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大中型水库规划细则
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
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务院•【公布日期】1991.02.15•【文号】国务院令第74号•【施行日期】1991.05.01•【效力等级】行政法规•【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水利移民与对口扶贫正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4号《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已经一九九一年一月二十五日国务院第七十七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一九九一年五月一日起施行。
总理李鹏一九九一年二月十五日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和移民的管理,合理征用土地,妥善安置移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国家兴建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以下简称水利水电工程)的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国家提倡和支持开发性移民,采取前期补偿、补助与后期生产扶持的办法。
第四条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应当实行下列原则:(一)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之间的关系,移民区和移民安置区应当服从国家整体利益安排;(二)移民安置与库区建设、资源开发、水土保持、经济发展相结合,逐步使移民生活达到或者超过原有水平;(三)移民安置应当因地制宜、全面规划、合理利用库区资源,就地后靠安置;没有后靠安置条件的,可以采取开发荒地滩涂、调剂土地、外迁等形式安置,但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第二章征地补偿第五条大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用的土地,由建设单位按下列标准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一)征用耕地的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至四倍;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每亩年产值的二至三倍。
大型防洪、灌溉及排水工程建设征用的土地,其土地补偿费标准可以低于上述土地补偿费标准,具体标准由水利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
(二)征用其他土地的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参照本条第(一)项的标准规定。
水库移民安置项目管理办法
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项目管理办法(讨论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水库移民安置项目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证水库移民项目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根据《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工程管理暂行办法》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前期工作管理试行办法》及有关法律、政策、规范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项目建设征地补偿资金安排的所有移民项目(含直接向集体和个人兑现的移民补偿项目)。
第三条项目管理的原则-—分级负责原则。
根据项目的投资建设规模实行分级评估、审查、审批、监督、管理负责制。
-—全过程管理原则。
从项目的前期工作、年度计划、建设实施、竣工验收、生产运营到后评估的全过程管理.-—规范化管理的原则。
实行建设项目的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监理制、合同管理制和竣工验收制。
——行业规范管理的原则。
根据移民安置项目涉及范围广的行业性质,分别按照农业、林业、畜牧、水利、建筑、交通、旅游、广播电视、通讯、电力、教育、卫生等行业规范进行管理。
-—政府领导、分级负责、县(市)为基础、项目法人参与的原则。
除跨县实施的移民安置工程、水电工程建设单位负责建设的专业项目、安置规划非县(市)级政府实施的项目及其他外,所有移民安置项目均由县(市)人民政府负责实施,接受上一级人民政府的行政监督和移民机构业务监督。
第四条项目的划分.同一水电工程所有淹没处理移民安置规划为一个移民安置总项目。
为便于管理,将总项目称为移民安置项目,分为移民安置工程建设项目、专业项目、移民补偿项目和其他项目。
移民安置工程建设项目按行业性质划分为:农业生产开发项目(农田水利、特色种植业、设施农业、草场改良、养殖等);村镇建设项目(村镇水、电、路基础设施及学校、村委会、广播电视等公共设施等);二、三产业生产开发项目(加工业、旅游业、交通运输、房地产开发等)。
《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国务院令第471号)
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471号《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已经2006年3月29日国务院第130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6年9月1日起施行。
总理 温家宝二00六年七月七日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做好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工作,维护移民合法权益,保障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的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 国家实行开发性移民方针,采取前期补偿、补助与后期扶持相结合的办法,使移民生活达到或者超过原有水平。
