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大学体育部规章制度汇编
体育部工作规则制度范本

体育部工作规则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体育部工作,提高工作效率,确保体育活动的顺利进行,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体育部是学校团委领导下的学生组织,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全校的体育活动,推动学生体育事业的发展。
第三条体育部工作应遵循的原则:合法、合规、公开、公正、效率。
第二章组织结构第四条体育部设部长一名,副部长两名,干事若干。
部长负责部门的整体工作,副部长协助部长开展工作,干事负责具体执行部内工作。
第五条体育部设办公室,负责处理日常事务,协调各部门之间的工作。
第三章工作职责第六条体育部负责全校体育活动的组织与策划,包括体育比赛、健身活动、体育节等。
第七条体育部负责制定体育活动的计划和方案,提交团委审批,并组织实施。
第八条体育部负责指导学生体育社团的工作,促进学生体育社团的发展。
第九条体育部负责全校体育设施的管理和维护,确保体育设施的安全和正常使用。
第十条体育部负责组织学生参加上级部门举办的体育比赛和活动。
第四章工作程序第十一条体育部工作程序分为:策划、审批、执行、总结四个阶段。
第十二条策划阶段:体育部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体育活动计划和方案,确定活动的时间、地点、内容、形式等。
第十三条审批阶段:体育部将活动计划和方案提交团委审批,并根据团委的意见进行修改。
第十四条执行阶段:体育部组织实施经批准的体育活动,确保活动的顺利进行。
第十五条总结阶段:体育部对完成的体育活动进行总结,分析活动的成果和不足,为今后的工作提供借鉴。
第五章工作纪律第十六条体育部成员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
第十七条体育部成员应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诚实守信,公平公正,为学生服务。
第十八条体育部成员应积极参加体育活动,提高自身素质,为学生树立榜样。
第十九条体育部成员应团结协作,相互支持,共同进步。
第六章附则第二十条本规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如有未尽事宜,可由体育部适时进行修改。
第二十一条本规则的解释权归体育部所有。
体育部规章制度

体育部规章制度一、工作制度:(一)体育部成员在参加监督,组织活动中要保持公平,公正的态度。
(二)体育部成员在落实各项工作任务时,要保持积极、乐观、主动的工作态度,不得敷衍了事,逃避责任。
(三)在开展各种活动时,要树立自尊、自信的理念,努力捍卫和维护学校、学生会的名誉,不得私下组织或参与反动活动。
(四)在与老师、同学交流中,要礼貌、忍让、谦虚、稳重,不得对老师、同学进行言语攻击或私自滋生事端。
(五)当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发生冲突时,应舍弃个人利益,服从全局。
二、会议制度:(一)体育部成员须准时参加体育部例会,不得无故迟到、早退、缺席。
(二)会议请假需经部长同意,方可生效,(特殊情况除外)。
(三)开会是应相互尊重,不能打闹嬉戏,不能讨论与会议无关的事情,影响会议的秩序(四)认真完成自己的工作,公平对待每一个人(五)缺席会议的成员须及时向同事了解会议内容,以保证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组织机构(一)部长的权利和义务:1.体育部部长全面的主持本部的日常工作,对外代表本部参加各种相关会议,行使部长职权。
2.应实际工作需要,部长有权招收干事协助其工作。
3.部长有权召开系学生会体育部干部联席会议,传达上级精神,下达有关指示。
4.部长有开展本部活动的义务。
5.部长必须遵守学生会章程,有服从安排、维护学生会团结的义务。
(二)副部长的权利与义务:1.副部长有组织策划开展大型体育竞赛的权利。
2.副部长有协助部长开展活动及组织协调活动的义务。
3.副部长主持干部联席会议,干事会议,作好会议记录。
4.副部长必须起到良好的监督作用,使体育部保持良好的发展态势。
四、奖罚制度:(一)如果无故缺席三次以上(含三次)例会者,作自动退出体育部处理,值班人员没有按时值班追究责任人的责任(二)每学期评出优秀干事两名,体育部内部给予表彰(三)对违反工作制度、会议制度的成员可以进行批评教育,激励上进。
五、有关活动细节的几点说明:(一)在举办活动中,不得以任何理由私拿学生会财物。
体育部规章制度

体育部规章制度
为了规范体育部的管理,保障师生的安全和健康,特制定以下规章制度:
一、体育设施的使用。
1.1 学生在使用体育设施时,必须遵守场地规定的使用时间和秩序,不得随意占用或破坏设施。
1.2 在使用器械和设备时,必须按照指导员的指导进行操作,确保安全。
二、体育活动的参与。
2.1 学生参加体育活动时,必须穿着适当的运动服装和鞋子,不得穿着不符合安全要求的服装参与活动。
2.2 参加体育比赛时,必须遵守比赛规则和裁判的指挥,不得采取违规行为。
三、体育器材的管理。
3.1 学生在使用体育器材时,必须爱护设备,不得私自调整或损坏器材。
3.2 在使用器材后,必须及时清理并归还到指定的位置,保持器材的整洁和完好。
四、体育场地的保护。
4.1 在体育场地上,不得随意乱扔垃圾或破坏植被,保持场地的整洁和美观。
4.2 学生在使用场地时,必须遵守场地规定的使用范围,不得私自进入禁止区域。
五、体育活动的安全。
5.1 参与体育活动的学生必须经过身体健康检查,确保身体状况适合进行相应的活动。
5.2 在进行体育活动时,必须遵守指导员的指导,做好热身和
防护措施,确保安全。
六、违规处理。
6.1 对于违反体育部规章制度的学生,将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并要求赔偿损失。
6.2 严重违规行为将移交给学校相关部门处理,严重者将受到
停课、劝退等处罚。
以上规章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所有学生必须严格遵守,如
有违反将受到相应的处罚。
希望全体师生共同遵守,共同维护体育
设施和活动的安全和健康。
体育部各项规章制度

