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师事务所变更事项情况表
会计师事务所变更原因分析
会计师事务所变更原因分析作者:木云生李宏达来源:《会计师》2010年第04期自上世纪九十年代以来,我国证券审计市场会计师事务所变更现象越来越频繁,这些已经引起了中国学术界、政府监管部门以及新闻媒体的广泛关注。
在美国等发达国家中,对事务所变更的研究已经趋于成熟。
虽然我国证券审计市场起步较晚,但也取得了一定的成果。
从目前国内外的研究结果来看,对会计师事务所变更主要原因的研究并没有形成一致的意见,因此,有必要对我国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变更的原因进行相应的研究。
近年来我国上市公司中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日益增加,20世纪末的1998年仅有35家上市公司更换会计师事务所,占上市公司总数的4.86%。
而进入新世界的第一年,就发展到249家,占2001年披露年度报告的上市公司总数的21.19%,以后年份有所缓和且变更数量也趋于稳定,本文以2005—2008年变更数据为例。
从表1得知,我国上市公司会计师事务所变更情况表现出下降的趋势,2006年为10.58%,2007年下降到9.36%,到2008年下降到8.50%,不再像1997~2001年间从4.86%迅速发展到21.19%,达到了统一,表现出良好的发展势头。
但相比于国际成熟市场3%-4%的平均标准水平来说,还是居高不下。
为什么会出现与国际成熟市场的巨大差异呢?导致我国上市公司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居高不下的原因到底是什么呢?怎样改变这种状况呢?基于以上思考,本文首先从2005~2008年间上市公司披露的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出发,进行研究。
一、年报披露的事务所变更原因分析(一)监管部门相关规定。
监管部门相关规定在披露原因里是排在第一位的原因,监管部门规定主要是指2003年中国证监会、财政部联合发布了《关于证券期货审计业务签字注册会计师定期轮换的规定》,2005年国资委也出台了《统一委托审计通知书》和《关于开展2005年度中央企业财务决算统一委托审计工作的通知》文件、2006年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评价函141号文《关于中央企业2006年度财务决算审计备案的通知》等文件,不过,这些文件主要是针对为上市提供年报审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年限不得超过5年,也就是说假如德勤事务所为该公司提供审计的A注册会计师签字年限到达了五年,下一年德勤事务所必须由其具有签字资格的B注册会计师来进行审计,并不需要更换事务所。
第一百号上市公司续聘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公告【模板】
***一百号上市公司续聘/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公告适用情形:上市公司拟续聘、变更(含新聘、解聘)为其提供财务报告或内部控制审计相关服务的会计师事务所的,应当适用本指引披露公告。
证券代码:证券简称:公告编号:XXXXXX股份有限公司续聘/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公告重要内容提示: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如适用)●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简要原因及前任会计师的异议情况(如适用)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一)机构信息1.基本信息。
成立日期、组织形式、注册地址、首席合伙人;上年度末合伙人数量、注册会计师人数、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等;最近一年经审计的收入总额、审计业务收入,证券业务收入;上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主要行业1,审计收费总额,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计提职业风险基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可披露区间数),说明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是否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2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如诉讼主体、目前进展等。
3.诚信记录。
会计师事务所及其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1按照证监会行业分类,下同。
2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下同。
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总体情况等。
示例:XX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XX 次、行政处罚XX次、监督管理措施XX次、自律监管措施XX次和纪律处分XX次。
XX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XX次、行政处罚XX次、监督管理措施XX次和自律监管措施XX次。
(二)项目信息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何时成为注册会计师、何时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何时开始在本所执业、何时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情况。
会计师事务所变更事项情况表
会计师事务所变更事项情况表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组织形式:设立时间:批准文号:执业证书编号:变更原因(填“合并”或“分立”或“其他”):
注:1、本表只须填变更事项栏目,未变更的不填。
