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北工业大学 26蒋震助学金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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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北工业大学 201167蒋震奖学金申请表格下发

西北工业大学 201167蒋震奖学金申请表格下发
附件:
西北工业大学“蒋震奖学金”申请表
姓 名
学 院
性 别
学 号
民 族
籍 贯
所学专业
英语水平
平均学分积
(入读硕士一年的学生,需提供研究生入学考试成绩单及排名情况;免试推荐的学生提供大四学年成绩,学院教学秘书签字盖章)
宿舍电话
家庭电话
工行卡号
身份证号
家庭住址
教育背景
(本科期间)
获得其他
奖学金情况
(奖学金名称、金额及获奖日期)
年 月 日
西北工业大学蒋震奖学金申请书
(不少于2000字)
尊敬的蒋震奖学金评审员们:
你们好!
我是一名来自西北工业大学Xxxxxxx专业的xx级硕士研究生xxx,现申请蒋震奖学金。以下是我的个人情况介绍:
Xxxxxxx
Xxxxx
Xxx
申请人签字:xxx
申请日期:
实践经历
校园工作
在校曾获其他奖励及参与科研项目情况
其明
本人在此声明此申请表上所述内容及所提交之文件均为真实无讹﹐并同意基金会将申请奖学金的资料以适当形式公布于众。
申请人签名填表日期
学院意见
副书记签字(加盖公章):
年 月 日
学校意见
负责人签名(加盖公章):
蒋 震 奖 学 金 申 请 材 料
学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所学专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申请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西北工业大学资金管理办法20210611》

《1.西北工业大学资金管理办法20210611》

《1.西北工业大学资金管理办法xx0611》第一篇:1.西北工业大学资金管理办法xx0611西北工业大学货币资金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货币资金管理,保障货币资金支付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现金管理暂行条例》、《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内部会计控制规范—货币资金(试行)》等文件,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货币资金是指学校拥有的现金、银行存款、有价证券、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和其他货币资金。

第三条财务处是学校一级财务机构,负责学校货币资金管理办法的制定和实施,按国家有关规定开设银行账户,办理资金结算业务。

第四条学校各级财务负责人是货币资金的主要管理人员,对本单位货币资金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负责。

各岗位出纳是货币资金具体管理和业务经办人员,应根据岗位职责、分工和权限负责管理货币资金,不得由一人负责办理货币资金业务的全过程。

第五条本办法适用学校各事业单位,校内其他独立核算单位应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办法,制订本单位的货币资金管理制度。

第二章管理体制和职责分工第六条学校财务处按照“不相容职务分离”的原则,设置审核、总复核、现金出纳、银行出纳、出纳复核、银行联络岗位,审核和出纳岗位相互分离,现金出纳、银行出纳与出纳复核、银行联络员相互分离,出纳不得兼任审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确保办理货币资金业务的不相容岗位相互制约和监督。

第七条现金出纳和银行出纳的主要职责(一)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和《支付结算办法》等办理资金结算业务。

(二)根据审核无误的记账凭证办理现金、存款收付业务,保证资金收付的真实性、合法性、准确性。

(三)妥善保管网银支付密码(“银校直联”结算系统登陆密码)、空白凭证、电子证书(u盾)。

现金出纳还要保管有价单据,核对现金库存,保证现金安全和账实相符。

西北工业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

西北工业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
附件2
西北工业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
(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1条 为激励研究生勤奋学习、潜心科研、勇于创新、积极进取,根据
《财政部 教育部关于印发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财教〔2013〕219号)和《西北工业大学研究生奖助体系实施办法(试
行)》等文件精神,从2014年秋季学期起,国家和学校共同出资设立研
标准 (万元/年·
生)
标准 比例 (万元/年·
生)
2014年秋季 博士 20% 及以后入学 硕士 10%
1.8 0.72
≈77% ≈87%
0.9 0.36
2014年秋季 博士 20% 之前入学 硕士 10%
1.2 0.72
≈77% ≈87%
0.6 0.36
第4条 每学年各等级标准及比例依据国家当年专项拨款及学校财政情况 动态调整。 第5条 学业奖学金每学年评选一次,根据所获奖励等级一次性发放至本
得。
第四章 组织管理
第14条 学业奖学金由学校统筹核拨指标,学院评选及确定推荐名单,
报学校审批后统一发放。 第15条 学业奖学金的评选需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坚 持办法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评选结果需经校院两级公示,公示 时间应分别不少于3个工作日。 第16条 对学业奖学金评选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学院公示阶段向所在学 院工作小组提出申诉,学院应及时研究并予以答复。如申诉人对学院做 出的答复仍存在异议,可在学校公示阶段向学校管理及评审小组提请裁 决。 第17条 已获得学业奖学金的研究生,如发现有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 行为,学校将追回奖学金,并取消下学年的参评资格。
一项方可申报。各学院可根据学科、专业特点,对门槛条件进行调整和

