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补贴政策讲解 中央国家机关房改办..共37页文档
机关事业单位住房补贴细则
机关事业单位住房补贴细则
是指针对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的住房补贴政策的具体实施细则。具体细则可能因不同地区和单位而有所不同,以下是一般性的机关事业单位住房补贴细则:
1. 适用对象:一般适用于机关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包括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等。
2. 补贴标准:住房补贴的标准根据不同地区和单位的规定而定,一般以月度或年度补贴额度来确定。补贴标准一般与工作人员的职务、岗位等因素相关。有些地区和单位还会根据家庭人口情况、居住面积等因素进行细分补贴标准。
3. 补贴范围:住房补贴一般是针对租房或购房者的,可以用于支付租房费用或者按揭贷款等。一些地区和单位也可能提供购房补贴,用于购买自己的住房。
4. 申请条件:一般要求申请人是该单位的在职工作人员,并符合相关条件(例如工作年限、职务等)。有些地区和单位还会对申请人的年龄、婚姻状况等进行限制。
5. 申请程序:一般需要申请人填写相关的申请表格,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租房合同、房贷还款证明等。申请通常需要经过单位审批或审核,最终决定是否给予住房补贴。
6. 补贴支付方式:住房补贴一般以月度或年度形式支付给申请人,可以通过工资、福利或个人银行账户等方式发放。
以上只是一般性的机关事业单位住房补贴细则,具体细则可能因单位和地区而有所不同。建议咨询所在单位的人事部门或相关部门,了解具体的政策和申请程序。
住房补贴与房改政策(2)
住房补贴与房改政策(2)
(5)公房承租人夫妇双方去世后,同住人经房屋产权单位同意并按规定办理租赁变更手续成为承租人的,核定为变更后承租人及其配偶的住房面积。
(6)职工及其配偶申请承租或购买一套以上公有住房的,住房面积合并计算。
(7)职工及其配偶分得的一套住房,因交纳供暖费等原因现承租人或购买人转为子女、父母或人名下的,核定为职工本人及配偶的住房面积,不核定为其子女、父母或其他人的住房面积。
(8)职工及其配偶按同一渠道分得的多套住房,住房现承租人或购买人无论是职工及其配偶,还是其子女,原则上核定为职工及其配偶的住房面积,超出住房面积标准的部分可核定为子女住房面积。
(9)职工及其配偶承租或按房改优惠价购买军产房的,应核定为住房面积,其中承租的不可售公房腾退后,可按有关规定申领住房补贴。
(10)职工夫妇双方已按含有国家或单位补贴的租(购)价承租或购建住房的,其阳台建筑面积的50%核定为职工住房面积;复式结构的阁楼其建筑面积的70%核定为职工住房面积;独立使用的平台不核定为职工住房面积。
5.高层住宅的面积如何核定?
答:职工住房核定面积按建筑面积计算。承租住房的,按实测面积计算,也可以按租赁合同上注明的住房使用面积乘以1.333折算成建筑面积;购买住房的,按产权证上注明的建筑面积计算。
职工现住高层住宅,采用实测方法计算建筑面积的,在扣减10%的建筑面积后作为核定面积;采用使用面积乘以1.333折算成建筑面积的,核定面积不减少10%。
6.职工在京外有住房,其住房面积如何核定?
