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编制管理工作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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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行(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机构编制管理手册、台帐使用规范

推行(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机构编制管理手册、台帐使用规范

推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办理人员出入编事项的具体流程以下工作流程如遇市编办出台的新的规定,则以新规定为准,恕不再另行通知一、注意事项1、新入编人员实行信息实名制:即凡办理未纳入我市市直推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范围人员的入编手续时,应提供人员的基本信息,人员基本信息统一使用《推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在职人员信息采集表》(以下简称《采集表》)进行信息采集,并打印纸质材料一份(加盖单位公章)提供给市编办行政机构编制处.2、领导职数实有人员信息调整原则:一是办理领导职数实有人员调整事项时,其任命的领导职务必须是由机构编制部门批准设立机构及核准职数范畴,否则将不予办理。

二是领导职务进行调整时,原职务不再担任的要在任职文件中注明,凡职务任免文件中职务调整后未明确免去其原来职务的,办理手册、台帐事项时将视同保留原来职务,并同时占用两个职数。

三是办理人员到龄转任非领导职数的,必须在转任非领导职数文件上注明到龄转任.3、年检原则:机构编制管理手册、台帐将自2009年起实施年检制度,即每年年初(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机构编制管理部门将对手册、台帐各信息项内容进行年检,凡存在机构编制及人员调整未及时办理的单位,将不予年检。

未经过年检的手册、台帐将停止办理一切手续,直至年检通过为止。

二、办理人员出入编具体流程及所需材料(一)机构编制调整事项的办理。

所需材料:(1)《市直推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构编制管理证》(以下简称《机构编制管理证》);(2)省、市机构编制部门有关机构编制调整事项的批准文件原件。

办理程序:承办人员审核申办单位《机构编制管理证》和省、市机构编制调整事项批准材料;对申办单位《机构编制管理证》与编制台帐相关信息进行核对;处室负责人审核;承办人员根据单位申请事项办理相关手续。

(二)实有人员入编(职务调整)事项的办理1、办理推行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公务员(工作人员)调任(1)办理条件:拟办理人员调任单位人员编制及相应领导职数必须空缺并经行政机构编制处审核同意;录用调配处、组织部公务员处审核同意并在《机构编制管理证》上办理完登记手续.(2)所需材料:归口组织部管理的单位需提供《机构编制管理证》、增人计划使用卡、拟调人员登记表(原件及复印件)、人员基本信息表(使用《采集表》填写并加盖单位公章)、任免机关的任命文件(科级及科级以上人员适用,原件及复印件);归口人事局管理的单位需提供《机构编制管理证》、《公务员调任呈报表》、拟调人员基本信息表(使用《采集表》填写并加盖单位公章)、《年度增人计划核定和使用登记表》;任免机关的任命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苏州市机构编制管理手册》使用流程图

