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企业档案分类试行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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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档案局工业企业档案分类试行规则

国家档案局工业企业档案分类试行规则

工业企业档案分类试行规则(1991年7月04日国家档案局发布)为深化企业档案业务管理,提高现代化科学管理水平,促进企业档案工作的整体建设,更好地服务于企业生产、经营管理和技术进步,特制定本规则。

第一条本规则规定了工业企业档案的分类原则、分类方法和类目设置及其所含基本范围。

第二条本规则适用于全国工业企业档案的分类管理、组织案卷和排架管理。

交通、邮电、建筑施工、农林和商业服务等企业亦可参照执行。

第三条工业企业档案分类原则是以全部档案为对象,依据企业管理职能,结合档案内容及其形成特点,保持档案之间的有机联系,便于科学管理与开发利用。

第四条工业企业档案分类设置10个一级类目,即党群工作类、行政管理类、经营管理类、生产技术管理类、产品类、科学技术研究类、基本建设类、设备仪器类、会计档案类、干部职工档案类。

特大型企业或生产程序特殊的企业,有些档案难以归入上述10大类目时,可根据实际需要增设一级类目。

第五条工业企业档案分类二级类目按照企业管理职能和档案特点设置(详见附表),附表中设置的二级类目是工业企业档案分类的基本二级类目,企业可结合实际需要增设或减少二级类目。

第六条工业企业档案分类二级以下类目设置,参照附表中的基本范围,结合行业特点和企业实际确定。

工业企业档案分类层次不宜过多。

第七条工业企业档案分类二级及二级以下类目的设置方法如下:1、党群工作、行政管理、经营管理生产技术管理类的二级及二级以下类目一般按问题或组织机构设置;2、产品、设备仪器类的二级及二级以下类目产品和设备仪器种类或型号设置;3、科学技术研究类的二级及二级以下类目按按课题性质或课题设置;4、基本建设类的二级及二级以下类目按工程性质或建筑项目设置;5、会计档案类的二级及二级以下类目按文件形式(名称)设置;6、干部职工档案类的二级及二级以下类目按干部、工人分别设置、干部档案类目设置按《干部档案工作条例》有关规定执行。

第八条工业企业档案分类中的类目标识符号不作统一规定。

《工业企业档案分类试行规则》

《工业企业档案分类试行规则》

《工业企业档案分类试行规则》工业企业档案分类试行规则主要针对工业企业的档案进行分类管理,规范档案的整理、保管、利用和销毁等工作。

其试行规则如下:一、目的与意义工业企业档案分类试行规则的目的是为了规范和统一工业企业档案的分类管理,提高档案整理、保管和利用的效率和质量,保护工业企业的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促进工业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二、适用范围该试行规则适用于所有工业企业的档案分类管理,包括国有工业企业、民营工业企业、外资工业企业等。

三、分类原则档案分类应遵循以下原则:1.按照企业的业务性质进行分类,例如生产类、技术研发类、市场营销类等。

2.按照档案的形态进行分类,例如纸质档案、电子档案、音像档案等。

3.按照档案的保密级别进行分类,例如绝密档案、机密档案、秘密档案等。

4.按照档案的重要性进行分类,例如重要档案、一般档案、辅助档案等。

四、分类标准档案的分类标准应根据工业企业的具体情况进行制定,包括业务性质、档案形态、保密级别和重要性等方面的考虑,同时也可以参考相关行业和地方性的档案分类标准。

五、分类管理档案分类应建立相应的档案分类表或档案目录,明确每个分类的内容和范围,并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和流程,确保档案分类的准确性和实用性。

六、档案保管档案保管应根据分类,制定相应的保管措施和要求,包括保管环境的要求、防火防水的措施、存储设备的选择等。

并建立档案出入库登记制度,对档案的借阅和归还进行记录和管理。

七、档案利用档案利用应根据需要,提供相应的档案查询和复制服务,并建立档案利用审批流程,对机密级别较高的档案进行审批控制。

八、档案销毁档案销毁应根据档案的保管年限和保密级别进行,制定相应的销毁计划和程序,确保档案的安全销毁,同时也要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九、监督与评估对工业企业档案分类管理工作进行监督与评估,定期进行档案分类质量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并向上级档案管理部门进行报告。

