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民事裁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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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文书学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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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远程教育《法律文书》课程学习指导书作者:高辉2008 年 10 月第一章法律文书概述一、章节学习目标1、理解法律文书的含义与性质,法律文书的作用。

2、熟练掌握法律文书的概念、特点以及法律文书的分类。

3、能运用本章所学知识对实践中一些常用的法律文书进行分析,包括其特点、作用、类别。

二、章节重点、要点重点:法律文书的概念,法律文书的性质,法律文书的特点,法律文书的分类。

要点:第一节法律文书的概念与性质一、法律文书的概念,包括广义与狭义(制作主体适用范围法律效力或者意义)。

二、法律文书的性质:法律属性与写作属性。

第二节法律文书的特点一、法律性二、规范性(格式统一、要素齐全、用语程式化)三、强制性第三节法律文书的作用一、法律文书是实施法律的载体二、法律文书如实反映诉讼活动和非诉讼活动的全过程三、法律文书是扩大法制宣传的重要教材四、法律文书是考察法律工作者政治业务素质的重要尺度第四节法律文书的分类一、按制作的繁简、难易程度分类(表格类、填空类、叙议类)二、按性质和用途分类(诉讼文书和非诉讼文书)三、按制作和使用的主体分类三、章节练习1、名词解释:法律文书。

2、法律文书具有什么特征?3、简述法律文书的作用。

4、法律文书的种类有哪些?5、怎样理解法律文书的规范性?6、论述:法律文书的法律属性与写作属性的关系。

第二章法律文书的历史沿革一、章节学习目标1、理解法律文书产生的基本条件。

2、熟练掌握我国法律文书在不同历史时期发展的基本特点。

3、能运用本章所学知识分析我国现行法律文书的特点、成因及其发展方向。

二、章节重点、要点重点:不同时期法律文书的特点。

要点:第一节概述法律文书产生的条件:比较完整的文字体系和比较健全的司法体系第二节唐宋以前的法律文书第三节明清时期的法律文书第四节新中国成立以前的法律文书第五节新中国的法律文书三、章节练习1、法律文书产生的基本条件是什么?2、我国唐朝、宋朝、明清时期判词的特点分别是什么?3、结合我国法律文书的发展历史,谈一谈你对我国法律文书现状的了解。

民事裁定书的格式

民事裁定书的格式

民事裁定书的格式民事裁定书是法院对民事案件作出裁决的书面形式,旨在明确裁判结果,并告知当事人裁判的内容和理由。

下面是一个民事裁定书的格式,供参考:民事裁定书案件字号:(根据法院的具体规定填写)当事人信息:原告:姓名:身份证号码:住址/联系方式:被告:姓名:身份证号码:住址/联系方式:人民法院:法院名称:案由:(根据具体案件的性质填写)裁定日期:年月日一、裁定事项1. 法院裁定如下:判决原告:要求1:要求2:要求3:(根据具体案件的裁定情况填写)2. 法院驳回原告:要求1:要求2:要求3:(根据具体案件的裁定情况填写)(如果有其他需要裁定的事项,继续增加相应的条款)二、裁定理由1. 本案原告提出了(具体的诉讼请求),经审查原告的申请及与案件相关的证据材料,本院认为(从法律和事实上分析,说明为什么判决原告的请求)。

2. 本案被告提出了(具体的抗辩意见),经审查被告的抗辩意见及与案件相关的证据材料,本院认为(从法律和事实上分析,说明为什么驳回被告的抗辩意见)。

(根据具体案件的争议焦点和裁判理由,逐条分析并裁定原告和被告的请求,并给出理由和依据)三、裁定结果1. 综上所述,本院裁定如下:2. 原告:要求1:(判决结果)要求2:(判决结果)要求3:(判决结果)3. 被告:要求1:(判决结果)要求2:(判决结果)要求3:(判决结果)(根据具体案件的结果,逐条给出判决结果)四、裁定法律效力1. 本民事裁定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2. 当事人如对本裁定不服,可在裁定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提起上诉。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约定法律效力和上诉期限)五、送达本裁定书一式两份,原件送达原告,副本送达被告。

审判长:审判员: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以上参考内容为民事裁定书的一种格式,具体格式可根据法院的要求和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买卖合同民事裁定书(先予执行用)6篇

买卖合同民事裁定书(先予执行用)6篇

买卖合同民事裁定书(先予执行用)6篇第1篇示例:买卖合同民事裁定书(先予执行用)裁定书文号:XXXXX甲乙双方就买卖合同纠纷一案,自行和解之失败,本院于XXXX年XX月XX日受理本案。

本院经审理认为,本案属于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应当作出如下裁定:一、甲乙双方签订的买卖合同成立,甲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货款,乙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交付商品。

二、甲方在约定时间内未支付货款,构成违约。

乙方应当有权要求甲方履行合同并支付违约金。

本院依法判令甲方支付货款及违约金,共计XXXX元。

三、乙方应当按照合同要求交付商品,协助甲方收取货款。

在履行本裁定前,乙方应当暂停交付商品。

四、甲乙双方基于合同关系,应当互相尊重并履行合同义务。

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解除合同,否则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五、本裁定为先予执行裁定,即在法定程序允许的范围内,乙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本裁定自作出之日起生效。

此裁定为终局裁定,不得上诉。

审判员:XXX买卖合同民事裁定书是法院对于涉及买卖合同纠纷的案件做出的判决决定,对于当事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进行明确规定。

裁定书的制定需要遵守相关法律规定,采取公正、公平的原则。

希望当事人能够遵守裁定书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维护买卖合同的正常秩序。

第2篇示例:买卖合同民事裁定书是指在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中,经人民法院审理后作出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裁定书。

