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办案必备:建设工程合同审查24条锦囊
建设工程合同审理要点
建设工程合同审理要点
建设工程合同审理要点如下:
1. 合同内容审查:审查合同主体、目标、范围、条件、价格、履行期限等是否明确合理,并与法律法规相符。
2. 合同履行能力审查:审查合同双方的履约能力、经营状况、信誉状况等是否满足合同要求。
3. 合同标的审查:审查合同标的是否明确,技术要求是否具体,所选材料是否符合规定,并判断合理性。
4. 合同价款审查:审查合同价款计算及支付方式是否符合市场规律,是否合理明确。
5. 合同履行期限审查:审查合同履行期限是否合理,并确定合同履行期限的合理性。
6. 合同约定的风险责任分担审查:审查合同中风险责任的约定是否合理,是否符合法律法规。
7. 合同变更和解除审查:审查合同变更和解除的程序是否合规,变更和解除是否合理。
8. 合同履行保证审查:审查合同履行保证是否符合要求,抵押、质押和担保是否合法有效。
9. 合同附属文件的审查:审查合同附属文件(如图纸、技术规范、计划进度书等)是否与合同保持一致,是否符合法律法规。
10. 合同法律效力审查:审查合同是否符合法律法规的强制性
规定,是否违反法律法规。
11. 合同违约责任审查:审查合同违约责任的约定是否合理,
是否符合法律法规。
12. 其他合同内容审查:根据实际情况,审查其他与合同有关
的事项,如索赔、索付、分包、验收等。
建设工程合同合同审核要点
建设工程合同审核要点建设工程合同是指发包人和承包人之间就完成某项建设工程项目所达成的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的文件。
由于建设工程项目投资大、周期长、风险高、涉及面广,合同审核显得尤为重要。
本文将对建设工程合同审核的要点进行详细分析。
一、合同合法性审查1. 审查合同主体资格: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具有法人资格,具备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2. 审查合同效力:合同应符合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不得违反国家强制性法律、法规和政策。
3. 审查合同内容:合同内容应真实、合法,不得含有欺诈、胁迫、恶意串通等违法行为。
二、合同完整性审查1. 审查合同条款:合同条款应完整、明确,包括工程范围、质量标准、工期、价款、支付方式、违约责任等主要条款。
2. 审查合同附件:合同附件应与合同正文内容一致,包括设计文件、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等。
3. 审查合同变更:合同变更应符合法定程序,双方协商一致并签订书面变更协议。
三、合同技术性审查1. 审查工程范围:工程范围应明确,包括工程名称、地点、规模、内容等。
2. 审查质量标准:质量标准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设计文件要求。
3. 审查工期:工期应合理,合同中应明确开工日期、竣工日期及工期顺延的条件。
4. 审查价款:价款应合理,合同中应明确工程总价、付款方式、进度款支付比例等。
5. 审查支付方式:支付方式应合理,合同中应明确付款条件、支付时间、支付方式等。
6. 审查违约责任:违约责任应明确,合同中应约定违约金、赔偿范围、赔偿计算方式等。
四、合同经济性审查1. 审查合同总价:合同总价应合理,不得低于成本价,不得高于市场价。
2. 审查价格调整:合同中应明确价格调整的条件、方式、计算方法等。
3. 审查工程量清单:工程量清单应准确、完整,不得有遗漏、重复、错误等。
4. 审查合同风险:合同中应明确风险承担方式、风险范围、风险费用等。
五、合同履行审查1. 审查合同履行期限:合同履行期限应明确,包括各阶段工作的开始和结束时间。
办案必备:建设工程合同审查24条锦囊
办案必备:建设工程合同审查24条锦囊建设工程合同审查无论对于单位法务还是外聘律师,都是一项重大且频繁的日常工作,相信其专业、复杂还有浩瀚的篇幅也是让法务头疼的缘故.笔者根据近年执业过程中的建设工程合同审查经验以及相关案件处理经验,站在发包人的角度,整理出以下24条实务干货,希望能够提升建设单位法务律师合同审查的效率.一、合同主体1、根据建设工程相关法律规定,施工合同的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或承包人)必须为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严禁自然人以及无资质的单位以自己名义或以挂靠、转包、违法分包的形式承包工程,否则,所签订的合同无效.实践中也常常发生实际施工人违反诚信,肆意违约,造成施工工期、质量达不到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或发包人)要求的情形,更有甚者,实际施工人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在合同约定的付款节点之前唆使农民工聚众讨薪,给施工场地及发包人办公经营、声誉、资金造成极大不利影响。
因此,发包人务必严格审查承包人资质,选取有资质、有信誉的单位承包工程。
锦囊一:乙方签订合同时应向甲方提交以下材料:(1)营业执照及企业资质证明;(2)乙方与现场实际负责人存在真实的劳动关系的证明(包括劳动合同、授权委托书及缴纳社会保险证明;(3)乙方承诺向劳务工人按期足额付款,并承担劳务工人聚众讨薪的一切后果及责任的承诺书.锦囊二:乙方应确保劳务工人工资按期足额发放,如因拖欠工人工资导致工人讨薪、聚众扰民事件,或乙方的任何人员未经甲方的同意,以索要工资、工程价款等名义,做出任何影响甲方施工现场或办公经营和声誉的行为时,每发生一次,乙方向甲方支付*万元违约金,由甲方直接从工程款中扣除。
锦囊三:乙方应在合同签订后按合同额的10%出具履约保函/履约保证金。
乙方劳务工人向甲方索要工资的,甲方有权直接兑付并从中支付,甲方向劳务工人支付后无需再返还乙方该部分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不足以支付劳务工人工资的,甲方有权从应付乙方工程款中直接扣除。
