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研究工作量计算办法2013-12-13
河南工业大学教研工作量计算办法.doc
河南工业大学教研工作量计算办法校政教[2012 ] 58号一、总则(一)教研工作量的计算范围包括:有关教学研究、教学改革、教材建设、课程建设、专业建设等项目的申报、立项、鉴定(结项)、获奖等。
(二)本办法中的各类计分项目均以学校教务处登记备案的资料为准。
申报者须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三)各类项目、奖励的级别以立项、鉴定(结项)授奖部门的签章为准。
(四)教研经费以考核年度内实际到款额为准,学校提供的配套经费不计算教研经费工作量。
(五)教研业绩的完成单位必须是河南工业大学。
各类教研业绩若由多人完成,由第一负责人负责分配分值。
(六)在统计年限内已奖励过的教研业绩只计分不重复计酬,低于计酬标准的以统计年标准补齐。
二、教研工作量计算的依据(一)奖成果1•教学成果奖表1教学成果奖工作量标准2.教学类成果奖表2教学研究报告和论文奖工作量标准3.电教类(信息技术、多媒体等)成果奖二等奖4注:(1)教学成果奖分国家级、省级和校级三个层次,获奖成果工作量以获奖的级别为依据。
校级教学成果奖由学校组织评选,省级教学成果奖由教育厅组织评选,国家级由教育部组织评选;(2)奖励证书发证机构均应为政府机关,统计时应提供评奖主办单位的活动通知、奖项批文和证书原件;(3)一级学科对应的教学指导委员会组织的评奖按省部级奖励对待;二级学科对应的教学指导委员会组织的评奖按地厅级奖励对待;(4)同一项目不重复计算,以最高级别为准;(5)校级教学成果奖只计分不计酬。
(二)申报项目表4教研项目申报工作量标准注:以学校相关部门组织评审后报送且对方单位接受的项目为准。
(三)立项项目^5__教研项冃立项工作量标准教育科学规划项目、校级项目注:(1)教研项目量,以项目经费及项目类别为依据;经费以到帐教研经费为准(过帐经费不计);(2)校级资助项目只计分不计酬,校级自筹经费项目立项不计分;(3)各类纵向无经费的立项项目按计分的50%计酬;(4)分值总量二经费实量燈费权重+项目类别量。
教师千分制量化考核办法(2013修订)
教师千分制量化考核办法(2013年11月修订)教师千分制量化考核办法(2013年11月修订)为调动教师的积极性,建立一支高素质的教师队伍,稳步提高我校教育教学质量,同时也为教师的受聘任教、评先树优、实施奖惩提供依据,特制定我校教师教育教学工作考核计分办法。
按此办法,每学期对本单位教师逐人进行全面考核,教师考核成绩将用于兑现教师的绩效工资,并作为年度技术人员考核、人事制度改革的重要依据。
一、教师素质考核(70分)(一)政治思想表现(20分)1.思想积极,要求进步,拥护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政治学习,不参加任何形式的宗教活动,否则扣20分.2.拥护党的政策方针,坚持社会主义育人方向,依法执教,全面贯彻教育方针,自觉实施素质教育,否则扣20分.注:教师违反上述1、2项任意一项“政治思想表现"不得分。
3。
不按时参加政治学习,缺席周一、周五举行的集体升、降旗仪式,不参加课间操及学校集体活动每次扣1分。
(二)师德修养(20分)1.一个考核周期内,教师出现下列情形,每次扣5分;无以下情形者得20分。
(1)酒后上课;(2)参加任何形式的赌博;(3)索取或变相索取家长的钱物,搞有偿家教;(4)上课接打手机;(5)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6)侮辱学生的人格;(7)以任何理由乱补课、乱购资料、乱收费;(8)歧视成绩差的学生;(9)不服从工作安排,无理顶撞领导;(10)辱骂领导、同事,暗中挑拨同事间、领导与同事关系。
2.师德师风一票否决项目.凡违背师德师风要求,造成恶劣影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师德修养”考核直接定为零分(由学校校务会议研究确定)。
(1)违反党和国家政策、法律、法令、法规的;(2)目无领导,不服从学校各项工作安排,情节严重者;(3)私自办班补课,搞有偿家教者;(4)向学生及家长索要钱物,情节严重者;(5)因教育、管理工作不到位,造成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6)有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情节严重的;(7)吃喝、赌博等不良作风在社会、家长中影响恶劣的;(8)课堂或课后在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上误导学生,造成不良影响的;(9)累计旷职超2天(含2天)的;(10)不安心教育教学工作,对本职工作不负责任,纪律松弛,敷衍塞责,在学生、家长中影响恶劣的。
教师工作量计算方案
教师工作量计算方案随着教育事业的发展,教师工作量计算方案成为了一个备受关注的议题。
一个合理的工作量计算方案可以保障教师的权益,促进教师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力,提升整个教育系统的质量。
