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法考试基础知识培训-第86讲_资源税法(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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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法考试基础知识培训-第88讲_环境保护税法(2)

税法考试基础知识培训-第88讲_环境保护税法(2)

第二节环境保护税法【知识点四】应纳税额的计算(二)水污染物应纳税额的计算应税水污染物的应纳税额为污染当量数乘以具体适用税额。

1.适用监测数据法的水污染物应纳税额的计算。

适用监测数据法的水污染物(包括第一类水污染物和第二类水污染物)的应纳税额为污染当量数乘以具体适用税额。

计算公式为:水污染物的应纳税额=污染当量数×适用税额【教材例题8-6】甲化工厂是环境保护税纳税人,该厂仅有1个污水排放口且直接向河流排放污水,已安装使用符合国家规定和监测规范的污染物自动监测设备。

监测数据显示,该排放口2018年2月共排放污水6万吨(折合6万立方米),应税污染物为六价铬,浓度为六价铬0.5mg/L。

请计算该化工厂2月份应缴纳的环境保护税(该厂所在省的水污染物税率为2.8元/污染当量,六价铬的污染当量值为0.02千克)。

计算过程如下:(1)计算污染当量数:六价铬污染当量数=污水排放总量×浓度值÷当量值=60000×1000×0.5÷1000000÷0.02=1500(2)应纳税额=1500×2.8=4200(元)。

2.适用抽样测算法的水污染物适用抽样测算法的情形,纳税人按照环境保护税法所附《禽畜养殖业、小型企业和第三产业水污染物当量值》表所规定的当量值计算污染当量数。

(1)规模化禽畜养殖业排放的水污染物应纳税额。

禽畜养殖业的水污染物应纳税额为污染当量数乘以具体适用税额。

其污染当量数以禽畜养殖数量除以污染当量值计算。

【教材例题8-7】某养殖场,2018年2月养牛存栏量为500头,污染当量值为0.1头,假设当地水污染物适用税额为每污染当量2.8元,当月应纳环境保护税税额计算如下:水污染物当量数=500÷0.1=5000应纳税额=5000×2.8=14000(元)。

(2)小型企业和第三产业排放的水污染物应纳税额。

小型企业和第三产业的水污染物应纳税额为污染当量数乘以具体适用税额。

资源税制

资源税制
税人开采或者生产不同税目应税产品的,应当分别核算 不同税目应税产品的销售额或者销售数量;未分别核算或者 不能准确提供不同税目应税产品的销售额或者销售数量的, 从高适用税率。
第一节 资源税
三、资源税的计算和申报缴纳
(二)应纳税额的计算
资源税的应纳税额,按照从价定率或者从量定额的办 法,分别以应税产品的销售额乘以纳税人具体适用的比例 税率或者以应税产品的销售数量乘以纳税人具体适用的定 额税率计算。
第一节 资源税
二、资源税的内容
(一)征税范围
第一节 资源税
二、资源税的内容
(二)纳税人、扣税人和纳税地点 1.纳税人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及管辖海域开采条例规定的矿 产品或者生产盐(以下称开采或者生产应税产品)的单位和 个人,为资源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条例缴纳资源税。
第一节 资源税
二、资源税的内容
第一节 资源税
三、资源税的计算和申报缴纳
(二)应纳税额的计算 1.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代垫运输费用
(1)承运部门的运输费用发票开具给购买方的。 (2)纳税人将该项发票转交给购买方的。
第一节 资源税
三、资源税的计算和申报缴纳
(二)应纳税额的计算
2.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代为收取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 业性收费
(二)纳税人、扣税人和纳税地点
2.扣缴义务人
收购未税矿产品的单位为资源税的扣缴义务人。包括: 独立矿山、联合企业及其他收购未税矿产品的单位。把收购 未税矿产品的单位规定为资源税的扣缴义务人,是为了加强 资源税的征管。主要是适应税源小、零散、不定期开采、易 漏税等税务机关认为不易控管、由扣缴义务人在收购时代扣 代缴未税矿产品资源税为宜的情况。
纳税人不能准确提供应税产品销售数量的,以应税产品 的产量或者主管税务机关确定的折算比换算成的数量为计征 资源税的销售数量。

资源税法基本内容_税法_[共2页]