体育部各项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学校体育工作管理,规范体育活动,提高体育竞赛质量,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学校管理制度,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学校体育部门全体工作人员、学生及教职工。
第三条学校体育部是学校体育工作的执行机构,负责学校体育活动的组织、管理、指导和监督。
第四条学校体育部应按照学校教育规划和学校发展需求,组织、开展和推进各项体育活动,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
第五条学校体育部应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和学生需求,制定年度体育工作计划,并定期报送学校领导。
第六条学校体育部应建立健全体育管理制度,加强体育器材设施维护工作,确保体育活动顺利进行。
第七条学校体育部应配备专业的体育教练和管理人员,提高体育活动的质量和水平。
第八条学校体育部应加强对体育竞赛的组织和管理,培养学生的竞赛意识和团队协作能力。
第九条学校体育部应建立定期体测机制,发现学生的体育健康问题,并及时处理。
第十条学校体育部应加强与社会体育组织的合作,开展体育文化交流活动,推动校园体育事业的发展。
第二章体育活动第十一条学校体育部应根据学生的兴趣和特长,组织各项体育活动,包括体育课、体育比赛、体育训练等。
第十二条学校体育部应根据学校年度计划,组织各类体育比赛,包括田径、足球、篮球、羽毛球、乒乓球等项目。
第十三条学校体育部应倡导学生积极参与体育活动,提高身体素质,增强体育意识。
第十四条学校体育部应开设各类体育课程,培养学生对体育运动的兴趣和理解。
第十五条学校体育部应定期组织学生进行体育训练,提高学生的体能水平和技术能力。
第十六条学校体育部应组织学生参加各级各类体育比赛,提升学生的竞技水平。
第十七条学校体育部应监督学生进行体育锻炼,防止过度训练和运动损伤。
第十八条学校体育部应建立健全体育活动档案,记录学生的体育训练和竞赛成绩。
第三章体育器材设施第十九条学校体育部应定期检查和维护体育器材设施,确保安全和完好。
第二十条学校体育部应购置符合国家标准的体育器材,提供给学生进行体育锻炼和训练。
体育部规章制度

体育部规章制度
第一条,体育部是学校体育活动的管理机构,负责组织和管理学校内外的体育活动。
第二条,体育部成员包括部长、副部长和部员,部长负责全面领导体育部的工作,副部长协助部长开展工作,部员负责具体的活动组织和执行。
第三条,体育部成员要遵守学校的相关规章制度,维护学校的形象和声誉,做到言行端正,积极向上。
第四条,体育部要根据学校的教学计划和学生的实际情况,合理安排和组织体育活动,促进学生身心健康的全面发展。
第五条,体育部要加强对体育设施的管理和维护,确保学生能够安全、舒适地进行体育锻炼。
第六条,体育部要加强对体育教师和教练员的管理和培训,提高其专业水平,为学生提供更好的体育指导和服务。
第七条,体育部要密切与其他学校或机构合作,开展体育交流和比赛活动,提高学生的竞技水平和团队合作能力。
第八条,体育部要定期组织学生进行体育健康知识的宣传和普及,提高学生的健康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第九条,体育部要加强对学生体育成绩和体能测试的监督和评估,及时发现和帮助学生解决体育方面的问题。
第十条,体育部要积极参与学校的各项活动和工作,为学校的发展和建设作出积极贡献。
以上就是体育部的规章制度,希望全体成员能够严格遵守并认真执行,共同努力,为学校的体育事业做出更大的贡献。
体育部规章制度

体育部规章制度
第一条体育部是学校内负责组织和管理体育活动的部门,其任
务是促进学生的身体健康和全面发展。
第二条体育部负责组织学校的体育课程、体育比赛、运动会等
体育活动,并制定相应的计划和安排。
第三条体育部负责学生的体育器材和场地的管理,确保其安全
和完好。
第四条学生参加体育活动时,必须穿着适当的运动服装和鞋子,不得穿着不符合安全要求的服装和鞋子。
第五条学生在体育活动中必须遵守纪律,听从教练和裁判的指挥,不得有违反规则和规定的行为。
第六条学生在体育活动中如有受伤或不适,应立即向教练或工
作人员报告,并接受相应的急救和治疗。
第七条体育部负责对学生进行体能测试和体质评估,根据测试
结果制定个性化的体育锻炼计划。
第八条体育部负责对学生进行体育教育,普及体育知识,提高学生的体育意识和素养。
第九条体育部负责对学生进行体育技能培训,提高学生的体育水平和竞技能力。
第十条体育部负责对学生进行体育活动的指导和辅导,帮助学生养成良好的体育锻炼习惯。
第十一条体育部负责对学生进行体育活动的监督和管理,确保学生的体育活动安全和有序进行。
以上规章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如有违反者,将受到相应的处罚。
体育部规章制度

体育部规章制度一、总则为了加强我校体育部的工作管理,规范体育部各项工作,提高工作效率,确保体育活动的顺利进行,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相关规章制度,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机构1. 体育部是学校体育运动组织和管理部门,负责组织、策划、指导全校体育活动,推动学校体育事业的发展。
2. 体育部设部长一名,副部长若干名,负责体育部的日常工作。
部长由学校聘任,副部长由部长提名,学校审批。
3. 体育部下设若干个项目管理小组,负责具体项目的管理工作。
项目管理小组组长由部长任命,副组长及成员由组长提名,部长批准。
三、工作职责1. 制定和完善体育部工作计划,明确工作目标和任务。
2. 组织、策划、指导全校各类体育比赛和体育活动,提高学生的身体素质和运动水平。
3. 负责学校运动队的组建、训练和比赛工作,选拔优秀运动员参加各级比赛。
4. 协助有关部门开展体育教学工作,提高教学质量。
5. 负责学校体育设施的管理和维护工作,保障体育设施的安全和完好。
6. 监督和检查全校性体育活动的开展情况,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
7. 开展体育部内部的思想政治工作,加强部门职工的职业道德教育。
8. 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四、工作程序1. 体育部工作计划由部长组织制定,经部门职工讨论后报学校审批。
2. 体育活动由部长或者副部长组织策划,经部门职工讨论后报学校审批。
3. 学校运动队的组建、训练和比赛工作,由部长或者副部长负责,项目组长协助。
4. 体育设施的管理和维护工作,由部长或者副部长负责,设施管理员具体实施。
5. 对全校性体育活动的监督和检查,由部长或者副部长负责,部门职工协助。
6. 体育部内部的思想政治工作,由部长负责,副部长协助。
五、工作纪律1. 体育部职工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相关规章制度,认真履行职责,提高工作效率。
2. 体育部职工应当尊重学生,关心学生,公平对待运动员,严禁体罚和侮辱学生。
3. 体育部职工应当积极参加业务培训,提高自身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
体育部管理规章制度

