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与法制时报重庆水江镇人大推行季会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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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改革乡镇执法监管强化公共服务试点工作的决定-重庆市政府令第198号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改革乡镇执法监管强化公共服务试点工作的决定-重庆市政府令第198号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改革乡镇执法监管强化公共服务试点工作的决定正文:---------------------------------------------------------------------------------------------------------------------------------------------------- 重庆市政府令(第198号)《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改革乡镇执法监管强化公共服务试点工作的决定》已经2006年10月16日市人民政府第83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7年1月1日起施行。

市长王鸿举二○○六年十月二十七日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改革乡镇执法监管强化公共服务试点工作的决定为了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及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和六中全会、市委二届八次和九次全委会精神,进一步理顺乡镇行政管理关系,提高乡镇政府依法行政和公共服务能力,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创造良好的环境,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市乡镇现行管理体制和工作实际,特作如下决定。

一、转变乡镇政府职能,推进农村综合改革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以及市委、市政府关于乡镇综合改革的工作要求,为了更好地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加强政府自身改革和建设,促进农村和谐稳定和经济发展,按照合法合理、权责一致、高效便民的原则,以转变乡镇政府职能、促进依法行政、提高公共服务水平为核心,切实解决乡镇原有职能职责和工作格局与新形势、新任务要求不相适应的问题。

在乡镇不增机构、不增编制、不增人员、不增加财政负担的前提下,积极探索加强乡镇行政执法监管改革的有效途径,通过清理界定法定职责、规范委托执法职权、合理确定协助义务等形式,着力解决乡镇行政执法权责不明、监管不力、执法缺位等问题;通过创新服务模式、转变服务方式、强化服务职能等形式,着力解决乡镇公共服务意识不强、服务体系不全、服务水平不高等问题,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乡镇行政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增强乡镇政府依法行政能力和公共服务能力,实现乡镇政府由传统全能型管制型向法治型服务型转变。

季会制激活基层人大

季会制激活基层人大

季会制激活基层人大作者:暂无来源:《浙江人大》 2017年第9期近年来,在坚持人大制度自信方面,一些基层人大作了有益的探索创新。

其中,重庆市南川区水江镇人大季会制就是一个典型的范本。

全国人大常委会机关刊物《中国人大》认为,“季会制”在水江镇已经从探索实践走向了制度常态,为破解乡镇人大职权“虚置”提供了一个可行的范本。

更有专家称,乡镇人大季会制也是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又一范本。

季“考”政府“ 各位代表,回顾上半年政府工作,我们深感成绩凝聚汗水,收获充满艰辛。

站在水江看水江,上半年有成绩,有变化,跳出水江看水江,我认为差距不小,压力很大……”“各位代表,我代表区人民法院水江法庭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在镇六届人大第十五、十六次会议上,代表们提出的建议有21 件,列席人员提出的意见有2 件,镇政府对此高度重视,把办理工作纳入议事日程,确保办理工作顺利完成……”2016 年8 月8 日,南川区水江镇第六届人大第十七次会议召开,这是该镇人大每季度一次的人代会,会议听取和审议了镇长郑小军、水江法庭庭长邱广等分别向全体人大代表报告的镇政府和水江法庭2016年上半年工作情况报告,以及镇政府办理第十五、十六次会议代表建议意见情况的说明。

经分组审议后,会议还对各项报告进行了满意度测评。

同时,4 位镇人大代表还在会上做了履职经验交流。

参加会议的31 个乡镇的党委书记、人大主席和3 个街道的党工委书记、人大街道工委主任还现场观摩了水江镇六届人大十七次会议。

在水江,每季度都要召开一次这样的人代会,而这已经成为了常态。

自2007 年4 月起,水江镇开始推行人大“季会制”,至今已走过了近十年的历程。

2007 年,投资60 多亿元的中铝重庆80万吨氧化铝项目落户水江并开工建设,渝湘高速公路界水段和南川到涪陵铁路的动工兴建,省级试点镇的加快建设等,水江镇党委、政府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工作压力和任务。

基于众多涉及民生的问题,急需搭建一个吸纳民意、集中民智的平台和载体,充分发挥人大作用成为最理想的选择。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嘉陵江流域水生态环境协同保护的决定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嘉陵江流域水生态环境协同保护的决定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嘉陵江流域水生态环境协同保护的决定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重庆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公布日期】2021.11.25•【字号】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5届〕第160号•【施行日期】2022.01.01•【效力等级】省级地方性法规•【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水文水环境正文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五届〕第160号)《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嘉陵江流域水生态环境协同保护的决定》已于2021年11月25日经重庆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1年11月25日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嘉陵江流域水生态环境协同保护的决定(2021年11月25日重庆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为了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规划纲要》实施,筑牢长江上游生态屏障,保护川渝地区嘉陵江流域水生态环境,维护水生态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嘉陵江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实际,作出如下决定:一、在嘉陵江流域开展水生态环境协同保护相关工作应当遵守本决定。

