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信息管理规定
安全生产信息化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安全生产信息化管理,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的安全生产信息化管理工作,包括安全生产信息系统的建设、运行、维护和管理等方面。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二)以人为本,科技支撑;(三)统一规划,分步实施;(四)规范管理,高效运行。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成立安全生产信息化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安全生产信息化工作的统筹规划、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第五条安全生产信息化管理领导小组职责:(一)制定安全生产信息化管理制度;(二)组织编制安全生产信息化发展规划;(三)审核安全生产信息化项目;(四)监督安全生产信息化工作的实施;(五)定期评估安全生产信息化效果。
第六条安全生产信息化管理部门职责:(一)贯彻执行安全生产信息化管理制度;(二)负责安全生产信息系统的建设、运行、维护和管理;(三)组织安全生产信息化培训;(四)收集、整理、分析和上报安全生产信息;(五)协助安全生产信息化管理领导小组开展相关工作。
第三章安全生产信息化系统建设第七条安全生产信息化系统建设应遵循以下要求:(一)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二)满足安全生产管理需要,具有可扩展性和兼容性;(三)采用先进的信息技术,确保系统的稳定性和安全性;(四)充分考虑用户需求,提供友好的操作界面。
第八条安全生产信息化系统建设应包括以下内容:(一)安全生产信息收集与处理系统;(二)安全生产风险监测与预警系统;(三)安全生产事故调查与分析系统;(四)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与考核系统;(五)安全生产应急指挥与救援系统。
第四章安全生产信息化系统运行与管理第九条安全生产信息化系统运行应遵循以下要求:(一)严格执行系统操作规程,确保系统正常运行;(二)定期对系统进行维护和升级,保持系统稳定性和安全性;(三)加强系统安全防护,防止系统被非法侵入和攻击;(四)定期对系统进行备份,确保数据安全。
安全生产信息管理规定
安全生产信息管理规定是指以保障企事业单位安全生产为目标,制定的对安全生产信息的管理、收集、整理、使用和保护等方面的具体规定。
一、信息管理责任1. 设立安全生产信息管理岗位,并明确工作职责和权限;2. 制定并实施安全生产信息管理制度,明确信息管理的基本原则和流程;3. 分配信息管理工作的责任,确保各级别的岗位进行定期的交流和协作;4. 监督、检查和评估信息管理工作的执行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并提出解决方案。
二、信息收集与整理1. 定期收集企事业单位的安全生产信息,包括事故、隐患、管理措施、培训情况等;2. 设置信息收集的渠道和方式,明确信息的收集标准和分类要求;3. 对收集到的信息进行整理、分类和归档,建立完整的信息数据库;4. 定期进行信息的更新和维护,及时删除和清理无用的信息。
三、信息使用与传递1. 制定安全生产信息的使用规定,确保信息的正确和合法使用;2. 各级别的岗位在信息传递中应进行必要的筛选和过滤,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真实性;3. 不得私自泄露、篡改或删除安全生产信息,发现问题应及时报告有关部门;4. 信息的传递应采用安全的方式和渠道,确保信息的保密性和完整性。
四、信息保护与存储1. 制定信息保护的措施和方法,确保信息的安全性和保密性;2. 对敏感或机密的安全生产信息进行加密或采取其他必要的保护措施;3. 建立安全的信息存储和备份系统,定期进行数据的备份和恢复测试;4. 严禁私自销毁、篡改或转移安全生产信息,确保信息的完整性和可靠性。
五、信息共享与交流1. 鼓励企事业单位之间进行安全生产信息的共享和交流;2. 加强信息共享的平台建设,提供便利的交流途径和工具;3. 促进安全生产信息的共享与合作,形成信息共享的氛围和机制;4. 定期组织安全生产信息的交流会议和研讨会,促进经验的分享和借鉴。
六、信息管理的监督与评估1. 建立信息管理的监督和评估机制,定期进行信息管理工作的检查和评估;2. 对信息管理工作进行绩效评价,发现问题应及时进行整改;3. 举办信息管理培训和专题研讨会,提升信息管理的能力和水平;4. 通过外部评估和认证,确保安全生产信息管理的合规性和有效性。
安全生产信息报送管理规定
安全生产信息报送管理规定一、总则为了加强对安全生产信息的报送管理,确保安全生产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管理规定。
二、报送内容安全生产信息报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1.事故信息报告:包括事故的发生时间、地点、事故类型、事故原因、事故影响等必要信息。
2.安全隐患报告:包括隐患的发现时间、地点、隐患类型、隐患等级、整改措施、整改情况等必要信息。
3.安全生产工作总结:包括安全生产工作的完成情况、存在的问题、改进措施等必要信息。
三、报送方式1.纸质报送:将报送内容以纸质形式报送至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报送时应注明发件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等联系方式。
2.电子报送:将报送内容以电子文件(如Word、Excel、PDF等格式)的形式发送至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指定的邮箱,报送文件应注明发件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等联系方式。
四、报送周期1.事故信息报告应在事故发生后的24小时内报送。
2.安全隐患报告应在隐患发现后的72小时内报送。
3.安全生产工作总结应根据工作计划安排,定期(一般为月度或季度)进行报送。
五、报送责任1.事故信息报告由事故发生单位负责报送,报送时应注明责任人及联系方式。
2.安全隐患报告由发现隐患的单位负责报送,报送时应注明责任人及联系方式。
3.安全生产工作总结由各单位负责报送,报送时应注明责任人及联系方式。
六、报送的保密性安全生产信息的报送应当做到保密,防止信息外泄。
接收单位在接收到报送信息后应进行妥善保管,并不得向外界披露有关信息。
七、违规处理1.对于未按时报送或未按规定内容报送的单位,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有权进行通报批评,并要求其尽快补报。
2.对于故意隐瞒故意篡改报送信息的单位,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有权对其进行处罚,包括但不限于罚款、责令停产整顿、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等。
八、附则本管理规定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如有需要,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订和补充,修订和补充后的内容同样具有法律效力。
安全生产信息管理制度【6篇】
