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德三旧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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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德区“三旧”改造项目操作办法(试行)

顺德区“三旧”改造项目操作办法(试行)

顺德区“三旧”改造项目操作办法(试行)为指导我区“三旧”改造项目的具体实施,明确相关操作流程和要求,根据省、市相关文件精神及《顺德区关于推进“三旧”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顺府…2010‟19号, 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制定本操作办法。

一、“三旧”改造项目预申请(一)提出申请有改造意向的镇(街道)相关部门、用地单位、市场主体持《顺德区“三旧”改造项目预申请表》(附件1)以及项目的相关情况资料向项目所在镇(街道)“三旧”改造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镇街三改办”)提出申请,镇街三改办会同国土房产管理所、规划办根据申请人提出的改造意向进行初步审核,符合《实施意见》相关要求的,提供申报资料报区“三旧”改造工作领导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区三改办”)审核。

(二)初步认定区三改办对符合条件的项目,在3个工作日内出具初步认定意见,并指导申请单位做好后续的可行性研究方案编制、用地报批材料准备、“三旧”改造方案编制以及需要进一步完善的工作。

(三)资料要求1.三旧改造项目改造预申请表;2.申请改造范围内的用地、房产权属依据,包括自有的房地产权登记证件、购(租)地协议、收购(安置)协议等;3.初步改造方案;4.相关图表:(1)带地形的项目范围内权属界线图(2)城乡总体规划图(3)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4)土地利用现状分幅图(5)项目及周边区域卫星影像图(6)《改造项目范围内地块改造前用地权属明细表》(附件17)5.若项目所在区域已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或项目用地已出具规划设计条件(有效期内)的,提供相关资料;6.改造项目拆迁前的多角度照片、摄影资料等;7.其他需要提供的资料。

(四)注意事项1.旧村居改造或旧城镇改造项目中,如改造项目涉及大范围的拆迁安置,权属调查时间较长,对项目申报产生影响的,可在查清改造范围内各地类情况、历史用地情况和土地所有权情况后,先行办理预申请,未完善部分可在预申请后继续完善《改造项目范围内地块改造前用地权属明细表》,并在正式认定申请时一并提交。

城市更新(三旧改造)政策解读

城市更新(三旧改造)政策解读
佛山市 城市更新(“三旧”改造)政策解读
佛山市国土资源和城乡规划局 2018年 · 7月
C O N TA N T S
基本情况 总体思路 政策解读
1 基本情况
存量土地现状 改造实施模式 改造管理方式
1.现状基本情况
一. 存量土地现状
1.存量巨大、新增衰竭
①现状开发强度高 佛山现状开发强度高达38%,超过地区土地开发强度警戒线水平(30%)。
我市中心城区的城中村规模较大,同时现状 容积率并不高,用地总体较为低效;
图例
城中村
②现状城中村存在一系列问题
• 整体风貌差,影响城市形态提升; • 社会治安相对较差,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 • 环境及公共设施相对缺乏; • 存在较大规模的违法违章建设。
③政策充分让利
佛山最新的城市更新政策将在旧村居改 造上充分让利,积极鼓励市场主体投入到旧 村居改造中来,是佛山市下阶段三旧改造的 重点。
政府直接通过协议方式供地给原业主。 优点:激发原权属人改造意愿,加
速推动改造进程
②挂账收储: 原业主达成一致的前提下向政府申
请公开出让,出让金按比例分成。 优点:①激发原权属人改造意愿 ②公开出让、利益共享 ③落实和加快已批规划实施
③公开转让: 政府同意免储后,原业主一致同意
前提下允许毛地出让,按比例分成。 优点:①激发原权属人改造意愿 ②免于前期土地整理 ③公开出让
②三旧改造图斑规模大 全市“三旧”改造纳入标图建库的面积约380平方公里,约占全市建设用地的26%。
③新增空间衰竭 全市现状建设用地规模已突破土规至2020年规划建设用地规模指标,城市发展的存量时代来临。
1.现状基本情况
一. 存量土地现状
2.以旧厂房改造为主

广东三旧改造讲解学习

广东三旧改造讲解学习

“三旧”改造主要做法
政府引导 规划引领 市场运作 各方收益
一是开展标图建库工作。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在全省范围内部署开展了 “三旧”用地的调查摸底工作,把“三旧”地块在影像图、土地利用现 状图和土地利用规划图上进行标注,严格圈定“三旧”改造的范围。并 建立“三旧”改造地块监管数据库和“三旧”改造标图建库动态调整机 制。
“三旧”改造主要做法及经验
政府引导 规划引领 市场运作 各方收益
广东将“三旧”改造工作列为事关全省发展大局和社会民生的重要任务, 制定了“三旧”改造的总体要求、工作目标和基本原则。成立了由省发 展改革委、经信委、财政、国土资源、监察、住房城乡建设等23个省直 部门和21个地级以上市主要负责人组成的广东建设节约集约用地试点示 范省领导小组,由省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并建立定期联席会议制度, 统筹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各市、县(区)政府也相应成立了政 府主要领导同志任组长,国土资源、发展改革、建设、规划、财政、文 化、环保等有关部门为成员单位的领导小组,对“三旧”改造工作进行 统一协调、指导和监督,形成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二是加强监管和服 务,简化程序。以降低社会的交易成本、提高改造工作效率为目标尽量 简化程序。在“封闭操作、结果可控”的原则下,授权地方政府开展 “三旧”政策设计与审批工作,同时,按照权力与责任对等的原则,充 分利用技术手段进行监管。
广东“三旧”改造
什么是“三旧”改造?
“三旧”改造是在城市发展到一定的阶段后,土地集
约化发展的要求下,针对“旧城镇”、“旧厂房”和“旧村居”的 改造。
“旧城镇”改造,主要是指针对区、镇(街道)城区内国有土 地的旧民居、旧商铺、旧厂房等改造,以及对重点改造城区需要 “退二进三”的旧厂房、旧仓库、及危旧居民用房的改造。

关于建立三旧改造地块标图建库动态调整机制的通知-城市更新

关于建立三旧改造地块标图建库动态调整机制的通知-城市更新

关于建立“三旧”改造地块标图建库动态调整机制的通知粤国土资试点发〔2011〕175号各地级以上市国土资源局(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顺德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各地级以上市及顺德区“三旧”办、深圳市城市更新办:为了全面掌握“三旧”改造用地情况和改造的工作动态,实施对“三旧”改造有效的动态监控,确保改造工作“规范有序、结果可控”,现就建立“三旧”改造地块标图建库动态调整机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总体要求按照“实事求是、定期调整、可增可减、动态监管”的原则,各地可根据《关于推进“三旧”改造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若干意见》(粤府〔2009〕78号)的有关规定,定期将本辖区范围内符合“三旧”改造要求但未标图建库的地块增补入库;对已入库但存在四至范围不准确或相关属性内容填写错误的地块进行修正;对已入库但由于各种原因已明确无法实施改造的地块进行删减。

“三旧”改造地块调整由各市组织实地核查并汇总后统一上报省厅审核纳入“三旧”改造地块数据库,作为今后开展改造、享受“三旧”改造政策的重要依据。

二、时间安排“三旧”改造地块数据库每半年调整一次,即每年的1月及7月分别进行一次调整。

三、入库标准(一)凡列入“三旧”改造地块标图建库的地块必须符合粤府〔2009〕78号的要求,即是:城市市区“退二进三”产业用地;城乡规划确定不再作为工业用途的厂房(厂区)用地;国家产业政策规定的禁止类、淘汰类产业的原厂房用地;不符合安全生产和环保要求的厂房用地;布局散乱、条件落后,规划确定改造的城镇和村庄;列入“万村土地整治”示范工程的村庄等。

其他用地不能列入“三旧”改造范围。

(二)凡2007年6月30日前不是建设用地或已是建设用地但无上盖物的土地(以宗地为单位)不得列入“三旧”改造范围,是否为建设用地或有上盖物以省第三次卫片执法检查影像图(拍摄日期为2007年10月至12月)为准。

2007年6月30日以后的土地利用现状图为非建设用地,但实地在2007年6月30日前已为建设用地,如能提供2007年6月30日以前已经是建设用地的遥感影像图为证明材料,可纳入“三旧”改造范围。