十、附则工业企业档案分类试行规则的具体实施细则由各企业根据该规则进行制定,并报经上级档案管理部门备案。

工业企业档案分类试行规则

工业企业档案分类试行规则

工业企业档案分类试行规则以工业企业档案分类试行规则为标题,我们将介绍工业企业档案分类试行规则的相关内容。

一、引言工业企业档案是工业企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它记录了企业的发展历程、管理制度、技术标准、产品质量等重要信息,对于企业的运营和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更好地管理和利用这些档案,我们需要建立一套科学合理的分类试行规则。

二、档案分类的意义1. 提高档案管理效率:通过建立分类规则,可以使档案的存放、检索更加方便快捷,提高档案管理效率。

2. 保护档案安全:分类规则的建立可以有助于保护档案的安全,防止档案遗失或被篡改。

3. 优化资源利用:分类规则可以使档案的利用更加科学合理,帮助企业更好地利用和开发档案资源。

三、档案分类试行规则的制定原则1. 可操作性原则:分类规则应具备实施的可操作性,方便工业企业实际应用。

2. 统一性原则:分类规则应统一于企业的实际情况,避免过于复杂或繁琐。

3. 完整性原则:分类规则应包含企业所有重要的档案类别,确保档案的全面性和完整性。

4. 可扩展性原则:分类规则应具备一定的扩展性,能够适应企业发展和档案增量的需求。

5. 档案价值原则:分类规则应根据档案的价值确定分类等级,有针对性地进行管理。

四、档案分类试行规则的具体内容1. 按照档案形式分类:包括纸质档案、电子档案、影像档案等不同形式的档案。

2. 按照档案内容分类:根据档案记录的内容特点,将档案分为企业管理档案、技术标准档案、产品质量档案等不同类型。

3. 按照档案用途分类:将档案分为内部管理档案、对外公开档案、保密档案等不同用途的档案。

4. 按照档案来源分类:根据档案的来源,将档案分为自制档案、外部采集档案等不同类别。

5. 按照档案价值分类:根据档案的重要性和价值,将档案分为一级档案、二级档案、三级档案等不同级别。

五、档案分类试行规则的实施步骤1. 制定分类规则: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制定科学合理的档案分类规则。

2. 宣传培训:通过内部培训和宣传活动,使全体员工了解和掌握分类规则的具体内容和实施方法。

档案分类及编号办法

档案分类及编号办法

档案分类及编号办法1 总则1.1 为了贯彻执行国家档案局颁发的《工业企业档案分类试行规则》,提高档案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与标准化水平, 更好地为企业经营生产、管理工作服务、特制定本办法。

1.2档案分类原则, 是以公司全部档案为对象, 根据管理职能,结合档案内容与形成特点, 保持档案之间的有机联系,•便于科学管理与开发利用。

2 档案类别的设置2.1 档案的类别共设置九个大类, 即: 党群行政管理类、经营管理类、生产技术管理类、产品类、科学技术研究类、基本建设类、设备仪器类、会计档案类、特种载体档案类。

2.2 根据职能活动与档案形成的特点, 每个大类下设置若干个二级类目( 属类 ), 不设置三级类目( 详见附表 )。

2.3各部门根据分类办法组织整理案卷, 以利于分类标识与管理。

3 分类编号方法3.1企业档案实体分类的标识符号使用英文字母顺序标识一级类目( 大类 );使用阿拉伯数字“双位制”标识二级类目( 属类 )。

3.2 档案实体排架与编号要反映九个基本大类, 从实际出发, 做到科学合理, 经济有用, 保证利用档案的系统性、有效性。

3.2.1党群行政管理类(A)、经营管理类(B)、生产技术管理类(C)的案卷排架, 按大类一年度一保管期限进行排列编号。

档案编号( 档号 )标识举例示意:A 2007 永久 01┃┃┃┃┃┃┃┃┃┃┃┗━━━━案卷(件)顺序号┃┃┗━━━━━━━━保管期限┃┗━━━━━━━━━年度代号┗━━━━━━━━━━━━党群行政管理类3.2.2 产品类(D)、科研类(E)、基本建设类(F)、设备仪器类(G)的案卷排架a) 根据成套性原则,原则上按大类一属类一项目进行排列, 案卷顺序号按属类流水编号。

关于项目少的产品,能够将多种属类混合流水编号, 用分类号加以区别,流水编号办法同前。

b)产品、基建、设备仪器、科学技术研究类档案的编号由大类号、项目( 型号 )代号、案卷顺序号构成。

(类号之间的标点什么时候用“·”或者是用"-"请参照科技档案整理规范)举例示意:G. C2000- 001┃┃┃┃┃┗━━━━━━━案卷顺序号┃┗━━━━━━━━━━━产品型号( 项目代号 )┗━━━━━━━━━━━━━━设备仪器类3.2.3会计档案的排架编号, 按大类一属类一年度进行排列, 案卷顺序号按属类流水编号。