安全生产信息管理制度【6篇】【第1篇】安全生产信息管理制度 1、井口调度为安全生产信息传递的枢纽,是领导、管理干部与井下一线安全信息联系的桥梁。
2、井口调度必须做好上情下达、下情上传工作,对于接收到的安全生产上的信息,必须做好记录并及时传递。
3、井下一线对于安全生产上存在的问题,必须要汇报中层管理干部和矿领导解决的,可直接问领导者汇报,但必须在当班向调度汇报记录。
4、领导向管理干部、井下一线布置工作时,接到工作布署的管理干部或其他职工必须在当班报调度做好记录。
5、矿领导要在每次安全生产调度例会前阅示信息记录,监督安全生产落实情况。
6、对于违反以上规定的人员,造成安全生产存在问题得不到及时解决的,轻者取消当月奖金,重者取消当月工资,造成事故的,追究其责任。
【第2篇】煤矿安全生产技术信息化管理制度总则为规范信息化建设的管理>,提高信息化管理水平,实现科学化、精细化、标准化管理,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特制订本规定。
管理范围信息化建设管理范围为:安全技术信息化管理。
设备使用与管理1、使用单位操作人员要做好日常维护工作,严格按照操作程序进行操作,否则造成软硬件损坏的要对操作人员及单位负责人进行处罚。
2、操作人员应对计算机能熟练操作,对单位使用的应用程序要熟练掌握,严格按程序进行操作。
对不能进行相关操作的,由技术人员负责培训,以达到熟练操作。
3、各单位操作人员未经许可不准增删硬盘上的应用软件和系统软件,不准对应用软件的配置进行变更,违者罚款100元。
4、任何人不得私自更改计算机的各项设置,如:计算机名、网络ip 地址、计算机管理员密码、登陆方式等,造成计算机不能访问网络资源的,对其罚款200元,情节严重、给与开除。
5、计算机上不得存放有破坏本矿计算机网络正常运行的软件,如:黑客程序、带病毒的文件、电影文件等,不得传播非法文字及图片、视频资料,一经发现罚款200元,并无条件删除。
不得私自拆卸计算机及外设备,更不能私自更换计算机硬件,如有违法者,以更换硬件价值的2倍处罚责任人。
安全生产信息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信息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安全生产信息管理,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总部及所属企业安全生产信息的收集、整理、分析、传递、使用和管理。
第三条安全生产信息管理应遵循真实性、准确性、及时性、完整性和保密性原则。
第四条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公司安全生产信息的管理工作,对所属企业安全生产信息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第二章安全生产信息的分类与收集第五条安全生产信息分为企业基本信息、安全生产许可证信息、安全生产监管信息、事故信息、隐患信息、安全生产宣传资料等。
第六条企业基本信息包括企业名称、地址、法人代表、经济类型、所属行业、生产规模、联系方式等。
第七条安全生产许可证信息包括许可证编号、许可范围、许可期限、许可条件等。
第八条安全生产监管信息包括监管部门要求提交的各种报表、报告、审批文件等。
第九条事故信息包括事故时间、地点、原因、伤亡情况、直接经济损失、处理结果等。
第十条隐患信息包括隐患名称、所在部位、存在隐患、治理措施、治理进度、治理责任人等。
第十一条安全生产宣传资料包括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安全生产知识、事故案例等。
第十二条所属企业应建立安全生产信息收集制度,明确信息收集责任人,确保各类安全生产信息及时、准确、完整地收集。
第三章安全生产信息的整理与分析第十三条所属企业应建立安全生产信息整理制度,明确信息整理责任人,对收集的安全生产信息进行分类、整理、归档。
第十四条所属企业应定期对安全生产信息进行分析,找出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为改进安全生产工作提供依据。
第十五条安全生产信息分析内容包括:安全生产法规政策的贯彻落实情况、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情况、安全生产监管情况、事故和隐患情况等。
第四章安全生产信息的传递与使用第十六条所属企业应建立安全生产信息传递制度,明确信息传递责任人,确保安全生产信息及时、准确、高效地传递。
安全生产信息管理规定(三篇)
安全生产信息管理规定为了加强对安全生产信息的管理,确保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有效开展,维护员工和社会大众的安全利益,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一章综述第一条为了加强对企业安全生产信息的采集、汇总、分析和利用,遵循安全生产信息的合理化、高效化、便捷化和统一化的原则,确保安全生产信息的准确性、及时性、全面性和保密性。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所有从事生产、经营、劳务输出、工程建设等与安全生产相关的企事业单位。
第二章信息采集第三条企业应依法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信息采集制度,明确信息采集的内容、范围、方式和频率。
第四条企业应设立专门的安全生产信息采集人员,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负责安全生产信息的采集、整理和报送工作。
第五条企业应加强对信息采集人员的培训和管理,提高其信息采集能力和信息处理水平。
第六条信息采集人员应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方式,对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信息采集,包括事故、隐患、安全活动等相关信息。
第七条信息采集人员应记录信息采集过程中的时间、地点、采集内容和来源等相关信息,并做好相应的备份工作。
第三章信息汇总第八条企业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信息汇总的制度,明确信息汇总的时间、地点和责任人。
第九条信息汇总人员应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和技能,负责安全生产信息的汇总、整理和分析工作。
第十条信息汇总人员应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对采集到的安全生产信息进行整理和汇总,并生成相应的报表和分析报告。
第十一条信息汇总人员应对汇总的信息进行核实和校对,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第十二条企业应建立安全生产信息汇总的档案,定期对汇总的信息进行归档和保存。
第四章信息分析第十三条企业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信息分析的制度,明确信息分析的方法和程序。
第十四条信息分析人员应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和技能,负责安全生产信息的分析和研究工作。
第十五条信息分析人员应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对汇总的安全生产信息进行分析,发现问题和隐患,并提出相应的改善措施和建议。
第十六条信息分析人员应将分析结果及时报告给企业领导,并提供决策参考。
安全生产信息报送管理规定
