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暨南大学辅导员管理制度
辅导员管理制度
辅导员管理制度
辅导员管理制度是指在高校或其他教育机构中,对辅导员进行管理和监督的一套规章制度。
其目的是确保辅导员能够有效履行职责,帮助学生解决学业、生活和心理问题,提供全面的学生发展支持。
辅导员管理制度常包括以下内容:
1. 辅导员的选拔和任职:根据学校的需求和要求,确定辅导员的招聘、选拔和任用程序,要求辅导员具备一定的学术水平、专业素养和社会经验。
2. 辅导员的岗前培训:对新任辅导员进行必要的培训,包括学校的办学理念、辅导员职责和工作要求,以及一些必备的技能和知识。
3. 辅导员的日常管理:对辅导员的工作进行日常的管理和监督,包括工作目标、任务分配、绩效考核等。
同时,还需要对辅导员的工作时间、工作量、休假等进行合理的安排和管理。
4. 辅导员的专业发展:为辅导员提供进一步发展和提升的机会,鼓励其参加专业培训、学术交流和研究,以不断提升工作能力和专业水平。
5. 辅导员的奖惩机制:建立健全的奖惩机制,对辅导员的工作表现进行评价和奖励,同时对违反职业道德和职责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
6. 辅导员与其他部门的合作机制:建立与其他教育管理部门、学生事务部门和教学单位的联络与合作机制,确保辅导员与其他教育工作者之间的有效沟通和协作。
总之,辅导员管理制度是保证辅导员工作有效性和规范性的重要基础,也是学校提供综合教育和支持服务的重要保障。
高校辅导员管理规章制度
高校辅导员管理规章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高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范辅导员管理工作,发挥辅导员在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日常管理和服务中的重要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高等教育法》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辅导员是高校教师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负责组织、实施和指导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协助学校做好学生的管理和服务工作。
辅导员应当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关心学生,勤奋工作,为学生提供优质的服务和指导。
第三条高校辅导员管理工作应当坚持以学生为本,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学生,注重人性化管理,提高思想政治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和吸引力、感染力。
第四条高校辅导员管理工作应当坚持以下原则:(一)教育与服务相结合原则。
辅导员在工作中既要教育引导学生,又要关心服务学生,做到以教育促进服务,以服务体现教育。
(二)严格管理与尊重学生相结合原则。
辅导员在工作中既要严格要求学生,又要尊重学生的人格,做到以严促管,以尊育人。
(三)个性化管理原则。
辅导员在工作中应当关注学生的个体差异,因材施教,满足学生的个性化需求。
(四)协同创新原则。
辅导员应当与学校、家庭、社会等多方共同参与学生管理工作,形成合力,共同促进学生成长。
二、辅导员的选拔与配备第五条辅导员的选拔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根据学校的教育教学需要和辅导员的任职条件,通过公开招聘、考核等程序进行。
第六条辅导员的配备应当根据学生人数、学科专业、校区等因素合理配置,保证辅导员队伍的稳定和发展。
第七条辅导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身心健康;(二)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坚定的理想信念,良好的道德品质;(三)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具备较强的学习、研究能力;(四)具备较强的组织协调和沟通能力,能够熟练运用计算机等现代信息技术;(五)具备较强的心理素质和抗压能力,能够适应辅导员工作的需要。
三、辅导员的管理与考核第八条辅导员的管理工作主要由学校学生工作部门负责,学院主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副院长、或学生工作负责人)在学院党委的直接领导下,负责辅导员的选拔、培养、考核和岗位分工。
管理辅导员的规章制度
管理辅导员的规章制度第一章绪论第一条为了规范管理辅导员的工作行为,提高学生管理工作效率,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适用于全校各级管理辅导员。
第三条管理辅导员是学校对学生成长的引导者和指导者,应当具备高尚的师德、丰富的工作经验和良好的职业素养。
第四条管理辅导员应当依法行使职权,恪守职业操守,维护学校和学生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职责和权利第五条管理辅导员的主要职责包括但不限于:1.负责本班级学生的思想教育、心理辅导和行为引导;2.负责学生成绩管理和学业指导;3.负责学生活动组织和社团建设;4.负责学生奖惩管理和纪律教育;5.协助学生解决学习、生活和情感问题;6.协调学生与教师、家长的关系,建立和谐校园环境;7.参与学校各项教务活动和集体活动。
第六条管理辅导员享有以下权利:1.根据教育教学需要,提出学生思想、学业等工作的计划和建议;2.对学生进行批评和鼓励,进行适当的奖惩;3.要求学生遵守校纪校规,维护校园秩序;4.参与学校决策和管理,发表意见和建议。
第三章工作规范第七条管理辅导员应当遵守以下工作规范:1.严格按照学校规章制度履行职责,认真完成工作任务;2.维护师生关系,保守学生隐私,做到公私分明;3.与学生和家长保持良好沟通,及时解决问题;4.要求自己不懈努力,不断提升自身素养和专业水平。
第八条管理辅导员应当具备以下素质和能力:1.较强的组织、协调和管理能力;2.良好的沟通和表达能力;3.丰富的学生工作经验和心理辅导能力;4.积极向上的工作态度和团队合作精神。
第四章管理措施和监督制度第九条学校应当制定相应的管理措施,对管理辅导员的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
第十条学校领导和教师应当支持管理辅导员的工作,积极配合他们完成工作任务。
第十一条对于工作不力、违反规章制度或涉嫌违法犯罪的管理辅导员,学校有权进行相应处理,包括但不限于责令整改、停职、解聘等。
第五章附则第十二条本规章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对此前已涉及的管理辅导员工作事项,适用本规章的相关规定。
高校辅导员管理规定范文
高校辅导员管理规定范文一、考勤管理1. 辅导员应按照学校的考勤规定进行签到和签退,不得迟到、早退。
2. 辅导员必须按照学校的规定,每周至少在办公室工作4天,每天工作不少于8小时。
3. 辅导员的请假需提前向主管部门请假,未经批准不得擅自离岗。
