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设备制造基本条件
特种设备制造许可单位基本条件
特种设备制造许可单位基本条件1. 引言特种设备是指具有较高危险性和较大风险的设备,如压力容器、锅炉、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等。
为了确保特种设备的安全性和可靠性,特种设备制造许可单位需要满足一系列基本条件。
本文将介绍特种设备制造许可单位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2. 资质要求特种设备制造许可单位应具备以下资质要求:2.1 企业法人资格特种设备制造许可单位必须具备合法的企业法人资格,即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企业法人资格是企业取得特种设备制造许可的基本前提。
2.2 专业技术人员资格特种设备制造许可单位应具备一定数量并具备相应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
这些人员应拥有相关工程技术或设计经验,并经过相应培训和考核,获得特种设备制造的资格证书。
2.3 生产设备与场地特种设备制造许可单位应具备一定规模的生产设备和生产场地。
生产设备应满足特种设备制造的生产要求,并具备相应的质量检测和监测设备。
生产场地应符合相关的安全要求,并具备一定的生产能力。
2.4 资质证书特种设备制造许可单位必须持有相应的资质证书,包括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书等。
这些资质证书是特种设备制造许可单位合法经营的凭证。
3. 质量管理要求特种设备制造许可单位在生产过程中需要满足一系列质量管理要求,以确保产品的质量和安全性。
以下是特种设备制造许可单位需要遵守的质量管理要求:3.1 质量管理体系特种设备制造许可单位应建立并实施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包括质量手册、程序文件和操作规范等。
质量管理体系应涵盖从原材料采购、生产加工到产品出厂的各个环节,以保证产品的质量和安全性。
3.2 质量控制措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单位应采取一系列质量控制措施,包括原材料的检验、生产过程的监控、产品的检测与测试等。
质量控制措施应科学合理,并符合相关的标准和规范。
3.3 技术文件管理特种设备制造许可单位应建立健全的技术文件管理制度,包括设计文件、检验报告和操作规程等。
技术文件应完整准确地记录产品的设计、制造和检验等过程,以便产品的追溯和质量的监控。
特种设备生产和充装单位许可规则课件
特种设备生产和充装单位许可规则课件一、特种设备生产单位的许可规则特种设备是指具有一定危险性、在使用过程中对人身安全或者重大财产安全具有严重威胁的压力容器、锅炉、电梯等设备。
特种设备生产单位是指从事特种设备制造、修理、改造的企事业单位。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特种设备生产单位需要获得相应的许可才能合法从事相关生产活动。
许可的获得需要符合以下规则:1. 具备生产条件:特种设备生产单位需要具备相应的生产条件,包括生产设备、技术设施、人员素质等方面的要求。
只有具备了这些条件,特种设备生产单位才能保证生产出符合标准、质量可靠的特种设备产品。
2. 申请审批:特种设备生产单位需要向相关部门递交申请表,申请进行生产许可的审批。
申请表中需要详细填写企业基本情况、生产设备情况、质量控制措施等信息,以便相关部门对其进行综合评估。
3. 审核评估:根据申请表中提供的信息,相关部门将进行审核评估。
评估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企业的生产条件、技术水平、质量管理体系等方面的考察。
通过审核评估后,特种设备生产单位可以获得相应的生产许可。
4. 定期检查:特种设备生产单位获得许可后,还需定期接受相关部门的检查。
检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生产设备运行状况、产品质量抽检、质量管理措施等方面的检查。
只有保持良好的生产状况和质量水平,特种设备生产单位才能一直保持许可的有效性。
二、特种设备充装单位的许可规则特种设备充装单位是指从事压力容器充装、气瓶充装等相关活动的企事业单位。
保证特种设备充装的安全和质量,需要遵守以下许可规则:1. 具备充装条件:特种设备充装单位需要具备相应的充装条件,包括充装设备、技术人员、充装操作规程等方面的要求。
只有具备了这些条件,特种设备充装单位才能保证充装的安全和范围。
2. 申请审批:特种设备充装单位需要向相关部门递交申请表,申请进行充装许可的审批。
申请表中需要详细填写企业基本情况、充装设备情况、操作规程等信息,以便相关部门对其进行综合评估。
特种设备制造许可单位基本条件
附件特种设备制造许可单位基本条件1. 引言附件特种设备指的是按照特定的标准和规范制造的,用于特定的工艺过程或行业领域,具有一定的危险性和特殊用途的设备。
为了确保特种设备的制造安全和质量可靠,各国都对特种设备的制造进行许可和监督管理。
本文将介绍附件特种设备制造许可单位的基本条件,以便帮助企业了解和满足相关要求。
2. 特种设备制造许可单位的定义附件特种设备制造许可单位是指在国家特种设备制造许可管理机构的许可下,具备特定条件和能力,可以进行特种设备的制造工作的企业单位。
3. 基本条件特种设备制造许可单位需要满足以下基本条件:3.1 法律法规合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单位需要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相关的法律法规,特别是特种设备制造领域的相关法规。
