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重大危险源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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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危险源管理办法(三篇)

重大危险源管理办法(三篇)

重大危险源管理办法第一条为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监控,防范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重大危险源是指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所指的,在建筑施工现场存在的、一旦发生意外可能导致人.员群死群伤或者重大不良社会影响的分部分项工程或者其他施工活动。

第三条重大危险源主要包括:一、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基坑虽未超过5m,但地质条件和周围环境复杂的等工程口二、土方开挖工程土方开挖工程是指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的基坑、基槽的土方开挖。

三、模板工程1、各类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滑模、爬模、大模板等);2、特殊结构模板工程;3、水平混凝土构件模板支撑系统高度超过8m(含8m),或跨度超过18m(含18m),或施工总荷载大于lOkN/roe,或集中线荷载大于15kN/m的模板支撑系统。

四、起重吊装工程大型起重吊装工程。

五、脚手架工程1、高度超过24m的落地式钢管脚手架;2、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包括整体提升与分片式提升;3、悬挑式脚手架;4、门型脚手架;5、挂脚手架;6、吊篮脚手架;7、卸料平台。

六、拆除、爆破工程1、人工拆除工程;2、机械拆除工程;3、爆破拆除工程。

七、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规定的其他危险性较大的工程1、建筑幕墙的安装施工;2、预应力结构张拉施工;3、特种设备施工;4、网架和索膜结构施工;5、6m以上的边坡施工;6、30m及以上高空作业的工程;7、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可能影响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已经行政许可,尚无技术标准的施工。

第四条各栋号工长负责本辖区内重大危险源的监督和管理。

第五条工程施工前应当根据承建工程的施工范围和特点,对施工现场可能出现的危险因素进行辨识、评价。

第六条制定重大危险源的管理制度,明确具体管理的责任部门、责任人与工作职责,做好重大危险源的风险评价、信息报送、方案编制、措施控制、日常检查、施工验收以及应急处置等工作。

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 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优秀11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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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优秀11篇)在发展不断提速的社会中,很多场合都离不了制度,制度是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

那么相关的制度到底是怎么制定的呢?以下是小编为家人们整编的11篇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欢迎参考阅读。

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篇一一、目的1、为贯彻国家《安全生产法》,落实“安全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危险源的管理,杜绝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公司安全生产局面的稳定,特制定本制度。

2、危险有害因素应定期进行辨识和评估;危险源、重大危险源按《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0)进行辨识。

3、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生产单位和部门。

二、管理机构职责1、公司的安全管理职责(1)组织全系统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危险源管理的法律、法规及国家标准;(2)制定公司危险源管理规定;(3)建立健全公司危险源管理系统,严格划分范围,不断完善预测、预警、预案工作;(4)组织或参加危险源、重大危险源造成事故的调查和处理;(5)对直接监督管理的危险源、重大危险源做到可控备案。

2、各生产单位的安全管理职责(1)组织所属单位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危险源、重大危险源管理的法律、法规和公司的规章制度;(2)根据公司规定,利用公司危险源、重大危险源管理系统,督促所属车间、科室做好预测、预警、预案工作,建立危险源、重大危险源的档案登记、检测评估、监控管理,对存在的问题落实技术方案和资金,并限期整改;(3)完善本单位危险源、重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定期开展演练,落实重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4)协助或参加重大事故的调查和处理;三、登记、评估和备案1、公司、各生产单位按二级安全责任主体,分别建立危险源、重大危险源档案,各生产单位应定期或及时审核所属车间重大危险源台帐,并负责上报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

2、各生产单位要按照国家、公司的要求,认真完成国家规定的危险源、重大危险源普查登记,按规定至少每两年进行一次危险源、重大危险源的安全评估工作。

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

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

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一、目的为加强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事故发生,保障作业人员的健康与安全,制定并落实相应管理及技术措施,以消除、预防、削减或控制可能存在的风险,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重大危险源的辨识、评估及风险控制等管理。

三、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79号《危险化学品企业重大危险源安全包保责任制办法》(试行)(应急厅〔2021〕12号)四、术语和定义(一)危险化学品:具有毒害、腐蚀、爆炸、燃烧、助燃等性质,对人体、设施、环境具有危害的剧毒化学品和其他化学品。

