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证明开具备案表
湖北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指南
湖北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指南(年)一、办理时间.续贷学生(以前年度获得贷款、继续申请的学生):月日月日(双休除外).新贷学生(首次申请贷款新生及在校生):月日月日(双休除外)二、贷款金额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含第二学士学位、高职学生、预科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元,且不低于元;全日制研究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元,且不低于元。
三、资料查询.《湖北省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办理规定》。
资料来源:湖北省学生资助网.《湖北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知识问答》、《支付宝使用说明》(所有申请贷款学生)。
资料来源:湖北省学生资助网、县级教育局资助中心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办理现场查看.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还款指南。
资料来源:县级教育局资助中心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办理现场免费领取,领取后请长期保存,可以在“湖北省学生资助网”上查看,也可在手机支付宝APP中,生活号内关注“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并查看。
.各县、市、区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办理现场地址及联系电话,可在“湖北省学生资助网”上查看。
四、准备工作续贷.续贷声明:登录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信息系统,提交本人续贷声明,由高校审核。
如因特殊原因,学生在现场办理时间前未录入续贷声明或高校未完成续贷声明审批,可到县资助中心现场录入、审核。
.材料准备: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原件及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分,签字的《申请表》原件份,无需加盖公章。
如共同借款人签字,应签为:学生姓名(共同借款人代签)。
专升本或本科毕业后考取研究生再申请贷款的,因就学信息发生变化,需提供录取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由县教育局资助中心在系统中提交就学信息变更与还款计划变更申请,就学信息变更后即可办理续贷手续,还款计划变更申请待国家开发银行审批后生效。
新贷(一)新生:.录取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借款学生本人签字,并加盖村(居)委会公章的《申请表》原件份,申请表从生源地贷款学生在线系统导出,除签名、资格审查情况栏目外,不得手动填写。
湖北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
(填表说明见反面)Fra bibliotek国家开发银行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
湖北
*借款学生姓名 借 款 人 信 息 *户籍所在地 *现详细住址 *毕业中学 *家庭电话 *共同借款人姓名 共 同 借 款 人 信 息 *户籍所在地 *家庭详细地址 *工作单位 *家庭电话 就 学 信 息 申 请 贷 款 情 况 *高校名称 *学校类别1 *申贷原因 *申请贷款金额 (元) *申请学年 借款人签字确认: 借 款 人 签 字 本人保证上述情况属实。 学生签字: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至 学年 □普通高校 □因病致困 □劳动力少,无稳定收入 *专业 □高等职业学校 □因灾致困 □其它 *年级 *学校类别2 详细原因 *申请期限 (年) *高校要求报 到日期 年 月 日 移动电话 *证件类型 省/自治区/ 直辖市 省/自治区/ 直辖市 市/自治州 □居民身份证 □武警身份证 □军人身份证 宿舍电话 *证件号码 区/县 *邮政编码 *与借款人 关系 *省/自治区/直辖市 *身份证号码 省/自治区/ 直辖市 省/自治区/ 直辖市 市/自治州 市/自治州 区/县 *市/自治州 *区/县 *性别 *申请类型: *出生年月 区/县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年 月
市/自治州 区/县 *职务 移动电话 *学制 (年) □中央部属高校
*所属省份 □省属院校 □地市级院校
资格审查部门:村委会(居委会) 审查意见: 借款学生、共同借款人情况属实,同意推荐。 (加盖公章) 经办人签字: 资格审查部门:乡镇(街道)民政部门 资 格 审 查 情 况 审查意见: 借款学生、共同借款人情况属实,同意推荐。 (加盖公章) 经办人签字: 审查部门:县(市、区)资助中心 审查意见: 借款学生符合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条件,经资助中心审议,同意其申请贷款。 (加盖公章) 经办人签字: 签字日期: 经办人签字: 年 月 日 签字日期: 经办人签字: 年 月 日 签字日期: 经办人签字: 年 月 日
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续贷
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续贷)
填表说明:
1.申请人应如实、详尽填写本表。