4. 辅导员必须按时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确保办公室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二、学生工作管理1. 辅导员负责指导学生学习、生活和发展,协助学校开展学生活动。
2. 辅导员必须认真做好学生档案管理工作,确保学生信息的完整和准确性。
3. 辅导员应及时了解和解决学生在学习和生活中的问题,对有特殊需求的学生给予特别关注和帮助。
4. 辅导员应积极参与学生组织和社团活动,为学生提供全方位的发展机会和实践平台。
三、学业辅导1. 辅导员应了解并熟悉学生所在专业的课程设置和教学大纲,有针对性地为学生提供学业指导。
2. 辅导员应定期与学生沟通,了解他们的学习情况和困惑,帮助他们制定合理的学习计划和方法。
3. 辅导员应鼓励学生参加各类学术竞赛和科研活动,为学生提供学术交流和合作的机会。
四、心理咨询1. 辅导员应具备一定的心理咨询知识和技能,为学生提供心理咨询服务。
2. 辅导员应及时发现和解决学生的心理问题,为他们提供心理支持和指导。
3. 辅导员应与学校的心理咨询师和心理健康教育师进行合作,共同推进学校的心理健康工作。
五、家长工作1. 辅导员应与学生家长保持密切联系,及时向家长反馈学生的学习、生活情况。
2. 辅导员应及时回复家长咨询和反映的问题,为家长提供专业的教育咨询和建议。
3. 辅导员应定期组织家长会议,介绍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并听取家长对学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六、自我提升1. 辅导员应不断学习和提升自己的知识和技能,不断更新教育教学理念和方法。
2. 辅导员应参加学校组织的培训和研讨活动,提高自己的专业素质和教育管理水平。
3. 辅导员应适应学校的改革和发展需求,积极探索创新的学生工作模式和方法。
辅导员管理制度
辅导员管理制度辅导员在高校中起着重要的作用,他们既是学生的导师、朋友,又是学校管理的重要力量。
为了更好地规范辅导员的行为和提高他们的工作效率,学校制定了辅导员管理制度。
本文将从制度的背景、目的、内容和实施等方面进行论述。
一、背景辅导员管理制度的出现是为了解决高校辅导员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和困惑。
随着高校规模的扩大和学生问题的多样化,辅导员面临着更多的责任和挑战。
然而,在过去的管理体制下,辅导员的工作往往缺乏规范和指导,导致工作效果不尽如人意。
因此,制定一套科学合理的辅导员管理制度显得尤为重要。
二、目的辅导员管理制度的目的是为了提高辅导员的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
通过规范辅导员的职责和权力,使他们能够更好地履行职责,发现并解决学生问题,帮助学生顺利完成学业,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同时,制度的实施能够提高辅导员的工作积极性和自我激励能力,推动辅导员队伍的建设和发展。
三、内容1. 辅导员的职责和权力辅导员的职责包括开展学生思想教育工作、跟踪学生学业进展、指导学生发展规划等。
制度要明确辅导员的权力,包括组织开展各类教育活动、制定学生成绩考核标准、对学生进行惩戒等。
2. 辅导员队伍的建设制度要求加强对辅导员队伍的培训和管理。
通过不定期的专业培训,提高辅导员的业务水平和职业素养。
同时,建立健全的考核评价机制,对辅导员的工作进行定期评估,激励优秀成员,促进辅导员队伍的稳定和发展。
3. 学校的支持与保障辅导员管理制度需要得到学校领导的重视和支持。
学校应该为辅导员的工作提供必要的资源和条件,为他们提供舒适的工作环境和良好的发展平台。
同时,学校还应该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学生对辅导员的认知和信任度,增强辅导员工作的权威性和影响力。
四、实施制度的实施需要制定相应的政策和措施,并将其融入到高校的日常管理中。
学校可以成立相关的工作组或委员会来负责制度的落实和监督。
同时,学校还可以制定一些激励政策,如设立优秀辅导员奖励,鼓励辅导员积极参与各类工作并取得显著成效。
辅导员工作管理制度
辅导员工作管理制度近年来,随着高校招生规模的不断扩大,辅导员工作的重要性日益凸显。
为了更好地管理和指导辅导员的工作,建立健全的辅导员工作管理制度势在必行。
本文将分为十二个小节,从不同的角度对辅导员工作管理制度进行探讨。
1. 辅导员岗位职责作为高校教育管理中的重要一环,辅导员的职责包括学生思想教育、生活管理、心理辅导等方面。
辅导员需要关注学生的成长,帮助他们解决学习和生活中遇到的问题,促进其全面发展。
2. 辅导员队伍建设为了提高辅导员工作的质量,要加强辅导员队伍的建设。
这包括选拔和培养合适的辅导员人选,提供相关培训和学习机会,增强他们的专业素养和能力。
3. 辅导员工作考核制度建立科学合理的辅导员工作考核制度对于推动辅导员队伍的发展至关重要。
考核内容可以包括学生反馈、工作报告、辅导成果等方面,以全面了解辅导员的工作情况,推动其不断提升。
4. 辅导员与班主任的关系辅导员与班主任是高校教育管理中两个不可或缺的角色。
他们的工作互相依赖,需要密切配合,共同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
建立良好的合作机制和沟通渠道,能够更好地开展工作。
5. 学生心理健康辅导辅导员要关注学生心理健康问题,及时发现并解决学生心理上的困扰。
建立健全的学生心理咨询与辅导体系,提供专业的心理服务,帮助学生健康成长。
6. 学生发展规划与指导辅导员应当帮助学生制定个人发展规划,并提供相应的指导和支持。
通过与学生的交流和咨询,了解他们的兴趣爱好和职业目标,帮助他们做出正确的人生选择。
7. 学生思想教育辅导员要积极开展学生思想教育工作,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通过开展主题教育活动、组织座谈交流等方式,加强对学生的思想引导,提高他们的思想认识水平。
8. 辅导员与学生家长的沟通学生家长是学生成长过程中的重要参与者。
辅导员需要与学生家长保持密切的沟通与联系,了解学生在家庭环境中的情况,共同关注学生的成长和发展。
9. 辅导员的自我发展辅导员要不断提升自身的素质和能力,进行专业学习和培训,紧跟时代发展的步伐。
教师辅导员工作规范管理制度
教师辅导员工作规范管理制度一、引言教师辅导员在高等教育机构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既是学生的导师,又是学生的咨询顾问。
为了确保教师辅导员工作的高效性和专业性,建立一套规范管理制度势在必行。
二、职责和要求教师辅导员的首要职责是帮助学生解决学习和生活中的问题,切实关心学生的发展和健康成长。
他们应具备扎实的专业基础知识,广泛的人际沟通能力以及良好的心理素质。
同时,教师辅导员还应与学校的教务部门紧密合作,与学生家长保持沟通联系。
三、工作方法和流程教师辅导员的工作方法应包括面对面咨询、集体辅导和个别辅导等多种形式。
在面对面咨询中,教师辅导员要注重倾听学生的问题和疑虑,给予积极的回应和建议。
集体辅导则应通过组织各类讲座和座谈会,提供学习和生活技能的培训。
在个别辅导中,教师辅导员要耐心地与学生沟通,了解他们的个别需求,并提供个性化的解决方案。
四、事务管理教师辅导员在管理学生事务方面应严格按照学校的规定进行操作,确保程序的公正和透明。
同时,他们还应提供必要的文件和证明,如推荐信和成绩单等,协助学生完成各类手续。
此外,教师辅导员还应与学生事务部门保持密切沟通,协助解决学生面临的各类问题。
五、学业指导作为教师辅导员,他们要为学生提供学业指导,帮助他们制定合理的学习计划,提升学习效果。
通过与学生的交流,教师辅导员可以了解学生的学习情况和困难,给予他们相应的辅导和引导,激发他们的学习动力和兴趣。