本文将从教学、科研、管理以及其他方面探讨教师工作量计算方案。
1. 教学方面教学是教师最为重要的职责之一,因此在工作量计算方案中应该给予教学工作以更高的权重。
首先,根据教师所承担的课时、班级、年级等因素,确定教师教学工作的基本工作量。
其次,考虑教学的难易程度、课程的复杂度以及教学素质等因素,对教师的工作量进行适当的浮动调整。
这样可以确保教师在教学工作中能够全身心投入,提供高质量的教学服务。
2. 科研方面科研是教师提升自身学术水平和教学能力的重要途径,也是推动教育事业发展的关键。
在工作量计算方案中应该重视教师的科研工作,为科研活动提供一定的资源支持和时间安排。
这样可以激发教师的科研热情,促进教师的学术成果产出,为教育改革和教育质量提升做出贡献。
3. 管理方面教师不仅需要承担教学和科研工作,还要参与学校和教育机构的管理工作。
在工作量计算方案中,应该充分考虑教师的管理工作,给予相应的工作量权重。
同时,为了避免教师在管理工作中过度投入,影响教学和科研工作,应该合理安排管理工作的时间和资源。
4. 其他方面除了教学、科研和管理,教师还需要参与其他方面的工作。
比如,师德师风建设、学科竞赛指导、学生辅导等。
在工作量计算方案中,这些工作应该得到充分重视,根据工作的难易程度和时间投入,适当调整教师的工作量。
总结:教师工作量计算方案应该综合考虑教学、科研、管理和其他方面的工作,合理分配教师的工作任务和时间。
这样可以保证教师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投入到教学和科研中,提升教育质量。
同时,也要关注教师的权益,确保教师能够在合理的工作量和工作环境下进行工作。
只有制定合理的教师工作量计算方案,才能够提高教师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力,推动整个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
教学工作量管理计算办法
教学工作量管理计算办法
为加强学校师资队伍建设,调动教师工作的积极性,有计划地安排教师工作,合理计算教师的教学工作量,根据有关文件精神和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教学工作量包括讲课(含备课、上课、课外辅导、批改作业及课程考核等),指导学生课程设计、实习、实验实训等工作量。
二、教学工作量标准
1.A岗教师,每年标准教学工作量为:专业课教师360课时,基础课教师420课时。
2.B岗教师,每年标准教学工作量为:专业课教师460课时,基础课教师500课时。
3.同时聘为管理岗位和教师岗位的“双肩挑”人员,每年标准教学工作量为140学时。
4.科研编制教师,每年要承担不低于220学时的教学工作量,但不允许超过240学时。
5.辅导员教师
参加辅导员工作不满一年的教师,应积极参加思想政治教育相关课程教研活动,认真听课,做好主讲教师助教工作,不得承担教学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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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工作量计算与管理办法(试行)
教学工作量计算与管理办法教学工作量是衡量教师教学工作的重要依据。
为充分调动教师教学积极性,稳定教学秩序,保证教学任务的顺利完成,提高教学质量和办学效益,在充分调研、缜密分析的基础上制定本办法,用以计算教师实际教学工作量.一、制订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的原则1.公平性原则.设计的工作量计算办法既基本体现教师教学工作量的差异性,又与教学工作现状基本吻合,各类系数设置相对公平合理,系数波动幅度相对较小.2.导向性原则。
确保工作量计算方法既能起到鼓励教师主动承担教学任务的目的,在兼顾公平的基础上,又能适当抑制明显不合理的教学安排。
3.结合实际原则。
结合学院教学工作实际情况,兼顾课程授课和教学建设与改革工作,引导教师积极参与教学研究与教学改革工作。
4.计算简便、易于操作的原则。
在保证教学工作量计算基本合理的前提下,尽可能精简工作量计算所需信息,计算算法简单。
二、教师工作量计算的依据5.以教育部颁布的《高等学校教师工作量试行办法》、《高等学校教师教学工作量超额酬金暂行规定》为标准学时计算的基本依据。
6.教学工作量以标准学时为计量单位,其定义为:给1个标准班上课,完成规定的全部教学环节,质量考核合格,1个课内学时为1个标准学时.不同课程类型、不同规模的编班人数,设定不同的系数,以积的方式折算标准学时。
标准班人数暂定为40人。
7.教学工作量分为基本工作量和附加工作量.基本工作量指教师直接从事课程(含实践性课程)授课工作所产生的工作量,主要包括:理论教学工作量,实验教学工作量,指导技能训练、实习、课程设计、毕业实习(或设计)工作量。
附加工作量指从事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实训基地建设、教学团队建设、教学研究、辅导群体性活动(辅导竞赛、训练运动队、指导第二课堂)、教师出差、培训或下企业锻炼等间接性教学工作量。