三旧改造工作及其对城市发展的积极作用

三旧改造工作及其对城市发展的积极作用

三旧改造工作及其对城市发展的积极作用摘要:经济的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促进城发化进程的加快。

近些年来,城市发展速度极快,城市规划与建设不断展开,但是由于产业多元化、需求多样化的特点,现有的城市空间结构无法容纳足够的建设需求,出现了城市用地紧张,且建设面积不断向外扩张。

若想促进城市的可持续发展,解决城市建设用地紧张的状况,广东省首当其冲,于2009年出台了《关于推进“三旧”改造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若干意见》(粤府[2009]78号)。

该文件的提出,旨在激发土地资源的潜力、注重产业的转型以及城市在空间布局上的重构,实现对旧城镇、旧厂房以及旧村庄的改造,推陈出新,使得城市焕发新的景象。

本文就三旧改造工作及其对城市发展的积极作用展开探讨。

关键词:“三旧”改造;城市更新;规划引言如今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发展,可用土地资源也在不断的减少,新增用地指标上的限定越来越大,使得城市的发展需求与城市现有用地面积的矛盾日益突出。

因此为有效解决这一问题,有必要通过“三旧改造”的实施,推动城市存量土地的改造升级,提升城市土地资源利用率,推动城市建设实现更好的发展。

1“三旧改造”的基本定义自改革开放后,我国城市化发展速度明显加快,但在城市外延、扩张过程中,原有旧城区、村落的基本建设已经无法满足当前时期的城市发展要求。

在党的十九大会议中,号召各地区应该积极开发城镇边界控制线,在城市建设中,强调对现存建设用地的开发。

“三旧改造”的本质是对旧厂房、旧村庄、旧城镇的改造。

现阶段我国各地区的城市已经进入落实“三旧改造”战略的相关工作。

“三旧改造”是对国家土地资源的再利用,是社会发展中城乡规划的重要战略,相关人员在“三旧改造”过程中,应通过厂房用地、旧村庄改建等工作,提升土地资源利用率,加快城市化进程,带动各地经济增长,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实现奠定基础。

2“三旧”改造的价值取向“三旧”改造是公共政策,因此在制定和落实阶段都应该考虑其人本、民主和公平价值取向,如此才能将国家政策的服务功能发挥到最大程度,关于这三个价值取向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把握:一是要把握好“三旧”改造的人本取向,公共政策是对社会利益的法定分配方案,因此,在政策的制定和实施过程中都要“以人为本”,这样才能将利益合理地分配给公众,“三旧”改造政策关乎当地居民的生活居住问题,是基础民生问题,在项目规划中,要广泛广发争取当地公众意见,做到科学规划;二是要把握好“三旧”改造的民主取向,社会主义的本质就是人民当家做主,因此在关乎民生的宏观大计上也要人民决定,例如城中村改造项目的规划和上报需要由村民大会或者村民代表会议的商议结果确定,在改造过程的具体实施中,适时地召开改造项目招商推介会,让群众参阅项目的规划、预算、招商以及实施等具体流程,可以提升项目本身的亲民性;三是要把握好“三旧”改造的公平取向,在改造项目中,政府、村集体、村民、工厂业主、城市居民和商铺业主等多方面存在博弈关系的得与失问题,正确处理好不同利益群体的认知利益关乎项目的推进过程,因此,“三旧”改造政策应该充分考虑不同利益群体,制定出相应的改造方案。

佛山顺德斥资5亿升级改造容桂华口电镀城

佛山顺德斥资5亿升级改造容桂华口电镀城

联 网监控企业排 污情况 。2 0 1 2 年下 半年 ,还拆 除 了6 0 多条 电镀手工 生产线 ,规范 了 电镀废气 处理 。惠利 华、迪 飞达和塞 尔灯饰 等企业 也着手启 动技 改项 目,淘汰落后 生产 线 ,并 纷纷签 下 “ 军令 状 ” ,
保 证每年税 收贡 献份额环 比增 长 不低于 1 5 %。对于产 能低 下、对环 境 影响大 的企业 ,通过集体 回购 统一建 设 、招 商、管理 ,为产 业升 级拓展 新空间。
园 区 建 设
苏 州 市 相 城 区 6 5 家 电 镀 企 业 集 中 入 园
有着 “ 老板镇 ”之称 的黄桥 街道 ,是相城 区发 展 民营经济较 早
佛 山 顺 德 斥 资 5亿 升 级 改 造 容 桂 华 口 电镀 城
顺德容桂华 口电镀城 曾以污 染严重 受各界高度 关注 ,2 0 1 3 年7 月2 4 日跟随
改造 方案 已制定 ,整 个改造共投 资5 亿 元 ,经升级改造后 ,现时 旧厂房将变为 9 层楼 房 ,而 所有 电镀 企业都 将 淘汰 旧
工业企业 “ 瘦身 ”近3 0 0 家 中推进经济 转型升 级。最近 ,三生 电子 、
惠利华 、迪 飞达 等 电子企 业与盐 城部 分工业 园区达成 合作 意向 ,准 备集体 “ 北上” ,为黄桥现代服务业 的发展腾 出空间。
至6 5 家 ,统 一迁入 电镀工 业区域 ,并建设 污水处理 厂 ,与环 保部 门
年 , 目前 共 有 电镀 加工 企 业2 6 家。 虽 然华 口 电镀 城 建 立了废水收集管 网等 ,但还 是存在 防治技术水平不高、 系统 设施老化、运行管理 困难、企业环 保管理水平亟待提高等问题。 改造后 实现集 中治理 根据 《 广东省环境保 护厅、广东省 监察 厅关于2 0 1 3 年省、市挂牌督办环境

湛江市城市更新(“三旧”改造)项目报建全流程示意图

湛江市城市更新(“三旧”改造)项目报建全流程示意图

湛江市城市更新(“三旧”改造)项目报建全流程示意图湛江市城市更新项目的“三旧”改造流程如下:首先,项目改造主体需要委托不动产调查院出具项目“三旧”改造报批资料。

然后,该主体持相关资料向区(管委会)XXX申请开展“三旧”改造工作。

改造范围内的所有权利主体可以通过以房地产作价入股、签订搬迁补偿协议、联营、收购归宗等方式,将房地产的相关权益转移到单一主体后,由该主体申请实施改造。

如果涉及公有经济成分占主导地位的公司、企业资产处置,需要按照国有资产处置程序办理。

如果是旧村庄改造项目,由村集体经济组织通过民主表决的形式确定实施主体,实施主体与村集体经济组织签订改造合作协议。

还有一种情况是项目改造主体自行改造的项目。

接着,区(管委会)XXX审核后,报区政府(管委会),经区政府(管委会)集体研究同意,批复区(管委会)XXX纳入区“三旧”年度实施计划。

然后,区(管委会)XXX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现状建筑物核准,区(管委会)XXX(管委会)出具拆迁建筑面积确认函。

区政府(管委会)需要组织按规定编制“三旧”改造单元规划。

如果无需编制单元规划,区(管委会)XXX向市城市更新局申请“三旧”改造单元规划(初审文本成果)审核。

市城市更新局审核“三旧”改造单元规划,出具审核意见。

然后,区(管委会)XXX按市城市更新局的审核意见完善“三旧”改造单元规划报送市城市更新局审核。

市城市更新局审核通过后,组织“三旧”单元规划评审。

区(管委会)XXX根据“三旧”单元规划评审会议纪要完善“三旧”改造单元规划并报送市城市更新局申请审核单元规划。

市城市更新局公示后,出具单元规划批复,并向市XXX备案。

最后,项目改造主体需要向市XXX申请用地规划条件。

如果属于国有建设用地,该主体需要编制“三旧”改造项目改造方案,并向区(管委会)XXX申请“三旧”改造方案审查。

如果涉及“工改商”项目,改造主体须作出承诺函,承诺将不低于该项目工业用地总面积15%的土地无偿移交政府用于城市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或者其他公益性项目建设。