此外,教师辅导员还应关注学生的综合素质培养,促进学生个人全面发展。
六、心理辅导心理健康是学生全面发展的基础,教师辅导员应具备一定的心理辅导能力,帮助学生解决心理问题,调整情绪状态。
在面对学生的困惑和烦恼时,教师辅导员要及时进行干预和指导,提供专业的心理咨询和辅导服务。
同时,他们还应加强对学生心理健康问题的预防和干预工作。
七、职业生涯规划教师辅导员还要协助学生进行职业生涯规划,引导他们认识自己的兴趣和优势,帮助他们选择适合的专业和职业。
高校辅导员管理规定
高校辅导员管理规定高校辅导员是学校管理教职员工之一,其工作涉及学生生活、学习、心理健康等方面。
为了规范高校辅导员的工作行为和管理,学校通常会制定一些相关规定。
以下是高校辅导员管理规定的一些主要内容:1. 辅导员入职:学校会对候选人进行选拔和招聘,并根据招聘程序确定辅导员的聘用合同。
辅导员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并通过培训、考核等方式提升其专业水平。
2. 工作职责:高校辅导员主要负责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问题咨询、矛盾调解等工作。
他们应积极开展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组织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活动,指导学生解决学习和生活中的心理问题。
3. 保护隐私:辅导员应保护学生的隐私权益,确保学生的个人信息不被泄露。
辅导员在工作中应严守保密责任,对学生的个人信息和问题保密,不得擅自向他人泄露。
4. 指导学生行为:辅导员应关心学生的行为和成长,引导学生规范自己的行为。
他们应积极参与学生活动,开展学生教育和引导工作,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行为规范。
5. 建立工作档案:辅导员应建立学生的个人心理档案,记录学生的问题咨询和解决情况,为学生提供长期的心理健康服务和跟踪指导。
同时,辅导员也应定期总结工作经验,反思工作中的不足,持续提高工作水平。
6. 培训和发展:学校应定期组织辅导员培训和进修,提高他们的专业素养和服务能力。
辅导员也应自觉学习、充实自己,不断更新知识和技能,适应学生的心理需求和问题变化。
7. 评价和考核:学校应设立辅导员的岗位职责和工作目标,并进行定期的评价和考核。
评价结果将作为辅导员绩效考核和职务晋升的重要依据。
以上是一些常见的高校辅导员管理规定的内容,不同学校和地区的规定可能有所不同。
学校通常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学院辅导员工作制度及管理办法
学院辅导员工作制度及管理办法一、辅导员工作制度辅导员是高校教师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骨干力量,是学生日常管理工作的组织者、实施者和指导者。
为了加强辅导员队伍建设,提高辅导员工作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1.辅导员岗位职责(1)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执行国家有关高等教育政策,维护学校的稳定和发展。
(2)组织、实施和指导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道德品质教育、心理健康教育、法制教育、安全教育等。
(3)负责学生的日常管理,包括学生的考勤、纪律、宿舍、奖惩等方面的工作。
(4)组织、实施和指导学生的课外活动和社会实践,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
(5)关心学生的学习和生活,帮助学生解决实际困难,指导学生就业、创业。
(6)参与学生的招生录取、学籍管理、毕业分配等方面的工作。
(7)完成学校交给的其他相关工作。
2.辅导员工作要求(1)辅导员应当具备较高的政治素质,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决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辅导员应当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忠诚教育事业,关爱学生,为人师表,诚实守信。
(3)辅导员应当具备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能够有效地组织和实施学生的日常管理工作。
(4)辅导员应当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和协调能力,能够有效地和学生、家长、教师、学校各部门进行沟通和协调。
(5)辅导员应当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和技能,能够为学生提供有效的学习指导和帮助。
(6)辅导员应当具备较强的自我提升意识,不断学习和提高自己的专业水平和能力。
二、辅导员管理办法1.辅导员选拔(1)辅导员应当由学校统一选拔,选拔过程中应当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2)辅导员选拔应当注重辅导员的专业背景、工作经验、个人品质等方面的综合考虑。
(3)辅导员选拔应当注重辅导员的沟通能力和组织管理能力的考察。
2.辅导员培训(1)学校应当定期组织辅导员培训,提高辅导员的专业水平和能力。
(2)辅导员培训应当注重实际操作能力的培养,提高辅导员的实际工作能力。
大学辅导员的规章制度
大学辅导员的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大学辅导员队伍管理,规范辅导员工作行为,提高辅导员的专业水平和服务质量,特制定本规章。
第二条辅导员是高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主要承担者,是学生的良师益友和思想引领者。
第三条辅导员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学校规章制度和道德规范,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学校正常秩序和学生权益。
第二章辅导员的基本要求第四条辅导员应当具备较高的政治觉悟和职业素质,具备较强的沟通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能够有效开展学生思想教育工作。
第五条辅导员应当熟悉教育法规、思想政治教育理论和方法,不断提升自身专业水平,不断改善工作能力。
第六条辅导员应当以身作则,做学生的榜样,维护学校声誉,与学生建立真诚信任的关系。
第三章辅导员的职责第七条辅导员应当切实履行以下职责:(一)认真组织学生政治理论学习和思想教育活动,提高学生思想政治素质;(二)关注学生身心健康成长,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三)协助学校管理部门做好学生日常管理工作,维护学校稳定和谐的环境;(四)积极参与学生文化、体育、科技等活动,帮助学生健康成长;(五)协助学生解决学业和生活中的困难,保障学生权益;(六)协助学校管理部门做好安全防范工作,确保学生安全。
第八条辅导员应当认真报告学生学习、生活等方面的情况,及时向学校管理部门反映学生问题。
第四章辅导员的规范行为第九条辅导员应当做到言行一致,言传身教,端正师德,不得言语粗鄙、行为不检、品行不端。