体育部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体育部管理,提高工作效率,保障师生健康,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体育部全体工作人员和参与体育活动的师生员工。
第三条体育部是学校体育教学、科研、社会服务工作的管理机构,负责组织开展各类体育活动,推动学校体育事业的发展。
第四条体育部负责制定体育活动计划、组织实施、安全保障和后勤保障工作。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五条体育部设部长一名,副部长若干名,部长由校领导聘任,其他职务由部领导任免。
第六条体育部按照工作需要设立教学科、科研科、社会服务科和后勤科等职能科室。
第七条各职能科室设主管,具体工作由部领导分工负责。
第八条体育部设有专职工作人员和兼职助教,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聘用临时工作人员。
第三章工作内容第九条体育部负责制定学校体育活动计划和年度预算。
第十条体育部负责组织开展体育教学、科研和社会服务工作。
第十一条体育部负责组织学校体育赛事和校际比赛。
第十二条体育部负责校园体育器材的管理和维护。
第四章工作要求第十三条体育部工作人员应具备专业素质,熟悉体育教学和管理工作。
第十四条体育部工作人员应认真履行职责,服从领导安排,保障体育活动的正常进行。
第十五条体育部工作人员应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培训和考核,提高自身工作水平。
第五章管理制度第十六条体育部工作人员应遵守上班时间,按时到岗,不得早退晚到。
第十七条体育部工作人员应服从部门领导的工作安排,如有特殊情况需请假,在部门领导同意下方可休假。
第十八条体育部工作人员在工作时应文明用语,不得恶语相向,遵守工作纪律。
第六章安全保障第十九条体育部工作人员应加强安全意识,保障体育活动的安全进行。
第二十条体育部工作人员应穿着合适的运动服装,佩戴必要的防护装备,避免发生意外事故。
第二十一条体育部工作人员应及时清理场地设备,保持体育场馆的整洁和安全。
第七章处罚规定第二十二条体育部工作人员有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将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通报批评、记过、记大过等处罚。
体育部规章制度大纲

体育部规章制度大纲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规章制度的制定是为了规范体育部的管理,提高体育部的运行效率,建设和谐的体育环境,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体育部全体学生员工,必须遵守并执行。
第三条体育部的宗旨是以促进全体学生员工的体能、技能、意志、品德的全面发展为目标,推动全体学生员工积极参与体育运动,提高体育水平。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一条体育部设有部长一人,副部长若干人,部务人员若干人,班级管理人员若干人。
第二条部长对体育部全面负责,协助部长工作的副部长则具体负责不同的领域。
第三条部务人员负责协助部门领导进行日常工作,班级管理人员则负责班级体育活动的组织与协调。
第三章体育活动第一条体育部每学期组织至少两次大型运动会,鼓励全体学生员工积极参与。
第二条体育部每周组织至少两次常规体育活动,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篮球、足球、羽毛球、排球等。
第三条体育部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组织其他类型的体育活动,如登山、游泳、滑雪等。
第四章训练管理第一条体育部每学期进行一次体能测试,测试内容包括力量、速度、耐力等项目。
第二条根据体能测试结果,体育部对学生员工进行分类,制定相应的训练计划。
第三条训练计划由部务人员负责执行,确保训练质量和效果。
第五章保障措施第一条体育部必须严格遵守学校的安全规定,确保体育活动的安全。
第二条体育部必须定期检查器材设施的安全性,及时修缮更换。
第三条体育部必须制定应急预案,确保发生意外时能够及时有效处置。
第六章绩效考核第一条体育部将每学期末对各班级体育成绩进行评定,评选出优秀学生员工。
第二条优秀学生员工将获得表彰奖励,并有机会代表体育部参加外部比赛。
第七章纪律要求第一条体育部全体学生员工必须严格遵守学校和体育部的规章制度,不得违反纪律。
第二条违反纪律的学生员工将受到相应的处罚,严重者甚至将被开除。
第三条体育部对纪律要求将实行严格管理,维护体育部的正常秩序。
第八章附则第一条本规章制度解释权归体育部部长和学校领导部门共同所有。
学校体育部规章制度

学校体育部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学校体育工作,提高学生体质素质,发展学生体育特长,促进全面发展,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学校体育部是学校的组成部分,负责学校体育工作。
学校体育部下设体育教研室、体育科、体育俱乐部等机构。
第三条学生必须遵守学校体育部的规章制度,参加体育锻炼,提高体质素质。
第四条教师必须积极参与学校体育部的教学、训练和比赛活动,做好学生体育工作。
第五条学校体育部要根据学生的实际情况制定针对性的体育教学计划,有针对性地开展教学活动。
第六条学校体育部要积极组织学生参加各类体育赛事,并取得优异成绩。
第七条学校体育部要不断加强自身建设,提高教学水平和服务质量。
第八条学校体育部制定的规章制度必须符合学校的发展需要,并在学校体育部内部进行公示。
第九条学校体育部要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定期对规章制度进行评估和调整。
第十条学校体育部规章制度的修改必须经过学校相关部门的批准,并在学校内部进行公示。
第十一条学校体育部规章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第二章学生体育管理第一条学团委是学校体育部的领导机构,负责学生体育管理。
第二条学生必须按时参加学校体育部组织的体育活动,并遵守相关规定。
第三条学生体育活动分锻炼、比赛、训练等环节,每位学生必须全程参与。
第四条学生要爱护体育设施,不得将体育设施用于其他用途。
第五条学校体育部要定期组织学生体检,鼓励学生积极参与体育锻炼,提高体质素质。
第六条学校体育部要及时公布体育活动的具体安排和要求,确保学生踊跃参与。
第七条学生在体育活动中应遵守纪律,服从指挥,不迟到、早退,不擅离队伍。
第八条学校体育部要为学生提供必要的保险,确保体育活动的安全。
第九条对于一些体育特长生,学校要给予重点培养,提供更多的机会和资源。
第十条学生在体育活动中发现安全问题或意外事件,应及时向相关负责人汇报。
第十一条学校体育部要建立学生体育档案,及时更新学生体育成绩,为学生的综合评价提供依据。
第十二条学校体育部要定期组织学生进行体育文化活动,增强体育文化氛围。
大学体育部规章制度