乙方未按期足额向劳务人员发放工资的,甲方有权拒付下一期款项并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建设工程合同第二十四条
建设工程合同第二十四条主要规定了建设工程合同中的违约责任。
根据该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首先,关于继续履行,这是指当事人一方未履行或者未完全履行合同义务时,对方有权要求其继续履行合同。
继续履行的方式包括完成未履行的义务、纠正不符合约定的履行行为等。
在此过程中,违约方应当承担因违约所产生的费用,如追加投资、追加劳动力等。
其次,关于采取补救措施,这是指当事人一方未履行或者未完全履行合同义务,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对方有权要求违约方采取必要的措施减轻损失。
补救措施可以包括修理、更换、重做等,具体措施应当根据合同的性质、违约方的违约程度以及对方的损失情况等因素确定。
再次,关于赔偿损失,这是指当事人一方未履行或者未完全履行合同义务,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对方有权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
赔偿损失的范围包括实际损失和预期损失,具体计算方法可以根据合同的履行情况、违约方的违约程度以及对方的损失情况等因素确定。
此外,根据建设工程合同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当事人一方因违约行为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
同时,违约方还应当承担因违约所产生的费用,如违约金、诉讼费、鉴定费等。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当事人一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合同的,可以免除责任。
但是,不可抗力并不能免除当事人一方在合同订立时的告知义务和合同履行过程中的协助义务。
因此,在建设工程合同中,当事人应当及时履行告知和协助义务,防止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
总之,建设工程合同第二十四条是关于违约责任的规定,当事人应当遵循合同的约定,履行合同义务。
如发生违约行为,违约方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当事人应当注意履行告知和协助义务,防止因违约行为给对方造成损失。
建设工程合同审查要点有哪些内容
建设工程合同审查要点有哪些内容
一、合同主体资格
1. 甲方(业主)应具备相应的法人资格或自然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 乙方(承包商)应具备相应的资质等级,能够承担合同约定的施工任务。
二、合同标的
1. 合同标的应明确,包括工程项目的名称、地点、规模、范围等。
2. 合同标的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不得违反相关规定。
三、工程质量
1. 合同中应明确约定工程质量标准,包括设计质量、施工质量、验收质量等。
2. 合同中应明确约定质量保证措施,包括质量管理体系、质量检测方法、质量奖惩制度等。
四、工程进度
1. 合同中应明确约定工程进度计划,包括工程开工时间、竣工时间、节点工期等。
2. 合同中应明确约定工程进度调整的条件和方法,以及因工程进度延误而产生的违约责任。
五、工程造价
1. 合同中应明确约定工程造价的计算方法和支付方式,包括预付款、进度款、结算款等。
2. 合同中应明确约定工程造价调整的条件和方法,以及因工程造价变动而产生的违约责任。
六、安全生产与环保
1. 合同中应明确约定安全生产与环保的要求,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设施、环保
设施等。
2. 合同中应明确约定安全生产与环保的违约责任,以及因安全生产与环保问题而产生的纠
纷处理方式。
七、争议解决
1. 合同中应明确约定争议解决的方式,包括协商、调解、仲裁、诉讼等。
2. 合同中应明确约定争议解决的管辖法院或仲裁机构。
八、其他条款
1. 合同中应明确约定保密、知识产权、税收等相关事项。
2. 合同中应明确约定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等条件和程序。
建筑工程合同审查二十四条
建筑工程合同审查二十四条一、审查合同主体资格1. 审查发包方是否具备签订合同的资格,包括审查其经营主体资格是否合法、真实存在,以及是否具备相应的工程所需的资质等级。
2. 审查承包方是否具备签订合同的资格,包括审查其经营主体资格是否合法、真实存在,以及是否具备相应的工程所需的资质等级。
3. 审查合同双方是否具备履约能力,包括审查双方的财务状况、技术水平、设备情况、信誉等。
4. 审查代理人是否具有代理权,如与企业的分支机构或职能部门签订合同时,必须得到企业法人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二、审查合同内容5. 审查合同内容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和产业政策,以及是否违反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6. 审查合同规定的工程项目是否符合政府批文,不符合的无效。
7. 审查合同规定的项目是否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不符合的无效。
8. 审查合同内容中的带、垫资施工条款,该条款可能导致合同的部分无效或无效。
9. 审查合同的主要条款是否完善或欠缺,如欠缺或不完善,合同双方又不能补正的,合同不成立。
10. 审查合同内容是否真实,意思表示不真实的,属于无效民事行为或可变更可撤销的效力待定行为。
三、审查合同程序11. 审查合同是否经过了必要的程序,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进行招标的项目,必须审查招标程序的合法性。