第四条 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应当遵循下列原则:(一)以人为本,保障移民的合法权益,满足移民生存与发展的需求;(二)顾全大局,服从国家整体安排,兼顾国家、集体、个人利益;(三)节约利用土地,合理规划工程占地,控制移民规模;(四)可持续发展,与资源综合开发利用、生态环境保护相协调;(五)因地制宜,统筹规划。
第五条 移民安置工作实行政府领导、分级负责、县为基础、项目法人参与的管理体制。
国务院水利水电工程移民行政管理机构(以下简称国务院移民管理机构)负责全国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工作的管理和监督。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工作的组织和领导;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移民管理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工作的管理和监督。
第二章 移民安置规划第六条 已经成立项目法人的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由项目法人编制移民安置规划大纲,按照审批权限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或者国务院移民管理机构审批;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或者国务院移民管理机构在审批前应当征求移民区和移民安置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的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水库移民471号令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71 号《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已经2006年3月29日国务院第130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6年9月1日起施行总理温家宝二○○六年七月七日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做好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工作,维护移民合法权益,保障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的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国家实行开发性移民方针,采取前期补偿、补助与后期扶持相结合的办法,使移民生活达到或者超过原有水平。
第四条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应当遵循下列原则:(一)以人为本,保障移民的合法权益,满足移民生存与发展的需求;(二)顾全大局,服从国家整体安排,兼顾国家、集体、个人利益;(三)节约利用土地,合理规划工程占地,控制移民规模;(四)可持续发展,与资源综合开发利用、生态环境保护相协调;(五)因地制宜,统筹规划。
第五条移民安置工作实行政府领导、分级负责、县为基础、项目法人参与的管理体制。
国务院水利水电工程移民行政管理机构(以下简称国务院移民管理机构)负责全国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工作的管理和监督。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工作的组织和领导;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移民管理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工作的管理和监督。
第二章移民安置规划第六条已经成立项目法人的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由项目法人编制移民安置规划大纲,按照审批权限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或者国务院移民管理机构审批;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或者国务院移民管理机构在审批前应当征求移民区和移民安置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的意见。
没有成立项目法人的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项目主管部门应当会同移民区和移民安置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编制移民安置规划大纲,按照审批权限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或者国务院移民管理机构审批。
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2017年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79号
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2017年修订)正文:----------------------------------------------------------------------------------------------------------------------------------------------------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2006年7月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71号公布根据2013年7月18日《国务院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一次修订根据2013年12月7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二次修订根据2017年4月14日《国务院关于修改〈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的决定》第三次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做好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工作,维护移民合法权益,保障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的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国家实行开发性移民方针,采取前期补偿、补助与后期扶持相结合的办法,使移民生活达到或者超过原有水平。