工业企业档案分类试行规则国档发〔1991〕20号

工业企业档案分类试行规则国档发〔1991〕20号

工业企业档案分类试行规则(1991年7月4日国家档案局发布)为深化企业档案业务管理,提高现代化科学管理水平,促进企业档案工作的整体建设,更好地服务于企业生产、经营管理和技术进步,特制定本规则。

第一条本规则规定了工业企业档案的分类原则、分类方法和类目设置及其所含基本范围。

第二条本规则适用于全国工业企业档案的分类管理、组织案卷和排架管理。

交通、邮电、建筑施工、农林和商业服务等企业亦可参照执行。

第三条工业企业档案分类原则是以全部档案为对象,依据企业管理职能,结合档案内容及其形成特点,保持档案之间的有机联系,便于科学管理与开发利用。

第四条工业企业档案分类设置10个一级类目,即党群工作类、行政管理类、经营管理类、生产技术管理类、产品类、科学技术研究类、基本建设类、设备仪器类、会计档案类、干部职工档案类。

特大型企业或生产程序特殊的企业,有些档案难以归入上述10大类目时,可根据实际需要增设一级类目。

第五条工业企业档案分类二级类目按照企业管理职能和档案特点设置(详见附表),附表中设置的二级类目是工业企业档案分类的基本二级类目,企业可结合实际需要增设或减少二级类目。

第六条工业企业档案分类二级以下类目设置,参照附表中的基本范围,结合行业特点和企业实际确定。

工业企业档案分类层次不宜过多。

第七条工业企业档案分类二级及二级以下类目的设置方法如下:1、党群工作、行政管理、经营管理生产技术管理类的二级及二级以下类目一般按问题或组织机构设置;2、产品、设备仪器类的二级及二级以下类目产品和设备仪器种类或型号设置;3、科学技术研究类的二级及二级以下类目按按课题性质或课题设置;4、基本建设类的二级及二级以下类目按工程性质或建筑项目设置;5、会计档案类的二级及二级以下类目按文件形式(名称)设置;6、干部职工档案类的二级及二级以下类目按干部、工人分别设置、干部档案类目设置按《干部档案工作条例》有关规定执行。

第八条工业企业档案分类中的类目标识符号不作统一规定。

煤炭工业企业档案分类规则(试行)

煤炭工业企业档案分类规则(试行)

煤炭工业企业档案分类规则为加强企业档案理,提高现代化管理水平,合企业档案管理工作逐步实现科学化,规范化,标准化,进一步促进企业档案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更好地为企业生产,经营管理和科技进步服务,特制定本规则。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1.1本规则规定了煤炭企业档案的分类原则,分类方法,类目设置,标识符号,编号原则和方法等。

1.2本规则主要适用于煤炭系统矿务局、矿、机械厂等企业单位档案的分类整理,组织案卷和排架管理,是煤炭企业档案分类的基本依据。

煤炭系统其他单位可参照执行。

2、引用标准2.1《国营企业档案管理暂行规定》2.2《工业企业档案分类规则》2.3《中国档案分类法煤炭工业档案分类表》3、分类原则3.1煤炭工业企业档案分类原则是以煤炭企业全部档案为对象,依据企业管理职能,结合企业档案构成的内容及其形成特点,保持档案之间的有机联系,既可满足现实煤炭企业档案分类管理的需要,又适当考虑了今后发展的要求,具有一定的包容性和延伸性,使之便于科学管理和综合开发利用。

