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床试验总结报告的体例格式和内容要求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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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试验总结报告的体例格式和内容要求内容
临床试验总结报告体例和容要求
1.题目封面
封面题页应包括如下容:
——试验题目
——试验药物/研究产品的名称
——试验用药品的适应症
——如不能在题目中表明、则简要描述(以1~2句话)设计(平行、交叉、双盲、随机)比较(安慰剂、活性成分、剂量/反应),间隔,剂量和病例数。

——申办者
——原始规划与计划的确认(编码或数目,确认日期)
——试验预期进度与进程安排
——研究开始数据(受试的第一位病人,或任何其它数据)
——后期研究终末数据(最终一个受试者的名称、或终末研究者完成的数据)
——试验研究完整的数据(最后的受试者)
——参加者或合作者或主办者责任医务官等人士的名称和职责。

——药业公司名称/主办方签名(在公司/主办者中负责研究报告的人,公司/主办方联络者的,和传真,以备在回顾研究报告提出问题时,在此页码或应用的字母有所表明)。

——表明该项研究是否在优良临床试验管理规(GCP)条件下进行的包括应达到的基本文件、研究设施、人员知识结构,统一培训等。

——报告的资料(通过题目和资料,确定与该项研究相同的任何其它较早报告)
2.容概述
应提供—个临床试验的主要容提要(通常限于3页容),该提要应包括试验题目、研究人员、研究出版物名称、试验时间、试验目的、试验方法、试验研究样本、诊断及进入研究的主要标准、试验的产品、
剂量、给药方式及批号、治疗持续时间、参考的治疗、剂量、给药方式及批号、评价标准(有效性、安全性)、统计方法、总结——结论(效能结论、安全性结论、结论)及报告日期。

该提要应包括表明结果的数字资料,而不仅仅是文字和P值(见附件l,研究容概述)。

3.容目录
容表格应包括:
——页码或其它每一个部分的局部资料,包括归纳性表格、图和图表。

——附录、列表和任何能提供的病例报告形式的汇总和定位。

4.名词、术语缩写和定义
应提供报告中使用的—系列缩写符、特殊的或不常用的术语,或测量单位定义,应拼写出缩写术语,并在文中首次出现时表明其全称。

5.伦理学
5.1 伦理委员(1EC)或研究评价机构(IRB)
由IEC或IRB验证的研究方案和任何修正方案都必须加以确认。

所有一系列协商的IEC 或IRB都应在IEC或IRB列表(如权威管理部门要求,应给予委员会主席的名字)——有关受试者或试验样本同意书的书面形式。

5.2 实施本研究过程中伦理学问题
应该确认临床试验是在依据《赫尔辛基宣言》和《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GCP)科学和道德原则指导下实施的,试验研究开始前,临床试验方案、CRF表、知情同意书应得到伦理委员会的批准,通过知情同意和知情同意书来保障受试者的权益、安全和健康,同时制定严格受试者的选择、排除病例的选择,保证试验研究的道德原则。

5.3 受试者须知和知情同意书
与受试者登记(如分配,预筛)有关的知情同意如何,在什么时候获得的知情同意应该如何描述。

6.研究人员和研究管理机构
研究的行政结构(如主要调查者,参与调查者、策划委员会、行政管理机构,数据/计划监督评估委员会、生物统计部门、中心实验室
设施及工作状况、合同研究组织(CRO)、临床试验、供应系统)应在报告的正文中简要叙述。

研究及研究相关人员应提供一系列简短CV(附件16.1.4)及其在研究中的规章和资格(个人简历或相当容)、并应同时提供一系列类似的其它由于参与严重影响研究行为的人,而大规模临床试验中可省略为研究者总体文件而仅有、学历、执行人员及职责。

所列容应包括:(1)研究者
(2)任何其它执行初始观察或其它主要效应变化的观察员,如护士、医师助理、临床心理学家、临床药理学家、住院医师,如可能应包括不良反应或暂时代替上述任何人的传唤医师。

