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压加热器运行维护守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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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力发电厂

高压加热器运行维护守则

(1983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电力部

关于颁发《火力发电厂高压加热器

运行维护守则》的通知

(83)水电电生字第47号

1979年我部曾颁发《火力发电厂高压加热器运行维护守则(试行本)》,经过几年来的试用,对大型机组正常投入高压加热器,保证机组出力和节约能源,起了积极作用。1981年我部又组织有关单位对该守则进行补充与修改。现正式颁发《火力发电厂高压加热器运行维护守则》,原试行本同时作废。

各单位在执行中,对本守则的意见请随时函告我部。

1983年5月16日

第一章总则

第1条为了确保火力发电厂的安全经济满发,汽轮机在运行时,各高压加热器(以后简称高加)均应经常投入运行。

第2条如因故障必须停用高加时,应按照制造厂规定的高加停用台数和负荷的关系,或根据汽轮机抽汽压力来确定机组的允许最大出力。

第3条为了防止在高加管子破裂时可能造成汽轮机进水和高加筒体爆破及由此而造成人身事故,高加系统必须配置完好的保护装置,高加投入运行时保护装置必须同时投入使用。

第4条我国进汽压力为90at(1at=9.80665×104Pa)及以上的100MW以上大型机组,目前广泛采用U形管式和盘管式这两种表面式高加,本守则主要是对此而编制的,各发电厂编制现场规程时应以本守则为依据。由于高加热力系统型式多样,在编制现场规程时,尚需按照设备的结构特点、制造厂家的要求结合现场具体条件加以充实。

第5条各厂编制的现场规程中,应附有下列技术资料:

(1)高加热力系统图,包括给水、抽汽、疏水等系统;

(2)高加保护装置系统图;

(3)高加给水的设计通流量和最大允许通流量;

(4)通过试验求得高加进汽压力和出口水温的关系曲线;

(5)疏水调节阀门开度和负荷的关系;

(6)各台高加允许的给水温升值。

第6条设计、制造和安装单位要为实施本守则创造条件。

第二章一般要求

一、保护装置

第7条高加保护装置应保证在高加发生漏泄、疏水调节阀卡涩等异常情况时,保护汽轮机不进水、高加筒体不爆破、锅炉不断水。

第8条一般用于高加的保护装置有:

(1)给水旁路管道,当高加停用时可通过它继续向锅炉供水。旁路阀和进、出水阀应能与高加高水位自动控制联动。对未采用联成阀的给水旁路系统,为防

止锅炉发生断水,应保证在旁路阀打开后再关闭进、出水阀;

(2)高加进汽管道上的逆止阀和电动关断阀,它们由相应高加的高水位信号联动关闭。如装有双重逆止阀,则这两个逆止阀都应按高加水位讯号联动关闭,以防高加满水倒流进入汽轮机。除氧器与高加使用同一段抽汽时,应分别装设逆止阀;

(3)高加汽侧和水侧防爆安全阀(水侧出口装有逆止阀时无此阀);

(4)按照高加水位过高讯号而联动开启的危急疏水阀;

(5)高加水位报警装置。

第9条制造厂提供的保护装置应保持完好,并在高加投运时同时投入。如原设计的保护系统不够完善,应逐步改进或补充辅助的保护装置。

二、疏水系统

第10条每台高加应设置疏水自动调节装置,保证在正常运行工况下高加筒体内凝结的疏水连续不断地排出,并保持一定的水位。该疏水阀,特别是通往除氧器的疏水阀,应尽量靠近下一级加热器的入口。