3.2煤炭工业企业档案分类以企业职能为基础,类目设置充分考虑了企业档案工作实际情况。

为便于管理利用,本规则只设二级类目。

4、体例结构本规则由《煤炭工业企业档案分类规则》及《煤炭工业企业档案分类及类目标识符号表》(简称《企业档案分类表》)组成。

为便于企业档案分类整理工作,《企业档案分类表》中列出了类目名称,标识符号和基本范围,供企业分类整理档案时使用。

5、名词术语5.1企业档案:是企业在各项工作活动中形成的全部档案的总和。

5.2类号:是类目的标识符号,用以表示类目在分类体系中的位置和排列顺序。

6、类目的设置6.1一级类目的设置:煤炭工业企业档案分类设置十二个一级类目。

即党群类、行政类、经营类、生产技术类、地质勘测类、基本建设类、科学技术研究类、设备仪器类、产品类、会计类、职工管理类、特殊载体类。

6.2二级类目的设置:煤炭工业企业档案二级类目按照企业管理职能和特点设置,类目的级位表示上下位的隶属关系。

陕西省工业企业档案分类编号试行细则

陕西省工业企业档案分类编号试行细则

陕西省工业企业档案分类编号试行细则1994年6月17日陕档发[1994]10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逐步实现我省工业企业档案管理标准化、现代化、促进工业企业档案工作的整体建设,更好地为企么生产、科研和经营管理服务,根据国家档案局《工业企业档案分类试行规则》的精神,结合我省工业企业档案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规定了省内各级工业企业档案实体的分类原则、分类方法、标识符号和一、二级类目的设置及排列(架)方式。

第三条本细则适用于陕西省各类工业企业档案的分类整理、组织案卷和排架管理。

交通、邮电、建筑施工、农林和商业服务等企业亦可参照执行。

有国家行业档案分类编号方案的,执行其行业方案。

第四条木细则的分类编号原则是:以工业企业全部档案为对象,依据企业管理职能,结合档案内容及其形成特点,保持档案之间的有机联系,便于科学管理和综合开发利用。

第二章类目设置及设置方法第五条我省工业企业档案分类的一红类目设置同国家档案局《工业企业档案分类试行规则》一致,设置十个一级类目,即党群工作类、行政管理类、经营管理类、生产技术管理类、产品类、科学技术研究类、基本建设类、设备仪器类、财务会计类、干部职工类、特大型企业或特殊行业的企业,有些档案难以归人上述十大类目时可根据实际需要增设一级类目,如:建筑企业可增设“工程类” 煤矿企业可增进设“地质类”等等。

每年形成档案少(不足50卷)的小型企业,可适当合并一级类目。

第六使我省工业企业档案分类二级及二级以下类日的设置,可结合各企业的实际情况,在国家档案局《工业企业档案分类试行规则》的基础上作适当调整、会并或增设、二级以下类目的设置,结合行业特点和企业实际情况自定,但分类层次不宜过多。

第七条我省工业企业档案分类二级及二级以下类目设置的方法如下:1、党群工作作类、行政管理类、经营管理类、生产技术管理类的二级及二级以下类目按问题分类。

有些企业因内部机构职能分工的原因,.公安保卫工作归口党委管理,分类时可把本属“行政管理”大类下的“公安保卫”调整至“党群工作”大类;一些规模较小的中小型企业,形成的档案数量少.可将“纪检工作”并人“组织工作”,“统战工作”并入”宣传工作”,“协作工会”并入“工会工作”,“外事工作’并入“行政综合”,”审计工作“并入“法纪监察工作”,“统计工作”并入“计划工作”“企业管理”并人“经营决策”,“环保工作”并入“安全工作”。

档案分类及编号规定

档案分类及编号规定

档案分类及编号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各类档案分类、编号、标识,便于检索利用,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依据与适用范围1.依据参照国家档案局《工业企业档案分类试行规则》,结合***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2.范围(1)本方案规定了***各类型档案的分类及编号方法。

(2)本方案适用于*****档案实体的分类、编号、排架。

第二章类目设置及标识第三条一级类目:档案共设六个一级类目(具体档案分类表见附件1):即:WS——文书档案类;KJ——科学技术类;CW——财务档案类;RS——人事档案类;TZ——特殊载体档案类ZL——资料第四条二级类目:1.文书档案设置党群工作类、行政管理类、经营管理类、教育管理类二级类目,标识如下:党群工作类——DQ行政管理类——XZ经营管理类——JG教育管理类——JY2.科学技术类档案设置科学研究类、建设项目类、设备仪器类二级类目,标识如下:科学研究类——KY建设项目类——JS设备仪器类——SY3.财务档案按其形成特点和文件材料形式分别设置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及其他四个二级类目,标识分别是:01、02、03、04。