第十条辅导员应当尊重学生,倾听学生的心声,不得以权谋私,不得以打压威胁手段对待学生。
第十一条辅导员应当维护学校的声誉和形象,不得在公众场合发表有损学校声誉的言论,不得参与有损学校形象的活动。
第十二条辅导员应当保守学生的个人信息和隐私,不得泄露学生的私人信息,不得擅自传播学生的隐私。
第五章辅导员的监督与考核第十三条学校应当建立健全辅导员管理机制,加强对辅导员的监督与考核。
第十四条学校应当定期对辅导员进行工作考核,评定绩效,奖惩有据。
辅导员班级规章制度
辅导员班级规章制度
第一条、总则
为加强对班级学风、纪律的管理,营造和谐的学习氛围,促进同学之间的交流与合作,特制定本班级规章制度。
第二条、班级组织架构
本班级设班主任和辅导员,班级委员会由班长、团支书、生活委员等组成,负责班级各项事务的协调和管理。
第三条、学习管理
1. 同学应按时听课,认真完成作业,不得迟到早退,不得请假无故缺课。
2. 考试期间,同学应认真备考,不得作弊,不得带有未经允许的物品进入考场。
3. 临近考试时,同学应保持安静,相互配合,互相鼓励,避免打扰他人学习。
第四条、生活管理
1. 同学应保持卫生,保持宿舍、教室等公共场所的整洁。
2. 宿舍内禁止饮酒、吸烟,禁止进行赌博、聚众打牌等活动。
3. 宿舍外出需报备班主任或辅导员,不得擅自外出夜不归宿。
第五条、社交管理
1. 同学间应相互尊重,不得进行侮辱、诽谤等行为。
2. 禁止在校园内进行恶作剧、打闹等影响其他同学正常学习、生活的行为。
3. 维护班级团结,积极参加班级组织的活动,共同营造和谐的班级氛围。
第六条、惩罚措施
对于违反班级规章制度的同学,将按照严重程度给予批评、警告、罚款、记过、记大过等处理,并报告学校相关部门做好记录及处理。
第七条、附则
本班级规章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正式执行,对于制定期间因遗漏、模糊等情况的修订,由班主任和辅导员商议后决定。
同学应严格遵守此规章制度,凝聚班级力量,共同进步。
经过班级全体同学讨论、班主任和辅导员协商后通过,特此制定。
辅导员管理制度
辅导员管理制度一、前言高校辅导员作为大学生的引路人和指导者,在学校的管理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为了确保辅导员队伍的专业化、规范化发展,提高辅导员的管理水平,建立健全辅导员管理制度势在必行。
二、岗位要求1. 专业背景:辅导员应具备与所在学院专业对口的相关学历和专业背景,以便更好地开展工作。
2. 知识储备:辅导员需要具备较全面的教育学、心理学、职业规划等知识,为学生提供全方位的帮助与指导。
3. 心理素质:辅导员工作需要处理学生的情感问题和困惑,因此辅导员应具备情绪稳定、善于倾听和沟通的心理素质。
同时,辅导员也应定期接受心理疏导和培训,保持心理健康。
三、职责与权力1. 学生管理:辅导员负责学生的日常管理工作,包括学生的考勤、纪律执行、行为教育以及军事训练等。
2. 学业指导:辅导员应协助学生进行学习规划和选课安排,帮助学生解决学习中的困惑和问题,提供学术指导和辅导。
3. 生活辅导:辅导员需要关注学生的生活状态,提供生活上的帮助和指导,引导学生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和健康的生活方式。
4. 思想引导:辅导员应积极参与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和创新意识。
5. 危机干预:辅导员需要具备危机干预的能力,及时发现并妥善处理学生在学业、生活和心理方面的危机事件,确保学生的安全和身心健康。
四、培训与评估1. 岗前培训:新任辅导员应接受相关培训,包括学校组织的岗前培训和相关学科的进修等,以提升专业素养和工作能力。
2. 继续教育:辅导员应定期参加学校组织的继续教育活动和培训,不断更新知识和提升技能,以适应高校教育改革的需要。
3. 定期评估:学校应建立完善的辅导员绩效评估制度,对辅导员的工作进行定期评估和考核,以激励优秀辅导员,并及时发现和纠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五、责任和义务1. 保密义务:辅导员要严守学校的保密制度,不得泄露学生的个人信息和隐私,确保学生的权益和安全。
(完善版)学生辅导员的工作管理规定
(完善版)学生辅导员的工作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为了加强学生辅导员队伍建设,明确辅导员工作职责,提高学生管理工作水平,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全校所有学生辅导员。
第三条工作原则1. 坚持立德树人,关注学生全面发展。
2. 坚持严格管理,落实学生辅导员工作职责。
3. 坚持创新发展,不断提升学生管理工作水平。
第二章工作职责第四条辅导员基本职责1. 组织实施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2. 负责学生日常管理,维护学生安全稳定。
3. 开展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关注学生心理健康。
4. 指导学生开展科技创新、社会实践等活动,提升学生综合素质。
5. 协助开展学生就业指导工作,帮助学生顺利就业。
6. 组织学生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意识。
7. 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五条辅导员具体职责1. 掌握学生基本情况,建立学生档案。
2. 开展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组织主题教育活动。
3. 执行学生考核制度,负责学生奖惩工作。
4. 落实学生住宿管理,关心学生生活。
5. 组织学生参加体育锻炼,关注学生身心健康。
6. 开展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提供心理咨询服务。
7. 指导学生社团活动,促进学生兴趣爱好发展。
8. 协助学生就业指导中心,开展就业指导工作。
9. 组织学生开展志愿服务活动,推动社区共建。
10. 完成学校其他相关工作。
第三章工作流程第六条工作计划的制定与实施1. 辅导员应在每学期初制定学期工作计划,明确工作重点和具体措施。
2. 辅导员应按照工作计划组织开展各项工作,确保工作落实到位。
第七条工作信息的收集与反馈1. 辅导员应定期收集学生相关信息,及时了解学生动态。
2. 辅导员应对收集到的信息进行分析,提出解决问题的措施,并向上级汇报。
第八条工作总结与反馈1. 辅导员应在学期末对工作进行总结,梳理工作成果和不足。
2. 辅导员应根据工作总结,提出改进措施,为下一学期工作提供参考。
辅导员日常工作管理制度
辅导员日常工作管理制度一、简介辅导员作为大学中的重要干部,承担着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生活管理和学业指导等多项工作。
为了更有效地管理和开展辅导员的日常工作,建立良好的工作机制和管理制度至关重要。
二、岗位职责辅导员的主要职责包括:组织开展日常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活动,负责学生考勤管理,指导学生学业规划和发展,处理和解决学生的问题和困难,参与学生心理辅导等。
三、工作目标辅导员的工作目标是培养学生全面发展,包括思想、学业、职业规划和生活等方面。
通过开展各种活动和指导,促使学生能够健康成长,做出正确的价值观和思考,为社会做出贡献。
四、招聘与培训辅导员的招聘应本着素质和专业能力的原则,通过面试和考核等方式选拔合适的人员。
