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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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制定并发布的一项法规,其目的是加强对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确保工作场所的安全和健康。

下面是该办法的主要内容:
1. 总则:明确了安全生产的基本要求和宗旨,强调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重要性。

2. 组织机构:规定了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及其下属机构的职责和权限,以及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设立和职责。

3. 安全生产许可证:规定了特定行业和项目需要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程序和条件,以及许可证的有效期和延续。

4. 安全生产标准:明确了安全生产标准的制定和更新机制,以及标准的执行和监督。

5. 安全生产检查:规定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企事业单位进行安全生产检查的方式和程序,强调了对重大危险源和特种设备的监督检查。

6. 安全生产事故报告:规定了企事业单位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报告程序和要求,强调了事故调查和责任追究的重要性。

7.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强调了各级企事业单位对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责任和义务。

8. 处罚和法律责任:规定了对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处罚和法律责任的程序和标准。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旨在规范和加强对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促使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的责任和义务,确保工作场所的安全和健康。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保护劳动者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防止事故发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从业单位建立和实行安全生产制度,以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开展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活动。

第三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应当遵循公开、公正、公平、高效的原则。

第二章安全生产许可证第四条从业单位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向决定其安全生产许可事项的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

第五条主管部门应当依照法定职责和程序对申请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事项进行审查,审核符合要求的,应当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告知有关部门备查。

第六条安全生产许可证应当载明以下内容:(一)从业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最高负责人的姓名;(二)许可证的编号、有效期限、许可事项范围、法定代表人或者最高负责人署名和主管部门的盖章;(三)许可事项对应的安全生产标准、规范或者要求;(四)许可证的管理办法。

第三章安全生产监督第七条安全生产监督活动应当坚持风险和问题导向,发现并纠正存在的、有可能引发事故的隐患和问题。

第八条安全生产监督活动应当遵循“谁审批、谁监管”的原则,对从业单位与安全生产许可证所许可事项是否相符进行监督,对安全生产制度的实施情况和安全生产活动过程中是否存在违法行为和事故隐患进行监督,对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进行监督。

第九条安全生产监督活动应当采取例行监督和专项监督相结合的方式,通过现场检查、抽查、复查、询问、听取涉及人员等方式进行,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督促从业单位整改到位。

第十条安全生产监督部门应当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记录并进行核查、登记,定期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同时通报从业单位,并对涉及人员进行处理。

第四章罚款及其他行政处罚措施第十一条违反安全生产法、本办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安全生产监督部门应当依法采取行政处罚措施或者建议有关部门依法停止或撤销安全生产许可证。

安全检查监督管理办法(新版)

安全检查监督管理办法(新版)

(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安全检查监督管理办法(新版)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安全检查监督管理办法(新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大安全检查监督的工作力度,强化安全管理和动态控制,确保成都地铁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运营、建设、开发各项工作安全、平稳、有序,根据《安全生产法》、《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安全检查是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管理制度、技术措施、警示和消除事故隐患、交流安全管理经验、促进安全生产的重要手段和有效措施,是安全管理工作的主要方法之一。

第三条安全检查要坚持领导组织检查和专职人员检查相结合、普遍检查和专业专项检查相结合、日常检查和定期检查、检查和整改相结合的原则。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运营、建设及开发过程中的安全检查监督工作。

第二章安全检查监督体系第五条公司安全检查监督体系由领导检查监督、专业检查监督和下属公司检查监督组成。

第六条领导检查监督是指公司领导对公司安全生产实施的检查监督。

第七条专业检查监督是指质量安全部代表公司对各下属公司实施的检查监督,以及公司各职能部门根据业务主管职能对各下属公司进行的对口检查监督。

公司对下属各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行为进行的专业检查监督,以专项检查和重点抽查为主,遵循全面要求和重点监督相结合、监察整顿与指导服务相结合的原则。

第八条下属公司检查监督是指各下属公司对本单位及下设各部门安全生产实施的检查监督。

各下属公司是安全检查监督工作的主体责任单位,要建立健全本单位的检查监督体系,主动配合、接受上级单位及公司各部门对本单位的检查监督,并及时反馈相关信息。

联通公司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管理办法

联通公司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管理办法

联通公司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完善“统一领导、分级管理、逐级负责、员工监督”的安全生产管理体制,增进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常常化,保障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的实施,依据《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市公司安保部、县区分公司综合部组织对所属单位、部门安全生产及安全捍卫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违背规定的行为,责令更正,并实施惩罚;其它部门和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落实各自职责范围内的安全检查工作,每一个月3号前将上月检查情况报市公司安保部。

