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73所高职院校2010年试行单独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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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

201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

201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来源:教育部为做好2010年普通高等学校(以下简称高校)招生工作,保障高校选拔符合培养要求的新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制定本规定高校招生工作应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新生。

一、报名和志愿填报1.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申请报名:(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3)身体健康。

2.下列人员不得报名:(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的在校生;(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3)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包括全国统考、省级统考和高校单独组织的招生考试,以下简称高校招生考试)的应届毕业生;(4)在上一年度参加高校招生考试中利用通讯工具作弊、由他人代替考试或代替他人考试等被认定为考试作弊行为情节严重的考生;(5)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3.报名办法申请报考高校的所有考生,须在其户籍所在省(区、市)高校招生委员会(以下简称省级招委会)规定时间和指定地点报名。

省级招委会可按照以考生户籍为主、与在本地区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就读一定学习年限相结合的原则,结合本地区实际就报名条件、时间和有关要求作出具体补充规定。

在中国定居并符合报名条件的外国侨民,持所在省(区、市)公安机关填发的《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或《外侨居留证》,可在有关省级招委会指定的地点报名。

各省级招委会办公室(包括教育考试院、招考办、考试中心、考试局等,以下统称为省级招办)应要求本省(区、市)各级招生考试机构认真履行考生报名资格审查工作职责,根据报名条件,严格审查考生报名资格。

4.考生志愿的填报考生志愿表的设置和填报办法应有利于体现考生报考意愿,有利于录取管理,有利于高校录取新生。

考生志愿填报方式、时间和办法由各省级招委会根据本地区招生工作实际作出具体规定。

教育部公布2010年各省市高校招生计划

教育部公布2010年各省市高校招生计划
合计
其中:本科
其中:高职(专科)
备注
常规计划
协作计划
常规计划
协作计划
合计
6097200
2874900
70000
3102300
50000
北京市
82000
42800
39200
天津市
108600
48900
6000
48700
5000
协作计划输出省
河北省
328500
140000
188500
山西省
164600
86000
协作计划输入省
西藏自治区
9790
5440
4350
陕西省
246000
120000
126000
甘肃省
104000
55000
49000
协作计划输入省
青海省
16700
8800
7900
宁夏回族自治区
23100
12200
10900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66150
27300
38850
特别说明: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新浪网所提供的所有考试信息仅供参考,敬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4200
协作计划输出省
上海市
124000
58000
4000
60000
2000
协作计划输出省
江苏省
393000
193000
9000
185400
5600
协作计划输出省
浙江省
252000
125800
3200
120000
3000
协作计划输出省

教育部关于做好2010年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

教育部关于做好2010年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

教育部关于做好2010年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职成[2010]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各计划单列市教育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当前,我国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站到了一个新的历史起点上。

在新形势下,各地要深刻领会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提出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各项方针政策,统筹规划2010年高中阶段教育的发展目标,改革创新、开拓进取,确保职业教育规模、质量、结构适应经济社会发展。

现就做好2010年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通知如下:一、坚持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方针,保证中等职业教育招生规模2010年,各地要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本地区初中毕业生的数量,按照高中阶段教育招生职普比例大体相当的原则,制订中等职业学招生计划,继续保证中等职业教育招生规模,确保全国中等职业教育招生达到830万人,实现招收应届初中毕业生数量按可比口径增长5%的工作目标,巩固高中阶段教育招生职普比例大体相当的局面,为加快普及高中阶段教育,促进就业创业、改善民生和构建和谐社会提供可靠保障。

东部地区和中心城市,要充分利用优质职业教育资源,面向中西部地区,开展合作办学,招收进城农民工随住子女,继续稳定招生规模;中等职业学校招收应届初中毕业生占高中阶段教育的职普比例不合理的地区,要切实优化教育结构,加快发展职业教育;高中阶段毛入学率低,初中毕业生存量大的地区,要采取强有力的措施,把高中阶段招生的增量主要用于发展中等职业教育,推进高中阶段教育又好又快的发展,使教育规模、结构更加适应我国现代化建设的要求。

