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下班因交通事故导致的工伤能获得双重赔偿吗
交通事故工伤双重赔偿
交通事故工伤双重赔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因第三人造成工伤的职工或其亲属在获得民事赔偿后是否还可以获得工伤保险补偿问题的答复》的规定,当工伤与交通事故发生竞合时,伤者是可以既享受工伤待遇又向肇事司机索赔,即获得双重赔偿。
但很多时候规定了其中的医疗费是不得重复赔偿的。
在交通事故导致职工工伤的情况下,对于肇事司机的赔偿与工伤赔偿,工伤职工是只能选择其一,还是可以同时获得双重赔偿?下面,小编为你介绍交通事故工伤双重赔偿的知识。
在上下班途中,因发生非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导致工伤的,在赔偿的责任上属于民事侵权赔偿责任与工伤保险赔偿责任相竞合。
此时,受害人处于一方面,由于侵权人的侵权行为使受害人与行为人之间形成了侵权民事法律关系;另一方面,劳动者根据《工伤保险条例》主张工伤赔偿的同时可否依据《民法通则》、《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等民事法律法规来主张人身损害赔偿?对此,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常发生争议,法律未给予明确规定,各地的做法也大相径庭,经常出现相同情况不同对待的局面。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因第三人造成工伤的职工或其亲属在获得民事赔偿后是否还可以获得工伤保险补偿问题的答复》的规定,当工伤与交通事故发生竞合时,伤者是可以既享受工伤待遇又向肇事司机索赔,即获得双重赔偿。
不过就很多地区而言,未规定工伤与交通事故赔偿的先后顺序,仅规定医疗费不得重复支付。
对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方责任导致职工遭到事故伤害、并已按相关事故伤害处理规定获得相应赔偿的,同时又符合工伤或视同工伤认定情形的,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认定工伤的,其工伤待遇应当区分待遇项目、支付途径分别处理,原则是:(1)属于发生的医疗费、康复费、辅助器具配置更换费等费用项目的,只能按实际发生金额给付,已按相关事故伤害处理规定获得相应赔付的,不能重复给付;若其赔付金额低于工伤保险规定的标准水平的,属参保职工的,应当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至规定标准;(2)属于住院伙食补助费、就医交通住宿费、停工留薪期工资和护理费项目,已按相关事故伤害处理规定获得相应赔付的,不能重复给付;若其赔付金额低于工伤保险规定的标准水平的,应当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至规定标准;(3)属于赔偿性的待遇项目,只要工伤保险法律法规对赔偿待遇项目没有作出竞合规定的,应依法按规定赔偿相应的待遇项目。
工伤 交通事故 双赔
工伤交通事故双赔工伤交通事故双赔是指在工作中发生交通事故造成的人身伤害,受害人可以同时享受工伤保险和交通事故赔偿的权利。
工伤交通事故双赔是一项保障受害人权益的制度安排,对于受害人来说具有重要的意义。
在实际操作中,受害人需要了解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操作流程,以便能够顺利获得双重赔偿。
本文将从工伤和交通事故双赔的相关知识、操作流程和注意事项进行介绍,希望能够为受害人提供一定的帮助。
首先,我们需要了解工伤和交通事故双赔的相关知识。
工伤保险是指用人单位为其职工参加的工伤保险,保障职工在工作中发生工伤、职业病或者因工残疾、死亡时,依法享受的医疗、康复、工伤津贴、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死亡补助金等待遇。
而交通事故赔偿是指在道路交通事故中,因受到损害的人依法享受的人身损害赔偿待遇。
工伤交通事故双赔是指在工作中发生交通事故造成的人身伤害,受害人可以同时享受工伤保险和交通事故赔偿的权利。
受害人需要及时向用人单位报案,并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申报和赔偿。
其次,我们需要了解工伤交通事故双赔的操作流程。
受害人在发生交通事故后,首先要及时报警,并进行伤情鉴定和医疗救治。
同时,要及时通知用人单位,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工伤申报和交通事故赔偿申报。
受害人需要向工伤保险机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工伤鉴定书、医疗费用清单等,以便能够及时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同时,受害人还需要向交通事故责任方提出赔偿要求,提供相关证据和材料,以便能够获得交通事故赔偿。
整个操作流程需要受害人及时、准确地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便能够顺利获得双重赔偿。
最后,我们需要注意工伤交通事故双赔的相关事项。
受害人在申报工伤和交通事故双赔时,需要保留好相关证据和材料,如医疗费用清单、工伤鉴定书、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等,以便能够及时提供给相关部门和机构。
同时,受害人还需要了解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以便能够在操作流程中做到严格依法申报和赔偿。