安全生产信息报送管理规定为规范安全生产信息报送管理,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和管理,保障员工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制定本规定。
二、报送范围凡本企业员工在工作岗位上发生的与安全生产相关的事故、隐患、事故警示以及其他安全生产信息,均需按相关规定及时报送。
三、报送方式1. 重大事故、伤亡事故以及其他紧急情况,需立即通过电话、传真等方式向相关部门报告,并在报告后就近提交书面报告。
2. 非紧急情况的安全生产信息,可采用书面报告、电子邮件等方式进行报送。
四、报送主体1. 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内的安全生产信息负有主要的报送责任,需及时向公司安全部门汇报。
2. 每位员工对本人发现的安全生产信息负有报送责任,可直接向所在职务的主管报送。
五、报送内容1. 重大事故的报送内容应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损失情况、处理过程等。
2. 隐患的报送内容应包括隐患的具体情况、所属部门、整改措施等。
六、报送时限1. 发生重大事故的,需在事故发生后的24小时内完成报送。
2. 发现隐患的,需在发现后的3个工作日内完成报送。
七、报送结果1. 公司安全部门在接收到安全生产信息报送后,应及时进行核实和处理,并提出相应的整改措施。
2. 对于报送不及时、不完整或不符合规定的安全生产信息,公司安全部门有权进行处罚。
八、附则1. 本规定由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2.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九、监督和检查为确保安全生产信息报送的有效性和及时性,公司安全部门将加强对各部门的监督和检查。
1. 定期抽查各部门的安全生产信息报送情况,对存在报送不及时、不完整或不符合规定的情况进行查处。
2. 对于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等安全生产信息,公司安全部门将建立台账进行跟踪和监督,确保相关整改措施得到有效落实。
3. 对于屡次发生安全生产信息报送不及时或不完整的部门,公司安全部门将加强对其的督促和管理,并可根据情况采取相应的纠正措施。
十、应急预案为应对突发的安全生产事故,公司将建立健全的应急预案,明确各部门在事故发生后的应急处置流程和报送程序。
安全生产信息化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信息化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安全生产信息化管理,提高安全生产水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全国范围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以下简称企业)的安全生产信息化管理工作。
第三条安全生产信息化管理是指利用计算机信息网络技术,对企业的生产过程、设备设施、作业环境、人员行为等进行全面监控、预警和分析,实现安全生产的智能化、科学化、规范化管理。
第四条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全国安全生产信息化管理的指导和监督工作。
地方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安全生产信息化管理的指导和监督工作。
第二章信息化建设第五条企业应当根据自身规模、行业特点和安全生产需要,制定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
第六条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信息网络,包括企业内部网络和与企业外部网络的接入。
企业内部网络应当满足生产过程监控、安全生产管理、紧急事故处理等需要。
第七条企业应当配备必要的信息化设备,提高员工信息化素质,确保信息化建设与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
第八条企业应当加强安全生产信息资源的开发和利用,建立完善安全生产信息数据库,实现信息资源的共享。
第三章信息管理确信息采集、处理、传输、存储、使用和销毁等环节的管理要求和责任。
第十条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信息采集系统,确保信息的真实、完整、准确和及时。
第十一条企业应当对安全生产信息进行分类管理,根据信息的重要程度和涉及范围,确定信息的保密级别和共享范围。
第十二条企业应当加强安全生产信息的传输和存储管理,确保信息的安全、可靠和高效。
第十三条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信息使用制度,规范信息使用行为,防止信息滥用和泄露。
第四章信息安全第十四条企业应当加强安全生产信息安全的保护,防止信息泄露、篡改、毁损和丢失。
度,明确信息安全责任、安全防护措施和安全检测监控要求。
生产安全信息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单位生产安全信息管理,确保安全生产,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单位所有生产活动,包括生产现场、生产设备、生产过程等。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一)预防为主,安全第一;(二)全员参与,责任到人;(三)信息畅通,及时反馈;(四)科学管理,持续改进。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四条成立安全生产信息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全面领导、组织、协调生产安全信息管理工作。
第五条安全生产信息管理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以下职责:(一)制定、修订和完善生产安全信息管理制度;(二)组织安全生产信息收集、整理、分析和报送;(三)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信息宣传教育活动;(四)对安全生产信息进行监督检查;(五)处理安全生产信息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第三章信息收集与处理第六条生产安全信息包括以下内容:(一)国家、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政策、法规、标准、通知等;(二)安全生产事故及隐患;(三)安全生产检查、巡查、整改情况;(四)安全生产培训、演练、考核情况;(五)安全生产投入、设备设施、防护用品等情况;(六)其他与安全生产相关的信息。
第七条信息收集渠道:(一)内部渠道:各部门、班组、员工;(二)外部渠道:政府部门、行业协会、媒体等。
第八条信息处理要求:(一)及时收集、整理、分析、上报;(二)确保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三)对收集到的信息进行分类、归档、保管;(四)对安全生产信息进行保密,防止泄露。
第四章信息报送与反馈第九条信息报送:(一)各部门、班组应定期向上级部门报送安全生产信息;(二)安全生产信息报送实行分级管理,重大安全生产信息应立即上报;(三)安全生产信息报送应做到准确、完整、及时。