资源税法基本内容_税法_[共2页]

税法3.资源税的作用(1)调节级差收入促进公平竞争。

我国各地区、各企业之间由于其开采的资源条件差异而形成的级差收入,属于客观因素导致的收益差别,直接影响企业之间的公平竞争。

通过征收资源税,剔除客观因素对企业收益的影响,有利于促使企业公平竞争。

(2)有利于正确处理分配关系。

一般认为,因客观原因形成的级差收入应归财产所有人所有。

按照我国有关法律的规定,矿产资源属于国家所有,通过征收资源税将应归财产所有人所有的级差收入收归国家,有利于正确处理国家与企业之间的分配关系,从而为企业正确处理与职工个人之间的收入分配关系提供条件。

(3)有利于资源的合理开发和有效使用。

征收资源税可以明确矿产资源所有者和开采者的责任,资源税负的转嫁性也是对使用者的一种约束。

因此,资源税的征收有利于资源的合理开发和保护,促进资源的节约使用,减少废弃物的产生。

从而有利于从源头减少和防治破坏资源、浪费资源、污染环境的现象。

这对于我国矿产资源的可持续开发和使用,保障我国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以及促进生态环境平衡具有重大意义。

(4)有利于我国经济的均衡发展。

在我国,待开采和未开采的矿产资源主要分布在中、西部地区,征收资源税对缓解我国东、中、西部地区之间收入和经济发展的差距,变中、西部的资源优势为经济优势,促进我国西部大开发和地区间经济的均衡发展均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

8.1.2 资源税法基本内容1.资源税的征税范围从理论上讲,资源税的征税范围应当包括一切可以开发和利用的国有资源,但因开征资源税缺乏经验或条件的不成熟,所以我国只将矿产品和盐列入其征税范围,主要包括以下7类。

(1)原油,是指开采的天然原油,不包括人造石油。

原油中的稠油、高凝油与稀油划分不清或不易划分的,一律按原油征税;凝析油视同原油,征收资源税。

(2)天然气,是指专门开采或与原油同时开采的天然气,暂不包括煤矿生产的天然气。

(3)煤炭,是指原煤,不包括洗煤、选煤及其他煤炭制品。

(4)其他非金属矿原矿,是指除原油、天然气、煤炭和井矿盐以外的非金属矿原矿,如宝石、大理石、石膏和石棉等。

资源税法知识点总结

资源税法知识点总结

资源税法知识点总结一、资源税的征收对象和对象范围资源税的征收对象主要针对以下资源:石油、天然气、煤炭、井下储量、铁矿石、有色金属矿、稀土矿及其他矿产品等;各类矿山采石、盐湖矿及其他矿物的开采活动;森林木材的采伐和捡集等。

二、资源税的税率和税种资源税的税率根据资源的不同和政府政策的调整,税率有所不同。

一般情况下,石油、天然气和煤炭的资源税税率较高,而一般的矿产品资源税税率相对较低。

资源税根据其产出形态和性质的不同,分为从价税和从量税两种形式。

从价税主要是以销售价格的一定比率作为征税依据,从量税主要是以资源的净产出量作为征税依据。

三、资源税的征收方式资源税的征收方式主要包括定额征收、从价计征和从量计征,按照征收的不同阶段,分为前端征收和后端征收。

前端征收是在资源采掘、生产环节进行税费征收,后端征收是在资源销售、利润分配环节进行税费征收。

四、资源税的纳税义务和纳税人的权利资源税的纳税义务主要是指纳税人需要按照税法规定的范围、标准和程序,缴纳相应的资源税款项。

纳税人的权利主要是指纳税人在资源税征收和管理过程中的合法权益,包括了解有关资源税法规的规定、依法享有减免、退还、减免、减免、缴纳和锁定纳税义务等。

五、资源税的税收管理资源税的税收管理主要包括如何实施好资源税的基础信息管理、财务管理、税收征管、税收执法和纳税服务等方面,以确保资源税的公平合理征收和征纳质量。

六、资源税的用途资源税作为一种国家税收,其所得主要用于国家基本建设、民生保障等方面的资金支出,以促进国家经济发展和社会公平。

七、资源税征收存在的问题资源税的征收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有如下方面:一是资源税税率较低,不能有效约束资源采掘和开发者;二是资源税征管不力、依法征管不到位,挥霍浪费资源等。