4.人事档案类按照《人事档案管理规定》(新联投字【2012】38号)包含入职手续档案材料及入职后档案材料。

5.特殊载体档案类按照其载体设置声像档案、电子档案及实物档案三个二级类目,标识分别为:01、02、03。

6.资料包含报刊、书籍、宣传资料等。

第三章档号编制第五条档号编制坚持系统、规范、简单、便于检索的原则。

第六条党群工作类、行政管理类、经营管理类、教育管理类为文书档案,档号设置:——————保管期限——。

第七条科学技术类档案,档号设置:1.科学研究类:KY————案卷号2.建设项目类:JS————案卷号如石家庄安联·青年城项目,其案卷档案号为:JS——0402QNC——N。

3.设备仪器类:SY————案卷号第八条会计档案,档号设置:KJ————年度——全宗号——案卷号第九条人事档案类,档号设置:RS——全宗——年度——案卷号第十条特殊载体档案,档号设置方案为:1.声像档案:TZ——01————年度——全宗——案卷号2.电子档案TZ——02————年度——全宗——件号3.实物档案TZ——03————年度——全宗——件号第四章附则第十一条本规定由档案馆负责解释。

企业事业档案分类的一级类目是如何设置的

企业事业档案分类的一级类目是如何设置的

企业事业档案分类的一级类目是如何设置的企业事业档案分类的一级类目是如何设置的?
会东县档案局2008年12月9日
一级类目是企业事业单位档案分类的第一个层次,即企业事业单位档案分类的基本大类.国家档案局1991年颁布的《工业企业档案分类试行规则》提出:工业企业档案的分类设置十个一级类目,即党群工作类、行政管理类、经营管理类、生产技术管理类、产品类、科学技术研究类、基本建设类、设备仪器类、会计档案类、干部职工档案类.在实际工作中,可以根据企业事业单位性质、规模等方面的差异而灵活予以调整.非生产型企业可设七个大类:党群工作类、行政管理类、经营管理类、生产技术管理类、科技档案类、会计档案类、干部职工档案类.。

电力工业企业档案分类规则(试行)

电力工业企业档案分类规则(试行)

电力工业企业档案分类规则(试行)目次电力工业企业档案分类规则编制说明使用说明简表主表0党群工作1行政管理2经营管理3生产技术管理4财务审计5人事劳资电力工业企业档案分类规则为加强电力工业企业档案标准化、现代化管理,促进企业档案工作的综合整体建设,健全和完善企业的信息工作,以更好地服务于企业生产和经营管理的需要,特依据国家档案局《工业企业档案分类规则》制定本规则。

1.主题内容和适用范围本规则规定了电力工业企业档案的实体分类原则、分类方法、类目标识和类目设置。

企业用本规则及附表对档案进行分类、整理和排架管理。

0至5大类的分类表适用于全部企业;6至9大类的分类表不同性质的企业各不相同。

2.术语2.1企业档案企业档案是企业在各项活动中形成的全部档案的总和。

其构成是以科学技术档案为主体,并包括计划统计、经营销售、物资管理、劳动人事、教育卫生和党政工团工作等方面的档案。

2.2类目类目是档案分类的基本单位,是构成档案分类表的主要成份。

2.3类号类号是类目的标识符号,用以表示类目在分类体系中的位置和排列顺序。

3.分类原则企业档案分类是以企业全部档案为对象,依据企业职能,结合企业档案构成的内容特点,保持档案之间的有机联系,便于科学管理与综合开发利用。

4.一级类目的设置电力工业企业档案分类设十个一级类目,即党群工作、行政管理、经营管理、生产技术管理、财务审计、人事劳资、产品(生产)、科学技术研究、基本建设、设备仪器。

5.二级及二级以下类目的分类方法5.1党群工作、行政管理、经营管理、生产技术管理、人事劳资和除会计财务以外的财务管理等大类按问题兼顾组织机构进行分类。

5.2财务管理类的会计财务按文件的形式分类。

5.3产品(生产)类根据发电、供电、施工、修造等不同企业的主要生产职能按专业性质分类。

5.4科学技术研究类按专业性质和课题分类。

5.5基本建设类按项目和专业性质分类。

5.6设备仪器类按专业、用途分类。

6.二级及二级以下类目的设置6.1二级及二级以下类目的设置详见《分类表》。

《工业企业档案分类试行规则》应当进行修订

《工业企业档案分类试行规则》应当进行修订

《工业企业档案分类试行规则》应当进行修订作者:原万红来源:《北京档案》2009年第01期《工业企业档案分类试行规则》(以下简称《规则》)是1991年7月4日发布,1992年起执行的。

《规则》对规范工业企业档案分类、提高工业企业档案科学管理水平起过一定的作用,但由于一些问题的存在,不仅给工业企业档案分类带来一些困难,而且还对我国档案学理论和档案法规、标准造成不小的冲击。

