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示标识及中文警示说明式样
GBZ158-2003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
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GBZ158-2003)自2003-12-1 起执行前言本标准为全文强制性标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和《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的附录A、B、C和D为规范性附录。
本标准2003年6月3日首次发布。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环境与健康相关产品安全所、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职业卫生与中毒控制所、辽宁省职业病防治院、上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沈阳市第九人民医院。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负责解释。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霍本兴、孙承业、许恕中、陈良、阎波、张?D?D、刘悦。
目次1 范围2 规范性引用文件3 图形标识4 警示线5 警示语句6 有毒物品作业岗位职业病危害告知卡7 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警示标识的设置8 其他职业病危害工作场所警示标识的设置9 设备警示标识的设置10 产品包装警示标识的设置11 贮存场所警示标识的设置12 职业病危害事故现场警示线的设置附录A(规范性附录)警示图形标准规格及设置附录B(规范性附录)图形标识的分类及使用范围附录C(规范性附录)基本警示语句附录D(规范性附录)有毒物品作业岗位职业病危害告知卡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在工作场所设置的可以使劳动者对职业病危害产生警觉,并采取相应防护措施的图形标识、警示线、警示语句和文字。
本标准适用于可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工作场所、设备及产品。
根据工作场所实际情况,组合使用各类警示标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2893 安全色GB 16179 安全标志使用导则ISO 3864-1 工作场所和公共场所安全标识的设计原则3 图形标识图形标识分为禁止标识、警告标识、指令标识和提示标识。
安全标志及安全色
使用举例五
标志名称:必须带防护眼睛
标志种类:H,J
设置范围和地点:对眼睛有伤害的作业 场所,如:机加工、各种焊接车间等
标志名称:必须带防毒面具
标志种类:H,J
设置范围和地点:具有对人体有害的气 体、气溶胶、烟尘等作业场所,如:有 毒物散发的地点或处理由毒物造成的事 故现场
使用举例六
标志名称:必须戴防尘口罩
蓝色与白色相间条纹
表示必须遵守规定的信息。
绿色与白色相间的条纹
与提示标志牌同时使用,更为醒目的提示人们。
例一
要:两种颜色间的宽度应相等,一般为100mm(图A1), 但可根据机器大小和安全标志的位置的不同,可采用不同 的宽度,在较小的面积上其宽度要适当的缩小,每种颜色 不能少于两条,斜度与基准面成45°,如图A1所示。
直径 d 0025L L为观察距离
图3 指令标志的基本型式
常用的指令标志(例举)
必须戴防护眼镜 Must wear Protective goggles
必须戴防毒面具 Must wear gas defense mask
常用的指令标志(例举)
必须戴防尘口罩 Must wear dustproof mask
标志种类:J
设置范围和地点:暂停使用的设备附近, 如:设备检修、更换零件等
标志名称:严禁合闸
标志种类:J
设置范围和地点:设备或线路检修时, 相应开关附近
使用举例三
标志名称:当心火灾
标志种类:H,J
设置范围和地点:易发生火灾的危险场 所,如:可燃性物质的生产、储运、使 用等地点
标志名称:当心中毒
标志种类:H,J
蓝、黄、绿四种颜色。 红色——表示禁止、停止、危险以及消防设备的意思。
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
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工前言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GBZ158-2003)自2003-12-1起执行本标准为全文强制性标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和《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的附录A、B、C和D为规范性附录。
本标准2003年6月3日首次发布。
本标准由XXX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XXX环境与健康相关产品安全所、XXX职业卫生与中毒控制所、XXX、XXX、XXX。