各地要在认真做好招收应届初中毕业生工作的同时,继续把往届初中毕业生、未升学普通高中毕业生、退役士兵、农村青年、农民工、下岗失业人员等其他群体纳入招生范围,引导他们接受中等职业教育。

二、加大工作力度,构建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新机制各地要把完成教育部下达的《2010年度分省中等职业学校指导性招生计划》作为年度教育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实行教育行政部门一把手负责制,列入目标管理,确定工作方针、任务、措施和办法,统一部署。

2010年核定招生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

2010年核定招生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
146
新疆警官高等专科学校
680113
边境管理
147
浙江公安高等专科学校
680114
禁毒
148
湖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
680114
禁毒
149
甘肃警察职业学院
680114
禁毒
150
广西警官高等专科学校
680114
禁毒
151
安徽公安职业学院
680114
禁毒
152
上海公安高等专科学校
680201
警察指挥与战术(特警)
侦查
21
重庆警官职业学院
680101
侦查
22
内蒙古警察职业学院
680101
侦查
23
甘肃警察职业学院
680101
侦查
24
甘肃警察职业学院
680101
侦查(刑事技术)
25
青海警官职业学院
680101
侦查
26
河北公安警察职业学院
680101
侦查
27
广西警官高等专科学校
680101
侦查
28
安徽公安职业学院
680101
680103
安全保卫
43
吉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
680103
安全保卫
44
湖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
680103
安全保卫
45
河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
680103
安全保卫
46
山西警官高等专科学校
680103
安全保卫
47
河北政法职业学院
680103
安全保卫
48
北京政法职业学院
680103
安全保卫

关于开展2010级学生专业分流和2009、2010级学生院内专业自主招生工作的通知(仅供参考)

关于开展2010级学生专业分流和2009、2010级学生院内专业自主招生工作的通知(仅供参考)

关于开展2010级学生专业分流和2009、2010级学生院内专业自主招生工作的通知各分院(系):现将2010级学生专业分流和2009、2010级学生院内专业自主招生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2010级学生专业分流(一)分流对象经贸管理分院的管理学大类、人文科学分院的新闻传播学大类、以及机电工程分院的机械工程及自动化大类的学生。

(二)分流办法根据2010年学院招生政策,按大类专业招收的学生,进校学习半年后,学生重新填报专业志愿。

具体分流办法由相关分院自行制定,报学院教务与设备办公室、学生工作办公室备案。

(三)分流安排1月4日前,学生到所在分院领取并填写《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专业分流志愿表》,并于1月5日下午17:00前交回所在分院。

1月6日~10日,分院初步确定专业分流名单。

2月17日,有志愿调整需求的学生到所在分院领取《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专业分流志愿调整表》,并于2月17日下午16:00前交回所在分院。

2月18日下午15:00前,分院确定并公布录取名单。

2月18日~20日,名单公示三天。

2月21日学生按专业上课。

欲转专业的学生到所在分院领取《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院内专业自主招生志愿表》,并于2月22日下午17:00前将志愿表交至所在分院。

二、2009、2010级学生院内专业自主招生根据《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院内专业自主招生实施办法(试行)》,开展2009、2010级学生院内专业自主招生工作。

(一)招生对象及范围学院全日制普通本科2010级学生,除艺术类专业学生外,可报考全院同年级各专业。

学院全日制普通本科2009级学生,可报考所在分院(系)同年级各专业。

(二)报考条件1.基本条件:1)德、体合格,遵守校纪、校规,无违纪处分;2)原则上无不及格课程。

2.2010级专业自主招生条件:3.招生人数:2010级:英语专业:15人,日语专业:3人,国际贸易专业(国贸方向):10人,财务管理专业:25人,工商管理专业:10人,工程管理专业:10人,建筑学专业:10人,城市规划专业:6人,其它专业(方向)30人。

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0年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开展单独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

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0年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开展单独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

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0年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开展单独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福建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10.04.02•【字号】闽教学[2010]14号•【施行日期】2010.04.0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高等教育正文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0年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开展单独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闽教学〔2010〕14号)各市、县(区)教育局、有关高职院校、省属中职学校:经教育部批准福建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漳州职业技术学院和福建信息职业技术学院为我省范围内开展单独招生改革工作的试点单位。

