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质量标准化矿井考核评定办法
煤矿质量标准化
考 核 标 准 :①建立健全各工种《操作规 程》。②有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③作 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必须是单头单面。④ 施工人员要学习措施,并考核签字。 打眼工、攉煤工、风镐工、推车工、运料工、 巷道维护工、掘进工、打眼工
标准分 :4 检查评分办法 :①缺工种《操作规程》,扣 0.1分/个;②抽查两个队正在施工或即将接 替头面的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的贯彻情 况,未贯彻,扣1分/个;缺学习和考试(考核) 签字记录,扣0.1分/人。
安全管理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
第一条
为搞好煤矿安全管理基础工作,加强 现场安全管理,实现安全管理工作规范化、 程序化和制度化,特制定《安全管理标准化 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 第二条 安全管理标准化煤矿必须具备以下条 件: 1.年度内矿井发生一人死亡,安全质量标准 化等级降一级。年度内矿井发生三人及以上 死亡,取消矿井安全质量标准化等级评定。
10、灾害防治 考
核 标 准: ①对水文地质条件复杂的矿井应制定矿井综 合防治水方案和措施。 ②有煤与瓦斯突出的矿井应有防治煤与瓦斯 突出的综合防治方案和措施。 ③矿井灾害避灾路线应结合现场实际进行修 定,按规定进行演习。 标准分:3 检查评分办法:缺一项扣1分。
二、调度管理规范 标准分:15 1、调度机构 考 核 标 准:①建立健全调度机构;②配备调度人 员;③保证调度工作的正常开展。 标准分:3 检查评分办法:查现场未建立健全不得分,缺一项 扣1分。 2、调度制度 考 核 标 准:健全调度人员岗位责任制,内容具体, 责任到位。 标准分:2
2.按照七部委《指导意见》规定,必须建立
健全:⑴安全生产责任制度;⑵安全办公会 议制度;⑶安全目标管理制度;⑷安全投入 保障制度;⑸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制度;⑹ 安全教育与培训制度;⑺事故隐患排查制度; ⑻安全监督检查制度;⑼安全技术审批制度; ⑽矿用设备、器材使用管理制度;
2024年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评级办法、评分办法
2024年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评级办法、评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煤矿安全质量的管理,根据《煤矿安全法》、《煤矿安全规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国所有煤矿的安全质量评级和考核。
第三条煤矿安全质量评级和考核的目的是全面评估煤矿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提高煤矿的安全质量,促进煤矿的可持续发展。
第四条评级和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煤矿企业的安全质量管理体系、安全生产设备和装备的状态、员工的安全文化和安全教育培训等方面。
第五条评级和考核结果将作为煤矿安全监管、投资决策和社会评价的重要参考。
第二章评级标准第六条煤矿安全质量评级按照国家标准化管理的要求进行,共分为五个等级,从高到低依次为:A级、B级、C级、D级和E 级。
第七条煤矿安全质量评级的主要评估指标包括以下方面:(一)安全管理体系:包括制度建设、责任落实、监督检查等方面;(二)安全设备和装备:包括矿井通风系统、防灭火设施、救生装备等方面;(三)安全生产标准化:包括作业规程的实施情况、现场环境的整治等方面;(四)安全教育培训:包括安全培训的频次、培训内容的完整性等方面;(五)事故处理与应急救援:包括事故报告、事故分析、救援处置等方面。
第八条对于每个评估指标,将按照一定的权重进行评分,评分结果将累加得到煤矿的总评分。
第九条按照总评分的高低进行划分,评级等级的确定如下:A级:总评分在90分以上;B级:总评分在80-89分之间;C级:总评分在70-79分之间;D级:总评分在60-69分之间;E级:总评分在60分以下。
第三章评级程序第十条煤矿安全质量评估由煤矿安全监管部门组织实施,评估周期为一年。
第十一条评估实施前,煤矿企业需按照煤矿安全质量评估的要求,提供相关的材料和信息。
第十二条煤矿安全质量评估采取现场检查、文件审核和访谈等方式进行,评估人员需按照评估标准和评分办法进行评估。
第十三条评估结束后,评估人员将编制评估报告,并将评估结果向评估对象公示。
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评级办法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关于深入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指导意见》,全面推进井巷工程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提高现场施工管理水平,根据建设集团《关于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公司矿建、安装工程施工实际,特制定本考核评级办法。
建设项目(矿建、安装工程)施工必须满足法律、法规和合同的各项要求,实现安全、优质、快速、高效的目的。
建设集团每半年对项目部进行抽查综合考评;公司每季度对施工项目进行检查考核,覆盖率 100%;各项目部每月应按本办法对所属项目分单位工程进行自检自评。
项目部的安全质量标准化分为三个等级:一级:各工作面平均得分 90 分(含)以上,一次成巷,优良品率 80%以上,无不合格品。
二级:各工作面平均得分 80 分(含)~90 分,一次成巷,优良品率 70%以上,无不合格品。
三级:各工作面平均得分 70 分(含)~80 分,一次成巷,优良品率 60%以上,无不合格品。
评分办法1、安全质量标准化评分为百分制,评分办法详见附件《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分表》。
