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评审细则(2014年版)
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评审工作整改方案
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评审工作整改方案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评审工作整改方案一、背景与目的中医药是中国特色的传统文化和医学遗产,在保障人民健康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方面起着重要作用。
为了推动基层中医药工作的发展,评选表彰先进单位是一种有效的激励机制。
然而,在实践中,不同地区和部门在评审工作中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
本方案旨在通过整改评审工作,提高其科学性、公正性和公信力,促进基层中医药事业的健康发展。
二、整改目标1. 提高评审工作的科学性:加强评审指标的科学性,更加符合基层中医药工作的实际需求,并能够合理反映单位的综合能力和贡献。
2. 提升评审工作的公正性:建立公正、公平、透明的评审机制,确保评审过程的公正性和公平性,杜绝人为干预、弄虚作假等不正当行为。
3. 增强评审结果的公信力:通过加强评审流程的规范化、标准化,确保评审结果的客观性和准确性,提高评审结果的公信力和权威性。
4. 推动基层中医药工作的发展:通过评审工作,激发和引导基层中医药工作的积极性、创造性,助推中医药事业在基层的持续发展。
三、整改措施1. 修订评审指标体系:成立专家组,由中医药领域的专家、学者和实务工作者组成,对现行评审指标进行修订和完善。
修订过程要注重理论研究的前沿性、临床实践的实际性、群众反馈的公正性等因素,确保评审指标的科学性和代表性。
2. 建立规范的评审流程:明确评审程序和时间节点,设立评审主体、评审标准、评审办法等,确保评审工作的规范化和程序化。
评审流程要公开透明,向社会公布评审标准、入选名单等,并接受社会监督。
3. 强化评审组织的建设:组织建设是评审工作的关键环节。
建立健全评审组织机构,明确各岗位职责和权限边界,提高评审人员的专业素质和业务能力。
每届评审结束后,进行经验总结和交流,吸取教训,优化评审机制。
4. 增强评审结果的可信度:在评审过程中,加强信息公开和审核监督,建立严格的审核机制和评审记录,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
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 先进单位”情况汇报
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情况汇报汇中县位于湖南省东北部,湘江上游,总面积6346.06平方公里,辖X镇共X 村、X社区居委,户籍总人口X人,常住人口X人。
现有县级医疗卫生机构X、镇级卫生院X、村卫生站X、中医诊所X;卫生计生系统干部职工X,其中卫生技术人员X,乡村医生、接生员X人,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X,占医、药专业人员的X。
一、基本情况2012年6月启动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活动以来,我县各级、各部门坚持以着力解决农村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为切入点,始终把发展基层中医药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采取综合举措,先后出台《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实施方案》、《关于对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实行责任分工的实施细则》等一系列文件,并成立由分管卫生计生工作的副县长任组长、县直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活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创建活动的指导、检查、督促和组织考核;领导小组坚持每月召开一次汇报会、每季召开一次分析会、每年召开一次总结会,专题研究解决创建活动中碰到的突出问题和实际困难,为创建活动大开绿灯,特事特办,取得了明显成效。
全县现有县级中医医院X间(二级甲等中医医院,病床X张);县人民医院设置中医科(病床X张);县妇幼保健院设置中医妇科、中医儿科;各镇卫生院均设置中医药综合服务区(中医馆),并配备中医诊疗设备;村卫生站全部配备中药和中成药及中医基本诊疗设备,全县基本形成了以县级医疗保健机构为指导中心、镇级卫生院为枢纽、农村卫生站为基础的三级中医药服务医疗保健网络。
经自查,我县已达到了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的各项指标要求。
二、主要做法(一)采取多措并举,夯实基层中医药服务基础。
一是规划引领。
县政府将发展基层中医药纳入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先后制定了《“十三五”区域卫生规划》、《2014-20xx年中医药事业发展规划》,明确了发展基层中医药的重点和关键环节。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关于推荐《中国中医药年鉴》工作优秀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关于推荐《中国中医药年鉴》工作优秀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公布日期】2012.08.28•【文号】国中医药办综函[2012]144号•【施行日期】2012.08.28•【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医疗管理,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正文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关于推荐《中国中医药年鉴》工作优秀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知(国中医药办综函〔2012〕14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中医药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各计划单列市、副省级省会城市卫生局、中医药管理局(处),各有关单位:《中国中医药年鉴》(以下简称《年鉴》)是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主管的综合反映我国中医药事业和学术进展的史料性工具书。
《年鉴》自1983年正式出版,已连续出版30卷。
30年来,全国各级中医药管理部门高度重视、及时部署、认真组织,各中医药教育、科研、医疗、社团机构密切配合、积极供稿,参与编写的众多中医药行业专家、学者、工作人员默默无闻、辛勤付出,倾注了大量精力,为《年鉴》工作的开展做出了重要的贡献。
为鼓励多年来在《年鉴》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一步调动中医药机构和广大中医药工作者参与和支持《年鉴》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决定对《年鉴》工作做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
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组织领导《年鉴》编委会负责组织实施此次表彰活动。