《苏州市机构编制管理手册》使用流程图

《苏州市机构编制管理手册》使用流程图一、机构、编制、职数变动机构、编制和职数变动文件↓将文件送交编办综合部门在“管理系统”中作信息调整↓编办综合部门电邮《机构与编制变动列表》主送单位↓收到邮件后五个工作日内至编办综合部门申领或调整《手册》内容,领取有关文件二、编内人员变动调入或减少副处级及以上人员干部任免文件↓┌──────────→单位→可在十五个工作日内到编办领取────┐│↓即时││在编办网站下载填报《申报表》,发送电子邮件││↓│副联由编办综合部门←───编办综合部门备案│盖章后更新人员信息↓五个工作日内││用编及编外控制通知单←───────────────┤│↓↑│组织人事部门││↓││办理工资审核手续││↓│└───────────财政部门────→《通知单》正联财政留存│↓│经费拨付(核减)─┘减少编内人员(副处级及以上人员除外)┌─────────→单位←───────────────────┐│↓提前五个工作日││在编办网站下载填报《申报表》,发送电子邮件││↓│《通知单》副联编办盖章更新←─编办综合部门受理│信息后返回单位↓审核后││用编及编外控制变动《通知单》││↓↑│组织人事部门││↓││办理工资审核手续││↓│└──────────财政部门────→《通知单》正联财政留存│↓│经费核减─────┘用编且增加科级及科级以下人员┌──────────→单位─→在收到电邮后十五个工作日内领取──┐│↓事前││在编办网站下载填报《申报表》,由其主管部门发送电子邮件││↓↑│《通知单》副联编办盖章←─编办综合部门批准─→发送电邮给申报单位和其主管部门│更新信息返回单位↓五个工作日内││用编及编外控制变动通知单←─────────────┤│↓↑│人事录用部门││↓││办理招录手续││↓录用后││人事工资部门││↓││工资审核手续││↓工资核定后│└──────────←财政部门────→《通知单》正联财政留存│↓│经费拨付手续→──┘事业单位提升职务增加科级使用职数┌──────────→单位──→在收到电邮后五个工作日内领取──┐│↓事前││在编办网站下载填报《变动申报表》,由其主管部门发送电子邮件││↓↑│《变动通知单》副联编办←编办综合部门审核后→发送电邮给申报单位和其主管部门│盖章更新信息返回单位↓五个工作日内││《职数变动通知单》←──────────────┤│↓↑│人事任免部门││↓││办理任职手续││↓任职下文后││人事工资部门││↓││工资增核手续││↓工资审核后│└──────────←财政部门───→《变动通知单》正联财政留存│↓│经费拨付手续→──┘事业单位提升职务增加副处级及以上使用职数┌──────────→单位──→可在十五个工作日内直接到编办领取┐│↓收到任职文件后即时││在编办网站下载填报《变动申报表》,发送电子邮件││↓↑│《变动通知单》副联编办盖章←─编办综合部门接收后─→发送电邮给申报单位│更新信息返回单位↓五个工作日内││《职数变动通知单》←─────────────┤│↓↑│人事工资部门││↓││工资增核手续││↓工资审核后│└──────────←财政部门───→《变动通知单》正联财政留存│↓│经费拨付手续→──┘政策性安置人员和由市以上部门统一组织的招聘活动┌──────────→单位→──────────────────┐│↓报送给相关部门││编办综合部门与相关部门会办││↓↓│《通知单》副联编办盖章←──出具《通知单》←─提出安置意见│更新信息返回单位↓五个工作日内││单位持手册领取《通知单》←──────────┤│↓↑│录用部门││↓││办理录用手续││↓录用后││工资部门││↓││工资增核手续││↓工资审核后│└──────────←财政部门───→《变动通知单》正联财政留存│↓│经费拨付手续→──┘三、编外控制人员变动使用编外控制人员┌─────────→单位─→在收到电邮后五个工作日内领取───┐│↓在编外控制核定数以内││在编办网站下载填报《申报表》,由其主管部门发送电子邮件││↓↑│《通知单》副联编办盖章←─编办综合部门批准─→发送电邮给用工单位和其主管部门│更新信息返回单位↓││《用编及编外控制变动通知单》←───────────┤│↓↑│劳动人事部门││↓││办理招录、合同签定手续││↓鉴证后││社保部门交纳社会保障费,领取《社保手册》││↓││人事工资确定费用工工资总额││↓追加工资总额后│└──────────←财政部门────→《通知单》正联财政留存│↓│经费拨付手续→──┘减少编外控制人员┌─────────→单位←───────────────────┐↑↓事后五个工作日内│↑在编办网站下载填报《申报表》,发送电子邮件│↑↓↑│《通知单》副联编办盖章更新←编办综合部门受理─→发送电邮给核减单位│信息后返回单位↓审核后│用编及编外控制变动《通知单》│↓↑人事工资部门│↓│办理费用工工资总额核减手续│↓│财政部门────→《通知单》正联财政留存│↓│经费核减─────┘。