第11条抽汽压力最低的高加,除了有通往除氧器的疏水管道外,还应有一条通往低压加热器或凝汽器等的疏水管道,使机组抽汽压力降低时,仍能排出疏水。

第12条对装有外置式疏水冷却器的系统,疏水冷却器应经常投入使用,如有缺陷应及时消除。

三、监视、测量仪表

第13条每台高加应就地装设给水进、出口温度表,疏水出口温度表,汽、水侧压力表,水位计等。

第14条在控制室内应有高加的总的进、出口水温,各级进汽温度,各高加筒体水位,各疏水调节阀开度等指示仪表。

四、放空气系统及其他

第15条每台高加都应在汽侧的适当部位装设排放空气的管道,以便运行时可以连续或定时排放空气。

第16条每台高加的汽侧和水侧均应有放水阀,用于停运和检修时泄压和排尽积水。

第17条在高加水侧管系的最高点应有放气阀,用于注水时排放管系内的空气。

第18条设计机组的管路系统时,应考虑能在不停机的情况下安全地进入高加,进行检修。

第三章高压加热器的投入、运行和停用

一、高加投入前的准备

第19条检查抽汽管道上逆止阀、关断阀(进汽阀)的动作情况,作联动试验。第20条检查并试验疏水调节装置、高加保护装置等,动作应正确。

第21条高加的各种测量仪表,如压力表、温度表、水位计及照明等均应处于良好状态。

第22条高加进汽阀、放气阀、安全阀、放水阀等开关应正常。

第23条高加首次投入运行或检修后再投入前,应对管束注水检漏,注水温度可根据设备的温度情况决定,以不产生突然的温度冲击为原则。

二、高加的投入

第24条根据制造厂或运行规程规定的负荷,按抽汽压力由低到高逐个地投

入高加。投入时可以先通蒸汽,也可以先通给水,但都必须注意尽量减少对高加管板、管口、筒体等部件的热冲击。

第25条投入高加先通蒸汽时的操作步骤为:

(1)全开高加汽侧放水阀、排放空气的空气阀以及抽汽管道系统上的疏水阀。

(2)稍开抽汽管道上的进汽阀,对抽汽管和高加进行预热,利用蒸汽对高加筒体、管板和管束的凝结放热,将这些部件逐渐加温到接近高加进口给水温度,使高加汽侧压力接近进口给水温度相应的饱和压力。此时,可关闭汽侧放水阀及抽汽管道系统上的疏水阀。

(3)开启高加注水阀和水侧放气阀,向高加管束和保护装置等注水,放完空气后关闭水侧放气阀,这时高加水侧各压力表的指示值应等于管道内的给水压力。管束充满水后,关闭注水阀,全开进、出水阀,全关旁路阀。

(4)逐渐开启抽汽管上的进汽阀。为了防止高加各部件加热过快,应控制给水温度的变化率不大于5℃/min,以免产生热冲击而引起很大的温度应力,导致管口泄漏、筒体法兰结合面张口等。进汽阀最终应处于全开位置。

(5)吹洗水位计,调整水位使处于水位计的正常位置。

(6)抽汽压力最低的高加疏水,当装有通往除氧器和凝汽器等管道而不能自动切换时,须根据汽侧压力确定疏水的流向。

第26条机组运行中投入高加先通给水时,则利用给水逐渐对高加进行预热,按第25条(3)进行操作。当给水进、出水阀全开,旁路阀关闭后,按抽汽压力由低到高逐个投入抽汽。

第27条当锅炉汽轮机单元起动时,高加可以随机投入。在汽轮机转子冲动前先通给水,进汽阀、抽汽管道系统上的疏水阀、高加汽侧空气阀等均打开,随着汽轮机的升速、增负荷,高加进汽压力升高而逐步加热。

三、高加运行中的定期监视

第28条应经常注意高加水位的变化,防止无水位或高水位运行。对筒体为下部法兰连接的高加,更应特别注意防止水位在法兰结合面附近大幅度波动。第29条定期记录或监视高加的下述仪表指示:

(1)水位计水位;

(2)给水进、出口温度;

(3)抽汽压力、温度,高加内部汽压;

(4)疏水温度;

(5)疏水调节阀开度。

第30条应注意监视处于关闭状态的给水旁路阀是否漏泄。对不同的给水系统,可根据旁路阀后的温度测点或对照高加出口水温与下一级高加入口水温之间的差异来检查。当发现由于给水旁路阀不严而使高加出口水温下降时,应及时消除旁路阀的漏泄。

第31条应注意监视和核对高加的端差(进汽压力下相应的饱和温度与出口水温之差)。当端差增大时,应及时分析原因,加以处理。

第32条注意负荷与疏水调节阀开度的关系,当负荷未变,而调节阀开度加大时,管束就可能出现了轻度漏泄。

第33条定期检查并试验疏水调节阀、给水自动旁路装置、危急疏水阀和抽汽逆止阀、进汽阀的联锁装置。

第34条定期冲洗水位计。检查上下小阀门的通向是否正确,防止出现假水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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