本标准由XXX负责解释。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XXX、XXX、XXX中、XXX、XXX、XXX、XXX。
目次1范围2规范性引用文件3图形标识4警示线5警示语句6有毒物品作业岗位职业病危害告知卡7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合警示标识的设置8其他职业病危害工作场所警示标识的设置9设备警示标识的设置10产品包装警示标识的设置11贮存场合警示标识的设置12职业病危害事故现场警示线的设置附录A(规范性附录)警示图形标准规格及设置附录B(规范性附录)图形标识的分类及使用范围附录C(规范性附录)基本警示语句附录D(规范性附录)有毒物品作业岗位职业病危害告知卡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1范围本尺度规定了在工作场合设置的能够使劳动者对职业病风险产生警觉,并采纳相应防护措施的图形标识、警示线、警示语句和文字。
本标准适用于可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工作场所、设备及产品。
根据工作场所实际情况,组合使用各类警示标识。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2893安全色GB 安全标志使用导则ISO 3864-1工作场所和公共场所安全标识的设计原则3图形标识图形标识分为禁止标识、警告标识、指令标识和提示标识。
职业危害警示标识及中文警示说明的设置管理制度
职业危害警示标识及中文警示说明的设置管理制度1. 前言为了加强企业生产安全管理,保护员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订立本规章制度以规范职业危害警示标识及中文警示说明的设置管理工作。
2. 目的和适用范围本制度的目的是规范职业危害警示标识及中文警示说明的设置管理,适用于本企业全部作业场合及相关设施。
3. 职业危害警示标识的分类和标识种类职业危害警示标识依据不同的危害类型和警示目的进行分类,并相应设置不同的标识种类。
依据国家标准《职业危害警示标识及其使用》(GB2894—2008)的要求,本企业将职业危害警示标识分为以下几类:3.1 机械危害警示标识机械危害警示标识用于标识可能引起机械损害的设备、机器和工作场合。
标识种类包含但不限于:机械设备警示标识、机械操作警示标识等。
3.2 化学危害警示标识化学危害警示标识用于标识可能存在的化学危害源和不安全化学品。
标识种类包含但不限于:不安全化学品警示标识、防护用品标识等。
3.3 生物危害警示标识生物危害警示标识用于标识可能存在的生物危害源和生物试验室等场合。
标识种类包含但不限于:生物危害警示标识、试验室不安全警示标识等。
3.4 辐射危害警示标识辐射危害警示标识用于标识可能存在的辐射源和辐射工作场合。
标识种类包含但不限于:辐射警示标识、核辐射标识等。
3.5 电气危害警示标识电气危害警示标识用于标识可能存在的电气危害源和电气设备。
标识种类包含但不限于:高压警示标识、电器设备警示标识等。
4. 中文警示说明的内容和要求中文警示说明是对职业危害警示标识中标识图形所表示的不安全、警示信息的文字说明。
中文警示说明应具备以下内容和要求:4.1 简明扼要中文警示说明应简明扼要,能够准确传递警示信息,让受众能快速理解和识别潜在不安全。
4.2 规范语言中文警示说明应使用规范的汉字、词语和语法,确保表达准确,避开歧义。
4.3 易读易识别中文警示说明的文字应具备较大的字体和良好的对比度,以确保易读易识别。
GBZ158警示标识
A.3.3.2 警示标识(不包括警示线)表面质量
除上述要求外,标识牌图形要清楚,光滑、无孔洞和影响使用的任何缺陷。
A.3.3.3 警示标识牌(不包括警示线)的尺寸,见表A.2。
表 A.2 警示标识牌的尺寸
A.3.3.4 设在固定场所的警示线宽度为10cm,警示线可用涂料制作。临时警示线宽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3 图形标识
4 警示线
5 警示语句
6 有毒物品作业岗位职业病危害告知卡
7 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警示标识的设置
8 其他职业病危害工作场所警示标识的设置
9 设备警示标识的设置
10 产品包装警示标识的设置
11 贮存场所警示标识的设置
12 职业病危害事故现场警示线的设置
意它所表示的内容。
A.3.2.2 警示标识不设在门、窗等可移动的物体上。警示标识前不得放置妨碍认读
的障碍物。
A.3.2.3 警示标识(不包括警示线)的平面与视线夹角应接近90°角,观察者位于
最大观察距离时,最小夹角不低于75°角,如图A.10所示。
图 A.10 警示标识平面与视线夹角 α不低于 75°角
黄色——表示提醒人们注意。
绿色——表示给人们提供允许、安全的信息。
A.2 制作
A.2.1 禁止标识
禁止标识按下列格式进行设计,如图A.1所示。
图 A.1 禁止标识的基本形式
背景:白色
圆圈带和斜杠:红色
标识图:黑色
外圈:白色
安全色至少应覆盖总面积的 35%
A.2.2 指令标识
警示标识设置和使用见GB16179。
GBZ158-2003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志
