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运用收益现值法评估时应注意的若干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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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益法在企业价值评估应用中的几个问题

收益法在企业价值评估应用中的几个问题

收益法能够综合考 虑企业的财务和非 财务因素。
收益法能够考虑企 业的持续经营和未 来发展。
对未来研究和应用的展望
深入研究收益法在企业价值评估中 的应用,提高评估的准确性和可靠 性。
针对不同行业和不同类型的企业, 研究更为适用的评估方法和模型。
结合其他评估方法,完善企业价值 评估体系。
探讨收益法在企业价值评估中的国 际应用和比较研究。
市净率法通常适用于资产重的企业,因为类似企业或行业的平均市净率可以反映市场对企业未来盈利能力和资 产价值的预期。但是,市净率法也存在一些问题,如选择可比企业和调整市净率的主观性,以及资产重估的准 确性,可能导致评估结果的不准确。
现金流量折现法
总结词
现金流量折现法是通过预测企业未来的现金 流量并折现至当前时点来估算企业价值的方 法。
折现率风险
折现率是企业价值评估中的一个重要参数,但市场环境的变 动可能导致折现率的不稳定。这种不稳定会导致评估结果的 不准确。
CHAPTER 05
改进收益法的建议
完善参数的确定方法
1 2 3
确定现金流
应基于企业的实际财务数据和合理的预测来确 定现金流,同时考虑宏观经济、行业趋势和企 业特定因素。
CHAPTER 02
收益法的基本参数
预期收益
预测的准确性
预期收益的预测受到许多因素 的影响,包括经济环境、行业 趋势、市场竞争等,预测的准
确性是收益法应用的关键。
收益的稳定性
企业的收益稳定性越高,预测的 准确性越高,收益法的应用效果 越好。
收益的可持续性
除了当前的收益水平,还需要考虑 收益的可持续性,即企业是否有稳 定的收益来源,以保证其未来的发 展。
详细描述

房地产估价中使用收益法应注意的问题

房地产估价中使用收益法应注意的问题

房地产估价中使用收益法应注意的
问题
1. 市场状况:收益法估价是基于市场状况的,要对当前房地产市场的供需关系、价格走势及未来发展趋势进行准确分析,才能准确测算房地产价值。

2. 收益水平:应考虑该房地产的实际收益水平,包括租金收入、投资回报等,以及货币贬值等因素的影响,此外还要考虑政府的税收政策,以及拆迁等政策对收益的影响。

3. 成本问题:收益法估价中要考虑购买房产所需的成本,如房屋税、物业税、装修费用等,以及该房地产的管理成本和运营成本等,以准确估算出其收益水平。

4. 其他因素:还要考虑一些其他因素,如房产的位置、环境等,以及周边的交通、商业、教育和医疗等设施等,这些都会影响房产的价值。

(3)运用收益法进行企业价值评估的相关问题探讨

(3)运用收益法进行企业价值评估的相关问题探讨

(3)运用收益法进行企业价值评估的相关问题探讨(3)运用收益法进行企业价值评估的相关问题探讨四、折现率的预测收益折现的工具是折现率,而折现率计算的关键是资本成本参数的确定。

《指导意见》规定“应当综合考虑评估基准日的利率水平、市场投资回报率、加权平均资金成本等资本市场相关信息和被评估企业、所在行业的特定风险等因素,合理确定资本化率或折现率”。

(一)资本成本参数的计算企业的资本成本分为债务资本成本和权益资本成本,债务资本成本的估算相对容易,权益资本成本的估算涉及的主观成分较多,相对复杂一些。

国外计算权益资本成本一般有四种方法一一红利折现模型、风险叠加模型、资本资产定价模型和套利定价模型,最常用的是资本资产定价模型(CAPM)和风险叠加模型。

而这两种方法中,在能够获得市场信息和参数的情况下首选CAPM。

由于我国目前资本市场还处于初级阶段,上市公司的信息不排除存在大量的虚假信息,加之国内对无风险和风险溢价的研究尚不成熟,因而在运用CAPM时难免存在过多的主观因素。

但是,随着我国资本市场的不断发展,运用CAPM计算权益资本成本是大有前景的。

(二)折现率的匹配和计算由于资本成本是与自由现金流量相匹配的风险投资的机会成本,所以,《指导意见》规定“资本化率或折现率与预期收益的口径应当保持一致”,也就是说,不同的现金流应当有对应的折现率相匹配,这取决于对评估对象的价值类型的设定,是评估企业整体的价值还是评估企业所有者权益的价值。

1、企业所有者权益的价值评估所要求的折现率的计算当在评估中使用企业的股权现金流量作为经济收益指标时,应采用股权资本成本作为折现率,所对应的资本成本是权益资本成本,可采用资本资产定价模型(CAPM)计算,计算公式为:KE=RF+β(RM-RF)式中:RF-无风险报酬率; β-上市公司股票的市场风险系数。

RM 一上市公司股票的加权平均收益率以上参数中的无风险报酬率一般取一定期限的国债年利率;股票的日系数,可参照上市公司全部行业若干周(一般应在100周以上)平均日系数确定;上市公司股票的加权平均收益率,可参照上市公司全部行业平均收益率确定。