8.教学工作任务是指教师在各类教学活动应完成的工作内容。
(1)理论教学工作任务:编写学期授课计划、编写单元或课时授课计划(教案)、编写学习材料、讲课、辅导答疑(每2周答疑1次)、批改作业(按课程标准、教学大纲或学期授课计划的要求布置作业,一般要求全批全改)、考核(包括命题、制卷、监考、阅卷、试卷分析、成绩登录与上报)等。
中专教科研工作量考核办法
中专教科研工作量考核办法
是指对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的科研工作量进行评估和考核的规定和措施。
1. 考核指标:考核指标包括科研项目和成果、科研论文、科研经费、科研奖励等方面的工作量。
2. 科研项目和成果:评估教师承担的科研项目的数量和质量,以及科研成果的数量和影响力。
3. 科研论文:评估教师发表的科研论文的数量和质量。
4. 科研经费:评估教师申请和获得的科研经费的金额和使用情况。
5. 科研奖励:评估教师获得的科研奖励的数量和级别。
6. 考核方式:考核可以采取定量评分和定性评价相结合的方式,综合考虑各项指标的重要性和权重。
7. 考核结果:考核结果可以分为优秀、良好、一般和不合格等等级,用于评定教师的科研工作量。
8. 考核周期:考核周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一般可以为一学年或一学期。
9. 考核结果的应用:考核结果可以作为教师职称评定、薪酬激励、职务任免等方面的依据。
10.监督与评估:学校可以建立科研工作量考核的监督与评估机制,提升教师科研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需要注意的是,中专教科研工作量考核办法应根据不同学校的实际情况进行具体制定和实施,并且需要考虑到教师的工作实际情况、学科特点和科研水平等因素。
教师工作量计算与分配制度
教师工作量计算与分配制度教师工作量计算与分配制度在教育管理中起着重要的作用。
它是对教师工作量的量化和分配的原则、依据和方法的总称。
教师工作量计算与分配制度的合理与否直接关系到教师的工作效率和工作积极性,对于学校的发展和教育质量的提高有着重要的影响。
下面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展开讨论教师工作量计算与分配制度的相关问题。
一、工作量计算的方式教师工作量计算的方式有多种,按照具体的工作内容和形式来计算工作量是常见的一种方式。
例如,一节课的工作量可以按照教学人数、教学时长、教学难度等因素来计算。
而对于非课堂工作,可以按照具体的任务量、所需时间和难度来计算。
此外,还可以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和发展需要,制定相应的教师工作量计算方式。
二、工作量计算的依据教师工作量计算的依据主要是教师的工作任务和工作内容。
工作任务包括教学任务、科研任务、教研任务、管理任务等。
教师的工作内容包括授课、备课、考试、评价、研究、指导、辅导等。
这些工作任务和工作内容对于教师的工作量计算都是必不可少的依据。
另外,还可以考虑学校的实际情况和发展需要,制定相应的工作量计算依据。
三、工作量分配的原则教师工作量分配的原则主要有公平、合理、公正和灵活。
公平是指按照教师的工作能力和工作质量来分配工作量,避免出现过重或过轻的情况。
合理是指按照学校的实际情况和教育需求来分配工作量,合理安排教师的工作。
公正是指按照一定的规则和程序来进行工作量分配,确保教师的工作量分配公正无私。
灵活是指根据学校的发展情况和教育需求,根据实际情况灵活调整工作量的分配。
四、工作量分配的依据教师工作量分配的依据主要有教师的实际情况和学校的发展需求。
教师的实际情况包括教龄、学历、职称、业绩等方面的情况。
学校的发展需求包括班额、课程设置、教学研究等方面的需求。
根据教师的实际情况和学校的发展需求,合理进行工作量的分配,确保教师的工作量分配与学校的实际需求相适应。
五、工作量分配的程序教师工作量分配的程序主要包括确定工作量分配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最新 高校教师基本工作量要求
高等院校教师基本工作量要求暂行规定为客观、合理地评价教师履行岗位职责情况,激发广大教师从事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的积极性,增强队伍活力,促进教师成长,提高办学质量与效益,形成推动教师和学校共同发展的有效机制,特制定本暂行规定。
一、制定原则教师基本工作量要求的制定遵循以下原则:1.尊重规律,科学导向;2.强化基本,突出绩效;3.分类管理,分级考核;4.学校主导,学院主体。
二、考核对象及分类(一)考核对象受聘于学校教学科研岗位的专任教师。
(二)岗位分级学校根据岗位职责、任务的大小,教学科研岗位设置正高级、副高级、中级和初级四个层次和一至十二级岗位,一至四级为正高级岗位、五至七级为副高级岗位、八至十级为中级岗位、十一至十二级为初级岗位。
(三)岗位分类学校对教学科研岗位实行分类管理,设置教学为主型、教学科研并重型、科研为主型三类。
其中,教学为主型岗位原则上适用于公共课、公共基础课教师,或55岁以上的专业课教师。
学院可根据实际工作,按照不同岗位类别的标准对教师岗位类别进行认定。
三、基本工作量的要求全校专任教师均须承担基本工作量。