买卖合同是日常生活中常见的合同类型,涉及到买卖商品或服务的交易关系。

当买卖双方发生纠纷无法协商解决时,就会诉诸法院,最终由法院根据相关法律条文做出裁定。

在买卖合同民事裁定书中,法院会根据事实、证据以及法律规定,作出是否违反合同、违约行为、应承担的责任等具体裁定。

该裁定书一经作出,即具有法律效力,当事人必须按照法院的要求履行裁定内容。

买卖合同民事裁定书的先予执行用途,是指在一定条件下,法院可以在裁定书作出后立即执行部分或全部内容。

这种情况一般出现在当事人存在恶意拖延执行、可能导致难以执行或给当事人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

人民法院公告网

人民法院公告网

人民法院公告网篇一:人民法院报法院公告常用统一格式为司法局进一步规范人民法院公告发布工作,更好地体现法院公告的严肃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有关法律规定,现对2021年《人民法院报刊登法院公告常用格式》进行修订,经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送呈同意,现予以公布,请各级法院在制作法院公告时使用。

1、民事案件起诉状拷贝():本院受理()诉()(案由)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

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或涉港澳台为满3个月,或涉外为满6个月)即视为送达。

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期满后(15日和30日,或涉港澳台和涉外均为30日)内,逾期将依法审理。

2、民事案件庭审传票(适用一审、二审、再审程序)():本院受理()诉()(案由)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

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或涉港澳台为满3个月,或涉外为满6个月)即视为送达。

定于公告期满其后第()日()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3、民事案件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本院受理()诉()(案由)一案,现依法向你原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或涉港澳台为满3个月,或涉外为满6个月)即视为送达。

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期满后(15日和30日,或涉港澳台和涉外上均为30日)内。

并定于(举证,或答辩,或公告)期满后第()日()时()(天降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提前结束裁判。

4、民事案件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通知第三人参加诉讼)():本院受理()诉()(案由)一案,现依法通知你作为本案第三人参加诉讼,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和开庭传票。

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或涉港澳台为满3个月,或涉外为满6个月)即视为送达。

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民事诉讼拟定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或涉港澳台和民商事均为30日)内。

定于(举证,或答辩,或公告)期满后第()日()时()(遇有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开庭审理,逾期将司法机关缺席裁判。

2020年整理国家开放大学电大法学本科《法律文书》期末考试试题六及答案

2020年整理国家开放大学电大法学本科《法律文书》期末考试试题六及答案

2020年整理国家开放大学电大法学本科《法律文书》期末考试试题六及答案一、单项选择题1.法律文书依照写作和表现方式的不同,可分为()。

C.文字叙述式文书、填空式文书、笔录式文书、表格式文书2.制作撤销案件通知书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一是犯罪嫌疑人的行为不构成犯罪或者具备免除处罚的情节;二是犯罪嫌疑人已被()。

D.逮捕3.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第一审民事判决书的事实部分应当写明:当事人的诉讼请求、争议的事实和理由、判决认定的()。

D.事实和证据4.仲裁裁决的属性为()。

A.一裁终局5.法律文书选用事实材料说明案情,最根本的要求是()。

D.客观真实6.被告人委托的辩护人为维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当庭发表的系统性法庭发言,称为()。

B.辩护词二、筒答题7.简述法律文书阐述理由的基本要求。

(1)认定事实,以实为证。

(2)分析事理,以法为据。

(3)引证法律,明确具体。

(4)前后照应,统领全文。

8.简述不起诉决定书的概念和作用。

不起诉决定书,是指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以及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不起诉案件,作出不起诉决定时所制作的文书。

不起诉决定书是人民检察院对案件作出不起诉决定的凭据,具有终止本案刑事诉讼,免予追究被不起诉人刑事责任的法律效力。

不起诉决定书一经送达,犯罪嫌疑人羁押的,应当立即释放。

9.简述民事裁定书的概念和种类。

民事裁定书,是指人民法院在审理民事案件或者在民事判决执行过程中,为解决程序问题而作出的书面决定。

民事裁定书分为第一审民事裁定书、第二审民事裁定书、再审民事裁定书、督促程序的民事裁定书、公示催告的民事裁定书、企业法人破产还债程序的民事裁定书和执行程序的民事裁定书。

依据法律的不同规定,民事裁定书还可分为:准予上诉的民事裁定书、不准上诉的民事裁定书和准许复议的民事裁定书等。

三、写作主题10.根据下列案情材料,按照《法律文书教程》中的要求,拟写一份第一审刑事判决书。

民事裁定书范本

民事裁定书范本

民事裁定书范本
(编号)地XXXX民初XXXX号
原告:XXX(填写原告姓名),XXX(填写原告性别),XXXX年XX月XX日出生,XX族,住XXX(填写原告住址)。

被告:XXX(填写被告姓名),XXX(填写被告性别),XXXX年XX月XX日出生,XX族,住XXX(填写被告住址)。

原告XXX与被告XXX(填写被告姓名)离婚纠纷一案,本院于XXXX 年XX月XX日立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公开进行了审理。

本案审理过程中,经本院委托专职调解员调解,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
一、原告XXX与被告XXX自愿离婚。

二、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XXX(填写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方案)。

三、债权债务的处理:XXX(填写债权债务的处理方案)。

四、案件受理费由原告XXX自愿负担。

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

本调解协议经各方当事人在笔录上签名或者盖章,本院予以确认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审判员:XXX(填写审判员姓名)
日期:XXXX年XX月XX日
书记员:XXX(填写书记员姓名)。

民事裁定书(一审普通程序独任审理转为合议庭审理用)

民事裁定书(一审普通程序独任审理转为合议庭审理用)

民事裁定书(一审普通程序独任审理转为合议庭审理用)××××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民初……号原告:×××,……。