企业需要建立健全的法律法规合规体系,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确保企业的经营和制造行为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
3.2 资质条件特种设备制造许可单位需要具备一定的资质条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拥有合法的工商登记证明和税务登记证明;•拥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并提供相应的学历证明或职称证书;•拥有适用于特种设备制造的生产设备和生产工艺,并保持其正常运行;•拥有符合要求的厂房和场地,并经过相关部门的验收;•具备质量管理体系,并通过相关认证,如ISO 9001等。
3.3 人员条件特种设备制造许可单位需要保证拥有一支具备相应技术和经验的团队,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设备制造工程师和技术人员,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质量管理人员,负责制定和实施质量管理制度;•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制定和实施安全管理制度;•运营管理人员,负责制定和实施生产计划和运营管理工作。
3.4 质量管理特种设备制造许可单位需要建立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确保产品的质量可靠。
质量管理体系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要素:•产品设计和开发控制,确保产品符合设计要求;•原材料采购和管理控制,确保原材料的质量可靠;•制造过程控制,确保制造过程的可控性和稳定性;•检验和测试控制,确保产品的质量满足要求;•不合格品控制,确保不合格品不进入下道工序或出厂。
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压力管道)
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压力管道)申请条件申请从事特种设备制造的单位,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一)取得工商营业执照或者当地政府依法颁发的登记、注册证件;(二)有与制造相适应的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技术工人;(三)有与制造产品相适应的生产场地、加工设备、检测手段;(四)有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和各项管理制度,并能有效运转;(五)有与制造范围相适应的安全技术规范、标准;(六)能够保证产品安全性能符合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的基本要求。
具体条件见国家质检总局《锅炉压力容器制造许可条件》、《机电类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规则》等安全技术规范。
实施机关(一) 下列特种设备制造单位资格许可的受理、审批由国家质检总局负责:1.锅炉(1)承压蒸汽锅炉(A、B、C级);(2)承压热水锅炉(A、B、C级);(3)有机热载体锅炉。
2.压力容器(1)固定式压力容器(A级);(2)移动式压力容器(C级);(3)气瓶(B级)。
3.压力管道元件(1)管子、管件、阀门、法兰(A级);(2)补偿器(A级);(3)密封元件(A级);(5)特种元件(A级)。
4.电梯(1)乘客电梯(A、B、C);(2)液压电梯(B级)。
5.起重机械(1)桥式起重机(A级);(2)门式起重机(A级);(3)塔式起重机(A级);(4)流动式起重机(A级);(5)铁路起重机(A级);(6)门座式起重机(A级);(7)升降机(A级);(8)缆索起重机(A级);(9)轻小型起重设备(A级);(10)机械式停车设备(A级)。
5.客运索道6.大型游乐设施7.相关部件、安全装置(1)与国家质检总局负责受理、审批级别的锅炉配套的部件;(2)锅炉压力容器中直径大于或者等于1800mm的封头;(3)电梯部件;(4)除水位表、水位控制报警装置、压力控制报警装置、温度控制报警装置、燃烧联锁保护装置、液位计、快开门式压力容器安全联锁装置以外的安全附件和安全保护装置;(5)锅炉压力容器用钢板、钢管、焊接材料。
特种设备制造许可单位基本条件
特种设备制造许可单位基本条件
一、产品名称
起重机械
二、基本条件等级
C级
三、注册资金(万元)
300
四、人员要求
1、机械工程师4人
2、电气工程师2人
3、技术负责人工程师
4、检验人员4名,其中1名工程师
5、技术工人电工4名以上,电焊工10名以上,均有资格证(电动葫芦企业
电焊工数量不作要求)
6、厂房建筑面积(㎡)1000(结构车间至少600)
五、生产条件(旋臂式起重机)
1、生产设备:
①机加工设备
②切割设备
③焊接设备
2、工艺装备:
①组装场地及相应的起吊设备
②焊接定位胎具
3、检测检验仪器:
①漆膜测厚仪
②千分尺、百分表
③各种样板(含焊缝样板、焊缝检查尺)
④超声波探伤仪
4、技术文件等标准:
旋臂起重机(JB8906-1999)
5、图纸:
所有申请取得制造许可的各型号规格产品的图纸完整、正确、齐全、统一,符合有关标准,套(份)数满足成产要求,图纸签字齐全,并核对所提样机是否按图制造。
6、工艺文件:
关键工艺、焊接主要机加工件、装配、涂装、检验等的工艺文件正确完整,符合工厂流程。
7、部件型式试验报告:
起重量限制器、力矩限制器、起升高度限制器、防坠安全器、制动器、防撞装置(缓冲器)。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