2、各项目部根据施工工程类型,按照《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分表》进行考核评级。
同一项目部施工不同类型工程,考核评分按不同类型工程评分的平均分计算。
3、工程质量标准按《煤矿井巷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3-2022)和《煤矿井巷工程施工规范》(GB50511-2022) 及《各类建造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各类安装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等进行检查评级,或者以监理、业主组织的月度验收结果为依据。
4、评分表中不涉及的内容不考核,按满分计,当浮现不合格时按标准扣分,扣完为止,不浮现负分。
组织机构公司成立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领导小组。
组长:公司经理总支书记副组长:公司副经理成员:公司副总,各部室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工程技术部,工程技术部人员负责质量标准化的检查、指导、考评等日常管理工作。
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规划及考核办法(5篇)
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规划及考核办法为了进一步夯实安全管理基础,提升安全保障能力,根据山西省煤炭厅颁发的《____山西省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奖惩办法通知》(晋煤安发[____]____号)、《山西省煤炭工业厅____山西省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____》(晋煤安发[____]____号)和集团公司下发的《山西煤炭运销集团有限公司____〈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评级奖惩办法(试行)〉____》(晋煤销产技字[____]____号)文件精神,特制定本达标规划及考核办法。
一、指导思想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落实省煤炭厅“高标准、高科技、高管理、高端化、高要求、高质量、高效益和现代文明发展”七高一文明发展新模式要求,强化标准化工作组织领导,提升安全生产装备水平,改善现场作业环境,提高软硬件安全管理档次,构建标准化建设长效机制,为公司做强做大煤炭产业提供安全稳定的良好环境。
二、规划目标(一)矿井实现安全生产。
(二)生产矿井、新建矿井全部达到省一级标准。
三、达标规划(一)公司达到一级安全质量标准化公司。
(二)生产矿井、持证改造生产矿井、试运转矿井盛平煤业、四通煤矿、昊兴塬煤业、同富新煤业及陆续达到以上条件的矿井达到省一级标准。
(三)基建矿井东瑞、四通筹备处、昊锦塬、金山、金辛达、金塬达等基建矿井单位工程质量(指掘进专业质量标准化,下同)必须达到一级标准,为投产后矿井质量标准化达标工作奠定基础。
四、组织机构(一)公司成立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领导组组长:贺彦平郭少勇常务副组长:梁万兴副组长:李和林韩喆宁波柏福宝范林彦张振国张引刚李晓军黄华冯志平孔令胜王元明成员单位:安监局、生产技术部、机电部、一通三防部、调度指挥中心、基本建设部、人力资源部、地质与防治水中心、技术中心、经理办公室(后勤中心)、财务部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公司安监局办公室主任:乔茂林(兼)。
矿井采煤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
煤矿开采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评定方法第一条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必须满足以下条件:1、采煤工作面回采率满足设计要求。
(薄煤层:达97%、中厚煤层达95%)2、考核期内采煤工作面无一次3人及以上直接责任的致命事故。
3、完整的检查数据:①有月度检查记录。
②保留原始数据、真实性,不得有虚假。
第二条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分为三个层次,考核标准如下:一级:采煤工作面安全工程质量得分为90分及以上,优良品率100%,工作面内无采煤责任死亡事故;二级:采煤工作面安全工程质量得分为80分及以上,优良品率80%;三级:采煤工作面安全工程质量得分为70分及以上,优良品率50%以上,无不合格品。
第三条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评价评定方法(具体见附表):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评分,按下列公式计算:1、月度矿井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评分=各采煤工作面得分之和÷采煤工作面个数。
2、年度矿井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评分=年度内各月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评分之和÷12(个月)。
3、采煤工作面因采煤责任事故每死亡一人,矿井采煤安全质量标准化降一级扣5分,得分不得超过下一级的最高分,根据降级后的分数输入矿山安全质量标准化总分。
第四条采煤工作面安全工程质量标准及评分方法:1、采煤十大项,满分100分。
漏检项目按检查项目平均得分统计。
2、采煤工作面安全工程质量分为三个层次:优良品:前十项中前五项的最低分不低于该项总分90%,后五项最低得分不低于本项总分的80%;合格品:前十项中前五项得分最低的是70%~90%,后五项最低得分不低于本项总分的60%;不合格品:前十项中前五项得分最低的是70%及以下,后五项最低得分在本项总分的60%及以下。
第五条本标准未涉及的采煤方法、支护形式按矿总工程师(技术负责人)批准的作业规程为标准进行检查。