(3)报告的作者,包括生物统计学家。

研究者及研究相关人员(含合作者)签名(见附录16.1.5),
7.引言
引言应包括主要的述(最多为一页),表明供试药品/研究产品开发的来龙去脉,与该研究有关的关键性指标(如基本原理,目的,目标群体,剂量设计、治疗,阶段,初步终点)。

任何附在草案后展开的指南或任何其它主办者/公司和决策者间与特别研究相关的协议/会议,应予以确认或描述。

8.研究目的
应提供描述临床试验的总体目标,其中包括试验主要目的和次要目的的设定依据、样
本量、剂量设计、对照组设计、标准、测量、评估、结果和结论等。

9.试验计划
9.1 试验设计和试验计划的描述
所有试验计划和试验设计(结构)(如平行、交叉)应该有主要的描述,但要简洁,明了,必要时用图、表等。

试验研究方案和任何修改都应像附录(16.1.1协议及其增补)增加一份样本病例报告,如同附录16.1.2(个例样本的报告),如果该部分任何信息来源而不是原始记录,则应该被确定。

所提供信息应包
括:
(1)研究性治疗(特殊的药物,剂量和疗程)
(2)试验过程受试者群体及其所包括的受试者样本
(3)盲法/使掩蔽水平或数日(如开放、双盲,单盲、盲法评估及非盲法受试者的测量和/或调研者)
(4)对照的种类(如安慰剂、不治疗、活性药、量效关系、疾病史)和研究方法(平行、交叉)。

(5)整个研究阶段的进程和时程,包括随机化前和治疗后,治疗撤退期和单、双盲治疗期。

随机受试者应具有包括研究时间的图、表的标示很有用【见附录Ⅲa(试验设计及评估步骤),IIIb(试验设计及评估步骤)】
9.2 对试验设计的讨论,包括如何选择对照(比较)组
一般考虑的对照(比较)组是安慰剂同步对照,不给药同步对照,活性药同步对照,剂量比较同步对照和历史对照,除了对照形式外,其它需要讨论的关键设计指标是使用交叉设计还是平行设计,具有特殊既往史的受试者诸如对一种药或一类药有反应或无反应,如果没有采用随机化或盲法对照设计,则应说明采用其它技术很重要,如有此种情况要谨防系统选择性误差,同时对对照试验试验设计的合理性、可行性进行描述。

已知的和潜在的与试验设计或对照有关的问题,应按特殊疾病或所研究的治疗方案来讨论,如对一交叉设计,其它的一些方面应加以考虑,如疾病自发性变化的可能,和研究中治疗的后遗(滞后)效应。

设计的其它特殊指标也值得讨论,包括具有或缺乏淘汰期和治疗持续期,尤其是对慢性病受试者,如在上文无提示,还应解释选择剂量和剂量间隔的合理性。

如半衰期短的药物,其效应与时间和血药浓度呈正相关,每日给药一次是无效的,若试验设计是这样的则应寻找从给药时间间隔末端药物效应的“丢失”证据的方案,如给药前即刻测量的效应。

相似地,在平行设计剂量研究中,应阐明剂量的选择的合理性。

9.3 试验人群的选择
9.3.1入选标准
应阐明受试者群体及其选择的标准,对该项研究目的而言该群体的合适性,采用的特殊
诊断标准和特殊疾病的要求(如特别严重或持续性疾病,特别试验的结果或比率等级或体检),临床特异指标(如治疗前的失败和成功),或其它潜在的预兆因素(年龄、性别或少数民族因素)也应有记载,有关随机性或涉及供试药品/研究产品治疗部分的导向标准和任何其它标准应该加以阐明,如有迹象表明附加的入选标准没有在草案中,则应讨论这些标准的暗示性,如某些研究对象可能被排除或入选到其它研究中去,或患有特殊疾病或具有特殊基本特征的受试者,则应在方案中描述。