第四条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应当遵循下列原则:(一)以人为本,保障移民的合法权益,满足移民生存与发展的需求;(二)顾全大局,服从国家整体安排,兼顾国家、集体、个人利益;(三)节约利用土地,合理规划工程占地,控制移民规模;(四)可持续发展,与资源综合开发利用、生态环境保护相协调;(五)因地制宜,统筹规划。
第五条移民安置工作实行政府领导、分级负责、县为基础、项目法人参与的管理体制。
国务院水利水电工程移民行政管理机构(以下简称国务院移民管理机构)负责全国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工作的管理和监督。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工作的组织和领导;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移民管理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工作的管理和监督。
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十三五规划
附件1湖南省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大纲根据《国务院关于完善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意见》(国发〔2006〕17号)、《国家发改委、财政部、水利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工作的通知》(发改农经〔2015〕426号)、《水利部办公厅、国家发改委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办移民〔2015〕37号)和《水利部移民局关于印发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大纲的通知》(移后扶函〔2015〕69号)精神,结合湖南实际,为做好我省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十三五”规划(以下简称后期扶持“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特制定本大纲。
一、指导思想、原则和依据(一)指导思想后期扶持“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我省“四化两型、三量齐升”战略要求,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坚持依法行政,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在继续做好直补资金兑现工作的同时,整合各方资源,进一步加大扶持力度,集中力量解决水库移民生存环境恶劣、居住不安全、生活贫困等突出问题。
要从水库移民避险解困工作着手,加快特困移民脱贫致富奔小康步伐;以改善移民生产生活条件为重点,大力开展移民美丽家园建设;以促进移民增收为目的,采取多种措施增加移民收入,使移民收入水平总体达到当地农村居民的平均水平,确保2020年水库移民与全省人民同步小康。
(二)基本原则1.坚持实事求是、统筹安排。
将2016-2020年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规划、库区和移民安置区基础设施建设和经济发展规划统一纳入后期扶持“十三五”规划,整合相关内容,突出工作重点,同步调查、编制和报批。
统筹安排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大中型水库库区基金等移民专项资金,集中力量解决水库移民生存环境恶劣、居住不安全、生活贫困等突出问题。
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规划编制细则
附件1:2011-2015年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规划编制细则第一章水库及移民安置基本情况本章简要描述水利水电(水库)工程移民方面的背景,主要包括水利水电(水库)工程建设、淹没、移民搬迁安置、移民遗留问题处理以及后期扶持情况。
第一节水利水电(水库)工程建设基本情况1、简述本辖区2006年6月30日前,大中型水利水电(水库)工程数量和概况,主要包括:水库名称、所在河流、建设地点(坝址所在地)、建设起止时间、水库主要功能(如:防洪、发电、灌溉…)、总库容、防洪库容、最大坝高、水库面积、正常蓄水位、设计防洪水位、校核防洪水位、装机容量、年发电量、灌溉面积、防洪保护面积、年供水量、工程总投资。
对2006年7月1日以后建成水库、纳入后扶范围的移民概况进行详细描述。
(主要涉及安康、汉中、榆林)。
2、工程建成以来发挥的效益。
从防洪、发电、供水、灌溉、航运、水产、旅游等兴利除害等方面进行描述。
叙述采取定性与定量相结合、以定量为主的方式。
相关要素详见表1.1。
表1.1 **市(县、市、区)水库工程建设情况表第二节水库淹没及移民安置情况(安置区只描述安置情况)(包括2007年7月1日后建成的水利水电工程)1、水利水电(水库)工程淹没影响主要指标。
主要从淹没的各类实物指标方面描述。
主要包括淹没的各类土地,如耕地、林地、园地,各类专项设施,各类建筑物、房屋(窑洞)以及人口等等。
详见表1.2。
表1.2 **水库淹没范围及移民安置情况表2、水库移民搬迁安置实施情况。
简述搬迁安置时的社会政治环境、移民安置规划的制定、搬迁安置的方式方法、实施搬迁安置的人口及分布等方面进行描述(均以当时原始搬迁人口为准)。
3、移民安置补偿投资情况。
主要从移民安置总投资、农村移民人均补偿标准等方面进行描述。
详见表1.3。
表1.3 **水库移民安置情况表第三节移民搬迁安置后的生产生活现状1、移民搬迁安置后的生产生活现状。
主要从移民安置定居后占有当地的各类资源情况、基础设施状况、生产力水平、移民人均收入水平和当地群众的差距等方面描述。
云南省大中型水移民后期扶持政策解答细则
云南省大中型水移民后期扶持政策解答细则————————————————————————————————作者:————————————————————————————————日期:云南省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解答细则一、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历史背景1.大中型水库的标准是什么?答:大中型水库是指库容在1000万立方米以上(含1000万立方米)或装机容量在5万千瓦以上(含5万千瓦)的水库和水电站工程。
2.大中型水库在哪些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答:新中国建立以来,我国修建各类水库8.5万多座,其中,大中型水库3800多座,总库容为5542亿立方米,水电装机容量1.2亿千瓦。