应在有限的时间内逐步淘汰使用非正规采矿方法的矿山的工作计划。
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考核办法(4篇)
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考核办法一、总则为了确保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工作的有效开展,提升煤矿安全质量管理水平,进一步加强对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工作的考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矿安全监察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二、考核目的本考核办法的目的是通过对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工作的考核,评估煤矿的安全生产状况,提升煤矿安全质量管理水平,加强对煤矿安全生产的监督和管理。
三、考核内容1. 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体系建设情况的考核:考核指标:(1)煤矿是否建立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制度,并落实到位;(2)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组织架构是否健全;(3)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职责分工是否明确;(4)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相关人员的岗位职责、权限是否明确;(5)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内部审核和管理评审的开展情况;(6)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体系文件的管理和控制。
2. 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制度执行情况的考核:考核指标:(1)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2)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制度的宣传和培训情况;(3)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制度的使用和维护情况;(4)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制度的改进和完善情况。
3. 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实施情况的考核:考核指标:(1)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实施的计划编制情况;(2)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实施的措施执行情况;(3)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实施的监督和考核情况;(4)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实施的结果评价情况。
四、考核程序1. 编制考核方案:根据考核内容,制定考核方案,明确考核指标、权重和考核方法。
2. 开展考核:按照考核方案,组织专家对煤矿进行实地考察、文件查阅、资料核查等,了解煤矿的安全生产和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情况。
3. 形成考核报告:根据考核结果,编制考核报告,包括考核评分、问题整改建议等。
4. 组织评审:将考核报告提交煤矿和相关部门,组织评审,对考核结果进行审核和确认。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印发国家级安全质量标准化煤矿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印发国家级安全质量标准化煤矿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已撤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已更名)•【公布日期】2009.08.08•【文号】安监总煤行[2009]150号•【施行日期】2009.09.0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煤炭及煤炭工业正文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印发国家级安全质量标准化煤矿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安监总煤行〔2009〕150号)各产煤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煤炭行业管理、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司法部直属煤矿管理局,有关中央企业:为加快推进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深入开展,强化煤矿安全基层基础管理,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研究制定了《国家级安全质量标准化煤矿评定考核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1.国家级安全质量标准化煤矿考核办法(试行)2.国家级安全质量标准化煤矿考核办法(试行)中涉及有关规定解释3.国家级安全质量标准化井工煤矿年度申报表(表一、表二、表三)4.国家级安全质量标准化露天煤矿年度申报表(表一、表二、表三)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二○○九年八月八日附件1国家级安全质量标准化煤矿考核办法(试行)一、为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夯实煤矿安全生产基础,进一步推进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深入开展,提升安全保障水平,促进煤矿安全生产状况持续稳定好转,特制定本办法。