西北工业大学 奖助金材料学院研究生奖助金评比细则

西北工业大学 奖助金材料学院研究生奖助金评比细则

材料学院研究生奖助金评比细则2011年9月材料学院研究生各班评比小组成员必须认真学习并严格执行学校下发的《西北工业大学研究生奖助金评定办法》和《材料学院研究生奖助金评比细则》(以下简称本细则)。

本细则的内容是对学校《西北工业大学研究生奖助金评定办法》中没有涉及到或者解释不具体或者不易操作的问题的补充,目的是为了更好地完成材料学院研究生每年一度的“奖助金评比”工作。

一、操作流程1、学院成立奖助金评定小组并组织全体参评研究生召开研究生奖助金评选前的工作布置会,宣读《西北工业大学研究生奖助金评定办法》和《材料学院研究生奖助金评比细则》;2、组织召开各年级研助管和各小班班长工作会,安排布置研究生奖助金评定工作。

由各小班成立奖助金评审小组并公示名单一天。

3、各小班组织总结交流会,下发参评同学成绩单并组织参评同学填写《西北工业大学研究生学年综合测评表》以及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各小班审核及民主评议后,汇总排名并公示三天。

各小班将公示后的排名表由小班评定小组签字后上报研究生助管,由研究生助管汇总并审核本年级参评学生成绩排名,并按比例划分奖助金等级,公示三天。

5、各年级研助管将公示后的排名表及小班排名表一并上报学院;6、由学院统一汇总审核并公示。

(学院的汇总审核工作由研究生会协助完成)二、加分细则1、所有的科技论文、科研成果、三大专利、论文检索、各类活动的获奖等都必须符合参评时间段(从本学年8月31日上溯到上学年8月31日)且作者单位是西北工业大学,否则不加分。

发表论文以刊出时间为准,国内刊物必须纸质见刊,国际刊物以见刊日期为准。

硕士研究生毕业班学生凭录用通知书按照期刊类别降一等级加分。

2、所有的加分项必须出具有效的书面加分证明材料。

获奖证书复印件论文见刊封面、目录、首页复印件(需导师签字确认)专利号证明复印件等,论文索引必须有索引号。

3、研究生二年级按照基础课程(英语、数学和政治)成绩加权平均,研究生三年级按照专业外语以及除基础课程以外的必修课课程成绩加权平均。

西北工业大学 1147关于加强留学研究生奖助金发放管理工作的通知

西北工业大学 1147关于加强留学研究生奖助金发放管理工作的通知

关于规范我校出国(境)留学研究生奖助金管理工作的通知各学院:随着我校国际化教育力度的加大和对外交流的日益增多,研究生以各种形式出国(境)留学日益频繁,为进一步规范奖助金管理,保证出国(境)留学且保留我校学籍的研究生返校后能顺利完成学业,现将有关规定通知如下:一、留学时间在三个月以内(含三个月)的不停发奖助金;留学时间在三个月以上的,自学生实际离校下月起停发奖助金,返校后续发剩余月份奖助金(研究生在此期间毕业,则奖助金自然停发)。

二、研究生返校后,由本人向所在学院提交《西北工业大学留学回国研究生奖助金续发申请表》(附件1),研究生教导员审核材料并签署意见后,由学生本人报学生处研究生工作办公室。

三、学生处研究生工作办公室从研究生教导员签署意见当月起逐月发放奖助金,奖助金标准按照以下办法执行:1. 2011年4月1日以前出国(境)的研究生,按照出国前的奖助金标准发放,发放至研究生参加下一次奖助金评定为止。

2. 2011年4月1日以后出国(境)的研究生,在国外期间必须参加原学院所在年级每个学年奖助金综合测评,返校后按照最近一次评定的等级发放。

四、研究生在外期间应主动与学院保持联系,于每年9月5日前按要求提交奖助金参评材料,参与学院奖助金评定。

如未按规定时间和要求提交材料,导致无法正常评定的,返校后按照三等奖助金标准发放,直至参加下次奖助金评定为止。

五、研究生离校前,必须办理《西北工业大学出国(境)研究生离校请假审批表》(附件2),同时领取《西北工业大学研究生出国(境)留学奖助金管理注意事项》(附件3)并签名。

特此通知!附件:1. 西北工业大学留学回国研究生奖助金续发申请表2. 西北工业大学出国(境)研究生离校请假审批表3. 西北工业大学出国(境)留学研究生奖助金管理注意事项二零一一年四月七日西北工业大学留学回国研究生奖助金续发申请表须由学生本人办理,交至学生处研究生工作办公室留存。