以上就是关于资源税法的相关知识点总结,希望能够帮助读者更好地理解和运用资源税法。

资源税法作为一项重要的税收法律,对于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和国家资源安全具有重要意义,希望大家能够认真学习和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共同推动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和保护。

2024全新税法培训课件

2024全新税法培训课件

税收公平原则
国际税收合作
随着全球化的深入发展,国际税收合 作日益紧密,企业所得税法的修订也 有助于加强国际税收合作与交流。
修订后的企业所得税法更加注重税收 公平原则,通过调整税率、税前扣除 等方式,减少企业间税负差异。
应纳税所得额计算规则变化
收入总额确认
修订后的企业所得税法明 确了收入总额的计算规则 ,包括货币性收入和非货 币性收入的确认。
提升反避税能力
中国税务部门不断提升自身反避税能力,通过引进先进技 术、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等方式,提高了反避税工作的效率 和准确性。
THANKS
[ 感谢观看 ]
04
修订了居民个人和非居民个人 的定义和纳税义务
调整了个人所得税的税率结构 和级距
增加了专项附加扣除项目
完善了反避税规则和税收征管 措施
专项附加扣除政策解读
子女教育
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继续教育
学历(学位)继续教育每月400元定额扣除,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 职业资格继续教育支出,在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按照3600元定额扣除

增值税率调整及优惠政策
01
02
03
税率调整
降低部分行业增值税率, 如制造业、交通运输业等 。
优惠政策
对特定行业、地区或项目 给予增值税优惠,如高新 技术企业、贫困地区等。
临时性政策
针对突发事件或经济波动 ,实施临时性增值税优惠 政策。
企业应对策略与调整
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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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04
加强财务管理
规范企业财务核算,确保准确 计算增值税应纳税额。
了更多类型的企业和地区。
纳税地点确定
明确了跨地区经营企业的纳税地点 ,避免了重复征税和税收流失的问 题。

税法(2019)考试辅导第36讲_资源税法(2)

税法(2019)考试辅导第36讲_资源税法(2)

(1)纳税人开采原煤直接对外销售的,以原煤销售额作为应税煤炭销售额计算缴纳资源税。

原煤销售额中不包含从坑口到车站、码头或购买方指定地点的运输费用、建设基金以及随运销产生的装卸、仓储、港杂等费用(与煤价分别核算并取得相应凭据)。

(2)纳税人将其开采的原煤,自用于连续生产洗选煤的,在原煤移送使用环节不缴纳资源税;自用于其他方面的,视同销售原煤,计算缴纳资源税。

【例题·多选题】下列关于煤炭资源税的说法,正确的有()。

A.将开采的原煤加工为洗选煤销售的,以洗选煤销售额全额计算缴纳资源税B.将开采的原煤自用于连续生产洗选煤的,在移送使用时不缴纳资源税C.将开采的原煤直接对外销售的,以原煤的销售额作为资源税的计税依据D.将开采的原煤加工为洗选煤自用,暂不征收资源税【答案】BC2.洗选煤折算率计算公式(1)纳税人将其开采的原煤加工为洗选煤销售的,以洗选煤销售额乘以折算率作为应税煤炭销售额计算缴纳资源税。

洗选煤销售额中包括洗选副产品的销售额,但不包含从洗选煤厂到车站、码头或购买方指定地点的运输费用、建设基金以及随运销产生的装卸、仓储、港杂等费用(与煤价分别核算并取得相应凭据)。

洗选煤折算率可通过洗选煤销售额扣除洗选环节成本、利润计算,也可通过洗选煤市场价格与其所用同类原煤市场价格的差额及综合回收率计算。

洗选煤折算率计算公式如下(2017年考过):公式一:洗选煤折算率=(洗选煤平均销售额-洗选环节平均成本-洗选环节平均利润)÷洗选煤平均销售额×100%洗选煤平均销售额、洗选环节平均成本、洗选环节平均利润可按照上年当地行业平均水平测算确定。

公式二:洗选煤折算率=原煤平均销售额÷(洗选煤平均销售额×综合回收率)×100%原煤平均销售额、洗选煤平均销售额可按照上年当地行业平均水平测算确定。

综合回收率=洗选煤数量÷入洗前原煤数量×100%【例题·计算问答题】某煤炭开采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9年1月发生以下业务:(1)开采原煤50万吨,其中20万吨销售给某电力公司,不含税售价为0.07万元/吨。

