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发市场商户管理守则
批发店管理规章制度
批发店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批发店的经营行为,保障员工和顾客的合法权益,提高批发店的经营效率和服务水平,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批发店的所有员工,须严格遵守并执行。
第三条批发店经理是本店的管理者,负责全店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对店内的工作有全面的监督和指导权。
第二章员工管理第四条员工要遵守工作制度,不得迟到早退,偷懒逃班。
第五条员工要服从店内管理者的工作安排,按时完成工作任务。
第六条员工要维护店内公共秩序,保持店内环境整洁卫生。
第七条员工不得私自调换班次,如需请假需提前向经理请假,经批准后方可请假。
第三章顾客服务第八条顾客是批发店的上帝,员工要热情待客,主动服务,解决顾客的问题。
第九条员工要遵守相关规定,不能向顾客推销假冒伪劣商品,不得瞒报商品信息。
第十条顾客要遵守店内秩序,不得在店内大声喧哗,打闹,如有违规行为店内有权制止并保留相关追究权。
第四章商品管理第十一条员工要认真核对商品信息,并妥善陈列,防止商品过期滞销。
第十二条店内商品要按照规定的价格标注,不得恶意涨价哄抬价格,如有违规行为将追究相关责任。
第十三条商品进货需由经理或授权人员签字确认,不得私自调换商品,出入库记录需保留备查。
第五章安全管理第十四条员工要遵守消防安全规定,不得在店内吸烟,乱扔烟蒂,如发现火灾隐患需及时向经理汇报,确保员工和顾客的安全。
第十五条员工要保护店内设施设备,使用过程中要小心谨慎,如有损坏需及时报告,并按相关程序处理。
第十六条员工要遵守店内安全规定,不得私自带刀器等危险物品,如有发现将予以没收处理。
第六章纪律处分第十七条对于违反规章制度的员工,将按相关规定给予警告、罚款或辞退等处罚。
第十八条经理有权对员工的工作进行监督和考核,对有突出表现的员工将给予奖励。
第十九条对于店内管理者和员工之间的纠纷,应秉公办事,如无法解决需向上级部门汇报处理。
第七章附则第二十条本规章制度由批发店经理负责解释,如有需要可依据情况进行修改。
批发档口管理规章制度
批发档口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批发档口管理,维护市场秩序,促进经济发展,提高管理水平,根据《市场管理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市场内设立的批发档口,对批发商的经营活动进行规范管理。
第三条批发档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管理委员会)负责批发档口的管理工作,全力维护市场秩序,保障商户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批发档口管理应遵循政府主导、市场化运作、法治为基础的原则,建立健全批发档口管理体系,加强监督检查,加大执法力度,提高管理水平,提升服务质量。
第二章批发档口管理第五条批发档口管理实行统一管理,统一规划,统一布局,统一风格,统一装修。
第六条批发档口经营者应持有效证件,遵守城市管理条例及市场管理规定,按规定纳税。
第七条批发档口经营者应遵守市场管理委员会的管理规定,服从市场管理委员会的管理。
第八条批发档口管理由管理委员会定期进行检查,对于不符合规定的批发档口进行整顿或责令停业整顿。
第九条批发档口管理委员会可以根据市场调查和评估情况,对批发档口进行优胜劣汰,以促进市场的健康发展。
第十条批发档口管理委员会要及时处理批发档口经营者的投诉和纠纷,保障商户的合法权益。
第十一条批发档口管理委员会要对批发档口经营者进行法律法规教育,增强批发档口经营者的法律意识和诚信意识。
第三章批发档口经营第十二条批发档口经营者应合法从事批发业务,不得销售假冒伪劣产品,不得从事色情、赌博等非法活动。
第十三条批发档口经营者应按照市场管理委员会的规定,遵守市场秩序,维护市场公平竞争。
第十四条批发档口经营者应提高商品质量,加强售后服务,保障消费者权益。
第十五条批发档口经营者应加强卫生管理,保障食品安全,确保消费者身体健康。
第十六条批发档口经营者应遵循市场行为规范,不得以欺诈、虚假宣传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利益。
第四章监督与处罚第十七条对违反批发档口管理规章制度的批发档口,管理委员会可以给予警告、罚款、暂时停业、吊销执照等处罚。
批发商场管理规章制度
批发商场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批发商场的管理秩序,维护市场秩序,保障商户合法权益,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批发商场内经营的各类商户,所有商户应当严格遵守。
第三条批发商场管理委员会负责监督批发商场的日常管理和服务工作,保障商户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商户应当依法经营,遵守市场秩序,不得从事违法、不良行为。
第五条商户应当共同努力,营造和谐的市场环境,争取共同发展。
第二章商户注册与管理第六条进入批发商场经营的商户,应当先进行注册登记,并提供营业执照、身份证明等相关资料。
第七条商户注册后,应当遵守商场规章制度,服从管理委员会的管理。
第八条商户应当按照市场管理委员会的要求,定期交纳管理费用,并按规定使用商场提供的设施和服务。
第九条商户应当自觉维护商场内的公共秩序,不得在商场内随意乱扔垃圾,损坏公共设施。
第十条商户应当自觉遵守市场规则,不得从事价格欺诈、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
第十一条商户应当与其他商户和平相处,禁止打架斗殴、争斗等不良行为。
第三章商品经营管理第十二条商户经营的商品,应当符合国家相关质量标准,不得销售假冒伪劣产品。
第十三条商户应当对商品进行合理定价,不得进行价格欺诈。
第十四条商户应当对商品进行分类陈列,保持商铺整洁、清爽。
第十五条商户应当遵守商场的开放时间,不得擅自停业或延迟营业。
第十六条商户应当积极配合市场管理委员会的工作,接受市场监督检查。
第四章安全管理第十七条商户应当加强商品防盗意识,采取有效措施防范盗窃。
第十八条商户应当定期对商铺进行安全检查,确保消防安全和用电安全。
第十九条商户应当遵守市场的安全规定,不得私拉乱接电线,不得私自改造商铺结构。
第二十条商户应当加强对员工的安全教育,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
第五章纠纷处理第二十一条商户之间的经营纠纷,应当先协商解决,如协商无果,可向市场管理委员会申请调解。