答:职工及其配偶京外已按国家或单位补贴的租(购)价承租或购建住房的,按统计部门公布的上年住房所在地商品房平均价格与北京市全市商品住宅平均价格之比乘以京外住房核定面积。具体计算公式为:
住房补贴标准和政策
住房补贴标准和政策
住房补贴的发放标准如下:
1、发放住房补贴后购房,职工个人承担住房支出的款额不能代于房改成本价买房;
2、以职工20年分期付款购买一套普通住房的月支付房价不低于家庭工资收入的15%作为依据;
3、住房补贴发放比例,主要根据房价收入比,即以当地的住房价格和职工的收入水平来控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七条
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土地管理部门依照国务院规定的职权划分,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管理全国房地产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土地管理部门的机构设置及其职权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第六条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国家可以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和个人的房屋,并依法给予拆迁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申请住房补贴的条件是什么
1、必须是低收入群体,收入和财产都要低于标准;
2、并且要求是无住房;
3、外来务工人员还需要满足一定的就业年限,可以根据我国公共租房管理办法的申请标准来判断。
公务员住房补贴标准
一、公务员住房补贴标准
1、“提租补贴”(即租房补贴)具体标准为:正部级240元/月,副部级210元/月,正司级130元/月,副司级115元/月,正处级100元/月,副处级(包括技术工人中的高级技师)90元/月,科级(包括技术工人中的高级工、技师和25年以上科员、办事员、初中级技术人员和普通工人)80元/月,科以下70元/月。
2、按月领取的购房补贴,1999年至2004年的职工,按当月标准工资×月住房补贴系数(0.66);2005年1月1日以后的实行定额发放:科级以下800元;副科级900元;正科级1000元;副处级1100元;正处级1200元;副司级1400元;正司级1600元;机关工勤人员,普通工人800元,技术工人中的高级技师可达1100元。
二、发放住房补贴的基本形式
发放住房补贴的基本形式有:一次性住房补贴、基本补贴加一次性补贴和按月补贴等三种形式。
(1)一次性补贴方式,主要针对无房的老职工,在职工购房时一次性发放。
(2)基本补贴加一次性补贴方式,按一般职工住房面积标准,逐步发放基本补贴,各级干部与一般职工因住房补贴面积标准之差形成的差额,在购房时一次性发放。
(3)按月补贴方式,主要针对新职工,在住房补贴发放年限内,按月计发。
三、住房补贴需要交个人所得税吗
住房补贴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1、企业和个人按照国家或地方政府规定的比例提取并向指定金融机构实际缴付的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金、基本养老保险金,不计入个人当期的工资、薪金收入,免予征收个人所得税。超过国家或地方政府规定的比例缴付的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金、基本养老保险金,应将其超过部分并入个人当期的工资、薪金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
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中直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规范在京中央和国家机关职工住房补贴发放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中直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规
范在京中央和国家机关职工住房补贴发放工作有关问
题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中直机关事务管理局,国务院,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已更名) •【公布日期】2010.09.25
•【文号】国管房改[2010]412号
•【施行日期】2010.09.25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住房保障,国家公务员管理
正文
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中直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规范在京中央和国家机关职工住房补贴发放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国管房改〔2010〕412号)
在京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门、各单位: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单位〈关于完善在京中央和国家机关住房制度的若干意见〉的通知》(厅字〔2005〕8号)和《关于印发〈在京
中央和国家机关住房补贴调整实施办法〉的通知》(国管房改〔2006〕164号)等
文件印发以来,各部门、各单位加强了职工住房补贴发放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部门和单位做法不统一、把关不严格等问题。为规范在京中央和国家机关职工住房补贴发放工作,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关于职工住房补贴分类发放问题
(一)租住不可售公有住房职工住房补贴的发放。租住不可售公有住房的职工,按照以下规定核定住房面积后,可以申请差额补贴或者级差补贴:
1.两个(含)以上职工家庭共同承租一套公有住房的,职工住房面积按照各自居室面积与应分摊的面积之和核定。具体公式为:职工住房面积=(本套住房建筑面积-居室面积之和)×分摊系数+居室面积。其中,分摊系数为本套住房居住户数的倒数。
国管房改字[2006]164号
国管房改字[2006]164号
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中共中央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财政部等关于印发《在京中央和国家机关住房补贴调整实施办法》的通知国管房改字[2006]164号
在京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单位<关于完善在京中央和国家机关住房制度的若干意见>的通知》(厅字〔2005〕8号),结合在京中央和国家机关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在京中央和国家机关住房补贴调整实施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住房补贴调整工作政策性强,情况复杂。各部门、各单位在执行中,发现新情况、新问题,请及时报告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中共中央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
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
中共中央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财政部
国家发改委建设部
人事部
二○○六年五月十七日
在京中央和国家机关住房补贴调整实施办法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建设部等单位关于<在京中央和国家机关进一步深化住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厅字〔1999〕10号,以下简称《方案》)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单位<关于完善在京中央和国家机关住房制度的若干意见>的通知》(厅字〔2005〕8号,以下简称《若干意见》)规定,现就在京中央和国家机关(以下简称中央国家机关)住房补贴调整和补贴政策衔接问题,提出如下实施办法。
一、调整职工住房补贴标准
(一)新职工和无房老职工按月住房补贴标准。从2005年1月起,新职工和无房老职工的住房补贴按月定额发放。其中公务员为:
科级以下,800元;副科级,900元;正科级,1000元;副处级,1100元;正处级,1200元;副司(局)级,1400元;正司(局)级,1600
国管局住房制度改革相关政策解答
国管局住房制度改革相关政策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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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何界定房改成本价购买公有住房的适用范围?