特种设备许可证申请流程
申请条件申请从事特种设备制造的单位,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一)取得工商营业执照或者当地政府依法颁发的登记、注册证件;(二)有与制造相适应的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技术工人;(三)有与制造产品相适应的生产场地、加工设备、检测手段;(四)有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和各项管理制度,并能有效运转;(五)有与制造范围相适应的安全技术规范、标准;(六)能够保证产品安全性能符合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的基本要求。
具体条件见国家质检总局《锅炉压力容器制造许可条件》、《机电类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规则》等安全技术规范。
实施机关(一) 下列特种设备制造单位资格许可的受理、审批由国家质检总局负责:1.锅炉(1)承压蒸汽锅炉(A、B、C级);(2)承压热水锅炉(A、B、C级);(3)有机热载体锅炉。
2.压力容器(1)固定式压力容器(A级);(2)移动式压力容器(C级);(3)气瓶(B级)。
3.压力管道元件(1)管子、管件、阀门、法兰(A级);(2)补偿器(A级);(3)密封元件(A级);(5)特种元件(A级)。
4.电梯(1)乘客电梯(A、B、C);(2)液压电梯(B级)。
5.起重机械(1)桥式起重机(A级);(2)门式起重机(A级);(3)塔式起重机(A级);(4)流动式起重机(A级);(5)铁路起重机(A级);(6)门座式起重机(A级);(7)升降机(A级);(8)缆索起重机(A级);(9)轻小型起重设备(A级);(10)机械式停车设备(A级)。
5.客运索道6.大型游乐设施7.相关部件、安全装置(1)与国家质检总局负责受理、审批级别的锅炉配套的部件;(2)锅炉压力容器中直径大于或者等于1800mm的封头;(3)电梯部件;(4)除水位表、水位控制报警装置、压力控制报警装置、温度控制报警装置、燃烧联锁保护装置、液位计、快开门式压力容器安全联锁装置以外的安全附件和安全保护装置;(5)锅炉压力容器用钢板、钢管、焊接材料。
(二)下列特种设备制造单位资格许可的受理、审批,由国家质检总局委托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实施:1.锅炉锅炉(D级)。
特种设备制造许可单位基本条件
特种设备制造许可单位基本条件1. 企业具备法定资格和合法经营,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特种设备制造许可单位必须是依法设立并合法经营的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且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的要求。
2. 设备生产必须具备相关技术条件和生产能力。
特种设备制造许可单位必须拥有先进的生产技术和设备,能够满足特种设备制造的质量和安全要求,具备相应的生产能力和技术水平。
3. 企业具备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和技术保障措施。
特种设备制造许可单位必须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包括产品质量控制、工艺管理、质量检测等环节,同时要有足够的技术保障措施,保证产品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4. 企业具备相关资质和符合技术标准。
特种设备制造许可单位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证书和符合国家和行业的技术标准要求,包括产品设计、制造、安装、验收等环节都需要符合相关标准。
5. 企业具备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和安全生产条件。
特种设备制造许可单位必须建立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包括人员培训教育、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设施和设备。
总之,特种设备制造许可单位必须具备完善的法律资质、技术实力、质量管理体系和安全生产条件,以确保特种设备制造过程中的安全和质量,促进特种设备行业的发展和进步。
特种设备制造许可单位在具备了基本的法律资质、技术实力、质量管理体系和安全生产条件后,还需满足一系列规范和标准。
这些规范和标准不仅仅是在产品制造层面,更蕴含着对企业运营、环境保护、社会责任等多方面的要求。
第一,企业管理规范和合规运营。
特种设备制造企业应建立健全的企业管理制度,包括财务管理、物资管理、人力资源管理等各项制度,确保企业运营合规、规范、效率和透明。
合规运营是企业发展的基础,也是获得制造许可的必备条件。
第二,产品质量符合标准和要求。
特种设备制造企业在产品设计、制造和交付过程中,必须遵循国家和行业相关标准和规范,确保产品质量符合要求。
开展严格的质量控制和检测,防范因产品质量问题引发的事故和损失。
特种设备制造许可(分级)
制造许可证的有效期为4年,有效期满6个月前,应当按照许可申请的程序和要求办理复查换证。复查换证应该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在许可有效期内业绩要求满足《黑龙江省特种设备资质许可必备条件》
(二)在制造过程中,未发生严重违反现行规程、标准等技术规范,造成重大质量事故。
九、变更与延续
