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 年上半年税收政策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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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上半年营业税税收政策整理

2011年上半年营业税税收政策整理
者代 扣代 缴 , 没有 代 理者 的 , 由大 连三 洋 代扣 代 缴 。 ” 则 废 (0 《 1 ) 国家税务 总局 关 于货 物运 输业 营业 税 纳税 人认 止 。
定情 况 的第 三次通 报》 国税 函[0 31 9 ( 2 0 13 3号 ) ;
(1《 1 ) 国家税务 总局 关 于俄 罗斯 航空 公 司驻华 办 事处
的批复 》 国税 函[ 011 号 ) ( 2 5 8 ; 0 9
(6 《 1 ) 国家税 务总 局关 于严 格执 行体 育 彩票福 利彩 票 有关 营业税 政策 的通知 》 国税发[0 51 3号 ) ( 2 0 16
(7 《 1 ) 国家税务 总 局关 于营 利性 医疗 机构 医疗 服务 收
企 业 在 中国境 内取得 利息 、租金 收 入是 否征 收 营业税 问 题
的通 知 ) 有关 问题 的复 函》 国税外 函『9 70 8号 ) ( 1 9 16 ( ) 国家 税务 总局 关 于我 国境 内企 业 向外 国企业 支 付 6《 软件 费扣缴 营业 税 问题 的通知 》 国税 发[0 01 9号 ) ( 2 0 ]7 ;
构或 个人 在境 内发生 应税行 为 的代扣 代缴 问题
日本三 洋 电机株 式会社 ( 以下 简称 三洋 电机 ) 中国大 向 连 三洋 冷链 有 限公 司 ( 以下 简称 大 连 三洋 ) 转让 技 术 . 据 根
( ) 国家 税务 总局 关 于进一 步做 好 金融 保险 业 营业税 《 7《 中华 人 民共 和 国营业 税 暂行 条 例实 施 细 则》 以下 简称 细 ( 申报 管理工 作 的通知 》 国税 函[0 31 ( 2 0 13号 ) ;
广告 代理 业营 业税 问题 的通知 》 国税#  ̄[9 63 ( l 1 9 19号 ) - ;

财税实务:2011年上半年税收政策汇编之个人所得税篇

财税实务:2011年上半年税收政策汇编之个人所得税篇

2011年上半年税收政策汇编之个人所得税篇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四十八号)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11年6月30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11年9月1日起施行。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天小小科学家奖金免征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1]337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第一项关于国务院部委颁发的教育等方面的奖金免征个人所得税的规定,对学生个人参与“明天小小科学家”活动获得的奖金,免予征收个人所得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税发[1993]045号文件废止后有关个人所得税征管问题的
通知(国税函[2011]348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045号文件废止后,境外居民个人股东从境内非外商投资企业在香港发行股票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应按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由扣缴义务人依法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2011年税收优惠政策系列汇总

2011年税收优惠政策系列汇总

2011年税收优惠政策系列汇总就业一、社会就业1、对持《就业失业登记证》(注明“自主创业税收政策”或附着《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人员从事个体经营(除建筑业、娱乐业以及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广告业、房屋中介、桑拿、按摩、网吧、氧吧外)的,在3年内按每户每年8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

纳税人年度应缴纳税款小于上述扣减限额的,以其实际缴纳的税款为限;大于上述扣减限额的,应以上述扣减限额为限。

2、对商贸企业、服务型企业(除广告业、房屋中介、典当、桑拿、按摩、氧吧外)、劳动就业服务企业中的加工型企业和街道社区具有加工性质的小型企业实体,在新增加的岗位中,当年新招用持《就业失业登记证》(注明“企业吸纳税收政策”)人员,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在3年内按实际招用人数予以定额依次扣减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企业所得税优惠。

定额标准为每人每年4000元,可上下浮动20%,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在此幅度内确定具体定额标准,并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备案(江苏省定额标准为每人每年4800元)。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和促进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0]84号))二、残疾人就业3、残疾人员个人提供的劳务免征营业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540号)第八条)4、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的所得,经批准可以减征个人所得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主席令第四十四号)第五条)税法第五条所说的减征个人所得税,其减征的幅度和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142号)第十六条)残疾人、孤老人员和烈属的所得个人所得税减征范围限于劳动所得,具体所得项目为:工资薪金所得;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承租经营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广元实务税务技巧:2011年上半年税收政策整理之企业所得税篇(二)

广元实务税务技巧:2011年上半年税收政策整理之企业所得税篇(二)

