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在税法中的运用初探
关于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的探讨
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的产生, 首先体现了法 律对实质意义上的公平和正义的追求。当一项业已 确立的制度适用的结果违背了法律确立该项制度的 本来意图, 甚至完全走向其反面, 进而导致实质上的 不公平时, 法律对正义的追求要求对其进行修改。 其次, 这一制度的确立和适用有力地维护了公 司债权人的利益, 使得在现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失衡 的股东、 公司、 债权人三者之间的利益关系又趋于平 衡, 从而在新的条件下维护了交易的安全, 充分体现 了公司法维护股东 、 公司、 第三人的合法权益 的立法
在这种情形中, 司独立人格是股东 回避合 同 公 义务和逃避债务的工具 , 将合 同对方 当事人或债权
4 我国确立公司法人人否认制度应注意 的几个问题
4. 1 注意适用的主体 公司法人人格的滥用者应是该公司中握有实质 控制能力的股东。 具有实质控制能力的股东, 或约支 配股东, 并不一定必须持有公司的多数股份 , 而应以 其实际对公司的控制强度作为表征[2 但是, 1。 滥用
第 21 卷第 3 期 2006年6月
宿 州 学 院 学 报
J our nal of Suzhou College
Vol . 2 1 , No. 3 J un . 2 0 0 6
关于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的探讨
鲁晓娜
( 宿州学院 社会科学系, 安徽 宿州 234000)
摘要: 本文从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理论入手, 分析了在我国建立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的必要性及其相关问题。
公司人格的不法行为者并不一定局限于股东 , 公司
人置于极为不利的地位。 比如:负有交易上巨额债务 的公司, 其股东往往通过抽逃资金或解散该公司或 宣告公司破产 , 再以原有的营业场所、 董事会、 从业 人员等设立另一公司, 且经营目的也完全相同, 以达 到逃脱原来公司巨额债务之不当目的。 3. 3 公司法人人格形骸化 公司法人格形骸化是指公司与股东完全混同, 既股东即公司、 公司即股东的情况。主要情形有 :公
浅析我国的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
浅析我国的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自法国路易十四时代颁布《商事条例》(1673年)算起,公司法人的人格独立对经济的发展起到了巨大作用。
随着社会经济的进步,股东滥用公司法人人格损害债权人利益现象也层出不穷,于是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应运而出。
本文将从该制度的起源和发展、适用情形、构成要件等方面入手,对我国的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加以研究。
标签: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适用情形构成要件确立意义一、公司法人人格否認制度概述1.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的涵义。
所谓公司法人人格否认(Disregard of Corporate Personality)制度,是指为阻止公司法人独立人格的滥用,保护公司债权人利益及社会公共利益,针对具体法律关系中的特定事实,否认公司与其背后的股东各自独立的人格及股东有限责任,责令公司股东对公司债权人或社会公共利益直接负责,以实现公平、正义目标的要求而设立的一种法律措施。
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主要是针对股东特别是股东滥用公司法人人格,导致事实上的不公平和利益失衡的情况下而设立的一种司法救济途径。
2.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的产生和发展。
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最早起源于美国。
1905年,美国法官山·伯恩(Sanborn)在审理密尔沃基冷藏运输公司一案时,在判决书中写道,“就现有的权威判例而言,如果说可以归纳一些一般规则的话,那么这一条规则就是,公司应该被视为一个法律主体,并且一直到出现充分的相左的理由为止。
但是,当法律主体的提供被用于侵害公共利益,将违法行为正当化,保护欺诈或者袒护犯罪时,法律则将公司视为数个自然人的联合组织。
” 这项判决,通常被认为是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的起源。
随后,该制度很快被德国、法国、英国、日本等国家效仿,并逐渐被英美法系和大陆法系各国普遍接受并有所发展。
3.中国的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
新的公司法颁布之前,旧公司法中没有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的相关规定,但是在司法实践中存在事实上的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
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在我国的适用探析的开题报告
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在我国的适用探析的开题报告一、研究背景和意义公司作为一种经济组织形式,其出现和发展极大地推动了经济的发展,促进了市场经济的成熟。
然而,随着公司数量的不断增加,一些公司在运营过程中出现违法违规行为,最终导致公司倒闭,债务无法偿还的情况。
这时,债权人为了维护自身利益,开始对公司进行诉讼,要求公司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由于公司作为一个法人实体,其独立的法人责任制度对于债权人来说是非常不利的,因此在一些国家和地区制定了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以保护债权人的利益。
我国自2007年施行的《企业破产法》规定了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为债权人提供了一种有效的维权途径。