(一)获证单位因单位名称、地址等发生变化,应当填写变更申请书(在相关网站上公布),出具变更的相关证明,由许可实施机关换发许可证。
鉴定评审程序按照制造许可规则等安全技术规范进行,鉴定评审机构在完成现场鉴定评审工作后,向许可实施机关出具鉴定评审报告。
(五)审批、发证
许可实施机关经过审查,履行审批程序,符合条件的颁发《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正、副本各一份)。不符合条件的,向申请单位出具不予许可决定书。
具体程序见相应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规则等安全技术规范。
(二)获证单位在按照规定办理复查申请后,由于单位地址变更、改制、灾害、战争及其他不可抗力等原因,需要延续取得的许可有效期的,应当在制造许可有效期满前30日以前办理延续手续,但延续时间一般不超过1年。
十、全部材料目录
(1)依法取得的工商营业执照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2)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3)相关人员(操作人员、工程技术人员)资质证书复印件;
型式试验不合格的,须在一年后重新提出制造许可申请。
(四)许可实施机关在接到鉴定评审报告后,应当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批准手续,在10个工作日内颁发许可证。
七、增项
获证单位在其有效期内需要增加许可项目、种类、类别、品种等的,按照重新申请办理手续,但如果基本条件(包括质量管理体系)未发生变化的,可以不履行鉴定评审程序。
六、许可时限
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质量保证体系基本要求
(7)依据安全技术规范、标准有产品焊接试板要求时, 对产品焊接试板的控制,包括焊接试板的数量、制作、焊接 方式、标识、热处理、检验检测项目、试样加工、检验检测 方法、焊接试板和试样不合格的处理、试样的保存等。 9 热处理控制 结合许可项目特性和本单位实际情况,依据安全技术规 范、标准的要求,制定热处理控制的范围、程序、内容如下: (l)热处理工艺基本要求; (2)热处理控制,包括所用的热处理设备、测温装置、 温度自动记录装量、热处理记录(注明热处理炉号、工件号/ 产品编号、热处理日期、热处理操作工签字、热处理责任人 签字等)和报告的填写、审核确认等;
(l)受控文件的类别确定,包括质量保证体系文件、外 来文件(注)、其他需要控制的文件等; 注:外来文件包括法律、法规、安全技术规范、标准, 设计文件。设计文件鉴定报告,型式试验报告,监督检验报 告,分供方产品质量证明文件、资格证明文件等。其中安全 技术规范、标准必须有正式版本。 (2)文件的编制、会签、审批、标识、发放、修改、回 收,其中外来文件控制还应当有收集、购买、接收等规定; (3)质量保证体系实施的相关部门、人员及场所使用的 受控文件为有效版本的规定; (4)文件的保管方式、保管设施、保存期限及其销毁的 规定。 3.2 记录控侧
第五条 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单位应当编 制质量保证体系文件,包括质量保证手册、程序性文件(管理 制度)、作业(工艺)文件和记录等。质量保证手册应当由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批准、颁布。 第六条 质量保证体系的基本要素见附件。特种设备制 造、安装、改造、维修单位可以根据其特种设备许可项目范 围和特性以及质量控制的需要设置质量保证体系基本要素, 但是至少应当包括管理职责、质量保证体系文件、文件和记 录控制、合同控制、设什控制、材料(零部件)控制、作业 (工艺)控制、检验与试验控制、设备和检验试验装置控制、 不合格品(项)控制、质量改进与服务、人员培训、考核及 其管理、执行特种设备许可制度等基本要素,并且还应当包 括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所规定的其他主要过程控制内容。
特种设备相关资质介绍
一、特种设备的概念
压力管道 :是指利用一定的压力,用于输送气体 或者液体的管状设备,同时满足以下三点的管道。
1、工作压力(表压) 大于或者等于0.1MPa
2、公称直径大于 25mm
3、输送介质为气体、 液化气体、蒸汽介质或者 可燃、易燃、有毒、有腐蚀 性、最高工作温度高于或者 等于其标准沸点的液体。
五、特种设备设计许可级别
定义 长输(油气)管道是指产地、储存库、使用单位之间
的用于输送商品介质的管道。 公用管道是指城市或乡镇范围内的用于公用事业或民
用的燃气管道和热力管道。 工业管道是指企业、事业单位所属的用于输送工艺介
质的工艺管道、公用工程管道及其他辅助管道。
五、特种设备设计许可级别
六、特种设备制造、安装许可项目
组织机 构代码
法人营 业执照
法规 技术规范
标准
设计、审 批人员
质保体系 程序文件 技术规定
七、特种设备许可资源条件
2)压力容器设计单位人员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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级别
专职设计人员
A级
10人
审批人员
2人
D级 SAD级
5人
2人
同上,且分析设 同上,且分析审 计人员不少于3人 批人员不少于2人
四、特种设备的许可制度
国家按照分类监管的原则对特种设备生产实行许可 制度。从事特种设备生产单位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取 得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的许可,方可从事 生产活动。
特种设备生产许可制度是一项重要的市场准入制度 。这一制度的实施,对保障特种设备安全性能、规范市 场起到了重要作用。