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Warning Signs for Occupational Hazards in the WorkplaceGBZ158-20032003-06-3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发布2003-12-01 实施前言本标准为全文强制性标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和《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的附录A、B、C和D为规范性附录。
本标准2003年6月3日首次发布。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环境与健康相关产品安全所、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职业卫生与中毒控制所、辽宁省职业病防治院、上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沈阳市第九人民医院。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负责解释。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霍本兴、孙承业、许恕中、陈良、阎波、张旸旸、刘悦。
目次1 范围2 规范性引用文件3 图形标识4 警示线5 警示语句6 有毒物品作业岗位职业病危害告知卡7 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警示标识的设置8 其他职业病危害工作场所警示标识的设置9 设备警示标识的设置10 产品包装警示标识的设置11 贮存场所警示标识的设置12 职业病危害事故现场警示线的设置附录A(规范性附录)警示图形标准规格及设置附录B(规范性附录)图形标识的分类及使用范围附录C(规范性附录)基本警示语句附录D(规范性附录)有毒物品作业岗位职业病危害告知卡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在工作场所设置的可以使劳动者对职业病危害产生警觉,并采取相应防护措施的图形标识、警示线、警示语句和文字。
本标准适用于可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工作场所、设备及产品。
根据工作场所实际情况,组合使用各类警示标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GBZ158
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GBZ158-2003,2003-12-1实施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在工作场所设置的可以使劳动者对职业病危害产生警觉,并采取相应防护措施的图形标识、警示线、警示语句和文字。
本标准适用于可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工作场所、设备及产品。
根据工作场所实际情况,组合使用各类警示标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2893 安全色GB16179 安全标志使用导则ISO3864-1 工作场所和公共场所安全标识的设计原则3 图形标识图形标识分为禁止标识、警告标识、指令标识和提示标识。
见附录A和B。
禁止标识——禁止不安全行为的图形,如“禁止入内”标识。
警告标识——提醒对周围环境需要注意,以避免可能发生危险的图形,如“当心中毒”标识。
指令标识——强制做出某种动作或采用防范措施的图形,如“戴防毒面具”标识。
提示标识——提供相关安全信息的图形,如“救援电话”标识。
图形标识可与相应的警示语句配合使用,见附录B和C。
图形、警示语句和文字设置在作业场所入口处或作业场所的显著位置。
4 警示线警示线是界定和分隔危险区域的标识线,分为红包、黄色和绿色三种。
见附录B。
按照需要,警示线可喷涂在地面或制成色带设置。
5 警示语句警示语句是一组表示禁止、警告、指令、提示或描述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的词语。
警示语句可单独使用,也可与图形标识组合使用。
基本警示语句见附录C。
6 有毒物品作业岗位职业病危害告知卡根据实际需要,由各类图形标识和文字组合成《有毒物品作业岗位职业病危害告知卡》(以下简称告知卡)。
参见附录D。
《告知卡》是针对某—职业病危害因素,告知劳动者危害后果及其防护措施的提示卡。
职业病危害告知书、职业病危害告知卡及中文警示说明示例
1 5 ' 1 2 以下易聚合 , 置 空气 中氧化为 甲酸。
低 浓度 甲醛 蒸气对 眼、 上呼 吸道粘膜有强 烈刺激作用 , 高浓度 甲醛蒸气对 中枢 神经系统有毒性作 用 , 可 可能产生 的危害后 引起 中毒性肺水肿 。 果 主要症 状 : 眼痛 流泪 、 喉痒及胸 闷 、 咳嗽 、 呼 吸困难 , 口腔糜 烂 、 上腹痛 、 吐血 , 眩晕 、 恐慌不安 、 步态不稳 、 甚至 昏迷 。皮肤接触可 引起皮 炎 , 有红斑 、 丘疹 、 瘙痒 、 组织坏死等 。
岗期间 、 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 和应急检查 。一旦发生职业病 , 甲方必须按照国家有关法律 、 法规的要求 , 为 乙方如实提供职业病诊断 、 鉴定所需的劳动者职业史和职业病危害接触史 、 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