第07章资源税法(完整版)2

第07章资源税法(完整版)2

第七章资源税法1.删除了资源税根本原理的内容。

2.按照2022年新发布实施的资源税条例修订了资源税计税依据、税额计算、税收优惠等内容。

本章根本结构框架第一节纳税义务人与税目、税率一、纳税义务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及管辖海域从事应税矿产品开采和生产盐〔以下称开采或者生产应税产品〕的单位和个人,为资源税的纳税人。

【归纳】关于资源税纳税人的四点理解:1.开采地点——进口不征、出口不退2.纳税人范围广泛3.应税与非应税4.有扣缴义务人的规定〔含个体户〕【例题1·多项选择题】以下各项中,属于资源税纳税人的有( )。

〔2022年〕A.开采原煤的国有企业B.进口铁矿石的私营企业C.开采石灰石的个体经营者D.开采天然原油的外商投资企业【答案】ACD【例题2·多项选择题】以下收购未税矿产品的单位和个人能够成为资源税扣缴义务人的有( )。

A.收购未税矿石的独立矿山B.收购未税矿石的个体经营者C.收购未税矿石的联合企业D.收购未税矿石的冶炼厂【答案】ABCD二、税目、税率〔一〕税目资源税的征税范围分为原油、天然气、盐、黑色金属矿原矿、有色金属矿原矿、煤炭、其他非金属矿原矿共七大类。

【提示】对伴采矿产品和开采未列举名称矿产品的征税规那么:1.和主矿伴采的属于资源税征收范围但没规定当地适用税率的应税矿产品,按主矿或视同主矿的税目征税。

2.虽然属于资源税的范围,但未列举名称的其他非金属矿原矿和其他有色金属矿原矿,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有权决定开征或缓征,并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备案。

【例题1·单项选择题】以下各项中,属于资源税征收范围的是〔〕。

A.人造原油B.煤矿生产的天然气C.洗煤、选煤D.液体盐【答案】D【例题2·多项选择题】以下各项中,应征收资源税的有〔〕。

〔2022年原制度〕A.进口的天然气B.专门开采的天然气C.煤矿生产的天然气D.与原油同时开采的天然气【答案】BD〔二〕税率资源税的应纳税额,按照从价定率或者从量定额的方法,实施“级差调节〞的原那么。

资源类税法

资源类税法

范围;
受益的特点;
量计征为辅。
三、纳税人 在我国境内开采应税矿产品或者生产盐
的单位和个人。
注意: 独立矿山、联合企业收购未税矿产品—扣缴 义务人。
【练一练】
• 下列各项中,属于资源税纳税义务的人有 ( )。 A.进口盐的外贸企业 B.开采原煤的私营企业 C.生产盐的外商投资企业 D.开采石灰石的个体经营者
第四节 资源税的征收管理
一、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1、纳税人销售应税产品,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是: • (1)分期收款结算——合同规定的收款日期的当
天。 • (2)预收货款结算——发出应税产品的当天。 • (3)其他结算方式的——收讫销售款或取得索取
销售款凭据的当天。
• 2、自产自用应税产品——移送使用应税产 品的当天。
• 答案:BCD
四、征税范围(税目税率)
根据《资源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具体税目为: (l)原油。开采的天然原油,不包括人造石油。 (2)天然气。指专门开采或与原油同时开采的天然气, 暂不包括煤矿生产的天然气(煤矿瓦斯)。 (3)煤炭。指原煤,不包括洗煤、选煤及其他煤炭制 品。 (5)金属矿:包括黑色和有色金属矿原矿。 (4)其他非金属矿。 (6)海盐。包括固体盐和液体盐。 (7)水资源。2016年7月1日河北省试点。
三、纳税地点
1. 向开采或生产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缴纳。 2. 纳税人跨地区开采资源税应税产品,其下属生
产单位与核算单位不在同一地区的一律在开采 地纳税。 3. 扣缴义务人代扣代缴资源税,向收购地主管税 务机关缴纳。
制定职业生涯目标的考虑因素
• 兴趣
是人对客观事物的选择性态度,是人对需要的 情绪表现。对某种职业需要的情绪表现就是职业 兴趣。职业兴趣可以引导人走向成功。