收益法的评估思路

收益法的评估思路

收益法的评估思路收益法是一种常用的资产评估方法,它主要基于预期未来现金流的折现来确定资产的价值。

以下是使用收益法进行资产评估时的一般思路:1. 确定评估对象:首先要明确要评估的资产是什么,例如一家公司、一个项目或一项投资等。

2. 收集相关信息:收集与资产有关的信息,包括历史财务数据、市场情况、行业前景、竞争对手情况等。

这些信息将帮助你对资产的未来现金流进行预测。

3. 预测未来现金流:基于收集到的信息,进行未来现金流的预测。

这通常需要考虑多个因素,如市场需求、销售增长率、成本结构、税务影响等。

你可以使用不同的方法,如趋势分析、市场调研或专家意见,来预测未来现金流。

4. 确定折现率:折现率反映了资金的时间价值和风险,它用来将未来的现金流折算为当前价值。

折现率的确定需要考虑资产的特性、行业标准和市场利率等因素。

5. 折现未来现金流:使用确定的折现率对预测的未来现金流进行折现。

这将得到每个未来时间点上的现金流的现值。

6. 计算终值:终值是将所有未来现金流折现到评估日的结果。

可以通过将最后一个时间点的现金流乘以一个终值倍数来估计未来现金流的持续性。

7. 计算资产的净现值:净现值是将终值与评估对象的初始投资进行比较。

如果净现值为正,表示资产的价值高于投资成本;如果净现值为负,则表示资产的价值低于投资成本。

8. 进行敏感性分析:由于评估涉及多个变量和假设,进行敏感性分析可以帮助评估人员了解不同因素对资产价值的影响程度。

可以尝试对关键变量进行变动,并观察对资产价值的影响。

需要注意的是,收益法是一种相对复杂的评估方法,它需要准确的数据和合理的假设才能得出可靠的结果。

此外,评估人员的经验和专业知识也对评估结果的准确性有很大影响。

因此,在使用收益法进行资产评估时,建议寻求专业人士的帮助或进行充分的研究和分析。

应用收益现值法评估整体资产有关问题的思考

应用收益现值法评估整体资产有关问题的思考
维普资讯
应 益顼 法 估 傩 产 关 题 思考 用收 值 评 整 姿 有 问 帕
作为保证银行信贷资产安全 的第二还款来
源 ,抵 押 ( 押) 物 除 了可 以选 择实物 资产 作 质 为抵 押 物 ,存 单 、债券等 有 价单证 作为质挪 物 照物 ,通 过被评 估企 业 与参 照物 之 间的对 比分 析 ,以及 必 要 的调 整 ,来 估 测被 评估 企业整 体 价值 的评 估思路 。市 盈率 乘 数法 是实 现该 思路 的一个具 体评估 方法 整 体资 产评估 的直 接 对象 是 企业 的整体 获 利 能力 ,从 整体 资产评 估 的三 种思 路和 方法 比 较 可 以看 出 ,收益 现值 法和 市盈 率 乘数 法都是
近 的已交 易企 业 价值 或上 市公 司的 价值作 为参
《 工程经济 》2o o 2年第 2期
直接对象的角度来看,单项资产评估加总法不 是整体资产评估的直接方法, 只有收益现值法、 市盈率乘数法才是评估 整体资产 的直 接方法。 由于市盈率乘数法的实施必须以一个活跃 、成 熟的证券交易市场存在为前提 ,而我国 目前证 券交易市场发育程度较低 ,市盈率不能正常反 映企 业的 收益 与其市 场 价值 的 比例关 系 ,我 国 目前还不具备应用市盈率乘数法进行整体资产
在未 来的 一切 收支 净额 。用 净现 金流量 作 为收 益额 的优 点在 于它 符合 资产 经 营 中不 断追 加和 回 收投资 的动 态过程 。运 用 这种 方法应 从 长远 的 角度考 虑 同题 ,业 务连 续性 较 强 ,不 能人 为 地害 断某 一项投 资 收人 和 支 出的联 系 。 9 另一 种收 益 口径 为净 利润 ,是 指企 业在 未 来经 营期 内所获 得 的归企 业所 有者拥 有 和支 配

论使用收益现值法评估的精度和误差问题.doc

论使用收益现值法评估的精度和误差问题.doc

论使用收益现值法评估的精度和误差问题内容提要:中国证监会2004年的号文件就资产评估使用收益现值法做出了精度方面的刚性规定。

本文以系统论的思维方式使用一般的误差理论用收益现值法为对象分析了评估的精度与误差问题。

本文重点分析评估的系统误差;指出评估理论的不完善,并提出解决的方案;后指出了收益现值法的几种可能的命运;给出了衡量评估工作的综合评价体系。

一、问题的来由和分析中国证监会2004年的号文件《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财务信息披露质量的通知》对收益现值法使用预测收益数据和评估结果提出了严格的刚性规定:与实现的利润相比低于0~10%内是不需要进行解释工作的;10%~20%应当做出解释和道歉;超过20%时需要被审查。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财政部令2004年第03号《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当交易价格低于评估结果的90%时,应当暂停交易。

或者换一种表达方式:当交易值与评估价值之间差异超过10%应当暂停交易。

资产评估理论对于评估精度也规定评估的精度应当达到10%,房地产评估教科书有15%的规定。

这些都是针对评估的精度或者误差,尤其是关于收益方法。

但是:评估理论上对评估的精度或者误差问题无明确的分析,教科书也没有给出科学的解释,很少人对此进行研究,今天这个问题已经牵涉到评估师的法律责任。

本文的中心是:围绕评估误差的产生从系统误差角度分析,以期望实现90%的精度要求。

让大家衡量是否可以达到这个精度,怎样达到这个精度。

对此问题的分析我们采用了收益现值法为典型对象,接着我们从社会的角度来看待和讨论评估的性质,以得到对于评估的综合评价标准。

二、一般的背景和分析工具(一)评估的内部工作的系统分析对于使用收益现值法评估,我们首先整理从理论模式到解决实际问题的逻辑步骤:1.建立基础理论;2.设定资本化率或收益率为已知;3.建立数学模式库;4.判断收益流和求取资本化率;5.选择数学模式进行计算得到结果。