让“旧貌”换“新颜”——全国第一部“三旧”政府规章

让“旧貌”换“新颜”——全国第一部“三旧”政府规章

让“旧貌”换“新颜”——全国第一部“三旧”政府规章《广东省旧城镇旧厂房旧村庄改造管理办法》解读发布时间:2021-09-28T01:43:34.090Z 来源:《论证与研究》2021年8期作者:林 琴[导读] 2021年3月1日,广东省人民政府发布了第279号令《广东省旧城镇旧厂房旧村庄改造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正式实施。

该《管理办法》是全国首部“三旧”改造省级政府规章,也是全国第一部专门针对存量建设用地的政府规章。

《管理办法》总结归纳广东省近十年来“三旧”改造实践经验,从立法层面对“三旧”改造的基本概念、改造类型、基本原则进行提炼,对“三旧”改造的规划管理、用地管理、收益分配、项目实施监督管理和相关法律责任进行了明确规定。

对比之前出台的“三旧”改造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政策文件,《管理办法》存在如下六大亮点让“旧貌”换“新颜”——全国第一部“三旧”政府规章《广东省旧城镇旧厂房旧村庄改造管理办法》解读林 琴(上海市联合律师事务所)2021年3月1日,广东省人民政府发布了第279号令《广东省旧城镇旧厂房旧村庄改造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正式实施。

该《管理办法》是全国首部“三旧”改造省级政府规章,也是全国第一部专门针对存量建设用地的政府规章。

《管理办法》总结归纳广东省近十年来“三旧”改造实践经验,从立法层面对“三旧”改造的基本概念、改造类型、基本原则进行提炼,对“三旧”改造的规划管理、用地管理、收益分配、项目实施监督管理和相关法律责任进行了明确规定。

对比之前出台的“三旧”改造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政策文件,《管理办法》存在如下六大亮点:亮点一:《管理办法》是全国首部“三旧”改造省级政府规章“三旧”改造是广东省政府与原国土资源部合作共建节约集约用地示范省的重要内容。

在原国土资源部的大力支持下,广东省省级层面出台了多项文件,包括以省政府名义出台的有3份,省自然资源、司法、财政、住房城乡建设、税务等部门出台的文件多达30份。

顺德大良三旧改造项目

顺德大良三旧改造项目
房产开发
• 项目拟建部分中,高档住宅,以经济、美观、人性化的设计,倡导全新的居住理念,吸引更多的入住 人口.
休闲、娱乐
• 全新打造与凤岭公园不同休闲主题的华盖山运动公园,增加城市休闲、娱乐、运动元素.
第四章 改造理念
市民、企业意愿与改造要求:
居住民居水平与环境的改善要求; 原业主经济发展的要求; 城市居民对滨水、公园环境及活动的要求; 本地企业对商务、商业、交通等市政配套的需求.
山体
1.河流水质清澈,两岸具有比较好的 绿化. 2.采用硬质河岸,并且有道路平行河 道,使市民的活动亲水性欠佳.

清晖园为广东四大名园,全园构筑精 巧,布局紧凑,是岭南园林的代表作.
园林
1.依托清晖园,形成了具有一定特色 的商业步行休闲街,目前人气较为旺 盛. 2.商业定位为大众性消费的小商品市 场.
• 项目规划建设主要以高层商务、商业、住宅、公寓为主,配备道路、休闲公园、绿地、生活设 施等基础建设,实现商业贸易、办公、房产开发、居民安置、休闲娱乐等功能.项目建成后,必将 塑造成为一个充满活力的,城市功能综合于一体,充分融入现代都市生活,具有城市门户形象的社 区.
第二章 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 2009-2020顺德城市发展规划以阳光智城,岭南水乡,宜居家园为目标.确立未来10年顺德将进入 更为关注社会发展和环境提升的阶段,必须贯彻科学发展理念,促进社会、经济和环境均衡发展, 构建都市型的发展框架和内涵,凸显水乡特色,提供更佳的生活环境,塑造一个值得留恋和更有区 域吸引力的家园.
请土地合宗,集中改造. • 推进步骤:按照改造范围整体编制改造专项规划、改造方案、可行性研究
方案,并制定规划设计条件,完成项目三旧认定. • 项目拆迁结合道路及用地规划分期分块进行. • 拆迁补偿:拆迁居民可选择物业补偿原地安置和现金补偿两种形式.