开展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单独招生改革试点工作,对于积极探索引导高中毕业生向优质高等职业院校合理分流,提高高等职业教育的生源质量和办学水平,进一步完善具有中国特色的高等职业教育体系和高等教育多样化选拔录取机制,在全社会营造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氛围,更好地为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具有深远的意义。

为做好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单独招生改革试点工作必须遵循公平、公正、公开,以及行政牵头、学校负责、自我约束、社会监督的原则。

各市、县(区)教育局、省属中职学校要立即将我省示范性高职院校开展单独招生改革试点的情况告知考生,配合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做好招生宣传发动工作,积极动员考生报名,确保改革试点平稳、有序地进行。

二、各试点校要认真制定单独招生方案并向社会公开,按省高招办管理要求认真组织已参加普通高考报名的普通高中毕业生和中职毕业生进行文化考试,组织以职业技能测试为重点的相关考核,并于5月20日前向省高招办上报拟录取考生名单并办理相关录取手续。

省高招办要加强对各校单独招生报名、考试和录取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监督,对已被试点校录取的考生不再让其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及录取、高职单招考试及录取。

三、2010年试点校单独招生计划纳入各试点校今年国家核定的招生计划总数内(具体名额见附件所列各校招生章程),未完成的计划转入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录取时执行。

教育部关于做好2010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

教育部关于做好2010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

教育部关于做好2010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法规类别】高等教育【发文字号】教学[2010]4号【发布部门】教育部【发布日期】2010.05.24【实施日期】2010.05.24【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E0303教育部关于做好2010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2010]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各高等学校:2010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以下简称高校)招生录取工作要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认真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坚持德智体美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严格执行《201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进一步严格管理、优化服务,切实维护考生合法权益,确保高校招生录取工作的安全和秩序。

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加强领导,完善机制,深入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

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省级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省级招办)和高校要切实加强对招生录取工作的领导,按照《教育部关于高等学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的通知》(教学〔2005〕4号)要求,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把切实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作为招生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以公平公正为核心、制度建设为基础、信息公开为重点、严格管理为根本、优质服务为依托、有效监督为保障,从制度和机制上不断完善与我国社会发展相适应的更加公开透明、公平公正的高校招生工作体系。

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扩展和规范信息公开内容,不断完善多渠道信息公开体系,确保考生在招生录取的各阶段及时准确地了解掌握应知、须知的有关录取政策、要求、信息查询以及申诉的渠道和办法。

高校及其主管部门要加强对调整计划使用的管理和监督,按照“集体议事、公开透明”的原则严格调整计划的使用程序、范围和责任。

二、强化监督,严肃纪律,严厉惩处弄虚作假等招生违规行为。

我国高职院校单独招生招考改革试点的现状及对策研究

我国高职院校单独招生招考改革试点的现状及对策研究

在全国8 所高职院校试点运行 ,  ̄2 0 1 0 年猛增至7 3 所, 计划 招生人数 由最初的2 0 0 0 人激增到2 5 5 0 5 人 ;截止到2 0 1 1 年, 全 国参 与招生 的院校 多达 1 5 9 所 ,计 划招生 的人数 高达 5 9 3 6 5 人 。以上数据表明每年我国参与单招考试 的院校数 量和计划招生人数都有较大幅度的增长 , 由此可见单招工 作已在全国广泛开展, 并有不断扩大的前景趋势 。 2 . 报考条件逐年放宽 , 生源范围逐年扩大 。 在2 0 0 8 年以 前单招考试的生源范围仅限于考生所在省区直辖市的普高 毕业生 ; 2 0 0 9 年以后除所在省区直辖市的普高毕业生外 , 条 件放宽至条件成熟的院校试招少量具有两年工作经历 的中 职毕业生; 尤其到2 0 1 0 年以后生源扩大为普高毕业生为主, 三校生( 中职 、 技校 、 中专 ) 为辅 , 具有高中毕业的复转军人 、 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 、 失业人员或初 中毕业生均可招收报 考。 3 . 单招考试的选拔机制。 资料表 明, 大多数单招考试的 次考核的重要性 自行确定评价标准。 第四, 考虑在专业课程 评价 中专业竞赛成绩折合专业课程成绩或学分 ,肯定学生 的社会活动能力与创造力 ,并 由此达到激励学生提升社会
4 . 考核方式与内容适应社会需求。大学使命陈述的多 样化和课程体系与社会需要的相关性是世界高等教育发展 趋 同的共同问题领域之一。 ( 克拉克 ・ 克尔 ) 高等教育考试 的 功能主要是对学生全面发展过程的检测与反馈 ,最终实现 向社会输出合格人才的 目的 , 在人才输出方面 , 学校 、 学生 和作 为最终受益者的用人单位多方共赢是 教育的理想状 态。 学校应主导搭建与用人单位的交流渠道 , 设计与社会需 求具有相关性的考试方式与内容,在考试方式和内容的设 置上 , 不同类型专业应进行有针对性的社会调研 , 广泛汲取 相关领域对人力资源的要求 ,建立社会需求相关性实践考