前面的步骤是现有的三个理论步骤,后面的步骤是我们进行操作时的步骤。

试析房地产估价中应用收益法应注意的问题

试析房地产估价中应用收益法应注意的问题

试析房地产估价中应用收益法应注意的问题作者:刘绍兵来源:《中国房地产业·下旬》2020年第07期【摘要】本文基于对房地产估价应用方法进行简单了解,阐述了收益法在房地产估价中占据的重要地位,进一步分析了在房地产估价中,应用收益法可能会遇到的报酬率或资本化率的确定、税费项目、出租性房地产总收益等问题,从而有效提高估价过程的科学性和估价结果的准确性。

【关键词】房地产评估;收益法;估价方法随着我国综合国力的显著增强,建筑行业的迅猛发展在其中发挥着重要作用,而房地产评估的需求日益增长,从而衍生出多种估价方法,而收益法的应用逐渐将不适应社会发展需求的方法取而代之,但是由于其主观性与随意性较强,因此在应用过程中需要对影响因素着重注意。

1、收益法在房地产评估中的重要地位房地产估价指的是专业人员遵循估价的原则,按照程序选用适宜的估价方法,以此来达到估价的目的,并将多方面影响因素进行综合整理,对房地产进行客观、合理的价值评估活动。

社会的发展衍生出多种评估方法,而收益法则是常用的评估方法之一,其实质意义指的是以房地产的预期未来收益为导向求取估价对象的价值,因此,收益法在极大程度上满足了社会发展需要,能在实际估价过程中为具体实践活动提供理论依据[1]。

2、房地产评估中应用收益法的问题分析2.1报酬率或资本化率的确定方法收益法在进行估价时,可以分为报酬资本化法和直接资本化法两种方法,优先选用报酬资本化法进行估价时,应区分全剩余寿命模式和持有加转售模式。

持有加转售模式适宜用在收益期较长,难以对各年净收益进行有效预测的情况。

报酬化率的确定主要有市场提取法、累加法和投资收益率排序插入法三种。

第一,市场提取法,选取三个或三个以上的房地产实例,运用收益法公式将收集的价格、净收益等综合数据进行报酬率的有效测算;第二,累加法,以同一时期存款或国债的年利率为安全利率,与承担额外风险所要求补偿作为风险调整值相累加,根据估价对象的实际情况以及存在的风险来确定;第三,投资收益率排序插入法,根据不同投资类型,按照其风险大小进行排序,并将估价对象与其进行对比分析,最终确定其报酬率。

房地产估价中使用收益法应注意的问题

 房地产估价中使用收益法应注意的问题

房地产估价中使用收益法应注意的问题房地产是一个大众投资领域,也是一个经济活力的重要组成部分。

在进行房地产交易的过程中,估价是尤其重要的一环。

估价方法有多种,其中使收益法得到广泛应用。

然而,在使用收益法进行房地产估价的时候,需要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首先,营业额计算的方法需要准确计算。

收益法是将一个物业看作一个营业项目进行评估的,因此需要了解物业的营业额。

在计算营业额的时候,需要注意到是否有些租户是缴纳现金租金的。

因为这些现金租金是很难计算的,也无法被纳入收益法的计算公式中。

所以,弄清楚这些现金租金的情况是非常必要的。

其次,租户的信誉评估也要进行准确估计。

在使用收益法时,租户的信誉是非常重要的。

因为这关系到了你的收益。

如果出现租户逃租或者违约的情况,整个物业的收益就会受到影响。

所以在考虑租户是否签约和计算租金时,需要对租户的信誉进行准确评估。

第三,在考虑管理费用时,要避免以总价为标准。

管理费用是计算房地产收益法的一部分,但是需要避免把所有的管理费用计算在内。

因为这些费用包括了许多不直接与营业额相关的费用。

应该对每个具体费用进行单独计算,从而避免将这些费用折算成一个单一的总价。

最后,在计算利率时需要根据不同项目进行区分。

不同的物业项目对利率有不同的要求。

例如,在住宅领域里,利率普通会较低,而在商业和零售领域内,利率可能会相对较高。

因此,在使用收益法进行估价时,需要根据不同的项目进行相应收益的计算,以提高精度。

总之,在使用收益法进行房地产估价时,需要注意的点是存在的。

只有把这些点考虑到后才能够得到更加准确的估价结果。

财务管控视角下企业价值评估收益法应注意的问题思考

财务管控视角下企业价值评估收益法应注意的问题思考

财务管控视角下企业价值评估收益法应注意的问题思考摘要: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和企业规模的日益壮大,企业间兼并重组日益频繁,企业投资管理中企业价值的评估处于核心地位,其中收益法具有其明显优势,但收益法的使用要具备一定的前提条件,使得其在使用中存在着系列问题。

本文站在财务管控视角,分析企业价值评估中收益法需要注意的问题,并提出使用过程中的合理建议。

关键词:收益法;企业价值;评估收益一、收益法相关理论基础(一)企业价值的含义企业价值评估理论认为企业价值是企业作为一种商品的货币表现,即企业具有的盈利能力可以实现部分的资本化和货币化,一般是指企业整体价值。

在工作实务中,企业价值往往被认为是企业未来能创造出的全部价值,关键在于企业未来的营利能力。

(二)收益法理论依据收益法又称为收益资本化法、收益还原法,是通过计算被评估企业在未来投资年限内的预期收益,采用合适的折现率折成现值,然后累计求和得出企业价值的一种方法。