机构编制归口管理制度内容

机构编制归口管理制度内容

机构编制归口管理制度内容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机构编制的规范管理,合理配置机构编制资源,提高机构编制的工作效率和水平,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机构编制单位,包括政府机构、事业单位、企业等,对机构编制的编制、变更、调整等工作实施归口管理。

第三条机构编制的归口管理应当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法行政,科学决策,独立运行,按照职能赋予、任务要求,规范、完善机构编制,优化机构设置,提高机构运转效率。

第四条各级机构编制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机构编制的全过程管理制度,包括编制策划、设置审批、人员安排、用人成本控制、绩效考核等方面的规定。

第二章机构编制的编制第五条机构编制的编制应当根据国家的发展战略和政策规划,按照事业单位、企事业单位分类管理的原则,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统筹编制机构设置方案。

第六条机构编制的编制应当注重设置科学、合理、可行的机构设置方案,坚持分类管理、分级管理、分层管理的原则,避免冗余重复,提高工作效率。

第七条机构编制的编制应当充分调查研究,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科学确定机构设置的数量、结构和职责分工,确保各项工作有序进行。

第八条机构编制的编制工作应当依法依规,按照程序进行,贯彻实施机构编制的民主管理,充分听取意见,形成集体决策。

第九条机构编制的编制工作应当注重技术先进性和管理与机制的创新,借鉴国际先进经验,不断提高机构编制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第十条机构编制的编制工作应当注重评估和监督,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改进,确保机构编制的质量。

第三章机构编制的变更第十一条机构编制的变更应当符合国家相关政策和法规规定,严格按照程序进行,依法依规办事。

第十二条机构编制的变更应当有充分的理由和依据,经过审批程序,明确变更的目的和意义。

第十三条机构编制的变更应当注重维护和调整机构编制结构,优化机构运行效率,提高工作质量。

第十四条机构编制的变更应当充分重视人员的安排和落实问题,确保人员利益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机构编制工作 流程

机构编制工作 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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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编制申请。

单位提出编制申请,说明申请原因、编制总数、编制结构等。

组织编制管理办法

组织编制管理办法

组织编制管理办法一、概述组织编制管理办法是为了有效管理和协调组织机构的编制工作,确保组织机构的设置合理、职能明确、运转高效。

本文将从组织编制的基本原则、编制的步骤和程序、职能和权限的设定以及工作实施等方面进行探讨。

二、基本原则1. 合理性原则:根据组织机构的目标和任务,合理确定各级机构的设置和职能划分,以达到工作的高效性和经济性。

2. 协调性原则:各级机构之间应明确职责,相互协作、协调配合,形成有机统一的工作体系。

3. 适应性原则:组织机构的编制应根据工作需要和发展变化,不断调整和优化,以适应新形势下的工作要求。

4. 科学性原则:组织机构应科学合理地设置职能部门和岗位,形成专业化、分工明确的工作体系。

5. 灵活性原则:将组织机构的编制与工作流程和机制相结合,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调整和改进,以适应工作的需要。

三、编制的步骤和程序1. 需求分析:明确组织机构的目标和任务,分析现有工作流程和机制,确定编制的需求。

2. 规划设计:依据需求分析,制定组织机构编制的规划方案,包括机构设置、职能划分、岗位设置等。

3. 资源调配:根据规划设计,调配人力、物力、财力等资源,为新机构的编制提供保障。

4. 编制实施:按照规划方案,进行组织机构的具体编制工作,包括岗位申请、编制审核、编制拟定等。

5. 职能设定和权限划分:明确各级机构的职责和权限,确保各部门之间的协作和配合。

6. 审定和公示:对编制结果进行审定,并进行适当的公示,征集意见和建议。

7. 落实和调整:根据审定结果,落实新机构编制的工作,同时不断调整和改进以满足实际需要。

四、职能和权限的设定1. 职能设定:根据工作需要,确定各级机构的职能范围和业务方向,明确各部门的工作重点和职责分工。

2. 权限划分:根据职能设定,划分各级机构的权限范围,明确对内和对外的权限边界,确保工作的顺利推进和协调。

五、工作实施1. 绩效评估:定期对各级机构的工作进行绩效评估,评估标准要科学合理,能够客观反映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机构编制管理的核心程序