9.3.2 排除标准
排除入选研究的标准应具有特异性,提供其合理性(如安全考虑给药理由或试验缺乏合理性,伦理道德问题、依从性降低等)。

在研究报告的第13部分应该讨论有关研究具有普遍性的排除容,或安全有效性的总结。

9.3.3 从治疗或评价中剔除受试者标准
若有关于从治疗或分析观察剔除受试者的预定理由,应讨论这些受试者任何计划好实施的观察的观察本质及持续时间以及剔除受试者标准的合理性,必要时列表述,同时应讨论剔除受试者对整个试验研究(数据是否正态分布、统计分析误差、统计分析结沦的外推的合理性)的影响。

9.4 治疗
9.4.1 研究治疗的给药方案
在研究的各个种类中,所给的确切治疗或诊断用药,及各个研究阶段,应该记录包括给药途径和方式,预设的剂量和给药量,剂量选择的时间,随访治疗时间窗,血药浓度的观察时点等,并描述其合理性。

9.4.2 试验用药品的描述
在报告的正文中,应给出供试药物/产品的主要处方(赋形剂、
浓度、批号),如采用多于一个批号的供试药物/待试产品,接受每个批号的受试者应按附录16.1.6将接受每一批号药品,则应列出接受每个批号的试验药品/产品治疗的受试者。

应提供安慰剂和活性对照/比较产品的来源。

应注意比较产品与其通常市售状态的变化,并应注意阐明测定生物利用度采用的步骤未经改变。

对有效期受限制的或不完全肯定的日期的研究产品的长期使用进行试验研究,应阐明供试品的继续供给来源,使用期限,受试者在继续使用时应加以确定。

如需要特殊的贮存方法也应加以说明。

9.4.3 受试者分配到治疗组的方法
在报告的正文中应讲述受试者的分组特殊方法,如集中分配、界分配、适应性分配(即基于较早的分配或结果的分配),包括任何分层或打破方案计划,应解释任何异常的原因和特征。

如有必要,应在附录16.1.7中表明随机化的详细方法,包括它是如何实施的随机化及
其编码方法(每个受试者的编号及接受的治疗方式和序列),也应体现随机数字表,受试者的确认和治疗分配。

对于多中心研究,应由承办单位提供资料,解释随机化的方式、步骤和结果。

对于历史性对照试验,重要的是阐明如何选择特定的对照,所采用的其它历史经验和数据是否加以检验,如有的话,其结果是如何与采用的对照比较的,并在参考文献中说明其出处。

9.4.4 研究中所用剂量选择概述
所有治疗都要提供使用的剂量和剂量围,说明选择依据(以往用于人或动物的资料),剂量的设计与研究是药品临床试验的重要容,也是施加因素控制过程中的一个重要容,在II期临床试验中,尤其是多中心试验研究时,必要的情况下可进行特殊人群的剂量研究和剂量——反应对照试验。

9.4.5 每一个受试者的剂量选择和给药时间
应阐明选择每个受试者供试药品/试验用药品、活性对照品、和活性对照/比较产品的剂量方案,包括给药品名、剂量、给药周期、
布药(随访)时间、回收和清点、合并用药及禁止用药等。

来自简单随机化分配到选择的固定药品/剂量方案与分配到特殊滴定法方案,及分配到较精心设计的反应决定性选择方案,如在什么情况下滴定直到不能耐受或某些特殊的终点己达到的间隔,这些方案之间可能存在某些波动。

如有任何逆向滴定方案,也应予以说明。

应讲清给药时间(每日次数,间隔),给药与用餐的关系,如果不是特殊的,应加以说明。

应注明对受试者有关何时和怎样服药的任何特殊建议。

9.4.6 盲法
用来执行盲法的特定过程的描述应该被提供(例如瓶子怎样被标记,揭盲的标签,受试者代码表/应急信封,双模拟技术),包括为个人或所有的受试者而破盲的情形描述。