顺德区城市更新三旧改造实施办法

顺德区城市更新三旧改造实施办法

顺德区城市更新“三旧”改造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快城市更新“三旧”改造;以下简称城市更新工作;盘活存量土地资源;促进我区城市升级;实现节约集约用地的目标;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推进城市更新及“三旧”改造工作的文件精神;结合我区的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第二条本实施办法所称城市更新;是指符合国家、省、市有关城市更新及“三旧”改造有关政策要求;根据城乡规划和本实施办法规定进行综合整治、功能改变、拆除重建等活动..具体范围如下:一因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建设需要或实施城乡规划要求;进行旧城镇改造的用地;二布局分散、土地利用效率低下和不符合安全生产和环保要求的工业用地;三城乡规划已调整为非工业用途;按照“退二进三”的要求需转变土地功能的工业用地;四改造、提升为符合国家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或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鼓励类产业以及以现代服务业和先进制造业为核心的现代产业的原厂房用地;五根据城乡规划建设需要;进行城中村改造的用地;六须按产业调整、城乡规划、消防、环保等要求进行改造的集体旧物业用地;七布局分散、不具保留价值、公共服务设施配套不完善及危房集中的村居;八列入土地整治工程的村居;九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中拆旧复垦区域;十根据城乡规划要求进行环境、景观等综合整治的区域;十一在坚持保护优先的前提下进行适度合理利用的古村落、历史建筑、文化遗产等用地;十二其他经区或上级人民政府认定属城市更新范围的用地..第二章项目分类管理及认定政策第三条对城市更新项目实行分类管理;根据项目改造模式可分为综合整治类、功能改变类、拆除重建类、生态修复类、局部加建类及历史文化保护类..第四条综合整治类是指在不改变建筑主体结构和使用功能的前提下;进行产业提升改造、改善市政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改善沿街立面、整治环境或对既有建筑进行节能改造等城市更新工作..一综合整治类更新项目由所在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统筹推进..二综合整治类更新项目中的产业提升改造及对既有建筑进行节能、装饰改造工作由土地使用权人实施..其中;产业提升改造是指在原厂房内设立区域总部、科技研发、工业设计、孵化器、科技信息服务、动漫制作、工业服务外包、旅游文化等项目..改造单位凭城市更新项目认定批准文件办理相关的环保、消防、工商等手续..三综合整治类更新项目一般不得进行加建;因消除安全隐患、改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完善改造项目用地的整体功能需要;可在满足城市规划、环境保护、建筑设计、建筑节能及消防安全等规范的要求下;增加不纳入计算容积率建筑面积的附属设施或构筑物..第五条功能改变类是指在不改变土地房产使用权的权利主体和使用期限的情况下;保留部分或全部建筑物的原主体结构;同时改变土地及建筑物的使用功能..一项目用地及保留建筑须取得合法的房地产权证;以及已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手续;土地用途原为工业及其他非公益性质的国有建设用地;符合已批的控制性详细规划或“三旧”改造单元规划;土地规划为发展经营性项目用途不涉及商品住宅开发建设..根据项目改造需要;现有土地及建筑物的使用功能需进行调整的;权利主体可以向区“三旧”改造工作主管部门申请实施功能改变类城市更新..项目用地按土地使用权协议出让、流转方式完善转变用地功能手续;保留建筑办理相关验收手续后;可以向房地产登记部门申请办理房地产权登记;具体操作指引另行制定..二功能改变后的土地使用权使用期限按照原用途的使用期限扣除已实际使用时间的剩余期限确定;不得高于功能改变后土地用途的最高法定年限..第六条拆除重建类是指对改造地块的原有建筑物进行全部拆除;按照规划用途予以重建;并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改造:一在不改变原工业或商服用地使用功能的前提下;可申请延长土地使用年限;二在符合控制性详细规划或“三旧”改造单元规划的要求下;可申请增加土地容积率;不涉及商品住宅开发建设;三在符合控制性详细规划或“三旧”改造单元规划要求;可通过协议出让、流转方式将非公益性质的建设用地转变用地功能发展经营性项目不涉及商品住宅开发建设..第七条生态修复类是指对城市更新用地进行整治、拆旧和复垦等;恢复生态景观用途、水利设施用途或作为农用地使用..第八条局部加建类是指保留改造地块范围的部分或全部原有建筑物且不改变土地使用功能及使用期限;在改造地块的空余土地或在拆除不保留建筑空出的土地上进行加建、改建;完善改造项目用地的整体功能;不含商品住宅开发项目..改造项目须取得合法的房地产权证;在符合控制性详细规划或“三旧”改造单元规划要求;且不改变土地使用功能及使用年限的情况下;允许申请增加土地容积率..第九条历史文化保护类是指已纳入城市更新范围内的古村落、历史建筑、文化遗产等用地;在坚持保护优先的前提下进行适度合理利用..第十条城市更新项目认定条件如下:一符合我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三旧”改造专项规划;二已纳入省国土资源厅标图建库备案范围和“三旧”改造年度实施计划;三在2007年6月30日前的土地利用现状图和卫星影像图或航片、正射影像图上显示为已有上盖建筑物的建设用地..第十一条城市更新项目改造方案按以下权限审批:一综合整治类、拆除重建类工业升级改造项目、生态修复类和局部加建类更新项目;由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批;并报区“三旧”改造工作主管部门备案;二除第一款所述情况外;由区“三旧”改造工作主管部门审批..城市更新项目认定操作细则另行制定..第十二条对城市更新项目实行动态管理;建立项目退出机制..项目用地自认定之日起两年内未完善相关供地手续的;项目认定批准文件自动作废;项目用地不需要办理相关供地手续的;自认定之日起;两年内未领取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项目认定批准文件自动作废..项目重新启动时;需重新办理认定手续..第三章规划政策第十三条我区城市更新工作应重点推进产业提升、改善生活环境及完善公共设施的改造项目;鼓励改造后用于保障性住房的项目;适度控制改造后用于开发经营性房地产的项目..第十四条“三旧”改造专项规划的规定如下:一“三旧”改造专项规划是指导全区城市更新工作的总体规划;由区规划主管部门负责组织编制;经区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二“三旧”改造专项规划实行动态调整机制;省国土资源厅“三旧”改造地块标图建库数据动态调整成果经区三旧改造工作领导组审核并报区人民政府同意后;纳入“三旧”改造专项规划..对于新增成果部分;在下一轮专项规划修编时落实..第十五条“三旧”改造年度实施计划由所在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组织编制;报区三旧改造工作领导组批准汇总后实施..“三旧”改造年度实施计划每半年可调整一次..第十六条对控制性详细规划及“三旧”改造单元规划的规定如下:一对已有控制性详细规划的项目用地;按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要求实施;二对于未有控制性详细规划覆盖的项目用地;且近期内确实无法开展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的;可在上位规划及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的指导下;由镇街道负责组织编制“三旧”改造单元规划;按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法定程序报批;经区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作为出具规划条件的依据..其中;属省、市、区重点项目用地的;按广东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实施;具体规划控制要求按现行佛山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有关规定执行..第十七条城市更新优先保证公益性项目用地的供给与落实:一自行改造的原工业用地改造后用于经营性开发项目在改造时可供无偿移交给政府用于建设城市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或者其他公益性项目的土地不低于项目用地面积的15%..根据控制性详细规划、“三旧”改造单元规划或其他已批规划的要求;可采用区域平衡的方式进行公益性用地整合配置;对于应无偿移交政府但未落实的用地面积按改造后整宗用地市场评估单价计收土地出让金..二鼓励项目改造主体将经营性用地调整为公益性用地..对于自愿提供上款所要求的15%以外的公益性项目建设用地及控制性详细规划或“三旧”改造单元规划要求以外的公共绿地或广场等城市公共开放空间的用地;可适量增加改造项目的计算容积率建筑面积;并按规定缴纳土地出让金..前款所称公益性项目用地;是指根据国家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2011;包括:区域交通设施用地H2、交通设施用地S、公用设施用地U、绿地包括公园绿地、防护绿地、广场用地等G、特殊用地H4以及部分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A..第四章土地房产及建设政策第十八条经认定的城市更新项目范围内没有合法用地手续但已经使用的国有或集体建设用地;按规定完善历史用地手续;具体按照国家、省相关文件办理..第十九条纳入“三旧”改造的村居、集体经济组织权属用地;经村居、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会议2/3以上成员或成员代表会议2/3以上成员代表的同意;并按相关规定公示后;可由村居、集体经济组织申请将其所有的集体建设用地转为国有建设用地的;具体按照国家、省相关文件办理..第二十条城市更新项目范围内、外的用地在不同权属主体之间可以实行土地置换;包括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内部或相互之间的权属置换;具体按照国家、省相关文件办理..第二十一条对于纳入连片改造范围的城市更新用地含通过“五无工程”补办的用地;原土地权利人可以优先收购归宗后实施改造;具体按照省、市相关规定执行..第二十二条拆除重建类工业提升改造项目可按以下两种方式进行改造:一允许改造为商品厂房;其开发、建设及运营方式按商品厂房有关规定实施;二一般性生产工业用地建成后容积率达到1.5及以上的;工业生产使用部分可自用、出租和分割或分拆后出售..第二十三条以协议出让或流转方式进行供地的;按以下规定执行:一符合控制性详细规划或“三旧”改造单元规划的要求;连片的旧村居改造项目中;现状居住用地面积超过改造项目总用地面积80%;通过节约集约合宗后用于经营性房地产项目开发的;允许以协议方式供地;二土地使用权人拟将非公益性质的国有建设用地转变用地功能发展经营性项目不涉及商品住宅开发建设;可采取协议方式出让;三土地使用权人拟将原工业及其他非公益性质的集体建设用地转变用地功能发展经营性项目不涉及商品住宅开发建设;有关转变用地功能及协议流转的方案经地块所属村居、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会议2/3以上成员或成员代表会议 2/3以上成员代表同意;并按相关规定公示后;土地使用权人可申请通过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协议流转方式完善转变用地功能手续;并按规定向土地所有权人补缴地价款;向政府缴交集体土地流转收益金及相关税费;四国有性质的边角地、插花地、夹心地出让和已供国有建设用地不涉及保留建筑;不含商品住宅用地使用权不转变用途情况下单独延长使用年限的;可采取协议方式出让;五集体性质的边角地、插花地、夹心地流转和已流转集体建设用地不涉及保留建筑使用权不转变用途情况下单独延长使用年限的;协议流转的方案经地块所属村居、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大会2/3以上成员或成员代表会议2/3以上成员代表同意;并按相关规定公示后;可采取协议方式流转;六上述协议出让、流转方案含延长使用年限须报区人民政府批准..第二十四条旧村居改造采用政府指导;村居、集体经济组织自行改造的方式进行..一村居、集体经济组织是项目改造主体;组织改造方案的编制、表决;确定实施补偿安置的项目公司;统筹项目拆迁补偿安置工作..二旧村居改造方案包括集体土地转国有方案、拆迁补偿安置方案、土地交易方案和实施计划等内容;由村居、集体经济组织自行编制或公开征集;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指导改造方案编制;报区“三旧”改造工作主管部门会区农业部门审查同意的;经村居、集体经济组织依法表决确定改造方案和实施补偿安置工作的项目公司后;改造方案报区“三旧”改造工作主管部门批准;由村居、集体经济组织负责组织实施..三旧村居改造项目可采用“政府收回公开出让”“集体经济组织带建筑物公开转让”的方式实施改造;具体操作细则另行制定..第二十五条除本章第二十三、二十四条外;涉及商品住宅开发的城市更新项目用地;须由政府土地储备机构收储后公开交易出让..第五章财政政策第二十六条工业提升改造项目不包含以工业用途取得的员工村及物流用地项目在符合城乡规划要求的前提下;不改变用途、不延长土地使用年限;改造后增加容积率、建筑密度的;不再增收土地出让金..第二十七条城市更新项目用地通过协议出让转变用地功能的;土地出让金按以下标准计收:一通过出让方式取得的土地转变用地功能的;土地出让金按改变用途后的土地市场评估价减去原用途土地剩余年限市场评估价的余额的40%计收;二非公益性质的划拨土地转变用地功能的;按我区文件规定;按原划拨用途补办出让计收土地出让金后;再按上款标准计收转变用地功能的土地出让金..第二十八条原经营性用地不含商品住宅和工业用地建设项目;在不改变土地用途和不延长土地使用期限的前提下经批准增加容积率的;出让金按以下标准计收:一通过出让方式取得的经营性用地增加规划容积率;土地出让金按市场评估价增加的土地价值的40%计收;二通过划拨方式取得的经营性用地增加容积率;按我区文件规定;计收划拨土地补办出让手续的土地出让金后;再按上款标准计收增加容积率的土地出让金..第二十九条原工业或商服用地不涉及保留建筑项目在不改变土地使用功能的前提下延长土地使用年限;土地出让金按延长土地使用年限前后土地市场评估价的差额计收..第三十条以挂账收储方式实施改造的城市更新项目;原土地使用权人的土地出让收入分配原则如下:一商住拆迁地块即原商业、商住或居住用地改造后用于商业、商住或居住用途;原土地使用权人的补偿标准不超过土地公开出让成交价的70%;二回购及工业仓储拆迁用地即原工业用地改造后用于商业、商住或居住用途;对原土地使用权人的补偿标准按镇街分类执行:大良、容桂、北滘、陈村、乐从不超过土地公开出让成交价的50%;伦教、勒流、龙江、杏坛、均安不超过土地公开出让成交价的60%;三按照我区镇级财政管理体制有关规定;原土地使用权人获得的土地出让收入分配部分由区、镇街道土地出让收入分成中的镇街道分成部分进行支付..第三十一条对连片工业园区改造项目内土地权属为村居集体经济组织的;面积达到50亩以上的;由村居集体经济组织自行改造或合作开发改造的;或经政府收购后实施改造的;在表决通过并完成项目用地范围的土地整理后;按每亩土地扶持2万元的标准作为工作经费;对村居集体经济组织给予扶持;最高扶持资金不超过500万元..第三十二条拆除重建类工业提升改造项目不含商品厂房;用地面积达到 15亩及以上;在项目竣工验收后;容积率达到1.5及以上的;以项目竣工验收建筑面积对土地使用权人每平方米100元进行扶持;最高扶持不超过1000万元..对于已领取本款所述的扶持资金的改造项目;五年内申请分割或分拆后出售的;须退还已领取的扶持资金..第三十三条改造后用于历史文化保护、公共设施、生态建设、公益性项目的;以项目用地面积对土地使用权人按每平方米100元进行扶持;最高扶持不超过500万元..第三十四条改造后的土地需进行复垦的;通过相关验收后;按每亩10万元的标准给予集体经济组织一次性扶持..第三十五条对财政扶持资金管理的规定:一若项目分期开发且符合相应扶持条件的;可按分期验收兑现财政扶持资金;二对在本实施办法出台前已认定为“三旧”改造项目并符合本实施办法相应扶持条件的;按本实施办法有关规定执行;三城市更新项目扶持资金申请操作细则另行制定..第六章监督检查第三十六条建立城市更新联动监管机制一区“三旧”改造工作主管部门应对城市更新项目建立台账;加强批后监督检查工作;对发现借城市更新政策完善历史用地手续但不实施改造的;应报相关职能部门和区监察部门处理..二镇街道、村居委会可与改造单位签订城市更新项目监管协议;按照协议约定督促项目实施..三对违反规定未能按时按要求改造建设、经整改后仍不符合要求或拒不改造的;政府有关部门可按以下方式对改造单位进行处理:1.按土地出让合同约定或划拨决定书规定向土地使用权人收取违约金;2.改造单位不能享受城市更新相关优惠政策;并由政府向改造单位追缴已享受的各项优惠扶持资金;3.对拆除重建或新建部分构成闲置土地的;按照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处理;4.政府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及地上附着物;5.各相关部门根据职责管理权限作出相应的处理..第三十七条区“三旧”改造主管部门对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的城市更新工作采用日常检查与年度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核;考核结果纳入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年度工作考核指标..第七章附则第三十八条本实施办法自发文之日起实施..2017年12月31日前认定城市更新项目按本实施办法执行..本实施办法出台前已认定的“三旧”改造项目纳入城市更新项目范围;与本实施办法出台后认定的城市更新项目一并按国家、省、市有关“三旧”改造的要求进行分类管理..第三十九条印发顺德区推进“三旧”改造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顺府办发﹝2010﹞19号、关于贯彻市政府关于通过“三旧”改造促进工业提升发展的若干意见的实施细则的通知顺府发﹝2011﹞20号、关于顺德区推进“三旧”改造工作实施意见的补充意见顺府办发﹝2011﹞105号同时废止..此前区人民政府相关文件与本实施办法有冲突的;以本办法为准..在实施过程中具体条文如与国家、省、市最新文件要求不一致的;按上级文件执行..第四十条本实施办法由区城市更新及“三旧”改造工作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佛山顺德区景点