这些水库在防洪、发电、灌溉、供水、生态等方面发挥了巨大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为我国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起到了重要的支撑和保-障作用。
3.我省的水资源特点是什么?答:我省境内河流众多,水量充沛,水能资源丰富。
径流面积在100平方公里以上的河流908条,分属长江(金沙江)、珠江、红河、澜沧江、怒江和依洛瓦底江6大水系。
全省多年平均降水量1258毫米,常年自产水资源量2222亿立方米,排全国第3位,过境水量多年平均1943亿立方米;有高原湖泊40多个,总容水量290亿立方米;水能资源理论蕴藏量为10364万干瓦,经济可开发水电站装机容量9795万千瓦,居全国第2,约占全国总量4.02亿千瓦的24.4%0我省水能资源不仅蕴藏量巨大,且分布主要集中在金沙江、澜沧江、怒江3大流域,占云南省经济可开发容量的85.6%0在开发上具有许多优越条件:一是可开发的大型和特大型水电站的比例高;二是水能资源分布比较集中,开发目标单一,开发选择性强;三是可开发的水能资源工程量相对较小,水库淹没损失小,技术经济指标优越。
省委、省政府审时度势,抓住机遇,作出了将以水电为主的电力产业培育成云南省新兴支柱产业的战略决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也明确提出"建设金沙江、雅袭江、澜沧江、黄河上游等水电基地和溪洛渡、向家坝等大型水电站",4大水电基地,云南占了一半。
大中型水库近期移民后期扶持规划
大中型水库近期移民后期扶持规划
近期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的扶持规划可以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就业支持:为移民提供就业机会,促进其就业和创业。
可以通过开展职业培训和技
能提升,提供就业信息和创业指导等方式,帮助移民顺利就业或自主创业,并提供相
应的就业补助和创业扶持。
2. 教育支持:为移民子女提供优质教育机会,包括提供教育资金补贴、优先入学政策、创办特色教育机构等,保障其接受良好的教育资源。
同时,还可以开展职业技能培训,为移民提供学习和进修的机会,提升其就业竞争力。
3. 社会保障支持:建立健全的社会保障体系,为移民提供基本的社会保障待遇,包括
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等,确保移民的基本生活需求。
同时,加强社会援助
和救助工作,对生活困难的移民给予适当的帮助和救济。
4. 住房支持:解决移民在住房方面的问题,包括提供住房补贴、建设保障性住房、租
赁补贴等。
可以通过购建公租房和廉租房,优先满足移民的住房需求,解决其居住问题。
5. 社区建设与融入:鼓励移民融入当地社区,加强与当地社区的沟通和交流,组织开
展各类社区活动,增强移民的归属感和融入感。
同时,加强社区设施建设,提供公共
服务设施和基础设施建设,改善移民的生活环境。
总之,大中型水库近期移民后期扶持规划应以就业支持、教育支持、社会保障支持、
住房支持和社区建设与融入为重点,通过多个方面的支持来提高移民的生活质量和发
展机会,实现其可持续发展。
市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实施方案
市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实施方案一、背景随着城市化的推进和城市用水量的增加,水资源供应逐渐成为城市发展的瓶颈之一。
而市大中型水库的建设和管理,对水资源保障和城市稳定发展起着重要作用。
然而,水库的建设和管理需要大量的土地和资源,这就不可避免地涉及到一些土地的征用和移民的问题。
为了保障移民的合法权益并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政府需要制定相应的移民后期扶持政策方案。
本文将探讨市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实施方案,在保障移民利益的同时,促进水库建设和管理。
二、扶持范围和对象市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扶持范围主要针对因水库建设被征用土地的农民,确保他们能够顺利安置和生活。
同时,该政策也面向受移民影响的水库周边岗位工人和企业员工,提供必要的经济和就业支持。
三、政策内容1. 生活保障为了帮助移民尽快适应新生活,政府将提供一定的生活保障,包括:(1)过渡期生活补贴:对于首次移民到新地点安置的移民,政府将提供生活补贴,以支持他们生活中的基本花费。
(2)安置房保障:政府将提供符合标准的安置房,以确保移民有安全、卫生、舒适的居住环境。
对于不满足住房条件的移民,将提供相应的改造或维修支持。
(3)公用设施保障:政府将维护和完善环境和公共设施,包括供水、供电、道路和医疗设施等。
2. 就业扶持为了帮助移民尽快实现就业,政府将提供一定的就业扶持,包括:(1)创业支持:对于有创业意愿的移民,政府将提供相关的财务支持、法律指导、市场咨询等。
(2)就业培训:政府将组织相关机构提供就业培训,帮助移民了解当地就业情况、技能要求等,并提供技能培训和专业指导。
(3)就业保障:政府将在水库周边支持、创造就业机会,并优先安置受移民影响且符合条件的岗位工人和企业员工。
3. 教育补贴和医疗保障政府将提供相关的教育和医疗保障,以避免移民因为经济原因而忽视教育和医疗的需求。
具体措施包括:(1)教育补贴:政府将为受移民影响的学生提供教育资助,包括资助学费、津贴、奖励等。
大中型水库移民工程施工方案
大中型水库移民工程施工方案
一、前言
本文将对大中型水库移民工程施工方案进行详细阐述,以确保施工过程中高效、顺利地完成工程目标,同时保证移民安置工作顺利进行。
二、工程概况
1.项目背景:
–项目名称:大中型水库移民工程
–工程规模:涉及较大范围的移民安置工作,包括住房、基础设施建设等
–工程地点:水库周边地区
2.工程目标:
–移民安置:为水库建设导致搬迁的居民提供合适的生活环境
–工程质量:确保工程施工质量达到标准要求
–工程进度:按时完成工程,保证移民工程与水库建设同步进行
三、施工方案
1.前期准备:
–勘察设计:根据工程要求,对搬迁地点进行勘察和设计
–物资准备:提前采购所需建材和设备
–人员配备:确定施工人员数量和技术水平
2.主体施工:
–土建工程:按照设计方案进行基础设施建设和房屋建造
–设备安装:安装水电、空调等设备
–环境治理:进行周边环境整治和绿化工作
3.工程管理:
–施工进度:通过制定详细的施工计划和进度表,实时跟踪工程进展
–质量控制:严格按照施工标准进行检查和验收,确保质量合格
–安全保障: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保障施工人员的安全
4.后期工作:
–完工验收:对工程进行最终验收,确认工程符合要求
–移民安置:协助居民搬迁,提供必要的帮助和服务
–保修维护:对工程进行保修维护工作,确保工程长期稳定运行
四、总结与展望
本文对大中型水库移民工程施工方案进行了论述,详细介绍了施工前期准备、主体施工、工程管理和后期工作等内容。