依据《在京中央和国家机关进一步深化住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厅字〔1999〕10号),按房改成本价购房的职工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⑴所购住房是在1998年底前已开工的单位自建住房,或已交纳购房预定金购买的商品住房,并于1999年底前竣工且投入分配使用的;
⑵购房职工是1998年12月31日(含)前参加工作,无房或住房未达标,且具有北京市城镇常住户口;
⑶职工与拟购住房在1999年底前已建立承租关系。
2.怎样计算以房改成本价购买公有住房的房价?
依据《关于1994年向职工出售公有住宅楼房的价格及有关政策的通知》(京房改办字〔94〕第054号),成本价购房的计算公式为:[(成本价—标准价高限×年工龄折扣率×夫妇工龄之和)×(1+调节因素之和)×(本套楼房建筑面积+阳台面积×系数)+装修设备价]×(1-已竣工年限×2%)—负担价×现住房折扣率×(本套楼房建筑面积+阳台面积×系数)。其中,2000年前职工购买现住房,售房单位可给予现住房折扣。每建筑平方米现住房折扣额为负担价乘以现住房折扣率。2000年后取消现住房折扣。
在计算过程中还涉及到的主要文件依据分别是:《关于2003年向职工出售公有住房的价格及政策的通知》((2003)京房改办字第020号);《关于2001年向职工出售公有住宅楼房的价格及有关政策的通知》(京国土房管方字〔2000〕696号);以及《关于调整出售公有住宅楼房调节系数的指导意见》(京国土房管方字〔2000〕第302号)。
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中央国家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关于印发《中央国家机关购房补贴资金专户管。。。
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中央国家机关住房资⾦管理中⼼关于印发《中央国家机关购房
补贴资⾦专户管理及使⽤操作规程》的通知
⽂号:国家机关房资字[2000]368号
颁布⽇期:2000-11-27
执⾏⽇期:2000-11-27
时效性:现⾏有效
效⼒级别:部门规章
中央国家机关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中共中央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印发〈在京中央和国家机关职⼯购房补贴资⾦专户管理及使⽤办法〉的通知》(国管房改字〔2000〕219号)的规定,各单位购房补贴资⾦均应实⾏专户管理。经商购房补贴承办银⾏,中央国家机关住房资⾦管理中⼼制定了《中央国家机关住房购房补贴资⾦专户管理及使⽤操作规程》,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
⼆000年⼗⼀⽉⼆⼗七⽇
中央国家机关职⼯购房补贴资⾦专户管理及使⽤操作规程
⼀、管理机构及其管理范围
根据《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中共中央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印发〈在京中央和国家机关职⼯购房补贴资⾦专户管理及使⽤办法〉的通知》(国管房改字〔2000〕219号)的规定,中央国家机关在京各单位的购房补贴资⾦由中央国家机关住房资⾦管理中⼼(以下简称国管中⼼)负责管理,国管中⼼委托承办住房公积⾦业务的银⾏办理具体⾦融业务。中央国家机关在京各单位包括全国⼈⼤机关、全国政协机关、最⾼⼈民法院、最⾼⼈民检察院、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各⼈民团体及其所属在京单位、中央企业⼯委、中央⾦融⼯委管理的企业及其所属在京单位(以下简称单位)。各单位购房补贴资⾦均应按规定实⾏专户管理。
⼆、承办银⾏及其职责
受国管中⼼委托经办住房公积⾦业务的银⾏均可承办中央国家机关购房补贴⾦融业务,国管中⼼在承办银⾏各经办⽹点分别开⽴购房补贴资⾦账户,在此账户下,各单位在本单位住房公积⾦缴存银⾏经办⽹点开⽴账号分别设⽴,但有关联,并在单位账户下建⽴职⼯个⼈账户,银⾏经办⽹点具体办理各单位购房补贴的缴存、补交、⽀取、转移、核定、结息、对账和查询业务。
机关事业单位住房补贴细则范本