受害人还需要积极配合用人单位、工伤保险机构和交通事故责任方的工作,以便能够顺利获得双重赔偿。
工伤交通事故怎么赔偿双重赔偿
Grief is no greater than heart death, and no more exhaustion than heart fatigue.精品模板助您成功(页眉可删)工伤交通事故怎么赔偿双重赔偿现实生活中工伤交通事故双重赔偿问题引起了很多人的重视。
可以肯定的是,符合相关标准的是可以进行工伤交通事故的双重赔偿。
根据工伤和交通事故相关赔偿规定进行计算赔偿。
生活中,我们面对工伤或者是交通事故都有一定的了解,不少人,特别是经历过交通事故或者工伤的人来说,这个问题的解决也是很了解的。
但是,不少人面对工伤和交通事故的双重伤害的时候,涉及到双重赔偿的问题时,可能会产生疑惑。
我能进行双重赔偿吗?事实上,交通事故和工伤属于赔偿的两个范畴,其所参照的法律法规都是不同的。
因此,在特殊条件下,当事人是可以进行工伤或者是交通事故的双重赔偿的。
下面就是关于双重赔偿的相关依据:首先来看工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以及司法解释的相关文件中的规定,在中国境内的无论是企业还是事业的单位,个体上商户,都是工伤保险的范畴之一,用人单位或者是个人都需要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用,我们日常中所包含的五险其中就包含了工伤保险费用。
当存在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因为工伤的事故遭受到了人身的损害,此时参照国务院的《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向有关部门请求工伤保险的赔偿。
此时针对的部门是指社会保障部门,而不是用人单位。
如果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没有建立工伤的保险关系,或者是违法不缴纳保险费用的,当发生了工伤事故时,应当按照《工伤保险条例》中国所说明的补偿依法补偿。
劳动者在进行领取相应的赔偿金时,其本人或者亲属对于工伤赔偿存在异议的时候,此时已经涉及到劳动争议事件之中了,不能直接向法院进行起诉。
需要通过劳动仲裁委员会的仲裁,如果当事人对仲裁结果不满意时候,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以上就是关于工伤的相关解释,可以发现当发生工伤事故的时候,其赔偿的对象往往是社会保障部门(用人单位)进行承担的,依据《工伤保险条例》依法赔偿。
交通事故和工伤双重赔偿标准是多少
交通事故和工伤双重赔偿标准是多少文档一:交通事故双重赔偿标准一:引言交通事故是指在道路上发生的车辆相撞、碰撞、侧翻等意外事件。
交通事故双重赔偿标准是指在交通事故中,受害人可以同时向责任方要求社会保险的工伤赔偿和交通事故的侵权赔偿。
本文将详细介绍交通事故双重赔偿标准的内容。
二:交通事故的定义与责任认定1. 交通事故的定义交通事故是指发生在道路上的机动车辆之间发生的碰撞、相撞、侧翻等意外事件。
2. 责任认定责任认定是指根据交通事故发生的过程和事实,确定事故中各方的责任。
三:交通事故的工伤赔偿1. 受害人的权益保障受害人在交通事故中受伤或死亡,享有社会保险的工伤赔偿权益。
2. 工伤赔偿标准工伤赔偿标准根据受害人的伤情、损失和社会保险法规定的相关规定确定。
四:交通事故的侵权赔偿1. 受害人的权益保障受害人在交通事故中受伤或死亡,享有向责任方追求侵权赔偿的权益。
2. 侵权赔偿标准侵权赔偿标准包括医疗费、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等,根据受害人的损失和法律规定的相关规定确定。
五:交通事故双重赔偿标准交通事故双重赔偿标准是指在交通事故中,受害人可以同时向责任方要求社会保险的工伤赔偿和交通事故的侵权赔偿。
具体的双重赔偿标准根据受害人的伤情、损失和法律规定的相关规定确定。
六:附件本文档涉及的附件包括:交通事故双重赔偿标准相关法律法规、工伤赔偿计算表等。
七:法律名词及注释1. 交通事故:指在道路上发生的车辆相撞、碰撞、侧翻等意外事件。
2. 责任认定:根据交通事故发生的过程和事实,确定事故中各方的责任。
3. 工伤赔偿:受害人在交通事故中受伤或死亡,享有社会保险的工伤赔偿权益。
4. 侵权赔偿:受害人在交通事故中受伤或死亡,享有向责任方追求侵权赔偿的权益。
文档二:工伤双重赔偿标准一:引言工伤双重赔偿标准是指在工伤事故中,受害人可以同时向雇主要求社会保险的工伤赔偿和侵权赔偿。
本文将详细介绍工伤双重赔偿标准的内容。
二:工伤事故的定义与责任认定1. 工伤事故的定义工伤事故是指在工作过程中发生的意外事件,导致劳动者受伤、生病或者死亡的事件。
交通事故与工伤双赔偿
交通事故与工伤双赔偿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在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都属于工伤。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2条规定,劳动者因工伤事故受到人身损害,按《工伤保险条例》处理;因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人侵权造成劳动者人身损害的,劳动者可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
因工伤保险关系与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关系是两个不同的法律关系,从性质上看,工伤保险是对商业保险的一种提升,属于社会保险范畴,与私权救济性质的民事损害赔偿存在根本的差别。
在商业保险中人身伤害允许双重赔偿,如果劳动者遭受工伤,是由于交通事故第三人的侵权行为造成,第三人不能免除民事赔偿责任。