教育部关于公布2010年普通高等教育高职高专专业设置整理情况的通知

教育部关于公布2010年普通高等教育高职高专专业设置整理情况的通知

教育部关于公布2010年普通高等教育高职高专专业设置整理情况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教育部•【公布日期】2010.03.16•【文号】教高函[2010]2号•【施行日期】2010.03.16•【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高等教育正文教育部关于公布2010年普通高等教育高职高专专业设置整理情况的通知(教高函[2010]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按照《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教育指导性专业目录(试行)》(以下简称《目录》)和《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教育专业设置管理办法(试行)》,我部组织专家对各地上报的2010年拟招生的普通高等教育高职高专专业点进行了汇总、整理,完成了年度专业设置整理工作。

现将结果公布如下:一、专业核定情况1.本次专业审核工作共核定《目录》内专业点43298个。

2.本次整理后核定招生的《目录》外专业共376种(见附件1),专业点数1337个,其中2010年新增设的专业95种。

2010年新增设《目录》外专业原则上限定在本地区招生。

3.核定具有普通高等教育高职高专教育类专业招生资格的高等学校313所。

其中,普通高等学校291所,成人高等学校22所(见附件2)。

4.根据我部2010年普通高等教育高职高专招生专业备案工作的要求,普通高等教育高职高专临床医学类专业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高等学校本科专业备案和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教高厅〔2007〕2号)要求报送、审批。

结果见《教育部关于公布2009年度高等学校专业设置备案或审批结果的通知》(教高〔2010〕2号)。

5.根据《教育部公安部关于举办公安类专业教育有关问题的意见》(教高〔2006〕18号),核定2010年准许招生的公安类专业共20种,180个专业点(见附件3)。

二、2010年普通高等教育高职高专专业整理结果数据库将继续与招生来源计划管理系统相衔接,数据共享。

2010年普高专科层次自主招生情况

2010年普高专科层次自主招生情况

2010年普高专科层次自主招生情况
(沪教委学〔2010〕16号摘要)
(以下信息仅供同学参考,如有变动以各校公布为准)2010年度共有24所试点院校参加依法自主招生,具体招生计划见表。