二、本办法适用于依法取得“六证”(采矿许可证、煤矿安全生产许可证、煤炭生产许可证、矿长资格证、矿长安全资格证、营业执照)且在有效期内的生产煤矿(井工煤矿和露天煤矿)。
三、申报国家级安全质量标准化煤矿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符合国家煤炭产业政策规定的区域煤矿生产规模。
2.连续两年被评为一级安全质量标准化煤矿。
矿井采煤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
矿井采煤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矿井采煤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提高煤矿安全生产水平,保障矿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
第二条本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适用于全国各类煤矿的采煤作业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
第三条矿井采煤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应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实行全面、全过程、全员安全管理。
第四条矿井采煤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评级分为一级、二级、三级,按照本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进行。
第二章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第五条矿井采煤安全质量标准化应符合以下基本要求:(一)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政策标准:矿井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政策标准体系,依法合规组织生产。
(二)组织管理:矿井应建立健全组织管理机构,明确安全生产职责,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三)矿井安全设施:矿井应建立健全安全设施,保障矿井安全生产条件。
(四)矿井安全生产过程控制:矿井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过程控制体系,实行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的安全管理。
(五)矿井安全生产培训与教育:矿井应加强安全生产培训与教育,提高矿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
(六)矿井事故应急预案与救援:矿井应制定事故应急预案,建立应急救援组织,配备应急救援装备。
第六条矿井采煤安全质量标准化一级标准:(一)矿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政策标准健全,合规组织生产。
(二)矿井组织管理机构健全,安全生产职责明确,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完善。
(三)矿井安全设施完善,安全生产条件良好。
(四)矿井安全生产过程控制体系健全,实行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的安全管理。
(五)矿井安全生产培训与教育制度完善,矿工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提高。
(六)矿井事故应急预案与救援组织健全,应急救援装备配备齐全。
第七条矿井采煤安全质量标准化二级标准:(一)矿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政策标准基本健全,合规组织生产。
(二)矿井组织管理机构基本健全,安全生产职责基本明确,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基本完善。
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
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山东省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第一条本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适用于山东省境内所有合法生产煤矿。
第二条安全质量标准化煤矿分为三个等级:一级:安全质量标准化各专业得分均在90分及以上。
二级:安全质量标准化各专业得分均在80分及以上。
三级:安全质量标准化各专业得分均在70分及以上。
第三条安全质量标准化煤矿参加评级的专业为七个,即采煤、掘进、机电、运输、通风、地测防治水、安全管理,各专业计分以100分为满分。
安全质量标准化矿井的评级计分以100分为满分。
各专业的考核得分先乘以各自的系数后,再计入矿井总分。
1、采煤:12分系数为0.12;2、掘进:12分系数为0.12;3、机电:12分系数为0.12;4、运输:12分系数为0.12;5、通风:25分系数为0.25;6、地测防治水:12分系数为0.12;7、安全管理:一五分系数为0.一五。
第四条安全质量标准化煤矿务必具备下列条件:(一)一级矿井年度内无原煤生产死亡事故;二级、三级矿井年度内原煤生产死亡人数不超过1人;且均无重大及以上非人身事故。
(二)三个煤量符合规定,采掘关系正常。
(三)无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生产行为。
