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用笔记本电脑配备及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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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记本电脑配备及管理办法
(修订版:2012年03月01日)
1.0目的:重新规划笔记本电脑配备方式,同时确保符合工作及员工个人的合理需求。
2.0范围:公司经理级(含)以上人员以及各部门确因工作所需而有必要配备笔记本电脑的人员。
3.0基本原则:由符合条件的员工个人配备、公司补贴。
4.0
5.0补贴发放方法:由综合管理部统一造表,于每季度末申报,由总经理批准后交财务部发放到个人。
6.0申报审批流程:由需求人员填写〖笔记本电脑配备申请表〗,经部门经理、副总(零部件各部门)审核后、报总经理审批。
7.0其它规定:
7.1为方便管理,同时满足员工对笔记本电脑的个性化需求(包括价格定位、品牌喜好、外观要求、性能及配置要求等),公司不再购置笔记本电脑,提倡员工在业务需要的前提下,均参照本办法的规定配备个人笔记本电脑。
7.2在本办法发布以前已经由公司配备了笔记本电脑的人员,应该正确使用并维护电脑,在
该电脑尚未达到报废状态前,公司将不予批准其申请。
7.3 公司内特殊工作岗位的人员,因需要借助大容量专业软件开展工作,必须使用高价格、高
配置笔记本电脑的,可提报申请,经直属领导审核后,由总经理特批,给予更高级别的补
贴。
7.4由个人配备的笔记本电脑的所有权归属个人,其维修、维护费用均由个人承担。
7.5经批准用于工作的个人笔记本电脑,其性能必须能够满足工作所需,否则一经查实,将取消补贴资格。
7.6工作期间,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关于互联网管理的有关规定,严禁上班时间进行游戏娱乐及其它违规活动。
7.7使用人无论是在职工作期间,还是离职以后,都应自觉遵守职业道德,无条件保守公司的知识产权及商业机密。
7.8员工离职时,由直属经理负责接收电脑内的所有与公司有关的文件资料,再从该电脑中清除,并在〖员工离职单〗中注明。
8.0本办法自2012年01月01日起执行,并由综合管理部负责解释。
9.0附表:
9.1附表一:个人配备笔记本电脑及补贴申请表
9.2附表二:个人配备笔记本电脑登记表
制定:核准:
十堰东峻专用汽车销售有限公司个人配备笔记本电脑及补贴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