五、特种设备设计许可级别
三、特种设备质保体系人员的责任
特种设备设计、制造、安装、改造、维修单位法 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是承担安全质量责任的 第一责任人。
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质量保证体系基本要求
f.增加:颁布令和授权书。
2.2 程序文件(管理制度) 按手册的描述深度确定
7. 体系文件规范、系统、齐全。
8. 满足特种设备许可制度的规定。
第四条 对责任人员的要求
1. 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是承担安全 质量责任的第一责任人,
在管理层中任命1名质量保证工程师,协助最高 管理者对质保体系的建立、实施、保持和改进负责。
任命各质量控制系统责任人员和项目质保师(可 授权质保工程师或项目经理履行任命职责),对过 程中的质量控制负责;
附件:基本要素
1.管理职责 1.1 质量方针和目标
A. 质量方针和目标应经批准,形成正式文件。 B.质量方针和目标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a. 符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和许可项目范围、 特性,突出安全性能要求;
b. 质量方针体现了对质量持续改进的承诺, 指来自本单位的质量方向和所追求的目标;
c. 质量目标进行量化和分解,落实;
第七条 管理评审
突出管理评审的重要性,主要是体系的改进, 并提出了评审记录要求。提示鉴定评审也应 作为重要内容。
第八条 质保体系发生变化时,应当及时修订, 必要时再版。一般在以下情况修订:
法规、政策发生重大变化;
单位组织机构或管理模式发生重大变化;
主业、营销方向调整;
换证评审前。
第九条、第十条 规范管理 1.解释权 2.有效性:以前的版本全部作废 3.实行时间 :2007年10月1日
法规指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和法规性 文件及地方性法规;如安全监察条例等。
特种设备制造许可单位A级基本条件起重机械
其它桥式起重机须具备:1铸造平台2桥架焊接翻转装置3小车架焊接翻转装置4小车架弯板、端梁弯板焊接定位胎具5小车架弯板、端梁弯板加工胎具6小车轨道压板压模7小车轨置3小车架焊接翻转装置4小车架弯板、端梁弯板焊接定位胎具5小车架弯板、端梁弯板加工胎具6组装场地及相应的起吊设备;
塔式起重机
1标准节工装2吊臂工装3塔顶工装4平衡臂工装5套架工装6上支座工装7下支座工装8小车工装9起吊设备;
流动式起重机
1起重臂加工工装2回转平台加工工装3车架加工工装4起吊设备5拼接平台6变位机7热加工工装模锻,热处理等a级要求;
缆索起重机
企业标准;
桅杆起重机
企业标准;
旋臂式起重机
旋臂起重机jb8906-1999;
升降机
1剪叉式升降台 安全规程jb/t5320-20002剪叉式升降台jb/~jb/3升降机术语gb/4高空作业机械jg5099-19985剪叉式高空作业平台jg/t5100-19986臂架式高空作业平台jg/t5101-19987套筒油缸式高空作业平台jg/t5102-19988桅柱式高空作业平台jg/t5103-19989桁架式高空作业平台jg/t5104-199810高空作业车 技术条件gb/11施工升降机 技术条件gb/t10054-199612施工升降机 安全规则gb/t10055-1996;
其它桥式起重机须具备:1剪板机2油压机或压力机、折弯机3co2气体保护焊机或自动埋弧焊机4自动或半自动气割机5数控切割机a级要求6钢轨校直设备7钢材预处理及除锈装置a级要求;
阀门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阀门)认证基本条件
阀门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阀门)认证基本条件C7.1 注册资金和职工人数
C7.2.2 技术人员
C7.2.3 无损检测人员
C7.2.4 理化检验人员
A1级许可制造单位至少2名,其中1名具有技术员以上(含技术员)职称;A2级许可制造单位至少1名。
C7.2.5 焊接人员
焊接人员的数量和持证项目满足制造需要,A1级许可和A2级许可制造单位至少2名,B级许可制造单位至少1名。
C7.3 生产条件
C7.3.1 厂房场地
A1级许可制造单位的阀杆、阀瓣调质处理、无损检测中的超声波、渗透检测、理化检验不得分包;A2级许可制造单位材料成分分析不得分包。
C7.3.3 生产设备
C7.4.1 理化检验设备
C7.4.2 检验和试验设备。
特种设备制作规章制度
特种设备制作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特种设备制作行为,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特种设备制作过程中的各个环节,包括设计、加工、装配、调试、检验等。
第三条特种设备制作单位应当依法取得生产许可证,并按照规定的质量标准和技术要求进行生产。
第四条特种设备制作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严格执行相关标准和规范,确保产品质量稳定。
第五条特种设备制作单位应当加强对员工的技术培训和安全教育,提高员工素质和专业能力。
第六条特种设备制作单位应当加强与用户的沟通,及时反馈用户需求,不断改进产品性能和技术水平。
第七条监督部门应当加强对特种设备制作单位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产品质量安全。
第二章设计要求第八条特种设备制作单位应当依据国家标准和技术规范进行产品设计,确保产品具有良好的性能和安全性。
第九条设计人员应当具有相应的资格和经验,熟悉相关专业知识,能够独立完成产品设计工作。
