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示标识及中文警示说明式样
职业危害警示标识及中文警示说明的设置管理制度
职业危害警示标识及中文警示说明的设置管理制度
一、制度目的
为了规范职业危害警示标识及中文警示说明的设置管理,有效防止和控制职业
病危害,保障职工身体健康,本制度制定。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内所有与职业卫生有关的活动,包括但不限于生产、办公、生活等场所。
三、制度执行
1.职业危害警示标识及中文警示说明应设置于生产与办公场所的明显位
置;
2.标识的内容要求简明、明确,应体现危害事项和保护措施;
3.标识的颜色、形状和大小应符合相关规定;
4.标识在使用过程中应保持完好、清晰,无损坏和褪色等现象;
5.在发现标识存在问题时,应及时更换或修复;
6.中文警示说明应使用规范的中文进行书写,不得使用口号、夸张、歧
义或违反法律法规的语言;
7.办公场所中必须设置有仅供非吸烟人员使用的吸烟室,吸烟室内应设
置相应的警示提示和安全设施;
8.进行职业卫生监测时,应将异常情况在相关位置进行警示说明并采取
相应的措施。
四、监督检查
1.由职业卫生管理部门定期组织对相关场所的标识设置进行检查,不合
格的应当及时纠正;
2.发现职业卫生标识及中文警示说明损坏、过期、需要更换的,应当及
时更换。
五、责任追究
对于违反职业危害警示标识及中文警示说明的设置管理制度的行为,本单位将
依据《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予以责任追究。
六、制度解释
本单位职业卫生管理部门负责本制度的解释和执行。
七、附则
1.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2.本制度的解释权归本单位职业卫生管理部门所有。
职业危害警示标识及中文警示说明的设置管理制度
职业危害警示标识及中文警示说明的设置管理制度一、目的为了保障劳动者的职业健康,预防职业病的发生,提高职业病危害的防范意识,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职业危害警示标识及中文警示说明的设置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存在职业病危害的场所、作业岗位、设备、设施。
三、职责1. 人力资源部负责对全体员工进行职业健康培训,提高员工对职业病危害的认识和防范意识。
2. 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制定职业危害警示标识及中文警示说明的设置方案,监督、检查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的设置情况。
3. 生产部门负责按照设置方案,在存在职业病危害的场所、作业岗位、设备、设施上设置职业危害警示标识及中文警示说明。
4. 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的设置情况负责,确保标识的完整、清晰、醒目。
四、职业危害警示标识及中文警示说明的设置要求1. 职业危害警示标识分为图形标识、警示线、警示语句和中文警示说明四种形式。
2. 图形标识分为禁止标识、警告标识、指令标识和提示标识,分别表示禁止、警告、指令和提示的含义。
3. 警示线分为红色、黄色和绿色三种,分别表示禁止、警告和提示的含义。
4. 警示语句包括禁止、警告、指令和提示等词语,用于明确告知员工职业病危害的种类、后果、预防和应急处置措施。
5. 中文警示说明应包括职业病危害的种类、后果、预防和应急处置措施等内容,文字应简洁明了,易于理解。
6. 职业危害警示标识及中文警示说明应设置在存在职业病危害的场所、作业岗位、设备、设施的醒目位置,确保员工能够随时看到。
7. 职业危害警示标识及中文警示说明应定期检查、维护,确保其完整、清晰、醒目。
如有损坏、缺失,应及时更换。
五、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的设置方案1. 存在职业病危害的场所、作业岗位、设备、设施,应根据职业病危害的种类、程度和特点,选择合适的职业危害警示标识及中文警示说明。
2. 对于高毒、高粉尘、高噪音等严重职业病危害的场所、作业岗位、设备、设施,应设置红色警示线和警示语句,以引起员工的高度警觉。
GBZ158警示标识
A.3.3.2 警示标识(不包括警示线)表面质量
除上述要求外,标识牌图形要清楚,光滑、无孔洞和影响使用的任何缺陷。
A.3.3.3 警示标识牌(不包括警示线)的尺寸,见表A.2。
表 A.2 警示标识牌的尺寸
A.3.3.4 设在固定场所的警示线宽度为10cm,警示线可用涂料制作。临时警示线宽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3 图形标识
4 警示线
5 警示语句
6 有毒物品作业岗位职业病危害告知卡
7 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警示标识的设置
8 其他职业病危害工作场所警示标识的设置
9 设备警示标识的设置
10 产品包装警示标识的设置
11 贮存场所警示标识的设置
12 职业病危害事故现场警示线的设置
意它所表示的内容。
A.3.2.2 警示标识不设在门、窗等可移动的物体上。警示标识前不得放置妨碍认读
的障碍物。
A.3.2.3 警示标识(不包括警示线)的平面与视线夹角应接近90°角,观察者位于