12. 审查合同是否经过了审批程序,如需要政府审批的项目,必须审查政府审批的合法性。
四、审查合同的合法性13. 审查合同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如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合同无效。
14. 审查合同是否符合行业规定,如违反行业规定,合同可能被认定为无效。
五、审查合同的履行15. 审查合同中的工程范围是否明确,包括土建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消火栓工程、消防喷淋工程、暖通工程、弱电工程等。
16. 审查合同中的工程量清单是否与招投标文件、发包图纸等内容一致。
17. 审查合同中的工程质量标准是否明确,包括工程的质量要求、验收标准等。
工程类合同审核注意事项
工程类合同审核注意事项1. 你得看清合同里的工程范围啊!这就好比你要去一个陌生的地方,你得知道具体要去哪些区域,不然稀里糊涂的可不行!像上次阿强签合同,就没搞清楚工程到底包含哪些部分,结果施工的时候才发现好多额外的工作,那叫一个麻烦啊!2. 注意合同里的质量标准呀!这可不能马虎,质量标准就像是一把尺子,衡量着工程的好坏呢!就好像你买东西,总希望质量杠杠的吧,不能随便糊弄呀。
记得有次阿伟负责的工程,就是质量标准没明确,后面验收都成问题了呢!3. 合同里的工期规定一定要死盯着啊!这可关系到能不能按时完工呢。
就像你约好了和朋友见面,总不能无故迟到吧!上次阿明的那个合同,工期约定不清晰,导致后面各种拖延,哎呀,真让人头疼!4. 付款条款可得仔细研究啊!这可是很关键的呀。
不就像你发了工资,得清楚怎么个发法,什么时候发吗?那次阿珍负责的合同,就是付款这块没弄清楚,结果搞得资金很紧张,多闹心啊!5. 违约责任可别小瞧了呀!这就像给双方都戴上了一个紧箍咒,谁违约了就得受惩罚。
说来也巧,上次有个工程合同,违约这块没明确,结果出了问题都不知道找谁负责,这多要命!6. 争议解决方式得好好关注呢!当有矛盾了怎么处理,这可得有个章程。
这就好像两个人吵架,得有个公正的人来评判一样。
记得之前有个合同,争议解决方式模糊不清,到最后争来争去也没结果,那场面,真混乱啊!7. 变更条款不能不看呀!工程中难免有变化,就像天气一样,说变就变。
上次阿辉他们的合同,没重视变更条款,结果变更的时候乱成一团麻,太糟糕了!8. 保修条款也很重要呀!工程做完了要是出问题怎么办?这不就得靠保修条款了嘛。
就像你买个电器还有保修期呢吧!有次一个工程合同,保修这块没讲明白,后面客户老找毛病,麻烦死了!9. 审核合同的人可得认真负责呀!这可是关系到整个工程的大事呢。
就好像一个守门员,要守住球门,不能随便让问题溜进去。
所以啊,审核工程类合同真得瞪大眼睛,每个细节都不能放过!我的观点结论:审核工程类合同真不是一件简单的事,这里面的门道可多了,每一项都得仔细对待,不然就会出大问题哟!。
建设工程合同审查要点总结
建设工程合同审查要点总结建设工程合同审查要点总结:
1. 双方的基本信息合同签署方:甲方(建设工程业主);乙方(承包商或工程设计者)。
2. 各方身份、权利、义务、履行方式、期限、违约责任双方应在合同中明确各自的身份、权利和义务,如建设工程造价、合同期限、验收标准、履约时间、提供材料和设备等。
3. 需遵守中国的相关法律法规合同应符合《建筑法》、《招投标法》、《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并应该考虑城市规划、施工许可、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方面的要求。
4. 明确各方的权力和义务合同中应清晰模糊的表述双方权力和义务,包括合同条件、施工标准、工程品质、验收标准、履约期限、遇到问题的解决方法以及风险及其分担。
5. 明确法律效力和可执行性合同要求具有合同法立约要素,能够独立、明确、并且能够被识别的成指定行为;要发挥有法律效力的实际结果,追究违约责任。
6. 其他合同中还应涵盖如担保、索赔、争议解决等方面的相关条款。
重要提示:本文所列内容仅供参考,具体的建设工程合同审查要求还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实际情况综合处理。
建设工程总包合同审核要点
建设工程总包合同审核要点
1. 合同主体审查可重要啦!就好比你要和一个人交朋友,不得先搞清楚他是谁呀!比如审查对方是不是有合法的资质和信誉,这要是不注意,后面出问题可就麻烦大啦!
2. 工程范围得明确清楚呀!这就像你去买东西,得知道到底买的是啥吧!要是模糊不清,到时候干完活说不清,那岂不是白忙活啦!比如明确是整体工程还是部分工程。
3. 合同价款和支付方式,这关乎你的钱袋子呀!就如同你辛苦工作就是为了那份工资一样。
比如说清楚一次性支付还是分期支付,支付的节点又是啥时候。
4. 工期约定也不能马虎呀!就像你赶火车,总得知道几点出发呀!要是约得不明确,拖延了怎么办呢?比如规定好开工日期和竣工日期。
5. 质量标准可不能轻视!这就好比你做一件事,总不能马马虎虎吧!要确保工程质量合格呀,不然怎么验收呢?像对建筑材料质量就得有严格要求。
6. 违约责任要明确到位呀!这就好像给双方都戴上一个“紧箍咒”,谁敢乱来就要受罚!比如一方违约了要承担什么样的后果。
7. 变更和索赔条款得留个心眼呀!这就像走在路上得时刻注意突发状况一样。
要是遇到变更,怎么处理,如何索赔,都得写清楚呀!比如因为甲方原因导致的变更,费用该怎么算。
8. 争议解决方式得考虑好呀!要是真有矛盾了,总得有个办法解决吧!是通过仲裁还是诉讼呢。
就像两个人吵架了,得找个合适的地方评评理呀!
我觉得在审核建设工程总包合同的时候,这些要点一个都不能忽视,必须认真仔细地审查,这样才能保障各方的权益,避免日后出现不必要的麻烦!。
工程项目合同条款审核注意事项
工程项目合同条款审核注意事项
1. 嘿,一定要看清合同里的工程范围啊!就好比你要去一个地方,得清楚知道到底要走到哪儿,可不是模糊不清的哦!比如人家说建房子,那到底包含不包含装修啊,可别到时候扯不清!
2. 价格条款得瞪大眼睛瞧仔细咯!这可不像在菜市场买菜还能讨价还价,一旦签了就板上钉钉啦!像之前有个项目,价格没确定好,后面才发现亏大啦,那多闹心啊!
3. 付款方式得重视啊!啥时候给钱,每次给多少,这都关系到你的钱包呢!要是碰到拖着不给钱的,那你不就傻眼啦,就好比你辛苦工作却拿不到工资呀!