各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负责所辖地区和单位的具体申报和推荐活动。
二、推荐范围和名额分配(一)推荐范围参与《年鉴》工作的单位(包括管理、教育、科研、医疗、社团机构等)和个人。
(二)名额分配此次表彰活动具体名额分配见《〈中国中医药年鉴〉工作优秀单位和先进个人名额分配表》(附件1)。
三、推荐条件(一)优秀单位1.领导高度重视,将《年鉴》组稿工作纳入日常工作计划,有明确的工作部署,建立规范的《年鉴》条目和资料收集、整理、查考机制或流程,落实专人负责,工作具有连续性。
卫生院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工作总结
卫生院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工作总结卫生院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工作总结各科室、各村卫生室:为切实做好旬阳县20__年全国基层中医药先进单位复审的各项迎验工作,确保顺利通过国家复审,我院继续将此项工作列入重要工作议程,并根据本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年度工作计划。
一、完成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复审工作根据《旬阳县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复审验收工作实施方案》,按照《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评审评分表(20__年版)》的要求,完善本院中医药特色服务,顺利通过复审验收。
二、在深化医改中发展中医药事业1、加快医联体建设,与县中医院建立紧密型医联体。
2、做实公共卫生中医药健康管理项目,推进中医药参与家庭医生签约服务。
签约服务团队中有中医师,服务内容应有中医基本服务和个性化中医健康服务。
3、建立中医药价格形成和动态调整及费用监测控制等机制;全面启动卫生院临床医师综合绩效考核。
三、着力提升中医药服务能力1、认真实施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十三五行动计划。
组织开展卫生院中医馆卫生技术人员中医药知识与技能的#39;全员培训。
巩固卫生院中医馆建设成果,将中医馆建设向村卫生室延伸,更好满足群众看中医、用中药需求。
2、推动中西医结合发展。
实施中西医临床协作创新。
3、发挥中医药在应急和传染病防控中的作用,主动参与健康扶贫八大行动。
4、充实完善卫生院及村卫生室中医药、中药饮片等质量控制中心,全面加强中医药服务质控工作。
四、加快发展中医药健康服务积极推动中医药与康复、养生保健、健康养老融合发展,进一步扩大中医药养生保健、特色康复、医养结合充分发挥中医药在治未病上的核心作用。
五、加强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加大力度招录引进中医类别医学生,抓好中医类别住院医师、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
统筹做好中医药师承教育、确有专长考核和各类继续教育培训项目。
六、宣传贯彻中医药法规政策,弘扬中医药文化1、广泛宣传《中医药法》、《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20__-20__)》、《中医诊所备案管理暂行办法》、《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注册实施细则》等法规政策,掀起普法用法热潮。
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实施方案
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实施方案为进一步夯实中医药基层基础,更好地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根据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建设、评审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十三五”行动计划》等新时期中医药工作的方针政策,围绕创建工作目标,加快提升全市基层中医药应用水平和服务能力,不断优化中医药发展环境,健全中医药特色服务体系,维护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着力营造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与人民健康需求相适应的中医药卫生服务环境,真正让广大人民群众享受到更加优质、高效、便捷的中医药服务。
二、工作目标到X年,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站、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为主体,区县中医医院为龙头,区县级综合医院、妇幼保健机构等非中医类医疗机构中医药科室为骨干,中医门诊部、诊所为补充的基层中医药服务网络基本完善,服务设施设备明显改善,人员配备较为合理,管理更加规范,服务能力有较大提升,较好地满足城乡居民对中医药服务的需求,实现人人基本享有中医药服务。
具体目标是:到X年,所有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和80%的村卫生室具备中医药服务能力;100%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设立中医药综合服务区(X、中医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诊疗量在“十三五”期间有明显提升,占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诊疗总量比例达到30%以上。
三、工作重点(一)加大中医药工作政策扶持力度。
实行中医药事业费财政预算单列,每年安排一定的中医药专项经费用于中医药基础条件改善、服务能力建设、人才引进培养等工作,中医药事业费占全市卫生总事业费10%以上。
综合运用各项优惠政策,适当提高中药饮片、中成药医保报销比例。
鼓励农村医疗机构推广运用中医药适宜技术和方法,鼓励人民群众选择中医药技术防病治病。
突出中医药在疾病防治中的疗效、价格等优势,提高中药饮片和中医诊疗技术使用比例,拓宽中医药服务领域。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市(县)管理办法和建设标准的通知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市(县)管理办法和建设标准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公布日期】2022.01.25•【文号】•【施行日期】2022.01.25•【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药政管理正文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市(县)管理办法和建设标准的通知根据全国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关于备案第三批全国创建示范活动保留项目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为做好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市(县)创建工作,我局组织制定了《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市(县)管理办法》和《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市建设标准》《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县建设标准》。