县级资助中心应对本表的真实性、合规性、完整性进行审核。
2.续贷学生、已通过高中预申请或建档立卡贫困户的首贷学生均无需再次进行家庭经济困难资格认定。
3.本表的资格审查情况栏,可由借款学生所在高中、村居委会、乡镇街道民政部门任一单位出具意见并加盖一枚公章。
4.请申请人妥善保管《借款合同》和助学贷款受理证明,并提请高校老师在当年10月10日前通过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信息管理系统录入电子回执。
5.贷款审批、资金划付及贷款偿还等情况请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查看。
(学生在线服务系统:)
6.学生有关借款信息将全部纳入人民银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
同时,开发银行将保留通过法律途径追偿债务的权利。
7.如有疑问,欢迎拨打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咨询热线95593(咨询时间为工作日8:00至18:00)。
助学贷款审批表
电话:年月日
乡镇或
街道民政部门意见
经核实学生及直系亲属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和实地走访调查,该生基本信息和家庭经济困难情况属实,拟同意其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单位名称(盖章):
电话:年月日
县级
资助
中心
意见
经资格审查,同意其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经办人(签章):
电话:
单位名称(盖章):
年月日
说明:1.申请人必须如实填写有关信息,要求字迹清晰,内容完整,言简意赅;
2.见证人应全面了解申请人的基本信息和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过程,并在必要时予以作证;
3.乡镇及街道民政部门依据户籍信息和低保证等核实申请人的家庭经济情况,严禁出具假证明;
4.学校资助中心必须严格审核申请书的基本信息和申请资格,并对申请人信息的真实性负责。
年月日
说明:1.申请人必须如实填写有关信息,要求字迹清晰,内容完整,言简意赅;
2.见证人应全面了解申请人的基本信息和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过程,并在必要时予以作证;
3.乡镇及街道民政部门依据户籍信息和低保证等核实申请人的家庭经济情况,严禁出具假证明;
4.县级资助中心必须严格审核申请书的基本信息和申请资格,并对申请人信息的真实性负责。
附件2:
陕西省新生及外省在校大学生生源地
信用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
学生姓名
性别
民族
身份证号码
照片
录取学校
院系
专业
报到时间
年月
学历
学制
年
政治面貌
家庭主要成员情况
称谓
姓名
家庭地址或工作单位地址
邮编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专用)
承诺内容:
本人承诺以上所填写资料真实,如有虚假,愿承担相应责任。
(学生请在下方空白处抄写上文并签字)
学生本人签字:
共同借款人
签字
填表说明:未通过预申请且首次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需要据实填写本表。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
学校:院系:专业:年级:班级:
基本情况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籍贯
身份证
号码
家庭人口
手机号码
家庭通讯信息
详细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家长手机号码
家庭成员情况
姓名
年龄
与学生
关系
工作(学习)单位
职业
年收入
(元)
健康状况
特殊群体类型
建档立否;
特困供养学生:□是 □否; 孤残学生:□是 □否;烈士子女:□是 □否;
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是 □否。
影响家庭经济困难状况有关信息
家庭人均年收入元。
家庭遭受自然灾害情况:。家庭遭受突发意外事件:。
家庭成员因残疾、年迈而劳动能力弱情况:。
家庭成员失业情况:。家庭欠债情况:。
其他情况:。
助学贷款办理流程及所需材料
助学贷款办理流程流程:(一)首次贷款学生1. 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注册用户。
2.注册成功后,登录系统,在“贷款申请”中点击“新增”,准确填写申请信息。
3. 核对无误后提交申请,并导出《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打印一式2份,签字捺印确认。
4. 学生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到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审核,经办人签字、填写联系电话并加盖公章。
5. 借款学生携带申请材料,与共同借款人到平桂管理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贷款申请,签订合同并捺印(双方必须亲自到场),领取贷款受理证明。
6.高校报到后,携带合同及贷款受理证明到学校资助管理中心,提请学校资助管理中心老师将回执信息录入生源地助学贷款管理系统。
(二)再次贷款学生1. 续贷学生用已注册用户名和密码登录进入学生在线服务系统。
2.在“贷款申请”中点击“新增”。
3. 准确填写(或修改)申请信息无误后提交申请信息,导出贷款申请表打印一式2份,签字捺印确认。
4. 续贷学生无需再次进行家庭经济困难认定。
5.携带申请材料,与共同借款人到平桂管理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贷款申请,签订合同并捺印,领取贷款受理证明。