基本工作量由教学工作量、科研工作量和社会服务工作量三部分组成。
教学工作量以当量课时为单位进行核算。
当量课时包含本科生和研究生教学当量课时,涵盖理论教学、实践教学等各个环节。
教学工作量核算办法见附件1、3、5。
科研工作量以业绩点为单位进行核算。
业绩点是对科研工作的具体量化,涵盖科学研究、教学研究。
科研工作量核算办法见附件2、4、5、6、7。
社会服务工作量以工作时为单位进行核算。
社会服务工作是指关系到学校、学院发展的公共事务工作,涵盖与教学、科研、管理等相关的服务工作。
社会服务工作量核算办法见附件8。
学校对教师年度基本工作量要求提出指导性标准,具体见下表:教师年度基本工作量标准备注:1.专任教师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选择当年岗位类别,学院根据教师选定岗位类别进行评价。
2.专任教师每学年至少独立承担一门本科生课程,且不少于32课时(2个学分)。
本科课程教学工作量核算标准
附件1:本科课程教学工作量核算标准年度课程教学工作量的计算包括理论课程教学、实践课程教学、测试类教学,为当年度所承担的每门课程的教学工作量之和。
课程教学工作总量的计算办法为:D总=ΣDi (其中,i=1,2,3,…6)Di为各类课程的教学工作量,以当量学时为单位,按以下标准核算:1.理论课程教学D1=S*J*[1+(R-C)/R](若[1+(R-C)/R]<1,则以1计算)。
式中:D1 为课程理论部分教学的当量学时;S 为计划的理论学时,S=周学时*18;J为课程开课类型,值一般为1,但下列类型课程例外:全英文教学课程(不含外语类课程),留学生汉语课程和中国文化课程:J=2;双语教学课程:J=1.2;单独为阳明班、创业班开设的课程:J=1.3;R 为授课班人数;C 为标准班人数,值一般为30,但全校性公共课(公共基础平台课程[不包括大学英语口语课]、通识课程、公共选修课程、素质教育系列课程等):C=40;其中:(1)《形势与政策》课程教学工作量按以下公式计算:D1=每届学生数/(全校性公共课标准班人数)* 34/6;(2)高中先修课课程教学工作量按以下公式计算:D1=实际学时*2;(3)对外开设的在线开放课程按以下公式计算:D1=S*K*2。
2.实践课程教学(1)实验教学及上机、听力(口语)D2=1*S+0.5*S*(R-C)/C(若R-C<0,则以0计算)。
式中:D2为课程实验部分的当量学时;R 为授课班人数;S 为计划的实践学时,S=周学时*18;C 为标准组人数,值一般为15,但下列类型课程例外:上机、听力(口语):C=30;海上教学:C=8;金工实习:C=6;(2)实训教学(体育、艺术术科类、模拟法庭等)D3=S*[1+(R-C)/R](若[1+(R-C)/R]<1,则以1计算)。
式中:D3 为课程实训部分教学的当量学时;S 为计划学时,S=周学时*18;R 为授课班人数;C 为标准班人数,值一般为30,但下列类型课程例外:体育术科教学:公共教学C=30;专业教学:C=20;声乐、乐器术科教学:公共教学C=15;专业教学C=8;美术(含设计类)术科教学:C=20;海上教学:C=8;(3)课程设计、实习(含见习、生产实习、毕业实习)、军事训练D4=J*K*20*周数*R/C(若R/C<1,则以1计算)。
教学工作量计算与发放办法(修订)
教学工作量计算与发放办法(修订)我校现行的《教师工作量计酬实施办法》对稳定教学秩序、提高教学质量、调动和发挥教师的教学积极性起到了一定的作用。
但随着学校的不断发展和整个教育形势的变化,暴露出标准偏低、发放办法不够科学、难以考核等问题,鉴于上述情况,特重新修订教师工作量计算与发放办法。
第一条教师工作量与教学工作量教师工作量包括:教学工作量(含教学研究工作量)、科学研究工作量、实验室建设工作量等。
教学工作量包括:教学工作(含教学法研究工作)、实验教学、实习、实训指导等工作量。
教学工作量:按照上级规定的师生比1:14的要求,核定为周8课时(不含教硏活动),即全年教师的基本教学工作量为周8×教学周数。
同时将原《实施办法》中的教学质量奖并入基本工作量酬金内。
第二条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一、课堂理论教学下述计划学时数为教学实施计划中的学时数,学生班人数为45人,每班增减学生10人,按比例增减0.1系数。
(一)讲课(含备课、讲课、课外辅导、批改作业、考查、考试等)1.无助教的主讲教师(讲辅)单班课计划学时×1.0(批改全部作业)双班课计划学时×1.4(批改80%以上作业)三班课计划学时×1.8(批改50%以上作业)四班课计划学时×2.2(批改1/3以上作业)2.有助教的主讲教师(主讲)双班课计划学时×1.2三班课计划学时×1.5四班课计划学时×1.8注:①单班课,不配备助课教师;②合班课,配备助课教师,但主讲教师必须至少批改一个小班的作业;③批改作业情况,由教师所在系部检查,依据实际工作量大小适当增减系数;④助课教师仅限见习期助教承担。
(二)助课(含随班听课、上习题课、辅导、答疑、批改作业、考试或考查)计划学时×0.3×助课班数助课(仅限见习期助教),每学期每位助课教师助课不得超过两门。
二、实验教学工作量(一)实验课(仅限单独排课的实验课)任务:备课、预实验、上课、课外辅导、批改全部实验报告、测试、考查等,计划学时×1.0重复班(无需重新准备):计划学时×0.5分组实验:从第二组起为:计划学时×0.3×重复组数说明:(1)分组实验是指实验设备不足,不能同时进行需要分成小组分批进行时,才按分组实验计算学时(每班2-3个小组)。