本决定所称嘉陵江流域,是指重庆市行政区域内嘉陵江干流、支流和水库形成的集水区域所涉及的合川区、北碚区、渝北区、潼南区、璧山区、铜梁区、渝中区、沙坪坝区、永川区、大足区、江北区、梁平区、城口县、九龙坡区。

二、市人民政府应当推动与四川省人民政府建立健全嘉陵江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协同机制,按照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监测、统一责任、统一防治措施的要求,推进嘉陵江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

三、市人民政府与四川省人民政府建立嘉陵江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联席会议协调机制,统筹协调、研究解决嘉陵江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重大事项,督促检查重要工作落实情况,推动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跨区域合作。

重庆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关于《重庆市水上交通安全管理条例(修订草案)》修改情况的说明

重庆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关于《重庆市水上交通安全管理条例(修订草案)》修改情况的说明

重庆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关于《重庆市水上交通安全管理条例(修订草案)》修改情况的说明文章属性•【公布机关】重庆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公布日期】2011.11.25•【分类】草案修改稿及其说明正文重庆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关于《重庆市水上交通安全管理条例(修订草案)》修改情况的说明——2011年11月25日在市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上市人大法制委副主任委员周朝东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我受市人大法制委员会的委托,现就《重庆市水上交通安全管理条例(修订草案)》(以下简称草案)的修改情况汇报如下:11月23日,市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对草案进行了分组审议。

常委会组成人员普遍认为草案二次审议稿已比较成熟,建议根据本次会议审议意见修改后提请表决。

法制工作委员会根据常委会组成人员的意见和建议,对草案进行了再次修改,经2011年11月24日法制委员会第五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形成提请本次常委会会议审议的草案表决稿。

一、删去第八条第二款和第十三条第三款中的“军事”一词。

二、第九条第五项增加“并定期进行演练”一句。

三、第十条增加一款,作为第一款,即“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通航水域设置餐饮、娱乐趸船实行规划管理”。

第十条第二款增加一项,作为第四项,即“按照《重庆市长江三峡水库库区及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的规定防止污染通航水域水体”。

四、第三十八条增加一款,作为第二款,即“对前款第四项行为的检测、认定,由海事管理机构参照有关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五、第三十九条中的“六个月”修改为“六个月至十二个月”。

草案表决稿还作了其他一些文字修改。

本条例如获本次常委会会议通过,建议自2012年1月1日起施行。

草案表决稿连同以上汇报,请一并审议。

来源:《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2011年第6期。

南川区水江镇人大“季会制”的意义

南川区水江镇人大“季会制”的意义

南川区水江镇人大“季会制”的意义作者:蒋元文来源:《人大研究》2010年第09期随着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的设立并日益发挥作用,乡镇人大是否设立常设机构的问题一直争论不休。

主张设立的理由是,为了更经常地发挥乡级人大的作用,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不赞成的理由是,乡级人大所辖区域相对较小,人大代表居住相对集中,一年可以多开几次全体会议以经常行使职权,而不必专门设立常设机构[1]。

在基层,希望设立常设机构的意见比较集中,但国家层面却从未正面回应有关问题,我也为此写过文章呼吁。

对于乡镇人大,也有论者建议多开几次人代会[2],但在实践层面除了重庆市南川区水江镇人大“季会制”的报道外,还没有其他信息可资佐证。

为此,我们对该镇人大召开“季会制”的情况进行了调查和研究。

一、水江探索的可行性重庆市南川区水江镇人大从2007年4月起,将过去一年一次人代会变为每个季度召开一次人代会,会期除第一季度一般是2天外,其余三个季度一般为1天,至今已坚持了3年。

到2010年4月止,共召开了15次人代会(2008~2010年议题见附表)。

我们调查发现,水江镇之所以能每季召开一次人代会,主要是基于以下原因。

首先,是党委重视。

镇党委按照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原则,把人大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提出明确要求,并及时研究解决人大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和重要问题,支持镇人大依法行使职权。

2007年,水江镇党委的领导得到调整和加强,由南川区委常委兼任镇党委书记,并提出“一分为N”精细化管理法,要求充实人代会内容,每季召开一次会议,发挥人大作用,把过程监督和结果监督、集中监督与分散监督、单项监督与整体监督相结合,坚持至今,形成了制度。