第三条从事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的人员应当从现有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中聘用,也可在本单位人员中考核聘用。

第二章检查的形式和重点环节第四条各单位、部门应当适时进行下列形式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一)日常安全检查:生产值班负责人、专(兼)职安全员,每日应到生产现场巡视,检查安全生产状况。

(二)按期检查:县区、部室、中心、班组(乡镇营业部、社区服务站)每一个月组织一次安全生产全面检查。

市公司每季组织一次安全生产全面大检查。

(三)专项安全检查:按照国家标准、专业标准或有关公司部署的专项工作开展检查。

(四)季节性检查:针对事故多发季节的监督检查。

(五)不按期检查:主要指对重点环节的安全检查、对事故隐患整改情况的追踪性监督检查和对举报、反映的违背《实施细则》行为的监督检查和重大节日、重大活动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

(六)市公司、县区分公司成立每一个月一次的安全例会制度,转达上级有关文件或指示,通报企业安全工作情况,及时布置、检查、交流、总结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

(七)市、县区公司每季度进行一次安全生产工作的总结评比。

第五条监督检查应当将安全生产基础管理的主要内容和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可能性较大和一旦发生事故可能造成人身伤亡、财产重大损失或通信生产受到严重影响的环节,肯定为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的重点环节:(一)安全生产责任制体系建设;(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三)责任部门履行职责;(四)通信线路(含管道)施工、保护;(五)通信线路安全保护办法;(六)机动车利用、管理;(七)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与运行;(八)通信设备运行保护;(九)通信工程建设项目安全、随工、验收管理和“三同时”工作;(十)通信枢纽楼(机房)安全捍卫、防火安全,重点包括机房出入、消防设施的管理和消防安全管理;(十一)一线生产班组和营业场所安全生产管理;(十二)其它按如实际情况需要肯定的环节。

安全生产检查管理办法范文(5篇)

安全生产检查管理办法范文(5篇)

安全生产检查管理办法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安全生产的监督,防止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有关法规和规定,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全国范围内的安全生产检查工作。

第三条安全生产检查是指政府及其主管部门对各类单位和个人的安全生产活动进行的监督、检查、评估和指导工作。

第四条安全生产检查应当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分级管理的原则,注重监督检查与协助指导相结合,采取定期检查、突击检查和特别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第五条安全生产检查应当依法依规开展,加强对事故易发、风险较大行业和单位的检查,重点关注重大危险源和事故隐患,及时发现、整改和防范事故发生。

第六条安全生产检查应当注重加强对监督部门的培训和指导,提升监督检查水平和能力。

第七条科学合理设置检查频次、检查内容和检查方式,对不同类型的单位和行业进行分类管理和检查。

第八条安全生产检查应当按照法定职责划定检查范围,确保检查的全面性和准确性。

第二章安全生产检查的组织实施第九条安全生产检查应当由市、县(市、区)政府设立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负责组织实施。

第十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应当配备专业技术人员,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和咨询服务。

第十一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健全检查机构和队伍,确保检查人员的专业素质和工作能力。

第十二条安全生产检查应当由专门的检查人员或者组织进行,检查人员应当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第十三条安全生产检查应当注重与履职单位、被检查单位和社会公众的沟通与协作,增强检查工作的透明性和公正性。

第十四条安全生产检查应当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反馈检查结果和意见,并督促被检查单位及时整改。

第十五条安全生产检查应当对发现的事故隐患、违法行为和监管部门的失职行为进行处理并追究责任。

第十六条安全生产检查应当根据需要,可以向有关部门和单位咨询相关技术问题,并获取必要的技术支持。

第三章安全生产检查的内容和方式第十七条安全生产检查应当围绕以下内容进行:(一)安全生产责任体系的建立与落实情况;(二)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遵守情况;(三)事故隐患和重大危险源的排查和整改情况;(四)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健全与实施情况;(五)员工个人安全素质的提高情况;(六)安全生产设施设备的完好和有效使用情况;(七)应急救援和事故应对准备情况;(八)现场操作规程和作业程序的执行情况;(九)其他需要检查的事项和内容。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
一、总则
为了加强对生产活动的安全监督管理,维护生产单位和员工的人身安全,保护公共利益,提升生产活动的安全水平,特制定本办法。