第二十二条商户与市场管理委员会之间的纠纷,可向相关部门进行申诉,按规定程序处理。
商户管理制度守则内容
商户管理制度守则内容一、总则1. 商户管理制度守则是公司对商户管理工作的重要规范,是商户及其管理人员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
任何商户在公司内部的经营活动,必须严格遵守本守则的规定。
2. 商户管理制度守则是公司对商户经营管理工作实践经验的总结和提炼,目的在于规范商户经营行为,促进商户健康发展,保障公司利益。
3. 本守则适用于公司旗下所有商户,任何商户及其管理人员在公司内部的经营管理活动中,必须认真遵守守则的各项规定,并依据实际情况,不断完善和完善。
4. 公司将不定期对商户的经营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并结合实际情况对违反守则规定的商户及其管理人员进行相应的处理。
二、商户经营原则1. 商户必须遵守公司的统一经营管理规定,确保经营行为合法合规,不得从事违法违规活动。
2. 商户应以诚信为本,与公司、员工以及其他商户保持友好合作关系,维护公司整体形象。
3. 商户应当努力提高经营管理水平,确保产品质量和服务质量,提升客户满意度和品牌价值。
4. 商户必须严格遵守公司的价格政策,不得私自调整商品价格,不得以低价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竞争同行业商户。
三、商户管理责任1. 商户管理人员在经营管理中应当履行管理职责,保障商户正常运营,不得违规经营或者擅自决策。
2. 商户管理人员应当加强员工培训和管理,确保员工遵守公司规定,提升服务质量和客户满意度。
3. 商户管理人员有义务向公司提供真实准确的经营数据和报表,不得隐瞒任何信息或者虚报数据。
4. 商户管理人员应当积极配合公司的各项检查工作,做好备案登记和日常管理工作,确保商户经营管理有序运行。
四、商户经营管理流程1. 商户经营管理流程包括招商选址、资金筹备、装修开业、日常经营等环节,商户管理人员应当按照公司要求一步步进行。
2. 商户在选址时应当考虑到交通便利性、人流量、竞争对手等因素,并遵守当地规划和管理条例。
3. 商户在资金筹备时应当依法融资,确保经营所需资金到位,并制定有效的资金使用计划。
商业批发场所管理制度范本
一、总则为规范商业批发场所的经营秩序,保障食品安全,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企业健康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二、制度内容1. 证照管理(1)经营户须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悬挂《营业执照》、《食品流通许可证》等合法证照,做到亮证亮照经营。
(2)证照有效期内,如发生变更,应及时办理变更手续。
2. 员工管理(1)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的员工必须取得健康证明,并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员工健康情况有档案记录。
(2)患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3)员工在上岗前必须进行业务培训,增强法律意识、责任意识和诚信意识,掌握必备的食品安全法律知识、食品质量常识、卫生知识以及业务技能。
3. 产品管理(1)销售的产品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不得销售假冒伪劣、过期变质等不合格产品。
(2)销售人员熟悉在售产品的保质期,定期检查产品的保存状况,发现保质期到期和存在问题的产品立即下架。
(3)冷冻(冷藏)食品、散装食品、保鲜食品等具有相应的存储设备,设备(设施)布局合理,生熟食品之间、原料与成品之间无交叉污染和外来污染。
4. 采购管理(1)采购食品时必须查验供货单位资质,严禁采购无证、无照、来源不明、不合格的产品。
(2)采购的食品必须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确保产品质量。
5. 卫生管理(1)营业场所按时打扫清洁卫生,保持内外环境整洁,保证各种设施安全有效。
(2)定期对经营场所进行消毒,防止病媒生物孳生。
6. 质量管理(1)建立健全产品质量管理体系,对产品进行质量检验,确保产品质量合格。
(2)对不合格产品及时进行整改、召回或销毁。
7. 顾客服务(1)热情接待顾客,耐心解答顾客疑问,提供优质服务。
(2)尊重顾客权益,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三、奖惩措施1. 对遵守本制度、表现突出的员工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本制度、造成不良影响的员工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予以处罚。
3. 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损害消费者权益的经营户,依法予以查处。
市场商户管理规章制度范本
市场商户管理规章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市场商户的经营行为,维护市场秩序,提升市场服务质量,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市场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本市场内的所有商户,商户应当严格遵守并执行本规章制度。
第三条市场管理部门有权对市场内商户的经营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对违反本规章制度的商户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
第四条市场商户应当互相尊重、互相合作,共同维护市场的正常秩序。
第五条市场管理部门有权对本规章制度进行解释和修改,并及时告知市场内的商户。
第二章商户经营管理第六条商户应当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严格按照规定的经营范围经营业务,不得从事非法经营活动。
第七条商户应当自觉遵守市场的经营时间,按时开店营业,不得私自停业或早收摊。
第八条商户应当对自己经营的商品质量负责,不得销售假冒伪劣商品,不得欺骗消费者。
第九条商户应当保持店铺的卫生整洁,不得乱倒垃圾,不得擅自改变店铺结构。
第十条商户应当保持店铺的正常营业秩序,不得进行吵闹、赌博等违法违规行为。
第三章商户服务标准第十一条商户应当积极主动地为顾客提供良好的服务,遇到问题时,应当及时解决,不能怠慢或推诿。