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的引入,一方面可以有效约束恶意催收、欠薪违约等行为,增强了债务人诚信意识;另一方面也有助于促进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
但是,由于我国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的实施时间较短,加上司法实践中存在一定的困难和争议,因此对于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在我国的适用情况进行深入的探究和研究显得尤为必要和重要。
二、研究目的和内容本次研究旨在通过对我国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的适用情况进行探究和研究,主要包括以下方面:1. 了解公司法人人格的概念和本质,探究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的出现背景和意义;2. 分析我国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的立法、司法实践情况,重点关注其适用范围、程序及其具体效果;3. 探究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在我国实际应用中的存在问题和瓶颈,如何完善和优化相应制度;4. 基于研究成果,提出相应建议和对策,以推动我国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的进一步完善和实践。
三、研究方法本次研究采用文献资料法、案例分析法、问卷调查法等多种研究方法,旨在全面、细致地探究我国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的实践情况和存在问题,为相关研究提供参考。
同时,还将结合相关立法、法律文书等实践案例进行分析,探究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在实际应用过程中的局限性和争议点,以期建立相应的合理解决方案。
公司法人人格制度否认适用探讨
个 经 济实 体 。 各 自独 立 存 在 只是 为 =减 少 各 公 其 广
司的财 产 以逃 避 冈其侵权 行 为而 对债权 人应 负 的赔 偿 责任 时 , 院即 可无视 各公 司法 律 主体 的独立性 , 法
将其 视 为一个 同一 体而 追究 其整 体责任 。
2 )德 国公 司 法 人人 格 否 认 制 度 的适 用 主要 有
a )代理 说 。如 果某公 司的设 立 、 续 和 经营 完 存
2 公 司法人 人格 否认 制度 的主 要适 用情形
1 )资本 明显不 足 。 由于 滥用 公 司法人 人格造 成 资 本 明显不 足 , 能对 债权 人造 成损 失 。 可 2 )滥月 公 司法 人 人格 以 规避 法 定 或 约定 义 务 = j 或 欺诈 债权 人 。 3 )公 私不 分 又称 公 司法人 人格 形骸 化 , 指股 东 对 公 司实 施 了广 泛 的控 制 , 司 成 为股 东 的 另一个 公 自我或工 具 。 4 母 子 公 司中的 特殊关 系 。 ) 若母 公 司对子公 司 实 施 _过 度控 制 , 子 公 刮完 全或 基本 丧 失 自主权 『 使 时 便 需 揭 开 公 司 面纱 , 以下 情 形 可 判 定 为 “ 度 控 过
直 索 。德 国实务 一般 采用该 学 说而且 更倾 向于客观
滥 用说 。 ) 律适 用说 。 学说 认 为直索 责任 是法 b 法 该 律 适用 问题 。 当法律有 特定 条文 规定 应采 取对社 员
当对 公 司债务 承担 连带责 任 ” 为保 障公 司债 权人 利 。
益 , 究 股东连 带 责任提 供 了重要 的法 律依据 。 追 1 公 司法人 人格 否认 制度 各国 的理 论 1 )英 美 法 等 国 家公 司法 人 人 格 否认 制 度 的适
浅析公司法人的人格否认制度
浅析公司法人的人格否认制度姓名:徐叶学号:2009064113学院:管理学院年级专业:2009级会计浅析公司法人的人格否认制度[摘要] 现代公司法律制度无不确立了公司法人人格制度,这一制度的建立对于鼓励投资、发展经济起到了重要作用。
然而公司法人人格制度往往成为股东降低风险,获取利益的工具,因此,我国现行《公司法》也确立了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本文在此对这一制度做了简要的分析和探讨。
[关键词] 公司法人;人格否认;法规缺陷我国现行《公司法》在理论上有许多突破,制度上有许多创新。
比如,突破了公司法人的固有观念,确立了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
下面就这一制度的确立、基本含义、适用以及我国《公司法》对公司法人人格否认的规定、存在缺陷及实施中应注意的问题作些浅述。
一、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的确立及其基本含义公司的独立人格和股东的有限责任是现代公司制度的核心, 它是在公平基础上建立了出资者利益与债权利益的两极平衡体系, 即出资者放弃对自己出资( 指出资形成的公司财产, 下同) 的直接支配权和控制权, 债权人放弃直接向投资者追索债务权, 各自丧失一定利益。
但是, 公司法人制度在实践中却没有人们想象的那么完美。
从公司法人制度产生的那天起就明显地成为经济的催化剂, 能够提高经济效益。
但由于在实践中制度本身对于股东不放弃或者虚假放弃出资的直接支配权和控制权没有很好的设置预防和制约措施, 以致在实践中出现股东滥用其对公司的财产支配权和控制权, 侵害债权人和社会公共利益。
基于此, 被侵害者由于公司人格的独立性, 而没有有效的救济途径。
公司的法人人格否认制度由此而产生。
公司法人人格是指公司以其自己的名义享有民事权利和独立承担民事义务的主体资格。
公司的股东以其出资额对公司债务承当责任, 这就是有限责任。
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又称“刺破公司面纱”或“揭开公司面纱”, 指为阻止公司独立人格的滥用和保护公司债权人利益及社会公共利益, 就具体法律关系中的特定事实, 否认公司与其背后的股东各自独立的人格及股东的有限责任, 责令公司的股东( 包括自然人股东和法人股东) 对公司债权人或公共利益直接负责, 以实现公平、正义目标之要求而设立的一种法律措施。
浅析我国公司法人人精否认制度
一
、
公 司 法 人 人格 否 认 制 度概 述
( ) 一 法人人格 否认制度适用情形 不够明确
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是指 :为了阻止公 司独立人格 的 “
新 《 司法》 公 规定 , 司股东 滥用公 司法人独立 地位和股 公 东有限责任 , 逃避债务 , 重损害公 司债权人利 益的 , 严 此时可 以否认公司法人人格独立。 那么什么情况下构成滥用呢? 占公 司资产 的百分 比是多少?股东是否仅对损害 的债权人利益承 担连带赔偿责任 ,对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的是否也应 当承担连
带责任呢?