第十条信息反馈:(一)安全生产信息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定期对安全生产信息进行汇总、分析,形成报告,报送领导;(二)对安全生产信息处理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反馈相关部门和责任人,督促整改;(三)对安全生产信息处理过程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应立即上报,并采取相应措施。
安全生产信息管理制度(3篇)
安全生产信息管理制度一、总则安全生产事关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关系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是党和政府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
为了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加强和改进安全生产信息管理工作,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制定本制度。
二、目的本制度的目的是规范和加强安全生产信息管理工作,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确保安全生产工作的科学、有效和可持续发展。
三、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全国范围内的企事业单位,涉及安全生产信息的采集、传输、储存和利用等各个环节。
四、基本原则(一)依法依规。
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法规,确保安全生产工作合法、合规、合理。
(二)科学决策。
依据科学技术和管理方法,进行安全生产信息分析和决策,确保安全生产工作科学、有序、高效。
(三)统一标准。
制定统一的安全生产信息管理标准,确保信息的准确、完整和可信度。
(四)信息共享。
鼓励企业间和各级政府部门之间的安全生产信息共享,提高各方的安全生产管理能力。
(五)保护隐私。
保护企事业单位和个人的安全生产信息隐私,依法保护相关信息的安全和保密。
五、信息采集(一)采集目标。
采集企事业单位的安全生产信息,包括事故隐患排查情况、生产设备安全状态、安全生产培训情况、安全检查及自查情况等。
(二)采集方式。
采用现场勘查、设备监测、在线系统、人工调查等方式,获取安全生产信息。
(三)采集指标。
根据国家和地方有关部门的要求,确定安全生产信息采集的指标内容和要求。
(四)采集周期。
根据企事业单位的安全生产特点和需要,确定安全生产信息的采集周期和频率。
(五)采集检查。
建立专门的检查机构和人员,对采集的安全生产信息进行质量检查和验证,确保信息的准确、可信度。
六、信息传输(一)传输方式。
采用网络、传真、邮件、故障率、人工传输等多种方式进行安全生产信息的传输。
(二)传输速度。
根据安全生产信息的紧急程度和重要程度,确定传输的速度。
(三)传输网络。
建立健全的安全生产信息传输网络,确保信息的传输的安全和可靠性。
安全生产信息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信息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安全生产信息管理,提高安全生产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的安全生产信息是指在劳动生产过程中与安全有关的信息集合,包括安全生产政策、法规、标准、文件、通报、事故报告等内容。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的各类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体工商户等生产经营单位。
第四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信息管理制度,明确信息管理职责,保证安全生产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和及时传递。
第五条安全生产信息管理应当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采取有效措施,提高安全生产信息管理的现代化水平。
第二章安全生产信息管理职责第六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设立安全生产信息管理部门,负责安全生产信息的收集、处理、传递、反馈和建档等工作。
第七条安全生产信息管理部门的职责如下:(一)组织制定和实施安全生产信息管理制度;(二)负责安全生产信息的收集、处理、传递、反馈和建档;(三)对重大安全问题及时向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和上级部门报告;(四)对有价值的安全生产信息给予奖励;(五)定期对安全生产信息进行分析和总结,为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决策提供依据。
第八条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应当保证安全生产信息管理部门的正常运作,确保安全生产信息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第三章安全生产信息的内容及收集第九条安全生产信息包括以下内容:(一)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政策、法规、标准、文件、通报等信息;(二)因工伤亡、事故隐患、整改措施等信息;(三)危险源和安全风险评估信息;(四)安全生产培训、宣传教育信息;(五)安全生产检查、评审、验收等信息;(六)其他与安全生产有关的信息。
第十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信息收集机制,明确信息收集的范围、渠道和责任人,保证安全生产信息的全面性和准确性。
第十一条安全生产信息收集应当采取以下措施:(一)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信息收集能力;(二)建立安全生产信息反馈机制,鼓励从业人员及时报告安全生产信息;(三)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提高安全生产信息的收集、处理和传递效率。
安全生产信息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信息管理制度•相关推荐安全生产信息管理制度(通用11篇)在学习、工作、生活中,很多地方都会使用到制度,制度具有使我们知道,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什么,惩恶扬善、维护公平的作用。
那么制度的格式,你掌握了吗?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安全生产信息管理制度(通用11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安全生产信息管理制度篇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作好信息管理,加快我校信息化建设步伐,提高信息资源的运作成效,结合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中关于信息的定义:1、行政信息:在我校内部目的为行政传达的一切文字资料、电子邮件、文件、传真。