果 等资 料及相 应 待遇 。
( 三) 乙方应 自觉遵守 甲方的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 正确使用维护职业病防护设施和个人职业 病防护用品 , 积极参加职业卫生知识培训 , 按要求参加上 岗前 、 在岗期间和离 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 。若被检
苯( 皮) B e n z e n e ( s k i n ) 7 8 , 易燃 、 易挥 发 。不溶 于水 , 可 与乙醚 、 乙醇 、 丙酮、 和造 血 系统 。短 时间大 量接触 可引起 头晕 、 汽油和二硫化碳 等有机溶剂混溶 ; 遇氧化剂或 卤素剧 头痛 、 恶心 、 呕吐、 嗜睡 、 步态 不稳 , 重者 发生
所在部 门及 岗位名称 职业病危 害因素 职业禁忌证 活动性肺结核病 可能导致 的职业病危 害 职业病 防护措施
例
:
铸造 车间铸造工
粉尘
慢性 阻塞性肺病 慢性 问质性 肺病 伴肺功 能损 害的疾病
警示标识
4.12.2.4 产品包装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产品的包装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是法律对生产者规定的一项产品标识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10]第二十七条第五项规定:“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产品,应当有警示标志或者中文警示说明。
”警示标识和警示说明有提示、告诫防止不安全因素的作用,生产者应当产品包装的显著位置予以标注,标注应当醒目,能够引起人们的注意。
警示标识,是一种按照国家标准或者社会公认的图案、标志组成的统一标识,具有特定的含义,以告诫、提示人们对某些不安全因素高度注意和警惕。
目前对有毒、易燃、易爆、易碎、放射、需要防潮、不准倒置等产品,均有相应的专门警示标识。
如有毒化学品的‘骷髅头”、放射性物质的“三页风扇”、易碎商品包装上的“玻璃杯”以及油漆包装上“燃烧的火焰”等。
中文警示说明,是指用警示语来告诫、提示人们对某些不安全因素高度注意和警惕。
如在有毒粘合剂产品包装上注明:“本品有毒,应在通风良好的条件下使用,使用人员应注意戴防毒口罩”等。
对应当标注警示标识或警示说明而未标注的产品,为有缺陷的产品,因此造成他人人身、财产损害的,生产者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包装设计可参照下图)图4-1 三氯乙烯包装设计图深圳市XXX科技公司清洗剂型号:RST358容量:25公斤生产日期:2013-10-10警示:1、本品含有三氯乙烯,必须在良好的隔离、通风条件下使用,接触者应注意使用个人防护用品。
2、三氯乙烯可致严重过敏反应,高浓度吸入可引起麻醉样急性中毒。
3、一旦出现高烧、全身药疹样皮炎等异常表现,应立即脱离岗位,及时整治,并向职业卫生监管部门报告。
地址:深圳市XXX工业区电话:0755-******** 售后服务:0755-********图4-2 正己烷包装设计图深圳市XXX科技公司白电油型号:ZJW358 容量:25公斤生产日期:2013-10-10警示:1、本品含有正己烷,必须在良好的通风条件下使用,尽量避免在空调环境下使用,接触者应注意使用防毒口罩、防护橡胶手套等个人防护用品。
《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
《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GBZ518-2003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GBZ158-20032003年12月1日实施)前言本标准为全文强制性标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和《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的附录A、B、C和D为规范性附录。
本标准2003年6月3日首次发布。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环境与健康相关产品安全所、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职业卫生与中毒控制所、辽宁省职业病防治院、上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沈阳市第九人民医院。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负责解释。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霍本兴、孙承业、许恕中、陈良、阎波、张旸旸、刘悦。
本标准为全文强制性标准。
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在工作场所设置的可以使劳动者对职业病危害产生警觉,并采取相应防护措施的图形标识、警示线、警示语句和文字。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2893安全色GB16179安全标志使用导则ISO3864-1工作场所和公共场所安全标识的设计原则3图形标识图形标以分为禁止标识、警告标识、指令标以和提示标识。