( ) 讼 主体 不 够明 确 二 诉
滥用 , 保护公司债权人 利益 以及社会公共利益 , 院在个案 中 法 否认公司与其背后 的股东各 自独立的人格 以及股东 的有 限责 任, 责令公司的股东对公 司债权人或公共利益直接承担责任 ,
以实现公平 、 正义 目标要求而设置 的一项法律措施 。” 众所周 知 , 司法人人格独 立 , 公 是现代公 司法的核心 内容 之一 , 也被 认为是现代公 司法的基石 。 它的存在对投资人规避投资风险 , 对促进经济 的繁荣 ,对提高社会 生产力起 到了无可 比拟 的作 用。 但是它在带来积极效益的同时 , 带来 的负面影响也充分的 显现。不 良的商人利用公司法人人格独立 的制度 ,欺诈债权
新《 司法》 公 真正对法人人格否认制度做出规定的仅有第二 十 条 。法律条文规定 的不够详细必然对我国在实践 中实行否认 公司法人人格独立产生困难 。 具体 , 笔者认为我 国的公 司法人 人格否认制度存在以下缺 陷:
仅 有 的两 条 , 且 六 十 四条 只是 对 二 十条 的一 种 补 充 。 因 此 , 而
否认之诉的诉讼主体 。同时 , 笔者认 为在提起公司法人人格否
《公司法》反向人格否认制度合理性探讨
反向人格否 认制度的完 善建议
PART 1
单击添加章节标题
PART 2
反向人格否认制度概述
反向人格否认制度定义
反向人格否认制度是指股东滥用公司独立人格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债权人利 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反向人格否认制度是指股东滥用公司独立人格和股东有限责任,严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应当 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未来应进一步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和司法实践指导,为反向人格否认制度提供更加明确的法律依 据和操作指南。
加强信息披露制度建设,提高公司的透明度和可信度,为反向人格否认制度的实施提供更加充 分的信息支持。
推动反向人格否认制度更好地发挥作用,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
未来还需要加强反向人格否认制度的研究和探索,不断完善该制度,以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需 要。
YOUR LOGO
《公司法》反向人格 否认制度合理性探讨
,a click to unlimited possibilities
汇报人:
时间:20XX-XX-XX
目录
01
添加标题
02
03
04
05
06
反向人格否 认制度概述
反向人格否 认制度的合 理性
反向人格否 认制度的适 用条件
反向人格否 认制度的实 践案例
加强信息披露监管: 建立有效的监管机 制,对违反信息披 露规则的行为进行 惩处
提高信息披露意识 :加强宣传教育, 提高企业和个人的 信息披露意识
建立信息披露信用 体系:对企业的信 息披露情况进行信 用评级,促进企业 提高信息披露质量
PART 7
结论与展望
结论:反向人格否认制度具有合理性,有助于保护债 权人利益、防止滥用公司人格和维护社会公共利益。
试论公司法人格否认的适用
试论公司法人格否认的适用摘要:我国在新《公司法》中引进了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旨在阻止公司独立人格的滥用和保护公司债权人利益及社会公共利益。
公司法人格否认是对公司法人格制度和股东有限责任制度的补充和矫正,在适用公司法人格否认的过程中,应当以必要为限,并且应当经过审判程序,保障相关股东充分的诉讼权利。
关键词:公司法人格否认;股东有限责任;债权人一、公司法人格否认适用的前提公司法人格否认制度,又称法人人格否认制度,是指为阻止公司独立人格的滥用和保护公司债权人利益及社会公共利益,就具体法律关系中的特定事实,否认公司与其背后的股东各自独立的人格及股东的有限责任,责令公司的股东(包括自然人股东和法人股东)对公司债权人或公共利益直接负责,以实现公平正义目标之要求而设置一种法律措施。
公司法人格否认是针对公司的独立人格与股东有限责任所提出的一个概念。
公司法人人格的独立性和股东的有限责任是现代企业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它鼓励了创业者和投资者的经营活动,有助于社会效率的提高,具有巨大的价值。
然而,法人人格的独立性和股东的有限责任同时也是一把双刃剑,在国内外的公司发展历程中,均出现了大量的股东滥用公司的独立人格来侵害利益相关者的权益的情况。
为了规制同样存在于我国大量的滥用公司法人格的行为,我国新公司法在第20条第3款明确规定“公司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64条规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与股东自己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时至今日,公司法人格否认或者说揭开公司面纱规则已为两大法系所共同认可,并适用于各国的司法实践中,有效地矫正了滥用法人独立人格的现象,维持和推动了公司制度的健康发展。
学者一般认为公司法人格独立和股东有限责任是一般原则,而公司法人格否认应当是例外情况。
公司人格否认制度表明了法律的这样一种价值取向,即:法律应当充分肯定公司人格独立和股东有限责任的价值,将维护公司的独立人格和股东的有限责任作为一般原则;同时,又不能容忍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的地位和股东的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浅议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
浅议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黄宁(华东政法大学法律学院2011级政法干警研究生班学号:116100011)[摘要]2006 年1 月1 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在我国公司法立法史上首次以成文法的形式确立了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