……被告:×××,……。

……(以上写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加人的姓名或者名称等基本信息)原告×××与被告×××……(写明案由)一案,本院于××××年××月××日立案后,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授权最高人民法院在部分地区开展民事诉讼繁简分流改革试点工作的决定》,依法适用普通程序独任审理。

(如系小额诉讼程序、简易程序转换而来,则应写明程序转换过程。

)××××年××月××日,×××提出异议认为,……(概括不宜适用独任审理的事实和理由),本案不宜由审判员独任审理。

(法院依职权发现不宜适用独任审理的,此段不写)本院经审理认为,因……(写明转为合议庭审理的原因),本案不宜由审判员独任审理。

依照《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授权最高人民法院在部分地区开展民事诉讼繁简分流改革试点工作的决定》,裁定如下:本案组成合议庭审理。

审判长×××审判员×××审判员×××××××年××月××日(院印)法官助理×××书记员×××【说明】1. 本样式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实施办法》第十七条、第十九条制定,供基层人民法院在适用普通程序独任审理过程中发现案件应当组成合议庭审理后,裁定组成合议庭审理用。

民事诉讼文书种类主要有哪些?

民事诉讼文书种类主要有哪些?

民事诉讼文书种类主要有哪些?大家都知道,我国有很多法律,常见的有民法、刑法、安全生产法等等,自然,由于案件的需求不同,也设置了不同的法律文书。

每一种法律文书都有着不同的作用及意义。

值得注意的是,所有的法律文书都具有法律效力。

那么,在我国,民事诉讼文书种类主要有哪些呢?下面,律师365小编就此带来详细解答。

大家都知道,我国有很多法律,常见的有民法、刑法、安全生产法等等,自然,由于案件的需求不同,也设置了不同的法律文书。

每一种法律文书都有着不同的作用及意义。

值得注意的是,所有的法律文书都具有法律效力。

那么,在我国,民事诉讼文书种类主要有哪些呢?下面,小编就此带来详细解答。

▲一、民事诉讼民事诉讼,是指人民法院在当事人和全体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依法审理和解决民事纠纷的活动,以及由这些活动所发生的诉讼关系。

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诉讼。

或者说,民事诉讼是指人民法院、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在审理民事案件的过程中,所进行的各种诉讼活动,以及由这些活动所产生得各种关系的总和。

▲二、民事诉讼文书是什么?民事诉讼文书,是指人民法院、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在审理民事案件的过程中,依法制作的,具有法律效力或法律意义的文书的总称。

▲三、民事诉讼文书种类主要有:▲(一)起诉和受理文书1、公民起诉状2、法人或其他组织起诉状3、立案审批表4、不予受理裁定书5、不予受理的上诉案件民事裁定书6、驳回起诉裁定书7、驳回起诉的上诉案件民事裁定书8、公民当事人的授权委托书9、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授权委托书10、共同诉讼代表人身份证明书1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12、其他组织代表人身份证明书▲(二)审理前的准备阶段文书1、送达民事诉状副本公告2、对公民起诉的受理案件通知书3、对法人或其他组织起诉的受理案件通知书4、被诉公民应诉通知书5、法人、其他组织应诉通知书6、公民民事答辩状7、法人或其他组织民事答辩状8、反诉状9、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10、参加诉讼通知书11、退出诉讼通知书12、调查工商登记情况函13、调查笔录14、院外单位鉴定委托书15、法医技术鉴定委托书16、勘验笔录17、委托调查函▲(三)管辖文书1、诉讼管辖协议书2、管辖权异议书3、对管辖权异议的裁定书4、管辖权异议上诉案件民事裁定书5、案件移送函6、调卷函7、送卷函8、退卷函▲(四)财产保全和先予执行文书1、公民财产保全申请书2、法人或其他组织财产保全申请书3、提供担保通知书4、诉讼财产保全裁定书5、诉前财产保全裁定书6、解除财产保全民事裁定书7、先予执行申请书8、先予执行裁定书9、申请复议书▲(五)对妨害民事诉讼的强制措旋1、拘传票2、罚款决定书3、拘留决定书4、执行拘留通知书5、提前解除拘留决定书6、提前解除拘留通知书7、对不服拘留、罚款等决定的复议决定书8、民事制裁决定书9、司法建议书。