4. 质量标准千万不能马虎呀!这就像你买东西要挑好的品质一样,工程质量不行那可不行!你想想如果修的路没多久就坑坑洼洼的,那多糟糕呀!
5. 工期规定可别小瞧呀!啥时候完工可是大事情,要是拖拖拉拉的,损失算谁的呀?就好像约好了时间见面却总迟到,那多让人郁闷!
6. 变更条款可得关注着点!工程中难免有变化,那可不能随便听他们的,得有个清楚的说法呀!不然一会儿变这儿一会儿变那儿,那不就乱套啦!
7. 违约责任要清楚明白呀!要是对方违约了,你得知道怎么去维权呀!这就好比有个保障在那儿,不然你多没底呀!
8. 争议解决办法也得好好琢磨琢磨呀!总不能有了分歧没地方说理吧!就像和朋友闹矛盾了,得找个合适的办法解决呀,不然就一直僵着啦!
我觉得啊,在审核工程项目合同条款时,每一条都得用心仔细,不能有丝毫马虎,这可都是关系到切身利益的大事呀!。
工程建设合同审查要点
工程建设合同审查要点
嘿,朋友们!今天咱们来聊聊工程建设合同审查要点,这可真的太重要啦!比如说,想象一下你要建一座梦想中的房子,合同不仔细审查,那后面出问题可就麻烦大了!
首先,合同的主体得搞清楚啊!对方到底是不是靠谱的合作对象呢?这就好像你找伙伴一起爬山,你得知道他是不是能跟你一起爬到山顶的人呀!要是找错了人,那一路上不得提心吊胆啊!比如对方有没有资质,有没有不良记录,是不是真的有能力完成这个工程。
然后呢,工程范围得明确!千万别模糊不清,不然到时候这里也做,那里也做,乱七八糟的,就像你原本只想画个小花朵,结果变成了一团乱麻,那多糟糕呀!比如说合同里要说清楚具体要做哪些工作,界限在哪里。
价格条款也不能马虎呀!这个可是关系到你的钱包哦!可不能像买东西不问价格一样粗心大意呢!要明确总价是多少,怎么支付,有没有额外的费用。
质量标准那可是核心呀!你总不希望自己的房子歪七扭八的吧,这就像
你做一件手工,肯定要做得精致漂亮呀!一定要看清合同里对质量的要求和验收标准。
哎呀呀,还有违约责任也很关键呐!要是对方没做好,总得有个说法吧,不然你多冤啊!这就好像对方答应帮你拿东西,结果没做到,不得有点惩罚呀!
总之,工程建设合同的审查一定要细心细心再细心!可千万别嫌麻烦,
不然等出问题了再后悔就来不及啦!我觉得呀,这审查要点就像一把钥匙,能帮你打开顺利完成工程的大门!大家可得重视起来哦!。
建设工程合同审查二十四条
建设工程合同审查二十四条如下:一、审查合同主体是否具备相应的资质和能力,包括发包人和承包人。
二、审查合同标的是否符合政府批文和国家产业政策。
三、审查合同约定的工程项目是否符合招投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内容。
四、审查合同价款是否合理,支付方式是否明确合理。
五、审查合同质量标准是否明确,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
六、审查合同约定的工期是否合理,是否符合实际情况。
七、审查合同中的违约责任条款,是否明确违约行为和违约责任。
八、审查合同中的争议解决方式,是否选择合适的争议解决方式。
九、审查合同中的保密条款,是否保护双方的商业秘密。
十、审查合同中的知识产权保护条款,是否保护双方的知识产权。
十一、审查合同中的变更和解除条款,是否明确变更和解除的条件和程序。
十二、审查合同中的终止条款,是否明确终止的条件和程序。
十三、审查合同中的续约条款,是否明确续约的条件和程序。
十四、审查合同中的强制性条款,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十五、审查合同中的排除性条款,是否排除对方的合法权益。
十六、审查合同中的不合理免除条款,是否免除对方的法定责任。
十七、审查合同中的不公平条款,是否损害对方的合法权益。
十八、审查合同中的强制性仲裁条款,是否违反公共利益。
十九、审查合同中的诉讼管辖条款,是否选择合适的诉讼管辖地。
二十、审查合同中的语言和解释条款,是否明确语言和解释的规则。
二十一、审查合同中的附件和附录,是否与合同正文一致。
二十二、审查合同的签订和生效程序,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二十三、审查合同的履行期限和履行地点,是否明确合理。
二十四、审查合同的整体合理性和合法性,是否符合公共利益。
以上是建设工程合同审查的二十四条,这些审查要点可以保证合同的合法性、合理性和公平性,避免合同纠纷的发生,保障双方的权益。
建设工程合同审查二十四条
建设工程合同审查二十四条确保合同中明确列出了工程的名称、地点、规模以及具体的施工内容和要求。
这些基本信息是合同的基础,也是后续工作展开的前提。
详细审查合同中关于工程质量的标准和要求。
这包括了材料的质量标准、施工的技术规范以及最终验收的标准等,确保所有条款都符合国家的相关标准和规定。
第三,检查合同中关于工期的约定。
工期的合理安排对于工程进度的控制至关重要,同时还要注意合同中对于延期赔偿的规定是否合理公正。
第四,仔细核对合同中的价款和支付方式。
价款的计算应清晰透明,支付方式和时间也应明确规定,以避免因资金问题导致的工程延误。
第五,审查合同中关于变更和索赔的条款。
在工程建设过程中,由于各种不可预见的因素,可能会出现工程变更的情况,因此合同中应有明确的变更程序和索赔条款。
第六,确认合同中关于安全生产的规定。
安全生产是工程建设的重要环节,合同中应包含相应的安全措施和责任划分。
第七,检查合同中关于违约责任的规定。
这包括了违约的定义、违约责任的承担以及违约金的计算方式等,确保在发生违约时有明确的处理依据。
第八,审查合同中关于争议解决的方式。
通常包括协商解决、调解、仲裁或诉讼等方式,选择适合双方的争议解决机制。
第九,确认合同中是否有保密条款和知识产权的保护。
这对于保护双方的商业秘密和技术成果非常重要。
第十,检查合同中关于合同生效、变更和终止的条件。
这些条款关系到合同的执行力和适应性。
第十一至第二十四,还应该包括对合同中其他细节的审查,如保险、税务、环境保护、劳动用工等方面的规定,确保合同的全面性和合法性。
建筑工程合同审查二十四条
建筑工程合同审查二十四条一、合同主体资格确认审查合同双方是否具备相应的法律主体资格,包括资质证书、营业执照等。
二、工程范围和内容明确确保合同中明确列出了工程的具体范围、施工内容及标准要求。