具体信息管理表现为上传下达、平级传送的行文管理、资料管理、档案管理。
归属于日常行政管理,各别属于机密的信息则不允许非核心人员私自传送和带走。
2、市场信息:对于学员文件、来往传真、电话、档案;应用的电话记录、报价、合同、方案设计、等原始资料、电子资料、文件、报告等。
具体信息管理表现为学员信息、文字记录、资料收集分析、业务文件编写等。
归属于业务经营管理。
第三条信息管理工作必须在加强宏观控制和微观执行的基础上,严格执行保密纪律,以提高我校效益和管理效率,服务于全校总体的经营管理为宗旨。
第四条信息管理工作要贯彻“提高效率就是增加企业效益”的方针,细致到位,准确快速,在学校经营管理中降低信息传达的失误失真延迟,有力辅助行政管理和经营决策的执行。
第五条总校及下属各工作点、机构的信息工作,都必须执行本制度。
第二节信息管理机构与相关人员第六条学校信息室,以及各信息机构配备专职或兼职信息人员。
第七条各科部依据《行政管理条例》负责相关行政信息的日常管理。
信息管理根据业务工作需要,配备必要的电脑技术人员、文员。
第八条学校信息室负责我校整个系统的信息管理工作,负责所有信息的汇总和档案管理。
对全系统的信息管理工作负责。
第九条各科部负责人主要负责行政信息的管理。
第十条学校信息室信息专员,主要负责市场信息的系统化、专业化管理。
安全生产信息管理规定
安全生产信息管理规定
是指对企业或单位的安全生产信息进行记录、汇总、分析、报送和存档的制度和要求。
通常包括以下内容:
1. 安全生产信息的发生、汇总和分析:规定了对各类安全生产信息的记录、汇总和分析程序和要求,包括安全事故、生产事故、职业病、危险源等方面的信息。
2. 安全生产信息的报送和通报:规定了安全生产信息的报送和通报渠道和方式,包括向上级主管部门、企事业单位管理层和员工进行信息通报和公告。
3. 安全生产信息的存档和查阅:规定了安全生产信息的存档方式、存档期限和查阅程序,确保信息的保存完整和便于查阅。
4. 安全生产信息的保密:规定了对于一些敏感或涉及商业机密的安全生产信息的保密要求,包括对信息的限制查阅和传播。
5. 安全生产信息的监督检查:规定了对企业或单位安全生产信息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程序和要求,包括定期的检查、考核和评估。
6. 安全生产信息的应用和利用:规定了安全生产信息的应用和利用方式,包括用于事故预防、生产管理、政府决策等方面。
以上是对安全生产信息管理规定的一般性描述,具体的规定会根据不同国家或地区的法律法规和实际情况而有所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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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信息管理制度三篇
安全生产信息管理制度三篇篇一:安全生产信息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安全生产信息管理、科学、准确、及时收集、传递安全生产信息,及时掌握安全生产动态,促进安全生产,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规定了安全生产信息管理的职能,内容与要求,收集与处理原则。
第二章安全生产信息管理职能第四条安全生产信息是指在劳动生产中与安全有关的信息集合。
它的收集、传递、统计、处理等工作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
第五条安全质设备部负责指导、组织、协调公司各种安全生产信息管理的整理、上报、归档等工作。
第六条安全设备部信息管理职能:1、建立信息反馈图,培训信息人员,并指导其工作。
2、负责安全信息的收集、处理、传递、反馈及建档。
3、负责将重大安全问题的信息及时向公司领导和上级部门报告。
第三章安全生产信息的内容及收集第七条安全生产信息包括:1、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政策、法规、法令、标准、文件、通报等信息;2、因工伤亡信息;3、事故隐患及整改信息;4、风险点安全动态信息;5、安全培训、宣传教育信息;6、安全评价信息;7、职业危害危害信息;8、安全卫生技术措施计划实施信息;9、劳动保护用品、清凉饮料等发放、使用信息;10、安全生产新技术、管理新办法信息;11、其他企业安全生产经验及事故教训信息;12、其他安全生产及企业卫生方面的信息等。
第八条安全生产信息收集、传递方法:1、运用现代科学管理方法收集事故预测、预控信息;2、根据事故发生频率、设备完好率、尘毒危害治理率的信息,制定项目部安全工作目标;3、根据生产现场信息,收集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况,及时加以整改;4、根据作业环境的设施危险因素、尘毒的危害信息,编制年度安全技术措施;5、根据上级有关部门的文件、政策、法规、法令、标准等信息指导本单位的安全工作。
6、通过安全检查,了解、掌握安全工作管理动态,促使事故隐患及时整改。
7、利用安全档案信息,制定安全标准、规章制度及修订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安全生产信息管理规定
安全生产信息管理规定1. 引言安全生产是企业的核心任务,保障员工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是企业发展的基础。
为了规范安全生产信息管理工作,提高安全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安全生产信息管理规定。
2. 安全生产信息管理的目的安全生产信息管理的目的是收集、处理和分析企业的安全生产信息,为决策提供科学依据,及时掌握企业安全状况,预警和防范安全风险,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效能。
3. 安全生产信息的分类根据安全生产的特点和需求,安全生产信息可以分为以下几个主要分类:3.1 安全生产事故信息安全生产事故信息包括事故的类型、发生时间、事故原因、伤亡人数等内容。
对于每起事故,都需要详细记录,建立事故档案,并进行分析总结,为预防类似事故提供有益参考。
3.2 安全设备信息安全设备信息主要包括设备的种类、型号、安装位置、维护记录等内容。
通过对安全设备信息的管理,可以及时了解设备的使用状况,提前预防设备故障,保证安全生产的顺利进行。
3.3 安全培训信息安全培训信息包括员工参加的安全培训的时间、内容、培训成绩等信息。
通过对安全培训信息的记录和分析,可以评估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水平,及时补充培训内容,提升员工的安全素质。
3.4 安全巡检信息安全巡检信息包括巡检人员、巡检时间、巡检内容、发现问题和处理情况等信息。
通过对安全巡检信息的管理,可以及时发现和处理潜在的安全隐患,保证生产现场的安全。
4. 安全生产信息管理的要求为了确保安全生产信息的有效管理,必须满足以下几个要求:4.1 完整性对于每一类安全生产信息,必须进行全面、真实地记录,确保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4.2 及时性安全生产信息必须及时更新、通报和反馈,不能出现信息延误或遗漏的情况。
4.3 保密性对于涉及安全生产的信息,必须严格保密,避免信息泄露给非授权人员。
4.4 可追溯性安全生产信息必须具备可追溯性,即能够根据需要查找到特定时间段内的信息,方便事故调查和分析。
5. 安全生产信息管理的流程5.1 信息收集通过各种手段,收集各类安全生产信息,并分类整理。
安全生产信息管理规定
安全生产信息管理规定
是指国家和地方相关部门制定的规范安全生产信息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标准。