见附录A和B。
禁止标识——禁止不安全行为的图形,如“禁止入内”标识。
警告标识——提醒对周围环境需要注意,以避免可能发生危险的图形,如“当心中毒”标识。
图形标以可与相应的警示语句配合使用,见附录B和C。
图形、警示语句和文字设置在作业场所入口处或作业场所的显著位置。
4警示线警示线是界定和分隔危险区域的标识线,分为红包、黄色和绿色三种。
见附录B。
按照需要,警示线可喷涂在地面或制成色带设置。
5警示语句警示语句是一组表示禁止、警告、指令、提示或描述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的词语。
职业危害警示标示设置及中文警示说明规定
职业危害警示标示设置及中文警示说明规定1、、为了规范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告知和警示工作,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维护劳动者权利,加强监督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及其他相关法规,制定本规定。
2、、职业病危害警示是指用人单位在工作场所设置的可以使劳动者产生警觉并采取相应防护措施的图形、线条、相关文字、信号、报警装置及通讯报警装置等。
其中图形、线条和相关文字统称警示标志。
3、、人事部门应将工作场所的职业病危害如实告知劳动者,职业卫生管理部门应依据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特性在职业病危害作业场所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
4 、在工作场所中,劳动者应严格按照告知和警示提示进行防护。
5、、安全部门对职业病危害生产区域内劳动者的防护措施进行监检查,劳动者应予以支持配合,不得拒绝和阻碍。
6、、劳动者应当接受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告知和警示规定的培训,了解和区别警示标识的含意和应对措施。
7、、存在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职业病危害的工作场所必须设置相应的警示标识和应对措施。
8、、警示标识分为禁止标识、警告标识、指令标识、提示标识和警示线。
8.1禁止标识:阻止不安全行为的图形文字符号;8.2 警告标识:提示对周围环境引起注意,以避免可能发生危害的图形文字符号;8.3 指令标识:提示必须做出某种动作或采用防护措施的图形文字符号;8.4 提示标识:提供某种信息(如标明安全设施或场所等)的图形文字符号;8.5 警示线:提示工作场所控制区、监督区或者事故现场救援分隔的线带。
9 、警示标识的基本形式9.1禁止标识的基本形式是红色圆环加斜杠;9.2警告标识的基本形式是黄色等边三角形;9.3指令标识的基本形式是蓝色圆形;9.4提示标识的基本形式是绿色正方形和长方形;9.5提示线的基本图形是有标识色和对比色相间的带状图形。
10、、在职业病危害的工作场所,应当在醒目位置按照下列规定设置警示标识;10.1可能引起尘肺的粉尘工作场所,设置“注意防尘”警示标识;10.2放射工作场所设置“当心电离辐射”警示标识;10.3有毒物品工作场所设置“当心中毒”或者“当心有毒气体”警示标识;10.4可能引起职业性灼伤和酸蚀的化学品工作场所,设置“当心腐蚀”警示标识;10.5产生噪声的工作场所,设置“噪声有害”警示标识;10.6高温工作场所设置“当心中暑”警示标识;10.7能引起电光性眼炎的工作场所,设置“当心弧光”警示标识;10.8生物因素可致职业病的工作场所,设置“当心感染”警示标识;10.9能引起其他职业病危害的工作场所,设置“注意危害”警示标识;11、、接触有毒化学品的作业岗位,应当在醒目位置设置“作业岗位有毒物质职业病危害告知卡”。
职业危害警示标识及中文警示说明的设置管理制度(最新版)
职业危害警示标识及中文警示说明的设置管理制度(最新版) Safety management refers to ensuring the smooth and effective progress of social and economic activities and production on the premise of ensuring social and personal safety.( 安全管理)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部门: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本文档文字可以自由修改职业危害警示标识及中文警示说明的设置管理制度(最新版)第一条、为了规范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的告知和警示工作,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维护劳动者权利,加强监督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及其他相关法规,结合我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职业病危害警示是指用人单位在工作场所设置的可以使劳动者产生警觉并采取相应防护措施的图形、线条、相关文字、信号、报警装置及通讯报警装置等。
其中图形、线条和相关文字统称警示标识。