据笔者分析和档案分类实践的体验,《规则》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一、分类原则定性不当,与一级类目设置反差太大《规则》第三条称,“工业企业档案分类原则是以全部档案为对象,依据企业管理职能,结合档案内容及其形成特点,保持档案之间的有机联系,便于科学管理与开发利用。

”“企业管理职能”是《规则》规定的工业企业档案分类的依据即标准。

对分类依据的这一定性,与一级类目的设置大相径庭。

在一级类目中,只有“党群工作类”、“行政管理类”、“经营管理类”和“生产技术管理类”四类是按“企业管理职能”设置的,而“产品类”、“科学技术研究类”、“设备仪器类”和“基本建设类”四类是按档案种类(科技档案一门中的四种)设置的,“会计档案”和“干部职工档案”则是按档案门类设置的。

这就是说,一级类目是将三部分档案分别按三种依据分类设置的,其中按“企业管理职能”设置的类目只占一级类目的40%,按档案门类和种类设置的类目却占一级类目的60%。

抛开同一次分类可否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依据不说,只就按“企业管理职能”设置类目比按其他依据设置类目少得多而言,《规则》对工业企业档案分类原则以“企业管理职能”为依据的定性是不准确的。

也许有人会说,一级类目后六类中的档案是在企业的一定职能活动中形成的,尽管类名并不似企业管理职能,也可视作按“企业管理职能”设置的。

但后六类档案是分别在党群工作、行政管理、经营管理和生产技术管理中形成的档案的一部分,怎能在按“企业管理职能”设置“党群工作类”、“行政管理类”、“经营管理类”和“生产技术管理类”之后又设立与之并列的其他六类呢?一级类目都是按“企业管理职能”设置说显然不通。

企业档案分类

企业档案分类

本细则主要适用于企业档案的分类整理、组织案卷和排架管理。

一、档案类目设置:1.企业档案分类原则是以企业全部档案为对象,依据企业管理职能,结合档案内容及其形成特点,保持档案之间的有机联系,便于科学管理和开发利用2.一级类目的设置根据不同性质的企业分别设置:(1) 工业企业和非工业企业档案分类统一设置十个一级类目,即:党群工作类、行政管理类、经营管理类、生产技术管理类、产品类、科学技术研究类、基本建设类、设备仪器类、会计档案类、干部职工档案类。

个别生产程序特殊的企业,其专业档案难以归入上述十大类目时,可根据实际需要增设一级类目。

(2) 非生产型企业公司档案分类设置七个一级类目,即:党群工作类、行政管理类、经营管理类、生产技术管理类、科技档案类、会计档案类、干部职工档案类。

3.二级及二级以下类目的设置:(1) 企业档案分类二级类目按照企业管理职能、档案特点和企业规模大小不同分别设置(详见附表一、附表二)(2) 企业档案分类二级以下类目设置,参照附表一、附表二中的基本范围结合行业特点和企业实际确定、分类层次不宜过多(一般不超过三级)。

(3) 设置方法:①党群工作类、行政管理类、经营管理类、生产技术管理类的二级类目按管理职能设置。

②产品类的二级及二级以下类目,应先按产品的种类或系列分类,种类、系列以下再按型号设置。

③科学技术研究类的二级及二级以下类目,应先按课题性质分类,性质以下再按课题设置。

④基本建设类的二级及二级以下类目,应先按工程性质或用途分类,工程性质以下按建筑项目设置。

⑤设备仪器类的二级及二级以下类目,应先按设备仪器性能或用途分类,性能、用途以下再按型号设置。

⑥会计档案类的二级类目按核算单位设置。

⑦干部职工档案类不设二级类目。

二、类目的排列顺序:1.依照国家档案局颁发的《工业企业档案分类试行规则》中大类的排列次序,对我市企业各类档案实行统一排序和编号,使一级类目、二级类目排列次序相对固定,便于科学管理和信息交流。