大学体育部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大学体育部管理,规范学生体育运动行为,提升体育教学质量,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大学体育部的全体教职员工和学生,包括体育教学、竞赛训练、体育活动等各个方面。
第三条大学体育部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学校管理制度,履行本规章制度规定的各项职责和义务。
第四条大学体育部负责制订和实施本规章制度及相关管理办法,确保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
第五条本规章制度由大学体育部负责解释和修订,经批准后执行。
第二章学生体育运动第六条学生体育运动是大学体育部的重要组成部分,须符合人体生理特点和运动规律,合理安排和指导学生参与体育锻炼。
第七条学生体育运动内容包括体育理论学习、体育技能培训、体育健康指导、体育比赛等多个方面,学生可根据自身兴趣和情况进行选择。
第八条学生体育运动应注重全面发展,注重培养学生的身体素质、心理素质和社会素质,不得片面追求竞技成绩。
第九条学生体育运动应遵守比赛规则,尊重裁判员和对手,倡导团队合作,培养体育精神和道德品质。
第十条学生体育运动需遵守教练员的指导和管理,服从训练安排和要求,自觉遵守训练纪律,确保训练质量。
第十一条学生体育运动参与者如有违反规章制度或违背体育道德行为,将受到相应的纪律处分。
第三章体育设施管理第十二条大学体育部负责对校内体育场馆、器材设施进行管理和维护,确保设施保持良好状态,方便学生开展体育活动。
第十三条学生如需使用体育设施,需提前预约使用时间,严格按照规定使用设施,保护设施不得私自变动或损坏。
第十四条使用体育设施过程中应遵守场馆秩序,保持环境整洁,注意安全防范,避免发生意外事故。
第十五条对于违规使用设施或损坏设施的行为,体育部有权要求赔偿损失,并按规定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第四章教职员工管理第十六条大学体育部负责对教职员工进行管理,包括教练员、器材管理员、理疗师等人员,确保他们履行职责,保障学生体育活动正常开展。
体育部干事规章制度

体育部干事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体育部干事的管理和运行,提高干事的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体育部的所有干事,包括主席团成员、干事、部员等。
第三条干事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校规校纪,服从体育部领导的工作安排,维护体育部的声誉和利益。
第四条干事必须具备团结协作、奉献精神、服务意识和创新能力。
第五条干事必须热爱体育事业,积极参加体育部组织的各项活动,提高自身的体育技能和综合素质。
第六条干事应当遵守纪律,严禁违反规章制度和道德行为。
第七条体育部干事除了遵守本规章制度外,还应当遵守体育部的其他管理文件和规定。
第二章干事选拔和管理第一条干事的选拔原则是公开、公平、公正。
第二条干事的选拔采取面试、试用和考核相结合的方式。
第三条干事在试用期内,应当服从领导的安排,努力学习工作,提高自身综合素质。
第四条干事在试用期满后,经过考核合格者,可成为正式干事。
第五条干事的管理采取任期制度,任期为一学年,届满后可以重新选拔或续聘。
第三章干事工作职责第一条干事应当积极参与体育部的日常管理和运行,服从领导的工作安排,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第二条干事应当定期参加体育部的例会和培训,及时反馈工作情况,提出建议和意见。
第三条干事应当积极开展体育活动,组织团队参加比赛,提高体育水平和竞技能力。
第四条干事应当努力开展体育宣传和推广工作,提升体育部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第五条干事应当维护体育部的团结和稳定,处理部内矛盾和纠纷,保证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四章干事工作纪律第一条干事应当遵守工作纪律,按时上班、早到晚走,不擅离职守。
第二条干事应当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积极完成领导交办的任务,不推诿拖延。
第三条干事应当保守工作秘密,不得泄露机密信息,不得利用职权谋私利。
第四条干事应当遵守考勤规定,不得迟到早退,不得擅自请假或旷工。
第五条干事应当遵守行为规范,不得打架斗殴,不得酗酒吸烟,维护体育部的良好形象。
第五章干事奖惩管理第一条对于表现突出的干事,可以给予表彰和奖励,如荣誉称号、奖金等。
体育部规章制度

体育部规章制度
第一条为了规范体育部的管理,保障学生体育活动的安全和健康,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体育部的组织机构包括部长、副部长、干事等职务,各
职务的职责由相关人员负责。
第三条体育部成员应遵守学校的相关规定和体育部的管理制度,积极参加体育活动,提高身体素质。
第四条体育部成员应当尊重教练和队长的指挥,服从训练安排,保持良好的训练纪律。
第五条体育部成员在体育活动中应当保持团结友爱、积极向上
的精神风貌,树立良好的体育道德风尚。
第六条体育部成员在参加比赛和训练时,应当保护自己和他人
的安全,严禁擅自离队或私自离开训练场地。
第七条体育部成员应当爱护体育设施和器材,做到节约使用,
保持整洁,确保设施和器材的安全。
第八条体育部成员在参加比赛时应当遵守比赛规则,尊重裁判和对手,做到公平竞争,树立体育精神。
第九条体育部成员应当积极参加体育部组织的各项活动,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应提前向部长请假。
第十条体育部成员如有违反本规章制度的行为,将受到相应的纪律处分,严重者将取消其体育部成员资格。
第十一条本规章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如有需要修改,应经体育部成员讨论通过后执行。
体育部应有的规章制度