第三条、职业健康办公室应将工作场所的职业病危害如实告知劳动者,培训中心应依据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特性在职业病危害作业场所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
第四条、在工作场所中劳动者应严格按照告知和警示提示进行个体防护。
第五条、安全科对职业危害生产区域内劳动者的防护措施进行监督检查,劳动者应予以支持配合,如发现不能正常使用防护措施将视为“三违”行为,进行严肃处罚。
第六条劳动者应当接受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告知和警示规定的培训,了解和识别警示标识的含意和应对措施。
第七条警示标识分为禁止标识、警告标识、指令标识、提示标识和警示线。
(一)禁止标识:阻止不安全行为的图形文字符号;(二)警告标识:提示对周围环境引起注意,以避免可能发生危险的图形文字符号;(三)指令标识:提示必须做出某种动作或采用防护措施的图形文字符号;(四)提示标识:提供某种信息(如标明安全设施或场所等)的图形文字符号;(五)警示线:提示工作场所控制区、监督区或者事故现场救援分隔的线带。
GBZ 158-2003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
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GBZ158-2003)自 2003-12-1 起执行前言本标准为全文强制性标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和《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的附录A、B、C和D为规范性附录。
本标准2003年6月3日首次发布。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环境与健康相关产品安全所、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职业卫生与中毒控制所、辽宁省职业病防治院、上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沈阳市第九人民医院。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负责解释。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霍本兴、孙承业、许恕中、陈良、阎波、张旸旸、刘悦。
目次1 范围2 规范性引用文件3 图形标识4 警示线5 警示语句6 有毒物品作业岗位职业病危害告知卡7 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警示标识的设置8 其他职业病危害工作场所警示标识的设置9 设备警示标识的设置10 产品包装警示标识的设置11 贮存场所警示标识的设置12 职业病危害事故现场警示线的设置附录A(规范性附录)警示图形标准规格及设置附录B(规范性附录)图形标识的分类及使用范围附录C(规范性附录)基本警示语句附录D(规范性附录)有毒物品作业岗位职业病危害告知卡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在工作场所设置的可以使劳动者对职业病危害产生警觉,并采取相应防护措施的图形标识、警示线、警示语句和文字。
本标准适用于可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工作场所、设备及产品。
根据工作场所实际情况,组合使用各类警示标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2893 安全色GB 16179 安全标志使用导则ISO 3864-1 工作场所和公共场所安全标识的设计原则3 图形标识图形标识分为禁止标识、警告标识、指令标识和提示标识。
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GBZ158-2003)
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GBZ158-2003)自2003-12-1起执行前言本标准为全文强制性标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和《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的附录A、B、C和D为规范性附录。
本标准2003年6月3日首次发布。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环境与健康相关产品安全所、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职业卫生与中毒控制所、辽宁省职业病防治院、上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沈阳市第九人民医院。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负责解释。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霍本兴、孙承业、许恕中、陈良、阎波、张旸旸、刘悦。