(四)无国家与行业明令禁止使用或者淘汰的设备、产品、工艺。
(五)制定便于操作的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验收制度与奖惩制度,并落实到位。
第五条安全质量标准化矿业公司,务必具备下列条件:1.考核年度内,一级矿井占所属矿井总数的2/3及以上,其余矿井均达到二级。
2. 考核年度内,原煤生产百万吨死亡率不超过0.2,且无重大及以上非人身事故。
3. 制定便于操作的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验收制度与奖惩制度,并落实到位。
第六条安全质量标准化煤矿的检查考核办法:1.安全质量标准化煤矿及各专业的检查考核,省每半年抽查一次;设区的市每半年全面检查一次;省属煤炭企业、县(市、区)每季度全面检查一次;矿每月检查一次。
2.安全质量标准化煤矿及各专业的检查考核采取动态检查,每次检查的记录存档,作为年终评级考核的根据。
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
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安全质量标准化矿井参加评级的专业为八个,即采煤、掘进、机电、运输、一通三防、地测防治水、生产调度及洗煤厂;参加计分的专业为七个,即采煤、掘进、机电、运输、一通三防、地测防治水及生产调度,各专业计分以100分为满分,洗煤厂以独立单位进行考核。
质量标准化矿井的评级计分以100分为满分。
各专业的考核得分在计入矿井总分时,先乘以各自的系数后,再输入矿井总分(取小数点后两位数)。
一、采煤:20分系数为0.20。
二、掘进:15分系数为0.15。
三、机电:15分系数为0.15。
四、运输:15分系数为0.15。
五、通风:20分系数为0.20六、地测防治水:10分系数为0.10七、生产调度:5分系数为0.05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评级得分计算方法:本年度矿井得分=本年度参加计分的专业单项得分乘以各自系数之和。
第一章采煤专业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评级办法一、采煤专业安全质量标准化矿井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一)、采煤工作面回收率达到规定要求。
(二)、考核期内采煤工作面无一次死亡3 人及以上直接责任死亡事故。
(三)、检查资料齐全。
1、有每月检查记录。
2、资料保持原始性、真实性,不得有虚假。
二、采煤专业安全质量标准化矿井分为三个等级,考核标准如下:一级:采煤工作面安全质量标准化得分在90 分及以上,工作面无重伤及以上事故;二级:采煤工作面安全质量标准化得分在80 分及以上,工作面无死亡1人及以上事故;三级:采煤工作面安全质量标准化得分在70 分及以上,工作面无死亡3人以上事故。
三、采煤专业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分办法采煤专业安全质量标准化得分,按下列公式计算:(一)、月度矿井采煤专业安全质量标准化得分=各采煤工作面得分之和/采煤工作面个数。
(二)、半年度矿井采煤专业安全质量标准化得分=半年内各月度采煤专业安全质量标准化得分之和/6×40%+公司检查评级采煤专业安全质量标准化得分×60%。
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实施细则
四阳沟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实施细则第一条根据《关于深入持久开展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的指导意见》的要求,结合我省煤矿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全省各类合法生产的煤矿。
第三条年核定生产能力30万吨及以上的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评级分七个专业,即采煤、掘进、机电、运输、通风、地测防治水、安全管理,年核定生产能力30万吨以下的煤矿增设地面设施专业,各专业满分100分;第四条安全质量标准化煤矿的评级计分实行百分制,专业考核得分乘以该专业系数后合计,得出煤矿总分。
(一)年核定生产能力30万吨及以上的煤矿各专业评级系数:1.采煤:13分系数为0.13;2.掘进:13分系数为0.13;3.机电:13分系数为0.13;4.运输:13分系数为0.13;5.通风:28分系数为0.28;6.地测防治水:10分系数为0.10;7.安全管理:10分系数为0.10。
(二)年核定生产能力30万吨以下的煤矿各专业评级系数:1.采煤:12分系数为0.12;2.掘进:12分系数为0.12;3.机电:12分系数为0.12;4.运输:12分系数为0.12;5.通风:26分系数为0.26;6.地测防治水:10分系数为0.10;7.安全管理:10分系数为0.10;8.地面设施:6分系数为0.06。
第五条安全质量标准化煤矿分为四个等级,考核标准如下:国家级:符合《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印发国家级安全质量标准化煤矿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规定的条件。
一级:总分在90分及以上,通风专业必须达到一级,采煤、掘进、机电、运输和地测防治水五个专业有四个达到达到一级,其他专业不低于二级。
二级:总分在80分及以上,通风专业必须达到二级,采煤、掘进、机电、运输和地测防治水五个专业有四个达到达到二级,其他专业必须达标。
三级:总分在70分及以上,没有不达标的专业。
第六条计分办法:1.季度专业分=动态分×50%(市监、业务处室各占25%)+季查分×50%;2.季度总分=专业得分乘以各自系数之和;3.年度专业分=季度专业得分之和÷4;4.年度总分=年度专业得分乘以各自系数之和。
安全管理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分办法
安全管理安全质量标准化及考核评分办法第一条安全管理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考核评级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矿井应建立健全重大隐患排查和治理制度;2.按规定设置安全管理机构,人员配备能够满足安全生产需要。