三、工期和进度安排审查合同中的工期安排是否合理,以及是否有明确的进度控制和延期赔偿机制。
四、质量标准和验收确认合同中有明确的工程质量标准和验收程序,以及不合格工程的处理办法。
五、工程造价和支付方式审查合同中的工程造价是否合理,支付方式是否明确,以及是否有预付款、进度款和结算款的相关规定。
六、变更和索赔管理确保合同中有关于工程变更和索赔管理的条款,包括变更程序、费用调整和索赔条件等。
七、合同解除和终止审查合同中关于合同解除和终止的条件、程序及相关责任承担。
八、违约责任确认合同中有明确的违约责任条款,包括违约金、赔偿范围和责任限制等。
九、争议解决检查合同中是否有争议解决的条款,包括协商、调解、仲裁或诉讼等方式。
十、保密和知识产权确保合同中有关于保密义务和知识产权归属的条款。
十一、保险和安全审查合同中是否有工程保险和施工安全的相关规定。
十二、环境保护和施工现场管理确认合同中有关于环境保护和施工现场管理的要求。
十三、劳务分包管理检查合同中是否有关于劳务分包的管理条款,包括分包商的选择和监管。
十四、材料和设备供应审查合同中是否有关于材料和设备供应的规定,包括质量标准和供应时间。
十五、合同解释权确认合同中对于条款的解释权归属有明确规定。
十六、合同生效条件检查合同中是否有明确的生效条件,如审批、备案等程序。
十七、附加条款审查合同中是否有根据项目特点制定的附加条款。
十八、合同备案确认合同是否需要进行备案,以及备案的程序和责任。
十九、法律适用检查合同中是否有关于适用法律的条款。
二十、合同修改和补充确保合同中有关于合同修改和补充的规定,包括程序和效力。
二十一、通知和送达审查合同中的通知和送达方式是否明确,以及相关的时间要求。
二十二、合同的转让检查合同中是否有关于合同权利义务转让的规定。
2024年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审核审查要点
2024年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审核审查要点2024年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审核审查要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合同的基本信息- 合同的名称、编号、签订日期等基本信息是否完整准确。
- 合同的主体双方是否为合法注册的建筑企业或单位。
- 合同是否注明了工程的基本情况,包括建设地址、规模、用途、标准等。
2. 合同的工程范围- 合同中是否详细列明了工程的具体内容和范围。
- 工程范围是否与设计文件、招标文件等相符。
- 合同是否规定了合理的工程时间、工期和竣工验收标准。
3. 合同的价款支付- 合同中是否明确了价款支付方式和周期。
- 合同价款是否与中标价款相符。
- 合同中是否规定了索赔和奖惩的具体金额和方式。
4. 合同的履约保证- 合同中是否有建设单位提供担保的要求。
- 施工单位是否提供了相应的履约保证金。
- 合同中是否明确了违约责任和相应的违约金规定。
5.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合同中是否明确了变更和解除的程序和条件。
- 变更和解除是否需要经过法律程序,并规定了补偿和赔偿的金额。
- 其他相关的合同条款是否合法合规。
6. 合同的法律效力- 合同是否符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
- 合同是否经过合法的授权和签字认证。
- 涉及到知识产权、保密协议等的合同条款是否合法有效。
7. 合同的附条件和附属文件- 合同中是否包含了相关的附条件和附属文件,并是否完整准确。
- 附条件和附属文件是否与合同的主要条款相一致。
8. 其他注意事项- 合同中是否涉及到特殊工程或特殊要求的条款。
- 施工合同是否按照法律、法规和行业的要求进行了审批和备案。
审查合同时,可以借助合同审查软件或模板,对合同的各个方面逐一进行检验和核对。
同时,还可以与建设单位或合同签订方进行沟通,以获取更详细的信息和解释。
建筑工程合同审查要点
建筑工程合同审查要点
建筑工程合同审查要点:
1. 合同双方的基本信息,包括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联系方式等。
2. 合同的主体身份、权利和义务,包括建设单位、设计
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相关方的身份、权利和义务,以及合同履行方式、期限等内容。
3. 合同中应明确各方责任和违约责任,例如:如合同不
履行或违约的后果、赔偿方式、赔偿范围等规定。
4. 合同中的各项条款应符合中国的相关法律法规,例如:建筑法、合同法、招标投标法等法律规定。
5. 合同中应明确各方的权力和义务,例如:合同执行,
交货及验收标准,支付方式,质保期等。
6. 合同中应明确法律效力和可执行性,例如:签订日期、签订地点、签订人等法律要素以及合同的法律效力和可执行性。
7. 合同中其他需要特别注意的内容,例如:保密条款、
知识产权条款等。
8. 总体要求:各项条款都应具有明确性、可操作性、相
对平衡性和有法律约束力,确保合同的有效履行和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审查提示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审查提示一、合同主体在审查合同前,首先要确认合同的主体。
要查验承包方和发包方的资质,确保合同签订者具有法律能力、履约能力和资金实力。
如果是政府采购项目,应该查验发包方是否具备政府采购资质。
如果是私人项目,要查验承包方是否具备相关资质证书。
二、合同条款1. 合同范围要仔细审查合同的范围,确定合同包括的所有工程内容和工程量。
需要检查图纸、规范、技术要求等文件是否齐全、一致,确保合同的范围清楚明确,避免产生不必要的纠纷。
2. 合同价格要审查合同的价格及付款方式,确保合同价格合理,明确每一项工程的价格和付款时间。
要注意查看支付方式,避免存在偷工减料的情况。
3. 合同工期要审查合同的工期,确保工程的施工周期合理。