(二)重大危险源:长期地或临时地生产、加工、搬运、使用或储存危险物质,且危险物质的数量等于或超过临界量的单元。

(三)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长期地或临时地生产、储存、使用和经营危险化学品,且危险化学品的数量等于或超过临界量的单元。

(四)单元:涉及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储存装置、设施或场所,分为生产单元和储存单元。

(五)临界量:某种或某类危险化学品构成重大危险源所规定的最小数量。

五、工作职责(一)总经理总经理是本单位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应组织层层分解及落实相关部门及人员的安全责任制,建立健全重大危险源的安全与消防保障体系,组织相关人员开展重大危险源辨识、评估及管理工作,明确重大危险源管理的目的和范围,并保证重大危险源安全生产所需安全投入,每年至少对重大危险源开展一次全面检查。

(二)安全监察部1.组织公司范围内的重大危险源的辨识、评估。

2.负责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3.组织对重大危险源进行专项监督检查。

4.负责对事故隐患整改完成情况及时进行复核。

(三)各场站1.贯彻落实国家及行业重大危险源管理的法律、法规和重大危险源评估标准等。

2.落实重大危险源的登记、建档和问题整改等工作。

3.及时制定、修订公司范围内重大危险源的应急预案,并定期开展演练。

危险源控制措施及重大危险源管理方案

危险源控制措施及重大危险源管理方案

危险源控制措施及重大危险源管理方案一、危险源控制措施1. 预防性措施(1)加强员工的培训,提高其安全意识和技能;(2)对设备设施进行定期检查维修,确保其安全性;(3)严格执行操作规程,禁止违章操作;(4)对生产流程进行优化,降低危险源的概率和影响;(5)建立应急预案和演练制度,提高应急反应能力;(6)加强现场管理,保证安全生产环境。

2. 防护性措施(1)采用安全防护设施,如安全网、护栏、防护门等,避免工人误入危险区域;(2)向员工发放个人防护设备,如耳塞、防护眼镜等;(3)采用特殊的防护措施,如挡板、防爆器等,防止爆炸和火灾等危险。

二、重大危险源管理方案1. 标识在重大危险源附近悬挂醒目的标识,以提醒员工注意安全,并按照要求设置安全通道和禁止进入标志。

2. 评价对重大危险源进行定期评价,包括危险性等级、控制措施的完善程度、应急预案的有效性等,及时更新改进管理方案。

3. 风险控制(1)建立完善的风险控制机制,如隔离、排放、减少危险源的使用等;(2)定期进行风险评估、危险源鉴定和监测,及时发现安全隐患;(3)制订严格的安全操作规程,加强设备管理和维护,确保设备和工艺的安全性。

4. 应急响应(1)编制应急预案,明确应急组织机构和应急救援措施;(2)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员工的应急反应能力;(3)随时进行应急监测和评估,及时处理事故和危险情况。

总之,危险源控制措施和重大危险源管理方案是保障企业安全生产的重要手段。

组织员工加强安全意识教育,完善安全系统设施,制订应急预案,及时识别安全风险,并及时采取有效的控制措施,都是确保危险源管控有效并保证企业安全生产的非常重要的措施。

重大危险源安全管控制度范文(五篇)

重大危险源安全管控制度范文(五篇)

重大危险源安全管控制度范文1、目的: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以保证其安全经济运行,预防事故发生,保护阳翼高速财产和员工生命安全。

2、引用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压力容器安全监察规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____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规定》及国家安监总局《____开展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3、定义:(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六条)重大危险源。

是指长期或临时的生产、加工、搬运、使用或贮存危险物质且危险物质的数量等于或超过临界的单元(包括场所和设施)。

4、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阳翼高速公路。

5、成立重大危险源领导小组:组长:阳翼高速公路建设管理处处长常务副组长:分管副处长副组长:处党委书记、总工程师、副处长、总会计师、纪委书记、地方应急办负责人、高速交警负责人成员:建管处各部门负责人、基层单位负责人职责:组长。

组织全单位员工认真贯彻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公司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对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负全面领导责任。

副组长。

协助组长认真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单位内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协助领导检查班组对重大危险源的日常安全管理,对安全管理负监督责任。