佛山顺德区景点

顺德容桂渔人码头、顺德史努比主题公园、长鹿农庄主题园区、碧江金楼、顺德区清晖园博物馆、南国丝都丝绸博物馆、北滘公园、顺德紫云阁、李小龙祖居、逢简水乡等。

【南国丝都丝绸博物馆】位于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观绿路3号(近皆大欢喜园林食府)。

博物馆占地面积10420平方米,是民办综合类丝绸业专题博物馆。

南国丝都丝绸博物馆有浓郁的岭南水乡生态特色和浓厚丰富的丝绸产业文化内涵及人文精神。

馆内设有顺德丝绸文史馆、丝绸文化馆、纺织工艺馆等,博物馆共计有馆藏文物570多件/套。

【顺德史努比主题公园】位于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龙盘西路与兴顺路交汇处,占地面积5万平方米,临近105 国道,地理位置优越,交通方便,是目前亚洲较大的史努比主题公园。

主要有儿童小火车、儿童漂流、儿童卡丁车、儿童5D、升降热气球、旋转木马、微过山车等游玩项目。

【清晖园博物馆】位于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清晖路23号。

它是广东四大名园之一,另外3座是指东莞的可园、佛山的梁园和番禺的余荫山房三座古典园林。

它是典型的岭南园林风格。

清晖园的“清晖”两字取父母之恩如日光和熙寓意。

整个园林的景致围绕着水做文章,它整个院子围绕着一池清水,小溪里的锦鲤长的很肥。

有假山、小桥、亭台楼阁,并种上了银杏、紫藤、龙眼、龙顺枣等树种来配合景观建筑。

园内装饰性的细节也值得细细品味,园内有大量装饰性和欣赏性的陶瓷、灰塑、木雕、玻璃。

其中,砖雕和彩色玻璃尤为漂亮,归寄庐里的“百寿桃”更是木雕精品。

【长鹿农庄主题园区】位于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建设东路8号。

分为欢乐岛、尖叫乐园、童话动物王国三个区域。

另有度假区和冰雪王国。

园外的服务中心门口和园内的的长颈鹿喂食区旁各有一个盖章点。

【碧江金楼】位于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泰宁西路6号。

碧江金楼属明清时期建筑,原是碧江苏家的藏书阁,清代道光23年,曾任兵部职方司官员晋赠荣禄大夫(从一品)的苏丕文荣归故里,大兴土木营造出岭南豪宅-职方第,附建书楼赋鹤楼。

藏书阁的屏门、门坊、檐板、厅壁、天花藻井的木质雕饰均以真金镶贴,金碧辉煌,几乎包罗了木雕艺术中的所有手法,故得名金楼。

“三旧”改造政策改革与创新,推进村级工业园改造

“三旧”改造政策改革与创新,推进村级工业园改造

“三旧”改造政策改革与创新,推进村级工业园改造佛山顺德作为工业重镇发展至今,昔日依托“村村点火、户户冒烟”粗放型工业模式,逐步建立起的星罗棋布的村级工业园,诞生了顺德数万家企业,可谓是顺德工业经济发展的历史功臣。

但随着城镇化进程和经济增长模式的转变,顺德村级工业园的短板日益突出,土地效能低、环境污染重、安全隐患大等问题,让村级工业园成为制约顺德产业升级、空间集约和生态环境的主要矛盾,但同时也是顺德未来发展的潜力和机遇所在。