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1.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市(县)管理办法2.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市建设标准3.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县建设标准国家中医药管理局2022年1月25日附件1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市(县)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提高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市(县)创建工作质量,规范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市(县)评审程序,确保评审和管理工作公开、公平、公正,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市由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组织评审,申报范围包括地级市、地区、自治州、盟和直辖市所属区(以下简称“市”)。
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县由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委托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中医药主管部门组织评审,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县申报范围包括市辖区、县级市、县、自治县、旗、自治旗、林区、特区(以下简称“县”)。
第三条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市(县)创建周期为3年,原则上第三年第四季度集中命名。
第二章申报第四条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市(县)申报遵循自愿的原则。
第五条各市依据《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市建设标准》(另行制定)逐项进行对照自查,达到建设标准的,向省级中医药主管部门申报。
迎接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复审工作方案(最新)
迎接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复审工作方案我县X年成功创建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
按照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期满复审工作要求和省中医药管理局安排,我县将于X年9月前接受国家和省中医药管理局复审。
为顺利通过“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复审,进一步推进全县中医药事业健康发展,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医药法》和《X省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20X年)》,推进中医药创新发展,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方便的中医药服务。
二、工作目标进一步增强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政策保障协调机制,提升全县中医药综合服务能力,使我县X年顺利通过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专家复审,巩固我县“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成果。
三、主要任务依据《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建设标准(X年版)》(以下简称《建设标准》)和《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评审细则(X年版)》(以下简称《评审细则》)的要求,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做好以下各项工作。
(一)落实扶持中医发展政策。
认真贯彻《中医药法》、《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X年)》和《X省中医药发展“X”规划》等中医药事业发展规划和措施,将中医药工作纳入X县“X”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
落实推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加大对中医药工作政策倾斜力度,进一步促进各级医疗机构中医药服务能力、中医药人才培养、中医药信息化和中医药文化建设,进一步促进中医药健康养老、养生保健等方面建设,每年安排不少于卫生事业总经费10%的专项经费用于中医药事业发展。
将中医药工作纳入政府年度考核,形成加快中医药事业发展合力。
(二)增强中医药服务网络。
以县中医院为龙头,健全县、镇、村中医药业务协作机制,强化基层指导作用。
加强县医院、县妇幼保健机构中医科室和中药房建设,推进中医及中西医结合诊疗工作;巩固和提升镇卫生院“中医馆”建设完善中医诊疗设备、中药饮片配备,积极提升中医药适宜技术服务水平;村卫生室要能运用中医药技术为居民提供中医药服务。
模板-全国基层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建设绩效考核
模板-全国基层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建设绩效考核全国基层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建设绩效考核全国名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全国基层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建设绩效考核评分表工作室名称考核单位名称评分人得分一级指标二级指标三级指标四级指标标准分评价标准打分标准得分投入(15分)项目基础管理(3分)项目资料完整规范性(3分)中医药项目依据文件的完整性3□有明确的项目依据(省级正式发文),如省级工作任务方案或实施方案。
有明确的项目依据(省级正式发文)得3分,否则得0分。
预算安排(4分)预算完整性(4分)中医药项目预算明细文件的完整性4是否有项目预算明细文件,且科学合理□是□否有预算明细文件且科学合理得4分,否则得0分。
资金落实(8分)资金到位率(5分)51、实际到位资金:____万元;2、计划投入资金:____万元;其中:中央补助资金:____万元;省级配套资金:____万元;其他配套资金:____万元。
资金到位率=(实际到位资金/计划投入资金)×100%。
A、资金到位率为100%,得5分B、资金到位率大于等于50%,且小于100%,得3分C、资金到位率大于0,且小于50%,得1分D、资金到位率为0,得0分到位及时率(3分)31、及时到位资金:____万元;2、应到位资金:____万元。