成员。

负责对重大危险源的日常安全管理,带领员工严格按照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作业,做好重大危险源的日常巡检工作,确保设备的安全使用。

6、具体内容6.1重大危险源安全责任制6.1.1处长是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对重大危险源工作全面负责,认真贯彻、落实、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

6.1.2养护工程部部长对重大危险源负直接责任,在处长的领导下负责安全生产工作,对动火作业、设备内作业应严格审批,组织编制重大危险源应急预案并实施演练。

6.1.3养护工程部部长组织制定、修订重大危险源安全操作规程及应急预案,审批重大危险源工艺处理、检修、施工安全技术方案,负责对员工的安全教育和考核工作。

6.1.4养护工程部负责对重大危险源动火审批,参与修订应急预案与演练,对重大危险源日常检查并做好防雷、防静电消防设施的检测。

重大危险源监控管理制度(4篇)

重大危险源监控管理制度(4篇)

重大危险源监控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确保企业安全生产,减少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和危害程度,制定本重大危险源监控管理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所有重大危险源,旨在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监控和管理,提高重大危险源防控能力,减少潜在风险。

二、重大危险源的定义重大危险源是指可能引发事故、造成严重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设备、工艺、物质或其他因素。

三、重大危险源的管理责任1.企业领导层应明确重大危险源的管理责任,并明确重大危险源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

2.重大危险源的责任部门应负责对重大危险源的监控和管理工作,并及时汇报工作进展和存在的问题。

四、重大危险源的监控方法1.采取定期巡查的方法对重大危险源进行监控,包括设备运行状态、工艺参数、物料储存情况等。

2.对于特殊情况下的重大危险源,应采取实时监控的方法,确保及时掌握其运行情况。

五、重大危险源监控管理措施1.建立重大危险源监控台账,记录重大危险源的基本信息、监控方法和监控结果。

2.制定重大危险源监控计划,明确监控频次、监控内容和监控责任人。

3.对于监控结果存在异常情况的重大危险源,应及时采取措施进行调整和排除隐患。

4.对于监控结果存在严重问题的重大危险源,应立即采取停产、停工等紧急措施,并报告企业领导层。

六、重大危险源监控管理记录1.重大危险源的监控记录应真实、完整、准确,包括监控时间、监控内容、监控结果等。

2.重大危险源的监控记录应按照规定的要求进行保存,并定期进行归档备查,保存期限为5年。

3.重大危险源监控记录应定期进行审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记录整改情况。

七、重大危险源的应急处置1.建立重大危险源应急预案,明确应急响应措施和责任人,确保在发生事故时能够快速、有效地进行处置。

2.组织开展应急演练,检验应急预案的有效性和实施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进行修改和完善。

3.对发生重大危险源事故的,应进行事故调查和分析,找出原因和教训,并采取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八、重大危险源监控管理的评估和改进1.对重大危险源监控管理工作进行定期评估,查找问题和不足之处,并提出改进意见和措施。

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

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

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重大危险源的管理,预防和减少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生产、搬运、使用或储存危险物品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

第三条重大危险源管理应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实行科学、规范、严格、高效的管理。

第四条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全国重大危险源的管理工作。

地方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重大危险源的管理工作。

第二章重大危险源的辨识与评估第五条重大危险源是指长期或临时生产、加工、搬运、使用或储存危险物品,且危险物品的数量等于或超过临界量的单元。

第六条单位应当根据国家标准和行业规定,定期对危险源进行危险危害辨识与风险评价。

第七条重大危险源的风险评价和安全评估由单位组织有关专业技术人员或聘请安全评价中介机构进行。

第八条单位应当建立健全重大危险源档案,内容包括: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估报告、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制度、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与监控实施方案、重大危险源监控检查表等。

第三章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第九条单位应当明确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责任,实行责任制,确保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

第十条单位应当建立健全重大危险源监测监控系统,对重大危险源实施24小时监测,确保监测数据准确可靠。

第十一条单位应当制定重大危险源事故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应对突发事故的能力。

第十二条单位应当对重大危险源周边环境进行监测,确保重大危险源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得到有效控制。

第四章重大危险源的监管与执法第十三条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地方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对重大危险源进行监管,定期对单位进行安全检查。