第十二条商户应当对顾客文明用语,不得使用粗口或歧视性言辞。
第十三条商户应当定期对店铺内的商品进行清点和更新,不得销售过期或变质商品。
第十四条商户应当主动接受顾客的建议和投诉,并根据实际情况加以改进。
第十五条商户应当保护顾客个人信息的隐私,不得泄露或滥用。
第四章违规处理及处罚第十六条对于违反本规章制度的商户,市场管理部门将采取一定的处理措施,具体如下:(一)口头警告:对于轻微违规行为,可以口头警告商户;(二)书面警告:对于较为严重的违规行为,可以进行书面警告;(三)罚款:对于影响市场秩序的行为,可以处以一定数额的罚款;(四)停业整顿:对于多次违规或严重违规行为,可以要求商户停业整顿一段时间;(五)取消经营资格:对于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可以取消商户的经营资格,清退市场;第十七条商户对市场管理部门的处理决定有异议的,可以向上级管理部门投诉,由上级管理部门进行裁决。
农贸市场的管理制度及守则
农贸市场的管理制度及守则农贸市场的管理制度及守则为确保消费者合法权益,保障胜浦农贸市场日常管理工作正常有序,特制定农贸市场日常经营管理制度。
第一部分:市场卫生管理规范一、经营户应当持续所经营的店面、摊位卫生状况良好,定期做好清洁工作。
店面、摊位及其附近务必做到无积水、无垃圾。
二、经营户应当做好防虫、防蝇、防蚊、防鼠工作。
三、经营户所经营的商品应当摆放整齐,不得超过陈列台面,不得店外设摊,摊外设摊。
四、经营户应当对门前实行三包,不得随意将垃圾扔到过道等市场公共场所。
五、经营户应当用心配合市场管理人员的卫生检查,并服从管理。
第二部分:商品质量管理规范一、经营户应当确保入市的商品贴合国家有关质量、计量、价格、环保、卫生、安全等方面的规定和要求。
二、进入市场销售的商品应当具有厂名、厂址、合格证等标识以及有关质量标准的证明文件,不得有引人误解的虚假表示。
食品类商品标注生产日期,有效期和保质期。
三、经营户务必理解市场管理部门对其商品进行的抽检检测,经检测为不合格的商品应当用心配合市场管理部门进行妥善处置。
四、经营户应当严格执行入市商品的进货索证索票和查验制度,以确保进货渠道明确,商品质量合格。
并用心配合市场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
五、经营户应当经常对自身商品质量进行检查,对变质、损坏商品应立即撤柜、撤摊,并做好商品退市的台帐记录。
六、经营户应当严格按照营业执照核准的经营范围经营,不得超范围经营,不得在店外、摊外经营。
七、经营户务必保证计量设备完好、准确,应定期对计量器具进行检查,严禁短斤缺两。
八、经营户对经营的商品应当明码标价,不得高于市场管理部门公示的商品最高指导价。
第三部分:经营户及从业人员管理规范一、需入市交易的经营户应当根据所经营的商品及服务的类别,取得相应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卫生许可证等相关证照后方可入市经营。
二、进入农贸市场从事经营活动的从业人员,需凭本人有效的健康证到市场管理部门领取经营服务证。
市场商户管理制度
市场商户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市场内商户的经营行为,保护消费者利益,维护市场秩序,提升市场形象,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市场内所有商户的经营行为,市场管理部门应对商户的经营行为进行监督和管理。
第三条商户应当遵守市场内的相关规定,积极参与市场活动,维护市场的正常秩序。
第四条商户应当对所销售的商品质量和价格等方面进行严格管理,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第五条商户应当配合市场管理部门的工作,接受市场管理部门的监督和检查。
第六条商户应当依法支付市场租金,并严格遵守相关合同协议。
第二章商户的注册与备案第七条商户在市场内开展经营活动前,应当向市场管理部门进行注册备案,并提供真实有效的营业执照等经营资质证件。
第八条商户应当按照市场管理部门的要求提交相关的经营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经营范围、经营品种、店面面积等。
第九条商户应当配合市场管理部门进行现场核实,接受相关的监督检查。
第十条商户应当及时更新经营信息,对于经营范围、经营品种等变更的情况,应当提前向市场管理部门进行报备。
第三章商户的经营行为规范第十一条商户应当严格按照营业执照上的经营范围从事经营活动,不得擅自扩大经营范围,不得经营未经许可的商品。
第十二条商户应当依法纳税,不得偷逃税款,不得销售偷税、假冒伪劣等商品。
第十三条商户应当依法履行进货、出售商品的义务,不得违法倒卖或转让商品。
第十四条商户应当依法制定商品价格,不得故意哄抬价格或者恶意降低价格。
第十五条商户应当对所售商品的质量进行严格管理,不得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的商品。
第十六条商户应当积极配合市场管理部门进行宣传推广,不得利用虚假广告或者欺诈消费者。
第四章商户的服务与管理第十七条商户应当提供优质的商品和服务,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第十八条商户应当对商品进行定期巡查和维护,确保商品的正常销售和使用。
第十九条商户应当保持店面的卫生整洁,并对经营场所进行定期清洁和消毒。
第二十条商户应当对员工进行管理和培训,提高服务水平和经营能力。
农贸市场的管理制度及守则
农贸市场的管理制度及守则农贸市场是城乡居民购买生活必需品的重要场所,其管理制度与守则对于保障市场秩序、保障消费者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介绍农贸市场的管理制度及守则,以期提高市场管理水平,维护市场秩序。
一、管理制度1.市场管理机构每个农贸市场应设立专门的市场管理机构,负责市场的日常管理和运营监督。
市场管理机构应具备管理能力和执法权力,保障市场秩序的维护。
2.市场规划市场管理机构应制定详细的市场规划,包括市场的布局设计、经营主体管理、消费者权益保障等内容,确保市场有序运行。
3.市场经营主体管理市场管理机构应严格审核市场经营主体的资格,保障市场内各类商户的合法经营。
对于无证经营、假冒伪劣商品等行为应采取严厉处理措施。
4.市场卫生管理市场管理机构应组织对市场卫生进行定期检查和清理,确保市场环境整洁卫生,防止传染病的传播。
二、守则1.经营行为守则市场内经营者应诚信经营,遵守市场管理规定,不得从事欺诈、假冒等违法行为。
对于违规者,市场管理机构应及时制止并做出相应处理。
2.消费者权益保护市场管理机构应建立健全的消费者维权机制,保障消费者在市场内的合法权益。
对于虚假宣传、欺诈销售等行为,应加强监管力度,维护消费者利益。