体育部应有的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体育部的管理,提升运动员素质,维护队伍的正常运转,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体育部内所有运动员和教练员,并严格执行。
第三条体育部的宗旨是培养体育人才,弘扬体育精神,提升队伍的整体实力,充分发挥每位运动员的潜力。
第四条体育部领导班子负责全面管理和领导体育部的各项工作,确保队伍运作的顺利进行。
第二章运动员管理第五条运动员必须遵守国家体育法规和校内相关规定,拥护集体主义精神,维护队伍的荣誉。
第六条运动员必须尊重教练员和领导的管理,服从训练安排,积极配合训练计划的实施。
第七条运动员必须保持良好的体育竞技素质,遵守比赛纪律,不得有意识地破坏比赛秩序。
第八条运动员在训练和比赛中,要注意保护自己的身体健康,遵守训练纪律,不得私自逃训或擅自离队。
第九条运动员应该保持团结合作的精神,积极参与队内的各项活动,不得进行损害队伍团结的行为。
第十条运动员如有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将受到纪律处分,严重者可被开除出队。
第三章教练员管理第十一条教练员负责制定运动员的训练计划和比赛策略,提升队伍整体实力。
第十二条教练员必须具备专业素养和职业道德,严格履行教练职责,关心爱护运动员。
第十三条教练员要加强队伍管理,保证训练的科学性和有效性,不得有敷衍塞责的行为。
第十四条教练员要积极配合体育部领导的工作,服从领导安排,为队伍的发展出谋划策。
第十五条教练员要保护运动员的合法权益,倡导运动员文明礼貌,严禁体罚和虐待运动员。
第十六条教练员如有严重失职行为,经体育部领导核实后,将被追究责任并暂停其培训资格。
第四章训练管理第十七条训练必须遵循科学化、系统化的原则,结合运动员的个人特点制定个性化的训练方案。
第十八条训练中要保证运动员的身体健康和心理平衡,定期体检、心理测评,确保训练质量。
第十九条训练场地要保持干净整洁,训练器材要定期检查维护,确保运动员训练的安全性。
第二十条训练要循序渐进,注重训练方法的多样性,增加训练的趣味性和挑战性,激发运动员的潜能。
体育部规章制度标准

体育部规章制度标准
第一章绪论
第一条为规范体育部的管理及运作,促进学生体育锻炼,制定此规章制度。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二条体育部的主要组织机构包括:部长、副部长、干事等。
第三章部门职责
第三条体育部的主要职责包括:组织学生进行体育运动,举办体育比赛,管理体育器材等。
第四章工作制度
第四条体育部的工作时间为每周至少3天,每天至少2小时。
第五章具体规定
第五条体育部在举办体育比赛时,需提前与相关学生组织协商,并制定具体方案。
第六条体育部在管理体育器材时,需做好日常维护和保养工作,确保器材安全可靠。
第七章奖励与惩罚
第七条对于表现优秀的干事和会员,体育部可以给予奖励,比如表彰、奖金等。
第八条对于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体育部可以给予惩罚,比如警告、暂停参与活动等。
第九章附则
第九条本规章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实施,如有需要修改,须经体育部全体成员讨论通过。
以上为体育部规章制度的主要内容,体育部全体成员应当遵守并执行,以确保体育部的正
常运作和学生体育锻炼的顺利进行。
大学体育部章程

学年体育部章程及主要工作安排学院学生会体育部以丰富校园生活,活跃大学生课余文体活动为宗旨,以强健体魄,磨练毅力、增进友谊,凝聚力量为目标,竭力把全院同学培养成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大学生。
为规范部门工作,为了规范我部成员的工作,更好地为全院学生服务,特制订我部规章制度如下:一、查操制度。
1.所有查操干事必须在所查班级开始做操之前到达查操地点,在做操之前清点班级人数。
2.严格按照早操评分细则,公平、公正地进行打分,并在备注栏中详细地记录扣分原因。
3.查操分数一旦写下,不得改动。
如果确实需要改动,必须经部长同意并由部长签字确认,否则无效。
4.查操评分表由专人妥善保管,留作以后对干事工作情况的考核。
5.查操干事应保持着装整洁,佩戴体育部胸卡,不得穿拖鞋,高跟鞋;不得听耳机,嚼口香糖;查操期间,干事之间不得说笑,聊天。
6.在与老师、同学交流中,要礼貌、忍让、谦虚、稳重,不得对老师、同学进行言语攻击或私自滋生事端。
二、例会制度。
1.例会每周一次,全体成员必须参加。
若有特殊情况随时召集开会。
2.例会主要总结前一段时间的工作成绩,找出不足,研究补救方法,制定下一步的工作计划。
3.参加会议人员应按时到会,不迟到、早退,不无故旷会,若因事不能按时参加应事先向部长请假,方可生效,不得代人请假(特殊情况除外)。
4.应积极准备,会上踊跃发言,缩短会议时间,提高会议效率。
5.无故缺勤两次以上者,视为自动辞职;迟到者,在例会上点名批评。
对干事的考勤将作为评价工作表现的一个方面。
三、主要工作及其安排。
1.查操是康尼学院体育部的常规工作,也是首要工作,必须公平、公正地查好每一次操,做好每一次记录。
2.2013年新生篮球赛。
(预计时间20 .10)3.组织广播体操比赛。
(预计时间20 .11)4.安排部门干事学习运动场上突发情况的一些基本应急措施。
(预计时间20 .10)5.组建学院田径队,参加校田径运动会。
(20 .5.11)○1选拔运动员。
体育部学生规章制度