机构编制管理的核心程序

机构编制管理的核心程序
机构编制管理的核心程序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编制计划:根据组织的职责和任务,制定编制计划,确定组织机构的设置、岗位数量、职责权限等要素。

2. 岗位职责描述:对每个岗位的职责进行具体描述,明确岗位的工作内容、职责范围、工作权限等。

3. 编控审批:根据编制计划,组织机构编制管理部门对各单位的编制申请进行审核审批,包括岗位设置、编制数量等方面。

4. 编制调整:根据实际需要和组织变化,对编制进行调整,包括新增、撤销、调整岗位、编制数量等。

5. 职位编制及招聘:根据编制计划,组织招聘工作,包括发布招聘信息、组织笔试、面试等环节,最终确定合适人选并录用。

6. 编制审核:对编制的合理性进行审核,包括编制结构是否合理、编制数量是否合适等方面。

7. 编制执行:根据编制计划和调整方案,执行相应的编制安排,确保编制的合理利用和配置。

8. 绩效考核:以编制为依据,对各岗位人员进行绩效考核,以评价工作绩效和确定晋升、奖惩等事项。

以上是机构编制管理的核心程序,不同组织可能会有细微的差异,但总体框架是相似的。

组织机构管理流程及工作标准

组织机构管理流程及工作标准

任务重点
制定方案。
任务程序
实施 方案
D4
人力资源部发文,公布职 责、定员;
发布各岗位员工任职资格 标准。
1个工作 日
1个工作 日
《机构 文件》
任务重点
拟定机构文件。
任务程序
人员 配置
D5
依据任职资格标准及各岗 位定员定编情况,通过公 开招聘、组织推荐等方式 配置人员。
50个工 作日
招聘结 果、人 事命令
10个工 作日
2个工作 日
2个工作 日
2个工作 日
检查记 录、评 估报告
任务重点
进行机构运行和岗位配置 情况的分析。
任务程序
按照领导审批意见,人力
整改 或撤 D7
资源部依据管理程序文件 和相关文件规定进行整 改,进行人员调整,需要
2个工作 日
领导审 批意 见、管

撤销的行文予以撤销。
理程序
文件
任务重点
按照要求进行整改。
编制:巨文哲 审核:王学斌
任务重点
人员调整。
任务程序
每年底对组织机构、岗位
组织 机
构、 D6 岗位 评估
定员定编进行全面检查, 听取相关部门意见,做好 检查记录;
整理检查记录,重点是机 构的适应性和岗位设置的 适应性;
对检查情况进行分析,结 合部门自查做出机构运 行、岗位定员定编的评估 报告,提出解决措施和建 议;
检查运行评估结果报人力 资源部部长审核、总经理 审阅。
1、组织机构管理流程及工作标准
组织机构管理工作标准
编号:
ZTYJ-B-RLB-3-001 第2页共2页
任务 节 名称 点
任务程序及管理点

单位机构编制管理制度

单位机构编制管理制度

单位机构编制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单位机构编制管理,合理安排编制构成,提高办公效率和服务效能,依据《单位机构编制管理条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单位机构编制管理工作,包括编制设置、调整、变动和清理等方面的工作。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单位,是指按照国家行政管理部门有关规定独立设置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等内设机构。

第四条本制度所称机构,是指单位内部根据职能必要、任务需要而设置的组织形式。

第五条编制,是指单位设立的各级各类机构规定的工作人员数额。

第六条机构编制是单位机构设置的根据,是对单位机构设置和规模的一项定量指标。

第七条机构编制工作要坚持以下原则:(一)机构编制应当与单位的职能任务相适应,有利于提高单位的工作效率;(二)机构编制应当与单位的经济实力相适应,有利于保障编制中人员的基本工作待遇;(三)机构编制应当与职工队伍的素质结构相适应,有利于提高单位的整体素质。