新招聘的辅导员还应接受一定的培训,提高其专业水平和工作能力,熟悉大学的工作环境和管理规定。
五、工作计划与月度报告辅导员应每学期为学生制定工作计划,明确工作重点和目标,并通过月度报告向上级汇报工作进展和成果。
这可有效监督辅导员的工作,及时发现问题并解决。
六、与学生家长的沟通辅导员应与学生家长保持密切联系,定期举行家长会议,向家长介绍学校的教育理念、校规校纪和学生工作开展情况。
同时,辅导员还应及时回应家长的关切和问题,共同关心学生的成长。
七、思想政治教育活动为了加强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辅导员应组织各类活动,如以班级为单位进行读书分享、社会实践活动、主题教育讲座等。
通过这些活动,学生能够接触到丰富的思想与文化,增长知识并提高自己的综合素质。
八、学生考勤管理辅导员要负责学生考勤管理,确保学生按时上课,减少旷课和迟到现象。
他们应建立考勤制度,定期检查学生考勤情况,及时与学生交流,识别违纪现象并加以处罚。
九、学业指导与规划辅导员要积极参与学生的学业指导和规划工作。
他们可以帮助学生制定学习计划,解答学术问题,提供学习资源和参考资料,促进学生良好的学习习惯和方法。
十、问题处理与解决辅导员是学生的重要依靠和帮助者,他们需要耐心倾听学生的问题和困扰,并及时提供帮助和解决方案。
大学辅导员管理办法
大学辅导员管理办法大学辅导员是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日常管理工作的重要组织者、实施者和指导者,对于大学生的成长成才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为了加强大学辅导员队伍建设,提高辅导员的工作水平和工作效率,促进学生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和专业化,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辅导员的职责与工作要求(一)思想政治教育1、深入开展理想信念教育、爱国主义教育、公民道德教育、素质教育等,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2、关注学生的思想动态,及时发现并处理学生中的思想问题和突发事件,维护学校的稳定。
(二)学生日常管理1、做好学生的考勤、纪律、卫生等日常管理工作,营造良好的学习和生活环境。
2、指导学生开展班级建设、团支部建设,培养学生的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和自我服务能力。
(三)学业指导1、帮助学生了解专业培养目标、课程设置和教学计划,指导学生制定合理的学习计划。
2、关注学生的学习情况,组织开展学习交流活动,帮助学习困难的学生解决问题。
(四)心理健康教育1、普及心理健康知识,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活动,提高学生的心理素质。
2、及时发现和干预学生的心理问题,为学生提供心理咨询和辅导。
(五)职业规划与就业指导1、帮助学生了解职业市场和就业形势,指导学生进行职业规划。
2、提供就业信息和就业指导服务,帮助学生顺利就业。
(六)沟通协调1、与任课教师保持密切联系,及时了解学生的学习情况,共同做好学生的教育和管理工作。
2、加强与家长的沟通与联系,定期向家长反馈学生的学习和生活情况,形成家校育人合力。
工作要求:1、辅导员应具备较高的政治素质和思想道德素质,忠诚于党的教育事业,热爱学生工作。
2、具备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3、熟悉学生工作的相关政策和法规,掌握一定的教育学、心理学、社会学等知识。
4、具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和创新精神,能够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
二、辅导员的配备与选拔(一)配备标准按照一定的师生比例配备辅导员,确保每个班级都有辅导员负责。
学校辅导员管理制度
学校辅导员管理制度引言学校辅导员是学生生活中重要的辅导和支持渠道,他们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为了确保学校辅导员能够有效发挥作用,需要建立一个科学、完善的管理制度。
本文将从辅导员的选拔培养、工作职责和权益、评估机制等方面展开探讨,旨在为学校辅导员管理制度提供参考。
选拔培养学校应该建立一个科学的选拔机制,确保辅导员的素质和专业能力。
首先,要设立严格的入职标准,包括学历、专业背景和相关工作经验。
招聘辅导员时,应优先考虑专业相关的学士或硕士学位,并且要求候选人具备一定的实践经验。
其次,应设立专门的选拔委员会,由学校领导、教务处和心理辅导中心等相关方推荐专家组成,对候选人进行面试和笔试。
最后,辅导员入职后,还应定期接受专业培训,提升专业素养和职业技能。
工作职责和权益学校辅导员的工作职责是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提供心理健康支持和辅导服务。
辅导员应全面了解学生的学业情况和身心健康状况,为学生提供个性化的咨询和指导。
此外,辅导员还要组织开展丰富多样的心理教育活动,帮助学生提升情商和心理韧性。
同时,辅导员应与班主任、家长和其他教育工作者密切配合,共同推动学生的全面成长。
为了保护辅导员的权益,学校应制定相关政策和规定,明确工作时间、休假制度和薪酬福利待遇。
同时,学校还应建立健全的辅导员评价机制,对辅导员的工作进行客观、全面的评估和鉴定,对表现优秀的辅导员给予相应的激励和奖励,以提高辅导员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
沟通与团队建设为了保持学校辅导员队伍的凝聚力和工作效率,学校应建立一个科学的沟通机制和团队建设机制。
首先,辅导员团队应定期召开例会,讨论工作中的问题、经验和心得,并进行经验分享和互助。
其次,学校应鼓励辅导员之间的交流与合作,建立一个开放、包容的工作环境,促进团队成员之间的相互学习和支持。
此外,学校还应定期组织辅导员培训和进修,提供更多的学习机会,促进辅导员的专业成长和发展。
与学生和家长的合作学校辅导员的工作不仅仅是与学生沟通交流,还需要与学生家长保持紧密的联系和合作。
辅导员工作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加强辅导员队伍建设,规范辅导员工作行为,提高辅导员工作质量,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二、辅导员职责1. 负责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心理健康教育、职业生涯规划指导等工作;2. 组织开展学生党团活动,加强学生党团组织建设;3. 负责学生班级管理,协助学院做好学生奖惩、评定等工作;4. 负责学生宿舍管理,保障学生住宿环境;5. 负责学生安全教育,提高学生安全意识;6. 负责学生就业指导,协助学生顺利就业;7. 完成学院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辅导员工作要求1. 政治坚定,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2. 热爱学生,关心学生成长,具备较强的责任心和耐心;3. 具备扎实的专业知识和技能,能够胜任辅导员工作;4. 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组织管理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5. 能够熟练运用计算机等现代办公设备,提高工作效率。