其本质是考虑了资金时间价值的基础上,以企业预期收入成本进行分析评估对象的价值。

运用收益法评估的基本路径,即通过预测标的企业将来能产生的各项收入支出,并根据经济事项对应的风险计算出要求的回报率作为贴现率,依此计算标的企业的现值。

二、财务管控视角下收益法评估企业价值应注意的问题(一)未来经营预测的合理性未来预期收益作为收益法评估的关键支撑数据,受到众多因素影响,应从财务管控角度重点关注。

对营业收入预测而言,应重点关注历史经营业绩与未来市场预测、现有生产能力、技术水平、潜在竞争者及替代产品的威胁等,同时合理判断宏观经济的影响及行业发展趋势,以及法律法规政策预期变化,这些都将对收入预测造成重大影响。

对于营业成本预测而言,重点应关注公司历年毛利率水平、行业对标毛利率水平、潜在竞争者或替代产品进入侵蚀毛利率水平等;对于销售费用的预测,可按历年占比营业收入的比率进行合理预计,同时关注行业对标水平和行业发展趋势等;对于公司管理费用的预测,应结合业务发展情况,预估管理人员变化及明细费用增长情况,通过数据间的逻辑关系判定预测的准确性,如管理费用下工资与社保福利费用的预计上,匹配比例不应低于国家规定的最低缴费水平,否则不具合理性,此外,结合未来资本性支出计划,估计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导致的折旧摊销计提金额。

我国运用收益法处理资产评估存在的问题

我国运用收益法处理资产评估存在的问题

我国运用收益法处理资产评估存在的问题我国运用收益法处理资产评估存在的问题收益法在我国的无形资产评估中,得到了广泛的应用,是资产评估人员的首选,但收益法并非完美无缺,在实际运用中难免会遇到许多问题,总的来说有指标滥用和指标对应关系不当,评估时忽略无形资产附着性特点,评估人员简化操作、随意评估,忽视评估的科学性等问题。

下面是yjbys店铺为大家带来的我国运用收益法处理资产评估存在的问题的知识,欢迎阅读。

(一) 指标滥用和指标对应关系不当1.收益额有多种表现形式:利润总额、净利润、营运型净现金流量和投资型净现金流量。

在实际操作中,由于种种原因,可能就会忽略这个问题,滥用现象屡见不鲜。

收益法中所指的收益额是未来的预期收益,但在实务中,以现行收益代替预期收益的现象时时处处都存在。

2.折现率的选取适当与否直接关系到无形资产评估价值的科学性。

折现率种类较多,基本的计算方法就有四种。

每一种方法都要与收益额的种类相匹配,但在实际操作中,经常出现财务概念上和计算口径上的交叉。

资金利润率反映了各单位资金所提供的利润额,可分为社会资金利润率,行业资金利润率和企业资金利润率,由于资金利润率有三种形式,在实际评估过程中,不区分三种资金利润率,滥用现象屡见不鲜。

(二) 评估时忽略无形资产附着性特点在选取收益额时,不考虑无形资产所附着的有形资产建设期间的长短等与有形资产建设相关的因素,孤立地评估无形资产的价值,特别是当评估的对象是技术类无形资产时,评估结果可能与实际相差悬殊。

对于不同的产权主体、产业领域、进出方向等,即使资产业务的类型一样,但适用的折现率却有可能不同(三) 评估人员简化操作、随意评估,忽视评估的科学性等问题1.无形资产的预期获利年限往往短于其法律(合同)寿命,但具体短多少没有统一的规定。

在评估工作中,评估人员随意选择扣减,作为无形资产的预期获利年限,造成年限的计算失误。

有些评估人员不考虑技术的`性质,独断专行,不与行业技术专家和行业主管专家共同研究,甚至不查阅相关的技术经济资料,随意确定技术资产的预期获利年限。

收益法相关问题研究

收益法相关问题研究

收益法相关问题研究成本法、市场法和收益法是国际通行的资产评估的三大方法。

随着我国资产交易的日益活跃,无形资产评估,企业价值评估的需求增长,收益法应用越来越广泛,与之相应的,社会各界也日益关注收益法在评估过程中的应用。

一、收益法运用中存在的主要问题首先,收益法是一种技术性较强的评估方法,其应用涉及对未来收益、折线系数及收益期限等参数的确定,使应用收益法时,参数的选取成为直接影响评估结果的重要因素。

然而,目前我国评估准则难以有效地规范运用收益法评估过程中参数的选取,致使参数选取随意性大,突出表现在收益额、折现系数等数据没有科学依据。

其次,由于收益法自身的特点决定了其在应用过程中除了受评估技术因素的影响外,受人为主观因素的影响也很大。

虽然在资产评估师职业道德规范中提出了独立性、客观公正性和专业性的原则,并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公司法》、《证券法》中都对资产评估师的职业道德进行了法律约束。

尽管这样,在实际的评估操作中,评估人员素质问题依然突出。

另外,造成收益法应用困难,除了参数选择依据的不规范、评估师主观因素外,我国尚不完善的市场环境和外界干预也是造成收益法操作不利的重要原因。

其一,信息资源匮乏制约收益法的应用,及时准确地掌握大量不同行业的经济信息、技术信息和政策是运用收益法的基础,因此大量的收集整理和分析不同的信息是评估机构和评估人员运用收益法的前提。

但是由于中国实行市场经济的时间较短,市场发育很不成熟,因此各种信息的来源极为有限、信息发布渠道少、信息资源陈旧、真实程度低、企业基础财务数据不完善、行业市场信息获取难,等等。

其二,外界干预阻碍收益法的发展,外界干预主要来自企业及政府主管部门,为了企业或地方的利益,企业或主管部门往往对评估结果有一定的要求,例如企业上市评估。

如果评估结果不能满足要求,通常以更换评估机构相要挟,评估机构又会为了自身的经济利益要求评估师放弃原则。

由于上述各方面的原因共同作用,使收益法的应用处在了一个恶性循环的怪圈中,使一种本来最能反映企业价值的评估方法无法得到广泛的应用。

收益法评估企业价值存在的问题[方案]