二、监督机构和职责
1. 设立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对生产单位的安全生产活动进行监督和管理。

2. 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的职责包括但不限于:
- 制定安全生产标准和规范;
- 定期检查生产单位的安全设施和操作流程是否符合标准;
- 对违反安全规定的生产单位进行处罚和整改;
- 组织安全培训和宣传活动,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

三、生产单位的责任与义务
1. 生产单位应设立专门的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安全生产工作,并提供必要的培训和装备。

2. 生产单位应制定详细的安全生产方案,并报备给安全监督管理部门。

3. 生产单位应保障员工的安全,提供必要的防护设施和紧急救援措施。

4. 生产单位应及时上报事故和隐患,配合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的调查和处理工作。

5. 生产单位应开展安全风险评估,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四、违规惩罚措施
对于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生产单位,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有权采取以下违规惩罚措施之一:
- 给予警告;
- 取消生产许可证;
- 罚款;
- 吊销营业执照;
- 追究法律责任。

五、法律责任
对于因生产单位的违法行为造成严重后果的,安全监督管理部
门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罚。

六、附则
本办法自文发布之日起生效,如有违反,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安全生产检查管理办法

安全生产检查管理办法

安全生产检查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 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 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强化安全工作, 更好地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 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安全生产检查(以下称安全检查)要贯彻边查边改的原则, 即对在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及时进行整改。

第三条安全检查要有明确的目的、要求和具体计划, 做到检查全面、细致、深入。

第四条安全检查应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和公司的有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作业安全措施以及有关安全生产要求进行。

第二章安全检查组织第五条公司安全环保部为公司安全检查的管理部门, 负责公司各类安全检查的组织、监督、情况汇总及考评。

第六条公司职能部门依据“谁主管, 谁负责”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安全管理原则, 按职责分工对下属部门实施安全检查。

第七条公司各部门和班组按照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要求开展安全生产自查。

第三章安全检查任务第八条安全检查的任务是通过日常安全检查、季节性安全检查、节前安全检查、综合安全生产大检查, 查找安全管理上的薄弱环节, 找出影响安全生产的危险因素, 采取有效防范措施, 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消除安全隐患, 确保安全生产。

第九条日常安全检查是根据生产作业的特点或变化情况对生产现场安全管理情况和规章制度及各项安全措施执行情况进行的作业现场安全检查。

(一)日常安全检查以安监办公室检查为主, 各部门领导检查为辅。

(二)公司日常安全检查要分清层次, 突出重点, 做到一级查一级。

第十条季节性安全检查是根据夏、冬两季季节特点, 开展以防台、防汛、防暑降温、防雷击、防触电、防火、防滑、防冻保暖为重点的安全检查。

(一)公司季节性安全检查由安全环保部组织, 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开展检查, 检查结果由安全保卫部汇总, 并监督检查整改落实情况。

(二)公司各部门负责本部门的季节性安全自查, 检查结果填写《安全生产自查情况报告表》并报安监办公室。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安全生产是企业发展的基石,是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保障。

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制定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

一、监督管理机构的职责。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是负责全面监督和管理本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机构,其职责包括:1. 制定并完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制度和规章制度;2. 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发现并纠正安全生产违法行为;3. 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全社会安全生产意识;4. 协调处理安全生产事故,组织事故调查和处理工作;5. 提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建议和意见,参与相关政策法规的制定和修订。

二、企业的责任。

企业是安全生产的主体,其责任包括:1. 制定并落实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2. 加强安全生产培训,提高员工安全生产意识和技能;3. 配备必要的安全生产设施和设备,确保生产过程安全可靠;4. 加强安全生产风险评估和预防控制措施,防范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5.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档案和事故应急预案,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三、监督管理措施。

为了有效监督和管理安全生产工作,需要采取一系列措施:1. 加强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建立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检查相结合的监督机制;2. 加大对重点行业和重点企业的监督力度,确保安全生产工作的全面覆盖;3. 加强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依法严惩违法行为,形成震慑效应;4. 加强安全生产信息公开,建立安全生产信息发布制度,及时向社会公布安全生产相关信息;5.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提高应急处置能力,最大限度减少事故损失。