民事裁定书格式

民事裁定书格式

民事裁定书格式一、概述民事裁定书是指人民法院在审理民事案件时,根据法律规定作出的具有强制力的文书。

它是人民法院对当事人的诉求进行裁决的结果,具有重要的法律效力。

二、基本要素1.标题:应注明“裁定书”字样,并在下方注明案号。

2.审理程序:应注明本案的审理程序,如一审、二审、再审等。

3.裁定时间:应注明该裁定作出的时间。

4.当事人信息:应列明原告和被告的姓名(名称)、住所(地址)和代理人信息。

5.诉讼请求:应列明原告和被告的诉讼请求及其主张。

6.事实与理由:应分别列明本案所涉及的事实和法律依据,并说明对于争议焦点所涉及到的证据及其认定情况。

7.裁判结果:应说明本案所做出的裁判结果,包括支持或驳回原告或被告的诉讼请求等内容。

8.签名盖章:应由审判员签名并加盖人民法院印章。

三、格式要求1.字体:应使用宋体字体,正文部分为小四号字体,标题部分为小三号字体。

2.行距:应采用1.5倍行距。

3.页边距:上、下、左、右边距均为2.5厘米。

4.纸张规格:A4纸张。

5.排版要求:应采用横向排版方式,每页不得超过30行,每行不得超过40个字。

6.裁定书编号:应按照法院的规定进行编号,编号一般由年份、法院名称和序号组成,如“2019XX民初0001号”。

四、注意事项1.裁定书应当准确无误地反映本案的审理情况和裁判结果,内容必须符合法律规定和审判实践要求。

2.裁定书中所列明的事实和证据必须经过审判员的审查核实,并且在裁定书中作出相应的认定。

3.裁定书中所列明的法律依据必须符合相关法律规定,并且在裁定书中作出相应的解释说明。

4.裁定书必须由审判员签名并盖章,确保其真实性和有效性。

同时,在签名之前还需要仔细检查各项内容是否正确。

民事裁定书

民事裁定书
原审法院认为,章丘市明水XX路XX号X号楼系被告章丘海尔电机有限公司出资兴建的职工宿舍,在2000年XXX是腾空后该被告将房屋出售给其职工即原告XX居住,符合法律以及政策规定。原被告对于当时是市场价格出售还是按照房改价格出售存在争议。被告章丘海尔电机有限公司主张当时双方是按照市场价格58000元买卖的房屋,其依据主要是原告缴纳58000元房款这一事实,因双方在实际操作中,并未按照市场价格去办理房产产权转移登记手续,而是在2005年5月10日进行了房改,在该被告未提交相反证据情况下,法院不能根据原告缴纳58000元房款这一事实推定当时双方约定按照市场价格买卖房屋,而根据最终进行房改确定房改价的事实,应认定双方买卖的房屋价格是按照房改价格。故该被告主张按照市场价格买卖房屋以及双方买卖合同已经履行完毕,缺乏事实依据,法院不予支持。至于被告章丘海尔电机有限公司为原告开具租赁费收据,因该被告也认可双方并不存在租赁房屋的事实,系房改价与原告交的58000元相冲突才开成的租赁费,显然该被告开具租赁费系其欲以缴纳租赁费形式掩盖多收原告购房款之目的,原告虽然在租赁费收据“收款人”一栏签字,但并未收到租赁费,而是被告章丘海尔电机有限公司向原告XX开具的虚假的租赁费收据,双方行为违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四条规定的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其收取租赁费行为应认定为无效。因原告XX是在租赁费收据“收款人”一栏签字,也不能就此认定原告XX对于虚假租赁费的确认,故被告章丘海尔电机有限公司主张租赁费已经由原告XX签字认可的事实不能成立,至于被告章丘海尔电机有限公司主张原告XX因入厂时间短不符合房改条件,根据2005年5月10日原告所购住房经章丘市住房制度改革办公室批准房改这一事实,足以认定原告具备享受房改条件。该被告未提交原告XX因入厂时间短不符合房改条件的相关证据以及法律依据,法院不能认定。2005年5月26日,被告章丘海尔电机有限公司向原告出具28357.85元购房款收据和29642.15元房租费收据,应认定该日原告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多交付房款的事实,其权利受到侵害日期为2005年5月26日。2007年5月22日,原告通过邮政特快专递向被告章丘海尔电机有限公司发出“要求返还多交的购房款的函”,向该被告主张返还多交的购房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四十条规定“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在2年诉讼时效期间内,因2007年5月22日原告主张返还多交购房款而发生中断。自中断之日即2007年5月22日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为2年,两原告于2008年10月30日向法院起诉,并未超过诉讼时效期间规定。综上,法院认定,原告在2000年向被告章丘海尔电机有限公司购XX路XX号X楼X室系房改房,原告预交给被告购房款58000元。2005年5月10日原告所购住房经章丘市住房制度改革办公室批准房改,确定房改价为29107.55元,与原告预交58000元购房款相折抵,被告章丘海尔电机有限公司应退还原告28892.45元。原告主张返还购房款29642.15元,对超出的749.7元,缺乏事实依据,不予支持。原告主张自其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即自2005年5月26日起至判决生效之日止按银行贷款利率支付利息,符合法律规定,应予支持。原告主张赔偿损失45元,对超出实际花费邮寄、查询费30元部分因证据不足,不予支持。被告章丘海尔电机有限公司不予退还房款的辩称因缺乏事实以及法律依据,不能成立。原告主张被告王XX承担民事责任的证据不足,不予支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零六条的规定,判决如下:一、被告章丘海尔电机有限公司退还原告张XX、原告XX房款28892.45元。二、被告章丘海尔电机有限公司自2005年5月26日起至本判决生效之日止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标准向原告张XX、原告XX支付应退房款本金28892.45元的利息。三、被告章丘海尔电机有限公司赔偿原告张XX、原告XX邮寄、查询费用损失30元。四、驳回原告张XX、原告XX对被告章丘海尔电机有限公司其他诉讼请求。五、驳回原告张XX、原告XX对被告王XX的诉讼请求。对上述一、二、三项,限被告章丘海尔电机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履行。如未按本判决履行期间给付金钱义务,则依《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九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541元,由原告张XX、原告XX负担14元,被告章丘海尔电机有限公司负担527元;财产保全费370元,由被告章丘海尔电机有限公司负担。

法院文书格式

法院文书格式

法院文书格式1、刑事裁定书×××人民法院刑事裁定书(××××)×刑终字第××号原公诉机关×××人民检察院。

上诉人(原审被告人)……(写明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出生地、文化程度、职业或者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和因本案所受强制措施情况等,现羁押处所)。

辩护人……(写明姓名、工作单位和职务)。

×××人民法院审理×××人民检察院指控原审被告人×××犯××罪一案,于××××年××月××日作出(××××)×刑初字第××号刑事判决,认定被告人×××犯××罪,判处……(写明判决结果)。

被告人×××不服,以……(概述上诉的理由)为由,提出上诉。

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审理了本案。

现已审理终结。

本院认为,……(具体写明原判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或者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的情形,阐明发回重审的理由)。

依照……(写明裁定的法律依据)的规定,裁定如下:一、撤销×××人民法院(××××)×刑初字第××号刑事判决;二、发回×××人民法院重新审判。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审判长×××审判员×××审判员×××(院印)××××年××月××日本件与原本核对无异书记员×××2、刑事判决书×××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刑初字第××号公诉机关×××人民检察院。