《工业企业档案分类试行规则》应当进行修订

《工业企业档案分类试行规则》应当进行修订

工业企业档案分类试行规则修订引言随着工业企业的不断发展和壮大,档案管理的重要性也日益凸显。

工业企业档案的分类是档案管理的基础工作之一,它直接关系到档案的整理、检索和使用效率。

为了适应工业企业的快速发展,对现行的《工业企业档案分类试行规则》进行修订已经成为必要的举措。

本文将介绍修订的背景、目的和具体的修订内容,并给出修订后的《工业企业档案分类试行规则》。

修订背景1.工业企业的发展速度加快,现行规则已无法适应新的需求。

2.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为档案管理带来了新的挑战。

3.档案管理的标准和规范发生了变化,需要与时俱进。

修订目的1.适应工业企业发展的需求,提高档案管理效率。

2.引入新的分类标准和方法,提高档案的检索和利用效果。

3.与现行的档案管理标准和规范相一致,保证档案管理的规范性和可持续性。

修订内容1. 修改档案文件的分类体系根据工业企业的特点和现行的档案管理标准,对档案文件分类体系进行了修改和调整。

修订后的分类体系包括以下主要分类:•行政管理类档案•生产管理类档案•财务管理类档案•人力资源管理类档案•市场营销类档案•技术研发类档案•安全环保类档案•物资管理类档案每个分类下再细分相关的子类,使得档案的分类更加清晰和详细。

2. 完善档案编号规则修订后的规则对档案编号规则进行了完善,以便更好地表示档案的分类和层次关系。

具体规则如下:•档案编号由分类代号、年份、顺序号三部分组成。

•分类代号采用字母表示,例如A代表行政管理类档案,B 代表生产管理类档案。

•年份采用四位数表示,例如2022年的档案编号为2022。

•顺序号采用三位数表示,从001开始递增。

3. 引入数字化档案管理修订后的规则引入了数字化档案管理的内容,针对电子档案的管理进行了规定。

具体内容包括:•电子档案的存储和备份要求。

•电子档案的访问权限管理。

•电子档案的安全性保障措施。

4. 强调档案的保管期限管理修订后的规则更加强调档案的保管期限管理,包括:•档案的保管期限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进行规定。

《工业企业档案分类试行规则》

《工业企业档案分类试行规则》

工业企业档案分类试行规则(国家档案局1991年7月4日印发)为深化企业档案业务管理,提高现代化科学管理水平,促进企业档案工作的整体建设,更好地服务于企业生产、经营管理和技术进步,特制定本规则。

第一条本规则规定了工业企业档案的分类原则、分类方法和类目设置及其所含基本范围。

第二条本规则适用于全国工业企业档案的分类整理、组织案卷和排架管理。

交通、邮电、建筑施工、农林和商业服务等企业亦可参照执行。

第三条工业企业档案分类原则是以全部档案为对象,依据企业管理职能,结合档案内容及其形成特点,保持档案之间的有机联系,便于科学管理与开发利用。

$第四条工业企业档案分类设置十个一级类目,即党群工作类、行政管理类、经营管理类、生产技术管理类、产品类、科学技术研究类、基本建设类、设备仪器类、会计档案类、干部职工档案类。

特大型企业或生产程序特殊的企业,有些档案难以归入上述十大类目时,可根据实际需要增设一级类目。

第五条工业企业档案分类二级类目按照企业管理职能和档案特点设置(详见附表),附表中设置的二级类目是工业企业档案分类的基本二级类目,企业可结合实际需要增设或减少二级类目。

第六条工业企业档案分类二级以下类目设置,参照附表中的基本范围,结合行业特点和企业实际确定。

工业企业档案分类层次不宜过多。

第七条工业企业档案分类二级及二级以下类目的设置方法如下:1、党群工作、行政管理、经营管理、生产技术管理类的二级及二级以下类目一般按问题或组织机构设置;2、产品、设备仪器类的二级及二级以下类目按产品和设备仪器种类或型号设置;3、科学技术研究类的二级及二级以下类目按课题性质或课题设置;4、基本建设类的二级及二级以下类目按工程性质或建筑项目设置。

#5、会计档案类的二级及二级以下类目按文件形式(名称)设置;6、干部职工档案类的二级及二级以下类目按干部、工人分别设置、干部档案类目设置按《干部档案工作条例》有关规定执行。

第八条工业企业档案分类中的类目标识符号不作统一规定。

公司档案分类管理办法

公司档案分类管理办法

公司档案分类管理办法1总则1.1制定依据本办法依据《工业企业档案分类试行规则》,结合各类别档案的管理办法,以公司(以下简称“xx股份”)全部档案实体为对象,依据主营业务和管理职能的特点,科学划分类别,优化管理流程,细化归档范围,建立有序完善的档案分类管理体系,便于科学管理与开发利用。