四、监督管理效果评估。

为了及时发现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需要加强监督管理效果评估:1. 建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效果评估机制,定期对安全生产工作开展评估;2. 对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和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纠正;3. 加强对评估结果的分析研究,总结经验,及时调整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的重点和方向;4. 加强对评估结果的宣传和推广,形成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良好氛围,推动安全生产工作的持续改进。

安全生产检查管理办法(三篇)

安全生产检查管理办法(三篇)

安全生产检查管理办法是指为了保障生产安全,预防事故发生和减少事故损失,制定并实施的一系列管理措施和规定。

下面是一份安全生产检查管理办法的基本内容:1. 责任主体:-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检查管理机构,明确各级管理人员的职责和权限。

- 确定专职或兼职的安全生产检查人员,负责日常的检查工作。

2. 检查计划:- 制定年度、季度或月度的检查计划,明确检查的内容、范围和时间。

- 根据风险等级,确定不同区域、岗位和设备的检查频次和重点。

3. 检查内容:- 对生产设备、工作场所、作业流程等进行全面检查,确保其符合安全要求。

- 检查工作人员的资质和操作规程,确保其掌握必要的安全知识和技能。

- 检查安全管理制度、应急预案和防护设施,确保其有效性和完整性。

4. 检查方式:- 组织定期、不定期或突击检查,采取随机抽查和全面排查相结合的方式。

- 采用现场检查、档案查阅、访谈询问等多种方法,获取全面准确的检查信息。

5. 检查记录:- 对每次检查进行详细记录,包括检查日期、地点、人员、检查内容和发现问题等。

- 及时对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和台账记录,确保问题及时解决和跟踪。

6. 整改措施:- 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通知相关责任人,并要求其制定整改措施和时间表。

- 督促整改措施的落实,对整改不力的单位或个人进行追责和处罚。

7. 检查结果:- 根据检查结果,对单位或个人进行评价和奖惩,并向上级报告相关情况。

- 将检查结果及时通报工作人员,宣传事故案例和安全知识,提高安全意识。

8. 监督检查:-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检查的监督机制,定期对检查过程和结果进行抽查。

- 接受上级、相关部门和社会公众对检查工作的投诉和监督。

以上是一份简要的安全生产检查管理办法,实际的管理办法可能还包括其他具体的内容和要求。

企业和单位可以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进行具体制定和落实。

安全生产检查管理办法(二)《安全生产检查管理办法》是为了加强对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和管理,确保安全生产状况,保障劳动者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促进企业可持续发展而制定的管理规定。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制定的配套法规,主要用于加强对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活动的监督管理,确保生产活动安全可靠,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

下面将为您详细介绍《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的主要内容。

一、总则:《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的总则部分主要包括法律适用范围的规定,明确了监督管理对象和监督管理机关,确立了监督管理的原则和任务。

二、监督管理机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明确了监督管理机构的职责和权限。

主要包括国务院安全监管部门、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的安全生产监管部门,以及县级和乡镇级安全监管机构。

这些机构负责对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活动进行监督管理,以及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事故调查处理、安全生产信息记录等工作进行监督。

三、监督执法:《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规定了监督执法的基本原则和程序。

包括执法活动的公正、公开、依法执法,执法人员的执法资格和行为规范,以及对违法行为的查处、处罚和整改等方面的规定。

四、安全生产标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对安全生产标准的制定和执行进行了规定。

明确了安全生产标准的分类、制定程序和执行要求等方面的内容。

同时,对于安全生产标准的监督检查和违法行为的处罚也进行了相应规定。

五、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规定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要求和程序。

强调了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安全生产法规定,组织开展隐患排查,及时整改,并报告监督管理机构。

监督管理机构则负责对排查出的隐患进行复查和督促整改。

六、事故调查处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对事故调查处理进行了详细规定。

明确了事故调查的原则、程序和责任,要求生产经营单位和有关人员应当如实提供事故发生前、发生时和发生后的相关资料,配合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工作。

七、安全生产信息记录:《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要求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档案和记录制度,对安全生产活动进行全面记录和保存。

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管理办法

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管理办法

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企业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树立“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防止伤亡和其他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切实保证生产安全的顺利进行,特制定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管理办法。