这一制度的确立是对公司法人制度的有益补充。
本文根据公司法人人格否认的法理及法律实践,对我国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的适用进行了再思考,提出了一些完善建议。
【关键词】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引言公司作为有效的资源配置的一种企业组织形态在我国经济发展的过程中正发挥着越来越大的作用,公司股东的有限责任制度、公司法人人格独立制度、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作为在公司法中占有重要的地位。
而所谓的股东有限责任是指公司的股东仅以出资额为限对公司的债权人承担责任。
公司相对于股东而言是独立的,公司有自己独立的财产、独立的名义、独立的责任,公司以自己的财产独立承担责任,这就是所谓的公司人格独立。
基于人性的本能,基于商人追求利润最大化的本能,公司股东由此就有可能滥用自己的有限责任,滥用公司的独立人格。
因此,为了公司股东和公司债权人之间的利益平衡,实现公平与秩序的价值,立法者在《公司法》中确立了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
一、人格否认制度的价值(一)保障公司法人制度的有效运行是其内在价值公司在运作过程中难免会出现股东滥用权利的情形,当公司股东滥用公司独立人格从而使公司与公司法人制度设立时的初衷逆向而行时,利益相关方就可以以公司人格否认制度为依据突破公司人格独立制度要求“隐藏”于公司背后的股东对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从而使意欲滥用自己有限责任的股东不得不三思而后行。
此时,公司人格否认制度保障公司法人制度的有效运行的内在价值则就显而易见。
当然,这种对公司法人人格独立制度的否定只是针对特定法律关系的否定,并没有动摇股东有限责任作为公司法的基石,反而弥补了股东有限责任制度的缺陷。
因此,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以保障公司法人制度的有效运行为其内在价值(二)平衡公司股东和公司债权人的利益是其基本价值股东设立公司的目的就是追求利润最大化,股东在追求自己利润最大化的同时也为社会创造了财富,为社会经济的发展繁荣作出了巨大的贡献。
试论我国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的司法运用
足 、 司法 人格 形骸 化 、 用公 司人格 回避合 同和侵权 债务 公 利
以 及 利 用 公 司人 格 规 避 法 律 义 务 等 情 形 。这 几 种 情 形 在 许 多 论 著 中都 有 详 尽 的论 述 , 而 在 此 笔 者 仅 就 母 子 公 司 与 一 因
21 0 0年 1 2月
河南 工程学院学报 ( 社会 科学版 )
J U N LO E A S IU E O N IE R N ( O ILS IN EE II N) O R A FH N N I TT T FE G N E I G S CA CE C DTO N
De . C 201 0
一
法人面纱 , 直接否定股东有 限责任 , 因此 , 只有具有独立法人 资格的公 司才存在着股东利用有限责任达到逃避法律规制的 情形。其次 , 股东必须实施 了滥用法人格独立制度 的行为 , 且
、
公 司法 人 人 格 否 认 制 度 之 理 论 概 述
给债权人造成 了严重损 害。行为的实施是责任承担的先决条
第2 5卷
试 论 我 国公 司法 人 人 格 否 认制 度 的 司 法 运 用
丽君
( 国政 法 大 学 民 商 经 济 法 学 院 , 京 10 8 ) 中 北 00 8
摘 要 : 国公 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在 新《 司法》中得 以确认 , 我 公 实现了我 国公 司法律制度 的新突破 。但 是寥寥两 条法律条款显得粗放 而概括 , 不统一 的适 用标 准也给实践操作带来 一定 困难 。理论的完善 不仅有助 于完善立 法 , 更 有助于推动实践 的进 步。我国法人人格否认制度 尚处 于建立 之初 , 其立 法 的完 善与制度 的健 全不仅需 要理论 的有
公司法人人格的否认制度及其在实践中的应用
公司法人人格的否认制度及其在实践中的应用公司法人人格的否认制度及其在实践中的应用1. 什么是公司法人人格的否认制度?公司法人人格的否认制度是指在特定情况下,法院可以否定公司独立于其所有人的法人身份,将公司的债务和责任直接追究到其实际控制人身上的一种法律规定。
这一制度旨在防止公司滥用法人地位,保护债权人的利益。
2. 公司法人人格的否认制度在实践中的应用在实践中,公司法人人格的否认制度主要应用于以下几个方面:公司债务追诉如果一家公司存在严重的违法行为或违规经营,涉及债务追偿时,债权人可以申请法院否认该公司的法人人格,直接追究实际控制人的个人财产责任。
这一做法有效地避免了公司通过倒闭或破产来逃避债务的情况。
公司避税和逃税的打击为了避税或逃税,一些公司可能会采取人为制造亏损、转移利润等手段。
在这种情况下,税务部门可以申请法院否认该公司的法人人格,直接追究实际控制人的纳税责任。
通过实行否认制度,可以有效打击非法避税行为,维护税收公平和秩序。
公司违法犯罪行为的惩罚当一家公司存在严重的违法犯罪行为时,如贩毒、走私等,法院可以通过否认其法人人格,追究实际控制人的刑事责任。
这种制度的实施,使得实际控制人无法逃避刑事惩罚,增加了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
公司资本追踪和担保责任在公司破产或倒闭时,债权人可能需要对实际控制人进行资本追踪,以保障其合法权益。
此时,法院可以否认公司的法人人格,追究实际控制人对公司负有的担保责任,确保债权人的权益得到保护。
公司合同违约责任追究当一家公司故意违约或无力履行合同时,受损害的一方可以申请法院否认该公司的法人人格,追究实际控制人的个人责任。
通过这一制度,可以有效地追究合同违约责任,保护合同订立方的权益。
结论公司法人人格的否认制度在实践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可以有效避免公司滥用法人地位,保护债权人和受损害方的利益。
它涵盖了公司债务追诉、公司避税和逃税的打击、公司违法犯罪行为的惩罚、公司资本追踪和担保责任、公司合同违约责任追究等多个应用场景,并为各方提供了法律保护。
我国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评析的开题报告