6.高校报到后,携带合同及贷款受理证明到学校资助管理中心,提请学校资助管理中心老师将回执信息录入生源地助学贷款管理系统。
7.续贷学生需要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提交本人续贷声明,并且每年至少两次登录维护有关信息(系统会自动记录有关登录信息),对于未提交个人续贷声明或坚决不维护个人有关信息的贷款学生,将会影响下一年度的贷款申请。
贷款所需材料1、已签字、盖章的助学贷款申请表一式2份;须有学生所在村(居委会)盖章、经办人签字,并填写有效联系电话,学生及共同借款人签字;(续贷学生申请表上无需加盖任何公章)2、学生身份证(原件及1份复印件);3、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原件及1份复印件);注:共同借款人不是借款学生的父、母亲的,需相关部门提供近亲属证明,证明上要注明是属于哪类亲属。
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办理程序
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办理程序(一)网上申请学生登陆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系统(网址:https:// ),提交贷款申请。
首次申请的学生需先注册,第二次申请的可选择身份证登陆方式直接登陆。
网上申请后生成《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导出并打印两份。
(二)现场受理1.提交资料——首次申贷学生(包括虽曾申请但没有成功的)(1)借款申请表申贷学生持借款申请表到入学前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或乡镇、街道民政部门确认家庭经济困难情况,经办人须在借款申请表上签字并填写联系方式。
申请表需经本人签字。
申请表一式两份,都为原件。
(2)身份证明材料①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共同借款人可以军人证或武警证为有效证件)原件和2份复印件;借款学生家庭户口簿复印件原件和2份复印件。
②录取通知书或学生证。
新生凭录取通知书原件(或加盖学校学生资助部门公章的复印件)和2份复印件,在读生凭学生证原件和2份复印件。
2.提交资料——续贷学生(1)借款申请表经本人签字确认的借款申请表,申请表一式两份,都为原件。
(2)身份证明材料①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共同借款人可以军人证或武警证为有效证件)原件和2份复印件。
②学生证原件和2份复印件。
(相片页、盖章页、注册页要复印全)③如果共同借款人与首次申贷不同,要提供借款学生家庭户口簿复印件原件和2份复印件。
(三)账户开立国家开发银行选择第三方支付平台支付宝作为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代理机构,受托办理贷款资金的发放和回收。
支付宝统一为借款学生开立支付宝账户。
(四)签订合同县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工作人员对学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审查合格的即与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签订《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合同》,开具《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证明》(简称“受理证明”)连同合同文本二份交借款人。
(五)高校录入合同回执借款学生携受理证明到学校报到,学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负责人登陆开发银行基层金融业务系统录入电子合同回执。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办理流程、程序和贷款发放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办理流程、程序和贷款发放一、办理助学贷款流程:借款人登录助学贷款学生在线系统进行贷款申请,并将申请表打印2份→携申请表到乡镇或村(居委会)进行贫困生身份确认,经认定后在申请表上加盖公章→借款人和共同借款人一起携带申请表、身份证、户口簿、学生证明等材料到县学生资助中心→县学生资助中心现场审查相关材料,确认无误后录入其他有关信息→打印并签订借款合同,贷款受理证明交学生带至高校报→高校录入合同电子回执信息。
二、具体办理程序个人申请由借款人通过网络在线申请第一步:网上申请登录学生在线系统,并打印申请表1、学生登陆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系统(网址:https:// ),提交贷款申请。
首次申请的学生需先注册,返回界面后通过登录名再次登录,进入首页,点击贷款申请→新增→填写信息后提交→导出生源地助学贷款申请表并打印两份。
2、续贷学生(含以前申请过但未通过审批的学生)不需注册,在页面中点击使用身份证登录即可,点击贷款申请→新增→填写信息后提交→导出生源地助学贷款申请表并打印两份。
第二步:首次申请贷款的借款人(含以前申请过但未通过审批的学生)携申请表到所在村或乡镇确认贫困身份后加盖公章,属县城居委会管辖户口的借款人到居委会或县民政局确定贫困身份后加盖公章,盖章经办人需签名且填写联系方式。
第三步:借款人和共同借款人一同携申请表原件(一式两份)、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复印件)、学生证(在校生)或录取通知书(新生)到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现场。
第四步: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学生申请信息,核对原件与复印件等有关材料无误后,现场录入合同信息等有关信息并提交通过。