其次,是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

水江镇是南川区的一个大镇,辖区面积233平方公里,辖8个居委、9个村,总人口60566人,其中城镇人口25000人。

该镇铝矿等自然资源丰富,有不少大型企业入驻该镇,同时,也存在众多涉及民生的问题,需要搭建一个吸纳民意、集中民智的平台和载体。

河长制工作步入法治化轨道

河长制工作步入法治化轨道

河长制工作步入法治化轨道作者:廖灿勇来源:《公民导刊》2022年第11期2022年10月20日,在重庆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八十次主任会议上,重庆市水利局局长张学锋在相关汇报中说,条例实施一年多来,河长制工作体制机制更加完备顺畅,为筑牢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加快建设山清水秀美丽之地提供了重要支撑力量。

2016年10月11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28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

2020年12月3日,重庆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了《重庆市河长制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并于2021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我市是长江中上游首个完成河长制立法的省市,河长制工作步入法治化新阶段。

”“一河一长”全面覆盖翻開条例,记者注意到,条例对河长组织体系进行了系统完善,明确了“一河一长”,并对河长履职尽责提出了刚性要求。

对此,重庆市充实完善了河长组织体系,分级分段设立了1.83万余名河长,部分区县还创新设立了部门河长、委员河长等。

目前,区县、镇街两级河长办已全覆盖调整到位,全市共设立三级河长办1064个。

河长干什么?怎么干?干不好怎么办?重庆市及时制定了《河长湖长履职规范》《河长制工作手册》《河长制巡河手册》等配套制度。

2021年以来,市级河长带头巡河查河102次,带动各级河长巡河152万人次、处置问题5.4万个,河长巡河质效、解决问题数量实现了“双提升”。

“一河一策”是管河治河的重要依据,是条例的重要制度设计。

重庆市印发了“一河一策”方案编制大纲,邀请专业机构全程指导24条市级河流“一河一策”方案的编制审查工作,经过部门编制、专家评审、河长审查、政府审定后,由市政府批复实施。

2021年以来,共编制完成771条河流“一河一策”方案。

“为进一步推动条例落地落实,今年9月,市委、市政府还专门印发了《重庆市全面强化河长制工作实施方案》,从制度层面、机制角度系统谋划了未来五年河长制工作。

”张学锋说。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促进和保障长江流域禁捕工作的决定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促进和保障长江流域禁捕工作的决定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促进和保障长江流域禁捕工作的决定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重庆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公布日期】2021.07.29•【字号】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五届〕第143号•【施行日期】2021.07.29•【效力等级】省级地方性法规•【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水利综合规定,渔业资源正文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五届〕第143号《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促进和保障长江流域禁捕工作的决定》已于2021年7月29日经重庆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1年7月29日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促进和保障长江流域禁捕工作的决定(2021年7月29日重庆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为了保护水生生物资源,修复水域生态环境,筑牢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促进和保障本市长江流域禁捕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市实际,作出本决定。

一、本决定所称禁捕区域是指以下水域:(一)水生生物保护区;(二)长江干流重庆段;(三)嘉陵江、乌江、渠江、涪江、酉水等长江重要支流重庆段;(四)小江、大宁河、梅溪河、汤溪河、草堂河,綦江、御临河、塘河重庆段;(五)市人民政府确定禁捕的其他水域。

禁捕区域由市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市、区县(自治县)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应当在相应区域设立禁捕标识牌。

二、水生生物保护区实行长期禁捕,其他禁捕区域禁捕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30年12月31日止。

国家和本市决定调整禁捕期限的,从其规定。

三、禁捕期限内,禁止下列行为:(一)在禁捕区域内进行生产性捕捞;(二)收购、加工、销售、运输、食用非法捕捞渔获物及其制品,收购、销售通过休闲垂钓等方式在禁捕区域捕获的渔获物及其制品;(三)以“长江野生鱼”“野生江鲜”等名义,对所经营渔获物及其制品进行虚假宣传;(四)无船名船号、无船舶证书、无船籍港的船舶(艇、筏)在禁捕区域航行或者停泊;(五)其他破坏渔业资源的行为。

乡镇人大要建立完善民生实事项目票决制

乡镇人大要建立完善民生实事项目票决制

242018·10特稿TEGAO25乡镇人大要建立完善民生实事项目票决制■首席记者张双山理解和支持。

《意见》对这些问题提出解决办法的相关规定。

但是,《意见》只是给出了一些原则性的规定。

对此,张轩强调,要由市级有关部门继续履行具体办理程序,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将就有关具体问题的落实再进行衔接。

各区县也应按照文件精神尽力争取,在今年年底到明年年初的区县机构改革中抓好落实。

比如,《意见》明确,党委和“一府一委两院”经选举或任命到人大工作的常委会主任会议成员、常委会专职委员和专委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不占人大机关编制。