收益法评估企业价值存在的问题[方案]

(1)收益法的参数值预测难度较大。

:第i年资产预期收益;N:收益法的基本公式如下:P:资产评估价值;Si资产的经营期限;R:折现率收益法中主要参数收益额、折现率的预测难度较大,受较强的主观判断和未来收益不可预见因素的影响。

数据来源主要依靠但又不限于参照客户企业提供的资料。

客户企业较为熟悉自身乃至行业情况,有自己的发展目标和市场定位,如果能够站在客观的立场去做预测,是能够编制出具有较高信息含量的未来收益预测的;何况提供预测性财务信息本来就是客户企业的责任,评估机构不可能完全介入企业的预测,只能进行抽样检查与判断分析的情况下,作为中介机构有可能也有必要将其作为确定未来预期收益额的依据。

另一方面,也必须注意,企业管理当局出于某种利益动机(驱动)下,往往有意拔高或降低、甚至提供虚假盈利预测值而难以做到客观公正。

同时,预测本身也有自身的弱点。

企业预期未来收益额的预测,要本着从企业的经营现状出发,分析以往和现在的业绩,去推导未来。

首先,离不开企业现有的生产条件、技术条件、市场条件。

同时,未来经济情况的确定很大程度依赖于现时法律、法规、信贷、税率等制度。

这是决定企业收益额大小的客观条件。

企业未来收益额的确定,必须是在考虑资产的最佳与合理使用的基础上,通过对未来市场的发展前景及各种因素对企业未来收益额的影响进行分析,模拟出企业在未来若干时期的经营状况和经营业绩。

而这些预测复杂而且具有较大的不确定性。

因此,未来预测的复杂性、预测方法的局限性、预测本身所固有的不确定性等增加了收益法的评估难度。

(2)评估人员的专业技能有待提高。

收益法的应用要求评估人员具有多方面的知识和技能,如产业政策与产业组织分析、宏观经济运行与调控学、企业管理学、统计分析、市场营销学等知识,具备多种数理统计分析技术和能力,只有这样才能科学合理地判断企业未来的发展趋势,合理预测企业未来的获利能力。

否则,就会产生较大的盲目性和评估风险,缺乏科学依据。

房地产估价中使用收益法应注意的问题

房地产估价中使用收益法应注意的问题

房地产估价中使用收益法应注意的问题在运用收益法进行房地产估价时,目前存在着许多问题,他们都不同程度地影响了估价过程的科学性和估价结果的精确度。

这些问题主要体现在收益法的适用范围和参数确定及资本化率的确定等几方面。

收益法是房地产估价的基本方法之一,它在具体的估价中存在着各种各样的问题,应引起注意。

一、有收益性房地产的内涵总的来说,收益法适用于有收益性的房地产的价格评估。

在实际评估中,估价人员普遍认为只有目前存在有收益的房地产才能算作是有收益性的房地产,才能用收益还原法进行估价,而没有现实收益的房地产是不能用收益还原法估价的。

我们认为,“有收益性”应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现实存在的有收益性的房地产,例如正在经营的商店、宾馆,已出租的房屋等;二是存在有潜在性收益的房地产,例如一块将产生预期收益的空地,新建的还未出租或经营的房地产,这些都属于没有现实收益,但有潜在收益的房地产。

收益法评估由于是以房地产的预期收益为基础,因此,潜在性的收益也应属于收益还原法中“有收益性房地产”的范围之列。

自有房地产也存在“有收益性”。

传统上认为自有房地产属于业主自己使用,它既没有出租也不从事经营,因此也就不存在有收益,所以不能用收益法来对其估价,但根据西方经济学中的“机会收益”原理思想,可把自有房地产当作出租性房地产看待,即业主的租金节省就相当于他的租金收入,从而它就产生了收益。

二、出租性房地产相关总收益的确定房地产总收益可分为实际总收益和客观总收益。

实际总收益是在现状下实际取得的收益,客观总收益是排除了实际总收益中的属于特殊的,偶然的因素后所能得到的一般正常总收益。

目前估价人员在运用收益法对出租性房地产估价时,普遍都采用客观总收益来作为房地产的总收益,但我们认为对于不同类型的出租性房地产,总收益的求取是不相同的,因此不能一概用客观总收益来作为出租性房地产的总收益.客观总收益适用于不存在房屋租约的情况下。

实际总收益则适用于已出租的房屋,且签定了长期租约,期满要续租的情况.对于只存在短期租约,期满不续租的房屋,则需客观总收益和实际总收益综合考虑,即租约限制内采用实际总收益,租约限制外采用客观总收益来确定其房地产总收益。

房地产估价中收益法使用的几个问题

房地产估价中收益法使用的几个问题

China Real E s tate70中国房地产2009.3总第339期房地产中介一、问题的提出《房地产估价规范》中对“收益法”的定义是:预计估价对象未来的正常净收益,选用适当的资本化率将其折现到估价时点后累加,以此估算估价对象的客观合理价格或价值的方法。

收益法是三大传统基本估价方法之一,使用广泛,理论性强。

其之所以成立,是因为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某项房地产交易能否成功以及成交价格的高低取决于该项房地产在未来能否为投资者带来收益及收益能力的高低,而不是取决于购建成本。

说得更直白一点就是,购买任何一项房地产,投资人都希望在其使用期内收回投资成本并获得适当收益,这个适当收益一般应不低于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如若不然,投资者不如存款生息更为稳妥。