第十四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有权对重大危险源的单位进行现场检查,查阅相关资料,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单位责令立即整改。

第十五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重大危险源信息管理系统,实现重大危险源的动态监管。

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措施

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措施

《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措施》在当今社会,工业生产的迅速发展和各类工程项目的大规模推进,使得重大危险源的存在日益凸显。

重大危险源一旦发生事故,往往会带来极其严重的后果,不仅会对人员生命安全造成巨大威胁,还会给社会经济和环境带来不可估量的损失。

加强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采取有效的安全管理措施,是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和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

一、重大危险源的定义与特点重大危险源是指长期地或者临时地生产、搬运、使用或者储存危险物品,且危险物品的数量等于或者超过临界量的单元(包括场所和设施)。

重大危险源具有以下几个显著特点:(一)危险性高重大危险源所涉及的危险物质往往具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特性,一旦发生泄漏、燃烧、爆炸等事故,其能量释放的规模和速度极快,能够在瞬间造成巨大的破坏。

(二)潜在后果严重重大危险源事故往往会导致人员伤亡惨重、财产损失巨大、环境污染严重等后果,这些后果可能会波及周边地区,对社会造成广泛而深远的影响。

(三)复杂性重大危险源的形成往往涉及多个环节和因素,包括危险物质的储存、运输、使用、生产工艺等,其安全管理需要综合考虑多方面的因素,具有较高的复杂性。

(四)不可预见性尽管可以通过一定的技术手段和管理措施对重大危险源进行监测和评估,但事故的发生仍然具有一定的不可预见性,难以完全避免。

二、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的重要意义(一)保障人民生命安全重大危险源事故直接威胁着人民裙众的生命安全,加强安全管理能够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的发生概率,降低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风险,切实保障人民的生命安全。

(二)维护社会稳定重大危险源事故会引发社会的恐慌和不安,给社会秩序带来严重冲击。

通过有效的安全管理措施,可以防止事故的发生或减轻事故的影响,维护社会的稳定和谐。

(三)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重大危险源事故不仅会造成直接的经济损失,还可能导致企业停产、项目停工等,对经济发展造成严重阻碍。

加强安全管理,保障重大危险源的安全运行,有利于促进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三篇)

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三篇)

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重大危险源是指长期地或者临时地生产、搬运、使用或者储存危险物品,且危险物品的数量等于或者超过临界量的单元(包括场所和设施)。

一般来讲,单元指一个(套)生产装置、设施或者场所,或者同属一个工厂的且边缘距离小于500米的几个(套)生产装置、设施或者场所。

为了预防重大、特大事故的发生,降低事故造成的损失,必须建立有效的重大危险源控制系统,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

为此,《安全生产法》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对重大危险源应当登记建档,进行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并制定应急预案,告知从业人员和相关人员在紧急情况下应当采取的应急措施。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本单位重大危险源及有关措施、应急措施报有关地方人民政府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

1.生产经营单位对重大危险源应当登记建档。

一般来讲,重大危险源总是涉及易燃、易爆或者有毒性的危险物质,并且在一定范围内使用、生产、加工或者储存超过了临界数量的这些物质。

所谓危险物质是指一种物质或者若干种物质的混合物,由于它的化学、物理或者毒性特征,使其具有易导致火灾、爆炸或者中毒的危险。

临界量是指国家法律、法规、标准规定的一种或一类特定危险物质的数量。

重大危险源可能是具体的一个企业,也可能是生产经营单位内的某一车间、或者是某台设备。

因此,分析、辨识危险源应按照系统的不同层次进行,这是防止事故的第一步。

如何辨识重大危险源,应当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标准进行。

国家标准《重大危险源辨识》是我们辨识重大危险源的一个重要依据。

在此基础上,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对重大危险源逐一登记建档,这是做好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的基础。

2.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重大危险源进行定期检测、评估、监控。

重大危险源是变化的,应当对其定期进行检测,掌握危险源的动态变化情况。

同时,根据重大危险源的分析、辨识情况,选择合适的评估方法,对危险源导致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和严重程度进行定性和定量评价,在此基础上进行危险等级划分,以确定管理的重点。

[专题范文]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通用15篇)

[专题范文]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通用15篇)