要注意查看施工工期的开始和结束时间,避免延期造成的损失。
4. 合同质量要审查合同的质量要求,确保工程质量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
要检查合同中关于质量检验、验收标准、保修期等方面的条款,避免质量问题导致的纠纷。
5. 合同安全要审查合同中的安全要求,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措施得到合理安排。
要检查合同中的安全管理制度、安全培训、应急预案等方面的条款,确保施工过程中安全无事故。
6. 合同风险要审查合同中的风险责任分配,确保合同中对风险的应对措施得到明确规定。
要检查合同的违约责任、索赔方式、争议解决机制等方面的条款,避免因合同纠纷引发的法律责任。
7. 合同变更要审查合同变更的程序和条件,确保变更合同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要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合同规定进行变更,避免过度变更导致工程混乱。
8. 合同解除要审查合同解除的条件和程序,确保解除合同时能够维护各方的合法权益。
要查看合同中的解除条件、解除程序、违约赔偿等方面的条款,避免非法解除或恶意解除引发的法律纠纷。
三、合同附属文件除了审查合同正文外,还要仔细查看合同的附属文件。
这包括合同附表、技术规范、施工图纸、验收标准等文件。
要确保这些文件与合同内容一致,避免因文件不一致引发的工程纠纷。
建筑工程合同审核规定最新
建筑工程合同审核规定最新我们需要了解的是,建筑工程合同审核的核心目的在于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合理性以及可执行性。
这不仅关系到合同双方的利益,也关系到整个工程项目的质量和安全。
最新的合同审核规定范本在原有基础上做了进一步的细化和优化,以适应当前的市场需求和法律法规的要求。
在最新的范本中,对于合同的主体资格进行了严格的规定。
承包方和发包方都必须具有相应的资质,这是合同有效性的前提。
同时,合同中应当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包括但不限于工程的范围、质量标准、工期要求、价款支付方式等关键条款。
这些条款的明确,有助于在后续的合作中减少争议,提高合作效率。
新范本还特别强调了风险管理的重要性。
合同中应当包含风险分担机制,明确各种可能出现的风险情况及应对措施。
例如,工程延期、质量问题、安全事故等,都应当有明确的处理流程和责任归属。
这样的规定有助于在出现问题时,双方能够依据合同快速有效地解决,减少损失。
在合同审核的过程中,还需要注意以下几点:1. 审核合同条款是否与现行的法律法规相冲突。
任何违反法律法规的条款都是无效的,甚至可能导致整个合同的无效。
2. 检查合同中的技术标准是否符合国家或行业的相关标准。
这直接关系到工程质量和安全性。
3. 确认合同中的价款是否合理,支付条件是否公平。
这涉及到双方的经济利益,是合同谈判中的重点。
4. 审查合同中的违约责任是否明确,是否有合理的赔偿机制。
这是维护双方权益的重要手段。
值得一提的是,合同审核并不是一次性的过程。
在工程实施过程中,随着实际情况的变化,可能需要对合同进行适当的调整和补充。
因此,合同管理应当是一个动态的过程,需要双方共同努力,确保合同始终符合实际工作的需求。
建设工程合同审查指南最新版
建设工程合同审查指南最新版我们要认识到合同审查的重要性。
一个细致、周全的合同能够预防未来可能出现的争议,减少法律风险,保护各方利益。
因此,审查合同时必须保持高度的警觉性和专业性。
审查建设工程合同时,我们应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1. 合同主体的确认:核实合同双方即甲方(发包人)和乙方(承包人)的资质和身份,包括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是否齐全有效。
同时,检查双方的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是否有权签订合同。
2. 工程项目的描述:仔细核对合同中的工程项目描述,包括项目名称、位置、规模、设计标准、质量要求等是否与实际情况相符,以及是否存在模糊不清的表述。
3. 合同金额和支付方式:明确合同的总金额,包括预付款、进度款、结算款等各项费用的数额和支付条件。
同时,审查支付流程和时间节点,保证资金流的透明和合理。
4. 工期和竣工标准:审查合同中关于工期的规定,包括开工日期、竣工日期、延期条款等,确保时间安排合理且具有可操作性。
同时,要明确竣工验收的标准和程序。
5. 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机制:分析合同中关于违约责任的条款,包括违约金、赔偿范围、责任限制等,确保其公平合理。
还要审查争议解决的方式,如协商、调解、仲裁或诉讼等。
6. 变更和索赔管理: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变更和索赔是常见的情况。
因此,合同中应有明确的变更程序和索赔处理机制,以应对可能出现的问题。
7. 保险和担保:检查合同中关于保险和担保的要求,包括保险种类、保险金额、担保方式等,确保项目的风险得到妥善管理。
8. 附加条款:除了上述常规条款外,还应注意合同中的任何特殊条款或附加条款,如知识产权、保密协议、环境要求等,确保这些内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并能得到妥善执行。
审查建设工程合同是一个细致且专业的过程。
通过上述指南的梳理,我们可以更加系统地理解合同内容,从而有效地避免潜在的风险,确保工程的顺利实施。
在实际操作中,建议结合具体案例和专业的法律顾问意见,对合同进行深入分析和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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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案必备:建设工程合同审查24条锦囊建设工程合同审查无论对于单位法务还是外聘律师,都是一项重大且频繁的日常工作,相信其专业、复杂还有浩瀚的篇幅也是让法务头疼的缘故。