例如严重不良事件,盲法供试药品的使用过程、随访的受试者的编码,如可使一些研究受试者保持非盲(如允许他们调整用药计划);应提供防护其它受试者或研究者的方法和步骤,保证测试药品/研究产品和安慰剂难以区分和它们难区分的证据所采用的措施应该被描述,像外观、形状、气味和测试材料的味道。

其它如药代动力学(生物利用度)的改变、药品的崩解度等也应被描述,外由实验室测量方法也应有阻止其非盲性措施,如果使用应该被描述,如果有一个数据监测委员会保障全面盲态维持和揭盲的维护其过程亦应被描述.期中分析时应该也被解释。

如果盲法为一些观察减少偏移所认为不必要,应该被解释,例如,阅读血压计和HOLTER 磁带时的随机偏差,如果盲法被认为合乎需要然而又非可行,原因应该被讨论。

有时盲法被尝试,但在一些受试者或研究者至少有显而易见的药代变化和/或治疗作用的差异而易被解盲致使盲法失效或不完善(如发热,注射部位的变化,实验室数据的变化)。

如此的问题或
潜在的问题应该被查明,且有评定问题大小或管理它的任何尝试(如,可能提示治疗任务信息的一些重点方法),应该被描述。

9.4.7 进入试验前和试验研究期间的相伴用药
在试验研究之前和之中被允许同步使用的药物或过程,无论它们
怎样均应被记录,以及任何与同步治疗相关的特定规则和过程应该被描述,同步治疗如何影响试验供试药品的相互作用或直接效果或研究终点,均应被讨论。

且同步独立效果和研究治疗应该被查明和解释。

9.4.8 治疗依从性
为了保证试验研究的可靠性、一致性、规化和完整性,应采取相应的保障措施和法规或标准操作程序,应被描述和解释,如药品记录,日记卡片、血、尿或其它药物水平,或监视药物事件,必要时列出公式计算用药依从性。

9.5 有效性和安全性变量
9.5.1 有效性和安全性变量评价及时间流程图
对特定的有效性、安全性变量和实验室检查进行评估,以及对操作程序、步骤、时间点、测量方法、同饮食的关系、同给药方法有关的重要测量如下一个剂量前,给药后某个或某几个时间窗口和有关责任人员都应一一描述,如果执行测量的人员有变更时,需及时上报和记录。

在试验研究流程图、表上应清晰地层示有效性和安全性的测量方法及其次数、频率,同时显示访问的人数和次数或仅仅是次数。

所有用来表述有效性和安全性测量的步骤、程序、部位、时间、标识和指标的定义、测量相应数据、结果均应完整解释和说明(如急性心肌梗塞发生的标准、梗塞部位、大小的指定;血栓性或出血性中风的特征,TIA或中风的区分,死亡原因的说明,测量的时间与病情的关系等)。

应该描述一切可用于或不可用于对各种实验室检查的设备和正常值或其测量结果的标准化或比较的技术定义,这在多中心研究中尤为重要。

必须确定那些评估临床试验数据和信息、研究结果、盲态审核的非研究人员(如X光片,CT片或心电图来决定受试者是否有中风、心肌梗塞或突然死亡的研究参与者或外在委员会成员)。

这些程序(包括:保持盲态的方法,测量读数的归纳分析)都要应详细描述。

应该描述药品不良事件的资料是如何取得的(如属自愿的或通过核对表,或问询得来),包括对不良事件或再次给药的随访计划。

应该描述由研究人员、主办者或其它有关机构对不良事件的评级(如按严重性分类、或同药品的因果关系程度分类),若存在这类标准,则必须提供,同样有关的组织机构应明确列出。

若按照分类评级、数字评分来评估有效性和安全性,必须提供评分标准,对于多中心试验研究应指明标准化方法。

9.5.2 指标的设定和测量方法的合理性
若有效性和安全性的评估的效应指标的设定和测量方法不属标准化的那种,却已被广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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