[专题范文]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通用15篇)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一):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1、为贯彻国家《安全生产法》,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重大危险源的管理,杜绝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公司安全生产局面的稳定,特制定本办法。

2、本规定所指重大危险源分为国家规定的重大危险源、公司规定的重大危险源。

国家规定的重大危险源指:长期或者临时生产、搬运、使用、或者储存危险品,且危险品的数量等于或超过临界量的场所和设施,以及其它存在危险数量或超过临界量的场所和设施。

按照《重大危险源辩识》的规定,以及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安监管协调字56号文件规定,属于申报登记范围内的特种设备、设施、场所、危险品等。

公司规定的重大危险源指:除国家规定的危险源以外,可能造成重大人身伤亡和公司财产损失的其他特种设备、设施、场所、危险品等。

3、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各生产单位和部门。

第二章:管理机构职责4、公司的安全管理职责1)组织全系统贯彻落实国家有关重大危险源管理的法律、法规及国家标准;2)制定公司重大危险源管理规定;3)建立健全公司重大危险源管理系统,严格划分范围,不断完善预测、预警、预案工作;4)部署、组织制定重大事故应急预案及开展演练,组织重大事故的应急救援;5)组织或参加重大危险源造成事故的调查和处理;6)对直接监督管理的重大危险源做到可控备案。

5、各生产单位的安全管理职责1)组织所属单位认真贯彻落实国家重大危险源管理的法律、法规和公司的规章制度;2)根据公司规定,利用公司重大危险源管理系统,督促所属车间、科室做好预测、预警、预案工作,建立重大危险源的档案登记、检测评估、监控管理,对存在的问题落实技术方案和资金,并限期整改;3)完善本单位重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定期开展演练,落实重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4)协助或参加重大事故的调查和处理;5)重大危险源管理务必职责到人,完善规章制度,规范日常管理,对本单位的重大危险源做到可控在控。

重大隐患及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5篇)

重大隐患及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5篇)

重大隐患及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一、建立健全本辖区内重大隐患和重大危险源档案和台账。

二、加强对存在重大隐患和重大危险源的生产经营单位的监督检查,对重大危险源安全状况以及重要的设备、设施进行定期检查、检测、检验,并做好记录。

三、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加强重大隐患和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建立健全重大隐患和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制定重大隐患和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与监控的实施方案,落实事故预防措施。

四、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在监督检查中发现重大危险源存在事故隐患的,应当责令生产经营单位立即排除;在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责令生产经营单位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暂时停产、停业或者停止使用;重大事故隐患排除后,经审查同意,方可恢复生产经营和使用。

五、对重大隐患和重大危险源,要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资金、责任人、期限等。

整改期间要采取切实可行的安全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六、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对生产经营单位存在重大隐患和重大危险源以及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均有权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举报。

七、不认真履行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与检测监控职责,导致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对有关责任人依据《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重大隐患及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2)是一种企业或组织为了保障员工安全和避免事故发生而制定的一套管理制度。

这项制度主要涉及以下内容:1.风险识别和评估:企业或组织应对生产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各种隐患和危险源进行全面的识别和评估,确定可能对员工安全造成重大威胁的隐患和危险源。

2.防控措施:根据风险评估结果,制定相应的防控措施,包括工艺、设备和人员方面的安全防护措施,以最大程度地减少或防止事故的发生。

3.制度建设: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明确责任和权利,确定各级管理人员的职责和任务,制定各级工作人员在事故发生时的应急预案和处置措施,并进行相关培训。

4.监督检查:建立监督检查机制,定期对各级管理人员、操作人员和安全设施进行检查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并进行记录。

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制度(精选5篇)

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制度(精选5篇)

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制度(精选5篇)第一篇: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制度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制度为保障公司重大危险源安全运行,消除潜在危险因素,杜绝安全生产事故出现,特制定本制度。

1、根据《安全生产法》的定义,重大危险源是指长期或临时的生产、搬运、使用或者储存危险品且危险品数量等于或者超过临界量的单元。

我公司韩麻营北沟村新建民爆器材库核定的民用爆破器材储存量炸药45吨,雷管60万枚,折合总储存药量趋于申报规定的临界量,在500米范围内,民爆器材储存库库区单元构成趋于重大危险源。