教师教学工作量考核规定
教师教学工作量考核规定1. 背景介绍随着教育改革的深入推进,教师的教学工作量成为了一个亟需解决的问题。
为了确保教学质量和公平性,制定教师教学工作量考核规定势在必行。
2. 工作量考核的重要性教师教学工作量的考核对教育教学质量的提升有着重要的影响。
通过科学的考核规定,可以有效激发教师的教学热情,提高其教学效率和教学质量。
3. 考核内容教师教学工作量的考核内容应包括教学课时、备课时间、学生评价、教学成果等方面内容。
每个方面都能客观地反映出教师的教学工作量和教学成果。
4. 考核标准制定教师教学工作量考核标准是保证考核公正性和公平性的基础。
标准要科学合理、制定明确,能够根据不同学科和学校的特点进行调整。
5. 工作量统计方法教师教学工作量的统计方法应该是可操作的。
可以通过课时记录、备课时间记录、学生评价统计等多种方式来统计教师的工作量。
6. 工作量考核结果的作用教师教学工作量考核结果是对教师教学工作的一种认可和评价,可以作为晋升、任职和奖惩的依据,为教师的专业发展提供指导。
7. 工作量考核的公平性教师教学工作量考核应该注重公平性,避免一刀切的做法。
要根据不同学科、教学年级和学校条件的特点,制定相应的考核标准和方法。
8. 考核结果的反馈和指导教师教学工作量考核结果应该及时反馈给教师本人,并提供相应的指导和培训措施。
帮助教师提高教学能力和教学水平。
9. 教师教学工作量考核的问题与挑战教师教学工作量考核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与挑战,如制定标准的主观性、统计方法的不准确性等。
需要进一步完善和改进。
10. 国际经验与借鉴可以借鉴其他国家和地区的教师教学工作量考核经验,如日本的授業時間削減、芬兰的学生评价制度等。
11. 教师教学工作量考核规定的落地与实施制定教师教学工作量考核规定只是第一步,更重要的是要确保规定的落地与实施。
需要加强对规定的宣传和解释,推动各级学校的认真执行。
12. 总结教师教学工作量考核规定对于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激励教师积极性具有重要的意义。
高校教师工作量计算办法
河北经贸大学教师工作量试行办法为了充分调动教师努力完成教学任务的积极性,有计划地安排教师工作,特制订本办法。
第一条我校实行工作量办法的基本依据是国家教育部制定的《高等学校教师工作量试行办法》以及我校的具体情况。
第二条教师工作量包括:(1)教学工作量;(2)科研工作量;(3)其它工作量。
教师工作量全年定额为1440小时,[每周4.5个工作日(扣除半天学习,党团活动时间)*全年40 周=1440小时],教学工作量全年定额为1200小时。
第三条教学工作量的内容及计算办法一、教学工作量的内容包括:(1)讲课(含备课和讲授);(2)辅导答疑;(3)批改作业;(4)指导实习;(5)批改学年论文或实习报告;(6)指导毕业论文;(7)考试、考查(含命题、校对、监考、阅卷、登分等);(8)教学研究;(9)经批准编写校内用教学大纲、教材、讲义、习题集(指无稿酬者)等。
二、教学工作量的计算方法(一)讲课(含备课、讲课、课外辅导答疑工作量)1、一般课程(指未在以下各项单独列出的课程)首次班课:教授、副教授按讲授学时*5计算;讲师按讲授学时*6计算;助教按讲授学时*7计算。
开新课首次班(指新教师第一次开的课或老教师新开出第二门以上的课。
重复课更换新教材或课程名称改变而讲授内容基本不改变的,不算开新课。
下同。
)教授、副教授按讲授学时*6计算;讲师按讲授学时*7计算;助教按讲授学时*8计算;重复班课(指在同一学期内为不同的班级讲授同一门课程):各级教师均按讲授学时*3*重复班数(不含首次班)计算。
合班课:两个班及其以上的合班课,按单班课工作量每增加一个班增加30%计算。
如同时在两个以上合班任教,第二个以上的合班课应按重复班计算,并增加相应的百分比。
要求:(1)课外辅导每周一次。
(2)有专任辅导老师的,讲课教师按每学期的教学周数*1减记教学工作量。
(3)未完成规定次数的每缺一次扣减1 小时。
2、马列课(1)马克思主义理论课(政治经济学、哲学、中国革命史、资本论选读)、德育课、世界政治经济与国际关系、形势政策课的首次班课按不同职级教师的相应系数分别加1计算;重复班课按讲授学时*3.5*重复班数计算;合班课的算法及要求同一般课程。
科研工作量计算与考核办法
南通纺织职业技术学院教职工科研工作量计算与考核办法(修订稿)为了加强对各分院(部)科研工作的考核,充分调动专业技术人员科研工作的积极性,提高学校科研工作水平,促进学校事业的发展,根据学校两级管理体制、人事分配制度改革要求和《岗位设置、聘用和考核工作实施办法》、《教职工绩效工资实施办法》等相关文件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一、科研工作考核内容1.纵向项目(课题):是指列入学校科技处、教务处,各级政府、政府部门、相关团体学会、行业协会的科研项目和教育教学研究项目。
2.横向项目:是以经学校批准、并以学校名义对外签订合同,且经费进入学校财务科研经费账户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等项目 (不包括经营性、生产性等服务项目)。