2、有关栏目填写不下时,可多张填写,并在每页签章。
会计师事务所分所变更事项情况表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组织形式:分所名称:分所设立时间:批准分所设立文号:分所执业证书编号:
注:本表只须填变更事项栏目,未变更的不填;
会计师事务所撤销分所情况表
会计师事务所跨省级行政区划迁移申请表
会计师事务所终止情况表。
江苏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优化会计师事务所变更备案工作的通知
江苏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优化会计师事务所变更备案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苏省财政厅•【公布日期】2023.05.06•【字号】•【施行日期】2023.05.0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正文江苏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优化会计师事务所变更备案工作的通知为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精神,持续优化中介机构执业环境,根据《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和监督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97号)、《财政部关于印发〈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检查办法〉的通知》(财办〔2022〕23号)等要求,进一步规范我省会计师事务所变更备案程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变更备案时限要求根据《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和监督管理办法》,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首席合伙人(主任会计师)、合伙人(股东)、经营场所、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注册资本发生变更的,以及会计师事务所分所的名称、负责人、经营场所发生变更的,应当自做出决议之日起20日内向省级财政部门备案;涉及工商变更登记的,应当自办理完工商变更登记之日起20日内向省级财政部门备案。
二、推行变更备案承诺制为加强行业诚信建设,进一步发挥信用在创新监管机制、提高监管能力等方面的基础性作用,我厅推行会计师事务所变更备案承诺制,即会计师事务所应以书面形式承诺其备案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见附件1)。
会计师事务所提交的备案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即审即办。
会计师事务所在变更备案中做出虚假承诺的,将依据《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和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依法予以处理。
失信行为将列入其信用档案,根据信用分级分类监管的要求,进行重点监管,加大检查力度,提高检查频次,依法依规实行严管和惩戒。
三、优化变更备案材料(一)会计师事务所办理名称、首席合伙人(主任会计师)、经营场所变更备案,仅需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变更事项情况表(见附件2)。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变更的,在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前,需登录“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进行重名查询,未经同意,会计师事务所不得使用包含其他已取得执业许可的会计师事务所字号的名称;会计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主任会计师)变更的,变更事项情况表需要新旧首席合伙人或主任会计师同时签字。
凯迪电力:关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股票简称:凯迪电力股票代码: 000939 公告编号: 2013—19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变更会计师事务所情况说明公司七届二十九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及确定2013年度审计费用的议案》,公司原聘任众环海华会计师事务所(下称“众环所”)为公司的年报审计机构,因控股股东阳光凯迪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引入新投资人,依照新投资人推荐,现董事会提议聘任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的2013年度年报审计机构。
公司对众环所多年来的辛勤工作和良好服务表示诚挚的感谢。
二、拟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安永是全球领先的专业服务公司,在140多个国家及地区设有约700多个办事处,聘用超过152,000名员工。
2011年度全球总收入约229亿美元。
除了提供审计服务外,安永提供的相关服务包括上市及各项增值服务如内部控制、风险管理、税务咨询、收购合并、信息科技安全、绩效改善以及公司治理方案等,并拥有突出资历。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武汉分所成立于2004年,是国际“四大”在湖北/华中地区设立的唯一具有执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
安永的专业背景及对世界各主要资本市场的紧密联系将有利于公司的向外发展与合作,为公司的长期发展提供国际级的增值服务与支持。
三、更换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1、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对众环所及拟聘任的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武汉分所进行了充分沟通和了解,对其执业质量进行了评价,提出了更换会计师事务所建议。