第二章机构编制的设置和变动第八条单位机构编制、设置和变动应当做到科学规范、合理稳妥,符合法律法规和政策指导思想,符合上级机构的组织体系,综合考虑单位业务特点、劳动力市场供求状况和经济财政状况。

第九条单位领导必须严格按照《单位机构编制管理条例》的规定,按程序、按要求、按政策规定对机构编制进行管理。

第十条机构编制的设立、调整和变动要经过依法设定权力的决策,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并按照程序公示。

第十一条设立和调整单位机构编制要方便、灵活,严格实行审批手续,不得超越权限。

第十二条对机构编制的调整要合理调整人事编制,为精简机构减少规范编制创造条件,不得私自减少编制,设立和调整机构编制人,须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第十三条下列情形应当设定单位机构编制:(一)为保证单位工作正常运转需要,经济条件允许的情况下;(二)有法规法律规定的必要机构设置;(三)有为业务包办业务的必要机构设置。

第十四条下列情形应当变更单位机构编制:(一)因故必须增设或减设的;(二)国家法律法规有规定的必须变更的;(三)其他必须变更的情形。

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实施细则

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实施细则

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实施细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机构编制基础管理,管住管好机构编制,严格控制行政成本,建立健全机构编制部门与纪检监察、组织、人事、财政、劳动和社会保障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和制约机制,根据国务院《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等机构编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我区本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法院、检察院、民主党派和工商联、人民团体机关,镇街机关,以及各级事业单位。

第三条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是机构编制部门执行机构编制管理法律法规、落实机构编制管理方针政策采取的一种核准使用、全程管理的机构编制管理办法。

其由《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信息库》(即《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系统》,以下简称《信息库》)、机构编制和人员名实对应(具体机构设置与按规定审批的机构相一致、实有人员与批准使用的编制和领导职数相对应)制度、机构编制核准使用制度以及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信息公示制度构成。

第四条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的内容包括机构编制和实有—1—人员。

机构编制情况主要包括:机构名称、性质、规格、隶属关系、内设机构、领导职数、主要职责(任务)、编制类型、编制数量、经费渠道、批准文号等。

实有人员情况主要包括: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所属机构、所占编制类型、职务、参加工作时间、出入编时间及原因等。

第五条《信息库》记载机构编制、人员等核定情况和实有情况,机构编制部门负责该信息库的建设,各单位初始录入的实有人员经审核后登记入库,之后的人员增减都必须通过该系统确认。

《机关、事业单位使用编制通知单》(以下简称《编制通知单》)是调入或新增人员的“凭证”,是办结组织人事手续、办理人员经费拨款和社会保险等的依据,凡机关、事业单位调入或新增人员必须到机构编制部门办理《编制通知单》。

第六条机构编制部门综合协调实名制管理工作,具体负责建立和维护《信息库》,核准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编制使用;办理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出入编手续,审核财政统发工资人员名单;组织指导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信息公示;对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机构编制办事流程

机构编制办事流程

机构编制办事流程如下:
1.申报:各地、各部门以正式文件形式向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
室提出有关机构、编制申请。

2.审核:对省编办审批的事项,召开主任办公会议审定。

3.审批:省编办主任办公会议、省编委或省委、省政府有关会议
审定后,原则上省编办两周内完成拟文批复或函复,须报请中央编办审批的事项,由编委按程序拟文上报。

4.登记:经批准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事项,主管部门应及时通知
单位到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办理机构设立登记或变更登记手续。