西北工业大学出国(境)研究生离校请假审批表此表一式两份,研究生教导员和学生处各存一份。

西北工业大学经费报销规定---财务处

西北工业大学经费报销规定---财务处

西北工业大学经费报销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适应学校事业发展需要,全面规范我校的会计核算工作,加强财务管理,完善内部控制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高等院校会计制度》以及国家和学校的有关法规文件,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学校一级会计核算单位,二级会计核算单位参照本规定制订本单位的报销规定,报财务处备案。

第二章经费报销的一般规定第三条经济业务发生后,经办人必须取得合法合规的原始凭证,合法合规的原始凭证包括应税票据、非税票据、西北工业大学内部结算统一票据和学校财务处统一印制的领款凭证。

合法合规的原始凭证应具备下列要素:1.凭证的名称、填开日期、填开人姓名、接受凭证单位名称、经济业务的内容、数量、单价及金额。

经济业务内容须具体、清楚,否则应由填开单位附加清单,并在清单上盖章。

2.应税票据必须印有国家税务局或地方税务局统一发票监制章,并加盖填开单位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

3.非税票据必须印有国家或地方财政统一票据监制章,并加盖填开单位财务专用章。

4.学校内部结算票据由校财务处统一印制,加盖西北工业大学财务专用章和填开单位印章。

5.自制原始凭证由学校财务处及相关部门统一印制,填制单位负责人、填制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6.购买多种物品的,必须由收款单位填开清单并加盖发票专用章。

有合同且合同规定明确的,可以不开清单,但需要在票据中注明“见xxx合同”字样。

第四条国际合作业务发生后,经办人(当事人)应索取国际支付凭证。

报销时经办人应将票据主要内容译成中文,主要内容包括支付人(或单位)、收款人(或单位)、支付事项、支付金额及支付日期。

支付凭证由经费负责人、经办人和证明人签字后到财务报销。

汇率按报销当天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外汇现钞卖出牌价计算。

第五条以下票据属于不符合规定的票据:1.凭证要素填开不全的票据;2.涂改后未加盖单位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的票据;3.隔一个会计年度以上未报销的票据;4.毁损严重,主要要素无法辨认的票据;5.伪造和国家明令作废的票据;6.其他不符合规定的票据,如各种形式的白条等。

西北工业大学新生入学教育与安全宣传教育研究生网上答题题库

西北工业大学新生入学教育与安全宣传教育研究生网上答题题库
67. (多选)《个人信息泄密》:近年来,随着信息化的发展,信息越来越成为战略性资源,而 个人信息的泄露的情况也同步出现,为了保护个人信息,下面方式正确的有() 不要在陌生网站随便注册账号 尽量不要在网站上透露个人信息 别用弱密码 重要密码定期更新
28. 《西北工业大学学生申诉管理办法(试行)》:对学生提出的申诉,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 办公室在接到申诉书的同时进行登记,并在()工作日内对申诉人的资格和申诉条件进行审 查
2
29. 《西北工业大学学生申诉管理办法(试行)》:申诉人对复查结论有异议的,在接到复查 结论书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可向陕西省教育厅提出书面申诉。
54. 《法律法规》:对违法使用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违反禁令、吸烟、 使用明火的行为处警告、罚款或者十日以上拘留。 错
55. 《防火防电防盗》:如果在寝室遇到电脑着火了,最有效的方法是() 拔掉电源后用湿被单盖住电脑
56. 《防火防电防盗》:火场中防止烟气危害最简单的方法是( ) 用湿毛巾或衣服捂住口鼻低姿势沿疏散通道逃生
6. 《西北工业大学学生管理规定》:对学生的退学处理,由哪里研究决定? 专题校长办公室会议
7. 《西北工业大学学生管理规定》:下列哪种情况下,学校颁发毕业证书。 在学校规定的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内容,达到毕业要求
8. 《西北工业大学学生管理规定》:对完成本专业学业同时辅修其他专业并达到该专业辅修 要求者,学校是否应该颁发辅修专业证书? 是
)以上
20. 《西北工业大学学生违纪处分管理办法》:提供赌具、赌资或场所者给予( 处分,同时参与赌博者、加重处分。 警告
)以上
21. 《西北工业大学学生违纪处分管理办法》:在校内进行宗教活动,不听劝阻且造成一定 后果者,应给予何等处分? 记过以上处分

西北工业大学本科生奖励办法

西北工业大学本科生奖励办法

西北工业大学本科生奖励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以大学生全面发展为目标,促进大学生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健康素质协调发展,引导大学生勤于学习、善于创造、甘于奉献,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新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学生实行奖学金制度的办法》的相关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校本科学生中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或在学业成绩、文体活动、社会工作以及其他方面表现突出者,依据本办法给予奖励。

第三条学生奖励的经费来源主要有:本科生学费收入和上级拨款,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人设立的专项奖学金。