广元实务税务技巧:2011年上半年税收政策整理之企业所得税篇(二)、桑拿、按摩、氧吧外)、劳动就业服务企业中的加工型企业和街道社区具有加工性质的小型企业实体,在新增加的岗位中,当年新招用持《就业失业登记证》(注明“企业吸纳税收政策”)人员,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在3年内按实际招用人数予以定额依次扣减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企业所得税优惠。

定额标准为每人每年4000元,可上下浮动20%,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在此幅度内确定具体定额标准,并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备案。

(3)创业投资企业业务招待费扣除政策《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企业所得税法若干税收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79号)中对从事股权投资业务的企业业务招待费计算问题进行了明确,规定对从事股权投资业务的企业(包括集团公司总部、创业投资企业等),其从被投资企业所分配的股息、红利以及股权转让收入,可以按规定的比例计算业务招待费扣除限额。

(4)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税收优惠政策科技企业孵化器亦即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是以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培养高新技术企业和企业家为宗旨的科技创业服务机构。

对符合非营利组织条件的孵化器的收入,自2008年1月1日起按照企业所得税法及其有关规定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也就是说将符合条件的非营利公益组织的收入作为免税收入处理。

(5)创业投资企业税收优惠政策企业所得税法明确规定,创业投资企业从事国家需要重点扶持和鼓励的创业投资,可以按投资额的一定比例抵扣应纳税所得额。

即创业投资企业采取股权投资方式投资于未上市中小高新技术企业2年以上(含2年),符合一定条件的,可按其对中小高新技术企业投资额的70%抵扣该创业投资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

(6)科技创新创业企业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扣除政策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对中关村科技园区建设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有关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扣除试点政策的通知》(财税[2010]82号)规定,自2010年1月1目起至2011年12月31日止,对示范区内的科技创新创业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8%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盘点2011年新出台的税收政策

盘点2011年新出台的税收政策

盘点2011年新出台的相关税收政策2011年是个多事之秋,世界各地天灾人祸不断,日本的大地震和核辐射,南亚罕见的水灾,还有欧美的债务危机,导致全球经济萧条,股票暴跌……好在这些已经过去了…2011年也是我国推进税制改革比较关键的一年,出台了很多新的税收政策。

下面简单讲讲2011年新出台的相关税收政策,包括以下两个方面:一是2011年出台,2012年1月实施的的有关税收政策。

于2011年12月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2012年,财政政策要继续完善结构性减税政策, 要推进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和房产税改革试点,合理调整消费税范围和税率结构,全面改革资源税制度。

调整经济结构,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一直是税收政策支持重点。

整个税制改革的方向是增加直接税,减少间接税。

间接税是累退税,是流转税,相对而言,低收入者往往承担更多的间接税负担;直接税则通常为累进税,是所得税, 高收入者往往承担更多的直接税负担。

在这方面,首先就是增值税改革, 比如,营业税改增值税的步伐要加快,另外增值税税率要调低。

11月16日,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印发《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方案》,自2012年1月1日开始试点。

据此,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于同日发出《关于在上海市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附发《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和《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自2012年1月1日起施行。

上海试点方案中,将有形动产租赁税率设定为17%、交通运输业设定为11%,而其他现代服务业设定为6%, 提供的国际运输服务、向境外单位提供的研发服务和设计服务适用增值税零税率,下列应税服务免征增值税,但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适用零税率的除外:(一)工程、矿产资源在境外的工程勘察勘探服务。

(二)会议展览地点在境外的会议展览服务。

2011年税收政策汇编-个人所得税

2011年税收政策汇编-个人所得税

2011年税收政策汇编(截止2011年9月30日)第四部分个人所得税一、修订后的个人所得税法与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8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11年6月30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11年9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胡锦涛2011年6月30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2011年6月30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 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作如下修改:一、第三条第一项修改为:“工资、薪金所得,适用超额累进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税率表附后)。

”二、第六条第一款第一项修改为:“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三千五百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三、第九条中的“七日内”修改为“十五日内”。

四、个人所得税税率表一(工资、薪金所得适用)修改为:级数全月应纳税所得额税率(%)1 不超过1500元的 32 超过1500元至4500元的部分 103 超过4500元至9000元的部分 204 超过9000元至35000元的部分 255 超过35000元至55000元的部分 3037246 917E 酾 `+,T37077 90D5 郕6 超过55000元至80000元的部分 357 超过80000元的部分 45(注:本表所称全月应纳税所得额是指依照本法第六条的规定,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三千五百元以及附加减除费用后的余额。