民事裁定书

民事裁定书
民事裁定书
一、概念 二、念
人民法院在审理民事案件和民事判决执行过程中,为解决

民事裁定不同于民事判决,它只解决程序问题,不解决实 体问题。而且裁定可以书面形式作出,也可以口头形式表达, 民事诉讼法第154条第3款中规定“口头裁定的,记入笔录”。 在民事案件的审理和民事判决执行过程中,以至在审判监 督程序中,均可作出裁定;一个案件可以作出若干个裁定,从 不同的方面解决不同的问题,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裁定书比判 决书具有更强的时间性。内容上比判决书要简单。
北京A科技公司称:本公司依法享ZL200430009333.X 号外观设计专利权,该外观设计名称为“电源质量控 制改善器(节能型)”。现发现被申请人B科技发展 (北京)有限公司在销售与本公司前述外观设计专利 相同的产品(名称为PROTECH节电保护器)。被申 请人的上述行为,已侵犯了本公司的专利权。由于被 申请人销售的侵权产品极易更改 或隐藏,因此本公司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申请对被申 请人销售的该侵权产品进行诉前证据保全。
安徽省枞阳县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15)枞民一初字第00055号 原告:孙某某,女,汉族。。。。 委托代理人:胡某某,枞阳县麒麟镇法律服务工作者。 被告:高某某,男,汉族。。。。 本院在审理原告孙某某与被告高某某离婚纠纷一案中,原告孙某某 于2015年3月10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撤回起诉是当事人对诉权的处分,不违法法律的规定, 对孙某某撤回起诉的申请,依法应予准许。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 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一款的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孙某某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200元,减半收取100元,由孙某某负担。 审 判 长 周会娟 人民陪审员 方留明 人民陪审员 吴洁珍 二〇一五年三月十日 书 记 员 余江春 附:相关法律条文

法院民事裁定书

法院民事裁定书

法院民事裁定书裁定案由本案为民事纠纷案件。

原告小明提起诉讼,要求被告小红返还10000元借款款项。

经法院审理,现就此作出以下裁定。

当事人信息原告: 小明被告: 小红诉讼请求原告小明请求法院判决被告小红返还10000元借款款项。

事实与理由原告小明声称,2019年5月1日,他向被告小红借款10000元,并双方签署了一份借条作为借款凭证。

根据借条约定,被告小红应于2020年5月1日前归还借款本金及利息。

然而,截至2020年5月1日,被告小红仍未归还借款款项。

原告小明多次向被告小红催讨,并提供了相应的通讯记录和证据证明。

但被告小红未予理睬,使原告小明不得不诉诸法律途径寻求维权。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借款双方应当按照约定的时间和方式履行还款义务。

被告小红未能按时归还借款款项,已构成违约。

因此,原告小明要求法院判决被告小红返还10000元借款款项。

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91条的规定,借款双方应当按照约定的时间和方式履行还款义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94条的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另一方可以请求履行,也可以请求支付违约金。

裁定结果根据本案的事实、理由和相关法律规定,本院经审理裁定如下:1.被告小红应返还原告小明10000元借款款项;2.被告小红应支付违约金,违约金金额为借款本金的10%,即1000元;3.被告小红应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

其他事项1.裁定书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当事人可以向本院提出上诉;2.无上诉或上诉终审裁定后,本裁定书即发生法律效力;3.本案受国家法律保护,禁止私自复制、篡改或转载。

以上为裁定结果,特此裁定。

法官签字:XXXX日期:YYYY年MM月DD日。

民事裁定书(不予受理起诉用)

民事裁定书(不予受理起诉用)

民事裁定书(不予受理起诉用)标题:民事裁定书(不予受理起诉用)
尊敬的XXX法院:
原告XX因XX一案,向本院提起起诉。

经审查,本院认为原
告的起诉不符合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XX
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一、不予受理原告的起诉。

理由如下: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XX条的规定,
原告在提起民事诉讼时必须符合起诉条件。

然而根据本案的具体情况,原告所提供的证据材料不足以证明其享有起诉权利。

其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XX条的规定,
民事诉讼的原告必须具备诉讼行为能力。

然而根据本案的具体情况,
原告的行为存在XX,因此无法认定其具备诉讼行为能力。

最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XX条的规定,
原告在提起诉讼时必须符合诉讼主体资格。

然而根据本案的具体情况,原告所主张的权益与本案无直接关联,因此无法认定其具备诉讼主体
资格。

综上所述,本院认为原告的起诉不符合法定条件,决定不予受理。

XXXX年X月X日
XXX 法院审判员
XXX。

法院常用公告格式

法院常用公告格式

法院常用公告格式法院常用公告格式法院常用的公告有什么格式吗?下面是小编特地为大家整理的法院常用公告格式,欢迎大家阅读与参考。

法院常用公告格式为进一步规范人民法院公告发布工作,更好地体现法院公告的严肃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有关法律规定,现对2006年《人民法院报刊登法院公告常用格式》进行修订,经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审阅同意,现予以公布,请各级法院在制作法院公告时使用。

人民法院社二〇一一年五月十三日1、民事案件起诉状副本( ):本院受理( )诉( )(案由)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

(填写起诉要点)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或涉港澳台为满3个月,或涉外为满6个月),即视为送达。

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和30日(或涉港澳台或涉外均为30日),逾期将依法审理。

2、民事案件开庭传票(适用一审、二审、再审程序)( ):本院受理( )(案由)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

(填写起诉要点)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或涉港澳台为满3个月,或涉外为满6个月),即视为送达。

定于公告期满后第()日( )时( )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 )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3、民事案件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本院受理( )诉( )(案由)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 )及开庭传票。

(填写起诉要点)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或涉港澳台为满3个月,或涉外为满6个月),即视为送达。