这条如果落实到位,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解决区县人大机关编制紧张的问题。

再如,《意见》明确,支持市和区县人大加强预算审查监督、备案审查监督等工作机构建设和专业人员配备,要确保真正落地。

众所周知,乡镇人大是最基层的地方国家权力机关。

加强乡镇人大工作和建设,不仅有利于提高人大工作的整体水平,也有利于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夯实国家根本政治制度根基。

对于乡镇人大工作,《意见》除继续强调要“规范召开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推动乡镇人大主席团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外,还明确指出乡镇(街道)人大工委要“建立完善重大民生实事项目代表票决制”。

乡镇人大更多面向广大人民群众,在乡镇人大推行民生实事项目代表票决制,可促使乡镇人大更好发挥作用。

目前,梁平、南岸、江津、长寿等区已经在民生实事项目票决制方面进行了探索实践,积累了一些经验。

下一步,全市各乡镇人大要着力探索开展好这一工作。

重庆市委人大工作会议,还就乡镇人大负责人的配备、人大办公室的建设以及人员编制问题作了进一步的明确。

比如,加强乡镇人大机构建设,按规定配齐配强专兼职乡镇街道人大副职。

乡镇人大负责人要把主要时间和精力放在人大工作上。

加强乡镇人大办公室建设,至少配备一名专职工作人员。

为此,在加强人大自身建设的工作上,要积极努力争取,在有条件的乡镇,可单设人大办公室,配备专职工作人员。

水江试水人代会“季会制”

水江试水人代会“季会制”

重 点 工 作 进 行 了 审 议 , 并 由 人 大 代
表 现 场 进 行 了 点 评 , 提 出 了 整 改 意
见 。
出意 见 。
特 别 是现 场 点 评 环 节 , 部 分 代 表 在 会 上 直 言 相 关 工 作 缺 点 , 让 分 管
镇 干 部 不禁 “ 耳 热心 跳 ” 。
不 仅 完 成 了 召 集 人 会 议 、 主 席 团 会
议等法定程序 , 还对 该镇 城 镇 管理 、
歌 声 中 开 幕 。 这 次 会 议 主 要 审 议 水 江 镇城 镇 管理 、 镇村级财务管理 、 镇
社 会 保 障 3项 重 点 工 作 。
镇 村 级 财 务 管 理 、 镇 社 会 保 障 3项
个小 时 , 但 每 次 人 代 会 代 表 到 会 率 都 在 9 0 % 以 上 , 一 些 代 表 为 了 开 会 甚 至提 前 一 天赶 到镇 上 。
席 , 能 监 督 多 少 政 府 工 作 ? ” 水 江 镇 人 大 主 席 邓
强定 直 言 。 然 而 。在 实 行 季 会 制 之后 , “街 上 的 哪 个 路 灯
的作 用 。 ” 刘 先畅 说 。 从 那 时 开 始 , 在 刘 先 畅 的 推 动
下 , “ 季会 制 ” 在 水江 人 大 推行 开 来 。
而 除 了加 强对 政 府 工 作 的 监督 ,
水江镇“ 季会制 ” 的 另 一 项 重 要 议 程 是代 表 履职 。
村群 众 搞 好优 生 优 育上 下 功 夫 , 提 高 人 口素 质 等 。 “ 通过 开 会 , 收 到 的 不仅 是 批 评 , 还 有 很 多 建 议 对 我 们 未 来 工 作 的 开

重庆市区县(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街道工作委员会工作条例

重庆市区县(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街道工作委员会工作条例

重庆市区县(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街道工作委员会工作条例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重庆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公布日期】2016.07.29•【字号】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2016]第33号•【施行日期】2016.10.01•【效力等级】省级地方性法规•【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正文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2016〕第33号)《重庆市区县(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街道工作委员会工作条例》已于2016年7月29日经重庆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6年10月1日起施行。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16年7月29日重庆市区县(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街道工作委员会工作条例(2016年7月29日重庆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第一条为了加强和规范区县(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街道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人大街道工委)的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等法律,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人大街道工委是区县(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在街道设立的工作机构,在区县(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对常务委员会负责,并向其报告工作。

第三条人大街道工委履行下列职责:(一)宣传宪法、法律、法规和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决议、决定,协助区县(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保证宪法、法律、法规和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决议、决定在本辖区内的遵守和执行;(二)联系本辖区的代表,组织本辖区的区县(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开展联系选民、向原选区选民报告履职情况等活动,建立代表履职档案,建设代表履职平台,为代表执行职务提供服务;(三)组织本辖区的区县(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和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以及社会普遍关注的重大问题,开展视察、调研等活动;(四)听取和反映本辖区的代表对人大街道工委、街道办事处和区县(自治县)国家机关派驻街道工作机构及其国家工作人员的建议、批评和意见;(五)协助本辖区的区县(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提出议案与建议、批评和意见,协调和督促办理相关工作;(六)根据区县(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安排,组织本辖区的区县(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听取街道办事处和区县(自治县)国家机关派驻街道工作机构的专项工作报告,听取街道办事处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七)办理区县(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交办的执法检查、专项工作评议、本辖区的区县(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以及其他工作;(八)指导本辖区的居(村)民委员会依法开展自治活动。