2、公司经理对我公司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与监控工作全面负责。

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安全科对公司的重大危险源的管理负有检查、督查的职责。

仓储科和安全科直接对本公司重大危险源实施管理并对管理结果负责,具体管理措施依照《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民用爆破器材企业安全管理规程》、《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化学危险物品管理制度》、《动火动焊管理制度》等执行实施。

3、安全科负责对我公司重大危险源进行登记建档。

按要求每三年组织或聘请有有资质的安全评估机构对我公司重大危险源进行一次安全检测、评估,并按规定每年初将《重大危险源报表》报我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和省科工局进行备案。

4、办公室、安全科负责对公司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使各岗位人员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和在紧急情况下应当采取的应急措施,掌握重大危险源可能发生的事故及应对方案。

5、库区守库人员负责对库区安全警示标志、技防监控设施、消防器材物品、防雷设施等安全设施、设备进行维护和安全管理。

6、每年根据《公司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对重大危险源进行两次安全、消防、抢险救灾的应急救援演练。

由安全科做好演练记录并进行补充和完善。

7、公司、仓库每月不得少于一次进行专项安全综合检查。

守库员必须按规定进行巡回检查,并及时做好日常巡回检查记录。

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进行整改,由安全科督促检查落实情况。

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制度

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制度

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制度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制度(精选5篇)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制度的使用频率呈上升趋势,制度就是在人类社会当中人们行为的准则。

拟定制度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制度,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制度篇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管理,预防重、特大事故的发生,根据《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引用标准gb18218?—2011《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和国家安监总局《关于开展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

第三条重大危险源是指长期或临时生产、加工、搬运、使用或贮存危险物品,且危险物品的数量等于或超过临界量的单元。

第四条各工程公司(项目部)、承包单位、各职能部室要认真履行职责,分工合作,积极配合,加强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监督检查和管理,消除隐患,确保安全生产。

第二章重大危险源管理规定第五条必须根据国家标准定期对本单位的危险源进行危险(安全)评价,即工程公司(项目部)所有构筑物、承建的施工现场、锅炉、压力容器(管道)、库区(库)、贮罐区(贮罐)、危险化学品使用、储运等危险性作业的工业设施和作业以及其他具有危险性、可能发生或曾经发生过重大事故的生产场所予以危险危害辨识与风险评价。

第六条重大危险源的风险评价和安全评价由公司组织有关专业技术人员或聘请安全评价中介机构进行。

根据评价结果制定有效的控制措施与应急救援预案,降低危险性,保障重大危险源安全运行。

第七条公司对有重大危险源的施工现场,必须开工前进行一次风险分析评估;剧毒品作业每年进行一次安全评价。

根据重大危险源的危险特性、发生事故的可能性及其严重性与后果做出定量或者定性的分析评价,并将评价报告按管理权限上报有关部门。

第八条重大危险源进行辨识和评价后,将根据安全评价结果和国家有关标准对危险源划分等级,确定不同的管理权限和责任,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与控制措施。

重大危险源的管理制度

重大危险源的管理制度

重大危险源的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管理,减少重大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和危害程度,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环境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生产安全法》、《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具有重大危险源的企业、单位和其他组织。

重大危险源是指在生产、储存、运输、使用等过程中可能导致重大事故的化学、物理、生物及其他危险因素;或者因装置、工艺、设备、场所等因素可能导致的重大事故。

第三条企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应当按照本管理制度的要求,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管理,确保生产安全和环境保护,防范和减少重大事故的发生。

第四条企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应当建立健全重大危险源的管理机构和相关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制定完善的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不断提高重大危险源管理水平。

第二章重大危险源的识别与评估第五条企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应当通过技术文件、工艺流程、现场检查等方式,全面识别和核查重大危险源,并建立、完善重大危险源清单。

第六条对于重大危险源,企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应当进行定期风险评估,并将评估结果用于完善风险控制措施和应急预案。

第七条企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建立定期检查和评估制度,确保重大危险源的可靠性和风险控制效果。

第三章重大危险源的监管与控制第八条企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应当建立全面的重大危险源监管制度,包括在重大危险源的设计、建设、改造、运行及报废等各个阶段进行监管。

