级、职称评定、劳动报酬、生活福利、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不得歧视残疾人。

”《残疾人就业条例》第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一定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并根据残疾人才能特色为其提供適当的工种、岗位。

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比例不得低于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的1.5%。

具体比例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规定。

”其次,法律明确禁止用人单位在招聘时歧视残疾人。

《残疾人保障法》第六十四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在职工的招用等方面歧视残疾人的,由有关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残疾人劳动者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据此,小吴可以通过向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残联等部门举报投诉或提起诉讼等途径依法维权。

高考后这些“套路”骗局要当心(谨记)

高考后这些“套路”骗局要当心(谨记)

高考后这些“套路”骗局要当心(谨记)高考后这些“套路”骗局要当心——谎称“计划外招生”。

天津市反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中心民警娄金军介绍,一些不法分子通过制造假证件等方式,以高校自主招生、定向招生等名义,自称手握“内部指标”“机动指标”,可以保送考生到重点院校、让未达本科线的考生进入本科院校,从而骗取钱财。

多位专家表示,我国已经建立起一整套科学规范、监督有力、公平公正的考试招生体制机制,考生及家长要擦亮眼睛,对招生信息多加辨别。

“高考招生录取在官方网站上进行,严格执行已公布的招生计划,不存在‘内部指标’等说法,也不会向家长收取高额费用,例如保证金、录取费、指标费等。

”娄金军说。

——高价指导报志愿。

记者在某电商平台搜索“高考志愿填报”发现,不少机构打出“不浪费分上好大学”“一对一辅导”等标语,称可为考生提供志愿填报咨询服务,要价数千元。

一家机构推出“研途无忧卡”“大学无忧卡”“高考择校卡”等“套餐”,价格在1280元至5980元之间。

客服人员称,“一对一指导”由专家团队负责,团队内均是“专门负责择校的‘985’‘211’硕博老师,可以随时沟通”。

有网友表示,志愿填报辅导机构教师的真实性、专业性难辨,钱花得“并不值得”。

一位湖北高校的大三学生说,身边部分同学为了填好志愿花费颇高,但收获有限,“辅导老师只说要根据兴趣考虑专业,推荐几所肯定能上的学校,说一些大家心知肚明的话”。

——伪造录取通知书。

网友曹女士称,去年高考后,有人以湖北一所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招生老师的名义添加她弟弟的微信,要到其家庭住址、身份证号后伪造“通知书”并寄送到家中,“我咨询过学校的招生办公室,老师们没有添加过考生微信,所有录取信息都以官网为准。

”专家提醒,一些人员故意混淆网络教育、成人教育、自学考试助学辅导和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与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的区别,蒙骗希望就读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的考生,需予以警惕。

2023新高考96个志愿如何填报1、同学们可以将不同学校的不同专业同时填报,如要想要填报学校A的专业1和学校B的专业2,则需要在填报志愿时填写为“专业1+学校A”、“专业2+学校B”。

残疾人就业信息不通畅案例分享

残疾人就业信息不通畅案例分享

残疾人就业信息不通畅案例分享
(实用版)
目录
1.残疾人就业现状
2.残疾人就业信息不通畅的表现
3.案例分享
4.解决残疾人就业信息不通畅的方法
正文
一、残疾人就业现状
残疾人作为我国社会的特殊群体,其就业问题一直受到广泛关注。