一、报名确认时间及方法:
2010年应届“三校生”由所在“三校”开具学历证明,直接到报考依法自主招生的第一志愿学校办理报名确认手续。

考生于2010年2月20日上午8:00至2月23日20:00通过168网上报名系统报名,过时系统将自动关闭,不再予以补报名。

2月27日、28日考生到所填报的第一志愿学校办理报名确认手续。

二、考试时间:
(一)试点院校可自主采取不同形式的入学测试,测试日期统一定于2010年3月6日(星期六)上午8:30开始。

(二)艺术、技能类专业加试的时间和命题由各试点院校自主确定,艺术、技能类加试时间应于入学测试后进行。

三、教委文件及招生院校招生简章链接
/web/jyzt/zszc10/
请同学务必关注报考学校的招生网站,以便了解最新动态。

如:医药高等专科学校技能考试考纲已在其网站公布。

注:红色为今年新增学校。

2010年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高等学校名单

2010年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高等学校名单

2010年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高等学校名单地区普通本科院校(792所)高职院校(1239所)独立学院(316所)分校办学点(68所)北京58所[点击查看] 25所[点击查看] 5所[点击查看] 1所[点击查看]天津19所[点击查看] 26所[点击查看] 10所[点击查看]河北35所[点击查看] 58所[点击查看] 18所[点击查看] 6所[点击查看] 吉林27所[点击查看] 19所[点击查看] 10所[点击查看] 2所[点击查看]内蒙古12所[点击查看] 30所[点击查看] 2所[点击查看]山西18所[点击查看] 47所[点击查看] 8所[点击查看] 5所[点击查看] 辽宁43所[点击查看] 48所[点击查看] 20所[点击查看] 2所[点击查看] 甘肃14所[点击查看] 21所[点击查看] 5所[点击查看] 2所[点击查看] 上海31所[点击查看] 31所[点击查看] 3所[点击查看]广西20所[点击查看] 41所[点击查看] 8所[点击查看] 4所[点击查看] 浙江33所[点击查看] 46所[点击查看] 22所[点击查看] 1所[点击查看] 安徽31所[点击查看] 68所[点击查看] 11所[点击查看] 1所[点击查看] 福建22所[点击查看] 52所[点击查看] 9所[点击查看] 2所[点击查看] 江西22所[点击查看] 50所[点击查看] 13所[点击查看] 5所[点击查看]西藏3所[点击查看] 3所[点击查看]河南35所[点击查看] 62所[点击查看] 10所[点击查看] 5所[点击查看]湖北35所[点击查看] 54所[点击查看] 31所[点击查看] 2所[点击查看]湖南31所[点击查看] 67所[点击查看] 15所[点击查看] 5所[点击查看]广东38所[点击查看] 76所[点击查看] 17所[点击查看]新疆11所[点击查看] 21所[点击查看] 4所[点击查看] 2所[点击查看]重庆15所[点击查看] 31所[点击查看] 7所[点击查看] 1所[点击查看]四川31所[点击查看] 48所[点击查看] 13所[点击查看] 2所[点击查看]山东48所[点击查看] 72所[点击查看] 12所[点击查看] 5所[点击查看]云南19所[点击查看] 36所[点击查看] 7所[点击查看]黑龙27所[点击查看] 43所[点击查看] 8所[点击查看] 4所[点击查看] 江江苏45所[点击查看] 79所[点击查看] 26所[点击查看] 4所[点击查看]陕西39所[点击查看] 39所[点击查看] 10所[点击查看] 8所[点击查看]贵州17所[点击查看] 22所[点击查看] 8所[点击查看]青海3所[点击查看] 5所[点击查看] 1所[点击查看]宁夏5所[点击查看] 8所[点击查看] 2所[点击查看]海南5所[点击查看] 11所[点击查看] 1所[点击查看]其他985 高校名单211高校名单校园社区大学排名(仅供参考) 阳光高考大学专业介绍高等院校信息库高考志愿填报指南新浪高考站腾讯高考频道人民网高考频道百度知道-高考频道。

河南高职院校单独招生的现实与未来

河南高职院校单独招生的现实与未来

龙源期刊网
河南高职院校单独招生的现实与未来
作者:
来源:《河南教育·中旬刊》2010年第07期
策划人语:
今年,73所国家重点高职院校实行单独招生改革试点工作,其中河南省有4所。

黄河水利职业技术学院面向河南招生400人,平顶山工业职业技术学院面向河南招生320人,商丘职业技术学院面向河南招生380人,河南职业技术学院面向河南招生300人。

按照教育部规定,考生参加单独招生考试,若被录取则无须参加全国统一高考,未被录取则可继续参加全国统一高考。

国务院刚刚审议通过的《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中明确提出“逐步实施高等学校分类入学考试”“高等职业教育入学考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组织”。