我国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评析的开题报告一、选题背景我国公司法自1994年开始颁布实施,至今已近30年。
在这个历史时期内,我国的经济发展也经历了翻天覆地的变化,许多企业的经济实力不断增强。
但与此同时,一些企业的不良行为也层出不穷,给社会造成了很大的影响。
这时,对于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的探究变得尤为重要。
二、研究意义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是一项重要的法律制度,在企业经济活动中具有重要的作用。
它可以防范企业违法行为,保护社会公共利益,维护市场经济的秩序。
此外,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还可以促进企业规范经营,增加企业社会责任感,提升企业社会形象。
三、研究内容本论文主要研究我国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的相关问题。
具体来说,研究内容包括:1. 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的概念及历史渊源;2. 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的适用范围及规定;3. 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的意义和作用;4. 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应对措施。
四、研究方法本论文采用文献研究法和实证研究法相结合的方法,通过对相关文献的分析和实证数据的收集、分析,探究我国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相关问题的解决策略。
其中,文献研究法是本论文的基础,通过查阅大量文献资料,收集各方面的理论观点和实证数据,探究并解析相关法律制度的规定和实践操作;而实证研究法则是对文献研究的补充和延伸,通过实际案例的调查和分析,发现法律制度在实践中的不足之处,并提出相应的改革建议。
五、预期结果本论文的预期结果是:通过对我国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的分析和研究,全面了解该制度的意义、作用、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方案,为进一步完善我国公司法人制度、维护社会公共利益、促进企业规范经营提供建议。
对公司法人格否认适用的思考——以《公司法》第20条第3款为视角
经 确 立 了公 司人 格 否 认 制 度 .其 根 本 出发 点 依 然是 为 了更 好
地 维 护 公 司 法人 制度 的根 基 。 而 , 然 司法 实践 中法 官 对 于 公 司 法 人 格 否 认 制度 的 运 用 和 把 握 显 得 力 不从 心 0本 文 旨在 从 司
法 实 践 的 需要 探 讨 公 司 法 人 格 否 认 制 度 的适 用 。从 而使 我 国 《 司 法 》 于 公 司 法人 格 否 认 的 适 用 将 公 司 法 中纸 面 的 “ 公 关 公 司 法人 格 否 认 ” 度 最 终 走 向 活 生 生 的 司法 实践 , 本 上 确 保 制 根 并 维 护 公 司 法人 的 独 立 人 格 和 股 东有 限责 任 ,捍 卫 公 司 法人
一
视 为 一 体 的 判 例 。 些 表 明 , 司法 人 格 否 认 的法 理 的 适 用 范 这 公 围 被 进 一 步 扩 大 . 我 闻《 司法 》 0 第3 的 规 定 仅 限 于 . 而 公 第2 条 款 传 统 公 司法 人 格 否 认 的 情 形 ,至 于 能 否 将 适 用 范 围扩 大 至 姊 妹 公 司 未 作 规 定 二 、 国 目前《 我 公司 法》 规定 的适 用公 司 法人 格否 认 的条 件 从 我 国现 行 《 司 法 》 2 条 和6 条 规 定 来 看 , 司 人 格 公 第 0 4 公 否认适用的条件是 : ( ) 体 要 件 。 原 告 为 公 司人 格 被 滥 H 而 受 害 的 债 权 一 主 { 人 : 告 为 滥 用 公 司人 格 的 股 东 及 公 司 被 ( ) 为要 件 。 必 须 有 滥 用 公 司法 人 独 立 地 位 和 股 东 有 二 行 限责任的行为。 ( ) 果 与 因 果 关 系 要 件 。股 东 滥 用 公 司 法 人 独 立 地 位 i 结 和 股 东 有 限 责 任 是 为 了逃 避 债 务 ,并 且 严 重 损 害 r 司 债 权 公 人利益。 ( ) 证 责 任 。 人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实行 举证 责仟 倒 置 如 四 举 一 果 股 东 不 能 证 明 公 司 财 产 独 立 于 股 东 自己财 产 的 .应 对 公 司 债 务 承 担 连带 责任 。 张 其 他 类 型 公 司 人格 认 的 , 权 人 主 债 有 很 重 的举 证 责 f 。 t ( ) 极 股 东 承 担 责 任 的 形 式 是 与 公 司对 公 叫债 务 , 机 五 积 晟 连带责任。 三 、 国适 用 公 司 法 人 格 否 认 应 考 虑 的 因 素 我 世 界 上 其 他 国 家 和 地 区 对 于 公 司 法 人 格 否 认 的 适 用 有 很 多 成 功 的 经 验 和 做 法 。 例 如 : 国就 当 事 人 提 起 的 揭 开 公 美 司 的 面 纱 的 判 例 中 , 诉 理 由 只 要 因 提 到 存 在 虚 伪 陈 述 的 事 申 实 而 被 法 官 判 定 揭 开 公 司 面纱 的 比 例 高 达9 %。 如 : 大 利 4 又 澳 亚 则 在 实 践 中 因 不 公 平 或 者 不 公 正 的 因 素 获 得 最 多 胜 诉 的
我国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的适用情形之思考
经 i 与 i 斋 去
当然 地成 为了 当 时经 济 周期 理 论 的 主流 。 在 经过 几 十 年 的 发展 之 但
后, 欧美等西方 发达 国家的经济达到 了很高的水平 . 其增长速度已 开始减缓 . 经济发展的推动力主要来 自于技术的创新 . 与此同时 . 地区的波动 以及国际恐怖主义等外部 因素 . 正越来越 多地影响着这
是很大 .或 者说被其他 因素掩盖 了。实际上 .随着经济全球化的
不 断深 入 和 中 国经 济 制 度 的 不 断 完善 .中 国经 济 周 期 的成 因正 越 明确 规 定 此 制 度 。