即使是购房自住,其成本的回收和适当收益也体现在使用期间房租的节省以及未来可能的转让收益上。

收益法的理论基础非常牢固,使用起来也十分简便,除了折现的概念不容易理解之外,普通百姓都会把年租金与房价相比较,计算出投资毛收益率。

那么,为什么评估界对收益法的使用存在许多不同看法,使用中也有同一估价对象评估价格相差甚大的问题。

这是因为收益法存在一些先天不足。

二、收益法的先天不足收益法的先天不足产生于它是建立在对未来的预期、预测上,建立在一些对未来的假设参数上。

对未来的预期、预测是否准确,选取的参数是否合理,直接影响最终估价结果的准确性。

这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持续经营问题房地产的收益价格既然是未来收益折现后的累加,其前提必然是房地产在被投资人持有期间持续经营,采用收益法时必须设定这个假设条件。

但是实际上,不能持续经营的情况很可能发生,例如在建工程不能按时完工、房地产发生产权纠纷被法院查封、商圈转移造成商铺出租困难等。

2.参数的选取问题这里问题比较多,比较重要的有两个。

首先是对未来收益的取值。

未来收益是稳定的还是不稳定的;收益是逐渐增加的还是逐渐减少的,抑或是更加复杂的形态。

最新二手车鉴定评估收益现值法基本方法知识

最新二手车鉴定评估收益现值法基本方法知识

最新二手车鉴定评估收益现值法基本方法知识收益现值法是将被评估的二手车在剩余寿命期内预期收益,折现为评估基准日的现值,借此来确定二手车价值的一种评估方法。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分享最新二手车鉴定评估收益现值法基本方法知识,欢迎大家阅读浏览。

(一)收益现值法定义收益现值法是将被评估的二手车在剩余寿命期内预期收益,折现为评估基准日的现值,借此来确定二手车价值的一种评估方法。

现值既为二手车评估值,现值的确定依赖于未来预期收益。

从原理上讲,收益现值法是基于这样的事实,即人们之所以占有某二手车,主要是考虑这辆车能为自己带来一定的收益。

如果某二手车的预期收益小,二手车价格就不可能高;反之二手车价格肯定就高。

投资者投资购买二手车时,一般要进行可行*分析,其预计的内部回报率只有在超过评估时的折现率时才肯支付货*额来购买二手车。

应该注意的是,运用收益现值法进行评估时,是以二手车投入使用后连续获利为基础的。

在二手车交易中,人们购买的目的往往不是在于二手车本身,而是二手车获利的能力。

收益现值法使用也是有范围的,一般来说比较适用于投资营运的二手车。

运用收益现值来评估二手车的价值反映了这样一层含义:即收益现值法把二手车所有者期望的收益转换成现值,这一现值就是购买者未来能得到好处的价值体现。

(二收益现值法中各评估参数的确定1、剩余使用寿命期的确定剩余使用寿命期指从评估基准日到二手车到达报废的年限。

如果剩余使用寿命期估计过长,就会高估二手车价格;反之,则会低估价格。

因此,必须根据二手车的实际状况对剩余寿命作出正确的评定。

对于各类汽车来说,该参数按《汽车报废标准》确定是很方便的。

2、预期收益额的确定收益法运用中,收益额的确定是关键。

收益额是指由被评估对象在使用过程中产生的超出其自身价值的溢余额。

对于预期收益额的确定应把握两点:(1)预期收益额指的是二手车使用带来的未来收益期望值,是通过预测分析获得的。

无论对于所有者还是购买者,判断某二手车是否有价值,首先应判断该二手车是否会带来收益。

(2)运用收益法进行企业价值评估的相关问题探讨

(2)运用收益法进行企业价值评估的相关问题探讨

(2)运用收益法进行企业价值评估的相关问题探讨(2)运用收益法进行企业价值评估的相关问题探讨2、折算及累加的途径理解了自由现金流量的内涵和外延,就可根据资金的时间价值原理,采用如下的计算公式将未来收益折现并累加:企业价值=∑ [FCFE/(1+r)]﹢VT/(l+r)T式中:FCFE—自由现金流量;r —折现率(根据情况可取相应的资本成本K或加权平均资本成本WACC); n—收益年限;VT—第T年企业的终值从公式中可以看出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关键一是量化企业预期收益,二是进行收益资本化或收益折现,三是收益年期的确定。

三、自由现金流量的计算(一)自由现金流量的概念从内涵上说,自由现金流量是指企业在持续经营的基础上除了在库存、厂房、设备、长期股权等类似资产上所需投入外,企业能够产生的额外现金流量。

也就是说,所谓“自由”的意思是强调它必须扣除必须的、受约束的支出,可以给不同的价值类型受益的最大现金流量。

这种自由不是随意支配,而是相对于已经扣除的受约束支出而言有更大的自由度,其实“自由”是一种剩余概念,是作了必要扣除后的剩余。

从外延上判断,自由现金流量的分类方法很多。

在企业价值评估中,由于评估对象以及委托人所要求的价值类型的不同,现金流的计算口径也不同。

(二)自由现金流盘计算口径及公式《指导意见》规定“应当根据评估对象价值类型的不同,区分企业整体价值、股东全部权益价值和股东部分权益价值”,因此,现金流量的计算应当与评估对象价值类型的口径相匹配。

根据评估对象价值类型,自由现金流量可分为企业投资资本现金流量和企业股权现金流量。

1、企业投资资本现金流量。

如果评估对象的价值类型是企业的投资资本的价值,即通常所说的企业整体资产的价值,则对应的是企业投资资本现金流量。

企业投资资本现金流量是指扣除了税收、必要的资本性支出和营运资本增加后,能够支付给所有的清偿权者(债权人和股东)的现金流量。

也就是在企业股权现金流量的基础上再加上债权人的收益流量,即:企业投资资本现金流量=息税前利润(1-所得税率)+折旧及摊销-资本性支出-营运资本净增加额2、企业股权现金流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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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运用收益现值法评估时应注意的若干问题2004-9-24 9:56严晓建/岳修奎【大中小】【打印】【我要纠错】收益现值法是资产评估的三大基本方法之一,过去在我国一直是作为其他方法辅助验证的工具,而在国外却是作为主要的评估方法在运用。