3.环境保护守则市场经营主体和消费者应共同保护市场环境,不乱扔垃圾、乱涂乱画,保持市场整洁有序,提升市场形象。
4.社会责任守则市场经营者应承担社会责任,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活动,支持环保、扶贫、助残等活动,树立企业良好形象。
结语农贸市场的管理制度及守则对市场的有序运行和发展至关重要。
市场管理机构应加强监管力度,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提高市场服务水平,维护市场秩序和消费者权益,推动农贸市场健康发展。
批发市场管理制度
批发市场管理制度批发市场管理制度1为了进一步发展xx地区经济,促进市场繁荣稳定,确保农产品批发市场有一个良好的交易环境,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一、市场管理1、经营业户必须遵守有关法律、法规,遵守公平、自愿、诚信的原则,遵守商业道德。
2、经营业户对摊位(商铺)进行调换和转租,必须到市场管理部办理有关手续。
否则,由市场收回摊位(商铺),所交摊位费不退。
3、市场内摆放商品应整齐有序,摊位、商铺外未经市场批准,不得摆放货物,对超出规定区域外经营的商户,先责令整改,对未按期整改的给予50元的经济处罚。
4、市场内不准乱搭乱建,发现一次限期拆除。
如未按期拆除的,将给予50-500元的经济处罚。
5、市场内不准赌博或做与市场经营无关的违法活动,违者除由有关部门处理外,处以50-200元的罚款。
6、在市场内设立广告牌或门头,必须书面请示市场管理部,经同意后,按统一规定、统一尺寸制作。
对违反规定的责令拆除,未按时拆除的处以50-200元的罚款。
7、对不服从市场管理、无理取闹、扰乱市场秩序者,情节严重的除按有关规定处理外,责令停业整顿,在缴纳500-20xx元保证金后方准营业,如在保证期内再次违反,没收保证金。
8、经营业户的经营范围必须符合工商营业执照规定的经营范围,商品划行归市,若有违反,由市场收回摊位(商铺),已交摊位费不退。
9、商户须在规定时间内办齐经营资质(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
否则,市场有权予以停业,待经营资质齐全后方可营业,由此产生的损失自负。
10、经营业户不准欺行霸市、强买强卖、短斤少两、蒙骗客商,禁止销售有毒、有害、过保质期及其他违反《食品卫生法》的食品。
11、经营蔬菜业户必须按照有关规定,主动到指定地点进行蔬菜有毒、有害物质残留检测,检测人员对蔬菜进行检测时,受检业户应积极配合,不得以暴力、威胁等手段进行阻碍。
经相关部门认定的不合格食品、蔬菜等不得入市交易,一经发现,市场有权予以没收并销毁,由此产生的损失自负。
批发门店日常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本批发门店的管理,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商品质量,保障员工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批发门店所有员工及经营活动。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坚持服务至上、客户第一的经营理念。
第二章门店设施与环境第四条门店设施应保持整洁、有序,各类商品摆放整齐,便于顾客选购。
第五条门店内应保持良好的卫生环境,每日进行清洁,确保地面、货架、办公区域干净整洁。
第六条门店内应设置明显的消防设施、安全通道,确保员工及顾客的生命财产安全。
第七条门店装修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不得使用不合格材料。
第三章员工管理第八条门店员工应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业务能力,服从工作安排。
第九条员工入职前需进行岗前培训,熟悉门店规章制度、业务流程、商品知识等。
第十条员工应遵守劳动纪律,按时上下班,不得无故迟到、早退、旷工。
第十一条员工应爱护门店财产,不得随意损坏或浪费。
第十二条员工应主动向顾客提供优质服务,维护门店形象。
第四章商品管理第十三条门店商品应按照分类、品牌、价格等进行有序摆放,便于顾客选购。
第十四条门店商品应保证质量,严禁销售假冒伪劣商品。
第十五条门店商品库存应定期盘点,确保库存准确。
第十六条门店商品价格应明码标价,不得随意更改。
第五章销售管理第十七条门店销售应遵循诚信原则,不得采取虚假宣传、价格欺诈等不正当手段。
第十八条门店销售人员应掌握商品知识,为顾客提供专业的购物建议。
第十九条门店销售过程中,应确保交易安全,防止顾客个人信息泄露。
第二十条门店销售完成后,应及时整理销售数据,做好销售统计工作。
第六章仓库管理第二十一条仓库应保持整洁、通风,确保商品储存安全。
第二十二条仓库内应设置明显的标识,明确各类商品的存放位置。
第二十三条仓库管理人员应定期检查商品库存,确保库存准确。
第二十四条仓库管理人员应做好商品入库、出库登记,确保库存管理规范。
第七章财务管理第二十五条门店财务应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确保财务制度健全。
商户管理制度守则
商户管理制度守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商户管理行为,提高管理水平,保障商户的合法权益,制定本守则。
第二条商户管理守则的适用范围:适用于所有商户管理行为。
第三条商户管理守则要遵循法律法规、政策和规范化原则。
第四条商户经营须遵循市场规则,公平竞争。
第五条商户管理应遵守诚实信用、守法合规、诚信经营的原则。
第六条商户经营应遵循社会道德规范,尊重社会公共利益和公共秩序。
第七条商户管理应以用户需求为导向,以提升服务水平和管理效率为目标。
第八条商户管理应强调科学决策和有效管理,减少浪费,提高经济效益。
第二章商户经营行为规范第九条商户经营活动应合法合规,不得从事危害社会公共利益和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
第十条商户不得制假售假,不得提供虚假信息,不得进行欺诈行为。
第十一条商户应当保护用户隐私,不得私自泄露用户信息,保护用户信息安全。
第十二条商户不得向用户推销不合格产品或者虚假宣传产品。
第十三条商户不得违规使用、泄露或者篡改公司的商业机密。
第十四条商户要充分尊重用户权益,尊重用户的意愿和选择。
第三章商户管理行为规范第十五条商户要遵守国家和地方的税收政策,按时足额缴纳税款。
第十六条商户要遵守劳动法律法规,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合理安排工作时间和休息时间。
第十七条商户要遵守环保法规,加强环境保护意识,主动参与环保活动,减少对环境的污染。
第十八条商户要合理规划资金使用,不得挪用公司资金用于个人目的。