当《工伤保险条例》不再规定“取得了交通事故赔偿,就不再支付相应工伤待遇”时,劳动者完全可以既依《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又依《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获得交通事故损害赔偿。
即工伤待遇与交通事故赔偿可以兼得,可获得工伤和交通事故损害的双重赔偿。
负责起草《工伤保险条例》的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法规司王丽处长解答指出,《工伤保险条例》确实对此没有作出明确规定,但如果是工伤,劳动者当然可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同时又构成民事侵权的,工伤职工可以要求获得民事赔偿,即条例认可双重赔偿。
职工受企业领导指派出差联系业务,属从事本单位的工作,外出期间应视为工作时间。
因工作原因,发生交通事故无论有无责任或责任大小,只要不属自杀、自残行为,都应按照工伤保险实行无责任赔偿原则进行工伤认定。
对这种情况的处理应和上下班交通事故的工伤认定同等对待。
受单位指派到汽车制造厂联系业务期间,违章横穿马路,发生交通事故,显然是不对的,自己也身受其苦,但主要是因急于办理业务,不存在自杀、自残的可能性,到外地不熟悉环境也是一个客观因素,因此,对这种情形也应认定为工伤。
交通工伤双重赔偿范围
交通工伤双重赔偿范围一、医疗费用在交通工伤双重赔偿范围内,医疗费用包括因工作受伤所需的挂号费、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手术费以及其他相关的医疗费用。
这些费用是为了治疗工伤所必需的,应由工伤保险和交通意外险共同承担。
二、伤残赔偿金因工作受伤导致劳动者身体伤残时,可以根据伤残等级获得相应的伤残赔偿金。
伤残赔偿金由工伤保险和交通意外险共同支付,具体支付比例根据保险合同约定执行。
三、误工费因工作受伤导致劳动者无法工作所产生的收入损失,可以获得相应的误工费赔偿。
误工费由工伤保险和交通意外险共同承担,但具体支付比例根据保险合同约定执行。
四、护理费用对于因工作受伤导致生活不能自理的劳动者,需要雇佣护工或家人护理所产生的费用,可以获得护理费用赔偿。
护理费用由工伤保险和交通意外险共同承担,但具体支付比例根据保险合同约定执行。
五、交通费用因工作受伤导致劳动者需要前往医疗机构接受治疗所产生的交通费用,可以获得相应的赔偿。
交通费用包括救护车费用、转院费用、家属陪同产生的交通费用等,由工伤保险和交通意外险共同承担。
六、住院伙食补助费因工作受伤导致劳动者需要住院接受治疗期间所产生的伙食补助费,可以获得相应的赔偿。
住院伙食补助费由工伤保险和交通意外险共同承担。
七、营养费用对于因工作受伤导致身体严重虚弱,需要加强营养所产生的营养费用,可以获得相应的赔偿。
营养费用由工伤保险和交通意外险共同承担。
八、抚恤金对于因工作死亡的劳动者,可以获得相应的抚恤金赔偿。
抚恤金由工伤保险和交通意外险共同支付,具体支付比例根据保险合同约定执行。
九、丧葬补助金因工作死亡的劳动者需要进行丧葬所产生的丧葬补助金,可以获得相应的赔偿。
丧葬补助金由工伤保险和交通意外险共同承担。
十、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因工作死亡的劳动者可以获得一次性工亡补助金,补助金的金额根据相关规定确定。
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由工伤保险和交通意外险共同支付,具体支付比例根据保险合同约定执行。
工伤车祸双重赔付流程
工伤车祸双重赔付流程随着现代化工业的发展,工伤事故和车祸频繁发生。
这些事故给员工带来了经济和身体上的伤害。
为了保护员工的合法权益,我国制定了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了工伤、车祸赔偿的法律程序。
本文将重点介绍工伤车祸双重赔付的流程。
一、相关概念1. 工伤事故:也称职业病,是指在工作过程中,因执行工作任务所引起的由工作场所、工作场所设施设备、作业场所等因素所导致的人身伤害、疾病和死亡。
2. 车祸:是指驾驶机动车辆或非机动车辆时,发生的突然意外事件,造成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的事件。
3. 双重赔付:是指因同一事故发生的工伤和车祸同时具备赔付条件,合法受益人可以获得双重赔偿的情况。
二、赔付标准1. 工伤赔付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工伤保险基金应当支付下列工伤保险金:(1)治疗费:包括基本医疗治疗费和特殊医疗治疗费。
(2)伤残津贴:是指劳动者因工作造成职业病、工伤致残,被视为丧失劳动能力一部分而享受的现金补偿。
(3)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是指劳动者在工伤医疗期间,因治疗原因需支付一定金额的医疗费用,由社会保险机构予以补助。
(4)供养亲属抚恤金:是指对于因劳动者死亡而失去供养人员的,予以一定数额抚恤金的现金补偿。
2. 车祸赔付标准根据《道路交通事故赔偿处理办法》,非机动车辆的最高赔偿标准是10万元,轿车的最高赔偿标准是10万元,但是多数情况下实际赔付金额都比较低。
三、双重赔付规则双重赔付的规则主要涉及保险和司法方面。
1. 保险方面在工伤保险和车辆损失保险中,双重赔付是被谴责的。
受益人如果在同一时间被两种保险公司双重赔付的话,受益人必须返回其中一个保险公司的赔付款项。
而对于不同的保险公司,在不同时间分别发生工伤和车祸的情况下,受益人可以从两个保险公司获得赔付。
2. 司法方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事故处理条例》,受伤或死亡的保险受益人可以从交管部门或车辆驾驶人获取保险赔偿。