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或涉港澳台或涉外均为30日)。

并定于举证(答辩)期满后第( )日( )时( )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 )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4、民事案件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通知第三人参加诉讼)( ):本院受理( )诉( )(案由)一案,经查:你与本案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本院依法通知你作为本案第三人参加诉讼。

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 )和开庭传票。

民事裁定书范文模板(补正法律文书中的笔误用)

民事裁定书范文模板(补正法律文书中的笔误用)

民事裁定书(补正法律文书中的笔误用)××××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民初……号本院于××××年××月××日对……(写明当事人及案由)一案作出的(××××)……民×……号……(写明被补正的法律文书名称)中,存在笔误,应予补正。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七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四十五条规定,裁定如下:(××××)……民×……号……(写明被补正的法律文书名称)中“……”(写明法律文书误写、误算,诉讼费用漏写、误算和其他笔误)补正为“……”(写明补正后的内容)。

审判长×××审判员×××审判员×××××××年××月××日(院印)书记员×××【说明】1. 本样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七项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四十五条制定,供人民法院在发现法律文书笔误后,裁定补正笔误用。

2. 案号与被补正的法律文书案号相同。

3. 不需要写明首部、事实、法律依据等内容。

4. 法律文书既包括判决书,也包括裁定书、调解书、决定书等其他法律文书。

5. 法律文书中的笔误是指法律文书误写、误算,诉讼费用漏写、误算和其他笔误。

【法律依据】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7年6月27日)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裁定适用于下列范围:(一)不予受理;(二)对管辖权有异议的;(三)驳回起诉;(四)保全和先予执行;(五)准许或者不准许撤诉;(六)中止或者终结诉讼;(七)补正判决书中的笔误;(八)中止或者终结执行;(九)撤销或者不予执行仲裁裁决;(十)不予执行公证机关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十一)其他需要裁定解决的事项。

范明科与王君华民间借贷纠纷民事裁定书

范明科与王君华民间借贷纠纷民事裁定书

范明科与王君华民间借贷纠纷民事裁定书【案由】民事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合同纠纷借款合同纠纷民间借贷纠纷【审理法院】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0.09.23【案件字号】(2020)京02民辖终570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王艳芳李蔚林王元【审理法官】王艳芳李蔚林王元【文书类型】裁定书【当事人】范明科;王君华【当事人】范明科王君华【当事人-个人】范明科王君华【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字号名称】民终字【原告】范明科【被告】王君华【本院观点】王君华依据《情况说明》等证据,以范明科未按照承诺时间付款为由提起本案诉讼,要求判令范明科给付王君华投资款3 776 171.81元;赔偿王君华损失120 000元等,故本案属于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

【权责关键词】撤销合同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证明诉讼请求【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认为】本院经审查认为,王君华依据《情况说明》等证据,以范明科未按照承诺时间付款为由提起本案诉讼,要求判令范明科给付王君华投资款3776171.81元;赔偿王君华损失120000元等,故本案属于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十八条第二款规定:“合同对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本案双方当事人未对合同履行地进行约定。

王君华主张范明科的合同履行义务为给付投资款,王君华的诉讼请求亦为要求范明科给付投资款等。

据此,根据合同履行义务的内容以及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可以认定本案的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接收货币一方王君华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鉴于王君华所在地位于北京市大兴区,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依法对本案有管辖权。

王君华选择向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五条关于“两个以上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的诉讼,原告可以向其中一个人民法院起诉;原告向两个以上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的,由最先立案的人民法院管辖”的规定,本院应予支持。

民辖终6号 刘宝银与李继鹏民间借贷一案二审民事裁定书

民辖终6号 刘宝银与李继鹏民间借贷一案二审民事裁定书

民辖终6号刘宝银与李继鹏民间借贷一案二审民事裁定书【案由】民事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合同纠纷借款合同纠纷民间借贷纠纷【审理法院】甘肃省白银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甘肃省白银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0.03.03【案件字号】(2020)甘04民辖终6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刘雪莲李复明赵峰【审理法官】刘雪莲李复明赵峰【文书类型】裁定书【当事人】刘宝银;李继鹏【当事人】刘宝银李继鹏【当事人-个人】刘宝银李继鹏【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字号名称】民终字【原告】刘宝银【被告】李继鹏【本院观点】本案系管辖权争议,上诉人(原审原告)依据所持有的借据向原审法院起诉,符合我国民事诉讼法关于起诉的规定。

【权责关键词】撤销合同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认为】本院经审查认为,本案系管辖权争议,上诉人(原审原告)依据所持有的借据向原审法院起诉,符合我国民事诉讼法关于起诉的规定。

民间借贷纠纷属合同纠纷,《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十八条第二款规定,合同对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条规定,借贷双方就合同履行地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事后未达成补充协议,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仍不能确定的,以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本案中上诉人(原审原告)起诉要求被上诉人(原审被告)偿还借款本息,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上诉人系接收货币一方,其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会宁县人民法院作为合同履行地法院对本案具有管辖权。

上诉人的上诉理由成立,本院予以支持。

原审将本案移送定西市安定区人民法院处理不当,应予纠正。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一百七十一条规定,裁定如下:【裁判结果】一、撤销甘肃省会宁县人民法院(2019)甘0422民初3880号民事裁定;二、本案由甘肃省会宁县人民法院管辖。