第十九条商户要合理安排生产经营活动,不得擅自改变公司经营范围。
第二十条商户要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明确岗位职责,保证公司正常运营。
第四章商户管理制度执行和监督第二十一条商户管理守则经公司法定代表人或董事会讨论通过后,由企业内部组织执行。
第二十二条商户管理守则要与公司内部规章制度相结合,形成有效的管理机制。
第二十三条商户管理守则的执行需要全员参与,每个员工都要严格遵守。
第二十四条商户管理守则的执行要进行监督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第二十五条对违反商户管理守则的行为,依据公司规定进行相应的处罚和纠正。
农贸市场商户规章制度
农贸市场商户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农贸市场内商户的经营行为,提升市场管理水平,确保市场秩序良好,便于市民购物,保障商户利益,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农贸市场商户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市场管理规定和本规章制度,维护市场公共秩序,自觉维护市场环境卫生,搞好自身形象。
第三条农贸市场商户应当遵循公平竞争、公平交易、互惠互利的原则,诚信经营,诚实守信,不得偷税漏税,不得以次充好,不得以次充贵。
第四条农贸市场商户应当尊重市场管理人员,积极配合市场管理工作,如实提供有关信息,维护市场秩序,共同营造和谐的经营环境。
第五条农贸市场商户应当遵守市场的管理规定,按规定交纳相关管理费用,并主动参加市场管理单位组织的各项活动,积极配合市场管理单位做好各项工作。
第六条农贸市场商户应当依法纳税,诚实守信,不得为了谋取不正当利益而进行偷税漏税等违法行为。
第七条农贸市场商户应当依法签订劳动合同,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不得出现拖欠工资、虐待员工等违法行为。
第八条农贸市场商户应当妥善保管市场内的设施设备和商品,注意防火、防盗、防骗等安全问题,确保市场内经营环境的安全。
第二章商户管理第九条农贸市场商户应当遵守市场管理方的规章制度,履行相关协议,不得随意擅自更改经营范围或扩大经营规模,不得占用公共空间从事经营活动。
第十条农贸市场商户应当按照市场管理方的规定,定期进行卫生清洁,保持场地整洁,不得乱扔垃圾,不得在公共区域乱涂乱画。
第十一条农贸市场商户应当自行承担因个人原因或不可抗力等造成的损失,不得以谋取不正当利益为目的进行投诉、骚扰或打击报复等行为。
第十二条农贸市场商户应当做好防灾防险工作,及时关注市场管理方发布的相关公告,配合市场管理方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第十三条农贸市场商户应当遵守市场营业时间,不得擅自提前关门或延长营业时间,不得在未经批准的情况下擅自调用停车位。
第十四条农贸市场商户应当积极配合市场管理方做好各项工作,如实填写相关统计表格,积极参与市场的宣传活动,共同营造良好的市场氛围。
农贸市场商户管理规章制度
农贸市场商户管理规章制度为了规范和管理农贸市场的商户,维护市场秩序,促进市场发展,特制定本管理规章制度。
一、商户入市管理1. 商户凭有效证件向市场管理部门申请入市,经审核合格方可入市摆摊经营。
2. 商户应认真履行入市手续,如实填写相关资料和登记信息,并接受管理部门的检查和监督。
3. 商户应当自觉遵守市场的规章制度,不得在市场内从事不符合规定的经营活动。
4. 商户应按照市场管理部门的规定缴纳入市费用,并遵守市场内的秩序。
二、市场秩序管理1. 商户应按照市场规定的营业时间经营,不得提前开市或延迟闭市。
2. 商户应当自觉遵守市场的环境卫生规定,保持摊位和周围环境的清洁整洁。
3. 商户不得在市场内乱设商标,张贴宣传品,不得擅自挪动摊位或占用他人摊位。
4. 商户不得私自摆卖禁止销售的商品,不得销售过期变质的食品或伪劣产品。
5. 商户应遵守市场的交易规则,不得通过欺骗、强迫等手段谋取不正当利益。
三、经营行为管理1. 商户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从事经营活动,不得从事违法买卖或私自囤积居奇。
2. 商户应当自觉遵守市场的价格管理规定,不得擅自涨价或欺诈消费者。
3. 商户应当自觉遵守市场的宣传规定,不得进行虚假广告或不当宣传。
4. 商户应当遵守市场的消费者权益保护规定,如实提供商品质量、价格等信息。
5. 商户应当自觉遵守市场的售后服务规定,保证商品的质量和售后服务。
四、商户违规处理1. 对于违反管理规章制度的商户,市场管理部门有权对其进行警告、罚款、停业整顿等处罚。
2. 对于恶意违规的商户,市场管理部门有权取消其摊位,勒令其退出市场,并报相关部门处理。
3. 商户如有异议,可以向市场管理部门提出申诉,并配合调查处理。
五、附则1. 本管理规章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并对全体商户执行。
2. 市场管理部门有权根据市场的实际情况调整管理规章制度,并及时通知商户执行。
3. 商户应当密切关注市场管理部门发布的通知和规定,并及时整改落实,共同维护市场秩序。
批发店面管理制度
批发店面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批发店面的经营行为,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提高批发店面的经营管理水平,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批发店面的日常经营管理,涵盖人员管理、仓储管理、销售管理、质量管理、安全管理等方面的规定。
第三条批发店面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依法经营,维护社会秩序,遵守商业道德。
第四条批发店面应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明确各项管理职责,加强内部监督,提高经营效率。
第五条批发店面管理员工应具备相关从业资格,遵守公司规定,忠实履行职责,提高服务水平。
第六条批发店面应加强与供货商的合作,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共同发展。
第二章人员管理第七条批发店面应建立健全员工招聘、培训、考核、激励机制,保障员工权益,提高员工综合素质。
第八条批发店面应严格按照人员配备标准招聘员工,确保员工数量和合适。
第九条批发店面应定期对员工进行培训,提高员工的专业素质,培养团队意识。
第十条批发店面应建立员工考核制度,对员工的工作表现进行绩效评价,激励优秀员工,惩罚不良员工。
第十一条批发店面应建立员工奖励制度,激励员工积极工作,提高工作效率。