此外,因个人意外伤害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向人身损害赔偿要求赔偿。
交通事故工伤的双重赔偿问题
工伤的双重赔偿1.交通事故导致的工伤,可以获得双重赔付。
2.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因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人侵权造成劳动者人身损害,赔偿权利人请求第三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非常明确地规定劳动者向第三人提起人身损害赔偿应当支持。
所以,当交通事故赔偿与工伤待遇发生竞合,职工可以依照不同的法律规定分别获得救济。
3.从交通事故赔偿与工伤保险待遇的性质看,属于两个不同的法律关系。
获得工伤赔偿是基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受《劳动法》和《工伤保险条例》调整,赔偿责任人为工伤保险机构或用人单位;而获得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是基于受害者与第三人之间存在侵权法律关系,受《民法通则》、《道路交通安全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调整。
4.因此,工伤人员完全可以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同时,又依道路事故处理的规定获得交通事故的侵权损害赔偿。
以上内容就是关于工伤双重赔偿范围的,依据如下: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2条的规定:①在中国境内的企事业单位和个体工商户都要参加工伤保险统筹,为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费。
②劳动关系中的劳动者因工伤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应当按照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请求工伤保险赔偿,不能直接对用人单位提起人身损害赔偿的民事诉讼。
③即使用人单位没有给劳动者建立工伤保险关系,只要该单位依法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统筹,也是适用《工伤保险条例》予以赔偿。
换言之,应当参保的企业违法不缴纳保险费的,发生工伤事故,也应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承担给付工伤职工相应保险待遇的责任。
④如果劳动者或者其近亲属对工伤保险赔偿有异议,属于劳动争议案件,不属于普通的民事侵权赔偿案件,应当先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才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交通事故工伤双赔案例
交通事故工伤双赔案例最近,我接触到了一起交通事故工伤双赔案例,这是一个非常具有代表性的案例,也给我们提供了很多值得借鉴的经验和教训。
在这起案例中,一名工人在上班途中遭遇了交通事故,导致了严重的工伤,这就引发了工伤和交通事故双重赔偿的问题。
下面,我将结合这个案例,对工伤和交通事故双赔的相关问题进行分析和总结。
首先,让我们来看看这个案例的具体情况。
事发当天,这名工人正按照公司的安排前往工作地点,途中不幸遭遇了一起交通事故,导致了严重的身体伤害。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这名工人可以同时享受工伤和交通事故的赔偿。
但是在具体操作过程中,却出现了一些问题。
首先是工伤认定的问题,由于工伤认定的流程繁琐,导致工人在一段时间内无法及时获得工伤赔偿。
而在交通事故的赔偿过程中,由于对相关法律法规不够了解,工人在与保险公司协商赔偿事宜时处于弱势地位,最终导致了赔偿金额不足以覆盖全部损失的情况。
针对这个案例,我们可以得出一些经验教训。
首先,对于工伤认定的流程,企业和劳动者应该加强相关知识的学习和了解,提前做好相关准备工作,以便在发生意外时能够及时得到赔偿。
其次,在交通事故赔偿过程中,劳动者应该充分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保险条款,积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避免因为不了解相关规定而导致赔偿不足的情况发生。
另外,在这个案例中,我们也可以看到一些相关法律法规的不足之处。
比如工伤认定流程繁琐,导致劳动者在遭受工伤后无法及时得到赔偿;又如在交通事故赔偿过程中,劳动者处于弱势地位,保险公司往往能够以各种理由拖延或减少赔偿金额。
因此,我们呼吁相关部门应该对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修订和完善,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避免类似的问题再次发生。
综上所述,这个案例给我们提供了很多值得借鉴的经验和教训。
在工伤和交通事故双赔的过程中,劳动者应该充分了解自己的权利和相关法律法规,积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企业和相关部门也应该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和解释,为劳动者提供更多的帮助和支持。
职工因交通事故导致工伤,在已得到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后,还能否再享受工伤待遇?