2、《关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及确定2013年度审计费用的议案》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公司已就变更审计机构事宜书面通知会计师事务所并就相关事宜进行了沟通。
3、2013年 6月 7日,公司召开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及确定2013年度审计费用的议案》,同意聘请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武汉分所为公司审计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9号——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和监督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9号——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和监督管理办法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财政部•【公布日期】2017.08.20•【文号】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9号•【施行日期】2017.10.01•【效力等级】部门规章•【时效性】已被修改•【主题分类】会计正文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9号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和监督管理办法财政部对《会计师事务所审批和监督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24号)进行了修订,修订后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和监督管理办法》已经部长办公会审议通过。
现予公布,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
部长肖捷2017年8月20日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和监督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会计师事务所及其分所执业许可,加强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管理,促进注册会计师行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以下简称《注册会计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财政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以下简称省级财政部门)对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进行管理、监督和指导,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省级财政部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便民、高效的原则,依法办理本地区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工作,并对本地区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监督管理。
财政部和省级财政部门应当加强对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的政策指导,营造公平的会计市场环境,引导和鼓励会计师事务所不断完善内部治理,实现有序发展。
省级财政部门应当推进网上政务,便利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申请和变更备案。
第四条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恪守职业道德,遵循执业准则、规则。
第五条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依法独立、客观、公正执业,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法干预。
第六条会计师事务所可以采用普通合伙、特殊普通合伙或者有限责任公司形式。
会计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和经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关系公众利益的其他特定业务,应当采用普通合伙或者特殊普通合伙形式,接受财政部的监督。
沪市上市公司2011年变更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分析
沪市上市公司2011年变更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分析上海证券交易所资本市场研究所年报专题小组执笔朱家安内容提要上市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现象一直为投资者广泛关注,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及其动机也成为学者们进行实证研究的重要课题。
本文主要从信息披露角度对2011年度沪市上市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并提出完善相关信息披露的建议。
一、会计师事务所变更情况汇总本文所述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系指为沪市上市公司2011年度财务报告提供审计的境内会计师事务所相对于2010年度发生变化的情形,但不包括会计师事务所因合并但持续主体未发生变更的更名或合并行为。