)五、个人所得税税率表二(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适用)修改为:级数全年应纳税所得额税率(%)1 不超过15000元的 52 超过15000元至30000元的部分 103 超过30000元至60000元的部分 204 超过60000元至100000元的部分 305 超过100000元的部分 35(注:本表所称全年应纳税所得额是指依照本法第六条的规定,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本决定自2011年9月1日起施行。

2011年税收政策盘点-企业所得税篇

2011年税收政策盘点-企业所得税篇

2011年税收政策盘点——企业所得税篇樊剑英 赵淑娇中国税务报2012年1月2日 第七版 税收财会2011年发布的企业所得税政策,突出了促进技术创新和科技进步、鼓励农业发展,支持安全生产,统筹区域发展、支持公益事业和扶持小微企业发展等主题。

税收优惠1.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延长至2015年为支持小型微利企业发展,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继续实施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4号)和《关于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117号),规定2011年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3万元(含3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2012年~2015年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6万元(含6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2.亚沙会捐赠可扣除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第三届亚洲沙滩运动会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11号)规定,纳税人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捐赠亚沙会的资金、物资支出,准予按规定税前扣除。

3.软件、集成电路产业发展企业所得税优惠国务院《关于印发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国发〔2011〕4号)规定,符合条件的软件企业和集成电路企业享受企业所得税“两免三减半”、“五免五减半”优惠,在2017年12月31日前自获利年度起计算优惠期,并享受至期满为止。

4.农林牧渔企业所得税优惠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的农产品初加工有关范围的补充通知》(财税〔2011〕26号)进一步规范和细化了农产品初加工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自2010年1月1日起执行。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农、林、牧、渔业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48号)明确,企业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凡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版)限制和淘汰类的项目,不得享受优惠政策。

2011年度新税收政策汇编

2011年度新税收政策汇编

2011年度新税收政策汇编一、企业所得税1、关于继续实施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4号)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第25号)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煤矿企业维简费和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第26号)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税务机关代收工会经费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据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30号)5、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的农产品初加工有关范围的补充通知(财税[2011]26号)6、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第34号)7、关于企业国债投资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第36号)8、关于地方政府债券利息所得免征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76号)9、关于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70号)10、关于延长金融企业涉农贷款和中小企业贷款损失准备金税前扣除政策执行期限的通知(财税[2011]104号)关于继续实施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为巩固和扩大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冲击的成果,发挥小企业在促进经济发展、增加就业等方面的积极作用,经国务院批准,2011年继续实施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现将有关政策通知如下:一、自2011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3万元(含3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二、本通知所称小型微利企业,是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以及相关税收政策规定的小型微利企业。

请遵照执行。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二O一一年一月二十七日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第25号现将《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办法》予以发布,自2011年1月1日起施行。

2011年上半年税收收入情况分析

2011年上半年税收收入情况分析

2011年上半年税收收入情况分析2011年7月19日来源:税政司 一、上半年税收收入增长的总体情况 2011年1-6月,全国税收总收入完成50028.43亿元,同比增长29.6%。

1-6月税收增长较快的主要原因:一是经济平稳较快增长,企业效益提高。

1-5月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14.0%,固定资产投资增长25.6%,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6.6%,全国规模以上企业利润增长27.9%,一般贸易进口增长33%,经济的平稳较快增长带动了国内流转税、企业所得税、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等各主体税种收入的增长。

二是价格因素。

我国绝大多数税种,如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关税和进口环节消费税、增值税等,都是从价税。

1-5月份,工业品出厂价格指数同比增长7.0%,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同比上涨5.2%。