第十条设计人员应当对产品的结构、功能、材料等方面进行充分的考虑,避免设计缺陷导致产品质量问题。
第十一条设计人员应当严格执行设计文件管理制度,确保设计文件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第十二条设计变更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经过审批后方可施工制作。
第十三条设计文件应当进行定期审核和更新,及时采纳用户的建议和反馈意见。
第十四条设计人员应当积极开展技术研究和创新工作,提高产品的技术含量和竞争力。
第三章制作要求第十五条特种设备制作单位应当遵守生产制作流程,确保产品的质量和安全。
第十六条制作工艺应当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严格控制各道工序的质量。
第十七条制作人员应当具有相应的技术资格和经验,熟悉操作规程,严格执行作业规范。
第十八条制作人员应当加强对材料的检验和控制,确保材料符合要求并具有合格证明。
第十九条制作人员应当定期进行设备维护和保养,保证设备处于正常运转状态。
第二十条制作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环境保护制度,加强对环保设施的维护和管理。
代办承压类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
生产许可证其实就是对于从事生产制造行业的基本要求,而特种设备作为一类特殊的产品,对于生产许可证的要求更是样。
一般来说这类许可证办理所涉及的流程以及资料均有些复杂,而且对于申请机构也是有一定要求的,本次就分享相关信息,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基本条件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4个条件:法定资质、资源条件、体系与制度、技术能力。
法人资格变为法定资质;法定资质:公人、分公司营业执照,或者商业注册(境外企业);人员:注意兼职和资格问题;工作场地:注意租赁有效期的问题;设备设施:注意租赁问题;技术资料:注意与生产设备的相适应问题;法规标准:版本有效性问题。
二、办理流程申请,申请人登录省质监局网站网上办事大厅提出申请,在线填写申请书并上传相关资料。
不按要求上传工商登记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原件扫描文件的,视为无效申请退回。
以纸质文件申请的,申请人可前往省质监局政务大厅提出;受理,质监部门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在5个工作日内作出受理决定、不予受理决定,或者一次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需要补正申请材料的,受理人将申请材料退回申请人后本次申请即终止。
申请人补正申请材料后可以重新提出申请;产品试制和型式试验,申请人按照相关安全技术规范要求进行产品试制;安全技术规范要求应当进行型式试验的还需由具备相应资格的型式试验机构进行型式试验;首次申请机电类特种设备制造许可的,若型式试验的整机性能试验必须在使用现场安装后进行,申请人应当提出书面申请,经型式试验机构确认和设备安装地的省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同意后,由取得相应资格的安装单位,在使用现场安装1台型式试验所需样品;鉴定评审,首次申请的,申请人应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年内自行约请有资格的特种设备行政许可鉴定评审机构完成鉴定评审工作;申请换证、增项、升级的,申请人应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年内,并在原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前6个月自行约请有资格的特种设备行政许可鉴定评审机构完成鉴定评审工作并完成问题整改工作。
特种设备制造基本条件汇总
(1)剪板机(2)油压机或压力机、折弯机(3)CO2气体保护焊机和自动埋弧焊机等焊接设备(4)碳弧气刨(5)钢材自动或半自动下料设备(6)钢材预处理及除锈装置(A级要求)。
生产条件
生产设备
缆索起重机
(1)Ф1600mm卧床(起重量<20t);Ф3000mm卧床(起重量≥20t)(2)CO2气体保护焊机和自动埋弧焊机(3)钢材预处理及除锈装置(4)切割机(5)油压机或压力机、折弯机。
桅杆起重机
(1)机加工设备(2)切割设备(3)焊接设备(4)钢材预处理及除锈装置。
旋臂式起重机
(1)机加工设备(2)切割设备(3)焊接设备。
升降机
升船机须具备:(1)卧式车床(2)卷板机(3)油压机、压力机(或折弯机)(4)刨边机(5)剪板机(6)平板机(7)数控切割机(8)钢材预处理设备(9)金属防腐、涂装设备(10)CO2气体保护焊机和自动埋弧焊机。
6名
4名
6名
4名
5名
4名
2名
6名
4名
电气工程师
10名
5名
4名
4名
3名
3名
1名
3名
检验人员
10名,其中3名工程师
8名,其中3名工程师
6名,其中2名工程师
8名,其中3名工程师
6名,其中2名工程师
6名,其中2名工程师
4名,其中2名工程师
2名,其中1名助理工程师
4名,其中
2名工程师
技术负责人
高级工程师
工程师
电工4名以上,电焊工10名以上,均有资格证(电动葫芦企业电焊工数量不作要求)
生产条件
厂房建筑面积(m2)
3000(结构车间至少1600)
特种设备制造许可程序