3.教学建设与改革项目:是指列入学校教务处、市级及市级以上政府、政府教育主管部门的计划项目。
教学建设与改革项目主要指专业、课程、实践教学基地、教材、教学方法和手段、大学生实践创新项目等建设与改革的项目。
4.科研成果:是指有“南通纺织职业技术学院”署名的科研成果。
具体包括:列入政府或行政职能部门成果奖励计划的科技、教科研、教学成果奖,授权专利,公开发表的论文,列入市级及以上政府或行政计划奖励的论文(不包括各类不具有政府或行政职能的部门、社团组织或协会等所评奖的文章),正式出版的专著、译著和教材等。
5.技能(科技、教学)大赛、参展获奖:是指由政府或行政职能部门(包括列入政府管理的社团组织、行业或专业协会)组织,列入学校科技处、教务处和其它相关职能部门比赛、参赛计划,并经主管校领导批准的各类比赛。
二、科研工作量计算(一)科研工作量基础分值2.教学建设与改革项目3.科研成果(2)科研成果奖(3)专利成果4.技能(科技、教学)大赛及参展获奖(二)相关权重系数5.技能、教学大赛,参展获奖等级系数6.科技成果奖等级系数7.大赛获奖参赛范围系数8.大赛获奖角色系数(三)科研工作量分配计算公式 1.科研工作量分配计算公式: 纵向项目:=F 排名系数和排名系数经费折算系数经费额项目等级系数基础分值/)2(⨯⨯⨯+⨯∑教学改革与建设项目:=F 排名系数和排名系数项目等级系数基础分值/)(⨯⨯∑横向项目:=F 排名系数和排名系数经费额基础分值/)(⨯⨯∑2.论文、著作、专利成果积分计算公式: =F 排名系数和排名系数基础分值/)(⨯∑ 3.科技、教学成果奖积分计算公式:∑⨯⨯=./)(排名系数和排名系数成果等级系数基础分值F 4.大赛获奖积分计算公式:∑⨯⨯⨯⨯=./)(排名系数和角色系数排名系数范围系数成果等级系数基础分值F三、有关说明1.凡在我校立项或以我校名义(含我校列为主持或合作单位)获准立项的各级、各类项目,一律以立项书(或正式立项通知,如有资助经费须汇入学校科研账户)和设立专项经费卡后才认定。
教育部关于高等学校教师工作量试行办法
教育部关于高等学校教师工作量试行办法(81)教干字011号为了加强高等教育学校师资队伍的建设,充分发挥高等学校教师的社会主义积极性,有计划地安排教师工作,合理计算教师的编制,切实保证教学、科研任务的完成,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教师工作量包括:教学工作量(含教学法研究工作量)|科学研究工作量、实验室建设工作量等。
教师全年工作量,按每天8小时,每周5天,每年暂按42周计算,应为1680小时(待校历待定后,按校历周数计算教师全年工作量)。
高等学校应贯彻教学为主的原则。
首先保证完成教学任务;同时要积极开展教学研究、实验室和教材建设、培养和提高师资等项工作。
全校教师的教学工作量,一般应占全校教师工作量的三分之二左右。
第二条教师的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注:下列的“计划学时”是指教学计划规定的学时,1学时以1小时计)1、讲课(包括备课、上课、课外辅导)的工作量;教授、副教授讲课工作量=计划学时×(4~5)开新课工作量=计划学时×(5~7)重复班工作量=计划学时×3×班数讲师:讲课工作量=计划学时×(5~6)开新课工作量=计划学时×(6~8)重复班工作量=计划学时×3×班数需要助教讲课或助讲,可按讲师工作量的高限计算。
(注:大班讲课超过一百二十人,工作量增加百分之二十)文科的某些课程(包括公共政治课),更新内容较多的章节,其教学工作量可按开新课计算。
专任课外辅导工作量=计划学时×3,重复班工作量=计划学时×班数(注:专任课外辅导,是指某些教师只担任课程的辅导工作而不担任讲授工作。
)2、公共外语课的工作量=计划学时×(3~4)×班数(注:公共外语课的工作量,包括备课、上课、课外答疑及批改作业。
公共外语课每班为四十人左右)。
3、体育课的工作量=计划学时×(3~4),重复班工作量=计划学时×2×班数辅导校体育代表队,每小时以1.5小时计算;辅导群众性体育群众活动,可按核准的实际小时计。
教研员工作量责任制度模版
教研员工作量责任制度模版一、目的和范围本制度旨在规范教研员的工作量分配和责任,提高教研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适用范围为本单位所有教研员。
二、工作量分配原则和方法1. 全院总体平衡原则:根据学校教研工作的需求和教研员的专业特长、工作成果以及学术水平,综合考虑进行工作量分配,确保全院教研工作的平衡和协调。
2. 工作量评价指标:教研工作量将根据教研员参与教研项目,承担教研任务的数量和难度等指标进行评价。
3. 任务分配:教研任务由院长、学科组长等上级领导根据工作需要进行分配。
教研员应按照任务书的要求,合理安排时间和资源,高效完成工作任务。
三、工作量分配流程1. 工作计划制定:每年年初,学校教务处将会发布关于教研工作任务的计划。
院长在制定学院总体教研计划时,会将教研员的意见充分考虑,并确定各教研项目的分配比例。
2. 工作任务确定:学科组长根据学院教研计划,将工作任务分解到各个学科组,并将任务书发放给教研员。
3. 工作量评估:教研员应根据任务书的要求,进行工作量的评估。