2009年开始广东省供地重心转向存量土地,意味着推进“三旧”改造,挖潜盘活存量用地将作为今后珠三角地区城乡土地利用、经济有序发展的重要抓手。

顺德区陆续出台《顺德区村级工业园升级改造实施意见》等“1+3”系列政策文件和创新实验区改革方案,同步启动多个村改示范项目,为广东省乃至全国的镇村存量土地节约利用、城乡高质量发展之路做出示范。

标签:村级工业园;三旧改造;政策创新;顺德区作為改革先锋,2019年《佛山市顺德区率先建设广东省高质量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创新实验区实施方案》(下称《实施方案》)明确顺德的发展目标,为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和生态文明建设腾出空间。

顺德区用足用好各级各项政策,灵活创新开发思路,提出多项村改政策新方案,为强力攻坚村改提供了强有力的政策保障,构建优越的营商环境。

2018年以来,顺德构建村改“1+3”政策体系,并在此基础上不断完善政策扶持。

结合《实施方案》进步一创新,提出“11项省级支持事项+12条顺德创新做法”,简称“11+12”,用于破解土地规模不足、用地指标紧缺、改造成本过高、审批周期较长、历史遗留纠纷难处理、各方资本参与改造的信心不足等难题。

本文列举几项重要政策创新做法:1、预支存量建设用地奖励指标2018年以前,顺德区平均每年农用地转建设用地的指标大概是6000亩,2018年开始,珠三角城市的新增建设用地与“三旧”改造挂钩,顺德区每年农地转用指标降至1600亩。

顺府办发[2011]105号关于顺德区推进“三旧”改造工作实施意见的补充意见(19号文补充意见——

顺府办发[2011]105号关于顺德区推进“三旧”改造工作实施意见的补充意见(19号文补充意见——

依申请公开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顺府办发〔2011〕105号关于顺德区推进“三旧”改造工作实施意见的补充意见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各有关单位:为加快推进“三旧”改造工作,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对《顺德区推进“三旧”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顺府办发〔2010〕19号,下称《实施意见》)提出以下补充意见:一、对《实施意见》中关于规划、国土管理的部分规定作适当调整(一)用地面积达到300亩及以上的旧城镇改造项目,如因所在区域尚未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而暂时不能出具规划条件的,可凭区三旧改造工作领导组办公室出具的规划审查意见—1—办理“三旧”改造项目认定手续,但在办理供地手续前须出具规划条件。

(二)引进社会资金推动“三旧”改造。

各镇(街道)可选择市场条件比较成熟、改造规模较大的改造项目,以投资方、镇(街道)、村(社区)获得合理收益为基本原则,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引入社会资金,以镇(街道)为主体进行项目用地前期整理。

具体方案报区三旧改造工作领导组审批通过后方可实施。

(三)原工业及其他非公益性质的国有建设用地转变用地功能发展经营性项目的(不涉及商品住宅开发建设),在满足以下条件的前提下,可由土地使用权人(以土地使用证或房地产权证上记载的土地使用权人为准)申请通过土地使用权协议出让方式完善转变用地功能手续:1.由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总体规划、“三旧”改造专项规划及建设用地年度供应计划,严格筛选“二改三”项目,划定各镇(街道)商业区域或重点改造范围,报区委区政府批准后,按照相关程序组织编制该片区的控制性详细规划,由区委区政府批准后,可组织进行相应地块的改造。

其中每个镇(街道)旧厂房转变用地功能发展其他产业的土地面积不得高于该镇(街道)年度“三旧”改造项目土地面积的40%;—2—2.区、镇(街道)土地储备机构已同意不纳入土地储备计划。

(四)通过协议出让转变用地功能的国有建设用地土地出让金按以下标准计收:1.通过出让方式取得的土地转变用地功能的,土地出让金按改变用途后的土地市场评估价格减去原用途土地剩余年限市场评估价格的余额的60%计收。

技术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及案例分析

技术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及案例分析

顺德A地块三旧改造项目的实施不仅能够改善周边环境和居民生活品质,还能 促进区域经济的发展和提升城市形象。因此,该项目具有较高的潜在收益和社 会贡献,是一项可行的旧城改造和城市更新项目。
谢谢观看
在社会影响方面,该企业的技术改造项目得到了国家政策的支持和鼓励,同时 也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和支持。该项目的实施不仅提高了企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 效益,还为当地创造了更多的就业机会和税收收入。
四、结论与建议
本次演示通过对技术改造项目背景和意义的分析,以及对其可行性研究和案例 的探讨,可以得出以下结论:
1、技术改造项目对于提高企业生产效率和产品质量,降低能源消耗和环境污 染等方面具有重要意义。
2、可行性研究是技术改造项目实施的前提和基础,需要对市场需求、技术实 现、经济效益、风险评估等方面进行全面分析和评估。
3、案例分析表明,正确的技术改造项目能够为企业带来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 会效益,同时还可以提高企业的综合竞争力和品牌形象。
技术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及案例分析
01 一、
03 三、案例分析
04 四、结论与建议
05 参考内容
随着科技的不断发展,技术改造项目在各个行业中的应用越来越广泛。技术改 造项目不仅能够提高企业的生产效率和产品质量,还可以降低能源消耗和环境 污染。本次演示将探讨技术改造项目的背景和意义,以及如何进行项目可行性 研究和案例分析。
在竞争环境方面,顺德A地块三旧改造项目周边已存在不少竞争对手,如其他 旧城改造项目、房地产开发商等。为确保项目的可行性,我们需要制定合理的 竞争策略,突出项目的优势和特色,吸引消费者。
结论
综合以上分析,顺德A地块三旧改造项目具有较高的开发可行性。在项目实施 过程中,我们需要充分考虑市场需求、财务状况、法律规范以及竞争环境等多 方面因素,制定科学合理的开发方案和竞争策略。也要注意解决拆迁安置、权 属纠纷等难点问题,确保项目的顺利推进和成功实施。

佛山“三旧”项目拓展经验交流_2010年_龙光地产_旧改_城市更新_交流分析

佛山“三旧”项目拓展经验交流_2010年_龙光地产_旧改_城市更新_交流分析

1)不改变土地权属、在集体经济组织所属土地上的建设项目 按照拆旧部分占整个建设规模的比例(以建筑面积计算)计 算相应的扶持资金; 2)通过合法手续审批,并改变土地权属,在集体经济组织所 属土地上(包含后来转为国有的土地)的建设项目,按照集体 安置部分(包括村民住宅和集体物业)占整个建设规模的比 例计算相应的扶持资金; 3)通过合法手续审批,在国有土地上进行旧城镇改造项目的, 按照拆迁补偿安置部分在整个建设规模所占比例计算相应的 扶持资金。
土地增值税
在符合城市规划和土地权属 不发生转移前提下的农村居 民集体历史建设遗留用地、
征地划拨的留用地
土地 出让金
通过合法手续审批进行城中 村、旧物业改造的建设项目
旧城区搬迁企业的职工安置 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超出原出让合同规定的产权 属开发商的地下车库面积需
补缴的土地出让金
‹日期/时间›
扶持办法
已及时足额申报纳税,所征税额按政策属于我区留成部分经核 准同意后,按区与镇(街道)税收分成比例拨出专款,全额用
符合安全生产和环保要求的工业用地; 的用地;
产业“退二进三”企业的工业用地; •因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建设需要或
• 国家产业目录规定的禁止类、淘汰 实施城市规划要求,进行旧城镇改造的
类产业转为鼓励类产业或以现代服务 用地;
业和先进制造业为核心的现代产业的 • 须按产业调整、城市规划、消防、环
原厂房用地;
扶持条件
通过合法手续审批,在集体经济组织 所属土地上(包含后来转为国有的土地) 合作开发建设房屋的,属拆迁安置部 分,以及村集体自筹资金自行建设的
农民公寓
对被拆迁人按照国家有关城镇房屋拆 迁管理办法规定的标准取得的拆迁补
偿款 凡属经县级以上政府批准,国土局及 有关房地产管理部门发出公告,限期 拆(搬)迁的地(路)段的,被拆迁 户取得的拆迁补偿收入(包括货币、

