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地集团.项目成本动态监控工作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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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成本动态监控工作细则
1.目的:
及时发现项目实际成本与成本目标的偏离,并预警,最终使项目结算成本在成本目标的范围内。
2.适用范围:
深圳地产所开发的项目实施阶段的成本控制工作。
3、定义:
3.1 结算成本目标预测值:在合同价基础上,考虑补充预算及其他对合同造价有影响因素后,对合同结算造价的预测。
4、职责:
4.1部门经理:
4.1.1审核《发展成本动态控制表》、《成本动态控制表》
4.2成本负责人:
4.2.1编制《发展成本动态控制表》、《成本动态控制表》
5.实施细则:
5.1扩初设计阶段
5.1.1《扩初、施工图设计任务书》与方案设计有变化或者在扩初设计过程中有重大变更,成本负责人应估算变更对项目成本的影响,报部门经理审核、总经理审阅。
5.1.2扩初设计完成后,成本负责人对《项目建安成本概算》中超成本目标部分提出预警,编制《扩初设计阶段成本分析报告》,部门经理审核,总经理审阅后,上传成本信息库。
5.2施工图设计阶段
5.2.1施工图设计过程中有重大变更,成本负责人应估算变更对项目成本的
影响,报部门经理审核、总经理审阅。
5.2.2施工图设计完成后,成本负责人对《项目建安成本预算》中超成本目标部分提出预警,编制《施工图设计阶段项目建安成本分析报告》,部门经理审核,总经理审阅后,上传成本信息库。
5.2.3成本负责人按《GFI-CB-8成本目标分解工作细则》要求,制定总包、主要分包工程、主要材料(设备)的成本目标,并填写到《建安成本动态控制表》(GFI-CB-9-F1)。
5.3施工阶段
5.3.1成本负责人在每月5日前,根据当月的《合同价款变化汇总表》,对合同的结算成本目标进行预测,并填写《建安成本动态控制表》,对超成本目标的合同进行分析、预警,报部门经理审核,总经理审阅后,上传成本信息库。
5.3.2成本负责人每年1月10日和7月10日前,根据开发部、营销部、设计部、工程部、财务部分别提供的各自负责的成本统计情况,汇编成《项目发展成本动态控制表》(GFP-7-8-F1),对超成本目标的子目,进行预警,报部门经理审核,总经理审阅后,上传成本信息库。
5.3.3成本负责人在项目实施的各阶段中,发现造成超成本目标的文件(如
设计变更等),应及时记录、预警、报部门经理审核,总经理审批。
5.4 资料存档
《发展成本动态控制表》、《建安成本动态控制表》由项目资料信息员负责保管,工程竣工验收后移交部门秘书存档。
6.附件
6.1 GFI-CB-9-F1《建安成本动态控制表》
未加密版下载地址: /dichanjiaoliu
GFI-CB-9-F1
建安成本动态控制表
项目名称: 编制时间
序号 项目名称 成本目标合同编号合同价 合同结算价
本月成本
目标预测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