重庆市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工作条例

重庆市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工作条例

重庆市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工作条例【法规类别】组织法【发文字号】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三十二号]【发布部门】重庆市人大(含常委会)【发布日期】1998.03.28【实施日期】1998.07.01【时效性】已被修改【效力级别】省级地方性法规【修改依据】本篇法规已被《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重庆市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工作条例>的决定》(发布日期:2005年3月31日实施日期:2005年3月31日)修改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三十二号)《重庆市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工作条例》1998年3月28日经重庆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1998年7月1日起施行。

《四川省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工作条例》在重庆市辖区停止适用。

1998年3月28日重庆市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工作条例(1998年3月28日重庆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乡、民族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以下简称乡、镇人民代表大会)的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乡、镇人民代表大会是本级地方国家权力机关。

乡、镇人民代表大会由同级人大代表组成,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

乡、镇人民政府由乡、镇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

第三条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及其主席团实行民主集中制和集体行使职权的原则。

第四条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及其主席团和代表活动所需经费,列入乡、镇财政预算。

第五条乡、镇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三年。

第二章乡、镇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条乡、镇人民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一)在本行政区域内,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决议、决定的遵守和执行;(二)在职权范围内通过和发布决议;(三)决定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文化事业和公共事业的建设计划;(四)审查和批准本行政区域内的财政预算和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五)讨论决定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民政、民族、教育、科技、村镇建设、环境和资源保护、计划生育、减轻农民负担等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六)选举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副主席,乡长、副乡长,镇长、副镇长;(七)罢免或免去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副主席,乡长、副乡长,镇长、副镇长;(八)听取和审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的工作报告,听取和审查本级人民政府的工作报告;(九)撤销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的不适当的决议和决定,撤销本级人民政府的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十)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十一)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保护农村承包经营户、个体工商户的合法权益;(十二)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十三)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少数民族聚居的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在行使职权的时候,应当采取适合民族特点的具体措施。

季会制:乡镇人大履职破冰之旅——重庆市南川区水江镇人大履职路

季会制:乡镇人大履职破冰之旅——重庆市南川区水江镇人大履职路

季度主要听取和审查镇人大主席 团的工作报告 , 每名政府职工手 中, 下 发到辖 区 1 7 个行政村社区 。
听取和审查镇人 民政府 的工作报告 , 审查 和批准本 对测评结果不理想的工作 , 镇党委书记或镇长 与分
级财政预算 和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第三季度主要 管领导 、 部 门负责人交心谈心 , 用测评结果鞭策分管 听取和审查镇人 民政府上半年工作报告 , 听取和审 领 导 和 部 门负 责 人 , 并 由政府 分 管 领 导在 下一 个 季 查本级财政预算半年执行情况的报告 , 审查和批准 度召开的人代会上对该项工作整改作 出说明 , 使政


大胆探 索 : 季会 制应运 而 生顺势 而为
2 0 0 7 年3 月, 面临投资6 0 多亿元的中铝重庆 8 O
于《 重点项 目推进情况报告》 《 页岩气勘探开发情况 万 吨氧化 铝 项 目落 户 水 江并 开 工建 设 、 渝 湘 高 速公 报告》 《 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情况报告》 和关于镇七届 路界水段和南J I f 到涪陵铁路的动工修建 、 水江镇省
些法制信息 , 引 导社 会 舆 论 , 占领 社 会 舆 论 的 主 阵
[ 3 ] 中共 中央 、 国务 院转发 : 《 中央宣传部 、 司法部 关于 在公 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 五年规 划( 2 0 1 6 ~2 0 2 0
年) 》 , 2 0 1 6 年。
地。二是可 以与主流媒体合作 , 设立法制宣传的专
人 大一 次 会议 代 表 所 提建 议 、 批 评 和 意见 办 理情 况 级 试 点镇加 快建 设 , 水江镇 党 委感 到工作 压力 加剧 ,
的 报告 。这 是 水 江 镇 自2 0 0 7 年 以来 坚 持 每 季 度 召 任 务异 常繁 重 。

水江镇人大“季会制”全国交流 制度框架内的创新

水江镇人大“季会制”全国交流  制度框架内的创新

市 人 大 常 委 会 主任 张 轩 赴水江镇 调 研基层 人 大 工 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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者面 前 代表