第四条学校对各项奖励的评审遵循公开、公正、公平原则。

第二章管理机制第五条学生工作委员会下设学校学生奖励评审小组(以下简称评审小组),负责制定学生各类奖励办法并组织评审。

评审小组由分管学生工作的校领导任组长,成员包括学生处、宣传部、教务处、研究生院、财务处、团委、纪委、科技处、体育部、校友会部门负责人。

学校学生奖励评审小组办公室设在学生处,负责学生奖励的具体工作。

第六条学院成立学生奖励评审工作小组,组长由学院党委副书记和分管教学的副院长担任,负责本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院级奖励的评审,以及校级以上奖励的推荐上报工作。

第三章奖励设置第七条学校本科生奖学金包括国家奖学金、学校奖学金和专项奖学金三大类,整个奖学金奖项设置体系如下图所示:第八条 本科生获奖荣誉等级由高至低共分为三个等级,具体如下表所示: 等级所获奖项特等1“三好”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标兵 + 国家奖学金 + 宝钢特等奖 2 “三好”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标兵 + 国家奖学金 + 宝钢特等奖提名3 “三好”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标兵 + 国家奖学金 一等1 校“三好”学生/校优秀学生干部 + 国家奖学金2 校“三好”学生/校优秀学生干部 + 特等专项奖学金 3校“三好”学生/校优秀学生干部 + 一等专项奖学金4 校“三好”学生/校优秀学生干部 + 二等专项奖学金5 校“三好”学生/校优秀学生干部 + 三等专项奖学金 6校“三好”学生/校优秀学生干部、本科生科技之星二等1院“三好”学生/院优秀学生干部、其他单项奖(自强不息、社会活动、社会实践、青年志愿者、文艺之星、体育之星)注:1.学校普通奖学金中的特等奖学金必须从国家奖学金获得者中产生;2.宝钢特等奖(提名)必须从学校普通奖学金特等奖获得者中产生;3.国家奖学金获得者不得申请除宝钢特等奖之外的专项奖学金。

西北工业大学研究生奖助体系实施办法

西北工业大学研究生奖助体系实施办法

西北工业大学研究生奖助体系实施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的意见》(教研…2013‟1号),《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关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的意见》(财教…2013‟19号),《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教…2013‟219号),《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教…2013‟220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研究生教育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旨在改革机制,明确责任主体和岗位职责,充分调动研究生、导师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着力培养拔尖创新人才;建立健全以政府投入为主,研究生合理分担培养成本,学校、导师、社会等多渠道筹集经费的研究生投入机制;全面激发研究生教育活力,促进研究生教育持续健康发展。

第三条我校研究生奖助体系由奖学金、助学金、培养改革基金等部分组成。

第四条本办法奖助对象是指我校非定向全日制在读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

获得奖助的研究生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章学费第五条所有研究生必须按时缴纳学费,缴纳学费后方予注册。

第六条学费实行“老生老办法、新生新办法”的原则。

2014年秋季之前入学的研究生执行原学费标准,2014年秋季及以后入学的研究生执行新学费标准,标准见表1:表1 学费标准(单位:万元/年〃生)入学时间博士硕士专业学位2014年秋季及以后入学 1.0 0.8 MBA、EMBA、MPA、MEM、MTI、软件工程等专业学位类型暂2014年秋季之前入学0.9 0.7实行原收费政策第七条在正常学制年限内,研究生按照实际在校时长交纳学费。

第三章奖学金第八条奖学金由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社会活动奖学金、专项奖学金和集体奖励等组成。

第九条国家奖学金是国家面向博士、硕士研究生设立的最高荣誉奖项,用于奖励学习成绩优异、科研能力显著、发展潜力突出的研究生。

基于内在需求视角的研究生科研创新激励机制构建与实践

基于内在需求视角的研究生科研创新激励机制构建与实践

[收稿时间]2019-11-21[基金项目]西北工业大学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研究基金成果奖孵化项目“研究生教育‘四个一’质量保证机制研究与实践”(2020AG24)。

[作者简介]张扬(1988-),女,河南灵宝人,西北工业大学研究生院质量办科员,博士,助理研究员,研究方向:研究生教育管理、研究生教育质量保障。

肖敏(1963-),女,陕西阎良人,西北工业大学研究生院质量办主任,硕士,副研究员,研究方向:研究生教育管理、学科建设。

宁昕(1982-),男,陕西西安人,西北工业大学研究生院副院长,博士,教授,研究方向:研究生教育管理。

李圣(1982-),男,湖北宜昌人,西北工业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主任,博士,副研究员,研究方向:研究生教育管理。

[摘要]研究生作为高层次的创新群体,他们的内在需求有其独特性。

基于研究生内在需求特点构建行之有效的科研创新激励机制是提升研究生创新能力的重要举措。

论文主要介绍了西北工业大学构建研究生科研创新激励机制的做法、特色和成效,以期对高校拔尖创新人才的培养有所启示。

[关键词]内在需求;研究生培养;科研创新;激励机制[中图分类号]G643[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3437(2021)01-0044-042021年1University Education研究生教育是高等教育的最高层次,研究生群体是高校科技创新资源的重要力量,其研究水平关系到高校的科技创新能力和学术竞争力[1]。