我 国 新 修 订 的 公 司 法 第 2 条 是 关 于 公 司 法 人 人 格 否 认 制 度 O
我 国经 济 周 期 的 成 因 将 逐 渐 由 内 生 转 为外 生 。
Hale Waihona Puke 三 、结论 综上所述 ,可得 出以下结论 :目前我 国的经济周期主要是 内 生 的.并且形成了 自己独特 的规律 ,但在经济 日益全球化 、信息
立人 格的整体 否认 .而 是在具体 的法律 关系中 .对相关股 东的 有 限责任进行 否认 。
术 波 动 对 于 经 济 周 期 的 影 响便 被掩 盖 了 。
接承担 责任 的一 种法律 制度。 根 据我 国新 公司 法所持 的理论 ,公司法 人人格否 认是相 对
于 公 司 人 格 的 独 立 性 而 对 称 的 , 公 司 人 格 否 认 并 不 是 对 公 司独
可见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 速发展和就业率 的不断提高 ,影响
年 之 后 .中 国经 济 周 期 波 动 的 幅 度 开 始 变 小 .这 主 要是 由于 我 国
制度 的运 用情 形 2思 考
“公司法人人格混同和否认”的认定与分析——最高人民法院(2008)民二终字第55号判决评析
2013年第3期(总第102期)黑龙江省政法管理'-T-部学院学报Jour nal of H e i l ongj i ang A dm i ni st r at i ve C adr e C ol l ege of Pol i t i cs A nd L awN o.32013(Sum N o.102)“公司法人人格混同和否认”的认定与分析——最高人民法院(2008)民二终字第55号判决评析郑溶1,郑志华2,郭顺强3(1.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检察院,上海200135;2.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上海200135;3.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人民法院,福建厦门610100)摘要:《公司法》将公司人格的滥用者限定在公司法律关系的特定群体,即公司股东,特别是具有实际支配能力的股东。
但在实际发生的情形当中,滥用公司人格的并不仅仅限于公司股东,不具有股东身份的公司董事、经理或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也有可能为了谋取私利而滥用公司人格。
如何解释与适用《公司法》第20条第3款所设立的制度,避免简单地向一般条款逃逸是司法实践中应当认真对待的。
关键词:公司人格混同;人格否认;一般条款中图分类号:D F411.91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008—7966(2013)03—0071—03受金融危机的影响,全球市场需求减少,企业资金不能正常回笼,这不仅影响到单个公司的正常资金周转,也波及为其担保的关联公司的正常营运,甚至导致资金链断裂、企业破产的后果。
在此种背景之下,如何规范司法,维护法律适用的确定性和可预期性对于企业控制其内部管理和对外经济活动中潜藏的法律风险,不无裨益。
本文以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成都办事处与四川泰来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四川泰来房屋开发有限公司、四川泰来娱乐有限责任公司借款担保合同纠纷案为例[参见最高人民法院(2008)民二终字第55号判决],研究“公司法人人格混同和否认”的相关司法实践和学理,为维护司法论证的客观性和妥当性,避免轻易地援用一般性的法律原则,积极应用法律解释和漏洞填充的技艺,发展法律,提出相关建议。
浅析公司法人人格否认理论在我国的应用
3 2 公 司法 人格 否认 对公 司的 实 际控制 人 、 事等 高级 职员 同样 适 用 . 董
2完 善 公 司 法 人 格 否认 制度 的对 策
公司独 立人 格被 滥用 , 实际 上是投 资 者利用 法律规 定中 的漏洞 , 任 意扩 张 自己权 利 。而否 认公 司法人 格 的 目的是 防止 公司人 格被 股东 用 来作 为工具进 行商业欺 诈或规 避 法律 。笔 者认为 应从 以下 几方 面人 手 以完善人格 否认制度 。
为 了有效制 止法人人 格滥用行为 , 在立法 上有必要采 取以下对 策 :
赔偿责任 。 有学者提出如果公 司实际控 制人 、 事等 高级 管理 人 员象股 ” 董 东那样滥用公司的人格 , 法律也应当采取公 司法人格否 认理论 , 令他们 责 对公司债务承担个人责任。 笔者同时认为《 司法》 2 公 第 0条第 3款没有将公 司的实际 控制人 、 董 事等高级管理人 员列为 该条 主 体 , 债 权 人来 说 有 失公 平 , 对 值得 商 榷 。 《 公司法》 只将股东列为人格否 认的主 体 , 会助 长这 类人 员滥 用法人 人格 的行为 , 因为滥 用公司人格 , 需要个 人对债 权人承担责任 。 不
唐 肖华
( 南京 晓庄学 院行 知学 院 , 苏南京 2 0 0 ) 江 1 0 0
【 摘 要 】 本文通过对公司有限责任制 度的利弊分析 , 通过对某些现象的 分析 , 建立公司人格否定制度的 提出 必要性及可行性, 并探讨我国到目
前 为止 , 司人格否定 理论未能 在我国 司法实践 中大胆 运用 的原 因 , 公 以及我 国运用这一理 论的前景 。并 提 出立 法建 议。
【 关键 词 】 公司法; 人格否认制度: 有限责任:
浅议公司法人格否认制度及其在我国的适用
一
、
关 于 法 人 、 格 和 公 司 人
法 人 的 概 念 萌 芽 于 古 罗 马源自奴 隶 社 会 ,在 中 世 纪
封 建 社 会 初 步 形 成 。 法 人 制 度 的 最 终 形 成 、 善 和 而 完 迅 猛 发 展 却 是 在 资 本 主 义 时 期 。 以 说 , 人 制 度 是 可 法 法 律 对 社 会 经 济 在 其 漫 长 的 发 展 历 程 中 提 出 的 客 观 需 要 的一 种 制 度 安 排 。 人 最 本 质 的 特 征 应 当 是 其 人 法
G 哺 ’ . e 把酶
浅议公司法人格 否认制度 及其在我国的适用
何 静 如
( 徽 中天 恒律 师 事 务 所 , 徽 合 肥 安 安 200 ) 3 0 1
【 要 】 司 法 人 格 是 指 公 司 的 法 律 地 位 或 主 体 资 格 , 有 独 立性 和 平 等 性 。 有 具 有 健 全 人 格 的 公 司 才 是 摘 公 具 只
由 此 可 见 ,法 人 格 与 法 人 投 资 人 人 格 双 重 分 离