随着收益现值法评估理论在国内的日臻完善和相关信息资料的日趋丰富,收益现值法在业界正越来越多地被应用于企业整体价值及大型生产装置等具有独立获利能力的资产评估中。

在目前评估实践领域,尤其是以股权转让、外资并购、投资价值分析等为目的的资产评估,相关当事人出于对企业自身价值的真正了解和研判,主动希望评估机构采用收益现值法进行评估。

但是,收益现值法在实际运用过程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本文就此谈谈自己的看法。

一、收益现值法的基本思路众所周知,收益现值法是指通过估算被评估资产在未来的预期收益,并按照适宜的折现率将其折算成现值,然后累加求和,借以确定被评估资产价值的一种资产评估方法。

其基本计算公式是:nP=Σ Ft(1+i)-tt=1公式中:P—资产评估值; Ft—预测的未来第t个收益期的收益额;i—折现率。

在确定折现率时采用加权平均资本成本(WACC),计算公式如下:r=r1×w1+r2×w2式中:r1=税后长期债务成本;w1=长期负债在总投资中所占的比例(负债比);r2=股权成本(股本收益率);w2=股权在总投资中所占的比例(权益比)。

其中:r1=税前长期负债成本(长期负债的平均利率)×(1-T)对股权成本采用资本资产定价模型(CAPM)进行测算,其计算公式为:r2=Rf+β(Rm-Rf)式中:Rf=无风险报酬率;Rm=市场预期收益率(投资者期望的报酬率);β=上市公司股票在市场上的风险率。

一般在0.3—2之间。

Rm-Rf实际为市场风险价格或市场风险溢价。

通过大量的实践和案例比较分析,我们认为上述模型在实际评估操作过程中,比较适合于我国目前的实际情况且方便可行。

虽然上市公司目前在国内仍受有关政策因素的影响,在系数的计算上难度较大且变化较快,但是随着我国证券市场的不断发展和完善,评估中所依据的这些数据会越来越准确和可靠。

二、收益现值法的适用范围一方面我们看到,这一方法正越来越多地被人采用和接受,另一方面也看到这一方法在被误用,以至于一些情况下评估结果不能真实地反映资产的价值。

任何评估方法都有一个适用范围,收益法也不例外,一般来说,收益现值法主要用于企业整体价值,以及具有独立获利能力的成套装置、无形资产等的评估。

收益现值法适用的前提条件是:1)被评估资产必须是能用货币衡量其未来期望收益的单项或整体资产;2)资产所有者所承担的风险也必须是能用货币衡量的。

这就决定了收益现值法只有在满足上述两项条件的基础上才能使用。

如果一项资产没有预期收益或收益很少且不稳定,则不宜采用收益现值法。

如某物流集团公司拟收购一家仓储企业,该仓储企业地处沿海某交通枢纽城市,但在有限时期内由于规模偏小、对外网络不健全等原因其收益很低,而这一收益与其自身的资产规模和资产质量极不相称,单纯从收益的角度来讲,的确不具备投资价值,但完成收购后该企业可作为整个物流集团中的一个重要节点,具有很高的战略意义,此时,如采用收益现值法则很难体现该企业的真实价值。

又如我国加入WTO以后,某些垄断行业如自来水、燃气、公交、学校、普通医院等逐步向民营资本甚至外资开放,许多情况下都需要评估来解决股权转让、增资扩股中的定价问题。

对这些单位的评估,有的评估师认为,因其具有高度的垄断性,主张采用收益法评估,其实这是一种误解,因为这些垄断行业一般为关系国计民生的公益事业,其产品或服务的价格往往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并非完全由市场定价,而政府在制定价格时考虑到市民的承受能力往往只计算极少利润,致使这类企业的收益甚微,甚至出现政策性亏损。

如采用收益现值法,则无法反映其合理的价值。

当然,某些高档的公用服务事业如可以自主定价、价格放开时则另当别论。

总之,对于是否采用收益现值法进行评估,应由评估师独立作出专业判断,避免在评估方法的选择上出现逆向选择的现象,即当采用重置成本法等其他方法无法达到客户的特殊要求时才采用收益法。

三、预测和假设的合理性、匹配性收益现值法的主要特点是预测,而预测又需建立在各种假设前提之下,因此假设是否恰当直接决定着预测结果是否合理。

关于这一点,无形资产评估准则中已有所要求,即“注册资产评估师使用的假设应当合理,不得使用没有依据的假设”。

(一)销量的预测我们知道,决定未来收入的重要因素是量和价,而未来销量不可能无限扩大,甚至超出现有装置的生产能力,除非考虑必要的追加投资。

因此,收入的测首先应与现有资产规模和生产能力相匹配。

在实际操作中如果预测过程过于简单,仅仅根据历史收入数据及一定比例逐年递增来预测收入,便会闹出销量大于产能的笑话。

而这一笑话目前在有些评估机构还确实存在。

如:在高速公路经营权评估时,交通流量不可能无限制地扩大,因为当交通流量达到饱和时,车辆将无法通行,人们则会选择其他通行方法或路径;或者某高速公路虽未达到饱和状态,但受制于某一重要桥涵流量的影响(且短期内无法改变),整个道路的交通流量也不可能达到理想状态;再如工业企业的实际生产能力在预测时是否考虑由于环保、装置中的瓶颈(小马拉大车、大马拉小车)等其他因素的影响致使生产能力的发挥受到限制的情况。