体育部学生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体育部学生的行为,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保障体育部学生活动的顺利开展,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所有参加体育部活动的学生,遵循本规章制度是体育部学生的基本义务。
第三条体育部学生应遵守学校相关规章制度和国家法律法规,严格遵守比赛纪律和管理制度,不得违规参加比赛活动。
第四条体育部学生在参加活动过程中应文明礼貌,团结互助,遵守比赛规则,严禁利用不正当手段谋取私利。
第五条体育部学生应积极参加体育部组织的各项活动,提高自身综合素质,发挥自己的特长,积极投入到体育事业中。
第六条体育部学生应遵守训练计划,按时参加训练,提高自己的身体素质和技术水平,努力为学校争取荣誉。
第七条体育部学生在比赛中发生违纪行为必须接受相应的处罚,违纪情节严重者将受到体育部纪律处分。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八条体育部学生应积极配合体育部的各项工作安排,服从教练和领导的指挥,做到及时听从指令,严格执行训练安排。
第九条体育部学生需遵守训练时间和地点规定,不能迟到早退,不能擅自请假缺席,如因特殊原因需请假,需提前向教练组报告。
第十条体育部学生需尊重教练和领导,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虚心学习,不得恶语相向,不得造成攻击性言论或行为。
第十一条体育部学生需保持训练纪律,训练期间不得随意离开训练场地,不得私自参加其他活动,严格禁止在训练期间借机逃课或迟到。
第十二条体育部学生需遵守比赛规则,严禁在比赛中偷懒压跑,擅自调整比赛计划,造成不利后果的,将受到相应处罚。
第十三条体育部学生需保护体育设施和器材,爱护公共财物,不得损坏设备设施,如有损第十四条体育部学生需维护体育部的形象,言行举止要符合规范,不得有损体育部的声誉,不得做出有损体育部形象的行为。
第三章赛事管理第十五条体育部学生参加比赛需服从领队和教练的指挥,听从指挥,服从指挥,积极参与比赛,全力以赴,争取好成绩。
第十六条体育部学生在赛场上要互相尊重,不得进行恶意犯规,逞能争强,团结友爱,维护比赛秩序。
体育部日常管理制度

体育部日常管理制度
一、例会制度
1.无特殊情况部门例会于每周三下午6:30在教三楼C-202举行。
2.各成员提前十分钟到达,如需请假,要向部长、副部汇报,否则按旷会处理。
3.参加例会必须带好记录本,准确记录会议内容。
会上各成员应积极参与部门工作的讨论,并力求提出最有建设性的建议。
4.例会迟到两次则记为一次旷会。
5.旷会两次则无权评优,旷会三次以上(含三次)则自动退出本部门。
二、活动制度
1.各成员收到活动通知应及时回复负责人是否能参加本次活动。
2.不能参加活动者,需事先向部长请假,得到批准后方可不参加此次活动。
3.在活动过程中,各成员应积极主动,充分发挥创新精神和集体力量。
互相配合,互相支持。
4.活动中途有事需先离开,必须向本次活动负责人请
假,获批后方可离开。
5.在各项活动中表现突出者,有优先评优的资格。
三、请假制度
1.应积极参加各项活动,若有特殊情况不能及时参加的,必须向部长或副部长请假。
2.请假必须当面或以电话形式进行,否则无效。
3.每学期部门例会请假超过十次(含十次)则自动退出体育部。
四、值班制度
1.各成员需按安排准时到达值班地点并签到。
2.值班人员须着装整洁,不得赤膊、穿拖鞋等。
3.值班过程中应认真严谨,不擅自离开值班地点。
4.成员之间调班需向部长或副部长请示。
5.值班人员需做好值班日志的填写,记录值班过程中的各种情况。
五、奖励制度
1.积极准时参加例会和活动者,有优先评优的资格。
2.在各项活动中表现突出做出贡献者有优先评优的资格。
体育部部门规章制度