要 补 充 的 完 善 ,两 者 结 合 使 公 司 这 一 市 场 经 济 的 细
胞 得 以 健 康 发 展 。尽 管 法 人 格 否 认 制 尚 无 完 整 的 理
论 体 系 , 国 司法实 践 中也 对其一 采取 谨慎 态度 , 各 但
格性 , 究法 人制度 是不能离开人格 制度而 进行的 。 研 人 格 作 为 法 律 概 念 , 于 罗 马 法 。 格 最 基 本 的 始 人 含 义是作 为具 有 独立法 律地 位 的权利 主体 的 资格之 表 示 。 虽 然 罗 马 法 的 人 格 学 说 是 指 自然 人 的 人 格 学
公司人格否认制度的司法适用
公司人格否认制度的司法适用一、本文概述随着现代公司制度的快速发展,公司人格否认制度在司法实践中的适用逐渐成为一个重要议题。
公司人格否认制度,又被称为“公司法人人格否认”或“揭开公司面纱”,是指在特定情况下,法律不承认公司的独立人格,追究公司背后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的法律责任。
这一制度的目的是防止股东滥用公司独立人格和有限责任,损害债权人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本文旨在探讨公司人格否认制度的司法适用问题,分析其在不同司法实践中的具体运用和存在的问题。
文章首先介绍了公司人格否认制度的基本理论,包括其定义、历史发展和理论依据。
然后,通过国内外典型案例的对比分析,揭示了该制度在司法实践中的具体操作和适用标准。
文章还对公司人格否认制度在司法适用中面临的困境和挑战进行了深入剖析,并提出了相应的完善建议。
通过本文的研究,旨在为司法实践提供有益的参考和借鉴,推动公司人格否认制度在司法适用中的规范化、统一化,从而更好地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和社会公平正义。
二、公司人格否认制度的理论基础公司人格否认制度,又称为“揭开公司面纱”或“公司人格否认”,是指在特定情况下,法院或相关机构可以否认公司的独立人格,将公司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视为与公司同一实体,对其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这一制度的理论基础主要源于以下几个方面:公平正义原则:公平正义是法律的基本原则之一。
在公司法中,公平正义要求股东在享有公司有限责任利益的同时,也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和义务。
当股东滥用公司独立人格,逃避法律责任时,否认公司人格是对公平正义原则的体现和维护。
权利与义务对等原则:股东享有公司有限责任带来的利益,同时也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当股东利用公司独立人格从事不法行为时,否认公司人格是对其逃避法律责任行为的制约和纠正,使股东的权利与义务达到对等。
公司社会责任理论:现代公司不仅仅是股东谋取利益的工具,还应对社会承担一定的责任。
当公司的行为严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时,否认公司人格是对公司社会责任的强调和实现,促使公司及其股东在追求自身利益的同时,兼顾社会利益。
对我国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的探析
司承担出资范围内负责任 , 从而严重 妨碍了公平 正义的实现 。 件 中依 据 法律 的规 定进 行 判 决 可 能 导 致 不 公 正 的判 决 结 果 的
下 , 场 经 济 的 实 践 中 , 越 来 越 多 地 出现 了 个 人 , 其 是 股 公 司 法 人 制度 , 少 适 用 该 制 度 的任 意性 和 矛 盾 性 。 可 以 说 市 却 尤 减 这
东, 为了逃避个人债 务或是攫取公 司资产 , 而滥用法人人格独 是 防 止滥 用 法 人 人格 否 认 制 度 的 根 本 性 措 施 。有 学 者 认 为 法 立原则 , 重侵 犯了债权 人利益 , 严 危害 了交易安全 。 因此 , 在 人人格 否认制度 与其说 是对该法律构成 自身有意 义 ,不如说 9 年代 , 0 国务院 、 最高人民法院 出台了《 关于清理整顿 公司 中 是现行法律 的不完 备。 随着 法律 的不断修 改和完善 , 社会经济 被撤并 公司债权债 务问题的通 知》 四部法规 、 等 司法 解释 , 对 的 发 展 以及 滥 用 公 司 法 人 人 格 的 新 情 况 出 现 ,使 成 文 法 的 不
2 应 严格 把 握 公 司 法人 人 格 认 的 适 用 条 件 。在 对 公 司 、
合 我 国 国 情 在 《 司 法 》 及 相 关 立 法 中确 立 公 司 人格 否 认 制 法 人 人 格 进 行 否 认 时 必 须 满 足 上 述 的 几 个 要 件 及 适 用 情 形 。 公
维普资讯
。 江 河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在税法中的运用初探
刘书唱 广东大洲律师事务所律师
摘 要:随着社会现实的不断变化,我们所制定的法律也应当与时俱进。
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在公司法中已经得到了很好的运用,那么在税法所调整的领域,我国的税法是否能够引入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来更好的解决税法问题呢?本文采用文献资料法将结合我国实际来进行深刻地探讨一下这个问题。
关键词:公司法 公司法人 人格否认制度 税法
随着社会经济的的不断发展以及法律制度的不断完善,民事活动也开始日益增多。
近年来《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逐步完善了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不仅有效地促进了市场的活力,还更加有效地激发了一些创业者的激情,其制度的建立阻止公司独立人格的滥用和保护公司债权人利益及社会公共利益,在司法实践中取得了良好的效果,非常值得我们对其进行更加深入的研究。
一、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
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是指为阻止公司独立人格的滥用和保护公司债权人利益及社会公共利益,对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人格和不履行股东责任进行惩罚,从而制定的法律制度。