最大观察距离时,最小夹角不低于75°角,如图A.10所示。
图 A.10 警示标识平面与视线夹角 α不低于 75°角
黄色——表示提醒人们注意。
绿色——表示给人们提供允许、安全的信息。
A.2 制作
A.2.1 禁止标识
禁止标识按下列格式进行设计,如图A.1所示。
图 A.1 禁止标识的基本形式
背景:白色
圆圈带和斜杠:红色
标识图:黑色
外圈:白色
安全色至少应覆盖总面积的 35%
A.2.2 指令标识
警示标识设置和使用见GB16179。
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
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158-2003)自 2003-12-1 起执行前言本标准为全文强制性标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和《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的附录A、B、C和D为规范性附录。
本标准2003年6月3日首次发布。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环境与健康相关产品安全所、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职业卫生与中毒控制所、辽宁省职业病防治院、上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沈阳市第九人民医院。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负责解释。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霍本兴、孙承业、许恕中、陈良、阎波、张旸旸、刘悦。
目次1 范围2 规范性引用文件3 图形标识4 警示线5 警示语句6 有毒物品作业岗位职业病危害告知卡7 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警示标识的设置8 其他职业病危害工作场所警示标识的设置9 设备警示标识的设置10 产品包装警示标识的设置11 贮存场所警示标识的设置12 职业病危害事故现场警示线的设置附录A(规范性附录)警示图形标准规格及设置附录B(规范性附录)图形标识的分类及使用范围附录C(规范性附录)基本警示语句附录D(规范性附录)有毒物品作业岗位职业病危害告知卡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在工作场所设置的可以使劳动者对职业病危害产生警觉,并采取相应防护措施的图形标识、警示线、警示语句和文字。
本标准适用于可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工作场所、设备及产品。
根据工作场所实际情况,组合使用各类警示标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2893 安全色16179 安全标志使用导则3864-1 工作场所和公共场所安全标识的设计原则3 图形标识图形标识分为禁止标识、警告标识、指令标识和提示标识。
职业危害警示标识及中文警示说明的设置管理制度(正式)
编订:__________________单位:__________________时间:__________________职业危害警示标识及中文警示说明的设置管理制度(正式)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Mechanism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Word格式 / 完整 / 可编辑文件编号:KG-AO-8357-86 职业危害警示标识及中文警示说明的设置管理制度(正式)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管理机制、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进行设置固定的规范,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
下载后就可自由编辑。
第一条、为了规范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的告知和警示工作,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维护劳动者权利,加强监督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及其他相关法规,结合我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职业病危害警示是指用人单位在工作场所设置的可以使劳动者产生警觉并采取相应防护措施的图形、线条、相关文字、信号、报警装置及通讯报警装置等。
其中图形、线条和相关文字统称警示标识。
第三条、职业健康办公室应将工作场所的职业病危害如实告知劳动者,培训中心应依据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特性在职业病危害作业场所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