由于身体条件的限制,他们在求职过程中面临着诸多困难,其中最大的问题就是就业信息不通畅。

二、残疾人就业信息不通畅的表现
1.残疾人获取就业信息的渠道有限。

由于行动不便,他们往往无法及时了解招聘信息,导致错过很多就业机会。

2.部分企业对残疾人就业的认识不足,导致残疾人在求职过程中受到歧视。

3.残疾人就业信息发布的不规范。

很多企业招聘时没有明确标明残疾类别,导致残疾人无法判断自己是否符合招聘要求。

三、案例分享
以下是两个残疾人就业信息不通畅的案例:
案例一:张先生,视力残疾人,由于无法及时了解到一家公司的招聘信息,导致错过了面试机会。

后来得知该公司其实对视力残疾人并无限制,但招聘信息并未明确标明。

案例二:李女士,轮椅使用者,由于无法参加一家公司的现场招聘会,导致失去了面试机会。

该公司并未提供残疾人专用通道,也没有考虑到残疾人的特殊需求。

四、解决残疾人就业信息不通畅的方法
1.建立专门的残疾人就业信息发布平台,让残疾人能够及时了解到招聘信息。

2.加强对企业的宣传和教育,提高他们对残疾人就业的认识,消除就业歧视。

3.在招聘信息发布时,明确标明残疾类别,让残疾人能够准确判断自己是否符合招聘要求。

4.在招聘活动中,提供残疾人专用通道,考虑到残疾人的特殊需求。

县域残疾人就业培训中的问题及对策研究

县域残疾人就业培训中的问题及对策研究

县域残疾人就业培训中的问题及对策研究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许多县域的残疾人就业培训逐渐受到重视。

但是,在实际应用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

本文将就这些问题及其对策进行探讨。

问题一:培训内容与实际用工不匹配有些县域残疾人就业培训机构仍然停留在传统职业培训阶段,往往只重视技能的传授,却忽略了残疾人就业的特殊性质。

导致培训内容与实际用工不匹配,进而无法提高残疾人就业竞争力。

对策:针对不同残疾人的就业特点,制定相应的培训计划。

例如,在培训失聪者时,需注重口语交流能力的培养。

在培训视障者时,需注重问路能力等。

此外,可以结合当地实际用工需求,进行相关行业的针对性培训。

问题二:培训质量参差不齐当前,一些县域的残疾人就业培训机构存在多种形式的教育欺诈行为,例如强迫学生买劣质教材,虚假招生等。

导致残疾人就业培训质量参差不齐,培训效果不佳。

对策:加强监管,严格打击违法行为。

同时,进行多次验收,不合格的二次上门考核。

力争做到培训之前、培训中、培训之后的全面监督。

问题三:缺乏实际用工体验由于残疾人就业市场较为特殊,培训机构不能很好的了解实际用工需求,导致残疾人毕业后难以融入到就业市场。

对策:建立残疾人就业与用人单位的联动机制,加强用人单位对残疾人就业的重视程度,让残疾人在培训中可以与具体用人单位沟通、了解需求,以便进行针对性培训。

问题四:社会心态与壁垒难以打破尽管现在残疾人就业政策得到了深入推进,但是社会上仍然存在一些平等性不足的现象,残疾人社会化程度有待提高,以及部分用人单位仍保持传统偏见。

令县域残疾人就业培训仍然面临所谓的“壁垒”难题。

对策:加大宣传力度,向社会广泛传播残疾人就业培训成果。

同时,加强用人单位与残疾人之间的沟通,从而打破传统心态上的壁垒。

通过以上对策,相信可以对解决县域残疾人就业培训中的问题起到一定的参考作用,提升县域残疾人就业培训的质量,更好地服务于残疾人群体整体就业。

残疾人招聘总结报告

残疾人招聘总结报告

残疾人招聘总结报告近年来,随着社会对于残疾人权益的关注和重视,残疾人就业问题也逐渐受到广泛关注。

为了促进残疾人的就业机会,许多企事业单位纷纷开展残疾人招聘工作。

本报告将对残疾人招聘的情况进行总结,以期为今后的招聘工作提供参考和借鉴。

一、现状分析残疾人招聘的现状表明,虽然在法律层面上,我国对于残疾人就业有严格的法规保护,但实际操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

首先,一些企事业单位对于残疾人的招聘仍存在偏见和歧视,导致他们很难获得平等的就业机会。

其次,残疾人自身由于身体或认知上的限制,使得他们在求职过程中面临更多的困难。

最后,社会对于残疾人就业的认知度还不够,缺乏对残疾人能力的正确评估。

二、问题分析针对残疾人招聘中存在的问题,我们需要思考解决方案。

首先,企事业单位应加强对残疾人招聘的宣传和培训,提高员工对于残疾人权益的认知和尊重。

其次,政府应建立更加完善的法律法规,加大对于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确保残疾人就业的合法权益。

最后,社会应加强对于残疾人能力的评估和认可,为他们提供更多的职业培训和发展机会。

三、解决方案为了推动残疾人招聘工作的顺利开展,我们提出以下解决方案。

首先,建立专门的残疾人招聘平台,提供信息发布和匹配服务,方便企事业单位和残疾人之间的对接与沟通。

其次,加强对企事业单位的政策引导和经济激励,鼓励他们积极招聘残疾人,并提供必要的工作适应和辅助设施。

最后,加强对残疾人的职业培训和能力提升,提高他们的就业竞争力,为他们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