根据沪市938家公司披露的2011年年度报告,共计118家公司变更了会计师事务所,占全部沪市公司的12.58%,其中,因会计师事务所合并而变更的46家,因其他原因变更事务所的72家。
剔除因会计师事务所合并原因外,2011年变更事务所的公司比2010年(2010年有55家变更事务所,占当时公司总数的6.07%)增加1.61%。
2011年度变更会计事务所的一大特点是因会计师事务所合并1导致上市公司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变更的情况大幅增加,2010年仅有5家公司出现该种情况,而2011年有46家。
由于会计师事务所合并(或分立)引起的变更多属于业务承继,所以,虽然有关部门已明确要求被并方所服务的公司应将这种情形作为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并视同新聘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但本文不作重点分析,下文除明确说明外,均是对其它原因变更会计师事务所情况的分析。
二、主动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原因分析除因会计师事务所自身合并导致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变更外,2011年度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司有72家。
根据这些公司2011年度报告相关内容,上市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主要原因如下:1会计师事务所仅名称变更,持续主体未发生变更的会计师事务所合并没有计算在内。
在上述72家公司中,共计有56家公司披露了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而未披露原因的公司16家。
关于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告知函
尊敬的先生/女士:根据《公司法》和《注册会计师法》的相关规定,本公司决定变更注册会计师,并将原先注册的会计师尊称变更为新的注册会计师尊称。
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原注册会计师信息1. 原注册会计师尊称:XXX2. 原注册会计师执业证书号码:XXX3. 原注册会计师注册机构:XXX会计师事务所二、新注册会计师信息1. 新注册会计师尊称:XXX2. 新注册会计师执业证书号码:XXX3. 新注册会计师注册机构:XXX会计师事务所三、变更原因本次变更注册会计师的原因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点:1. 原注册会计师执业期满;2. 公司需求或战略调整导致变更;3. 公司发展需要而进行的变更。
四、变更程序1. 公司已经依法依规办理了原注册会计师的解聘手续,同时向管理部门进行了备案;2. 公司已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与新注册会计师进行了洽谈并签订了相关协议;3. 公司已向管理部门递交了新注册会计师的备案申请。
五、变更日期本次变更注册会计师的日期为(具体时间),自该日起,由新注册会计师负责公司的会计工作和相关业务。
六、其他事项针对本次变更注册会计师的相关事宜,公司将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并确保变更过程的合法合规。
公司将继续加强内部控制,提高财务信息的透明度和准确性,以保障公司及投资者的利益。
请相信本公司在选择新注册会计师时充分考虑了各方面的利益,并已做出慎重的决定。
本次变更并不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和财务状况,并将保持公司日常业务的稳定运作。
特此告知。
敬请谅解公司的决定,并对公司会计工作的配合与支持表示感谢。
此致!公司全体员工日期:XXXX年XX月XX日尊敬的先生/女士:感谢贵公司对于我们新注册会计师变更的通知,我们对贵公司信任和支持深表感激。
我们将尽最大努力全力配合您的要求,确保公司的财务信息准确、透明,以维护公司及各利益相关方的权益。
一、新注册会计师专业背景介绍我们新注册会计师具有丰富的会计从业经验和深厚的专业背景,曾在多家知名会计师事务所或企业担任重要职位,拥有丰富经验和扎实的理论知识。
会计师事务所的变更备案应当向省级财政部门提交的材料及要求
会计师事务所的变更备案应当向省级财政部门提交的材料及要求
1、会计师事务所变更事项情况表(附表6)或者会计师事务所分所变更事项情况表(附表7);
2、变更后的情况符合《会计师事务所审批和监督暂行办法》第七条至第十二条、第二十四条和第二十五条规定的证明材料(注意提供相关证明);因合并或者分立存续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当按照《会计师事务所审批和监督暂行办法》第二十九条至第三十一条的规定备案。
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或者股东情况汇总表(附表2)和新设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或者股东从事审计业务及转所情况的证明
3、变更主任会计师需要提供由所在的省级注册会计师协会为其出具的“新设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或者股东从事审计业务及转所情况的证明”(附表);
4、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复印件;
5、交回原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正、副本),同时提供变更后的工商执照、税务登记、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一份;
6、会计师事务所变更注册资本的需提供由其他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
7、会计师事务所与境外会计师事务所建立合作关系情况表(附表10)以及会计师事务所与境外会计师事务所签定的协议复印件(仅限于会计师事务所与境外会计师事务所签订协议,建立
成员所或者联系所关系的,按照《会计师事务所审批和监督暂行办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进行备案)。