第八章资源税法

第八章资源税法

• 五、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及纳税期限和地点
• (一)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及纳税期限
• 1、纳税人销售应税产品,其纳税义务发生 时间是:
• (1)纳税人采取分期收款结算方式的,其 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销售合同规定的收款日 期的当天。
• (2)纳税人采取预收货款结算方式的,其 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发出应税产品的当天。
• (用于加热、修井的原油免税)
• (2)天然气应纳税额=1 8=8(万元)
• (3)10月份油田应纳税额=48+8=56(万元)
• 在上述原则下,还要求考生掌握以下五种具 体情况:
• (1)纳税人不能准确提供应税产品销售数 量或移送使用数量的,以应税产品的产量或 主管税务机关确定的折算比换算成的数量为 课税数量。
三、课税数量与税额计算
• (一)课税数量P368• 税数量是资源税的计税依据。• 资源税实行从量定额征收,课税数量成为计 税的关键。计税数量的确定考生必须掌握。
• 1、纳税人开采或生产应税产品销售的,以 销售数量为课税数量。
• 2、纳税人开采或生产应税产品自用的,以 自用数量为课税数量。
• 例:某油田某月开采原油12.5万吨,其中已销售10 万吨,自用0.5万吨,尚待销售2万吨.该油田适用的 单位税额为每吨12元,其当月应纳的资源税为多少?
• (3)纳税人采取其他结算方式的,其纳税 义务发生时间为收讫销售款或取得索取销售 款凭据的当天。
• 2、扣缴义务人代扣代缴税款的纳税义务发 生时间为支付货款的当天。
• 3、纳税人自产自用应税产品的纳税义务发 生时间为移送使用应税产品的当天。
• 纳税人的纳税期限为1日、3日、5日、10 日、15日或者1个月,由税务机关根据实际 情况具体核定。不能按固定期限计算纳税的, 可以按次计算纳税。

税务基础知识培训

税务基础知识培训

税款征收方式
➢ 代收、代扣代缴 ➢ 适用有代收代缴、代扣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
➢ 委托代征 ➢ 是指税务机关为了解决税务专管员人力不足的矛盾
,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授权,并根据加强税款征 收,保障国家税收收入实际需要,依法委托给其他 部门和单位代为执行税款征收任务的一种税款征收 方式
性是税收本质的体现,固定性是强制性和无偿性
税种分类(按课税对象分)
❖流转税 ❖是以商品生产流转额和非生产流转额为课税对
象征收的一类税。流转税是我国税制结构中的 主体税类,目前包括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 和关税等税种 ❖所得税 ❖是指以各种所得额为课税对象的一类税。所得 税也是我国税制结构中的主体税类,目前包括 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税种。 ❖目前内外资企业所得税率统一为25%。 ❖优惠税率
❖教育费附加 ❖ 与城建税类似,征收率为3%
重点税种关系
❖三大流转税关系 ❖ 增值税与营业税:非此即彼,相互排斥 ❖ 增值税与消费税:征收消费税的产品必然要
征收增值税
重点税种-企业所得税
❖定义 ❖对中国境内的一切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
(不包括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就其来 源于中国境内外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征 收
形资产或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就其所取 得的营业额征收的税种
❖税目与税率

重点税种-营业税
❖征收 ❖从价计征,比例税率
❖计算 ❖营业税应纳税额=营业额×税率
❖案例 ❖某咨询管理公司2009年3月取得5000元咨询费
收入,无其他应税收入,3月该企业应缴纳营业 税多少元?
重点税种-消费税
❖定义 ❖对在我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应税消费品
❖小型微利企业 ❖工业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

2017年注册会计师考试《税法》书本基础学习 全 知识点 讲义 01第一章

2017年注册会计师考试《税法》书本基础学习 全 知识点 讲义 01第一章

2017年注册会计师考试《税法》书本基础学习全知识点讲义 01第一章2017年注册会计师考试税法(第一章)第一章税法总论考情分析:本章是基础知识,但并非重点章节。

题型均为选择题,历年分值约为3分左右。

第一节税法的概念知识点:税法的概念税收是政府为了满足社会公共需要,凭借政治权力、强制、无偿地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形式。