四、总结与展望残疾人招聘工作是推动社会进步和实现人权的重要一环。

通过总结目前的情况和问题,我们可以看到虽然还存在一些困难和挑战,但通过各方的共同努力,残疾人招聘工作正在逐渐取得积极的成果。

我们相信,在不久的将来,残疾人就业将会得到更好的保障和发展。

以上就是对残疾人招聘总结报告的撰写,通过对现状的分析、问题的提出以及解决方案的提供,可以为今后的招聘工作提供参考和借鉴。

我们希望通过各方的共同努力,为残疾人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实现他们的自我价值和社会融合。

小心网络假公益诈骗的陷阱

小心网络假公益诈骗的陷阱

小心网络假公益诈骗的陷阱网络时代的到来给人们的生活带来了很多便利和机遇,但同时也给人们的社交活动和信息传播带来了很大的挑战。

在互联网上,有一些不法分子利用人们对公益事业的热心和社会关怀心理,通过虚假的公益行为来骗取利益。

本文将提醒大家小心网络假公益诈骗的陷阱,并向大家介绍如何识别和防范这类诈骗行为。

一、识别假公益的特征虚假的公益行为往往具有以下几个特征,我们可以通过这些特征来识别它们并加以警惕。

1. 缺乏透明度:假公益组织通常缺乏透明度,难以查证他们的背景和资质。

他们往往不公开披露收到的捐款和具体的项目实施情况。

2. 滥用海量广告宣传:假公益组织会通过海量广告宣传来吸引人们的关注,并试图让人们相信他们的行为是真正的公益。

然而,这种宣传往往是为了掩盖他们的真实目的。

3. 忽视公益规范:真正的公益组织通常会遵循一定的规范和标准,比如设立独立的监督机构、公开财务数据等。

而假公益组织往往对这些规范置若罔闻,只顾自己的利益。

二、防范网络假公益诈骗的方式针对网络假公益诈骗行为,我们应该采取一些明智的预防措施,以确保自己不会成为这类诈骗的受害者。

1. 查证背景信息:在捐款或参与公益活动之前,务必对相关组织进行调查,了解他们的背景和资质。

可以通过搜索引擎、社交媒体等途径获取一些信息,并与其他捐款者或志愿者进行交流。

2. 关注公信力高的平台:选择那些公信力较高的捐款平台或公益机构进行捐款。

这些平台和机构通常会有一定的审核流程和监督机制,可以提供一定的保障。

3. 小额分散捐款:将捐款金额分散到几个不同的公益项目或组织中,避免将所有的捐款集中在一个项目或组织上。

这样即使其中某个项目或组织是假的,也不会对捐款者造成过大的损失。

4. 保护个人信息:在互联网上进行捐款或参与公益活动时,要注意保护个人信息的安全。

避免泄露个人身份证号码、银行账户等敏感信息,以免被不法分子利用。

5. 主动报警:如果发现了网络假公益诈骗行为,应及时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提供相关的线索和证据以便警方追查。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预防电信诈骗残疾人案件的通知-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预防电信诈骗残疾人案件的通知-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预防电信诈骗残疾人案件的通知
近日,部分地方反映有不法分子以中国残联、财政部等国家机关的名义,以发放残疾人补贴、无障碍补助、生活困难补助、救助款为由向残疾人进行电话诈骗,要求残疾人提供银行账号等相关信息,骗取被害人银行卡余额。
现将近期地方举报的电信诈骗电话号码予以公布,请广大残疾人提高警惕,防止上当受骗!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预防电信诈骗残疾人案件的通知
制定机关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
公布日期
2015.04.08
施行日期
2015.04.08
文号
主题类别
残疾人保障效力等级团规定时效性现行有效
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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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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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上海市事业单位定向招聘残疾人
警惕推广定向招录残疾人的若干陷阱
杨仁良 2014年11月25日
注:本文所使用的“残疾”系基于中国当前法律语言或习惯称谓,非作者的本意——身心障碍者(社会参与受限者)。