未来,在实施过程中需要严格控制施工质量,确保安置居民的生活质量,同时注重环保,为当地社区和环境造福。
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规划编制工作大纲
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规划编制工作大纲根据《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国务院令第471号)、《国务院关于完善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意见》(国发〔2006〕17号,以下简称国务院17号文件)、《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全国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职责分工的通知》(发改农经〔2006〕1446号)精神,为了指导各地编制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制定本工作大纲。
一、编制规划的必要性和意义规划是今后一段时间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工作的重要依据,编制规划是做好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工作的基础和关键。
二、规划的指导思想和原则(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贯彻科学发展观,全面落实国务院17号文件精神,从解决水库移民温饱和生产生活突出问题入手,充分尊重移民意愿,完善扶持方式,提高移民直接受益程度,使移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促进农村社会稳定和移民安置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二)规划的基本原则1. 坚持移民自愿。
确定扶持方式和扶持项目,要坚持移民自愿的原则,充分尊重移民意愿,并听取移民村组(自然村)群众意见。
2. 坚持解决温饱问题优先。
把解决移民温饱放在首位,兼顾解决移民生产生活突出问题,逐步提高移民生活水平。
3. 坚持开发性移民方针。
在国家的帮助和扶持下,动员移民群众自力更生、艰苦创业,合理开发利用资源,增强自我积累、自我发展的能力,增加收入,解决温饱,摆脱贫困。
4. 坚持经济发展与生态保护相结合。
既要考虑加快发展生产,又要注重保护生态环境,实现移民安置区生产发展、生活水平提高、生态环境改善。
5. 坚持维护移民安置区社会稳定。
在切实维护移民群众合法利益的前提下,统筹兼顾,合理安排和处理好相关群众的问题,促进规划的顺利实施和移民安置区的社会稳定。
三、规划的依据(一)《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国务院令第471号)。
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实施方案
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实施方案为了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完善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意见》(国发[ ] 号),进一步做好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工作,促进我库区和移民安置区经济社会发展,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工作目标(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为本,做到工程建设、移民安置与生态保护并重,继续按照开发性移民方针,完善扶持方式,加大扶持力度,重点解决移民的温饱问题,加强库区和移民安置区基础设施建设,改善移民生产生活条件,逐步建立促进库区经济发展、水库移民增收、生态环境改善、农村社会稳定的长效机制,推进库区和移民安置区新农村建设,实现库区和移民安置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二)基本原则。
1、坚持移民后期扶持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相结合的原则。
认真贯彻国家后期扶持政策,切实解决移民温饱问题,改善基础设施,增加移民收入,使移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逐步达到当地农村平均水平,促进库区和移民安置区新农村建设。
2、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严格执行有关政策,在核定移民身份、确定扶持方式及扶持项目、资金管理与使用等方面,做到公开透明,维护移民合法权益,接受移民和社会的监督。
3、坚持“三不”的原则。
即:移民后期扶持不算老帐、不搞退赔、不重新补偿。
4、坚持属地管理、政府领导、分级负责、县为基础的移民管理体制的原则。
地方人民政府是移民工作的责任主体、工作主体和实施主体,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重要责任人,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移民工作。
5、坚持国家帮扶与移民自力更生相结合的原则。
在国家完善和调整移民扶持政策、加大扶持力度的同时,充分调动和发挥移民群众自力更生、艰苦创业精神,通过国家政策扶持和移民自身努力,改善生产生活条件,为今后发展打下坚实基础。
(三)工作目标。
1、近期目标(2006年—2010年):重点解决水库移民的温饱问题以及库区和移民安置区基础设施薄弱的突出问题。
积极引导和组织移民把后期扶持资金和其他惠农资金结合起来,做好改路、改水、改厕、改厨、改圈、改垃圾堆放及通路、通电、通水、通沼气、通信息等“六改五通”工程,逐步实现每人有一块稳产高产的农田,每户有一个稳定收入的产业、一个良好的居住环境、转移一个劳动力、建一个沼气池等目标。
大中型水库近期移民后期扶持规划