从三个方面理解税收的内涵:1.税收是国家取得财政收入的重要工具,其本质是一种分配关系;2.国家征税的依据是政治权力,有别于按生产要素进行的分配;3.国家课征税款的目的是满足社会公共需要。

税法是国家制定的用以调整国家与纳税人之间在征纳税方面的权利及义务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税法是义务性法规和综合性法规的核心要义。

纳税人的权利建立在其纳税义务的基础之上,处于从属地位。

税法属于义务性规范,是由税收的无偿性和强制性特点所决定的,同时也是由税收分配关系和税收法律关系的复杂性所决定的。

税法要兼顾和平衡纳税人权利,在保障国家税收收入稳步增长的同时,也保证对纳税人权利的有效保护。

财政收入、税收、税法、税收制度是密不可分的概念。

税收是大部分国家取得财政收入的主要形式。

税法保障国家利益和纳税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正常的税收秩序,保证国家的财政收入。

税法是税收制度的核心内容,税收制度是在税收分配活动中税收征纳双方所应遵守的行为规范的总和。

税收制度包括税法、税收征管支付和税收管理体制。

知识点:税收法律关系税收法律关系是税法所确认和调整的国家与纳税人之间、国家与国家之间以及各级政府之间在税收分配过程中形成的权利与义务关系。

一)税收法律关系的构成税收法律关系总体上与其他法律关系一样,都是由税收法律关系的主体、客体和内容三方面构成的。

税收法律关系中最实质的东西是税收法律关系的内容。

1.税收法律关系的主体:征税方:税务机关、海关、财政机关。

纳税方:采用属地兼属人原则。

2.税收法律关系的客体:税收法律关系的权利主体双方法律地位是平等的,但权利和义务不对等。

资源税知识点总结

资源税知识点总结

资源税知识点总结资源税第⼀节资源税概述(了解)⼀、资源税是以部分⾃然资源为课税对象,对在我国领域及管辖海域开采应税矿产品及⽣产盐的单位和个⼈,就其应税产品销售额或销售数量为计税依据⽽征收的⼀种税。

⼆、特点:1.只对特定资源征税;2.具有受益税性质(资源有偿分配);3.具有级差收⼊税的特点三、基本原则——清费⽴税、合理负担、适度分权、循序渐进第⼆节纳税⼈与扣缴义务⼈★⼀、纳税⼈:中华⼈民共和国领域及管辖海域开采应税矿产品或者⽣产盐的单位和个⼈,为资源税的纳税⼈。

(对出⼝应税资源也不免征或者退还已纳的资源税。

)⼆、扣缴义务⼈:独⽴矿⼭、联合企业及其他收购未税矿产品的单位。

(除原油、天然⽓、煤外)第三节征税范围★⼀、矿产品(⼀)原油:开采的天然原油,不包括⼈造⽯油。

(⼆)天然⽓:专门开采或与原油同时开采的天然⽓,暂不包括煤矿⽣产的天然⽓。

(三)煤炭:原煤和以未税原煤加⼯的洗选煤(不包括煤矸⽯、煤炭制品)。

(四)⾦属矿(包括原矿、精矿、⾦锭,如铝⼟矿、铁矿、⾦矿等)(五)⾮⾦属矿(包括原矿、精矿,如⽯灰⽯、井矿盐、湖盐、地下卤⽔晒制的盐、海盐、煤层⽓、粘⼟砂⽯等)(六)⽔资源,包括地表⽔和地下⽔【下列情形,不缴纳⽔资源税】(1)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从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塘、⽔库中取⽤⽔的;(2)家庭⽣活和零星散养、圈养畜禽饮⽤等少量取⽤⽔的;(3)⽔利⼯程管理单位为配置或者调度⽔资源取⽔的;(4)为保障矿井等地下⼯程施⼯安全和⽣产安全必须进⾏临时应急取⽤(排)⽔的;(5)为消除对公共安全或者公共利益的危害临时应急取⽔的;(6)为农业抗旱和维护⽣态与环境必须临时应急取⽔的。