要求:1、申请人应当对申请材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2、参照山东省财政厅网站上“申请样本”,下载填写申请材料,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sdfoffice@邮箱,邮件主题为“变更备案申请”,提交预审;
3、待预审通过回复后(请注意查收您的邮箱),请复制电子版2份,按目录顺序整理装订申报材料2套,携带原件,到山东省财政厅会计处正式报送材料,原件审核无误后,退回。
浅议会计师事务所变更
浅议会计师事务所变更作者:周琪来源:《中国乡镇企业会计》 2016年第5期周琪摘要:近年来,会计师事务所变更事件频繁发生,吸引了证监会和中注协的广泛关注。
到目前为止,中注协已经连续几次以约谈的方式联系几家大型会计师事务所,提醒他们要防范“频繁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上市公司审计风险”。
为了能真正了解会计师事务所变更这一事件,本文从会计师事务所变更的原因出发,针对性地提出相应建议,来促进注册会计师行业的健康发展。
关键词:会计师事务所;变更;原因;建议一、引言随着2015年年报披露截止日期的来临,很多上市公司都在忙于编制企业财务报告。
然而,资本市场却出现了这样一个怪异的现象:距离2016年4月30日不到一个月的时间里,已经有400余家新三板企业更换会计师事务所,并且这一数字有继续增加的趋势。
通过搜集这几年会计师事务所频繁变更的资料,我们发现这一现象的发生已经不再是新鲜事。
众所周知,会计师事务所作为一个独立的审计机构,在证券市场的发展中扮演着举足轻重的角色,经过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后的财务报表,人们通常认为具有比较高的可信度,从而以此为基础进行投资等财务决策。
然而最近的会计师事务所变更事件,引发了投资者等社会公众的深深担忧。
对于会计师事务所变更这一重大事项,有些公司没有在财务报表中进行披露,而其他披露的企业在财务报表中列式的原因是:签署的审计协议已经到期、进一步规范公司财务等。
这些原因是不是就是会计师事务所变更的真正原因?还是在这一现象背后隐藏着我们不知道的深层次原因?为了揭开会计师事务所变更的谜底,本文不仅从企业一方出发,而且从会计师事务所和监管当局等多重角度考虑事务所变更的原因。
二、会计师事务所变更的含义和类别(一)会计师事务所变更的含义会计师事务所变更是指当会计师事务所和上市公司中的一方或者双方都不再拥有对方之前所认可的特征或双方受到第三方的干预,导致会计师事务所和上市公司之间的合作关系破裂的情况。
(二)会计师事务所变更的类别按照解除合同关系的发起人不同,上市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的变更分为主动变更和被动变更。
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及分所发生变更事项
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及分所发生变更事项办理备案程序及有关问题的说明第一部分财政部24号令《会计师事务所审批和监督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有关规定一、《办法》中对会计师事务所发生变更事项要予以备案的有关规定《办法》第二十九条:会计师事务所发生下列事项之一的,应当自作出决议之日起20日内向所在地的省级财政部门备案:(一)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办公场所(在省级行政区划内)、主任会计师;(二)变更合伙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三)变更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注册资本、股东。
会计师事务所变更分所名称、负责人、办公场所,或者撤销已设立的分所,应当自作出决议之日起20日内同时向会计师事务所和分所所在地的省级财政部门备案。
二、《办法》中关于财政部门对会计师事务所实施监督检查的有关规定《办法》第四十三条:财政部和省级财政部门依法对下列事项实施监督检查:(一)会计师事务所保持设立条件的情况;(二)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向财政部和省级财政部门备案事项的报备情况;(三)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的执业情况;(四)会计师事务所的质量控制制度;(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监督检查事项。
《办法》第四十八条:会计师事务所及其分所未保持设立条件的,应在20日内向所在地的省级财政部门备案,由所在地的省级财政部门责令其在60日内整改。
未在规定期限内备案或者整改期满仍未达到设立条件的,由所在地的省级财政部门撤回设立许可。
《办法》第四十九条: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财政部和省级财政部门应当进行重点监督检查:(一)被投诉或者举报的;(二)未保持设立条件的;(三)在执业中有不良记录的;(四)采取不正当竞争手段承接业务的。
《办法》第五十一条:财政部和省级财政部门在实施监督检查过程中,可以要求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说明有关情况,调阅会计师事务所工作底稿及相关资料,向相关单位和人员调查、询问、取证和核实有关情况。
《办法》第五十三条:对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的违法违规行为,财政部和省级财政部门可以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后予以公告。
浅议会计师事务所变更
浅议会计师事务所变更随着经济全球化和金融市场的日益复杂化,会计师事务所在企业管理和监督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
在行业快速发展和市场竞争加剧的情况下,会计师事务所的变更成为一个常见的现象。
本文将对会计师事务所变更进行浅议,探讨其背后的原因和影响。
会计师事务所的变更通常是由于企业自身的发展需要。
随着企业规模的扩大和业务范围的增加,原有的会计师事务所可能无法满足企业的需求,需要寻找更具实力和经验的会计师事务所来提供服务。
企业在业务合作中可能会遇到一些问题,导致与原有会计师事务所的合作关系出现矛盾和分歧,从而选择变更会计师事务所。
会计师事务所变更也可能受到外部环境的影响。