第四条、在工作场所中劳动者应严格按照告知和警示提示进行个体防护。
第五条、安全科对职业危害生产区域内劳动者的防护措施进行监督检查,劳动者应予以支持配合,如发现不能正常使用防护措施将视为“三违”行为,进行严肃处罚。
第六条劳动者应当接受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告知和警示规定的培训,了解和识别警示标识的含意和应对措施。
GBZ158-2003-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
GBZ158-2003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Warning Signs for Occupational Hazards in the Workplace自2003-12-1 起执行前言本标准为全文强制性标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和《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的附录A、B、C和D为规范性附录。
本标准2003年6月3日首次发布。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环境与健康相关产品安全所、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职业卫生与中毒控制所、辽宁省职业病防治院、上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沈阳市第九人民医院。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负责解释。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霍本兴、孙承业、许恕中、陈良、阎波、张旸旸、刘悦。
目次1 范围2 规范性引用文件3 图形标识4 警示线5 警示语句6 有毒物品作业岗位职业病危害告知卡7 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警示标识的设置8 其他职业病危害工作场所警示标识的设置9 设备警示标识的设置10 产品包装警示标识的设置11 贮存场所警示标识的设置12 职业病危害事故现场警示线的设置附录A(规范性附录)警示图形标准规格及设置附录B(规范性附录)图形标识的分类及使用范围附录C(规范性附录)基本警示语句附录D(规范性附录)有毒物品作业岗位职业病危害告知卡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在工作场所设置的可以使劳动者对职业病危害产生警觉,并采取相应防护措施的图形标识、警示线、警示语句和文字。
本标准适用于可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工作场所、设备及产品。
根据工作场所实际情况,组合使用各类警示标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警示标识
4.12.2.4 产品包装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产品的包装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是法律对生产者规定的一项产品标识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10]第二十七条第五项规定:“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产品,应当有警示标志或者中文警示说明。
”警示标识和警示说明有提示、告诫防止不安全因素的作用,生产者应当产品包装的显著位置予以标注,标注应当醒目,能够引起人们的注意。
警示标识,是一种按照国家标准或者社会公认的图案、标志组成的统一标识,具有特定的含义,以告诫、提示人们对某些不安全因素高度注意和警惕。
目前对有毒、易燃、易爆、易碎、放射、需要防潮、不准倒置等产品,均有相应的专门警示标识。
如有毒化学品的‘骷髅头”、放射性物质的“三页风扇”、易碎商品包装上的“玻璃杯”以及油漆包装上“燃烧的火焰”等。
中文警示说明,是指用警示语来告诫、提示人们对某些不安全因素高度注意和警惕。
如在有毒粘合剂产品包装上注明:“本品有毒,应在通风良好的条件下使用,使用人员应注意戴防毒口罩”等。
对应当标注警示标识或警示说明而未标注的产品,为有缺陷的产品,因此造成他人人身、财产损害的,生产者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包装设计可参照下图)图4-1 三氯乙烯包装设计图深圳市XXX科技公司清洗剂型号:RST358容量:25公斤生产日期:2013-10-10警示:1、本品含有三氯乙烯,必须在良好的隔离、通风条件下使用,接触者应注意使用个人防护用品。
2、三氯乙烯可致严重过敏反应,高浓度吸入可引起麻醉样急性中毒。
3、一旦出现高烧、全身药疹样皮炎等异常表现,应立即脱离岗位,及时整治,并向职业卫生监管部门报告。
地址:深圳市XXX工业区电话:0755-******** 售后服务:0755-********图4-2 正己烷包装设计图深圳市XXX科技公司白电油型号:ZJW358 容量:25公斤生产日期:2013-10-10警示:1、本品含有正己烷,必须在良好的通风条件下使用,尽量避免在空调环境下使用,接触者应注意使用防毒口罩、防护橡胶手套等个人防护用品。