价格的上涨,带动了以现价计算的税收收入增长。

三是受上年企业所得税和去年末进口环节税收跨年汇算清缴和年初集中入库的影响。

今年1-5月汇算清缴的上年企业所得税为4032.49亿元,对企业所得税增收的贡献接近40%。

去年第四季度,我国一般贸易进口额大幅度增长,实现的进口税收一部分被结转到今年1-2月份集中入库,从而推高了今年上半年的进口税收增速。

四是加强税收征管。

税务机关进一步加强了税收的征收管理,保证了各项税收及时足额入库。

二、主要税种收入情况 (一)国内增值税 1-6月,国内增值税完成12431.30亿元,同比增长19.7%。

国内增值税收入占税收总收入的比重为24.8%。

分行业看,绝大多数行业的增值税实现快速增长。

其中,建材、原油和成品油行业增值税增速较高,同比分别增长33.1%、31.3%和30.2%。

增值税的税基大体相当于工业增加值和商业增加值。

国内增值税较快增长的主要原因:一是工业增加值稳步增长。

1-5月全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增加值增长14.0%。

二是消费品价格水平和消费品零售总额上升。

1-5月CPI同比增长5.2%,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同比增长16.6%。

2011年企业所得税法规汇编

2011年企业所得税法规汇编

2011年1-11月企业所得税法规汇编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民政部关于生产和装配伤残人员专门用品企业免征企业所得税的通知[财税[2011]81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铁路建设债券利息收入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99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农、林、牧、渔业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48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70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境外注册中资控股居民企业所得税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45号]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 [财税[2011]58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转让上市公司限售股有关所得税问题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39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国债投资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36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新疆困难地区新办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1]53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34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高新技术企业境外所得适用税率及税收抵免问题的通知 [财税〔2011〕47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电网企业接受用户资产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35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的农产品初加工有关范围的补充通知[财税[2011]26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税务机关代收工会经费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据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30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口径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9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煤矿企业维简费和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6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5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居民企业所得税管理若干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4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海上油气生产设施弃置费企业所得税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22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继续实施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4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复审期间企业所得税预缴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2011年第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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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 年上半年税收政策汇编一、增值税篇1、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销售自产货物并同时提供建筑业劳务有关税收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 年第23 号)要点概要:纳税人销售自产货物同时提供建筑业劳务,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六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七条规定,分别核算其货物的销售额和建筑业劳务的营业额,并根据其货物的销售额计算缴纳增值税,根据其建筑业劳务的营业额计算缴纳营业税。

未分别核算的,由主管税务机关分别核定其货物的销售额和建筑业劳务的营业额。

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花椒油增值税适用税率问题的公告(税务总局2011 年33 号公告)要点概要:花椒油按照食用植物油13%的税率征收增值税。

本公告自2011 年7 月 1 日开始执行。

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无偿赠送粉煤灰征收增值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 年32 号)要点概要:纳税人将粉煤灰无偿提供给他人,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条的规定征收增值税。

销售额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六条的规定确定。

本公告自2011 年 6 月 1 日起执行。

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云南盈江地震灾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增值税扣税凭证认证稽核有关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11]266 号)要点概要: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经稽核系统比对结果为“缺联票”的,由主管税务机关通过增值税抵扣凭证审核检查系统进行核查。

属于地震灾害造成销售方不能按期报税的,由销售方主管税务机关或其上级税务机关出具证明,购买方出具付款凭证,据以抵扣进项税额。

5、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暂停部分玉米深加工企业购进玉米增值税抵扣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34 号)要点概要:自2011 年4 月20 日起至6 月30 日,纳税人向农业生产者购进玉米深加工生产除饲料产品之外的货物,不得开具农产品收购发票并计提进项税额。

6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皂脚适用增值税税率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 年第20 号)要点概要:皂脚是碱炼动植物油脂时的副产品,不能食用,主要用作化学工业原料。

因此,皂脚不属于食用植物油,也不属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农业产品征税范围注释〉的通知》(财税字[1995]52 号)中农业产品的范围,应按照17%的税率征收增值税。

7、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集团有限公司转让CDMA网及其用户资产企业合并资产整合过程中涉及的增值税、营业税、印花税和土地增值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13 号)要点概要:对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集团有限公司(原中国联合通信有限公司)、联通新时空通信有限公司(原联通新时空移动通信有限公司)、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原中国联通有限公司)在转让CDMA资产和业务过程中应缴纳的增值税、营业税,予以免征。

8、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收购烟叶支付的价外补贴进项税额抵扣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21 号)要点概要:烟叶收购单位收购烟叶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以现金形式直接补贴烟农的生产投入补贴(以下简称价外补贴),属于农产品买价,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令第50 号)第十七条中“价款”的一部分。

烟叶收购单位,应将价外补贴与烟叶收购价格在同一张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上分别注明,否则,价外补贴不得计算增值税进项税额进行抵扣。

9、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普通发票印制公开招标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1]100 号)要点概要:增值税普通发票印制公开招标后,新的印制厂商对供应区域进行了划分。

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生产供应区域:上海、浙江、宁波、江苏、安徽、江西、福建、厦门、广东、深圳、海南、云南、广西、贵州;北京至美数码防伪印务有限公司生产供应区域:北京、天津、山西、河北、内蒙古、黑龙江、吉林、辽宁、大连、山东、青岛、陕西、新疆、宁夏、甘肃、青海;武汉新文票据印刷有限公司生产供应区域:河南、湖南、湖北、西藏、四川、重庆。