大中型水库近期移民后期扶持规划大中型水库近期移民后期扶持规划大中型水库20xx-20xx年近期移民后期扶持规划前言第一章水库以及移民安置基本情况第一节水库工程建设基本情况第二节水库淹没和移民搬迁安置基本情况第三节移民工作历史回顾第二章规划指导思想、原则、范围、目标和依据第一节规划的指导思想和原则第二节规划依据第三节规划范围和目标第三章移民人口核定方法、结果第一节核定办法的具体内容第二节核定结果第四章水库移民生产、生活现状及后期扶持意愿第一节移民的基本状况第二节移民村组的社会经济、资源与基础设施状况第三节移民意愿和村组意愿分析第五章后期扶持方式的确定第一节后期扶持方式确定的方法第二节后期扶持方式确定的过程及结果第三节扶持方式确定的监督与保障第六章资金直接发放规划第一节资金直接发放的移民的基本资料第二节资金直接发放依据于程序第三节资金发放的效果及其相关影响的分析第四节发放的监督管理措施第七章项目扶持规划第一节突出问题及移民对解决问题的意见第二节确定扶持项目的原则和方法第三节项目规划第四节项目效果分析第八章投资规模以及资金平衡方案第九章后期扶持规划实施的保障措施第一节制度保障措施第二节组织保障措施第三节稳定工作措施第十章后期扶持规划实施总体效果评价前言近几年,我县移民工作在上级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有关部门的精心指导和关心下,取得了一定的成绩,移民生产生活条件得到了较大改善,但是随着改革开放步伐的加快和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库区和移民安置区的发展水平与当地社会经济的发展水平的差距在不断拉大。
尽快帮助移民脱贫致富,促进库区和移民安置区经济社会全面发展,是上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高度关注的工作,也是我县亟待解决的重要问题之一。
根据《国务院关于完善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意见》及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县20xx-20xx 年大中型水库近期移民后期扶持规划》。
我县现有大中型水库移民33320人,其中省核定原迁移民15742人。
水库移民政策法规
二是水库移民前期工作不扎实,从事这方面工
三是移民安置普遍采取就地后靠,忽视环境容
量分析,工作带有一定的盲目性。结果移民重 迁、返迁的不乏其例。对移民安置,主要是划 拨一定的土地和住房,而忽视了安置区必要的 水、电、路、文、教、卫等基础设施和公共设 施的建设。
四是移民补偿标准普遍偏低,移民经费严重不
水库移民政策法规
一、水库移民发展历程 二、移民政策法规体系 三、国务院17号文件 四、新修订的移民条例
一、 水库移民发展历程
移民是人类社会发展的必然结果 ,移民带来了
经济发展,促进了人类社会进步。
因工程建设而产生的较大规模的有组织的人口
迁移与经济社会重建活动,属非自愿移民。经 济社会发展必然产生一定数量的非自愿移民。
此后,水利部和原电力工业部制定了水库淹没
设计规范、库底清理办法、移民安置规划编制 规程等一系列配套法规标准。
1998年,全国人大审议并通过了新修订的《土
地管理法》,提高了耕地补偿和安置补助费标 准,并规定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 和移民安置办法由国务院另行制定。
1991年的移民条例是在总结上世纪80年代以前
1958年,国务院修订并重新公布了《国家建设
1982年,国务院颁布《国家建设征用土地条
例》,规定了征地的程序和批准权限。征地补 偿费分为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和地上物补 偿费。土地补偿费按面积计,为年平均产值的 3-6倍;安置补助费按人口计算;地上物补偿 标准由地方制定。
1986年,全国人大审议通过了《土地管理法》。
三是有关行业的法规。如城镇建设、铁路、公
路、电力、邮电、文物、环境保护、草原、森 林、矿产资源等行业的相关法规,以及财政、 税务、物价等部门颁布的相关法规。只要与移 民安置有关的都必须参照执行。
大中型水库移民保障措施
大中型水库移民保障措施1.引言1.1 概述大中型水库的建设和移民保障问题一直是一个备受关注和讨论的话题。
在我国,随着经济的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大中型水库工程的兴建不可避免。
然而,这其中涉及到大量人口的迁移和安置问题,如何保障移民的合法权益和生活稳定成为了一个重要的社会问题。
大中型水库工程建设需要征地拆迁,这涉及到大量农村人口的迁徙问题。
为了保障移民的合法权益和基本生活需求,政府部门需要制定相应的移民保障措施。
这些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合理的补偿安置政策、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优质的公共服务设施等。
首先,合理的补偿安置政策是保障移民权益的重要保障。
在征地拆迁过程中,政府应当妥善处理与农民的协商和补偿问题,确保移民能够得到合理的补偿和安置。
这些补偿应包括土地补偿费、搬迁费用、安置补助等,以及确保移民能够顺利安置在新的居住地,同时还应提供良好的就业机会,帮助移民解决生计问题。
其次,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是为移民提供基本保障的重要方式。
在移民安置地,政府应当加强社会保障制度建设,确保移民能够享受到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等各项社会保障福利,以及提供良好的教育、医疗等公共服务设施,使移民能够融入新的社会环境并享受到公共服务的便利。
此外,政府还应加强对移民的培训和就业帮扶,提供职业培训、创业扶持等措施,增强移民的就业能力和创业能力,帮助其顺利就业并实现长远的发展。
综上所述,大中型水库建设涉及到大量农村人口的迁移和安置问题,为了保障移民的权益和生活稳定,政府应当制定合理的补偿安置政策、建立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并加强对移民的培训和就业帮扶。
通过这些措施的落实,可以更好地保障大中型水库移民的权益,并促进社会的稳定和和谐发展。
1.2文章结构文章结构部分:在本文中,将围绕大中型水库移民保障措施展开讨论。
本文分为引言、正文和结论三个部分。
在引言部分,将会对大中型水库移民保障措施的概述进行简要介绍,包括水库移民保障措施的定义和背景等。
大中型水库移民安置规划
xx工程可行性研究阶段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规划2 0** 年**月总工程师:***设计总工程师:***专业总工程师:***校核:***编写:***参加工作人员:*** *** *** ***目录1 概述 (1)1.1建设征地区概况 (1)1.2工作概况 (2)1.3工程概况 (2)1.4建设征地影响概况 (3)2 建设征地及影响范围 (4)2.1枢纽工程水库区 (4)2.2枢纽工程建设区 (5)2.3灌区工程建设区 ........................................................................... 错误!未定义书签。