第二条安全管理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共10大项,满分100分,第三条考核项目及评分办法(具体见附表):1.每一大项中有缺项时,按下列计算公式进行折算计分;本大项折合分数=本大项标准分数÷(本大项标准分数-缺项分数)×本大项检查实得分数2.考核评级计分采用扣分方法,各单项及小项的最低分为零分,不出现负分。
3.季度安全管理考核得分=动态检查与市或集团公司季度检查综合考核得分。
4.年度安全管理考核得分=年度内各季度安全管理考核得分之和/4。
5.考核年度内每死亡1人,安全管理安全质量标准化得分扣5分。
项目 内容 得 分项目检查内容及标准评分方法1.煤矿设置安全管理机构和安全质量标准 化管理机构,负责安全监督检查和安全质量 3标准化工作机构 设置一 机 构 设 置 与 人 员 配 备 (10)3相 关 机 构 未 设置,扣 3 分; 部 门 职 责 不 明确,每项扣 1 分;无定员 标准扣 3 分; 每 少 配 备 1 人,扣 1 分3.企业法定代表人应推行安全生产承诺,各 类管理人员严格执行一岗双责(备注:领导 干部职务对应的岗位,既要履行岗位业务工 3作职责,又要履行安全生产职责),矿井应对 安全目标实行层层分解人员 配备4.A 类安全管理人员必须具备煤炭专业本11.煤矿必须建立以下基本制度:(1)安全生产 责任制度;(2)安全会议制度;(3)安全目标 管理制度;(4)安全投入保障制度;(5)安全 质量标准化管理制度; (6)安全教育与培训 制度;(7)事故隐患排查与整改制度;(8)安 全监督检查制度;(9)安全技术审批制度; (10)矿用设备器材使用管理制度;(11)矿用 主要灾害预防制度; (12)事故应急救援制 度;(13)安全与经济利益挂钩制度;(14)入 井人员管理制度;(15)安全举报制度;(16) 矿级领导及管理人员下井及带班制度(符合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 33 号文要 求);(17)安全操作管理制度;(18)安全管理 奖惩制度;(19)安全监测监控管理制度;(20) 重大危险源预控管理制度;(21)劳动用工管 理制度;(22)人员不安全行为管理制度;(23) 环境保护制度;(24)消防设施管理制度;(25) 区队、班组建设制度;(26)职业卫生健康管 理制度;(27)民爆器材管理制度;(28)事故 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29)煤矿企业安全生 产管理人员职业资格准入制度;(30)煤矿特 殊工种职业资格准入制度; (31)煤矿企业 “变招工为招生”制度;(32)煤矿企业技能 人才队伍建设管理制度;(33)煤矿认为需要 制定的其它制度二 安 全 规 章 制 度 (15)基本 制度8 4合 计 标准分 22 缺项分 扣分 得分标 准 分项目 内容考核 方法 得 分项目检查内容及标准评分方法查阅有 关规章 制度的 发布文 件,并 检查落 实情况 基本 制度31.严格执行国家、省有关安全费用提取使用 的有关规定,落实安全投入保障及安全费用 提取和使用制度2.按规定确定安全费用提取标准,并按规定报有关部门备案(按开采的原煤产量按月提 取,煤与瓦斯突出矿井、高瓦斯矿井吨煤不 低于 30 元;其它井工吨煤不低于 15 元) 查阅有 未落实上级有关规关规章 定、未确保安全投 制度的 入的扣 3 分 制度保障发布文 未明确安全费用提 件,并 取标准或未按规定 检查落 备案的,扣 2 分实情况3.安全费用应当按照以下范围使用:(1)煤与 瓦斯突出及高瓦斯矿井落实“两个四位一 体”综合防突措施支出,包括瓦斯区域预抽、 保护层开采区域防突措施、开展突出区域和 局部预测、实施局部补充防突措施、更新改 造防突设备和设施、建立突出防治实验室等 支出;(2)煤矿安全生产改造和重大隐患治 理支出,包括“一通三防”(通风、防瓦斯、 防煤尘、防灭火)、防治水、供电、运输等 系统设备改造和灾害治理工程,实施煤矿机 械化改造,实施矿压(冲击地压)、热害、露 天矿边坡治理、采空区治理等支出; (3)完 善煤矿井下监测监控、人员定位、紧急避险、 压风自救、供水施救和通信联络安全避险查阅有 不足 50%,扣 3 分;关规章 安全费用使用在规 制度的 定范围外支出的, 发布文 3每项扣 1 分;安全 件,并 费用提取、使用、 检查落 结余账目每有一处 实情况不符合要求的,扣 1 分(6)配备和更新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用品 支出;(7)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支出; (8)安全生产适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装备 的推广应用支出;(9)安全设施及特种设备 检测检验支出;(10)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 关的支出。
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
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煤矿安全是一项关乎广大煤矿工人生命安全的重要工作,为了加强煤矿安全管理,提高煤矿安全质量,确保煤矿安全生产,制定了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
一、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1. 通用要求(1)煤矿企业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责任人的安全生产责任和权力,并落实到位。
(2)煤矿企业应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包括安全生产组织机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教育培训制度等。
(3)煤矿企业应建立健全风险评估和安全预警机制,及时发现和排除安全隐患。
(4)煤矿企业应保持设备的正常运行和良好状态,定期维护和检修设备,并采取措施保障设备的安全可靠性。
(5)煤矿企业应建立完善的安全培训制度,加强职工的安全教育培训,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2. 生产作业要求(1)煤矿企业应制定科学合理的生产计划和方案,确保生产活动有序进行。