随着相关法律法规的变化和政策的调整,会计准则和监管要求也随之发生变化,这可能会影响企业所需的会计服务和审计需求,从而导致企业选择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以适应新的环境。
会计师事务所变更在一定程度上也反映了企业对于财务监督和审计质量的关注和要求。
在面临日益复杂的经营环境和金融市场的风险和挑战时,企业需要更加专业、严谨和独立的会计审计服务,以保障企业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企业可能会选择变更会计师事务所来提高审计质量和监督效果。
会计师事务所变更对企业和会计师事务所本身都会产生一定的影响。
对于企业来说,会计师事务所变更可能需要重新调整和安排财务报表和审计工作,可能产生一定的成本和时间成本。
而对于会计师事务所来说,失去一家客户可能会对其业务收入和服务质量产生一定的影响,同时也需要寻找新的客户来填补空缺。
会计师事务所变更还可能导致人员和资源重新配置。
原有的会计师事务所和其团队可能需要面临重新调整和安排工作,而新的会计师事务所也需要投入一定的人力和资源来适应并满足新的客户需求。
这对于两家会计师事务所都会带来一定的挑战和机遇。
会计师事务所变更也可能带来一些积极的影响。
新的会计师事务所可能具有更加专业和丰富的经验,能够为企业提供更优质的审计和咨询服务;会计师事务所变更也可能促使原有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自我反思和改进,提高自身的竞争力和服务水平。
会计师事务所变更需准备资料
一、会计师事务所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及其分所发生变更事项,应当自作出决议之日起20日内向省财政部门会计处办理备案二、申请办理流程1.事务所在会计行业管理网上提交变更申请。
同时要准确填写联系人和联系电话(移动电话)进行保存。
2.变更申请提交成功后,与省财政部门会计处联系,事务所即可将相关纸质备案资料报送省财政部门会计处,进行变更事项的确认工作。
3.主任会计师、股东或者合伙人等事项发生变更,应经会计处确认后,再去工商局办理变更手续。
三、需要提交的申请材料(一)变更名称1. 会计师事务所变更事项情况表2.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原件3.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复印件(请先在会计行业管理网上查询是否有重名,再去工商局核准名称)4. 全体合伙人或股东同意变更名称的决议(二)变更办公场所1. 会计师事务所变更事项情况表2. 全体合伙人或股东同意变更办公场所的决议3. 办公场所的产权或者使用权的有效证明复印件(三)变更合伙人或股东1. 会计师事务所变更事项情况表2. 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或股东情况汇总表3. 全体合伙人或股东同意变更合伙人或股东的决议4.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或股东后的章程修正案(合伙协议)5. 新任合伙人或股东的股权转让协议、注册会计师证书的原件、复印件及由注册会计师协会出具的最近五年在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审计业务证明原件(四)变更主任会计师1. 会计师事务所变更事项情况表,要求原主任会计师和新主任会计师共同签字2. 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或股东情况汇总表3. 全体合伙人或股东同意变更主任会计师的决议4. 变更主任会计师后的章程修正案(合伙协议)5. 如果新任主任会计师不是本所股东,除提交以上材料外还应提交符合新增合伙人或股东的证明材料(五)变更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注册资本1. 会计师事务所变更事项情况表2. 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或股东情况汇总表3. 全体合伙人或股东同意变更注册资本等决议4. 变更注册资本后的章程修正案(合伙协议)5. 验资报告四、注意的问题1.事务所在准备以上备案材料中提交复印件应提供原件,在与复印件核对后退回原件2.会计师事务所变更名称的分所名称也须变更3.事务所变更事项报送的有关材料中,主任会计师应按要求签字盖章,同时加盖事务所公章4.若拟新任股东或合伙人由外省转入,还需提交由转出省注协盖章的注师转所表;若为原所合伙人或股东,还应提交工商出具的退伙证明。
财政部89号令(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和监督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9号--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和监督管理办法财政部对《会计师事务所审批和监督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24号)进行了修订,修订后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和监督管理办法》已经部长办公会审议通过。
现予公布,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
部长肖捷2017年8月20日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和监督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会计师事务所及其分所执业许可,加强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管理,促进注册会计师行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以下简称《注册会计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财政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以下简称省级财政部门)对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进行管理、监督和指导,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省级财政部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便民、高效的原则,依法办理本地区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工作,并对本地区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监督管理。