3 实物指标调查 (7)3.1调查依据 (8)3.2组织方式 (9)3.3调查起止时间 (9)3.4调查内容和方法 (9)3.5调查成果确认程序 (11)3.6实物调查主要成果 (12)3.7建设征地对所在区域经济社会的影响 (15)4 规划依据、指导思想和原则 (19)4.1规划依据 (19)4.2指导思想和规划原则 (20)5 移民安置任务 (21)5.1规划基准年和规划水平年 (21)5.2人口自然增长率 (21)I5.3移民安置人口 (21)5.4专业项目处理 (25)5.5临时用地复垦 (26)5.6库底清理 (26)6 规划标准 (28)6.1农村移民安置目标 (28)6.2专业项目恢复改建设计标准和技术指标 (30)6.3临时用地复垦标准 (32)6.4库底清理设计标准 (32)7 环境容量和安置去向 (34)7.1移民安置区 (34)7.2移民安置区环境容量分析 (35)7.3移民安置环境容量分析成果 (36)7.4移民安置对安置区影响分析 (37)8 移民安置规划内容与要求 (38)8.1农村移民安置规划 (38)8.2专业项目恢复改建规划 (39)8.3库底清理规划 (40)8.4耕地占补平衡 (41)8.5临时用地复垦规划 (41)9 移民生产生活水平预测评价 (43)9.1评价指标 (43)9.2生产生活水平现状评价 (43)9.3生产生活水平分析预测 (44)9.4移民安置对安置区经济社会的影响 (45)II10 后期扶持 (46)10.1后期扶持范围和标准 (46)10.2后期扶持措施 (46)10.3后期扶持的预期目标 (46)11 补偿投资投资估算编制 (47)11.1编制依据和原则 (47)11.2补偿项目构成 (48)11.3主要补偿项目实物量 (49)11.4补偿单价编制与投资构成 (49)11.5分年投资计划编制原则和方法 (52)12 移民安置意见征求 (53)12.1听取意见的方法和程序 (53)12.2主要结论 (53)13 组织分工与工作计划 (55)13.1组织分工 (55)13.2工作计划 (55)14 问题与建议 (56)IIIIV1 概述1.1 建设征地区概况1.1.1 流域概况xx工程位于湘江一级支流舂陵水中游河段支流车溪河流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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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中型水库库区和移民安置区基础设施建设和经济发展规划(2011-2015)编制细则第一章总则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完善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意见》(国发[2006]17号)文件精神,根据国家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工作部际联席会议要求,以及水利部水库移民开发局的部署,在我省充分总结完成2006-2010年《大中型水库库区和移民安置区基础设施建设和经济发展规划》(简称规划)实施情况并考虑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及库区和移民安置区实际情况,制定大中型水库库区和移民安置区基础设施建设和经济发展规划(2011-2015)编制细则。
第二章规划编制指导思想、编制原则、编制依据、规划编制范围、目标、任务及路线一、规划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贯彻科学发展观,全面落实国务院17号文件精神,按照开发性移民方针的要求,在解决水库移民温饱问题的基础上,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要求,整合各方力量,加大投入力度。
逐步改善库区和移民安置区生产生活条件,不断提高移民收入水平,建立库区和移民安置区社会稳定长效机制,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二、规划编制原则(一)坚持突出重点,统筹兼顾,优先解决移民群众生产生活中的突出问题,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促进库区和移民安置区经济与社会全面展。
特别是要根据2010年各地遭受洪涝灾害情况,结合区域灾后重建规划编制库区和移民安置区的第二个五年规划。
(二)坚持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根据各地实际情况,在需要与可能的基础上,合理确定发展目标,科学规划,协调发展。
(三)坚持以人为本,体现移民意愿,切实维护移民群众在规划编制和实施中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四)坚持开发性移民方针,在国家的帮扶下,动员移民群众自力更生、艰苦创业、增强移民群众自我发展能力。
(五)坚持保护生态环境,节约利用土地,严格保护耕地的方针,按照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的要求,使经济发展与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实现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
(六)坚持与区域经济发展规划相结合,在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的基础上,制定本规划,加快库区和移民安置区经济社会的发展速度,构建和谐社会。
三、规划依据(一)《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国务院令第471号)。
(二)《国务院关于完善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意见》(国发[2006]17号)。
(三)《财政部关于印发〈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征收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综[2006]29号)。
(四)《财政部关于印发<大中型水库库区基金征收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综[2007]26号)。
(五)国家14部委《关于促进库区和移民安置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通知》(发改农经[2010]2978号)。
(六)中华人民水利部大中型水库库区和移民安置区基础设施建设和经济发展规划编制工作大纲(水移函[2007]29号)。
(七)库区和移民安置区所在市(州)、县(市、区)国民经济和社会民发展“十二五”规划、中长期规划及相关专项规划。
(八)现阶段各级政府对农村的优惠政策及库区和移民安置区村(组)的经济社会现状调查资料。
(九)有关行业的规程、规范及其他相关资料。
四、规划范围规划范围为大中型水库库区和移民安置区。
五、规划资金额度第二个五年项目规划,以2010年末本市、县(市、区)复核的移民人口,按每年项目资金总额原则不突破人均300元/年标准。
六、规划目标(一)规划水平年:2010年为规划基准年, 2015年为规划水平年。
(二)规划目标:加大基础设施建设投入,解决制约库区和移民安置区经济发展的突出问题,使移民群众生存条件明显好转,库区和移民安置区的生态环境有所改善,逐步探索使得移民稳步增收的生产开发性项目。