顺德:村级工业园改造助力经济再腾飞

顺德:村级工业园改造助力经济再腾飞

顺德:村级工业园改造助力经济再腾飞作者:梁光源孙晓岩来源:《环境》2018年第06期“顺德村级工业园区整治任务重,要想方设法加快绿色工业服务中心建设。

”5月18日,佛山市委副书记、市长朱伟在佛山市生态环境督察暨环保联动执法电视电话动员会上对顺德的“头号工程”村级工业园升级改造项目作出了新的要求,再次吹响向村级工业园区改造进军的号角。

自2017年6月,村级工业园升级改造正式启动后,顺德10个镇街正按照改造任务表逐步推进。

据了解,今年内10个镇街要按照既定的定位发展模式,建成10个特色明显、效果突出的产保区示范园,增强典型带动效应。

今年4月,顺德区政府印发实施的《顺德区村级工业园升级改造实施意见》明确指出,顺德村居三级将联合采用连片改造、产业集聚、鼓励复垦、支持商品厂房建设、搬迁补偿等方式升级改造村级工业园,拟用三年再造新时代的“顺德模式”,以求立于粤港澳大湾区鳌头。

经济腾飞需新动力数据显示,顺德2017年GDP首次突破3000亿元,在广东省十大强区中排行第八。

改革开放40年来,产业经济铸就了顺德的经济辉煌,支撑城市建设和综合实力实现跨越式发展,但同时,也导致形成了“村村点火,户户冒烟”的发展格局,约382个村级工业园遍布顺德205个村居,呈现出“规模大、布局散、产出低、污染重、隐患多、利益杂、改造难”的特点。

曾经为顺德经济腾飞做出重大贡献的村级工业园,在当前产业转型升级的关键时期,也到了非改不可的瓶颈阶段。

“1978年到2008年期间,顺德区各镇政府通过给政策,让基层的镇街、村居各自去竞争、发展自营经济,现在回头看,在那样的背景下,当时的顺德政府对基层的统筹基本是无序的。

”顺德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常务副局长伍成亮说,从村级层面考虑,各个村都会把工业园区、厂房建在本村最合适的地方,并不会去考虑邻村的情况,政府更谈不上很好的规划统筹。

“后来,镇级工业园发展后,很多村级工业园就暴露其弱点,现在要建设区级工业园区,当初村级工业园的定位与现在整个区域的综合协调发展之间的矛盾就越来越明显。

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入推进城市更新(“三旧”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

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入推进城市更新(“三旧”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

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入推进城市更新(“三旧”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8.08.20•【字号】•【施行日期】2018.09.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城市建设正文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入推进城市更新(“三旧”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践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关于深入推进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的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国土资发〔2016〕147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提升“三旧” 改造水平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粤府〔2016〕96号)《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深入推进“三旧”改造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粤国土资规字〔2018〕3号)《佛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佛山市城市治理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佛府〔2017〕27号)等有关文件要求,以城市更新为抓手,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规划统筹、公共优先、利益共享、公平公开”的基本原则,逐步搭建科学合理的城市更新规划体系、管理体系、政策体系,实现城市形态提升、空间布局合理、产业结构优化、人居环境改善、公共配套完善,着力推进城市治理现代化,经市人民政府同意,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明确更新范围,界定更新类型(一)本实施意见所指城市更新,是指符合国家、省、市有关城市更新政策要求,对特定城乡建成区(包括旧城镇、旧厂房、旧村居)内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区域,根据城乡规划和本实施意见规定进行拆除重建、综合整治、功能改变等活动:1.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亟需完善;2.人居环境恶劣、环境污染严重或者存在重大安全隐患;3.现有土地用途、建筑物使用功能或者资源、能源利用明显不符合社会经济发展要求,影响城乡规划实施;4.其它经市或区级人民政府认定属于城市更新的情形。

(二)对城市更新项目实行分类管理,根据项目改造模式可分为综合整治类、功能改变类、拆除重建类、生态修复类、局部加建类及历史文化保护类。

广东省旧城镇旧厂房旧村庄改造管理办法

广东省旧城镇旧厂房旧村庄改造管理办法

广东省旧城镇旧厂房旧村庄改造管理办法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东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1.01.17•【字号】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79号•【施行日期】2021.03.01•【效力等级】地方政府规章•【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综合规定正文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79号)《广东省旧城镇旧厂房旧村庄改造管理办法》已经2020年12月11日十三届广东省人民政府第123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1年3月1日起施行。

省长马兴瑞2021年1月17日广东省旧城镇旧厂房旧村庄改造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旧城镇、旧厂房、旧村庄(以下统称“三旧”)改造管理,提高节约集约用地水平,改善人居环境,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三旧”改造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三旧”改造,是指对纳入省“三旧”改造地块数据库的“三旧”用地进行再开发、复垦修复或者综合整治的活动。

边角地、夹心地、插花地(以下统称“三地”)和其他用地,经批准后可以纳入“三旧”改造项目进行整体利用。

第三条“三旧”改造应当遵循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尊重历史、分类施策、统筹规划、共建共享的原则。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统筹协调有关部门共同推进本行政区域内的“三旧”改造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三旧”改造规划、用地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开展相关调查评价、标图入库、实施监管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财政、生态环境、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农业农村、金融、税务等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做好“三旧”改造相关工作。

第五条“三旧”改造包括下列类型:(一)全面改造,是指以拆除重建方式对“三旧”用地进行再开发,或者对“三旧”用地实施生态修复、土地复垦;(二)微改造,是指在维持现状建设格局基本不变的前提下,以改变功能、整饰修缮、完善公共设施等方式对“三旧”用地进行综合整治;(三)混合改造,是指全面改造和微改造相结合的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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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顺府办发〔2010〕19号印发顺德区推进三旧改造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属有关单位:《顺德区推进“三旧”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已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年二月五日主题词:城乡建设 三旧改造△ 工作 意见 通知抄送:区人大办、政协办、纪委会、武装部、法院、检察院。

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秘书科 2010年2月23日印发— 1 —顺德区推进“三旧”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为加快推进我区旧城镇旧厂房旧村居改造(下简称“三旧”改造),促进节约集约利用土地,拓展产业发展空间,提升城乡人居环境,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根据广东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三旧”改造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若干意见》(粤府〔2009〕78号)和市政府《印发关于加快推进旧城镇旧厂房旧村居改造的决定及3个相关指导意见的通知》(佛府〔2007〕68号)、《印发贯彻省政府推进“三旧”改造促进节约集约用地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佛府〔2009〕261号)等文件,对我区“三旧”改造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改造项目认定(一)改造范围。

1.城乡建设规划已调整为非工业用途,按照“退二进三”的要求需转变土地功能的工业用地(厂区)。

2.根据城乡建设规划需提升为先进制造业等鼓励类产业的工业用地。

3.布局分散、利用效率低和不符合安全生产、环保要求的工业用地。

4.为实施城乡建设规划的需要,须进行市政公共设施建设— 2 —或城中村改造等所必须的旧城镇用地。

5.布局分散、公共服务设施配套不完善、不具保留价值的旧村庄。

6.国土资源部“万村土地整治”示范工程确定的示范村居或列入“村居整治”工程的村居。

7.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中农村建设用地复垦区域。

8.经区人民政府审查认定属于“三旧”改造范围内的其它用地。

(二)改造方式。

1.政府统一改造。

政府为了城市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或进行旧城镇改造需要调整土地的,由政府统一拆迁改造,涉及的土地使用权由政府依法收回、收购,纳入政府储备土地,按计划使用或通过公开交易的方式出让。

2.政府引入社会资金进行改造。

政府对拟改造的项目,通过公开交易的方式引入社会资金参与改造。

3.政府通过挂帐收购的方式实施项目改造。

4.土地使用权人自行改造。

鼓励土地使用权人对自有的旧房屋(厂房)采用多种方式按规划进行改造。

5.市场主体进行改造。

鼓励市场主体通过收购的方式实行土地合宗、集中改造。

— 3 —6.政府指导村居进行改造。

旧村居的改造应在区、镇(街道)两级政府的指导下,以村(居)为主导,灵活运用多种方式进行改造,并积极争取社会资金参与改造。

7.多种方式结合实施改造。

上述改造方式需根据改造项目范围内各地块的土地用途、权利状况以及改造后土地的规划用途等情况确定。

(三)改造项目认定。

“三旧”改造应重点推进旧工业厂房升级改造和旧村居改造,适度控制经营性房地产改造项目。

“三旧”改造项目的认定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1.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建设总体规划和“三旧”改造专项规划。