第五步:县学生资助中心打印借款合同(一式四份)和助学贷款受理证明,并现场与借款人、共同借款人签订合同,再将受理证明交学生带至高校。
第六步:学生将受理证明交高校,由高校录入电子回执信息,2011年电子回执录入截止日为10月10日。
三、贷款发放与回收使用网络支付平台支付宝为保证贷款的及时发放,本息的按时回收,此次开行继续引入第三方网络支付平台支付宝。
生源地助学贷款证明和发放《生源地助学贷款指南》
关于给在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出具2011-2012学年度生源地助学贷款证明和发放《生源地助学贷款指南》的通知各系(班):为使需办理2011-2012学年度生源地助学贷款的经济困难学生提前做好生源地贷款的各项准备工作,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自即日起开始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出具2011-2012学年度生源地助学贷款证明,并发放《生源地助学贷款指南》。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生源地助学贷款证明出具1.学生向学校申请出具生源地助学贷款相关证明,必须先向所在系递交《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或乡(镇、街道办)级政府出具的贫困证明材料。
以前递交过的可不再递交。
(此项工作5月底前办理完毕)2.学生向所在系递交《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或乡(镇、街道办)级政府出具的贫困证明材料后,可向所在系领取并填写《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一式叁份),经班小组组长和系工作组组长审批后到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学生处)盖章,并留存一份由校资助管理中心统一转送各系汇总归档。
(此项工作6月份集中办理)3.学生到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学生处)盖章前需自行填写好学校为当地市(区、县)资助管理中心开具的学生在校基本情况证明信,同《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一同上交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学生处)审批签章。
二、《生源地助学贷款指南》发放统一印制,学生到校资助管理中心(学生处)办理相关审批签章时自行领取。
三、相关说明1.因山西省资助管理中心和山西省开发银行规定:凡开通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地区均不予办理校园地助学贷款。
我校招生区域除河南外均已开通生源地助学贷款。
按政策要求河南学生本可以申请校园地贷款,但由于我校在河南招生人数较少,申贷人数也相对较少,开行一般不予贷款立项,故我校学生只能在当地进行生源地助学贷款。
对于河南籍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各系在国家奖助学金评比时要视具体情况给予一定的政策倾斜。
请各系做好需申请贷款的河南籍学生的解释工作。
我院开具学生证明办理流程说明【模板】
我院开具学生证明办理流程说明
各学部(校区):
现提供学生工作处草拟的《开具学生证明办理流程说明》,供大家参考,请结合各自工作实际,开展相关工作:
1、各学部(校区)召开专题布置会议,要求各班主任召开相关的主题班会,务必做到政策宣传的全覆盖,同时要做好相关会议(各学部、校区的专题会议及各班主任的主题班会)的记录备查。
2、各学部(校区)在发放纸质版或者电子版附件1-1表格前一定要告知学生本人熟读附件1-2《湖北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重点知识问答》(且此表需印制在附件1-1《贷款证明》的反面)。
3、学生在所在学部(校区)办理《在校生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证明》时,学部(校区)盖章的证明都要备案登记备查,并在2012年6月25日之前将《湖北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证明出具备案表》电子版和纸质版(需加盖学部(校区)公章、学部(校区)副主任签字),以及学生填写、签字、学部(校区)盖章好后的《贷款证明》集中交到学生处,待学生处审核盖章后,《贷款证明》将发给学部,再交还给学生本人用于暑假期间前往当地资助中心办理贷款相关手续的证明。
4、为了维护学生的利益,请告知暑假期间在生源地的学生资助管理部门现场确认申贷成功及网上办理成功的相关学生:务必于2012-2013学年度第一学期开学报到时将合同下方的回执校验码撕下交至各学部(校区),再由各学部(校区)的负责资助的老师统一交给学生工作处资助管理部门汇总,进行最终的学校
网上信息录入及确认,方才可以将申贷的款项顺利打至学院账户。
湖北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申请认定确认表
姓名
年龄
与学生 关系
工作(学习)单位
联系电话
职业
年收入 (元)
健康状况
申请 类别 及项目
国家政策□ 地方政策□
学前资助□ 小学“一补”□ 初中“一补”□ 高中国家助学金□
高中免学费□ 中职国家助学金□ 中职免学费□ 享受金额
元
残疾学生及其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校必须核实填写困难原因,核实人签字。
困难 原因
湖北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申请认定确认表
学校: 姓名
性别
学段:
申请学期:
出生年月
年级: 民族
学生 基本 情况
身份证 号码 1.建档立卡家庭 □
5.烈士子女 □
家庭人口数
户口 城镇 □ 农村 □
2.低保家庭 □
3.特困人员 □
4.孤儿 □
6.残疾学生 □