职业危害警示标示设置及中文警示说明规定
职业危害警示标示设置及中文警示说明规定1、、为了规范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告知和警示工作,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维护劳动者权利,加强监督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及其他相关法规,制定本规定。
2、、职业病危害警示是指用人单位在工作场所设置的可以使劳动者产生警觉并采取相应防护措施的图形、线条、相关文字、信号、报警装置及通讯报警装置等。
其中图形、线条和相关文字统称警示标志。
3、、人事部门应将工作场所的职业病危害如实告知劳动者,职业卫生管理部门应依据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特性在职业病危害作业场所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
4 、在工作场所中,劳动者应严格按照告知和警示提示进行防护。
5、、安全部门对职业病危害生产区域内劳动者的防护措施进行监检查,劳动者应予以支持配合,不得拒绝和阻碍。
6、、劳动者应当接受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告知和警示规定的培训,了解和区别警示标识的含意和应对措施。
7、、存在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职业病危害的工作场所必须设置相应的警示标识和应对措施。
8、、警示标识分为禁止标识、警告标识、指令标识、提示标识和警示线。
8.1禁止标识:阻止不安全行为的图形文字符号;8.2 警告标识:提示对周围环境引起注意,以避免可能发生危害的图形文字符号;8.3 指令标识:提示必须做出某种动作或采用防护措施的图形文字符号;8.4 提示标识:提供某种信息(如标明安全设施或场所等)的图形文字符号;8.5 警示线:提示工作场所控制区、监督区或者事故现场救援分隔的线带。
9 、警示标识的基本形式9.1禁止标识的基本形式是红色圆环加斜杠;9.2警告标识的基本形式是黄色等边三角形;9.3指令标识的基本形式是蓝色圆形;9.4提示标识的基本形式是绿色正方形和长方形;9.5提示线的基本图形是有标识色和对比色相间的带状图形。
10、、在职业病危害的工作场所,应当在醒目位置按照下列规定设置警示标识;10.1可能引起尘肺的粉尘工作场所,设置“注意防尘”警示标识;10.2放射工作场所设置“当心电离辐射”警示标识;10.3有毒物品工作场所设置“当心中毒”或者“当心有毒气体”警示标识;10.4可能引起职业性灼伤和酸蚀的化学品工作场所,设置“当心腐蚀”警示标识;10.5产生噪声的工作场所,设置“噪声有害”警示标识;10.6高温工作场所设置“当心中暑”警示标识;10.7能引起电光性眼炎的工作场所,设置“当心弧光”警示标识;10.8生物因素可致职业病的工作场所,设置“当心感染”警示标识;10.9能引起其他职业病危害的工作场所,设置“注意危害”警示标识;11、、接触有毒化学品的作业岗位,应当在醒目位置设置“作业岗位有毒物质职业病危害告知卡”。
职业危害警示标识及中文警示说明的设置管理制度(最新版)
职业危害警示标识及中文警示说明的设置管理制度(最新版) Safety management refers to ensuring the smooth and effective progress of social and economic activities and production on the premise of ensuring social and personal safety.( 安全管理)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部门: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本文档文字可以自由修改职业危害警示标识及中文警示说明的设置管理制度(最新版)第一条、为了规范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的告知和警示工作,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维护劳动者权利,加强监督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及其他相关法规,结合我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职业病危害警示是指用人单位在工作场所设置的可以使劳动者产生警觉并采取相应防护措施的图形、线条、相关文字、信号、报警装置及通讯报警装置等。
其中图形、线条和相关文字统称警示标识。
第三条、职业健康办公室应将工作场所的职业病危害如实告知劳动者,培训中心应依据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特性在职业病危害作业场所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
第四条、在工作场所中劳动者应严格按照告知和警示提示进行个体防护。
第五条、安全科对职业危害生产区域内劳动者的防护措施进行监督检查,劳动者应予以支持配合,如发现不能正常使用防护措施将视为“三违”行为,进行严肃处罚。