构建科学高效的科研创新激励机制是提升研究生创新能力、激发其创新动力的有效举措,也是研究生教育管理工作的研究热点。

笔者以西北工业大学研究生创新基金资助体系为例,阐述研究生科研创新激励机制的构建思路、实施特色与成效,以期为高校拔尖创新人才的培养提供一些启示。

一、基于需求的激励理论分析管理心理学关于需求激励理论研究较多,其中以马斯洛的“需求层次理论”、赫茨伯格的“双因素理论”及阿尔德佛的ERG 需要理论(生存-关系-成长论)较为经典,应用广泛[2]。

西工大奖助金新政策

西工大奖助金新政策

西北工业大学研究生奖助体系政策介绍2014-08-11 10:30为全面激发广大研究生学习科研的活力和潜力,充分调动导师潜心育人和吸引优秀生源的积极性,着力培养拔尖创新人才,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学校决定从2014年秋季学期起全面调整研究生资助体系,大幅度提高研究生待遇,强化责任主体、岗位职责和激励机制,促进研究生培养质量的提高。

为了让新入学的研究生了解学校奖助体系的各项政策,正确理解学校的目标导向,认真学习、潜心科研,我们整理了有关政策要点,供同学们参考。

第一部分奖学金1.奖学金分集体奖励和个人奖励两大类。

2.集体奖励包括研究生模范班级、先进班级和优秀团队,奖励学风优良、团结向上、勇于创新、成绩突出的研究生班集体和研究团队(或课题组)。

3.研究生模范班级在研究生先进班级的基础上产生,研究生模范班级和优秀团队全校每年分别评定5个和10个。

4.研究生个人奖励包括优秀研究生标兵、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社会活动奖学金和专项奖学金。

5.优秀研究生标兵。

奖励学业成绩优异、综合表现优秀的研究生。

每年全校评选10人,每人奖励0.8万元。

申报优秀研究生标兵须学业测评成绩名列所在年级(班级、专业)第一。

6.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奖励学习成绩优异、科研能力显著、发展潜力突出的研究生。

奖励标准:博士生3万元/年·生;硕士生2万元/年·生。

奖励名额按照当年财政部、教育部下达的名额执行。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评定按照国家《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西北工业大学研究生学业测评办法》(试行)及各学院制定的研究生申报国家奖学金最低标准执行。

7.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由国家、学校等出资设立,奖励支持在学业中表现优秀的博士、硕士研究生。

学业奖学金每学年发放一次,分两个等级,具体各等级标准及比例见表1:表1 学业奖学金标准及比例学业奖学金与研究生培养全过程挂钩,研究生完成学年各环节学业要求(考试合格、按期开题、中期考核合格、预答辩合格、专业学位硕士生实践考核通过,综合实践考核合格等)才能获得学业奖学金。

关于印发西北工业大学教育事业收入分配管理办法试

关于印发西北工业大学教育事业收入分配管理办法试

关于印发《西北工业大学教育事业收入分配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各单位:随着高等教育体制改革的深化,高等教育作为公益事业已逐步进入市场,办学资金多元化趋势日益明显。

我校各单位利用国家政策和学校相关规定,在保证教学、科研正常进行的情况下,充分发挥资源优势,优化资源配置,取得了一定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为加强资金管理,在进行成本核算的基础上,充分考虑学校、单位、个人三者的利益关系,特制订《西北工业大学教育事业收入分配管理办法》(试行),现已经学校财经领导小组会讨论通过,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西北工业大学教育事业收入分配管理办法(试行)一、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监察部、审计署〈关于加强中央部门和单位行政事业性收费等收入“收支两条线”管理〉的通知》以及财政部颁布的《高等学校财务制度》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在修订原收入分配管理办法的基础上,特制订本办法。

二、教育事业收入必须使用国家规定的合法票据,接受税务部门和学校财务审计部门监督。

财务部门应建立健全票据领发、验收制度,保证基层单位按规定收费,确保款项及时足额入帐。

三、教育事业收入实行“统一管理,统一核算”,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原则。

教育事业收入分为全额上缴中央财政专户项目和不上缴中央财政专户项目两类。

全额上缴中央财政专户项目,纳入学校教育事业收支预算管理;不上缴财政专户项目,实行按比例结算,同时纳入学校教育事业预算体系。

任何单位不得截留收入款项,建立帐外帐。

四、教育事业收入分配管理办法,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主导思想,结合学校今后发展目标,既要调动广大教职工的积极性,又要兼顾学校、单位、个人三者的利益。