第二章适用范围第二条安全环保科为本程序的归口管理科室。

负责组织实施的监督检查,并对发现的问题隐患进行跟踪验证。

第三条机关科室负责业务管辖范围内的监督检查工作。

第四条各基层单位负责本单位的监督检查工作,并对发现的问题隐患进行跟踪验证。

第三章监督检查的种类第五条综合性检查。

根据生产经营情况,组织有关职能科室及专业人员,对安全生产情况进行全面检查。

第六条定期性检查。

是指已经列入计划,每隔一段时间进行一次检查。

第七条专项(专业)性检查。

在不同季节、特定时期或针对易发生事故的设备、场所、操作工序等,由安全等相关科室组织开展的有针对性的安全检查。

第八条日常性检查。

按照制度规定,每天都进行的,贯穿于生产过程的检查。

第九条突击检查。

不定时间,不通知准备的突然性检查。

检查对象一般是一个特定设备或一个区域。

第十条特殊检查。

对新设备的安装、新工艺采用、新建或改建厂房的使用可能会带来新的危险因素的检查。

此外,还包括对有特殊安全要求的危险作业进行检查。

第十一条岗位危害因素辨识。

识别岗位存在的健康、安全与环境危害因素,并确定其特性的过程。

第四章监督检查的方法。

第十二条安全检查要做到“查、看、问、谈、考、评、帮”:一、查基础工作,找薄弱环节;二、看工作现场,发现管理中的短板;三、问规章制度,找执行中的断层;四、谈安全心得,发现工作不足,接受合理化建议;五、考应知应会,激发学习安全知识的积极性;六、评管理现状,反馈意见,业务指导;七、帮问题整改,促进管理水平提高。

第五章监督检查的频次第十三条每季度至少进行一次、基层单位每月至少进行一次综合性检查。

第十四条班组(分队)每周至少进行一次检查,岗位每天至少进行一次检查。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为了确保生产和工作环境的安全,保护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我国制定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

该法规对各种生产活动实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加强事故防范和应急救援工作。

以下是该法规的主要内容:一、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该法规明确,各级政府、企事业单位、经营者都要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确定专人负责安全生产工作,并制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同时,员工也要履行安全生产的责任,参与安全生产管理。

二、安全生产条件。

该法规要求各单位要依法建立安全生产条件,包括工作场所的安全设施、安全防护措施、消防设备等,并定期进行安全检查,确保生产环境的安全。

三、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估。

该法规要求企事业单位要对生产过程中的危险源进行识别和评估,并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

同时,要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四、安全培训和教育。

该法规强调,企事业单位要对员工进行安全培训和教育,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并要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员工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五、事故应急救援。

该法规规定,企事业单位要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并进行定期演练。

并要设立应急救援专职机构或岗位,负责组织应急救援工作。

六、安全生产检查和监督。

该法规规定,各级政府要加强对企事业单位的安全生产检查和监督,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处罚。

总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的出台,为保障生产和工作环境的安全起到了重要作用。

该法规明确了各方的安全生产责任,强化了对安全生产条件的要求,提高了事故防范和应急救援能力。

同时,该法规也为政府加强安全生产监督提供了法律基础,有助于建立安全生产文化,减少事故的发生。

煤矿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管理办法

煤矿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管理办法

神东煤炭集团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夯实公司安全管理基础,规范安全监督检查,全面提高安全管理执行力与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效能,有效保障员工人身安全、职业健康和企业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及有关行业标准,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规定公司安全生产监督及主要业务保安职责、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的方式、方法、标准及考核奖罚等内容。

第三条本办法按照预防为主,监察与服务、教育与惩处、行为监察与技术监察相结合的原则制定.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属主要业务保安部门、各单位、托管单位及承包商。

第二章职责与组织方式第五条安全监察局依照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行业标准、规范和两级公司关于安全生产的规定、制度等,负责对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及考核管理.第六条主要业务部门按照《神东煤炭集团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有关规定和要求,负责本专业安全技术管理和业务保安工作,并履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指导服务职能,组织开展本专业范围内的专项检查,按要求参加公司组织的各类安全检查。

第七条根据公司安全生产工作需要,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主要分为季度检查、月度检查、区域动态检查、专项检查四种组织方式。

第三章监督检查依据及主要内容第八条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的主要依据.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行业规程、规范、技术标准,两级公司安全管理制度,神东煤炭集团安全风险预控管理体系评价系列标准。

第九条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的主要内容.(一)季度检查1。

依据《神东煤炭集团安全生产责任制》《体系运行考核标准》《业务保安考核标准》(详见附件1、附件2),由安全监察局牵头,公司相关业务部门参加,对主要业务保安部门进行检查考核。