目次1范围2规范性引用文件3图形标识4警示线5警示语句6有毒物品作业岗位职业病危害告知卡7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警示标识的设置8其他职业病危害工作场所警示标识的设置9设备警示标识的设置10产品包装警示标识的设置11贮存场所警示标识的设置12职业病危害事故现场警示线的设置附录A(规范性附录)警示图形标准规格及设置附录B(规范性附录)图形标识的分类及使用范围附录C(规范性附录)基本警示语句附录D(规范性附录)有毒物品作业岗位职业病危害告知卡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在工作场所设置的可以使劳动者对职业病危害产生警觉,并采取相应防护措施的图形标识、警示线、警示语句和文字。
本标准适用于可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工作场所、设备及产品。
根据工作场所实际情况,组合使用各类警示标识。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2893安全色GB16179安全标志使用导则ISO3864-1工作场所和公共场所安全标识的设计原则3图形标识图形标识分为禁止标识、警告标识、指令标识和提示标识。
警示标识及中文警示说明参考企业安全细则生产规范化应急预案方案制度等
作业岗位职业病危害告知卡1、职业病危害告知卡(噪声)2、职业病危害告知卡(粉尘)3、职业病危害告知卡(苯等有毒气体)4、职业病危害告知卡(高温)5、职业病危害告知卡(电离辐射)6、职业病危害告知卡(紫外线)7、职业病危害告知卡(铅烟)8、职业病危害告知卡(乙醇)9、职业病危害告知卡(溴素)10、职业病危害告知卡(氨)11、职业病危害告知卡(一氧化碳)12、职业病危害告知卡(电焊工岗位-----高温、电焊尘、有毒气体、弧光)13、职业病危害告知卡(烫伤)14、职业病危害告知卡(丁酮)15、职业病危害告知卡(异丙醇)16、职业病危害告知卡(液氮)17、职业病危害告知卡(甲醇)18、职业病危害告知卡(氧气)19、职业病危害告知卡(硫酸)20、职业病危害告知卡(二氯甲烷)21、职业病危害告知卡(甲苯)22、职业病危害告知卡(硝酸)23、职业病危害告知卡(氢氧化钠)24、职业病危害告知卡(过氧化氢)25、职业病危害告知卡(可溶性镍化物)26、职业病危害告知卡(异佛尔酮)27、职业病危害告知卡(环己酮)28、职业病危害告知卡(乙酸乙酯)29、职业病危害告知卡(苯乙烯)30、职业病危害告知卡(硫酸)31、职业病危害告知卡(盐酸)32、职业病危害告知卡(煤气)33、职业病危害告知卡(钒)34、职业病危害告知卡(锰)35、职业病危害告知卡(氯气)36、职业病危害告知卡(硫化氢)37、职业病危害告知卡(氮气)38、职业病危害告知卡(四氢呋喃)39、职业病危害告知卡(甲醛)40、职业病危害告知卡(1,4-丁炔二醇)41、职业病危害告知卡(1,4-丁二醇)42、职业病危害告知卡(放射源:钴-60)43、职业病危害告知卡(放射源:铯-137)44、职业病危害告知卡()45、职业病危害告知卡()46、职业病危害告知卡()47、有毒有害物品作业岗位职业病危害告知卡明细表1、职业病危害告知卡(噪声)噪声有害急救电话:120职业病危害告知卡(粉尘)3、职业病危害告知卡(苯等有毒气体)注意防护急救电话:120职业卫生咨询电话:4、职业病危害告知卡(高温)注意防护5、职业病危害告知卡(电离辐射)6、职业病危害告知卡(紫外线)7、职业病危害告知卡(铅烟)8、职业病危害告知卡(乙醇)注意防护9、职业病危害告知卡(溴素)注意防护职业卫生咨询电话:10、职业病危害告知卡(氨)职业卫生咨询电话:11、职业病危害告知卡(一氧化碳)职业卫生咨询电话:12、职业病危害告知卡(电焊工岗位)急救电话:113、职业病危害告知卡(烫伤)14、职业病危害告知卡(丁酮)注意防护职业卫生咨询电话15、职业病危害告知卡(异丙醇)注意防护当心中毒职业卫生咨询电话:16、职业病危害告知卡(液氮)注意防护职业卫生咨询电话17、职业病危害告知卡(甲醇)18、职业病危害告知卡(氧气)当心中毒19、职业病危害告知卡(硫酸)当心腐蚀注意防护职业卫生咨询电话:20、职业病危害告知卡(二氯甲烷)当心中毒21、职业病危害告知卡(甲苯)注意防护当心中毒职业卫生咨询电话:22、职业病危害告知卡(硝酸)当心腐蚀注意防护职业卫生咨询电话:23、职业病危害告知卡(氢氧化钠)注意防护职业卫生咨询电话:24、职业病危害告知卡(过氧化氢)当心中毒注意防护职业卫生咨询电话:25、职业病危害告知卡(可溶性镍化物)26、职业病危害告知卡(异佛尔酮)注意防护当心中毒职业卫生咨询电话27、职业病危害告知卡(环己酮)当心中毒注意防护职业卫生咨询电话:28、职业病危害告知卡(乙酸乙酯)注意防护当心中毒职业卫生咨询电话29、职业病危害告知卡(苯乙烯)当心中毒30、职业病危害告知卡(硫酸)当心腐蚀注意防护31、职业病危害告知卡(盐酸)当心腐蚀注意防护职业卫生咨询电话:32、职业病危害告知卡(煤气)当心中毒33、职业病危害告知卡(钒)当心中毒34、职业病危害告知卡(锰)当心中毒35、职业病危害告知卡(氯气)当心中毒36、职业病危害告知卡(硫化氢)注意防护当心中毒职业卫生咨询电话:37、职业病危害告知卡(氮气)注意防护当心中毒职业卫生咨询电话:38、职业病危害告知卡(四氢呋喃)注意防护当心中毒职业卫生咨询电话:39、职业病危害告知卡(甲醛)注意防护当心中毒职业卫生咨询电话:40、职业病危害告知卡(1,4-丁炔二醇)注意防护当心中毒职业卫生咨询电话:41、职业病危害告知卡(1,4-丁二醇)注意防护当心中毒职业卫生咨询电话:42、职业病危害告知卡(放射源:钴-60)注意防护当心电离辐射职业卫生咨询电话:。