第十二条批发店面应关心员工福利,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和福利待遇,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
第十三条批发店面应建立健全内部纪律制度,规范员工行为,维护店面秩序。
第三章仓储管理第十四条批发店面应建立健全仓储管理制度,规范入库、出库、盘点等操作流程。
第十五条批发店面应定期对仓库进行清理整理,确保货物存放整齐、干净。
第十六条批发店面应建立货物分类管理制度,依据货物属性进行分类存放,方便取货。
第十七条批发店面应加强对货物的保管,做好防火、防盗、防潮措施,保证货物完整。
第十八条批发店面应建立货物信息管理系统,做好货物的库存盘点和出入库记录。
第十九条批发店面应建立退货处理制度,规范退货流程,返厂货物应尽快处理,避免影响销售。
第四章销售管理第二十条批发店面应建立健全销售管理制度,规范营销活动,提高销售业绩。
批发档口管理制度
批发档口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批发档口经营行为,促进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维护市场秩序和消费者权益,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批发档口管理制度适用于市场内设有批发档口的经营者。
第三条批发档口应当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做到公平竞争,诚实守信。
第四条批发档口应当严格遵守市场规定的开放时间,不得擅自延长或缩短开放时间。
第五条批发档口经营者应当具备独立经营、自主承担经济风险、自负盈亏的法律资格。
第六条批发档口管理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批发档口的监管,保障市场经济秩序的正常运行。
第七条批发档口管理制度应当与市场管理制度相互配合,形成有机衔接、互为补充的工作机制。
第八条批发档口应当具备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确保批发经营环境的安全。
第二章批发档口设立和经营管理第九条批发档口的设立应当符合国家相关政策规定,经营者应当提供真实有效的经营资质证明。
第十条批发档口的经营者应当履行市场管理部门的登记手续,领取有效的经营许可证。
第十一条批发档口应当合理设置货架、货架标识,保证货品陈列有序,便于消费者选购。
第十二条批发档口应当保证提供合格安全的商品,不得销售假冒伪劣商品。
第十三条批发档口应当建立健全质量管理制度,确保商品质量合格,对出现质量问题的商品及时处理。
第十四条批发档口应当建立商品进货、销售、库存等记录制度,便于经营者进行经营管理和规范经营行为。
第十五条批发档口应当建立规范的价格管理制度,按照市场供求关系和成本效益合理确定商品价格。
第十六条批发档口应当建立良好的消费者服务保障体系,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第十七条批发档口应当积极开展宣传推广活动,提升知名度和市场影响力,增加消费者吸引力。
第三章批发档口的安全管理第十八条批发档口应当建立安全管理制度,确保消费者和员工的人身安全。
第十九条批发档口应当配备相应的消防设施和应急救援设备,保障人员安全。
第二十条批发档口应当加强食品安全管理,合理储存、加工和销售食品,确保食品安全卫生。
批发店铺管理制度范本
批发店铺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批发店铺的管理,规范经营行为,提高经营效益,维护经营秩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批发店铺的经营管理、员工行为、商品质量、服务质量、安全卫生等方面。
第三条批发店铺的经营理念: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客户满意为目标,以优质商品和优质服务为基础,诚信经营,守法经营,不断创新,实现可持续发展。
第二章经营管理第四条批发店铺应依法办理工商注册、税务登记等手续,合法经营。
第五条批发店铺应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明确各部门和员工的职责,确保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
第六条批发店铺应加强财务管理,合理使用资金,确保资金安全。
第七条批发店铺应加强合同管理,依法签订合同,履行合同义务,维护双方合法权益。
第八条批发店铺应加强信息管理,及时收集、整理、分析市场信息,为经营决策提供依据。
第三章员工行为第九条批发店铺员工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公司制度,诚实守信,公平交易。
第十条批发店铺员工应尊重客户,礼貌服务,耐心解答客户疑问,提高服务质量。
第十一条批发店铺员工应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勤奋工作,不得懈怠、推诿。
第十二条批发店铺员工应加强学习,提高业务水平,不断丰富专业知识。
第四章商品质量第十三条批发店铺应从正规渠道进货,确保商品的合法性、真实性。
第十四条批发店铺应建立商品质量管理制度,对商品进行定期检查,确保商品质量。
第十五条批发店铺应加强商品的储存、运输管理,防止商品损坏、变质。
第五章服务质量第十六条批发店铺应建立健全客户服务制度,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
第十七条批发店铺应加强售后服务管理,及时解决客户反映的问题,提高客户满意度。
第十八条批发店铺应定期开展员工培训,提高员工的服务意识和技能。
第六章安全卫生第十九条批发店铺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制度,加强安全生产管理,预防事故发生。
第二十条批发店铺应加强卫生管理,保持经营场所的清洁卫生,营造良好的经营环境。
第二十一条批发店铺应定期进行安全、卫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批发店管理规章制度范本
批发店管理规章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批发店的经营活动,保障经营秩序,提高经营效益,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批发店的管理规范遵循依法经营、公平交易、诚实守信、互利共赢的原则。
第三条批发店管理规章制度适用于批发店的员工和经营者,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批发店内均须遵守。