2.依据神东煤炭集团安全风险预控管理体系定期评价系列标准,以安全基础管理资料和现场的重点部位、关键环节为重点,由安全监察局牵头,公司相关业务部门参加,对各基层单位进行检查考核.3.依据集团要求,由安全监察局牵头、公司相关业务部门参加,对托管单位进行检查。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为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各类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工业生产、建筑施工、交通运输等领域。

第二章监督管理机构第三条各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是负责本辖区内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行政机构。

第四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对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并依法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处理。

第三章安全生产责任第五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明确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人和责任部门。

第六条安全生产责任人应当具备相关的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和技能,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能,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

第四章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第七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可以随时对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应当积极配合。

第八条对于存在安全生产隐患的单位,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有权责令其立即整改,并可以处以相应的处罚。

第五章法律责任第九条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将依法受到处罚,情节严重的将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不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导致安全事故发生的,将被追究相应的责任,并进行问责处理。

第六章附则第十一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之前制定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相关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第十二条各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与其他部门的协调合作,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进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的开展。

以上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内容,如有任何变更,以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为准。

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

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
第六十七条企业应建立安全生产信用管理体系,对员工和部门的安全生产信用进行记录和评价,促进安全生产诚信建设。
第六十八条企业应通过安全生产知识竞赛、安全演讲等多种形式,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
第六十九条企业应加强对安全生产先进典型的宣传和推广,充分发挥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提升整体安全生产水平。
第七十条企业应定期组织安全生产交流活动,与同行业企业分享安全生产经验和最佳实践,共同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第二十三条企业应将本办法传达至全体员工,确保员工熟悉本办法内容,并严格按照本办法执行。
第二十四条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的贯彻落实,是企业各项生产活动顺利进行的基础。企业应通过以下措施,确保本办法的有效执行:
(一)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提高全体员工的安全意识;
(二)定期组织安全生产知识竞赛、演讲等活动,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氛围;
第四十二条企业应加强安全生产科技创新,推广应用先进的安全生产技术和管理方法,提高安全生产水平。
第四十三条企业应建立健全职业健康管理体系,保护员工身心健康,防止职业病的发生。
第四十四条企业应制定职业危害防治措施,对职业危害因素进行监测和评价,确保员工作业环境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
第四十五条企业应建立员工健康档案,定期对员工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及时发现职业病危害,采取治疗和防护措施。
(三)对安全生产表现突出的部门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激发员工积极参与安全生产工作的热情;
(四)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形成有力的震慑作用。
第二十五条企业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信息管理系统,对以下内容进行实时监控和管理:
(一)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二)安全生产培训记录;
(三)安全生产检查及隐患整改情况;
第三条企业应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加强安全生产培训和教育,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

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管理办法

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管理办法

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为加强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管理,健全完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体制和运行机制,保障生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集团公司和公司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范围本办法适用于所属公司各机关科室、基层单位(以下简称各单位)及为公司提供服务的承包商、供应商、承租方。

第三条术语和定义本办法所称安全监督检查,指依据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标准规范,对公司各科室、单位安全管理进行监督与控制的活动。

本办法所称安全监督检查管理,包括安全督查机构与人员、安全督查方式与内容、考核与责任等环节的管理。

第四条工作原则公司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遵循以下原则:(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二)全面监督与重点监督相结合;(三)监督检查与指导服务相结合。

第1页 /共 14页第五条公司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实行统一管理,分级负责体制。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六条公司质量安全环保科是安全督查工作的综合管理部门,履行以下主要职责:(一)负责制修订公司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管理规章制度,并监督落实;(二)检查、指导、考核公司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三)协调解决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四)负责安全督查人员专业培训和考核的具体组织,协助人事部门负责公司安全督查人员资格认可管理工作。