建设及管理系体育部部门规章制度一:部门介绍体育部是系学生工作处指导下,系学生会领导下群众性组织。
体育部的宗旨是丰富校园生活,增强体育运动氛围,活跃大学生课余文体活动,开展各项体育竞赛及相关活动,加强同学间的友谊和团结,使全系同学成为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合格大学生。
二:部门职责(1)体育部负责建管系的早操检查工作,监督各班早操的正常开展。
(2)广泛了解广大学生对院体育部的意见和建议,及时汇总情况并根据需要开展相应的活动。
(3)协调、监督篮球、足球、羽毛球级其他类型体育活动的日常训练工作。
(4)开展体育运动的宣传活动,提高同学参与体育活动的积极性,增强体育赛事的影响力。
(5)组织校内各种友谊赛事,加强我系凝聚力与战斗力,促进与其他系的交流与合作。
三:部门管理制度(1)工作时严肃认真,做到积极主动、客观公正,不得借故推脱、抵制工作任务或采取怠慢态度。
(2)工作时(一般为早晨6:40~7:10,其他活动另行安排)先到负责人处签到,不得无故缺勤,有事需事先请假,并说明原因,如在一学期内无故缺勤三次者将视为自动退出本部门。
(3)工作严格按照负责人布置的工作进行,要及时完成各项任务,工作是应注意时效和方法。
(4)开展活动时,所有成员必须提前10至15分钟到达现场。
有事提前一天请假。
活动后部门成员对工作进行总结。
(5)所有成员工作时须佩戴工作证,不得无故不带。
四、早操管理规定1).签到工作流程a.体育部内部成员6:50之前到达签到地点;b. 领取各班的签到表;做好签到准备。
c. 6:55各就其位开始签到(大一)。
7:00各就其位开始签到(大二、大三)d. 签到完成必须整理当天的数据及得分情况,开始体育部晨会,提出签到中遇到的问题及解决方案e. 解散注意事项: 体育部成员必须佩戴体育部工作牌,不得迟到、早退。
工作中注意工作方式、打分采取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偏袒。
2). 签到工作评分标准:体育部常规签到分为做操和跑操以及签到三个部分,其中大一夏秋两季以做操为主,春冬以跑步为主(阳光晨跑活动);大二、大三以签到为主;体育部签到评分标准为100分打分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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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大学体育部规章制度汇编(二○○五年版)(一)、武汉大学体育部教职工考勤制度一、教师实行不坐班制度,按教学任务和实际参加政治学习、业务学习、集体活动及课余体育活动次数进行考勤。
二、行政、后勤人员实行坐班制度,按学校规定的作息时间进行考勤。
三、考勤执行人:教学考勤,由各教研室正、副主任执行。
教师参加政治学习、业务学习和集体活动的考勤,教研室组织者,由各教研室执行;体育部组织者,由部办公室执行。
教师参加课余体育活动的考勤,由相关负责人执行。
办公室工作人员的考勤,由办公室行政干事执行。
其他行政人员的考勤,由相应教研室行政干事执行。
四、迟到、早退:教师授课不准迟到或早退,迟到或早退者的处理办法见《武汉大学体育部岗位津贴发放试行办法》;参加政治学习、业务学习、集体活动和课外体育辅导以及行政人员上班迟到或早退15分钟及以上者,均记为迟到或早退。
五、旷工:未正式办理请假手续而不上课、不参加政治学习、业务学习或集体活动、不上班者,或请假未被批准仍不上课、不参加政治学习、业务学习或集体活动、上班者,或无故延超假期者,以旷工论处;其处理办法见《武汉大学体育部岗位津贴发放试行办法》及学校有关规定。
六、各类“假期”的界定等:1、事假:因私事必须亲自处理者,可请事假。
2、病假:因病不能坚持正常工作者,可凭医院证明请病假。
3、探亲假:一律在假期进行。
4、婚假:一般为3天,男方25周岁、女方23周岁以上,可延长到15天。
5、丧假:直系亲属死亡为4天,外地者一般为6天。
6、产假:为90天(含产前假15天),难产者增加15天;多胞胎生育者,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男女双方晚婚、晚育又领取独生子女证的,产假为6个月。
7、节育假:放节育环为7天;取节育环为1天;输精管结扎为7天;输卵管结扎为21天。
8、哺乳假:女职工哺乳未满周岁的婴儿,可享受哺乳假。
A、在工作时间(不包含授课时间)内每天可哺乳二次,每次30分钟,双生婴儿每次40分钟,路途时间另计。
B、做了绝育手术者,哺乳期可按上述办法延长至婴儿一周岁半。
9、工伤假:按学校有关文件规定为工伤者,治疗期间凭医院证明可按工伤假对待。
10、公假:A、一类公假:经体育部同意并派出,带队参加教育系统的比赛或担任裁判,或参加有关业务会议。
B、二类公假:经体育部同意,参加各种学术会议、业务学习、培训班等,或外出担任教练员、裁判员、工作人员等。
11、以上各类假期均含公休假时间在内。
12、病假、婚假、节育假、产假、丧假、工伤假的时间,按上述规定执行。
如因特殊原因需延长者,经批准后,延长的假期按事假处理,未经批准者则按旷课或旷工处理。
七、各类“假期”的处理办法:1、无论何种类型的“假期”,其所缺课次或所缺工作日,均按《武汉大学体育部岗位津贴发放试行办法》扣发当月岗位津贴中的相应金额。
2、事假:因事假当月所缺课次或所缺工作日累计在6次或6天以上者,停发当月岗位津贴。
3、病假:连续病假15天以上者,停发一个月的岗位津贴(患绝症者除外)。
4、一类公假:其所扣发的岗位津贴在年终时由体育部一次性补发,其所缺课次,在发放年终奖励时按正常工作量的三分之二计算。
5、婚假、节育假、产假、丧假、工伤假以及二类公假:其所缺课次,在晋升职称时按正常工作量计算。
6、事假、病假超过一定时间者,则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如减发工资等)。
八、请假程序:凡请假者,须持有关证明(请事假、婚假及丧假者须持请假条;请病假、产假、节育假和工伤假,须持武汉大学医院证明;参加业务工作,如担任裁判、业务学习、业务会议及科报会等,须持有关部门的通知)到本教研室行政干事处填写请假单,并向本教研室负责人提出申请,经批准后,将有关证明、审批后的请假单和有关教学材料一并交本教研室行政干事后,方可离开工作岗位。
否则,其外出时间按旷工处理。
假期届满,请假者必须按时返校,并向本教研室负责人销假。
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假,须提前向本教研室负责人报告,经批准后方可续假,否则,其延长的时间按旷工处理。
办公室人员和场馆器材实验室人员的请假程序同上,只是批准人分别为办公室主任和场馆器材实验室主任。