第四条批发店应当根据经营规模、种类、市场地位等因素制定相应的管理规章制度,不得有违法违规行为。
第五条批发店所有员工应当严格遵守本规章制度,任何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理。
第六条批发店管理部门负责本规章制度的执行和监督,对违规行为进行严格查处。
第七条批发店的经营者应当对员工进行管理培训,使其了解并遵守本规章制度。
第八条批发店应当定期对本规章制度进行修订,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适时调整。
第二章经营管理第九条批发店应当积极开展市场调研,了解市场需求,调整经营策略,提高经营效能。
第十条批发店应当保持货品的质量和价格优势,确保供货充足,提高市场竞争力。
第十一条批发店应当建立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确保经营资金的安全和利用。
第十二条批发店应当建立健全的库存管理制度,及时清查库存,确保货品的质量和数量。
第十三条批发店应当建立健全的售后服务制度,提高客户满意度,维护良好的客户关系。
第十四条批发店应当建立健全的员工考核和激励机制,促进员工积极性和创造性发挥。
第十五条批发店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违法违规行为。
第十六条批发店应当建立健全的信息化管理系统,提高经营效率和管理水平。
第三章员工管理第十七条批发店应当建立严格的员工招聘制度,按照择优录用的原则招聘合适的人才。
第十八条批发店应当建立完善的员工培训制度,提高员工的专业技能和综合素质。
第十九条批发店应当建立健全的员工考核制度,对员工的工作表现进行定期评估。
第二十条批发店应当建立健全的员工奖惩制度,对表现优秀和违规者分别给予奖励和处罚。
第二十一条批发店应当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营造和谐、稳定的工作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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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户管理守则为构建文明和谐市场,科学规范地管理市场,保障市场安全有序运营,确保市场开办方、经营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依照租赁合同约定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市场实际,特制定XX大市场《商户管理守则》,该守则包含《经营管理规定》、《物业管理规定》、《消防管理规定》、《诚信文明经营制度》等。
本守则自市场开业之日起执行。
对违约金的处罚若以下条款中有抵触的,按最重条款处罚执行。
本守则作为租赁合同的附件,与租赁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守则自XX年X月X日起实施。
经营管理规定为维护市场正常经营秩序,建立文明、有序、规范的经商环境,切实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合法经营(一)凡进入XX大市场的经营者均需办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相关证照,做到亮证营业;(二)按时足额缴纳租金、物业管理费等应交租费;(三)按照税务机关及工商机关的要求及时足额缴纳各项税、费;(四)经营者不得冒用他人注册商标、擅自使用他人企业名称、商品认证标士殆志等;(五)经营者必须严格按照租赁商铺所在经营区域规划从事相关商品经营,不得超范围经营;(六)经营者不得对消费者进行侮辱,不得搜查消费者身体及私人物品,不得限制消费者人身自由。
第二条诚信经营(一)经营者接待消费者需主动、热情,介绍商品应当客观、真实;(二)经营者经营的商品不得以次充好、以假充真,不得以不合格的商品充当合格商品,不得销售“三无”产品和有害健康及人身安全的商品;(三)经营者不得使用未经核定或者经核定不合格的计量器具,以及利用计量器具弄虚作假、短尺少码、短斤少两等方式从事经营活动;(四)经营者不得捏造、散布虚假信息,损害其他商家信誉及商品信誉;(五)经营者不得到他人经营区域拉生意、出售商品;(六)经营者在经营过程中,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原则,不得强买强卖、欺行霸市;(七)经营者经营的全部商品必须明码标价;(八)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按照国家规定或包括与消费者的约定,经营者承担包修、包退、先行赔付及其他责任,不得拖延或拒绝履行应当承担的责任。
第三条市场秩序(一)经营者必须遵守XX大市场各项规章制度,服从、配合、支持XX大市场的统一管理;二)经营者必须遵守XX大市场统一规定的上、下班时间,按时开门营业,下班时统一清场(因出样、补货等原因需推迟下班的,需事先申报获准);(三)经营者必须遵守XX 大市场有关商铺停歇业的规定,不得连续停业X 日或月累计停业达X 天。
(四)严禁经营者在经营场所从事打牌、下棋等活动,不得穿拖鞋、穿背心、喝酒、高声呐喊、在公共通道睡躺椅等不文明行为;(五)经营者每天必须准时开门营业,并不得请人代为开门。
如因特殊情况不能营业,需提前向XX大市场管理部门书面申请并被获准;(六)经营者不得在通道上堆放货物,不得设摊外摊、店外店,不得在有安全隐患的位置放置商品;(七)营业区域不得使用电炉、电水壶等高能耗电器;(八)营业区域不得留宿,不得擅自改变经营形式;(九)经营者之间应当互相尊重、互相帮助,出现矛盾需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通过市场管理部门或其它相关单位处理,不得在经营场所出现谩骂、打架斗殴等行为。
第四条促销管理为了规范商品促销秩序,调和商家关系,避免恶性竞争,形成良好的促销商业氛围,特制订以下商品促销审批及操作流程:(一)促销申请市场部做好促销品类安排后向对应经营户公示公告,商家须于促销起始日3 天前向楼层管理员提出申请,并填写《促销申请审批表》,并要求商家或授权人签字确认,列明促销商品种类、名称、数量、规格、单价及促销规则、所需器材、海报、横幅等,得到书面批准, 缴纳相关费用后方可进行;(二)促销区域商家必须执市场批复的《促销申请审批表》在指定区域进行促销活动;(三)促销商品的陈列:所有促销商品必须按标准陈列摆放,不得超出 1.4米的标高,原则上以不妨碍视觉通透为准;(四)促销方案:服从市场统一安排,有特殊要求须提前向市场管理员报批;(五)促销收银:商家自行负责,自负盈亏;(六)促销宣传:由市场统一宣传,商家提供促销资料素材,并承担宣传费用;(七)促销现场管理:不得超审批范围促销;不得促销残次商品;自行负责商品安全;服从现场促销秩序;(八)促销结束:促销结束后,参加促销的商户必须按市场管理部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将促销辅助工具: 花框、促销台等归还原处,将货物按时撤回商铺内。