机构编制方案

机构编制方案

机构编制方案一、背景介绍随着社会发展和组织结构的不断变化,各类机构的编制成为重要的管理工作。

机构编制方案是指根据组织的目标和任务,确定机构的职能、层级、人员配置等内容,为机构的正常运行提供专业的指导。

本文将针对机构编制方案进行详细探讨。

二、目标与任务机构编制方案的首要任务是根据组织的目标和任务,确定机构的职能和层级。

在确定机构职能时,需要充分考虑组织的业务范围和专业需求,确保机构具备满足组织目标的能力。

在确定机构层级时,需要考虑机构的规模、管理效率和人员配备的合理性,以实现机构的高效运转。

三、机构职能机构职能是机构编制的核心内容,它直接关系到机构的运行效益和发展潜力。

在确定机构职能时,需要考虑以下几个方面:1. 业务范围:确定机构所负责的业务范围,包括业务类型和业务流程。

要确保机构的职能明确、权责明确,避免职责重复或漏洞。

2. 专业需求:根据组织所从事的行业或领域的专业要求,确定机构需要的专业技能和知识,以确保机构具备满足组织目标的能力。

3. 协作与配合:考虑到机构间的协作和配合,确定机构的关联职能和工作流程,以确保各机构之间的工作衔接和信息流动。

四、机构层级机构层级是机构编制的另一个重要方面,它直接关系到机构的管理效率和组织架构。

在确定机构层级时,需要考虑以下几个因素:1. 规模与规范:根据机构的规模和业务需求,确定机构的层级结构。

要避免层级过多导致管理冗杂,也要避免层级过少导致管理不到位。

2. 管理效率:考虑机构的管理效率,确定机构间的管理层级和管理职能,以提高机构的决策效率和执行效率。

3. 人员配备:根据机构的职能和层级,确定机构所需的人员数量和人员配置,以合理利用人力资源并提高工作效率。

五、人员编制人员编制是机构编制方案的重要组成部分,它直接关系到机构的正常运行和人才发展。

在人员编制方面,需要考虑以下几个方面:1. 岗位设置:根据机构职能和层级,确定各个岗位的数量、职责和要求。

要充分考虑各个岗位的配备情况,确保机构的工作高效进行。

机构编制管理办法

机构编制管理办法

机构编制管理办法文件编号:修改次数:发行版本:页码:1 范围本办法规定了公司机构编制管理的范围、职责、原则、管理程序、监督检查等方面的内容与要求。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单位。

2 术语及定义本办法采用下列定义。

2.1 机构编制是指机构(含内设机构)的设立、撤销与合并,机构名称、机构规格、职能配置,人员编制、领导职数、岗位设置等事项的全过程管理与监督检查。

2.2 主要专业队种是指公司直接从事生产工作的主体专业队伍。

主要包括:井下作业队(含射孔作业队、试油队、修井队)、酸化压裂队、油建施工队、管道施工队、炼化施工队、电气施工队、采油(气)站、输油(气)站、联合站、天然气处理站、测试队、路桥施工队、供电线路运行队。

3 职责3.1 公司人事为公司机构编制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公司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具体工作。

3.2 人事部门为本单位机构编制管理归口管理部门,负责本单位机构编制管理的具体工作,并统一上报需公司审批的机构编制事宜。

4 管理工作流程图5 管理内容5.1 机构编制原则5.1.1 目标一致、实事求是。

机构设置和编制实施必须保证企业目标的一致性,既要有利于实现公司发展战略和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体现科学性,又要实事求是,从实际出发,综合考虑业务流程、技术工艺、地域分布等因素,与企业规模、生产经营特点相适应。

5.1.2 职责清晰、精干高效。

机构设置和编制确定应有利于建立层次简单、机构精干、职责明确、办事高效、运转顺畅、行为规范的管理体系,有利于降低管理成本,提高公司整体效益。

5.1.3 统一归口、分级管理。

公司对机构编制实行公司和单位两级管理,并归口由人事部门统一管理。

5.1.4 规范程序、严格审批。

依据管理权限和程序确定机构设置和编制。

机构设立、撤并和编制调整应充分论证、慎重研究、严格控制、避免随意性,杜绝因人设机构增编制,防止机构和人员膨胀。

5.2 机构管理5.2.1 机构分类5.2.1.1 公司所属机构按产权归属和业务性质,分别列入公司和股份公司序列。

重庆市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办法-重庆市政府令第114号

重庆市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办法-重庆市政府令第114号

重庆市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办法正文:---------------------------------------------------------------------------------------------------------------------------------------------------- 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114号)《重庆市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办法》已经2001年5月30日市人民政府第82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市长包叙定二00一年七月十日重庆市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事业单位,是指国家机关或者使用政府财政经费的其他组织为了社会公益目的,利用国有资产举办的社会服务组织。