7.其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
详细通讯地址
学生 父母 或 监护人 情况
学生(或监护人)签字:
年月日
学校 通过家访等方式核实,该生家庭经济情况与相关部门审核意见(相符 不相符 □)。
核实
情况
核实人签字:
年月日
1.经相关部门确认,该生为第 1-6 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学校 评审
2.经认定,该生为其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给予该生每学年 元资助或高中免学费 □、中职免学费 。
认定
意见学校负责人签字:源自学校(公章):年月日
湖北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办理程序
湖北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办理程序一、申请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诚实守信、遵纪守法;(3)参加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并由普通高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正式录取的新生或在校全日制普通本专科生、研究生;(4)学生入学前户籍与其家长户籍均在贷款申请受理机构所在辖区内;(5)家庭收入不足以支付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
对孤儿、烈士和因公牺牲军人子女,特困家庭、重病户子女优先资助。
二、贷款材料1、本年度新录取的学生提供:(1)所在村委会或街道办事处出具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
(2)有效的高考录取通知书原件。
(3)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户口本(或由乡镇/街道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
2、在校生提供:(1)所在村委会或街道办事处出具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
(2)有效的学生证原件。
(3)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户口本(或由乡镇/街道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
(5)在校生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证明(学校提供)。
三、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办理流程1、借款学生前往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交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证明材料和在校生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证明,经审查合格后填写《国家开发银行湖北省分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书》,返回村委会或街道办事处办理审查盖章手续后,提交给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现场办理借款学生贷款申请,审查通过后在申请表上确认盖章。
3、县学生资助中心组织借款学生及其共同借款人签订《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合同》。
4、借款学生执借款合同在县农村信用社指定网点开立用于资金结算的个人账户。
5、借款学生执借款合同书到学校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校回执单,并提交给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6、学校收到款项后,向借款学生出具相应的收据或发票。
7、借款学生及时将收据或发票复印件邮寄回县学生资助中心。
四、具体操作程序及要求按各县、市学生资助中心规定办理。
学校信用助学贷款借款人生源地证明
学校信用助学贷款借款人生源地证明尊敬的助学贷款审批部门我是学生XXX,特此申请学校信用助学贷款,并附上生源地证明。
我对助学贷款审批流程有一些疑问,并希望通过此信详细说明我生源地的情况。
首先,我生源地是一个经济欠发达地区,许多居民生活条件较为困难。
这个地区是一个农业为主的地方,农民的收入主要依赖于农田的耕种。
然而,由于土地资源有限,很多农民土地不够分配,导致农业收入普遍较低。
另外,由于地理位置偏远,交通不便,给农民的生产和销售带来了很多困扰。
因此,这个地区的居民大部分都没有受过足够的教育,并且缺乏一技之长。
整体来说,这个地区的经济状况比较落后。
其次,由于地区经济的特点,这里的社会保障体系相对薄弱。
农民的社会保险覆盖面较小,很多农民无法享受到基本的医疗和养老保险,以及其他社会福利。
这导致在教育方面,很多农民家庭无法负担起子女的高等教育费用,从而限制了他们的发展和进步。
因此,许多家庭对于助学贷款的需求较为迫切。
再次,在该地区教育资源相对匮乏的情况下,我非常幸运地被一所名师高中录取,并在高中期间取得了较好的学习成绩。
然而,由于家庭经济困难,我无法自费支付我的大学学费和生活费用。
经过与学校沟通,我了解到学校信用助学贷款是一种可以帮助我获取资金并顺利完成大学学业的途径。
因此,我希望通过助学贷款来支付学费和生活费用,以便更好地专注于学业,并最终实现个人的发展目标。
最后,我想对助学贷款审批部门表示感谢。
我深知助学贷款是一项重要的教育扶贫政策,能够帮助像我这样有潜力但经济困难的学生实现自己的梦想。
我也非常理解申请助学贷款需要符合一系列的条件和程序,并且我愿意提供所有必要的材料和证明来支持我的申请。
通过这封信,我想让审批部门更好地了解我所处的生源地,以对我的申请提供更全面的评估。