职工因交通事故导致工伤,在已得到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后,还能否再享受工伤待遇?职工因交通事故导致工伤,在已得到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后,还能否再享受工伤待遇?《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第6项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即在道路交通事故引起的工伤中,存在着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与工伤保险赔偿的重叠。
在司法职工因交通事故导致工伤,在已得到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后,还能否再享受工伤待遇?《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第6项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即在道路交通事故引起的工伤中,存在着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与工伤保险赔偿的重叠。
在司法实践中,对该情形,应如何适用法律,就成为一个争点和难点。
根据原劳动部《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第28条的规定,由于交通事故引起的工伤,交通事故赔偿已给付了医疗费、丧葬费、护理费、残疾用具费、误工工资的,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不再支付相应待遇(交通事故赔偿的误工工资相当于工伤津贴);已给付死亡补偿费或者残疾生活补助费的,工伤保险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或者一次性伤残补偿金不再发给(但死亡补偿费或者残疾生活补助费低于工伤保险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或者一次性伤残补偿金的,由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补足差额部分)。
根据上述规定,员工因交通事故引起的工伤,工伤待遇与交通事故赔偿是不能重复享受的。
但2004年1月1日起施行的《工伤保险条例》对此不再作相应规定。
而2003年12月26日公布,2004年5月1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2条规定,劳动者因工伤事故受到人身损害,按《工伤保险条例》处理;因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人侵权造成劳动者人身损害的,劳动者可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
因此,工伤保险关系与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关系是两个不同的法律关系,当《工伤保险条例》不再规定“取得了交通事故赔偿,就不再支付相应工伤待遇”时,劳动者完全可以既依《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又依《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获得交通事故损害赔偿。
交通事故与工伤怎样双重赔偿
交通事故与⼯伤怎样双重赔偿
交通事故与⼯伤怎样双重赔偿?法律⽅⾯是如何进⾏规定的?我们需要注意些什么?下⾯,为了帮助⼤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店铺⼩编整理了以下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交通事故与⼯伤怎样双重赔偿
交通事故赔偿和⼯伤赔偿是否可以双倍赔偿⽬前仍然是个争议问题。
⼯伤保险与民事损害赔偿的关系,在审判实践中长期存在争论。
从性质上看,⼯伤保险属于社会保险范畴,与民事损害赔偿性质上存在根本的差别。
但是,由于⼯伤保险赔付是基于⼯伤事故的发⽣,与劳动安全事故或者劳动保护瑕疵等原因有关,因此,⼯伤事故在民法上被评价为民事侵权。
这就产⽣了⼯伤保险赔付与民事损害赔偿的相互关系问题。
交通事故与雇员受伤是否可以双赔
《最⾼⼈民法院关于审理⼈⾝损害赔偿案件适⽤法律若⼲问题的解释》第11条第1款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造成雇员⼈⾝损害的,赔偿权利⼈可以请求第三⼈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
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追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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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交通事故能否获得双重赔偿
An omnipotent person is really nothing, and an omnipotent expert is really nothing.通用参考模板(页眉可删)工伤交通事故能否获得双重赔偿既发生工伤又发生交通事故的情况下,受害者可以得到双重赔偿,即可以得到肇事司机的赔偿,也可以享受工伤待遇。
多数地区,没有明确规定工伤赔偿和交通事故赔偿的先后顺序,但对医疗费不能重复赔偿进行了规定。
职工在上班的路上发生了交通事故,即构成了交通事故和工伤两种法律关系。
如果当事人因交通事故而受到了人身伤害,作为交通事故受害者根据相关规定有权要求赔偿的,而作为工伤受到伤害,按照工伤的相关规定公司也应该给予一定赔偿。
那么怎样才可以获得交通事故和工伤的双重赔偿呢?一、什么情况下当事人能获得交通事故和工伤双重赔偿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因第三人造成工伤的职工或其亲属在获得民事赔偿后是否还可以获得工伤保险补偿问题的答复》的规定,既发生工伤又发生交通事故的情况下,受害者可以得到双重赔偿,即可以得到肇事司机的赔偿,也可以享受工伤待遇。
多数地区,没有明确规定工伤赔偿和交通事故赔偿的先后顺序,但对医疗费不能重复赔偿进行了规定。
二、交通事故与工伤相关双重赔偿的原则职工由于第三方所造成的交通事故受到了伤害,即使在已经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获得相应赔偿的情况下,如劳动保障部门已经认定为工伤的,其工伤赔偿原则如下:1.属于事故发生的康复费、医疗费、配置更换费等医疗项目的,按照实际产生的费用予以支付。
其中已经赔付的部分不能进行重复赔偿;如果其赔付的金额没有达到甚至远远低于国家基本法律规定的标准水平,则应当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直至标准水平。