财政部和省级财政部门应当加强对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的政策指导,营造公平的会计市场环境,引导和鼓励会计师事务所不断完善内部治理,实现有序发展。
省级财政部门应当推进网上政务,便利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申请和变更备案。
第四条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恪守职业道德,遵循执业准则、规则。
第五条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依法独立、客观、公正执业,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法干预。
第六条会计师事务所可以采用普通合伙、特殊普通合伙或者有限责任公司形式。
会计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和经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关系公众利益的其他特定业务,应当采用普通合伙或者特殊普通合伙形式,接受财政部的监督。
第二章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的取得第七条会计师事务所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60日内,向所在地的省级财政部门申请执业许可。
未取得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的,不得以会计师事务所的名义开展业务活动,不得从事《注册会计师法》第十四条规定的业务(以下简称注册会计师法定业务)。
会计师事务所股权变更流程
会计师事务所股权变更流程
会计师事务所股权变更的流程可以分为以下几个步骤:
1. 股权转让协议的签订:出让方和受让方就股权转让事项达成协议,并签订股权转让协议。
2. 股权转让申请:出让方向所在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提交股权转让申请,包括填写相关表格和提供必要的资料。
3. 股东大会或股东决议:如果股权变更涉及到公司章程或公司法定事项的变更,需要召开股东大会或股东决议,进行相应的决策。
4. 股权变更登记:经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审核,核准股权转让后,将进行股权变更登记,并颁发新的营业执照。
5. 公告公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股权变更可能需要在指定媒体上进行公告和公示。
6. 税务登记:根据股权变更情况,可能需要进行税务登记和报税。
7. 其他审批:根据具体情况,可能需要向其他相关部门进行申请和审批,如证券监管部门、财政部门等。
需要注意的是,股权变更的具体流程可能因地区和公司类型的不同而有所差异,以上流程仅供参考。
在进行股权变更时,建议咨询专业的法律和会计机构,以确保操作的合法性和准确性。
事务所变更合伙人(股东)条件及备案程序
一、有关规定(一)《会计师事务所审批和监督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24号)第二十九条:会计师事务所变更合伙人(股东),应当自作出决议之日起20日内向所在地的省级财政部门备案。
(二)变更合伙人(股东),应符合《合伙人协议》或《会计师事务所章程》的有关规定,并履行必要的手续;(三)变更合伙人(股东)要修订《合伙人协议》或《会计师事务所章程》。
(四)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变更注册资本,要提供验资报告。
二、新增合伙人(股东)条件(一)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证书;(二)在事务所专职执业;(三)最近3年内没有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四)有取得注册会计师证书后最近连续5年在会计师事务所从事下列审计业务的经历,其中在境内会计师事务所的经历不少于3年:1、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2、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3、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的报告;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审计业务。
(五)成为合伙人或者股东前1年内没有因采取隐瞒或提供虚假材料、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申请设立会计师事务所而被省级财政部门作出不予受理、不予批准或者撤销会计师事务所的决定。
三、备案材料(一)会计师事务所变更合伙人(股东)会议决议(二)会计师事务所变更事项情况表(格式见附表)(三)新增合伙人(股东)×××同志情况表(见参考格式)(四)新增合伙人(股东)×××同志有关证明材料1、注册会计师证书复印件(复印件要包括证书编号、全部年检记录、转所记录等内容,要求提供证书原件,原件审核后退回)2、专职从业证明复印件,专职从业证明包括:与人才交流中心(或其他人事代理机构)签订的人事代理合同书或退休人员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退休证明(要求同时提供原件,原件审核后退回)3、身份证复印件(要求同时提供原件,原件审核后退回)(五)、修订后的《合伙人协议》或《会计师事务所章程》复印件。
报备时间:
附件1:证券资格会计师事务所日常监督报备资料一、常规事项年度报备材料(一)基本信息报备时间:每年1月15日前报备内容:1、《证券资格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表》(总所填报)(1)基本情况,包括事务所名称、组织形式、出资总额或注册资本、法定代表人、主任会计师、本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数量、中国注册会计师数量、中国注册会计师以外的专职从业人员数量、联系人姓名及联系方式(包括固定电话、手机、电子邮箱);(2)股东名单及持股比例、合伙人名单(单独报送);(3)分所情况,包括分所证书编号、分所名称、批准日期批准机关、人数;(4)上一年度事务所新设、合并、分立、迁移、改名等情况(单独报送);(5)上一年度事务所接受处罚情况,包括处罚类型、处罚日期、详细信息(可单独报送);(6)职业保险保单复印件(可报送书面材料)。