应和计划投入资金数一致。
到位及时率=(及时到位资金/应到位资金)×100%。
A、到位及时率为100%,得3分B、到位及时率大于0,小于100%,得1分C、到位及时率为0,得0分过程(30分)项目管理(9分)绩效考核(5分)绩效相关资料准备5是否积极准备绩效相关资料,包括项目图片资料、合同书、验收报告、技术鉴定材料、总结评估报告、招投标文件、中期检查材料等,以备省局督查□是□否积极准备绩效相关资料,包括项目图片资料、合同书、验收报告、技术鉴定材料、总结评估报告、招投标文件、中期检查材料等,以备省局督查,得5分,否则根据材料准备情况,酌情给分。
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汇报材料
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汇报材料尊敬的各位领导、评审专家:大家好!非常感谢您们在炎炎夏日莅临我院指导评审,我们全体职工对您们的到来表示最热烈的欢迎!首先,我简单介绍一下卫生院的基本情况,***卫生院位于**市西南,距市区12公里,南和**县交界,西北和**市相邻,总面积78平方公里。
全镇30个行政村,总人口32000余人。
我院建院50余年,历经多次改扩建,现占地面积8000㎡,建筑面积3600㎡,固定资产达1000余万元;现有职工48人,在编34人,退休职工16人;开设位床80张,设外骨科、内儿科、妇产科、中医综合科、痔瘘科、检验科、影像科、公共卫生科等15个科室;医疗设备有全自动麻醉呼吸机、24小时心电监护仪、多功能心电图机、动态心动图、飞利浦彩超、放射摄影CR系统、血流变分析仪、血液凝固分析仪、全自动生化分析仪、电解质仪、微量元素检测仪、碳13呼气试验分析仪、阴道镜等.年门诊人次约30000余人次,收住院1500余人次,中医门诊6000余人次,施行各类手术300余例,肛肠科90余例,年业务量500余万元。
为进一步发挥中医药在疾病预防、治疗、保健和公共卫生服务等方面的作用,让人民享有更加安全、有效、便捷、价廉的中医医疗卫生服务,从2013年起,我院依据创建要求,以《评审细则》为标准,举全院之力,组织开展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现将创建情况汇报如下:一、营造浓厚的中医药文化氛围。
为做好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先进单位工作,我院将创建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制定实施方案,成立领导小组,数次召开专题会议,召开全院动员大会,合理规划中医药综合服务区,将创建的具体工作分解、落实,责任到个人.利用宣传栏、文化格言、电子显示屏、文字资料、培训学习等多种形式开展中医药宣传工作,打造浓厚的中医药文化氛围,使职工和患者加深了解中医药、认同中医药、使用中医药、感受中医药文化。
二、完善基础设施建设,提升中医药服务能力。
全国农村中医工作先进县(市、区)建设标准与评审细则
3.随机抽取近期门诊一日处方100分,根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规定的中医处方合格标准判定。每降低5%扣2分。
1.抽查门诊病案数:
合格病案数:
合格率:%
2.抽查住院病案数:
甲级病案数:
甲级率:%
3.抽查中医处方数:
合格处方数:
合格率:%
25
平均住院日达到14天。
省级重点专科(专病):
地(市)级重点专科(专病):
14
组织开展全县(市、区)面向群众的中医药知识科普宣传活动,每年不少于2次。
10
查阅有关资料并询问相关人员。每少1次扣5分。
15
加强对中医药人员以及乡村医生中医药知识的培训,有具体培训计划和措施,并注重培训的正规化、系统化。全县(市、区)中医药人员和乡村医生人均获得一次以上的培训机会。
事业发展规划:
年度工作计划:
年度工作总结:
11
研究中医工作,解决实际问题,每年不少于2次;对中医工作进行检查、考核,每年不少于1次
20
1.查对会议记录等有关资料。研究解决中医工作实际问题缺1次扣5分。
2.查对检查通知及考核总结等有关材料。检查考核少于1次扣10分。
研究问题次数:
解决问题内容:
检查考核次数:
30
查阅文件、资料等并检查落实情况。未开展培训工作的不得分;无培训计划和措施的扣20分,培训缺乏正规化、系统化的扣15分。
培训计划:
培训措施:
培训率:
序号
验收标准
分值
检查评分方法
得分
验收记录
16
注重发挥中医药学术团体的作用,每年组织中医药学术活动不少于1次;全县(市、区)在省级以上杂志上发表学术论文年均不少于8篇;鼓励开展以提高中医药临床疗效为主要内容的科研活动。
全国基层中医药先进县评审标准【--市中医医院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市工作汇报】
全国基层中医药先进县评审标准【**市中医医院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市工作汇报】**市中医医院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市工作汇报各位领导:您们好!首先我代表**市中医医院全体职工向各位领导的到来表示最热烈的欢迎!同时,我们将虚心接受你们的检查指导,希望多提宝贵意见。
现将我院开展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市工作情况汇报如下:一、医院基本情况**市中医医院创建于1976年是一所集医疗、急救、预防保健、康复、科研及教学为一体的现代化二级甲等中医院,是全市医保、新农合、城镇居民、城镇职工医疗、交通事故定点医院,全市优抚对象、伤残军人医疗定点医院,城镇居民体检定点医院。
2009年8月顺利通过二级甲等中医医院验收,2013年7月通过二级甲等中医医院复评验收。
医院占地10亩,建筑面积20000平方米。
设置床位240张,医院现有职工307人,其中卫生技术人员253人,占职工总数82.4 %。
卫技人员高级职称25人,中级职称59人,医师总数88人,中医类别54人,占医师总数的61%。
药剂专业26人,中药专业17人,占药剂人员总数的65%。
院领导班子中中医药专业人员比例为62.5%。
医院科室设置齐全,设有骨伤科、康复科、疼痛科、针推科、内科、外科、妇产科、中风病科、肛肠科等10个住院病室和14个门诊医技科室,其中康复科是国家级重点专科,骨伤科正在创建省级重点专科,制剂室是**唯一一家医院制剂室。
医院拥有美国GE 1.5T核磁共振、CT、DR/CR、彩超、进口黑白超、腹腔镜等大中型医疗设备60余台件。
二、创建全国基层中医工作先进市开展情况(一)建立组织,加强领导,制定计划,落实措施。
为了扎实抓好创建工作,医院召开了创建全国基层中医工作先进单位动员大会,我院把深入开展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先进单位工作作为工作的核心内容。
广泛动员,全面实施,以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巩固和提高基础医疗(护理)质量为重点,努力提高医疗服务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足区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实施方案的通知