(完整版)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Z158-2003)
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GBZ158—2003)自2003-12—1 起执行前言本标准为全文强制性标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和《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的附录A、B、C和D为规范性附录.本标准2003年6月3日首次发布。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环境与健康相关产品安全所、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职业卫生与中毒控制所、辽宁省职业病防治院、上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沈阳市第九人民医院.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负责解释。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霍本兴、孙承业、许恕中、陈良、阎波、张旸旸、刘悦。
目次1 范围2 规范性引用文件3 图形标识4 警示线5 警示语句6 有毒物品作业岗位职业病危害告知卡7 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警示标识的设置8 其他职业病危害工作场所警示标识的设置9 设备警示标识的设置10 产品包装警示标识的设置11 贮存场所警示标识的设置12 职业病危害事故现场警示线的设置附录A(规范性附录)警示图形标准规格及设置附录B(规范性附录)图形标识的分类及使用范围附录C(规范性附录)基本警示语句附录D(规范性附录)有毒物品作业岗位职业病危害告知卡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在工作场所设置的可以使劳动者对职业病危害产生警觉,并采取相应防护措施的图形标识、警示线、警示语句和文字。
本标准适用于可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工作场所、设备及产品。
根据工作场所实际情况,组合使用各类警示标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2893 安全色GB 16179 安全标志使用导则ISO 3864—1 工作场所和公共场所安全标识的设计原则3 图形标识图形标识分为禁止标识、警告标识、指令标识和提示标识。
gbz158警示标识[资料]
gbz158警示标识[资料]GBZ158警示标识(GBZ158-2003)自 2003-12-1 起执行前言本标准为全文强制性标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和《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的附录 A、B、C和 D为规范性附录。
本标准 2003年 6月 3日首次发布。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环境与健康相关产品安全所、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职业卫生与中毒控制所、辽宁省职业病防治院、上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沈阳市第九人民医院。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负责解释。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霍本兴、孙承业、许恕中、陈良、阎波、张旸旸、刘悦。
目次1 范围2 规范性引用文件3 图形标识4 警示线5 警示语句6 有毒物品作业岗位职业病危害告知卡7 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警示标识的设置8 其他职业病危害工作场所警示标识的设置9 设备警示标识的设置10 产品包装警示标识的设置11 贮存场所警示标识的设置12 职业病危害事故现场警示线的设置附录 A(规范性附录)警示图形标准规格及设置附录 B(规范性附录)图形标识的分类及使用范围附录 C(规范性附录)基本警示语句附录 D(规范性附录)有毒物品作业岗位职业病危害告知卡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在工作场所设置的可以使劳动者对职业病危害产生警觉,并采取相应防护措施的图形标识、警示线、警示语句和文字。
本标准适用于可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工作场所、设备及产品。
根据工作场所实际情况,组合使用各类警示标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2893 安全色GB 16179 安全标志使用导则ISO 3864-1 工作场所和公共场所安全标识的设计原则3 图形标识图形标识分为禁止标识、警告标识、指令标识和提示标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