五、教育事业收入项目包括:(一)全额上缴中央财政专户项目:本专科生学费、继续教育学费、软件专业学费、远程教育学费、留学生学费、委培研究生学费、工程硕士学费、MBA学费、在职申请学费、专业培训班学费、汉语班培训费等。

(二)不上缴中央财政专户项目:进修费、上机费、复印费、网络费、版面费、审稿费、闭路电视费、场地使用费等(明细见附表)。

西北工业大学研究生奖助金评定办法(下发文)

西北工业大学研究生奖助金评定办法(下发文)

西北工业大学研究生奖助金评定办法为确保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的顺利进行,并通过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根据教育部有关指导原则,依据《西北工业大学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试行办法》,特制定本评定办法。

本办法作为指导性意见,供各学院参考,各学院可制定适合本学院的具体实施细则。

一、评定范围西北工业大学在校统分研究生(全国MBA 及软件工程硕士生除外)。

国家和学校有特殊政策规定的研究生按有关规定执行。

二、评定内容及办法评定内容:课程考试成绩、发表论文、参与科研及学术、科技活动、学生综合表现情况等。

(一)硕士研究生1.第一学年,根据入学统考成绩按《西北工业大学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试行办法》规定比例发放相应等级的奖助金。

推荐免试(不包括教改班)学生享受一等奖助金的名额为学院当年招生人数中享受奖助金人数的5%,其余学生享受二等奖助金;教改班学生享受一等奖助金;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的学生不缴纳培养费,享受每月200元的奖助金。

2.第二学年,按如下公式进行计分评定:12340.70.10.10.1Q Q Q Q Q =+++ (1)其中,1Q ——上一学年公共基础课程加权平均分数;2Q ——上一学年发表论文(编著)及检索、科研成果、专利等得分(见附表)之和;3Q ——上一学年参加学术、科技活动及竞赛获奖得分(见附表)之和;4Q ——上一学年学生综合表现,由导师打分,满分为100分。

3.第三学年,按如下公式进行计分评定:12340.10.30.30.3Q Q Q Q Q =+++ (2)其中,1Q ——硕士阶段除公共基础课以外所有课程加权平均分数;2Q 、3Q 、4Q 代表内容与(1)式相同。

(二)博士研究生1.第一学年,根据入学成绩按《西北工业大学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试行办法》发放相应等级的奖助金。

直博生享受一等奖助金,硕博连读、提前攻博学生享受一等奖助金的名额为学院当年招生人数的7%,其余享受二等奖助金。

2.第二学年,按如下公式进行计分评定:12340.30.30.20.2Q Q Q Q Q =+++ (3)其中,1Q ——上一学年课程加权平均分数;2Q 、3Q 、4Q 代表内容与(1)式相同。

西北工业大学1学年专项奖学金设置及评选条件摘要092917

西北工业大学1学年专项奖学金设置及评选条件摘要092917
博1
1.学分积排名为专业前30%勺三、四年级全 日制本科生及二、三年级硕士生和博士生。
2.5院机械设计制造及自动化专业硕士生•
名;8院电子信息工程专业本科生3名、硕士生
4名,通讯工程专业本科生1名;9院自动控制 专业本科生1名、硕士生1名;10院计算机科学 与技术专业本科生3名、硕士生4名、博士生1名;12院管理科学专业硕士生1名;14院软件 工程专业本科生2名、硕士生2名,微电子专业 本科生1名。
中航技奖学金 评审委员会 评审
5
航天科技(CASC
一等10000元/人
3
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
本1研2
本科生为三、四年级学生,综合排名在本专 业前20%或取得省部级以上科技奖或竞赛名次; 研究生为二年级以上,在国内外核心期刊上发表 学术论文或参加科研课题并取得应用研究成果 或发明专利。
CASC奖学金
管理委员会 审核
二等800元/人
10
20
粤港澳
1000元/人
50
西工大粤港澳校友会
本科生
21
中雅环保
特等3000元/人
3
深圳中雅机电实业 有限公司
本科生
特等奖:航海学院环境工程专业2、3、4年
级各1名;一等奖:航海学院环境工程专业2、3 4年级各1名;二等奖:航海学院环境工程专业2、3、4年级各1名,其他专业3名;奖干金: 航海学院1名。
附件1:
2010
序号
奖项名称
奖励额度
数量
设奖单位
评选条件摘要
备注
学历和年级
学院、专业及条件摘要
1
玉钢
特等奖10000元/人
1
宝钢教育基金理事会
本5研4