四、辅导员考核与评价1. 考核内容:政治思想、工作态度、工作能力、工作业绩、学生满意度等;2. 考核方式:日常考核、定期考核、专项考核、学生满意度调查等;3. 考核结果:根据考核结果,对辅导员进行奖惩、晋升、调整等工作。
五、辅导员培训与发展1. 学院定期组织辅导员进行业务培训,提高辅导员专业素养;2. 鼓励辅导员参加各类学术交流、研讨会等活动,拓宽视野;3. 为辅导员提供晋升通道,激发辅导员工作积极性。
六、辅导员工作纪律1. 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维护学院利益;2. 严守工作秘密,不得泄露学生个人信息;3. 不得收受学生及家长的财物;4. 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5. 不得擅自离岗,影响正常工作。
七、附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学院学生工作部负责解释。
辅导员工作管理制度旨在规范辅导员工作行为,提高辅导员工作质量,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各辅导员应认真履行职责,严格遵守本制度,为学院和学生的发展贡献力量。
8暨南大学辅导员管理制度
八、暨南大学辅导员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学生辅导员队伍(以下简称“辅导员”)建设,促进辅导员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提高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与管理工作的效能,根据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中发〔2004〕16号)和《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教党〔2006〕24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中辅导员是指各院系中专门从事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与管理工作的人员,包括各院系党总支副书记和政治辅导员(含专职、兼职)。
第三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与管理工作在学生的全面健康成长特别是在学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培养中,具有教育、引导、管理和服务的职能,有自身的规律和特点。
辅导员是学校对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的组织者和实施者,是学校教师队伍和管理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证学校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培养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的一支不可缺少的重要力量,是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和稳定工作的重要队伍。
学校各级领导要采取切实措施,重视和加强辅导员队伍建设。
第四条辅导员(专职、兼职)均实行聘任制。
辅导员的编制,根据《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教党〔2006〕24号)和《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机构编制管理暂行规定》(粤机编办〔2002〕87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按辅导员与学生1:250(100)的比例配备专职辅导员(兼职辅导员)。
专兼职辅导员的管理对象不得重合,专、兼职辅导员配备总体要求是三分之二为专职,三分之一为兼职。
各院系党总支副书记工作量根据各学院的实际情况而定。
刚参加工作的专业教师和机关干部安排任兼职辅导员或班主任期间,其工作职责等按本规定的要求执行。
第五条辅导员队伍的建设,坚持合理配置、精干高效、优化结构、严格要求、规范管理的原则和政治坚定、品德高尚、业务精湛、纪律严明、作风优良、能力突出的标准。
第六条辅导员的管理,实行在学校党委领导下,学生工作部(处)与各学院共同管理的原则。
大学辅导员管理办法
大学辅导员管理办法大学辅导员是学校中起到重要作用的机构之一,他们为学生提供支持、指导和帮助,以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
为了保障辅导员的工作效果和学生的权益,学校需要建立一套全面的大学辅导员管理办法。
本文将探讨大学辅导员管理办法的重要性,并提出合理的管理措施。
一、大学辅导员的角色和责任大学辅导员是学生日常学习和生活的指导者,也是学校和家庭之间的桥梁。
他们的主要职责包括:1)帮助学生解决学习和生活中的问题;2)提供学术和职业指导;3)开展心理辅导;4)促进学生组织和社交活动。
辅导员应该具备专业的知识和技能,并积极关注学生的成长与发展。
二、大学辅导员的选拔与培训为了确保辅导员的专业素质,大学在选拔时应该注重以下要点:1)学历和专业背景;2)工作经验和技能;3)沟通和团队合作能力;4)职业道德。
此外,新任辅导员还应接受培训,包括相关政策法规、心理辅导技巧和学术指导等方面的培训。
三、大学辅导员的工作量和时间安排辅导员的工作是十分繁重的,学校应合理分配工作量,确保他们能够高效地完成各项任务。
同时,辅导员应当有足够的时间为学生提供个别辅导和咨询服务。
请假和休息制度也应当得到合理安排,以确保辅导员的身心健康。
四、大学辅导员的评估与奖惩为了推动辅导员的不断进步和提高工作质量,学校应常规进行辅导员的绩效评估。
评估内容包括工作完成情况、学生评价、同行评审等。
评估的结果可以用来奖励优秀辅导员,激励他们继续做好工作,同时也可以对表现不佳的辅导员进行必要的纠正和指导。
五、大学辅导员的职业发展和培训计划为了激励辅导员的进一步发展和提高,学校应提供职业发展和培训计划。
这包括参加学术研讨会、职业发展指导、岗位晋升机会等方面的支持。
这些计划能够帮助辅导员持续学习和成长,提高工作的专业性和质量。
六、学校与辅导员的沟通机制学校应建立良好的与辅导员的沟通机制,通过定期会议、工作反馈和信息交流等方式,持续与辅导员保持联系和了解情况。
同时,辅导员也应当有权利向学校提出问题和建议,以便学校能够及时解决问题并改进工作机制。
学校辅导员工作管理制度
学校辅导员工作管理制度学校辅导员是学校中起着重要作用的一支力量。
他们既是学生的导师,又是学生的朋友和支持者。
为了能更好地发挥辅导员的作用,学校应该建立完善的辅导员工作管理制度,以提高辅导员工作的效果和质量。
一、明确辅导员的角色定位辅导员工作管理制度的首要任务是明确辅导员的角色定位。
辅导员既是学生的心理导师,又是学生的生活辅导者,更是学生的学业导师。
他们要关心学生的心理健康,帮助学生解决学业和生活上的问题。
只有明确了辅导员的角色定位,才能更好地发挥他们的作用。
二、规范辅导员的工作流程辅导员工作管理制度还需要规范辅导员的工作流程。
辅导员应该有明确的工作目标和任务,包括定期开展心理辅导、开展学业指导、组织开展学生培训等等。