笔者根据近年执业过程中的建设工程合同审查经验以及相关案件处理经验,站在发包人的角度,整理出以下24条实务干货,希望能够提升建设单位法务律师合同审查的效率。
一、合同主体1、根据建设工程相关法律规定,施工合同的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或承包人)必须为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严禁自然人以及无资质的单位以自己名义或以挂靠、转包、违法分包的形式承包工程,否则,所签订的合同无效。
实践中也常常发生实际施工人违反诚信,肆意违约,造成施工工期、质量达不到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或发包人)要求的情形,更有甚者,实际施工人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在合同约定的付款节点之前唆使农民工聚众讨薪,给施工场地及发包人办公经营、声誉、资金造成极大不利影响。
因此,发包人务必严格审查承包人资质,选取有资质、有信誉的单位承包工程。
锦囊一:乙方签订合同时应向甲方提交以下材料:(1)营业执照及企业资质证明;(2)乙方与现场实际负责人存在真实的劳动关系的证明(包括劳动合同、授权委托书及缴纳社会保险证明;(3)乙方承诺向劳务工人按期足额付款,并承担劳务工人聚众讨薪的一切后果及责任的承诺书。
锦囊二:乙方应确保劳务工人工资按期足额发放,如因拖欠工人工资导致工人讨薪、聚众扰民事件,或乙方的任何人员未经甲方的同意,以索要工资、工程价款等名义,做出任何影响甲方施工现场或办公经营和声誉的行为时,每发生一次,乙方向甲方支付*万元违约金,由甲方直接从工程款中扣除。
锦囊三:乙方应在合同签订后按合同额的10%出具履约保函/履约保证金。
乙方劳务工人向甲方索要工资的,甲方有权直接兑付并从中支付,甲方向劳务工人支付后无需再返还乙方该部分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不足以支付劳务工人工资的,甲方有权从应付乙方工程款中直接扣除。
乙方未按期足额向劳务人员发放工资的,甲方有权拒付下一期款项并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二、关于工期1、在建设工程领域,实际开、竣工日期是法院认定施工方是否存在工期违约的重要依据。
竣工日期一般较容易判定,但如何确定实际开工日期目前实践中争议较大,尚无定论。
主要有以下几种观点:(1)根据同约定时间确定;(2)根据施工方实际施工日期确定;(3)根据施工许可证上的日期确定;(4)根据开工令的时间确定;(5)根据竣工报告上的时间确定。
以上五种观点都有其合理性,但也都存在一定缺陷,无法全面反映复杂的现实情况(约定日期与现实有差距,实际开工日期由于开工条件的认定不一致难以界定,施工许可证往往补发或提前发放,开工令往往是依据施工单位开工申请才下发的)。
因此涉诉后往往争议颇大,各个法院认定观点不一,因此合同双方的约定显得尤为重要。
作为发包人而言,能够有效控制的就是合同约定日期和开工通知单,锦囊四:实际开工日期以甲方或监理发出的书面通知为准,甲方未出具书面通知的,以合同约定的开工日期为实际开工日期。
2、工期延误违约金往往是发包人抗辩或反诉承包人的杀手锏,因此要务必重视。
实践中很多合同约定的工期延误违约金过低且设定上限,从而无法起到督促乙方严格履约的目的,涉诉后也难以形成有效抗衡。
司法实践对于违约金比例高低的认定有很大程度的不确定性,但商事主体之间的特殊约定往往又会影响法官的自由心证。
因此建议擅用鉴于条款并将违约金约定措辞改为“惩罚性违约金”。
锦囊五:鉴于本合同按期完工至关重大,乙方承诺其未按照合同约定工期竣工的,每迟延一日,按合同总额的日*分之*承担惩罚性违约金。
违约金无上限,前述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仍应当补足。
乙方逾期竣工超过*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无条件退场。
三、工程进度款鉴于目前很大一部分工程都是承包人垫资施工,导致很多承包人为了提前回款,私下勾结监理单位及咨询公司,恶意虚报工程量,获取超额工程款。
因此要增加工程量审核程序,并设置工程款付款上限。
另外,一般咨询公司都是按审减额收取审计费,审减额越大,收费越高,对发包人而言也极为不利。
锦囊六:工程中间计量报告由造价咨询机构与承包人、发包人、监理方四方共同签字并盖章确任后方可作为进度款支付依据。
另外,工程进度付款证书不作为结算依据,仅作为进度款支付参考标准,最终结算时发包人可重新审核工程量及价款。
锦囊七:甲方支付进度款(包括合同内、合同外工程款)总额、验收款不得超过签约合同总价的75%、85%。
乙方确有大量工程签证存在的,余款待全部工程结算完成后付至95%。
锦囊八:工程款审计费由乙方承担。
或乙方提供的工程进度款申报、决算报告与甲方聘请的造价或审计机构做出的最终值的差额不能超过10%,若超出,超出部分由乙方承担审计等一切相关费用,甲方有权从工程款中直接扣除。
四、工程质保金1、实践中,经常发生质保期内乙方拒绝或拖延履行保修义务引发的质保金返还争议,因此明确的界定就非常必要。
锦囊九:保修期内,乙方不履行保修义务,甲方可委托他人进行维修,也可自行维修,所发生的费用从未支付的保修金中扣除,不足部分乙方应全额赔偿。
2、合同约定质保期满后返还质保金的情形下,鉴于质保期标准不一(如一般工程2年、防水工程5年),同样容易引发质保金返还纠纷。
锦囊十:防水工程质保期未满的,发包人有权拒绝返还防水工程所对应的质保金,承包人不得要求发包人全额返还质保金。
五、发票及竣工验收、备案资料虽然承包人开具发票的义务和发包人支付工程款的义务并不具有对等性。
但商事合同明确约定承包人支付发票后发包人才支付价款的,承包人未支付发票时,发包人可以依照合同约定拒付工程价款。