其次,还应考虑市场需求和市场容量。

一定时期内市场的容量是有限的,盲目引进造成生产能力过剩,装置限制、利用率偏低等造成的经济性贬值,通过收益现值法的评估应当能够予以体现。

所以,销量假设的前提和条件必须和资产本身的状况、生产能力、市场需求、市场容量等相匹配。

(二)成本的预测销售收入或服务收入的增长与其费用的变化在一定阶段是有规律的,因此成本的预测在一定程度上也应该遵循这一规律,虽然可能在某些时候有提前或迟后的现象,但从一个较长的时间段来看还是基本吻合的。

至于固定成本的影响则另当别论。

此外一个很重要的问题就是,在过去很多情况下,虽然有很多人考虑到了这样的规律,但在实际成本预测过程中仍然只是简单地建立在企业过去实际发生成本的基础上分析得出的。

而对于企业过去成本中有无超正常成本(无效成本)却很少涉及和分析,由此而产生的结果就是预测的企业收益,并不能真正反映企业资产的真实价值。

对过去成本的分析,首先要考虑企业资产正常运转成本及已经实现的生产销售之间的配比关系。

这一正常运转成本也必须与现有资产状况和生产能力相匹配,对于那些过去已经发生的超正常成本,在分析过程中应予以剔除。

在我国,过去大型国有企业一直以来都承担了大量的社会职能,由此而增加的成本在企业经营过程中占的份额一直较大。

如果按照过去发生的实际成本曲线去考虑,势必会严重影响企业的真实收益,所以在评估时一定要就成本构成的各个项目逐个分析。

如:一个联合生产装置的化工厂,其生产定员为5000人,但却安排了16000人就业。

多出来的11000人所耗费的费用,在分析成本时是否应该予以剔除,这就是我们非常需要关注的问题。

所以,成本假设的前提和条件必须和销量、企业实际生产定员、劳动力价格、市场原材料供应、设备的正常更替和维护等相匹配。

四、折现率关于折现率值得大家注意的有以下几点:(一)无风险报酬率是选择一年期国债利率,还选择长期国债利率有人主张“选用同一时期的一年定期存款法定利率(或一年期国债利率)”(柴强主编的《房地产估价理论与方法》)作为无风险报酬率。

有人主张选用长期国债利率。

博瑞汉姆(Brigham)与杰潘斯基(Gapenski)认为,应当选用20年期的政府债券的利率,与短期国库券相比,长期政府债券能够反映一个长时期的可能通货膨胀的平均水平,因而较少波动。

曾任麦肯锡公司合伙人现为麻省理工学院高级讲师的汤姆。

科普兰(Tom Copeland)等人编著的《价值评估:公司价值的衡量与管理》中建议采用10年期国债利率。

由于被评估资产(企业)自身及其外部环境始终处于变化状态,不同时期的投资风险不同,理论上讲,将未来收益折算为现值的折现率也应当有所相同,只是实践中为便于操作而假设其不变罢了。

因此,如果有必要,分阶段采用不同的折现率进行折现亦未尝不可,尤其是当现金流量过分集中在期初年份或期末年份时。

但是这也会带来一个结果那就是增加巨大的工作量,而看似准确的预测也未必会是一个准确的结论。

我们认为,实际操作中无风险报酬率的选定应结合被评估资产的寿命期限和合营期限而定,不能统一而论。

但是应该遵循利率期限与资产寿命期限、合营期限相对应、相匹配的原则。

资产寿命、合营期限等长或相当长的应尽可能选择长期国债利率,而对于寿命期限、合营期限等较短的,则应选择短期国债利率。

(二)贝塔值是选用企业自己的还是行业的平均值贝塔值越大,表明投资者承担的风险越大,要求报酬率越高;贝塔值越小,表明投资者承担的风险越小,要求报酬率越低;这是资产资本定价模型的基本思想。

从国际上来看,上市公司一般都采用公布β值。

我们认为应多参考几种可靠的来源,因为对β值估算的差异很大。

另外,还应与所在行业的平均β值相比较。

如果来自于不同渠道的β值超过0.2或被评估公司的β值超过行业平均值0.3,应考虑采用行业平均值。

行业的平均β值比单个公司的β值更稳定、可靠,因为它几乎消除了预测误差。

确定行业平均β值时,首先要估算出行业内公司的无杠杆β平均值,然后根据公司资本结构对其进行调整。

对于非上市公司和独立产生生产能力的资产,一般也应该使用行业平均β值。

五、资产的寿命和合营期限在采用收益现值法评估时,应判断资产的寿命期限及了解企业的合营期限,并根据资产和企业运营的具体情况判定是选择有限期还是无限期进行估算,在此前提下拟定相应的评估思路。

值得注意的是对有限寿命期限的资产,应考虑期末资产的清算损益或残值,期末可收回资产的价值,即所谓的投资自身增值的收益(capital gain),而无限期年金资本化则不需考虑。

当然,企业清算收益不能忘记所得税的问题。

六、非企业有机集合体内的资产的处理一般说来,非企业有机集合体内的资产主要包括额外的不动产、闲置设备、股票和长期投资等,评估师应当意识到唯有运用到企业正常经营过程中的现金才是与企业价值密切相关的现金,同时,唯有经营活动所创造的现金流量才是企业价值的根本源泉。

因此,在预测现金流量时,应将非企业有机集合体内的资产所产生的收入及其成本(折旧等)剔除。

对非企业有机集合体内的资产的价值可以通过其他方法进行估算,并将估算结果加上收益现值法的计算结果,以确定企业所有者权益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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