2.拟改造项目用地在土地利用现状图或卫星影像图(或航片、正射影像图)上显示为已有上盖建筑物的建设用地。

3.在改造规模控制上,旧村居集中连片改造的用地面积原则上不少于100亩;旧城镇集中连片改造的用地面积原则上不少于50亩;集约工业区范围内的工业厂房升级改造项目不设规模限制,非集约工业区范围内的工业厂房集中连片改造面积原则上不少于50亩,并需由村居组织实施;旧城镇中单一产权改造项目用地面积原则上不少于15亩。

— 4 —对受规划路网限制或周边无拓展空间的地块,可以适当降低改造用地规模。

4.拟改造项目必须编制“三旧”改造方案和可行性研究方案;在项目认定前必须申领规划设计条件。

5.旧厂房升级改造的项目,改造后建筑层数不低于3层。

“三旧”改造项目的认定由镇(街道)初审后上报区“三改办”逐级审批,具体审批程序另行规定。

(四)改造方案报批。

“三旧”改造项目不涉及完善土地征收手续和集体建设用地转为国有建设用地的,“三旧”改造方案由区人民政府审批;“三旧”改造项目涉及完善土地征收手续和集体建设用地转为国有建设用地以及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的,“三旧”改造方案由区人民政府审核后逐级上报审批。

二、城乡规划政策(一)规划编制。

1.区“三旧”改造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区三改办”)负责组织编制全区“三旧”改造专项规划。

2.各镇(街道)根据全区“三旧”改造专项规划编制“三旧”改造年度实施计划,并按相关规定编制片区的“三旧”改造控制性详细规划;有条件的片区或地段可进一步编制修建性— 5 —详细规划或城市设计;3.对因特殊原因未能纳入以上详细规划范围内的项目,须另行编制可行性研究方案。

4.旧厂房升级改造的项目,除重要地段需编制可行性研究方案外,可直接申领规划设计条件作为项目改造建设的规划依据,重要地段另行划定。

5.以上改造项目因特殊情况未能严格执行有关规划技术规定的,其容积率、建筑密度等主要规划技术指标在满足消防、环保、交通组织和公共配套设施的要求和强制性规定条文所规定的内容的前提下可具体研究确定。

上述详细规划和可行性研究方案编制的技术和管理要求另行规定。

(二)规划报批。

1.全区“三旧”改造专项规划,报区人民政府批准;镇(街道)的年度实施计划,报区三旧改造工作领导组审批。

2.“三旧”改造项目的详细规划或可行性研究方案经镇(街道)初步审批后送区“三改办”,区“三改办”会同相关部门审核并组织专家论证后报区三旧改造工作领导组审批。

3.以上规划按规定须进行公示、组织听证及经村(居)民表决同意的,应按程序公示、组织听证及经村(居)民表决同— 6 —意后方可上报审批。

(三)规划调整。

“三旧”改造项目的规划经批准后原则上不允许调整,如因特殊情况需要调整的,在确保更有利于提高公共环境水平情况下,须先向原审批机关提出规划调整申请报告,并经审批同意后方可组织规划调整,调整后的规划方案按原来的程序报批,涉及相关权益人利益的必须按规定公示或举行听证。

但经规划批准的改造地块用地功能和规划容积率指标不允许调整。

三、土地管理相关政策(一)分类确定改造项目的土地供应政策。

1.政府统一实施的旧城镇改造项目。

对不符合安全生产、环保要求以及未落实生产项目的旧工业厂房,采用作价补偿的方式。

但将承诺调整为符合国家和我区产业升级要求的生产项目、且已经落实具体项目的,经区招商引资项目联审小组审核后报区人民政府批准,可以采用土地置换的方式调整到由区、镇统一规划的工业区内,调整后的土地面积不得超出调整前的土地面积。

2.土地使用权人或市场主体实施的“三旧”改造项目。

(1)对“退二进三”的产业用地、城乡规划确定不再作为— 7 —工业用途的原厂房用地和国家产业政策规定的不符合安全生产、环保要求的原厂房用地,根据规划要求调整为经营性用途的,须经过公开交易方式出让(具体另行规定)。

(2)旧城镇改造范围内,市场主体申请收购相邻多宗土地集中改造的,先逐宗办理产权转移手续、统一土地(房产)权属名称后申请土地合宗;或由市场主体按规定程序申请拆迁许可、实施拆迁后再申请土地合宗。

(3)旧城镇改造范围内,土地使用权人联合实施改造的,改造开发后的房地产可以根据联合改造协议的约定在原产权人范围内直接办理房地产登记手续。

(4)旧工业区范围内各土地使用权人进行联合整体改造的,改造后的工业用地可以根据规划要求及联合改造协议在原产权人范围内重新划分地块使用。

(5)旧工业区升级改造项目,土地使用权人通过改造(包括连片整体改造)后节余的土地能满足规划分宗要求的,经区招商引资领导小组审核并报区人民政府批准,允许其转让。

转让土地面积不得超出改造项目整宗土地面积的50%,且受让方必须已经落实生产项目并符合国家产业要求和我区产业结构调整升级的要求。

(6)旧工业区升级改造项目,土地使用权人申请延长土地— 8 —使用年限的,按规定补交地价款后,可以按最高法定年限重新确定土地使用权。

3.村居改造项目。

(1)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内的旧村庄改造,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自行改造或与有关单位合作改造。

(2)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外的旧村庄改造,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的前提下,除属于市、区政府应当依法征收的外,可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用地单位自行组织实施,但不得用于商品住宅开发。

(3)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申请将集体建设用地转为国有建设用地的,经村民(代表)大会表决同意后,向区国土资源部门申请。

(4)集体经济组织自行改造后的土地由本集体经济组织自行开发使用的,可以根据规划用途直接办理划拨供地手续;交由集体经济组织属下单位或全资企业开发使用的,可以根据规划用途办理协议出让或协议流转供地手续。

(5)集体经济组织通过招商引资引入开发企业合作改造而发生土地使用权转移的,应按规定办理土地使用权公开交易转让或公开交易流转手续,并按规定缴纳土地出让金或集体土地— 9 —流转收益金。

(6)旧村居、旧村级工业区改造后的土地按城乡规划确定为经营性用地推向市场的,若公开交易时已经约定开发建设后的房地产按一定面积提留给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该提留部分的房地产直接以集体经济组织的名义确权登记。

(7)集体经济组织引入合作改造单位应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4.“三旧”改造项目中回迁安置部分的房屋可直接办理确权。

(二)分散土地的合宗。

土地使用权人或市场主体实施的“三旧”改造项目需要对分散土地进行合宗的,应符合下列条件:1.拟办理合宗的土地,已全部办理了土地确权登记发证。

2.土地的所有权性质相同。

3.涉及已经办理了土地使用权抵押、地役权登记的土地,必须办理注销土地抵押权、地役权登记的相关手续。

4.属于市场主体申请拆迁许可、实施拆迁后再申请土地合宗的,须提供与改造范围内所有权属地块的权属人签订的收购协议并已落实相关补偿安置补偿措施,收购协议必须经有资格的法律服务中介机构见证或公证部门公证。

5.拟合宗的土地使用权不属于法律规定限制权利的类型,— 10 —如法院查封等。

6.按规定补交地价款。

(三)改造中的土地置换问题。

“三旧”改造范围内土地之间或“三旧”改造范围内、外地块之间土地的置换,包括集体建设用地与集体建设用地之间、集体建设用地与国有建设用地之间、国有建设用地与国有建设用地之间的土地置换。

1.“三旧”改造涉及拆旧腾挪的合法用地,确能实现复垦的,可根据国土资源部的相关规定,纳入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涉及建设用地周转指标的,逐级报省国土资源厅安排。

2.旧村居及工业区改造因土地置换需要调整村居权属界线的,由权属双方签订权属界线调整协议书;需要调整集体、国有土地权属界线的,由集体土地所有权人与土地所在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签订权属界线调整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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