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足区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大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9.08.07•【字号】大足府办发〔2019〕115号•【施行日期】2019.08.0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药政管理正文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足区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实施方案的通知各镇街人民政府(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经区政府同意,现将《大足区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19年8月7日大足区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实施方案为加快全国基层中医药先进单位创建工作,加强中医药事业发展和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质优价廉的中医药保健服务,全面提升全区中医药服务能力,根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2021年创建周期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国中医药办医政函〔2019〕104号)要求,确保我区圆满完成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目标任务,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维护人民群众健康和生命安全为目的,认真贯彻落实中医药工作方针政策,加强基层卫生服务中医网络建设,不断提高基层卫生服务队伍的中医药应用水平和服务能力,为群众提供更加安全、有效、经济、便捷的中医药服务。
二、工作目标通过开展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活动,建立健全以区中医院为龙头、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主体,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站为基础的区镇村三级中医药医疗保健服务网络,进一步提高中医药服务能力和水平,培养一批高素质具有中医药服务能力的社区卫生专业人才队伍,以简便、高效、优质的服务,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中医药医疗、预防和保健需求。
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 先进单位”情况汇报
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情况汇报汇中县位于湖南省东北部,湘江上游,总面积6346.06平方公里,辖X镇共X 村、X社区居委,户籍总人口X人,常住人口X人。
现有县级医疗卫生机构X、镇级卫生院X、村卫生站X、中医诊所X;卫生计生系统干部职工X,其中卫生技术人员X,乡村医生、接生员X人,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X,占医、药专业人员的X。
一、基本情况2012年6月启动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活动以来,我县各级、各部门坚持以着力解决农村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为切入点,始终把发展基层中医药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采取综合举措,先后出台《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实施方案》、《关于对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实行责任分工的实施细则》等一系列文件,并成立由分管卫生计生工作的副县长任组长、县直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活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创建活动的指导、检查、督促和组织考核;领导小组坚持每月召开一次汇报会、每季召开一次分析会、每年召开一次总结会,专题研究解决创建活动中碰到的突出问题和实际困难,为创建活动大开绿灯,特事特办,取得了明显成效。
全县现有县级中医医院X间(二级甲等中医医院,病床X张);县人民医院设置中医科(病床X张);县妇幼保健院设置中医妇科、中医儿科;各镇卫生院均设置中医药综合服务区(中医馆),并配备中医诊疗设备;村卫生站全部配备中药和中成药及中医基本诊疗设备,全县基本形成了以县级医疗保健机构为指导中心、镇级卫生院为枢纽、农村卫生站为基础的三级中医药服务医疗保健网络。
经自查,我县已达到了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的各项指标要求。
二、主要做法(一)采取多措并举,夯实基层中医药服务基础。
一是规划引领。
县政府将发展基层中医药纳入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先后制定了《“十三五”区域卫生规划》、《2014-20xx年中医药事业发展规划》,明确了发展基层中医药的重点和关键环节。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公布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告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公布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目录
的通告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公布日期】2021.02.24
•【文号】国中医药通〔2021〕1号
•【施行日期】2021.02.24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法制工作
正文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公布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告
国中医药通〔2021〕1号根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我局组织开展了中医药有关行政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工作。
经2021年2月1日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局长会议审议通过,现将我局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公布。
特此通告。
附件: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104件)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2021年2月24日附件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104件)
一、综合(4件)。
全国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示范单位评估细则
全国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示范单位评估细则一、前言本评估细则旨在规范和指导全国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的评估过程,确保中医药服务的质量和效率,推动中医药事业的发展。
二、评估目的提升服务质量:通过评估提升中医药服务的整体质量。
促进标准化:推动中医药服务向标准化、规范化方向发展。
示范引领:树立中医药工作示范单位,发挥引领作用。