同时,辅导员还应该有一套完整的工作流程,包括学生问题的诊断、解决方案的制定和跟进等。
只有规范了辅导员的工作流程,才能提高辅导员工作的效率和质量。
三、建立健全的学生档案管理制度辅导员工作的核心是关注学生的成长,并提供个性化的服务。
因此,学校应该建立健全的学生档案管理制度,以更好地了解学生的情况和需求。
辅导员应该每学期对学生的档案进行更新和调整,并将其作为指导学生工作的重要参考依据。
同时,学校还应该加强对学生档案的保密工作,确保学生的个人信息不被泄露。
四、加强辅导员的专业培训辅导员作为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关键力量,他们需要具备专业的知识和技能。
为了提高辅导员的专业素养,学校应该加强对辅导员的专业培训。
这包括心理学、教育学等方面的知识培训,以及辅导技巧、沟通技巧等方面的实践培训。
只有具备了专业知识和技能,辅导员才能更好地开展工作。
五、建立有效的信息共享机制辅导员的工作需要与其他部门和教师密切配合。
因此,学校应该建立起有效的信息共享机制。
辅导员应该与班主任、教务处等部门及时沟通,了解学生的学业情况和学生在校外的行为表现。
同时,辅导员也应该与家长保持密切联系,及时了解学生在家庭中的情况。
只有建立了有效的信息共享机制,辅导员才能更全面地了解学生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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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暨南大学辅导员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学生辅导员队伍(以下简称“辅导员”)建设,促进辅导员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提高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与管理工作的效能,根据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中发〔2004〕16号)和《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教党〔2006〕24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中辅导员是指各院系中专门从事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与管理工作的人员,包括各院系党总支副书记和政治辅导员(含专职、兼职)。
第三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与管理工作在学生的全面健康成长特别是在学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培养中,具有教育、引导、管理和服务的职能,有自身的规律和特点。
辅导员是学校对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的组织者和实施者,是学校教师队伍和管理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证学校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培养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的一支不可缺少的重要力量,是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和稳定工作的重要队伍。
学校各级领导要采取切实措施,重视和加强辅导员队伍建设。
第四条辅导员(专职、兼职)均实行聘任制。
辅导员的编制,根据《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教党〔2006〕24号)和《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机构编制管理暂行规定》(粤机编办〔2002〕87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按辅导员与学生1:250(100)的比例配备专职辅导员(兼职辅导员)。
专兼职辅导员的管理对象不得重合,专、兼职辅导员配备总体要求是三分之二为专职,三分之一为兼职。
各院系党总支副书记工作量根据各学院的实际情况而定。
刚参加工作的专业教师和机关干部安排任兼职辅导员或班主任期间,其工作职责等按本规定的要求执行。
第五条辅导员队伍的建设,坚持合理配置、精干高效、优化结构、严格要求、规范管理的原则和政治坚定、品德高尚、业务精湛、纪律严明、作风优良、能力突出的标准。
第六条辅导员的管理,实行在学校党委领导下,学生工作部(处)与各学院共同管理的原则。
涉及学生事务的重大问题,辅导员必须即时向学院党政领导和学生工作部(处)报告。
第二章录用第七条辅导员应同时符合如下六方面的条件:(一)具有良好的思想和政治素质。
能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具有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来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自觉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正确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具有较高的政治敏感性、政治洞察力和政治判断力,具有坚持真理和服从真理的政治品格和较强的法制观念。
(二)具有高尚的道德素质。
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能正确处理个人与国家、集体和他人的关系,品德端正,诚实谦虚,公正廉洁,以身作则,为人师表。
(三)爱岗敬业,乐于奉献。
忠诚党的教育事业,乐于从事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与管理工作,具有较强的责任感和不辞劳苦、不计得失的精神。
(四)熟悉大学生的思想和心理特征,掌握大学生教育和管理工作的一般规律、方法和基本知识,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具有较强的调查研究能力以及语言和文字表达能力。
(五)工作勤奋,自觉性比较强,作风深入扎实,组织纪律观念强,严于律己,服从领导,听从指挥。
(六)具有健康的体魄和健全的个性心理素质。
第八条新招聘录用的辅导员,除应满足第七条规定的条件外,还应满足如下条件:(一)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二)在大学学习期间学习成绩优良,担任过主要学生干部,并获得过表彰和奖励;(三)应具有硕士以上学位和研究生学历;(四)无任何违法违纪记录。
第九条从应届毕业生中招聘录用辅导员必须经过严格的考核。
招聘考核按如下程序进行:(一)用人单位会同学生工作部(处)核定配备人数后向人事处申报录用指标;(二)人事处核准指标后通报学生工作部(处),并发布招聘公告;(三)学生工作部(处)和人事处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后确定考核名单;(四)由学生工作部(处)、人事处以及有关学院负责人组织联合考核组,对笔试合格者进行面试、心理测评和实习考察;(五)联合考核组根据笔试和面试的结果以及实习的表现,确定录用名单报校领导审批。