西北工业大学研究生奖助政策

西北工业大学研究生奖助政策

西北工业大学研究生奖助政策2017西北工业大学研究生奖助政策考研的同学对于研究生的学费,奖学金,助学金这些相关的信息应该都比较关注。

以下是店铺搜索整理的关于2017西北工业大学研究生奖助政策,供参考借鉴,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想了解更多相关信息请持续关注我们店铺!为进一步推动我校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明确责任主体和岗位职责,充分调动研究生和导师的积极性与创造性,全面激发研究生教育活力,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促进研究生教育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结合学校实际,特研究制定了《西北工业大学研究生奖助体系实施办法(试行)》及其他相关办法,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西北工业大学研究生奖助体系实施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的意见》(教研〔2013〕1号),《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关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的意见》(财教〔2013〕19号),《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教〔2013〕219号),《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教〔2013〕220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研究生教育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旨在改革机制,明确责任主体和岗位职责,充分调动研究生、导师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着力培养拔尖创新人才;建立健全以政府投入为主,研究生合理分担培养成本,学校、导师、社会等多渠道筹集经费的研究生投入机制;全面激发研究生教育活力,促进研究生教育持续健康发展。

第三条我校研究生奖助体系由奖学金、助学金、培养改革基金等部分组成。

第四条本办法奖助对象是指我校非定向全日制在读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

获得奖助的研究生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第二章学费第五条所有研究生必须按时缴纳学费,缴纳学费后方予注册。

第六条学费实行“老生老办法、新生新办法”的原则。

2014年秋季之前入学的研究生执行原学费标准,2014年秋季及以后入学的研究生执行新学费标准,标准见表1:第七条在正常学制年限内,研究生按照实际在校时长交纳学费。

西北工业大学本科生普通奖学金管理办法

西北工业大学本科生普通奖学金管理办法

西北工业大学本科生普通奖学金管理办法第一章奖项设立和评选条件第一条我校本科生普通奖学金分集体奖和个人奖两类。

第二条集体奖分为两等,分别为模范班级和先进班级,模范班级是集体奖最高荣誉。

第三条个人奖分为六类,三个等级,分别为:(一)“三好”学生标兵和优秀学生干部标兵,特等奖学金;(二)校级“三好”学生和校级优秀学生干部,一等奖学金;(三)院级“三好”学生和院级优秀学生干部,二等奖学金;其中“三好”学生标兵和优秀学生干部标兵是个人奖的最高荣誉。

第四条先进班级的评选条件:(一)全班同学思想积极上进,认真参加各种政治学习、思想教育和社会实践活动;尊敬师长,团结友爱,班风、舍风好;申请入党的学生比例高;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效果好。

(二)学习风气浓,互帮互助精神好;学校成绩居本年级前列或年内进步显著。

(三)经常开展有利于同学身心健康的集体活动,积极组织和参加校园文化活动和各种文体比赛。

(四)遵守国家法规和校纪校规,自觉维护公共道德,文明礼貌;宿舍无安全事故隐患,文明宿舍建设成效显著;无同学受处分。

(五)班委会、团支部组织健全;干部责任心强,积极开展工作,热心服务同学。

学习成绩良好。

第五条模范班级的评选条件:在具备先进班级条件的基础上,班级党组织和党员模范作用突出,党员比例高;学风、班风、舍风建设成效显著,班级活动在全校有一定的影响;本科生学习成绩突出,无不及格现象。

第六条校级“三好”学生的评选条件(一)热爱党和社会主义祖国,坚持用户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并起带头作用;遵纪守法、团结协作、艰苦朴素、自强不息;积极为集体和同学服务。

(二)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学风严谨,勤奋刻苦,成绩优良;积极参加科技、学术活动和竞赛活动;本科生各考试考查科目无不及格现象,平均学分积在80分(含80分,下同)以上,综合测评成绩名列所在年级专业前20%。

(三)身心健康,尊敬师长,同学关系融洽。

第七条“三好”学生标兵的评选条件:获得当年国奖奖学金且具备校级“三好”学生条件的基础上,本科生平均学分积在85分以上,综合测评成绩名列所在年级专业第一。

西北工业大学 资助标准

西北工业大学 资助标准
150元/天
1000元
实报实销
四周以上(含四周)
往返
往返
240元/天
150元/天
1000元
实报实销
注:
1、外国专家在校工作时间每周不得低于5天,工作日工作时间应不少于6个小时;若来校总时间少于1周,须在我校工作三天以上,否则按600元/人
天给予报销相关接待费用。在我校工作3个月以上的长期专家项目资助标准见《西北工业大学外籍文教专家和外籍教师管理办法》。
2、国外专家的机票根据项目资助情况可由国际合作处统一订购,项目负责人需提前一个月向国际合作处提交机票订购单。若自行购票,往返机票报销标准为:亚洲国家或地区6000元,其它国家和地区10000元;机票费用在报销标准以内实报实销,超出部分自付。
3、外国专家在校工作之余可安排参观西安附近的旅游景点,但参观线路需要经过国际合作处审定;市内参观统一乘坐出租车,东线西线用车由国际合作处统一安排。
西北工业大学聘请短期外国文教专家项目资助标准
在校工作时间
国际机票
国内机票
住宿
用餐
宴请
参观、市内交通、会பைடு நூலகம்室
一周以内(三个工作日以上)