这些规定通常包括以下内容:
1. 安全生产信息的收集、存储和传输要求:规定了安全生产信息的来源和获取途径,要求企业和相关部门建立安全生产信息收集、存储和传输的制度和要求。
2. 安全生产信息的分类和管理:规定了安全生产信息的分类标准,要求对不同类型的信息进行分类管理,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3. 安全生产信息的报告和通报要求:规定了安全生产信息的报告和通报的时限、方式和内容,要求企业和相关部门及时上报和通报安全生产信息。
4. 安全生产信息的使用和保密要求:规定了安全生产信息的使用范围和权限,要求对关键信息进行保密,保护企业和个人的商业机密和个人隐私。
5. 安全生产信息的监督和检查要求:规定了相关部门对安全生产信息管理的监督和检查的方式和要求,加强对企业和相关部门的信息管理工作的监督和指导。
6. 处罚和补救措施:规定了违反安全生产信息管理规定的处罚和补救措施,对违法行为进行惩罚,并采取相应措施纠正错误和弥补损失。
这些规定的目的是确保安全生产信息的准确、全面和及时,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保障人员生命安全和物质财产安全。
企业和个人应严格遵守相关规定,确保安全生产信息的有效管理和使用。
安全生产信息管理规定
安全生产信息管理规定安全生产是企业发展的基础,也是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措施。
为了加强对安全生产信息的管理,提高安全生产水平,保障员工的工作环境和身体健康,制定了安全生产信息管理规定。
一、目的和依据安全生产信息管理规定的目的是规范企业对安全生产信息的把握、收集、统计和分析,加强对安全生产情况的监督和控制,为安全生产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本规定依据《安全生产法》、《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
二、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所有企事业单位的安全生产信息管理工作。
三、安全生产信息的定义安全生产信息是指与企业安全生产相关的各种数据、文件、报告等,包括但不限于事故统计数据、安全生产巡检记录、安全培训记录、隐患排查整改记录等。
四、安全生产信息的收集和记录1.企业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信息管理制度,规定安全生产信息的收集、记录、整理和归档的具体流程和要求。
2.各级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应定期对各单位的安全生产信息进行检查和清理,核实其准确性和完整性。
3.安全生产信息应详尽、真实、准确地记录,不得删除、篡改或隐瞒。
五、安全生产信息的统计和分析1.企业应定期对安全生产信息进行统计和分析,形成分析报告,并进行会商和讨论,找出问题的原因和解决方案。
2.企业应建立安全生产信息数据库,实现信息的快速检索和共享,提高信息利用的效率。
3.安全生产信息的统计和分析结果应及时向各级领导汇报,并提出改进和完善的建议。
六、安全生产信息的保密和保管1.企业应对安全生产信息进行密级管理,并建立相应的保密制度和保密措施。
2.安全生产信息应保存不少于五年,确保信息的完整性和可追溯性。
3.安全生产信息的保管应由专人负责,建立相应的登记和借阅制度,确保信息的安全性。
七、安全生产信息的使用1.安全生产信息应用于制定安全管理措施、改进工艺流程、提高设备设施安全性等方面,为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提供有力支持。
2.安全生产信息的使用应遵循科学、规范的原则,不得以个人或团体利益损害企业的整体利益。
安全生产信息管理规定
安全生产信息管理规定安全生产是企业对员工和社会的一种责任,它是企业持续发展的重要基础。
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是企业制定的一套专门针对安全生产的运营指导方针。
在如今社会飞速发展的进程中,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更是被广泛应用。
通过对安全生产的信息管理规定,一方面可有效保证企业利益,另一方面也能有效保障员工安全,减少各种安全事故的发生。
一、规定的必要性安全生产信息管理规定是企业规范生产活动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它可以让企业更加安全、高效地进行安全生产行动。
在现代社会,企业安全生产事故频发,受到的惩罚也越来越重。
安全生产信息管理规定的制定可使企业员工严格遵守操作流程规定,从而提高安全生产的效率和质量,降低生产事故的风险和损失。
二、规定的内容安全生产信息管理规定应当包括以下五个方面的内容:1. 安全生产职责规定:企业应当在规定中明确安全生产管理的职责,并将职责划分清楚。
根据生产过程的不同,将职责划分给相应的人员。
明确各岗位的职责,防止由于职责不清晰造成的对安全生产的影响。
2. 安全生产管理流程规定:企业应当制定详细的安全生产管理流程规定,制定各生产环节、各岗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操作流程,从而保障生产过程中安全生产的实行。
3. 安全生产管理培训规定:企业应当制定详细的安全生产管理培训规定,确保每位员工在进入岗位前,都必须经过严格的安全生产管理培训,掌握相关知识和技术,提高安全生产意识和能力。
4. 安全生产事故处理规定:企业应当制定详细的安全生产事故处理规定,确保企业员工在遇到事故时,能够快速且正确地处理,减小出现不利后果的风险。
5. 安全生产绩效评估与管理规定:企业应当制定详细的安全生产绩效评估与管理规定,明确人员的安全生产绩效目标,并实现绩效评估的科学化、系统化、规范化。
三、规定的执行规定的制定并非是为了制定一个空头规定,而是需要所有参与到生产活动中的人员去逐条执行。
企业应当严格执行制定出的安全生产信息管理规定,并加强对规定的宣传和培训,以提高员工的安全生产意识。
安全生产信息监控制度与安全生产信息管理规定
安全生产信息监控制度与安全生产信息管理规定1. 引言安全生产是企业发展的基础,也是社会稳定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保障。
为了提高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预防事故的发生,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信息监控制度变得至关重要。
本文将从安全生产信息监控制度的定义、主要内容和制定流程以及安全生产信息管理规定等方面进行阐述。
2. 安全生产信息监控制度安全生产信息监控制度是指企业为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安全生产信息系统,通过实时、准确、完整地收集、报告和分析安全生产信息,并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提高安全生产效率的一种制度。
其主要目的是实现对安全生产信息的全面监控,及时掌握生产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风险和隐患,预警并防范事故的发生。
2.1 主要内容(1)安全生产信息收集:企业应建立完善的信息收集渠道和机制,及时、准确地收集与安全生产相关的各种信息,包括设备运行状况、作业现场数据、操作人员的状态等。