刘某6与刘某8、刘某7等侵权责任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刘某6与刘某8、刘某7等侵权责任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刘某6与刘某8、刘某7等侵权责任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案由】民事侵权责任纠纷其他侵权责任纠纷【审理法院】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1.07.07【案件字号】(2021)内04民终3049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韩尚达邓宏涛张伟波【审理法官】韩尚达邓宏涛张伟波【文书类型】裁定书【当事人】刘敏;刘向波;刘向彬;刘建利;刘学;刘建明;刘建军;刘贵;刘向东;刘建民;刘海利;邢国庆;邢艳军;邢艳红【当事人】刘敏刘向波刘向彬刘建利刘学刘建明刘建军刘贵刘向东刘建民刘海利邢国庆邢艳军邢艳红【当事人-个人】刘敏刘向波刘向彬刘建利刘学刘建明刘建军刘贵刘向东刘建民刘海利邢国庆邢艳军邢艳红【代理律师/律所】于文丽内蒙古钦度律师事务所;龚利新内蒙古三易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律所】于文丽内蒙古钦度律师事务所龚利新内蒙古三易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于文丽龚利新【代理律所】内蒙古钦度律师事务所内蒙古三易律师事务所【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原告】刘敏;刘向波;刘向彬;刘建利;刘学;刘建明;刘建军;刘贵;刘向东;刘建民;刘海利【被告】邢国庆;邢艳军;邢艳红【本院观点】本案的争议焦点是众上诉人是否属于适格的诉讼主体,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六十九条:“对侵害死者遗体、遗骨以及姓名、肖像、名誉、荣誉、隐私等行为提起诉讼的,死者的近亲属为当事人。

【权责关键词】撤销过错恢复原状新证据【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查明】经审理查明,二审认定的事实除且不能显示系直系族亲,诸原告不知其祖先是从何代开始改葬他处外其他查明的事实与一审法院认定的事实一致,本院直接予以确认。

【本院认为】本院认为,本案的争议焦点是众上诉人是否属于适格的诉讼主体,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六十九条:“对侵害死者遗体、遗骨以及姓名、肖像、名誉、荣誉、隐私等行为提起诉讼的,死者的近亲属为当事人。

阳江市江城区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模板】

阳江市江城区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模板】

阳江市江城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18)粤1702民初228号之一原告:敖道辉,男,1974年6月7日出生,汉族,住广东省阳江市高新区。

被告:谭辉孙,男,1955年10月15日出生,汉族,住广东省阳江市海陵岛试验区。

被告:林立章,男,1965年6月22日出生,汉族,住广东省阳江市海陵岛试验区。

被告:关胡记,男,1978年10月18日出生,汉族,住广东省阳江市高新区。

本院在审理原告敖道辉诉被告谭辉孙、林立章、关胡记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原告敖道辉于2018年2月1日以被告已付清案涉加油款为由,向本院提出申请撤回起诉。

本院认为:当事人有权依法处分自己的民事权利和诉讼权利。

原告敖道辉的申请没有违反相关法律的规定,属依法行使处分权的行为,应予准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十三条第二款、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敖道辉撤回起诉。

本案受理费1686元、保全费1171元共2857元(原告已预交),由原告敖道辉负担。

审判员柯明智
二〇一八年二月一日
书记员张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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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裁定书【教学目的】掌握民事裁定书的格式与制作方法。

【教学重点】事实与理由的写法。

【学时】2学时【教学方法】格式讲解、范文欣赏、病文剖析一、概念人民法院在审理民事案件和民事判决执行过程中,为解决程序问题作出的书面决定。

民事裁定不同于民事判决,它只解决程序问题,不解决实体问题。

而且裁定可以书面形式作出,也可以口头形式表达,民事诉讼法第140条第3款中规定“口头裁定的,记入笔录”。

在民事案件的审理和民事判决执行过程中,以至在审判监督程序中,均可作出裁定;一个案件可以作出若干个裁定,从不同的方面解决不同的问题,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裁定书比判决书具有更强的时间性。

内容上比判决书要简单。

二、类别根据适用程序的不同,可分为第一审民事裁定书、第二审民事裁定书、再审民事裁定书、督促民事裁定书、公示催告民事裁定书、破产还债民事裁定书和执行裁定书七种。

本节择要予以介绍。

三、第一审民事裁定书(一)概念指人民法院在审理第一审民事案件的过程中,为解决程序问题做出的书面决定。

民事诉讼法第140条规定了第一审民事裁定适用的范围有11项,即不予受理;对管辖权有异议的;驳回起诉;财产保全和先予执行;准许或者不准撤诉;中止或者终结诉讼;补正判决中的失误;中止或者终结执行;不予执行仲裁裁决;不予执行公证机关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其他需要裁定解决的事项。

针对这11种情况可以制作出不同内容的第一审民事裁定书,每一种情况都有相应的格式,这里难以一一列举,只能采用综述的方式比较说明。

(二)格式、内容和制作方法民事裁定书由首部、正文、尾部三部分组成。

首部的写法与一审民事判决书基本相同。

1、标题:分两行写出制作机关(“××××人民法院”)和文书名称“民事裁定书”。

2、编号:位于标题右下方一行处写出“(年度)×民初字第×号”,如为经济案件则将编号中的“民”字改写为“经”字。

3、诉讼参加人的情况:所涉项目与一审民事判决书相同,只是在出现下列情况时,当事人的称谓应做相应变化。

如,不予受理起诉的和诉前财产保全的当事人不称“原告”而称“起诉人”、“申请人”和“被申请人”。

正文一般包括案由、事实、理由和裁定结果四项内容。

由于民事裁定书只是就民事诉讼中程序上的某一具体问题作出的书面决定,而不象判决书那样是针对全案实体问题所得出的总结性决定,因而裁定书的正文在内容上比较简单。

下面择要说明。

1、起诉不予受理的,正文的第一段写明起诉的事由,第二段写明不符合起诉条件而不予受理的理由,以及法律依据,第三段写明裁定结果。

格式如下:“××××年××月××日,本院收到×××的起诉状,……。

经审查,本院认为,……。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12条的规定,裁定如下:对×××的起诉,本院不予受理。