240元/天
150元/天
800元
实报实销
一周至两周(含一周)

单程(1周)
往返(1-2周)
240元/天
150元/天
800元
实报实销
两周至四周(含两周)
单程
往返
240元/天
4、面向全校师生进行学术报告的会议室使用请自行协调,费用由国际合作处报销。
5、专家薪酬标准:正教授8000元/月;副教授6000元/月;其它4000元/月。

西北工业大学谭樨喜获“蒋震海外研究生奖学金”

西北工业大学谭樨喜获“蒋震海外研究生奖学金”

西北工业大学谭樨喜获“蒋震海外研究生奖学金”
胡沛泉
【期刊名称】《西北工业大学学报》
【年(卷),期】2007(25)2
【摘要】据西北工业大学学生处消息,我校03级本科生谭樨喜获“蒋震海外研究生奖学金”5万美元的资助,将于2007年7月前往美国最知名的大学。

2006年10月,通过公开选拔,我校推荐两名学生参加了全国15所高校的遴选。

通过香港蒋震工业慈善基金会书面评审,谭樨被选为全国20位候选人之一参加了2006年12月中旬在深圳举行的统一面试,
【总页数】1页(P260-260)
【关键词】西北工业大学;奖学金;研究生;海外;本科生;基金会;候选人;学生
【作者】胡沛泉
【作者单位】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G648.9
【相关文献】
1.日本设立向海外和企业派遣博士课程研究生并提供奖学金的制度 [J], 刘占山
2.英国海外研究生奖学金计划实考 [J], 邓华陵
3.“蒋震奖学金”在内地十所大学资助优秀硕士生 [J],
4.缔造轻便型“飞天梦”——记西北工业大学机电学院副教授蒋建军 [J], 刘贺
5.新国际形势下高校提升研究生培养国际化水平的对策研究--以西北工业大学为例[J], 马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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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6:
西北工业大学“蒋震助学金”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支持国家教育事业发展,培养品学兼优的青年人才继续攻读硕士课程,让学生学成后回馈国家,帮助推动国家科学技术及社会经济文化发展,“蒋震工业慈善基金(香港)有限公司”自2011年起在我校设立“蒋震助学金”,为期五年。

为规范助学金管理,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资助对象及标准
第二条资助对象为我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一年级或二年级学生。

第三条每年资助总额为5万元人民币。

每年遴选15名候选学生,经评选后共资助10名硕士研究生,资助金额每人5000元人民币,当年有效,次年重新评定。

第三章申请条件
第四条经我校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且就读“材料工程、航空宇航科学与技术、力学”专业的一年级或二年级硕士研究生。

第五条诚实守信,勤奋上进,品行端正,关爱社会。

第六条自觉遵守大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无违反任何法律法规或校纪校规现象。

第七条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良,无考试不及格现象。

第四章评定原则及程序
第八条“蒋震助学金”每年在一年级或二年级硕士生中评定一次,评定坚持个人申请、学院推荐、学校评定、蒋震工业慈善基金有限公司遴选的程序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

第九条由学生本人向所在学院提出书面申请,并填写《西北工业大学蒋震助学金申请表》(附件一)。

第十条学生本人提供最新学习成绩单(硕士一年级学生需提供研究生入学考试成绩单复印件)及个人书面家庭情况说明一份。

第十一条提供本人身份证及学生证复印件。

第十二条各学院参照评定条件,对申请学生进行审核推荐。

第十三条各学院将拟推荐的学生名单面向全院师生进行不少于三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学生处。

第十四条学校对学院推荐的学生进行资格审核,确定15名候选学生名单。

第十五条学校将候选学生名单进行不少于三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校领导审批。

第十六条每年9月助学金评定结束后,将15名候选学生材料提供给“蒋震工业慈善基金有限公司”,由“蒋震工业慈善基金有限公司”挑选不多于10名学生给予该年度助学金。

第十七条同一学生一年内不能同时获得“蒋震助学金”和“蒋震奖学金”。

第五章受资助学生的管理及义务
第十八条应“蒋震工业慈善基金有限公司”要求,所有受助学生须参与第二年暑期的社会实践,赴贫困的山区开展为期两周的扶贫
活动,并向学校及“蒋震工业慈善基金有限公司”提交参与活动后的感想报告。

参与活动的学生可获得“蒋震工业慈善基金有限公司”提供的伍佰元交通与食宿资助。

第十九条学校建立受资助学生档案,每学年助学金发放结束后,将受资助学生的学习成绩和思想状况向“蒋震工业慈善基金有限公司”反馈。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条本办法由学生处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西北工业大学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1年6月
附件一:
西北工业大学蒋震助学金申请表
注:需书面家庭情况说明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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