机关事业单位住房补贴细则范本
第一条:为了规范机关事业单位住房补贴管理,充分发挥住房补贴的积极作用,提高工作人员的生活质量和工作积极性,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机关事业单位住房补贴分为两类:购房补贴和租房补贴。
第三条:购房补贴的申请条件为:
1.工作人员已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满三年;
2.工作人员自购房之日起未享受过购房补贴;
3.购房金额超过当地政府规定的最低购房标准。
第四条:购房补贴的补贴标准为:
1.购房金额的50%作为补贴金额;
2.补贴金额按照购房首付款支付完成后,由机关事业单位直接发放给申请人。
第五条:租房补贴的申请条件为:
1.工作人员已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满一年;
2.工作人员租赁的房屋符合当地政府规定的安全、卫生等相关标准。
第六条:租房补贴的补贴标准为:
1.每月租金的50%作为补贴金额;
2.补贴金额由机关事业单位直接发放给申请人,每月一次。
第七条:机关事业单位住房补贴的申请和审批流程为:
1.工作人员填写相关申请表格,并提供申请所需的证明材料;
2.申请表格和证明材料由单位人事部门审核,并提交领导审批;
3.经领导审批通过后,单位人事部门通知申请人办理相关手续。
第八条:若工作人员获得住房补贴后违反相关规定,造成住房补贴金额超过应发金额的,工作人员应返还超过的金额,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九条:本细则的解释权归机关事业单位所有。
以上为机关事业单位住房补贴细则的范本,具体执行以各机关事业单位的相关规定为准。
2023年机关事业单位住房补贴细则范文
2023年机关事业单位住房补贴细则范文根据2023年机关事业单位住房补贴政策的要求,制定了以下细则范文供参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机关事业单位住房补贴的发放,提高公务员和事业单位人员的福利待遇,根据《机关事业单位住房补贴管理办法》,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人员。
第三条住房补贴的发放原则为公开、公正、公平。
第四条本细则所称机关事业单位包括各级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公立学校、医院等。
第五条参照行业和地区的实际情况,可以制定具体的住房补贴细则,但不得低于本细则规定的最低标准。
第二章住房补贴形式和标准
第六条住房补贴分为基本住房补贴和特殊住房补贴两种形式。
第七条基本住房补贴根据职级和地区制定不同的标准。职级分为甲、乙、丙、丁四个等级,标准分别为:
甲级:在一线城市的职工,每月补贴金额为月工资的30%;
乙级:在二线城市的职工,每月补贴金额为月工资的25%;
丙级:在三线城市的职工,每月补贴金额为月工资的20%;
丁级:在四线城市及以下地区的职工,每月补贴金额为月工资的15%。
第八条特殊住房补贴适用于一些特殊情况下的职工,包括工作条件恶劣、工作内容特殊等情况。特殊住房补贴由单位根据实际情况酌情发放,并报备相关部门备案。
第九条住房补贴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第三章住房补贴的申报和发放
第十条住房补贴的申报和发放由机关事业单位人力资源部门负责。
第十一条公务员和事业单位人员应当在每年的1月1日至2月底之间向单位提出申请,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单位应当在3月底前对申请进行审核,审核完毕后及时发放补贴。
住房补贴标准和政策
住房补贴标准和政策
住房补贴是指政府对特定人群提供的用于支付住房租金或贷款利息的财政支持。在现代社会中,住房是每个人的基本需求,而住房补贴则成为了政府为改善居民居住条件的有效手段之一。在不同国家和地区,住房补贴的标准和政策差异较大,下面将就这一话题为大家做一简单介绍。
一、住房补贴的类型
住房补贴一般可以分为以下几种类型:
1. 租房补贴。租房补贴是针对租房人员提供的资金补贴。该补贴政策一般是针对低收入者、低保户、残疾人家庭和就业困难人员等特定人群。