三、评估原则公平性:评估过程公开、公平、公正。
科学性:评估方法科学、合理。
实效性:评估结果真实反映中医药工作的实际效果。
四、评估对象全国综合医院中医药科及相关中医药服务部门。
五、评估内容1. 组织管理组织架构:中医药科的组织架构是否健全。
管理制度:是否有完善的中医药管理制度。
2. 人员配置专业团队:是否拥有专业的中医药服务团队。
人员培训:是否有定期的中医药知识和技能培训。
3. 服务质量诊疗规范:是否遵循中医药诊疗规范。
患者满意度:患者对中医药服务的满意度。
4. 科研教学科研项目:医院在中医药领域的科研项目数量和质量。
教学活动:中医药教学活动的开展情况。
5. 设施设备诊疗设施:中医药诊疗设施是否齐全。
设备维护:诊疗设备的维护和管理情况。
6. 信息化建设信息系统:中医药服务信息系统的建设和应用情况。
数据管理:中医药服务数据的管理和分析。
7. 社会影响社会评价:社会对医院中医药服务的评价。
文化传播:中医药文化的传播和推广情况。
六、评估方法资料审查:对医院提供的中医药工作相关资料进行审查。
现场考察:对医院中医药科进行现场考察。
问卷调查:对患者和医务人员进行问卷调查。
专家评审:邀请中医药领域专家进行评审。
七、评估标准定量指标:根据各项评估内容设定具体的定量指标。
定性指标:对难以量化的内容设定定性评价标准。
八、评估流程自评阶段:医院进行自我评估,准备相关材料。
初审阶段:由地方卫生健康部门进行初步审查。
现场评估:由评估团队进行现场评估。
综合评审:综合各方面信息,进行评审。
结果公示:将评估结果进行公示。
全国社区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建设标准(2012年版)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管理办法建设标准2012年版的通知国中医药医政函〔2012〕10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中医药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为进一步做好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建设工作,我局对2010年印发的《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建设工作管理办法》、《全国农村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建设标准》、《全国社区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建设标准》进行了修订。
现将《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建设工作管理办法(2012年版)》、《全国农村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建设标准(2012年版)》、《全国社区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建设标准(2012年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10年印发的管理办法和建设标准自发文之日起废止。
附件1. 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建设工作管理办法(2012年版)(略)附件2. 全国农村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建设标准(2012年版)(略)附件3. 全国社区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建设标准(2012年版)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二○一二年六月四日全国社区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建设标准(2012年版)一、社区中医药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一)将中医药工作纳入本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社区卫生服务发展规划和区政府年度工作目标,注重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中充分发挥中医药作用;制定本区中医药事业发展规划,出台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二)区政府成立社区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制定社区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创建活动实施方案,定期研究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区政府在贯彻落实社区卫生服务财政补助政策时,统筹考虑社区中医药服务,保证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开展中医药服务所需的基本设施设备和人员培训等中医药服务工作的投入;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经费中落实一定比例用于中医药预防保健工作。
(四)将社区中医药服务项目(包括针灸、治疗性推拿等中医非药物疗法及中医药适宜技术、中药饮片、中成药、医疗机构中药制剂)纳入城镇职工、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
关于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的实施方案
关于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的实施方案(最新)为深入贯彻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精神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全面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X—X 年)的通知》(国发〔X〕15号)、《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X省中医药健康服务发展规划(X-X年)的通知》(X政办〔X〕155号)精神,推进我镇中医药事业发展,进一步提升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增强我镇居民对中医药服务的获得感和满意度,根据《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建设标准(X年版)》,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中医药是中华民族优秀文化遗产,在农村具有广泛的群众基础,基层中医药工作在整个中医药工作中具有重要的地位。
实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的建设,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为指导,以利民惠民为宗旨,以服务网络和队伍建设为重点,加快深化医药卫生改革体制,弘扬民族优秀文化,推进基层中医药医疗、预防、保健、康复等服务能力明显提升,使我镇居民能够享受到安全、有效、经济、便捷的中医药服务,为广大群众提供质优价廉的中医医疗预防保健服务。