第六条劳动者应当接受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告知和警示规定的培训,了解和识别警示标识的含意和应对措施。
第七条警示标识分为禁止标识、警告标识、指令标识、提示标识和警示线。
(一)禁止标识:阻止不安全行为的图形文字符号;(二)警告标识:提示对周围环境引起注意,以避免可能发生危险的图形文字符号;(三)指令标识:提示必须做出某种动作或采用防护措施的图形文字符号;(四)提示标识:提供某种信息(如标明安全设施或场所等)的图形文字符号;(五)警示线:提示工作场所控制区、监督区或者事故现场救援分隔的线带。
GBZ 158-2003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
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GBZ158-2003)自 2003-12-1 起执行前言本标准为全文强制性标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和《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的附录A、B、C和D为规范性附录。
本标准2003年6月3日首次发布。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环境与健康相关产品安全所、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职业卫生与中毒控制所、辽宁省职业病防治院、上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沈阳市第九人民医院。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负责解释。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霍本兴、孙承业、许恕中、陈良、阎波、张旸旸、刘悦。
目次1 范围2 规范性引用文件3 图形标识4 警示线5 警示语句6 有毒物品作业岗位职业病危害告知卡7 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警示标识的设置8 其他职业病危害工作场所警示标识的设置9 设备警示标识的设置10 产品包装警示标识的设置11 贮存场所警示标识的设置12 职业病危害事故现场警示线的设置附录A(规范性附录)警示图形标准规格及设置附录B(规范性附录)图形标识的分类及使用范围附录C(规范性附录)基本警示语句附录D(规范性附录)有毒物品作业岗位职业病危害告知卡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在工作场所设置的可以使劳动者对职业病危害产生警觉,并采取相应防护措施的图形标识、警示线、警示语句和文字。
本标准适用于可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工作场所、设备及产品。
根据工作场所实际情况,组合使用各类警示标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2893 安全色GB 16179 安全标志使用导则ISO 3864-1 工作场所和公共场所安全标识的设计原则3 图形标识图形标识分为禁止标识、警告标识、指令标识和提示标识。
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GBZ158-2003)
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GBZ158-2003)自2003-12-1起执行前言本标准为全文强制性标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和《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的附录A、B、C和D为规范性附录。
本标准2003年6月3日首次发布。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环境与健康相关产品安全所、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职业卫生与中毒控制所、辽宁省职业病防治院、上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沈阳市第九人民医院。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负责解释。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霍本兴、孙承业、许恕中、陈良、阎波、张旸旸、刘悦。
目次1范围2规范性引用文件3图形标识4警示线5警示语句6有毒物品作业岗位职业病危害告知卡7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警示标识的设置8其他职业病危害工作场所警示标识的设置9设备警示标识的设置10产品包装警示标识的设置11贮存场所警示标识的设置12职业病危害事故现场警示线的设置附录A(规范性附录)警示图形标准规格及设置附录B(规范性附录)图形标识的分类及使用范围附录C(规范性附录)基本警示语句附录D(规范性附录)有毒物品作业岗位职业病危害告知卡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在工作场所设置的可以使劳动者对职业病危害产生警觉,并采取相应防护措施的图形标识、警示线、警示语句和文字。