九、请假审批权限:1、凡所请假期在七天以内者,由本教研室负责人或办公室主任、场馆器材实验室主任批准;七天以上、十五天以内者,由体育部分管领导批准,十五天以、一个月以内者由部务会研究决定;一个月以上者,须报学校人事处批准。
2、教研室主任及党支部书记请假,由党总支书记和体育部主任批准。
3、党总支副书记和体育部副主任请假,由党总支书记和体育部主任批准。
4、党总支书记和体育部主任所请假期在十天以内时,应向部务会说明情况,并指定临时牵头人;十天以上时,须报主管校领导批准。
十、本考勤制度的解释权属体育部。
十一、本考勤制度中若有与学校有关规定冲突之处,以学校有关规定为准。
(二)、武汉大学体育部教职工政治学习、集体活动考核办法政治学习与集体活动是全体教职工学习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传达、贯彻上级和学校各项方针、政策、决定,研讨教学与科研,开展工会活动的重要活动形式,是全体教职工交流信息、联络感情、增进团结的主要活动形式。
党员组织生活是党章对每个党员的基本要求,是检验每个党员党性观念,不断纯结、壮大队伍,增强党组织战斗力的重要组织形式。
为了严肃学习纪律,保证政治学习、集体活动与党员组织生活的时间与效果,特制定本制度。
一、按学校规定,并结合我部实际情况,各单位每周必须安排一次政治学习或集体活动时间。
其中每逢单周为政治学习和集体活动,每逢双周为党团组织生活。
二、政治学习应由党支部或党总支负责组织,应围绕党的中心工作,并配合行政对教职工进行教育。
要坚持学习制度,落实学习内容,负责考勤记载。
各党支部应在每学期期未上交政治学习及集体活动情况,由党总支汇总并通报体育部政治学习及集体活动情况。
三、集体活动应由党支部或党总支负责组织,其活动内容及形式应与行政和工会组织共同确定。
四、每位教职工都应自觉遵守政治学习和集体活动的纪律,每次参加政治学习和集体活动均要在考勤表上签名,不得代签或打“√”,因公、因事或因病不能参加者,须事先向所在单位党支部请假,并获得批准。
无故不参加者,按旷工处理。
五、每学期政治学习和集体活动暂定为18次。
迟到、早退或缺席者将按《武汉大学体育部教师岗位工作量化考核办法》和《武汉大学体育部行政人员岗位工作量化考办法》中的相应规定处理。
3次无故不参加者或迟到、早退累计达6次者,取消当年年度考核评优资格。
六、本制度一经执行,各党支部要认真组织实施。
教职工出勤率将作为今后提职、提薪、评先及年度考核等的重要依据之一。
七、本制度未尽事宜由体育部党总支另行制定或修订。
(三)、武汉大学体育部文件、档案管理制度一、体育部的兼职档案员由体育部办公室行政干事担任。
二、体育部所有收、发、转文件的工作,均由兼职档案员负责。
三、收到文件后,应及时填写收文登记簿,并将文件装入文件传阅夹送部领导阅示,还应及时传达或办理部领导的批示。
四、部领导和有关人员阅完文件后,应及时送交档案员,不得随意滞留文件。
若需滞留文件,应在收文登记簿的“借文栏”内签名,归还文件时再在“还文栏”内签名。
五、体育部所发或转发的文件、材料,应在发文、转发文件登记簿上登记,发文或转发文件后,应由收文单位有关人员签名。
六、体育部产生的各种文件、材料等,在产生后应及时将副本或办理完毕后的正本交兼职档案员,以便立卷、归档。
七、兼职档案员应在每年四月份前将上年所收到的和体育部产生的各种文件、材料等进行整理、分类、立卷、归档,并专柜存放。
(四)、武汉大学体育部保密制度一、体育部的兼职保密员由体育部办公室行政干事担任。
二、体育部保密事项范围:1、学校或上级机关下发的“三密”文件,及学校交办的需保密的事项。
2、体育部产生的需保密的文件、材料。
3、涉及到人员调整、处理、调动、职务评审、职务提升及人事档案等范围、暂不宜公开的事项和材料。
4、部务会讨论研究的、暂不宜公开的事项和会议纪录。
5、尚未开考的体育理论课考试题。
三、“三密文件”和需保密的文件、材料,一律由兼职保密员管理,专柜存放。
四、兼职保密员应严格执行保密文件及事项的阅读或传达范围,涉密人员不得向无关人员泄露有关内容。
五、“三密文件”只限上级指定阅读范围内的人员就室阅读(在无其他人员的情况下),不得带走、外借、摘抄或复印。
六、严格执行《保密法》和各级保密机关的有关规定,违者按《保密法》和学校保密规定处理。
(五)、武汉大学体育部资料室图书借阅制度一、体育部资料室只对体育部全体人员开放。
非体育部人员未经许可不得进入资料室,亦不得借阅书刊。
二、资料室开放时间为正常上班时间。
三、现期刊物、当月报纸和大型工具书等不得外借,只供就室阅览。
四、借阅书刊时,须在办理借阅手续后,方可借出。
五、每人借阅的书刊不得超过10本。
所借书刊须在一个月内归还;若需续借,应及时办理续借手续;逾期不还者,不得继续借书。
六、读者应爱护图书,不得在图书上涂写、划杠、折角、裁剪或撕毁,违者依情节轻重处以图书原价0.5至1倍的罚款。
遗失所借图书者按图书原价的2倍赔偿,老版图书及无法重购的图书则按原价的3倍赔偿。
七、读者应自觉保持阅览室内的整洁和安静。
八、资料室内一律不得吸烟。
(六)、武汉大学体育部党政办公室值班制度一、办公室人员均应无条件参加办公室轮流值班。
在办公室人员因公均外出办事时,其他行政、后勤人员也有义务和责任到办公室临时值班。
二、办公室值班人员职责:传、接电话,通知会议,传达事项,接待来访,回答询问,完成部领导及上级领导临时交办的工作,处理一般性事务,重大问题要记录在案并及时汇报。
三、值班人员必须按学校规定作息时间准时上、下班。
四、值班人员应确保在正常工作时间内办公室有人,如确有急事需临时外出,值班人员有权要求其他办公室人员或行政、后勤人员到办公室代替值班,被要求人不得无故推托。
五、值班时间内如发现会议未通知、电话无人传接、重大问题不汇报及办公室无人等现象,将追究当时值班人员的责任,并视情节轻重进行处理。
其他办公室人员或行政、后勤人员无故推托临时代替值班者,也将追究责任和进行处理。
(七)、武汉大学体育部工会委员会的主要职责一、体育部工会委员会在校工会委员会和体育部党总支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其负责人应定期向校工会、体育部党总支汇报工作。
二、主动争取体育部行政负责人及各教研室负责人对工会工作的支持。
三、切实履行维护、建设、参与、教育等四项职能,努力维护会员群众的合法权益,认真抓好工会自身建设,积极参与体育部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认真做好宣传教育工作。
四、充分发挥教职工主人翁精神,对体育部的教学、科研等中心工作及发展计划、重大问题等提出意见和建议,为学校发展献计献策。
五、协助体育部党总支、体育部各级行政班子和各教学区党支部做好教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充分调动教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