⼆、对伴⽣矿、伴采矿、伴选矿和岩⾦矿第五节应纳税额的计算(掌握)★★⼀、⼀般计税⽅法1.从价定率征收:应纳税额=(不含增值税)销售额×⽐例税率2.从量定额征收:应纳税额=课税数量×适⽤的单位税额(⼀)销售额的确定:1.基本规定:销售额为纳税⼈销售应税产品向购买⽅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但不2.特殊情形:(1)视同销售:①纳税⼈以⾃采原矿直接加⼯为⾮应税产品的,视同原矿销售;②纳税⼈以⾃采原矿洗选(加⼯)后的精矿连续⽣产⾮应税产品的,视同精矿销售;③以应税产品投资、分配、抵债、赠与、以物易物等,视同应税产品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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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资源税法
【知识点三】计税依据——销售额、销售数量
(二)从量定额征收的计税依据——销售数量
黏土、砂石和部分未列举名称的其他非金属矿产品、试点地区水资源税从量定额征收。

1.销售数量,包括纳税人开采或者生产应税产品的实际销售数量和视同销售的自用数量。

2.纳税人不能准确提供应税产品销售数量的,以应税产品的产量或主管税务机关确定的折算比换算成的数量为计征资源税的销售数量。

3.纳税人以自产的液体盐加工成固体盐,按固体盐税额征税,以加工的固体盐数量为课税数量。

纳税人以外购的液体盐加工成固体盐,其加工的固体盐所耗用的液体盐的已纳税额准予抵扣。

(三)视同销售的情形
计税销售额或者销售数量,包括应税产品实际销售和视同销售两部分。

应当征收资源税的视同销售的自产自用产品,包括用于非生产项目和生产非应税产品两类。

视同销售具体包括以下情形:
1.纳税人以自采原矿直接加工为非应税产品的,视同原矿销售;(煤矿直接生产成为了蜂窝煤)P50
2.纳税人以自采原矿洗选(加工)后的精矿连续生产非应税产品的,视同精矿销售;
3.以应税产品投资、分配、抵债、赠与、以物易物等,视同应税产品销售。

P385
【知识点四】应纳税额的计算
(一)从价定率应纳税额=销售额×适用税率
(二)从量定额—黏土、砂石和部分
应纳税额=课税数量×单位税额
未列举名称的其他非金属矿产品
【例8-1】某油田2018年5月销售原油20000吨,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取得销售额10000万元、增值税额1600万元,按《资源税税目税率幅度表》的规定,其适用的税率为8%。

请计算该油田5月应缴纳的资源税。

销售原油应纳税额=10000×8%=800(万元)
【例8-2】某石化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8年5月发生以下业务:
(1)从国外某石油公司进口原油50000吨,支付不含税价款折合人民币9000万元,其中包含包装费及保险费折合人民币10万元。

(2)开采原油10000吨,并将开采的原油对外销售6000吨,取得含税销售额2320万元,同时向购买方收取延期付款利息2.32万元,包装费1.16万元,另外支付运输费用6.96万元。

(3)用开采的原油2000吨加工生产汽油1300吨。

原油的资源税税率为10%。

要求:计算该石化公司当月应纳资源税。

解析:
(1)由于资源税仅对在中国境内开采或生产应税产品的单位和个人征收,因此业务(1)中该石化公司进口原油无需缴纳资源税。

(2)业务(2)应缴纳的资源税=(2320+2.32+1.16)÷(1+16%)×10%=200.3(万元)
(3)业务(3)应缴纳的资源税=(2320+2.32+1.16)÷6000×2000÷(1+16%)×10%=67.24(万元)
(4)该石化公司当月应纳资源税=200.3+67.24=267.54(万元)
【例8-3】某砂石开采企业2017年3月销售砂石3000立方米,资源税税率为2元/立方米。

请计算该企业3月应纳资源税税额。

销售砂石应纳税额=课税数量×单位税额=3000×2=6000(元)
【真题再现-单选题】
某油田开采企业2018年5月销售天然气90万立方米,取得不含增值税收入1350000元,另向购买方收取手续费1695元,延期付款利息2260元,假设天然气的资源税税率为10%,该企业2018年5月销售天然气应缴纳的资源税为()。