西南 政法 大 学行政法 学院教授 王学辉 大 每年只 开 次人代会

重庆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关于《重庆市水资源管理条例(修订草案)》修改情况的汇报

重庆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关于《重庆市水资源管理条例(修订草案)》修改情况的汇报

重庆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关于《重庆市水资源管理条例(修订草案)》修改情况的汇报文章属性•【公布机关】重庆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公布日期】2015.03.30•【分类】草案修改稿及其说明正文重庆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关于《重庆市水资源管理条例(修订草案)》修改情况的汇报——2015年3月30日在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上市人大法制委副主任委员邓炳国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我受市人大法制委员会的委托,现将《重庆市水资源管理条例(修订草案)》(以下简称修订草案)的修改情况汇报如下:2014年11月,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对修订草案进行了第一次审议。

常委会组成人员普遍认为,为了实现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与水资源、水环境承载能力相协调,在总结我市水资源管理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对条例作出修订很有必要。

同时,常委会组成人员也提出了一些修改意见。

会后,市人大法制委、常委会法工委分别在荣昌县和彭水自治县召开了渝西和渝东南片区座谈会,征求了17个区县(自治县)及其相关部门、部分乡(镇)、村社的意见。

常委会法工委会同市人大农委、市水利局、市环保局对各方面收集到的意见进行了认真研究,并对修订草案进行了修改。

经2015年3月16日市四届人大法制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形成了提请本次常委会会议审议的《重庆市水资源管理条例(修订草案)》(二次审议稿)(以下简称二次审议稿)。

一、关于修订草案的结构和主要内容有意见认为,修订草案第二章、第三章的部分内容直接引用了上位法的表述,倡导性、原则性条款较多,针对性、操作性不强,建议删除。

二次审议稿采纳了这一意见,删除了修订草案第二章第六条部分内容和第八条,第三章第十一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五条、第十六条,并将两章合并为一章,章名表述为“水资源规划与利用”。

部分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水资源管理应当将水污染防治作为重要内容,建议修订草案对此进行补充完善。

法制委员会认为,水污染防治主要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调整,我市根据水污染防治法的规定,制定了《重庆市长江三峡水库库区及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专门对我市水污染防治进行了规范。

制度引领_解锁基层善治“新密码”

制度引领_解锁基层善治“新密码”

182024.05制度引领解锁基层善治“新密码”■记者黄振胜街道议事代表会议制度普遍建立,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运行扩面提效……制度优势不仅解锁基层善治“新密码”,更擦亮了群众幸福生活的底色。

基层治理,一头连着经济社会发展,一头连着群众幸福指数。

本届以来,市人大常委会在市委坚强领导下,坚持守正创新,聚焦推动基层善治,将自下而上的有益探索,固化为制度规范,并自上而下有序推进。

如今在重庆,街道议事代表会议制度普遍建立,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运行扩面提效,覆盖至全市各乡镇街道村社的人大代表“家站点”成为密切联系人民群众、解决“急难愁盼”的关键……制度优势不仅解锁基层善治“新密码”,更擦亮了群众幸福生活的底色。

街道议事代表会议制度“议”出民生幸福事不久前,渝中区人大代表江永红与结对联系的街道议事代表李霞在社区代表活动站接待选民,共同解决了“天然气管道施工凹槽安全隐患”问题,赢得周边群众一致赞许。

在渝中区,300多名议事代表已经上岗,与人大代表一起充分汇聚民声、代言民意、共谋民事,进一步拓宽民生问题解决渠道。

类似情形已经在全市铺开,各区县人大常委会试行街道议事代表会议制度,成为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载体,进一步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凝聚社会各界力量。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推进,大量乡镇转为街道。

与乡镇人大相比,人大街道工委既没有本级人大代表,也不能召开人代会,且新设街道往往面积较大、人口较多、财力较强,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迫在眉睫。

近年来,我市各区县为“破冰”相继进行探索。

如綦江区人大常委会在古南街道探索推行议政代表会议制度,涪陵区人大常委会推行居民议事会议制度,参照乡镇人大代表名额相关规定,选出议事代表共商街道大事,反映群众所思所盼。

随着街道议事代表会议制度的试点3月29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王炯赴梁平区开展主任接待日活动。

图为王炯一行在梁平区云龙镇了解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实施情况。

昆明市普及法律常识办公室关于印发昆明市2024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昆明市普及法律常识办公室关于印发昆明市2024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昆明市普及法律常识办公室关于印发昆明市2024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昆明市司法局•【公布日期】2024.04.26•【字号】昆普法办〔2024〕4号•【施行日期】2024.04.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法制工作正文昆明市普及法律常识办公室关于印发昆明市2024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的通知各县(市)区普法办、开发(度假)区有关部门,市委和市级国家机关各部委办局、各人民团体,各大专院校,市属各企事业单位:现将《昆明市2024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予以贯彻落实,并结合本工作要点和普法责任清单制定各地区、各部门的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计划(要点)。