如此约定,同样适用于竣工验收及备案资料的约定,一经适用,可大大降低甲方迟延付款的违约责任。
锦囊十一:甲方每次付款前,乙方应向甲方提供等额、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乙方未预先提供发票的,甲方有权拒付工程款且不承担任何迟延付款的违约责任。
锦囊十二:乙方未及时提供竣工验收资料及备案资料的,每迟延一天,支付违约金*元;同时,甲方并有权拒绝支付结算款且不承担任何迟延付款的违约责任。
六、工程质量锦囊十三:因乙方原因导致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要求的,甲方可要求乙方返工,直到符合约定条件。
返工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且工期不予顺延。
乙方交付的工程无法通过返修修复的或主体工程存在瑕疵导致修复不能的或经二次返修仍不能达到使用状态的或已完工程明显不符合合同质量标准且在甲方提出后不能改进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30%的违约金。
同时因此而造成的全部责任、损失及费用由乙方承担;七、工程监理实务中经常会发生承包人窜通监理签字而发包人未签字的情形,如无约定,可能会给贵司带来严重损失,因此强烈建议明确监理权限。
锦囊十四:发包人委托的监理职权:对全部土建工程自施工准备期至竣工验收止的工程质量、工期进度、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等进行监督管理。
需要取得发包人批准才能行使的职权:合同变更、设计变更及签证管理。
凡涉及设计变更、工程签证等影响工程造价变化的因素,即使发包人授权,监理人也仅对工程质量及工期等工程事实有权确认,无权对涉及具体工程量、工程价款洽商变更等经济签证进行确认。
八、工程保险实践中常常会发生建筑工程一切险、第三者责任险、意外伤害险缴纳主体约定不明引发争议。
建筑工程一切险投保主体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具体谁来投保,双方可以协商。
建设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通用条款部分:“发包人应投保建筑工程一切险或安装工程一切险;发包人委托承包人投保的,因投保产生的保险费和其他相关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建筑法》第48条规定:“建筑施工企业应当依法为职工参加工伤保险缴纳工伤保险费。
鼓励企业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支付保险费。
”锦囊十五:乙方应当缴纳建筑工程一切险并办理职工意外伤害保险,乙方未参加保险的,甲方可在应付工程款中直接扣除。
凡施工中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均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对于乙方所雇用的工人或任何其他人员的损害或赔偿,由乙方自行承担,并承担甲方因涉及此类损害与赔偿或与此有关的索赔、诉讼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九、工程索赔1、承包人停(窝)工损失赔偿问题是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审理中的难点,虽然《合同法》二百八十三条、二百八十四条规定了承包人主张窝工损失的法律依据,但该规定并非强制性规定,双方在合同中约定排除适用或在工程价款中约定包含关系时,承包人不能依据上述条款另行主张窝工损失赔偿。
锦囊十六:因发包人原因导致的工程缓建,承包人不收取停、窝工费,并自愿放弃向发包人索赔的权利;本工程因发包人原因停建,在发包人书面通知承包人后,所产生一切费用及相关损失发包人不再承担。
发包人书面通知前所产生的费用按本合同约定办理结算。
2、2013版合同确定了索赔逾期失效制度,至今也有最高雅案例支持。
即合同就索赔程序(时间、方式)有明确约定的,承包人未按照约定程序提出窝工索赔的,窝工损失不能完全得到支持。
因此,务必重视停工索赔的申报程序、索赔范围的约定,锦囊十七:乙方自知道或应当知道索赔事件发生之日起28天内,未向甲方发出索赔意向通知书的,丧失要求追加金额和延长工期的权利。
连续发生的事件,阶段性提出索赔意向,终了后28天内提交最终索赔报告。
十、违约金条款关于违约金过高的认定标准问题,《合同法》114条和《合同法司法解释二》29条均作出了规定,通说认为法官认定违约金是否过高一般应以实际损失为基础,兼顾合同的履行情况、当事人的过错程度、以及预期利益等因素,根据公平原则、诚实信用原则予以衡量。
至于违约金过高的认定以及减少程度的确定,则应由法官根据个案具体情况予以裁量。
司法实践中,也确实存在着个按个判的很大不确定性。
锦囊十八:本合同项下所有的违约金标准系合同双方当事人根据本协议的特殊风险评估确定的最低值,发生争议时,非经协商一致,违约方不得单方要求调低违约金。
锦囊十九:本合同所产生的乙方各项违约金,甲方均有权从未付工程款中直接扣除,如有不足,乙方须在收到甲方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支付。
锦囊二十:本合同项下甲方要求乙方赔偿的损失计算方法:直接损失加间接损失。
十一、合同解除随着近年来建筑行业的低迷,工程解除合同纠纷越来越多,但鉴于建筑工程合同纠纷往往争议较大,工程造价鉴定及一二审法院转卷时间又不算在审限内,因此建设工程合同解除之诉往往耗时较长,导致工程停工之日至施工现场交还之日动则需要两三年之久,这对急于完工的发包人来说实属致命硬伤。
因此对合同解除后承包人返还场地的时间要求则意义重大。
锦囊二十一:甲方发出解除合同通知的,乙方应在收到通知之日起一个月内按甲方要求将自有机械设备和人员撤出施工场地,逾期不撤出,损失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