二、实施目标根据《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建设标准(X年版)》要求,深入开展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建设活动,确保我镇通过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复审。
三、主要指标(一)基层中医药工作组织领导和管理1.将中医药工作纳入我镇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建立健全中医药管理体系,形成镇政府及相关部门共同推动基层中医药工作的协调机制,统筹推进我镇中医药事业发展,并研究制定我镇中医药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成立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创建领导小组,制定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工作实施方案,定期研究创建工作并纳入年度工作计划,负责组织实施。
2.镇政府等相关部门高度重视中医药工作,有分管中医药工作的领导,内设立中医药工作管理机构,配备工作人员;分管领导和工作人员熟悉中医药政策、中医药管理知识和全镇中医药工作情况。
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中医药考核细则
得分
合计
一、
基本
要求
达到标准化村卫生所室建设标准。
察看相关文件及标示牌。
相关文件:
标示牌:
二、
人员
配备
(12分)
1、卫生室内有1名乡村医生。
2
每少一名人员扣1分。
在职人员总数:
2、有1名以中医为主的乡村医生。
2
无以中医为主的乡村医生扣2分。
以中医为主的乡医人数:
3、在职人员有乡村医生证书、聘书。
2、有中医诊疗室,面积不小于10平方米。
6
无独立的中医诊疗室扣5分,面积小于10平方米扣2分。
有无中医诊疗室:
中医诊室面积:
3、有与开展中医业务相适应的基本设施和诊疗设备,包括专用诊查床、中药橱、火罐、针灸针、神灯、脉诊包等。
6
与开展中医业务相适应的基本设施和诊疗设备中,每少一件扣1分。
中医设备数:
3有与开展中医业务相适应的基本设施和诊疗设备包括专用诊查床中药橱火罐针业务技术要求451能提供基本的中医医疗服务熟练运用中医理论辩证论治处理常见病多发病慢性病熟练运用中医适宜技术为群众开展医疗预防保健等服务
2014年***镇中医药村卫生室
建设标准与评审细则
(总分100分)
项目
建 设 标 准
分值
检 查 评 分 方 法
2
违反药品管理规定,酌情扣1-2分。
执行药品管理规定情况:
4、严格执行物价部门制定的收费标准,主要收费项目和药品明码标价。
2
药品无明码标价、无药品价格公示栏各扣1分。
标价牌:
药品价格公示栏:
总分
100
6
中医处方合格率每下降1%扣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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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查阅政府文件等相关资料;
2.政府及相关部门访谈。
1.未纳入本县(市、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扣3分,未纳入卫生事业发展规划扣3分,未纳入县(市、区)政府年度工作目标扣3分;
2.未建立县(市、区)乡(街)政府及相关部门协调机制扣3分;
3.未制定本县(市、区)中医药事业发展规划扣3分;
4.对中医药工作相关政策措施未落实的,扣10分;落实不力的,酌情扣分,最多扣10分。
10
1.查阅基本医保相关文件;
2.政府及相关部门访谈;
3.实地检查2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1.未制定鼓励运用中医药相关政策的,扣6分;
2.已制定鼓励运用中医药相关政策,所查机构在实际工作中未执行的,每个机构扣2分。
实地检查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5.2在巩固完善基本药物制度中体现中医药特点。
5.2.1按照基本药物制度的要求,所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包括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下同)配备中药饮片和中成药。
30
(≥28为达标)
查阅近3年政府文件、政府预决算、拨款凭证、支出凭证等相关资料。
1.中医药事业费占全县(市、区)卫生投入比例,近3年有1次以上低于8%,不得分;
2.中医药事业费未用于中医药基础条件建设、服务能力建设、人才培养等工作,酌情扣分,最多扣10分;
3.除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经费之外,无用于其它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项目经费的,扣2分。
2.所查机构未设置中医药综合服务区,不得分。
所查机构未设置中医药综合服务区,如卫生计生部门提供统计信息显示该机构已设置,则不得分;如卫生计生部门提供统计信息显示该机构属于未设置的部分,则不扣分。
10.4中医临床诊室应配备针灸、火罐、刮痧板等基本器具,其他中医诊疗设备配备不少于4类。
10
实地查看2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并查阅固定资产清单。
30
(≥28为达标)
1.查阅统计资料;
2.实地检查1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1.全县(市、区)按标准设置中医科、中药房、配备中医诊疗设备的乡镇卫生院数量不足100%的,不得分;
2.所查机构未设置中医科、中药房、配备中医诊疗设备,本项不得分;已设置,未达到相应标准,酌情扣分,最多扣5分。
所查机构未设置中药房,但由外包机构提供中药饮片、煎药、配送等服务的,经查看签订的协议书和工作记录等属实,此项不扣分。
9.县级医院中医药服务条件建设。
★9.1县级中医医院达到二级甲等标准,中药房设置达到《医院中药房基本标准》要求,信息化建设达到《中医医院信息化建设基本规范》要求。
40
(≥38为达标)
1.查阅文件资料;
2.实地检查县级中医医院。
1.县级中医医院未达到二级甲等标准不得分;
2.中药房设置未达标,酌情扣分,最多扣10分;
3.无专职干部不得分;
4.分管领导和专职干部不熟悉中医药政策的,酌情扣分,每人最多扣5分。
1.分管中医药工作的领导和专职干部要有卫生计生部门的相关文件;
2.中医药管理机构要有编制部门的批准文件或作为卫生计生部门独立内设机构的政府文件。
★4.中医药事业费近3年均占全县(市、区)政府卫生投入10%以上,或近3年均占全县(市、区)政府卫生投入8%以上且年均增长比例高于卫生事业费的增长比例;中医药事业费用于中医药基础条件建设、服务能力建设、人才培养等工作;除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经费之外,应有用于其它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项目的经费。
10
1.查阅基本医保相关文件;
2.政府及相关部门访谈;
3.实地检查2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1.未将中医药服务项目纳入城乡居民基本医保补偿范围的,扣6分;
2.已将中医药服务项目纳入城乡居民基本医保补偿范围,所查机构在实际工作中未执行的,每个机构扣2分。
实地检查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5.1.3制定降低中医药报销起付线、提高报销比例等鼓励中医药服务提供与使用的政策。在实行支付方式改革或门诊慢病统筹的地区,制定鼓励城乡居民在基层使用中医药的政策。