(2)安全生产信息报告:企业应制定明确的报告要求,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和相关岗位报告安全生产信息,包括事故隐患、安全生产工作进展情况、安全生产投入产出等。
(3)安全生产信息分析:企业应建立分析机制,对收集到的安全生产信息进行综合、定量和定性分析,具体识别和评估潜在风险,为决策提供依据。
(4)安全生产监控措施:企业应采取各种监控手段,如视频监控、安全设备监测、数据分析等,及时发现异常情况,并做出相应响应和调整。
2.2 制定流程制定安全生产信息监控制度的流程应包括以下几个步骤:(1)明确目标和意义:确定制定该制度的目标,明确其对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的意义。
(2)收集资料和调研:收集与安全生产相关的法规、标准和行业经验,开展内外部调研,了解其他企业的做法和经验。
(3)制定制度内容:根据调研结果和企业特点,确定制度的基本内容,包括信息收集要求、报告标准、分析方法和监控措施。
(4)内部沟通和讨论:将制定好的制度内容进行内部沟通和讨论,征求相关岗位的意见和建议,确保制度的可行性和适用性。
安全生产信息管理规定[1]
安全生产信息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为了规范企业安全生产信息管理,确保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顺利进行,提高安全管理水平,保障员工和企业的安全,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企业所有部门和员工,在企业安全生产信息管理中的全过程中有效进行执行。
第三条安全生产信息管理体系企业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信息管理体系,包括信息采集、传递、储存和应用等环节,确保信息全面、准确、及时、高效。
第四条安全生产信息的定义安全生产信息是指与企业安全生产相关的各类数据和信息,包括生产设备状况、工作环境条件、事故隐患排查等。
第五条信息保密企业对于安全生产信息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保密,并建立相应的保密制度,禁止泄露或滥用安全生产信息。
第二章信息采集与传递第六条信息采集1.企业各部门负责采集本部门相关安全生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设备运行数据、事故隐患排查情况等。
2.信息采集应遵循真实、准确、全面、及时的原则,确保信息质量的可靠性。
第七条信息传递1.每个部门应按照相关要求及时将所采集到的安全生产信息传递至职能部门。
2.职能部门负责将收集到的信息进行整理、分析和汇总,并对重大风险隐患提出改进意见和措施,并及时向相关责任人报告和沟通。
第八条信息沟通为确保信息的准确传递,各部门之间应建立信息沟通机制,定期进行会商、业务交流,提高信息传递的准确性和工作效率。
第三章信息储存与应用第九条信息储存1.企业应建立安全生产信息库,对每次采集到的安全生产信息进行储存,确保信息的长期保存。
2.信息储存应进行分类、编码、备份和加密等措施,保证信息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第十条信息应用1.企业应根据安全生产信息进行风险评估和隐患分析,制定相应的改进方案和措施。
2.职能部门应根据安全生产信息进行工作计划的制定和优化,及时纠正工作中的不足和问题。
第十一条信息查询与获取1.各部门和员工有权利查询和获取与自身工作相关的安全生产信息。
2.查询和获取安全生产信息的需求,应经过上级部门的同意和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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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重庆市电力公司检修分公司安全生产信息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各部门、车间:为了充分发挥公司安全信息管理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作用,切实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确保公司安全生产信息畅通,各类安全生产信息及时准确上报,依据国网公司《电力生产事故调查规程》、《重庆市电力公司安全生产信息管理规定》(渝电安[2006]2号)精神,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重庆市电力公司检修分公司安全生产信息管理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重庆市电力公司检修分公司安全生产信息管理规定(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安全生产信息是总结事故教训、研究事故规律、有针对性地制订反事故措施的重要依据,是落实“四不放过”的重要环节。
安全生产信息的及时、准确、完整报送是确保事故处理及时、稳妥的关键,是及时、全面、准确地掌握安全生产工作的开展情况,把握安全生产动态,为领导和上级决策部署提供有价值的信息资源的有效途径。
第二条为保证安全生产信息汇报及时、准确、完整,充分发挥安全信息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作用,确保公司安全生产信息畅通,各类安全生产信息及时准确上报,依据国网公司《电力生产事故调查规程》和《重庆市电力公司安全生产信息管理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明确了安全生产信息职责、分类、汇报流程,报送规定。
第四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各部室、车间。
第二章职责第五条公司总经理是安全生产信息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安全生产副总经理对具体安全生产信息管理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第六条质安部是安全生产信息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填写人身事故统计报表,负责审核设备、电网事故(障碍)报表,负责汇总、核实各类安全生产信息及发布,并向市公司上报。
第七条生技部是安全生产信息的专业管理部门,负责提供安全生产信息管理工作中所需的技术数据,组织填写有关电网、设备事故(障碍)统计报表,负责拟写电网、设备事故(障碍)技术调查分析资料。
第八条各车间按照本规定要求及时、准确、完整地报告安全生产事故(障碍)、不安全情况和生产突发事件,并负责填报本级的安全生产信息报表。
第三章安全生产信息分类第九条安全生产信息是指公司发生的《电力生产事故调查规程》中所规定的各类安全生产事故(障碍)情况的信息、生产设备基础数据、生产设备运行信息、安全生产统计、分析及总结等综合性的信息组成。
第十条安全生产信息包括(一)安全生产紧急信息(二)事故(障碍)报表(报告)(三)事故快报(四)安全信息快报(五)安全简报(六)基础数据信息(七)安全生产季度分析第十一条安全生产紧急信息是指发生《电力生产事故调查规程》中所规定的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及障碍(包括各类人身伤害事故),已经严重威胁电网安全稳定运行和人身安全的有关信息。
第十二条事故(障碍)报表(报告)是指发生《电力生产事故调查规程》中所规定的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及障碍后,按照国网公司《填报手册》要求填写的相关报表资料。