改革考试招生制度可以增强教育活力,进一步促进高等职业教育的快速发展。

而且,高职院校单独招生也是对选拔和培养优秀高技能人才的一种探索。

改革创新是教育发展的强大动力。

河南4所高职院校的单独招生打破了河南以往一考定终身的单一文化课考试模式,对河南高职教育的发展有着重要的创新意义。

现在,河南高职院校单独招生试点工作刚刚起步,将会面临许多新问题,但是只要我们认真探讨、积极完善,就一定可以有一个清晰的未来。

2010年高职自主招生院校与招生计划表

2010年高职自主招生院校与招生计划表
40
20
城市管理与监察(城市安全监测技术)
40
15
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
40
20
数控技术
30
15
北京体育职业学院
小计
70
竞技体育
70
15
8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30
20
北京政法职业学院
小计
240
120
法律事务(国际商务法律)
70
35
安全保卫
80
40
文秘(涉外秘书)
40
20
计算机应用技术
50
25
北京财贸职业学院
小计
200
100
连锁经营管理
50
25
酒店管理
50
25
人物形象设计
50
25
导游
50
25
北京北大方正软件职业技术学院
小计
280
140
软件技术
40
20
计算机应用技术(网络传播与电子出版)
50
25
动漫设计与制作(影视动画制作)
60
30
计算机通信
60
30
物流管理
40
20
应用日语
30
15
北京汇佳职业学院
小计
300
150
体育服务与管理
64
32
学前教育
120
60
影视动画
40
20
影视多媒体技术
56
28
计算机应用技术
20
10
北京经济管理职业学院
小计
240
120
机电一体化技术
40
20

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编报2010年普通高等教育分学校分专业招生计划的通知

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编报2010年普通高等教育分学校分专业招生计划的通知

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编报2010年普通高等教育分学校分专业招生计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教育部•【公布日期】2010.02.25•【文号】教发函[2010]14号•【施行日期】2010.02.25•【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高等教育正文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编报2010年普通高等教育分学校分专业招生计划的通知(教发函[2010]1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发展改革委,各计划单列市教育局、发展改革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发展改革委,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根据201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现将2010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计划印发给你们,请据此编报分学校分专业招生计划建议,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各地、各部门要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国务院135次常务会议关于高等教育工作的重要决策部署和《国家教育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要求,认真研究分析当前高等教育改革和发展面临的形势,坚持“稳定规模,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办出特色”,切实推进高等教育事业科学发展,更好地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二、进一步调整、优化招生学科和专业结构,做好分校分专业招生计划编制工作。

分学校分专业招生计划的安排要坚持与国家经济社会发展需求、高等学校的办学条件等情况挂钩,对毕业生就业率低的学校和专业、办学条件紧张特别是被确定为“黄牌”的学校,要严格审定其招生规模;要根据国家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产业结构调整的需要,认真分析未来一个时期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特点,加强对各类专业人才需求的规律性研究,引导和激励高等学校建立招生学科专业动态调整机制,统筹好招生、培养和就业,提高人才培养的适应性。

三、加大对中西部地区对口支援力度,继续做好“支援中西部地区招生协作计划”(以下简称协作计划)。

2010年协作计划安排12万人,其中本科7万人,高职(专科)5万人,由办学条件较好的14个省(市)(输出省)的公办普通高校承担,面向今年升学压力较大、高等教育资源有限的8个中西部省(区)(输入省)招生(附件1和附件2)。

单独招生历史

单独招生历史

◆2007年教育部批准在江苏、浙江、湖南、广东等4省8所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进行单独招生试点。

2008年
◆2008年单独招生试点院校的范围扩大到8省区20所。

四川省首次进行单独招生试点,参与该省首批单独招生试点院校为四川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国家示范)、成都航空职业技术学院(国家示范)。

2009年
◆2009年安排33所高职示范校单独招生,计划招生9240名。

安徽省首次进行单独招生试点,参与该省首批单独招生试点院校为芜湖职业技术学院(国家首批22所示范专科)。

2010年
◆2010年单独招生院校的范围扩大到73所,计划招生25505名。

2011年
◆2011年单独招生院校的范围扩大到200所,包括100所国家示范高职院校以及100所国家骨干高职院校。

2012年
◆单独招生院校的范围进一步扩大,包括100所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100所国家骨干高职院校以及各省级示范高职院校开展单独招生试点。

2013年
◆单独招生院校的范围进一步扩大,包括100所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100所国家骨干高职院校、各省级示范高职院校以及国家高等职业教育综合改革试验区所在高职高专院校开展单独招生试点。