公司具有独立的法人人格和独立的财产,公司在运营过程中也处于独立的不受约束的形式当中。
在司法实践中有些股东会滥用股东有限责任造成对公司利益的损害,通过公司法人人格来逃脱法律的制裁。
公司有限责任制度能够给不法股东可乘的空间,所以为了弥补公司有限制度现代公司法变规定了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对股东的权利加以限制。
这种制度的设立起到了“揭开公司面纱”的作用,能够使公司的制度建设变得更加完善。
当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人格和股东有限责任,使其他股东或者债权人利益遭受损害时,司法机关便可使用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否认该股东的有限责任,使股东对公司利益损害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这便是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它与股东有限责任制度相辅相成共同构成了现代公司制度的核心内容。
二、税法引入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的必要性
在市场经济不断发展的今天,社会实际发生了很大的变化。
随着公司如雨后春笋般设立,在司法实践中越来越多的公司利用公司的独立人格和有限责任制度来进逃避税收部门对税收的征管,这种现象目前正愈演愈烈。
在司法实践中给司法工作人员带来了很大的麻烦。
因而,引入公司法法人人格否认制度对解决该类问题有其必要性。
目前主要的问题有:
1.利用公司法人人格原则来逃避税收义务。
公司股东滥用自己的股东权利,将公司与股东混同,形成公司与股东不分离,股东即是公司现象,这种现象发生时股东是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倘若想要逃税便有了一定的条件。
同时公司法人人格原则不能得到有效的限制,同一个股东可以成立多个公司,各个公司之间彼此不分,在股东逃脱法律义务偷税漏税时,各个公司可以相互作为掩护来掩饰税收监管人员的视听。
综上所述,股东可以利用公司人格原则混同股东与公司的界限从而逃避税收部门的监管。
2.利用人格消亡逃避税收责任。
公司法人的人格始于设立登记,而终于注销登记。
公司设立,股东认缴的出资额便成为公司的资产;当公司破产或撤销,公司的财产又通过清算的方式分配给股东,这些财产便是股东的个人财产。
然而公司即使破产或者撤销,公司存续期间的税收债务也会因为公司法人人格权的消亡而消失,公司的纳税义务也随之免除。
这种法律制度的设计存在着漏洞,法律规定的不完善会让不法股东有利可乘。
当股东如果滥用公司的控制权,通过法人人格来逃避税收责任,用制度存在的漏洞,将原本应该缴纳的税款通过公司的破产和撤销,这种合法的形式来消除的话,那么我们的法律便需要变得更加完善,使我们的制度更加健全。
三、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在税法上的适用
1.税法适用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的可能性。
税法是调整税收法律关系的部门法,它的调整内容涵盖公司与国家税收机关之间的法律关系,因而在税法中实行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有利于税法的不断完善,能够丰富税法的理论成果。
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作为一项重要的债权保护制度,将其引入税法的领域当中来,从理论上也是可行的。
其次随着社会生活的不断发展,我们所制定的法律不能够及时的去规范社会所出现的新的法律关系,这就需要我们去对自身已有的法律进行完善使其符合社会发展的需求。
税法倘若能及时的引入公司法中的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可以完善近几年公司兴起所带来的税收制度上的缺陷。
2.税法适用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的意义。
2.1有力于国家税收征管。
税法中适用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有利于打击偷税逃税的行为,有效的调整税收法律关系,维护税收公平。
税收机关在正确运用法律的情况下,可以有力的打击公司股东利用公司法人人格制度进行的逃税行为,保护国家税收利益。
在保护税收的征管这一层面上,税法适用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是加强税收征管的举措之一。
可以维护国家的税收尊严。
2.2有利于完善税法 实现法律公平正义。
当法律无法调整或很难调整既有的社会现状时,我们就需要对法律进行一定的完善,让其能够对社会现状进行约束,维护法律的公平正义。
公司法人人格制度在公司法的司法实践中已经获得了检验,证明其实可行的。
税法在适当的时机也应当去考虑引入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去不断完善税法的实施与管理。
参考文献:
[1]杨省庭. 论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在税法领域的适用[D]. 北京大学,2008.
[2]李清文. 试论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的完善[D]. 山东大学,2012.
[3]陈声桂. 新公司资本制度中“人格否认规则”的适用[J]. 行政与法. 2016(01).
[4]彭飞. 公司人格否认制度之人格混同的法律适用[J]. 法制博览. 2016(03).
[5]沈丽萍. 浅析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在一人公司中的适用[J]. 法制博览. 2016(01).
[6]高垚. 论资本制度变革下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的适用[J]. 商. 2016(02) .
经 济 与 法
经营管理者 Manager' Journal
2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