特种设备制造单位资格许可一、项目名称:特种设备制造单位资格许可二、设定依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十四条:“锅炉、压力容器、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的制造、安装、改造单位,以及压力管道用管子、管件、阀门、法兰、补偿器、安全保护装置等的制造单位,应当经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许可,方可从事相应的活动。
”三、申请条件申请从事特种设备制造的单位,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一)取得工商营业执照或者当地政府依法颁发的登记、注册证件;(二)有与制造相适应的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技术工人;(三)有与制造产品相适应的生产场地、加工设备、检测手段;(四)有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和各项管理制度,并能有效运转;(五)有与制造范围相适应的安全技术规范、标准;(六)能够保证产品安全性能符合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的基本要求。
具体条件见国家质检总局《锅炉压力容器制造许可条件》、《机电类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规则》(试行)等安全技术规范。
四、实施机关下列特种设备制造单位资格许可的受理、审批,由国家质检总局委托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实施:1.锅炉锅炉(D级)2.压力容器固定式压力容器(D级)3.压力管道元件(1)金属管子、管件、阀门、法兰(B级);(2)补偿器(B级);(3)压力管道支承件(B级)。
4.电梯(1)载货电梯(B、C);(2)液压电梯(C级);(3)杂物电梯(C级);(4)自动扶梯(B、C级);(5)自动人行道(B、C级)。
5.起重机械(1)桥式起重机(B、C级);(2)门式起重机(B、C级);(3)塔式起重机B、C级);(4)流动式起重机(B级);(5)铁路起重机(B级);(6)门座式起重机(B级);(7)升降机(B级);(8)桅杆式起重机(B级);(9)旋臂式起重机(C级);(10)轻小型起重设备(B、C级)。
6.相关部件、安全装置(1)水位表、水位控制报警装置、压力控制报警装置、温度控制报警装置、燃烧联锁保护装置、液位计、快开门式压力容器安全联锁装置;(2)锅炉压力容器中直径小于1800mm的封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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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艺装备
桥式起重机
梁式起重机须具备:(1)主梁连接板点焊胎具(2)主梁U型槽拼接点焊胎具(3)主梁U型槽与工字钢连接胎具(4)主梁焊接翻转台(5)端梁焊接胎具(6)U型槽冲模(7)工字钢拱度加工设备(8)主端梁连接孔钻模(9)起吊设备〔悬挂起重机(1)、(8)不需要〕。
3.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的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GB16899-1997〕、«自动扶梯梯级链、附件和链轮»〔JB/T8545-1997〕。
注:第2项中仍需依照申请类型选择考核的标准。
部件型式
试验报告
应依照申请类型具体配置确定是否考核具有以下部件型式试验报告:
1.各类曳引或强制驱动垂直梯:限速器、安全钳、缓冲器、门锁、绳头组合、导轨、曳引机、操纵柜、防火层门、玻璃门及玻璃轿壁、上行超速爱护装置、含有电子元件的安全电路;
电工4名以上,电焊工10名以上,均有资格证〔电动葫芦企业电焊工数量不作要求〕
生产条件
厂房建筑面积〔m2〕
3000〔结构车间至少1600〕
2000〔结构车间至少1000〕
1000〔结构车间至少600〕
生产设备
桥式起重机
梁式起重机须具备:(1)剪板机(2)油压机或压力机、折弯机(3)镗床或专用镗床(4)龙门刨(5)焊接设备
以下安全技术规范应依照申请电梯类型确定是否考核:«电梯监督检验规程»、«液压电梯监督检验规程»、«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监督检验规程»、«杂物电梯监督检验规程»。
技术文件等
标准
通用
申请任一类型电梯制造许可证单位均须具有:«电梯、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术语»〔GB/T7024-1997〕、«电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10-2002〕、企业标准。
塔式起重机
(1)机加工设备(2)切割设备(3)焊接设备(4)钢材预处理及除锈装置〔A级要求〕。
流淌式起重机
(1)焊接设备(2)自动下料自动切割设备(3)自动冲剪折边设备(4)油压机或水压机(5)数控设备(6)钢材预处理及除锈装置〔A级要求〕(7)涂装设备(8)平板机。
铁路起重机
(1)剪板机(2)钢材自动或半自动下料设备(3)钢材预处理及除锈装置〔A级要求〕(4)油压机或压力机、折弯机(5)机加工设备(6)碳弧气刨(7)焊接设备。
门座起重机
(1)剪板机(2)油压机或压力机、折弯机(3)CO2气体爱护焊机和自动埋弧焊机等焊接设备(4)碳弧气刨(5)钢材自动或半自动下料设备(6)钢材预处理及除锈装置〔A级要求〕。
生产条件
生产设备
缆索起重机
(1)Ф1600mm卧床〔起重量<20t〕;Ф3000mm卧床〔起重量≥20t〕(2)CO2气体爱护焊机和自动埋弧焊机(3)钢材预处理及除锈装置(4)切割机(5)油压机或压力机、折弯机。
门式起重机