2014年
◆2014年福建高职单招考试正式更名为福建高职入学招生考试(简称:高职招考),并作为国家教育改革的试点省份。

◆2014年河北省有58所院校进行单招考试,为历年之最。

◆重庆市2014年3.3万人参加高职单招考试。

2010年暂停招生(红牌)和限制招生(黄牌)高等学校名单

2010年暂停招生(红牌)和限制招生(黄牌)高等学校名单

教育部关于公布2010年暂停招生(红牌)和
限制招生(黄牌)高等学校名单的通知
教发[2010]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各计划单列市教育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部属各高等学校:
根据2009年全国教育事业统计结果和《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指标(试行)〉的通知》(教发〔2004〕2号)等有关规定,经审核确认,山西老区职业技术学院等7所高等学校因基本办学条件达不到有关规定要求,确定为2010年度暂停招生(红牌)或限制招生(黄牌)高等学校。

根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做好高等学校各类招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发〔2007〕13号)有关规定,经审核确认,上海中华职业技术学院、武汉科技职业学院等2所高等学校因2009年招生、办学秩序不规范,确定为2010年度限制招生(黄牌)高等学校。

请各有关主管部门严格执行我部规定,对确定为暂停招生(红牌)的有关学校,不得安排2010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计划,对确定为限制招生(黄牌)的有关学校,在2010年招生计划安排上必须给予必要限制。

各地各部门要千方百计加大投入,促进学校办学条件改善,同时,严格规范所属高校的招生、办学行为,确保高等教育事业健康发展。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二○一○年五月四日
附件:
2010年暂停招生(红牌)和限制招生(黄牌)高等学校名单
一、暂停招生(红牌)高等学校
二、限制招生(黄牌)高等学校。

73所重点离职院校2010年试行单独招生

73所重点离职院校2010年试行单独招生

73所重点离职院校2010年试行单独招生
佚名
【期刊名称】《新高考(高三语文、数学、英语)》
【年(卷),期】2010()5
【摘要】记者从教育部获悉,今年73所国家重点高职院校实行单独招生改革试点工作,计划招生25505名。

单独招生是国家授权高职院校独立组织考试录取的一种方式,必须于高考前完成录取。

按教育部规定,
【总页数】1页(P125-125)
【关键词】单独招生;2010年;离职院校;改革试点工作;高职院校;国家授权;教育部;录取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G647.32
【相关文献】
1.示范性高职院校试行单独招生改革的思考与研究 [J], 陈勇
2.2012年黑龙江省12所离职院校单独招生 [J],
3.教育部:73所高职院校2010年试行单独招生 [J],
4.高职院校单独招生与统考统招生学业调查及研究——以内蒙古化工职业学院2017届审计专业单独招生为例 [J], 滕英霞;
5.江苏省高职院校单独招生类学生学习现状调查分析——以江苏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类学生为例 [J], 陈艳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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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 及模 式可 由支援与受援高校双方共同商定 , 招生标准在 国家
7 3所高职院校 2 1 00年试行单独招生
今年 7 所 国家重点高职院校实行单独招生改革试点工作。 3
单独招生是国家授权 高职 院校独 立组织考试录取的一种 方
下达受援高校的招生计划规模中统筹安排 。
据了解 , 2 01 对 实
施以来 , 西部受援高校已由最初的 1 所发展到现在的 3 所 , 3 8 覆
盖了西部地 区各省 ( 区市) 。
式, 必须于 高考前完成录取。按教育部规 定 , 考生参加单独招 生 考试 , 若被正式录 取 , 需参 加全 国统 一高考 , 无 未被录 取的可继
续参加 全国统一高 考。 据了解 , 为探索高考 招生制度改革 , 出高职教育 特色 , 突 完 善高等教育多元化选 拔机制 , 2 0 从 0 7年开始 , 育部批准在 江 教
章程和广告 , 均须进行备案。 北京市教委指 出, 合法民办 院校 在招生广告宣传中 , 禁止使 地 区高等学校工作 , 教育部 出台政策 , 鼓励 “ 对口支援 西部地 区 高校计 划 ” 中的支援与受援 高校 , 有计 划 、 有重点地开 展联合培
养本科生工作。
根据受援 高校的需要 , 经支援与受援高校商 定 , 口支援高 对
上海 市教委透露 该市 教委 为推进 高等教育的发展 出重拳 , 今年单独招生院校生源范围主要应为其所在省 ( 区市) 的普 对于就业难的专业将动真格限招或停招。 同时对于高校的办学 制定 出官方版 “ 大学排行榜 ”学校的排名将 , 通高中毕业生 , 也可试点招收部分中职毕业 生 ; 单独 招生计 划纳 质量进行绩效评估 , 入各校今年 国家核定的招生计 划总数内 ,未完成 的计划 转入普 与财政拨款紧密挂钩。 针对多方关注的高考改革问题 , 市教委表示 , “ 将 多元评价 、 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 录取时执 行。 教育部强调 , 单独招生高职院校要实施“ 阳光工程 ” 的各项 多次考试 、 自主选择 、 自主招生 ”但类似 美国一样 的 鲥 7形式 , , 1 要求 , 着力规范办学行为 , 强化信息公开 , 完善监 督措施 , 尤其要 即多次高考 ,凭最好一次成绩 目主申请 高校 的美国高考模 式在 上海 沿用 , 条件还不成熟。 加强试题保密和 考务 考场管理 , 试点工作全过程 要自觉接 受有
教育部 :
鼓励支援与受援高校联合培 养本科 生
为 进 一 步 推 进 部 分 “8 ~ 2 ” 程 重 点 高 校 对 口支 援 西部 95 1 工 1
今年 , 凡经该市 教委批准设立 , 持有 效《 办学许 可证》 法 和《 人登记证》的 ,0 0 2 1 学年具有招生资格 的民办普通高校 、 2 1 — 0 1 独立学院 、 其他 民办 高等教育机构 即民办高校 , 发布 招生简章 、