2.属于带薪停工留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的工资、来往医院的交通费、住院费(地方规定标准×人数×天)、以及住院期间所话费的的餐饮费(地方规定标准×住院天数)、医生护工的护理费等项目的,如果已经获得的赔偿则受害人不能重复得到赔付;如果收到赔偿的金额低于规定标准水平,理应由单位补足差额。
交通事故工伤双重赔偿标准
交通事故工伤双重赔偿标准交通事故工伤双重赔偿标准范本一:背景介绍交通事故是指在道路上发生的车辆碰撞、自身翻滚、撞击障碍物等情况,并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的事件。
同时,交通事故也可能导致工伤的发生,即劳动者在车祸中受伤。
为了合理有效地进行赔偿,制定了交通事故工伤双重赔偿标准。
二:交通事故工伤双重赔偿标准概述交通事故工伤双重赔偿标准是指在交通事故中受伤的劳动者可以同时享受工伤保险和交通事故保险的赔偿。
根据不同情况,双重赔偿标准将工伤保险和交通事故保险的赔偿金额进行合理的配比,确保受伤劳动者得到相应的赔偿。
三:交通事故工伤双重赔偿标准的具体内容1. 工伤保险赔偿:a) 医疗费用:根据工伤保险相关规定,劳动者在交通事故中受伤所需的医疗费用将由工伤保险来承担。
具体赔偿额度根据医疗费用发生情况而定,但一般不超过医疗费用的实际支出额度。
b) 丧失劳动能力补助金:如果交通事故导致劳动者丧失劳动能力,工伤保险将提供一定比例的补助金,以弥补因伤产生的收入损失。
具体比例根据伤残程度和工资水平等因素综合考虑。
c) 伤残补助金:对于因交通事故导致的伤残情况,工伤保险将根据伤残程度提供相应的补助金,以帮助劳动者维持生活。
具体补助标准根据伤残等级和工资水平等因素综合确定。
2. 交通事故保险赔偿:a) 交通事故保险是指由车辆保险公司提供的赔偿。
根据车辆保险合同的约定,如果劳动者在交通事故中受伤,车辆保险将提供一定金额的赔偿,以支付医疗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
具体赔偿金额根据保险合同的约定而定。
四:附件:交通事故工伤双重赔偿申请表五:法律名词及注释:1. 工伤保险:在中国,工伤保险是一项由雇主为劳动者购买的保险,主要用于支付因工伤导致的医疗费用、丧失劳动能力的补助金和伤残补助金等。
2. 交通事故保险:交通事故保险是指由车辆保险公司提供的赔偿。
车辆保险在交通事故中可以承担劳动者受伤的医疗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等。
双重赔偿
《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第6项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即在道路交通事故引起的工伤中,存在着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与工伤保险赔偿的重叠。
在司法实践中,对该情形,应如何适用法律,就成为一个争点和难点。
根据原劳动部《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第28条的规定,由于交通事故引起的工伤,交通事故赔偿已给付了医疗费、丧葬费、护理费、残疾用具费、误工工资的,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不再支付相应待遇(交通事故赔偿的误工工资相当于工伤津贴) ;已给付死亡补偿费或者残疾生活补助费的,工伤保险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或者一次性伤残补偿金不再发给(但死亡补偿费或者残疾生活补助费低于工伤保险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或者一次性伤残补偿金的,由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补足差额部分)。
根据上述规定,员工因交通事故引起的工伤,工伤待遇与交通事故赔偿是不能重复享受的。
但2004年1月1日起施行的《工伤保险条例》对此不再作相应规定。
而200 3年12月26日公布,2004年5月1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2条规定,劳动者因工伤事故受到人身损害,按《工伤保险条例》处理;因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人侵权造成劳动者人身损害的,劳动者可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
笔者认为,工伤保险关系与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关系是两个不同的法律关系,当《工伤保险条例》不再规定“取得了交通事故赔偿,就不再支付相应工伤待遇”时,劳动者完全可以既依《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又依《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获得交通事故损害赔偿。
即工伤待遇与交通事故赔偿可以兼得,本案中的韩某亲属可获得工伤和交通事故损害的双重赔偿。
其主要理由有以下几个方面:首先,韩某亲属可获得工伤和交通事故损害的双重赔偿。
其主要理由有以下几个方面:第一、交通事故造成工伤后,工伤补偿与侵权赔偿能否双重赔偿不能适用《合同法》第122条有关“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竞合,要求受害人只能择一请求赔偿”的规定。
工伤事故待遇与交通事故赔偿
工伤事故待遇与交通事故赔偿工伤事故待遇与交通事故赔偿劳动者在上下班途中的必经路线上发生交通事故,其不负主要责任或无责任的,该受伤属于工伤,可享受工伤和交通事故损害的双重赔偿。
法律依据如下: 1、根据原劳动部《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第28条的规定,员工因交通事故引起的工伤,工工伤事故待遇与交通事故赔偿劳动者在上下班途中的必经路线上发生交通事故,其不负主要责任或无责任的,该受伤属于工伤,可享受工伤和交通事故损害的双重赔偿。
法律依据如下: 1、根据原劳动部《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第28条的规定,员工因交通事故引起的工伤,工伤待遇与交通事故赔偿是不能重复享受的。
但是我国法律的适用是上位法优于下位法、新法优于旧法的原则,因此应适用2004年1月1日起施行《工伤保险条例》,而不再适用《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
2、2003年12月26日公布,2004年5月1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交通事故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2条规定:劳动者因工伤事故受到人身损害,按《工伤保险条例》处理;因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人侵权造成劳动者人身损害的,劳动者可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