(1)经纬仪(2)水准仪(3)框式水平仪(4)声级计(5)500V兆欧表(6)30m、50m经检定的钢卷尺〔带修正值〕(7)布氏硬度计和洛氏硬度计(8)二级〔及以上〕角尺(9)漆膜测厚仪(10)钢丝〔Ф0.49~Ф0.52〕(11)150N重锤(12)千分尺(13)百分表(14)各种样板(含焊缝样板、焊缝检查尺)(15)X射线探伤仪和超声波探伤仪。
对申请取证的专门产品〔消防电梯、观光电梯、防爆电梯、汽车电梯、强制式电梯、无机房电梯等〕,其与一般电梯区别之处的设计文件、工艺文件都要审查。
法规和安全技术规范
申请任一类型电梯制造许可证单位均须具有以下法规和安全技术规范:«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特种设备质量监督与安全监察规定»、«机电类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规那么»、地点的相关法规。
特种设备制造基本条件
特种设备制造许可单位差不多条件
电梯
产品名称
基
本条件
乘客电梯
载货电梯
液压电梯
杂物电梯
自动扶梯和
自动人行道
A级
B级
C级
B级
C级
B级
C级
C级
B级
C级
注册资金〔万元〕
1500
1000
500
1000
500
1000
500
150
800
500
人员要求
高级工Hale Waihona Puke 师3名2名1名
2名
1名
2名
1名
2名
1名
机械工程师
10名
6名
4名
6名
4名
5名
4名
2名
6名
4名
电气工程师
10名
5名
4名
4名
3名
3名
1名
3名
检验人员
10名,其中3名工程师
8名,其中3名工程师
6名,其中2名工程师
8名,其中3名工程师
6名,其中2名工程师
6名,其中2名工程师
4名,其中2名工程师
2名,其中1名助理工程师
4名,其中
2名工程师
技术负责人
叉车:(1)车架,门架,护顶架工装和专用工装(2)装配用起重设备。
机械式停车设备
(1)依照工艺要求配备的要紧机加工工艺装备(2)装配平台(3)起吊设备(4)试验场地。
检测检验仪器
桥式起重机
梁式和桥式起重机须具备:(1)经纬仪(2)水准仪(3)框式水平仪(4)声级计(5)500V兆欧表(6)30m、50m经检定的钢卷尺〔带修正值〕(7)布氏硬度计和洛氏硬度计(8)二级〔及以上〕角尺(9)漆膜测厚仪(10)钢丝〔Ф0.49~Ф0.52〕(11)150N重锤(12)千分尺(13)百分表(14)各种样板〔含焊缝样板、焊缝检查尺〕(15)X射线探伤仪和超声波探伤仪。
高级工程师
工程师
高级工程师
技术工人
略
生产条件
厂房建筑面积
4000m2
3000m2
2000m2
3000m2
2000m2
3000m2
2000m2
800m2
4000m2
3000m2
自行加工件
轿厢、组装操纵柜。
组装操纵柜及整梯
生产设备
剪切设备、折弯设备、冲压设备、钻孔设备、车削设备、焊接设备,以及整形设备、起重设备〔杂物电梯除外〕。
塔式起重机
(1)砝码(2)经纬仪(3)水准仪(4)兆欧表(5)接地电阻测试仪(6)万用表(7)秒表(8)钢卷尺(9)探伤设备(10)声级计(11)钳形电流表。
流淌式起重机
(1)标准重块(2)直线跑道(3)压力表(4)声级计(5)静态测试平台(6)温度计(7)角度测量仪(8)电流表、电压表、转速表(9)管形测力计(10) 标准〔或设计〕规定坡度的坡道或行驶牵引综合测试仪器(11)探伤仪(12)化学分析(13)疲劳试验机(14)漆膜测厚仪(15)千分尺(16)百分表(17)硬度计(18)光度计。
塔式起重机
(1)标准节工装(2)吊臂工装(3)塔顶工装(4)平稳臂工装(5)套架工装(6)上支座工装(7)下支座工装(8)小车工装(9)起吊设备。
流淌式起重机
(1)起重臂加工工装(2)回转平台加工工装(3)车架加工工装(4)起吊设备(5)拼接平台(6)变位机(7)热加工工装〔模锻,热处理等A级要求〕。
标准
专门
应依照申请类型确定是否考核具有以下标准:
1.各类垂直梯:«电梯要紧参数及轿厢、井道、机房的型式与尺寸»〔GB/T7025.1~3-1997〕、«电梯用钢丝绳»〔GB8903-1988〕、«电梯操作装置、信号和附件»〔JG/T5009-1992〕、«电梯导轨»〔JG/T5072.1~3-1996〕;
桅杆起重机
(1)起重臂加工工装(2)桅杆加工工装(3)起吊设备。
旋臂式起重机
(1)组装场地及相应的起吊设备(2)焊接定位胎具。
升降机
(1)依照工艺要求配备的要紧机加工工艺装备(2)起吊设备(3)装配平台(4)标准节工装(5)吊笼工装。
轻小型起重设备
葫芦生产厂须具备:(1)依照工艺要求配备的要紧机加工工艺装备如:卷筒外壳焊接夹具等(2)起吊设备(3)装配工作台。
其它桥式起重机须具备:(1)铸造平台(2)桥架焊接翻转装置(3)小车架焊接翻转装置(4)小车架弯板、端梁弯板焊接定位胎具(5)小车架弯板、端梁弯板加工胎具(6)小车轨道压板压模(7)小车轨道压板压紧夹具 (8)起吊设备。
门式起重机
(1)铸造平台(2)桥架焊接翻转装置(3)小车架焊接翻转装置(4)小车架弯板、端梁弯板焊接定位胎具(5)小车架弯板、端梁弯板加工胎具(6)组装场地及相应的起吊设备。
生产条件
工艺装备
略
整梯〔含导轨、梯路系统〕组装工装
检验检测仪器
加、减速度测量仪
╱
╱
限速器动作速度检测仪
操纵柜功能检测台
操纵柜耐压、绝缘检测设备
万用表、钳形电流表、转速表、声级计、游标卡尺、钢直尺、卷尺、塞尺
试验井道最
低运行高度
50m
40m
20m
30m
20m
30m
20m
╱
能够组装并试验整梯
技术文件等
技术文件
起重机械
A
B
C
注册资金(万元)
1500
800
300
人员要求
机械工程师
13
7
4
电气工程师
8
4
2
技术负责人
高级工程师
高级工程师
工程师
检验人员
8名,其中3名工程师
6名,其中2名工程师
4名,其中1名工程师
技术工人
电工8名以上,电焊工40名以上,均有资格证
电工6名以上,电焊工25名以上,均有资格证〔电动葫芦企业电焊工数量不作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