公司人事科负责指导安全督查机构的设立和安全督查人员的调配,归口管理安全督查人员的专业培训和安全督查人员资格认可工作。

第七条安全督查站是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的执行机构,履行以下主要职责:(一)负责制订安全监督工作计划,并按计划开展安全督查工作;(二)负责监督检查各科室、单位对国家、当地政府有关安第2页 /共 14页全环保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安全环保规章制度的落实情况;(三)负责监督检查各科室、单位对公司QHSE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重要文件的贯彻落实情况;(四)负责监督检查各科室、单位对公司QHSE规章制度、工作标准、作业规范、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查处各类违规违章行为;(五)负责监督检查各单位重大危险源(重点要害部位)管理、特种设备(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及安全环保隐患治理情况;(六)负责向被检查单位制发“限期整改通知书”,并对限期整改、办结事项进行实时跟踪落实;(七)负责对各单位安全监督工作的检查、指导和考核工作;(八)负责定期向质量安全环保科报告监督检查工作,同时向质量安全环保科通报发现的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和重大问题,并提出处理建议;(九)依照公司委派,参与和配合应急救援、事故调查;(十)完成公司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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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停止使用的,发现严重“三违”的,拒绝、妨碍、阻挠安全生
产监督检查人员履行职责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人员应依据集团
公司《安全生产行政问责办法》、《安全生产经济奖罚量化考核办
法》和相关规定,对责任单位给予相应经济处罚。
第二十八条被检单位对查出的安全隐患和安全问题,应按照
“四不放过”原则,依据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部门业务保安
情况上传至集团公司安全管理信息系统。各安全生产业务管理部
门应明确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业务管理人员,做好联络、收集、整
理、统计、建档、备案等工作;安全生产监督检查闭合后,相关
档案材料复印件报安全监察局备案。
第十九条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应积极推广安全检查表、危
险有害因素辨识、安全评价分析等检查方法,不断提高检查质量
2.被责令限期改正或者限期消除隐患的,在规定期限内因
不可抗力无法在规定限期内完成整改的,应在采取专项安全措施
并积极组织整改的前提下,于限期届满 5日前提出书面延期申
请,征得原检查人员同意后方可延期整改。
第五章 责任追究与经济处罚
第二十七条因人为原因形成重大安全隐患或安全问题被责
令立即整改或处理的、挂黄牌责令限期整改的、挂红牌停止作业
行为,落实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责任,提升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效能,
消除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有效防范各类安全生产事故,保障安全
高效跨越发展,根据《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
罚办法》等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兖矿集团董发〔2006〕74
号文件等有关规定,集团公司研究制定了《兖矿集团有限公司安
全生产监督检查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兖矿集团有限公司文件
兖矿集团安发〔2012〕192号
兖 矿 集团 有限 公司
关于印发《兖矿集团有限公司安全生产
监督检查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专业公司,各能化公司,各矿处,集团公司各部室、各直属机构:
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安全生产方
针,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规范安全生产监督检查
二〇一二年三月三十日
-2-
兖矿集团有限公司
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安
全生产方针,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规范安全生产
监督检查行为,落实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责任,提升安全生产监督
检查效能,消除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有效防范各类安全生产事故,
检查、指导服务职能。
第八条建立安全监察局与安全生产业务管理部门联动监督
检查机制,合理调配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资源,发挥安全生产业务
管理部门专业技术优势和安全监察局督办作用,提高安全生产监
督检查实效性。因实际工作需要,确需单独检查或分别检查的,
应及时互通情况;查出问题需要由其他部门组织处理的,应及时
生产监督检查活动,由安全监察局或相关安全生产业务管理部门
统一组织配合;由相关安全生产业务管理部门组织配合的,应及
时通报安全监察局。
第十八条安全监察局、各安全生产业务管理部门应建立安全
生产监督检查台账、档案管理制度,相关资料实行档案化管理。
安全监察局应及时将挂红黄牌、重大安全隐患、突出安全问题等
工作持续改进提升;坚持“惩处违规与教育引导相结合”原则,
促进干部职工安全意识、安全技能提高。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对所属各单位的安全生产监
-3-
督检查工作。
第五条各专业公司(能化公司)、生产经营单位参照本办法,
制定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实施细则。
第二章 监督检查职责和组织方式
交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第九条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根据安全生产工作需要,分为综
合检查、专项检查、重点督查、动态抽查等组织形式。各类安全
生产监督检查活动应采取剖析式检查和不定时间、不定路线、不
定地点的“三不定”动态检查方式;检查过程中应做到查现场必
须查措施、查事查物必须查责任人、发现问题必须提出处理意见。
6.重大灾害防治,隐患治理,危险化学品生产、贮存、运
输、使用;
7.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掌握情况,应急物资、装备,
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完善;