1.2分类管理原则分类原则:分类清晰、层次适度、体系稳定、具扩展性。

管理原则:体系健全、流程完整、范围明确、期限准确。

1.3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xx股份总部、事业部、子企业(包括中海集团)、驻外机构。

2分类规则2.1全宗号设置2.1.1全宗:是指一个独立机关、组织或个人在社会活动中形成的档案有机整体。

2.1.2全宗号:是立档单位的唯一编号,通常由档案馆或上级档案机构给定,xx股份办公厅负责给定所属机构的全宗号。

通常全宗号长期固定不变。

2.1.3全宗号结构:由4位数字标识,全宗号定至xx股份三级子企业。

全宗号前两位为二级子企业顺序号,后两位为三级子企业顺序号。

专业公司由托管工程局按照三级子企业顺序给定全宗号。

驻外机构由海外事业部根据全宗号规则给定全宗号并报xx股份办公厅备案。

各级非法人分支机构不单设全宗号,只给定机构代码号。

所属子企业全宗号及分支机构代码号见附件1。

2.2类目设置2.2.1一级类目共设9个,即企业管理类、工程项目类、科研开发类、房地产(基本建设)项目类、设备仪器类、会计档案类、人事档案类、产品生产类、其他类。

一般情况应保持稳定,不得改变。

2.2.2二级类目根据一级类目所限定的基本范围和具体内容,采取不同的分类方法而确定。

已经设定的二级类目一般不予变动,如需增设二级类目需报上级档案部门确认后方可修改。

2.2.3各单位可根据有关规定和实际情况自行设置三级类目,一般不宜超过三级类目。

2.2.4类目的级位表示上下位的隶属关系。

档案数量少的单位,可只分到一级类目或二级类目,没有档案的类目可空号不用。

2.3分类方法2.3.1企业管理类不设二级类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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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企业档案分类试行规则
为深化企业档案业务管理,提高现代化科学管理水平,促进企业档案工作的整体建设,更好地服务于企业生产、经营管理和技术进步,特制定本规则。

第一条本规则规定了工业企业档案的分类原则、分类方法和类目设置及其所含基本范围。

第二条本规则适用于全国工业企业档案的分类整理、组织案卷和排架管理。

交通、邮电、建筑施工、农林和商业服务等企业亦可参照执行。

第三条工业企业档案分类原则是以全部档案为对象,依据企业管理职能,结合档案内容及其形成特点,保持档案之间的有机联系,便于科学管理与开发利用。

第四条工业企业档案分类设置十个一级类目,即党群工作类、行政管理类、经营管理类、生产技术管理类、产品类、科学技术研究类、基本建设类、设备仪器类、会计档案类、干部职工档案类。

特大型企业或生产程序特殊的企业,有些档案难以归入上述十大类目时,可根据实际需要增设一级类目。

第五条工业企业档案分类二级类目按照企业管理职能和档案特点设置(详见附表),附表中设置的二级类目是工业企业档案分类的基本二级类目,企业可结合实际需要增设或减少二级类目。

第六条工业企业档案分类二级以下类目设置,参照附表中的基本范围,结合行业特点和企业实际确定。

工业企业档案分类层次不宜过多。

第七条工业企业档案分类二级及二级以下类目的设置
方法如下:
1、党群工作、行政管理、经营管理、生产技术管理类的二级及二级以下类目一般按问题或组织机构设置;
2、产品、设备仪器类的二级及二级以下类目按产品和设备仪器种类或型号设置;
3、科学技术研究类的二级及二级以下类目按课题性质或课题设置;
4、基本建设类的二级及二级以下类目按工程性质或建筑项目设置。

5、会计档案类的二级及二级以下类目按文件形式(名称)设置;
6、干部职工档案类的二级及二级以下类目按干部、工人分别设置、干部档案类目设置按《干部档案工作条例》有关规定执行。

第八条工业企业档案分类中的类目标识符号不作统一规定。

第九条声像、照片或其他非纸质载体形式的档案,其形成、反映的内容和作用与纸质载体档案有着不可分割的联系,一般不单独设置类目,可视其内容特征同纸质档案对应分类编号。

考虑其载体形式和保管要求不同,应分库保管,其他则不作统一规定。

第十条本规则于1992年起执行,这之前形成的档案,已经整理组卷的维持不动。

第十一条各地区、各部门可结合各自的实际情况,制定实施细则和分类编号方案。

第十二条本试行规则由国家档案局负责解释。

附表:《工业企业档案分类表》
工业企业档案分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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