本标准适用于可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工作场所、设备及产品。
根据工作场所实际情况,组合使用各类警示标识。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2893安全色GB16179安全标志使用导则ISO3864-1工作场所和公共场所安全标识的设计原则3图形标识图形标识分为禁止标识、警告标识、指令标识和提示标识。
警示标识及中文警示说明参考企业安全细则生产规范化应急预案方案制度等
作业岗位职业病危害告知卡1、职业病危害告知卡(噪声)2、职业病危害告知卡(粉尘)3、职业病危害告知卡(苯等有毒气体)4、职业病危害告知卡(高温)5、职业病危害告知卡(电离辐射)6、职业病危害告知卡(紫外线)7、职业病危害告知卡(铅烟)8、职业病危害告知卡(乙醇)9、职业病危害告知卡(溴素)10、职业病危害告知卡(氨)11、职业病危害告知卡(一氧化碳)12、职业病危害告知卡(电焊工岗位-----高温、电焊尘、有毒气体、弧光)13、职业病危害告知卡(烫伤)14、职业病危害告知卡(丁酮)15、职业病危害告知卡(异丙醇)16、职业病危害告知卡(液氮)17、职业病危害告知卡(甲醇)18、职业病危害告知卡(氧气)19、职业病危害告知卡(硫酸)20、职业病危害告知卡(二氯甲烷)21、职业病危害告知卡(甲苯)22、职业病危害告知卡(硝酸)23、职业病危害告知卡(氢氧化钠)24、职业病危害告知卡(过氧化氢)25、职业病危害告知卡(可溶性镍化物)26、职业病危害告知卡(异佛尔酮)27、职业病危害告知卡(环己酮)28、职业病危害告知卡(乙酸乙酯)29、职业病危害告知卡(苯乙烯)30、职业病危害告知卡(硫酸)31、职业病危害告知卡(盐酸)32、职业病危害告知卡(煤气)33、职业病危害告知卡(钒)34、职业病危害告知卡(锰)35、职业病危害告知卡(氯气)36、职业病危害告知卡(硫化氢)37、职业病危害告知卡(氮气)38、职业病危害告知卡(四氢呋喃)39、职业病危害告知卡(甲醛)40、职业病危害告知卡(1,4-丁炔二醇)41、职业病危害告知卡(1,4-丁二醇)42、职业病危害告知卡(放射源:钴-60)43、职业病危害告知卡(放射源:铯-137)44、职业病危害告知卡()45、职业病危害告知卡()46、职业病危害告知卡()47、有毒有害物品作业岗位职业病危害告知卡明细表1、职业病危害告知卡(噪声)噪声有害急救电话:120职业病危害告知卡(粉尘)3、职业病危害告知卡(苯等有毒气体)注意防护急救电话:120职业卫生咨询电话:4、职业病危害告知卡(高温)注意防护5、职业病危害告知卡(电离辐射)6、职业病危害告知卡(紫外线)7、职业病危害告知卡(铅烟)8、职业病危害告知卡(乙醇)注意防护9、职业病危害告知卡(溴素)注意防护职业卫生咨询电话:10、职业病危害告知卡(氨)职业卫生咨询电话:11、职业病危害告知卡(一氧化碳)职业卫生咨询电话:12、职业病危害告知卡(电焊工岗位)急救电话:113、职业病危害告知卡(烫伤)14、职业病危害告知卡(丁酮)注意防护职业卫生咨询电话15、职业病危害告知卡(异丙醇)注意防护当心中毒职业卫生咨询电话:16、职业病危害告知卡(液氮)注意防护职业卫生咨询电话17、职业病危害告知卡(甲醇)18、职业病危害告知卡(氧气)当心中毒19、职业病危害告知卡(硫酸)当心腐蚀注意防护职业卫生咨询电话:20、职业病危害告知卡(二氯甲烷)当心中毒21、职业病危害告知卡(甲苯)注意防护当心中毒职业卫生咨询电话:22、职业病危害告知卡(硝酸)当心腐蚀注意防护职业卫生咨询电话:23、职业病危害告知卡(氢氧化钠)注意防护职业卫生咨询电话:24、职业病危害告知卡(过氧化氢)当心中毒注意防护职业卫生咨询电话:25、职业病危害告知卡(可溶性镍化物)26、职业病危害告知卡(异佛尔酮)注意防护当心中毒职业卫生咨询电话27、职业病危害告知卡(环己酮)当心中毒注意防护职业卫生咨询电话:28、职业病危害告知卡(乙酸乙酯)注意防护当心中毒职业卫生咨询电话29、职业病危害告知卡(苯乙烯)当心中毒30、职业病危害告知卡(硫酸)当心腐蚀注意防护31、职业病危害告知卡(盐酸)当心腐蚀注意防护职业卫生咨询电话:32、职业病危害告知卡(煤气)当心中毒33、职业病危害告知卡(钒)当心中毒34、职业病危害告知卡(锰)当心中毒35、职业病危害告知卡(氯气)当心中毒36、职业病危害告知卡(硫化氢)注意防护当心中毒职业卫生咨询电话:37、职业病危害告知卡(氮气)注意防护当心中毒职业卫生咨询电话:38、职业病危害告知卡(四氢呋喃)注意防护当心中毒职业卫生咨询电话:39、职业病危害告知卡(甲醛)注意防护当心中毒职业卫生咨询电话:40、职业病危害告知卡(1,4-丁炔二醇)注意防护当心中毒职业卫生咨询电话:41、职业病危害告知卡(1,4-丁二醇)注意防护当心中毒职业卫生咨询电话:42、职业病危害告知卡(放射源:钴-60)注意防护当心电离辐射职业卫生咨询电话:。
警示教育制度与警示标识及中文警示说明的设置管理制度
警示教育制度与警示标识及中文警示说明的设置管理制度警示教育制度在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安全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为了更好地落实警示教育制度,确保人们能够准确理解和遵守各项警示规定,建立和管理警示标识及中文警示说明成为一项必要的管理制度。