法理依据:工伤保险关系与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关系是两个不同的法律关系,主体不同,法律关系也不同: 1、工伤保险待遇补偿:上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款“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规定,属于工伤认定范围,其性质属于劳动保险待遇权利,由工伤保险基金给予补偿,是劳动者的基本权利和保障,具有其显著的社会保障性,伤者或死者家属可以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补助金、抚恤金等。
2、民事侵权交通事故:依《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的规定获得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属于侵权赔偿,必须符合四个要件,一是行为人的违法行为;二是有损害的事实;三是违法行为和损害事实之间的因果关系;四是主观上有过错。
由肇事者对受害者进行的民事赔偿,肇事者应承担过错责任。
工伤职工获得双重赔偿
工伤职工获得双重赔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工伤保险条例》,当发生工伤事故时,受伤职工可以获得双重赔偿。
下面将详细讨论工伤职工获得双重赔偿的相关内容。
首先,工伤鉴定是获得双重赔偿的前提条件。
根据法律规定,在发生工伤事故后,受伤职工应及时向用人单位报告,并由用人单位组织相关部门对其伤情进行评估,并向劳动能力鉴定机构提出鉴定申请。
劳动能力鉴定机构将根据职工工伤的性质和程度进行鉴定,判断是否符合工伤认定条件。
其次,双重赔偿的内容包括工伤医疗费和工伤护理费、伤残津贴以及死亡赔偿金。
工伤医疗费和工伤护理费是指受伤职工因工伤需要治疗和康复所需的费用,包括住院费、手术费、医药费等。
工伤职工可以通过工伤保险来报销这些费用。
伤残津贴是指由于工伤导致受伤职工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根据受伤程度支付给受伤职工的一定比例的工资。
伤残等级分为一至十级,等级越高,津贴比例越高。
死亡赔偿金是指发生工伤事故导致职工死亡的情况下,支付给职工家属的一定金额。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支付给职工家属的死亡赔偿金最低不低于职工一年工资的20倍。
总的来说,工伤职工获得双重赔偿是根据工伤保险制度来实施的,通过工伤保险来支付工伤职工因工伤导致的医疗费用和津贴、赔偿等费用。
这种制度保障了工伤职工的合法权益,对于维护劳动者的利益起到了重要作用。
同时,用人单位也应加强安全生产管理,避免发生工伤事故的发生,减少对劳动者的伤害风险。
在保障工伤职工权益的过程中,还需要健全和完善现有的法律法规,加强工伤鉴定的公正性和准确性,及时支付双重赔偿,确保工伤职工能够获得应有的保障和赔偿。
同时,还应加强工伤预防和安全生产管理,减少工伤事故的发生,最大程度地保护劳动者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天津交通工伤双重赔偿
天津交通工伤双重赔偿
天津交通工伤双重赔偿是指在天津市范围内发生的交通事故中,如果受害人同时受到劳动能力的部分或全部丧失,将可以获得由交通事故责任方支付的赔偿金和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工伤保险金两部分的赔偿,这就是交通工伤双重赔偿。
交通工伤双重赔偿制度是为了保护受害人的合法权益而设立的。
在交通事故中,由于受害人受到了劳动能力的损害,导致不能继续从事原有的工作,生活质量严重下降。
因此,受害人不仅需要由交通事故责任方支付的赔偿金来弥补经济损失,还需要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工伤保险金来对其进行长期的护理和康复。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天津交通工伤双重赔偿的标准如下:在交通事故中造成一级伤残的,可以获得交通事故责任方支付的赔偿金和工伤保险金两部分的赔偿。
交通事故责任方支付的赔偿金按照受害人的伤残程度,由专业评估机构评定并支付。
工伤保险金按照受害人的工资收入和保险年限来计算,并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受害人可以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由交通事故责任方先支付的赔偿金或者由工伤保险基金先支付的工伤保险金。
交通工伤双重赔偿旨在为受害人提供全面的赔偿和保障。
赔偿金可以用于支付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等经济损失,工伤保险金可以用于支付长期护理和康复费用。
通过该制度的实施,受害人可以得到更好的康复和照料,并重返社会,过上正常的生活。
总结来说,天津交通工伤双重赔偿是为了保护交通事故中受伤劳动者的权益而设立的制度,受害人可以获得交通事故责任方支付的赔偿金和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工伤保险金两部分的赔偿,从而帮助其度过困难时期,并重新回归正常生活。
这一制度在维护劳动者权益、保障社会稳定方面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工伤交通事故双赔规定
工伤交通事故双赔规定工伤交通事故双赔规定是指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上,因交通事故而导致工人受伤或者死亡,同时符合工伤事故和交通事故的双重条件,可以同时享受工伤保险和交通事故赔偿。
具体规定如下:一、双重赔偿责任的确定1. 工伤认定:根据《劳动保险条例》和相关规定,工伤是指在劳动过程中因工作原因造成的各种意外事故和职业病。
在工伤认定过程中,必须证明事故与工作有因果关系。
2. 交通事故认定: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和相关规定,交通事故是指在道路上发生的车辆之间碰撞、追尾、侧翻等意外事件。
在交通事故认定中,必须有事故责任认定书,确定事故责任方。
3. 双重赔偿责任确定:如果一个事故既符合工伤认定标准,又符合交通事故认定标准,可以同时享受工伤保险和交通事故赔偿。
工伤保险主要覆盖医疗费、伤残津贴和生死抚恤金,交通事故赔偿主要覆盖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和残疾赔偿金等。
二、双重赔偿金额计算方式1. 医疗费用:受伤人员的医疗费用可以同时申请工伤保险报销和交通事故赔偿,但是双重赔偿不能超过实际发生的医疗费用数额。
2. 误工费用:工伤保险对受伤人员的误工费用进行补偿,交通事故赔偿也对误工费用进行补偿。