第三条本市各级事业单位的设立和编制管理,必须遵守本办法。

第四条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体制。

市机构编制管理机关负责全市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管理工作。

区县(自治县、市)机构编制管理机关负责本辖区内所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管理工作。

第二章机构管理第五条设立事业单位应具备下列条件:(一)以社会公益为目的,并符合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需要;(二)举办单位为国家机关或者使用政府财政经费的其他组织;(三)开办资金为国有资产;(四)有明确的职责任务;(五)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六)有与其业务活动相适应的经费来源;(七)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六条事业单位的名称应当规范、准确,并与行政机关、企业和社团名称相区别。

事业单位一般称院、校、馆、所、室、台、站、社、团、队、园、中心等。

名称应反映机构的地域位置或隶属关系、基本业务内容或者工作性质。

第七条除法律法规授权或者行政机关依法委托外,事业单位不得承担行政管理和行政处罚职能。

第八条设立事业单位由举办单位向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提出书面申请。

养老机构管理细则的编制原则与流程

养老机构管理细则的编制原则与流程

养老机构管理细则的编制原则与流程随着老龄化社会的到来,养老问题逐渐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

为了确保养老机构的合理运营和老年人的福利保障,编制一份科学、规范的养老机构管理细则显得尤为重要。

本文将就养老机构管理细则的编制原则与流程进行探讨,以期为相关机构提供一定的参考和指导。

一、编制原则1.立足法律法规与政策导向养老机构管理细则的编制应立足于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导向,确保依法合规运作。

编制者应详细研究养老产业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了解国家对养老机构管理的要求,确保细则的合规性和有效性。

2.注重专业性和实用性养老机构管理细则需要具备一定的专业性和实用性,应根据养老机构的特点和需求,结合行业实际情况进行编制。

编制者需要广泛征求养老行业专业人士的意见,确保细则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3.强调人文关怀与服务质量养老机构管理细则的编制应紧密围绕老年人的需求和福利保障展开。

在细则编制过程中,应注重人文关怀和服务质量,并将老年人的生活、健康、安全等方面的需求纳入细则的内容范畴,保障老年人的权益和生活质量。

二、编制流程1.明确目标和任务在编制养老机构管理细则之前,需要明确编制的目标和任务。

例如,确立细则的适用范围、细则所涉及的内容,明确细则的基本原则和要求等。

同时,也需要制定合理的编制计划和时间节点,确保细则的按时完成和推进。

2.调研和分析在养老机构管理细则的编制过程中,需要进行充分的调研和分析工作。

编制者可以通过实地考察、召开座谈会、调查问卷等方式,了解养老机构的实际情况和存在的问题。

同时,还需要对国内外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进行分析研究,了解行业发展的趋势和要求。

3.制定草案和征求意见在调研和分析的基础上,编制者可以制定养老机构管理细则的草案。

草案要围绕目标和任务明确的基础上,合理划分章节和内容,确保逻辑清晰和系统完整。

同时,还需要广泛征求相关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包括养老机构管理部门、老年人权益保护组织、专业人士等。

理顺编制备案管理制度

理顺编制备案管理制度

理顺编制备案管理制度一、制度目的为了规范编制备案管理工作,保障文件编制的合法性、规范性和权威性,提高管理效率,保护机构利益,充分发挥文件的管理和决策作用,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机构所有部门及全体工作人员,包括编制备案管理的全过程。

三、制度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管理法》;2.《文件编制规则》;3.机构相关规章制度。