评估将综合考虑任务的复杂度、时间要求、任务量等因素。
4. 工作量确认和调整:教研员应将自己评估的工作量以书面形式提交给学科组长进行确认。
如有需要,学科组长可以和教研员协商并进行适当的调整。
5. 工作记录和统计:学院教务处将会对每位教研员的工作量进行记录和统计,以便年度绩效评估和工作量分配的合理性分析。
四、教研成果考核1. 教研成果的分类:教研成果根据其质量和影响力的不同,可分为创新性成果、重要应用型成果、一般性成果等。
2. 评价指标的确定:教研成果的评价将综合考虑发表论文数量及质量、取得专利成果、参与教材编写等指标。
3. 考核方式:教研成果的考核将进行定期的绩效评估,学院可以组织专家对教研成果进行鉴定,并将评估结果作为考核的依据。
五、教研员奖励和惩罚机制1. 奖励机制:对于取得显著教研成果的教研员,学院将给予表彰和奖励,如荣誉称号、奖金、晋升等。
教研员工作量责任制度
教研员工作量责任制度
是指对于教研员工作量的界定、分配、考核和激励的一种制度安排。
具体来说,教研员工作量责任制度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1. 工作量界定:对教研员工作量的范围进行明确的界定,包括教学工作、科研工作、教学管理工作等方面的任务。
2. 工作量分配:根据教研员的职称、岗位职责和工作能力等因素,合理分配教研员的工作量,确保各项工作能够得到适当的安排。
3. 工作量考核:对教研员的工作量进行定量化的考核,包括定期评估和年度绩效评价等形式,评估教研员在各项工作中的完成情况。
4. 工作量激励:根据教研员的工作量完成情况和绩效评价结果,提供相应的激励措施,可以是薪资激励、晋升机会或其他形式的奖励。
通过建立教研员工作量责任制度,可以明确教研员的工作职责和工作目标,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增强教研员的工作积极性和责任感,进一步促进教育教学和科研工作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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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工作量核算与分配规定
教师工作量核算与分配规定一、工作量核算的重要性教师工作量核算是一项重要的管理工作。
准确核算教师的工作量可以使学校合理安排教学资源,提高教学效率,保障师生权益。
因此,制定科学规范的教师工作量核算与分配规定对于学校管理的有效进行至关重要。
二、核算内容的明确教师工作量核算应明确具体内容。
首先,需要考虑教师的教学工作,包括备课、授课和评卷等。
其次,也需考虑教师的非教学工作,如开展科研、指导学生社团活动及参与学校行政管理等。
明确核算内容有利于合理评估教师的工作负荷。
三、核算依据的制定教师工作量核算的依据应该有明确的规定。
一方面,可以根据教师的教学工作时长来核算,包括教学课时和备课时间等。
另一方面,还应考虑教学过程的复杂程度、学科特点等因素来确定工作量。
四、考虑学校特点每所学校都有自己的特点和特殊需求,因此,在制定教师工作量核算与分配规定时,应考虑学校的实际情况。
例如,一些学校重视科研,可以适当增加科研工作量的权重,以激励教师参与科研活动。
五、工作量分配的公平性在教师工作量分配过程中,应注重公平性。
这就要求根据教师的教学水平、教学效果和教学能力等因素进行评估和分配工作量。
同时,应避免将工作量过度集中在某些教师身上,导致不公平现象的发生。
六、合理调节工作量对于一些工作量过大或过小的教师,应进行合理的调节。
提高工作量过大教师的工作待遇,同时减轻工作量较小教师的负担。
通过调节工作量,能够更好地激发教师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力。
七、树立科研导向现代教育需要注重科研活动,因此,在教师工作量核算与分配规定中,应充分体现科研的重要性。
学校可以制定专项奖励政策,鼓励教师积极参与科研工作,提高教师的综合素质和教学水平。
八、透明公开的工作量分配教师工作量的分配应该是透明公开的。
学校可以通过公示工作量核算与分配结果,接受教师和学生的监督,避免不公平现象的发生,提升教育教学的公信力。
九、监督与评估机制的建立为了保证教师工作量分配的公平性和合理性,学校应建立有效的监督与评估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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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科技大学教学研究工作量计算办法
(讨论稿)
第一条教育教学研究是高等学校的重要任务之一,其工作量是考核全校教职人员从事教育教学研究包括教学管理、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改革、课程建设、教材建设、专业建设等的主要指标。
对促进教育教学管理、提高教学水平、提升教学质量有重要意义,为此,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太原科技大学全体教职人员的教学研究工作量核定,作为业务考核的依据。