2、《证券资格会计师事务所分所基本情况表》(分所填报)基本情况,包括事务所分所名称、批准文号及时间、执业证书编号、分所负责人、分所本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数量、分所中国注册会计师数量、分所中国注册会计师以外的专职从业人员数量、办公场所、通讯地址及邮编、联系人姓名及联系方式(包括固定电话、手机、电子邮箱)。
(二)内部管理制度报备时间:每年5月31日前报备内容:会计师事务所质量控制制度、对分所管理制度和其他内部管理制度。
上年度各项制度的执行情况以及各项制度的变动情况的说明。
报备说明:会计师事务所质量控制制度、对分所管理制度和其他内部管理制度需书面和电子版各一份,不得仅报备情况说明。
以前年度已完整报备且年度内未发生变更的可免报。
分所如果没有单独制度,则上报总所制度。
(三)财务信息报备时间:审计报告出具后5个工作日内报备内容:由其他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一年度本机构财务报表的审计报告,审计报告后附的会计报表附注中应当包括对审计业务收入的单项说明。
分所报送总所审计报告,同时对本分所业务收入作单项说明。
(四)业务信息1、《会计师事务所年报审计计划表》报备时间:每年1月15日前报备范围:A股(含B股)上市公司、境外(含H股)上市公司以及除此之外的所有依据中国审计准则进行年报审计的客户报备内容:客户名称、上市代码、企业类型、拟签字注册会计师、上一年度审计报告意见类型(新承接项目除外)、年度审计报告拟披露日期、拟收费金额。
财政部、证监会关于会计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政部、证监会关于会计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财政部•【公布日期】2007.04.09•【文号】财会[2007]6号•【施行日期】2007.04.09•【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证券,期货正文*注:本篇法规已被:财政部、证监会关于调整证券资格会计师事务所申请条件的通知(2012)(发布日期:2012年1月21日,实施日期:2012年1月21日)修订财政部、证监会关于会计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财会〔2007〕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深圳市财政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各派出机构:为了规范会计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维护证券市场秩序,保护投资者和社会公众的合法权益,现对会计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有关问题补充通知如下:一、会计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申请条件会计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以下简称证券业务),应当按照本通知规定取得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以下简称证券资格)。
会计师事务所申请证券资格,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依法成立3年以上;(二)质量控制制度和内部管理制度健全并有效执行,执业质量和职业道德良好;(三)注册会计师不少于80人,其中通过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取得注册会计师证书的不少于55人,上述55人中最近5年持有注册会计师证书且连续执业的不少于35人;(四)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净资产不少于500万元,合伙会计师事务所净资产不少于300万元;(五)会计师事务所职业保险的累计赔偿限额与累计职业风险基金之和不少于600万元;(六)上一年度审计业务收入不少于1600万元;(七)持有不少于50%股权的股东,或半数以上合伙人最近在本机构连续执业3年以上;(八)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在执业活动中受到行政处罚、刑事处罚,自处罚决定生效之日起至提出申请之日止未满3年;2.因以欺骗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证券资格而被撤销该资格,自撤销之日起至提出申请之日止未满3年;3.申请证券资格过程中,因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被不予受理或者不予批准的,自被出具不予受理凭证或者不予批准决定之日起至提出申请之日止未满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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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事务所保证
我所保证本表所填报内容及所附证明材料全部属实。
首席合伙人或者主任会计师签名:
会计师事务所盖章
年月日
注:1、本表只需填变更事项栏目,未变更的不填。
2、有关栏目填写不下时,可多张填写,并在每页签章。
附件7
会计师事务所变更事项情况表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批准执业日期:批准文号:执业证书编号:
变更原因(填“合并”、“分立”或“其他”):
项目
变更前情况
变更后情况
变更后是否符合执业许可条件
名称
首席合伙人或者主任会计师
有限责任事务所注资本
组织形式(仅限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
合伙人或者股东
数量
姓名
经营场所
经营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