2. 定向供房补贴。针对改善城市中住房条件恶劣的人群,政府对他们提供定向供房补贴,以帮助他们获得更好的住房。该补贴一般与新建房屋的分配政策结合,用来覆盖一部分购房者的购房款。
3. 住房贷款补贴。许多国家与地区的政府还会针对购房
者提供住房贷款补贴。该补贴通常体现在低利率贷款、首付贷款和抵押担保等形式上。
二、住房补贴的标准和政策
1. 全国性住房补贴标准的差异
全国性住房补贴标准的差异是针对同一个国家内不同地区的住房补贴标准不同。一般来说,这种差异主要来自于不同地区房价、人均收入和市场供需等在社会和经济发展上的差异。
以美国为例,美国联邦政府通过U.S. Department of Housing and Urban Development(美国住房与城市发展部门)
提供节省房租的发票、住房券和住房保证金等几种住房补贴。这些补贴的标准是根据美国每个城市的平均租金和家庭收入等因素而定的。
2. 地方性住房补贴标准的差异
一些国家对住房补贴的管理权交给了地方政府。这样的政策使得住房补贴的标准和政策与地方社会和经济状况密切相关。例如,中国的住房补贴政策在不同省市有着巨大的差异。以北京市为例,政府每年为租房人员提供租房补贴,金额一般为3000元到5000元不等,而对于在该市购房的家庭,政府通过
住房补贴标准和政策
住房补贴标准和政策
住房补贴是国家为了解决城市居民住房问题而实施的一项政策,其标准和政策
对于居民的生活具有重要意义。目前,我国的住房补贴标准和政策已经得到了不断的完善和调整,以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的需求。下面将从住房补贴的对象、标准和申请流程等方面进行详细介绍。
首先,住房补贴的对象主要包括低收入家庭、特困家庭、残疾人家庭等特殊困
难群体,以及农村转移人口、城市无房家庭等。对于这些对象,国家会根据其家庭收入、住房情况等因素来确定补贴的标准和政策。
其次,住房补贴的标准一般包括住房补贴的金额、发放周期、使用范围等。一
般来说,住房补贴的金额会根据家庭收入、住房面积、城市地区等因素来确定,发放周期一般为每月或每季度,使用范围主要包括租房、购房、住房维修等方面。
另外,申请住房补贴的流程一般包括提交申请材料、资格审核、公示公示、发
放资金等步骤。申请人需要准备相关的身份证明、收入证明、住房情况证明等材料,并按照规定的流程进行申请。
总的来说,住房补贴标准和政策对于改善居民的住房条件、促进社会公平具有
重要意义。希望相关部门能够进一步完善政策,确保住房补贴的公平、公正、公开,让更多的困难群体受益。同时,也希望广大居民能够充分了解住房补贴的相关政策,积极申请,提高自身的生活质量。
中央国家机关房改资金业务政策培训会汇总课件
(一)日常使用的条件
1.使用条件 (1)项目属于维修资金使用范围; (2)售房单位和相关业主足额交存维修资
金,并核算到户; (3)向业主公示征求意见。
(二)日常使用的申请材料
2.申请材料 (1)《中央国家机关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备案
表》; (2)《中央国家机关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支取
前期准备工作 房改办 资金中心
(1)公告:
售房单位(可委托物业服务单位)在 住宅区显著位置向业主公告拟实施项目的 内容、范围、时间、概(预)算金额、使 用维修资金金额等;
(2)预算编报:
概(预)算在10万元(含)以下的项目、售 房单位参与分摊的项目,单位可以自行编制项目 预算;
概(预)算在10万元(不含)以上的项目, 售房单位应委托工程造价咨询定点单位编制或审 核项目预算。
金,并核算到户; (3)项目符合规定的危及房屋安全的紧急
情形。 (4)向业主公示(不征求意见)。
应急使用的申请材料
(1)《中央国家机关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备案表》; (2)《中央国家机关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支取申请
书》(加盖公章); (3)《中央国家机关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支取清册》
(加盖公章); (4)项目预算书或分摊明细; (5)项目合同; (6)政府采购凭证或自行采购凭证。
金业务付款确认书》,到资金中心领取《中央国 家机关房改资金业务办结通知书》后,持加盖单 位预留印鉴的《确认书》到受托银行。
住房补贴政策讲解 中央国家机关房改办..