第三条教学研究工作量核定范围包括教学成果奖、国际工程教育专业认证、质量工程项目、教材(包括电子教材、音像资料)、教研论文、学科竞赛指导、指导大学生创新创业、教学研究项目等。
第四条教学研究工作量以“教学研究分”为量词记,以下简称“分”。
第五条计算办法
一、教学成果类
1.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一等奖3000分/项,二等奖2000分/项。
2.省部级教学成果奖:一等奖1000分/项,二等奖500分/项,三等奖100分/项。
3.校级教学成果奖:一等奖80分/项,二等奖50分/项;
说明:
1.我校为第二、三、四完成单位,工作量分别取1/2、1/3、1/4等;
2.凡在立项时未向学校登记并未纳入学校管理的教研项目不计工作量;
二、国际工程教育专业认证类
1. 六年通过:3000分/项;
2. 三年通过:2000分/项。
三、质量工程项目类
质量工程项目包括特色专业、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精品资源共享课、教学团队、精品视频公开课、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大学生实践创新平台等。
1.国家级:600分/项;
2.省级:300分/项;
3.校级:150分/项。
四、教材类
1.教育部“十*五”国家级规划教材:800分/部。
2.国家级出版社出版的教材:400分/部。
3. 省部级出版社出版的教材:300分/部。
4. 单独正式出版的音像和课件:100分/集(册、套)。
说明:
1.教材级别由校教学指导委员会认定,且教材或音像、课件必须留存教务处一套;
2.编写人员(包括主编)的教研工作量为该(部)册总分与所编字数占总字数的比例之积;
3. 如本校教师只作为主编或副主编或编委会成员而未参与具体编写工作,不计工作量。
4.教材必须是由国内出版社公开发行、有统一国际标准书号和中国版本图书馆CIP数据,并用于本科生教学。
填报工作量时须提供教材使用学校提供的证明材料。
5.出版教材附课件的,课件不重复计算。
五、教研论文类
1.在国家一级教学研究期刊上发表的教学研究论文:100分/篇。
2.其他期刊(包括各种正式出版的会议论文集):20分/篇。
3.我校高教研究:10分/篇。
说明:
1.同一会议的多篇论文工作量按一篇计算;
2.我校为第二单位,作者为第一作者,计算工作量减半;
3.同一成果同时达到多项条件,以高限计算;
4.一级教学期刊由校教学指导委员会认定。
六、学科竞赛指导类
1.竞赛分类
根据学科竞赛的组织机构、竞赛层次、社会影响和获奖难度等方面综合考虑,将学科竞赛分为以下三类:
A类: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全国大学生广告
艺术大赛、外研社杯全国英语演讲大赛、全国大学生“挑战杯”竞赛(五大竞赛)。
B类:指除五大竞赛之外的国家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行业协会等主办的影响较大的全国性赛事。
C类:指省市主办的竞赛。
2.以参赛队为单位的竞赛
说明:“其他”指有些竞赛除一、二、三等奖之外的优秀奖、提名奖、荣誉奖等。
3.以个人为参赛单位的竞赛
1.国家级:200分/项;
2.省级:100分/项;
3.校级:50分/项。
八、教研项目类
1.国家级教学研究项目,进款每20元计1分,按经费计算不足300分时,计300分;
2.省部级课题:进款每30元计1分,按经费计算不足200分时,计200分;
3.地市级课题:进款每45元计1分,按经费计算不足100分时,计100分;
4.校级教学研究项目,重点项目100分/项,一般项目50分/项。
说明:
1.国家级教学研究项目指国家教育部下达的教育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省部级教学研究项目指除国家教育部以外其它部委、全国高校教学研究中心、省教育厅下达的教育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等;
2. 凡在立项时未向学校汇报登记并未纳入学校管理的教研项目不计工作量;
3. 国家级项目中我校为第二完成单位的,进款每30元计1分;第三及以后完成单位的,进款每80元计1分。
第六条记分原则
1.由多人共同完成的项目或成果,工作量由负责人(或第一完成人)进行填报;
2.获奖类项目一次性记工作量;其他类项目一般分三次记工作量:申报当年30%,第二年记30%(须年度或中期检查为合格),结题时记40%;
3.同一项成果,同时达到多项条件,以高限进行计算。
第七条教研工作量的登记与核对
1.教研工作量的登记时间为每年12月份;
2.以所在部门为单位填写教学研究工作量登记表,统一报教务处,教务处审核确定。
3.记分所涉及到的项目、经费、教材、论文、获奖等均须在教务处登记,材料须存档,否则,不计分。
第八条教研分与科分同等对待。
第九条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开始执行,其解释权归教务处,原有相关规定同时废止。
2013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