★10.1.100%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按照原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联合印发的《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管理办法》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基本标准》设置中医科、中药房,配备中医诊疗设备。
30
(≥28为达标)
1.查阅统计资料;
2.实地检查1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1.全县(市、区)按标准设置中医科、中药房、配备中医诊疗设备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数量不足100%的,不得分;
30
1.查阅统计资料;
2.实地检查2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1.全县(市、区)配备中医诊疗设备的社区卫生服务站和村卫生室数量每下降1个百分点扣1分,最多扣10分;
2.所查机构未达到配备要求,每个机构扣15分。
所查机构未达到配备要求,如卫生计生部门提供统计信息显示该机构已达到要求,则不得分;如卫生计生部门提供统计信息显示该机构属于未达到要求的部分,则不扣分。
20
1.查阅文件资料;
2.实地检查县级综合医院。
1.县级综合医院未设置中医科、中药房,不得分;
2.中医临床科室未达标,酌情扣分,最多扣10分;
3.中药房未达标,酌情扣分,最多扣6分
4.中药煎药室不符合要求,酌情扣分,最多扣4分。
10.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医药服务条件建。
10.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医药服务条件建。
★3.县(市、区)卫生计生部门有分管中医药工作的领导,设立中医药工作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干部;分管领导和专职干部熟悉中医药政策、中医药管理知识和全县(市、区)中医药工作情况。
40
(≥38为达标)
1.查阅政府文件等相关资料;
2.访谈卫生计生部门分管领导和专职干部。
1.无分管中医药工作的领导不得分;
2.无中医药工作管理机构不得分;
11.2 40%以上的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配备中药饮片不少于100种,或者由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统一配送;其它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配备中成药不少于50种。
30
1.查阅统计资料;
2.实地检查2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1.全县(市、区)配备中药饮片不少于100种的机构数量不足40%的,每下降1个百分点扣1分,最多扣10分;其它机构配备中成药少于50种的,每个机构扣1分,最多扣10分;
10
1.查阅政府相关文件;
2.实地检查2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所查机构1个未配备中药饮片和中成药,扣5分。
实地检查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5.2.2中药饮片的基本药物管理执行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中药饮片定价、采购、配送、使用和基本医疗保险给付等政策规定。
10
查阅政府相关文件。
未保留中药饮片差价政策,或实行中药饮片零差率销售但政府补偿不到位的,不得分。
10
实地检查2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所查机构中药饮片少于300种或不能提供煎药服务的,每个机构扣5分。
所查机构未设置中药房,但由外包机构提供中药饮片、煎药、配送等服务的,经查看签订的协议书和工作记录等属实、达到要求,此项不扣分。
11.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中医药服务条件建设。
11.1 80%以上的社区卫生服务站和75%以上的村卫生室配备针灸、火罐、刮痧板等基本器具以及TDP神灯等中医诊疗设备。
20
查阅政府及卫生计生部门考核文件和考核记录。
县级中医医院、县级综合医院中医科绩效考核中,未将中医门诊占总门诊人次比例、中药处方、中医非药物治疗记录比例作为重要指标的,每个机构扣10分。
城市人口占比超过50%的市辖区,中医医院和综合医院不做检查,分数计算如下:第8.1条20分不算入实际检查得分,(第一部分实际检查得分/230)×250=第一部分最后得分(不保留小数点后数字)。
6.在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中,落实政府对公立中医医院的投入倾斜政策,完善有利于中医药特色优势发挥的补偿机制。
15
1.查阅政府、财政和卫生计生部门文件;
2.访谈相关部门负责人。
未落实对公立中医医院投入倾斜政策的,扣15分。
7.加强对辖区内各级各类中医医疗机构和其它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药服务的管理,严格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严格中药饮片、中成药的使用管理,严格执行中医药相关标准规范。
★10.3 95%以上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建成中医临床科室集中设置、多种中医药方法和手段综合使用、中医药文化氛围浓郁并相对独立的中医药综合服务区。
30
(30为达标)
1.查阅统计资料;
2.实地检查2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1.全县(市、区)设置中医药综合服务区的社区卫生服中心和乡镇卫生院数量未达到95%,不得分;
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评审细则(2014年版)
附件2
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评审细则(2014年版)
(供省级评审使用)
建设标准
分值
评审方法
评分标准
备注
一、基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中医药工作组织领导和管理
250
1.将中医药工作纳入本县(市、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卫生事业发展规划和县(市、区)政府年度工作目标,建立县(市、区)乡(街)政府及相关部门共同推动中医药工作的协调机制,制定本县(市、区)中医药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8.2在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绩效考核中,中医药内容分值占比不低于15%。
20
查阅政府及卫生计生部门考核文件和考核记录
在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绩效考核中,中医药人员配备、中医药科室设置、中医药服务量等内容分值占比低于15%的,每降低1个百分点扣2分,最多扣20分。
二、基层中医药服务网络
250
25
实地检查中医医院和4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1.中药饮片使用、管理不符合规定的,每个机构扣3分,最多扣15分;
2.中医药服务提供、管理不规范的,每个机构扣2分,最多扣1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