一、住房补贴政策发展过程及涉及的文件
配套文件: 国管局、中直管理局、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建设 部、人事部《在京中央和国家机关住房补贴调整实施 办法》([2006]164) 国管局资金管理中心、房改办《关于中央国家机关 职工住房补贴账户集中销户提取有关事项的通知》
(国机房资[2006]63号)
二、职工住房面积的核定问题
(六)不可售住房的面积核定 1、合居房。两个(含)以上职工家庭共同承租一套 公有住房的,职工住房面积按照各自居室面积与应分摊 的面积之和核定。具体公式为:职工住房面积=(本套 楼房建筑面积-居室面积之和)×分摊系数+居室面积。 其中,分摊系数为居住户数的倒数。 2、其他不可售公有住房。职工按照规定的公有住房 租金标准承租其他不可售公有住房的,其住房面积按照 使用面积乘以1.333计算,或按照实际测量的建筑面积 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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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住房补贴的发放对象及计算
2、军队转业干部的住房补贴问题
核心问题:在军队承租不可售住房的转业军人如何计发补贴。 腾退后:按照203号文件。租住不可售公房且无其他住房的, 经所在单位同意,并腾退其现住房后,比照差额补贴计算公式发
8
二、职工住房面积的核定问题
一般规定:
以下不核定为职工面积:
1、职工全额出资以市场价或经济适用住房价格购买、 建造的住房和以市场租金承租的住房;
2、已按规定补交房价款购买的超标部分公有住房; 3、职工及其配偶以继承、受赠等方式取得的私有住房。
机关事业单位住房补贴细则范本
机关事业单位住房补贴细则范本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住房保障,提高单位工作人员的生活质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全体工作人员的住房补贴政策。
第三条机关事业单位住房补贴分为基本住房补贴和特殊住房补贴两部分。
第四条本细则所称的机关事业单位包含各级行政机关、公共事业单位、事业单位等。
第五条机关事业单位住房补贴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实施,由各级机关事业单位管理部门负责具体执行。
第六条机关事业单位住房补贴资金来源于财政拨款、单位经费或其他合法渠道。
第七条本细则的具体实施细则由各级机关事业单位管理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并向社会公示。
第八条机关事业单位应当加强住房补贴政策的宣传和解释,确保工作人员享有住房补贴的权益。
第二章基本住房补贴
第九条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有基本住房补贴的条件包括以下方面:
(一)拥有合法稳定的住房需求;
(二)已经在单位工作满一年以上,且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或公积金;
(三)住房补贴的申请材料齐全。
第十条基本住房补贴的发放标准根据所在地的经济实际情况与住房市场情况综合确定,并在机关事业单位的内部公示。
第十一条基本住房补贴发放的频次为每月一次,发放金额计入工作人员的工资总额。
第十二条工作人员的基本住房补贴按照享受人数的不同,分为单身人员补贴和家庭人员补贴。
第十三条单身人员补贴标准为每月工资总额的20%。
第十四条家庭人员补贴标准为每月工资总额的30%。
第十五条家庭人员补贴的计算方法为按照核定的家庭人员数量计算,每增加一人,增加10%的补贴额。
住房补贴标准和政策
住房补贴标准和政策
住房补贴是国家和机关单位给员⼯的福利之⼀,像⼀般的私⼈企业并没有住房补贴。由于住房补贴是国家提供的,就有相关的标准和政策,发放住房补贴必须要按照相关的规定来进⾏。下⾯店铺⼩编为你介绍住房补贴标准和政策知识。
标准
住房补贴提租补贴”(即租房补贴)具体标准为:正部级240元/⽉,副部级210元/⽉,正司级130元/⽉,副司级115元/⽉,正处级100元/⽉,副处级(包括技术⼯⼈中的⾼级技师)90元/⽉,科级(包括技术⼯⼈中的⾼级⼯、技师和25年以上科员、办事员、初中级技术⼈员和普通⼯⼈)80元/⽉,科以下70元/⽉。
按⽉领取的购房补贴,1999年⾄2004年的职⼯,按当⽉标准⼯资×⽉住房补贴系数(0.66);2005年1⽉1⽇以后的实⾏定额发放:科级以下800元;副科级900元;正科级1000元;副处级1100元;正处级1200元;副司级1400元;正司级1600元;机关⼯勤⼈员,普通⼯⼈800元,技术⼯⼈中的⾼级技师可达1100元。另外,⽆房⼀次性补贴和住房未达标补贴,仅对1998年12⽉31⽇(含)前参加⼯作的⽼职⼯发放;级差补贴则指有房⽼职⼯在其现住房⾯积经达标、未达标、超标处理后,因职务、技术等级晋升,按晋升后的购房补贴⾯积标准与晋升前的差额⼀次性补贴。
政策
国家现⾏住房补贴政策是,停⽌住房福利性的实物分配,实⾏新房新制度。先在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可起到推⾏新制度的⽰范带头作⽤;另⼀⽅⾯,可以通过住房资⾦转换,调整财政⽀出结构,推动经济发展,因此,财政资⾦转换问题必须在新的改⾰推⾏前得以落实,各级财政原⽤于住房建设的资⾦,可按⼀定的基数核定,转换成⾏政机关和部分事业单位职⼯的住房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