近日,上海市事业单位定向招聘残疾人一事受到残疾人群及社会舆论的广泛关注。

此前,北京公务员招录也有类似做法。

受《中共中央组织部等7部门关于促进残疾人按比例就业的意见》关于专设残疾人专用岗位的规定1的影响,各地陆续出台的关于促进残疾人按比例的实施意见(或残疾人就业规定)2,都保留了七部委《意见》中的这些规定。

这项政策在一定程度上促进公共部门按比例就业的落实,上海、北京的做法表示了推动残疾人就业的决心,值得鼓励。

但其被大范围效仿,并引以为豪,其背后的诸多问题值得思考。

旨在推动按比例就业制度的落实
《残疾人保障法》和《残疾人就业条例》都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一定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

”从现实情况来看,岗位预留有其合理性。

一来,岗位预留确实能促进残疾人在行政机关中就业;二来岗位预留并没有限定报考条件,一定程度上扩大了参与范围。

但是,随之而来的几个问题,就需要搞搞清楚:1、这些定向招录的岗位,是如何产生的?2、行政机关除此之外还采取哪些措施来促进残疾人就业?3、这个制度会给其他用人单位及社会大众带来什么影响?
定向招录(预留岗位)作为一项支持残疾人就业的暂行特别措施,一定会在现实中发挥作用。

然而,我们也需要警惕,不要过度放大这项措施的光环,仅盯着这项“暂行”措施,而忽略了期待这种措施带来的最终改变。

陷阱一:忽视广泛残疾人群的平等就业机会
残疾人就业难,与残疾人在开放的劳动力市场上缺乏就业机会密切相关。

很多残疾人朋友,在求职过程中,通过了笔试,却最终“倒”在面试和体检这一关。

这种情况,除了社会对残疾人的歧视之外,还与不合理的体检标准有关。

这种不合理的体检标准,变相地抬高了残疾人进入一般劳动力市场的就业门槛,很多用人单位不是依据岗位要求而设置体检要求,而是选择“一刀切”。

被广泛诟病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就是最直接的表征。

按照这项《标准》要求,最起码视力障碍和听力障碍就已经被拒之门外了。

所以,定向招录的同时,也要考虑消除不合理的体检标准,尤其是《公务员体检标准》、《教师体检标准》等限制性要求带来的制度性歧视,更要警惕这些标准被人为的在各个就业领域扩大化使用。

否则,岗位预留再多也是枉然。

陷阱二:逃避完善工作场所的无障碍与便利
平等就业,不仅在于能够找到工作,还在于进入工作场所后能获得健康、安全、便利的工作条件,以及平等的培训、晋升机会。

这些要求却往往被行政机关所忽视,甚至包括很多地方的残联。

即使给一些招录的比例要求,又如何可以让入职后的残疾职员好好工作?
如果一个员工因为不能适应这个工作环境而离开,可能还会说“给了你机会,是你自己不行嘛”。

我有一位在行政部门上班的残疾朋友说,虽然大家平时对他也不错,但被排斥的情况也没少发生。

即便在发达的广州,从我曾经申请的关于广州市政府的无障碍环境建设情况及合理便利开支情况的信息公开得知,广州市政府并没有专门的预算和计划来建设其工作场所的无障碍及提供合理便利。

此时此刻,一个符合要求的无障碍坡道比“定向招录”能带来的改变更直接。

陷阱三:强化刻板印象和职业隔离
为了开发“适合岗位”,落实“按比例”,所以不少地方出台了《适合残疾人的就业岗位目录》,将“合适岗位”做了规定,即,什么类型的残疾就适合做这个,什么等级的残疾人又适合做那个,于是,重度的视力残疾只能做按摩……而我的经历告诉我,80%以上的盲人并不乐意做按摩,但迫于生计无奈选择。

即使在受教育状况并不理想的情况下,Ta们仍然可以从事按摩以外的工作,比如,话务、客服、播音甚至公务员等工作。

像我这样,虽然属于重度视力残疾,但是并不影响我独立完成工作。

如果这些所谓的“合适岗位目录”被广泛地运用到这些定向招录中,就会强化用人单位对残疾人职业能力的刻板印象,以“残疾人就适合做这些”为由限制了不同残疾人自主选择工作的机会。