”2、对管辖权提出异议的,写为:“本院受理原告×××(姓名)诉被告×××(姓名)××(案由)一案后,被告×××在提交答辩状期间对管辖权提出异议,认为……(写明异议的内容及理由)。

经审查,本院认为,……(写明异议成立或异议不成立的根据和理由)。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38条的规定,裁定如下:”下一段写明裁定结果。

分两种情况:第一,异议成立的,写:“被告×××对管辖权提出的异议成立,本案移送××××人民法院处理。

”第二,异议不成立的,写:“驳回被告×××对本案管辖权提出的异议。

”3、驳回起诉的,写为:“原告×××诉被告×××(姓名)××(案由)一案,本院依法进行了审理,现已审理终结。

……(简述原告起诉的理由和诉讼请求)。

本院认为,……(写明驳回起诉的理由)。

依照……(写明裁定所依据的法律条款项)的规定,裁定如下:驳回×××的起诉。

”其中驳回起诉的理由,应根据案件的不同情况,分别写明原告的起诉请求不属于人民法院管辖,或者虽属人民法院管辖但依法应在一定期限内不得起诉,或者原告的起诉不符合民事诉讼法第108条规定的起诉条件,或者原告是不符合条件的当事人,或者被告是不符合条件的当事人等,并应注意针对原告的请求充分说明道理。

4、诉前财产保全的,写为:“申请人×××因……(写明申请诉前财产保全的原因),于××××年××月××日向本院提出申请,要求对被申请人……(写明申请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具体内容)。

申请人已向本院提供……(写明担保的财产名称、数量和数额等)担保。

经审查,本院认为,……(写明采取诉前财产保全措施的理由)。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条第×款第×项的规定,裁定如下:……(写明对被申请人的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保全措施的内容。

)申请人应当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起诉。

逾期不起诉的,本院将解除财产保全。

”裁定结果应写明采取财产保全的具体措施及被保全财产的名称、数量或数额内容。

5、诉讼财产保全的,写为:“本院在审理……(写明当事人的姓名或名称和案由)一案中,×告×××于××××年××月××日向本院提出财产保全的申请,要求……(概括写明申请人的具体请求内容),并已提供担保(未提供担保的不写此句)。

(法院依职权采取财产保全的,把“×告×××……”一段删去,改为写明需要采取财产保全的事实根据。

)本院认为,×告××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法院依职权采取的,改为:“本院为了……(写明需要采取财产保全的理由)”〕。

依照……(写明裁定所依据的法律条款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写明采取财产保全的具体内容。

)”其中“申请人的具体请求内容”应写明对被申请人在何地的何种财产采取保全方法。

如“本院在审理×××工业总厂诉×××商品基地建设公司加工承揽合同纠纷一案中,原告×××工业总厂于1992年4月17日向本院提出财产保全的申请,要求将被告存放在×××经贸公司仓库内的大豆2200吨予以查封,并提供为其所有的大豆油800吨担保。

”法院依职权采取财产保全的,应写明客观存在的足以影响未来判决不能执行或难以执行的事实根据和必须采取保全措施的理由。

如“本院在审理原告范×诉被告林×、乔××房屋纠纷一案中,被告林×、乔××所出卖的丁字巷十号房屋一栋,原告范×对此房产权有争议。

”然后另起一段“本院为了便于本案审理,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决定对该房采取诉讼保全措施。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92条第1款之规定,裁定如下:”其裁定结果应具体写明作为保全标的的财产名称、数量或数额以及保全的方法,如“对丁字巷十号房屋立即予以查封。

”6、解除财产保全的,写为:“本院于××××年××月××日作出(××××)×民×字第××号财产保全的裁定,现因……(写明解除财产保全的理由)。

依照……(写明裁定所依据的法律条款项)的规定,裁定如下:解除对×××的……(写明财产的名称、数量或数额等)的查封(或扣押、冻结)。

” 不论是诉前或诉讼财产保全措施的实行,在予以解除时,都采用如上写法。

例如:“本院于1992年3月19日作出(1992)×民初字第×号财产保全的裁定,现因双方在诉讼过程中,经本院主持调解,已达成了协议,本院于6月13日向双方送达了(1992)×民初字第××号民事调解书,双方在当天就该调解书所确定的各自的义务自动履行完毕。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40条第1款第11项之规定,裁定如下:解除对丁字巷十号房屋的查封。

”7、先予执行的,写为:“本院在审理原告×××(当事人的姓名或名称和案由)一案中,×告×××于××年×月×日向本院提出先予执行的申请,要求……(概括写明请求的具体内容),并已提供担保(未提供担保的不写此句)。

本院认为;……(写明决定先予执行的理由)。

依照……(写明裁定所依据的法律条款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写明先予执行的内容、时间和方式)。

” 例如:“本院在审理原告苏××诉被告胡××赡养纠纷一案中,原告苏××于1993年6月12日向本院提出先予执行的申请,要求从被告的财产中先予执行给原告大米50公斤,人民币50元。

本院认为:被告胡××不负担原告苏×的赡养费是事实,为解决原告苏××生活急需,应当批准原告的申请。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97条第3项和第98条第1款的规定,裁定如下:立即从被告的财产中先予执行给原告大米50公斤,人民币50元。

”8、准许或者不准许撤诉的,写为:“本院在审理……(写明当事人姓名或名称和案由)一案中,原告×××于××××年××月××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写明准许或不准许撤诉的理由)。

依照……(写明裁定所依据的法律条款项)的规定,裁定如下:准许原告×××撤回起诉(或者不准原告×××撤回起诉,本案继续审理)。

”对于不准撤诉的,一般可用口头裁定,记入笔录,必要时也可使用书面裁定。

裁定书中不准撤诉的理由,应当写明撤诉请求为什么不合法,或者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他人的权益等;准予撤诉的,可写得概括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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