查型

藏高恭陪 报
鳕 璧j
养 。所涉及的学校为教育部批准的各种对 口支援西部地区高等 学校项 目中的学校。
联合培养的本科生由受援 高校 负责 招生和学籍学历电子注 册, 注明与支援大学联合培养 ; 培养方案由支援与受援 高校双方
教育部 :
联 合制定和 实施 ; 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由受援高校颁发 , 注明两 校联合 培养 , 支援高校附加印章予 以认可 。联合培养的专业、 人
苏、 浙江 、 湖南 、 厂东等 4省 8所高职示 范学校进 行单独招 生试 点 。20 0 8年扩大 到 8 区 2 省 0所。2 0 年 安排 3 09 3所高职示范院
校单独招生 , 计划招生 9 4 。 20名 今年 , 单独 招生院校 的范围扩大 到 7 所 , 划招生 2 5 5 。 3 计 50 名
用最大 、 最好 、 第一 、 惟一等描述性 用语 , 也禁 止使用 10 0 %就业 率、0 %考试通过率 、 10 高薪就业一步到位等承诺性用语 。 学校 的
校 可选 择 受援高校 的部分本 科专 业招收 适量学 生进 行联 合培
关教育纪检监 察部门等万面的监督 。各院校不得 以任何形式举
办与单独 招生试点挂钩的辅导班 、 补习班。
北京 : 生禁用高薪就业忽悠 招
北京市民办高校高招宣传厂告备案工作规定 ,民办高校宣
传禁止使 用 10 0 %就业率 、0 %考试 通过 率、 10 高薪就业一步到位
等承诺性用语。
上海 : 将推 官方“ 大学排行”
对于就业率低 、 社会评价不 高、 家长 投诉 多 、 师资力量和 实
验室配套都不 合格 的所谓 “ 门专业 ” 热 ,将会坚决限招或停招 。
0 9年 ,上海已有 l O多所高校的 1 0多个专业被 限招或停招 。 按规定 , 单独招生院校可单独或联合组织文化 考试 , 也可结 20 0 0年有 1 5所高校的 3 个专业被 限招或停招。 3 合高中学业水平 考试成绩 ,组织 以职业 技能测试为重点的相关 2 1 考核 , 并于高考前完成 录取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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