第十三条事故快报是指发生恶性误操作事故、人身重伤及以上的伤亡事故(包括外包工程)以及市公司确定性质严重的生产设备及人身事故时,以书面形式向市公司上报的事故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事故原因及事故处理意见,事故现场的照片或录象资料等信息。
第十四条安全信息快报是指定期向市公司汇报本单位达到市公司安全生产长周期记录、国家电网公司安全百日记录、生产设备运行情况等综合安全信息。
包括季报、月报、周报三个方面内容。
第十五条安全简报是指公司编写的分析总结本单位月度安全情况,提出防范措施的月度综合信息。
第十六条基础数据信息是指公司变压器台数、容量、线路百公里数、职工人数、安全记录等基础数据。
第十七条安全生产季度分析是指反映公司季度安全生产情况,全面总结季度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成绩,分析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下季度工作重点的综合安全信息。
第四章安全生产信息报送规定第十八条安全生产信息汇报流程(一)当发生以下安全生产事故(障碍)、不安全情况和生产突发事件时,所在部门的当值人员或现场负责人应立即汇报公司生产值班室(调度班),同时汇报给所属部门负责人。
1、人身伤亡事故2、设备事故3、生产场所火灾事故4、设备故障(开关跳闸、母线失压、继电保护装置动作等)5、其他事故(障碍)、不安全情况、生产突发事件(二)公司生产值班室(调度班)接到事故(障碍)、不安全情况和生产突发事件的汇报后,应准确、完整的作好记录,并立即(10分钟以内)以电话和短信方式向公司分管安全生产的副总经理、质安部、生技部负责人及相关专责汇报。
发生重伤及以上人身事故,电网、设备事故应立即汇报公司总经理。
(三)车间负责人接到事故(障碍)、不安全情况和生产突发事件的汇报后,应立即(10分钟以内)以电话或短信方式向分管公司领导、质安部及生技部负责人汇报,发生重伤及以上人身事故,一般电网、一般设备及以上事故应立即汇报公司总经理。
(四)公司分管安全生产领导接到事故汇报时应及时向总经理汇报事故(障碍)、不安全情况和生产突发事件。
(五)公司生产技术部、质安部接到人身轻伤以及上事故、一类设备(电网)障碍及以上事故(障碍)及以上应及时向市公司相关职能部门汇报。
(六)公司分管安全生产领导和总经理接到人身重伤及以上人身事故、一般设备事故、一般电网事故事故和生产突发事件汇报后还应及时分别向市公司主管生产的副总经理和总经理报告。
(七)发生人身重伤以及上人身伤亡事故,公司还应及时向事故发生所在地方安监部门汇报。
第十九条发生安全生产事故(障碍)、不安全情况和生产突发事件时即时报告基本内容(一)人身伤亡事故即时报告基本内容包括:1.事故时间、地点和单位;2.事故伤亡人数、简要经过、初步原因分析;3.事故应急处置情况,包括伤员抢救、家属安抚、生产恢复、信息发布、媒体反映等情况。
(二)电网、设备事故或突发事件即时报告基本内容包括:1.事故或事件时间、地点和单位;2.事故或事件简要经过、停电影响范围、设备损坏情况、初步原因分析、应急处置情况等;3.事故或事件有关的电网接线方式、设备主要参数、事故前运行方式、事故中继电保护动作情况等;4.必要的事故现场数码照片等影像资料。
(三)输变电设备故障即时报告基本内容包括:1.发生的时间、地点;2.开关跳闸情况、设备损坏情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动作情况、故障线路相别及故障测距、一二次设备检查情况。
第二十条安全生产紧急信息报送规定:(一)当公司发生以下事故情况下,事故所在部门除按规定立即报送外,应在规定时间内上报书面资料。
1.当发生重大及以上电网事故时,事故发生所属车间应在事故发生后1小时内,将电网事故发生的基本情况、损失负荷和电量情况书面上报公司质安部。
2.当发生较大及以上人身事故(含外包工程)时,事故所在部门应在事故发生后2小时内,将事故发生的地点、时间、伤亡人数等基本情况书面上报公司质安部。
3.发生特大设备事故时,事故所在部门应在事故发生后2小时内,将事故发生的地点、时间、设备损坏情况等基本情况书面上报公司质安部。
4.当发生一般人身事故(含外包工程)时,事故所在部门应在事故发生后4小时内,将事故发生的地点、时间、伤亡人数等基本情况书面上报公司质安部。
5.当发生110千伏及以上电压等级的主设备以及其他严重的设备事故,35千伏及以上全站停电的电网事故、较大面积的停电事故,人身重伤等事故时,事故所在部门应在事故发生后 4小时内将事故基本信息书面材料上报公司质安部和生产技术部。
6.当公司所属单位发生一般电网、一般设备事故、人身轻伤、人身未遂事故、一类障碍(包括事故或障碍定性暂不清楚者)或生产安全突发事件时,事故(障碍)所在部门应在事故发生后8小时内将事故基本信息上报公司质安部和生产技术部。
(二)事故发生单位所有上报公司的书面材料必须经部门领导批准。
第二十一条事故(障碍)报表(报告)报送规定(一)事故(障碍)报表(报告)包括:设备事故报表(报告)、电网事故报表(报告)、人身伤亡事故报表(报告)、电网一类障碍报表、设备一类障碍报表。
(二)电网、设备事故(障碍)原始报表填写报送:由设备所在运行车间在事故(障碍)发生后3天内将设备故障情况书面材料(包括变电站“事故、障碍原始报表”等资料)报质安部、生技部;生技部负责组织填写公司电网、设备事故(障碍)报表,属事故性质的还需同时报送事故调查报告书,并在事故(障碍)发生后5天内报质安部;质安部汇总审核,在事故(障碍)发生后7天内经公司领导审批后报市公司安保部。
(三)人身伤亡事故报表填写报送:由事故发生部门在事故发生后3天内将书面材料报质安部;质安部负责组织填写公司人身伤亡事故报表和人身伤亡事故调查报告书,在事故发生后7天内经公司领导审批报市公司安保部。
第二十二条公司所属部门发生第十三条明确的事故后,事故所在部门在2天内,以书面形式向质安部报送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事故发生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性别、年龄)、直接经济损失、事故原因、防范措施及事故处理意见等内容。
质安部汇总组织审核,在事故发生后3天内经公司领导审批后报市公司安保部。
第二十三条安全信息快报包括:周报、月报、季报、年报。
由公司质安部负责填写、发布,并向市公司安保部汇报。
第二十四条基础数据信息执行半年报送制度,由生技部负责统计公司主变压器台数和容量、线路百公里数,人力资源部负责统计公司职工人数,于每年的6月30日和12月30日报质安部,质安部汇总,经主管生产的领导批准后,在每年的7月1日和次年的1月1日以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报市公司安保部。
第二十五条安全生产季度分析,公司所属各生产车间在每季度末,对本单位的季度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总结分析,在每年1月、4月、7月、10月的5日前以电子邮件报质安部。
质安部负责编写公司安全生产季度分析报告,经主管生产的领导批准后,在1、4、7、10月的10日前以电子邮件、传真或书面报市公司安保部。
安全生产季度分析报告应包含以下内容:(一)季度安全生产情况介绍。
(二)季度安全生产情况分析(用数据分析方式,与去年同期进行比较分析)。
(三)暴露出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措施。
(四)下一季度安全管理的重点。
第六章附则第二十六条本规定执行中如与上级规定相抵触,则以上级规定为准。
第二十七条本规定解释权属质安部。
第二十八条本规定自文件下发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