第十条在职人员调入、转入辅导员队伍,以及辅导员的升职定级,必须经过学院和学校职能部门考察,按有关规定审批办理。
第三章工作职责第十一条辅导员的使命,是围绕学校培养高素质公民这一中心任务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工作,使大学生成为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并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素质公民。
第十二条专兼职辅导员的主要职责是:(一)制定所在年(班)级学生工作计划和教育活动实施方案;(二)对学生进行马克思主义基本观点和党的基本路线、基本纲领以及形势政策教育。
组织学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开展爱国主义、社会主义和形势与政策教育,引导学生掌握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坚定社会主义信念,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
(三)对学生进行社会主义理想和人生观教育。
引导学生确立正确的成才目标,树立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四)对学生进行社会主义道德、民主法制以及校规校纪教育。
引导学生增强道德观念、组织纪律观念和民主法制观念,掌握正确处理个人与社会、个人与集体、个人与他人之间关系的准则,养成文明礼貌、遵纪守法和符合职业道德要求的行为习惯。
(五)对学生进行专业思想教育和学习方法指导,抓好学风班风建设。
教育学生明确学习目的,端正学习态度,帮助学生掌握科学的学习方法,指导学生选修课程和修读双学位、辅修专业,引导学生形成勤奋好学、刻苦钻研的优良学风。
注意增进学生与任课老师和学院领导的联系,配合教师做好教学改革和教书育人工作。
(六)做好本单位学生的党团建设工作。
认真抓好学生党团员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发挥学生党团组织在学生成才和学生工作中的作用,积极在大学生中培养、发展党员。
(七)严格执行学生管理的有关法规和校纪,抓好学生的日常管理,深入课堂、学生宿舍和其他学生活动场所,了解、掌握学生的信息,善于表扬好人好事,大胆纠正不良现象,及时查处违纪行为,维护学校的稳定和教学、工作、生活秩序,在本单位学生的素质综合测评、评优和奖学金发放工作中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八)指导本单位学生组织开展各项工作。
选拔培养学生干部,引导学生提高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能力。
(九)关心学生的学习、生活、思想和身心健康。
积极开展谈心活动和心理辅导,认真做好个别教育工作。
指导学生开展勤工助学活动,做好困难补助的申请发放以及协助申请助学贷款、催促按时还贷等工作,维护学生的正当权益,及时为学生排忧解难。
(十)鼓励、支持和指导学生参加各种科技学术活动、文娱体育活动、社会实践活动以及其他有利于学生健康成长的活动,引导学生增强进取意识,培养创新精神,提高实践能力。
(十一)开展就业指导、就业咨询和创业教育。
毕业班辅导员应认真做好就业指导、就业推荐、毕业鉴定和毕业生文明离校教育工作等。
(十二)完成学校和学院布置的其他工作。
第十三条学院党总支副书记全面负责本单位学生的思想教育与日常管理工作。
其工作职责为:(一)根据《党章》和《学校党的基层组织工作手册》的要求,协助做好本单位的党务工作及其它工作。
(二)具体分管本单位本科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和日常管理,依据校规校纪制定本单位学生工作的各项教育和管理制度。
(三)根据学校和学生工作部(处)、就业指导中心和团委等职能部门的工作要点,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学期学生工作计划,并负责布置检查落实;负责本单位期末工作总结。
(四)抓好本单位的辅导员队伍建设,具体指导、督促、检查辅导员做好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日常管理工作,关心辅导员的成长并认真做好辅导员的培训和考核工作。
(五)组织学生进行政治学习,提高马克思主义理论水平,开展形势与政策教育,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六)指导学生党支部开展培养发展学生党员工作,抓好学生党员的思想建设、作风建设,做好学生党员的教育和管理。
(七)直接领导本单位的共青团和学生会等组织,指导团委、学生会开展工作。
(八)抓好学风班风建设,努力建设本单位优良学风班风,指导学生开展“文明修身”活动及其他第二课堂活动。
(九)抓好本单位党团建设进学生公寓工作,开创学生党建、团建工作新局面。
(十)准确掌握学生的思想动态,负责或参与处理学生中发生的突发事件,根据《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学生违纪处理条例》,对学生违纪、违规、违法行为提出初步处理意见。
(十一)负责本单位毕业生的毕业教育和就业指导工作。
(十二)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协调有关部门共同做好学生工作。
第四章职业道德与工作规范第十四条辅导员必须加强自我修养,自觉奉行如下职业道德规范和工作作风:(一)爱岗敬业,乐于奉献;(二)勤奋工作,学以致用;(三)热爱学生,诲人不倦;(四)严格管理,精于施教;(五)情趣健康,以德育人;(六)艰苦奋斗,勤俭节约;(七)秉公用权,公正廉洁;(八)关心集体,团结协作;(九)顾全大局,令行禁止;(十)求真务实,开拓创新。
第十五条辅导员必须忠于职守,坚持深入课堂、宿舍、班级和其它学生活动场所;凡学生的政治学习、党团组织生活、班级大会、集体活动或集会,均应主动自觉到场。
辅导员应当自觉参加学校及有关职能部门组织的与学生有关的会议和学习培训活动,非因紧急公务或生病不得缺席或请假。
第十六条辅导员必须以强烈的政治责任感和高度的政治敏感性,及时、全面、准确地了解掌握学生的思想动态,自觉做好学生信息的报送工作。
学生信息分为一般信息和紧急、重要信息。
紧急、重要信息的范围主要包括:(一)各种政治性事件,各种非法集聚会、示威、上访、游行、静坐和张贴大小字报的苗头及行为。
(二)学生自杀、行凶的意向或行为;(三)学生伤亡事故、学生严重伤病住院;(四)学生打架斗殴现象;(五)学生违法或严重违纪的行为;(六)学生宿舍中的失窃现象、起哄现象、火灾以及灾情隐患;(七)学生出现心理障碍、精神障碍、精神分裂症,或者情绪、行为异常;(八)学生因对学校的教学、管理、服务、就业等工作不满而引发的躁动以及影响学校或社会稳定的其他各种不稳定因素;(九)学生出走、失踪,或未经请假擅自离开学校,或未按时注册,或请假后未按期归校;(十)学生家庭发生天灾人祸,或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十一)学生参与各种非法串联、非法组织活动;(十二)宗教组织和宗教人士在非宗教场所进行宗教活动的情况,以及非法组织对学生进行渗透的情况;(十三)党和国家的重要会议、重大决策在学生中引起的反响;(十四)国际、国内重大政治事件在学生中引起的反响;(十五)学生权益受到严重不法侵害的情况;(十六)学校和学院要求汇报的其他重要事项。