一、警示教育制度的基本原则和作用警示教育制度是指通过一系列措施,对公民进行教育和警示,使其树立正确的法律意识和遵纪守法意识,促进社会安全和公共秩序的维护。
该制度具有以下基本原则和作用:1. 原则:(1) 法制原则:依法设立,依法执行。
(2) 公正原则:平等对待,公正执法。
(3) 教育原则:引导公民正确行为,促进道德观念的形成。
(4) 预防原则:预防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
2. 作用:(1) 宣传教育作用:通过各种途径传达警示信息,提高公民法律素养。
(2) 预防警示作用:通过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有效地防止人们违法行为。
(3) 修复作用:对已违法的公民进行警示教育,引导其改正错误,遵守法律。
二、警示标识的设置原则和管理制度警示标识是指通过图形、文字等方式,用于警示公民某些行为的标识。
合理设置、规范管理警示标识对于维护社会秩序至关重要。
我们应该遵循以下原则和管理制度:1. 设置原则:(1) 知识原则:警示标识内容应简明扼要,易于理解。
(2) 规范原则:警示标识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3) 制度原则:警示标识设置应基于相关法律法规制度。
2. 管理制度:(1) 设立标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明确各类警示标识的设置标准。
(2) 示范方案:制定示范方案,防止标识设置混乱,保证标识在各地的统一性。
(3) 定期检查:定期对警示标识进行检查,确保其完好有效。
(4) 及时更新:根据需要,及时更新警示标识内容,确保警示信息的准确性和时效性。
三、中文警示说明的设置管理制度中文警示说明是指为了让公民更好地理解警示标识的含义,对标识内容进行解释和说明。
有效地设置和管理中文警示说明对于提高公民遵守法律意识具有重要作用。
职业危害警示标识及中文警示说明的设置管理制度
职业危害警示标识及中文警示说明的设置管理制度第一条为了规范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的告知和警示工作,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维护劳动者权利,加强监督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及其他相关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职业病危害警示是指用人单位在工作场所设置的可以使劳动者产生警觉并采取相应防护措施的图形、线条、相关文字、信号、报警装置及通讯报警装置等。
其中图形、线条和相关文字统称警示标识。
第三条人力资源部应将工作场所的职业病危害如实告知劳动者,培训中心应依据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特性在职业病危害作业场所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
第四条在工作场所中劳动者应严格按照告知和警示提示进行防护。
第五条安全部对职业危害生产区域内劳动者的防护措施进行监督检查,劳动者应予以支持配合,不得拒绝和阻碍。
第六条劳动者应当接受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告知和警示规定的培训,了解和识别警示标识的含意和应对措施。
第七条存在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职业病危害的工作场所必须设置相应的警示标识、警示线、警示信号、自动报警和通讯报警装置.第八条警示标识分为禁止标识、警告标识、指令标识、提示标识和警示线。
(一)禁止标识:阻止不安全行为的图形文字符号;(二)警告标识:提示对周围环境引起注意,以避免可能发生危险的图形文字符号;(三)指令标识:提示必须做出某种动作或采用防护措施的图形文字符号;(四)提示标识:提供某种信息(如标明安全设施或场所等)的图形文字符号;(五)警示线:提示工作场所控制区、监督区或者事故现场救援分隔的线带。
第九条警示标识的基本形式:(一)禁止标识的基本形式是红色圆环加斜杠;(二)警告标识的基本形式是黄色等边三角形;(三)指令标识的基本形式是兰色圆形;(四)提示标识的基本形式是绿色正方形和长方形;(五)警示线的基本图形是有标识色和对比色相间的带状图形.第十条在职业病危害的工作场所,应当在醒目位置按照下列规定设置警示标识:(一)可能引起尘肺的粉尘工作场所,设置“注意防尘”警示标识;(二)放射工作场所设置“当心电离辐射" 警示标识;(三)有毒物品工作场所设置“当心中毒”或者“当心有毒气体”警示标识;(四)可能引起职业性灼伤和酸蚀的化学品工作场所,设置“当心腐蚀”警示标识;(五)产生噪声的工作场所,设置“噪声有害”警示标识;(六)高温工作场所设置“当心中暑”警示标识;(七)能引起电光性眼炎的工作场所,设置“当心弧光”警示标识;(八)生物因素可致职业病的工作场所,设置“当心感染"警示标识;(九)能引起其它职业病危害的工作场所,设置“注意危害"警示标识.第十一条接触有毒化学品的作业岗位,应当在醒目位置设置“作业岗位有毒物质职业病危害告知卡".第十二条使用有毒物品工作场所应当设置黄色区域警示线,高毒工作场所应当设置红色区域警示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