第九条重大危险源的监管包括对设施、设备、工艺、场所等进行定期检查,确保其符合国家标准和安全要求。

第十条企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应当建立健全重大危险源的风险控制措施,包括技术措施、管理措施和应急措施等,确保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稳定运行。

第十一条企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应当建立健全重大危险源的事故预警机制,定期进行事故预防和风险分析,及时发现和处理安全隐患。

第四章应急预案及救援措施第十二条企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应当根据重大危险源的特点,编制应急预案,并组织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应急救援能力。

重大危险源管理及控制措施

重大危险源管理及控制措施

重大危险源管理及控制措施1.识别和评估重大危险源:首先,需要对工作环境中的重大危险源进行识别和评估。

可以通过实地检查、风险评估、过往事故数据、职业卫生检测等手段获得相应的信息。

2.制定和实施应急计划:针对可能发生的事故和突发状况,制定并实施有效的应急计划。

这包括组织人员疏散、事故处理、紧急救援等方面的应对措施。

3.加强员工培训:确保员工对重大危险源有足够的认识和了解,掌握相应的应对技能和安全操作程序。

定期进行培训和复习,提高员工应对突发情况的能力。

4.实施防护设施措施:根据危险源的性质,配备相应的防护设施。

例如,对于有毒气体,要求员工佩戴呼吸器;对于高温工作环境,提供适当的通风设备和防护服装等。

5.管理和控制危险物质:对于涉及到危险化学品或危险物质的工作环境,建立科学管理措施,确保其安全使用和储存。

这包括正确标识和分类危险物质,建立相应的存储和处理程序。

6.加强设备维护和更新:时常检查和维护工作设备,确保其正常运转和安全性能。

对于老化、磨损的设备,及时更换和更新,以减少事故和故障的发生。

7.建立监测和反馈机制:通过安全检测、环境监测等手段,实时了解工作环境中的安全状况,并进行及时的反馈和处理。

可以使用传感器和监测设备进行实时监控,确保及时发现和处理事故隐患。

9.鼓励员工参与安全管理:通过推行安全文化、奖励措施等方式,鼓励员工积极参与和贡献安全管理工作。

可以建立员工举报和反馈制度,促进员工间的安全沟通和协作。

10.定期开展安全演练和评估:定期组织安全演练,以强化员工对危险源的应对能力。

同时,对危险源管理工作进行定期评估和检查,及时发现并改进存在的问题。

总之,重大危险源管理及控制措施是保障员工和公众安全的一项重要工作。

通过识别、评估和控制危险源,制定和实施相应的管理措施,可以减少事故和突发情况的发生,保障工作环境的安全和稳定。

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

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

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落实国家和地方政府对危险源管理的要求,加强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预防重大危险源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护生态环境,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涉及生产、存储、使用、运输、处理等过程中存在可能引发重大危险源事故的单位,包括但不限于化工企业、矿山、交通运输企业等。

第三条本制度的基本原则是“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科学管理、依法管理”,要求各单位建立健全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确保重大危险源的安全运行。

第四条本制度包括管理要求、责任分工、组织架构、安全管理制度、应急预案等内容,具体要求由各单位根据本单位的特点和情况制定。

第二章管理要求第五条各单位应当建立健全重大危险源管理工作机构,明确管理人员和相关人员的职责、权限和管理程序。

第六条各单位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制定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包括重大危险源的监测、评估、识别、控制等内容,并向全体员工进行培训。

第七条各单位应当定期进行重大危险源的安全检查、评估和监测,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确保重大危险源的安全运行。

第八条各单位应当建立健全重大危险源的应急预案,包括事故应急处置程序、应急救援措施、应急物资准备等内容,提高应对重大危险源事故的能力。

第九条各单位应当建立健全重大危险源事故报告和调查制度,发生事故后应及时报告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分析,查明事故原因,制定整改措施。

第十条各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制度,向公众公开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第三章责任分工第十一条各单位应当明确重大危险源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单位法定代表人负总责,相关管理人员负直接责任。

第十二条重大危险源管理工作应当实行“谁责任、谁管理”的原则,责任明确、任务清晰。

第十三条各单位应当配备专业技术人员负责重大危险源的监测、评估、控制等工作,确保安全管理工作的专业性和科学性。

第十四条各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管理督导制度,健全检查、监督、考核机制,确保安全管理工作的落实和执行。