两者之间如果有重复部分,应按照较高的补偿标准进行发放。
3. 伤残津贴和残疾赔偿金:工伤保险对伤残的受伤人员发放伤残津贴,交通事故赔偿对受伤人员进行残疾赔偿。
根据不同的伤残程度和残疾程度,分别进行补偿,并按照较高的标准进行发放。
4. 生死抚恤金:工伤保险对受伤人员的家属发放生死抚恤金,交通事故赔偿也对受伤人员的家属发放抚恤金。
双方赔偿的金额根据受伤人员的死亡程度和责任方的不同进行计算。
三、赔偿申请和处理流程1. 工伤保险申请:受伤人员及其家属需要将工伤保险申请材料提交给所在单位的人事部门或劳动保障部门,由其负责审核和审批。
2. 交通事故赔偿申请:受伤人员及其家属需要将交通事故赔偿申请材料提交给事故责任方所在地的交警部门或保险公司,由其负责办理赔偿事宜。
交强险工伤双赔是什么
交强险工伤双赔是什么交强险工伤双赔是指在交通事故中,被保险人同时具有交强险和工伤保险的情况下,可以同时获得交强险责任赔偿和工伤保险待遇的一种保险理赔方式。
这种双重赔偿方式在一定程度上保障了被保险人的权益,但也需要符合一定的条件和程序。
首先,被保险人必须同时具有交强险和工伤保险。
交强险是指在我国道路交通事故中,对于因车辆交通事故受到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的受害人,由保险公司依法承担的一项强制性责任保险。
而工伤保险则是指国家为保障劳动者在工作中因工受伤、患病或者因工死亡而给予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只有同时具有这两种保险的被保险人,才有资格享受交强险工伤双赔。
其次,被保险人必须在交通事故中受到了工伤。
这意味着被保险人在交通事故中受到了工作相关的伤害,例如在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导致受伤,或者在工作任务中遭遇交通事故等情况。
只有符合工伤条件的受害人,才能够提出交强险工伤双赔的申请。
最后,被保险人需要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提出申请。
一般来说,被保险人需要在事故发生后尽快向保险公司报案,并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包括交通事故认定书、工伤鉴定证明、医疗证明等。
同时,需要根据保险公司的要求填写理赔申请表格,并配合保险公司进行理赔调查和审核。
只有经过保险公司的认可和审核,被保险人才能够获得交强险工伤双赔的赔偿和待遇。
总之,交强险工伤双赔是一种在特定情况下保障被保险人合法权益的保险理赔方式。
被保险人在享受双重赔偿的同时,也需要遵守相关的规定和程序,配合保险公司进行理赔申请和审核。
希望广大车主和劳动者能够了解这一保险政策,合理维护自身的权益,避免因为不了解相关规定而导致理赔困难。
交强险工伤双赔是什么
交强险工伤双赔是什么交强险工伤双赔是指在交强险责任范围内,发生交通事故造成被保险人员受伤,同时符合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条件,可以同时获得交强险和工伤保险的赔偿。
这种双重赔偿对于受伤员工来说,无疑是一种重大的保障和利好。
但是,对于企业和保险公司来说,双重赔偿也带来了一定的风险和成本压力。
下面我们来详细了解一下交强险工伤双赔的相关内容。
首先,我们要明确交强险和工伤保险的责任范围。
交强险是指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主要是对于因交通事故造成他人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的赔偿责任。
而工伤保险则是指对于在工作中因工作原因受伤或患病的职工提供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主要是对于因工作原因导致的伤害和疾病提供相应的医疗、康复和赔偿待遇。
在实际操作中,如果被保险人员在交通事故中受伤,同时符合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条件,就可以同时向交强险和工伤保险进行申请赔偿。
这样一来,受伤员工可以获得交强险的交通事故赔偿,同时也可以享受工伤保险的医疗和赔偿待遇,这就是交强险工伤双赔的基本原理。
然而,交强险工伤双赔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争议。
首先是赔偿金额的重复问题。
受伤员工可以通过双重赔偿获得更多的赔偿金额,这对于企业和保险公司来说无疑是一种经济压力。
其次是双重赔偿可能会引发保险欺诈和虚假索赔的风险,这对于保险公司来说是一种潜在的风险。
因此,一些保险公司在理赔时会对于双重赔偿进行严格审核,以防止双重赔偿带来的风险和成本压力。
针对交强险工伤双赔的问题和风险,一些地方政府和保险监管部门也提出了相应的规范和管理措施。
比如,对于双重赔偿的赔偿金额进行限制,对于双重赔偿的审核和管理进行加强等。
这些措施旨在平衡受伤员工的权益和企业、保险公司的利益,避免双重赔偿带来的风险和成本压力。
总的来说,交强险工伤双赔对于受伤员工来说是一种重大的保障和利好,可以获得更多的赔偿金额和医疗待遇。
但是,对于企业和保险公司来说,双重赔偿也带来了一定的风险和成本压力。
因此,在实际操作中,需要对于双重赔偿进行严格管理和规范,以避免双重赔偿带来的风险和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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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下班因交通事故导致的工伤能获得双重赔偿吗
咳咳,当然是可以的。
此类案件,统称为因第三方侵权导致的工伤,事故中,一般工伤人员有两个索赔目标:一是向肇事方索赔,二是向用人单位依照工伤责任索赔。
作为工伤人员,以向双方都进行索赔为自己争取最大的利益补偿,这是合情合理的。
并且国家法律也是支持的。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第二款规定:
“因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人侵权造成劳动者人身损害,赔偿权利人请求第三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
该规定中非常明确地说明工伤人员向第三人侵权者提起人身损害赔偿人民法院应当支持。
所以,当交通事故赔偿与工伤待遇发生竞合,职工可以依照不同的法律规定分别获得救济。
被原单位知晓,请问,公司可以向李某要回已支付的20万元吗?
律伴网:用人单位在重复赔偿项目后,工伤职工又获得侵权赔偿,用人单位是可以追偿重复赔偿项目。
并且多地的司法解释也支持这一做法。
因此,公司可以向李某要回已付20万中的一部分赔款,如医疗费、误工费、交通费等。
另外,律伴网提醒,在第三方侵权与工伤竞合时,单位在承担工伤责任后,一般并不清楚侵权方与员工的赔偿情况。
这多数是因为,绝大多数单位都参加有社保,单位承担的赔偿并不多,所以不太关心另一桩赔偿的进行。
也有的情况是,单位较难获知第三方与员工的赔偿约定。
文章来源:律伴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