(2)煤矿企业应建立健全巷道、巷道支护、瓦斯、防尘等安全管理制度,确保矿井的稳定和矿井瓦斯、防尘设施的有效运行。
(3)煤矿企业应建立健全巷道通风系统,保证矿井内空气的新鲜和通风流畅。
(4)煤矿企业应建立健全工作面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确保工作面的安全稳定和生产进度。
(5)煤矿企业应加强对危险化学品和爆破器材的管理,确保使用安全合理。
3. 安全设施要求(1)煤矿企业应建立健全灭火设备和应急救援设备,确保在事故发生时能够迅速、有效地处置。
(2)煤矿企业应建立健全安全监控设施,加强对矿井内的安全状况进行实时监测和预警。
(3)煤矿企业应建立健全逃生通道和应急通信设施,确保职工在事故发生时能够及时撤离和求救。
(4)煤矿企业应建立健全安全防护设施,加强对危险作业岗位的保护,防止事故的发生。
二、煤矿安全质量考核评级办法1. 考核内容(1)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建立和落实、各级责任人是否履行职责等。
(2)安全管理制度执行情况:包括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健全、是否履行自查和整改义务、是否建立风险评估和安全预警机制等。
生产矿井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考核办法范本(2篇)
生产矿井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考核办法范本一、背景与目的为了提高矿井安全质量管理水平,确保矿井运行安全,保障职工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旨在规范矿井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考核工作,确保矿井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考核的科学性、公正性和有效性。
二、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所有矿井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考核工作。
三、基本原则1. 科学性原则:根据矿井安全生产的实际情况和标准化要求,制定科学合理的考核办法。
2. 公正性原则:公正、公平、公开地开展考核工作,确保考核结果的客观性和公正性。
3. 有效性原则:考核结果能够真实反映矿井安全生产质量现状,具有指导性和促进性。
四、考核内容1. 安全管理体系建设情况。
2. 职工安全培训和教育工作情况。
3. 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
4. 安全生产设施设备运行和维护情况。
5. 安全风险控制措施的应用与落实情况。
6.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7. 安全监测、预警和应急救援措施情况。
五、考核程序1. 制定考核计划。
根据具体矿井的特点和安全生产的要求,制定年度考核计划,确定考核时间、考核范围和考核指标。
2. 开展现场考核。
组织专业人员对矿井进行现场考核,记录考核情况,包括存在的问题、意见和建议。
3. 完成报告书。
根据考核情况,编写考核报告书,报告书要真实客观地反映矿井安全生产的实际情况和存在的问题。
4. 召开考核结果反馈会议。
组织考核人员召开考核结果反馈会议,向被考核单位反馈考核结果,并收集被考核单位的意见和建议。
5. 确定考核结果。
根据考核结果反馈会议的意见和建议,确定矿井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考核结果。
6. 考核结果通报与公示。
将考核结果通报给被考核单位,并在矿区内进行公示,接受相关部门和职工的监督。
六、考核评价根据考核结果,对矿井进行评价,形成评价报告。
评价报告可分为优秀、合格、亚合格和不合格等等级。
七、处罚与奖励对考核不合格的矿井,给予相应的处罚和整改要求;对考核优秀的矿井,给予相应的奖励和表彰。
2024年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
2024年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煤矿安全管理,提高煤矿安全质量,保障矿工生命安全,根据《煤矿安全法》,制定本标准及评级办法。
第二条本标准适用于全国范围内的煤矿安全管理,并以定期评级方式进行安全质量评估。
第三条煤矿安全质量评级分为A、B、C、D四个级别,评价结果由最大为A,最小为D,分别代表不同的安全质量水平。
第四条煤矿安全质量评级主要参考煤矿的生产安全管理制度、安全设备设施、安全生产培训与教育、事故处置能力等方面的情况。
第五条煤矿应当按照本标准的要求制定和完善生产安全管理制度,并确保其有效实施。
第六条煤矿应当建立健全安全设备设施,包括但不限于通风设备、瓦斯检测设备、消防设备等,并进行定期维护和检修。
第七条煤矿应当对工人进行安全生产培训与教育,提升他们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第八条煤矿应当建立健全事故处置能力,包括但不限于应急救援队伍、事故应急预案等。
第二章煤矿安全质量评级标准第九条煤矿生产安全管理制度:煤矿应当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制定、完善和执行生产安全管理制度,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操作规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与调查制度等。
制度的有效执行程度将作为评级的重要依据。
第十条安全设备设施:煤矿应当根据自身的生产实际情况建立健全相应的安全设备设施,包括通风设备、瓦斯检测设备、矿井安全监测设备等。
设备设施的数量、质量和使用情况将作为评级的重要依据。
第十一条安全生产培训与教育:煤矿应当对工人进行规范的安全生产培训与教育,包括安全操作技能培训、应急救援培训等。
培训的内容和频率将作为评级的重要依据。
第十二条事故处置能力:煤矿应当建立健全事故应急处置能力,包括应急救援队伍的组建和培训、事故应急预案的制定和执行等。