10、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资产重组有关增值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 年第13 号)要点概要:纳税人在资产重组过程中,通过合并、分立、出售、置换等方式,将全部或者部分实物资产以及与其相关联的债权、负债和劳动力一并转让给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属于增值税的征税范围,其中涉及的货物转让,不征收增值税。

本公告自2011 年3 月1 日起执行。

11、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销售伴生金有关增值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 年第8 号)要点概要:纳税人销售含有伴生金的货物并申请伴生金免征增值税的,应当出具伴生金含量的有效证明,分别核算伴生金和其他成分的销售额。

本公告自2011 年 2 月 1 日起执行。

1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飞机维修业务增值税处理方式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 年第 5 号)要点概要:对承揽国内、国外航空公司飞机维修业务的企业(以下简称飞机维修企业)所从事的国外航空公司飞机维修业务,实行免征本环节增值税应纳税额、直接退还相应增值税进项税额的办法。

二、企业所得税1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国债投资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 年第36 号)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企业取得的国债利息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

具体按以下规定执行:1.企业从发行者直接投资购买的国债持有至到期,其从发行者取得的国债利息收入,全额免征企业所得税。

2.企业到期前转让国债、或者从非发行者投资购买的国债,其按本公告第一条第(二)项计算的国债利息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

14、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新疆困难地区新办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53 号) 2010 年 1 月 1 日至2020 年12 月31 日,对在新疆困难地区新办的属于《新疆困难地区重点鼓励发展产业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以下简称《目录》)范围内的企业,自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15、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 年第34 号) 企业根据其工作性质和特点,由企业统一制作并要求员工工作时统一着装所发生的工作服饰费用,根据《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可以作为企业合理的支出给予税前扣除。

16、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高新技术企业境外所得适用税率及税收抵免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47 号) 以境内、境外全部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总收入、销售收入总额、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等指标申请并经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其来源于境外的所得可以享受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即对其来源于境外所得可以按照15%的优惠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在计算境外抵免限额时,可按照15%的优惠税率计算境内外应纳税总额。

17、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的农产品初加工有关范围的补充通知(财税[2011]26 号) 为进一步规范农产品初加工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现就《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农产品初加工范围(试行)的通知》(财税[2008]149 号,以下简称《范围》)涉及的有关事项细化如下(以下序数对应《范围》中的序数):18、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税务机关代收工会经费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据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 年30 号) 自2010 年1 月 1 日起,在委托税务机关代收工会经费的地区,企业拨缴的工会经费,也可凭合法、有效的工会经费代收凭据依法在税前扣除。

19、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口径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 年第29 号) 关于查增应纳税所得额申报口径。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查增应纳税所得额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处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0 年第20 号)规定,对检查调增的应纳税所得额,允许弥补以前年度发生的亏损,填报国税发[2008]101 号文件附件 1 的附表四“弥补亏损明细表”第 2 列“盈利或亏损额”对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所属年度行次。

20、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电网企业接受用户资产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35 号) 有关电网企业对接收的用户资产,可按接收价值计提折旧,并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21、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2011]第25 号) 企业实际资产损失,应当在其实际发生且会计上已作损失处理的年度申报扣除;法定资产损失,应当在企业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供证据资料证明该项资产已符合法定资产损失确认条件,且会计上已作损失处理的年度申报扣除。

2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煤矿企业维简费和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 年第26 号) 煤矿企业实际发生的维简费支出和高危行业企业实际发生的安全生产费用支出,属于收益性支出的,可直接作为当期费用在税前扣除;属于资本性支出的,应计入有关资产成本,并按企业所得税法规定计提折旧或摊销费用在税前扣除。

企业按照有关规定预提的维简费和安全生产费用,不得在税前扣除。

2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居民企业所得税管理若干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 年第24 号) 中国境内企业(以下称为企业)和非居民企业签订与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等所得有关的合同或协议,如果未按照合同或协议约定的日期支付上述所得款项,或者变更或修改合同或协议延期支付,但已计入企业当期成本、费用,并在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中作税前扣除的,应在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时按照企业所得税法有关规定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

24、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继续实施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4 号) 自2011 年1 月1 日至2011 年12 月31 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3 万元(含3 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25、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复审期间企业所得税预缴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 年第4 号) 高新技术企业应在资格期满前三个月内提出复审申请,在通过复审之前,在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有效期内,其当年企业所得税暂按15%的税率预缴。

三、个人所得税26、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四十八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11年6月30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11年9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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