七、规划任务按照国家及省“十二五”规划编制大纲及国家14部委《关于促进库区和移民安置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通知》(发改农经[2010]2978号)要求,我省将继续统筹使用移民专项资金,衔接各部门向库区和移民安置区倾斜的各类资金,优先解决库区和移民安置区交通、饮水、房屋改造、水利、污水及垃圾处理、教育和移民职业技能培训、就业、卫生、社会服务、社会保障、土地整治、扶贫开发、农村新农源、社会事业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主要包括:加强大中型水库库区和移民安置区道路、桥梁等基础设施建设;加大对我省中西部移民人口相对集中地区项目投入;尽快恢复2010年洪灾损毁的移民村基础设施重建项目;解决移民村安全饮水及新能源开发建设;示范性建设移民集中安置区“暖房子”工程;加大对生态建设、环境保护、社会服务、社会保障、土地整治、扶贫开发、以及移民村群众劳动力就业技能培训和职业教育投入;加强移民村医疗卫生基础设施投入;发展移民村群众直接受益的生产开发项目,依托农副产品加工企业,推广订单农业;依托资源特色,逐步探索生产开发项目。
八、规划的技术路线为实现上述规划目标和任务,规划工作按照以下技术路线进行,第一、做好规划前期准备工作。
组建规划工作班子,落实规划任务。
第二、组织做好调查工作。
调查以村、组为单位进行,调查清楚库区和移民安置区的经济生活现状、资源状况、存在的问题,以抽样的方式征求移民对存在问题解决意见。
第三、实事求是地确定移民规划发展目标。
根据需要解决的问题及问题程度、资源状况和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合理确定规划目标。
第四、分析、识别主要问题和重点问题,抓住关键,根据优先解决突出问题的原则,分轻重缓急次第解决基本口粮田问题、基础设施问题、库区环境问题、劳动力培训问题,有可能情况下扶持发展移民广泛受益的生产开发项目。
第五、对规划项目进行投资估算,并考虑除移民扶持资金外的其他专项资金投入情况来安排规划项目。
第六、预测分析项目投资效果。
第七、提出规划实施保障措施。
第八、编制规划报告,上报审批。
第三章基本情况一、第一个五年规划执行情况(一)规划项目批复情况:已批复规划项目(人均600元以外)的数量、资金额度。
(二)项目实施情况:项目发包、质量控制、项目验收等实施组织程序,项目完成情况。
(三)实施效果比较分析:按照2005年末统计指标,分析库区和移民安置区通过五年来的项目实施,社会效益及经济效益的变化。
二、综合介绍本市、县(市、区)水库及库区、移民安置区基本情况,主要包括:水库名称、涉及地区、农村人均耕地、库区和移民安置区人均耕地、经济林地、用材林、宜林荒山、农村人均收入、库区和移民安置区人均收入、库区和移民安置区人口分布等。
(详见附表1和2)三、依据所在县(市、区)2010年末统计局各类统计年报,描述其社会经济发展现状,主要是经济收入状况;所在地区的资源开发利用现状及后备资源开发潜力;基础设施现状。
重点叙述库区和移民安置区现状情况,特别是移民收入情况、移民区及安置区基础设施情况、移民可开发利用资源情况。
第四章基础设施规划针对库区和移民安置区基础设施存在的问题和原因,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对每个项目做出具体规划和论证,并分析规划实施后对移民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
以上项目要按照有关规程、规范设计,计算主要工程量,估算工程投资并提出资金筹措方案,说明移民受益情况,对照规划目标进行项目实施效果预测分析。
在本部分内容中应对各类型的项目参照其所属行业的规范标准进行规划,主要包括项目涉及范围(所有移民村组)、地址的水文地质等情况、主要参数与尺寸、材料、工程量、主要设备、施工要求等。
项目规模大于50万元时,需有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作为规划报告的附件。
可行性研究报告中要明确建设规模、建设条件、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计算主要工程量和投资估算,提出资金筹措方案、进度安排、效益分析、环境保护、风险评估、建设主体、运行管理等方面的内容。
基础设施规划以村为规划的基本单元。
一、农田水利设施配套项目规划 (详见附表3)简述移民区和移民安置区耕地和粮食产量现状及存在的问题;农田水利存在的问题;移民意愿及移民群众参与规划的方式和过程;解决问题的基本思路。
在规划编制过程中,首先考虑土地整理和中低产田改造,以及农田水利设施配套;其次,有条件开垦耕地的,规划土地开发项目;再次,考虑调整土地。
(一)土地整理、中低产田改造及水利配套规划移民区和移民安置区的移民村组可开发土地资源的有效利用,为增加土地产出,解决基本口粮田问题,应考虑中低产田改造及水利配套规划。
(表4.1)表4.1 中低产田改造项目规划(单位:亩,元、千克)(二)土地开发规划根据移民所在地的经济与资源状况,确定耕地资源不足的移民村组,应尽可能通过开发荒滩荒坡等增加耕地,达到生存和发展的基本条件,但需说明是否满足生态环境保护的要求,或者采取哪些措施来保证生态环境(特别是水土资源)不会因开发荒滩荒坡而遭到破坏。
如果目前情况土地开发没有可能,此项规划可以不编制。
(表4.2)表4.2 移民可开发生产资源情况(单位:亩,元)(三)调整土地规划在移民村组的可开发耕地资源利用后,仍不能达到生存和发展的基本条件的村组,有可能情况下,应考虑就近(邻近的村、组)调整土地资源。
调整土地如无可能,此规划可以不编制。
(表4.3)4.3 移民调整开发资源情况(单位:亩,元)表根据以上规划项目,按照当地物价水平和有关行业规范和定额确定投资。
针对各个项目受益移民人数和土地资源增加和改造状况,分析土地增加数量和移民粮食产出能力,并分析基本口粮田是否得到保障。
二、人畜饮水规划(详见附表4)(一)进行详细情况调查并找出移民区和移民安置区人畜饮水方面存在的问题,根据多数移民意愿,按照需解决问题的轻重缓急,结合农田水利规划来解决人畜饮水问题,从而改善移民群众饮水条件,实现饮水安全。
(二)规划项目在调查的基础上,分析论证项目的可行性,确定项目,提出具体措施和工程量,明确受益情况。
(三)投资预算及实施效果预测按行业规程、规范测定投资概算并对规划实施效果进行综合评价。
三、地方交通项目规划参照本章第二节的格式编写。
(详见附表5)四、农村用电项目规划参照本章第二节的格式编写。
(详见附表6)五、文教卫生项目规划参照本章第二节的格式编写。
(详见附表7)六、库区维护项目规划参照本章第二节的格式编写。
(详见附表8)七、环境保护及生态建设项目规划参照本章第二节的格式编写。
(详见附表9)八、其他项目规划参照本章第二节的格式编写。
(详见附表10)九、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汇总(详见附表11)十、基础设施规划汇总表(详见附表12)十一、基础设施实施总体效果评价主要预测评价受益的移民村数、受益移民人数和受益移民群众人数;预测分析实施前后基础设施指标改善情况;参照规划目标,用数据表述。
第五章农业生产项目规划根据库区和移民安置区自然资源条件和人力资源条件、市场目前状况及发展潜力充分分析论证生产开发项目可行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