(2016年改编)
A.135150元
B.135338.03元
C.135000元
D.135359.55元
【答案】D
销售应税煤炭的在销售环节缴纳资源税
以自采原煤直接或者经洗选加工后连续生产焦炭、煤气、煤化工、电力及其他煤炭深加工产品视同销售,在原煤或洗选煤移送环节缴纳资源税
(2)纳税地点
纳税人煤炭开采地与洗选、核算地不在
同一行政区域(县级以上)
在煤炭开采地缴纳资源税
纳税人在本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开采应税煤炭其纳税地点需要调整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决定
【知识点五】减税、免税项目
(一)原油、天然气优惠政策
1.开采原油过程中用于加热、修井的原油免税。

7.为促进页岩气开发利用,有效增加天然气供给,经国务院同意,自2018年4月1日至2021年3月31日,对页岩气资源税(按6%的规定税率)减征30%。

(就是打7折呗!)(新增)
(二)矿产资源优惠政策
1.铁矿石资源税减按40%征收;
3.从2007年1月1日起,对地面抽采煤层气(煤矿瓦斯)暂不征收资源税。

煤层气是指赋存于煤层及其围岩中与煤炭资源伴生的非常规天然气,也称煤矿瓦斯;
4.对实际开采年限在15年以上的衰竭期矿山开采的矿产资源,资源税减征30%;
5.对依法在建筑物下、铁路下、水体下通过充填开采方式采出的矿产资源,资源税减征50%;
7.为促进共伴生矿的综合利用,纳税人开采销售共伴生矿,共伴生矿与主矿产品销售额分开核算的,对共伴生矿暂不计征资源税;没有分开核算的,共伴生矿按主矿产品的税目和适用税率计征资源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其他减税、免税项目
纳税人开采或者生产应税产品过程中,因意外事故或者自然灾害等原因遭受重大损失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酌情决定减税或者免税。

【真题再现1-单选题】下列关于矿产资源享受资源税减征优惠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2018年)
A.对依法通过充填开采方式采出的矿产资源减征40%
B.对实际开采年限在15年以上的衰竭期矿山开采的矿产资源减征30%
C.铁矿石减按60%征收
D.对纳税人开采销售的未与主矿产品销售额分别核算的共伴生矿减征50%
【答案】B
【解析】选项A:对依法在建筑物下、铁路下、水体下通过充填开采方式采出的矿产资源,资源税减征50%;选项C:铁矿石资源税减按40%征收;选项D:为促进共伴生矿的综合利用,纳税人开采销售共伴生矿,共伴生矿与主矿产品销售额分开核算的,对共伴生矿暂不计征资源税;没有分开核算的,共伴生矿按主矿产品的税目和适用税率计征资源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真题再现2-多选题】企业生产或开采的下列资源产品中,应当征收资源税的有()。

(2016年)
A.地面抽采的煤层气
B.深水油气田开采的天然气
C.人造石油
D.充填开采置换出来的煤炭
【答案】BD
【解析】选项A:从2007年1月1日起,对地面抽采煤层气暂不征收资源税;选项B:深水油气田开采的天然气资源税减征30%;选项C:人造石油不属于资源税征税范围,不缴纳资源税;选项D:充填开采置换出来的煤炭,资源税减征50%。

【知识点六】征收管理
(一)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由于资源税进口不征,因此,资源税没有进口环节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规定,除此之外,与增值税、消费税基本相同。

)
销售应税产品的形式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1)分期收款销售合同规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
(四)税收减免
下列情形,予以免征或者减征水资源税:
1.规定限额内的农业生产取用水,免征水资源税。

2.取用污水处理再生水,免征水资源税。

3.除接入城镇公共供水管网以外,军队、武警部队通过其他方式取用水的,免征水资源税。

4.抽水蓄能发电取用水,免征水资源税。

5.采油排水经分离净化后在封闭管道回注的,免征水资源税。

6.财政部、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免征或者减征水资源税情形。

(五)征收管理
1.征管模式:税务征管、水利核量、自主申报、信息共享。

2.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纳税人取用水资源的当日。

3.纳税期限
(1)除农业生产取用水外,按季或者按月征收。

(2)对超过规定限额的农业生产取用水水资源税可按年征收。

(3)不能按固定期限计算纳税的,可以按次申报纳税。

4.申报期限
自纳税期满或者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

5.纳税地点
由生产经营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征收管理,跨省(区、市)调度的水资源,由调入区域所在地的税务机关征收水资源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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