四、编制备案管理流程1. 文件的起草(1)文件起草人应当根据工作需要,明确文件的主题、内容、目的、范围和依据等,确保文件的合法性和规范性;(2)文件起草人应当全面了解相关政策法规和规章制度,确保文件的权威性和可操作性;(3)文件起草人应当与相关部门进行充分沟通和讨论,听取意见和建议,确保文件符合实际需要和工作要求。

2. 文件的审核(1)文件的审核人应当对文件的内容、结构、用语、格式等进行全面审查,确保文件的逻辑性、合理性和可行性;(2)文件的审核人应当对文件的依据、依托、合法性等进行认真审核,确保文件的合法性和规范性;(3)文件的审核人应当对文件的经费、人力、时间等进行充分考虑,确保文件的可行性和实施性。

3. 文件的报批(1)文件的报批部门应当对文件的符合性、适用性、必要性等进行综合评估,确保文件的合规性和有效性;(2)文件的报批部门应当对文件的影响、风险、后果等进行全面考虑,确保文件的实施具有可行性和合理性;(3)文件的报批部门应当依据相关规定对文件进行审查和批准,确保文件的合法性和权威性。

4. 文件的备案(1)文件的备案部门应当对文件的合规性、合法性、规范性等进行全面审查和登记,确保文件的备案有效可靠;(2)文件的备案部门应当及时通知相关部门文件备案情况,确保文件备案的及时性和准确性;(3)文件的备案部门应当对备案文件进行管理和存档,确保文件备案的完整性和安全性。

五、制度责任1. 文件起草人应当严格按照规定完成文件起草工作,确保文件的合法性和规范性;2. 文件审核人应当严格按照规定完成文件审核工作,确保文件的逻辑性和可行性;3. 文件报批部门应当依据相关规定完成文件批准工作,确保文件的合法性和权威性;4. 文件备案部门应当按照规定完成文件备案工作,确保文件备案的及时性和准确性;5. 机构负责人应当加强对文件编制备案管理工作的监督和指导,确保制度的落实和执行。

关于进一步加强机构编制管理,规范机关事业单位

关于进一步加强机构编制管理,规范机关事业单位

关于进一步加强机构编制管理,规范机关事业单位关于进一步加强机构编制管理,规范机关事业单位进人审批程序的规定加强机构编制管理是加强执政党能力建设和国家政权建设的重要基础性工作。

近年来,中央、省、张掖市就加强机构编制管理,先后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法规性文件。

为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我县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规范机关事业单位进人审批程序作如下规定:一、严格规范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和人员进编申报审批程序<一>、机构编制的申报审批全县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凡涉及机构设置(含内部机构)调整、职能配置、编制配备、领导职数核定、单位规格确定等机构编制事宜,必须由主管部门向县编委或编办报送专题请示,县编办初审把关后,提请县编委研究审批。

其中:事业单位正科级机构的更名、内设机构设置,由县编办审批行文,其余由县编委审批行文。

需报上级编委部门审批的,由县编办按规定呈报。

<二>、人员进编的申报审批与办理建立人员用编申报审批制度。

全县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因编制空缺需要补充工作人员的,由其主管部门在每年年初向县编委申报年度用编计划,由县编办审核,报县编委审批后,由县编办组织实施。

平编单位可根据预测的本年度自然减员数额,按照出一进一的原则,申报用编计划,在出现编制空缺时,由编办组织实施。

超编单位不得新进人员,确因结构不合理或工作需要补充人员的,可在上年度自然减员的基础上,按照出二进一、出三进一的原则申报用编计划,由县编办严格审核后,报县编委审批。

新进人员按照以下程序办理进编手续。

1、凡属县委同意任命的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由县编办凭县委任职文件直接办理进编手续,属指令性计划安置的军队转业干部、省委选调生,县编办凭军转干部安置部门的行政介绍信和县委组织部门文件直接办理进编手续,并下发《人员进编通知单》。

上述人员安置到空编单位的占单位编制数,如因特殊情况安置到满编、超编单位的,从所在单位以后自然减员空出的编制中冲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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