8.其他。
(二)安全管理资料检查的主要内容:
1.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
2.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制度及执行,上级安全指示
第十五条监督检查实行闭环管理,按照“谁检查、谁复查、
谁签字、谁负责”要求,被检单位整改完毕后,由原检查人员或
委托被检单位,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查,确保整改到位。
第十六条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人员在检查过程中,应做到坚持
原则、廉洁公正、严格细致、文明高效、依规执法。
第十七条对政府部门或上级主管部门组织开展的各项安全
精神贯彻落实;
3.岗位操作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编审、贯彻,特殊作业许
-7-
可、作业票证管理,检维修安全管理;
4.安全风险评估,隐患排查与治理,重大危险源管理,职
业危害防治,应急管理;
5.安全教育培训,安全费用提取使用;
6.设备设施、安全仪器仪表使用、维护管理;
7.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开展,安全信息报送,事故报告
书》,制定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方案,明确检查内容、形式、参加
人员及检查要求,并准备相关检查资料、检查文书等。参加安全
-5-
生产监督检查人员必须认真学习并熟练掌握相关安全生产法律
法规、标准规范、规定和专业知识。
组织综合性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的,带队负责人应组织召开安
全生产监督检查预备会议,安排部署检查工作。
直接危及安全的重大事故隐患场所或设备,在排除前或者排除过
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挂红牌停止作业或停止使用,责令限期整
改或处理。可以在生产过程或设备运行中进行整改或处理的,挂
黄牌责令限期整改或处理;逾期未按要求整改的,依照红牌处罚
标准进行处罚。
第二十三条监督检查人员对存在的安全问题或隐患,下达
-4-
第十条安全监察局要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职责,超
前排查分析存在的各类倾向性、苗头性问题,适时组织开展安全
生产监督检查。
第十一条各安全生产业务管理部门要认真履行业务保安职
责,超前排查分析本专业、本系统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
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以业务保安为主要内容的安全生产监督检
全责任有效落实,预防各类事故的发生。
第三条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坚持“预防为主,事前问责”
原则,实现安全风险的预防性前移;坚持“依法依规,实事求是”
原则,提高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坚持“联
合检查,注重实效”原则,提升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的深度广度和
效能;坚持“查处问题与指导服务相结合”原则,促进安全管理
第十三条监督检查人员必须严格按照“谁检查、谁签字、谁
负责”要求和《兖矿集团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文书制作规
范》(附件 2),认真填制各类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文书,做到语言
规范、事实清楚、处罚准确。各类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文书制作逐
步实行电子文档打印。
第十四条监督检查前,填写《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申请报告
(二)在作出处理决定前,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人员应与被检
单位陪同检查人员核实拟处理事实。
(三)作出处理决定后,应及时告知被检查单位作出处理的原
因和依据。
(四)作出停产、停业整顿处理的,应报集团公司分管领导
同意。
(五)处理决定所列事项,应由原检查人员或委托被检单位
组织复查合格后,方可恢复。
安全监察局各一份。
第二十五条监督检查人员对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或安全问
题需进行处理、处罚的,下达《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处理决定书》,
一式二份,被检单位、检查人员各一份,复印件交财务部和安全
监察局。处理决定按下列程序进行:
(一)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人员根据违规事实,提出处理建议,
由检查组集体讨论确定。
(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处理决定书》中所列重大安全隐患
或安全问题的整改或处理情况,按以下程序位在整改、治理限期届满前,采用书面或口头形
式提出复查申请,由原检查人员或委托被检单位相关部门组织验
收,并填制《兖矿集团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复查意见书》。
复查人员不得少于两人。
保障集团公司安全高效跨越发展,根据《安全生产法》、《安全生
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等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兖矿集团
董发〔2006〕74号文件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是实施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重要
手段,通过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及时了解情况、查处问题,改善
安全生产条件,提高干部职工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促进各级安
(一)现场检查的主要内容:
1.作业环境,安全、生产系统,安全警示标志;
2.“双基”建设、安全质量标准化、安全程度评估;
3.生产装置,特种设备,安全设施和安全保护、防护装置;
4.供用电,消防,冬夏季“三防”;
5.持证上岗,岗位操作,标准、规范和规程措施现场落实,
检维修作业,职业安全健康和劳动保护;
《安全生产监督检查隐患(问题)整改通知书》,一式二份,被检
单位、检查人员各一份,复印件报安全监察局。
第二十四条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对督办单位下达《安全生
产监督检查重大安全隐患督办通知书》,一式二份,督办单位、
安全监察局各一份。督办单位对责任单位下达《安全生产监督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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