安全生产法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4篇)

安全生产法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4篇)

安全生产法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一、引言安全生产是关系到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领域,特别是在工业生产中,存在着许多重大危险源,一旦发生事故,往往会带来严重的后果。

因此,为了防范和控制这些重大危险源,确保生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我国制定了《安全生产法》及相关的管理制度。

本文旨在对《安全生产法》中关于重大危险源的管理制度进行深入探讨。

二、重大危险源的界定《安全生产法》中对重大危险源的界定是指可能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或者环境破坏等重大事故的因素。

这些因素可以是物质、能源、器材、工艺、工程结构、管理等多个方面的因素。

对于重大危险源的界定,应该综合考虑其危害性、潜在风险以及可能导致的后果,并按照一定的评估标准进行评定。

三、重大危险源的管理要求1.风险评估对于可能存在重大危险源的场所或工程项目,应当进行风险评估,明确潜在危险以及可能带来的后果。

评估过程中可以采用定性和定量的方法,分析危险的来源、传播途径以及影响范围等,以便制定相应的防控措施。

2.预防控制建立完善的预防控制措施是管理重大危险源的关键。

通过加强对潜在危险源的监管,进行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提高监测能力和预警机制,强化工艺操作规范,实施安全生产责任制等方式,减少事故发生的可能性,降低事故损失。

3.培训与教育为了能够有效地管理重大危险源,必须加强对相关人员的培训与教育。

这包括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了解和掌握安全操作规程,熟悉应急预案和逃生途径等。

同时,还要加强领导干部的安全管理能力,提高管理人员的专业素质。

4.监督检查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监督检查,是确保管理制度有效执行的保障。

监督检查部门应当及时发现问题,督促企业整改,对违规行为进行惩处。

同时,还应建立健全的监督机制,加强与企业、行业协会的合作,共同推动重大危险源管理工作的开展。

四、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的完善为了更好地管理重大危险源,我国已经建立了一系列相关的法律法规和管理制度。

但是,在实践中也发现了一些问题,需要进一步加强和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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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河口水电站及移民代建工程各参建单位:
两河口水电站及移民代建工程即将全面展开,各类安全风险因素和隐患比较多,迫切需要加强重大危险源管理,切实做好安全风险管控,要求各参建单位切实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各单位结合工程项目特点和实际情况,按照《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工程重大危险源管理办法》《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0号)等法规、标准,全面规范建设项目重大危险源管理。

二、各单位委托有资质的评价机构或由注册安全工程师牵头,根据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0)、《水电水利工程施工重大危险源辨识及评价导则》(DL 5274-2012-T )等有关标准和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完成承建项目重大危险源辨识、评价和登记,建立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档案,并提交《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估报告》,评估报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安全评估的主要依据;
(二)重大危险源的基本情况;
(三)危险、有害因素辨识;
(四)可能发生的事故种类及严重程度;
(五)重大危险源等级;
(六)防范事故的对策措施;
(七)应急救援预案的评价;
(八)评估结论与建议等。

三、各单位编制和完善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应急救援预案和专项安全施工方案,依据法规组织专家评审并完成备案,切实落实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与监控责任制度、公示制度、安全检查制度。

应急救援预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重大危险源基本情况及周边环境概况;
(二)应急机构人员及其职责;
(三)危险辩识与评价;
(四)应急设备与设施;
(五)应急能力评价与资源;
(六)应急响应、报警、通讯联络方式;
(七)事故应急程序与行动方案;
(八)事故后的恢复与程序;
(九)培训与演练。

四、各监理单位必须制订包括重大危险源在内的监理规划、实施细则和旁站方案,严格审查施工(运行)单位编报的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应急救援预案和专项安全施工方案,严格重大危险源的日常监管,对重大危险源进行巡查、平行检查和旁站监理,建立工程施工重大危险源监理台帐,督促施工单位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并及时整改隐患。

五、要求各单位负责人高度重视,安排专人落实上述工作,并在2014年9月30日前将评估报告、管理制度、应急预案、专项安全施工方案等材料报送监理单位和管理局(筹)备案,施工(运行)单位应先报送监理单位审批。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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