昆明市普及法律常识办公室2024年4月26日昆明市2024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为深入推进全市“八五”普法规划和法治宣传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实施,根据《2024年全国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省委政法委、省委宣传部、省普法办印发的《关于深化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进一步巩固提升工作成效的意见》等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工作要点。

2024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是全面落实“八五”普法规划的关键一年,是深化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的重要一年,也是实施云南省“法治宣传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的收官之年。

2024年全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工作大局和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问题,以深入开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专项普法和深化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为重点,以实施公民法治素养提升行动为总抓手,狠抓工作落实,推动“八五”普法规划全面实施,为奋力推动中国式现代化昆明实践迈出坚实步伐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一、深化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1. 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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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7月26日《民主与法制时报》
重庆水江镇人大推行“季会制”
本报记者陈正鱼黄金华
“水江镇人大…季会制‟探索具有国家层面的意义。

”重庆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室调研处处长蒋元文如此评价,“或可从另一角度促使我们思考研究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问题。


“自当选镇人大代表以来,通过走访、接访,主动与选民沟通,写成《关于加强地质灾害监测工作》、《关于加大力度解决水河村七社95户人畜饮水困难》等建议、报告提交镇人大主席团,并经多方协调争取项目,使选区900余米河堤得到有效整治……”7月11日,在重庆市南川区“水江镇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19次会议”上,来自该镇水河村的人大代表郑洪芬正在向全体参会代表和列席人员述职。

这是水江镇自2007年推行“季会制”以来,她出席的第19次镇人代会。

该镇坚持每个季度召开一次镇人代会,让人大代表审议政府报告,交流履职经验。

“每季度召开一次人代会,水江镇人大所推行的…季会制‟,在我国乡镇人大工作实践中,实属罕见。

”重庆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室调研处处长蒋元文说。

季考政府
为什么要每季度都开人代会?南川区委常委、水江镇党委书记刘先畅认为:“作为没有常委会的乡镇人大,仅靠每年1次的人代会,显得太过单一。

而季会制,把过程监督与结果监督、集中监督与分散监督、单项监督与整体监督有机结合起来,可以充分发挥乡镇人大的作用。


除水江镇每年一月召开的第一次人代会与其他地方人
代会内容议程相同外,其余三次会议,多是听取当下工作的专项报告。

但无论哪次会议,水江镇人大代表们必须非常认真地对政府报告表达自己的意见,不仅要对听取的所有工作报告进行口头审议,还必须对报告进行无记名满意度测评。

7月11日,在水江镇举行的镇第五届19次人代会上,出席本次会议的镇人大代表和列席参会的南川区人大代表,听取并审议了镇政府相关部门关于2011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财政预算、招商引资等报告,并填写了针对报告的“测评表”。

“测评与过去一样,以无记名方式进行。

”坐在主席台上的水江镇人大主席赵枫伦提醒参会代表。

一小时后,水江镇政府工作的“考试成绩”被公开。

“从这次政府工作…考试成绩‟看出,代表们已经从过去工作标准不高,对政府工作要求不高转变为工作水平提高后,对政府工作要求的提高。

”水江镇党委书记、刘先畅如是说。

与以往相同,本次测评结果将在政府简报《水江快报》上通报,发送到每名政府职工手中,下发到辖区17个行政村居委会。

“镇第五届人代会到目前,有20余项政府专项工作报告参加…考试‟,镇政府每个部门的工作都让镇人大代表测评打分。

”水江镇党委副书记、人大主席赵枫伦说。

“结果监督”变“过程监督”
在水江镇党委书记刘先畅看来,现行乡镇人大一年一次会议,主席团无实权,人大在闭会期间没有大作为,代表的作用不能得到充分发挥,人大的监督职权无法有效行使。

“以前每年召开一次人代会听取政府工作报告,实际上是对上一年政府工作的整体监督,是对工作结果的集中监督。

而现在每个季度召开一次人代会,分别听取政府的专项工作报告,可以说是把整体监督和单项监督、结果监督和过程监督、集中监督和分散监督有机结合起来,无论从时间上还是效果上,都更有利于监督政府工作。

”刘先畅分析说。

在7月11日的人代会上,水江镇副镇长王绍兵代表政府作《关于水江镇美丽新乡镇工作情况的报告》,虽然报告让绝大多数代表满意,但仍有4位代表仅是“基本满意”。

“现在工作的压力比较大。

”王绍兵坦言,虽然以往年底也要向代表们交“总账”,但多流于形式,如今每个季度都要
这样实实在在地向代表们汇报,并接受审议和测评,测评结果向社会公布,无疑使政府各个部门感到了压力。