再次感谢您的关注和支持。
我期待着助学贷款的批准,并将诚信对待贷款,努力学习,将来回报社会。
此致敬礼!。
关于做好2011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关于做好2011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有关工作的通知各学院:2011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较以前年度有较大变化,强化了高校应承担的责任,为做好我校2011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一、做好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宣传工作各学院要组织学习相关文件精神,熟悉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最新政策及贷款流程;要按照《武汉科技大学2011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诚信宣传活动方案》的要求,通过会议、校园网、宣传栏等各种有效途径做好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宣传工作,务使每一位有贷款意愿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知晓贷款政策和贷款流程。
二、做好贫困生认定及贷款证明出具工作各学院要按照《武汉科技大学贫困学生认定及管理办法(试行)》对本院学生进行贫困生认定并建立贫困生档案,认定材料学院留存,《认定名单》报学工处备案,要按照《认定名单》严把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申请关,不在《认定名单》的学生坚决不为其开《在校生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证明》(见附件1);学院在开具《贷款证明》的同时,请学生按照要求认真填写《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证明出具备案表》(见附件2),并录入电子档,由学院汇总后报送大学生资助中心;此外,不得为成人教育、各类非学历教育、培训类学校及自考类学校等非普通全日制学生开具申请贷款证明。
大学生资助中心将对学院证明开具工作进行检查,如发现出具证明不负责任、把关不严,造成非贫困生获得贷款,经核实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并扣减该学院贷款额度。
三、协助做好“电子回执”录入工作从2011年起,国家开发银行取消邮寄纸质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回执的程序,所有回执全部通过系统录入、系统传递。
因此,审核、录入工作量非常大,各学院要配合大学生资助中心,协助提供相关贷款学生基本信息。
四、其他相关工作及事项1、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由学生自愿选择,可引导贫困学生申请生源地贷款,但不能强制;同时,同一个学生同一年度内只能申请一种贷款。
2、学院在评审国家奖助学金时,不得与学生是否申请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挂钩;如果查实学生提供虚假材料、骗取贷款,不得将该生纳入国家奖助学金的评审范围。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
国家开发银行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
* 省/自治区/直辖市 *借款学生姓名 借 款 人 基 本 信 息 *户籍所在地 *现详细住址 毕业学校 *家庭电话 *申 请 贷 款 情 况 *户籍所在地 *家庭详细地址 *工作单位 *家庭电话 *高校名称 *学校类别1 *申贷原因 *申请贷款金额 (元) *申请学年 至 2008 学年 *专业 *学校类别2 详细原因 *申请期限(年) 高校要求报到日期 年 月 日 移动电话 *年级 *学制(年) *所属省份 移动电话 *证件类型 省/自治区/ 直辖市 省/自治区/ 直辖市 *证件号码 市/自治州 市/自治州 区/县 *职务 *宿舍电话 *与借款人关系 区/县 详细地址 *邮政编码 陕西省 *市/自治州 *身份证号码 省/自治区/ 直辖市 省/自治区/ 直辖市 市/自治州 西安市 * 区/县 市辖区 *性别 市/自治州 区/县 *申请类型: 在校生申请 *出生年月 区/县 详细地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年 月
山东大学山东省普通高校中央院校山东大学威海分校山东省普通高校中央院校中国海洋大学山东省普通高校中央院校中国石油大学华东东营校区山东省普通高校中央院校中国石油大学华东青岛校区山东省普通高校中央院校铁道警官高等专科学校河南省高等职业学校中央院校武汉大学湖北省普通高校中央院校华中科技大学湖北省普通高校中央院校中国地质大学武汉湖北省普通高校中央院校武汉理工大学湖北省普通高校中央院校华中师范大学湖北省普通高校中央院校华中农业大学湖北省普通高校中央院校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湖北省普通高校中央院校中南民族大学湖北省普通高校中央院校湖南大学湖南省普通高校中央院校中南大学湖南省普通高校中央院校中南大学湘雅医学院湖南省普通高校中央院校中南大学铁道校区湖南省普通高校中央院校中山大学广东省普通高校中央院校华南理工大学广东省普通高校中央院校广州民航职业技术学院广东省高等职业学校中央院校暨南大学广东省普通高校中央院校暨南大学珠海学院广东省普通高校中央院校暨南大学深圳旅游学院广东省普通高校中央院校四川大学四川省普通高校中央院校西南财经大学四川省普通高校中央院校西南交通大学四川省普通高校中央院校西南交通大学峨嵋校区四川省普通高校中央院校电子科技大学四川省普通高校中央院校西南民族大学四川省普通高校中央院校中国民航飞行学院四川省普通高校中央院校重庆大学重庆市普通高校中央院校西南