事故处置能力的有效性将作为评级的重要依据。
第三章煤矿安全质量评级办法第十三条煤矿安全质量评级由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负责组织实施,并由市县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具体执行。
第十四条煤矿安全质量评级采用定期评估的方式进行,评估周期为两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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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质量标准化矿井考核评定办法
为进一步推动矿井安全生产工作,构建安全管理长效机制,提高矿井安全、质量管理水平,促进矿区稳定和谐发展,经研究,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安全质量标准化矿井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一级矿井年度内无原煤生产死亡事故;二级、三级矿井年度内原煤生产死亡人数不超过1人;且均无重大及以上非人身事故。
2、三个煤量符合规定,采掘关系正常。
3、无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生产行为。
4、无国家和行业明令禁止使用或淘汰的设备、产品、工艺。
5、制定便于操作的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验收制度和奖惩制度,并落实到位。
6、矿井职业安全健康考核得分不低于90分。
第二条参加安全质量标准化矿井评比的单位和专业
参加安全质量标准化评比的单位:孙村煤矿、良庄矿业、华丰煤矿、协庄煤矿、翟镇煤矿、华恒矿业、盛泉矿业、鄂庄煤矿、万祥矿业、华泰矿业、新巨龙公司、新阳能源、赵官能源、长城煤矿、福城矿业、黑沟煤业、水煤公司、伊犁一矿、芦草井沟矿等19个矿(公司)。
参加安全质量标准化评比的专业为采煤、掘进、机电、运输、通防、地测防治水、安全管理、调度八个专业,参加计分的专业为七个,即采煤、掘进、机电、运输、通防、地测防治水、安全管理,各专业100分为满分。
各专业得分计入矿井质量标准化得分时,乘以各自的系数,再输入矿井质量标准化得分。
⑴采煤:12分系数0.12
⑵掘进:12分系数0.12
⑶机电:12分系数0.12
⑷运输:12分系数0.12
⑸通防:25分系数0.25
⑹地测防治水:12分系数0.12
⑺安全管理: 15分系数0.15
安全质量标准化矿井考核评定总分为矿井质量标准化得分与矿井职业安全健康考核得分之和。
矿井质量标准化得分占矿井总分的80%,矿井职业安全健康考核得分占矿井总分的20%。
第三条矿井安全质量标准化等级
一级:矿井安全质量标准化总分为90分及以上,且采煤、掘进、机电、运输、通防、地测防治水、安全管理七个专业必须有五个专业达到一级,调度专业不得低于二级。
二级:矿井安全质量标准化总分为80分及以上,且采煤、掘进、机电、运输、通防、地测防治水、安全管理七个专业必须有五个专业达到二级,调度专业不得低于三级。
三级:矿井安全质量标准化总分为70分及以上,且采煤、掘进、机电、运输、通防、地测、安全、调度八个专业全部达到三级及以上。
季度内出现因工死亡事故和一级非伤亡事故,矿井安全质量标准化不达标。
第四条考核办法
1、矿(公司)执行旬检查月验收制度,每月至少对质量标准化工作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并将自检情况形成书面材料,以备检查。
2、集团公司季度内组织不定期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一季度汇总一次。
3、集团公司安监局和各专业处室以及上级部门平时检查问题纳入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中。
第五条年度安全质量标准化矿井得分为四个季度矿井安全质量标准化的平均得分。
第六条其它
季度内出现因工死亡事故,当季取消安全质量标准化评比资格,次季扣5分;累计死亡两人,次季起安全质量标准化降一级处理;发生一次死亡3人事故的矿井,自发生事故至年底取消安全质量标准化评比资格。
第七条由安监局负责矿井安全质量标准化的检查评定(地测、调度专业分别由地测处、技术处调度室检查评定)。
附:各专业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检查评分办法
通风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
第一条考核评级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通风系统合理可靠。
2、矿井安装两套同等能力的主要通风机装置和反风设施;有独立、完善的通风系统;矿井通风能力符合生产要求,无超通风能力生产现象。
3、矿井每年进行一次瓦斯等级和二氧化碳涌出量鉴定工作。
4、按规定建立健全瓦斯抽采系统,做到抽采平衡;监测监控系统可靠有效;按规定建立防灭火、防尘系统。
第二条检查评定内容:
包括十一个大项。
(一)通风系统;
(二)局部通风;
(三)瓦斯管理;
(四)井下爆破管理;
(五)通风安全监控;
(六)防治煤(岩)与瓦斯(二氧化碳)突出
(七)瓦斯抽放
(八)防治自然发火;
(九)通风设施;
(十)综合防尘;
(十一)管理制度。
第三条评定单位:
以自然井为基本评定单位。
第四条检查与评分定级办法(具体见附表):
1、通风安全质量标准化矿井分为三个等级:
一级:各大项均在90分及以上;
二级:各大项均在80分及以上;
三级。
各大项均在70分及以上。
2、检查大项中,检查大项的最低得分为矿井通风的定级分,乘系数后输入矿井分数。
3、年度等级的确定:以四个季度的定级分平均得分定级。
4、各检查大项中缺分项的,不查不计;检查分项中缺小项的,以该检查分项的其他小项得分的百分比折算计分。
扣分原则,本项分数扣完为止。
5、在同一等级中,以十一个检查大项得分的平均分多少排列名次。
6、因“一通三防”责任事故死亡1人,矿井通风安全质量标准化降一级扣5分,最高得分不得超过下一级的最高分,按降级后得分输入矿井安全质量标准化总分。
死亡2人,取消评级资格。
附表:
通风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