第五条奖罚(一)对模范遵守管理规定的,市场将优先提供有关服务,评选文明诚信商户、享受市场给予的租费优惠措施等。
(二)对违反规定的经营者,市场管理部门视情况有权给予批评教育、限期整改、停业整顿、处200 元至2000 元违约金、解除合同清除出场等权利,触犯法律的,有司法部门处理(三)本规定自XX大市场开业之日起执行。
(四)如因经营情况发生变化,XX 大市场管理部门有权予以修正并及时发布(继续经营过程中,以修正后的规定为准)。
(五)本规定由XX市场有限公司负责解释和具体实施。
物业管理规定为保持XX大市场环境优美、秩序井然的经营环境,现就XX大市场物业管理订立以下规定。
第一条装修管理(一)经营者如对租赁商铺进行装修需持下列材料至XX 大市场(以下简称市场)管理部门办理装修手续:商铺租赁合同、市场统一装修申请报告、平面布置图、电路图及用电量、主要材料、施工人员身份证复印件,经审核批准后按规定施工。
(二)经营者(或装潢公司)凭装修批准报告至市场财务部缴纳装修保证金800 元(含300 元垃圾清运保证金),至物业管理部办理临时出入证(每个出入证交押金10 元,装修结束后交还出入证退还押金及保证金)。
(三)装修中不得损坏商铺主体建筑(包括不得损坏承重墙、立柱),不得变更空调、风管及消防设施的高度、布置。
(四)装修仅限于针对经营者租赁的商铺,不得挤占公共通道及他人商铺。
(五)营业时间装修,木工、电锯、电刨、金属切割须在指定场地进行,非经市场管理部门书面批准不得在商铺现场施工。
(六)装修垃圾按“谁装修、谁负责”原则处理,须工完、料净、场地清,每天袋装清理并自行清运出市场。
(七)不得将剩余的砂浆、涂料等物品倒入厕所或下水道。
(八)全部装修结束后,经市场管理部门验收合格方可营业。
第二条环境卫生(一)经营者是相应租赁商铺经营区域的卫生责任人。
(二)所有经营者需将垃圾放到设置的垃圾桶内。
(三)严禁在公共场所随地吐痰,乱丢瓜壳、果皮。
(四)严禁将生、鲜、腥味食品带入经营区域。
(五)严禁将水和剩汤、剩菜倒在公共通道和水池。
(六)严禁将易堵塞物丢入厕所,不得将宠物带入经营区域。
第三条设备使用(一)大件、沉重商品需使用推车或用抬杠离地面搬运,不得在地面上拖、拉、推,以防地砖损坏或产生刮痕。
(二)严禁在自动扶梯、观光电梯上进出货物。
(三)货梯需按额定的吨位装载,不得超宽、超重、超高。
(四)严禁将商品、重物靠在玻璃隔断上,以防破碎、伤人。
(五)严禁站在坐便器上方便。
(六)严禁擅自移动公共区域内的座椅、景点布置、绿化等。
(七)严禁将公共区域内的设施移入商铺内使用。
(八)严禁在公共水池洗衣服、被单等大件用品。
(九)严禁在公共区域的墙壁、电梯等地方刻划、涂鸦。
(十)未经批准不准利用公共部分放置灯箱,张贴、悬挂广告。
(十一)未经批准不准在中厅、电梯口展示推销商品。
(十二)XX 大市场的室外广告位,除特殊规定外,均有偿使用,程序为:经营者提供小样至市场企划部门申请,经企划部门审核批准,经营者缴纳使用费,企划部门协助办理广告制作、安装,经营者使用广告并进行养护。
(十三)严禁未经市场管理部门书面批准将电线接入公共部位,否则视盗窃,一经发现,按已窃用金额的X 倍追究经济责任,并有权解除相应商铺租赁合同。
(十四)严禁擅自改变租赁区域布局,未经批准不准另外开门,另置门头,拆卸隔断。
双开门(或多开门的)商铺,未经批准,不得只开一边门而不开另一边门。
(十五)服从停车管理,按划分的区域分类规范停车,不得将车停在绿化带和景观区域内。
第四条税、费收取(一)经营者需按规定及时缴纳相关税、费。
(二)电费的收取按实际读表数乘以单价,先充值后使用。
(三)公共部分的水、电费,按租赁面积定额分摊,每月收取一次。
第五条进退场程序(一)经营者入驻1.经营者在市场招商部办理完规定的手续并缴纳租赁费用(经营权费、履约保证金、物业管理费等)后,由招商部开具《进场通知书》。
2.市场物管部凭《进场通知书》与经营者至租赁商铺办理交接手续。
3.经营者认可交接的所有内容后在一式两份的《进场通知书》上签字确认。
(二)经营者退场1.经营者如不续租,需提前两个月向市场招商部作出书面说明。
2.市场招商部将到期不续租的经营者名单及租金缴纳情况书面告知市场财务部。
3.市场财务部审核退场经营者税、费缴纳情况,清算应缴纳款项后书面告知市场招商部。
4.由市场招商部出具《经营者退场通知单》至物业管理部门办理租赁商铺及物业移交手续。
5.填写退场通知书,经批准,撤出商品,市场管理部门礼貌欢送。
第六条附则(一)本规定由市场物管部负责监督执行,对违反规定者,有权予以批评教育、限期整改、停业整顿、处200元—2000 元违约金、解除合同等处理。
(二)本规定可由市场管理部根据经营状况修正(继续经营过程中,以修正后的规定为准)。
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为杜绝火灾、消除隐患,确保人生和财产安全,根据《消防法》“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制订本规定。
一、经营者为相应商铺的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对该商铺及相邻区域的消防安全负有全部经济和法律责任。
二、经营者应遵守消防法规,维护消防设施完好,如遇火情及时拨打119报警和灭火,参与救援。
三、经营者及所属员工,必须积极参加市场组织的消防知识培训各消防演练,熟悉消防通道及消防器材的使用,做到“三懂三会” :懂火灾危害性、懂预防措施、懂灭火方法;会报警、会使用器材扑灭初起火灾、会自救逃生。
四、严禁侵占、堵塞消防通道,严禁挪用、移动、遮盖、封堵消防设施,防火卷帘门下严禁堆放任何物品。
五、严禁在经营区域内非指定场所吸烟,严禁烧煮、明火作业,严禁使用电炉、电水壶等高电热用具。
六、市场内吸烟区设在市场内厕所边的南北通道内,市场内其他场所均为禁烟区,禁烟区内严禁吸烟。
七、如在禁烟区内吸烟,对顾客实行劝阻制,对经营者和员工实行处罚制,首次处违约金50 元,第二次处违约金100 元,第三次处违约金300 元,并在市场内通报批评,仍再犯者,对经营者解除合同清除出场,对员工解除劳动合同。
八、未经批准,禁止使用电焊、电锯、电刨、气焊;确需要使用上述工具的,必须先向物业管理部门书面申请,并提交详细防护方案,经批准后由专人监管使用。
九、严禁携带、私藏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确需要使用的,必须经市场管理部门书面批准,使用完毕后要彻底清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