大学重庆市普通高校中央院校西南大学高等职业技术学院重庆市高等职业学校中央院校西南大学荣昌校区重庆市普通高校中央院校西安交通大学陕西省普通高校中央院校西北农林科技大学陕西省普通高校中央院校陕西师范大学陕西省普通高校中央院校西安电子科技大学陕西省普通高校中央院校长安大学陕西省普通高校中央院校西北工业大学陕西省普通高校中央院校兰州大学甘肃省普通高校中央院校西北民族大学甘肃省普通高校中央院校北方民族大学宁夏自治区普通高校中央院校石河子大学新疆自治区普通高校中央院校塔里木大学新疆自治区普通高校中央院校新疆兵团警官高等专科学校新疆自治区高等职业学校中央院校北京工业大学北京市北京市普通高校地方级院校北方工业大学北京市北京市普通高校地方级院校北京工商大学北京市北京市普通高校地方级院校北京服装学院北京市北京市普通高校地方级院校北京印刷学院北京市北京市普通高校地方级院校北京建筑工程学院北京市北京市普通高校地方级院校北京石油化工学院北京市北京市普通高校地方级院校北京农学院北京市北京市普通高校地方级院校首
助学贷款证明_1
助学贷款证明助学贷款证明1助学贷款证明同学(学号)系我校院(系)班普通全日制学生(通过普通高考统一录取),通过认定已纳入家庭经济困难______管理,本学年学校学费和住宿费元,没有获得校内国家助学贷款资助,请协助该生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院系(公章)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公章)年月日学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联系人:学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联系电话:学生承诺1、本人确系家庭经济困难,无法承担本年学费,如发现所述情况不实,愿意承担相应责任。
2、本人已了解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责任和义务,如果贷款获得审批,将按照借款合同规定按时还款。
3、本人已理解《湖北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重点知识问答》内容。
学生签字:(此证明仅供湖北省高校学生到湖北省内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贷款使用,申请时交由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存档)助学贷款证明2兹有我镇(县)___________(具体地址)村民(居民)___________、___________之子(女)___________被___________大学录龋该生家庭___________(家庭成员状况),主要从事___________(主要收入________),家中经济收入___________(家庭收入状况),经济状况___________(是否困难),家庭经济能力无法负担该生的学习和生活费用。
请有关银行和学校给予该生助学资助,扶助该生完成学业。
特此证明!___________乡(镇)人民政府(或县民政局)单位公章:____年____月____日助学贷款证明3__x,无力支持其完成学业,拟申请助学贷款。
特此证明。
经办人:村民(或居民)委员会(公章)年月日上述情况属实。
经办人:街道办事处、镇或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公章)年月日助学贷款证明4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我叫____,女,生于19__年____月____日,现年18岁,汉族,共青团员,家住____县____乡____村1组。
申请事由:特申请____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给予我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完成大学学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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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湖北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证明出具备案表
上学年是否获 下学年学 是否纳入 上学年学费 4000元 费和住宿 得4000元 学校贫困 和住宿费资 (含)以上的 费金额 金来源 生库管理 (元) 资助
生源地贷款 生源地贷款 家庭提供 家庭提供 生源地贷款 家庭提供 生源地贷款 生源地贷款 家庭提供 无 无 无 无 无 无 无 无 无 6000 6000 6000 6000 6000 6000 6000 6000 6000
20101055 是 20101055 是 20101055 是 20101055 是 20101055 是 20101055 是 20101055 是 20101055 是 20101055 是
说明:(1)上学年是指2010-2011学年。(2)学费和住宿费来源可分为: 1、家庭提供;2、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3、国家助学 贷款;4、用资助资金缴纳;5、自己勤工助学缴纳;6、通过其他方式上交;7、欠费未交。("上学年学费和住宿费资金来源"只需 要填对应数字即可)(3)“备注”栏,学校可以自行加入字段。
序号Biblioteka 姓名学号院系
班级
备注
1 马增武 2 李银禹 3 吴德超 4 胡鹏飞 5 龚昌富 6 巫瑶 7 刘滨 8 彭文晶 9 万斌斌
2010112106 机械与材料 2010127125 机械与材料 2010107208 机械与材料 2010107111 机械与材料 2010106214 机械与材料 2010137222 机械与材料 2010137138 机械与材料 2010149141 机械与材料 2010106206 机械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