在这次上海定向招录中,《关于残疾人专项招录职位报考身体条件的说明》中就注明了哪些肢体、视力、听力、言语的残疾人符合报考条件,同时又规定了精神残疾和智力残疾都不符合报考条件。

陷阱四:缺乏残疾人的自主参与
依据七部委的《意见》,“开发”和“确定”适合残疾人的工作岗位与“就业岗位目录”密切相关。

这种安排也符合“支持性就业”的客观要求。

关键问题在于,“预留”制度下“开发”和“确定”岗位的义务主体是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编制岗位目录”则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残联完成,虽然下级单位可以补充。

可见,这些主体都是“公部门”,在确定哪些岗位更适合残疾人,完全没有残疾人社群、民间专门组织和专家学者的参与。

这种情况的直接结果是:岗位设置体现用人单位的意志,也会导致“别人挑剩下的就拿去当预留岗位”之嫌,毕竟“适合”或“不适合”,完全由招录单位说了算,而且,这些岗位设置很大程度上并不是基于残疾人的自我表达和能力状况,而是基于岗位制定者“自以为是”的猜想。

这些岗位的质量、是否符合残障人的期待、是否有更好的选择,都缺乏第三方(残疾人、NGO、学者)的参与。

陷阱五:为眼前利益被迫做出的选择
定向招录,让此前无法通过一般招考途径进入行政机关的残疾人看到了做公务员的希望,有很多人也支持支持这个制度,但这个制度是真的让人满意了,还是因为一般途径有障碍,迫于眼前利益而做出不得已的妥协?
残疾人长期处于主流社会的边缘地带,远离社会的权力和资源中心,往往被视为被动受助群体,群体和个人价值往往被忽视。

由于生存状况并不理想,残疾人对于解决眼前实际问题的
迫切性高于非残疾人群。

即使一个盲人可以并且希望做公务员,但如果Ta连报名资格都没有,考试的权利都无法保障,只能无奈地去学按摩,这并不能说明Ta选择做按摩是自己“心甘情愿”的职业选择。

其实,如果可以通过一般招考途径考上公务员,应该没有人愿意戴着“特权”的帽子走“预留岗位”这样的“绿色通道”。

建立多元、开放的支持性就业模式才是长远出路
一个看似合理的存在,可能为另一个更不合理的存在提供理由。

我并不否定定向招录,但在执行或推广定向招录过程中,应当保持警惕,通过更多的努力,推动残疾人在多元、开放的劳动力市场上获得平等的就业机会:
1、消除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教师资格体检标准等限制性的要求,除了影响公共健康或工作能力的因素外,其他身体情况不应成为选择和获得工作的依据。

2、完善工作场所的无障碍环境和合理便利措施,为残疾人能够发挥自己的才能提供条件。

3、建立残疾人普通教育与职业教育的衔接机制,对将结束普通教育或职业教育而准备或已经进入职场的残疾人提供咨询、推荐、辅导等服务。

4、有效利用公共资源,比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为残疾人提供个性化的就业服务、支持残疾人参加职业培训、自主就业或创业。

5、在开发适合残疾人岗位的工作中,保持听取残疾人及其他利益相关方的意见和建议,而非单一通过残联来代表残疾人。

6、“预留岗位”,可以改为“残疾人优先岗位”等,即在同等条件下,这些岗位优先录取残疾人,而不是将此一类岗位,跟“残疾”标签绑架。

简言之,解决残疾人就业问题,应该做到:发现个人价值、尊重自主参与、消除制度歧视、拓宽就业市场、创造支持环境、提供个性服务。

背景链接:
2015年上海市事业单位定向招聘残疾人公告
/201411/143539.html
上海市机关将定向招录残疾人员
/local/2013-11/28/c_118327331.htm
注释1:
二、推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带头安排残疾人就业
(五)各级党政机关要督导所属各类事业单位做好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工作。

各类事业单位要结合本单位岗位构成情况,确定适合残疾人就业的岗位,多渠道招聘残疾人。

(六)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应根据行业特点,确定适合残疾人就业的岗位,招录符合岗位要求的残疾人就业。

企业对招录的残疾人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实行同工同酬。

注释2:
五、齐抓共管协力促进残疾人按比例就业
(十九)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有关部门要根据本意见精神,协商制定具体实施意见,并于2013年12月31日前报送上级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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