“这就要求真正地务实,平时必须把工作搞得更好。


“刚性述职”
“最初形成这样的想法,是源于镇五届人大二次会议。

”刘先畅透露,2007年4月,刘先畅来到水江镇任党委书记,并当选为镇人大主席。

“当时集中代表开会,只选人大主席,议程太过单一,就增加了相关议程和内容,把人代会开得实在一些。

由此想到,形成季会制度,加强工作的薄弱环节,可以充分发挥乡镇人大的作用。


从那时开始,在刘先畅的推动下,“季会制”在水江人大推行开来。

而除了加强对政府工作的监督,水江镇“季会制”的另一项重要议程是代表履职。

“人大代表在季会上作履职经验交流发言,既是将自己的履职情况向大会作汇报,更是让代表接受全体代表监督。


水江镇人大主席赵枫伦介绍,一年内,全镇66名人大代表都要在会上作履职经验交流发言。

“当选代表以来,我带领选民筹集资金600余万元,为6社群众延伸机耕路800米……”7月11日,在水江镇第五届19次人代会上,完成政府工作报告测评后,大顺村的镇人大代表周文芳走上发言席,向代表们作履职经验交流发言。

这种代表履职经验交流被刘先畅称为“代表述职”。

“代表做履职情况介绍,实际上就是向其他代表汇报自己在一段时间履行职责的情况,既是向选民和选民代表述职,也是向人代会述职。


今年以来,已有30多名区、镇人大代表在人代会上进行了“述职发言”。

“听取其他代表的履职交流发言,觉得自己还做得很不够。

能相互听听别人是怎么履职的,好为自己履职吸取点经验。

”山水村会计、水江镇人大代表秦顺禄听着台上其他代表的发言,颇有启发。

实效
位于双河社区居委会的双溪小学,目前有学生500多人。

校内大部分学生上学都要经过双溪河。

由于没有桥,一到下雨,河水上涨,王超副校长就心有余悸。

在河上建座小桥是他多年最大的心愿。

2009年2月,人大代表金传进在镇人代会上提出的建桥建议很快被采纳。

相关部门投资10余万元,建成了一座人行便桥。

水江镇人大主席赵枫伦称,近年来,水江镇需要解决的问题还很多。

人代会的召开,使民生问题可以及时反映到会上,镇政府落实了专人办理,办理单位必须在3个月内,最迟不超过6个月办理完毕。

“某种程度上说,代表们集中反映的问题也成为政府工作的方向。

”赵枫伦说,通过人大“季会制”,增加了政府工作压力,提高了代表参政议政的积极性,老百姓反映的问题也可以得到及时有效的解决,形成良性互动,提升了水江各个方面的工作。

“这是水江镇推行人大…季会制‟的最大价值体现。


“人大季会制度,对政府既是监督指导又是支持鼓励,促使政府工作做得更实更好,能最大限度地让人民群众满意。

”水江镇镇长严作峰说。

近年来,水江镇政府工作成效显著,去年被重庆市委、市政府记集体一等功。

契合基层民主建设
对于水江镇人大的“季会制”,西南政法大学行政法学院王学辉教授认为,是在制度框架内的创新,具有一定的推广意义。

王学辉分析说,乡镇人大工作是人大制度建设上最薄弱的一环,要使乡镇人大工作开展得更富成效,必须从制度上加以保证,要扩大乡镇人大行使决定权和监督权的范围。

他认为,以往乡镇一级人大每年只开一次人代会且会期短暂,人大代表难以详尽地听取和审议报告,没有充裕的时间谏言献策。

而水江镇的做法,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避免上述情况,有利于提高人大监督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水江镇人大…季会制‟探索具有国家层面的意义。

”重庆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室调研处处长蒋元文如此评价。

他称,南川
区水江镇在现行法律框架内,为解决乡镇人大没有常设机构的问题,坚持每季度召开一次人代会,其意义深远。

“或可从另一角度促使我们思考研究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问题。


在蒋元文看来,水江镇人大的创新符合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发展方向,每季度召开一次人代会,有利于促进依法行政,保证人民的民主权利,发展基层民主的常态化、制度化。

同时,这一探索也符合宪法原则和精神,契合了国家坚持不在乡镇人大设立常设机构,坚持由乡镇人大代表受乡镇人民委托集体行使职权,管理乡镇国家事务,从而在更广阔的范围实现人民民主的初衷。

而综观水江镇的“季会制”,几条做法既不神秘,也不高深,多数地方只要去做,都可以办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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